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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1 16:26:2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医疗服务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医疗服务论文

篇(1)

2.我国医疗服务支出水平较低。2012年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支出比重在我国财政支出中仅占据7.2%,此支出比重仍不能够按照我国政府支出的需求,且此比重与世界医疗平均水平(10.60%)相比偏低,总体来看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支出总费用不足。

3.我国的医疗服务支出投入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医疗服务支出主要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第二,我国政府和社会所承受的医疗服务支出比例偏低。目前我国的居民所享有的医疗服务供给主要是依靠当地的经济水平和个人的收入。

4.我国的医疗服务支出表现出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分析我国城乡的医疗服务支出机构,从宏观层面来

看表现出明显的二元结构,其中城市与农村居民的人均卫生服务支出费用相差加大,由此表现出我国医疗服务支出事业严重的“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由此影响着我国医疗服务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提高我国医疗服务支出水平的对策

1.加大政府医疗服务支出规模。根据国际标准,我国的医疗服务支出较低,近年来政府虽然加大的了对医疗事业的投入但是其投入力度仍有待提高,同时医疗服务的支出缺口会提升社会和个人医疗服务费用,进而促使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而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的支出规模是解决此问题的最根本的方法,通过加大医疗服务支出规模,从而降低个人医疗服务费用,提升居民的投资意愿,增加消费系数。医疗服务支出规模的扩大可以通过加大投入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产品的投放力度来实现。

2.调整我国医疗服务支出的结构。首先,政府应充分利用我国公共医疗服务机构所拥有的公共产品,用这些公共产品来提升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其次,加大对私人产品性医疗服务项目的税收力度,一次减弱商业化私人服务;再次,加强医疗服务疾病控制和健康教育方面的投入以及加大医疗服务的科研支出,依此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3.调整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支出方向。我国的医疗服务支出方向应注重向公共卫生、基层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障的财政支出,逐步加大对初级卫生保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卫生人才培养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

4.科学构建医疗卫生政府支出的责任分担机制。各级政府应在明确自身医疗卫生事权的基础上,构建支出责任分担机制,责任的划分应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水平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目标为依据,综合考虑人口、消费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各级政府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的分担比例。

5.完善政府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目前,在我国的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中仍没有明确政府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职能,在实际的运行当中对于外部较强的公共服务的件管理力度还有待提高。因此,我国政府应尽快完成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体制,强化其监管职能和医疗服务的审核体制,通过有效的约束机制来维护病人的权益。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预算外资金监管制度,以限制医疗服务机构能力的无限制扩展。

6.合理控制药材市场价格。首先,建立完善的药材储备库。目前我国面临中药材供给不足,国家药材储备不足等问题,若是遇到中的疾病灾害,便会出现药价上涨,不利于我国卫生防御和通货膨胀的抑制。为了解决此问题,应尽快建立完善的药材储备库,以保证我国医疗服务中药材的供需稳定,进而有效的控制市场药材价格。其次,规范药材市场。第一要严格禁止药品的改名换价;第二,在保证药品的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药品的外包装,从而降低药品的价格;第三,严格规范药品市场的供需,以防止各商家为利益而提升市场价格;第四,政府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给予药品制作厂一定的补贴,从而降低药品的生产成本,降低市场药品的价格。

篇(2)

2实现流程系

每个子系统根据功能需求分成相应功能模块,例如通信模块、视频采集模块、信息管理模块等,各模块之间功能相对独立,相互之间协同工作,进行数据交互。⑴远程临床咨询系统是远程健康保障系统的核心系统,由专家信息管理、病历信息管理、远程专家咨询三个模块组成,基层医院或病人可通过电话联系或上网登录到远程的会诊中心的管理系统中,在多点会议控制单元(MCU)上预约会诊,会诊管理系统通过查询专家系统数据库,确认是专家库中的专家、教授,并与之联系会诊或门诊的时间。会诊中心根据业务需求安排会诊室,每个会诊室根据每例会诊需要的时间计算安排会诊,中心与基层医院确认会诊专家、会诊室及时间。会诊预约成功后,MCU服务器通知基层医院,随后基层医院向中心挂号,挂号系统自动录入,传送病人的病历给电子病历系统。会诊当日,基层医院的用户只要在远程医疗客户端软件的登录界面中选择相应的会诊中心的名称并输入相应的会诊密码即可参加会诊。会诊医生可实时地,面对面地与基层医院的医生和病人交流,同时通过系统调出病人的电子病历进行详细分析、诊断病情,并提供治疗方案。每次会诊成功后,把会诊记录反馈给电子病历库,同时在结算中心和会诊医生库中各增加一条记录,以便每月与基层医院和会诊专家结算费用。远程培训系统模块是系统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远程培训系统包括在线学习模块、实时交互学习模块和教学资源下载模块三个子模块。远程培训系统与培训资源数据库和专家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并且进行数据交互。视频会议系统模块将充分利用医院现有的计算机设备,实现视频会议功能。系统中心医院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将各地方医院连接起来,实现交互式的信息传输,从而实现医院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间音频、视频交流,保证每个视频地点都能通过视频系统参与整个系统的视频会议。

3实现方案

系统的实现平台。该系统是建立在互联网平台上的多功能会诊/培训/监控系统平台,整套系统由多台服务器和系统软件组成,架设在网通数据中心,系统总的出口带宽为200M,可允许200个会诊中心同时进行实时的具有音视频功能的远程会诊或培训。整个会诊平台上可以开设1000家远程会诊中心,容纳10万家会诊会员用户,会诊中心采取分级管理,即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会诊中心,每个会诊中心可以独立开展远程会诊服务,且具有完善的会诊管理功能。人机交互界面。系统要求具有良好的网络特性和友好的人机界面,因此,系统实现平台拟采用。根据系统模块组织结构和用户需求分析,人机交互界面包括远程培训界面、远程临床咨询界面、视频会议界面以及系统管理界面,各界面之间可进行切换。数据的组织形式。系统包含培训资源、专家信息、咨询病历三个数据库,数据库设计是系统实现中重要的环节。本系统拟选用Oracle9i作为数据库平台来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数据库系统和个性化健康服务系统。

篇(3)

过去十年,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基本上都在练“内功”,它的服务对象只是针对医院内部的医护人员,或者与之相关的药品、设备供应商,与医院结算的银行、医保中心做信息化,却没有开发医患关系中的另一核心,为患者就诊过程实现信息化,以致于患者无法体会到医院信息化所带来的变化。

2连接患者社交网络的设计架构

社交网络服务(英文:SocialNetworkingService,缩写:SNS)主要作用是为一群拥有相同兴趣与活动的人创建在线社区。这类服务往往是基于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各种联系、交流的交互通路,如电子邮件、实时消息服务等。医院信息系统模块与患者的社交网络连接起来,构建一套新的患者移动服务系统,可有效地实现患者与医院诊疗信息的实时互联互通,及时加强医患互动,有效缓解医患矛盾。笔者以佛山市中医院的实际应用案例,报道如何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构建一种全新的移动互联网下的就诊模式。

3流程改造分析

医疗就诊传统流程中的三个最耗时环节:排队挂号、排队交费、排队取药取检查报告,是大多数患者表现在看病过程中最容易产生烦燥情绪的环节。采用微信服务号的接口功能,与医院的挂号、分诊、医生工作站、收费、取药、检查治疗等原有的业务功能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医院与患者间的诊疗信息及时互联互通,并及时为患者推送就医指引信息和报告结果,结合全流程的闭环数字化处理,以往需要排队一两个小时的多个环节,可瞬间在几分钟内完成,大大缩短了整体就医时间,有效缓解三长一短的看病难问题。新旧流程对比效果。目前,我院开通的微信服务功能,包括了患者来院就诊前后的全流程环节。

二改造的技术要点及注意事项

从佛山市中医院的实施案例分析,要在原有医院信息系统中接入患者的社交网络移动服务,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接入患者社交网络的安全性

医院信息系统内含有患者的各类诊疗和费用信息,保密性要求非常高,因此将其连接社交网络前,必须充分考虑业务流程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问题。在实施过程中,除硬件上使用传统的网闸或防火墙、VPN等网络安全设备外,软件设计上,可考虑采用中间件技术,屏蔽底层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的差异,为应用系统实现高性能、高可扩展性、高可靠性保障,对源数据进行转换、压缩、加密等处理,使信息在流转过程中更安全可靠,用户更放心。

2医院原业务流程的个性化改造

目前微信等社交网络提供的服务功能,主要体现在医患信息互动的及时性和费用支付上。如要在诊疗过程中发挥其功能的最大化,必须紧密结合医院本身业务流程相关的信息系统。例如,在微信上挂号支付完成,确认和下一步指引信息必须通过医院内部的挂号系统向微信服务器发送。同时,医院内的分诊系统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排队叫号策略。在诊间医生工作站就诊、支付、取药、检查、治疗等每个环节,要根据医院原信息化程度与微信平台做个性化的对接和改造。

3新模式下要注意的问题

3.1通过微信挂号是否会给“黄牛党”可乘之机?挂号机制中必须制定一些约束条件去防范“黄牛党”无止境的占用医生号源。例如:可对每个微信用户,每天和每月限挂N个号(包含预约挂号与当天挂号)。为保证部分幼小或老年人现场挂号的就医习惯,还可为现场挂号窗口保留一部分专家号源。

3.2通过微信支付后,是否还需要打印发票?药房取药或医技执行使用何凭证?简化流程,节省时间,方便患者的新模式设计理念,通过微信支付后,应支持不需打印发票功能(针对需要发票的微信患者,系统必须支持窗口补打发票)。即就诊环节能支持凭医疗卡或微信验证码去取药、检验、检查和治疗等。

