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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务稽查;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作为一种以开发人力潜能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模式,已被现代企业和各级政府机关广泛运用。自2014年全国税务机关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方面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成效。作为专司偷、逃、抗、骗税的税务稽查机关,通过组织开展绩效管理也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以查促收”、完善税收管理“以查促管”、震慑税收违法行为“以查促改”等作用。但从两年来各单位绩效管理运行情况看,基层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绩效管理机制不够成熟,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开发人力潜能作用不明显,管理目标与整体建设融合度不够高。为此,笔者对有关单位绩效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税务稽查机关在绩效管理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克服思想认识误区,不断培养稽查干部正确的绩效观
税务稽查机关的工作特别是税务稽查岗位的工作,融入了稽查干部以及有关人员大量的智慧和技能,这些智慧和技能往往难以用具体数字进行考量,加上税务稽查本身所具有的工作特性和长期形成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习惯,一些稽查干部对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存有一定的认识误区,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有人认为,对于税务稽查来说,每一个涉税案件中的企业规模不同、案情复杂程度不同、查处结果不同,把这些不确定因素案件去量化,可操作性不强,也存在很多不公平性。还有人认为,稽查工作从选案到执行融入不同部门和很多人的智慧和精力,很难界定哪个人为此付出工作量或贡献的多与少,对案件承办人的办案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其结果难以“服众”。也有不少人感到,就天津市地税稽查干部队伍来说,大部分人思想觉悟较高、担当意识也较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天津市地税稽查收入由2010年的10.85亿元猛增到2015年的28.7亿元,而且选案准确率、结案率、入库率也都逐年提高,税务稽查震慑效应在各领域纳税人中得以显现,根本用不着再投入大量财力、人力和时间搞绩效管理。这些认识和观点无疑影响和阻碍了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的推动和深入。因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消除片面认识及抵触心理,主动支持和参与到绩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不间断地开展对绩效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教育
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时机,就当前税务机关推行绩效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性进行不间断的宣传教育,让每个干部切实认识到绩效管理是保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保障,是加快职能转变、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重要途径,是激励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同时,要在税务稽查干部中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大力营造人人关心、参与、运用绩效管理的氛围,逐步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使绩效管理真正成为抓重点工作落实的“指挥棒”,税务稽查干部改进工作、提升素质的助力器,不断促进税务稽查工作质效的持续提升。
(二)适时与稽查干部就绩效考核考评情况进行分析、沟通
绩效沟通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事前沟通可以明确绩效目标,事中沟通可以做到事半功倍,事后沟通可以促进有效整改。因此,税务稽查机关的每一位领导者要针对所分管部门、干部的实际,有重点、经常性地与税务稽查干部进行有效沟通,特别是绩效计划制定与执行、日常管理与考评、绩效分析与改进等环节的沟通,要做到及时周到、细致入微,并通过这些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的分析与沟通,找出绩效差距和提高绩效的途径,使广大稽查干部在推进绩效管理过程中不断刷新自我“存在感”和成就感,进而逐步克服和扭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提高参与绩效管理的主动性,增强自身工作绩效的创新、创造意识。
二、克服考评指标权重失位,不断优化绩效考评体系
目前,一些基层税务稽查机关的绩效管理,只是把方方面面大量考核考评指标简单累加后再进行量化,甚至依靠单纯的、细化和量化的指标来进行绩效管理,并在绩效考评中过分强调工作完成量的考核,忽视了工作质效和潜在的对整体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以及长远发展的指标考评。比如:就涉税案件查办方面,往往对易于掌握的案件查结数量、查补税款金额、涉案企业处罚率等考核占比大,但对办案质量高低、办案经验总结、查办案件影响和干部能动作用发挥等带有税务稽查可持续发展、稽查干部潜能挖掘以及促进税收秩序规范这些指标占比少、权重低。基层税务稽查机关在绩效管理中所存在的指标权重失位、考核目标值失衡、指标设置与总体建设偏离等突出问题,应在今后优化绩效考评指标时加以注意和克服。
(一)考核考评指标的设置要考虑全局性
绩效考评既是对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工作绩效的考评,也是对全员干部绩效的考评,因此,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要兼顾机关工作上的整体性,也要考虑人员岗位、工作性质上的差异性,不能顾此失彼。尤其是那些在岗位职责中没有明确或难以细化量化,但又决定稽查工作质效、提升建设水平,甚至是打造机关品牌、创新机关文化的工作,更不能被忽视和遗忘。比如: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查办案件的质量影响、各类培训的效果运用以及机关正气的树立扶持等,如果在考核考评指标设置中被忽略了、淡化了,甚至被遗忘了,广大干部的士气就难以激发,稽查干部的潜力也难以挖掘,机关整体建设及税务稽查中心工作也就永远在低层次上徘徊。
(二)考评指标的设置要突出中心工作
税务稽查机关的职能就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因此,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建立必须紧紧围绕税务稽查中心工作。不仅在指标设置上不能让税务稽查这一权重失位,在分值设置上也要突出税务稽查的中心地位,不能没有重点地面面俱到和求全失重,更不能偏离中心另辟蹊径。对其他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也要围绕税务稽查这一中心工作去进行,也就是从保障税务稽查工作的效果、服务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维护税务稽查的地位等去设计考核考评指标、分配考核权重,并通过对其工作绩效的考核考评,提高其服务保障水平,最终达到促进税务稽查工作的提升和长远发展。
(三)考核指标设置既要相对稳定又要适时、适度调整
