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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在我国的投资基本上涵盖了汽车、通信、钢铁、石化和精细化工、家电、电站设备等工业支柱产业和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三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出口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特点。对我国的产业机构调整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也为我国的企业做大做强自身,走出中国,走向世界,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遇和挑战。
吸引和利用外资,是促进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的结构升级和国内企业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但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必然,“引进来”与“走出去”两者资金流向截然相反的经济发展,实际上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经济达到科学发展的具体表现。从相互促进关系、资源配置效率和适应国际发展新趋势等方面来看,吸引和利用外资和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即所谓“引进来”和“走出去”在深层次上具有本质上的统一性。近年来,我国企业逐步走向世界,实现对外投资,跨国经营。2006年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达161亿美元,2007年上半年对外投资达78亿美元。截至2006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累计达733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累计10000多家,投资目的地多达167个国家和地区。投资涉及海外的资源、能源、制造、家电、餐饮、酒店等多个领域。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积极地对外投资,积极地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地做大做强了自己。例如:海尔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的生产基地1999年4月30日奠基,2000年3月建成投产,设计年产能力为50万台,在美国冰箱企业中排名第六。由此,标志着海尔集团第一个“三位一体本土化”的海外海尔诞生。随后海尔在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伊朗等国家建厂,生产海尔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目前,已建成的海外工厂有13个,贸易中心18个。海尔产品已达96大门类15100多个规格的产品群,并出口到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但是,根据商务部公开的统计资料,我们汇总比较后感觉到: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还有很多的路要走,发展空间还十分广阔。
国际经验表明:一个成熟的经济体,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其对外投资额与吸收外资额的规模一般应保持在1:1.1左右的水平。这样有利于国际资本的双向流动,有利于形成资本流入与流出的动态平衡,有利于经济体纳入资本全球化的潮流。
二、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有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企业对外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与我国的实际利用外资势头相比,特别是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规模,投资力度相比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
我国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存在的比较大的问题是:1.很少形成投资规模,投资力度不大。这与跨国公司在我国,在我国的投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缺乏具有技术创新、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项目,产品或行业多数仍处于初级业态或单纯。如贸易、建材、农牧、远洋捕捞、旅游、咨询服务等行业很难做大做强自身。
3.主流投资设立的生产加工型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南亚一带。这直观反映出我们对东南亚、南亚在制造业企业上的设备、技术、管理等几个方面存在着比较优势。但是那里一些国家的劳动力素质较差,责任意识不强。例如在泰国和柬埔寨的工厂经常面临工人缺岗,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另外,一些国家假期时间过长。例如柬埔寨一年当中假期就占六、七十天,企业根本承担不起停工的成本损失。还有些国家政府腐败,官员贪污受贿盛行,导致境外企业经常要支付大量的关系疏通费,才能保证企业正常投资、运行。
4.生产等运转过程中缺乏复合型的涉外经济人才。境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拥有通晓国际经济运行知识、懂技术、会外语、精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那些对生产经营尤其是生产工艺、技术设施、质量控制等非常熟悉的,而外语基础又好的国内企业员工,但是由于国内企业复合型人才十分短缺,甚至根本无人可派,严重制约了境外企业的发展壮大。
此外,还有支持政策还不够完善,保障措施落实不够以及报批水平审批手续不及时等问题。
三、解决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问题的思路
综观国际上在东道国具有投资力度,能够形成投资规模都是跨国公司所为。我国企业要扩大对外直接投资的力度,形成投资规模,就必须要有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我国有一些工业的传统的制造业发展基地,历史形成了其在我国工业发展中的不可动摇的地位。为此,我们应该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扶持下,在外资积极引人的作用下,不断地调整其产业结构,提高技术和生产能力,在能源、汽车、通信、钢铁、石化和精细化工、家电、电站设备支柱产业内精心地培育一批跨国公司。具体做法可以是:首先,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先,效益良好的企业为龙头(最好是上市公司),重组或整合行业内外其他或相关的公司(如:纵横向都能形成产业链的公司和一些关联公司)形成一定规模的集团公司。其次,集团可以从国内外引进投资和战略投资人(上市公司可以尽可能的实现整体上市)。这样既可以实现股权多元化(但必须自己控股),减少风险,又能够融到投资所必须的资金。而一旦引人了国外的战略投资人,企业在资金有了一定的来源的同时,还会有一定的技术,管理的支持,还会有一定的拓展渠道的支持。企业的国际知名度也会提升。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国外的战略投资人的选择应该是谨慎认真的,应该是以降低企业生产发展的非系统风险为前提的。其三,投资目的历来是企业投资方向的主题。以制造业为基础的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应该说存在着比较优势的限制,因此在对外投资初期应该以境外的市场,以获得境外的资源能源、销售渠道为方向,以境外现有的市场资源,在时间上,空间上以最短的距离推广自己的品牌。收购和控股境外企业的方法是企业扩大对外直接投资的有效途径。
一个时期以来国际上企业并购之风风起云涌。不管这种并购出于何种目的,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并购可以使企业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可以变依赖市场为内部交易甚至控制,特别是在企业的资源利用上。如:作为中国第三大石油企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近几年频频在国际市场实现成功收购,逐渐成为国际一流的综合型能源公司。自2001年上市以来,短短的二三年间,中海油海外油气产量的比重就从不足3%锐升至近25%,奠定了其国际能源公司的地位。2005年中海油斥资12.3亿美元成功地完成了三宗大的跨国油气并购,在海外与BP、壳牌等世界顶尖级石油公司一道成为资源国的油气开发者。目前,他们已同18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公司签订了160多个石油合同和协议。2006年其海外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已达1/5以上。
国有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资源企业是现行体制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是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保证。他们积极对外投资的经营战略,无疑对我国每年需要依赖大量进口的限制,对我国的能源工业资源工业的发展,对正在积极稳妥实施的战略储备工程,避免我国的经济安全受到威胁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意义是深远的。
上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海默就提出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在于其比较优势。这种优势集中表现之一就是:企业拥有专利和专有技术等在产品或要素市场上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垄断。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提出以“市场换技术”,引进了大量的外资,外资进来以后获得了市场,但对他们自己的核心技术却保护的相当有效。我们的企业很难“换”得真正的技术,更不用谈在此基础上的发展了。一些国企老总曾不无感慨地说:“事实证明:由外商控股的核心技术我们是学不到的。”因此,我国企业要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就必须拥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必须指出: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是全面的,包括整个生产领域的,高科技领域的产品也是多样化的如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新材料工艺等。我国企业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形成优势,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可以采取的方法由:其一,企业要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协作,努力在产品、工艺上寻求创新,开发具有时代意义的新产品。例如:上世纪60年代后,世界能源危机日本开发了节能型汽车,树立起了日本汽车工业在世界的地位。当今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我们的汽车行业完全应该在这一方面加大投入,研发新型的环保节能型汽车,千万不要因小而不为,更不要因难而不为。产品、工艺上的寻求创新,本来就是长期而艰苦的工作。据悉,我国一些高校在环保节能型汽车的研发上已经有突破性成果。其二,我国企业应该发挥制造业的优势,打破地域界限,开展省市合作,将我国传统的,具有影响和比较优势的产品与先进的制造业技术和生物制药技术对接。形成批量的,规模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的生产。如中医药、保健品、瓷器工艺、园林建筑、生物酿造技术,生物制药技术等。这些产品在一些国家有着很深,很广的影响,一旦形成规模必定会使企业的投资扩大。其三,我国企业应该先将自己已经发展起来的,成熟的生产技术和产品如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等生产工艺与技术作为投资项目,利用WTO的规则,寻找发达国家和广大发展中的产业结构“间隙”,大胆地在东道国进行风险投资(独资、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都可以),站稳脚跟后再进行设计、生产、营销三位一体的本土化策略,开发地方元素、中国元素与东道国元素相结合的、具有我们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经营过程中,缺乏高素质的复合型的涉外经济人才几乎是所有企业的通病。这是我们几年来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法的失误。境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拥有通晓国际经济运行知识、懂技术、会外语、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那些对生产经营尤其是生产工艺、技术设施、质量控制等非常熟悉人才。这些实际上企业需要的能够直接面对生产的初、中级管理人员。对此我们可以学习国外的经验:由企业自己建立“企业大学”培养企业各个专业岗位需要的各类人才和熟练工人,也可以由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校之间联合办学(不是实际由企业出钱冠名某个学校或学院的校企联合),这样企业可以获得自己需要的人才,学校可以直接面临市场进行科技研发获得实际成果。欧洲的一些企业曾经投入500欧元实行这项培训计划,结果产生了5亿美元的利润。当然这是一个长远规划需要企业的智慧和决策,也需要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短期内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需要上述的专门人才可以通过这样招聘方法解决急需:在我国一些地区,特别是大城市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曾经在企业里做过技术工人,有的甚至是企业的技术骨干,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国内曾经受高等教育。上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他们以留学等各种名义出国打工,现在多数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们有国外生活经验,能吃苦,有文化(没有学历、没有学位),有很好的外语交流能力,有的甚至在国外的大企业中工作过,而且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国内生活稳定,年龄大多都在45至52岁之间。这样的人才企业完全可以使用,而且是非常实用的。只要稍加以培训他们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适应对外投资企业的需要。
此外,政策上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加强决策的科学性,要为企业保证资金同时,要加强行业之间,行业内部的管理。反对地方保护,共同寻求发展,要对内形成面,理顺关系有序竞争,对外形成拳,把握机会联合竞争。使企业对外综合竞争能力和投资能力得到实质的加强。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规模较大的投资和跨国经营。
要加强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和外汇流失的同时,对财政、金融、外汇、税收等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要深入了解。在境外资源开发方面,对企业的非经营性风险,要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风险补偿机制。要有充分的资金支持手段。对企业的外汇实行适度控制,允许企业适当独立在海外运作外汇资金。但是必须加强制度监管,以防止“中航油事件”的发生。
要建立建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力求在制度上保证和完善好企业的对外投资。最近,发改委会同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指导意见并且正在形成过程中。其中包括一些扶持性的政策,比如说结合投资体制改革,将放宽企业走出去用汇的限制,放宽企业走出去的审批和简化程序等。同时,诸如《海外投资法》、《海外投资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也要尽快出台和完善。
参考文献:
[1]王志乐.2004跨国公司在中国报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2]冯赫.中国各地区外国直接投资流入业绩指数与潜力指数比较分析[J].国际贸易,2003,(11).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内部约束
目前阶段,大多数中国公司的海外业务仍然停留在办事处、经理部经营的阶段,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和取得持续发展的动力。中国企业驰骋国际市场的“拦路虎”体现在缺乏自己的竞争优势、企业体制障碍、管理系统和方法缺陷、本土化运作水平低等,而克服这些障碍是企业进行国际化建设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宏观方面
(1)政策促进体系有待健全和完善
