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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为适应论文国有资源和资产使用制度改革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国有资源和资产开发、管理、使用的有效形式,不断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国有资源和资产的范围不够明确,对其有偿使用的性质认识不清,加上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制度不健全、征管措施不力,致使县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的范围还比较小,市场化配置率还比较低,国有资源和资产的浪费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有偿使用收入流失隐患较多,收入部门化、福利化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有很多县城自然资源丰富,城市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规模也比较大,但人均资源水平比较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意识比较淡薄,造成内部产权关系不清;有的单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资产购置和处置的随意性较大,资产购置重复,苦乐不均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资产帐务设置不健全,帐外资产存量大,家底不清,缺乏规范管理;有的单位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工作管理无序,经营不善;资产布局分散,使用效益低下。因此,改革国有资源和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度开发、有序利用、有偿使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建立和改善国有资源和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行机制,不仅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需要,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市场手段,配置和优化资源,实现公平、公正和效率优先原则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手段。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对于稳固政权基础,公平财政分配,推进财政改革,净化市场秩序,提高政府公共资源使用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框架(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效益、优化配置、集约管理、强化监督、责权利相结合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源和资产管理、运营、监督机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总体思路本着“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逐步建立程序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政府资源,着力打造运转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形成“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增强政府投融资实力;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强化统一管理,降低政府债务占财政收入比重,防范国有收益流失和财政风险;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推动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三)基本原则1、立足现实、改革创新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融资体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妥善处理老债务,积极探索新思路,创造有特色的政府资源、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管理模式。2、完善机制、规范运作原则。健全政府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管理体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制衡机制,建立政府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统一管理机构,合理界定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的职责,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的监督和控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3、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政府可用于投资的货币资金、存量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高效率、低成本筹集建设资金。4、统借统还,风险控制原则。规范政府性融资行为,对利用集中管理的资源、资产和政府信誉取得的建设性资金,实行统借统还,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建立稳定的还贷机制,保证政府性资金投入安全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建立资源和资产统一管理运营机构,健全集中调配机制政府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国有资源和资产、政府投融资管理的执行层。依据国资委决议在县财政(国资)部门具体指导下运营。(二)以集中管理国有资源和资产为依托,构筑政府投融资平台按资产剥离、资本划转的形式,依法注册,具体运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源和资产。把“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市场化运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满足政府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三)建立政府投融资审批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成立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和融资平台主县行政事业单位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对“重点稽查”的理解和操作还存在一些误区和不安之处。首先过分强调税务稽查的特殊性,忽略了税收管理各环节的有机联系。如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未能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稽查选案仍存在人为操作的因素(CTAIS系统数据缺乏,选案范围认定设置不到位),在案件的稽查过程中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稽查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稽查简单地理解为检查的频率越高、次数越多越好,导致多次检查、重复检查。再次,在案件的处理方面存在着重稽查、轻处罚,以补代罚的倾向,这不仅使税务稽查走了过场,也容易使相关的纳税人产生侥幸的心理,给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留下后患。以上问题从根本上影响和制约了税务稽查效率和威力的有效发挥。在这方面国外的做法和经验能给我们有益的启示。3、强化税收管理功能。由于实行新的征管模式,纳税人自行申报,取消了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度,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在全力抓好“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同时,对管理存在片面的理解,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管理弱化的倾向,忽略了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有效监控和对纳税人的正常管理,造成不应有的漏征漏管。这与征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相悖的。因此,在实行“集中申报、重点稽查”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强化税收管理职能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强化税收的管理功能,确定相关的岗位和人员对税源进行典型抽样调查,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有效的税源监控,促进纳税人如实申报,有效减少漏征漏管,防止税款流失,以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4、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用科学严密的管理机制激发税务干部的工作热情、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税收征管改革有序运行、顺利发展的有力保证。因此深化征管改革必须以人为本,搞好运行机制。要完善用人机制,结合税务机构改革,科学设计岗位,明确各自职责,实行竞争上岗,能者上庸者下,最有效地使用人才资源;要完善监督机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坚持检查考核,实行有效监督,开展经常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廉政教育,防止以税谋私等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把工作政绩与干部的管理使用和奖惩结合起来,以更好地调动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完善培训机制,根据征管改革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搞好干部培训,特别是计算机应用的培训,定出较高的标准,追求培训的效益,不合格的不能上岗,使税务干部基本上都能适应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要求,保证科学的征管程序得以顺畅运行。要负责人为委员,作为政府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和投融资管理的决策层
四、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意义(一)促进了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打破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部门格局,有效地解决了国有产权虚置问题一些部门单位一直把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视为自有资产,以为资产产权属部门所有,单位负责人说了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产权所有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资产购置盲目化,资产处置随意化”倾向。推行改革之后,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以及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重新确立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政府所有、部门使用、收支统管”的管理原则,较好地实现了产权归位,转变了传统观念,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摸清了资产“家底”,实现了资产的集约化管理,提高了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改革以前,由于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产权不清,政府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资产,“家底”不清。实施改革之后,不仅核实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具体数目,还根据现政府的授权,由县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了集约式管理,使政府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宏观调控与优化配置等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高效使用和合理调剂资产奠定了基础。通过资产权属证明集中到财政部门管理之后,避免了部门单位随意抵押贷款、对外投资及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等现象,规范了资产处置行为,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规范了经营性资产运作,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加了非税收入对经营性资产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实行集约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将经营性资产运作行为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实现了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对资产经营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部门预算管理之后,还有利于铲除行政事业单位滋生腐败的土壤,解决部门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端正党风政风。