考核指标的设置既要立足于税务稽查机关日常工作的完成,又要着眼于税务稽查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做好与上级机关对自身绩效考核的对接,并且很好地应对由于时间、空间转换所带来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变化。因此,考核指标设置一方面在日常工作指标上要保持相对稳定,另一方面要随上级乃至中央重大部署和税制战略调整以及重点工作转换,适时、适度调整考核指标、权重分配等。通过考评指标设置上的动静结合,确保在全面系统地对日常工作绩效考核考评、实现税务稽查中心工作稳步发展的同时,也能保证同上级重大部署调整、重点工作转换的融合及统一。
三、克服与税务稽查机关全面建设脱节,提升机关整体水平
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的目的不是绩效考评结果,而是税务稽查工作的持续性改进、税务稽查质效的不断提升,从而最终实现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因此,要克服撇开机关整体建设只强调抓绩效管理和只重视考核考评结果的唯绩效观,也要克服空泛地追求机关整体建设和长远发展,认识不到日常绩效管理、绩效考评的作用。
(一)要防止孤立地看待和追求绩效考评结果的行为意识
绩效考核考评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但过分地强调绩效考评结果、追求绩效考核名次,势必会削弱绩效管理开发潜能、激励干劲、推进工作提升的作用,也容易让考核对象将注意力集中在如何规避绩效“犯规”被罚失分上,最终导致干工作、抓落实只为取得较好的考核考评结果,不考虑工作质效和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
(二)要把绩效管理与其他管理模式相融合
尽管绩效管理是现代企业和政府机关都公认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但就税务稽查工作和机关整体建设来说,绩效管理不是管理范畴的全部,单靠绩效管理也不可能实现税务稽查工作整体建设的持续发展。因为税务稽查各环节工作以及机关的有些工作,难以在短时间内看到工作的绩效,还有一些工作也难以用具体数字去衡量多与少、大与小,难以靠量化去评价优和劣、高和低。这就要其他的管理方式去弥补、去辅助、去完善,以实现税务稽查机关的正常运转、维护和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比如: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工作中精力付出的多少,干部思想觉悟的培育,争先创优氛围的营造等等,这些都难以去量化和用数值去评判,就需要靠传统的、情感式的和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去推动、去补救、去完善,也只有把这些管理方式与绩效管理有机地融合,才能达到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效果。
(三)要把绩效管理目标和税务稽查整体建设相统一
绩效管理是一种管理手段、也是一个管理过程,其根本目的和目标就是提高税务稽查机关的整体建设水平。因此,绩效管理的推进和各个环节的把控都要紧紧围绕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建设做文章,不能片面追求绩效管理中的量化考核结果,更不能人为地把绩效管理与整体建设割裂开,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绩效考核结果很好,但干部队伍人心涣散、领导班子没有凝聚力、机关整体缺乏合力等现象。所以,在抓日常工作落实中要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把注意力放在发现问题短板上,不断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同时,还要把绩效考评作为整体工作上水平的一个抓手,通过完善的内部运转流程和顺畅的协调沟通,把绩效考核考评融入整体建设之中,有效地解决绩效管理与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建设“两张皮”的问题。
四、克服与干部利益、升黜背离,营造挖掘潜能、争先创优的氛围
税务总局要求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业绩、改进工作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主要运用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方面。就是说绩效考评须与个人利益、个人升黜、个人荣辱同步推进,与稽查干部的物质追求和精神需要相一致,否则,就难以激发稽查干部的工作动力和工作热情,就不可能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也就更谈不上提升税务稽查工作质效和税务稽查整体建设水平。“事业兴衰,关键在人”,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充分挖掘开发人力潜能、激励激发主观动能、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势在必行。
(一)与稽查干部的成长进步挂钩
绩效考评结果与稽查干部的成长进步挂钩,是对稽查干部工作绩效的再次肯定,也是对稽查干部的不间断激励,因此,各级组织要按照各年度绩效考评优秀名次和个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能力素质水平、廉洁自律状况,结合后备干部培养使用规划等,有计划、有梯次地做好稽查干部的培养、选拔,让能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所为、有其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机会。反之,对个别部门和个人连年考评较差、能力素质较低的干部,应及时予以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逐步构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用人机制。
(二)与稽查干部的荣辱羞耻挂钩
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对税务稽查干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将有助于形成个人与部门同发展、共荣辱的良性循环。要按照年度绩效管理评估考核结果,分析评价各部门、个人的工作落实和绩效指标执行情况,并充分利用奖惩机制,对目标完成度高、成绩突出者采取通报表扬、发光荣榜、授予荣誉称号等褒扬措施,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全覆盖、高规格的宣传,使之时时处处感受到工作成绩所带来的自豪和荣耀。对工作懈怠、考评不佳的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责令限期改进、诫勉谈话和调离岗位等惩罚性措施,让其切身体会到工作懈怠所带来的羞耻。通过旗帜鲜明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积极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尚,逐步完善充满活力、持续激发正能量的内生动力机制。
税务局法规科长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
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我是*年税务机构分设时,分到*市地税局工作,时任市局管理科科长,*年担任纪检员一职,分管业务科和稽查局工作,*年八月调任州局征管科科长,负责征管科工作,*年任州局业务科科长,负责业务科工作至今。几年来,无论是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还是纪检纠风,无论是在市局,还是在州局,本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秉公执法,严格律己,热情服务于纳税人。地税分设以来,本人多次被为市地税局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党员,年被市政府评为十佳执法员,在州局征管科和业务科任职期间,所主持的各项工作均名列全疆前列,多次受区局通报嘉奖。本人这次参加竞聘的第一志愿是税政法规科科长,让本人填报这个岗位的直接原因是本人有能力、有信心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做的更好。在谈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职务的优势和工作思路之前,本人想先谈谈竞聘这一职务的劣势。年龄相对较大是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主要劣势,年龄的问题在本人参聘之初可以说是最大的心理障碍。