国家对国际经营缺乏统一的、权威性的宏观协调管理机构,目前,海外直接投资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及中央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实行多头管理的制度,即以现在的商务部为主,商务部内没有专门的机构管理此项工作,而是分散在几个下属司局。各专业部门从各自管辖权限和部门目的出发,制定各自的管理办法,缺乏一个权威机构来负责统一协调,这就往往导致管理上的混乱,管理效率的降低。
(2)制度保障体系有待健全和完善
中国海外企业散布在世界各地,海外投资大多是根据各种渠道的非系统化信息进行的,致使海外企业在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的分布等方面,充满着无序性和随机性。目前在海外的企业,一部分是经批准成立的,一部分是未经批准成立。例如,在美国纽约地区某使馆登记的海外企业有130家,中方领事馆估计实际有300家,而美国政府有关人士估计,各类带中资背景的公司约有1000家。
(3)监管调控体系有待健全和完善
海外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海外投资风险相比,中国海外投资中国有资产所占比重大,加之财务制度、经营管理的不规范,造成了海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据估算,中国目前约有一半左右的海外企业是零利润或亏损,尤其是以国有资产为资本在海外搞的实业投资,成功的少,赔钱的多,或勉强保本。
(4)市场服务体系有待健全和完善
由于国内企业对外直接接触较少,加之中国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尚不健全,许多企业想对外投资,但是苦于信息不灵,不知道应向哪里发展。而一个企业要对外投资所需了解的信息包罗万象,既包括宏观的国外经济发展趋势、产业总体规划、金融外汇市场状况、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也包括微观的产品供需状况、价格市场周期、合作伙伴的资信、行业市场准入等。对于广大的中小企业来说,确实存在诸多困难,由于信息不全面而导致项目不理想的情况时有发生。
2.微观方面
(1)中国跨国企业投资规模小,品牌知名度低
中国企业在国外投资的规模接近90%的在300万美元以下,比较摩托罗拉等国际著名企业,投资数量十分有限,而且跨国经营投资的行业范围较窄,主要集中在家电、机械、轻工和纺织服装等行业。中国企业生产产品的品牌知名度较低,在国外市场上大多处于中低档水平,除海尔等少数几个知名品牌外,大多数中国产品与国外产品相比缺乏品牌竞争力。由于跨国经营经验不足、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存在,多数中国跨国经营企业效益不甚理想。
(2)缺乏国际化的管理人才
在企业跨国经营过程中对企业挑战最大的是人才竞争。国际市场环境变幻莫测,跨国经营要求企业家必须具有全球化的眼光,善于以全球的视角定位企业的未来和发展方向,精通国际竞争规则,具有丰富跨国经营管理经验。但就目前而言,中国跨国企业中符合上述要求的管理人才数量十分有限,而且在竞争激烈的国际人才市场上,相当部分的本土管理人员从中国企业流失。
(3)缺乏核心技术,研发能力低
中国企业跨国投资技术含量较低,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下游行业,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相应也较弱。2005年中国企业500强研发投入大约占1%,而世界500强研发投入则占3%左右。此外,中国企业技术研发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也明显低于国外跨国企业。中国企业大多生产技术含量较低的下游产品,缺乏核心技术,绝大多数的中国跨国企业在国外仅进行贴牌生产,企业不能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产品也大多进入中低档品市场,在国际市场上缺乏技术竞争优势。
(4)缺乏有效的文化融合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环境等因素的不同,形成了复杂多变的社会文化。在跨国企业内部来自不同国家的企业员工,他们具有不同的肤色、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不同的行为习惯,在日常的组织运营过程中不同文化的碰撞更在所难免,在特定的情况下甚至会激化。
三、促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的国家支持战略
为更好地配置有限的资源,中国政府有必要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制定战略规划和提供必要的促进、支持和服务。建议如下:
1.建立与完善政策促进体系
制定实施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的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国别地区规划和产业规划。规划是指导性和导向性的,不应具有行政约束力。规划的制定应突出重点。应选取政局稳定、投资合作环境好、与我经济互补性强且双方有一定的经贸合作基础的国家和地区,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市场。
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积极推进技术进步。韩国的经验表明,在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的赶超中,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值得中国政府效仿。
2.建立与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加快对外直接投资方面的立法进程,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制订《对外投资法》、《国际经济合作法》,抓紧出台《对外投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的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以法保障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的实施,以法规范政府、企业和中介组织在实现跨国经营过程中的管理、服务和经营行为。
3.建立与完善监管调控体系
完善境外投资绩效评价与联合年检制度,及时掌握境外企业的发展与变化情况,加强对境外投资效果的检测。探讨对境外投资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制定与完善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加强对企业以收购兼并、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跨国投资的政策指导与规范。
4.建立与完善市场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系统,提供技术、快捷的信息服务。建立企业投资业务数据库,充实与完善境外投资环境信息库、外国吸引外资项目信息库、外国中介机构信息库、中国企业对外合作项目意向库等子库,为企业提供境外经营环境、政策环境、项目合作机会、合作伙伴资信等信息。
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经营战略
虽然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困难重重,但也拥有自身的比较优势,因此如何利用这些优势,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企业跨国经营成功的关键。
1.规模战略
国际竞争最终是规模和实力的竞争,大规模跨国企业是国际竞争的主体。为适应这一国际竞争规律,中国企业应先在国内的同一产业内形成内聚力强大的产业集团,改变以往小规模、分散化的局面,通过企业间的兼并、收购和控股等市场行为,构建具有资本、生产和技术规模优势于一体的跨国投资主体——跨国集团。跨国企业在海外市场也可以积极对国外中小企业实行分合并购之术,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规模优势、生产能力或者是当地企业的品牌资源。2.人才培养战略
人力资源是企业跨国经营过程中的核心资源。目前,在竞争激烈的国际人才市场上,中国企业处于劣势位置,外面的人才引不进来,而自己培训的人才又不断流失。针对这种情况,中国企业在加大力度吸纳国外优秀人才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注重自身人才队伍的培养。这就要求企业站在核心员工的位置上进行换位思考,了解企业员工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采取物质留人、感情留人和事业留人“三步走”的人才战略,并通过各种有效的激励措施发挥员工的专长和优势,使之为企业所用。
3.核心竞争力战略
核心竞争力是企业通过有特色的资源配置与社会市场现实需求长期统一而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是一个企业核心层面所具备的超越其他企业的优势。它可以是技术,是销售能力、营销策略,也可以是组织文化和经营理念。企业经营价值链上任何一环均可成为核心竞争力的来源。中国企业要想走出国门,进行海外跨国经营,必须选择并培育与自身跨国经营战略相匹配的核心竞争力,并在此基础上一步步走向扩张和发展。只有构建了适应国际竞争的核心竞争力才能真正走出国门,立足于国际市场。
4.文化融合战略
跨国企业要变文化冲突为文化融合须采取有效的文化融合战略。首先要进行文化差异识别,寻找文化差异的范畴所在,是正式规范、非正式规范还是技术规范,不同规范的文化造成文化冲突的程度和类型是不同的;其次要加强员工对不同文化环境的反应和适应能力,进行文化敏感性训练,促进不同背景的企业员工间的沟通和相互了解;最后企业应致力于建立共同的组织文化,使员工个人的思想、行为与组织目标有效地统一起来,避免一片散沙局面的出现,增强跨国企业应付和适应不同文化环境的能力。
5.进入方式战略
在跨国公司的进入管理中,进入方式选择是一项基本和重要的管理内容。进入方式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进入的效率,以及进入后的经营绩效。合理的进入方式能够有效地降低跨国公司的进入成本,降低进入风险和提高经营绩效。中国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应该按照投资的动机、目标,以及企业自身各方面的实际状况,针对不同的地域、行业、时机,选择相应的投资方式,以保证投资活动的成功。
6.区位选择战略
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在确定对外投资区位时有两种选择,即上行投资和下行投资。上行投资是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投资,这种选择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为了打破技术封锁,直接获取发达国家的一流技术;二是为了避开贸易壁垒,占领东道国市场或打入第三国市场。下行投资是发展中国家对其它经济发展水平相近或稍低的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这种投资可以看作是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实际运用,因为它是将本国处于成熟化的产品或技术移植到较不发达的国家,以便实现产品或技术的第二次或第三次生命周期。中国跨国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区位时,必须考虑到本国的具体国情和特点,以及企业的自身优势,对拟选东道国的区位优势进行科学的评价和比较,综合权衡利弊得失。
五、结束语
随着国际间经济竞争与合作的不断加强,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已成为一国向别国渗透,占领别国市场的有力武器。中国若想在未来日趋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占领一席之地,就必须大力发展本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跨国经营是我国企业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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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大力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一直是我国经济政策的一大立足点,也的确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然而,仅单方面引进外资已不能适应目前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要使我国充分参与国际分工,在国际分工和国际协作中占据有利地位,我们必须建立资金流人和资金流出的双向循环机制,以期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有效利用全球生产要素,分享国际分工的收益。
表1和表2分别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占GDP比重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引进外资的比率同其他国家进行了比较。(见表1、表2,下页)
表1的数据表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占GDP的比重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也相去甚远;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仅很低,且与我国的总体经济实力极不相称。表2的数据则显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与引进外资规模之比,不仅无法与发达国家比较,也远低于发展中国家。这种“只进不出”的资金流动状况,从微观上讲会使企业逐渐退出国际竞争舞台;从宏观上讲会使我国内部经济和国际收支失衡,并影响我国在世界经济格局和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表1各国(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占GDP比重(%)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世界平均水平
14.44
16.50
19.19
20.46
21.63
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16.16
17.89
21.34
23.07
35.91
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9.32
12.32
12.84
12.83
13.50
德国
16.40
19.02
25.88
29.85
29.07
美国
11.48
12.74
13.17
13.70
14.37
日本
6.90
4.29
5.84
7.25
8.31
中国
2.44
2.51
2.39
2.74
2.87
资料来源:世界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世界经济年鉴2003/2004》,2004年。
表2对外直接投资与引进外国投资比率
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
中国
1996
01:00.7
01:02.5
01:20.0
1997
01:00.7
01:02.6
01:16.7
1998
01:00.8
01:03.7
01:16.7
1999
01:00.9
01:03.0
01:25.0
2000
01:01.0
01:02.3
01:50.0
注:以上数据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白皮书2003》以及《国际统计年鉴2003》资料整理计算而得。
二、我国现行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政策分析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滞后,固然有企业发展战略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政策支持的缺位。仅从税收政策的角度看,与我国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国家鼓励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相比,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还不完善且效率较低。
(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与吸引外资税收激励的比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吸引外资,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实行了广泛的优惠措施。首先是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来华投资的外商的税收优惠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和解释;而对于我国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用一些零星条款进行了规定。其次,从具体的税收优惠条款来看,名目繁多方式各异,予以外资企业以优厚待遇;而反观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优惠,只是因避免对企业双重征税和企业在国外遇到某些风险时给予一定保护时才涉及,鼓励企业进行对外投资的相关措施也较少。显然,我国在对外直接投资和吸引外资的税收激励上,两者反差较大。
(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与国外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的比较
从国际上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都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对本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进行支持和鼓励。表3列举了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措施,通过对比,不难发现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条件较为苛刻,手段比较单一,覆盖面较窄,而且虽有保护措施,激励作用却较小。
