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用药常识和辨真识假能力提高,为实现“依法治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继续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以用促学,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三是狠抓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开展以“三走进三服务”为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指导帮扶活动,主动为基层、为群众、为相对人办实事、办好事,树立药监部门良好的外部形象。
四是坚持以行风建设统揽全局,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严把监督检查、调查办案、行政处罚等关口,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到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和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五是抓内部规范管理,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强化外部管理,提升涉药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药监工作的整体质量。
2.完善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面加强“综合监管”职能(协调指导监督);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综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3.明确乡镇街道(中心、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食品药品“四员”职责,理顺相互关系,落实包保责任制,实施网格化监管,建立广覆盖的基层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机制。
二、改革创新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
4.研究制定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推进审批检查“两分离”。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大厅之外无审批”;行政许可受理、形式审查、人员抽派和批准发证等审批性工作由行政审批科负责,现场检查和技术审查等技术性工作由业务科室负责,审批与检查既密切配合又互相监督。
5.清理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事项,规范食品药品许可审批工作流程,有序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等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
三、探索建立现场检查科学抽查机制
6.研究制定覆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暂行办法和量化分级标准;按照市、县、乡三级监管事权划分方案,分级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台账,并将全市食品药品单位分为Ⅰ、Ⅱ两大类。
7.根据食品药品单位规模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要在本级监管对象中科学抽取重点监管对象,至少进行2次动态评级;为加强现场检查量化分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上级监管部门要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下级部门负责的监管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动态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下级部门监督整改。
8.现场检查量化分级结果一律公开。所有监管对象的动态评级结果由评级部门按月及时公开;重点监管对象的年度分级结果原则上当年年底公开,其中市级公开市、县两级重点监管对象的年度分级,县级公开县、乡两级重点监管对象的年度分级,乡级公开本级重点监管对象的年度分级。
四、重点实施三工程两整治一试点
9.继续实施餐饮服务单位“353”后厨改造、“125(2)”管理提升和医疗机构药房“4+222”规范管理工程,动态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小微餐饮规范管理示范街)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诚信)单位。基本完成全市大中型以上餐饮、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后厨改造和管理提升工程,以及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规范管理工程。
10.全力推进“小微餐饮”和“小微药房”整治工作,“小微餐饮”“353”后厨改造工程和122管理提升工程完成率达60%以上,“小微药房”中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达到“规范药房”标准。
11.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小门店”和农贸市场“小摊位”食品安全状况调研,探索建立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启动“小作坊”、“小门店”、“小摊位”整治,试行“临界保质期”食品专柜销售。
五、全面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
12.重点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要责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排查隐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质量安全分析会,研究解决问题;每季度对照市食品药品现场检查量化分级表进行一次自查评估,评估结果留存备查。
13.监督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新版GMP认证通过70%以上。监督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实施新版GSP,新开办和到期换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执行新版GSP标准。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药包材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医疗器械企业、保健食品企业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鼓励食品药品企业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认证。
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稽查应急制度
14.创建新的稽查工作制度,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办案实行综合统一管理。
15.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掺杂使假、非法添加等严重影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案件查处到期结案率90%以上;对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实施最严肃的问责。
16.以学校及周边、景区及周边、农贸市场及食品经营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儿童食品和基本药物、麻精药品、易制毒药品、终止妊娠药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7.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和“黑名单”制度,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1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要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零事故、零差错”。
七、着力提高食品药品技术支撑能力
19.落实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立项工作,启动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改扩建工程,推进食品药品检验参数扩项认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投入(各县区专项经费100万元,镜湖、无为150万元,大桥30万元),配合做好食品药品信息化项目建设。
20.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全市食品抽检不少于1000组,药品抽检不少于1000批,本地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品种抽检覆盖率100%,乡镇(街道、中心)抽检覆盖率100%,村(社区)药品快检四年累计覆盖率75%以上。
21.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明确重点单位和品种,全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4000份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总数400份以上,加强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八、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22.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三严三实”。
在药品流通方面,加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推进实施力度,力争年内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认证比例达到50%以上,认证企业总数进入全省前三名。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年内全市药品零售连锁化比率达到50%,进入全省前三名。健全完善过期药品回收销毁机制,年内新增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100家,使全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总数达到448家,乡镇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位居全省第一。
在医疗器械方面,深入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在全省率先启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实时监管系统”,确保年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一次性通过率和医疗器械产品抽样合格率均达100%。
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方面,继续完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在全省率先启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工作,率先建立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监管档案。加大监督抽验和风险监>!