在看到区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文件时,本人也想过不参加竞聘或者享受区局的优惠条件告老还乡。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优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一、老马识途,轻车熟路。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财会工作年,从事税收工作年,在税务工作期间,主要从事税政法规管理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说对这方面的工作非常熟悉,本人在市局工作时主要负责集体财务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的税政管理,主持制定了《*市地税局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客货运输市场税收征管办法》等规定,使市局的税收征管更趋完善,到州局后主持修订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考核管理办法。从年企业所得税实行自汇自缴以来,本人亲自主讲每年的企业所得税培训,年本人主讲了对党政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培训,年主讲了对水利系统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等。因此,本人尽管年龄相对较大,但经验丰富,能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法规,业务水平较高,对税政法规科各项职能设置,非常熟悉并且熟练,主持税政法规科工作可以说是老马识途,轻车熟路。二、德能双过硬,一颗赤诚心。税收工作是一项执法行……
一、创新稽查思路 不断完善稽查体制
在“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下,我们从完善体制入手,充分发挥稽查促进征管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稽查有效手段。
积极推行“动态稽查”:2001年机构改革后,我局从完善体制入手,按照稽查工作的要求,应用现代统计学和日常管理经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计算机和人工结合的动态选案方法,改变了过去稽查选案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大大提高了科学性、准确性、预见性,有效地提高了稽查选案的准确率。
积极试行“公示稽查”:我们在稽查工作中,对企业实施查前公示,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上半年,我们先后对227户企业实施了查前公示,企业共自查出税款486万元,达到了以查促管的目的,促进企业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
积极推行效益稽查:2002年,我们针对目前房地产、集贸市场、加油站、网吧、装饰装潢业、房屋出租业管理不规范、税收漏洞大的情况,日常稽查要加大对这些行业的稽查。并以查假票、查假帐、查假申报为主要内容,狠抓税务稽查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的质量和效率,规定稽查选案中标率、查补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要分别达到60%,80%,10%,100%,案件审理科将考核指标纳入了目标考核中,并将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并将指标与奖金、待遇挂钩,有效促进了稽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稽查质量的提高。
实行涉税举报案件分类管理制度:对涉税举报案件按照案件来源、举报偷税性质、举报内容翔实程度等实行A、B、C等级管理,使举报案件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实行等级稽查员制度:1999年我们在稽查系列中推出了等级稽查员制度,对稽查人员经过业务考试、综合评定等办法,确定稽查员等级。规定只有二级以上稽查员才能担任主查,并享受稽查津贴和相应的待遇。这一制度实施后,不仅进一步完善稽查体制,也增强了干部学业务、创业绩、保持量、争先进的思想意识,现在全局100%的干部通过了三级稽查员评定,10名干部被评为二级稽查员,3名干部评为一级稽查员。
二、实施稽查新办法 发挥稽查的监督管理职能
围绕省局开展的“依法治税年”活动,我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以查办大要案为中心,以专项检查为主线,以复检为保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实现了由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的初步转变,实现了稽查促进征管的作用。
1、开展重点户检查,促使税源大户在依法纳税方面做出表率。重点企业、重点税源户在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税收政策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了财政收入。根据这一特点,我们每年都把把重点企业、重点税源户列为必查对象,实施年年检查,以期通过检查,使重点企业、重点税源户在法制的轨道上年年有新的进步,在依法纳税方面做出表率,带动全区纳税单位和个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2、开展热点检查,解决突出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富拉尔基的城市建设步伐也不断加快,从事建筑业的单位和个人日益增多,但由于在房地产开发、审批项目上税务部门与计委、城建、房产、规划等单位之间没有健全的信息交换机制,在税收上导致对建筑安装的单位及个人缺乏有效监控和管理,对建筑安装业的税收征管不能及时到位,致使该项税收存在不同程度的流失。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及时地开展了税务检查。通过对20户建安企业的检查,查补税款190万元,并初步摸清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这些情况归类、汇总,积极反馈,为领导提供决策的信息。为促进全区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3.开展行业检查,解决共性问题。2001年开始,我们开展了对房地产业、金融业、保险业、交通运输四个行业的税收检查。运用解剖麻雀的办法,基本解决了这四个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以《税务简报》形式在全局传送,为指导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稽查促进征管的作用。
4.依据全区实际,开展针对性检查。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区汇聚了一大批施工企业和外来建筑安装队伍,这其中不乏有一批企业既无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又不办理登记、纳税申报,从而逃漏了应交纳的税款。为此,针对性地开展了对外来驻富施工单位的税收检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仅就建筑、道路施工等就查补税款133万元。这不仅堵塞了税收漏洞,促进了收入而且也使企业能在税负公平的条件下平等竞争。
5.开展回访检查,检验检查效果。所谓回访检查,就是对曾被检查过的企业进行复查,其目的是为了了解前次检查的纠正情况。通过对部分企业回访检查,我们发现,绝大多数企业能够根据被查出来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落实整改意见。但也有部分单位我行我素,屡查屡犯,纠错仅仅停留在口头,并没有真正引起重视,将整改意见落到实处。对这类企业查而再犯的税收问题,我们依据政策,从严处理。回访检查,查出了问题,也检验了检查的效果,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企业存在的侥幸心理,有效地堵塞了偷漏税的漏洞。
