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社会实习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作者:赵方杜 单位:华东理工大学
福柯则认为身体是知识、权力和真理规训的对象,是社会建构而非自然的产物,谢林(ChrisShilling)等人则认为身体是生物有机体和社会文化持续互动的产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在消费社会和后现论的影响下,人们更是按照自我规划对身体进行各种塑造和改变,使得在日常生活和经验世界中的身体表现和实践也异彩纷呈,因此,也就更不可能对身体的定义达成共识。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拥有更多手段以前所未有的程度控制身体,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深深陷入何为身体以及我们到底应该如何控制身体的困境之中……毫无疑问,我们越是能控制和改变身体的限制,那么,我们对于身体是由什么构成的和身体的自然特性是什么就越不明确。
虽然如此,我们仍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身体的蕴意:1.身体是物质性的肉体和超越性的精神的统一肉体和精神是身体的一体两面,他们都不可能单独的存在。一方面,物质性的骨骼、神经、血液、脂肪、肌肉等组成的肉体是身体的实体基础,是精神的载体。英语中“肉体”对应的词很多,但其侧重各有不同:如“flesh”是强调身体由血肉组成,具有欲望属性、“soma”强调由细胞组成的身体的有机属性、“corporeality”、“corporeity”或者“corpse”强调人的物质形体。①这种生理身体通常也是生物学研究和医学实践的对象;另一方面精神是身体的本质,它受各种历史、文化传统、风俗习俗、社会制度、“身体技术”等影响把生理身体建构成为社会身体,使之带有厚重的文化、社会和历史的印迹。所以,肉体和精神二者密不可分,我们不能单纯地从某一方面来认识身体,必须把它作为肉体和精神的整体加以认识和把握。2.不仅指单数的、个人的身体,也指复数的、人类的身体即福柯所谓的个人身体(theindividualbody)和社会人口身体(thepopulationsbody)。在福柯看来,个人身体主要指“人类身体的解剖政治学(ananatomo-politicsofthehumanbody)”,包括对个体身体的规训,如对个体的临床检查和微观辨别,优化身体功能,发挥身体功能;而社会人口身体则涉及到“人口的生命政治学”(abio-politicsofthepopulation),它是国家、政府采用人口统计学、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科学的方法来关注整个社会的出生率、死亡率、人口健康状况、身体体质、体育锻炼等,以监管和控制社会的人口。②3.身体不是静止的单一形态,而是动态的多元形态受具体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身体形象、身体的再生产、身体技术、身体表现和身体实践都是多元的,是随着社会、历史的演进不断发展变化的,即使在同一历史时期,身体也呈现出各种不尽相同的形态。
如莫斯对处于不同年龄段的不同身体技术(出生的技术和分娩的技术、儿童时期的技术、青少年时期的技术、成年时期的技术)进行了论述;③弗兰克(ArthurW.Frank)将身体区分为规训的身体、镜像的身体、支配的身体、交往的身体;④奥尼尔(JohnO’Nell)把身体区分了世界身体、社会身体、政治身体、消费身体和医学身体;⑤洛克(MargaretLock)则把身体分为个人的身体、社会的身体和政治的身体;⑥杨儒宾认为先秦儒家“身体观”有四个面向:意识的身体、行躯的身体、自然气化的身体和社会文化的身体;⑦黄俊杰认为东亚儒家思想传统中的身体具有四种类型:作为政治权力的身体、作为社会规范的身体、作为精神修养的身体、作为隐喻的身体。⑧当我们在进行身体研究的时候,必然要面对特纳(BryanS.Turner)所说的身体悖论:我们有身体,但在特定意义上说,我们也是身体。⑨这就是说,一方面我们是身体的主体,身体是我们的客体,身体是心灵、知识、理性的载体,我们可以运用各种身体技术去再生产、社会化、组织、规训和惩戒身体;另一方面,我与身体又是统一不分的,身体不仅是我们存在的自然物质基础,也是我们进行活动的社会环境的构成部分,是生物有机体与社会自我的统一,也是个体实践和社会建构的统一。在当代消费社会,我们则面临新的身体悖社会学与社会工作。
一、关于民法
(一)民法与市民法的概念鉴定
“民法”为舶来词,源自古代罗马法,叫做“iuscivile”,直译为市民法,没有什么特殊含义。此法原适用于全体罗马市民故称为市民法,之后作为否定封建和教会法思想的以及制度的资源被各国接受。然而19世纪日本学者在未能体会“市民”中所蕴含的价值下,将其译为“民法”,至此在东方市民法变成了民法,丢掉了许多文化信息。现代民法是指以规范自由人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而成为使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同时又是市民法、权利法、人格法、私法。历史上曾出现过真正的平等和臣民的平等,民法所调整的则是真正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民法的理念与性格
民法的性格主要体现在权利本位性和身份平等性上。民法作为私法其自身的独立离不开公私法的划分,罗马人将法律体系划分为政治国家的法和市民社会的法,即公法与私法。公法以权力为核心而私法以权利为核心,罗马法视私人的平等和自治为终极关怀,市民法得以独立和产生。
中国古代也有民法一词但其涵义与现代所指大相径庭。
二、简述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是自由人构成的社会,是由事实上拥有个人自由,文化上同样拥有个人自由保障的人基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所形成的人的群体。而这样的“自由”包括有自、自主、由自和自重等多个方面。私法所释放出的平等理念就根源于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人,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失去自由的人会获得平等。
真正的市民社会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市民社会产生了市民法,生产和交换只有在市民社会中才能被实现。市民社会以商品经济为基础,商品经济是交换经济,交换从法律角度讲就是权利的相互让与。同时,交换者必须具备独立和自由的主体地位。
市民社会是法治秩序的源泉。国家没有足够的精力也没有必要去过问所有社会问题。市民社会的实践方式内在的要求规则,在市民社会的最简单的行为方式中,人们培育了规则意识,正是这些规则意识的完善构成了法制意识的基石。
三、市民社会与民法的关系
真正的市民社会是挣脱了封建奴役的社会,即梅茵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民法与市民社会时刻体现着一致性。笔者认为,市民社会与民法实则为源与流的关系,法律总是要同与它有相同价值理念的社会相适应。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是商品生产与交换,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但由于起步晚,还不是完全意义上市民社会,应结合具体国情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
首先,从中国的传统文化看民法。在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一直教导人们遵从“三纲五常”的礼教,人们总在一种等级安排中寻求着自己的权利,找到自己的归属,对于这样的世代安排欣然接受。贫贱富贵之分直接决定着权利享有的多少,古代刑法中对于“八议”、“官当”等的规定可略见一斑。相同的犯罪,不同的主体,不同的处罚。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等级社会,这就决定了轻权利而重权力,轻权利而重义务的价值体系,人们始终按照自己的“身份”行事。这样的思想根深蒂固,即使在现代社会还有不少国民仍甘愿受这样的身份束缚,有碍于民法的实现。