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率先在全省推广实施《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和小餐饮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公示餐饮安全等级,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主城区餐饮单位持证率和小餐饮备案率达100%。继续深入开展餐饮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创建示范店280家、示范街11条、示范学校食堂190个,示范单位总数居全省首位。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实施“透明厨房”工程,对后厨卫生条件、原料使用、操作过程等关键风险点进行全程监控,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在食品生产和流通方面,根据新形势新职能要求,对全市现有976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5000余家食品流通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分类整理,率先在全省建立起食品生产、流通企业信用分级监管档案,建立实施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和“黑名单”等制度,定期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信息公示,对失信单位及其责任人加大曝光力度和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建立和落实强制退出机制,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在稽查执法办案方面,完善与公安、法院的联合执法和协调办案机制,建立完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移动执法平台,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打假治劣行动,形成“不易造假、不敢造假、不能造假、造假必受严惩”的全省最严密的打假治劣网络,努力打造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
在落实层级监管责任方面,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各级政府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完善市县两级纵向和横向监管事权责任划分,加强对县级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加快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网络建设,在全省率先构建起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衔接、组织有序、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奖惩严明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在强化风险预警方面,继续实施在全省首创执行的日监测、周评估、月报告的风险汇总和评价工作,坚持市局每季度、县局每周一次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网络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健全完善应急工作机制,防范重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构建起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要抓好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职责,层层落实绩效考核,要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同时,要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监管部门要与企业签订保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要严格准入。要釆取强有力的措施,促使企业自觉执行备案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管理等制度和有关经营规范。三是要加强市场巡査,消除监管盲区。要不断拓展日常监督橫纵面,做到橫要到边,纵要到底。市局将对全市所有保化批发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査,并将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零售企业进行抽查。各区市县局不但要注重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还要注重美容、美发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不但要强化城区的日常监管,还要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场镇的日常监管。市县要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力求监管的全覆盖。四是要建立监管信息平台。今年,市局拟对市局和各区市县局日常监管情况及专项整治、专项督查等相关信息及时在市局网站上予以。五是要加强示范店建设。各区市县局要打造2至3家规范经营示范店,同时,要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整体提高。
二、重惩处,深入开展专项督査和综合治理
在工作中,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国家局要求整治的品种、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品种、高风险品种如减肥、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抗皱等类别化妆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索证索票、查货验收、批发企业台账建立等重点环节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场镇、集贸市场、城市核心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检查。要针对标签标识和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开展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集中宣传销售等专项整治。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做好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氛围
(一)继续加大学校及周边餐饮安全监管力度。巩固前期“护校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不断改造、完善自身经营条件。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实施中小学校餐饮安全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食堂的餐饮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堂内部经营管理,确保“祖国的花朵”安全健康成长。
(二)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县各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餐馆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一个农家乐示范区,健全旅游主管和接待部门、餐饮监管部门和餐饮单位责任体系,建立部门联合督导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全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三)提升小餐饮安全水平。调动多方积极因素,发挥与城市管理、环保、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将小餐饮的整规提升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内容,指导帮扶小餐饮改造软硬件条件,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等级,实现无证小餐饮每年至少下降10%的目标。
(四)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做好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庆时段、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和夏季食物中毒高发时段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鲜肉和肉制品、现制果汁、散装酒和自酿酒、自制调味料和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和查处大案、要案。
二、以规范经营行为为基点,强化日常监管
(五)加强原辅料采购监管。严把源头关,重点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情况,细化相关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记录和使用登记行为,做到进货有台账、登记全、可追溯,使用有记录、信息准、可查询,严防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六)规范餐饮单位加工制作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加强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七)有效转化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在全县持证餐饮单位100%完成首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14年动态等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研判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引入奖惩机制,将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督、许可经营相结合,促进餐饮单位提高安全水平。通过公示牌、餐饮单位电子屏幕、部门政务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稳妥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按照《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操作规范》,健全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运行机制,督促落实餐饮单位、活动主办单位和监管部门三方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安全“零投诉”、“零事故”。
三、以运用科技手段为支撑,科学高效监管