(四)推进了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拓展了改革内涵,延伸了改革触角通过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与财政部门预算改革相结合,有利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盲目购置资产问题,对提高预算编制特别是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准确度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改革与收支两条线改革相结合,有利于堵塞收支两条线管理漏洞,推动收支两条线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改革相结合,有利于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针对性,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将经营性资产收益及相关支出纳入完全部门预算管理,实现国库集中收付,使部门预算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完全”。(五)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实现了财政管理由单纯的资金管理向资金、资产和财务管理并重过去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管理“重钱轻物”、“重使用轻效益”。推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集中管理之后,财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资产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把资产入口关和出口关,加强对资产动态管理,促进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财政资金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拓展了财政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经营性国有资产是以国家作为资本所有者和运作者,在一般的社会经济领域中实行企业管理和运作。中具体地说,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存在于生产制造业、物流交通、服务经营、日用品、食品和轻工业等领域,经营性国有资产和一般企业一样以盈利为主要目的,那么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改革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资产保值和经济增长。但是需要注意,经营性国有资产在某些实物领域还具有进行市场的宏观调控的责任。如在社会出现特殊震荡,市场出现了诸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规律和破坏民生的现象时,国有资产应当介入这一市场混乱中,通过国资注入冲抵临时资源匮乏的方式来稳定物价,从而达到保护民生稳定民心的目的。因此,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个对于市场危机管理的预判意识。在关键的时刻要能供出有底气的存货,不要被散户市场所绑架。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存在于基础民生、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科研教育、国防交通等把控着国家命脉的公共领域。行政事业行国有资产是我国国有资产拓展的一个非常重要而且非常具有前景的领域。深化行政事业性的国有资产改革,应该准确评定一类国有资产的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并以这个重要性为参考来活泛调节对它的经济增长的要求。如科研教育和环境卫生等关乎社会民生和宏观的国民发展大计的领域资源,应当有魄力的放弃短线的经营增长,而将调控的力度和重心放在起专业服务领域的执行力上。任何一门领域的发展都不可能做到健全健美,如果着重在经济增长,那么必然会在人性化服务上面出现短缺。作为这类具有重要民族前瞻性的领域,一定要保持系统的纯洁性和专业性,不要以短期的浮躁经济氛围来污染它,而造成了长线的不可估量的延误和损失。以我国的科研教育系统为例,目前的大学科研教育领域出现了严重的重职称轻学术之风,教授和专业导师等高级学术职称人士忙于拉赞助、跑关系等俗物而忽视了专业的科研工作,这是非常不利于国家科学发展的。因此,下一步的科研教育类国有资产改革应当明确区分公共服务和行政之间的界限,保持公共服务领域的纯洁性。
3.资源性国有资产
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在国家的政策调控下,对某种资源的开发以及后续的销售等运作手段一体化的国有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森林、石油、矿藏等。这一形态的国有资产虽然有国家支配,但这种支配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非常大,同时由于我国的地大物博的特性,某些自然资源的所有量蕴含着巨大的财富。因此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开发和市场管理一定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我国的资源性国有资产通常都是国家垄断的,某且相关企业更是涉足了从开发到经营的一整条路线。由于没有市场竞争的压力,资源的开发又是取自无需成本的自然,所以造成了这类企业严重的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问题。以我国的中石油中石化为例,虽然在资本所有量上在世界五百强之列,却因为不是合理的市场竞争下所创造的产值而不被广泛业界所认同。同时,行业中频频爆出的天价消费、爆表的员工福利等负面消息也表明,这类垄断的“肥缺”领域存在的问题实在太多,国有资产的改革不仅要对自然负责、对民众负责、还要对这个社会负责。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任重道远。
二、所有者和决策者明确问责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
国资委成立之后,解决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臃肿,管理分散的问题,有效实现了问责机制的确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审查和监督机制的完善,重要行政力量的介入,大大触动国有资产腐败的根基。多年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的编制一定与政府行政编制挂钩,不仅设有党组书记等职位,干部也全部享有对位级别的行政职称。一位中石化的副总,同时又享有副省部级的行政职称,这在进行企业问责管理时就会让审查者背负非常大的压力和面对巨大的阻力,明确划分所有者和决策者的问责机制后,让资本的管理和审查有一个纯洁而顺畅的环境,有效促进国有资产的改革。
要确立国有资产流失标准,首先要了解国有资产终极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的收益权和重要决策权等权利。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者是全社会公民。国有资产权益的狭义相成为股权分红收益;广义构成则为:税收、股权分红收益、社会效益(如解决就业)。
其次,国有资产价值评估中,不仅需要根据资产帐面价值来评价其市场现值,还要估量实现市场价格的可能性。认识这些指标的意义在于市场价值是变动的,而且随着存量资产闲置时间的延长,将因为无形磨损的加大和社会资源配置标准的提高而进一步贬值。
明确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广义定义、国有资产市场现值,以及实现价值可行度估量,是确立国有资产流失标准的重要条件。
现实中,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中产权变动有两种方式,一是国有资产产权整体让渡。二是国有资产与社会资本重组。即是社会资本对国有资本部分转换或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配置。
为确认国有资产重组的经济效益,首先计算国有资产现有产权下的全民收益、国有资产产权让波全民收益、国有资产与社会资本重组全民收益几个指标:
国有资产现有产权下收益二企业资产经营收益=就业效应+税收……………………………………(1)
在国有资产为闲置存量资产时,年度计算企业资产经营收益为0;税收为0;就业效应为负,量为社会提供的失业救济;国有资产贬值损益量为国有资产无形损耗。
即,国有资产为闲置存量状态时,年度全民收益=—(失业救济费用+国有资产无形损耗)…………………………………………………(2)
国有资产闲置直到现值转让,
国有资产总收益一转让现值一三年失业救济之和(按现行失业救济政策)……………………………(3)
国有资产产权让渡第一年全民年度收益=国有资产产权让渡的价值+税收+就业效应……………(4)
国有资产产权让渡全民总收益以年度收益相累加。
国有资产与社会资本重组年度全民收益=国有股权分红收益+税收+就业效应……………………(5)
国有资产重组全民总收益以年度收益相累加。
国有资产重组中,终极所有者权益是否受到损害,是不同产权关系的权益的比较,要求:
(1)国有产权下的全民收益—所有权让波下全民收益≥0;
(2)国有产权下的全民收益一国有资产与社会资本重组下全民收益≥0。
我们认为这即是国有资产流失的评价标准。
保证这两个不等式成立的条件不是所有权让渡时国有资产让渡价值是否等同于评估价值,也不是重组中承认股权价值是否等同于评估价值,而是国有资产在重组后,构成社会公民收益的各项指标的实现情况。只是当国有资产让渡价值重组中的股权价值为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可构成全社会公民权益的最大化或收益风险最小化。
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可以给当年在政府、理论界、新闻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康佳集团与重庆无线电三厂重组事件一个比较完整的说法。
康佳集团与重庆无线电三厂重组事件发生在1997-1998年之间。当时,重庆无线电三厂已停产多年,8700万资产全部闲置,上千名职工失业。康佳集团申请与重庆无线电三厂重组,双方认可评估资产价值为4900万元。即在重庆无线电三厂停产几年中,无线电三厂的国有资产收益收入为负,量为:8700万—4900万+社会失业救济≥3800万元,国有资产经营年均损益为—1000万元左右。
在无线电三厂国有评估值为4900万元的基础上,康佳集团只承认其股权值为1800万元。为此,重庆社会各界就认可国有股权价值1800万元是否属国有资产流失,以及该行为的经济性、合理性、合法性展开激烈的讨论。
现按我们确立的国有资产流失评价标准分析:
国有资产为闲置存量状态时年度收益=一(失业救济费用+国有资产无形损耗。如(2)式。
国有资产折价认股预期收益=年度股权分配收益+税收+就业效应。如(5)式。
按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年度经营计划,那么该重组行为的预期收益为:
国有资产折价认股预期收益一现有产权下的收益预算≥0,其经济性是可以预期的,合理性也可以预期,合法性也是成立的。
国有资产重组后,进入不同的领域效果是不一样的,仍然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所以国有企业重组完成并非就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终结,必须评估价值折价的国有资产产权让波或重组后国有资产是否进入预期的运行轨道以及运行质量纳入控制范围,才可能保证各项全民收益指标得以实现,最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以保全国有资产所有者收益。
(一)当折价让渡国有资产产权后,资产并未按承诺进入产业领域而再次进入资本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产权让渡的现实收益一产权让渡的实际价值……(6)与(1)式国有产权下国有资产全民最终收益总和=国有资产市值一三年失业救济之和相比,产权让渡的行为收益为:产权让渡的现实收益一国有产权下的最终收益总和=让渡实际价值一(国有资产现值一三年失业救济之和)………………………………………(7)
在国有资产产权让渡中实施了折价,那么产权让渡的现值(评估价值),(7)式中即可能出现计算结果为负的情况,构成社会公民权益侵害。
(二)当资本进入预期产业领域
1.全民的预期收益=让渡国有产权价值+预期可实现税收+预期就业效应。如(4)式。
与(3)式国有产权下国有资产最终收益值相比,国有资产产权让渡行为收益=让渡预期收益一现有国有产权下的预期收益=(让渡国有产权价值+预期可实现税收+预期就业效应)-(国有资产评估价值一三年失业救济之和)
在等式中,如果让渡国有产权价值较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差异过大,而让渡国有产权后的预期可实现税收、预期就业效应均不理想,造成国有资产终极所有者权益受损。重庆针织总厂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2.在国有资产与社会资本重组的情况下:
国有资产重组全民年度收益=预期股权分红收益+预期可实现税收+预期就业效应
与(3)式国有产权下国有资产最终收益相比:
国有资产重组行为收益=重视收益一现有产权下国有资产最终收益=(预期股权分红收益+预期可实现税收+预期就业效应)-(国有资产评估价值一三年失业救济之和)
在等式中,如果重组运行不理想,预期可实现税收+预期就业和预期股权分红均不能实现,构成等式计算结果为负数,就造成了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受损。
通过以上分析说明,在国有企业重组中,只有预期是不行的,还需要在国有资产后期运行中加以控制,才能真正保证国有资产调整后运行的有效性,最终保证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
二、国有资产流失控制政策与措施初探
国有资产流失原因很多,主要产生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申请参加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投资者并没有真诚的投资愿望,甚至没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在重组或并购以后,资金不及时到位,而是利用良好的宏观政策,将现有资产作抵押实现银行信贷,获得资金,将骨头熬油甚至将信贷资金转移不知去向,置国有资产的后期经营于不顾,即上面所说的国有资产不能进入预期的产业运行轨道。
二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部门尚未确立国有资产重组中心计量指标体系并对重组加以控制。
三是政府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内外勾结,权钱交易。
所以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建议采取以下控制政策与措施:
(一)对国有并购重组的可行性论证报告以及投资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价。为此需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标计量标准。
(二)确立并购重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范围
1.确立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核评价内容。
2.对低于国有资产评估价值的重组项目的审批额度权限和程序进行特别的规定。
(三)对低于国有资产评估价值进行重组的项目进行专项档案的追踪管理。对追踪管理的权限、职责、程序和内容进行规定。