其次,从国家起源的形式分析中国古代民法的有无。国家从起源上讲可分为部族联盟和酋邦制两种形式。部族联盟采用的是氏族模式,即以古希腊和古罗马为典型的西欧的文明模式,经历了从社会性社会直接进入政治性社会的历程,采用民主制,平等的理念深入人心。而酋邦介于社会性社会与政治性社会之间,有控制但无市场经济,采用家庭但不平等,有管理但无政府,采用集权制,体现了一种君臣的关系。中国属于酋邦式的国家起源,统治阶级用政府与威慑的方法管理国家,自古就没有人格的概念,更没有产生过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市民社会。近现代意义上的民法自然也无从产生。
在此,从传统法律的发展看中国民法。中国古代是一个诸法合体、刑民不分的农耕社会与宗法社会,私法文化极不发达。中华法律文化不知民法为何物在十九世纪末终于画上了句号。而满清王朝从日本明治维新中得到启示,开始继受市民法,却低估了异质文化继受过程的艰难,在指导思想上采用拿来主义,对文化价值的吸收不足。在操作上,只靠权力者的法典制定,忽略了社会文化上的整合。市民社会是多元的,体现了与众不同的价值理念和精神面貌,私法的价值理性备受重视,传统权威受到质疑。我国需要这样的私法文化,促使我国法律文化从一元到多元,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公法文化到私法文化的转变。
最后,市民社会对中国民法的构建。中国传统社会法治是以儒家伦理为精神归依,产生于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结构的基础之上,现代法治则以正义、自由、平等、民主等为依归,产生与市场经济的实践基础之上。中国在经历了启蒙之后逐渐认同了现代法治的精神。这些现代性价值根基于市民社会,是市民社会的运行和实践孕育和发展了这些现代性价值。市民社会在主导方面而言是人们的自治领域。在市民社会的自治实践中,人们培育了自身的主体自我意识,养成了追求自由与平等的品性,任何一个交易作为人们的一种实践活动都是人们培育主体意识的良好契机。在市民社会中一切自由与平等因子,反复的交易行实践活动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打上了深刻的烙印,久而久之就转化为人们的行为习惯。
四、结语
民法非空想之概念,而是来源于市民社会。它是市民社会在自身深化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反复参与着市民社会秩序的打造。缺乏市民社会这一基础民法便不可能存在,民法的产生更多意义上是对市民社会既有规则的一种默认与文字形式的提炼。我国由于受到苏联理论的影响,在很长时间内拒绝公私法的划分,加上商品经济欠发达,民法便无从产生。梅因在《古代法》中指出: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高低,从其刑法和民法的比例就可知道。这说明了私法在国家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民法后进的国家,而当务之急是推进作为私法基础的市民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外汇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建立规范、高效、诚实、信用的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对于提升我国信用等级,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和形象以及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都有重大意义。建立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建立高效的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要求,外汇局对应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相应开发了国际收支统计监测、汇兑业务统计申报系统、银行结售汇管理系统等十几个应用系统。这些系统的运用,增强了监管的时效性,方便了涉汇主体的外汇收支活动,为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但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以及外汇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这些信息系统在数据共享、预警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远不能适应外汇管理的需要。
一、当前我国外汇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1.外汇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数据共享性差
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是在适应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基本是每增加一项新的外汇业务就要增加一个系统或报表。外汇管理的外汇业务信息应用系统已有十几个,基本覆盖了外汇局所有业务领域,但由于每项外汇业务需求的提出时间先后不同,指标设计口径不一,各个应用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无法充分发挥子系统有机整合后的整体优势,对于有效利用外汇数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有着一定的制约作用,而且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扩大,资本账户的放开以及证券、保险和服务业的进入,为了保证有效监管,每项业务都要增设新的系统,那么,外汇管理的信息系统要以成百上千计算。
2.外汇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方式原始
建立高效的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对外汇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数据的采集方式和统计监测系统的综合分析功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现行的统计监测系统游离于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之外,以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为例,客户国际收支交易的涉外收付信息虽已存在于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中,但在进行申报信息的报送时,银行仍须将这部分信息录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中,既加大了银行工作量,又存在二次录入错误的可能。目前,外汇局与银行、企业的信息传导载体还主要是纸质报表,大部分数据采集来源于手工台账登记,然后手工汇总后通过专门的统计程序上报。这种数据采集方式不仅会发生因填报人在统计内容理解上的偏差而导致人为统计错误,还会由于手工采集速度的限制而导致在信息掌握上的滞后性。加入wl‘o以来,我国涉外经济增长迅猛,跨境资金流动日益频繁,新的交易种类不断涌现,跨境收入金额迅猛上升近10000亿美元,如此大规模、高频率的跨境资金流动,如果都要用手工台账方式统计汇总,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3.外汇信息监测系统缺乏有效的预警、预测机制
高效的外汇流动预警、预测机制是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信息指标的设置必须体现管理者的意图,从目前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和其它系统看,还停留于信息的采集、汇总阶段。仅局限于对各类具体业务的事后统计,缺乏必要的信息加工、利用、分析和反馈机制特别是缺乏对异常信息的的监测、筛选以及对外汇流向的事前预测,加上外汇信息的流动渠道不畅,信息反应迟缓,所以对违规、违法的外汇流动的监管就缺少快速、敏捷的反应机制,对决策的支持作用十分有限。
4.外汇信息监测系统不能反映涉汇主体的交易全貌
账户是统计的基础。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虽然已在全国推广实施,但该系统不能反映全部企业或企业全部的外汇收支活动。一些对公单位的结售汇,如出口结汇、捐赠结汇、进口购汇及其相应的收支等,可以不通过外汇账户进行收付,致使外汇账户收支不能完整地反映涉汇单位的涉外经济活动。特别是作为对银行外汇业务监管的主线的结售汇未能在该系统得到体现。另外,该系统还未含银行自营外汇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账户,企业开证付汇保证金账户等,因而导致外汇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外汇收支活动监测中,没有目标、没有重点,使企业的一些外汇违规行为因账户系统的局限性没有及时暴露和制止。