(九)有效开展监监督抽检工作。增强抽检工作的灵活性,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食品及时送检,充分发挥监督抽检为执法办案提供依据的技术支撑作用。
(十)积极发挥快速检测作用。充分利用快检装备,加强对快检人员快检能力的培训,加大快检在监管中的筛查力度,充分发挥快检技术和快速筛查模式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及时控制可疑问题食品,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推动信息化、动态化监管。构建信息化监管网络,运用、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基础数据库,提高监管效率。协调行业组织,逐步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在学校、企业单位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推动建立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对餐饮单位的加工制作行为实施在线监控,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
四、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根本,不断夯实基础
(十二)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配套制定修订的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严格许可标准,规范许可行为;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调研,探讨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摸清农村流动厨师情况。
(十三)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文书制作、案例分析、快检操作和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积极准备参加2014年省局下半年组织的全省系统餐饮监管知识技能“大比武”活动,努力锻造一支通法律、懂技术、善监督、能写作的综合性监管队伍。
(十四)提高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按照《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餐饮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加大信息的搜集和分析研判力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开展事故分析和总结评估。
(十五)强化执法打假。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的衔接力度,重视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借助社会舆论等各方力量,发现案情、拓宽案源,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持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五、以构建共治格局为导向,落实各方责任
(十六)凝聚监管合力。加强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环节、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凝聚全程监管合力。发挥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效应,创新衔接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办力度,建立综合督查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覆盖全县的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全品种、全行业的食品安全大监管模式形成。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与“和谐发展”的理念,围绕全市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各类生产装置控制水平,继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压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各项指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内。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100%;
2、剧毒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验收达标率100%;
3、建立并执行专家检查制度达到100%;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工艺自动控制、自动报警、自动连锁达到100%;
5、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达到省、市时序进度要求;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达到“四无”(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爆炸)。
三、重点工作
2009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是:以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为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有序地推行安全标准化,继续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认真扎实地改造提升危险工艺控制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质量和水平;以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和服务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受经济形势影响而停产、复产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过程中安全工作的服务和指导;进一步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重大危险源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坚决查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类违法行为。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提高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要不断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积极有序地推行安全标准化。要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通安监[2008]186号)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地推行安全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剧毒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09年底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
3、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风险抵押金,没有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在领(换)证时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大对员工职业病防治的投入。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2009年6月30日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将相关岗位从业人员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条件要求调整到位;
(2)2009年底前,具有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至少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3)有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因金融危机而导致的停产停工时段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
5、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有关企业负责人要按照省安监局苏安监[2009]12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安监局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情况等;
(2)各地要把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之一。
(二)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
6、继续改造提升危险工艺控制水平。
(1)督促具有危险工艺且控制水平低的企业改造提升控制水平,通过装备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切断系统、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等,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2008年未完成自动化改造的企业要于2009年6月底前改造完成;
(2)有条件的企业要在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安全仪表系统,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度。
7、继续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
(1)继续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企业要建立并实行专家检查制度,由企业聘请专家,定期组织专家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3)企业要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4)继续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红色等级企业的制度化检查,帮助企业排查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8、继续加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力度。
(1)制定我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现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