表3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与国外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的比较
国家
促进本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措施
美国
所得税减免、抵免、延付,赋税亏损退回,赋税亏损结转,关税优惠。
法国
海外子公司所得税减免,海外子公司股息不计入母公司征税范围。在与东道国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下,法国公司在得到政府允许以后,可扣除所欠税款及其海外子公司已向东道国政府缴纳的税款。
德国
通过国内立法和多双边税收协定,实行免税法,对能够促进德国就业和出口的大型公司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税收优惠,给予德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所得一定的税收抵免。
日本
实行对外直接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资源开发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特定海外工程合同的亏损准备金制度,扣除外国税额制度。
韩国
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国外纳税额减免、扣除,对海外资源开发投资免除红利所得税。
新加坡
海外投资亏损注销,免除某些海外投资收入、红利和管理金收益的税收,海外投资业务所得税减免。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开发享受双重减税优惠。
中国
纳税人在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所纳税收给予抵免,对承担援助项目的企业实行税收饶让,对在境外遇到不可抗风险而造成损失的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
三、税收激励政策对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分析
对外直接投资相对国内投资,风险更大,收益更具不确定性,竞争可能更残酷。因此,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决策主要考虑:一是收益与风险的预期和权衡;二是资金能力。这样,从政府角度讲,要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运用税收政策对企业的成本收益予以特别照顾,使企业对外投资收益率更容易形成稳定的高的预期;另一方面在资金上对企业进行支持,从而激发企业扩大对外直接投资需求。税收政策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激励效应主要体现在对企业投资需求的激发方面(见图一)。
图一表明,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措施,就是从税率、税基、税额、纳税时间等方面对投资主体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实行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增加企业某项特定投资的预期回报率或降低其成本或风险。其中,直接激励措施是通过直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来减轻他们的税负,从而增加他们的可支配利润;间接激励措施是用延长企业纳税期限或将企业应纳税额后转等办法,使企业能在一段时间里无偿占有政府税款,从而降低了企业纳税压力,间接减轻了企业税负。
(一)直接激励措施
企业的投资行为实际上是对生产要素的购买,因此我们可以把企业在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之间的选择视为其对国际生产要素和国内生产要素的选择,企业的生产投资决策也就是在企业的成本预算一定(资金供给一定)时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问题。政府运用直接税收激励措施可以影响两种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从而影响企业的投资选择。(见图二)
图二中横纵坐标分别代表了企业选择国内生产要素和国际生产要素的数量,我们以此来说明企业进行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的规模。当政府对该企业的所有投资行为征收同等税收时,该企业等本线为CB,等产量线为a。而如果政府对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实施税收优惠(极端假设为免税),那么,一方面从企业角度看,国际生产要素相对国内生产要素价格下降,企业的等成本线由CB转动到AB位置,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得以扩大,同时,企业的产量也得到相应的提高(等产量线由a上移至b);另一方面从资源角度看,线段AB到CD到AD的移动就是一个节约国内资源(OB到OD),同时充分利用国外资源的过程(OC到OA)。
具体而言,降低税率、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这三种不同的税收激励手段对于鼓励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与渠道。
1.优惠税率。它是指对于特定的对外直接投资主体或某种特定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采用较一般税率更低的税率征税,一方面直接减轻企业税负,另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目标。
但需要注意的是,各国税率水平的差别会影响资本跨国流动的方向和效率。因此,政府在制定优惠税率时,要掌握一定的限度,并结合其他国家的税收政策和国际平均税率水平,避免出现国家之间的恶性税收竞争,使资本跨国流动具有效率并符合我国的整体利益。
2.税收抵免。它是指准许纳税人把其某种或某些符合规定的特殊支出项目(如在东道国已经交纳的所得税税款),按一定比率或全部冲抵其应纳税额,以避免对投资主体双重纳税。税收抵免可分为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直接抵免主要针对同属一个法人实体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组织形式,它一般适用于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以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间接抵免适用于不同属一个法人实体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关系,且其适用范围仅为股息一项所得。间接抵免较直接抵免复杂,两者适用的对象、范围不同。在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对于企业不同的组织形式和所得形式,两者可以相互补充,发挥不同作用。
3.税收饶让。即对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享有的税收优惠,视同已纳税,予以抵扣。税收饶让是税收抵免的一种延伸,目的在于让投资者切实享受到东道国的税收优惠措施。当对外直接投资享有东道国的税收优惠且作为母国的政府实行税收饶让时,投资者在对具有相同税前收益的国内投资和国外投资的选择一般倾向后者。因此,税收饶让是减轻对外投资主体税负,激励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手段。
但是,应当注意到,税收饶让减轻投资者税负的效应会受到一些条件的制约。
首先,东道国对外资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由于目前国际上有的国家主张税收中性政策,反对用税收优惠来干预经济,因此,我国在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饶让协定时,应充分注意到这一动向。
其次,投资者对东道国的税收政策、国内税法必须进行充分了解,只有在对其认可并完全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够从税收饶让中得到实惠。
第三,对于实行税收饶让的母国而言,东道国税收优惠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母国的税收收入。如果东道国的税收优惠过多过滥,那么实行税收饶让以后母国的税收收入势必受到较大影响,所以,一国政府在签订税收饶让协定时应该考虑到本国的财政承受能力。
(二)间接激励措施
1.加速折旧和延期纳税。加速折旧是允许纳税人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初期提取较多的折旧,从而使纳税人的税负得以递延。它和延期纳税一样,虽然不能减轻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但其可以缓解纳税人的资金压力,因此,政府可以通过调整纳税人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的折旧额度,从而影响纳税人的投资行为。这种在税收制度中规定的可以计提的折旧被称作税收折旧。当税收折旧率高于实际折旧率的时候,实际上降低了企业应税所得,这种税收政策对于对外直接投资就有刺激作用。
2.盈亏互抵和设立亏损准备金。这两项措施主要针对投资主体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可能遇到的风险,允许其在遭受损失时用以前或以后的盈利,或者用专设的亏损准备金来冲抵损失,从而降低投资者在遇到风险时的税收负担。这样一来,虽然国家对企业征税是与企业共享了投资收益,但这种盈亏互抵和亏损准备金制度的实行又让国家同企业一起承担了风险,这就使企业有了更大的动力和兴趣进行对外直接投资。
(三)税收激励政策的成本一收益分析
从国家财政的角度讲,对投资主体的税收优惠必然会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或者会把这些税收优惠转移为其他涉税主体的税收负担。
在很多国家,税收优惠被称为税式支出,在政府进行每一年度的财政预算时,其会被列入财政支出的范畴进行预算编制,从而使税收优惠不管从项目上还是数量上都能有计划有步骤的执行。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实行税式支出制度,因此,在衡量各项税收优惠措施的效率时,我们还难以找到全面的数据和指标进行定量分析。我们现在可以做的,只是从理论上分析税收激励政策在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方面成本和收益,全面审视税收激励政策对各个经济主体的影响,使税收激励政策达到最大效率,从而为政策制定提供一定方向上的指引。
1.税收激励政策的收益。在生产要素层面,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起到节约资源、提高技术、积累资本的作用。我国目前已经面临着严重的资源瓶颈,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把一些对国内稀有资源需求量大、或在国内资源开发成本高的项目转移到国外,既可以节约国内资源,又可使企业享受到廉价充足的国际性资源,降低企业成本。同时,通过对购买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与发达国家企业建立合资企业以及兼并收购发达国家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等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予以特殊的税收优惠,可以刺激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给国内企业提高技术以外部压力。此外,由于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能够在东道国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这就可以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资本积累效应。
在生产能力层面,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投资行为实行差别税收激励措施可以重新有效配置社会生产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政府可以通过有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的企业把生产能力适当转移到国外,从而让渡出资源给生产能力相对不足的行业,这样在全球范围内重新配置我国生产能力,既可以在节约并有效利用国内资源和生产能力的同时,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生产能力,也是国家保护和扶植幼稚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同时,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差别的税收激励政策也是利用国际上存在的需求差异,实现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手段。实施与国家产业政策相一致的税收激励政策,不仅能在量上扩大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而且能使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转化为国家的经济绩效,实现国家的总体经济目标。
在对外贸易层面,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可以带动我国的出口,同时避开国际贸易、非贸易壁垒,抵制外国政府的贸易保护。同时,通过在国外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我国企业可以较好地了解国际市场的价格状况、供求状况,降低企业的信息搜集成本,减少出口的盲目性,从而提高对外贸易收益。
2.税收激励政策成本。首先,从短期看,税收优惠政策的直接成本是政府税收收入的减少。这一成本是政府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固定成本,难以消除。但从长期看,有效率的税收优惠政策给整个社会带来的远期经济效益能为政府收入创造更多的税源。
其次,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对国内投资和就业的替代。在企业资金状况一定的情况下,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增加必然导致国内投资的减少,可能影响到国内的经济增长水平。
从国内产业发展看,虽然很多学者否定了对外直接投资会产生产业空心化的现象,但是,如果税收激励政策运用失当,引起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而盲目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确有可能造成国内生产能力和技术的流失,最后国内的企业成为一个空壳。
从就业情况看,我国负担着沉重的劳动力就业压力,企业将生产转向国外,就业机会也流向了国外,这无疑给我国的就业问题带来很大的困扰。但如果政策得当,相对过剩的产品生产移出,相对短缺产品的生产性资源将更充足,这样我们可利用国际分工,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既可避免产业空心化现象,又可促进就业。
第三,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可能造成资本外逃和国有资产流失。很多企业可能以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方式将资金转移到国外,然后以“外资企业”的角色回到国内投资以享受税收优惠。结果,资金的流出并没有形成投资的效果,而资金流回以后却享受了税收优惠,使财政收入蒙受损失。其实,如果是以产业政策等政策为依据的有选择的税收激励,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资本外逃和国有资产流失。
综上所述,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对外直接投资带来的收益,其取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质量。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的成本是税收优惠政策给社会经济其他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虽可设法抑制,但很难完全消除,因此政府的任务就在于如何使政策的收益提高,成本降低,即用收益消化成本,使税收激励政策的净收益达到最大。
四、发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安排
根据以上对我国现行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政策的纵横向比较以及对税收激励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制定税收激励政策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对应,尽快制定完整的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法律条例,明确规定各项涉及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以显示政府目前重视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倾向,同时也能够让企业在面对对外直接投资的涉税问题时有法可依,从而给予企业充分的法律保障。
第二,适当处理税收优惠与政府税收收入的关系,权衡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一方面要控制税收优惠的适度规模,将政府收入的减少控制在财政能够接受的限度之内;另一方面要使税收激励政策所促进的对外直接投资能够最大程度的节约国内资源,利用国际资源和技术,使经济得以长期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以远期税源的扩大,补偿近期政府收入的损失。
