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一件有关规则的事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中图分类号:D(9)41.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0-0119-04
一、经营判断规则的基本理论及在美国法院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一)关于经营判断规则的一个里程碑式的判例
在美国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做出的一则判例――爱尔森诉李维斯(Aronson v. Lewis)①一案中,确立了迄今为止被认为是对于经营判断规则最为经典的表述。在该案中,Meyers公司是一家提供停车服务的公司。原告李维斯是该公司的一名股东。Fink先生是公司的一个大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7%。Fink还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主席。Meyers公司与Fink先生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雇佣协议,每年向Fink支付15万美元的报酬,外加公司税前利润的5%作为红利。这个数额高达240万美元。协议规定Fink可以随时终止协议,只要提前六星期通知公司即可。如果协议终止,第一个三年内公司每年应当向Fink支付15万美元,随后三年每年应当支付12.5万美元,此后应当每年支付10万美元,直到Fink去世。公司还聘请Fink为顾问,支付大笔的报酬。同时,公司还为Fink提供大笔无息贷款。
原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这些决策和行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不具备有效的商业目的,是对公司资产的浪费。因为支付的报酬远远超过了公司获得的服务,董事会之所以会这么做,完全是因为他们受到Fink的控制,他们都是Fink任命的。原告为此向特拉华州衡平法院(Court of Chancery)提起了一项派生诉讼。被告包括Meyers公司及其全部的十名董事,这些董事有的还是公司的高级职员。衡平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被告提出了中间上诉。由此,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特拉华州最高法院的三位主审本案的大法官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向Fink支付大笔报酬的决策和行为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能否以符合“经营判断规则”的情形主张免责。
此案理应引起关注,对经营规则以及在有关董事注意义务案件中应如何运用该规则,笔者对此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二)经营判断规则在美国法院审判实践中形成的理论
在美国,经营判断规则的运用限于有关董事注意义务的案件。注意义务(duty of care)又称勤勉义务,在美国公司法理论中,与忠实义务(duty of loyalty)共同构成董事对股东的信托义务(fiduciary duty)。注意义务的总的要求是:在履行职责时,董事应当诚实信用,以其所合理地相信对公司最为有利的方式行动,并具有一个处于类似地位的人在类似情况下所合理地相信是适当的注意。法律确立董事负有注意义务的目的在于督促董事认真决策、尽职管理公司事务。董事的注意义务对董事日常事务的表现提出了要求。但同时,注意义务的规定会降低董事做出战略性决策的可能性,因为董事担心决策错误会导致违反注意义务的指控。而董事在做出决策时缺乏积极性则很有可能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将正常的商业风险和因董事未尽义务而造成公司损失这两种情况分开,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美国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判例法规则――经营判断规则(business judgment of rule)解决了这个问题。
1.经营判断规则的表述
经营判断规则没有一个普遍认可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法学研究所(ALI)起草的《公司治理原则》第401条(C)款就经营判断规则做出的如下定义:如果做出经营判断的董事或职员符合下述三项条件,他就被认为诚实地履行了其义务:
(1)他与该项交易无利害关系;
(2)他有正当的理由相信其掌握的有关经营信息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妥当的;
(3)他有理由认为他的经营判断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在美国法院的司法实践中,运用该规则都是“建立在对董事行为适当性的合理假定之上,体现了法院对是否由法官在事后评价董事行为之是非曲直的审慎态度”。如在上文的Aronson v. Lewis一案中,法官做出了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有关经营判断规则最为经典的论述,其表述是:“经营判断规则作为一种推定(presumption),即推定公司的董事在决策过程中是在信息充分的基础上(on an informed basis),善意而为(in good faith),并且诚实地相信(honest belief)其所作所为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如果董事没有滥用决策权,那么其所进行的判断就将为法院所尊重。而如果要让董事承担责任,就必须提出证据该判断。”“只要董事基于合理信息理性地做出决议,即使该决议对公司是不利的或是灾难性的,根据经营判断规则董事仍然无需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这实际上是法院对董事及其决策的“无罪推定”,如果原告不能基于该规则的基本推定,那么,该规则既保护董事不被追究个人责任,又保护董事的决策不受合理性审查,即法院不会以自己的判断就董事的经营决策说长道短。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当在符合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决定适用经营判断规则。
2.经营判断规则的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正如前文所言,对于经营判断规则并没有一个被普遍认可的完整的阐述,所以,这里所说的“构成要件”也不是大陆法系所称的那种严格意义上的“构成要件”,而主要是法院在适用经营判断规则对董事进行保护时所考虑的因素。法院往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性地权衡,以决定法院是否对董事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具体来说,在董事被指责违反注意义务时,其可以以经营判断规则进行抗辩,法院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进行审查:
(1)董事的行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且仅限于经营判断的场合;
(2)董事遵守了忠实义务,与所决策的事项没有利益关系;
(3)董事获取的据以做出经营判断的信息在当时被认为是充分和准确的;
(4)董事有充分理由认为其经营判断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5)董事在做出经营判断时无重大过失。
具备了上述五方面的条件,董事就可以对其决策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主张免责。同时,仍需注意的是,董事做出的决策应当是从商业角度上看是正常的,而且不应该是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否则亦不能援用经营判断规则主张免责。在注意义务的案件中,董事及其决定要受到经营判断规则的保护。
3.适用经营判断规则的原因及意义
美国法院在适用经营判断规则、免予追究董事的法律责任的判例中列举了一些理由,比如说,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管理公司的职责,应当尊重董事的权力;法官缺少管理公司的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很难对董事的业务做出恰当的评价,若仅以董事事后的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的结果作为要求董事承担责任的依据,显然有失公平;股东如果对董事会的决策不满,既可以通过“用手投票”的方式改组董事会,也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退出公司等等。因此,除非原告能够证明在决策过程中,董事的行为有失诚信(如自我交易、欺诈、违法等)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如不做调查研究、不掌握适当的信息等),或者完全是非理性的,法院将尊重董事的经营判断。
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讲,经营判断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是为了鼓励创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而创新是与不确定性和风险紧密相联的,所以创新难免失败。由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复杂性、市场环境的多变性以及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创新的过程往往是一个试错的过程,不允许犯错误,无异于不允许尝试。“人非圣贤,要求董事们对诸事无论巨细都是专家里手、都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基于此,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适用经营判断规则免除董事的责任是必要的。
4.董事的“注意义务”与经营判断规则的一致性及文首案例的解读
笔者认为,从实质上看,注意义务与经营判断规则是一致并且互补的。首先,注意义务是董事在行事之前和行事过程中可以比照的准则,它关注的是董事的行事过程;而经营判断规则,是在评判董事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决定其应否承担责任时,需要参考的一个因素。实践之中,董事经营的结果如何,应当由公司和董事共同承担风险,不能因为董事负有注意义务就将全部风险加在董事身上。即便是认为董事违反注意义务、法院介入公司内部法律关系时,也应当给公司自治留有足够的空间,不能轻易地以司法权取代公司正常的商业判断,要参考经营判断规则。在没有其他证据经营判断规则的合理假定时,法院的参与也只是在程序上对董事的行为方式和过程进行审查。其次,从内容上看,经营判断规则不仅包括董事义务与责任的规定,也包括了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定,经营判断规则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对董事注意义务的要求。当董事在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引起争议的决策,尽了一个理性的人所应承担的谨慎行为的注意义务,他所做出的决策就受经营判断规则的保护;而董事在做出决议时有重大过失,则不受经营判断规则的保护。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论述,再来看前文的爱尔森诉李维斯一案。在审理本案时,特拉华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适用了经营判断规则,认为被告(董事)的决策和行为属于“经营判断”,并没有违反注意义务,驳回了原告(股东)的诉讼请求。法官认为,在作商业决策时,存在一个事实的推定,就是董事应该是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以诚信的态度,并诚实地认为他是在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在不存在滥用裁量权的情况下,法院尊重董事会做出的判断。质疑董事决策的当事方负有以事实证明以这种推定的举证义务。本案中,原告没有提出特殊性事实来有力地证明Meyers公司的董事会受到个人利益影响而缺乏独立性,或不以公司最大利益行事,或存在其他重大过失,因此不能导致对适用经营判断规则的合理的怀疑,也就不能认定董事的行为违背了注意义务。
