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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大力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一直是我国经济政策的一大立足点,也的确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然而,仅单方面引进外资已不能适应目前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要使我国充分参与国际分工,在国际分工和国际协作中占据有利地位,我们必须建立资金流人和资金流出的双向循环机制,以期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有效利用全球生产要素,分享国际分工的收益。
表1和表2分别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占GDP比重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引进外资的比率同其他国家进行了比较。(见表1、表2,下页)
表1的数据表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占GDP的比重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也相去甚远;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仅很低,且与我国的总体经济实力极不相称。表2的数据则显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与引进外资规模之比,不仅无法与发达国家比较,也远低于发展中国家。这种“只进不出”的资金流动状况,从微观上讲会使企业逐渐退出国际竞争舞台;从宏观上讲会使我国内部经济和国际收支失衡,并影响我国在世界经济格局和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表1各国(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占GDP比重(%)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世界平均水平
14.44
16.50
19.19
20.46
21.63
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16.16
17.89
21.34
23.07
35.91
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9.32
12.32
12.84
12.83
13.50
德国
16.40
19.02
25.88
29.85
29.07
美国
11.48
12.74
13.17
13.70
14.37
日本
6.90
4.29
5.84
7.25
8.31
中国
2.44
2.51
2.39
2.74
2.87
资料来源:世界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世界经济年鉴2003/2004》,2004年。
表2对外直接投资与引进外国投资比率
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
中国
1996
01:00.7
01:02.5
01:20.0
1997
01:00.7
01:02.6
01:16.7
1998
01:00.8
01:03.7
01:16.7
1999
01:00.9
01:03.0
01:25.0
2000
01:01.0
01:02.3
01:50.0
注:以上数据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白皮书2003》以及《国际统计年鉴2003》资料整理计算而得。
二、我国现行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政策分析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滞后,固然有企业发展战略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政策支持的缺位。仅从税收政策的角度看,与我国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国家鼓励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相比,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还不完善且效率较低。
(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与吸引外资税收激励的比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吸引外资,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实行了广泛的优惠措施。首先是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来华投资的外商的税收优惠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和解释;而对于我国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用一些零星条款进行了规定。其次,从具体的税收优惠条款来看,名目繁多方式各异,予以外资企业以优厚待遇;而反观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优惠,只是因避免对企业双重征税和企业在国外遇到某些风险时给予一定保护时才涉及,鼓励企业进行对外投资的相关措施也较少。显然,我国在对外直接投资和吸引外资的税收激励上,两者反差较大。
(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与国外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的比较
从国际上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都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对本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进行支持和鼓励。表3列举了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措施,通过对比,不难发现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条件较为苛刻,手段比较单一,覆盖面较窄,而且虽有保护措施,激励作用却较小。
表3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与国外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的比较
国家
促进本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措施
美国
所得税减免、抵免、延付,赋税亏损退回,赋税亏损结转,关税优惠。
法国
海外子公司所得税减免,海外子公司股息不计入母公司征税范围。在与东道国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下,法国公司在得到政府允许以后,可扣除所欠税款及其海外子公司已向东道国政府缴纳的税款。
德国
通过国内立法和多双边税收协定,实行免税法,对能够促进德国就业和出口的大型公司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税收优惠,给予德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所得一定的税收抵免。
日本
实行对外直接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资源开发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特定海外工程合同的亏损准备金制度,扣除外国税额制度。
韩国
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国外纳税额减免、扣除,对海外资源开发投资免除红利所得税。
新加坡
海外投资亏损注销,免除某些海外投资收入、红利和管理金收益的税收,海外投资业务所得税减免。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开发享受双重减税优惠。
中国
纳税人在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所纳税收给予抵免,对承担援助项目的企业实行税收饶让,对在境外遇到不可抗风险而造成损失的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
三、税收激励政策对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分析
对外直接投资相对国内投资,风险更大,收益更具不确定性,竞争可能更残酷。因此,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决策主要考虑:一是收益与风险的预期和权衡;二是资金能力。这样,从政府角度讲,要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运用税收政策对企业的成本收益予以特别照顾,使企业对外投资收益率更容易形成稳定的高的预期;另一方面在资金上对企业进行支持,从而激发企业扩大对外直接投资需求。税收政策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激励效应主要体现在对企业投资需求的激发方面(见图一)。
图一表明,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措施,就是从税率、税基、税额、纳税时间等方面对投资主体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实行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增加企业某项特定投资的预期回报率或降低其成本或风险。其中,直接激励措施是通过直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来减轻他们的税负,从而增加他们的可支配利润;间接激励措施是用延长企业纳税期限或将企业应纳税额后转等办法,使企业能在一段时间里无偿占有政府税款,从而降低了企业纳税压力,间接减轻了企业税负。
(一)直接激励措施
企业的投资行为实际上是对生产要素的购买,因此我们可以把企业在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之间的选择视为其对国际生产要素和国内生产要素的选择,企业的生产投资决策也就是在企业的成本预算一定(资金供给一定)时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问题。政府运用直接税收激励措施可以影响两种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从而影响企业的投资选择。(见图二)
图二中横纵坐标分别代表了企业选择国内生产要素和国际生产要素的数量,我们以此来说明企业进行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的规模。当政府对该企业的所有投资行为征收同等税收时,该企业等本线为CB,等产量线为a。而如果政府对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实施税收优惠(极端假设为免税),那么,一方面从企业角度看,国际生产要素相对国内生产要素价格下降,企业的等成本线由CB转动到AB位置,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得以扩大,同时,企业的产量也得到相应的提高(等产量线由a上移至b);另一方面从资源角度看,线段AB到CD到AD的移动就是一个节约国内资源(OB到OD),同时充分利用国外资源的过程(OC到OA)。
具体而言,降低税率、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这三种不同的税收激励手段对于鼓励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与渠道。
1.优惠税率。它是指对于特定的对外直接投资主体或某种特定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采用较一般税率更低的税率征税,一方面直接减轻企业税负,另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目标。
但需要注意的是,各国税率水平的差别会影响资本跨国流动的方向和效率。因此,政府在制定优惠税率时,要掌握一定的限度,并结合其他国家的税收政策和国际平均税率水平,避免出现国家之间的恶性税收竞争,使资本跨国流动具有效率并符合我国的整体利益。
2.税收抵免。它是指准许纳税人把其某种或某些符合规定的特殊支出项目(如在东道国已经交纳的所得税税款),按一定比率或全部冲抵其应纳税额,以避免对投资主体双重纳税。税收抵免可分为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直接抵免主要针对同属一个法人实体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组织形式,它一般适用于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以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间接抵免适用于不同属一个法人实体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关系,且其适用范围仅为股息一项所得。间接抵免较直接抵免复杂,两者适用的对象、范围不同。在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对于企业不同的组织形式和所得形式,两者可以相互补充,发挥不同作用。
3.税收饶让。即对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享有的税收优惠,视同已纳税,予以抵扣。税收饶让是税收抵免的一种延伸,目的在于让投资者切实享受到东道国的税收优惠措施。当对外直接投资享有东道国的税收优惠且作为母国的政府实行税收饶让时,投资者在对具有相同税前收益的国内投资和国外投资的选择一般倾向后者。因此,税收饶让是减轻对外投资主体税负,激励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手段。
但是,应当注意到,税收饶让减轻投资者税负的效应会受到一些条件的制约。
首先,东道国对外资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由于目前国际上有的国家主张税收中性政策,反对用税收优惠来干预经济,因此,我国在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饶让协定时,应充分注意到这一动向。
其次,投资者对东道国的税收政策、国内税法必须进行充分了解,只有在对其认可并完全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够从税收饶让中得到实惠。
第三,对于实行税收饶让的母国而言,东道国税收优惠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母国的税收收入。如果东道国的税收优惠过多过滥,那么实行税收饶让以后母国的税收收入势必受到较大影响,所以,一国政府在签订税收饶让协定时应该考虑到本国的财政承受能力。
(二)间接激励措施
1.加速折旧和延期纳税。加速折旧是允许纳税人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初期提取较多的折旧,从而使纳税人的税负得以递延。它和延期纳税一样,虽然不能减轻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但其可以缓解纳税人的资金压力,因此,政府可以通过调整纳税人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的折旧额度,从而影响纳税人的投资行为。这种在税收制度中规定的可以计提的折旧被称作税收折旧。当税收折旧率高于实际折旧率的时候,实际上降低了企业应税所得,这种税收政策对于对外直接投资就有刺激作用。