第三,依据产业政策,制定体现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导向和产业导向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应我国经济从传统的低层次、粗放型平面扩张发展模式向集约化高度化的发展模式跃迁的趋势,一方面引导企业对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进行直接投资,实现我国某些产业逐渐向国外转移;另一方面重视对发达国家高科技产业的学习型投资,引导企业瞄准对我国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具有直接助长作用的投资方向,将对外投资重心放在技术密集型产业,特别是那些高新技术含量大,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类型。根据这一产业选择原则,在税收政策的安排上,就应该对那些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高度化,从事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的企业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营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如给予他们特别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对于那些通过购并国外高新技术企业,以控股方式获取了先进技术,并将先进设备运回国内以提高国内技术水平的企业,可以对他们的设备进口免征进口税。
第四,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税收优惠方式和国际惯例,使各项税收激励措施能够切实发挥作用,并且节约政策的执行成本。
例如,目前国际上对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抵免通常是采用综合限额抵免办法,而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却采用分国不分项的抵免办法。这种抵免办法在操作上比较繁琐,而且难以起到很好的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效果。所以,将税收抵免办法从分国限额抵免法逐渐转变成综合限额抵免法,应该是我国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一项很好的税收激励措施。又例如,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间接抵免办法,同时,在我国目前和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议中,多数协议也规定可以运用间接抵免消除双重征税,但我国现行国内税法中却只有对直接抵免的规定,没有涉及到间接抵免的具体操作方法,这就给对外投资企业在进行税收缴纳和抵免时造成无章可循的局面。再加上一旦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逐步发展起来,就必定会产生多种投资方式,因此,这就要求我国尽快在税法中补充对间接抵免办法的规定,使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有很好的衔接。
第五,必须重视对外直接投资可能带来的产业空心化和就业机会流失现象。我国的生产力状况是劳动力数量多、成本低,而生产技术相对发达国家落后。因此,税收激励政策应处理好承接和转移的关系,鼓励企业一方面充分运用国内充足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如引导企业在国内生产劳动力消耗大的产品和部件,同时在国外建立高技术的全自动装配线,这样的内外分工既可以使企业绕开贸易壁垒,扩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又可以避免国内生产的停滞和就业机会的流失。
第六,要注意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严格性,并与其他经济、税收政策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对外直接投资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应当与我国现行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起来考虑,硏究和设计相应条款,以避免国内资金利用税收优惠而外逃;二是明确对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税源的界定,并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时加强对税源的审核,保证只有真正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税源才能得到税收优惠。此外,我们还应该重视国际间的税收协调和合作,打击跨国偷逃税,促进世界经济的共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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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产业递进仅为一般规律,并不要求所有企业都按照这一规律决定投资方向。只要企业有充分的比较优势,同样可以在较高级的产业领域投资。一些企业为了获得先进技术,在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同样是可行的。
二、发挥产业组合比较优势
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还取决于产业内优势企业的组合状况。鉴于中国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收集相关信息成本相对增加,投资项目难以实现规模效益,因此,组建企业集团,发挥集团优势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是一个方向。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优势本质上是一种“组合优势”,是该产业内各厂商经济优势的集合。但是产业的各种优势却又往往分散在不同的企业中。只有当化单个企业的分散优势为产业整体优势成为可能时,才能不断扩大中国国际直接投资产业选择的经济空间。
集团的组建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在产业内实行企业间的联合,也可以实行跨行业的企业间联合,只要组建的企业集团能通过内部化提高经营效益,对外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将大为增加。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经济上的国家疆界逐步模糊,不同国家企业在生产的各个环节上都存在合作的可能。国内合资企业的普遍成功说明国内企业可以同国外企业合作,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因此,对外直接投资时不仅强调产业内部化,还要奉行产业内部化与全球化并举战略。
三、把握区位比较优势
通过企业组合的方式能够体现产业的一定优势,但对外直接投资需要的是相对于一定区位的投资优势,即母国某产业相对于东道国同类产业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区位比较优势是对外直接投资的基本经济依据,也是使投资国与东道国双方获益的内在经济根源。当投资者结合本身产业特点合理选择和利用东道国区位要素时,就会强化对外直接投资主体比较优势或产业比较优势,使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发展。反之,如果投资者对区位选择不当,不仅不能强化对外直接投资比较优势,还可能造成对外直接投资亏损或失败,使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受阻。因此,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区位选择与投资产业及投资者比较优势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产业选择”是将其“区位选择”包含在其中的,选择了不同的“区位”,也就意味着选择了不同的“产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要符合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和其经济基础水平。各国对来自国外的跨国公司投资产业领域都有明确的规定,哪些产业属于鼓励投资领域,哪些产业属于可以投资领域,又有哪些产业属于禁止投资或有限制投资领域。进入东道国之前必须了解这个国家的有关吸收投资的政策和法律。另外,对投资目标市场的经济发展水平,包括市场潜力、市场容量和效益等都要有充分地了解和掌握。进入目标市场的产业所占有的市场不但存在未满足的需要,而且有一定的发展潜力,这应是企业选择产业的首要条件。市场有发展潜力,企业才能在满足消费者潜在和未来的需求中得到长期发展。该市场有一定的购买力,能取得一定的销售额和利润,这是企业选择产业的重要条件。因为市场上仅存在未满足的需求,不等于有现实的购买力,形成足够的销售额。如果没有购买力或购买力很低,就形成不了现实的市场。企业不能从市场的销售中获得必要的利润,就没有进入该市场的价值。
进一步看,我们前面所说的产业“组合优势”,也必须以投资的区位特征作为优势的“组合”基准。按照区位经济特征组合产业优势,是扩大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空间的有效途径。
四、高新技术产业跟随
高新技术产业是中国企业跨国发展一个极其重要的战略领域。中国虽然在总体产业技术水平上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但在某些高科技研究开发领域却具有一定比较优势,这些高新技术产业覆盖了新材料、生物与医药技术、机械制造、新能源、现代农业、生态与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同时中国通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对能源、化工、机械、冶金、轻纺、食品等传统行业进行渗透与改造,大批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使传统产业迅速升级。目前阶段,由于一些科技成果国内产业化条件尚比较缺乏,因此,可以考虑先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或与外国合作进行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提高中国在这些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并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一直以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严重偏少。在目前发达国家已完成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条件下,我们的企业应该在其市场的不同部分、技术的不同层次、产品的不同类型方面进行渗透型投资,利用其技术和技术人员进行生产,缩短技术获取的时间,并及时向国内相关产业传输,加快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
五、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同质性要求
产业结构高度化同质性基准强调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选择方向与国内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趋势相偶合。我们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表现在科学技术上,而且也表现在产业结构上。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已经或正在向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转化。而我国却处于完成传统工业化和实现现代工业化两个阶段的重叠进行时期。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选择不仅要考虑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更应该充分结合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从而提升国家的经济实力。
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跃迁的转型时期,经济发展已由传统的低层次、粗放型平面扩张方式转变为以集约化、高度化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增长阶段。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也必须体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即在建立国际生产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形成对国内粗放经济的某种扩张效应,这可以说是我国国内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国际生产体系建立过程中的直接延伸。推动国内产业结构的高度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宏观经济运行质量,应当是我国现阶段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选择的核心问题。
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不同于国外“资本过剩型”的直接投资,而是为了通过技术传递和市场扩展来推动国内产业结构的提升。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重心应为技术密集型产业,特别是那些高新技术含量大、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类型。在国际投资领域,广泛拓展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场所,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对外投资的非选择性所带来的效率损失。对于“非资本过剩型跨国投资”来说,其投资的“机会成本”通常比“资本过剩型跨国投资”要高,即这部分资本在国内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所产生的效益,是其转向海外投资的“代价”。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潜在投资机会日益增加,这种机会成本还会有所上升。弥补这种机会成本的主要途径,便是在国际投资领域寻找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投资方向。另外,选择直接投资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也有利于为国内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让出一定的经济空间,从而促使本国经济的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进行实证分析之前,我们有必要解释东道国对外开放度是如何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实现途径的。
1.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实现途径
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包括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和负向的竞争效应。首先,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实施外商直接投资可以引起当地技术进步,带来积极的技术外溢效应。张诚等人(2001)认为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第一,跨国公司采用先进技术对当地企业产生示范作用,或者通过增加竞争压力,迫使国内竞争对手谋求提高技术水平,并引起当地企业的模仿;第二,通过跨国公司的员工流向本地企业而实现技术溢出;第三,跨国公司子公司会以供应商、顾客、合作伙伴等身份与当地企业建立起业务联系网络,从而通过前向联系与后向联系带来技术溢出。其次,跨国公司也会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引致负的溢出效应。在进入初期,跨国公司通常会带来激烈竞争,改变当地市场的供求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当地企业受益于积极的溢出效应而降低平均成本曲线,但因为跨国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或将需求从当地企业转到其他企业,从而使当地企业维持低成本所需要的生产规模无法实现,结果是企业实际生产点只能沿其平均成本曲线向上移动,其实际生产的单位成本仍很高,甚至高于跨国公司进入以前的成本(Markusen&Venables,1999)。此外,如果东道国的劳动力市场低估人才的真实价值,跨国公司的进入就会从当地企业吸引大量人才,造成负向的溢出效应。
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模型来描述外商直接投资积极的技术外溢效应和负的竞争效应(Aitken&Harrison,1999)。假定在一个完全竞争的本地市场中存在若干面临固定生产成本的企业。由于边际成本较低,跨国公司通常会选择更大的生产规模,而为本地市场生产时跨国公司就将会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迫使其削减产量。如图1所示,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使得本地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由AC0下移至AC1,但额外的竞争迫使当地企业的产量从Q0削减至Q1。由于现在当地企业只能在一个更小的产量上平摊固定成本,所以平均成本沿AC1上移至C点,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效应是提高了当地企业的平均成本(由最初的OA′提高至OC′)。可见,如果竞争效应B′C′足够大,则即使存在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A′B′,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A′C′也会为负。