笔者认为,总而言之,从这个判例中可以看到适用经营判断规则就是首先假定董事会的决定没有违反注意义务。要想挑战董事会的决定,原告必须以下假定:在做出有争议的决定时,董事在其中有个人利益,或者不掌握有关信息,或者是非理性的,或者存在其它重大过失。只有这样,法院才有可能对董事会的决定进行审查。否则,公司董事及其决定就受经营判断规则的保护,法院不会事后对董事会的决定评头论足,更不会仅仅因为决策失误惩罚董事。
二、经营判断规则在我国公司法立法中的缺位及司法实践中的引入
(一)我国关于董事注意义务的立法规定存在的问题――经营判断规则的立法空白
美国公司法理论中的“注意义务”在我国公司法立法中被称为“勤勉义务”。我国于2005年通过的新《公司法》增加了有关董事勤勉义务的规定,如第148条第1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这就在立法上明确了公司董事所负有的勤勉义务,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由于继承了大陆法系立法的抽象性,因此在注意义务的规定上仅仅是一个宣告性的条款,即宣告董事须负有注意义务,然而注意义务究竟要注意哪些方面、注意到何种程度才算履行了该义务、究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董事才要承担责任,却没有了下文。《公司法》并没有像对待忠实义务那样对勤勉义务进行详尽的列举性规定,这将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标准认定的不一致,导致法律适用、司法执行上的困难。
另外,新《公司法》增加了有关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规定。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在立法上极大地补充了董事责任追究机制的不足,它一方面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对董事违反注意义务提讼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正如前文所提到的,由于法律对注意义务的规定过于抽象、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且对违反注意义务而提起的股东派生诉讼也没有相对应和制衡的制度规定,因此,在这样的条件下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极易加大董事的法律责任,使董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套上了双重镣铐:客观上承担失职责任的风险和主观上惧怕承担责任的不安。带着这样沉重的镣铐,再完美的舞蹈也很难演绎得淋漓尽致;同样,仅仅确立对董事的归责原则不利于充分地使其施展所能。所以,为了避免矫枉过正,应对董事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机制进行合理的配置,确定相对客观的注意义务标准。
对于上述问题,笔者建议借鉴公司立法最为发达的美国,在司法实践中有限度地引入其“经营判断规则”,以对董事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有效合理地制衡。
(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引入经营判断规则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但是,经营判断规则在实践中尚没有成文法的规定供我国参考和借鉴。在美国,经营判断规则的内涵是通过判例的形式逐渐得以明晰和丰满的,并且对经营判断规则的审核标准也都是通过一个个与时俱进的判例确立起来的③。
笔者认为,注意义务是一个发展的概念,与之相对应的经营判断规则的内涵和要求也会不断地充实,所以,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讲,对经营判断规则在立法上予以过于严格、具体的规定没有必要,如果做出这样的规定,存在着日后频繁修改、以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着的现实需要的风险。比较妥当的方式是,可以考虑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将经营判断规则予以明确,以便于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用。该规则的存在意义也在于此,即在个案中予以实际的评价与运用,使法官判决的依据更为全面,判决的结果更为公正。不过,在尚未出台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结果。所以,建议我国借鉴美国的判例制度,在出台有关经营判断规则的司法解释之前,通过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指导来引导有关董事注意义务案件的司法实践。
笔者认为,我们不能回避这样一个客观事实: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业经营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和专业化,在高风险、高运转的当今市场经济社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鼓励创新,而创新就可能伴随着失败的风险,这也就意味着董事和董事会做出的商业决策面临着潜在的错误的风险。所以,要求每一项商业决策都是正确的、都能给公司带来收益,是不可能也是不公平的,提出这样的要求无异于禁止错误、压制创新。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注意义务的规定过于抽象,对违反注意义务而提起的股东派生诉讼也没有相对应和相制衡的制度规定,在这样的条件下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极易加大董事的法律责任,削弱其积极性和为公司决策、尽职的热情。为了避免矫枉过正,应对董事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机制进行合理的配置,故笔者建议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有限度地引入经营判断规则。
三、结语
公司由股东投资而成,公司的最终利益归属于全体股东,但公司离开经营者的努力,也难以发展壮大。两者之间不同的价值目标只有经过反复博弈,才能达成合理的平衡。因此,笔者认为,一方面需要股东尊重董事的经营判断能力,使其轻装上阵,正如适用经营判断规则对董事及其行为责任的免除,其目的就是鼓励董事积极对公司尽职尽责,放开手脚,大胆经营;另一方面,又不能因此而无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处理好责任承担与能力发挥的关系,这是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确立过程中的根本原则。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确立,是旨在通过股东行使请求权来最终实现对公司的损害赔偿;经营判断规则的引入,则表明了立法者对股东权利和董事利益的双重考虑。两种规则的并存和适用体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也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苗壮.美国公司法制度与判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2]刘俊海.新公司法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3]顾功耘.公司法律评论(2007年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一、《规则》后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在进行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拆迁安置时,按《规则》执行;《规则》前竣工交付使用的,仍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规则》(建房〔1995〕517号)及国家经委《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982〕经基设字58号)的规定计算建筑面积。避免一栋楼内因各购房者建筑面积不一致,从而导致整栋楼的总建筑面积发生较大的误差。
二、按房改政策购买1998年4月29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公有房屋,无论价款是否结算完毕,均按原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三、《规则》前,已按《关于实施〈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规定》(大政发〔1994〕106号)签订回迁安置协议或已回迁安置的,仍按上述文件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四、《规则》后,由经租管理单位接管的公有房屋,按《规则》执行。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必须按《关于加强对商品房屋面积核定管理的通知》(大房局发〔1997〕107号)进行商品房销售面积核定认证,取得《商品房销售面积核定认证书》。物价部门可依据《商品房核定认证书》认证的面积进行商品房价格的核定。房屋拆迁单位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时,须提交经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核定的《拆迁安置用房面积认证书》。已经大连市房地产测绘中心进行面积核定认证的,在产权单位接管以及购房者办理权属登记时,房地产测绘中心不再重新测丈。
六、房地产测绘的精度要求,按国家测绘局1991年的《房产测量规范》(CH5001?91)中规定的下列公式计算:
——
Mp=±(0.04√P+0.003P)
式中:Mp、房屋面积测算中误差,平方米;
P、房屋面积,平方米。
对以往测算结果错误的纠正,要以行为发生的时间为界:《规则》前,按国家部委和省市有关规定纠正,《规则》后,按《规则》执行。
七、在《规则》实施中,由市房地产测绘中心负责对全市建筑面积测绘及公用面积分摊测算进行业务指导。《规则》执行中的监督、检查,市内四区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产籍管理处负责,各区(市)、县由其房地产管理处(局)产权产籍管理部门负责。
1.读题
2.问:什么是规则?
3.引导质疑:
读了这个题目,你想提什么问题呢?
(1)课文主要写了一件什么事?
(2)文中的“规则”指的是什么规则?
(3)为什么说这规则是美丽的?
……
二、自主探究,读懂课文
(一)初读课文,了解“美丽的规则”
1.(出示)按下面的问题快速浏览课文:
(1)读读、记记文中的生字词语。
(2)课文主要写了一件什么事?
(3)文中的“规则”指的是什么规则?
2.检查自学情况。
师:作者从哪里出发?乘车去哪里看企鹅归巢的美景,这两个地方各在什么方向,请同学们画出“我们”行车的线路图。
3.学生板画“我们”行车的线路图。(指生画)
师:有哪位同学查了有关菲利浦岛的资料?请说一说。
师:作者乘车从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出发,是赶往南端的菲律普岛看企鹅归巢的美景的。照理说应该写看到的企鹅归巢的美景,为什么作者却写在路途中看到的景观呢?这个规则怎么会比企鹅归巢的美景印象还深刻,它美在哪里呢?
(二)再读课文,寻找“美丽的规则”
1.四人小组合作学习
出示:为什么说这规则是美丽的?找出文中体现出 “美丽的规则”的句子,交流感悟。
2.学生汇报,教师相机点拨
“从北往南开的车只有我们一辆,可是由南向北的却何止千辆!……我们双方的车子却依然行驶得非常顺畅。”
“……对面驶来的所有车辆,没有一辆越过中线!”