3.3微信支付就诊费用后,患者如需退费,系统如何处理?看病行为是复杂的,退费情况在就诊过程中会经常发生。因此在系统设计时必须考虑这个环节的处理。以前退费流程,医院的处理办法是凭发票退费。通过微信支付就诊费用后,可考虑凭个人就诊卡或微信验证码信息,前往人工收费窗口补打发票,然后按旧流程退费。采用新的业务模式,必然会产生各种新问题,不可能一一列举。在实践中,可根据各个医院的实际情况,思考不同的解决方案,为患者提供简便、快捷、安全的就诊流程。

篇(4)

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源于20世纪80年代,通过管理体制的承包性质的改革,使医院由政府资助的公益性机构转变成基本上自负盈亏的逐利性组织。改革基本实现减轻政府财政补贴的目标,医疗费用收入和药品收入分别由医院总收入的28.9%和37.7%上升至80年代中期以后的80%和90%;同时有效激励医院(主要是城市大医院)大量增加基础医疗设施。改革使医院形成了收入(或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在医患双方之间建立了市场关系。但是在竞争不充分的卖方市场中,医疗服务费用大幅攀升。

90年代的改革主要是初步建立了共同缴费、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结合、市级统筹、基本覆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体制。其成就一是扩大了风险共担范围,由单位共担扩展为市级共担;二是建立了个人部分付费制度。其不足一是公平缺失,基本没有考虑农民,城镇居民的参保率也不理想,且不同阶层受益差别甚大。二是保险程度偏低,大病保险封顶。三是政府资金投入偏低,到2004年,虽然我国医疗卫生总费用已达国内总产值的5.5%,但是政府支出只占总费用的16%强。90年代改革的主要失算是忽视了对竞争性、非短缺医疗服务市场的培育。由此导致的医疗服务费用的上涨吞没了医保体制改革给城镇居民带来的好处,同时大大恶化了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大多数农民的医疗条件。

新世纪以来,不断有学者批评医疗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也有学者认为医疗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并非市场化取向之过,而是没有充分考虑医疗服务市场特点的结果。同时,不少学者提出医疗体制改革的思路是一方面将竞争性市场作为卫生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资助弱势群体的职能。

一、医疗服务的特点

不同商品(劳务)往往有不同特点,只有针对这些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兼顾效率和公正。为使医疗体制改革取得理想效果,首先需要分析医疗服务的特点。

1.医疗服务对于患者首先是必需品,但又可成为奢侈品。这种双重属性使得涨价不会减少多少纯粹的治病需求,降价或免费将大大刺激对于舒适医疗服务的需求。由于其必需品性质,政府应当对弱势群体承担起起码的资助责任;由于其奢侈品性质,完全由政府提供免费医疗服务,肯定会引起开支不断上升。

2.医疗服务并非全是需要由政府买单的公共物品。非传染病的医疗不具有正外部性。传染病的预防、医疗具有很强正外部性。通常的公共物品是私人不愿意出资的,而传染病的医疗是患者一般也愿意出资的,因此是一种准公共物品。这一特点意味着政府应当为传染病的预防、医疗部分或者全部买单。

3.医疗服务并非全是供需(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否则没有“久病成良医”一说。在医护人员的收入基本依赖于药品销售和医检费用的条件下,医方会利用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诱导患者形成过度需求(或医方过度服务)。但信息严重不对称并非一定是患者支付过高的医疗费用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也很可能是由于患者缺乏充分的选择权。患者缺乏医学知识与一般消费者缺乏家用电器的知识是差不多的,但家电市场的高度竞争性使得大多数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因此,若患者有充分的选择,则除了急病患者之外,大多数患者都将通过货比三家尽力改善自己的信息状况,减少接受过度服务的概率。医疗服务费用偏高,究竟多少是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引起的,多少是患者缺乏选择造成的,需要通过具体调查来确定,不能简单宣称就是信息严重不对称惹的祸,更不能以信息严重不对称为理由要求政府强制规定医疗服务费用。

4.医疗服务是具有上下游关系的一种组合式服务,包括诊断病情的一系列服务和治疗疾病的一系列服务。这一特点引起了如何建立医疗行业最佳产业组织的问题。所有服务集中于一个供给者将使患者在下游的各个服务环节被“套牢”。当前以药养医现象就是把诊断服务与治疗服务组合在一起的结果。从促进竞争降低成本的角度出发,最好把所有服务分散于不同供给者,同时在每一项服务中都建立多个供给者。但这可能使患者感到不便。在整个医疗行业,既要有各种服务相对集中的大型医疗单位,也要有分散提供部分服务的小型专营单位(如实行初诊和简单治疗的社区医院)。至于这两类单位的比重,恐怕主要应当由市场决定。

5.医疗服务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会出现患者不满意的结果,且患者往往难以辨识这种结果是由于医方未尽责还是医方虽尽责但无力回天。这一特点意味着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风险,当前这类风险基本由患者承担,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医患双方往往发生激烈冲突。面对这种可能性,医方往往采取回避风险的态度,使本来具有一定治愈概率的疾病不能得到及时医治。这一特点意味着改革必须考虑建立分散这类风险的保险机制。以便促使医方尽最大努力,使患者在一旦发生不良后果时能够得到一定补偿,以缓解医患冲突。

6.医疗服务是一种需要经常创新的产品。人类面临与疑难病症和不断出现的新病种之间永无止息的博弈。而对于疑难病症和新病种,医患双方都面临信息不完善问题。这就需要在医疗服务方面进行永无止息的创新。这一特点意味着改革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如何激发供给方(包括医护人员、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材的生产企业和医学院校)的创新热情?二是如何建立创新资金的筹集机制?三是如何建立创新风险的保险机制?创新的激励不能建立在创新者无私奉献的道德基础上,也不能建立在自上而下考核加重奖的基础上,因为那将导致弄虚作假和高昂的考核成本;只能依靠能够给予创新者充分报酬的市场机制。但市场机制会引起创新产品高昂的价格,在没有政府资助时将有悖于公平。

7.医疗服务不可能完全标准化。因此医院与其基本要素——医护人员之间的合约是高度不完备的,很难规定详尽无缺的服务规则,因此需要医护人员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挥独立决策的功能。这意味着在医院内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为了使激励机制有效,就需要给予医护人员自由流动自由开业的权利,让他们可以用脚来表示对于激励机制的认可与否。有效的激励机制需要医院的领导付出艰辛的努力。而这又意味着需要建立能够充分激励医院领导付出这种努力的产权机制。

8.医护人员人力资本的形成、维护和增加是一个周期比较长的过程,其供给往往滞后于需求的发展和变化。这种人力资本形成的耗时性往往导致医护人员的短缺,而短缺的要素通常容易获得较高的收入,尤其是当其所有者建立起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职业团体时。但医护人员的人力资本又具有非常强的专用性,一旦退出医疗行业,其人力资本急遽贬值。因此,即便医护人员收入偏低,只要不低于个人心目中的临界水平,他(她)们一般不会重新择业。这种职业转移的粘性可能导致医护人员的收入偏低。要避免医护人员收入过高或过低,在长期中主要还是要依靠竞争性的医护人员劳务市场,因为政府不可能比市场做得更好。

为医护人员培养人力资本的是有关学校。只有当医护人员的收入不低于均衡水平时,社会才可能有相当部分的年青人愿意报考这类学校,并支付相应费用。才能够使这类学校可以依靠自己的收入而维持。否则就需要依靠其他的资金来源,尤其是政府拨款。如果不允许由竞争性市场去形成医护人员的均衡收入水平,那一定意味着两种结果:一是医护人员(经常是医生)通过建立具有垄断性的职业团体来保持市场的短缺以获取偏高的收入。二是由政府以照顾民生为由通过行政手段把医护人员的收入水平压低至均衡水平以下,结果使在职医护人员缺乏工作激励,整个社会缺乏足够的年轻人愿意选择这个职业,市场同样保持短缺状态;患者只能得到虽然廉价但质量低劣的服务。

9.医疗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在不同的医疗保险体制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实行全民全额保险的条件下,这种道德风险可能更多地表现为患者力图通过隐瞒真实信息,使医疗服务尽可能从低费用的必需品转化为高费用的奢侈享受。而在部分公民享受保险时,道德风险还会表现为患者尽可能获取超量昂贵药品,转手倒卖获利。

医疗服务涉及七方面主体:患者,医院,医护人员,药品和医疗器材生产、研发、销售企业,医疗保险公司,医护人员的培养学校,政府。这七类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摩擦。因此,医疗体制作为一个系统,其改革必须系统考虑,兼顾各方,配套实施。2005年以前的改革由于缺乏兼顾性和配套性,导致许多人不满。于是大致从2005年开始,出现一股反对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要求政府主导医疗服务行业的舆论浪潮。这股浪潮把缺乏兼顾性和配套性的市场化改革出现的问题归咎于市场化。

二、全面配套改革的基本目标模式

全面配套改革的基本目标模式:1.最大限度促进市场竞争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平抑价格,提升质量。2.政府资助贫困群体,保证所有国民得到基本的必需的医疗服务,实现社会公平。3.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防止医疗费用不合理膨胀。

(一)为了实现充分竞争,需要患者、医疗服务供给者和医疗服务基本要素所有者三类主体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利。

1.保证患者充分自主选择的权利。医疗服务是组合服务,为了充分引进市场竞争,就需要把它细分,并在每一项服务中都最大限度的引进竞争。具体思路:

(1)所有医院不论大小,不分公私,都平等纳入医保体系,使患者在选择医院时只需考虑医院的服务水平、态度和费用。如此在所有医院之间形成竞争格局,迫使诊断费用逼近充分竞争水平。

(2)患者需要耗费较大的仪器检查、根据处方买药、动手术住院时,不必非在其初诊医院,可以自由选择医院和药店,以便在仪检、买药、动手术住院方面充分引进竞争,迫使医检价格、药价、手术住院费用逼近充分竞争水平。

(3)每个国民有权在多家医疗保险机构之间选择,迫使保费逼近充分竞争水平。

2.在给予患者充分的选择权时,也给予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供给者(医院、药店、有关企业、医保单位、学校等等)自主定价权。

若供给者没有自主定价权,价格就不会发挥有效配置稀缺资源、有效激励供给者增加生产提升质量降低成本的功能。由政府强制压低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价格,短期当中似乎有利于患者,但它将对各个环节供给者形成负激励,使人们不愿从事这类职业,造成医疗供给的短缺,迫使患者不得不通过排队、拥挤来获得低质服务。从长期、整体看,这反而降低了消费者的福利。自主定价是否一定意味着价格上涨?短期当中完全可能,尤其是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的短时期中。但是长期当中价格是否居高不下甚至持续上涨,则取决于其它一些因素。

由于医疗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是缺乏价格弹性的必需品,因此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缓解自主定价在短期和长期造成的涨价压力。

(1)给予具备一定资质的个人和法人经营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准人权,以促进竞争。当前尤其要允许甚至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医院、药店、相关企业和学校。如果不改进准入制度,不改变短缺状态,就无法形成事实上的竞争。只要准入制度导致充分竞争、消除短缺状态,长期中自主定价不会导致价格居高不下。

(2)考虑到竞争性非短缺市场的形成非一日之功,从政府抑价到自主定价的转变必须是渐进的。自主定价的浮动范围只能根据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而逐步扩大。因此改革的程序应当是首先允许具备基本资质的私人和法人组建医疗服务单位,并给予自主定价权,形成一段时间的价格双轨局面,促进竞争;然后逐步放开原有医疗服务单位的自主定价权,最终实现价格并轨;在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之后,再对原有医疗服务单位的产权进行改革,可以由公立改为私立,也可继续保持公立,或者实行公私混合产权。

当前医疗费用过高的表面原因:一是医院在医护人员劳务价格受到压制的条件下被迫采取以药(仪检、手术、住院)养医的措施,二是有关企业与医生共谋。但深层原因是患者缺乏充分的选择权利和充分的信息。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便政府放开了对于医护人员劳务价格的管制,药(仪检、手术、住院)价仍然不会下降。

当前政府解决医疗费用过高的最好做法,不是强制限价,因为在产品规格品种易变的行业,企业总是有办法规避政府价格管制的;应该首先是用制度保障患者充分的选择权。其次是实行强制报价制度,即强制各家医院和药店免费在政府网站的特定网页上如实公告各种医疗费用,消除医患双方在医疗费用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同时强制要求各有关企业免费在网上如实申报各种产品的出厂价,以帮助医院和药店择优采购;通过强制报价形成竞争,迫使供给方降价。第三是充分发挥医保单位的监督功能。只要相当部分医疗费用要由医保单位支付,追求利润最大化、同时又面临同行竞争的医保单位就有动力通过讨价还价降低医疗费用。当然,若医保单位无利润动机和医保市场无竞争,医保单位就可能只提高保费而不去和医疗单位讨价还价,甚至可能和医疗单位串谋。

只要在生产环节制止了垄断引进了竞争,在全部流通环节包括最终的销售环节透明了价格信息,引进了竞争,就一定能够遏制过高的医疗费用。为了防止由于竞争而引发药品质量下降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定期随机摇号抽捡各家药厂(医检仪器厂等)的产品质量,发现问题,黄牌警告;屡教不改,停业整顿。一旦通过竞争使常规药品只能赚得平均利润,药厂就将投入资金开发新药以便获取创新利润。对于新药的价格,同样应当由厂商自主定价,政府不便规定,反而是应当通过专利加以保护。同时通过政府资助来减轻患者负担。

3.在给予患者自主选择权、医疗服务各个环节供给者自主定价权的同时,给予医护人员自由流动、自主开业的权利,但是不给以组织垄断性职业团体的权利。以形成竞争性医护人员劳务市场,通过这种市场形成均衡收入水平,以激励已有医护人员努力工作。同时通过这种市场形成与其它行业均衡的收入差距,以激励足够多的年轻人选择医护职业。与此相配套,放松对医科院校的政府规制,建立竞争性的医护人员人力资本教育培训市场。

(二)市场竞争可以促进效率,但是不能改善要素初始分布的不平等。因此,为了保障国民生存权的基本平等,政府应当承担资助责任。

1.首先是中央政府应当为每个国民(包括农民和市民)提供平等的初步的基本医疗保险,其金额可以随国民收入(或个人所得税)的增长,以低于或者等于国民收入(或个人所得税)涨幅的速度上升,并且在通货膨胀时实行指数化。中央政府提供基本资助,有助于实现全体国民平等享受必需的基本医疗服务。同时,中央政府提供面向全体国民的基本医疗资助,也有助于解决人员(尤其是农民工)跨区流动与目前完全由地方政府筹措医保基金之间的矛盾,有助于促成劳动力自由迁徙的全国性劳动市场。

在中央政府提供基本资助的基础上,各级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和医疗地方病的需要对当地人追加一定资助。但需要通过户籍制度改革重新定义“当地人”,应由中央政府强制规定在一地工作和生活一定时期以上的国民都应当算是当地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地方政府狭隘的地方福利主义。因为过高的地方医疗保险会刺激人口流入,加重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迫使地方政府把地方医疗保险维持在适度水平。

在政府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每个国民还可根据自己的健康和收入情况,自主选择购买商业化医疗保险。同时,鼓励宗教团体和其它慈善机构以及私人针对一些耗资特别大的疾病提供专项慈善救助资金。

政府(多级)、个人、慈善机构三位一体的医疗资金筹措体制,一方面使国民在获取必需的医疗服务方面达到基本平等,同时又可避免全民全额医疗保险制度下政府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快速增长,难以为继的局面。

2.中央政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一定比例(固定的或者累进的)从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中筹措,不必另征新税。个人所得税近来已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且增长速度可观,这就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能够稳步增加。从个人所得税筹措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既体现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强制性、公平性(收人低于纳税起征点的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基本医保),也不会另外加重国民的负担。

3.为保证患者的自主选择权以促进竞争,政府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应拨付给医疗服务单位,而应当划入消费者的基本医疗保险账户。考虑到个人身体素质的差异,基本医疗保险账户可以按一定比例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医疗服务费用也按同一比例从两个账户划拨。个人账户专款专用、节约归己、后代继承,以防止过度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可以对身体较差的人提供相对多一点的资助。至于两个账户的资金比例,应按照既定准则定期调整。一个可能准则是只要国民收入增长速度为正,个人账户的年划拨额(剔除通货膨胀)就不能下降,尽管其比重可以减少。

4.为激励患者自主节约医疗资金,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考虑个人现金、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商业化医疗保险和慈善基金五合一的支付组合。个人现金、个人账户的支付有助于防止过度消费,其中个人现金的抑制作用更加明显。统筹账户、商业化医疗保险和慈善基金有助于解决患者的资金困难。五者之间比例关系的一个可能的基本准则是较低费用以个人现金、个人账户为主,而大额费用以统筹账户、商业化医疗保险和慈善基金为主。具体的比例应当既相对稳定,又能按照既定准则定期调整。

三、小结

在此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关口,尤其需要为竞争性的市场大声疾呼。但市场化改革并不意味着免除政府在推进基本生活必需品(劳务)公平分配方面的职责,同时政府推进公平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逆转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政府对全体国民实行部分资助的竞争性医疗服务市场这个目标模式必须坚持,绝不能倒退。但实现目标的方式必须稳健。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医疗服务单位的自主定价权,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准入机制、竞争机制,医护人员的自由流动自由开业机制,三位一体的医疗资金筹措体制,个人现金、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商业化医疗保险和慈善基金五合一的支付组合,这六方面的改革需要综合配套协同渐进。以竞争促效率,抑价格;以政府资助实现公平;以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防止医疗费用非合理膨胀。渐进式配套改革可以选择若干城乡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广。但全民初步医保这一项改革必须全国同时实施,不宜分地区分阶层分别实行。

参考文献:

[1]王绍光,何焕荣,乐园,政策导向、汲取能力与卫生公平[J],中国社会科学,2005,(6):101—120。

[2]JANEDUCKETT,PoliticalInterestsandtheImplementationofChina’sUrbanHealthInsuranceReform[J]Socialpolicy&administrationissn0144—5596Vol,35,N0,3,2001,7,35(3):290—306。

篇(5)

一、我国医保的难点

自解放初期的实行公费医疗到现在国家出台的新医保政策,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有两大难题:

(一)医保费用难控制。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公费医疗支出从53年到95年增长了106倍,而同期财政收入仅增长27倍;全国劳保医疗支出78年到96年增长了20.8倍,而同期职工收入仅增长8.6倍。后来我国许多地方实行大病统筹,96年费用支出是93年的5倍多,仅96年比95年翻了一番强。再从95年开始的“两江”(即江西九江市和江苏镇江市)试点看:九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医保实际费用支出96、97年分别比上一年增长65%和30%,97年比95年翻了一番多。97年市直企业医保统筹基金累计赤字2875万元,98年的情况更加严峻。“两江”四年医改试点,九江共超支3,000多万元,镇江共超支5,000多万元。全国40个扩大试点城市的费用也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国务院的(1998)44号文件出台后,对医保费用的合理、有效控制仍然是医保工作者面临的最大难题。由于费用失控,许多地方财政和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难提高。具体表现在:

1、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医保水平不平衡,医疗效果不佳。有些行业和单位(如银行系统等),不仅门诊、住院和大病都是实报实销,而且另有医疗补贴,而有些财政困难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和困难企业,每月十几元甚至几元的医保费用进行包干,包干费用完后全由患者个人负担。尤其是有些小企业职工如患大病,因企业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不少职工家破人亡。同时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医疗效果也不理想,许多医院为了多创收,只要知道患者是公费(或劳保)医疗,本来只需一次门诊非让患者跑二、三次不可,只需住院一个月非让患者住两个月不可。

2、在九江全国医改试点中,为了争得更多的医保基金,各医院的滥开药、滥检查现象普遍严重,这样不仅导致医保水平和质量严重下降,同时也造成了医保基金的严重超支。由于医保基金的严重超支,医保经办机构长期大量拖欠医院的医保费用,导致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的关系恶化,医院拒绝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医院的滥开药、滥检查行为也更加严重,这又进一步加剧医院的医保费用的拖欠,这种恶性循环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有的医院就可能不得不单方对部分参保单位甚至所有参保单位职工实行停保。单位和职工按规定交了保费,却完全得不到医疗保障,这种医疗保险的水平和质量就不言而喻了。

3、按国务院(98)44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从99年初启动,应于99年底基本完成。而相关资料显示,此项工作进展非常缓慢。在今年7月在上海召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又不得不把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时间推迟到今年年底。但时至今日,依然困难重重。究其原因,据有的地方医保部门反映:一是担心执行新的医保政策后,职工看病个人负担过重,将有许多职工,尤其是年老体弱和家庭生活困难职工不堪重负。因为按新规定职工看病最多的要付6笔费用:①门诊在用完个人账户后的全部费用;②住院起付线以内的全部费用;③住院起付线至大病封顶线以内按比例的个人付费(特检特治和转外地治疗还要增加个人付费比例);④大病封顶线以上的分部费用(缴不起补充保险费的困难企业职工有可能要付全部费用);⑤基本医疗保险病种范围以外的全部费用;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设施目录以外的全部费用。二是觉得新的医保政策对控制医院滥开药、滥检查、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没有多少行之有效的过硬措施,因而在对执行新的医保政策后,能否提高医保质量、遏制医保费用的流失缺泛信心。

二、医保难点的原因分析

(一)医保费用控制难的主要原因有三:

1、医院用的是别人(医保和患者)的钱,不用白不用,用得越多医院的收益越大。过去公费、劳保医疗是医院用病人和财政或企业的钱。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不论是“两江”模式,还是国家出台的新医改政策,都是医院用病人和医保经办机构的钱,而且医院的收益多少是与病人和医保经办机构费用支出的多少成正比,用得越多医院的收益越大。这就必然导致:一、医生为了多得奖金和药品回扣,则积极滥开药、滥检查甚至滥住院;二、药品采购人员为了多拿回扣则在选择药品价格时舍低就高;三、医院管理人员为了医院自身的利益则对上述行为放任甚至纵容。这是导致医院滥开药、滥检查、滥住院以及药品虚高定价的主要原因。

2、医患利益趋同,导致医患合谋,共同侵蚀医保基金。不论“两江”通道模式,还是国家新出台的板块模式,在许多情况下,病人和医院利益是一致的:如当病人正在用社会统筹金时,当病人是费用全免对象时,当“病人”是替亲友开药甚至将药卖给个体诊所和药店时,此时病人和医方都希望多开药、开好药。因为这样医院可多创收,医生可多拿奖金,患者可吃小亏占大便宜(甚至只占便宜毫不吃亏)。这是医保基金流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老子得病,逼儿子喝药--既无理又无效。在许多问题上患者是无辜的,如医院的医药乱收费、乱定价,医生给病人开高价低效药、作完全没有必要的检查、私改化验结果骗取住院费用。对此患者有的是不知道,有的是被迫接受的。如果问题不作具体的分析,仅仅把费用失控的原因都归结在患者身上,因而只是一味地加大患者的自费比例,增加职工负担,这种作法既不公平,对控制医保费用也是无效的。今年8月4日《焦点访谈》报道哈尔滨传染病医院私改病人的肝功能化验单,使一个健康人在传染病医院无缘无故的住了38天的院,还白白的花掉了3900多元。类似此类现象患者有什么责任?九江的全国试点开始不久,将患者就诊5000元以内的个人付费比例由15%提高到20%,特检特治和转外地治疗也作较大幅度的上调,但医保费用仍然照涨不误。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提高难的原因主要有二:

1、医保费用的严重浪费和超支,导致一方面真正用在参保患者本人身上的有效费用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加大患者个人的付费比例以缓解医保基金收支的严重失衡;

2、现行医疗保险运作机制上的严重缺陷。因为现在许多医保(或公费、劳保医疗)定点医院的业务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是靠滥开药、滥检查等非正当业务收入。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必然会放任甚至纵容滥开药、滥检查等不正当的医保行为。如果医院严重存在滥开药、滥检查等浪费行为,要想提高医保水平和质量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而现行医疗保险运作机制对这样的医院基本上没有约束力。

三、医保难点的主要对策(即“413”医保模式的主要作法)

那么,采取什么措施才能做到既能有效的控制医保费用又能提高职工的医保水平和质量呢?主要对策有三:

1、对医院实行医保费用与医保责任包干。要想实行包干就必须对医院实行四定:第一、定就诊医院。由职工自愿选择一家自己满意的医院(或医院集团)作为定点就诊医院,当医院条件有限,经医院同意,患者可以转诊,费用由定点医院结算。第二、定医保费用标准。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参照前几年全市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扣除不合理因素,确定年轻、年老、退休、离休等不同人群的不同医保费用包干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各定点医院的实际定点人数定期拨付,节余归医院,超支也由医院自己承担。第三、定医保水平和质量。医保经办机构要与各定点医院签订医保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各定点医院的医保范围、质量要求及奖罚办法。第四、定医院定点人数规模。为确保定点医院抗风险能力,定点医院的参保定点人数必须达到一定规模,达不到一定规模取消当年的定点资格。这条措施的作用主要在于控制医保费用总量。

2、如职工对当前医院的医保质量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间隔期满后自由退出另选医院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为便于操作,重新选择医院定点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实行包干的头一年,可由医保部门以单位为整体就近划定一家定点医院,半年后逐渐放开,由职工个人自由选择医院定点。此举的作用是通过职工的自由选择促成医院之间竞争,进而提高职工的医保水平和质量。

3、职工看病时必须按一定的方式个人付费。具体作法可以保留“两江”模式中的“三段自付”(即按0.5万元以下、0.5-1万元、1万元以上三段分不同比例累加个人付费),但实际操作中不一定非分三段,可根据当地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定。但有一点非常明确,除老、离休等特殊人群除外,决不允许跟医院包干后就完全免费就诊(在“两江”试点中,在职、退休、离休三种不同的个人付费比例,导致退休、离休职工医保费用分别是在职职工的几倍、几十倍不正常现象,这足以说明个人付费的重要)。此条意在制约参保患者向医院提出过分要求,以缓解医患矛盾,减轻医院的管理难度,避免造成新的医疗资源浪费和流失。

上述三条归纳起来就是“四定一自由三段自付”(简称“413”)医保模式。为了与国务院的(98)44号文件接轨,可用“413”医保模式的机制(即“413”医保费用与质量双控法),先对住院进行控制,如运作良好,经医保主管部门同意,再延伸到门诊,以减轻年老体弱,尤其是困难职工的大额门诊负担。

四、“413”医保模式的优势

“413”医保模式(以下简称“413”)的优势在于能促进“三项改革”:

(一)“413”能有效地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这体现在:

第一、因“413”的作法是将职工的医保费用连同医保责任按人头包干给医院,这从根本上打破了多年来医院用别人(患者和医保)的钱,不用白不用,甚至用得越多越好的利益格局,改医院用别人的钱为用自己的钱,大大增强了医院的费用节约意识,促使医院自觉地采取措施对滥开药、滥检查、滥住院、人证不符等现象严加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医保基金的浪费和流失,遏制医保费用的过快增长,进而为较大幅度减轻职工、企业和财政的负担,提高医保水平提供条件。