二、构建我国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思路
外汇市场信用体系主要包括:完善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规范的行政执法和内控制度,畅通的政策宣传和反馈渠道,高效的外汇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互通互联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科学的信用评价和奖惩制度,以及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等。其核心内容是高效的外汇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虽然外汇管理已经建立了十几个信息系统,但是由于这些系统是在我国经济转型、外向型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有着明显的计划经济和行政直接管理的烙印。这些信息系统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建设外汇市场信用体系,首要任务就是对相关外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整合,逐步建立高效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更新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理念
2006年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外汇管理工作应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管理方式的转变,实行平衡管理。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外汇管理经历着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现场检查向非现场核查、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在新的形势下,如果再延用过去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行政管理思维方式,显然是难以解决复杂和深层的问题,外汇管理的有效性越来越弱,而且管理的成本和代价越来越高,并且我国现在外汇资源已由稀缺转为相对过剩,因此,必须转变管理理念。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思路也必须随之转变,并且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在统计指标和统计内容的设计上,应紧紧抓住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彻底摒弃面面俱到的管理理念。国际经济的交往相比国内经济有着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如何在这纷繁复杂的国际经济的交往中,抓住主要矛盾,把一个复杂的问题,尽量简单化。这也是对我们的管理能力的一个考验。
2.建立以外汇账户系统为主轴的信息监测系统
账户是统计的基础,是资金流动的“中转站”和资金存量的“蓄水池”,也是监管分析资金流量和存量的重要窗口,因此,建立一个高效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必须以改革现行的外汇账户系统为着力点。指导思想:只要有外汇收支行为的单位都必须开立外汇账户,凡未开立外汇账户的单位的外汇收支行为,银行都不能受理,所有的外汇收支都必须在外汇账户中反映(其中:包括银行结售汇业务)。具体思路:以时间划分:账户可分为长期账户和临时帐。以业务性质可分为经常项目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和特殊账户。经常项目账户为长期账户,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经常账户,账户的发生额原则上只能是贸易项下的,外汇局通过经常账户的发生额与海关出口或进口报关额核对,数据相差太大,外汇局可追查其原因,并可取代出口收汇核销系统。外商直接投资项下资本账户的一般为临时账户,可根据外商的进资计划确定账户有效时问,并根据外商的投资额确定账户的最高限额,上述只要有一项指标达到,账户自动关闭。同时,以账户系统为主轴、根据不同的外汇业务性质开设不同性质账户,并根据账户性质设立不同的子系统。
3.直接从银行自身的业务系统中采集各项外汇收支信息
〔中图分类号〕G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0821(2014)
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教育学领域,图书馆学领域和商业领域,信息素养已成为热点研究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组织机构开始重视信息素养,在世界各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信息素养研究计划、示范项目及实践。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素养得到了更广泛的发展,逐渐朝着标准化、合作化及网络化等成熟的方向发展。信息素养课程已经被广泛应用,尤其图书馆的相关基础课程在正式的学习环境中仍然更受欢迎,但对绝大多数的信息素养课程和研究,仍将信息素养解释为一种技能和能力。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不同的信息素养研究视角,尤其关注特定情况下使用信息经验的研究正持续增长。
信息素养要能够反映和提高人们在日益广泛、复杂的环境中使用信息进行学习的经验。目前国际上已经出现两个关键的研究路线,分别为现象描述分析学和社会文化理论,它们与传统的以技能和能力为基础的信息素养研究路线形成了对比。在ALJ2000的文章中提出,信息素养没有自己的生命,它与经验化的背景(context)紧密相连的[1]。
笔者在清华同方CNKI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以“社会文化”或“实践理论”、“信息素养”以作为关键词,以逻辑“与”的关系检索,并未检索到相关文献。以“现象描述分析学”与“信息素养”作为关键词,以逻辑“与”的关系检索,检索到2篇文献,其中曾庆霞在《现象描述分析学及其在信息素养教育研究中的应用》[2]一文中,采用现象描述分析学方法从学生角度分析和描述信息素养,了解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旨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该文将现象描述分析学理论应用于课程的计划阶段及课程的内容的改进,并没有涉及如何将该方法用于信息素养教学模式、教学过程的设计。根据文献检索结果,以本文所述两种理论视角进行信息素养教育研究在国内还是很新的课题。
1社会与文化理论
社会文化理论以Schatzki(2002)的场所本体论为理论基础,说明信息素养是一种社会文化信息实践,该理论认为使具有信息素养及推进信息素养的实践过程的构建将取决于:实践理解(知道如何进行信息检索等操作)、规则(指出事情做法以及重点的明确规定)和目的性成分(与任务相关首要的目标、应对状态和情感)等[3]。信息素养应被视为存在于其他实践过程中的一种实践,分析单元不应为信息技术,而是发展信息技术场所的社会文化渊源。社会文化理论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场所本体论与实践论。
1.1理论概述
1.1.1场所本体论(Site ontology)
本体论是人对于世界现实的认知。场所本体论主要观点认为:社会生活是在一定场所(背景或社会领域)中形成的,实践与安排在其中相互交织、存在演进。背景是由社会生活的空间性、暂时性和目的性特征组成的,社会生活的本质和演变与其所产生的背景相联系;社会生活的中心要素是有组织的人类集体活动,而非个人及其思想状态,社会生活由人的活动安排组成,通过行为与目的性统一,这一统一正是实践的特征。