(四)在折价进行国有资产并购重组的协议条款中,明确规定在阶段时期内对企业运行进行了解与控制的合法性。在折价进行的国有资产重组协议中应依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延伸约定以下权力:
1.在国有资产产权让渡的情况下
(1)对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和状况进行监督与评价。
(2)向企业派出监事会。
1)审查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或厂长经理签署的企业财务报告,监督评价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状况。
2)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的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厂长经理和有关人员提出询问。
监事会的组建及工作程序可另行规定执行。
3)可规定在一定时期内(3-5年)产权转让行为不办理产权过渡手续并实施监管。在有效期限内确认其资产经营能力方可办理产权过渡手续并取消监管。
4)企业法人财产权归属企业,监事会不干预企业经营。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的监事会与企业自身监事会不相冲突,分别独立运行。
2.在国有资产重组的情况下
(1)按《公司法》要求行使股权。
在审计实践工作中,笔者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忽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现象,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往往局限于建账(卡)登记管理,或者只重视购置、不重视效益,导致购买的资产存在使用效率低下甚至闲置的情况。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尚未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人员。一些单位只注重向上级申请资金购置资产,忽视了现有资产的合理搭配和使用效益。此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上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由于净利润与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之间通常存在差异,企业为了节省人力,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间上直接选择税法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标准,忽视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使得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实际使用状况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缺乏有效的考核标准正是造成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虽然已有部分市级财政部门及国资委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考核办法,但考评指标往往停留在被考评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关制度或是否将资产购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等较为浅显的层面,未对制度本身的执行情况及资产购置预算的合理性进行深层次分析,这使得考核内容流于形式,无法深入评价国有资产是否存在闲置、浪费及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更无法建立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绩效管理问责机制,直接影响到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效率。
(二)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浪费
行政事业单位在处理毁损、被盗及报废转让等大型大额固定资产时一般要经历以下5个步骤:(1)单位申报;(2)主管部门审批;(3)财政部门审批;(4);评估备案与核查;(5)公开处置。在审计实践工作中,笔者发现,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会计账上仍然保留着被盗或已经报废不用的固定资产,有的报废资产甚至挂账3-5年之久。究其原因,相关单位在固定资产处置申报之后迟迟得不到财政部门或国资委的批复,而申请单位在未得到批复的情况下无法对该资产进行处置,更无法对其进行账务处理。由于报废资产无法得到及时处理,长时间的存放不仅造成原本应有的处置收益不断缩水,而且严重占用了申请单位的储存空间。此外,由于报废资产仍在账面反映,申请单位在申购新资产时将会受到影响。
二、对完善国有资产绩效管理提出的建议
(一)简化采购审批流程,加强事中管理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的国有资产采购审批手续极其复杂,严重降低了国有资产的采购效率,因此,简化审批流程势在必行。然而在简化审批流程的同时如何保证申购资产的合理性,这需要加强申购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用“事中监督”替代“事前审批”不仅大大提高了国有资产的采购效率,避免申购单位在等待审批过程中的机会成本浪费,还能对所购资产的使用管理起到积极的监督指导作用。财政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在资产申购审核过程中应尽可能简化审批手续,重点关注申购资产到位后的实际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由申购单位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自行提交大型、大额资产的使用运行报告,在报告中详细列明该资产目前的折旧、贬值、耗损及收益等情况,由各级财政部门及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针对性抽查,确保国有资产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绩效考核指标
1.考核申购资产的必要性。获取固定资产的途径包括购买、经营租赁、融资租赁及自行购建等,而不同方式获取的固定资产在能够达到相同使用目的的前提下所付出的成本是不同的。在对固定资产绩效考核中,首先应当考核单位所购固定资产的必要性。例如当单位所需资产为非经常性使用资产且耗损不大,则应使用经营租赁方式获取,又如当某些国有企业面对良好的投资机会且资金较为短缺时应当选择融资租赁。在对申购资产必要性进行考核时,应将着眼点放在无差别实现目标的前提下是否以最低成本获取该资产的实际使用效益。
2.对于经营性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确立不同的考核标准。经营性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资产,也可以理解为该部分资产的使用将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这样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销售场所、运输车辆等。非生产经营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而是为了满足维持办公基本需求或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福利需要的资产,如办公所需的基础办公设备及科研等其他方面使用的房屋、设备等资产。对于经营性资产,考核的重点应为权衡该资产为本单位带来的持续性收益与为该资产所付出的实际成本及机会成本之和的关系。这里所说的机会成本,指的是更换另一资产替代原有资产所创造的超额收益或多余损失,而实际成本指的则是为维护该资产正常运行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当该资产所带来的持续性收益大于等于该资产的实际成本与机会成本之和时,可以认定该资产的绩效管理处于较为良好的状态,反之则应重新考虑该资产存在的必要性。对于非经营性资产,则应当着重考核该资产是否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且是否及时得到适当养护。以非运输性车辆为例,考核的着眼点应落在该车辆的已使用年限与其实际耗损程度之间的关系上,考核该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及养护是否合理适当。
(三)建立专业化国有资产处置机构,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效率
目前我国大型大额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时间普遍较长,有些报废资产长年挂账,得不到相应处理,间接引起申请单位经济利益的流失。相对于数量庞大的管理对象———各机关事业单位而言,财政部门有限的监督力量已显薄弱,难以对各部门的资产处置状况进行全面监督,而且财政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建立专业化的国有资产处置机构,引进、培养管理素质高、专业胜任能力强的资产评估及处置人员迫在眉睫。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可简化为以下步骤:(1)由成立的专业处置机构对各单位申报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初步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及处置方案。(2)鉴定意见及处置方案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或国资委等相关机构审批。(3)由专业机构统一对外竞标拍卖或进行相应的报废处理。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大缩短资产的处置时间,提高处置效率,而且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被处置资产不被低估、浪费。
1、被兼并方浦东新区印刷厂与兼并方茉织华公司的简要情况
浦东新区印刷厂建于一九五二年六月,至今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前身为上海市川沙印刷厂,属地方国有企业。该企业主要从事一般发票、各类凭证及帐表簿册的印刷。由于其生产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无法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业务量不断萎缩。1997年销售额仅262万元,利润6000元,负债达到87.66万元。银行短期借款50万元,流动资产为101.05万元,但存货一项就占56.64万元,而货币资金仅为30.48万元,应收款为11.81万元,企业财务状况相当困难。
茉织华公司是以平湖市新仓服装一厂为母体厂,近年来通过实行多元化经营,组建的拥有一系列子公司的集团公司。它是一个以生产出口服装为主、专业化分工明显的外向型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是按现代企业制度设置并实施管理,公司汇聚了一批具有丰富的国际、国内贸易及办实业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才。1995年,该公司被中国纺织总会列为中国服装企业首强,并连续三年获中国服装业利税第一名。1997年,集团公司产值达22亿元,利税1.5亿元,出口创汇2.2亿美元。公司内设有9个服装子公司、2个印刷公司及一系列为服装业服务的子公司和事务所。其中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是一个以印刷服装包装材料为主的子公司,近年来公司凭借自已一流的印刷设备和技术,承接了印刷技术难度大、防伪要求高的国家增值税发票、银行清分机转帐支票等特种商务票证的印刷业务。97年度产值为9000万元,利润2000万元,税金404万元。
2、兼并双方实施兼并的内在动因
浦东新区印刷厂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经营上陷入了困境,主要表现在:(1)企业管理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内部缺乏正常运行的保证机制,人员无流动、分配无差距、上岗无竞争。(2)职工文化程度低,年龄结构偏大,职工对企业依赖性大,退休工人较多,负担重,职工平均年龄41岁,女职工占49%,40岁以上的职工占48%,职工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94%。(3)设备陈旧,无力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印刷设备均属四、五十年代,国家无投入,企业亦无力购置先进设备,企业不具备参与竞争的物质条件,难以为继。(4)缺乏专业人才,技术力量薄弱,人才流动的放开,引起大量人才流失。业务人才的流失,导致企业销售下跌,技术人才的流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
茉织华公司因业务的急剧扩张,迫切需要扩大生产规模,其兼并的主要原因为:(1)兼并重组有利于改变公司产品单一模式。保留原普通印刷业务,同时引进先进设备,加入技术含量高、防伪要求高的特种票证及彩色不干胶商标、高档彩色包装纸等印刷业务,使其成为多品种、高科技的现代化印刷企业。(2)公司可充分利用上海经济中心的优势。公司属下有多个具有一定规模和资金实力的经济实体;公司在浦东新区已有开发基础;公司可在资产资本经营、国际金融、贸易、印刷、国内服装市场的开发上作进一步拓展。(3)有利于公司取得时间效益。与内部投资相比,兼并节省了投产、以及培训新员工等所需的时间,使企业能迅速投产,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规模迅速扩张。(4)实施兼并同时也可以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如《浦东新区关于支持优势企业兼并划转小企业的若干扶持政策》中规定的在税收、人员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兼并双方的互具优势为实施兼并提供了可能
浦东新区印刷厂虽陷入困境,但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1)作为一家有四十多年历史的国有企业,浦东新区印刷厂拥有一批对印刷技术比较熟悉的职工,能承接一些印刷技术要求高,难度大的印刷业务,是工厂的一笔宝贵财富。(2)厂区占地6.72亩,并拥有厂房、设备等一批固定资产,为厂区改造,设备更新提供了空间,为扩大生产奠定了基础,使兼并方能迅速投入生产。(3)具有印刷行业的五种资质,包括税务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密件、商标以及书刊省级印刷许可证,这些资质也是印刷厂的一种特殊资源。(4)地处浦东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运输成本低,能在保证产品供应上海市场的同时,较好地辐射整个华东地区。茉织华公司具有的优势:(1)公司是按现代企业制度设置并实施管理,具有丰富的国际、国内贸易及办实业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系及国际一流水准的装备和技术;设有9个服装子公司、2个印刷子公司及一系列为服装业服务的子公司和事务所;是以生产出口服装为主、专业化分工明显的外贸与内销并举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方式灵活多样。(2)公司有强大的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出口日本的产业服装已占日本服装总需求量的20%以上,并不断有世界各地的著名服装商前来洽谈;在国内近百个中等以上城市开办100家连锁店,兼并后更可利用浦东开发的大好环境开发上海市场;公司拥有计算机国际互联网信息系统。(3)具有资金和财务优势。公司其它投资项目有的已进入回报期,再加上茉织华公司股票的上市等融资渠道和措施,有较为充足的资金来源。