第二、因“413”规定职工个人有选择医院定点的自由,所以虽然医院用的是自己的钱,不该花的钱医院不会乱花,但为了留住甚至吸引更多的职工到自己医院定点,医院必须不断提高医保水平和质量,那么医院该花的钱也必须得花。这样,医院只有在不断提高医保水平和质量的情况下,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也只有通过医院之间的激烈竞争,才能让广大职工从中得到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第三、因企业、财政、职工个人负担减轻了,职工的医保水平和质量提高了,就可激发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参保积极性,从而减轻医保扩面工作的难度。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国家和不少地方出台了“医药分开”和“患者选择医生”的医改新举措,也许有人觉得现在再用“413”来控制费用完全是多余的。其实不然,现已出台的这些新措施,对完全自付费用的非医保人群的作用是明显的,但对主要由第三方(医保经办机构)付费的医保人群的作用却有明显的局限性。比如有些地方试行医药分开,把药房从医院中分离出来,同时全国也将普遍实行用医生开的处方到药店购药,其目的是为了割断医生开处方与从药品中获利之间的必然联系,这对于遏制完全自费的非医保人群的医疗费用是明显有效的,而对于医保人群的效果则大不一样:由于医保人群的医疗费用主要是由第三方(医保经办机构)支付,医、药、患三方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占用更多的医保基金),必然会串通一气,如“患者”为了替亲友开药则用假病情(无病),医生为多得诊疗费或有碍于熟人面子则开假处方(无病开方),药店为了自己多创收则售假药品(指目录外药品甚至非医药用品),这样,医保基金的流失依然是一路绿灯。又如“患者选医生”,医生为了让患者满意必然用低廉的费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那么医疗费用也会得到有效的遏制,这对完全自费的非医保人群是完全有效的。但对主要由第三方(医保经办机构)付费医保人群并非就是如此:患者会根据各自的需要提出种种要求,其中包括一些不合理要求(如开大处方,用自己的医疗证为亲友开药、作检查、甚至住院),而医生觉得这反正又不是用医院的钱,拿别人(医保经办机构)的钱去讨好自己的“上帝”,何乐而不为呢?这样医生就有可能完全无条件的满足患者种种不合理要求。所以本人认为,唯有采用“413”,变医院用别人的钱为用医院自己的钱,彻底打破第三方付费的利益格局,不论是否实行“医药分开”和“患者选医生”,医保人群的医保费用无法控制这一难题均能迎刃而解。

(二)“413”能促进医疗机构改革。

由于“413”是让医院用自己的钱,彻底改变了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两江”模式、海南模式第三方付费的利益格局,加之允许职工个人有选择定点医院的自由,这会在医疗机构这间建立一种公平、合理的优胜劣汰良性竞争机制。

现在我国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完全没有竞争的。这种类型的定点医院是我国多年来实行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职工看病由单位或企业固定在一家社会医院或职工医院,不管医疗质量是否满意,患者别无选择。医疗费用则一般都由市财政或企业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往定点医院如数拨付。这种定点医院无需与其它医院竞争,那么这种医院的浪费行为和医保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第二种是虽有竞争,但存在许多严重的非正当竞争行为。这种类型包括大病统筹、“两江”模式、海南模式及有些地方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定点医院。尽管职工可选择多家定点医院就医,但因这些医保模式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由第三方(医保经办机构)付费,当就医者为非正当医保行为时(如无病开药、人证不符、开大处方、开目录外药品甚至非医药用品),此时首选的医院并非是医疗水平高、管理严格、操作规范的医院,而恰恰相反,却是一些管理混乱,一贯靠滥开药、滥检查度日,能为非正当医保行为大开方便之门的医院。那么,医院为了争取更多的此类就医者,以便从医保机构哪里获得更多的医保基金,医院之间必然会展开另外一种竞争:看谁违规的胆子大,而且歪点子多,谁就可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种竞争,凡可供患者选择就医的定点医院越多,造成的不良后果也就越严重。这种不正常的竞争行为目前还没有找到一种有效、合理的控制办法。第三种是建立了公平、合理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这就是“413”医保模式中的定点医院。由于医保费用和责任是按人头包干,同时给予职工对医保质量不满意可定期重新选择医院定点的自由。这样,促使医院之间展开激烈的良性竞争:医院一方面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医保费用的浪费和向非医保对象流失,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的利润率,降低亏损风险;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职工选择自己医院定点,以争取更多的医保基金,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避免因选择定点的职工人数过少而被医保机构取消医院定点资格。这种竞争除了能避免第二种类型定点医院不良竞争行为和后果,让患者实实在在得到好处外,还能加速医疗机构的改革。

“413”能加速医疗机构改革,主要体现在能促使医疗机构的“优化重组”和“减员增效”。因为采用“413”,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流失,另一方面要不断地提高医保质量。在这两方面做得好的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低、质量好,愿来定点的人就会越来越多,经济收益也会越来越丰厚,医疗机构也会越来越兴旺发达;而在这两个方面做得差的则会走向反面,甚至最终被淘汰。这种优胜劣汰的竞争结果: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在一个城市和地区形成几个有相当竞争实力的医院集团;许多没有竞争实力的弱、小医疗机构,有的成为医院集团在当地的派出机构,有的成为社区服务机构,有的转向市郊和农村,有的则被关、停。有些医疗机构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必然会自觉地对自身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精简,以降低医疗成本;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竞争实力。这种通过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行为远比政府层层用行政手段“减员增效”要有力、有效得多。

随着医院集团的出现和不断增加,将会使“413”不能让参保人同时选择多家医院定点,可能使患者感到转院看病不如其它模式那么大方便这一唯一缺陷将不复存在。因为一家医院集团一般都是由多家不同专业、不同规模、不同等级的、不同区域的医疗机构组成,参保人在一家医院集团定点就等于在若干家普通医院定点。

(三)“413”能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由于“413”是将医保费用按人头包干给医院,所以患者医药费用绝大部分是由医院承担(除少量应由患者个人负担的费用外)。这样,药品流通中的利益格局在“413”的医保定点医院必然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第一、会彻底打破现有的医院药品进价越高医院获利越多的利益格局,医院的药品的高进价就不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相反,医院药品的进价越高,医院的医疗成本越大,获利越小,过高的药品进价必然导致医院亏损甚至。因此医院在采购药品选择价格时必须彻底改变现在舍低就高的作法,只有这样医院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

第二、医院药品的虚高定价对于医保人群没有多少实际价值,因为医院的药价定得再高,大多数钱还是医院自己掏。明智的作法应该是医院根据药品的合理进价和实际质量实实在在定价。

第三、如果医院药品采购选择价格不再是舍低就高,同时医院不再搞药品虚高定价,那么药品回扣的空间就必然会大大缩小;再加上因费用是跟医院包干,医院及有关人员所得的回扣,不再是像现在仅仅是损害患者的利益,而且更主要直接侵害医院全体员工的利益,甚至严重威胁着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那么,为了自身的利益,医院领导包括所有员工必然会明显加强对有关人员回扣行为的监督和控制力度。

第四,由于在医保费用与医保责任包干的同时让职工有自由选择医院定点的权利,这就迫使医院在节约费用的同时必须注重医疗质量,而要做到这一点至关重要的就是要提高药品的疗效,那么医院购进的药品就必须是质优价廉的,如再购进的是疗效不稳、不佳的新药、洋药甚至假药,不再是患者不答应,同时医院领导包括医院的所有员工都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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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医疗产品的性质

2.1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定性

2.1.1本医疗服务的复杂性

目前对于基本医疗服务产品经济性质的划分还有很多的争论,一直没有很明确的研究方向。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医疗服务到底是属于公共产品还是私人物品,很多学者也没有定论,有些学者认为,医疗服务既需要付费有消费排他性,也因为医疗资源的有限,基本医疗服务又具有竞争性,一名医生或护士在为一个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就不能为另外的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因此,基本医疗服务产品应不是公共产品而属于私人产品。还有学者认为,虽然基本医疗服务有私人物品的性质,但是因其特殊的消费双方关系并必须由政府提供,还具有强烈的公益性质,因此应属于公共物品。很多国家都把医疗服务作为公共的福利向全社会的人群提供,并通过提供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服务减税、免税的方法来进行补助,对老人、残疾人和困难人群实行优惠或减免政策,这也是把基本医疗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来提供,对于其他的人群则必须按市场价格付费,这又相当于是把基本医疗服务作为私人产品来提供。因此,在是属于公共产品还是私人产品的定性上,公共医疗服务有一定的复杂性。

2.1.2医疗体制下的划分

在我国的医疗体制下,不同的社会阶段有着不同的做法。在计划经济时期,大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工厂的医疗服务都是公费医疗,医疗服务对于全体在职在编的国家企业员工来说就是公共产品,因为它符合公共产品的性质和涵义。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计划经济发展为市场经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大多数农村和非国有企业放弃了原本的公费医疗,过度为市场化的经济模式,基本医疗服务开始作为一种私人物品来提供。而最近这些年,我国开始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这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国家、单位和个人通过实行医疗保险基金的方法来解决基本医疗的费用问题,这样基本医疗服务又具有了公共物品的性质。

2.1.3给方式的划分

从基本医疗服务的供给方式上来看,这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它的特殊性在于牵涉到了公民基本的生存质量和生存权利问题,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当人们买不起高档住房的时候,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租房来暂时替代,当买不起高档电器或家具的时候,人们可以用较便宜的产品来替代,但是当得了病却付不起高昂医药费的时候,是不能用其他方法来替代,基本的生存都受到了威胁。这种时候就必须根据国家和政府出台的政策来实行救助,这时医疗服务就是公共用品。而对于低收入的困难人群来说,有的人总是疾病缠身,而有的人又很少得病,这就造成了医疗服务消费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以使社会医疗保险很好的改进全体居民的社会福利水平。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社会医保基金,并增加医保的财政投入,来解决基本医疗的支付问题。综上所述,基本医疗服务产品可分为多种层次,不同的医疗产品应该由不同的主题来提供,应当是一个准公共产品。在供给和消费方面基本医疗服务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但是如果作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来看,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为每个居民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保障。例如政府对社会居民提供的养老、失业保险,基本收入保障,对于国民的免费义务教育提供都属于公共产品的范围。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长,对于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投入也会不断增加,这也就使其公共产品的特性变得更加明显。