2.盈亏互抵和设立亏损准备金。这两项措施主要针对投资主体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可能遇到的风险,允许其在遭受损失时用以前或以后的盈利,或者用专设的亏损准备金来冲抵损失,从而降低投资者在遇到风险时的税收负担。这样一来,虽然国家对企业征税是与企业共享了投资收益,但这种盈亏互抵和亏损准备金制度的实行又让国家同企业一起承担了风险,这就使企业有了更大的动力和兴趣进行对外直接投资。
(三)税收激励政策的成本一收益分析
从国家财政的角度讲,对投资主体的税收优惠必然会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或者会把这些税收优惠转移为其他涉税主体的税收负担。
在很多国家,税收优惠被称为税式支出,在政府进行每一年度的财政预算时,其会被列入财政支出的范畴进行预算编制,从而使税收优惠不管从项目上还是数量上都能有计划有步骤的执行。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实行税式支出制度,因此,在衡量各项税收优惠措施的效率时,我们还难以找到全面的数据和指标进行定量分析。我们现在可以做的,只是从理论上分析税收激励政策在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方面成本和收益,全面审视税收激励政策对各个经济主体的影响,使税收激励政策达到最大效率,从而为政策制定提供一定方向上的指引。
1.税收激励政策的收益。在生产要素层面,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起到节约资源、提高技术、积累资本的作用。我国目前已经面临着严重的资源瓶颈,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把一些对国内稀有资源需求量大、或在国内资源开发成本高的项目转移到国外,既可以节约国内资源,又可使企业享受到廉价充足的国际性资源,降低企业成本。同时,通过对购买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与发达国家企业建立合资企业以及兼并收购发达国家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等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予以特殊的税收优惠,可以刺激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给国内企业提高技术以外部压力。此外,由于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能够在东道国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这就可以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资本积累效应。
在生产能力层面,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投资行为实行差别税收激励措施可以重新有效配置社会生产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政府可以通过有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的企业把生产能力适当转移到国外,从而让渡出资源给生产能力相对不足的行业,这样在全球范围内重新配置我国生产能力,既可以在节约并有效利用国内资源和生产能力的同时,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生产能力,也是国家保护和扶植幼稚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同时,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差别的税收激励政策也是利用国际上存在的需求差异,实现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手段。实施与国家产业政策相一致的税收激励政策,不仅能在量上扩大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而且能使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转化为国家的经济绩效,实现国家的总体经济目标。
在对外贸易层面,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可以带动我国的出口,同时避开国际贸易、非贸易壁垒,抵制外国政府的贸易保护。同时,通过在国外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我国企业可以较好地了解国际市场的价格状况、供求状况,降低企业的信息搜集成本,减少出口的盲目性,从而提高对外贸易收益。
2.税收激励政策成本。首先,从短期看,税收优惠政策的直接成本是政府税收收入的减少。这一成本是政府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固定成本,难以消除。但从长期看,有效率的税收优惠政策给整个社会带来的远期经济效益能为政府收入创造更多的税源。
其次,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对国内投资和就业的替代。在企业资金状况一定的情况下,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增加必然导致国内投资的减少,可能影响到国内的经济增长水平。
从国内产业发展看,虽然很多学者否定了对外直接投资会产生产业空心化的现象,但是,如果税收激励政策运用失当,引起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而盲目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确有可能造成国内生产能力和技术的流失,最后国内的企业成为一个空壳。
从就业情况看,我国负担着沉重的劳动力就业压力,企业将生产转向国外,就业机会也流向了国外,这无疑给我国的就业问题带来很大的困扰。但如果政策得当,相对过剩的产品生产移出,相对短缺产品的生产性资源将更充足,这样我们可利用国际分工,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既可避免产业空心化现象,又可促进就业。
第三,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可能造成资本外逃和国有资产流失。很多企业可能以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方式将资金转移到国外,然后以“外资企业”的角色回到国内投资以享受税收优惠。结果,资金的流出并没有形成投资的效果,而资金流回以后却享受了税收优惠,使财政收入蒙受损失。其实,如果是以产业政策等政策为依据的有选择的税收激励,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资本外逃和国有资产流失。
综上所述,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对外直接投资带来的收益,其取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质量。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的成本是税收优惠政策给社会经济其他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虽可设法抑制,但很难完全消除,因此政府的任务就在于如何使政策的收益提高,成本降低,即用收益消化成本,使税收激励政策的净收益达到最大。
四、发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安排
根据以上对我国现行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政策的纵横向比较以及对税收激励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制定税收激励政策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对应,尽快制定完整的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法律条例,明确规定各项涉及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以显示政府目前重视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倾向,同时也能够让企业在面对对外直接投资的涉税问题时有法可依,从而给予企业充分的法律保障。
第二,适当处理税收优惠与政府税收收入的关系,权衡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一方面要控制税收优惠的适度规模,将政府收入的减少控制在财政能够接受的限度之内;另一方面要使税收激励政策所促进的对外直接投资能够最大程度的节约国内资源,利用国际资源和技术,使经济得以长期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以远期税源的扩大,补偿近期政府收入的损失。
第三,依据产业政策,制定体现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导向和产业导向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应我国经济从传统的低层次、粗放型平面扩张发展模式向集约化高度化的发展模式跃迁的趋势,一方面引导企业对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进行直接投资,实现我国某些产业逐渐向国外转移;另一方面重视对发达国家高科技产业的学习型投资,引导企业瞄准对我国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具有直接助长作用的投资方向,将对外投资重心放在技术密集型产业,特别是那些高新技术含量大,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类型。根据这一产业选择原则,在税收政策的安排上,就应该对那些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高度化,从事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的企业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营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如给予他们特别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对于那些通过购并国外高新技术企业,以控股方式获取了先进技术,并将先进设备运回国内以提高国内技术水平的企业,可以对他们的设备进口免征进口税。
第四,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税收优惠方式和国际惯例,使各项税收激励措施能够切实发挥作用,并且节约政策的执行成本。
例如,目前国际上对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抵免通常是采用综合限额抵免办法,而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却采用分国不分项的抵免办法。这种抵免办法在操作上比较繁琐,而且难以起到很好的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效果。所以,将税收抵免办法从分国限额抵免法逐渐转变成综合限额抵免法,应该是我国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一项很好的税收激励措施。又例如,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间接抵免办法,同时,在我国目前和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议中,多数协议也规定可以运用间接抵免消除双重征税,但我国现行国内税法中却只有对直接抵免的规定,没有涉及到间接抵免的具体操作方法,这就给对外投资企业在进行税收缴纳和抵免时造成无章可循的局面。再加上一旦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逐步发展起来,就必定会产生多种投资方式,因此,这就要求我国尽快在税法中补充对间接抵免办法的规定,使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有很好的衔接。
第五,必须重视对外直接投资可能带来的产业空心化和就业机会流失现象。我国的生产力状况是劳动力数量多、成本低,而生产技术相对发达国家落后。因此,税收激励政策应处理好承接和转移的关系,鼓励企业一方面充分运用国内充足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如引导企业在国内生产劳动力消耗大的产品和部件,同时在国外建立高技术的全自动装配线,这样的内外分工既可以使企业绕开贸易壁垒,扩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又可以避免国内生产的停滞和就业机会的流失。
第六,要注意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严格性,并与其他经济、税收政策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对外直接投资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应当与我国现行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起来考虑,硏究和设计相应条款,以避免国内资金利用税收优惠而外逃;二是明确对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税源的界定,并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时加强对税源的审核,保证只有真正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税源才能得到税收优惠。此外,我们还应该重视国际间的税收协调和合作,打击跨国偷逃税,促进世界经济的共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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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避税避税策略税收收益
ABSTRAC
Inthispaper,areasonabletaxforenterprisestochoosethedefinitionandanalysis,designedtoenablebusinessestochoosethestrategyinordertomakethemajorityofoperatorsandaccountingpeoplehavebeenunderstandingandimportance.Provisionsinthetaxlawsortheextentpermittedbythetaxlawdoesnotviolatethepremise,business-to-business,investment,financialactivities,planningandarrangementscanbemadecost-savingstax(savingtax)incometaxinordertoachievetheoverallafter-taxprofitmaximization.Law,payingtaxesistheobligationoftaxpayers,andtaxplanninginaccordancewiththelawhasbeenmadegreatergainstaxistherightofthetaxpayer.