社会文化理论认为信息是“能引发变化的任何变化”[3],这种变化可以是思想的、社会的或物质的,也可以是三者的组合。如果信息要引发变化,必须从社会生活背景的视角来理解它。知识不是独立于社会领域之外的,而是被实践(包括信息实践)带入特定社会场所,揭示文化和物质的本质关系,即Barad认为的“知识总是出自某处的一种看法”[3]。
1.1.2实践(practice)理论
场所本体论哲学兴趣在于了解社会生活是如何在实践中产生和演进的。实践不是个人产物,而被视为场所产物。信息素养作为一种分散性实践,是某些更广的综合性实践中与信息相关的活动的集合,分散于如学习、教学或办公等一些综合实践中。信息素养实践以其他实践的表现方式被场所中的社会、历史、政治和经济特征所形成,所以不同环境中作为分散性实践的信息素养的表现方式是不同的。
实践理论强调:知识具有相关性,因而需要通过对话、实践或者特定的工具,来构建与获取;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政治的轨迹,形成在时间、空间和背景中;对实践的理解不仅仅要关注内化过程,更要理解具体行为表现的经验性本质[4]。
1.2在信息素养教育中应用
社会文化理论要求人们考虑背景因素,理解信息素养及其相关活动是如何产生的;使人们探索,发现、理解支持这些活动的安排;使人们对实践安排展开更加广阔的探索,理解它对信息的促进或限制作用。随着关注点从个人转向集体,场所本体论和实践理论有助于发现新的方式,以研究人群、信息与社会文化背景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被促进或抑制的。
社会文化理论体现了构建主义理论思路,描述学习被嵌入到社会活动中以及发生在一个学习者与其他人物、物体和事件进行互动的合作环境中。社会文化理论应用于信息素养的教育,注重在信息素养教学阶段的合作与协商,教学内容的语境化及信息的相互作用。Li Wang(2011)将社会文化理论应用于Auckland大学四年制本科的信息素养教学模式构建,主要是通过教学前的问卷、访谈,信息素养教学实施与评价阶段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来实现的[4]。
2现象描述分析学
现象描述分析学研究、观察人们在他们所处的世界中如何学习和学到什么,以探索学习的过程、加强经验的特性。现象描述分析学是以人们对现象所作出的描述(对周围世界的经验)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描述进行研究与分类,进而研究人们在经历现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实质性差别的各种观念[2]。
2.1理论概述
现象描述分析学主要有以下观点:(1)世界分为两个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世界是客观世界;第二层次世界是人类所特有的对第一层次的世界的看法。第一层视角中学习是将特殊主题、已经形成的观念和原则转移至学习者的头脑中,第二层视角中关注于学生如何与他们被教予的内容相联系,如何使用他们已经具有的知识,这个视角中,学习包括学习者与世界关系的经验,反映了人们对学习过程重要方面的解释。(2)人们对同一现象的各种描述可以归结为有限的类型,不同类型的描述之间有质的不同,代表了不同的观念。(3)为了识别观念的描述(现象如何被经验化的、观念化水平)的变化,既要根据描述类型的共同关键特征,又要能根据区别类型的特点(对现象解释的变化)来理解类型。(4)学习的过程、学习的情境与学习的内容这三者与进行学习的人是不能分离的。
现象描述分析学认为经验是人与现象之间的关系。该方法应用于信息素养教育侧重于研究人们对信息利用的经验以及反映该经验的观念。Christine Bruce(1997)最早开始现象描述分析学与信息素养关系的研究,强调以学习的视角对信息素养经验的整体评估,而不是评估与信息检索实践相联系的、可度量的属性与技术。Bruce采用Marton的观点定义学习,“人们现实世界观察、体验、理解、观念化方式的质的改变,而不是人们获取知识量的改变[6]。在Bruce提出“信息素养的七张面孔”模型中,Bruce以教育者的视角探讨信息素养的观念,认为“通过人们经验的各种方式即他们的观念来描述信息素养,通过人的观点学习信息素养,是迈向信息素养的相关视野的第一步”[6]。Bruce的研究引发了信息素养教育实践基础的改变,即从与传统图书馆相关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评估转变到信息素养相关模型反映方法的应用[7]。
现象描述分析学中的个人与世界关系体现了内在联系的主客体关系,相关的信息素养模型(见表1)将信息作为客体,揭示了主体(人)与信息内在关系的变化,源于该关系的类型的描述反映了主观对信息的感知和对信息素养经验的理解。
Bruce(2006)等人采用现象描述分析学视角设计了信息素养的6个观念框架,对主体与信息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7]。6个框架分别为:内容框架、能力框架、学会学习框架、个人关联框架、社会影响框架、关系框架。其中内容框架、能力框架体现主体和信息之间关系变化是外在――客观形式,该形式将经验化的信息作为外在环境的一部分;其余框架体现主体和信息之间关系变化是主观――内在形式,该形式信息是可以被学习者理解、思考以及内化的。信息素养的6个观念框架在信息素养的背景下探讨了学习者与信息之间的动态关系,其概念可以应用到任何特定主题场景中。
2.2在信息素养教育中应用
基于现象描述分析学的信息素养教学模式开发,应侧重于主体的信息观念化,并建立在由Bruce提出以下原则基础之上:(1)学习是观念的变化;(2)学习有内容和过程;(3)学习是学习者与学习主题之间的一种关系;(4)提升学习就是关于理解学习者的视角[6]。信息素养教学要遵循循序渐进的教学过程,并注重学习者信息的观念化、内化及其同利用的关系,要使学习者的信息素养可转化到学习者的学术、个人的职业生涯的其他部分。
Bruce(2008)提出基于信息的学习(informed learning)概念,突出了现象描述分析学对信息素养教育的价值。Carlos Argüelles(2012)应用现象描述分析学于信息素养教学模式设计,提出了由准备、计划、实施与评价4个阶段构成的护理信息素养教学模式,将信息素养引入护理课程,并关注于信息观念化,而观念化理解则取决于护士信息利用的经验。该模式是一个从新手专家的连续过程,使学生在复杂的方式下有能力使用和理解信息,并将给他们在其工作环境中(学习情境)中提供学术优势,使他们成为终身的学习者[8]。
3总结
综上所述,现象描述分析学理论和社会文化理论相同点为都重视学习者所处环境在信息素养教学中的作用及学习者使用信息经验研究,两种理论不同点在于:现象描述分析学关注于经验的变化,而社会与文化理论关注于对经验的共建,即人们如何将他们的经验的意义达成一致。
目前在一些国家,源于对信息使用和学习之间关系的兴趣,信息和信息使用的经验已经成为在信息素养研究和实践中重要部分,相关研究说明了通过研究信息经验来获得认知和人们参与信息环境的重要性。信息素养教育者需要继续发展对信息经验的理解、构建其理论框架,来推动信息素养的研究和实践。
参考文献
[1]Bruce Christine S.Information literacy programs and research:reflections on“Information literacy programs and research:An international review by Christine Bruce”.2000[J].The Australian Library Journal,2011,60(4):334-338.
[2]曾庆霞.现象描述分析学及其在信息素养教育研究中的应用[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1,34(7):22-25.
[3]Annemaree Lloyd.Framing information literacy as information practice:site ontology and practice theory[J].Journal of Documentation.2010,66(2):245-258.
[4]Reckwitz,A.Toward a theory of social practices:a development in cultural theorizing.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Theory,2002,5(2):243-263.
[5]Li WangAn.information literacy integration model and its applic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J].Reference Services Review,2011,39(4):703-720.