2.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
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可以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产生重要影响。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使得当地企业可以从全球范围内进行融资和招募人才,当地企业就更有机会利用新技术,经由示范模仿、人员流动和产业关联等途径获取积极的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同时,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使得当地企业面临更为广阔的全球市场,所以当地企业可以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中获取规模经济,降低生产成本,缩小内外资企业的能力差距,使得当地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为有利的位置。相反,如果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很低,当地企业就难以达到最优的生产规模,内外资企业的能力差距就会加大,限制了东道国企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正溢出效应。
东道国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可以用图1来说明。如上所述,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和负的竞争效应分别取决于A′B′和B′C′的大小,而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则由A′C′表示。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会影响到企业的平均成本。如果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很高,当地企业不仅更容易获取所需生产要素,还可以面临更广阔的市场,从而比封闭国家的企业更容易形成最优生产规模,在图1中AC1必然是该期内较低的一条平均成本曲线,当地企业充分获取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同时,由于内外资企业的竞争能力更为接近,跨国公司就难以大幅度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所以当地企业产量削减不会太多,Q0和Q1比较接近,故而竞争效应B′C′较小。这样的话,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就会为正,在图形上体现为C′落入A′B′线段上。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越高,当地企业获取所需生产要素就越便利,企业的生产规模越趋于最优规模,正的外商直接投资净溢出效应就会越大,C′就会越接近于B′点①。相反,在相对封闭的国家,当地企业就很难获取所需生产要素,技术溢出效应不会使AC0下移到最低的平均成本曲线,而竞争效应则会使产量削减的幅度足够大,结果使得C′就会落在A′点之上,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为负。所以,外商直接投资净溢出效应的大小取决于东道国对外开放的程度。
二、东道国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
溢出效应影响的实证分析
赵奇伟、张诚(2007)建立了一个包含金融制度在内的内生增长模型,在模型中,金融深化程度通过影响国内研发部门的知识积累对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的途径产生影响。我们可以把他们的理论模型进一步扩展,可以理解为包含对外开放程度等因素在内的制度变量对溢出效应的影响。所以,在他们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构建计量模型如下:
γYit=β0+β1FDIit+β2Hit+β3θit+β4openit+β5openit×FDIit+uit,i=1、2、......31;t=1、2、......8(设1997年为时刻1)。
其中,被解释变量γYit为我国1997~2004年31个省市中第i地区第t年的工业总产值增长率。工业总产值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1991=100)调整为实际值,单位为亿元,数据取自1997~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类似地,Hit为i地区第t年的人力资本存量,由各地区受教育年限的加权平均值来刻画。具体计算时,我们把小学、初中、高中和大专及以上的受教育年限分别记为6年、9年、12年和16年,则各地人力资本存量的计算公式为:小学比重×6+初中比重×9+高中比重×12+大专及以上学历比重×16①。所使用数据来自1998~2005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θit为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计算方法为外资企业劳动生产率与内资企业劳动生产率之比减去1。其中,劳动生产率表示为工业增加值与就业人员的比值。在这里,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单位为亿元,外企就业人数单位为万人,两类数据均来自《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内资企业工业增加值缺乏直接数据,由各地区工业增加值扣除掉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得到。其中,各地区工业增加值单位为亿元,数据取自国家统计局网站②。
openit是对外开放度。一国的对外开放度可以用外资依存度③来表示。外资比重越大,当地企业与其接触的机会就越多,示范-模仿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Findlay,1978);开放度还可以用一国的贸易依存度来表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发展报告课题组,1995),发展对外贸易一方面可以加速世界先进科学技术的知识和人力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传递,使知识和专业化人力资本能够在贸易伙伴国内迅速积累;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传播与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各国之间开展贸易还可以节约一部分研究与开发费用,避免重复劳动。这些都为东道国获取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创造了更多条件;此外,也有人综合考虑前面两个因素,用外资依存度和贸易依存度之和来表示对外开放度(兰宜生,2002)。本文中选取的指标是贸易依存度,即进出口贸易总额与GDP之比来表示open,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回归分析中的多重共线性。其中,进出口总额根据各年度汇率中间价调整为人民币计价,以和GDP单位相统一。进出口贸易总额、汇率中间价和各地区GDP数据均来自1998~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
在把openit和FDIit作为控制变量后,我们就可以用openit×FDIit来衡量受东道国开放程度制约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为了更准确地衡量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我们分别用两个指标来刻画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在中国经济中的存在水平。一是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GDP和的比值FGDP,另一个是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之比AFDI。所用数据均来自1998~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我们约定,使用FGDP时的计量模型为模型1,使用AFDI时为模型2。
根据表1的回归结果,开放度所决定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1997~2004年期间为负,即开放度相对于外资规模来讲相对较低。这个结论可能和很多人的判断不一致,因为他们觉得中国的对外开放度已经很高了。这需要从两方面来解释:第一,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我们采用外贸依存度而不是外资依存度和外贸依存度之和来表示开放度,这显然会低估开放度的值;第二,兰宜生(2003)指出,尽管我国目前的名义贸易依存度已达到较高水平,但综合考虑经济规模、贸易形式差异、汇率和通货膨胀率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实际贸易依存度并不高,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只略高于印度和巴西;第三,国内许多产业虽然贸易依存度很高,但没有形成较强的前后向联系,不能起到结构进步的“出口导向”作用。为了观测我国对外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动态影响,我们分1997~2000,2001~2004年再做计量分析。如表2所示,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1997~2000,2001~2004年两个阶段都为负,但是在第二个阶段负效应更为明显。这说明,开放度在第一个阶段相对于外资规模已经较低,到了2001年,随着外资累计规模的进一步增大,开放度相对更低了。
三、结论
根据上述理论模型及实证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是决定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的重要因素。由于开放度高的国家可以为当地企业提供融资、获取人才、以及接触外资企业上的便利,所以开放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可以获取正的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而开放程度低的国家或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不明显甚至为负。
第二,我们所提及的开放程度是个相对的概念,当开放程度相对于外资规模较高时,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就为正;而当开放程度等制度因素的发展比外资规模相对滞后时,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就为负。于是,这就出现了一国或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不同时间段上的变化。就我国的情况来看,开放程度相对于现有的外资规模一直是滞后的。因此,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在近两年已经全部为负。
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有选择地进一步开放某些产业,特别是增加生产行业的开放度。另一方面,对某些外资比重过高的行业要对引资规模加以限制,保持适度的内外资比例,给内资企业以成长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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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走向海外,实施跨国经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大幅增加。2003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2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5%,2004年将达到70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145%,2005年达到140亿美元。不同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在资源投入、控制水平和风险承担上对企业要求各不相同,这不仅影响着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控制,而且还影响企业自身投资的风险和绩效,因此选用合适的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是确保企业海外经营成功的前提。国内已有学者对海外投资中各种对外投资方式的优劣(刘松涛,2004)、独资和合资的选择(尹建桥,2001)、对外投资的国际经验(陈浪南等,2005)等作了研究,但基于直接投资理论系统提出企业海外投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的研究甚少,也缺少选择对直接投资方式的建议。
本文从如何高效转移和利用企业优势的视角,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梳理,将影响企业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因素概括为:企业优势资源转移起点因素、转移终点的因素和企业战略因素。并据此提出企业选择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的一个综合分析框架,最后应用这个分析框架就我国企业选择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提出了相应的策略和建议。
投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从知识转移的视角,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主要是说明企业所具有的特有技术、管理等优势如何有效转移到国外,与东道国的资源和能力结合,产生最大效益。早期的主要理论有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巴克利等的内部化理论,以及弗农的国际产品周期理论和区位理论。垄断优势理论主要强调企业拥有的特定的生产和过程专有技术,从而具有相对优势,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将这些优势生产和过程专有技术转移到海外,就能产生更多的经济收益。直接投资的内部化理论主要认为能使企业利用内部组织体系和信息传递网络能比市场以更低的成本发挥将企业专有的知识和技术优势转移到国外。国际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区位理论认为直接投资在那些适合企业知识和技术充分发挥作用的区位条件下,企业专有的技术和知识才能充分发挥作用。邓宁对上述三个理论进行了综合,提出了折衷范式,认为对直接投资的成功不仅取决于企业拥有特定知识和技术等无形资产,而且还要有特别适于企业特有技术和知识发挥作用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利配套条件,而这二者的结合取决于企业转移和利用这些知识和技术的内部化能力对外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是企业所专有的技术和知识的性质,东道国的政策,所要转移知识的价值,企业转移的能力,东道国的配套资源和文化差异等因素。
从企业国际战略的视角,对外直接投资是企业总体市场战略和竞争战略的一部分,对外直接投资是为了战略防御、分散风险、提高企业形象或者协调战略行动,是为了避免竞争地位被削弱,而不是仅仅为了获取利润,或者是为了抢占一种有价值且有限的资源或生产要素,以防止其落入竞争者手中,或者是企业为了出于海外战略协调,加强各子公司之间的战略支持和协作。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的选择主要是基于企业的战略动机或者投资动机考虑。
综上所述,各种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和投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概括见表1。
对外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分析框架
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按其海外企业的股权安排,可分为独资和合资两种方式,前者是指海外企业中的股份全部为母公司所有,后者是指海外企业股份为母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拥有。而按照海外企业的建立过程不同,对外直接投资可分为并购和新建两种方式,前者是指母公司直接收购或者兼并国外已经存在的企业,将其纳入母公司的运营体系,后者是指企业通过在海外建立全新的企业,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并购相对新建,优点在于能快速进入市场,利用原有的供应、分销渠道,不确定性和风险比较小;缺点在于进入市场后整合难度大,短期内投入大,同时可能购买到企业不需要的资源,并可能受到东道国政府政策的限制。独资相对于合资优点在于控制程度高,企业技术扩散风险低,可能的投资收益高,但缺点在于投入资源多,投资风险大。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方式选择就是围绕如何将企业国内优势高效地转移到国外,实现其战略目标,让这些优势充分发挥其价值的过程。从企业优势跨国转移和利用这一视角,我们对上述从理论推演中得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来自优势转移起点的因素,如企业优势资源的性质和价值,企业的国际经验等;二是来自优势转移终点的因素,如东道国的政治、经济环境,社会文化差异和配套资源等;三是企业海外战略,如企业海外投资战略,投资动机等。企业直接投资方式的选择就是这三类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投资方式选择的综合分析框架,见图1。