4、兼并双方障碍的消除为实现兼并奠定了基础。
在兼并谈判过程中,兼并双方在许多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同时遇到了一些障碍:
浦东新区印刷厂的障碍消除。在兼并谈判时,印刷厂受到了特别是来自职工的诸多阻力。有的职工认为兼并是将企业卖给“外地人”,在感情上不能接收;有的职工担心兼并后由“外地人”管,自己的企业主人翁地位丧失,沦为“二等公民”,权益得不到保障;还有的职工则对兼并后企业将来的前景表示忧虑。对此,印刷厂领导从转变职工思想着手,加强对职工的思想工作,做好耐心说服和劝说工作,向职工阐明兼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还带领职工代表前往浙江茉织华公司实地察看,鼓舞士气,树立信心,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茉织华公司的障碍消除。茉织华公司认为兼并浦东新区印刷厂这样厂房设备陈旧、职工包袱重的国有老企业,兼并成本大,若按印刷厂帐面上的93.3万净资产进行兼并,公司的利益将得不到保证,并由此萌生了另往他就的想法。对此,新区国资管理部门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果断决策,同意茉织华集团以所属平湖新仓服装一厂的名义对浦东新区印刷厂实施零资产兼并。
1998年4月19日,浦东新区管委会下发54号文件,同意平湖新仓服装一厂兼并浦东新区印刷厂。平湖新仓服装一厂在取得浦东新区印刷厂全部资产的同时,承担偿还全部债务的责任,并根据协议规定落实全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一切待遇。
二、兼并后采取的主要措施
在兼并浦东新区印刷厂后,茉织华公司制定了浦东新区印刷厂发展的总体规划。提出要通过建造新厂房,添置新设备,增加印刷品种、提高产量等途径,使浦东新区印刷厂规模逐步扩大,效益逐年提高,五年后成为国内最大的印刷企业之一。
针对浦东新区印刷厂目前困境的根源主要是经营机制不灵,而突出的问题是产品销售不畅。为此,茉织华公司结合本公司整体发展情况和浦东新区印刷厂发展要求,对浦东新区印刷厂的重组以机制重组、产品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人员重组为主线,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1、机制重组
浦东新区印刷厂被兼并后,成为茉织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将按照现代企业的模式开展。由于历史的原因,浦东新区印刷厂虽然已面向市场,但由于机制缺陷,严重缺乏抗击市场风浪的能力,无法适应现代企业运行的要求。为此,茉织华公司对印刷厂的机制进行了重组。
首先,加强市场意识,强化市场机制。增强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以扭转目前产品销售不畅的局面。将浦东新区印刷厂市场机制的强化与公司总体经营结合起来,由实力强大的莱织华印刷有限公司帮助和扶持浦东新区印刷厂产品开拓市场,并有公司内部自用的印刷品的耗用量作保证。
其次,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为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也为职工的成才提供条件。根据职工的贡献大小,拉开分配档次,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真正做到人尽其能,物尽其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三,引进竞争机制。实行职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提高各岗位的效率,形成了企业内部的有序竞争机制,。
第四,建立职工保障机制。浦东新区印刷厂在重组中及重组后,根据国家、上海市和浦东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职工保障机制,使职工安心工作,无后顾之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2、产品重组
根据市场需求和浦东新区印刷厂发展规划,茉织华公司对印刷厂的产品进行了重组:
第一、增加印刷品种,提高产品档次。兼并后在保持原有产品的印刷业务的基础上,增加银行票据、有价证券、税务专用发票、邮电、商务办公用纸、彩色不干胶商标标签、服装吊牌、高档彩色包装品等品种,实行产品档次的多元化。
第二、利用无形资产,提高知名度。浦东新区印刷厂是浦东新区唯一的一家国有印刷老厂,而该厂获得的印刷业诸多许可证都是无形资产。茉织华公司利用自身的业务渠道、市场网络,进一步提高浦东新区印刷厂的知名度。
3、资产重组
公司根据负债情况及产品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对浦东新区印刷厂的资产进行重组。
第一、改造老厂。对老厂投入100万元资金,其中30万元添置电脑制板系统,以解决原铅字排版落后工艺、制版靠外协的问题,提高印刷产品档次,70万元对原老厂进行厂区、厂容进行改造,后又投资100万元,添置小型胶印机3-4台。改造后,设备得到更新,厂貌大为改观。
第二、开办新厂。在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先期租用了3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投资l500万元,从日本引进先进的商务印刷流水线二条,再投资1000万元,从日本引进先进的彩色包装印刷流水线二条。第二年,对新厂再投资2900万元,使其实现正常生产。
4、债务重组
浦东新区印刷厂近几年来虽未亏损,但是潜亏已存在,按照浦东新区印刷厂的发展规划,对原老厂的87万元债务,采取投入一点,产出一点,以原厂救原厂,二年内将所有债务还清。茉织华公司注入的大量资金主要用于易地扩建新厂区。
兼并后,对印刷厂的易地扩建、老厂改造,以及完善工艺、添置设备等需要投入的1亿元资金,来源主要是靠茉织华公司的整体效益及茉织华公司在上海发行股票中的资金作保证,故只需求部分资金的贷款,偿还贷款的能力较强。
5、人员重组
根据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将原浦东新区印刷厂职工将全部安置的基础上,为满足现代化管理要求,印刷厂又向社会招聘了经营管理、工艺技术和市场营销等高素质人才,严格定岗定员,根据生产和发展的需要,重新核定和设置各部门及岗位,并实行按岗位定员。原浦东新区印刷厂108人,其中有14人通过培训去新厂,其余的职工重新定岗,进行了妥善安置。新厂还在新区招聘了50多位管理技术人员和工人,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兼并实现了多赢的局面
1、通过兼并,浦东新区印刷厂重新焕发了活力,效益得到了迅速提高。兼并后,1998年当年实现扭亏为赢,1999年,销售额达到4000多万元,与兼并前1997年的销售额262万元相比,增长16倍;实现利润1400万元,为历史上最高利润19万元的74倍,印刷厂老厂人均创利1万多元,新厂人均创利超过10万元。
2、通过兼并,茉织华公司迅速壮大了实力,扩大了市场份额。印刷业是茉织华公司多元化经营中的主要方向之一,通过此次兼并,茉织华公司在印刷业上的实力得到了迅速壮大。公司充分借助浦东新区印刷厂的地理优势,拓展了上海地区的业务,并较好地辐射了整个华东地区。
3、通过兼并,职工的利益得到保障,收入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99年印刷厂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1040元,月平均收入1400元,为兼并前1997年的1.8倍。职工不仅摆脱了下岗的威胁,而且公积金、养老金、医疗费等各项福利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企业的凝聚力大大增强。4、通过兼并,有力促进了新区的经济发展。1999年,浦东新区印刷厂预计上交税收400多万元,一跃成为浦东新区的税收大户之一。同时,印刷厂的迅速发展又增加了新的就业机会,促进了新区社会的稳定。
四、几点思考
思考之一: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是推进国有资产优化重组的有效方式。
印刷业由于进入壁垒低、技术含量少、产生效益快,处于过度竞争状态。新区最多时曾有800多家印刷厂,现今也基本维持在600家左右。创建于五十年代的浦东新区印刷厂由于受传统体制长期束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落后,职工文化素质低,人才流失严重等原因,无法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营状况日趋恶化,已面临亏损的边缘。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浙江茉织华集团以所属的国有企业新仓服装一厂对浦东新区印刷厂进行兼并收购,是国有资产在市场化运作下跨地区、跨部门的流动,促进了国有资产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从局部利益来说,新区国资减少了;从国资总量来讲,国有资产整体经济效益提高了。通过异地兼并,区属国有资产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向外省市优势企业集聚,资产流动盘活了滞存资产,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优化重组,形成了更为合理的产权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因此,政府对于不同情况的企业,通过制订不同的政策导向,尤其对于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应尽早通过“零置换”、“零兼并”、破产关闭,甚至“倒贴钱”等形式坚决退出,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重组。思考之二:算整体帐,算长远帐,看综合效益是实施兼并的着眼点。
浦东新区印刷厂经过评估还有93.3万元的净资产,而采取的兼并方式是零兼并,因此从资产角度来说,这一成交价远远低于帐面资产价值。从眼前看,可以说是“资产流失”。但是,如果“想一想开”,一个企业已经潜亏,还有一大批工人等待安置,其市场价值可能还是“负的”。若还要按帐面资产的价值转让,当然不会有人接盘。这种“嫁者”有情,“娶者”有意,但却因“娘家人”要价太高,而令“婚事”告吹的实例,绝不在少数。因此,在企业还有优势,还有人接收的情况下政府果断把企业转让出去,不啻为明智之举。从长远看,浦东新区印刷厂于1998年4月实施兼并后,老厂当年即扭亏为盈,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金桥新厂更是成为新区税收大户。1999年浦东新区印刷厂上缴税收400多万元。从这个意义上,93.3万国有资产不仅没有流失,而且得到了升值。从整体看,企业被兼并,政府卸下了包袱,企业从吃财政补贴,转变为向国家交纳税金,从纯消耗,变为积极创造财富,职工由下岗变为上岗,并增加了新的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稳定,繁荣了地方经济,这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政府,这帐都是划得来的。。思考之三:知彼知己,优势互补是兼并成功的前提。
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效益,产生1+1>2的效果,是企业兼并的目标。因此,兼并双方必须清楚知道自己有什么,需要什么,能从对方得到什么,在反复衡量比较下,最终确定自己的合作对象。被兼并方浦东新区印刷厂是浦东唯一一家国有印刷老厂,在印刷业许可证方面有一定优势,但是长期以来缺乏资金投入搞自身改造。兼并方茉织华公司在平湖有印刷厂,承接了工商银行储蓄存折印刷业务,在业务渠道、市场网络和人才资源等具有明显的优势,但由于受场地限制,难以扩大生产规模,急需在上海建立生产基地。茉织华公司兼并浦东新区印刷厂,可以利用对方现成的行业资质和技术人员,及早投入生产,实现经济效益,快速占领新的市场。同时,浦东新区印刷厂也可摆脱倒闭厄运,全厂100多名职工脱离下岗危险。可谓互惠互利,优势互补。
思考之四:赤诚相待、真诚合作是兼并成功的基础。企业兼并并非只是资产的简单"重组",而且也是企业债务重组、业务重组、人员重组和机制重组。重组企业得以成功运转,兼并方和被兼并方的认识、战略、操作必须建立在赤诚相待、真诚合作的基础上。浦东新区印刷厂领导班子了解自己的家底,明白自己的优势与劣势,主动出击,寻找合作伙伴,为印刷厂的生存发展寻找机会。在谈判过程中,印刷厂与茉织华公司坦诚相待,真诚合作,双方将谈判中的分歧看成共同对付的敌人,而不是相互间的隔阂,双方互相体谅,互相让步,促成了兼并的成功。兼并后,老厂经过100万元资金投入改造不仅厂貌焕然一新,而且在茉织华公司的尽力扶持下,老厂印刷业务也蒸蒸日上。然而,兼并当年,老厂工人未加一分工资,他们提出“不成为茉织华集团唯一一家亏损企业”的口号,老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经过奋力追赶,98年年底印刷厂终于实现扭亏增盈。坦率真诚的态度不仅使兼并过程进展顺利,还保证了新生企业今后的正常发展。
思考之五:关注职工利益,赢得职工支持是兼并成功的保证。
高校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国家,使用权和管理权分散归属于学校的不同部门,国资处、财务处、后勤处,图书馆和各教学院系等都具有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从调查结果来看,河南省大部分高校,管理机构的设立都比较规范,符合内部控制的需要。但由于缺乏权威的领导管理部门,容易导致多头管理、管理机构和部门重叠的现象,致使国有资产管理组织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在管理制度方面,现有的制度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准则》等,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各种经济业务,制度观念略显滞后。管理制度中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钱轻物”的现象,对资产信息管理不重视,信息化程度不高。调查中发现,大部分高校的国资处、财务处和各教学院系之间缺乏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同高校之间的制度更是千差万别,制度不完善的现象较为普遍。
2.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
河南省部分高校的国有资产配置并不是严格依照按需分配的原则,导致购置的资产无法被充分利用。一方面,由于高校校内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具有相对封闭性,资产的购置又缺乏严格的购置标准和预算规制,造成资产重复购置;另一方面,在使用过程中,部门之间特别是高校之间的资产缺乏统一协调机制,资源难以共享。这反过来又使得各部门愈发强调对资产的绝对占有和存储。
3.国有资产核算和评估不足,账实不符。
从河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整体来看,未能实现与财务管理的紧密结合,缺乏日常性的核算和检查,导致账实不符的现象出现。例如,部分高校的相关部门利用本部门有偿服务取得的资产,未办理入账验收手续,使这些资产排除在学校国有资产账目之外;类似的还有高校接受捐赠的资产,入账不及时也造成一定的帐外资产;有的资产已经被使用部门报废了,但并未及时履行财务报废手续,造成账实不符。