首先是无法在财务报表中真实反映和核算部分社保财务活动的内容。在传统的社保财务管理中看来,因为这部分内容不是财会核算应该反映的内容,但这部分社保基金运行影响社保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社保基金的收益情况,甚至还对巨大基金的风险详有不测。其次,即使反映了财务管理报表的内容,这种反应也不能说的上可靠,真实。比如,根据历史成本原则,本金部分在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与基金保值增值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样的财务管理信息会误导社保基金使用和决策者合理地利用社会保险基金。
(二)监督不力导致信息失真
按照现行的社保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部门的主管单位是各级财政行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财务监督实施及管理制度。根据《财务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社保行政法规对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管理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在一些地方、一些社保经办机构监督乏力、监管手段缺乏的现象依然存在。因为对于社保财务管理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税务、审计、财政等部门都有权监管,导致各个监管部门存在着缺乏配合的现象,对各家齐抓共管的监管方式没有进行配合。要对社保财务信息失真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必须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完善社保经办机构财务管理治理结构;对内部稽核审计作用充分发挥;积极研究,将社保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化;运用法律手段,将社保基金的监管予以加强。
二、关于社保财务管理信息真实性的思考
从以上论述可知,社保财务管理信息本质属性的重要质量特征社就是保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性。目前,一些社保经办机构社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状况令人担忧。正如社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包含有反映准确性、反映完整性和真实性一样,社保财务管理信息的失真也包括有不完整、不准确和不真实三个方面,财务管理信息在真实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社保财务管理信息反映真实性受制度的局限作用
社保财务管理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其与财务惯例的差距,对于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是不利的。各项基金的核算在社保财务制度下只作了原则上的规定,由各自省份根据情况确定基金的比例确定以及核算的与否,这在客观上为某些经办机构社保基金保值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由于同一社保财务事项,社保财务管理人员对选择的方法可能很多种,作出不同的处理,使得不能完全保证社保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性。
(二)社保财务管理信息不准确
主要是由于社保经办机构某些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对社保财务制度所规定的核算方法、程序不熟悉,对于账表之间、账实之间以及账账之间的数据往往会造成不符,社保财务管理诚信缺失在社保财务管理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差异下提供了推动力,在社保财务核算中尽管社保财务管理人员力求准确,为社保经办机构决策的信息能够提供有用性,但由于本身经验、专业知识不同的社保财务管理人员,参差不齐的自身素质,存在职业判断水平的差异,对社保财务政策就出现同样性质的,对于不同的结果是由于理解的不同。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界定
我国现行公司法虽然第一次将公司社会责任载入法律条文,但尚未对其具体内容进行界定。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界定的观点主要有:“中国人民大学刘俊海教授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在于公司的社会性、公司的经济力量、明智的公司经营方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公司推动社会权实现的社会义务。中国人民大学史际春教授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本质上是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对公司的客观要求,是指企业应当守法、“做好自己”及在此基础上对利益相关各方和社会自愿承担道德义务。甘培忠教授以经济学“外部性”理论作为依据,将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指出作为一种以国家强力维度为保障的制度设计,负外部性的弥补是企业社会责任在法律强制意义上的所指与能指;与之相对,具有正外部性的企业捐赠、公共设施建设赞助等公益行为则是企业社会责任在道德激励意义上的所指与能指。”同时,在讨论公司社会责任时,既要做好责任规制范围的界定。同时需要把握好一个基本原理,即:公司社会责任往往表现为政府、法律、国家对企业的要求,以此作为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媒介;同时,要避免把政府、国家的责任与公司责任相混淆,也不能把社会的要求过度转化为法律、国家、政府对企业的强制性要求,或者国家、政府、任何团体和个人以社会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权力干涉或权力的直接摊派。
二、规制依据
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的界定分析可得,公司社会责任规制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道德、实体法、自律准则(主要为公司章程)。由于道德的约束性较弱,所以不宜作为规制的直接依据,可作为辅助依据;实体法的直接规定具有刚性的弊端,不能体现公司自治的精神;所以,我认为通过公司章程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规制是合理的选择。一方面能够体现现代公司法的精神、符合公司自治的要求;另一方面,当公司面临责任承担时,既可以直接约束股东,如果股东怠于履行责任或给履行责任造成障碍,可依据《公司法》来赋予章程强制性。我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我认为《公司法》的规定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属于法律强制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维度。但该条规定不具有裁判的可操作性,需要明确相关的操作细则,具体包括司法解释、商务部的操作规范等等。
三、规制动因的改进路径
以责任承担的驱动力为标准,可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因分为,制度动因、道德动因和利益动因。其中,制度动因主要包括国家或政府对其社会责任的转嫁和政府利用其公权力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摊派。道德动因主要包括突发社会事件的捐赠(如“5.12”地震)和社会公共物品维护费用。利益动因是指企业为了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而对社会所做的投入(把自己的产品投入到社会公共基础的建设,创出品牌,让社会更了解自己的产品,使公司获得无形收益)。在社会需要帮助时,首先应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缴纳税费等);其次企业(公司)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再次,应平衡考虑股东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因此,规制动因的改进路径应当是:在划清公司社会责任和国家、政府的责任的界限及排斥公权力的责任摊派的基础上,以股东利益动因为基本出发点,激励股东承担社会责任动因,实现动因平衡——股东利益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
四、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分配
鉴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主要指中小民营企业)在资产、技术、等基本经济实力上的悬殊差别和资产来源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不同。公司社会责任的分配也应加以区分。首先,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配。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乃至政策垄断等等方面都具有绝对的优势。换句话说,国有企业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其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公司法》应当规定国有企业按照其取得收益的一定比例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强化透明度和监督措施。其次,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对社会的影响度明显强于中小企业,因此上市公司能够凭借其影响力从民众和社会中获得巨大的利益。再者,上市公司占有更多的金融市场资源,耗费了更多的法律资源(现代社会中涉及上市公司的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复杂且繁多)。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明确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分配,主要承担其所在社区的公共投入,细化到按季度分配。最后,非上市公司(中小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分配。对于中小企业,发展是第一位的,具体规制为,引导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小范围内培养该群体的社会责任理念,即消费者责任、债权人责任、直接环境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制。而在社会捐赠、道德义务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作出公司的预期规划,根据自身实力承担责任。
注释:
郭秀华,等.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综述.中外法学.2008(1).
参考文献:
但对于这样一个合法的企业项目,政府为什么要违反承诺,废止作为合同基础的《专营办法》呢?市政府的理由是,该合作项目“是一个采取规避中国法律方式而设定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按照国务院“43号文件”精神废止《专营办法》。
看来,我们有必要分析这个问题:政府能否废止已经生效的规章?