(2)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力度,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制度;
(3)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督促企业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的投入,全面提高重大危险源的本质安全度;
(5)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切实加强对移动危险源的监管。
9、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1)定期组织实施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的核查,实现将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平台;
(2)通过企业信用等级与评先评优挂钩、与银行信贷挂钩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
(3)继续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升降级制度,对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要予以降级。
10、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制订《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三)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11、从严把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源头关。
(1)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为契机,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完成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自2009年7月1日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否则不予换证;
(2)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证和有仓储的乙种证的现场核查力度。
12、继续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
(1)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的日常工作,组织专项检查;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以及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督促力度;
(3)对于未登记注册的将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违法行为追究力度和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13、不断加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查处力度。
(1)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
(2)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把工作重点放在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上,做到关口前移,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
(3)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杜绝各类事故苗子和事故隐患。
14、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1)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完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在对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危险程度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岗位和装置的异常情况制定和完善处置措施,加强对员工进行危险工况下应急处置技能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状态下有效处置、科学施救的能力;
(2)继续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促化工企业集中的镇依托重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互助体系,实现相关事故的有效救援。
(五)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服务的水平。
15、做好对化工企业搬迁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1)督促指导搬迁企业做好老厂区生产装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安全设施带病运行;
(2)及时排查治理装置和建筑物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生产储存装置处置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做到特事特办,帮助企业及时完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16、注重对危险化学品停产复工企业的检查和服务。
(1)针对金融危机对我市化工企业的影响,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停产复工企业出现的新问题并予以解决;
(2)严格停产企业备案制度和复工企业专家组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复工企业,要组织3-5人组成的专家组对企业生产装置和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才能同意复工生产;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清洗消毒、人员管理、食品加工、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现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全覆盖,对于曾发生过食物中毒、受过行政处罚、在监督抽检中发现过不合格样品,以及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学校食堂,要加大检查频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二)开展重点时段食品安全大检查。春季及秋季新学期开学前,要求学校食堂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开学后,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应涵盖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帐资料、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假期后食品仓库是否及时清理、餐用具是否重新清洗消毒、新进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等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对各学校执行米、面、肉、油等大宗食品集中招标采购、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情况,督促整改到位,并于开学后三周内上报检查情况。
(三)继续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在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督促学校加大投入、提档升级、强化管理等措施,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比例,全面消除“C”级。推动学校食堂开展“透明厨房”、“眀厨亮灶”建设活动,逐步完善并落实原料采购透明、人员管理透明、加工过程透明、餐饮具消毒透明“四个透明”制度。鼓励学校食堂采用5S、6T等先进管理模式,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做好中高考食品安全驻点监督。中高考前,对中高考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等餐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落实保障措施,要对中高考供餐食谱严格审查;考试期间,要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程驻点监督,切实防范中高考期间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校外学生小饭桌的管理。全面排查校外为中小学生供餐的“学生小饭桌”,实施备案公示制度,与业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引导有需求的学生到经过备案公示的正规“小饭桌”就餐,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未经许可或备案的校外学生小饭桌。
(六)加强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监督管理。开展校园周边200米内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持证经营单位的提档升级,无证的整治达标,或依法取缔,统一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标识,逐步规范其食品经营行为。
(七)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演练。对高风险时段、高风险品种加大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全力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反应,科学处置。
(八)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日常行为。通过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工作要求
以《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农村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同时,以扩大药品供应网点为基础,以理顺供药渠道为核心,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并扶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药品连锁经营,提高农村药品配送能力,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公平的药品县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药品监管工作,树立起科学监管的理念