6.加强部门协作,打击偷抗税。税务检查工作,需要社会各方的支持与配合,尤其是查处重大的偷抗税案件,更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因而,加强部门协作,对稽查工作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几年来,我们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安局经侦科等有关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后盾作用。对偷抗税事件,在调查处理中,不搞孤军作战,而是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共同调查取证,实行紧密的协作,使案件处理做到了及时、正确。
三、采取稽查新措施,发挥稽查的收入职能
税务稽查在堵塞漏洞,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提高征管水平,组织税收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的经济格局,使得纳税主体多样化,纳税人经营分散、地域广阔,在银行多头开户,现金交易大量存在,加上管理上没有到位,使得税务机关税源控管困难,对纳税人收入、经营情况难于掌握。同时有些人没有纳税意识,对缴税、摆正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缺乏正确的认识,能少缴税就少缴;有些人死猪不怕开水烫,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有的态度,税务部门处理起来非常棘手;还有些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匮乏,一时难以缴清。我局每年税费收入任务超过一亿元,但每年的任务缺口都在3000万元以上,一部分靠清理欠税,一部分就要靠稽查的查补税款。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从克服征管中存在的查补税款入库难问题,实现稽查在组织收入的作用.新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后,我局提出了“执行不到位,稽查无作为”的口号,要求提高稽查执法强度,发挥稽查的震慑力。我们首先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尤其是金融保险企业,向他们宣传新征管法关于有关协助税务机关扣缴税款的规定,使他们积极协助税务机关扣缴税款。其次依法运用法律手段,先后查封、扣押11家单位部分商品和财产,并于去年举行了抵税物品专场拍卖会,成交额60万元,有了地打击乐偷逃税行为,为国家挽回大量损失,并有效地震慑了税收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了人民群众,维护了税收秩序,促使其他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组织收入奠定了基础。同时积极实行了地域户籍管理制度,有效地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有效控制和掌握税源出发,实行了全员参与的地域管理,使分局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达到了四准:开业停业准、申报情况准、经营状况准,税源状况准,为稽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基础数据。2000年、2001年每年的查补入库额都在500万以上,占税收计划的5%。
四、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由于随机选案稽查人员对纳税人的基础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加之为确保收入和稽查面使稽查工作多停留在就帐论帐上,不能够全面,客观的针对企业的经营,向广度和深度延伸。有些稽查户存在着查不全、查不透、出现“鱼过千层网,网网都有鱼”的怪现象。
2、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资本渗透到社会的各行业。征纳双方关系,越来越变的对利和尖锐。纳税人的偷税手段越来越隐蔽,工具越来越先进。而我们的传统和方法,传统取证工具,以不能适应。加之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和部门配合,稽查工作很难发挥,快捷多变的打击偷、逃税的作用。
3、由于稽查工作担负着组织收入的任务,使稽查工作经常将有限的人力投向重点税源大户,而税源大户重点企业往往又是我们“双评“工作的评议单位,税收任务和”双评“工作的相互交叉,服务与执法的相互矛盾,使我们在稽查案件处理上存在着“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还造成稽查工作不能及时有效的针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达不到“解剖麻雀“打击一个,震摄一片”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收征管上的“两极分化”达不到以查处管的功效,影响税收征管的水平。
一、互动机制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持续提升。征管质量的提升极大地促进了税收收入。2009年我局完成增值税61.2万元,整体收入及增值税单项收入均创新高。
(二)提高了日常工作质量和效率。“四位一体”互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对各部门的提报和反馈事项进行统一研究部署,实现了业务工作的统筹安排。通过“四位一体”工作,实现了业务衔接互动和信息资源共享,减少了大量的重复工作任务,各查各的税、各做各的表、重复检查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负担进一步减轻,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改善了税收经济环境。通过查管互动、查评互动,进一步强化了行业税收监管,基本达到了同类型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税负公平,在化解基层一线税收管理人员的执法风险的同时,维护了地方经济发展秩序,促进了征纳关系和谐。
(四)提高了认识,加强了组织领导。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我局积极成立了由局长求军扎西挂帅的互动机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广泛宣传培训,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干部,都进一步明确了互动机制的科学原理和认真贯彻落实互动机制的必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做到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工作主动性大大增强。
(五)抓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我局积极建立和完善各项互动协作制度,制定《某县国税局税收“分析、评估、稽查、管理”互动机制实施办法》。为保证互动机制落到实处,使之成为长效机制,我局在工作中注重责任到人,严格责任追究。
(六)抓分析,有效指导工作。税收分析是税源管理的“眼睛”。为有效指导开展各项工作,我们紧紧抓住税收分析这一重要环节,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通过互动机制健全税收分析体系,完善共享数据制度。二是采取计统部门与综合管理科共同分析等方式,实现各部门之间优势互补。
(七)抓核查,确保工作实效。为让互动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核查中,积极获取工商、地税等部门的数据,为纳税评估提供了准确的基础数据资料。实施纳税评估,遵循资料收集、案头评估、约谈举证、实地查验、评估处理的基本程序,坚持案头评估与实地查验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
(八)抓讲评,注重狠抓落实。为了将互动工作引向深入,我局对建立、运行互动机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时进行总结,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协调和统一有欠缺。一方面四位一体互动机制需要与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银行、统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经济的分析就离不开这些部门经济数据的统计资料,由于这些信息不能共享,且部分信息统计时限及口径存在不一致,使税收分析部分指标失真。另一方面目前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的实施只是初步实现了各部门的"职责"划分,只关注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下"我该干什么",没有形成"其他部门需要什么"的理念。