制定和撤消、废止行政规章是政府的法定职权。特别是当市政府发现自己制定的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出于国家法制统一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废止已经生效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但是,必须看到,废止文件不单是政府一家的事情,而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必须遵照依法行政和合法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谨慎定夺,而不能仗着政府权大,或者一切个人利益必须让位于公共利益的老思路任意妄为。
表面上看,本案市政府是在贯彻上级指示,严格依法行政,纠正不当文件。而实际上,该行为已经侵犯了相对人的信赖利益。
首先,该项目是否属于国务院政策明令禁止要求妥善处理的事项并不清楚;
其次,即使《专营办法》违反了国务院的规定,属于必须废除的文件,责任也完全在政府本身,而不是毫无过错的投资人。因为早在1998年9月国务院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该《专营办法》和项目是2000年7月获得政府批准的;
第三,即使该文件确属需要废止的违法不当文件,也要经过正当程序,依法补偿信赖利益遭受损失的投资商,而不能置投资人的合理期待与信赖利益于不顾,随意“废止”自己制定的文件,更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撕毁合作合同。如果政府为了“依法行政”,废止已经生效的文件,执意收回自己的承诺,改变原来的行政行为,那么,就必须证明这种做法所获得的公共利益必然大于信守原来承诺给相对人带来的利益。
我国社会利益格局的演变及特征
我国社会利益格局的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前,在计划体制下,形成一个高度均等的、以共贫或平均主义为特征的利益格局。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我国在改革的初始阶段上,出现了一个短暂的所谓共同富裕的“黄金时代”,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成为改革的受益者,社会不平等程度明显减小。第三阶段是90年代以后,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利益格局过度分化,严重失衡,呈现出两极化的特征:
从基尼系数看,反映我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不断攀升,远远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呈现出全范围、多层次的收入分配差距逐年扩大的态势,城乡间、区域间、行业间收入差距问题突出。
从欧希玛指数看,财富向上层集中,财富集中化程度更高。到2002年上半年,10%的最高收入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10%最低收入家庭只占1.4%,这两个数字已经大大超过了30%的富人占有70%的社会财富及70%的穷人仅占30%的社会财富的帕累托原则,贫困问题凸显。
收入分配秩序严重混乱。转型时期我国的收入分配一直处于不稳定、非均衡、非制度化状态,呈现出比纯粹的市场经济和纯粹的计划经济中的收入分配更为复杂的局面,即使是在以劳务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工薪阶层中,工资与收入也越来越不相关,出现“高工资低收入”和“低工资高收入”两种极端模式。孙立平教授认为,当前我国的收入分配作为一种制度处于崩溃和瓦解的状态中,这是转型时期收入分配上存在的最根本问题。
转型时期我国社会利益格局失衡的原因
(一)市场经济的内在机制是利益格局失衡的基本原因
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是追求经济合理性,市场效应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市场比计划更有效,更能有效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由于市场本身功能不足或机制缺陷或市场利益的局限性,市场不能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所有问题,譬如社会公平问题。即使在其较好地解决问题的范围内,也利弊共存。譬如竞争,竞争既是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机制,也是一种优胜劣汰的选择机制,竞争必然会造成失业、收入差距扩大、不公平等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与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和发生作用的机制分不开,人们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取其利而舍其弊。市场经济的内在机制,如竞争、效益等机制,使得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资源集中的倾向,具有制造社会不平等和利益分化的功能,具有导致财富和贫困在社会两端积累的马太效应。A•奥肯指出:“我们无法得到市场效益的蛋糕又公平地分享它”。
(二)国家非均衡的发展战略及其政策导向助推利益格局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先东后西梯度发展的战略,发展政策向东部地区倾斜。我国许多经济体制改革举措率先在东部沿海地区施行,使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获得了良好的体制环境;国家投资的重心由内地移向东部沿海地区,使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获得了相当大的投资推动;国家对东部沿海地区的许多特殊优惠政策,使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获得了利益推动。产业结构上,东部地区农业总产值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平均在20%以下,中部地区大约占了30%,而西部地区则占了40%。
东部地区主要是以产业链条较长和加工深度较高的机械、电子与轻纺工业为主,中西部地区主要是产业链条较短和加工深度较低的农业以及能源、原材料工业为主,通过农产品、能源、原材料同工业品之间不合理交换的价格体系,确保了中西部地区的利润向东部地区的加工工业转移。这种建立在城乡间、行业间、区域间非均衡发展基础上的战略措施,在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率先高速增长的同时,无疑也推动了城乡间、行业间、区域间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三)分配政策取向问题使得国家宏观调控难以遏制收入差距扩大态势
转型时期,传统体制下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主体分配关系已演变为政府、区域、城乡、产业、行业、企业、阶层、群体、体制内、体制外多元利益主体分配关系,现行分配政策已不适应多元利益主体分配关系的变化,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
劳动报酬分配的比重过小。更多的利益在国家、企业以及作为中上层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办事员等阶层中分配,而不是为工人、农民、商业服务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阶层所分享。从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转移支付和社会福利建设上来看,前者更是受到诸多的关注和照顾。
税收无法实现对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有效调控,甚至起反作用。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个税收入已超过消费税,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在全部个人所得税中,农民占了绝大部分,大约60%。在城市内部,工薪阶层成了实际的纳税主体,工资、薪金项目占40%以上。2001年人数不足20%的富人大约占有80%的金融资产或储蓄,但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量的10%还不到。在广东,高收入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额的2.33%。这种个税征收上明显存在着的“逆向调节”的怪现象,使得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仅不会缩小,反而会扩大。
(四)强势利益群体的刚性利益配置机制是深层原因
与利益急剧分化相伴随的是强势利益群体的快速出现和形成。强势利益群体是一个以权力为中心的精英联盟,包括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政治精英由国家高级官员、地方上的中高级官员、国有大型事业单位负责人等组成。经济精英由国家银行及其他国有大型企业负责人、国有大公司经理、大中型企业骨干、大中型私有企业主等组成。知识精英即常说的某一领域的专家,是知识领域的核心。
经济精英中大多数人与政治精英有血缘关系,甚至直接由政治精英转化而来。知识精英通过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提供学位证书或为企业、政府当参谋或提供咨询,获得后者的政策、权力经济等方面的支持,与后者建立密切的交换关系,成为一些企业利益行为的“吹鼓手”和辩护者。一些企业、企业主与地方政府乃至政府官员、知识精英彼此间存在的难以割除的、甚至是越来越紧密的利益交换“铁三角”关系,开始明显地左右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分配,使社会利益的分配始终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发展,构成社会差距难以缩小的结构。
首先,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好处正在过多地向政府和企业倾斜,而居民的收益在GDP中的比例在下降。就居民、企业和政府的三者分配比例来看,它们的比例从1998年的8.6%:13.9%:17.5%变为2003年的61.8%:15.1%:23.1%,居民占据的比例明显下降,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和政府的比例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居民、企业与政府三者中,居民处于弱势地位,而企业和政府背后隐藏的是各个利益群体,这一数据足以彰显居民在利益分配中的弱势地位和利益群体的强势影响。其次,腐败成为分配社会资源的一种手段,成为影响社会利益格局的一个因素。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市场机制实际上很难独立地发挥作用,权力和资本的交换在利益过度分化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从20世纪80年代的“官倒”到90年代初的价差、汇差、利差、税差,到90年代中期大规模瓜分国有资产,权力市场化、资本化的脉络清晰可鉴。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各种形式的腐败在财富聚敛上扮演了更为实质性的角色。据有关专家指出,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平均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腐败使得资源和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