“这是一条左右极不平衡的车道,一边是光光的道路,一边是密密麻麻的车子。”
①教师指导朗读所画出的体现“美丽的规则”的句子,感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美。
师:这一条路是失衡的,这失衡的景象表面看美吗?(丝毫没有美感可言)但这路上井然有序、行驶顺畅,“对面驶来的所有车辆,没有一辆越过中线!”有什么感受?
②人们都这么遵守交通规则,路上有交警吗?(展示图片)
“白线”象征着什么?(“规则”)
③文中的“聪明人”为什么加双引号?
如果有一些“聪明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
④是什么创造了这么美丽的景观呢?(是规则创造了美丽的景观)
3.“虽然眼前这种‘失衡’的图景丝毫没有美感可言,可是我却渐渐地受到了一种美的感动。”是被什么“美”所感动?(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道德美)
4.学生读第7自然段
(三)深入品读,感悟“美丽的规则”
1.读最后一自然段,体会句中的含义。
“那条流淌的车灯之河”指的是什么?
(指摩托车赛散场后,从对面开来的成千上万的车辆。这里作者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再次说明了对面驶来的车辆之多,并且正缓缓有序地前进。)
2.同桌交流。
出示:“规则之美、人性之美”到底指的是什么呢?这样的结尾有什么作用?(板书:规则之美、人性之美)
3.结合课文体会 “美丽的规则” 这个题目的含义?(板书:品质美、行为美、道德美)
三、畅谈收获,严于律已
出示:通过今天的学习,你有什么感想?
生X:如果我是一名司机,我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
提示:小学生在遵守规则方面要怎样做?
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规则也是一种美德!如果人人都自觉遵守规则,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更加美丽。希望同学们能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四、联系实际,拓展延伸
wto是由各成员方缔结多边条约所建立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从国际条约法的一般理论和wto的实践看,wto规则是国际法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具体适用和规范作用时,也可称为wto协定、wto法,是目前国际经贸领域最重要的多边贸易规则,但其又具有不同于一般国际法的特点。
1.主体特点。wto法作为国际贸易公法,是调整成员方间宏观经贸关系的条约,wto协议大多是框架性和原则性的规定,主要针对的是成员方,它并不具有赋予成员方境内自然人或法人以权利和义务的目的和性质,即其权利义务主体是各成员方政府而不是自然人、法人。私人或企业在因别国贸易壁垒而受到利益损害时,由于wto协议缺乏明确而具体的行为准则,只能通过本国政府提起wto争端解决程序获得间接法律救济,而并不能直接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2.规则特点。wto规则具有实用性和公平性,在严谨性与严肃性方面与一般国际协议有很大不同。wto规则集中体现了成员方之间的贸易利益、减让关系,是各方政治谈判和妥协的产物,而不是通常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他有许多非法律因素,在具体争端解决中,有较大灵活性。从这个意义讲,wto和所有国际组织一样,其功能和价值主要是政治的而不是法律的。
3.结构特点。wto规则在法律结构上带有松散性。由于wto成员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结构、价值取向上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反映在法律上,对成员之间法律协同的要求就较低,这就使得wto规则缺乏应有的约束力。wto协议的许多例外条款就是佐证。
4.争端解决特点。wto作为国际组织,具有立法、行政、司法三位一体的功能。这种状况有其积极一面,有利于规则的统一实施和执行,但也有较强的排他性,意味着wto本身是其贸易规则的最终裁判和解释者,其他组织或机构无权作出最终裁判。这说明wto的执法机制独立于其他国际司法机构和其他国际仲裁机构,尤其是独立于国内法院。由此不难看出,既然贸易商不是wto规则的权利主体,wto规则反映的是国际政治谈判和妥协的产物,wto已建立了自身的争端解决机制,那么,国内法院和行政机关是无从和难以直接适用wto规则的,如果直接适用wto规则,则超越了法院和行政机关的职能范围。
二、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
wto协定第16条第4项规定:“每个成员应保证其法律、规章及行政程序符合附件各协议规定的义务。”这说明wto法没有对各成员方如何统一适用作出明确规定。目前,世贸组织成员中的主要贸易国家均坚持wto规则在国内不具有直接适用效力,体现在司法实践方面,法院不能引用wto规则进行裁判。美国对wto规则是以转化为国内法的方式加以实施,wto规则在美国法院不能直接适用,不得作为诉因,只有具体实施多边贸易协议的美国国内法和行政命令才是美国法院和海关可以适用的法律。日本宪法规定,日本缔结的国际条约须善意遵守,国际条约在日本通过纳入方式而成为日本法的一部分,但在gatt/wto领域,日本至今并未承认其在日本具有直接适用效力。如日本京都地方法院在1984年对“京都领带”案的判决,驳回原告请求,裁定gatt不可直接适用。原告一直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在欧盟,欧洲法院一贯坚持gatt/wto不可直接适用。欧洲法院认为,gatt从其序言看,是基本在对等互利原则下谈判而建立,其紧急保障措施,争端解决的规定具有很大弹性。因此,gatt不能直接适用。欧洲法院对“香蕉”案的判例,就证明了这一点。欧洲法院所作的判决表明,gatt体制所发生的根本变革并未促使其背离其先前作出的有关gatt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不具直接效力的判例法。其他国家如加拿大、英国等国对国际条约的实施,也都是经转化为国内法而予以实施。
三、国家下wto规则的对等适用
国家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利,是国家最主要的最基本的权利。从目前国际众多条约看,wto规则是对国家影响最深、范围最大的国际条约。它全面涉及成员方的内外经济贸易政策,并使经济立法受到极大约束。直接适用并不是执行国际条约的惟一方式,而且要充分考虑其他国家对此的不同做法。在wto主要成员方国内法院不直接适用情况下,如果我国法院直接适用wto规则,就可能形成一种外国商人在我国可以直接援引wto规则作为权利依据,而我国政府或企业在外国法院诉讼时却不可以引用wto规则作为诉讼理由,而只能到该国的国内法中去寻找诉讼依据,只能听任外国法院适用其本国法的局面,这必将导致我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受到不公平待遇,亦不符合国际经济法中的互惠原则,从而削减国家原有经济贸易,无益政府的有效行政和对外经济交往,最终损害国家。同时,我国若直接适用wto规则,也易将私人争论国际化,导致外交被动,易引起国际冲突,不利于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实施以及与世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爸爸带着儿子高高兴兴地上街去。
走着走着。忽然,儿子不高兴了,说:“爸爸,我走累了,还要走那么长的路,我不想走了。”爸爸一看,心想:要走近路,必须横过公路,可栏杆阻挡了,如果横跨栏杆就会减少了很多的路程。接着,又看到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不管三七二十一,这时,爸爸纵身一跃,儿子高兴地说:“好玩,好玩,我也要跳过去。”话音刚落,儿子刚起身要跳,一个开汽车的叔叔看见了,急忙刹住了车,儿子差点被汽车撞倒了。警察叔叔看见了。急忙走过来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这么一跃,汽车撞中了,你的家人会伤心的,加上你儿子在身旁,你不是教自己的孩子违法交通规则吗?”爸爸一听,垂头丧气的低下了头。心想:这真是一件惭愧的事情,也给我了一个深深地教训啊!以后,我再也不犯同样的错误了。转身拉着儿子走了。儿子边走边问爸爸有关交通规则的知识。爸爸耐心地给儿子讲解。终于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就等于爱惜自己生命的重要性。
同学们,难道如此示范不等于送命吗?