(二)信息技术运用有待增强。一是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内的数据需要提炼、加工后,才能被税收分析所使用,数据分析监控报告滞后,使分析工作受到很大限制。二是纳税评估没分析系统运用力度不够,人机结合没有实现,大量评估数据人工计算费时耗力。
(三)联动机制的各个环节仍需完善。一是税收分析还停留在对税务部门内部现有数据的分析上,很少渗透到纳税人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的分析,对数据说明什么问题,则很少有深层次的分析和建议。且大多是事后分析,缺少事中及事前分析。二是纳税评估工作方法单一,缺乏广度及深度。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和部分评估人员责任意识淡薄,造成评估对象的局限性和评估税种的单一性。三是税务稽查联动执行乏力。从现实的互动机制运行情况看,纳税评估显然成为了核心,相对于税务稽查几乎游离于机制之外。多数的评估案件在评估环节中就已化解,实际工作中为税务稽查提供的案源寥寥无几。四是税源监控不到位。一是处在管理一线的税收管理员更应首先发现纳税人纳税异常现象,而实际是分析环节、评估环节、数据监控环节发现了问题,然后才督促税收管理员去调查核实和整改。二是税收管理员的业务素质不过硬,综合能力不强,造成税源管理的质量不高。
(四)缺少激励考核机制。一是税源管理本身没有较完善的考核办法,量化的考核标准较少。主要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进行主观对比判断,无法准确衡量税源管理工作的优劣,致使税源管理工作奖罚依据不明,影响了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办法促进税源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二是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的运行缺少激励考核办法。
三、建议及对策:
四位一体互动机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各部门、各环节的方方面面,目前应注重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环节的成果转化与应用,将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凝聚和释放出来,发挥部门优势和整体效能,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强化协调配合,保障互动工作顺畅运转。联动机制关键在"动",特色在"联",各部门之间只有真正"动"起来,才能形成整体合力。应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互动机制的相关制度,确保各部门的工作成果可以被其他部门共享和应用。
(二)建立联动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共享。一是重点强化税收分析、预警监控、查询分析、数据、报表处理等功能,增加联动综合管理功能,为各部门提供数据处理应用、数据提交整合的支撑点。二是加强四位一体互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平台开展任务、结果反馈、提交管理建议、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信息量,逐步将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税款申报和入库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纳入税收分析数据的范畴,并尽可能全面地覆盖行业经济信息。
一些在新形势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的经验,为治理税收环境,整顿税收秩序做出了一定贡献。
一、创新稽查思路不断完善稽查体制
在“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下,我们从完善体制入手,充分发挥稽查
促进征管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稽查有效手段。积极推行“动态稽查”:20*年机构改革后,我局从完善体制入手,按照稽查工作
的要求,应用现代统计学和日常管理经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计算机和人工结合的动态选案方法,改变了过去稽查选案中的盲目性
、随意性,大大提高了科学性、准确性、预见性,有效地提高了稽查选案的准确率。积极试行“公示稽查”:我们在稽查工作中,对企
业实施查前公示,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上半年,我们先后对227户企业实施了查前公示,企业共自查出税款486万元,达到了以查促管的
目的,促进企业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积极推行效益稽查:20*年,我们针对目前房地产、集贸市场、加油站、网吧、装饰装潢业、房
屋出租业管理不规范、税收漏洞大的情况,日常稽查要加大对这些行业的稽查。并以查假票、查假帐、查假申报为主要内容,狠抓税务
稽查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的质量和效率,规定稽查选案中标率、查补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要分别达到60%,80%
,10%,100%,案件审理科将考核指标纳入了目标考核中,并将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并将指标与奖金、待遇挂钩,有效促进了稽查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稽查质量的提高。实行涉税举报案件分类管理制度:对涉税举报案件按照案件来源、举报偷税性质、举报内容
翔实程度等实行A、B、C等级管理,使举报案件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实行等级稽查员制度:*年我们在稽查系列中推出了
等级稽查员制度,对稽查人员经过业务考试、综合评定等办法,确定稽查员等级。规定只有二级以上稽查员才能担任主查,并享受稽查
津贴和相应的待遇。这一制度实施后,不仅进一步完善稽查体制,也增强了干部学业务、创业绩、保持量、争先进的思想意识,现在全
局100%的干部通过了三级稽查员评定,10名干部被评为二级稽查员,3名干部评为一级稽查员。
二、实施稽查新办法发挥稽查的监
督管理职能围绕省局开展的“依法治税年”活动,我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以查办大要案为中心,以专项检查为主线,以复检为保
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实现了由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的初步转变,实现了稽查促进征管的作用。
1、开展重点户检查
,促使税源大户在依法纳税方面做出表率。重点企业、重点税源户在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税收政策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了
财政收入。根据这一特点,我们每年都把把重点企业、重点税源户列为必查对象,实施年年检查,以期通过检查,使重点企业、重点税
源户在法制的轨道上年年有新的进步,在依法纳税方面做出表率,带动全区纳税单位和个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2、开展热点检查
,解决突出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富拉尔基的城市建设步伐也不断加快,从事建筑业的单位和个人日益增多,但由于在房地产开
发、审批项目上税务部门与计委、城建、房产、规划等单位之间没有健全的信息交换机制,在税收上导致对建筑安装的单位及个人缺乏
有效监控和管理,对建筑安装业的税收征管不能及时到位,致使该项税收存在不同程度的流失。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及时地开展了税务
检查。通过对20户建安企业的检查,查补税款190万元,并初步摸清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这些情况归类、汇总,积极反馈,为领导