20__年8月份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有一个重要思想成果,就是与会代表形成广泛共识:只有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才能更自觉、更坚定地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科学监管理念的提出,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是长期以来监管实践的理论总结,是对监管规律认识的深化,是监管理念上的一次新飞跃。科学监管理念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理念的基本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依靠技术支撑,实现队伍保障。科学监管理念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树立和实践科学的监管理念,必须要增强责任意识、监管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到把住源头、管住流通、规范使用。在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中,必须要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监管是发展的有效保障,发展是监管的重要基础。当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坚决地、毫不迟疑地维护公众利益,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置于商业利益、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之上,旗帜鲜明地反对为了商业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只有把公众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能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因此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的理念,积极探索监管的模式,大胆创新工作的思路、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履行好监管的职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积极为地方医药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体系
农村地区药品“两网”建设目前已经取得了重要成绩,监管网络和供应网路建设的覆盖面在逐步扩大,但在向边远地区的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
在供应网络的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是:一是一些边远地区的山区,由于人口居住相对分散和人口数量较少,村级药品零售连锁店或专柜几乎没有什么经营利润,企业不愿做无利润的亏本买卖,不愿往下延伸配送点;二是现有的一些村卫生为追求利润,不愿加入药品供应网络的范围。因为药品供应网络点要做到药品统一配送、价格统一和管理上的统一;三是村级药品零售连锁店或专柜还没有纳入新型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农民买药看病不能报销;四是已建立起来的一些村级药品零售连锁店,由于受到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药品的养护、管理跟不上,从而导致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在监管网络的建设中,目前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是:一是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二是协管员和信息员对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欠缺,监管存在法律盲区;三是协管员和信息员对假劣药品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辨别能力不强,即使有假劣药品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会熟视无睹,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何克服这些困难,进一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呢?我认为应该从建立健全供应网络和监管网络的体系上入手。
供应网络建设:
(一)坚持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首先,要正确理解农村药品供应网的含义。农村药品供应网是指为保证农民身体健康提供药品的机构,应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经批准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各种类型的药品经营企业。只要是为农民提供药品服务的机构,都应作为药品供应网的一部分。其次,要结合农村人口分布和农民需求及意愿进行,不能简单地搞“一刀切”。只要农民用药安全、方便、实惠,并不一定要在每个乡镇、村盲目设置药店或药品专柜,片面追求药店的数量,从而避免重复设置导致的资源浪费。第三,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关系。在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上,既要加强现有农村医疗机构药房建设,又要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建设。
(二)坚持市场运作推进供应网络建设。在供应网络的建设中,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法律规范”的原则,靠药械经营企业和终端网点的自我调控、自由竞争、自助运作来实现网络向农村延伸。就是把供应网络的建设完全交给市场去运作,药监部门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及时给企业提供政策和信息,引导、鼓励企业向下延伸配送网点,协助有关
部门合力调整和设置药品供应点,做到既方便群众,又防止造成无序竞争而影响药品供应质量。同时严格按照GSP的规定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在保证药品的质量上下功夫。(三)在利用“新农合”上做文章。正确处理药品供应网与“新农合”最大的结合点。积极推动政府将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的药品供应点纳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这是药品供应网与“新农合”最大结合点。因此,我们要积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将村级药品连锁零售店和专柜纳入“新型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方便群众购药。
(四)在提高药械从业人员的素质上下功夫。由于支持药械经营企业向下延伸配送网点,我门在企业的准入上提供了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但由此也带来了一些监管上的困难。药械从业人员的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服务水平的好坏,制约着企业能否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在提高药械从业人员的素质上下功夫。一要全面实施药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连锁企业的培训人员必须有连锁企业负责开展,药监部门做好负责考试和发证工作),凡没有取得资格证的一律不允许上岗。对已经上岗的要加强培训,使其尽快掌握药品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知识,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二是根据药品监管形式的发展和需要,要每年定期举办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将药品监管方面的文件精神和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定及时传达到位。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
监管网络建设:
(一)充分利用“两网”建设专项经费,统筹合理安排“两员”培训教育工作。各县要根据实际,统筹合理地安排好“两员”培训教育工作,按照省局和地区局的安排,采取通俗易懂的培训教育形式,确保培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药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两员”药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的责任心。
(二)探索建立“两员”工作考评机制,实行工作激励制度。要充分利用“两网”建设中的奖励基金,积极探索建立“两员”工作的考评机制,制定一些易操作的规章和制度,将“两员”的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对“两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突出的要从“两网”奖励基金中给予适当奖励,以增强“两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两员”的实践锻炼,发挥好“两员”的作用。有计划、有目的地适时组织“两员”参加一些日常和各种专项检查监督工作,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逐步在实践中提高“两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识别假劣药品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能力,为监管农村药品市场发挥作用。
三、加强对农村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药监部门作为药品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必须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进一步创新监管的方式和方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假劣药品流向市场,净化农村用药环境,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房的管理,从使用环节上保证药品的质量。医疗机构药房的管理是一个难点,按照药品经营企业GSP的规定进行管理,标准显得过高,不切合实际。如果标准过于宽松,药品质量又难以得到保证。为此,必须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的管理。从目前全国各地对此项工作的现状来看,大部分地区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为此,我们必须抓紧此项工作,在深入掌握全区医疗机构药房现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房的建设,强化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的有效监督,以确保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得到保证。