广西百色田东县田东油城学校二年级(5)班二年级:任一帆/舒展
关键词 会计规则 剩余控制权 分类治理模式
一、引言
会计规则分为规则导向、原则导向和目标导向的基础模式,是当今会计理论界的研究热点。古典形态随着企业组织形态的变化逐渐被远离,所以剩余控制权的概念慢慢发生变化和延伸。剩余控制权在权利与权利分配的角度下被分为正式权力和真实权力。正式授权指权力来源于正式授权和拥有财产所有权;真实权力指人享有技能和把握重要信息的优势。认识剩余控制权和划分剩余控制权,重新委托组织内部和关系,对企业内部权力的分配和绩效都有重大的影响。
二、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更改和制定
(一)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不断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做事不可能面面俱到,加上复杂、不确定的外在环境不断在变化,收集的信息也不可能具有完全对称性或完整性,契约当事人或仲裁者在局限的条件下看不清周围环境,不能证实一切,所以会计规则存在漏洞、不完全的合约无法正确预测与会计有关的未来情况和不能进行细致描述。那么,会计规则要采用哪种会计政策、利用哪种方法进行会计处理,需要对剩余控制权进行重新整理和规划。
会计规则存在的漏洞,使得不能规定规则中的会计事项和会计处理方式。会计事项中的具体化空间指剩余控制权的主观性强,存在充分理由,具体指没有明确规定会计规则、也没规定操作层的具体事项,究竟谁处理谁负责等细致。所以,如何有效合理地配置剩余控制权,是一件急需解决的事情。
如何解决漏洞问题,就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和对规则进行更新,以适应新工作的要求。从中可以看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执行剩余控制权会使会计规则在执行阶段不断前进,也就是实践引导、补充理论的结果。工作中没有一套持久的会计规则,新的会计规则都是不断在变化,执行会计规则就是不断更改和制定新的会计规则。
(二)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与会计规则的一致变化
因为行使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的主体不同,所以会计规则可以分为实质性变迁和形式性变迁。如果是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行使会计规则不同于原来的会计规则,导致会计规则的变化称为实质性变迁。尽管各经营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行使的会计规则有异于原来的规则,但是采用的形式还是一致的。当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实际行使的会计规则不同于以往的会计规则,而且采用的形式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时变化的会计规则称为形式性变迁。通过以上分析总结,会计规则的改变是在行使剩余控制权的过程中实现的,两者先后顺序、步伐一致。内部利益相关者行使会计规则,会计规则发生实质性变迁;外部利益相关者行使会计规则,会计规则发生形式性变迁。从内部利益相关者到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行使变迁过程,促使会计规则从内容到形式规定变化,最终实现实质性的变化,这时新的会计规则将替代旧的会计规则,使得会计规则不断适应利益相关者的实际要求。
企业内部的相关人员行使剩余控制权促使会计规则的变迁,说明了会计规则的变迁实质上是由剩余控制权的配置问题决定,由谁行使权力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三)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的科学配置
在不完全契约中,经营者采用什么样的会计规则有自己的选择空间。现代企业实施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所以经营者在企业契约中处于核心地位,掌握企业经营状况的一手信息和具有协调利益冲突的具体优势。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中,如果能选择不同会计领域的会计规则,那么企业会选择一种适合、有利于自己的会计规则去为自己谋取最大的权益,包括谋求会计规则的执行租金。所以一旦会计规则的剩余控制权完全落在企业经营者的手中,那么经营者一定会利用掌握在手的权利,采用一种有利于提高自身福利的管理收益方式。给予经营者太多的剩余控制权,经营者反而不能反映经济实质,完成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任务。而且,企业要是任其发挥权利的话,还有可能使他们操纵整个企业业绩、侵害其他相关利益者。所以,作为一个企业,应该严格控制剩余控制权的操作权,约束、惩处经营者,避免权利泛滥存在于某些人手里,影响企业的生存。但是,惩处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形式,企业的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最终还是要由经营者掌控才能运营、管理企业,为了实现会计规则和会计域秩序的协调发展,需要合理配置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
经营者是信息优势的所有者,是拥有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的首选者,因为信息优势所有者能够把握动态会计领域秩序的充足信息。但是将大部分控制权分配给经营者则欠约束性和公平性,外部利益相关者也有权拥有剩余控制权。所以,合理配置控制权应该是内外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控制权。拥有控制权的人应该是:1.具备了解会计领域秩序的优势;2.代表外部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挑选同时符合两种要求的人比较困难,可以选择基本符合要求的机构,进行针对性的充足,再赋予该机构合适的控制权。为了协调机构,认识人力资源的灵活性,经营者必须享有发言的机会,代表外部和内部的利益,并对两者之间产生的冲突进行调解。另外,为了保障外部相关者的利益,应该考虑由外部利益相关者做代表审计和行使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无论各行业会计秩序如何不同,成立的机构委员会至少应包括债权人代表、外部股东代表、资深财务人员。
三、会计规则的分类治理模式
针对会计规则的不完全合约性和考虑配置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可能产生的后果,应该对会计处理做出规定和利益相关者具体交易的事项和处理方法做出规定,提出交易或处理事项过程应注意的事项。对于利益相关者,最好能在事前交代说明在某种情况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保证公共选择长期内比较稳定。对于一些比较比较稳定的交易事项或处理方法,应该制成规范性规定,按理论方法进行。如果发生争议比较大的事项或者事后才能决定它的性质,做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就可以了,包括原则、程序、需要解决的机制、决定谁享有权利等都要一一说明,这样才能约束利益相关者行使控制权和减少争议。这些原则性规定可以在实践过程中合理协调,经过时间考验不断改进和得以确定。
根据上文分析得出,会计规则可以分为规则性规定和原则性规定。针对规则性规定,应该按要求严格执行,严惩违反规定者,从而增强执行力。事后对照规定的事项和方式,对验证得出违反规则的经营者或者利益相关者做出严格惩罚,促使他们以后按事先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而且,针对不按规定执行者,还可以依靠法院等独立第三者介入而惩罚违规者的违规行为,因为是明文规定、可以进行验证。而关于原则性规定,需要合理配置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事前做好分析和规定、管理好执行过程、事后进行验证和更新,使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到执行中去,保证会计规则是大多数人一致的选择。
四、结束语
总之,会计规则的变迁是内部相关利益者行使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的结果。只有合理配置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让其他利益相关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到执行过程,才能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保证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只有沿着规则性规定和原则性规定的有序进行,才能保证执行的会计规则是利益相关者的一致选择的结果。
参考文献:
[1]吴晓迪.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与会计规则的分类治理模式探究.中国对外贸易.2011.
[2]马葵.会计规则剩余控制权与会计规则的分类治理模式.生产力研究.2010.