[Keywords]corporatetaxavoidancestrategiestaxavoidancetaxbenefits
1避税的界定
1.1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调查
跨国公司每年“避税”达几百亿元。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国内经营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避税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
1.2合法避税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合法的手段,通过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尽量减少纳税税额。所以避税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偷税、漏税另当别论,不属于本文研究的范围。
2企业避税的策略
社会关系纷繁复杂,企业避税的方式也千差万别,各企业有各企业的方式和方法,而且,据笔者了解,绝大多数企业在现实生活中的避税手段相当高明,可谓轻车熟路,总结起来无外乎有以下几种方式:
2.1生产环节的避税方法
2.1.1转让定价
1)通过在国外设分部在国内加工制造的企业,总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价格,增大负债,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减低,甚至出现亏损,在亏损后,还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部门拿这种做法也无可奈何。这种做法被审计人员叫做“转移定价”。
2)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
2.1.2贷款高利率
1)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款中的一种手法。外商利用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向境外转移。它们在抬高设备价款的同时,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劳务收费标准“高进低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费高,境内公司收费低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列境外公司费用。
2)国际避税地建公司
运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维持税收制度在筹措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跨国纳税人不断运用避税港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也相应遭到破坏。因此,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特别注意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运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
2.2投资环节避税方法
2.2.1选择投资企业类型的方法
1)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其承担的税负也不相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2)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不仅在使用的税率上明显不同,同时,法律对外资企业又提供很多的优惠政策,所以,通过改内资企业为外资企业,披上外资企业的面纱,就可以轻松避开其所使用的高税率。
3)另外,内资企业统一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缴纳各项税收,税收负担基本上趋于公平,但仍可以通过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以达到避税目的。所以,企业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也可以实现避税的目的,当然,这种方式使用不当会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有可能出现偷税情形。
2.3选择投资的方式的方法
2.3.1投资方式是指投资者以何种方式投资
一般包括现汇投资、有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等方式。投资方式选择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对投资方式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2.3.2企业外商投资
众所皆知,绝大多数的企业形式,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例,投资者都可以用货币方式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械设备或其他物件、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投资。而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以便引进国外先进机械设备,以提高中国的生产和服务的质量和科技含量,中国税法规定,按照合同规定作为外国出资者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外资企业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经审查批准,外资企业以增加资本新进口的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3.3无形资产带来的效益
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甚至可创造出成倍或更多的超额利润。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它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投资者利用无形资产也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2.3.4采取货币出资也同样能达到避税的目的
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总额内或以追加投入的资本进口机械设备、零部件等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4选择投资产业的方法
2.4.1选择投资产业的方法
投资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投资产业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方法。具体来说,不同的投资产业使用的税收优惠不太一样,我们国家的税法提供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的年限内享受减免税收的待遇。所以选择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也是合理避税的方式之一。
2.4.2新税法的颁布实施
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
2.4.3企业也可以生产出口产品,从而享受税收优惠
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
2.5选择投资地点的方法
2.5.1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2.5.2虚设信托财产
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3成本费用环节避税方法
3.1材料计算法
材料计算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本计算方法。材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价格波动必然影响产品成本变动。但是在材料市场价格处于经常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通过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如果企业采取让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否则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对较低。如果企业正处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的材料先出去以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的材料先出去,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
3.2折旧计算法
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参考文献
[1]孙成方:避税与反避税[J].税收实务
[2]杨辉:避税筹划的合理性分析[J].财会与财政
[3]张海雨:我国现行税法下的避税思考[J].上海财税
致谢
本论文设计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成,从课题选择到具体的写作过程,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期间,()老师为我提供了种种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一些富于创造性的建议,没有这样的帮助和关怀,我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在此向丁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一、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差异及其寻租支出分析
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出于稳定和吸引外资的考虑只对内外资企业的流转税制进行了合并,但对所得税仍实行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不可否认这种政策对当时的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宏观政策环境的改变,这种差别待遇的弊端日益突出。其中对于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当中存在的问题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讨论的比较透彻,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所得税征管工作中产生寻租活动的原因,对如何减少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的寻租支出做一些探讨。
(一)现行内外资企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
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制使得内外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同的“游戏”规则下,这种差别待遇可以从以下三张表格中看出。通过上述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内外资企业税制方面存在三方面的差异:首先,立法级次和效力不同,外资企业所得税属法律范畴,透明度和权威性比内资高;其次,外资的实际税率低于内资企业;第三,外资的扣除标准明显优于内资。
(二)所得税征管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寻租支出
税收是政府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收入分配公平以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现行企业所得税制的模式,使得外资企业享有更多的优惠,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和缴纳的系列活动中,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可能产生各种寻租活动。这既不符合公平原则,同时也是有损效率的。
第一,从法律级次差异对征纳双方的影响来说,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除在税法和细则中作出原则性规定外,其具体措施一般散见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各种法律、法规中,这使我国税收优惠法规缺乏统一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征管工作中必然导致蒙骗、贿赂、拉关系等一些行为,这时产生了高昂的交易费用,同时租金由一个利益集团转移到另一个利益集团往往采取上述低效率的方法。
第二,从纳税人行为角度来说,由于内资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标准窄,导致成本费用补偿不足,外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比内资企业少纳税,政策的差异导致租金的产生,外资企业由于相对优惠的条件获得更多的租金,那么内资企业必然为获得同等的待遇而进行寻租活动,从而产生几种可能行为。(1)内资企业向征税机关展开寻租活动:表现在行为上就是可能采取一些非法手段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在经济生活中就是假外资泛滥,具体模式有资金上的“出口转内销”及国内资金先流动到国外变成外资,然后再以外资名义投资国内;或者外商出小头中方出大头;或者有限的外资在全国游走,在全国各地举办许多合资,从中享受高额利润等等。(2)内资企业在政策对自己不利情况下必然会采取措施避免遭到这种不利于自己的政策的损害。而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若仅仅从企业资金转移角度来说,虽然政府税收收入少了,但私人的收入多了,看似总体收入没变。但事实是企业在进行这些行为中,为了少纳税,赢得和外商投资企业一样的竞争环境,产生了非生产性支出比如贿赂支出、改变企业组织模式所带来的损失等等,从而产生了额外成本,而这部分成本若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是可以避免的。而外资企业为维护现在的即得利益和获得更多租金,同样也与征税部门展开活动,要么呼吁政府给与更多优惠的政策即发生寻租行为,要么要求维护现有的各种优惠即发生护租行为,当然当内资企业为获得相同的税收待遇而对有关部门进行游说的时候外资企业也有可能也对其进行阻挠活动。这系列行为在可能给外资企业带来好处的情况下却给内资企业带来不好的影响,同样导致了资源的无谓损失。
第三,从征管部门行为来说,由于上述企业行为有悖国家引进外资的初衷,政府征管部门为了防止这种行为发生而投入物质资本和劳力资本,即制定各种政策法规、投入各种先进设备和技术、配备更多人员和机构,想法设法完成自己的税收任务。这样无形当中就增加了征税成本。在这里讨论的是假定政府征税管理机构没有对租金的要求,但从公共选择理论中我们看到政府本身也有自己的需求,如果我们设想政府征收机构有对租金的要求,其进行抽租和创租,那将产生更大的效率损失。总之,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说,各种企业纳税人与征税机关之间不可能完全处于信息对称状态,一方面我国所得税实行内外两套制度,二者立法级次、效力不同,征管机构复杂,纳税程序复杂,并不是每个纳税人都清楚自己在整个市场与政府中的位置,而征管部门也不可能完全了解各企业信息,在这种背景下由于寻租活动而引起的资源浪费是巨大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有必要寻求一些限制或使这种寻租支出最小化的对策和措施。
二、减少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寻租支出的几点思考
制度是指能够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制度正如劳动、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一样对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效的制度安排降低了交易费用,消除交易的不确定性,节约了生产成本,增进了整个社会的福利,因此有效的制度将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将阻碍经济的发展。同样一个有效的所得税制将会对整个所得税征纳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积极的作用。笔者认为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税收上的国民待遇原则