2.2侈品和必需品的定性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奢侈品是指价值和质量关系笔直最高的产品,并没有褒义和贬义之分。基本医疗服务究竟是属于必需品还是奢侈品,针对的主要是宏观角度的认识而不是个人或者围观角度的认识,对于个人来说,当收入增加的时候是否会增加医疗消费是不确定的,无法做出准确的定性。对于健康的人来说,收入的增加并不代表要增加医疗费用开支,而对于整个家庭来说收入的增加可能会对患有疾病的家庭成员带来医疗条件的改善。放到整个国家宏观的角度来说,当国民收入不断增长,基本医疗服务的增长在一个较长时间短内还是可以看出规律,这种规律就会影响到国家对于医疗资源配置和决策的宏观调控。以我国为例,根据近年来我国卫生部的统计,从1995到2006年的12年间,我国城市的人均医疗卫生费用由最初1995年的401元增长到了2006年的1145元,增长率为百分之十,农村人均医疗卫生费用年均增长率为百分之十三。而根据人均GDP统计,自1995年到2006年,我国的人均GDP年均增长百分之十一。由数据可看出,中国农村医疗卫生费用的开支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收入增长速度,而这并不能说农村医疗服务产品是奢侈品,原因在于农村医疗服务消费受到了抑制而导致消费不足,当收入增加,农村的医疗开支便有补偿性的增长。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居民来说,基本医疗服务仍属于必需品。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国民收入的增长,基本医疗费用增长的速度通常高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这体现了奢侈品的性质和特点。比如美国从1997年到2001年间,处方药的零售增加了大约一倍。这些发达国家的医疗服务产业占到了国民GDP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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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施药学服务的前提

人类疾病普遍化及人们对提高生命质量的期望是实施药学服务的前提。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患者不仅自我保健、自我药疗的意识逐渐增加,还对药物不良反应、使用注意事项等用药知识越来越关注〔3-5〕。因此,药师在保障药品供应后还需要提供咨询服务,解决患者用药问题,指导患者科学合理用药。药学主动服务意识的建立,不仅增加了患者和医生的关系,同时还促使药房工作人员保持学习的心态,学习新知识,了解药学新动态。

1.2实施药学服务的基础

社会公众对药学服务的迫切需求是实施药学服务的基础。药学服务是贯穿整个疾病治疗全过程的主动服务,是当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6,7〕。药师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向公众提供直接的、负责任的、与药物使用有关的服务,以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进而实现改善和提高人类生命质量的目标。只有大力开展药学服务,才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1.3实施药学服务的制度保障

药学学科的发展为药学服务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为药学服务奠定了重要的制度保障。近年来,以计算机科学、生物学、化学等学科为代表的多学科融合在药学学科中取得了突跃性的发展,药学学科迅速向多元化发展。药房中的药品是保证供应患者药物需求的根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药品的管理是根据药品的性质及用途来决定的〔8-10〕。如药品效期管理,对于近效期药品,遵循近效期先出、陈货未尽、新货不出的原则,从源头上保障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药品定期盘点管理,建立药品实时消耗动态库存数据库,不仅能及时发现变质、破损等药品,确保患者用药的质量安全,同时还能及时准确掌握药品库存信息,提高药品保障供应能力;针对麻醉、精神类药品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严格管理,麻醉类药品应按照专用处方、专用账册及专用登记册、专人保管等管理模式,并且每日交班时要严格清点,做到账实相符。

1.4实施药学服务的技术保障

药师素质的提高与队伍的壮大为实施药学服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药房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影响药房工作展开,更是影响药学服务质量的关键。因此,提高药师的素质尤为重要,作为药房工作人员,应掌握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性能,时常关注药学发展前沿,不断创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素质〔11,12〕。此外,近年来各个高等医科类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药学服务人员,壮大了药学工作队伍。最后药房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药房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的培养,提高药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而提升服务质量,建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2开展药学服务的关键

开展药学服务的关键是信息沟通能力。药学服务是药师利用专业的药学知识向社会公众提供与药物有关的服务,达到安全用药,经济用药,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目的〔13,14〕。因此,药师调配药品后,还要提供咨询,通过药师科学、专业、严谨、耐心的回答,指导患者用药。所以,提供药学服务的人员除了具有扎实的药学专业知识、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以及开展药学服务工作的实践经验和能力外,同时,还应具备较高的交流沟通能力和技巧,以及一定的投诉应对能力和技巧。有经验的临床药师分享,药师与患者的沟通有以下技巧:①认真聆听:能够集中精力认真地听患者的诉求,再对症下药,有目的地解决患者的需求,指导患者科学合理用药。②注意语言的表达:与患者交谈中,要保持热情的心态,耐心的指导,以提出问题代替批评或命令;保留对方的颜面,有相反意见时,尽量不要当场指责。③注意非语言的运用:在与患者沟通中,尽量保持眼神的交流,一个关心的眼神,能够缓解患者焦急的心理。④注意掌握时间:在适当的时机与场合中进行沟通。当患者有需要指导用药时,再指导用药,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⑤关注特殊人群:对于老人、特殊体质、有慢性疾病、同时患有多种疾病等特殊人群,有针对性的引导,可以快捷的达到指导科学用药的目的。

3建立药学服务意识的意义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国家药品监督体制的健全和完善,药师的职责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于医疗机构的药学人员,由以前的处方调配为主的工作,逐步转为向病人提供用药指导的药学服务。药师认识到药学服务,建立起主动服务患者的意识,通过与患者面对面的交流,能让患者感受到药房工作人员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素养,同时让患者享受优质专业的服务,并增加患者对医务工作者的信任,进而提升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对患者病情的缓解及治疗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药师主动服务意识的建立,使药房工作人员可以零距离的服务患者,进而使医患关系更加密切〔15〕。同时药师建立主动服务患者的意识后,药师的专业素养和人文素质也可以得到更好的提高,为树立医院良好形象起到重要作用。此外药师建立起主动服务患者的意识对确保合理用药和收集用药信息,也提供了巨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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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价的内容

医疗设备售后服务的内容涉及广泛,从基本的安装、维修、备件的提供,到定期维护、系统升级,再到人员培训和科研合作等,并和设备自身的复杂程度,如设备系统的集成度、操作性、安全性、影响面等因素相关,不同种类的设备售后服务的内容会有所侧重,见图1。如何选择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对于一般的设备主要是围绕保障运行为中心的基本维修服务,而对于重要的医疗设备还必须包括安全质量保障方面的内容,包括预防性维护、监测验收、系统升级等,而更高的要求还体现在对于客户的培训,积极帮助用户开展科研合作、功能开发等更高层次工作。

3评价对象的选择

医疗设备行业的特点是种类多、产量小、厂家大小不一,很难以一个同样的尺度来评价比较各个不同种类设备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为了实现有效管理,需要分类和取舍。(1)选择日常管理有难度和应用较广泛的产品类别。在品类选择方面,应根据售后服务管理的难度来选择优先需要调查的品类,为了保证调查数据的充分性,还应选择具有相对比较广泛应用的产品进行调查。上海在2007年启动时就选择了问题比较多、应用比较广泛的5个产品类别进行调查,随着受调查用户的接受程度的提高和管理拓展的需要,2009年拓展到7种,2011年再扩大到8种,2012年扩大到13种,而对一些专科设备,由于服务相对好或量少未被纳入监管范围。(2)同类别内应以主流厂家品牌为主。在最初的售后服务调查中发现市场上存在进口厂家、国产厂家、大型设备厂家、一般设备厂家、厂家维修站、商维修站和第三方维修等,各方之间的差异巨大。由于供应商数量庞大,一些小的服务商变动快,故满意度调查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品牌的主流厂家上,其商服务可看作是该品牌服务的延续,品牌对于大厂家是优势,也正因为这点,他们会更加重视社会舆论的影响,其评价结果会受到更多重视。(3)采用相对满意度比较的效果更佳。满意度评价结果的评分受到专业设备特点、生态环境、竞争程度和调查方式等多因素影响,其绝对值会发生变动,无法代表绝对服务水平,而比较有意义的是该品牌与其同类竞争对手的比较,生产厂家会更加看重类似竞争厂家之间的差异和排名先后,故调查产品的分类应根据产品特点,将相类似的产品放在一起比较排名,容易形成一个竞争的态势。(4)适度选择同类品牌数量。在调查中需要对各类品牌进行一个初选,以方便受访者统一填写,入选数量不宜太少,太少会导致缺少竞争,甚至造成个别品牌孤芳自赏;但也不宜过多,太多的品牌入选,一方面会造成受访者的工作量增大,另一方面小的厂家用户量少,其采样数据会比较少,容易引起调查数据的波动,造成整个排名次序的波动,由于大装机量的品牌服务商的售后服务难度要高于小装机量的品牌服务商的售后服务,故需要对各品牌的基本装机量有个门槛要求,过少的用户调查数据不建议纳入排名中。上海地区2007年启动调查时就没有求大而全,而是设定将本地区主流品牌纳入监管范围,每个数量为4~7个,而且每年在启动前由专家委员会讨论推荐入选品牌,2009年以后还特别重视将国产品牌纳入范围,同时加入其他品牌的收容项,以期得到整个市场的数据。