提供决策的信息。为促进全区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3.开展行业检查,解决共性问题。20*年开始,我
们开展了对房地产业、金融业、保险业、交通运输四个行业的税收检查。运用解剖麻雀的办法,基本解决了这四个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并将这些问题以《税务简报》形式在全局传送,为指导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稽查促进征管的作用。
4.依据全区实际,开展针对性
检查。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区汇聚了一大批施工企业和外来建筑安装队伍,这其中不乏有一批企业既无外出
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又不办理登记、纳税申报,从而逃漏了应交纳的税款。为此,针对性地开展了对外来驻富施工单位的税收检查,
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仅就建筑、道路施工等就查补税款133万元。这不仅堵塞了税收漏洞,促进了收入而且也使企业能在税负公平的条件
下平等竞争。
5.开展回访检查,检验检查效果。所谓回访检查,就是对曾被检查过的企业进行复查,其目的是为了了解前次检查
的纠正情况。通过对部分企业回访检查,我们发现,绝大多数企业能够根据被查出来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落实整改意见。但也
有部分单位我行我素,屡查屡犯,纠错仅仅停留在口头,并没有真正引起重视,将整改意见落到实处。对这类企业查而再犯的税收问题
,我们依据政策,从严处理。回访检查,查出了问题,也检验了检查的效果,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企业存在的侥幸心理,有效地堵塞了
偷漏税的漏洞。
6.加强部门协作,打击偷抗税。税务检查工作,需要社会各方的支持与配合,尤其是查处重大的偷抗税案件,更
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因而,加强部门协作,对稽查工作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几年来,我们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安局经侦科
等有关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后盾作用。对偷抗税事件,在调查处理中,不搞孤军作战,而是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
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共同调查取证,实行紧密的协作,使案件处理做到了及时、正确。
三、采取稽查新措施,发挥稽查的收入职能
税务稽查在堵塞漏洞,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提高征管水平,组织税收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由于多种经济成
分、多种经营方式的经济格局,使得纳税主体多样化,纳税人经营分散、地域广阔,在银行多头开户,现金交易大量存在,加上管理上
没有到位,使得税务机关税源控管困难,对纳税人收入、经营情况难于掌握。同时有些人没有纳税意识,对缴税、摆正国家和企业的利
益缺乏正确的认识,能少缴税就少缴;有些人死猪不怕开水烫,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有的态度,税务部门处理起来非常棘手;还有些
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匮乏,一时难以缴清。我局每年税费收入任务超过一亿元,但每年的任务缺口都在3000万元以上,一部分靠清理欠
税,一部分就要靠稽查的查补税款。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从克服征管中存在的查补税款入库难问题,实现稽查在组织收入
的作用.新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后,我局提出了“执行不到位,稽查无作为”的口号,要求提高稽查执法强度,发挥稽查的震慑力。我们
首先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尤其是金融保险企业,向他们宣传新征管法关于有关协助税务机关扣缴税款的规定,使他们积极协助税务
机关扣缴税款。其次依法运用法律手段,先后查封、扣押11家单位部分商品和财产,并于去年举行了抵税物品专场拍卖会,成交额60万
元,有了地打击乐偷逃税行为,为国家挽回大量损失,并有效地震慑了税收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了人民群众,维护了税收秩序,促使其
他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组织收入奠定了基础。同时积极实行了地域户籍管理制度,有效地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有效控制和掌握税源出发
,实行了全员参与的地域管理,使分局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达到了四准:开业停业准、申报情况准、经营状况准,税源状况准,为稽查
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基础数据。*年、20*年每年的查补入库额都在500万以上,占税收计划的5%。
四、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由于随机选案稽查人员对纳税人的基础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加之为确保收入和稽查面使稽查工作多停留在就帐论帐上,不能够全面,客观的针对企业的经营,向广度和深度延伸。有些稽查户存在着查不全、查不透、出现“鱼过千层网,网网都有鱼”的怪现象。
2、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资本渗透到社会的各行业。征纳双方关系,越来越变的对利和尖锐。纳税人的偷税手段
越来越隐蔽,工具越来越先进。而我们的传统和方法,传统取证工具,以不能适应。加之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和部门配合,稽查工作很
难发挥,快捷多变的打击偷、逃税的作用。
3、由于稽查工作担负着组织收入的任务,使稽查工作经常将有限的人力投向重点税源大户
,而税源大户重点企业往往又是我们“双评“工作的评议单位,税收任务和”双评“工作的相互交叉,服务与执法的相互矛盾,使我们
在稽查案件处理上存在着“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还造成稽查工作不能及时有效的针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达不到“解剖麻雀
“打击一个,震摄一片”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收征管上的“两极分化”达不到以查处管的功效,影响税收征管的水平。
4、税
收的整体性,决定了税务稽查只能是手段,不能是目的,所以税收稽查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要同公民、纳税人乃至整个社会的法制化建
设水平相适应。税收稽查的法制化可以领先于社会,但不能相互脱离。税收稽查的各项管理指标、指令只能是稽查工作的动态反应和参
考,决不能成为税收稽查工作的最终目的。税收稽查工作归根到底要为组织收入和税收征管服务。市场经济下,指标应是指导性的而不
由于工作关系,对注税考试应该说了解的比较早,但由于当时考虑最多的是注税证书的实用性,对这个当时含金量不高的考试并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后来才漫漫意识到注税考试的必要性。原因有:一是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需要。本人从事稽查案件审理工作,经常需解答县市稽查局和稽查一线人员的日常工作中碰到的一些业务问题,对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有时不能做出准确全面的解答;二由于近年来会计领域的巨大变化,使自己每每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虽财经科班出身,但仅有的一点底子已完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急需“充电”;三是出于自身考虑,通过考试来促使自己学点业务,为小孩做出榜样。就是在以上想法的综合作用下,再加上单位的“动员”,我走进了“注税”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考试。在一些同事的鼓励下,我又收拾心情,开始了新一轮的征程。期间自学教材及复习资料,听网校的老师讲课,几个月的学习,感觉有点苦,期间也有过放弃的想法。但通过学习,感觉自己的业务技能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原来不太懂或者忘记的的东西又熟悉了。虽感辛苦,但也尝到了学习的乐趣。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3-0082-05