4.无形资产管理环节薄弱。
河南省高校普遍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存在管理盲点。实际上,高校是无形资产的富集之地,河南省高校的科研成果也相当丰富,但高校的无形资产管理缺乏科学严格的规章制度,造成无形资产的总体价值不清,管理混乱。例如,部分高校教师将科研成果据为己有,而且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擅自将科研成果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高校在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中,没有进行准确的评估,或未能严格履行财务程序,转让收入未及时入账,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二、河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管理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高校对国有资产的地位、作用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国有资产权益保护的主动意识。从表面上来看,这是由于高校的资产管理仍然沿袭着传统的管理理念,“重人轻物,重购置轻管理”,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发挥资产的最佳效益,不仅是保障教学和科研的基本要求,也是谋求高校长远发展的题中之义。但从本质上来看,高校的双层委托设置导致国有资产主体缺位,对二级者高校管理者的监督不力才是高校管理者管理意识单薄最根本的原因。
2.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从体制上看,河南省许多高校尚未建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就由各教学院系、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缺乏一个权威的机构进行统一协调和整合;有的高校虽然建立了专职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但该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没有很好地对接,无法实行有效的控制、检查和监督的职能。由于高校管理体制不健全,使得学校的资产管理各个环节衔接不紧密,从购置、使用、维护到报废的各环节相互脱节,有的环节出现无人管理,而有的又出现交叉管理的状态。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的模式,削弱了资产管理的权威性。
3.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
高校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对闲置浪费、随意挪用、资产流失等现象的处置不够严格。由于没有建立系统的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资产管理没有建立单位或个人责任制,造成管理责任无法追究,资产的效益和价值难以提升。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不科学,奖惩机制不合理等现象比较普遍,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闲置和流失。
4.风险控制管理体系不到位。
河南省高校对国有资产浪费和流失等风险控制管理不到位。尽管高校建立了资产评估、监督核查、财务和审计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但并未从风险控制方法、风险控制内容和风险控制指标等方面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仅仅停留在实物对账层面,现行会计账面不计提折旧,导致资产存在隐性风险;由于缺乏资产定期清查制度,导致国有资产提前进入待报废状态;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过程中,产权模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的制约,带来很大的资产流失的风险。另外,对国有资产监管者和使用者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也缺乏有效的控制防范措施。
三、强化河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树立现代资产管理理念。
作为内陆欠发达省份,河南省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和理念相对滞后。强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首先是要增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广大师生和员工要明确各自的权责意识,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树立产权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动态观念;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等现代资产管理理念,把风险意识根植于每位教职员工的脑海中,使他们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风险、预测风险、评估风险和应对风险,使风险降至最低。具体而言,高校各级领导和职工要形成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的共识,遵循把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和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绩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形成国有资产管理的校园文化。在资产购置、使用等管理过程中,注重遵循市场竞争的规律,树立投入产出的效益理念;在校办产业经营和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效益的提升。
2.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完善资产管理体制与制度建设。
我国高校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综合管理,教育部监督管理,高校具体管理”的管理体制。河南省高校应根据国家政策,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创新。比如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促使国有资产管理由原来的行政管理向产权管理转变,资产管理机构以产权管理为中心行使资产的监督权、投资权和处置权等;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由“归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和监督。与此同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具体来说,高校应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资产配置制度、资产使用制度、资产处置制度、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制度、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制度、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设始终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3.升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资产管理现代化水平。
构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国有资产数据库建设,实现资产的网络化和电子化,是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信息系统的建设有利于及时掌握资产的数量,价值、分布和经营状况,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清查提供决策依据。首先,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在教育部对高校资产分类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国有资产信息管理数据库,并使其能够包括学校资产的全部内容。其次,基于校园网的硬件和技术基础,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或购买适用于校园网的资产管理软件,并使学校各部门领导和员工可以根据权限了解到自己的相关资产信息。再次,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如财务部门、预算部门、审计部门等,实现资产从购置到报废的全过程的动态信息管理。不断升级与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各项功能,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4.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核算体系。
针对河南省高校无形资产管理薄弱的现状,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科学的资产评估和核算体系,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第一,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意识,认识到无形资产对高校发展的重要性,并在国资管理部门中设置专职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第二,建立并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如产权制度、财务制度、对外合作转化制度、开发利用制度、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等。第三,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核算体系,将高校无形资产要素纳入财务核算范围,确保高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重视无形资产投资转让时的评估工作,保障学校无形资产的权益。
二、会计监管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作用提升途径
(一)加强农业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认识
资产不仅是农业科研单位使用或占有的经济资源,而且是做好相关科研工作最基本的保证。作为农业科研单位的领导层,应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性,理清管钱与管物之间的区别,并及时扭转重购轻管、重钱轻物的思想理念,特别是国有资产的管理方面,应严格遵循《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予以执行,以确保对国有资产的良好配置与合理使用,促进科技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提高企业内部会计监管人员的素质
明确责任,加强对会计监管的重视程度,提高会计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思想道德素养。会计监管人员需具备专业眼光和高度的责任心,善于分析在国有资产中所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能够提出相关应对风险的策略,做到保护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因此,为提高会计监督人员的全面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的对其进行相关的培训,并将企业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工作成效纳入到每年的绩效考核中,从而确保会计监管目标的最终实现。
(三)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管的制度
对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岗位的设置需具备工作的独立性,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使监管的功能与作用发挥到最大。会计监管的岗位应设立在企业内部的审计委员会,且给予监管工作人员一定的独立性和工作地位,对于监管人员所发现的任何重大问题,其有权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从而确保监管信息保持通畅。通过财务的业绩衡量指标,如资产的周转率、总资产的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的一系列定量指标反映出企业资产的综合利用效率,并有效结合定性的指标对会计监管工作人员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综合的绩效考核,从而确保个人与目标的统一。
一、会计在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中的作用
(一)盘点国有资产的存量,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
会计信息是进行财产清查、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工作的基础与依据,其中,常规的财产清查和实物盘点本身就是会计核算方法之一,而特殊情况的清产核资等更要以会计报告的数据为主。同时,在运用收益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方法对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时,也要依据一定的会计方法,如采用会计收益、现金流量预测、资金成本、折现率等会计指标来进行分析。特别是在产权界定,也就是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界定国有资产的数量的时候,同样需要涉及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综合利用企业的各种会计信息,所以,要搞好国有资产管理这一工作,必须以扎实可靠的会计工作为基础。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要用到投资收益率、机会成本等指标,政府在运用国有资本绩效评价体系衡量和评价企业国有资产配置效果和营运业绩时,需要使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保值增值等指标,而这些指标都与会计要素息息相关。