(二)积极探索涉药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实行安全信用分级管理。为合理配置使用药品监管的物力、人力、财力,提高监管的效率,保证监管的质量和效果,有必要建立涉药单位信用等级制度。按照日常监督检查、GSP认证现场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验、服务的质量和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械行为,制定信用体系指标衡量制度和标准,分成不同等级,并以此为标准对药械使用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考评(考评工作可以定期举行,一般周期为一年),确定相应的等级,实行分等级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实行“黑名单”制度。对那些信用等级高的药械使用经营单位可以少监管或甚至不监管;对信用等级较低的药械使用经营单位则要加大监管的力度,纠正其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行为,促其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对列入黑名单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则限期进行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坚决予以取缔。
(三)大力开展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坚持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械的行为。20__年5至8月份,我们聚合执法力量,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对海东地区6县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这种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整治的活动的优势是:一是可以有效净化药械市场,起到“敲山镇虎”的作用,营造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可以有效杜绝执法人员执人情法、关系法的现象,做到公平、公正执法,坚决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三是可以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创建文明执法的氛围;四是可以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整治活动其实就是宣传我们职能和职责的一个过程,为提高药品监管部门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奠定基础。
二、实施药械专项整治工程。一是全面实行药械安全责任约谈制度;二是加大对广告药品的检查和处罚,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特别是邮寄销售假药和无证网上销售假药,打着义诊或讲座旗号销售非法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案件150起以上;三是严格药械经营企业的开办审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GMP、经营企业GSP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推行严重违规企业退出机制。四是加大对大型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
三、实施食品安全工程。一是全面履行餐饮日常监管工作,监管覆盖率100﹪;二是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大排档农家乐等餐饮行业的监管,实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备案制度;三是推行退出机制。严格餐饮经营企业的开办检查,加大对地沟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厨房废弃物及小型餐馆等专项检查。全年查处案件150起以上。四是切实保障县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确保不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加速决策部署落实。全面落实“人民满意、效能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目标,加强对中央、省和市和全市各项决策部署的学习把握,及时研究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措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海陆统筹,创新跨越,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宜居新区而努力奋斗”的发展主题,对照“五城”建设等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细化推进措施,保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速确定事项落实。要认真领会贯彻《市委工作要点》中“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食品药品监管联动机制更加健全”的总要求,对照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事项,有针对性地制定今后五年的监管工作规划和年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监管工作任务,确保年度目标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快梳理并做好年各项工作。各科室要认真领会和贯彻系统各级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别是涉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监管工作的具体指标和任务,结合监管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依科室职责制定出完成目标任务的年度工作计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网格化监管措施,对全年目标任务有一个清晰的把握。需要提请局党组会、办公会研究的,要及时提报;对急需解决的问题,要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快速解决问题。要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维护,深入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饮食用药安全,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实现开门红。
二、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
(一)提升科学施政水平。要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把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去考虑和思索,同时要加强政务公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对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事项,广开言路,充分征求采纳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及时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借鉴兄弟部门的做法和经验,同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要进一步健全局政务网站平台,积极参加行风在线和网络在线问政等活动,加强与市民互动,确保承办的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交办事项逐一落实,以实际行动听民声、体民情、解民意。要完善监管工作的评估和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跟踪反馈等方法,及时评估监管工作产生的综合效果,及时纠正工作推进中的偏差,确保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提升监管工作标准质量。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创新跨越,争创一流。各科室要按照“寻标、对标、达标、夺标”的要求,横向对照其他政府工作部门、纵向对照系统兄弟单位的先进监管理念和做法,根据科室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实践,进一步研究和细化工作标准,形成分类别、分阶段、可操作、可验收的标准体系,努力实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达到一流标准。已有量化指标和质量要求的,要争取各项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同时,要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善于抓住发展机遇,勇于推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举措,敢于在发展竞争中赶超争先,为全市加速打造蓝色枢纽之城、创新发展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弘文尚德之城、和谐幸福之城,迅速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各种文明形态高度协调的特色新区做出积极贡献。
(三)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效能。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加强工作效能考核,把各项工作往前抢、往快赶、往实作,努力营造“比、学、赶、超”,高负荷、快节奏的工作氛围,确保监管工作提速增效。要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执行力,明确职责分工,坚决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要继续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切实做到事项更精简、过程更透明、办理更快捷,不断提升为群众、为管理相对人的服务效能,提高监管工作满意度。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进一步推进监管工作加速提升增效的紧迫感、责任感,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不断增创竞争力。各科室要立即行动起来,把加速提升增效的要求落实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