案例:
我组织了一次体育活动《兔子跳跳跳》,我扮演猎人,小朋友们扮演小兔子。我的手指碰到哪只小兔子时,它就要乖乖地进我的“笼子”并且不能随便逃跑。小朋友们对这个游戏兴趣很高。但是,很快我就现了一个问题:“小兔子”被“猎人”关进笼子后,当“猎人”转身去抓另外的“小兔子”时,关在笼子里的“小兔子”逃出来了,还跟着继续玩游戏。玩了一次后,我进行讲评,告诉小朋友们,关在笼子里的小兔子不可以自己跑出来。但在第二次游戏中,还是有这种现象出现,我决定停止玩游戏,组织小朋友们坐我旁边。我问:“你们觉得这个游戏好玩吗?玩得开心吗?”小朋友们都说这个游戏很好玩,但不开心。晨晨说“因为有许多小兔子自己跑出来了,违反了规则。”星星说“还没玩够,还想玩几次”。我借机说:“是啊,这样玩得一点也不开一心。那我们怎样才能让关在笼子里的小兔子不跑出来呢?”小朋友们纷纷想起办法来。小叶子说“被关在笼子里的小兔子如果自己逃出来,我们就不带他玩了。”华仔说:“我们选几个人来帮猎人看着小兔子,不让他们逃跑。”早早说:“把抓到的兔子关进教室里,不让它们跑出来。”……大家商量最后决定采用华仔的方法。通过自愿报名,我们请了两个小朋友来帮猎人看管小兔子。接下来我们又开始玩游戏了。这次,被关着的小兔子没有逃跑。玩了两次后,我在讲评时表扬了小朋友们,跟他们商量:取消给猎人帮忙的角色,让小朋友们自己管住自己,遵守游戏规则。大家都同意这个建议。后来我们一连玩了好几次,游戏都顺利地进行了。
分析:
在活动中,当第一次小朋友出现违反规则现象,我告诉小朋友:“关在笼子里的小兔子不可以自己跑出来”。这样的规则我是硬塞给幼儿的,幼儿只是被动接受,所以导致出现了还有小兔子跑出来这样的结果。其实,孩子对规则的挑战至少意味着:一是规则本身有问题,压抑孩子个性的发展;二是“淘气”是孩子追求个性化的内在需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要理性分析幼儿的“反抗”和“捣乱”行为,并以积极的态度承认他们、容纳他们、引导他们。后来,我改变策略,针对游戏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坐下来商量、展开讨论,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孩子们理解和体会游戏规则,利用评价来不断强化幼儿的规则意识。通过引发幼儿对规则的内在需求,体验规则的意义和价值,变原来的老师制定规则为幼儿自定规则,变“他律”为“自律”,建立了正确的规则意识,引导幼儿自主解决问题,丰富了幼儿的生活经验。而在这一过程中既考虑了教师主导作用,幼儿的主体性也得到了充分发挥。
反思:
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儿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爱的活动。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而“纪律”是一种积极的状态,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的。
《纲要》中指出:“社会规则和日常生活规则的教育是幼儿阶段社会性教育的重头戏。”孩子是社会中的小公民,习惯于被成人谦让着。他们只有在自己的群体中,才能体会到规则带来的约束。如何让孩子既“自由”又遵守“纪律”?――把握好规则的“度”是我们不断反思和探索的主题。
1、积极转变观念,建立平等关系。
在常规建立时,首先教师应从长期自居的“领导者”、“指挥者”的宝座上走下来,从根深蒂固的“师道尊严”的束缚中走出来,不要板着面孔“发圣旨”,给孩子以平等、公平、合理的教育环境,鼓励幼儿参与规则的制订,增强小公民意识。同时,建立规则时要使所有的幼儿都觉得是公正的、可以接受的。事实上,在每个孩子心中,都有强烈的被重视的愿望,他们渴望参与到自己喜欢的、跟自己有关的事情中来。也许,他们偶尔的“破坏”,仅仅是渴望被注意的“一种语言”。他们的提议,会更具体,也往往更容易得到拥护和遵循。甚至,有时还会增加活动的难度和趣味性。在这种真实的参与实践中,他们更认真地思考和体验了规则。如在《兔子跳跳跳》的活动中,幼儿出现违反规则时,我们一起商量,一起制定游戏规则,从而使游戏顺利地进行。
2、坚持教学先行,促进有序常规。
幼儿天性好玩,喜欢新奇的事物。但也因其年龄的特征注意力容易分散转移。但我们经常也会看见幼儿遇到自己喜爱的物品会爱不释手,遇到自己喜爱做的游戏也会乐此不疲。因此教师在选择活动内容时,应选择适合幼儿年龄特征、并深受幼儿喜爱的内容,以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在活动时,还应准备好充足、丰富的操作材料。让每位幼儿都有机会动手动脑,以避免幼儿等待时出现的争抢、吵闹等不良现象。另外在活动中教师还应注意面向全体、师生互动,通过各种手段引导幼儿在活动中积极探索发现,避免以往的“灌输式”教育。如果活动中的出现有违规的幼儿时,教师也应先以生动有趣的活动内容来吸引孩子再次参与到活动中去,而不应该因为幼儿的违规来终止活动,这样,孩子才能真正的投入和参与到活动中来,而常规建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也就迎韧而解。
3、树立良好榜样,坚持正面原则。
幼儿模仿性强,思维具体形象。教师的言谈举止,行为习惯都是他们学习和模仿的榜样。孩子感受着周围所发生的一切,他们不仅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还会像镜子一样在行动上一板一眼地表现出来。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事事、处处规范自己的言行。同伴间的影响力对孩子的发展也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要善于抓住日常生活中点滴小事,把握好教育时机,让孩子向孩子学习,孩子教孩子。在幼儿园一日生活中,常常可以听到“不许讲话”、“不要乱跑”……这些“不”字,在无形中影响着孩子们的方向,使孩子的实践缺乏目标感,规则变成了太多的限制,而引起孩子的反感。在孩子的内心里,有强烈的被鼓励、被肯定的需要,我们不妨多给孩子一些正面建议,加深孩子对积极事物的直观感受,激发了他们心中的表现欲望。多从正面引导,对孩子正确、良好的行为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久而久之使之巩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
自《法律的概念》的中译本问世以来,作为新分析法学的领军人物,哈特的法哲学思想得到了国内学界普遍、持续的关注。然而,哈特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刑法学家,他的刑法思想与其法哲学思想一样均是深邃和独特的。1953年哈特与A・M・奥诺雷合著《法律中的因果关系》,此书主要阐述了刑法中犯罪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中提出的“直接因果关系”的观点在学术界一直具有权威的影响力。而于1968年出版的《惩罚与责任》则是哈特关于刑法理论的论文集。在这本书里,哈特对刑法中的诸多问题的分析都运用了语言哲学的分析思路,[1]毋庸置疑,这种独特的分析方法在刑法领域另辟蹊径开创了刑法研究的新视域。
一、“内在观点”与刑法强制性
“强制性”一直作为法律与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的本质区别,这种观点始终在西方法哲学的本体论中占据主导地位。这种法律强制论也反映在对刑法的本质分析之中。因为,刑法是我们不是服从就是违犯的法律,其规则所要求的被称为“责任”。如果我们不服从,即被说成是“违反”了法律;我们所做得在法律上就是“错误的”,是“规避”责任,或是“犯罪”。刑法所执行的社会功能就是设定和限定某些种类的行为,以作为他所适用的人们不作为或作为之事,而不管他们愿意与否。依法对违反或触犯刑法的行为施加的惩罚或制裁,是提供强制的做出这些行为的动机。所以,刑法及其制裁与传统的法律命令模式中以威胁为后盾的普遍命令之间,存在着某种相通之处。
对于刑法的传统强制观念,哈特提出了其独到的观点:“刑法的独特方法使用规则把某种行为指定为指引作为整体社会成员或社会中的某些阶层的标准,即它们被期待在没有官员的帮助或干预的情况下,去理解这些规则,了解这些规则适用于他们,并去遵守这些规则。只有当法律被违反,并且法律的这个主要作用失效时,有关官员才去确认违反法律的事实和施加威胁性制裁。”[1]哈特认为刑法的对社会的特殊作用在于,它听任社会成员自己去发现规则,并使他们的行为与规则相符;在这个意义上,他们自己将规则“适用于”自己,尽管系于该规则的制裁给他们提供了一个遵守规则的动因。很明显,哈特把传统的刑法强制性观念给弱化了,而是认为刑法乃是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之一,而人们对它的遵守则来源于对它的认可与接受。在这一分析过程中,哈特引入了一个独特的分析视角,即“内在观点”,这一理论在于强调将规则视为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标准。如果仅仅强调刑法是依仗强制力来在日常生活中实施的,那么显然忽视了社会中某一部分成员所采取的积极合作的态度,而正是这一部分人的积极合作才使刑法展现了其存在的意义。
二、犯罪行为的“控制力说”
在刑法理论中,危害行为是犯罪构成的核心要素之一,同时也是刑法学的一个基石范畴。这种意志行为说对英国刑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突出的代表人物当属英国著名法学家约翰・奥斯丁,他认为:承担刑事责任,除了要求有犯意――对有关事项的认识与对结果的预见以外,还有另一重要的条件即被告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必须是自愿的而不能是不自愿的。在刑事责任中,这一条件比犯意更为重要,因为在“严格”责任或“绝对”责任的情况下,犯意也许可以缺少但这一条件则不可或缺。
首先,哈特借鉴J・L・奥斯汀的日常语言分析批判了奥斯丁的理论并对刑法中的“行为”做出了新的思考。在哈特看来,奥斯丁的“意志行为说”的缺陷之一就是把不作为毫无理由的限定在“自愿”与“不自愿”的标准勘定中。[2]故意的不作为当然应该成为刑法惩罚的对象,但刑法同时也应惩罚出于疏忽的不作为,而奥斯丁的理论显然没有把后者包含在内。
活动目标:1、感受集体活动中排队的重要性和排队等待带来的方便和快乐。知道每月的11日是“自觉排队日”,并了解数字“11”在排队日中的含义。
2、敢于用多种形式,大胆表达解决拥挤的方式,养成自觉排队的好习惯。
3、学习排队的礼仪规则,做“排队日的小小自愿者”和“排队小标兵”,养成自觉排队的好习惯。
活动重点:感受排队等待带来的方便和快乐,愿意养成自觉排队的好习惯。
活动难点:学习排队的礼仪规则。
活动过程:
一、导入活动
教师请幼儿自己搬取椅子并围坐成半圆形,根据幼儿的摆放情况做适当的评价,引出“拥挤”的话题。
设计意图:运用“自己摆小椅子”进行导入,引发幼儿拥挤现象,引出拥挤的话题,引导幼儿自己思考问题,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也体现了知行做合一的原则。
二、组织幼儿讨论交流平时观察到的、发生在园内园外的拥挤现象。
设计意图:联系幼儿相关生活经验,鼓励幼儿积极发现生活中的拥挤问题。
三、观看拥挤现象的录像,组织幼儿讨论,解决拥挤问题的方法。
1、组织幼儿观看录像――乘电梯,讨论怎么帮助他们,让他们不再拥挤?