(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根据两权分离原则,企业经营管理者承担着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责任,但由于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我国的会计法制尚不健全,会计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企业内部监督人员的非独立性地位导致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低效运作,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趁国有企业进行公司股份制改造之机,为企业利益最大及自身的不正当利益往往指使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信息,并利用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所有者缺位、经营权失控的情况,采取不进行资产评估、对国有资产过低评估、转移国有资产等形式,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还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铺张浪费、贪污腐化,为达到挥霍浪费甚至贪污挪用公款,想尽办法指令会计人员瞒报收入,虚列支出,致使企业收支造假的状况形成一种漏斗效应。为了保证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有效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必须加大企业内部的监督力度,对企业会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三)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资产管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了独特的管理模式,所以,在建立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时,不可生搬硬套其他企业已经取得成功的考核体系,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构建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时,会计及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挥着基石的作用。首先,在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过程中无论是自我考核、同级考核还是上级考核、下级考核都离不开对代表着业绩完成情况的财务考核指标进行比较、分析,而财务考核指标的计算就是要依赖于会计提供的真实、有效和及时的会计信息,如,各类报表、单据凭证等。其次,成本会计、责任会计等提供的分门别类、细化的会计资料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如,成本会计提供的资料可以考核相关责任人是否达到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标;责任会计可以细分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并明确归属于哪个人,并对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提供第一手的资料。
二、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具体应用措施
(一)完善责任会计制度,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基本上沿袭着“国家统一所有、各级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模式;分散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名义上是国家所有,实际上由各个单位行使着资产的所有权。这种管理模式的一个根本性缺陷就是责、权、利严重脱节。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个根本性缺陷,一系列棘手问题如国有资产流失、使用效率低下等,其产生的源头就在这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急需建立一套能将责、权、利统一起来的监督管理制度,而责任会计正是具备这一功能的监督管理制度。责任会计就是为了适应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若干责任中心,并对他们分工负责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核算、控制与考核的一套专门制度。
责任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第一,划分责任中心。所谓责任中心,就是专门承担规定责任和行使相应职权的内部单位。划分责任中心,就是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各部门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划分为经济责任实体。各责任中心职责明确,相关利益权限划分清晰,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独立,提高资产的管理能力。第二,确定各中心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指标。不同的责任人适用于不同的责任指标。如,投资中心经济责任指标包括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投资报酬率指标等;收益中心经济责任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资产利用率等指标。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测试重点,但无一例外都是衡量特定责任中心任务完成情况的有效指标。第三,实施责任会计核算。从核算形式上实行集中核算和分级核算相结合,将各责任中心的所有收支都集中在单位的统一监控之下,对其发生的经济业务、执行财经法规、完成责任目标情况及结果进行记录、计算、整理和汇总,定期编制业绩报告。第四,考核责任中心的业绩。实施责任会计后,应强化对量化指标及其预算完成情况的考核,重点突出资产使用效益的考核。方法是将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数与预算数比较,检查各项责任指标的预算完成情况。通过业绩考核可以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二)营造重视会计工作的氛围,加快会计监管体系建设,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环境
首先,营造一个上下重视会计工作的氛围。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高度与支持程度是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有最高决策者的坚决支持,在此基础上推进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就会十分顺利。决策层必须从思想上对会计工作高度重视、高度支持,明确会计部门的职责范围及相应地位与权限,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在企业内部要形成一种充分重视和利用管理会计的氛围,对管理会计人员的工作给予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其次,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监管体系,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健全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力屏障。建立旨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环境的会计监管体系就是要建立单位内部监管、社会监管和政府监管三者有机结合的会计监管体系。政府监督是指财政部门作为会计的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认真建立本部门的会计监督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执法大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信息质量抽查公示制度和会计打假举报制度,对重大案件公开曝光,切实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上的具有相关资质的诸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对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盘点、核查,最终出具审计报告,从而督促单位内部对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有序、合法的进行,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有效的外部监督工具。单位内部监督就是要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丰富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大力开展内部会计监督等方式加强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管理不出现纰漏。
(三)建立会计委派制度
我国现有的会计管理模式: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企业,间接管理会计人员;企业对财政部门负责,直接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升迁、任免均由企业决定。会计的档案关系和人事关系等均由企业负责,在会计人员依附于企业的情况下,会计监督职能显得苍白无力,无法完成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因此,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有助于强化社会监督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就成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迫切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委派制作为一种对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革新探索形式应运而生。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相当普遍且流失数额又相当惊人。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之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行会计委派制,将会计归企业所有,改为会计归国家所有。会计人员就可以完全摆脱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束缚,独立行使国家赋予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受派单位的经济业务、某些人的经济行为实施会计和法律监督,并成为单位负责人的倡廉者和参谋者。这样,就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既堵住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蔓延。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亦可)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相应设立会计管理的专设机构,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含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调遣、任免和日常管理?鸦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政府派驻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反映,并在此过程中达到实施直接监督的目的?鸦企业经营者在尊重会计人员账权的同时,拥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的财权,对企业一切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责无旁贷地负有全部的受托责任?鸦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在国有企业里的非国有股一般无法享有财产监督权,不论其情愿与否,只能依赖于政府的公正,搭乘政府监督的便车,应该说,会计委派制由于首先从编制上实现了会计独立,从而能够全面、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防止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并在此基础上,有效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参考文献:
一、固定资产折旧额的核算原则
固定资产折旧额,是固定资产磨损价值货币表现,在一定时期内提取折旧的数额,取决于固定资产的规模与固定资产的磨损程度,这是传统会计核算折旧额时所遵循的原则。但在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过快的条件下,计算折旧时,除了仍应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外,还应当考虑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的因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提折旧基金,能够从使用价值上恢复原有规模。如1985年投资100万元,购买每辆载重吨位4吨的10辆载重汽车,寿命期为10年,提取折旧100万元,1995年这批汽车报废,由于物价上涨,再用这100万元折旧额就无法购买具有原使用价值的10辆载重汽车。因此,在新的条件下,折旧额应当要保证固定资产原有使用价值得以补偿,这是折旧额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同时,亦是资产保值应遵守的准则。
二、折旧额的核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磨损价值贬值的量变规律。
为了正确地核算折旧额,即在通货膨胀条件下,能抵补货币贬值的损失,在固定资产寿命期各个时间阶段上所计算的折旧额之和,能够满足从使用价值上恢复原有固定资产规模的需要,这首先就需要分析固定资产磨损价值贬值的量变规律。
固定资产是长期使用的物质资料,而生产性的固定资产是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资料。因而,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过程是:
购置建造一交付使用一报废一再购置建造。
从上述过程可以看出:建(购)置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始点,报废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终点。在寿命期中,固定资产每年在提取折旧后,其金额必要产生一个无形贬值量。这个贬值量的变化过程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Z代表固定资产原值;Z’代表货币贬值的损失量;Y代表年折旧额;L代表物价上涨率;l,2…n代表时序;n代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为了避免固定资产贬值的损失,在核算折;日时,应当把贬值(Z’)加到折旧额中,进入产品成本,待产品出售后,收回折旧以满足更新固定资产的需要。
(二)核算折旧的公式设想。
上面从递减折旧的观点,考察固定资产逐年递减的贬值量的变化规律的,但为了正确计算年折旧额,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观察这个问题,即一方面以整个固定资产原值为基数,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可把逐年贬值量加到固定资产原值中去,使固定资产从其生命的始点到生命的终点,仍能保值。另一方面每年提取的折旧额,从第~年末开始,直至折旧终止为止亦逐年加进一个贬值额,并假定固定资产在报废时无残值,则可建立如下公式:
把上述方程作为如下整理,则:
整理后简得:
现仍以本文前面购买10辆汽车为例:
Z=100万元,n=10年
则该批汽车的年折旧额为:
计算结果,每年提取13.8909万元,在10年物价总水平上升87.186%的条件下,在10年后仍然能够购买载重量为4吨的10辆载重汽车。然而按传统的方法计算折旧,即100万元10年=10万元,在通货膨胀条件下,所计算的折旧总额,是无法按照原有固定资产使用价值规模更新全部固定资产,即无法保证固定资产保值的。
三、核算折旧额的几个具体问题
通过实例证明,笔者认为上面所设计并经过推导,论证所建立的在通货膨胀条件下,计算折旧额的公式是科学的,但在应用公式时,仍有下列问题需做进一步的研究。
(一)价格指数的选择。
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各种商品在国计民生中的作用不同,因而其物价上涨幅度是不相同的。因此,在我国实际工作中编制有各种性质的价格指数。那么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当采用哪种价格指数为宜呢?笔者认为,应当采用国家统计局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这一指数综合反映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的变动程度,而且与折旧额的联系最为密切。
(二)固定资产贬值率总额。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是一个十分重要经济问题,它关系到正确评价企业经济效益与国家财政收入等问题。因此国家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总指数与分类指数,考虑到未来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的趋势,对价格变动作出预测,并以定额参数的形式公布,供各企业计算折旧时采用。当然我们不否认制定定额参数即货币贬值的定额参数是十分复杂的工作。但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可以在预测的基础上经有关专家讨论,尔后经有关权威机构批准,再行公布采用。
(三)定额贬值率与实际贬值率的问题。
货币定额贬值率与实际贬值率是要发生离差的,因此,根据定额货币贬值率计算的折旧额和实际货币贬值率计算的数值之间,必须要产生一个差数,为此需要调整。一般来讲,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可按货币定额贬值率计算,待年终决算时,再根据实际货币贬值率进行调整,其公式如下:
YI=Y[l+(L1-L)]
式中:YI代表调整后的折旧额;Y代表按货币定额或预计贬值率折旧额;LI代表实际货币贬值率;L代表定额货币贬值率。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财务论文,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期以来一直采用实物形态来管理,而相对忽视它的价值形态,本文就是要进一步研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现形态问题。
一、国有资产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的基本特点。
1、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其一,它是一种具有明显的凝固性即不可流动性的资产。其二,它是一种需要多次投入或连续投入的资产。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投入,往往都不是一次所能完成的,即是说,对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的投资者来说,不但要承担初始投资的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连续投资甚至承担经营成果(或经营风险)的责任。其三,它是一种既会发生有形损耗也会发生无形损耗的资产。有形损耗有两种:一种是因使用而损耗,另一种是因自然原因而损耗。
2、货币形态的国有资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它是一种处于转化过程中的资产。当国有资产处于货币形态而没有投入经济运行时,那么这种资产其实只是一种资金,或是一种金融资产、一种潜在的资本,只有它投入现实的经济运行并且被用来追逐利润时,资金才转化为资本。第二,它是一种具有时效性的资产。一般说来,货币形态的资产不可能长期存在,它或者是转化为实物形态的资产,或者是转化为证券形态的资产。在市场经济中,货币形态的资产向何处转化,取决于投资者的投资意向和收益预期。在货币形态转化为实物形态或证券形态的同时,也会发生反向的变化,即实物形态和证券形态的资产向货币形态转化。从经济周而复始地运动的角度来看,这种转化时时都在进行,天天都在发生。第三,它是一种容易发生无形损耗的资产。货币形态的资产一般不会发生有形损耗,但却容易发生无形损耗,即由于通货膨胀原因而引起货币贬值,由于物价上涨是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基本趋势,因而货币形态的资产也就处于无形贬值的常态之中。
二、从价值形态上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有着十分明显的优点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第一, 有利于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的特定任务。国有资产管理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值增值。从价值形态上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国有资产的流失、损耗、保值、增值等经济指标。
第二, 有利于对国有资产进行宏观调控。通过价值指标所提供的信息, 国有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可以非常容易地发现投资效益比较显著的企业、部门, 以及国有资产运营中的一些问题, 从而向国家、政府提出有关国有资产结构调整、收益使用及扩大再生产方面的建设性意见, 使资产配置更加有效, 资产组合更有收益, 并且为国家、政府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法律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三, 便于对国有资产的实际运营进行考核。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因其门类繁多, 各个企业的具体经营过程又不尽相同, 因此很难用统一的指标体系来进行考核、评估。可是采用价值形态的管理方式, 就可以用各种经济领域共同适用的价值指标体系, 对不同的单位。
第四, 有利于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我国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它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大区别就是要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可是在国有资产实物形态的管理方式中, 政府要求企业既讲经济效益, 又讲社会效益, 这往往使企业无所适从, 常常会顾此失彼。在国有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方式中, 国家和政府就可以运用税收、信贷、收益等经济杠杆, 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达到的目标, 寓于经济目标之中, 这样就可以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发挥其社会效益。
第五, 有助于资产市场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实物形态的管理方式, 实际上是部门、地方行政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山头主义等的影响, 使得国有资产很难根据人类社会的经济目标来优化资产结构。国有资产存量不能流动, 更加剧了资产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建立资产市场,又叫产权市场, 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因为国有资产一旦脱去了它的物质外壳, 就可以仅仅按照价值形态在市场上流动财务论文, 从而完全按照市场供求关系来进行企业国有资产的优化组合, 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的国有资产,使企业的资产技术组织结构不断得到更新, 进而实现全社会的技术进步。
按照这一文件精神,国有资产出资人是国家授权的企业法人。我们认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是在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产权主体,是被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所有权权能并且自己有独立产权权能的市场行为主体,是与其它市场主体地位相同、权责对等的市场行为主体。从过去到现在,尽管政府也直接指定了一些经济组织(如大公司)作为出资人,但我国国有资产出资人长期以来大多是政府机构担任,主要有: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济贸易委员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等,这仅仅从形式上解决了出资人是谁的问题,而实质上并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原则。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机构不能充当国有资产出资人。这是因为政府机构性质和职责决定了政府不能作为出资人。第一,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以国家名义面向全社会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其权力来自于人民,管理和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而出资人的出资目的和行为动机是以投入到企业的全部资产追求最大的价值增值,其行为是“经济人”行为,政府机构如果充当出资人,就要通过董事会等决策机构介入所投资企业的事务,如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等,政府如果仍然集这两重身份于一身,喊了多年的“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就永远也分不开。第二,政府作为出资人参与市场竞争,既不利于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也不利于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由于政府出资人不仅掌握着雄厚的资产,而且掌握着权力,这是其它出资人所不具备的,在市场竞争中,其它出资人则处于劣势地位,市场竞争就难以做到公平、有序。第三,政府作为出资人会与企业经营者产生一系列的矛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出资人的产权是不能干预经营人的法人财产权的,出资人一旦投资到企业,就丧失了对财产的支配权。但政府由于是出资人,就可能越过产权的界限,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干预经营人的法人财产权。面对这样的出资人,经营人简直无所适从。总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出资人一定是具有独立市场主体的身份,政府机构之所以不能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是因为政府机构不具有这种独立市场主体的性质。
那么,是不是任何市场主体都适宜作国有资产出资人呢?回答是否定的。首先,我们不主张,至少在目前不主张由自然人和私营或合伙企业充当国有资产出资人。虽然自然人和私营或合伙企业也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但他们在财产、人员、经营水平方面没有什么优势,特别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的初期,国有资产管理的正常运行机制还有待培育,这些微观单位很难担任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责任。其次,我们主张原则上国有资产出资人应是具有“中国居民”身份的法人经济组织,“非居民”组织不宜出任这一角色。这是因为,国有资产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对整个国民经济具有控制力,将这一“控制力量”交给“非居民”显然是不适合的。再次,由于国有资产不同于一般的私人资产,国有资产出资人应是一个特殊的法人组织,它在很多情况下要履行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责,国家对它的干预肯定要比其它市场主体多,因此,国有资产出资人组织最好是国有独资企业,至少也要是国有控股的公司企业,待将来条件成熟以后,再考虑是否让私有(或私人控股)性质的企业成为国有资产出资人。除此之外,在选择国有资产出资人时还应该考虑一定的资产条件、人员条件和经营管理经验等。因此,目前较适合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市场主体主要有大型企业集团、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也可以按照全新的三级管理体制专门设立新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来授权托管国有资产,或者是按照现在正在实施的办法,将原来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这一行政组织改造为企业法人,政府授权给这一法人组织,使之成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变原来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与下属企业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为以资产为纽带的出资人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即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以上这类企业法人组织必须具有雄厚的资产实力、众多的经营管理人才、丰富的管理经验、广泛的社会联系,这样才能用较短的改革时间、较少的改革成本、较高的改革效率,逐步引导我国国有资产的运行走上市场经济的轨道。