最后,垄断行业的利益汲取机制成为影响社会利益格局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石化、航空、银行、保险、水利、电讯等我国现有的十二大垄断性行业,倚靠国家赋予的垄断权力,一方面凭借国有性质,以提供关乎国计民生的商品,向政府寻求政策支持甚至财政支持;另一方面利用特权操纵市场,过度地从消费者那里获取利润,并以改革和与世界接轨的理由,提高本行业职工,特别是中高级管理者的报酬,使我国社会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著名社会学家马尔科姆•沃特斯曾深刻指出“人类历史就是一种围绕物质资源的斗争。物质资源与权力获得之间是一种循环式的关系”,即谁拥有的资源多,谁获取的权力就多;谁拥有的权力越多,谁获取的资源就更多,由此形成“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从目前看,社会资源越来越多地向强势群体集中,强势群体已经具有相当大的社会能量,他们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对社会公共舆论的影响力和话语形成的能力越来越强,他们不仅明显地左右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分配,使改革更多具有了利益博弈的内涵,甚至能够支配和左右改革的进程和方向。
强势利益群体无可匹敌的资源优势和权力优势,无疑开始成为加剧社会不平等的一个重要机制。其结局正如孙立平教授所说:“人们会发现无论这些措施或政策的取向是什么,在利益结果上几乎都没有太大的差别,该对谁有利还是对谁有利,该对谁不利还是对谁不利,即使是那些在价值或意识形态上会有很大差别的措施和政策,其最后的利益结果也还是差不多”。
实践表明,强势利益群体主导的刚性利益配置机制严重侵犯了其他群体的利益和公共利益,损害到社会公正秩序,使得一些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改革措施,在实践中难以收到公平、公正的社会效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按照共建共享原则,调整利益分配格局,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一、完善和发展信息化会计的必要性
首先,传统的会计目标是重视现有的投资者,随着信息化程度的加深,企业的股东结构逐渐呈现多元化,企业的重心除了要重视已有的投资者,还要加强对潜在股东的吸引,强化企业的资本能力,完善发展目标。
第二,过去的会计确认当中所指的资产几乎都是货币或者实物所代表的有形资产。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在企业发展进程中知识资本逐渐变得重要起来。这样一来,要在传统的资本当中将知识资本提取出来,进一步确认其在会计资产中的作用。
最后,过去财务报告体现的内容主要包括在前一个时期企业内部的经营和经济状况,在现代信息化发展状况下,像数据搜集,加工和处理等财务工作内容都能够在不同的时间完成,财务数据从纸质载体向网络数据发展。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分析研究现在的信息环境下会计发展的关键问题,确定要完善并发展信息化会计。
二、发展信息化会计的关键问题
1.会计信息失真
对于企业来说,其财务数据是相当重要的商业信息,如果遭遇篡改或泄露就会造成严重的商业损失,信息化发展虽然能够提高企业的会计工作效率,但另一方面财务信息很有可能被网络黑客或者竞争对手恶意窃取,也有可能因为病毒入侵危害信息安全。虽然在信息化网络环境下的会计发展,能够通过一些技术手段避免人为影响的会计失真,但是因为网络传输的标识性不够明确,使得被接收数据的真实程度不能得到肯定,再有数据发送方也会担忧信息机密的安全传输。
2.计算机硬件的安全性
信息化会计发展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数据处理,需要实现自动化的数据处理水平,但是一些自然因素也会对计算机形成安全威胁,破坏其硬件,使得系统数据出现错误;再有因为管理方面的疏忽,很可能会使数据的存储工具因为受到破坏或者丢失,以上所说的多种自然以及人为因素对数据处理结果的准确定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计算机除硬件安全性之外,软件件的安全程度也是比较重要的。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合作沟通,实现网上合作的过程中,很有可能有不被授权的人员进入到其中,威胁企业信息安全,造成财产损失。
3.会计人员的个人能力和素质
会计从业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仍然重复传统的记账,算账和报账工作,整个工作是完全被动的;另外我们国家的会计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虽然掌握了一定的会计知识,但是对相关的经济,法律以及企业管理的内容却缺乏了解,这样就会影响会计从业者的个人创新水平的发展和管理能力的发挥。
三、提升信息化会计问题的对策
为保证会计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和高效性,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强化管理,以实现信息化社会环境下信息会计的完善
1.强化信息数据输入控制
在信息化发展状况下,多个用户使用同一个数据库,其中多项会计业务会交叉进行,假如不能够强化数据的控制输入,如果有没能严格检查的数据被输入到网络系统当中,其产生的原因就很难确定,最后信息的准确性就不能保证。这样一来,在进行会计信息数据输入以前,要确定各项内容的具体分工,保证各项业务的数据录入都有专人负责,同时要检查并确定验证输入的数据和代码,进一步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真实程度,保证其合法录入。
2.强化数据处理控制
实时数据处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保证处理的及时性,想要保证数据处理的准确定和可靠性,可以依靠登帐条件检测,权限修改,防错纠锚以及修改痕迹等控制方法进行。首先要实施授权式的控制进行数据处理,如果各个工作站因为业务处理的关系要访问网络服务器处理数据的时候,要依据服务器的闲忙情况确定是否可以访问,如果服务器繁忙,就不能访问;其次要采取分散式的控制处理数据,也就是要在本站进行数据处理,经由服务器像各工作站传送当天的数据,在完成数据处理之后,回传到网络服务器当中,之后网络服务器进行统一处理,依照数据类型分配到不同的数据库。再有要强化计算机系统之间的访问控制,确保数据传输过程的有效安全。主要依靠对数据进行加密,对方问进行控制等方式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结论
在信息化社会下,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相关内容都是及其关键的内容。在对会计问题进行有效分析之后,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具体研究。目的是能够为财务会计改革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促进网络信息环境下新型会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雪晶;焦崧源;浅析会计信息化档案安全与维护[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8年12期
所谓歧视,就是不以能力、贡献、合作等为依据,而以诸如身份、性别、种族或社会经济资源拥有状况为依据,对社会成员进行“有所区别的对待”,以实现“不合理”的目的,其结果是对某些社会群体、某些社会成员形成一种剥夺,造成一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社会歧视是社会上的某一群体或社会上人们所共有的针对某一弱势群体的不公平、否定性和排斥性的社会行为或制度安排。
农民工没有城市居民的合法身份,在城市中社会地位低下,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没有固定住所,缺少在工业化城市里生存和发展的知识和技能,只能从事城市里地简单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非法状态地工作。他们作为弱势群体在未能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之前只能以都市“边缘人”方式存在。目前,农民工社会歧视现状调查存在如下几个方面:
1、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调查。在调查中发现,违反劳动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企事业单位在用工的时候不缴各类保险基金,也不给农民工节假日。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差,安全生产缺乏防范措施,劳保福利待遇差,生老病死保障少等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我国大量农民工的涌入给城市道路交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
2、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调查。各类社会保险缺位,劳动法和合同法不健全。面对农民工对工伤、医疗保障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并非完全无所作为。这几年,全国各地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也在进行积极探索。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大中城市都先后制定了农民工参保办法,各地做法各有特色,最大问题是效果难如人意。农民工社会保障推进艰难,除了企业主逃避责任之外,关键原因是法律不健全。
3、农民工的子女教育调查。农民工子女既不同于农村的伙伴,又不同于城市的孩子。经济收入的悬殊、文化背景的差异,都具体体现在每一个孩子身上。尽管受到城市的接纳和关注,尽管能坐在教室里,但农民工子女受到什么样的教育,他们能否身心健康地成长,这个问题还没有被足够重视。
二、农民工的社会歧视原因
农民工在进入城市之前,一般都怀着对城市的向往之情,他们羡慕城市的繁华与热闹,羡慕城里人的生活。他们来到城市的目的就是赚钱,并幻想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幸福生活。但是,当他们来到了城市之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好。面对着城市,使他们有一种巨大的心理反差,特别是城里人抱着一种对他们的根深蒂固的偏见与歧视,让他们在城市中缺乏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对城市产生疏离感,使他们无法真正融入城市,而成为徘徊于城市边缘的独特的群体。在这样社会环境下,农民工滋生了求富、自卑、求安全、逆反等社会心理,往往会做出被城里人看不起的事情。
农民工的社会歧视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身份歧视原因。在中国,“农民”一词既是指职业,又指身份,其实更侧重于身份。从身份上说,农民即使进了城,只要没有城市户口,就还是农民工,还是“二等公民”,就不能与城市居民同等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机会或者优惠和帮助。从职业上说,农民就意味着从事田间劳作,这一般都为城市居民所瞧不起。
2、社会保障制度的歧视原因。在我国,现在的社会保障制度涵盖的范围主要还是城市居民,而农民却被排斥于外。使生活于城市边缘的农民工无法享受到一系列的市民有的权益。如最低生活保障线、医疗事故保险等,使其有病不敢看,生活没有安全感。
3、就业政策歧视原因。就业制度的歧视包括农民工在求职、就业、管理等方面遇到的不平等待遇。如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总量控制,职业、工种限制,先城后乡控制,强制性收取管理费、用工调节费等。有些就业市场也主要以城市户口和高等教育学历为前提,使农民工被排除在外。更有甚者,某些城市的政府人为设置了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制度障碍,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本地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和政府财政收入。