2、游戏体验:有秩序乘电梯。
3、引导幼儿体验,有秩序地乘电梯的方便和快乐。
4、设疑:如果乘电梯遇到了老人、残疾人、孕妇和抱小孩的人,应该怎么做呢?
设计意图:运用视频直观形象性,增强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从表象到具体,缩短了幼儿与拥挤现象的认知距离。根据幼儿喜欢游戏的特点,采用体验式的情境模拟游戏,让幼儿在玩中学习解决拥挤问题。充分做到以幼儿为主体,让幼儿在自主参与、自主选择、自主体验、自主发现、自我调整的过程中,学习解决拥挤问题,使孩子学得主动,获得真正的发展。
四、组织幼儿观看录像――小朋友看展板,讨论怎么帮助他们,让他们不再拥挤。
设计意图:顺应幼儿喜欢讨论的特点,运用此录像引导幼儿讨论用多种方法解决拥挤问题。录像是发生在园内的事情,因此孩子有经验,能积极参与讨论交流,思考多种解决拥挤问题的方法。
五、录像“取水彩笔”,让幼儿了解生活中有很多人,想同时做一件事情时,就会不知不觉发生拥挤了。
设计意图:运用此录像,非常贴近幼儿的生活实际,能让幼儿认识到:生活中,当人们都同时想去做一件事件的时候,不知不觉就会发生拥挤。拥挤是很容易发生的现象,因此需要人们时时去注意,使幼儿认识到排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六、组织幼儿讨论:“喜羊羊”进城,它可能会遇到哪些地方需要排队?如果不排队会出现什么后果?
教师根据幼儿的回答出示相应的图标,并即兴创编三字经。
设计意图:以礼仪标兵“喜羊羊”寻求帮助为形式,启发幼儿进行发散思维,想象“喜羊羊”进城可能遇到的各种排队需要,拓宽幼儿的思维,激发幼儿的积极性,增强活动的有效性。
七、丰富常识:知道11日是“自觉排队日”。
1、提问幼儿为什么11日定为排队日,鼓励幼儿大胆表述自己的想法。
2、观看课件了解数字“11”在排队日中的含义和“排队日标志”,鼓励幼儿和家长参与“排队日”志愿者活动。
3、了解排队礼仪:《排队歌》――不贴身不越线不扎堆不插队不穿越不喧哗
设计意图:利用图标解决难点,帮助幼儿形象直观地理解礼仪规范的内容。丰富有关“排队日”的常识,引发幼儿争做志愿者和排队小标兵的愿望,激发幼儿学习排队礼仪的积极性,并愿意在平时做到自觉排队。体现社会教育既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服务生活的原则。
八、情景体验,领取奖品“绿色的卡纸”,引导幼儿自觉地进行排队,内化自己的认识和理解。
设计意图:通过领取卡纸,让幼儿实践排队礼仪。活动不但注意授之以知、晓之以理、而且更做到动之以情、导之以行,使孩子在活动过程中得到完整的、富有实效的教育。
延伸活动:1、设计排队图标:引导幼儿根据生活中的拥挤现象,设计相应的图标,提醒小班、中班的弟弟妹妹和其他需要提醒的人。启发引导幼儿大胆地用绘画的方式思考、表达更多需要的排队的地方以及排队的礼仪,并组织幼儿将设计好的图标贴到各个需要排队的地方。
设计意图:幼儿有一百种语言,让孩子用最喜欢的绘画形式设计图标,解读排队礼仪的规则,可以使幼儿感受到自主制订、自主遵守、自主发展的愉悦,变“老师让我这样做”为“我想这样做”。
2、玩排队礼仪棋:在玩中巩固强化对排队礼仪的认识。
3、小手牵大手活动:11月11日,在老师的组织下,设计排队日的徽章和海报,开展争做排队日小志愿者的活动。
4、礼仪体验馆:让幼儿扮演各种角色,去体验模仿在不同的公共场所,如超市、医院、小吃部等应该做到的“六不”排队礼仪。
设计意图:顺应孩子的认知特点和规律,结合一日常规活动、游戏活动、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排队教育做到常态化、游戏化、共育化,真正促进幼儿排队习惯的养成。
教后反思:在幼儿园进行排队礼仪规则的教育是很重要的,需要一点一点地养成,排队的意识转化为行为,并成为习惯。《纲要》强调让幼儿自主学习,这对排队规则教育提出了挑战。我认为最重要的是遵守“起点低、方法活”的教育原则。
活动中我把握好三个基本点:
一、活动源于生活。杜威说过:“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本次活动拟定了三条目标:
目标一:感受集体活动中排队的重要性和排队等待带来的方便和快乐。知道每月的11日是“自觉排队日”,并了解数字“11”在排队日中的含义。
目标二:敢于用多种形式,大胆表达解决拥挤的方式,养成自觉排队的好习惯。
目标三:学习排队的礼仪规则,愿意做“排队日的小小自愿者”和“排队小标兵”,养成自觉排队的好习惯。
二、过程注重体验。社会活动难组织,说教对于年幼的幼儿苍白无力,我采用体验式的情境,让幼儿通过游戏演绎真实的生活情境,使活动生动有趣,让幼儿在玩中学、自主学。
我通过让幼儿参与讨论、课件《排队礼仪歌》的播放、小朋友相互解答、朗诵《排队礼仪歌》等,让幼儿学习排队礼仪。活动中采用多种策略反馈幼儿、肯定幼儿,对幼儿进行正面的鼓励。
三、经验注重巩固。排队礼仪规则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生活中加以巩固练习,慢慢让排队礼仪规则化为行为并转化为习惯。因此,教师设计了“设计排队图标”,让幼儿感受自主制订、自主遵守规则、自主发展的愉悦。让孩子用喜欢的方式――绘画,解读对排队规则、排队需求的理解。
“玩礼仪棋”,让孩子们在喜欢的棋类游戏中,巩固排队礼仪。
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1活动设计背景
交通安全很重要,我们时刻都不可忽视。本次活动主要是讲有关交通方面的知识,遵守交通规则要从幼儿抓起。让幼儿懂得交通警察在马路上指挥交通时所做的手势,并让他们学习一些简单的指挥交通的动作手势和交通标志,使幼儿明白遵守交通规则对交通顺畅和保障生命安全的意义。
活动目标
1.了解一些常见的交通指挥手势。
2.认识一些交通标志。
3.培养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大班安全教案反思共计4篇教学反思
4.激发对交通警察的尊敬和爱戴之情。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是学习一些常见的交通指挥手势和标志。
难点是让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活动准备
1.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图片。
2.一些交通标志如斑马线,人行横道,禁止行人通行,左转右转等
3.警帽,哨子。
活动过程
1.组织幼儿观看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图片并让幼儿说说交通警察在马路上指挥交通时都做了哪些手势。
指导幼儿学习一些简单的指挥交通的动作和手势。如左转右转,停止,直行等。
2.启发幼儿说说日常生活当中在马路上如果没有交通警察会发生什么事?