对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策略建议
从企业优势资源转移起点因素看
我国机械、纺织、轻工和家电等行业的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应采用独资新建或合资新建方式。我国的机械、纺织、轻工、家电等在国内已经处于市场饱和,处在产业的成熟阶段,而且有比较成熟的技术,企业所具有的技术、知识和管理优势相对比较容易转移。如果当地政府对直接投资股权有所限制,则可采用合资新建模式投资。
对于以高技术和创新为特征的行业,在发达国家直接投资,应该采用合资并购方式。对以高技术和创新为主要特征的行业,发达国家资金、人才等配套实施方面比较齐全,具有技术上的优势,而且考虑到这些行业技术更新快,投资金额大,合资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并购可以节省进入时间,能比较迅速地获得新技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因此,我国企业以直接投资进入发达国家这些行业时应采用合资并购方式。
对拥有较多国际经验和实力的大企业,宜采用独资新建;而对缺乏国际经验的小企业,宜采用合资并购。当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主,但中小民营企业表现日渐突出。我国对外投资的大企业往往拥有较先进的技术、管理和营销技能,具有较多国际经验,对国际市场比较了解,熟悉东道国投资环境,为了防止这些优势的扩散,需要较强的控制程度,应该采用独资新建为宜。而实力比较弱小的企业,缺乏国际经验,对国外经营环境比较陌生,宜采用合资并购的方式,以充分利用合作者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
从优势资源转移终点因素来看版权所有
东南亚国家和我国社会文化差异比较小,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不很大,直接投资中,应采用独资新建方式。东南亚各国与我国有着相似的地理、人文环境,社会文化产差异比较小,这些国家经济发展比较快,市场潜力比较大,对我国企业具有的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有良好的吸收能力,具备相应的配套资源和环境支撑,投资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在这些国家的直接投资,我国企业可采用独资新建的方式。
欧美各国,和我国社会文化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都比较大,则在直接投资中,宜采用合资并购方式。对于欧美等西方国家,我国的直接投资总量比较少,一般是为了获得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应采取合资并购的方式进入。通过并购,企业可以直接获得所需的技术和知识资源,带动国内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升级。采用合资的形式,企业可以减少资源的投入,而且在企业运营中得到合作伙伴的帮助,以充分利用和转移这些技术和管理知识。
从企业海外投资战略看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测算,[1]在1981至2000年的20多年间,中国GDP年均9.7%的增长速度中,大约有2.7个百分点来自利用外资的贡献。随着我国2001年成为WTO正式成员,可以预见外商对我国的投资将会有较快增长,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及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都将继续提高,外资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影响也将更大,因此,研究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的影响,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问题。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分布特点及其成因
为了研究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影响,必须先了解外商投资在我国三次产业之间的分布特征,为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加以分析:
1.外商投资在三次产业之间的分布。目前,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部门),而对第一、三产业的投资比重则偏低。如表一所示[2]
表1外商直接投资(协议额)在三次产业之间的构成(单位:%)
附图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外资统计年鉴》
2.产业内部结构。总体来看,外商在我国第一产业的投资规模一直不大,在整个外商投资中所占的份额很小。1979-2000年,外商直接投资的协议金额累计仅120亿美元,而外商投资额最大的1995年也只有17.4亿美元;同时,第一产业的外商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也较小。从第一产业内部外商直接投资的分布来看,主要是集中在农业,尤其是种植业,而对林业、牧业和渔业等部门的投资极少。在2001年1-6月第一产业的3.35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中,农业项目为2.22亿美元,占66.26%。
在第二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工业部门,尤其是制造业,而建筑业所占的比重较小。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全部协议投资中,工业比重最高的年份达到80.46%(1991年),最低也有45.85%(1993年);而建筑业的比重最高为5.07%(1997年),最低只有1.05%(1991年),平均为2.98%。在2001年1-6月第二产业的163.12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中,工业部门的投资为160.59亿美元,比重为97.87%。
1979-1990年,在外商对第三产业的协议投资额中,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比重为60.27%,90年代后上升到70%左右,尽管最近几年这个比重有所下降,但仍占第三产业外商投资的绝大部分。综上所述,外商对我国第一、二、三产业的投资主要集中于农业、工业(尤其是制造业)、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
3.工业内部外商直接投资的分布。外商对我国工业部门的直接投资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其中加工工业的比重很高,原料工业的比重不大;轻工业的比重较高,重工业的比重较低;同时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比重高于一般加工工业。
从最近几年外商直接投资在工业内部的分布来看,制造业的投资比重很高,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投资比重较低。在1996-2000年的外商协议投资额中,制造业的平均比重为88.53%,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平均比重分别只有2.06%和9.41%;在同期的外商实际投资中,制造业的比重为89.78%,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平均比重分别为1.87%和8.35%。在制造业内部,外商投资比重较高的是机电工业、化学原料及制品业。
4.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从外商在我国投资的地理分布来看,外商投资主要集中于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福建等沿海地区。从表3可以看出,在过去的20多年中,外商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相当少,无论是从协议金额来看,还是从实际投资来看,中、西部地区的投资比重不足整个投资的15%,而85%以上的投资集中在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近年来,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及一系列优惠措施的,西部地区对外商的吸引力有所加强;据不完全统计,世界500强中已有80余家企业在西部地区投资或设立办事机构。
表2我国东中西部各地区外商投资情况(截至2000年底)(单位:亿美元)
附图
资料来源:《2001年中国外资统计年鉴》第3页
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分布之所以具有以上几个特点,主要与下面三个方面的因素有关:
一是与厂商经营的目标相关。厂商经营的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是为了占领我国巨大的消费品市场,这既与我国人口众多的市场优势相一致,也与外商经营目标相一致。
第一产业是我国重点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首选领域,但实际外商直接投资比重较低,至2000年底仅为1.78%。其原因在于农业开发投资大,回收期长,利润率低,风险大,这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所追求的短期盈利目标不符。但同时也说明了我国农业开发条件较差,对外商的吸引力不大。因此,我们在如何改善农业投资环境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外商投资方向的选择同时也与我国的投资政策和贸易政策相关。由于我国对消费品的进口限制较严,外商想要进入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只有通过直接投资方式,而我国对重化学工业产品的进口限制较松,因此,对于我国的重化学工业品市场,外商主要通过贸易来占领。
二是与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相关。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是轻工业投资较容易,而重化学工业投资较困难。与重工业相比,轻工业所需投资较少,能耗低,对于交通运输要求相对不严,选择余地大;加之轻工业品投资能够利用消费变化快的特点,投资者可以开发出更新、更适用、更美观、更便宜的产品来吸引消费者从而获得较高的利润。所以,外商比较青睐于对轻工业的投资。而重化学工业能耗大,对交通运输和相关产业发展的要求较高,而且投资额大,回收期长,因此,外商对该行业投资兴趣不大。
三是与区域经济投资环境相关。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加之交通条件较差,基础产业薄弱,西部地区的整体投资环境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3][4]因此,尽管外商投资有向我国中西部扩展的趋势,但这种趋势进展相对缓慢,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外商投资仍将主要集中在我国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
二、我国产业结构的现状与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改革和开放以来,随着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增强,结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当前,影响我国经济增长的关键是结构问题而不是总量问题。认识我国的产业结构现状,找出调整结构偏差的对策是当务之急。当前我国产业结构有以下特点:第一,GDP中第二产业比重偏高,服务业的比重偏低。2000年,我国第二产业在GDP中所占份额为49.2%,高于标准结构的比例,服务业在GDP的份额为32.8%;与“标准结构”相比,明显偏低。第二,在产业结构中,农业所占比重过高,服务业比重偏低。2000年,我国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高达49.9%,显著高于标准就业人口28.6%,偏差程度超乎寻常;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就业比率为26.4%,而标准就业比率为30.7%。第三,城市化程度不高。2000年,城镇人口在我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为30.4%,远远低于标准化水平53.0%,表明中国标准化水平远远落后于工业化过程。第四,轻重工业比重偏差严重。最近几年,关于今后我国重工业应该得到较快发展,重工业在工业产出中的比重应有较大幅度上升的观点比较流行,主要理由是中国工业在80年代和90年代上半期的发展过于“轻型化”,中国目前的重工业比重较低,轻工业比重较高。
我国三次产业出现以上结构偏差,与外商对我国三次产业投资的结构性偏差有一定关系。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构性倾斜加大了我国三次产业的结构偏差。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部门,对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很低,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也偏低。在1996至2000年的外商实际投资中,第二产业的比重高达70.38%,其中工业的投资比重高达66.57%,而第一产业的比重仅1.42%,第三产业的比重也只有28.20%。在2001年底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就外方注册资本而言,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4.08%,其中工业的占61.32%,而第一产业的比重仅为1.54%,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4.4%。显然,外商投资结构向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倾斜的特征很突出。
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现状看,90年代以来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不合理下降,使产业结构偏差变得更为突出,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我国产业结构偏差的加深,与外商投资过多地向工业部门倾斜有一定关系,其主要表现为:
1.外资工业的结构倾斜助长了我国消费品工业的过度扩张。近几年我国工业消费品相对过剩,生产能力大量闲置,除了城乡消费需求趋缓的原因之外,主要是由于工业比重过高的条件下工业结构向轻工业倾斜。80年代中期以来消费品工业一直扩张,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外商直接投资过度集中于消费品工业。据统计,截止到2000年底我国三资工业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额中,轻工业的比重占58%,重工业的投资比重占42%。
2.外资工业的结构倾斜加快了我国工业结构的高加工度化进程。外资工业高度集中于制造业,而在制造业中又主要集中在加工工业。由于结构倾斜的存在,外资工业占我国以工业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目前已接近1/3,占加工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已达1/3,而占原料工业的两个比重只有10%左右。这个特点使外资工业的迅速发展更多地推动我国加工工业的扩张,加快了我国工业结构高加工化的进程。
3.外商投资在第三产业的结构性偏差对第三产业的结构变动产生了明显影响。目前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其次是批发和零售贸易、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而对其他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的投资比重很低,投资的结构性倾斜十分突出。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高度倾斜,与我国第三产业内部对外开放度的差别有很大关系,除了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以及商业、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之外,其他的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目前的对外开放度仍较低。
随着加入WTO之后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外商将较大幅度增加对目前投资比重很低的第三产业部门的直接投资;一些重要的服务业部门的外商投资比重在“十五”期间将明显上升;相应地,外商对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投资比重会逐步下降。也就是说,在加入WTO之后的5年左右时间内,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直接投资的结构过度倾斜的状况会明显改变。
三、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与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政策