4、文化歧视原因。城市是现代文明的象征。城市也是文化交流最集中、频繁的地方,而大部分的农村文化相对比较落后。农民工生活介于农村与城市之间,在他们身上,城市文明与农村文相互碰撞的最为激烈。但是,城里人却瞧不起农民工身上的“泥土气息”,不肯接受这种“外来文化”,把他们所从事的一些活动视为“低级趣味的”。农民工在家乡所承袭的文化传统、价值观风俗习惯被视为愚昧、无知。
5、人格歧视原因。城市里的居民有着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并长期以来形成“一等公民”身份优势、意识,自视高于农村外来人员,也没把农民工放在眼里。甚至嫌他们“肮脏”“低下”。这种人格歧视造成了市民与农民工的不平等地位及隔阂。
三、解决农民工社会歧视问题的对策
1、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对农民工倾斜政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政府具体措施有:①尽快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②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长效机制。③时机成熟时,尽快取消中国户籍制度。④安置农民工子女读书等问题。⑤尽量提供充分的就业岗位。
2、被歧视者的自立自强是解决社会歧视问题的根本之策在现实社会中,农民工往往具有自身的弱点,要想改变被歧视的命运,就必须得从自身做起,改正弱点。一方面要客观承认自己某些方面的缺陷,并努力改善自己消极的形象,以打破社会对其形成的刻板影响。另一方面,要认识到社会歧视的最终解决靠的是反歧视群体特别是被歧视群体自身力量的壮大,“谈判”能力的增强。通过不断的斗争才能获取自己的平等权利。近几年,通过各种渠道,农民工讨薪运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3、有效的宣传、劝说,从而消除社会歧视宣传、劝说是社会心理学态度改变的一个主要策略。社会歧视本质上说是一种根据片面、甚至错误的信息而形成的认知偏差。而通过宣传、劝说这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可使偏见持有者增加对偏见对象的认识,有助于打破刻板印象和克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片面性,以修正原有的态度。
总之,我国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就必须要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一个重点就是社会歧视问题。我们要解决农民工的社会歧视问题,给农民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为我国创造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摘要:农民工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群体,农民工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重点。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民工现状调查,分析农民工受歧视的原因,并提出了具体对策。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歧视;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魏翠妮.王善坤.青年农民工越轨行为的社会心理学分析.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9).
[2]董前程.应当淡化“农民工”的称谓:社会歧视与社会公正.新观察,2005.
[3]黄家亮.论社会歧视的社会心理根源及其消除方式.思想战线,2005(5).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对农业生产乃至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总体投入不足、机制不活等问题日益突出,其现状难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综合多方面因素,导致农田水利发展滞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标准偏低,老化严重。现有水利工程大部分修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且排灌标准很低,目前功能普遍衰减。既造成排涝能力弱,农田积水无法排出,又导致提灌能力差,不能满足灌溉需要。
二是保护意识淡漠,疏于管理。由于投入不足,导致的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及水利设施带病运行的问题比较普遍,使得众多小型水利设施功能丧失殆尽,农业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三是重经济轻水利,投入不足。随着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变化,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资投劳力度逐步弱化。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投资投劳数量逐年减少,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步入低谷。随着农村绝大多数强壮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农村小型水利投劳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村以下小型工程投劳的组织难度明显加大,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后,筹资筹劳总量有限,能够投入农田水利的资劳微乎其微。
dY5`7m!WMKC,N四是农民兴办水利的积极性下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粮价已经放开,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已经占领了我国的部分市场,加之农民增收缓慢,种田的积极性不高,使兴办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也有所下降。
KJ8Nq}5h建设现代新型农田水利,任务十分艰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owo[W#KrC(一)广辟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调动群众积极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的财力有限,必须依靠广大农民的力量,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而作为政府应该积极建立良好的制度激励机制,通过利益诱导,吸引更多的农民、企业或社团参与到水利设施建设中来。认真贯彻落实"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政策原则,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保证农村集体将一定比例的积累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激发他们自觉投资投劳参加建设的积极性,引导农民和社会各界增加对农田水利的投入,广泛鼓励、吸纳社会资金办水利,努力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确保水利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将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__论文投稿_发论文权威期刊组织L#m8|5o-_
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水利系统提出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水利之路这一全新治水理念。近些年农田水利建设中生态水利、环境水利、景观水利、城市水利等亮点频现,都充分体现了"人水和谐"的理念。特别是在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河道综合治理中,推广了"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根产业链、一道风景线"的治理模式,许多水土流失治理区变成了山川秀美的观光风景区,将河、沟、渠建设成"清水长廊"、"绿色长廊"、"亲水乐园"。__论文投稿_发论文权威期刊组织l)evjp
3[.q6|,br9m"K(三)大力普及节水灌溉技术
#uwV|x0p8x,M将农田水利建设与节水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推广应用喷灌带。发挥喷灌带投资少、使方便、水压要求低,便于管理的优势,逐步在果园和已成片开发建发的农田中推广。积极发展大棚滴灌,实现大棚膜下滴灌化。搞好渠道、河道浆砌防治工程,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同时尽快研究制定有利于节水灌溉发展的经济补偿政策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提高农民节水积极性。
Q)^*tk"CHb0p;s.Z
4FJ4tI3Ic7NNn$f:~(四)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农田水利科学的研究
x#SxN.U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农田水利从业者队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水利员的培训,切实让他们掌握新科技、新知识、新技术,增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地区实际的小型农田水利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合作组织发展的框架体系。另外,重视农田水利科学的研究,建立适应当前农村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特点的农田水利技术支撑体系,使人才和技术更好的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__论文投稿_发论文权威期刊组织;W)nT9a9r%u
]`_n8gA结论
PlZ2g-nw?)D
D(aT%k&bgD''''_农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巩固和发展农业的基础性地位是我国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而农业基础薄弱和水资源总量不足又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的主要因素。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深人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发展战略研究,统筹解决好"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QIxF#W;Rc)JMU(L
''''k}-nd1s{(u参考文献
[1]杨向阳.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思考[J].南方论刊,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