3.出示图片帮助幼儿认识人行道,禁止行人通行,左转右转等交通标志。
4.引导幼儿回忆在街上见到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或交通事故,讨论在街上应该怎样走,怎样过马路,乘车时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
5.游戏,带幼儿到操场上,教师画出十字路口路线,让幼儿扮演交通警察指挥交通,其他幼儿模仿司机开车的动作,在马路上行驶,按交通警察的哨声和手势停止,左转,右转,直行等。
然后再轮流交替扮演做游戏。
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2活动分析:
大班年龄阶段的幼儿,具有活泼好动、好奇、模仿力强等特点,是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群体。虽然他们出去一般都有成人监护,但稍有不慎,就会严重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甚至酿成悲剧。大班幼儿即将升入小学,独自穿越马路、独自活动的机会增多了,孩子们虽然对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略知一二,但对其危害程度了解不够。通过此次活动,幼儿了解了交通安全标志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初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提高了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活动目标:
1、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认识几种常见的交通标志,了解交通安全标志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
2、学习基本的指挥手势,懂得手势的意思。
3、在游戏活动中体验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活动准备:
物质:
1、制作介绍常见交通安全标志的课件。
2、组织幼儿自带小自行车、书包,自制方向盘。
3、将场地布置成马路十字路口的样子,停车场标志、自行车标志。
4、与交警联系好,邀请前来讲解。
5、音乐磁带,多媒体设备(搜索flash动画)。
心理:观察马路上的交通标志。
活动过程:
一、导入
创设情景,引起幼儿的兴趣。
师:小朋友你们看, 这里有斑马线、栏杆,这里象什么地方?(马路)我们就来看马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谁看得最仔细。
二、展开
(一)观看情景表演,引起幼儿思考
(注意提醒: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表演内容:A、一名汽车司机车速较快,撞伤了横穿马路的小学生;B、一名行人看到交警不在,翻越栏杆横过马路。)
问:“刚才你看到了什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危险事情的发生?”“你想对他们说什么?”
小结:多么危险可怕的事情,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二)认识信号灯标识及几种常见交通标志
1、认识信号灯,说说信号灯的作用。
师:在生活中,很多马路上都有信号灯,信号灯有几种颜色?它告诉我们什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2、模拟游戏,体验信号灯在交通中的作用。
师:我们来个做游戏,《遵守规则的小司机》。男孩扮演小司机,女孩扮演小学生,看信号过马路。交换角色再次游戏。
小结:小司机们真遵守交通规则,相信平安一定会伴随你们。
3、播放课件,认识几种常见的交通标志,了解交通标志与人们生活的关系。
师:在车辆穿梭的马路上,除了信号灯这个交通标志外,还有很多交通标志。今天刘老师就带来了几种,你们想看吗?根据不同标志,提问不同问题。问:这是什么标志?看到这个标志,我们要怎么做?
归纳:
⑴ 指示标志:在蓝底色上画着不同的白色图案,是指示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指示标志,就告诉人们可以做的事情。
⑵禁止标志:在红色圆圈里画着不同画面或符号,有一条明显的红斜线,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它们共同的名字叫:禁止标志。禁止标志就告诉人们不能做的事情。
⑶ 警示标志:在黄色三角形里画着不同的画面,用来提示人们对某些不安全因素要高度注意,这叫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就告诉人们此处危险要注意,要远离。
⑷出示三种标志,进行归纳总结。师:小朋友今天我们认识了常见的三种交通标志,蓝色白图案的标志叫(指示标志),红色圆圈内画有不同图案,还有一条红斜线的标志叫(禁止标志),黄色三角形内画不同图案的标志叫(警示标志)。
小结:小朋友记得真准确,老师奖励你们看一段动画片,动画片里有交通标志,看谁先说出来。
4、播放flash动画,巩固对标志的掌握,有奖抢答。
播放画面,幼儿观察,以最先答对的幼儿为胜,并奖励小粘贴。
(三)学习指挥手势,现场指挥
1、师:刚才我们认识的交通标志对维护交通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车辆顺利通行,人们的生命安全,更离不开交通警察。今天,我们就邀请来了女子中队的交警阿姨,让我们欢迎阿姨的到来。
2、警察:孩子们,刚才你们已经知道了十字路口的交通规则,认识了不同的交通标志,现在,阿姨给你们做几个常见的指挥手势(直行手势、停止手势、左转弯手势、右转弯手势)。
大家说说是什么意思?有信心学习吗?警察做指挥动作,幼儿猜意思。
3、游戏“学做小交警”,学做交通指挥手势。
(四)游戏:“交通安全伴我行”
师:孩子们交警阿姨看到你们这么聪明,想和我们一起做游戏,你们高兴吗?我们就请交警阿姨作我们的现场指挥,幼儿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不同道具,扮演不同角色,交警站在十字路口,进行现场指挥,在音乐伴奏下,展开游戏,提醒幼儿遵守交通规则,观看指挥手势进行行驶。
三、结束
集合队伍,讲评情况:
交警:“孩子们,今天你们学到了很多交通安全知识,都表现得非常出色,老师和阿姨都觉得你们可以成为交通小卫士”。
老师:“希望你们能像阿姨那样自觉维护交通安全,让更多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组织幼儿欢送交警阿姨,自然结束!
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3活动目标:
1、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的道理。
2、知道过马路时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3、不走斑马线会肇成事故的危险性。
4、培养幼儿敏锐的观察能力。
5、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活动重点难点:
活动重点:形象地感知交通常识--过马路要小心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
活动难点:日常生活中,较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
活动准备:
红绿灯图片、画有十字路口(有斑马线)的图片
活动过程:
1、出示发生车祸图片,请幼儿观看。
幼儿讨论,为什么会发生交通事故呢?(幼儿回答,主要原因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引出主题。
2、教师出示十字路口的图片提问:
①这是哪里?小朋友在什么地方见过它?
②上面的白线叫什么?有什么作用?
3、出示红绿灯图片提问:它有什么作用呢?
4、让幼儿讨论,如果没有红绿灯的地方怎么过马路。
如果没有红绿灯,行人怎么过马路?(学生表演)总结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5、教师小结小朋友过马路时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要看红绿灯,绿灯可以走,红灯不能走,走的时候要走斑马线,如果没有红绿灯的地方,要两边看一看,没有车子才能过,要慢慢走,不能乱跑。
要小手牵大手靠右走。
6、游戏:红灯停、绿灯行玩法:请一个小朋友当交通灯,一只手拿红灯,一只手拿绿灯。
其他小朋友开着车子过"马路"时看红绿灯,绿灯往前开,红灯停下来,如违反罚停玩游戏一次。
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4一、设计意图:
在经济条件越来越好的今天,孩子当中的许多家庭都有私家车,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为了加强幼儿过马路时的安全意识,保障幼儿的安全,我们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红灯停,绿灯行”的活动,强化幼儿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二、活动目标:
1、知道在马路上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
2、理解“红灯停,绿灯行”的重要性,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则的能力。
3、体验模仿游戏的快乐。
三、活动准备:
1、事先安排家长带孩子观察马路上的车、交通设施和标志等。
2、布置马路场景:马路的十字路口、红绿灯信号牌。
3、课件视频:汽车过十字路口。
4、拟人化的红灯、绿灯(在两个长方形纸板上分别贴上圆形的红、绿色蜡光纸,画上眼睛)。
5、音乐“我是小司机”、方向盘若干
。
四、活动过程:
(一)导入活动
1、游戏“我是小司机”
师:今天,我们来做个游戏——扮小司机,你愿意扮就选一个方向盘吧。播放“我是小司机”的音乐,幼儿手持方向盘在十字路口自由开车,发生冲撞后停止音乐,游戏结束。请幼儿到座位上坐好。
2、讨论:
(1)、请幼儿说一说刚才小司机为什么会发生冲撞。
(2)、请幼儿说一说十字路口的汽车为什么不会发生冲撞。
(二)、红灯绿灯眨眼睛
1、教师出示教具红灯绿灯
提问:“这是什么?你在哪里见过?它有什么用途?”
引导幼儿说出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
讨论:如果没有红绿灯会怎么样?
引导幼儿说出没有红绿灯就会像开始我们小朋友扮小司机乱撞那样,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2、放课件,看视频-----汽车过十字路口
引导幼儿讨论:
“汽车和行人什么时候停下?什么时候才能走?”