一、前言
中央税收是中央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12年中央财政收入56 132.3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占比90.62%,海关代征收入占比1.1%,其他中央财政收入占比8.28%。由此可以看出中央税收稳定对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安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而对于规模如此庞大的中央税收收入实施强有力的审计监督是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途径。根据2012年税收数据分析得到:在中央税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占中央总税收的比重高达79.69%左右,而仅增值税这一项就占比38.66%,企业所得税占中央税收比重约为25.65%,消费税占中央税收的比重约15.38%①。
据统计,审计对象有41个直属海关、36个省级国税部门,相比之下审计资源甚少,审计技术设备比较落后,经验分散。相比总量庞大的中央税收来说,在有限的审计资源条件下准确把握审计重点显得尤为重要。选准审计(调查)对象,及时发现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能够为促进依法治税、完善内控制度、防止税收流失、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从而实现在提高审计效率的同时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双重目的。
税收审计是对税收款征收业务和记录资料进行的审计,具体包括对税收征收和管理机关的相关税收征收管理活动和纳税单位税款计算和缴纳的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从理论上来说,税收审计是财政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因在于国家财政分配就是通过税收途径达到,因其独立性和特殊性,它是由专门的机构――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因此其审计的内容和方法又有别于财政部门的审计。从实务方面来说,大致分为选案环节、分析检查环节、审计执行环节,选案的过程也就是风险辨别和评估的过程,选案环节作为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一步,与审计效率密切相关。近年,税收审计研究工作集中在实践水平,现有的理论也大多从实践中抽象提炼而成。例如王孝军(2005),郑新举(2002),门韶娟、李正辰(2003)对于如何开展税收审计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文章对于如何进行税收审计的要点进行了阐述,原则性的条条框框规定较多,可操作性相对较差。理论应用于实践,对于如何选案,如何挑选审计重点还需要更深层次的诠释。细致到工作层面依然需要审计实施人员的主观判断和经验依赖,因此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机性。
关于税务审计选案的研究,国外比较前沿的是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的研究成果。由于OECD的税务审计研究基本是基于经济较发达国家情况进行的,其社会、经济、法律、行政和文化不尽相同,所以其研究成果不能够全盘照搬,只能部分借鉴其思路。
国际上税务审计选案有两种重要的方法――随机选案和基于风险选案。随机选案是指能够保证所有税务报表有相同被审计概率的随机选择过程。其不利点包括:1.容易产生较大成本,例如机会成本、资源成本。2.被审计对象不认可,随机审计选案可能多次针对同一个对象,因此较高频率的随机审计可能造成过度干扰。3.审计实施人员不接受,审计实施人员可能不认同甚至抵触随机审计,从而造成审计效率低下。基于风险选案主要是运用遵从风险管理技术,选择风险较高且潜在税额较大的审计对象进行审计的过程,主要是为了较好地分配审计资源,尽可能地提高效率。比较先进的是美国的集中型自动选案系统――判别函数系统(Discriminate Function System),该系统充分利用了基于风险选案的思想,大大提高了选案的效率。
二、文献评述与研究思路
马庆国、王卫红等(2002),吴璇、陈颖等(2007)基于神经网络模型对税务稽查选案的方法进行了研究;李亘(2007)探究了数据挖掘技术在税务稽查选案中的应用;蒋丽华、覃征等(2006)利用粗糙集理论与神经网络相结合的税务稽查选案模型;夏辉、李仁发(2009)采用基于支持向量机与自组织特征映射神经网络相结合的稽查选案方法;林肖丽(2009),王艳杰、李清等(2012)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企业的诚实纳税与非诚实纳税与企业众多财务指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唐登山(2011)研究了聚类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相结合在税务稽查选案中的应用。上述文献所用到的选案方法基本上没有脱离统计学原理以及统计分析技术;此外,上述研究重点在于微观层面的税务稽查工作中的选案,对于宏观层面的税务审计选案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在税收预测方面,吴之江(1984)基于历史税收简单地利用增长率来预测税收以制定税收计划,但其精确度不高且受主观因素影响大;王野峰(1989)利用了最小二乘法来预测税收,其原理也是探寻税收的历史规律从而推测趋势;1991年由关振民教授主编的《中国税务统计学》分门别类地总结出各个税收统计的基本指标体系,得出其变化发展的规律;邓成■、夏大松(1994)开始使用多重线性组合预测模型来探究社会商品零售额与营业税之间的关系,其预测精度相比之前的趋势预测有了很大的提高;董承章(1998)探究了对税收影响最大的几个税源指标,发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对税收的影响最大,其次是滞后两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位居第三的国民生产总值,影响较小的是国内生产总值;王乃静、李国锋(2002),张绍秋(2006),王来封、阮曙芬(2007)在协整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误差修正模型,该模型不单考虑了税源指标的影响,更多的是考虑了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提高了税收预测的精度;张梦瑶、崔晋川(2008)采用移动自回归平均模型对月度数据进行预测,丰富了税收预测的模型方法。税收预测模型大多在统计学原理的基础之上探究各个税源指标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其预测精度相比趋势预测有了很大的提高,且有稳固的理论依据,可操作性强。
综上所述,目前的税收预测大多着眼于下一年度的财政工作计划,所以多数进行的是年度税收预测,极少数进行了月度的税收预测分析,针对中央税收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随着税收预测模型的发展与丰富,其预测精度越来越高,因此较高精度的税收预测模型为其与税收审计工作的结合提供了契机。税收预测的目标可以从传统的推测税收趋势转移至服务税收审计,同时也可适度地解决税收审计选案的主观判断问题。
本研究正是针对上述内容具体展开,以协整分析为理论基础,以浙江省中央税收主要税种的月度数据为研究对象,兼顾模型的合理性和统计性质,目标集中在为调整税收审计范围、税收审计选案服务。因2012年增值税单项税种在中央税收中占比约40%,相比其他税种,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所以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与中央税收中的增值税。
三、研究设计与样本选择
(一)研究设计