二、按三级管理体制管理国有资产的关键问题在哪里
按照“授权经营”的要求,国有资产的运作涉及三类机构、两个环节。
三类机构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家投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政府机构,代表全体人民管理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资企业是微观经济组织。两个环节是:授权和投资。授权是国有资产运作的第一个层次,它涉及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出资人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其基本内容是: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将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委托给选定的国有资产出资人经营;在经营期内,国家掌握授权资产的终极所有权,决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重大经营战略和重要人事安排,国有资产出资人掌握授权资产的产权;在经营期内,国有资产出资人按协议承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依法经营的前提下,做到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真正做到“管营分开”和“政资分开”。投资是国有资产运作的第二个层层次,它涉及的是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国资出资人企业为了一定的效益目标,将国有资产的使用支配权委托给所投资企业行使,出资人保留国有资产的产权,被投资企业享受法人财产权。这样就形成了国有资产的三级管理体制。
按照三级管理体制管理国有资产,在投资经营和授权经营中,“授权经营”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体制设计,是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核心,因此,我们认为,按照这一体制管理国有资产关键是第一个环节。在第二个环节中,授权经营机构即出资人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与其它的市场竞争主体没有什么两样,国有资产出资人与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之间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按照现存的《公司法》进行管理。现在的重点和难点是第一个环节,也就是如何将国有资产出资人塑成为一个真正的内有动力、外有压力,高度关切和维护国有资产,使之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的市场行为主体。有人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先放开市场,后培育市场主体,这里指的市场主体主要是指国有资产产权主体,这一个环节就是做培育工作,第一个环节和第二个环节之间是源和流的关系,第一个环节即授权经营解决不好,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无法确立。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国有资产授权给谁,如何授权,授权的期限如何确定,国有资产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这就是目前攻而未破或者说正在摸索的问题。我们认为这需要专门的立法。在国家有关法规未完善之前,授权经营中最好采用签订协议的方式。即使将来法规比较健全了,由于国有资产分布于不同的行业,情况千差万别,在一对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谈判和授权经营中,也还要有规范的协议,政府和出资人之间按经营协议来履行各自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国有资产出资人怎样产生和有序流动
我们认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产生和流动只能通过公开的市场竞争,应尽可能做到“公开、平等、竞争上岗、择优录取”,“能者上,庸者下”。也就是说要尽量将国有资产委托给那些最能胜任它经营的市场行为主体,让国有资产和其它非国有资产一起公开、平等到地参与市场竞争,使之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按公平竞争原则选择国有资产出资人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国有资产保值的需要。另外,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原则来对待国有资产还能为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正如“十五纲要”所指出的那样,“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如果不是采取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方式来选择国有资产出资人,就难免存在“暗箱操作”,国有资产出资人就可能获得某种特权,或者对国有资产的经营不负责任,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就难以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其结果是要么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尽责任心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要么因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存在特权,而这种特权是非国有资产出资人所没有的,这就可能限制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按市场竞争原则选择国有资产出资人大致要经过以下程序:向社会广泛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信息——初步确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出资人“竞争上岗”演说——可行性研究——进行决断——向社会公示——正式授权。
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流动包括程序性变更和非程序性变更。
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程序性变更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原国有资产出资人自愿退出后的补缺;(2)原出资人破产后的资产转体;(3)实行末位淘汰;(4)原出资人授权期满后与具备条件的其它经营组织一起重新竞争上岗。
国有资产出资人的非程序性变更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从外部来讲,由于国家调整方针政策,如调整产业结构、地区经济结构等,国有资产从所在的产业或地区退出,如“国有股减持”,国有资产变现等;(2)从内部来说,由于出资人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主要负责人已构成经济犯罪,或者经营决策中有重大失误,给国有资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方都可能终止合同,将国有资产权收回,交由一定的机构临时托管或重新确定出资人。
按市场竞争原则选择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实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有序流动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按市场竞争原则选择国有资产出资人只是一个总的原则和方向,就目前来讲,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一刀切,要坚持试点,逐步推开。这里所指的不能一刀切包括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能一刀切;政策性经营领域和竞争性经营领域不能一刀切;还包括对国外的做法和经验不能照抄照搬。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很不完善,而这一体制改革又恰恰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的关键环节,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对什么样的设想和方案恐怕一下子还难以大刀阔斧地全面推开。另外,按照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规律来管理数量如此庞大而又十分分散的国有资产是前无古人的事,国际上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据统计,我国有9万多亿国有资产,约占全社会资本总额的50%,其中竞争性资产在3万亿~5万亿之间(视划分标准不同而有所差别),其绝对数和相对数都是全球绝无仅有的。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有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但它们大多分布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和垄断性行业以及公共产品的生产经营领域,竞争性领域极少。除此,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政府行为的透明度还不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想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就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选择完全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竞争上岗”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要充分考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二是要求政府部门“从我做起”。我国的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是政府推动型的,在某些领域,应该是政府退一步,市场才能进一步,政府不退,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就会受到限制。“政企分开”也好,“管营分开”也好,分不分得开,关键取决于政府。长期以来,我们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存在着分权的格局。按照市场竞争原则选择国有资产出资人,就要打破原来的格局,一些政府机关的既提利益就要丧失。1998年后,中央和一些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撤销了,将国有资产的出资所有权分由不同的政府部门行使,由作为社会经济管理部门的财政(厅、局)兼国有资本基础管理职能;由同样作为社会经济管理部门的经贸委行使对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能;由人事部和大型企业工委负责国有企业的监管和主要经营者任免考核等,这样的改革有的说它是一种“摸索和尝试”,有的说它是“换汤不换药,是一种旧体制的复归”,还有人说得比较尖刻,说它是一种各部门的“利益均沾”。无论怎么说,事实上这些部门都可以管国有企业,都对国有企业插手,如果通过竞争性原则确定国有资产出资人,就必须有一个统一的部门来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授权,以上分权的格局就要被打破,有些“部门利益”就会损失。匈牙利著名经济学家卡尔·波拉尼就政府积极主动引导市场经济,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说过:“通向自由市场的大道是由国家铺就,并保持其畅通的。”我国一位经济学家也说过:“我们可以要求国有企业实行‘政企业分开’,但有权作出‘政企分开’决定和行动的正是政府。”
四、如何分别对待不同性质的国有资产
为了研究的必要,我们将国有资产分为一般性国有资产和特殊性国有资产。这里所指的一般性国有资产主要是指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而特殊性国有资产主要是指非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或政策性经营领域的国有资产。基于这样的划分,是因为它们各有特点,在出资人选择方面应有所区别。
我们认为,按竞争性原则选择国有资产出资人主要是指一般性国有资产;对特殊性国有资产的管理需要制定特殊的规范,主要用行政指令或政府任命的办法,确定其出资人。这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政府自己充当出资人,实行国有国营。但我们认为,这需要有专门的机构,这样的机构只能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者,不能身兼其它的社会管理职能。例如,有些国家,设立了管理国有企业的专门部委,(如新西兰的国有企业部、意大利的国家控股部),以法律形式规定这些专门机构的任务就是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其它政府部门不能干扰他们的工作,这种以机构分工和目标分解的方式来解决所谓的“双重身份”问题的做法,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政资分开”,被一些国家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二是专门成立政策性经营公司,指定其经营特殊领域的国有资产,对这样的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政策性补贴,如政策性银行等。我们认为,一般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尽管目前大多是国有独资的,但今后发展的趋势可能而且应该多元化。但政策性经营领域的国有资产出资人最好是国有独资公司,因为这里允许有政策性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