税收上的国民待遇原则主要包括国籍无差别、常设机构无差别、费用扣除无差别和企业资金无判别其实质是公平原则。而非我国现阶段对外扶持,对内歧视的状态。
(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
第一,统一其立法级次,二者均应纳入到同一部所得税法中,增强其透明度,便于征纳税方可以明确各自所拥有的权利义务以及各种优惠。第二,统一税率、减少优惠、扩大税基。前面已经论述过由于税率和税收优惠差异导致的各种寻租支出,通过逐步消除这些差异我们可以考虑降低我们的所得税税率,当然只有降低税率所带来的税收收入损失小于消除差异扩大税基所带来的收入增长,这样的税率改变才是可取的。
(三)规范政府行为,完善所得税分享改革
2002年开始,我国实行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改革,这一举措的方向是好的,但这项改革方案由于制度设计缺陷,使得各级政府出现程度不同的随意减免和优惠政策的存在,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法效力降低,导致各种寻租支出产生,各地各级政府为了寻求属于自己租金从不同程度上加大了征税成本和资源的浪费。因此,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分享制度,规范政府行为对减少所得税征管中的寻租支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笔者以“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为主题,通过中国知网(CNKI)精确检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共获得2029条文献记录:通过EconLit经济学文献库检索学术期刊得到共23931条记录,约为国内研究的11.79倍。
二、转让定价的影响因素
(一)国外研究
国外一些学者在研究跨国集团转让定价主观目的和策略的同时,也考虑到了转让定价的实施条件。
地区层面的系统性研究研究较早且有代表性的,是Susan C.和Borkowski两位学者。比如,1997年分析组织、环境和财务因素对其收入转移的影响,2002年建立“规模——产业”二元计量模型研究了垂直一体化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特别是二人1998年从东亚文化的集体主义和一致性特色人手。分析了日本跨国公司由成本基础定价转向市场基础定价的策略倾向,并将其与美国跨国公司定价策略对比,发现前者更注重部门绩效的评估。由此可见,两位学者的研究正向新兴产业和更复杂的环境发展。且加大定量研究和对比研究手段的使用。
近五年的研究由宏观区域层面逐渐过渡到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层面。Cheng,Mandy and Trotman,Ken T.(2008)认为,财务架构性质和协商伙伴的预期会影响决策者所处的外部环境和阐释会计信息经济社会含义的方式。从转让定价协商中公司间会计信息交换方式的角度看,公司亏损性财务架构会加大交易双方对转让价格差的预期;如果商品市场价格高于平均利润价格,而交易伙伴对价格关注度的敏感性较强,则决策者在协商定价时会降低转让定价预期(偏离市场价格)。这种观点一定程度上回应了Luft,J.L.and Libby,R.(1997)有关公司管理者不同定价预期会降低公平转让定价协商效率的问题,揭示出公司内部协商定价机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的运用,如Dikolli.Shane S and Vaysman,Igor.(2006)论述了信息技术对转让定价过程的影响。一方面,公司管理者可通过低端的信息技术迅速有效地实现商品交易,节省了交易博弈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技术发展使通过讨价还价和成本定价增加额外利润,信息的优势则会递减。Wang,Leonard Fong-Sheng and Wang,Ya-Chin(z008)则运用古诺一纳什均衡模型剖析了垄断厂商通过商标竞争利润转移的两大阶段,得出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商标竞争强度会影响转让定价的水平。
(二)国内研究
相比国外有关经济结果和制度的规范研究,国内很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影响跨国公司在华实施转让定价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1 基于税收政策的研究
一是母国和我国的税率差别。陈屹(2005)认为,税率之差和转让定价之间关系密切,转让定价和税率之差的平方呈线性相关。与此相反,徐海康(2004)发现外资企业的利润率与投资来源国所得税税率的相关性十分微弱,因此,他认为所得税税率不是决定外资企业进行利润转移的主要因素。王顺林(2002)和薛彤、王静波(2007)也认为税率对转让定价的影响不大。
二是从地方政策导向。厦门市国税局“强化税收征管”课题组(2004)研究认为,中国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饥渴症”,使握有“货币选票”的跨国公司能得到税收庇护。笔者认为。地方政府之所以盲目竞争引进外资。与中国当前将经济发展普遍作为地方政府头号政绩考核指标有密切关系。
三是跨国纳税方面的一些制度漏洞。郭弛、杨少刚和何隽(2006)认为“递延纳税”规定是跨国企业转让定价的必要条件。他们假定子公司在东道国从事生产,产品全部出口给位于居住国的母公司;并假定居住国和东道国都实行居民管辖权。在这些假定的基础上,借助Lorraine Eden的理论模型,得出结论:对于实行居民管辖权的所得转出国来说,“递延纳税”的规定为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避税行为创造了实现条件。
2 基于外国资本的研究
从外资企业的股权组织形式来看,王顺林(2002)通过模型分析,证明外方在合资企业中的股份越高,其转移利润的动机越弱,并认为外资企业转让定价的动机之一就是合资合作企业的外方侵吞中方利润。王志强和李骏(2007)利用海关数据,也得出了与之相同的结论。而徐海康(2004)由独资企业的利润率低于合资和合作企业,得出结论:独资企业的利润操纵能力更强,暗示独资企业的转让定价更甚。陈屹(2005)则认为外资方式与转让定价无明显关联。薛彤和王静波(2007)也得出与之相似的结论。
从外资企业的产品特征来看。王志强和李骏(2007)计算了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度独资企业不同关税税率段的商品价格水平,发现价格水平和关税税率之间均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即随着关税税率的升高,价格水平降7低。他们还考察了商品加工程度对价格水平的影响,并得出结论:随商品加工程度的提高。价格水平降低。
笔者认为上述学者对转让定价影响因素研究产生分歧的原因,主要在于:(1)所依据的数据不同。比如,陈屹(2005)使用了1997-2000年江苏省外资企业的面板数据。而薛彤和王静波(2007)利用的是2000-2005年中部地区某省会城市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2)所依据的指标不同:学者研究转让定价。主要使用实际转移价格和盈利指标。但由于实际转让价格数据获得困难,很多研究利用盈利性指标作为替代。这些指标包括利润率、纳税比例等。而使用不同的指标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政府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政府收支管理、特别是基层政府收支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是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但改革至今,尚未形成一套规范化的管理体制,文章拟结合工作实践,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提出粗浅见解。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和特点
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必须对政府非税收入本身的历史和特点进行研究。只有掌握了政府非税收入的发展规律、特点和管理要求,才能正确地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
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在《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中已经有了明确界定,这里不再赘述。政府非税收入概念源起于预算外资金概念,预算外资金最初泛指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人、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因为管理较为松散,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甚至未纳入财政管理,故名之“预算外资金”。随着改革的推进,管理的加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了预算管理。捐赠收入、彩票公益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也涵盖纳入财政管理的范围。预算外资金的概念渐渐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政府非税收入概念应运而生。政府非税收人概念及其范畴的提出,是深化改革的结果。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规范政府收人机制上向其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政府非税收入与预算外资金相比,不简单是范围的扩展,管理方式的改变,而是一个质的飞跃。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并列,这样从理论上就把政府非税收入摆到了与税收同等的高度,提高了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性。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特点
政府非税收人是指除税收以外,巾各级政府、周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相对于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来说,政府非税收入具有灵活性、补偿性、专用性、不稳定性、非普遍性和自主性等特点。
灵活性:灵活性是指政府非税收入在实现政府财政职能上具有方便、灵活的特点。补偿性:按照公共财政理论,社会需要分为纯公共需要和准公共需要,纯公共需要由政府通过税收全部满足,社会准公共需要则只能由政府税收部分满足,不足的部分则要收取一定补偿费用,这就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由来。专用性: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提供准公共服务取得的收入,带有一定的补偿性。不稳定性:税收具有固定的税率、征收范围,调整变动一般较小。非普遍性:政府非税收入的普遍性,是指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不带有普遍性,只是向需要政府提供准公共服务的人群征收政府非税收入,而不需要政府提供准公共服务的人群则不需要缴纳政府非税收入。自主性:府非税收入的自主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设立的自主性;二是缴纳的自主性。
由于政府非税收入内容广泛,性质不完全相同,归纳的特点,对于政府非税收入主体是适用的,但不一定完全适用于每一项政府非税收入。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政府非税收人的特点,对于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提高政府非税收入使用效益,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进展情况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的深化和拓展,同时也对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4年,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o4153号),正式吹响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号角。《通知》的下发,对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改革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确定了大的指导方针。从地方到中央,对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加强。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对于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是很多地方财政部门都陆续成立了政府非税收入专职管理机构,为加强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法规和文件,为全国性立法作出了有益探索。三是将政府非税收人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通过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统筹安排。四是建立了政府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制度,加大了政府非税收人的监督管理。五是强化征管措施,加强了征收管理。实行了收缴分离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执收环节截留坐支行为的发生。改革推行几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改革尚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没有统一同定的管理模式,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认识不一,很多地方还停留在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观念和模式上。离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管理实践,笔者认为,当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法律依据不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缺乏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执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经常要到处寻找法律依据,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二是机构职能不明。政府非税收入改革起源于地方,很多地方为加强管理成立了专职管理机构。地方成立机构本无可厚非,但财政体制基本是垂直对口管理,由于在机构设置上,地方设置在前,导致下级和上级机构设置不统一.上下级不对口,造成管理关系不顺畅。三是管理体制落后。目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设立管理、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等仍然基本沿袭原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模式和体制,没有随着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提升丽完善,存在分散、脱节现象。本文由中国收集整理。
(二)主要原因分析
改革推行这么多年,依然存在上述问题不得不引人深思,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改革的推动力不足:改革的推动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委政府的重视;二是职能部门的工作;三是社会各界的舆论。三者中以党委政府的推动力为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是职能部门的工作,再次是社会各界的舆论推动。三者之间既可以相互制约,也可以相互促进。改革的阻力主要来自一些既得利益部门的反对,任何一项改革都会引起利益的重新划分。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会想方设法阻挠改革的进行。推动力与阻力的对比程度决定着改革的进程。