“红灯亮了,汽车会怎样?绿灯亮了,汽车又会怎样?”
“红灯亮了,行人会怎样?绿灯亮了,行人又会怎样?”
3、教师小结:马路上有很多的车和行人,因此在十字路口设置了红绿灯,不管是车还是行人,看见红灯都要停下,看见绿灯才能走,这样才不会发生交通事故。
引导幼儿说出:看见红灯停一停,看见绿灯向前行。
(三)、玩开汽车游戏,练习遵守交通规则
教师讲解游戏玩法:请2-3名幼儿当小司机,其余幼儿当乘客,乘客愿意上谁的车就把手搭在谁的肩膀上。教师用红绿灯指挥交通。
1、开始游戏:红灯亮了,汽车停下;
绿灯亮了,汽车前行。看一看小司机是不是遵守交通规则。
2、变换角色,反复玩游戏:幼儿轮流当小司机,不限制汽车数量,让幼儿当信号员用红绿灯指挥交通。
(四)、活动延伸:
1、观看有关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图片。
2、请幼儿家长带领幼儿到十字路口观察红绿灯是怎样指挥交通的。
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5活动目标:
了解行人在马路上应该遵守的一些交通规则,形成初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准备:
1、幼儿有与成人一起外出的经验。
2、有关模拟游戏的情景创设。
3、课件《看望兔奶奶》。
活动过程:
1、边观看课件(一)边讨论。
(1)兔奶奶生病了,兔妈妈带兔宝宝去看望她。半路上,兔妈妈到水果店给奶奶买水果,兔宝宝就跑到了马路上。她看到花丛中有一只漂亮的蝴蝶,就去捉蝴蝶玩。蝴蝶飞到了马路中央,兔宝宝就一路追过去,差点被车撞上。
(2)为什么兔宝宝差点被车撞到?
(3)教师归纳:兔宝宝离开妈妈在马路上玩耍,差点被车撞上。这样太危险了,不管什么情况我们都不能在马路上玩。
2、边观看课件(二)边讨论。
(1)兔妈妈和兔宝宝继续往前走。奶奶家就在马路对面,兔宝宝兴奋地想冲过马路见奶奶,可是被兔妈妈一把拉住了。
(2)兔妈妈为什么要拉住兔宝宝?过马路应该走哪里?
(3)教师归纳:过马路要走斑马线。
(4)十字路口有斑马线,行人是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走呢?什么时候可以走?
(5)教师归纳:过十字路口要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
(6)兔妈妈和兔宝宝走到斑马线前,等绿灯亮时再穿过马路去奶奶家。
3、小结:兔宝宝在路上遇到了一些危险,你们知道怎样才能避免那样的危险吗?(幼儿回答后,教师用自编儿歌进行归纳:小朋友,要牢记,走路要走人行道,路上玩耍不可以。
过马路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确保安全是第一。)
4、在情景模拟游戏“去春游”中或到马路上去实地体验。
(1)带领幼儿一边走一边根据场景提问,巩固对交通规则的认识。
场景一:人行道和车行道
师:前面有两种道路,行人应该走哪一种路?(人行道。)
师:行人应该注意什么?(靠右边走,不能边走边玩,特别是不能到车行道上玩。)
场景二:十字路口
师:要过马路了,我们应该怎么走?(找到斑马线,看清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
场景三:天桥
品牌是消费者认识企业与产品的一种依据:是为企业创造持续、稳定、独有的有形和无形利益的手段;是企业竞争优势的载体;是企业通过产品、服务与消费者建立的需企业主动追求和维护的一种信赖关系。品牌在市场上的良好销售表现及与消费者建立的一种较为稳定的关系,便逐渐积累为品牌资产。品牌资产是企业的一种最有价值的资产。近年来,全球品牌战略受到了世界知名企业的广泛关注。未来国际贸易已是质量与品牌的竞争,特别是加入WTO,应尽快树立品牌经营的新理念。首先,要看到加入WTO,我国企业品牌经营已进入一个全球化领域。国外跨国公司与知名品牌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竞争已是不争事实。我国知名品牌面临国际竞争的压力加大,不少传统与创新品牌由于缺乏保护意识,正面临着商标被抢注、反倾销与“绿色壁垒”的冲击。因此,迫切需要将品牌战略放到全球更大范围来认识。其次,要看到全球化品牌经营,是一个学习和运用WTO法律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品牌经营是运用WTO法规及国际商标、专利、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措施对品牌保护的具体体现。第三,要看到全球化的品牌战略,需要不断对品牌质量、技术与信誉提升,确立运用科技创新来不断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思路。
二、构建企业品牌运行机制
WTO条件下,加快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实施品牌经营战略的根本前提。构建适合企业品牌经营的经营合理体制,是企业品牌得以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首先,在企业管理体系中设专门负责品牌经营战略与规划的副总(也可由总经理兼任)。负责进行企业品牌经营的总体战略与谋划,企业品牌经营状况的好坏,绩效直接由其向董事会负责。其次,实行品牌经理负责制或品牌区域经理负责制。前者是指在施行品牌经营战略的企业中,有专门的品牌经理直接负责某一所有的品牌的经营。如宝洁公司的三大洗发水――飘柔、潘婷、海飞丝各有三位专门的品牌经理负责;后者则为施行单一品牌的经营战略中,把全球或全国的销售市场划分为各个区域,每个区域设一个区域经理,由其负责该区域所有品牌的经营。这两种方法的特点是组织结构简单、责任明确、易于绩效考评,并且能够调动与发挥的品牌经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第三,在企业管理体制中设置品牌经营监督,评价、反馈部门,企业通过对市场的调研与分析,初步进行各品牌经理经营业绩优劣等状况的考核,通过对品牌市场份额、定期的考核与监督,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改正和完善。最后,建立并形成适应企业品牌经营战略的企业文化,凝聚员工形成品牌意识与观念,争做“名牌企业员工”,开展“名牌企业活动”。使品牌战略深入人心。
三、打造“本土化”国际品牌
实施品牌“本土化”战略,能够充分运用境外法保护品牌的合法权益。打造“本土化”国际品牌,可以取得国外消费者对企业和产品的信任,通过在当地生产、销售,有效消除贸易保护和消费排外行为;能够享受当地国法律规定的种种优惠条件,受到当地法律保护。美国有关法律规定,一件产品中有50%以上部件由美国创造,那么这种产品就可视为美国产品,不受美国进口法律的限制,为此,日本的一些企业研究美国这一法律法规后,采取主要产品部件由美国企业生产的方法,创造出“美国创造”的日本品牌。入世后,我国企业与品牌产品将更快地“走出去”,保护品牌还需要直接运用境外法加强对品牌的保护,运用法律程序保护品牌国外经济效益。我们的企业应确立起强烈的“本土化”国际品牌战略思想,依据境外法保护品牌,使企业全球化品牌竞争力更强。
四、注意域名注册
企业应高度重视域名的保护,及时申请自己的域名,对国内企业而言,特别是知名企业和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应高度重视域名的注册。全面了解、熟知Internet网这一新生事物的作用及潜在的巨大商业价值,按照我国“先申请先注册”原则,企业应尽快把自己的名称和商标注册为域名,作到未雨绸缪,以保护这一重要的知识产权,否则将会作出高昂的代价。如北京亚都公司的域名被香港某公司抢住,却要亚都公司每手向其交付1.5万美元的胜用费,而国内域名注册费用仅需1500元人民币,两者相差甚远,而由此导致的国际市场份额减少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量。据国际商标评估公司在网上的消息,目前进网的世界知名品牌商标评估价值在10亿美元以上的有60个。而我们一些企业尚未认识WTO与网络品牌经营与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使得有些品牌企业与网络名牌相距甚远,不少知名品牌在网络上被侵权,从而使这些品牌企业丢失网络市场空间,为了防止他人抢住,国家商标局只好将42件未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进行域名注册的我国驰名商标,以中心的名义在该名下进行了注册。因此,培育企业网络品牌加强法律对品牌的保护,企业要看到网络品牌在全球化商务中的主导作用,注意网上创牌。有关方面要尽快完善法制,填补法律空白,认真解决网络立法与网络发展不相适应、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等问题,以保证网络经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