产业结构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随着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产业结构的转换和升级既有来自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有来自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不是简单地等同于盲目追求一、二、三次产业产值(或劳动就业)比重主要地位的转化,而是要面向国际产业的发展,在提升一、二次产业竞争力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真正提高产业素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史证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国民收入和劳动力在三次产业间的分布结构呈现规律性的演变趋势。具体表现是:第一次产业实现的国民收入的相对比重在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和在第一次产业中就业的劳动力在全部就业的劳动力总数中的相对比重处于不断下降趋势;第二次产业实现的国民收入相对比重和劳动力就业比重逐渐上升,上升到一定程度后趋于下降;第三次产业实现的国民收入和劳动力就业的相对比重上升,其中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上升幅度更大。三次产业变动呈现的这种总的趋势,是由各次产业的内在特征决定的。在工业现代化过程中,第一产业农业相对比重下降幅度最大,这是因为农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低,人们对农产品的消费属于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当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对农产品的需求并不随收入增加的程度而同步增加,这样就使农业实现的国民收入份额趋于减少。第二产业工业相对比重上升,不仅因为随着人们收入水平提高,消费结构的变化使工业品需求的收入弹性处于有利地位,而且经济发展中用于投资的增长也在不断扩大工业品市场,从而整个国民收入中工业实现的国民收入相对比重上升。但随着技术进步,工业有机构成提高会排斥自身的劳动力,而工业部门内各行业扩张的增殖又吸收劳动力,两相抵消劳动力相对比重逐渐上升到一定程度后趋向下降。第三产业服务部门的比重上升幅度大,既由于“服务”这种商品比农产品具有更高的收入弹性,也由于第三产业门类繁多,许多行业具有劳动力和资金容易进入的特点,农业劳动力得以大量流入服务业,因而第三产业各行业呈现广泛而显著的增长,使其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比重大大增加。
目前,我国三次产业结构偏差的主要表现是工业比重过高而第三产业比重太低,产业结构内部的主要问题是工业结构的升级缓慢,因此今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工业结构的升级。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要求和目前外商投资的产业构成及其影响来看,我国政府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导向力度。
1.引导外商加大对第一、三产业的投资力度,相对降低对工业的投资比重。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动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下降,使得产业结构偏差变得更加突出。我国三次产业的结构水平同世界上其它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我国第二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仅高于同属发展中国家的印度,而且也高于美、日等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同时我国的第三产业的比重也远远低于这些国家的水平。目前,国际直接投资中对第一、三产业的投资比重较之20世纪80年代迅速上升,对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则相对下降。因此,我国应引导外商加大对第一、三产业的投资力度,相对降低对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这不仅符合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要,同时也符合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化趋势。
2.引导外商增加对重加工业的投资,相应地减少对消费品工业的投资。目前外商对我国工业的实际投资中,大概有60%分布在消费品工业,对重工业的投资只有40%左右。外资工业占我国消费品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收入以及固定资产净值和流动资产的比重约为30%,而重工业的同样比重只有15%。外资工业占以工业品为原料的消费品工业的增加值比重和产品销售收入比重2000年为38.25%和41.28%,固定资产净值比重和流动资产比重为34.52%和35.67%,而外资工业占重工业的前两个比重为27.67%和28.96%,后两个比重为24.35%和22.84%。但是,我国消费工业的产品相对过剩和生产能力闲置比重工业更加突出,“十五”期间工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是适度重型化,加强重工业尤其是装备工业,相应控制消费品的投资规模和增长速度。因此,需要引导外商对工业的投资更多地转向重加工业尤其是装备工业部门,相应地减少对消费品工业的投资比重。
3.引导外商增加对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利用外资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引进外资来弥补国内资金缺口,促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进步,从而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是,除了大型跨国公司外,目前外商投资过度集中于一般加工工业,而一般加工工业中,有些是我国生产能力过剩和竞争激烈的产业,也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重复建设、引进的产业。外资的大量涌入,加剧了这些产业的过度竞争,造成对国内市场和国内企业的强烈冲击,致使部分国有一般加工企业的处境十分困难。目前,外资工业虽然在机电工业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对我国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但外资企业同时在不少加工工业中也占有较高比重,这部分企业主要是来自港澳台地区的中小企业。而90年代以来,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具有由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的趋势,因此应利用这一趋势,进一步重视吸引大型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引导外资更多地进入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高薪技术产业,同时减少对一般加工工业的投资比重。
4.引导外商投资增加对薄弱的第三产业投资,减少对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投资。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和社会服务业,导致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波动比较大,并对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在我国经济扩张时期,外商对房地产和社会服务的直接投资高度扩张,往往导致整个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大幅度上升;而在经济相对紧缩时期,外商对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直接投资迅速收缩,导致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大幅度下降。由于第三产业中投资结构倾斜现象的存在,房地产和社会服务业的外商投资大幅度波动会直接造成整个第三产业的大幅度波动。显然,只有当第三产业外商投资结构过度倾斜趋势得到逐步改变后,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的周期性波动现象才会明显减少,由此对整个外商直接投资以及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才会相应下降。
在第三产业中,目前外商直接投资比重较低的部门,如金融、保险、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以及教育和文化艺术等,多数属于层次较高的服务部门,我国要提高其发展水平,必须通过相应的外资产业结构导向政策,引导外资合理地向这些行业投资。[5]
5.引导外商加强对我国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推动我国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进程。目前,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但中西部地区还未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以优势产业为支柱的产业结构体系,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都相对薄弱,与东部沿海地区存在很大差异,这势必会严重阻碍我国整体产业升级的进程。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大对外资地区流向的引导,以便有更多的外资投入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中,从而加强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使东部和中西部地区之间建立一种协调的产业关联机制,促进我国的产业升级。
【参考文献】
[1]胡新文.入世后外商直接投资的新动向及我国的应对策略调整[J].世界经济研究,2002,(1):19-22.
[2]张德修.入世后的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结构变化趋势探析[J].经济科学,2001,(6):81-87.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战略研究
1.以资源开发型产业作为突破口
我国现在还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起步阶段,并且大多数发达国家都经历了从资源开发业—制造业—第三产业为主的发展过程。同时,由于国际投资环境日益改善,资源开采业对外投资的环境极为优越。对于一些行业,如采矿业、林业、石油开采业,世界上一些国家资源的供大于求,我国企业应该因地制宜的到国外去投资,开采、加工和运回国外的资源以满足国内需要。
2.以制造业和贸易替代为海外投资重点
对我国现阶段的优势型对外直接投资而言,投资重点应放在生产能力过剩、拥有成熟的适用技术或小规模生产技术的制造业上。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在纺织、食品、冶炼、化工、医药、电子等产业上形成了一定的比较优势。此外,我国还拥有大量成熟的适用技术,如家用电器、电子、轻型交通设备的制造技术、小规模生产技术,这些技术易于为他们所接受。
3.以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为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
根据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应与国内产业结构高级化相一致的标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应该是技术密集型产业。通过并购当地高新技术企业或与当地拥有高新技术的企业合资合作,可以直接获取一般技术贸易和引进外资所无法获得的先进技术,然后将技术传播回国内运用,从而加快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例如。联想集团收购IBM的PC事业部。
三、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战略
1.以发展中国家作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区位选择
我国地处亚洲,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相似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需求偏好等使得进入障碍较小;中国的纺织、服装、家电、机械等技术成熟且竞争激烈的边际产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市场容量大,投资机会较多;还可以利用东道国享有的优惠贸易条件,把产品销往第三国。
2.有选择地增加对发达国家的投资
美国、加拿大、西欧、澳大利亚及日本等发达国家是目前世界上对跨国投资者最具吸引力的地区。因为其拥有优良的投资环境:经济发展水平高,科技发达,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稳定,投资法律法规健全,金融市场发达,各类人才丰富,是对外直接投资的理想场所。对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获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把掌握的高新技术反馈回国内。
3.积极谨慎地发展对独联体和东欧国家的投资
这些国家正处在经济改革过程中,急需外国在那里进行直接投资。这些国家拥有仅次于发达国家的工业基础、民众的教育和工人的技术水平,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阔的市场,但是其产品出口能力较差,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而中国产品物美价廉,比欧美产品更适合于该地区的市场需求。
四、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选择战略
1.重点发展具有垄断优势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其直接的效果是创造经营的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避免外部市场交易的风险;使资金的转移、税赋的合理避逃有了通畅的渠道;同时降低了谈判、询价等交易成本;保证本企业的技术、技能等不外泄,以持续获得利益。对资源寻求型的投资还可以保证母公司所需资源的稳定来源。
2.大力发展具有经营特色的中小型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目前世界上的跨国公司大部分却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由于其拥有独具特色的生产经营优势。我国许多中小型企业都具备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劳动力成本低,产业转移产品的原材料等要素价格也比较低廉;产权关系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了简明高效率的组织结构优势;拥有符合当地市场需要的实用技术。
3.促进企业集群的对外直接投资
根据迈克尔•波特的竞争力理论,一个国家的成功是来自纵横交错的产业集群。国内有大量的企业集群地,如宁波的服装、北京中关村的电子产业等。充分利用“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主体选择的重要战略。从跨国公司成长的角度看,
企业集群可以作为一跨国公司成长发展过程中内部化优势的一种替代。
五、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的选择战略
1.根据跨国公司的投资目的制定投资方式的选择战略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目的主要是寻求国外的自然资源和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自然寻求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应以合资为主,有利于冲破对于自然资源开发的控制以及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学习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应以并购、合资为主。这种进入方式能够直接获得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东道国的人才资源培养自己的人才,掌握先进技术,充分提高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
2.根据中国的行业特性制定投资方式的选择战略
一些中国有优势的行业在进行产业转移的时候,中国跨国公司应该以新建企业和合资进入方式为主要进入方式。现阶段,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制造业和机床、自行车、钟表等机械加工业是中国技术方面比较成熟的,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具有投资优势,这些行业投资市场主要是经济技术水平与中国接近的发展中国家和某些发达国家。
3.根据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制定投资方式的选择战略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应以新建、合资为主,有利于发挥这两种投资方式的优点,避免并购、独资的劣势。选择新建和合资方式可以节约外汇资金,有利于利用当地企业的市场开发优势尽快占领市场、弥补新建企业所需时间较长的不足,新建投资风险相对较小,而且许多发展中国家对新建合资企业比较欢迎。
参考文献:
[1]江小娟,杜玲.对外投资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J].经济研究参考,2002,(73).
[2]陈波,荣飞琼.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选择[J].统计研究,2008,08.