四、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几点建议
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的特点,结合政府非税收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改革要以舆论为导向,通过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非税收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统一思想,形成改革的合力,减少改革的阻力。
(二)加强机构建设,组建专业化管理队伍
对政府非税收入实施专门管理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需要,也是社会化分工发展的客观要求。按照整合资源、职能统一的原则,中央、省应组建政府非税收入专职管理机构,整合各项管理职能,做到机构和职能相对应,并对下级管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从而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管理职能。做到上下畅通,规范高效。
(三)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
大三的学年论文,就要个题目和提纲,想到的或者有的留下QQ,我加你,答案满意的另外加分悬赏,谢谢!问题补充:
诶。。也别留下QQ了,不然估计没人留,就直接发在这里吧。。
提纲呢?我还想要个提纲。。
我来帮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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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5 21:22 满意回答 工商管理专业论文题目参考
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题目
(2007年修订)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写作既是本科教育的一项必要训练环节,也是对学生本科期间所学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的一次综合检验,务必引起同学们的重视。这里提供的论文题目可作为学生直接选题。
一、总体要求
1、题目要明确、精炼,语句通顺且相对完整,选题不要太泛、过广。
2、内容体系层次分明,逻辑性强。不管具体体系如何,基本上应按如下层次和逻辑关系展开:①提出问题(立题的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②分析问题(事物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剖析)③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对策等)。
3、观点明确,论述有理有据,语句通顺。
4、紧扣主题展开写作,无必要或无关紧要的东西不写。
5、要严格按继续教育学院规定的规范写作论文。①内容齐全:如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等;②页面设置符合规范;③章节设计符合规范;④字体设置符合规范;⑤图表设计符合规范。
二、理论性论文具体要求
原则上不鼓励写纯理论性的论文。如选择了写该类论文,要注意:
1、要有自己鲜明的观点,不能人云亦云。
2、要有自己的创新性工作,如某一理论的修正、某一方法的改进、某些学术观点的系统整合、某些新事物或新现象的解析等。
3、一般应有案例分析,以支持自己的观点。
三、应用性论文具体要求
鼓励写作该类论文,要注意:
1、能应用自己所掌握的管理知识、基本理论与方法,针对某一具体现象或问题展开分析研究。
2、研究的问题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提倡“小题大做”,而不是“大题小做”。
3、分析问题多以事实说话,建议多采用数据、统计图表展示事实现状、存在的问题,展示分析的过程及分析结果。
4、要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方案、措施或对策等。
四、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1 提高我国广告业设计水平的对策思考
2 论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与培训机制建设
3 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模式探索
4 科研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若干思考
5 论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的灵活应用
6 体验营销方案策划与实施策略研究
7 论施工项目的全面质量管理
8 中国汽车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9 项目成本费用控制管理研究
10 论建筑企业的市场营销策划
11 因特网数据中心的市场分析与市场营销策略
12 “壳”资源重组有关问题的研究
13 论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之道
14 我国企业重组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5 论我国企业如何正确选择和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 16 中国企业的民族品牌策略研究
17 论我国企业如何面对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18 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
19 某企业人力资源的规划与开发评析
20 论企业产品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21 论现代企业的管理激励机制建设
22 现代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评估体系研究
23 中小企业如何建立和实施成功的营销战略
24 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25 论我国零售物流企业如何迎接国际化挑战
26 中国电子商务风险管理研究
27 论电子商务在旅游行业中的运用
28 论电子商务在企业中的应用
29 论企业的绿色生产经营
30 某集团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分析
31 论企业的社会责任
32 论汽车制造业的品牌经营策略
33 创业公司的人才激励机制研究
34 房地产企业品牌经营策略研究
35 体育服务器材市场渠道管理研究
36 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研究
37 教育品牌经营策略研究
38 国企人才流失问题分析
39 某地区家政服务业市场分析
40 论企业绩效评估体系的科学设计
41 论广告真实性与艺术性的有机结合
42 论我国农产品的绿色生产与营销管理
43 论建筑工程的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
44 论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创新
45 论商业银行的数字化管理
46 建筑施工质量监控管理研究
47 民营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48 论企业的人性化管理
49 需求个性化下的营销策略研究
50 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51 论现代企业应具备的环保意识
52 论投资活动中的造价管理
53 我国产业集群式发展模式分析
54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55 论如何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6 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中国企业文化建设
57 论我国古代管理思想在现代企业中的应用
58 论我国古代兵法谋略在现代企业中的应用
59 论企业的危机管理
60 某企业绩效考核体系设计研究
61 统计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案例分析
62 企业投资风险控制管理研究
63 某企业战略管理研究
64 论中国企业管理人才的选拔与培养
65 论商业零售企业的营销战略管理
66 中国外资利用的状况分析及合理利用外资策略研究 67 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68 新环境下电信企业的发展战略
69 管理本土化问题研究
70 论银行如何加强对民企放贷款的管理
70 某企业总经销制方案设计
71 我国连锁经营发展对策思考
72 经济转型阶段国有企业职工激励机制的重构研究 73 国有大中型企业薪酬机制研究
74 论新的资质就位政策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75 基于知识管理的企业创新发展模式研究
76 国有商业企业经营模式创新研究
77 对我国税费制度改革的思考
78 税务的现状、前景与发展对策研究
79 论我国旅游资源的开发管理
80 我国新能源发展战略研究
81 论企业如何创建名牌
82 论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战略
83 税收征管的制度因素分析
84 论市场经济下的我国财政职能转变
85 公共财政体系中政府职能分析
86 论国有资产重组与国企活力再造
87 我国手机市场的竞争格局分析
88 论我国轿车制造企业如何增强国际竞争力
89 国内企业人力资源竞争现状分析
90 试论基于循环经济的企业可持续发展
91 企业重大事故预防机制研究
92 论房地产企业如何打造强势品牌
93 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的竞争状况分析与营销策略研究 94 论金融风险管理
95 论我国企业的管理创新
96 论我国保险企业的诚信经营
97 企业投资决策机制研究
98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分析
99 论我国增值税制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100 企业战略并购行为研究
101 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研究
102 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研究
103 企业并购的模式与策略研究
104 国有企业发展必须以人为本
105 论烟草行业的创新发展
106 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化的战略思考
107 关于中国保险市场规范化管理的系统思考
108 中国城镇发展模式的若干思考
109 国有企业要走创新之路
110 税收征收成本分析
111 电子商务发展对我国税收的影响分析
112 论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建设
113 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的供需矛盾分析
114 企业cis的导入研究
115 财政管理信息化发展探索
116 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17 现行税收征管模式评析
118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119 控制税收征管成本的途径分析
120 现代商业连锁经营问题分析与发展对策思考 121 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研究
122 中国商品批发企业现状与发展形势分析
123 论中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管理
124 论现行增值税制的进一步完善
125 税务机制建设若干问题思考
126 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127 论加强对经济诈骗犯罪的打击防范
128 论如何创建中国特色的企业品牌
129 国有企业人才流失的原因与解决对策
130 论我国外贸发展从比较优势战略到竞争优势战略的转变 131 我国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对策研究
132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构想
133 国有大型零售商业发展趋势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
134 现代企业竞争与合作行为研究 135 小型配套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研究 136 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机制研究 137 住宅产业现代化研究
138 中国民营企业如何提高竞争力 139 我国体育用品市场发展前景分析 140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方法研究 141 论家政服务行业的市场营销
税务筹划,是以税收政策为依据,在对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投资、财务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安排,达到合法降低税收成本的经济行为。而商业银行的税务筹划,也是商业银行整个财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一来可以壮大其资本实力,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二来,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将面临着如何采用先进的技术改变传统经营管理模式以降低服务成本等考验,而构成银行成本中很大的比例就是税收成本。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要提高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实力,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二、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税负比较
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法使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但二者实际税负还是存在很大差异。
(一)营业税
我国对一般性贷款按利息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外汇转贷按利差征收营业税。内资银行的业务主要以人民币贷款为主,转贷款比例很低;而外资银行则通常以外汇转贷业务来规避营业税,这实际上是采用内部定价规避税收的手段,使外资银行税负远低于内资银行。
(二)企业所得税
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企业的所得税统一为25%,但国有商业银行呆坏账核销、固定资产折旧等税前扣除标准过严,审核程序繁琐,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税负远高于名义税率。而外资银行按照国际税收惯例,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和费用都允许在税前如实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
国有商业银行的职工多为中国公民,外资银行的高管人员则有相当部分来自外国,且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我国个税规定在华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可附加减除费用,对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境内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使外资银行的职工实际税负比我国商业银行职工轻了很多。而员工个人所得税相当于企业工资支出的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的最终负担者还是企业。由此可见,在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制度下,国有商业银行比外资银行要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负。