4受访对象的选择

目前我们调查的医疗设备售后服务主要是指各级医疗机构在用的医疗设备,故收集调查数据的对象应为医院单位的用户,而且在某个地区的调查要覆盖尽可能多的各种级别的医疗机构。在这其中又分为以下3个调查对象。(1)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是医院内负责医疗设备保障管理的职能部门,许多医院设备部门具有相关的临床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工作在设备维护保障的第一线,掌握了有关设备售后服务的全面信息,理应作为受访调查对象。上海地区的售后服务调查就是以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作为调查的主体。(2)临床医技使用部门。某些医疗设备聚集在某个专门的临床医技部门,部门的医护人员对各厂家的售后服务也有直接接触,他们的感受也是对厂家的服务评价的重要数据,也可以作为一个类别设备的调查数据来源。上海地区的调查除了调查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以外,还采集了放射科、超声科和血透室部分一线医技人员的满意度调查数据,其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补充。(3)业内管理和技术专家。对业内的专家满意度数据的调查也是一种有效的抽样调查方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是在大范围内采样时的一个屈就方式,但对其抽样方式和数量要事先研究以确保分层合理,数据可靠。若是以上几种方式混合调查,还要对各自人群进行分析,分别对各类调查对象群体设定权重,再进行分析统计。

5调查的区域范围设定

(1)建议以省市地区用户为一个调查群体。调查的用户范围选择有多种方式,相应的采样方式也有多种,可以是全国、省或地市,其中对于全国范围的调查需要的样本量应足够大,其调查的工作量也会非常大,但影响也会非常大;一个省的调查样本量可以适当少一些,操作上相对比较方便,影响也较大;而某个地市的调查样本量不需要太多,实施方便,但影响力相对是局限在当地。同时考虑到我国疆土辽阔,东西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医疗机构的分布结构不同,医学装备的档次、各地对服务的需求重点差距较大,故评价调查的指标可以根据当地需求特色和管理难点适当增减,以更加好地反映出当地的售后服务特点和厂家之间售后服务的差异。(2)参考主要厂家服务部门的分工范围。厂家服务部门的分布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目前国内各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一般都是在各省或市设立分支机构,对设备装机量大的省,厂家一般会在该省设立办事处。装机量少的地区,可能选择几个地区设立一个办事处,一个省的医疗设备售后服务支持的管理能力、技术服务水平与该省办事处经理的理念和管理水平、现场工程师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态度相关,一个办事处售后服务部门的管理风格、服务水平会趋于同质化,故将他们作为一个群体来进行评价是比较合适的。结合以上两个因素,对一个省或地区进行调查,得到的结果可以对该省或地区各厂家的一个独立的售后服务部门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该种选择方式具有可操作性,结果也具有针对性。

6结果与影响

由于此项调查结果对于各级医疗机构设备管理部门采购维修管理具有重要价值,而对于相关厂家服务部门更加具有影响力,所以调查结果的应选择具有影响力的平台,包括各种专业的年会、年度工作大会或地区的管理会议上加以公布,并邀请相关厂家参与,有条件的话可以设立颁奖活动,对获得优秀名次的厂家予以表彰,增加活动的互动性和激励性,并以书面方式年度调查报告。目前江苏省、浙江、湖北、内蒙古、广东、四川、安徽等地区启动的各省范围的医疗设备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多是在各省市的医学工程年会上公开,其满意度统计结果连同各类排名结果由《中国医疗设备》杂志社统一印刷,每年度还将结果进行整理形成中国主要地区的售后服务调查报告(白皮书),这将形成合力推动中国医疗设备售后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篇(9)

选取自2012年6月起,我市进行全科医学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研究对象,按照分层随机抽样,共抽取实施全科医学医疗模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和乡镇卫生所4个作为全科医学组,同期选取未行全科医学医疗模式的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对照组,每组随机选取30例社区医生及100名就诊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1.2研究方法

1.2.1全科医生问卷调查

选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社区医生为调查对象,采用自行设计的全科医生问卷进行调查,问卷主要包括:社区医生的一般资料,如性别、年龄、学历、是否执业医师等;岗位适应情况,包括工作环境适应能力、人际关系沟通协调能力、诊疗技术能力、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能力4项,每项下设定多个条目,被调查者依据自身情况进行填写,并将条目定量化转为得分值,统计同一项下的各个条目得分值,计算各项总评分。

1.2.2就诊居民问卷调查

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居民为调查对象,采用自行设计的就诊居民问卷进行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调查,如就诊居民的性别、年龄等;卫生需求度调查,如期望接受健康教育、疫苗接种、疾病咨询、慢性病防治等等;卫生服务满意度调查,如服务质量满意度、服务价格满意度、服务态度满意度、工作技能满意度等等。就诊居民根据自身需求及感受认真填写,后将条目定量化转为得分值,统计同一项下的各个条目得分值,计算总分。

1.2.3质量控制

调查问卷的发放由经培训的专业调查人员于实施全科医学医疗模式6个月后进行,问卷调查过程中,及时解答被调查者的疑问,及时发现问题并修改。两组全科医生问卷分别发放30份,回收3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两组就诊居民医生问卷分别发放100份,回收10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1.3观察指标

统计并对比分析全科医学组和对照组社区医生的临床技能及能力素质评分及就诊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及满意度评分。

1.4统计分析

数据处理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计量资料采用均值±标准差表示,组间对比行t检验,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社区医生临床技能及能力素质评价

通过开展全科医学医疗模式,全科医学组社区医生的临床技能及能力素质各项得分均较对照组显著升高(P<0.05)。具体见表1。

2.1就诊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及满意度评价比较

全科医学组就诊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及满意度评价得分均较对照组显著升高(P<0.01)。如表2所示。

3讨论

篇(10)

一,问题的提出

工伤保险是员工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员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是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受到伤害的职工医疗、康复的费用,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的物质帮助。随着油田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工伤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进一步加强,油田把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访千家暖万人”工程的实施,更是以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把党的温暖、组织的关怀送到了广大工伤职工的心坎上。到位的工伤管理政策,在促进油田改革发展,创建和谐油田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工伤职工数量的不断增多,早期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的不断上升;加上油田开展工伤保险的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在实际的工伤医疗报销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尽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伤医疗费报销制度、科学严谨的管理方法、简单便捷的操作程序,已成为社保中心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现行油田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及服务程序:

1、工伤职工因伤情在规定的定点医院的门诊和住院部就医,结算时必须缴纳现金,开具相关的工伤报销单据及资料。工伤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辖区的社保所报销。

2、负责报销的医疗岗、工伤岗严格审核工伤职工提供的《工伤证》、收费票据、结算清单、用药明细,诊断证明等资料是否齐全。

3、根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受伤部位,扣除非工伤用药及不合理费用后,录入工伤报销系统,打印报销单据,转交财务复核票据的真实性,最后由所长签字,财务入账,报销费用打人工伤职工药费存折。

4、费用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在经过所内初审后,打印费用审批单,经过中心医疗科、工伤科审批签字后,由财务入账付款。

从上述报销运行过程不难看出,工伤医疗报销是事后监督,缺乏对医院用药监督和是否是工伤职工本人用药监督,鉴于监管力度不够,审核程序不严密,导致了部分工伤保险基金的流失。为了最大可能的堵塞工伤药费流失的漏洞,维护工伤政策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工伤医疗保险的管理,必须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行之有效地管理措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从根本上切断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的不合理流失。

三、建议改进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赔偿是当前工伤保险的三大任务。在工伤保险运行体系中实施积极的工伤预防,已成为国际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主流。目前,在中国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工伤预防”成了工作的指导思想,正在积极实施。

油田的工伤保险也应建立工伤预防为主的工伤保险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政策的需要。如果没有工伤预防机制,不能发挥工伤保险促进事故预防的积极作用,那么工伤保险制度本身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就值得怀疑。

在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过程中,监控手段是否得当,管理措施是否合理,服务方式是否到位都是确保工伤医疗报销安全运行的关键,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工伤职工,防止资金的流失,社保中心。必须对工伤医疗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工伤定点就医制度按照就近就诊的原则,工伤职工在油田定点医院内选取有专业水准的一个二级医院和一个三级医院,实行定点工伤门诊和住院就医,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工伤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建立住院登记制度新发生工伤,须在三日内到辖区社保所办理事故申报,旧伤复发住院的,须凭《工伤证》、入院通知单三日内到保险所办理登记手续;急诊患者可就近治疗,三日内凭急诊证明到所内办理登记;局外转诊的,须持转诊单到辖区社保所办理转诊登记手续。

3、建立住院走访慰问制度根据住院登记,对住院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将“访千家暖万人”工程进一步深化延伸。在走访慰问的同时,加强调查和核查,杜绝冒名工伤职工住院、非工伤用药的发生。

4、建立工伤住院病历调取制度对于发生费用较高的工伤职工,由社保所到住院医院调取住院病例、核对或复印病历,以核实工伤用药是否合理。

5、严格工伤报销医疗费审核制度要确保医疗费用真实,完整,单据正规,合法。

四、全过程管理与服务顺利实施的基本原则

1、充分认识工伤报销的重要性,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管好、用好工伤职工的保命钱、括命钱。笔者认为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应借鉴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同时要发扬油田人的“三老四严”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参保职工服务的思想。

2、熟练的掌握报销、管理和服务流程,工作态度端正,一丝不苟,即提高业务技能,以便更及时准确地为参保职工服务。

3、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本着一颗赤诚的心,视工伤职工为亲人,把工伤职工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社保中心开展的“一创双争”活动,即创文明窗口,争当摸犯带头人,争当岗位明星。就是这三个方面的具体体现。

五、实现建议的具体方式方法

1、提高业务素质,根据工伤类别的不同,熟练掌握《工伤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对于不同类别的常规工伤用药的药理、剂量,使用做到烂熟于心,对于新增工伤报销药品,随增随学,高水平的业务素质是确保审核准确、规范的关键。