外商直接投资(FDI)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作者以重庆市作为东道主,从FDI对重庆市经济增长贡献的关系进行定性和定量研究,对于重庆市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后如何改善投资环境,制定和实施正确的外商投资政策以促进经济增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重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状况
重庆外商直接投资大概经历了缓慢发展的起步阶段、高速波动的增长阶段和稳步发展阶段。重庆市FDI存在着总量少、来源集中、发达国家份额低以及投向集中、分布不平衡等问题。
注:根据重庆市统计年鉴和中国人民银行数据库整理
1985年,重庆第一个外商投资项目中外合资企业—庆铃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从图一可以看出,1986年~1991年间,由于长期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引进FDI进展缓慢,FDI占GDP的比重也在0.01%以下。1992年,重庆被国务院列为沿江开放城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的政策。1993年,国务院批准重庆建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迎来了引进外资的高速发展时期。1992年重庆市实际利用外资10247万美元,是第一阶段累计金额的1.40倍。1993年为历年来重庆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之最。从图可以看出,1992年~1999年外商直接投资具有数量大、波动剧烈的特点。1997年重庆直辖市出台了61条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到38466万美元。重庆引资工作进入稳定发展的新阶段。
二、重庆FDI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是指外来投资者将资金或资产直接投放到东道国的产业部门,在当地创办企业或与当地资本合营,通过生产要素的直接投入,投资者对生产要素的使用和管理拥有直接控制权。
经济增长泛指一国生产的产品和劳务的增加。本文将衡量经济增长最主要的指标GDP作为代表,主要探讨FDI与重庆市GDP增长之间的关系。
1.FDI与GDP相关性检验。根据重庆市统计年鉴和中国人民银行数据库,收集1985年~2006年重庆市GDP和FDI的数据,剔除汇率变化的影响,运用Eviews3.1统计软件对重庆市GDP和FDI进行相关性分析,相关系数为0.843292,说明两个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
2.序列协整分析和因果关系分析。为了说明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和因果关系,对FDI和GDP进行协整关系检验和因果关系分析。(1)单位根检验及实证结果。为了减少数据波动趋势性,分别对这两个变量取自然对数。在对两个变量的二阶差分的线性图形进行分析后,发现LFDI和LGDP两个变量没有明显的趋势特征,因此对LFDI和LGDP两个变量进行ADF检验。从分析结果得出,LFDI和LGDP两个变量的二阶差分序列在不含截距项和趋势项的ADF值都在5%的显著水平上,驳斥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两个变量同阶单整。二阶差分的平稳性特征以及序列的同阶单整关系说明两个序列之间可能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
(2)Granger因果关系分析。取自然对数的二阶差分具有平稳性特征,作二组变量之间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由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长期的发展态势上,FDI的增长是GDP增长的Granger原因,但是GDP增长不是FDI增速不断扩大的Granger原因。
3.回归分析及回归方程的建立。上述相关性、协整以及Granger因果关系分析表明,重庆市FDI与GDP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协整关系,并且FDI是推动重庆GDP增长的原因之一,因此通过分析可以建立两者之间的经济计量模型。
LGDP=5.896+0.4296LFDI
t=(46.47440)(9.429685)
R2=0.816377=0.807196F=88.91896DW=0.472310
采用E-G两步法进行协整分析,其拟合优度较好。但是DW值较小,存在一定程度的自相关性。对残差项进行检验,发现ADF为-2.862063,小于5%的临界值-1.9592,说明从长期发展来看,GDP的增长与FDI的增长是协调的,说明模型基本正确。
通过回归结果可以得出结论:重庆市引入FDI对GDP的平均贡献率为0.43,即重庆FDI每增加一个百分点,GDP将平均增加约0.43个百分点。可见,FID对重庆经济增长的作用是相当显著的。
对外投资是指资本突破国家界限在国外的投资,按照投资主体是否拥有对投资企业的实际管理权,可以把对外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DirectInvestment-FDI)与对外间接投资(FPI)。前者指投资者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后者主要是指购买外国公司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以及中长期国际信贷。本文所指直接投资是指外商在华注册登记的三资企业,而把股票投资和对外借款及其他外商投资作为外商间接投资。
学术上关于FDI的论著主要集中在解释成因和讨论影响两个方面。早期的FDI理论主要从微观或宏观层面出发,重在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原因。微观层面如海默(1960)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垄断优势理论,雷蒙德·维农(1966)建立在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产品周期理论,巴克莱和卡逊(1976)等建立在科斯定理基础之上的内部化理论,以及约翰·邓宁(1977)建立在产业组织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折衷理论(OLI);宏观层面如日本小岛清(1978)的比较优势理论。近期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宏观(即国家层面)上,主要讨论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以及提出政策建议,多为实证研究。
FPI的理论主要是证券投资理论,大都从微观层面即从投资者层面论述如何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如上世纪50年代马柯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60年代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AssetPricingModel)”及70年代史提夫·罗斯的“资本资产套价理论(ArbitragePricingTheory)”等。近期也开始有宏观即国家层面的论述。如有学者(于永达,2000)在分析FPI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及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应力主FPI的健康发育、有序流动及相关法规的严密健全,趋利避弊。”也有人(马全军1996)考查FPI对东道国的影响。
关于国际投资的文献尽管很多,但基本上都是要么从直接投资的角度,要么从间接投资的角度去论述,而对于FDI与FPI二者关系角度去论述的则鲜有也。本文拟就FDI与FPI的互补性作一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FDI与FPI的互补性
1.从其作用来看,FDI和FPI各有所长,具有互补性。FDI对东道国的正面作用一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引进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先进技术(即技术溢出效应);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产业发展(主要是通过竞争及企业间的纵向或横向联系来带动;提高东道国的国际竞争力。其负面的影响是外商直接投资往往会背离东道国的产业及战略规划。以1997年~2002年外商在华实际直接投资数据看,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占到了7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其中制造业接近70%,而且大都投资在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而对国家扶持的第一产业,则不到2%,对大力发展的第三产业,则仅占22%多一点,且呈下降趋势,从投资地域来说,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2001年和2002年东部六省市(注: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外商直接投资份额为70.72%和71.36%。而西部十省市(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外商直接投资份额分别为3.09%和2.69%。可见外商投资也不考虑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还容易造成垄断及技术依赖性等缺点。
FPI包含对外借款和证券投资,前者作用主要在于可以利用国外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其优点是资金可以自由使用,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战略的实施。其缺点是造成一定的债务负担,且其使用成本一般也比国内资金高,对国际收支平衡也有较大的影响。后者的发展则不仅有利于利用外资,而且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和公司治理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如Summers(2000)认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有助于降低资本成本、增加投资和提高产出。另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若开放不当,又会增加其金融脆弱性,容易造成一国金融危机。
2.FDI和FPI二者互相促进。FDI对FPI的促进作用主要在于:FDI需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大量配套设施,客观上刺激东道国对FPI的需求;FDI有助于提高东道国的竞争力,促进东道国制度的不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使外商投资更加安全,有利于大量FPI的流入;跨国公司等FDI本身需要在国际货币市场上筹集大量的资金,这从实质上来说增加了国间接投资的流量。而FPI对FDI的拉动作用则在于:大量FPI的流入,有助于受资国筹集大量资金,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吸引FDI的竞争力。
二、对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
1.政府要加深对国际投资的认识,转变观念。国际投资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许多政府官员只看到其积极作用的一面,而忽视其消极作用的一面,认为吸引外资多多益善,盲目吸引,更有甚者把吸引外资的数量当作自己的政绩来看待。政府应该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首先必须认识到引进外资只是我们发展的经济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外资的引进必须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创新。同样,对政府官员吸引外资的考核也应该以此为标准,重在引资质量,而不是单纯地看其引资数量。超级秘书网
2.吸引FDI与FPI并举,重点在吸引直接投资。FDI和FPI二者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使用。一方面,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也需要巨额资金,另一方面,我国外汇储备充足,目前的负债率并不高,有较大的引资空间。因此,可吸收FPI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3.转变引资措施,从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向改善投资环境转移。我国利用外资的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主要以对外资实行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来吸引外资的,使外资税赋很低。而中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税赋极不平等。这造成了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使本来就弱小的国内企业在竞争上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同时也剌激了假外资的盛行,这实质上和引进外资的根本目标(发展中国经济的一种手段)是背道而驰的。一国吸引外资的因素很多,主要在于投资环境,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经济运行状况和社会及政治状况等软硬环境。我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并不强,我国作为亚洲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东道国,主要是由于地缘、文化、和民族关系,即许多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于华人。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实际利用港澳台华商直接投资份额占52.7%;合同金额占全国的52.7%。从地域来看,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主要在亚洲,而在亚洲的投资来源中,中国港澳台地区在大陆的投资占较大比重。而港澳台的投资中,近一半投资在广东和福建两省,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两个省与港澳台有较近的地缘及文化习俗等密不可分(其商喜欢在广东投资,而台商则更愿意在福建投资),而并非仅仅因为优惠政策。新晨
4.由对外资优惠转向对产业、地域优惠,并对某些行业的外资进行必要的限制,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由于对外资的税赋优惠,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使国内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同时也刺激了假外资的盛行。另一方面,这本身也不合理,也不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因此,应把对外资的优惠转移到对产业、对地区的优惠,给予内外资同等待遇,把引资的优惠政策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发展战略联系起来,真正达到利用外资增强国力,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同时,对有关国家安全的产业,也禁止外资的涉入,如航空、通讯、军事等。对民族工业冲击应适当限制,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或者本国已经发展得很成熟的产业要限制。
参考文献:
[1]于永达:国际间接投资超前发展论析[J].世界经济,2000(6),pp57
一、国际方面
20世纪60年代以后,国际投资活动迅猛发展,由此而带动了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随之发展。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应运而生,这些理论角度不同、观点迥异、内容纷杂、范围广泛,主要有“投资选择理论”、“资本化率理论”、“垄断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内部化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区位优势理论”等等。这些理论较好地解释了 跨国公司 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但由于各种理论只能解释一定范围和一段时期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学者试图将各种理论加以组合,形成更大的理论框架。其中,邓宁就在提出公司优势概念的基础上,将其与内部化理论、区位理论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了国际生产折中理论,从企业的利益、优势和决策行为等方面探讨分析对外直接投资发生的原因,较全面地解释了跨国公司不同内容的经营活动。
西方学者研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另一个重要转折是内部化理论的提出。其研究思路与垄断优势理论不同,它将区位因素与内部化的公司优势所带来的 成本 节约相联系,从而具有综合的特点,能够解释更大范围内的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行为。
20世纪80年代起,发展中国家的大、中、小企业纷纷走上了跨国经营的道路,并且许多企业还直接进入了发达国家的内部 市场 ,这引起了西方 经济 学 者的关注,他们开始探究针对这一现实的新的理论解释。关于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主要有小规模技术理论、技术地方化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市场控制理论等。这些理论对于促进和 指导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这些理论解释局限于某些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行为,不具有一般的普遍意义,而且几种观点还未形成系统化理论,难以自成体系。
总的来看,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但还远不成熟,至今还没有被广泛接受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
二、国内方面
参考文献:
[2]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20052006海外投资年度报告》, 社会 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