(四)其他税种
外资银行不需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各地为吸引外资在城市房地产税等征收过程中,也对外资银行实行了很多减免优惠,这更造成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税负不均。
总之,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的实际税负远重于外资银行。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只有做好税务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也为国有银行实施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行性。如贷款和转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不同,贴现利息收入和金融往来利息收入免交营业税,不同的资产负债结构即可导致不同的的税负水平。
三、可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项目
1.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营业税;2.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3.国有商业银行按财政部核定的数额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4.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准予抵扣项目
1.银行(除中国银行)从事外汇转贷业务,下级行收取的利息收入可减去借款利息支出额计算营业额;2.银行买卖金融商品,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汇总计算并缴纳营业税;3.金融企业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若超过核算期限(90天)尚未收回,可从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4.金融企业坏账、呆账准备金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以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国有商业银行在制定投资决策、发展战略时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统筹谋划,进一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实现节税目的。
四、国有商业银行税务筹划建议
(一)营业税的筹划
1.增加金融企业往来业务比例
商业银行可拓展票据转贴现业务和同业拆借业务,在这些同业往来上多投放资金以获得免营业税的利息收入,同时减轻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国有商业银行可在保证学生还贷信用的前提下,增加助学贷款的业务,起到减轻税负的效果。
3.增加外汇转贷业务
由于转贷业务的优惠政策,一笔外贷项目委托贷款所纳营业税,就比同额的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或按揭贷款少。
(二)所得税的筹划
1.对利息收入的筹划
由于国债利息收入既免征企业所得税,又免缴营业税等税金,国有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此优惠政策,加大国债投资力度。
另外,各地政府为吸引辖区外纳税大户,会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纳税额达到规定数额可享受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若把几个分支机构的贷款集中于某一分支机构,就所有贷款利息收入集中向该机构所在地区税务机关纳税,则可享受当地政府颁发的数目可观的奖金,相当于降低了税负。
2.及时确认利息费用
商业银行对定期存款的利息支出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若按季结息,季末计提利息按各存期档次定期存款的平均余额,乘以结息日各相应存期档次的定期存款利率,计入利息支出。如果结息日的挂牌利率低于存入日的利率,则少计了实际利息费用,使账面利润虚增,平添了税收负担。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各户存款的存入日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支出,及时正确地确认成本费用,于税前列支。
3.固定资产折旧
尽量投资税法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对未明确规定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尽量选择较短的年限。前者可推迟税款,而后者则加速了固定资金的周转期。
(三)其他税种的筹划
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国有商业银行还需缴纳城建税等其他税,如能对这些税种进行筹划,也可能减少税收支出。例如,在使用账簿上能减少贴花件数,就可少用印花税票。
(四)其他建议
除了针对税种的筹划,国有商业银行在具体交易时也可在保证业务安全的前提下,选择税负最轻的途径进行税务筹划。
另外,加强与中介机构的合作,由专业人员进行策划,也有助于税收筹划的合法性,避免税务风险,从而带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税收筹划水平的提高,继而实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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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云莺:浅析商业银行的税务筹划,黑龙江金融, 2006年 04期
[3]邓亚璇:浅析新会计准则给中资银行带来的新挑战,金融经济,2007年24期
税收优惠是我国主要的税收支出形式,他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法定基准纳税义务的基础上,对一部分负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免除或减少一部分税收。而一般认为,税式支出(taxexpenditure)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通过对基准税制的背离,给予纳税人的某种优惠安排。税式支出的主要形式主要有:税收豁免、税额减免、纳税扣除、税收抵免、优惠税率、税收递延、盈亏相抵、优惠退税、税收饶让、加速折旧等。从严格定义来讲,税收优惠的范围广于税式支出,但从实践来看,应使税收优惠尽量多的纳人税式支出体系,以便于对范围和数量进行分析,从而增加对税收优惠的管理和控制,优化税收政策。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是20世纪70年代末即年代初逐步确立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的深化,也出现了税收优惠不统一、内容不合理等诸多问题。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内容
所谓税收优惠,实际就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政府实施税收优惠并不是一种随意行为,而是政策的需要,以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对某些活动,某些资产,某些组织形式以及某些融资方式给予优惠政策待遇的条款,其实质就是减免其优惠对象的税负,但方式多种多样,如对制造业的投资给予免税期和税收抵免,给予特定资产以加速折旧,对小企业按低税率征税,对债务融资和股票融资的税收待遇不同,对住房所有权的估算所得不征税,对无形投资的投资区分研究和开发支出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对现行的税收优惠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税收优惠币点转向“产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为辅”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原有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转向“以产业优惠为王、区域优惠为辅”,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所得税上的优惠对待,发挥了税收优惠在体现税法政策性上应有的积极作用,有效配合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明晰了国家产业扶持的重点。
2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三免三减半”
新税法将基础设施项目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由部分地区扩大到全国,适用对象由外资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并实行统一的优惠方式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听得,实行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 非营利公益组织收入免征所得税
新税法中新设了此项优惠,对各类非营利公益组织取得的收入,予以免征所得税优惠。同时,严格规定非营利公益组织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防止偷漏税现象发生。
4 农、林、牧、渔业项目继续实行免征优惠
新税法继续实行税收优惠向农业产业倾斜的政策,统一了内外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所得免税政策并实行统一的优惠方式。企业从事农、林、枚、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以及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从事环保节能项目的所得实行“三免三减半”
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实行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6 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在税收优惠上的一定自主权力
在以产业优惠为重点的同时,新税法仍然保持了对区域优惠的关注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在税收优惠上的一定自主权力。
二、税收优惠的积极作用
1 吸引了大量外资,引进了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
我国实行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种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来,为外资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外商来我国进行投资。吸引了一批外资来华投资建场,外资的进入,促进了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的改善。
2 配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积极引导投资方向
我国税收政策通过采取各种优惠措施,积极鼓励企业投资于国家急需的行业和地区,对我国产业政策的调整起到了良好的配合作用。社会需求总量由消费,投资和政府支出构成,税收是消费和投资的一个变量因素,对个收入和支出增税将影响个人的消费支出;对企业收入和支出征税,将影响企业的投资支出。税收对需求总量的调节作用,主要是根据经济情况的变化,制订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来实现经济稳定。在总需求过度而引起经济膨胀时,选择增税的紧缩性税收政策,以控制需求总量;在总需求不足而引起经济萎缩时,选择减税和实行税税收优惠的扩张性税收政策,以刺激需求总量。
3 扶持补贴的迅速及时,增强政策效果
税收优惠形式的税式支出,是税收收入过程和补贴过程同时实现的,减少了税收收入的征收、入库等过程,直接形成了财政的补贴,因此,较直接财政支出更为及时,减少了政策的时滞,增加了政策的时效性。在 现代 市场 经济 条件下,经济增长取决于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和投资三个基本要素。土地要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经济的增长,但不会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的作用,这已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建设实践所证明。劳动要素由于在广大 发展
4 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推动了我国出口贸易
需求、投资和出口被称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三架马车,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推动了通过对出口商品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推动了国家进出口贸易的飞速发展,提高了 企业 的国际竞争力,并增加国家外汇储备。在总需求和总供给关系中,如果出现总供给过大或过小的经济失衡,既可以通过控制需求来取得经济平衡,也可以通过控制供给来实现经济平衡。因总供给不足引起的经济失衡,通常是由于供给结构不合理造成的,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某些部门,如高新技术产业、能源、 交通 、通讯等部门发展滞后;而其它一些部门,如纺织、机械、建材、钢铁等出现了供给过过大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就要通过调整供给结构来调节供给,促进经济的平衡发展。
三、税收优惠的政策控制途径
从近期看:
(一)“两税合一”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期内会影响招商引资。“两税合一”后取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必将冲击招商引资工作,特别是出口导向型公司和“国际避税地”公司这两类对税收优惠较为敏感的企业,对山西的投资有较大的影响。表现在:一是利用外资规模可能会有所缩减,但不会出现大的起落。由于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比内资企业享有更多的优惠,现行税制的不平等已经使越来越多的内资企业走上“假外资”之路。因为,“两税合一”前,在山西投资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政策:对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提供免税或低税的优惠待遇, 而且企业来自于境外的投资所得不用回到居住国交税, 其税负主要产生于东道国政府的征税。“两税合一”后,外资所得税税率的提高,势必会影响这些“外资”进入山西的速度。从而使这部分“外资”逐渐恢复本来面目。因而,随着这部分“外资”的退出,利用外资的存量规模可能会有所减少。二是利用外资增长速度可能会趋缓。原因是一些跨国公司出于全球经营战略的考虑,需要对投资决策做出重新评估,可能会延缓投资;国际“套利资本”可能会将投资方向转向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境内机构以套取税收优惠政策为目的的“返程投资”会因“两税合一”而减少。
(二)“两税合一”会影响到中小外资企业的生存。按照具体政策调整的方式不同,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也有所不同。而且随着“两免三减半”等减税期政策取消,那些钻政策空子,反复注册、反复享受优惠政策的个别外资企业可能将无法生存;部分小型外资企业由于本身资金实力不强,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属于低技术水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来山西投资除了廉价的劳动力,也比较看中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间接收益。面对调整后的所得税负,这些小型外资企业如果不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很可能在冲击中垮掉。在无法满足这部分企业提出的继续享受税收优惠要求的前提下,他们可能会因优惠政策的取消而放弃在山西的投资。