2、管理水平较高的医院都已实现了计算机打印发票、处方,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使用工伤药品的随机性、替换性,约束了部分工伤职工借用工伤之名乱开药品,涂改处方的行径,因此工伤医疗报销中机打发票、处方的实行,不仅加强了审核中的监管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工伤基金的不合理流失。

篇(11)

资料的跨国流通,英文为TRANSBORDERDATAFLOWS(简称TDF或TBDF),TDF最早在由经合组织赞助的一个关于隐私权保护研讨会上首次使用。经合组织于1980年9月23日通过的《隐私权保护及个人资料跨国流通准则》提到“TDF是指个人资料跨越国境的流通”。该准则指出个人资料是指任何关于一个被识别或可以被识别的自然人(本人)的信息,其形式不仅限于电脑处理的个人资料,还包括以人工处理的个人资料。其流通方式包括国际航空信件、国际电话、电报,无线广播、电视之跨国广播,互联网传播,甚至各种有形资料通过人工携带出境。

TDF最初是围绕个人隐私权保护提出的,然而,随着跨国经济组织的蓬勃发展,TDF的范围已不限于个人资料,而是包括了大量的商业数据、科教文化资料等。本文仅涉及个人资料。信息服务的跨国贸易迅猛发展,要求资讯(包括个人资料)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通,个人资料的安全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受到影响。如何在贸易自由与保护个人资料之间寻求一个最佳结合点,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二、信息服务贸易与个人资料保护的矛盾及冲突

1.资料与信息

资料(data)一般指关于某一方面事物或人的原始数据,比如个人的身高、体重、肤色等外貌特征。信息(information)是指按照不同目的、方法,对资料进行分析处理,经过特定处理的资料就成为对人们有用的信息。比如通过对特定人群的个人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就可得出他们的消费习惯、消费心理等信息。资料是信息的基本要素,信息由资料处理而来。而资料与信息的区分也不是绝对的,因为信息还可以再加工,对再加工的信息而言,前面的信息也是资料。因此,本文在讨论信息跨国服务时,对二者并没有严格区分。

2.信息服务贸易对个人资料保护的影响

(1)资料成为贸易标的。经合组织最早提出资料跨国流通,是以保护自然人隐私权为出发点的。在上个世纪80年代,国际间对资料跨国流通讨论的重点主要仍在于个人资料的保护上,而随着信息服务业渐次发达,有百分之九十的资料跨国流通是属于非个人资料之传输,因此如何避免各国藉保护个人资料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及各国着力解决的新问题。

以提供信息服务为目的的交易行为,我们称之为信息服务贸易。

对于信息服务的定义,各国法律并无一致规定,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至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根据不同标准,可对信息服务进行不同分类。基于信息产出流程,可将信息服务分为:①信息生成与采集服务。②信息加工筛选与处理服务。③信息传输与利用服务。

信息服务所涉范围较广,本文仅讨论与资料跨国流通有密切联系的利用国际网络提供信息的电信增值网络服务业,即信息传输与利用服务业。

与国际货物买卖相比,信息服务贸易具有以下特征:①交易标的不同。国际货物买卖的标的为实体上的有形物(something),而信息服务贸易则以理念、知识、信息等无形财产权为主要贸易对象。②交易渠道不同。前者运送标的物的渠道有车、船、航空器等传统交通工具,而信息服务则需藉由光纤、卫星、电脑、电话等通信网络来传输信息资料。③交易形式不同。电脑与电信结合之后,信息的内容非同于以往,仅以书籍、纸张等有形物显示,而可改以其他特殊物理形式出现,如电脑荧幕显示的画面、电脑磁盘、无线电波等形式。

(2)信息服务贸易中个人资料本人的权利。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使得我们每个人的资料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他人贸易的标的,对此我们应主张何种权利?如何寻求救济?根据对个人资料的不同保护模式,会得出不同答案。如依据财产权保护模式,则本人可向信息提供者请求返还不当得利;如依据隐私权保护模式,则会主张侵犯隐私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如上所述,个人资料体现的是某种与特定自然人有特定联系的信息,是自然人身份的标识,与人格利益相关。而信息的价值因人而异,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因此,财产保护模式不能很好地救济资料本人所受侵害。至于隐私权保护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但并非所有的个人资料都涉及隐私,商家收集的消费者资料大多与隐私无关,如年龄、性别、收入等。因此,应该采取个人资料自决权保护模式。在信息服务贸易中资料本人的权利应包括:①个人资料公开权。即本人可向信息服务业者提供自己的个人资料。②个人资料更正权。提供给信息服务商的资料如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可向其要求更正。③停止侵害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未经本人同意而将其个人资料加以处理并供他人利用,本人可请求信息服务商停止使用或永久删除其个人资料并给予损害赔偿。基于一般人格权的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可根据对本人精神上的损害程度和信息服务获利情况来决定。

3.个人资料保护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

各国对信息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①限制信息产业的外国投资。②施行贸易保护政策。③通过个人资料保护严格控制资料跨国流通。

为保护本国公民的个人资料不被滥用,各国都对TDF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如德国《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7条、英国《数据保护法》第3、5、12、37、3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香港《个人隐私条例》及台湾《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归纳起来,各国对TDF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①内容限制,如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资料不得输出。②程序限制,如需获得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履行相应的审查、登记、备案手续。③法律限制,指资料传输目的国对个人资料有与输出国程度相当的法律保护。

在个人资料保护较为严格的国家,资料的跨国流通受到诸多限制,这就使得相当部分的资料无法作为信息服务的标的,或者要经过繁琐的登记审批程序,影响了信息服务跨国贸易的发展。而贸易自由化是全球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国际社会在信息服务贸易方面出台了一些规范,以促进各国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三、国际间关于信息服务贸易的规范

1.经合组织资料跨国流通宣言

经合组织于1985年通过了世界第一份有关资料跨国流通经济性议题的文件,即资料跨国流通宣言,内容如下:

(1)由于信息技术发展,使得各国经济发生结构性变动,各国应认识到建立共识、协调解决方案的重要性。

(2)在尊重各国国内法律的情况下,各会员国政府应尽力促成信息服务业的开放,避免对资料跨国流通产生不公平障碍。要求各国将相关法规透明化,发展并寻求解决资料跨国流通所生问题的方案,考虑他国处理资料跨国流通相关问题的可能措施。

(3)资料跨国流通的三种类型,供各国参考。三种类型的资料跨国流通包括了公司内部资料、从事国际贸易所生资料、信息服务业者提供的资料。

该宣言与上述经合组织的《个人TDF及隐私权保护指导纲领》相同,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WTO服务贸易总协定

针对是否将服务贸易纳入GATT多边贸易体系的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存在较大分歧。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希望自由服务贸易国际规范的制定消除服务贸易障碍,以促使各国开放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上多不具优势,故对服务贸易自由化持反对态度。经过若干协商,1986年GATT始将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程。经过七年谈判,在1993年12月15日达成协议,称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inServices),简称GATS。总协定附则3为电信附件,适用于会员国有关公共电信传输网络及服务之接入或使用办法,而不及于电话、电报、传真、电视等基本电信网络的经营。也就是说,附则3是规范电信增值服务业者及其他服务业部门供应者使用电信传输网络及服务问题。服务总协定还确定了服务贸易的渐进式自由化模式。

从上述国际协议的内容可看出,信息服务贸易的开放与个人资料的保护均为今后世界贸易的发展方向。但如何规范信息服务贸易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是我们今后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四、我国的应有立场

1.国内现行规定

2000年以来,与信息服务相关的《电信服务标准》、《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附则二对增值电信业务的业务范围作了列举式规定,包括以下九种:(2)电子邮件;(2)语音信箱;(3)在线信息库存储和检索;(4)电子数据交换;(5)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6)增值传真;(7)互联网接入服务;(8)互联网信息服务;(9)可视电话会议服务。

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则对信息服务作了概括式定义,并将其分为经营性与非经营。其第15条、16条、20条对信息服务者提供内容的限制及其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由于该办法属于行政法规,对违反第15条的信息服务商仅规定了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有待其他法律来确定,而个人资料本人也不能从本法中直接得到救济。并且第15条第八项中的“合法权益”能否包括个人信息自决权还有待进一步解释。

总的来说,我国的信息服务业仍处在起步阶段,而上述立法也比较概括,多为宣言式条文和授权性规范,对信息服务中发生的侵犯个人资料、信息服务业的开放等问题没有具体规定。

2.我国应持逐步开放,兼顾保护的立场

如何平衡贸易自由与个人资料保护的关系,颇费思量。这涉及法律的价值选择问题,即自由与安全的选择。法的价值是有位阶性、冲突性的。当贸易自由与个体权利发生冲突时我们该如何取舍?我们应该鼓励交易还是仅关注个人资料的安全?信息服务业的开放是实现信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必经之路,而个人资料在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会受到更多侵害。个人资料在本人不知不觉中已成为跨国贸易的标的。资料本人应如何主张、救济自己的权利?个人资料保护在发达国家已有先例可循,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尚属空白。

WTO要求其成员必须在市场经济的共同基础上,实现全球范围的贸易自由化,信息服务贸易是其中的重要组成。而我国电信体制在这一方面却相距甚远,目前尚无完整成文的《电信法》,所以,加入WTO,我国的电信服务业将面临一场严峻的挑战。当然,中国加入WTO后,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电信服务协议,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开放过程中可逐步参与,并可以要求有关的电信组织和一些发达国家提供先进的通信技术设备和相应的服务技术帮助我国发展电信业。还可以利用保护幼稚产业、安全例外等条款,保证民族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