从长远看:
(一)有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两税并存”税收优惠更多的是刺激引资的规模,而对外资的结构缺乏引导力。加之所采取的优惠政策手段单一,这就刺激了短期的、投机性的投资活动。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的产业构成中,大部分资金投向短平快的加工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而山西经济发展亟需重点扶持的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则由于投资大、回收期长等原因而外商投资数量较少。“两税合一”后这种明确的产业导向,可鼓励外商投资投向山西的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农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使外资的有效利用与山西的产业结构调整有效地结合起来。
(二)有助于实现外资来源结构的优化。过去,山西外商资金来源国比较单一,欧美国家外商直接投资较少。2006年,香港的合同外资占全省合同外资的42%,而美国、日本和欧盟的合同外资分别占全省合同外资的6.3%、2.6%和4.3%,3大经济体累计对山西投资仅占山西吸收外资总量的13.2%。因此,以吸收欧美日直接投资为重点,促进世界优质跨国公司来山西投资,将是山西实现外资来源结构优化的必然选择。
“两税合一”虽然短期内会影响香港等地对山西的出口导向型和避税型投资,但透明的税收政策,合理合规的税收法制环境,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外大型跨国企业进入山西,他们一方面带来了大规模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优秀的技术、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其投资具有明显的集聚效应,促使山西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二、税收优惠并非吸引外资的决定因素
外资投资动机表明: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对外资投向有一些促进作用,但并非吸引外资的主要因素。英国经济学家约翰・邓宁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OLI理论)。他认为, 吸引跨国企业投资需要具备3种优势,即所有权优势(O) 、区位优势(L)和内部化优势(I)。在我国,这3个优势之中,区位优势比其他两个优势的影响要大得多。主要体现在:
第一,我国政治经济环境稳定。我国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给予山西以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山西经济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第二, 山西省是否具备办企业所必需的条件, 如原材料、市场潜力与劳动力成本因素等。其中市场潜力因素,是一切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就山西省来说, 至少为投资者提供了两个巨大的机会: 一是为高质量产品提供了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外包市场;二是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拥有3 000多万人口的潜在市场。
第三, 山西省是否具备办好企业的必要条件, 如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完善的交通、运输、银行、通讯、保险等基础设施等。如果投资的前提、办企业的必需条件和办好企业的必要条件均已具备,外国投资者才会进一步考虑赚多赚少的问题,也就是考虑诸如税率的高低、税收优惠的多少等优惠待遇问题。否则,优惠再多、税率再低对外国投资者也不会有吸引力。因此, 税收政策在提升一国吸引外资的竞争优势方面的作用有限,并非决定性因素。
第四,山西是全国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大省,自然资源得天独厚。资源探明储量居全国第1位的有煤、煤层气、铝土矿、金属镁等7种,居全国前10位的有34种,特别是煤炭储量和年开采量分别居全国的1/3和1/4,煤炭外调量占全国市场交易的2/3。随着国家已确定将山西建成全国最重要的能源基地,特别是把山西列为全国唯一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试点省份,也为山西吸引外资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有关的实证研究表明,小规模的投资者对税收优惠通常要比大规模的投资者更为敏感。也就是说,税收优惠往往只对中小资本有较大的吸引力,大型跨国公司具有雄厚的资本、一流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其投资往往注重长期战略回报,注重整体利益和综合经营,对一般的投资优惠或投资刺激兴趣不大,而更多地关心基本的投资环境以及投资条件的稳定性。跨国公司在实现一体化扩张的过程中,最关心的因素为基础设施、现有外资状况、工业化程度和市场容量等。从未来走势看,我国吸收外资诸多有利的基础因素并没有改变:投资领域进一步扩大,潜在消费需求不断增长,软硬环境明显改善,国民经济发展势头在全球突出强劲,外商在新一轮制造业转移中普遍将我国视为投资信心最强国。此外,我国社会稳定,奥运会、中部崛起等也将带来巨大的商机,这一切都表明我国及我省对跨国公司资本的吸引力只会增强不会减弱。
三、“两税合一”后对外资仍有较大吸引力
(一)关于税率的规定。“两税合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这个税率低于经合组织国家目前的平均税率,也低于中国周边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因而对外资仍有吸引力。世界上有150多个国家所得税率是28%,所以,对招商引资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二)关于鼓励投向产业的规定。“两税合一”后,外资若进入我国鼓励发展的产业或投资领域(如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治污项目),将能享受到颇具力度的政策优惠,虽然这种优惠在形式上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但实际上许多外资基于自身的科技水准和对工艺诀窍的掌握,可能于相当长时期内在获取政策优惠上面,会更具有竞争优势。同时,新所得税法由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产业优惠为主,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扩大到了全国范围。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明确规定,凡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31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这不仅为税收政策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税收优惠的政策导向以及税收优惠条件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今后在实践中探索最适当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领域和最适中的抵扣比例预留了法律空间。
(三)关于过渡期的规定。“两税合一”后,为了防止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与合并前形成太大的反差,对现有的外资企业给予过渡期的照顾。在过渡期内,允许原实行低税率的这些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逐步过渡到25%的名义税率,而且所享受的一些减免措施在一定期限内还可以继续享受。所以从总体上看,不会对现有外资企业和引进外资产生大的影响。
四、提高山西吸引外资质量和水平的
对策建议
当前国际资本流动加速,国内经济结构优化,特别是“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为山西的招商引资提供了有利时机。应对“两税合一”的政策调整,山西的招商引资应适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充分利用“承东启西”的重要战略地位,对“两税合一”后山西省利用外资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更新引资理念,调整引资思路。“两税合一”是国家为“调整经济结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因而,我们应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适应税制的调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眼光向内”,克服对外资的过分依赖;要重视土地、资源、环境和劳动力优势,克服“引资就要给优惠”的思想,要靠经济环境和人文环境引资;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克服行政引资带来的弊端;要更多地关注高新技术的引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克服为“引资而引资”的错误观念。
(二)调整引资政策,重视引资质量。“两税合一”政策并不是取消了税收优惠政策,而是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两税合一”后,招商政策应按照公平、效率的原则,结合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的调整,尽可能淡化区域性优惠,注重产业性优惠,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由区域优惠为主向产业优惠为主的转变,即将特惠制转变为面向内、外资企业共同的普惠制。这种导向的目的,是由从前的鼓励企业出口,改为鼓励发展技术先进的产业。因此,应通过引进高新技术,提升企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引资手段应充分利用土地、自然资源、环境、劳动力资源优势,靠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市场经济规律引资。要根据产业优惠政策指引的方向配置资源,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山西省今后的招商工作,也应实现政策招商转向产业招商,以提高开发效益为重点,开展选择性招商。在招商区域和项目上,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国内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重点引进产业集聚型、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项目,大力吸引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和大财团落户山西。
(三)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利用外资结构不合理是山西省利用外资的一个突出问题,“两税合一”为我们调整投资方向、优化引资结构提供了契机,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优化投资结构,努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以促进山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论文摘要:制造业发展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它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原动力,更是国家实力的支柱。文章分析了新形势下我国制造业发展的现状及其发展困境,并提出了解决我国制造业发展困境的相关策略。
制造业是工业的主体,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原动力,更是国家实力的支柱。制造业的发展问题已经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永恒的主题。
目前,我国的制造业在总量上成为仅次于美、日的世界第三大制造国,成为世界制造业中的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引起了各国的广泛关注。在结构上,随着高技术产业比重的不断提高,我国制造业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正处在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渡阶段,要完全实现工业化,至少还需要十几年的努力。而且在发展过程中,我国制造业也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将使我国制造业获得新的发展动力。
1我国制造业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的增长是全球最快的,主要表现在我国制造业占世界制造业增加值的份额平均每年上升约0.26个百分点, 制造业产值居世界第四位,近百种制造业产品产量跃居世界第一位。目前,我国的制造业已经形成相当大的规模,但是和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总体规模仅相当美国的1/5、日本的1/4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①制造业大而不强。目前我国制造业的总体规模与德国相当,可以说是个制造大国。制造业的增加值占GDP的1/3以上。然而,和外国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制造业还存在着阶段性的差距,差距主要表现在劳动生产率和工业增加值低。据统计,美国制造业劳动生产率(千美元/人年)为97.3,日本为104.731,德国为76.55,而我国仅为4.25,约为美国的1/25、日本的1/26,德国的1/20,制造业总体上还停留在劳动密集阶段。目前制造业的发展还多停留在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也低的领域;工业增加值率大大低于上面三个国家,美国为49.31%、日本38.01%、德国48.44%、我国26.32%。由此可知,我国制造业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和工业增加值率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同时还有其他因素限制了生产率的提高,抑制了制造业的发展。
②结构不合理。我国制造业的结构仍然偏轻,表现为在产业结构上不合理,仍然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而技术密集型产业明显落后,装备制造业薄弱,装备制造业在制造业中的比重不到30%,远低于美国的41.9%、日本的43.6%、德国的46.4%;轻工纺织制造业占有相当的比重,机械电子制造业所占比重明显低于工业发达国家。大部分的制造业企业是处在价值分配链条的附属地位,产品结构存在着结构性短缺,总体上依然是一般产品、中档产品、初级产品多,而优质产品、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得产品少。
③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在自主创新能力水平上,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差距,不仅表现在基础研究领域,而且表现在应用技术领域。我国原始性创新成果也是屈指可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强势企业不多。关键技术自给率低,有50%~60%以上的技术装备需进口,科技对发展的贡献率仅占30%,发明专利只占世界总量的1.8%,中国经济发展主要靠外来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支撑。
④体制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需求。现有的制造业重点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滞后。政府对企业直接管理的职能并没有减弱,同时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却并未到位,形成政府各部门多头管企业,各种行政审批仍然牢牢卡住企业的脖子,成为制约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企业本身的问题主要是管理上的落后,使企业的研究开发、生产、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不能协调发展。此外,企业集中度低,大型骨干企业少,而且围绕大型骨干企业的中小企业群体也未形成。
2新时期我国制造业发展困难的原因
①从资金来源方面看,我国制造业对外资高度依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鼓励和吸引外资,这正是迎合了世界的产业结构大调整的趋势。但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必须有不一样的引进外资策略。然而目前在我国,盲目引进外资,并长期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导致我国从行业、区域发展到国家经济增长都呈现出对外资的高度依赖的情况。据统计数据,2009年,我国52%左右的外资经济集中在制造业,对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具有难以忽视的重要影响。据数据显示,外资已占据我国制造业产值的三分之一。2009年,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占我国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的28%。
更为严重的是,在国内部分行业和部分产品市场上,外资及跨国公司已经形成了垄断的态势。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调查表明,我国的计算机操作系统、网络设备、照相机等市场,已经成为外国企业的天下,有的在华跨国公司甚至已经处于绝对垄断地位。比如,计算机操作系统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为95%;摩托罗拉、诺基亚在中国占了70%的市场。从区域上看,也同样呈现这样的特点,外资集中的东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较高,中西部对外资的吸引力差,经济水平略低。
②从税收政策方
面来看,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不利于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制造业的发展主要受到中间需求结构、消费需求结构、消费和投资需求的比例、投资需求结构等需求因素和劳动力的数量及质量、资本的数量及投向、技术进步等供给因素的影响。而税收政策是政府可使用的诸多经济政策中独具特色和不可替代的工具之一,税收政策能够通过对需求和供给的多方面的作用最终影响到制造业。
税收的有无及多少,直接影响着各个产业发展的前景。有鉴于此,世界各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都毫无例外地把税收政策的制定与调整,视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手段。然而在实践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税收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应有功能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税收政策作用和政策潜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挖掘。 转贴于 ③制造业的高消耗和低效率。目前,我国的制造性企业大部分是自愿消耗型组织,整体上说一直都没能走出高消耗和低效率的困局,对资源开采与环境透支过度,生态破坏严重,这制约着我国制造业竞争力的提高。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的行业较多,森林资源总量持续下降,产生了严重的负外部性。2008年,制造业的能源消费占总量的59%,煤炭消费占总量的38%,焦炭消费占总量的99%,原油消费占总量的96%,电力消费占总量的54%,天然气消费占消费总量的47%。二是发展模式粗放,制造低效率。我国制造业的年劳动生产值远远不及国际先进水平,而单位产值产生的污染却远远高于发达国家。2009年,制造业工业废水排放占总量的84%。
3解决当前制造业发展难题,实现经济顺利发展
①有效利用外资。第一,改善外资投资环境。培育国内良好平等的竞争环境,这利于国内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我国制造业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第二,提高我国制造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吸引外资参股并加快技术引进以共同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以促进商品结构优化。第三,限制“两高”产业并优化外资的行业及地区结构。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以实现集约发展,改善对外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借助中西部地区特有优势,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第四,防范外资。强化利用外资的选择并防范其带来的不利影响,严防外资的虚假投资行为并防止热钱的借道进入。
②完善税收政策。第一,尽快明朗化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尽快归纳以往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国家应从整体上考虑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并且保持税收政策促进制造业发展的稳定性,提高政策的可信度。第二,针对制造业企业的科技开发制定切实有效的税收鼓励政策。第三,着力改革不利于先进制造业发展状况的现行税收政策。逐步推广实行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最后实现制造型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第四,全力打造公平的税收政策,确立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
③优化制造业的发展环境,发展低碳制造业。发展制造业不能单纯在经济角度上强调发展,更必须强调在发展过程中依靠科技创新、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强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坚决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水平低的落后生产力,这样会付出很惨痛的代价。因此,中国制造业地发展应以维护生态环境和人人健康为发展前提,大力加强绿色低碳制造技术,支持工业创新、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在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的同时努力降低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真正实现低碳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
④高度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技术创新。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关键在于科学技术的提高,而科学技术主要靠创新。中国要想成为世界制造中心之一,必须在不断引进和消化新技术的同时,努力创新发掘新技术。
加大研究开发资金的投入,并培养企业独立的技术创新能力,改变对技术引进的依赖。有制造商、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小组,争取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由引进技术到自主创新的大道。
参考文献
[1] 赵奕凌.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物流绿色演进的路径思考 [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
关键词: 外资企业; 发展前景; 应对措施
随着中国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的不断调整,外资企业在中国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将不再明显,例如劳动力价格上涨,纳税比例的提高以及环境税的征收等等,使中国发展的外资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如何应对这些政策调整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成为外资企业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就研究一下外资企业未来该往哪方面发展和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一、外资企业对中国的影响
自1978年十三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外资企业入驻中国,既给中国带来了先进的技术,也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增长。外资企业入驻中国对中国具有重要的影响,首先外资企业给中国带来了大量的资金,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困难;其次外资企业的不断发展也促进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第三,外资企业为我国的税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我国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第四,极大的推动了我国产业化结构的升级,加快向二三产业转变的步伐;第五,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缓解了就业的压力,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第六,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对我国技术的发展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建设,带来了先进的设备和高技能的人才。
二、外资企业目前面临的挑战
(一)劳动力成本上升
近年来,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给外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过去,中国劳动力的成本仅为外国劳动力成本的十分之一,如此廉价的劳动力使的外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大量转入中国,以此来降低成本,但是如今,随着经济的增长社会的进步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工资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罢工事件”以及“富士康跳楼事件”促使工资不断提高,政府在《劳动法》中也提高了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国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将不再明显,外资企业是否还会继续留在中国投资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二)两税并轨政策的实施
两税并轨是近年来新出的一个热词,是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合并成一部所得税法。在税率等方面对内陆企业和对外资企业执行同样的税率,一视同仁。这就意味着以前中国为吸引外资而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措施将一去不复返,使外资企业面临巨大挑战,过去在优惠政策下,外资企业在特区的税率是15%,在沿海十四个开放城市的税率是24%,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使用统一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确定为25%,这对于特区内的外资企业影响较大税率上涨了10%,对于沿海十四个开放城市的外资企业影响较小上涨了1%,但不管是特区内的外资企业还是沿海十四个开放城市的外资企业的税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使外资企业面临巨大的挑战。
三、外资企业未来发展前景
中国经济正在蓬勃发展并且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尽管面临着劳动力成本上升、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以及环境税开征等压力,中国仍吸引不少外资企业前来投资建厂,外资企业在中国仍有巨大发展空间,蕴藏无穷的发展潜力。
(一)外资企业将提高劳动者综合水平,降低劳动力成本
面对劳动力工资不断提高这一问题,外资企业要想方设法从其他方面降低劳动力的成本,将此影响减小到最小,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外资企业自身要调整薪酬管理制度应对劳动成本上升这一问题,提高绩效工资的比例,实行多劳多得的奖励政策,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劳动者工作时间和报酬代替员工增加等,通过这些措施来不断降低工人工资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保持企业平稳较快的发展。
(二)为争取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产业将增多
两税合并之后,对外资企业的税率有所提高,但是由于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所以对高新技术产业仍然执行百分之十五的税率, 这给外资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机会。国家科技部门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法规》里规定了生物制药、信息工程等十一个高新技术产业,涉及到的产业比较广泛,因此外资企业可能尝试朝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其实在中国若干外资企业只是将工厂挪到了中国,但是公司技术研发却仍然保留在本国,外资企业可能将公司技术研发产业也一并移到中国,进而取得政府提供的百分之十五的税率优惠,此外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也可能进行产业转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自身竞争力。
总之,虽然劳动力价格上升,纳税比例提高以及环境成本的增加使外资企业在中国面临的考验加剧,享有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少,但是考虑到长远发展,外资企业应该针对这些不利政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争取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环保产业,降低环境污染减少环境税的缴纳和污染罚款,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劳动力的素质,降低劳动力成本。中国经济正在蓬勃发展并且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尽管面临着劳动力成本上升和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的双重压力,中国仍吸引不少外资企业前来投资建厂,从长远来看,外资企业在中国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叶文添,,刘宇欣.两税并轨 外资谋变[J]..中国经营报,.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