从分析和预测的理想角度来说,与增值税相关联的税源指标能够被一一罗列,但是受指标体系自身和统计数据调查手段的局限,目前远远不能穷尽所有的税源指标用于增值税的预测与分析。经过前人多年的研究,比较认同的是工业企业增加值。由于我国是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所含的税款不能抵扣,所以在工业企业增加值的基础上还要加上当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另外增值税组成中有一部分是来源于商业增加值,故税源指标中加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因此,本研究对增值税、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的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税收与税基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在税基预测的基础上,利用估计出的长期均衡关系方程式来测算增值税,对2009―2012年的增值税进行回测,找出异常值进行分析,并且对未来半年的增值税月度数据进行预测。
(二)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2009―2012年为研究区间,以浙江省中央税收为研究对象。从浙江省统计局统计数据中,本文获得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以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及增值税中归属中央部分的月度数值,对于个别缺省值,本文利用平均值进行替代。其他所需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四、实证分析
(一)单位根检验
表1为样本数据的单位根检验(ADF),结果发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值税额月度数据的时间序列,水平值为单位根过程,而一阶差分为平稳过程,因此这三个序列都为一阶差分平稳过程,即I(1)过程。
(二)协整分析
对各变量之间进行Johansen-Juselius检验,从检验结果来看,NONE(0个协整向量)的P值为0.0007***,0.0002***,表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消费品零售总额、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值税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三)模型的构建
(四)模型回测与异常值
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消费品零售总额、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2009―2012数据回带模型,得到回测值,并进行偏离度的测算,得出协整模型的回测平均误差在0.844%左右。
偏离度=(回测值-实际值)/实际值
依据偏离度波动图可得出,设置10%为安全警戒线能够挑选出异常值月份。同样的,设置可容忍的更大或更小数值为安全警戒线能够挑选出不同月份,取决于对于审计对象的错漏容忍度。对于那些偏离度超出警戒线的月份可着重进行审计,同理,利用回测思路对全国范围内各个省份的中央税收进行分析可以挑选出异常省份异常时间段而进一步重点审计。
对于其中的偏离度异常值进行挑选(研究假设认为偏离度超过10%为异常值),结果见表3。
对于回测值与实际税收之间的异常差异,研究认为原因有三:
第一,异常值偏离平均水平太多,可能原因是税款征收异常,问题出现源头可能在于税务部门,可能在于企业本身,此时审计部门出于保护税收收入正收的目的,应当对税务部门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减免税、退税、补税、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征收的决定而导致的税款征收额异常的问题进行调查。至于企业微观层面的问题,可以由税务稽查部门不定期与定期地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以保证税源安全。
第二,异常原因可能在于税收政策方面的不合理。目前,各层级的税务部门已经实现了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简称CTAIS)。在此条件基础之上,审计部门可以利用计算机平台数据处理中心比较容易获得全国各地区各行业增值税实际值与回测值的异常值。即在同一时间各个地区都出现了异常值,审计部门则可以从政策的层面宏观角度来查找不合理之处。
第三,可能原因在于模型所选指标没有面面俱到。受限于数据的可得性和完整性,税源指标不能逐个穷尽导致回测值没有精准地拟合实际税收收入值。对此,可以后续通过计算机模拟实时地进行模型改进与更新,以更好地服务于税收审计与税收预测。
(五)税收预测
利用工业增加值、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社会零售商品总额2009―2012年的月度数据,通过自相关―偏相关分析等,采用自回归移动平均方法,比较各模型的拟合优度、SC值以及D.W值等确定自回归滑动平均模型(ARMA)的阶数。最终得出工业增加值ARMA(2,2)、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ARMA(3,2)、社会零售商品总额ARMA(2,1)为较优选择阶数。
计算各指标的预测值,最终得出增值税总预测结果,2013年1月―2013年6月预测结果见表4。
综合以上结果与分析,对于利用税源指标对增值税进行协整分析预测,不仅仅局限于对将来的税收趋势的判断,更多的可以与税收审计进行综合考虑。在获得全国各地区基础数据的条件下,利用计算机信息集中化的优势特点,分别进行增值税测算,以最终查找偏离度异常值所在的时间及其地区。这将为审计部门初步选案提供信息数据来源参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抽样审计的随意性以及审计资源的分配问题,有助于审计部门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较高的效率完成审计工作。
五、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本文在协整理论的基础之上利用浙江省2009年至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这三个税源指标预测增值税的月度数据,模型拟合较好,回测精度较高,预测精度有待实际结果证实。本文所用的协整理论对于考察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是有效的,而且从某种角度也证明了这三个变量与增值税是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对此,利用这种长期均衡关系建立起来的预测模型从理论上来说也是切实可行的,故用预测值确定税收审计初步选案也有了现实依据。基于实证结果,审计部门可以选择性地参考此种思路,挑选出偏离度异常值为确定审计目标服务,从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达到高效而低成本审计的目的。从另外一种角度来说,利用建模预测税收服务于税收审计选案的方法可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已有的CTAIS系统,有利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再者,对于创新选案方式也有推进作用。
(二)讨论
本文只是对中央税收增值税部分进行了预测分析,对于占比约25%的企业所得税和15%的消费税没有涉及,进一步还可以对行业进行分别测算,这将有利于预测精度的提高,从另一方面来说方便迅速查找出问题源头,在选案阶段就能够高效率地准确聚焦问题出现的时间、行业和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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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董承章.税收影响因素分析模型与预测模型[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8 (11):27-29.
㈠税收专项检查取得新成果。按照省局和市局的统一部署,由我科牵头,重点开展了对全市专业市场、房地产和建安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在此项工作中,我科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从组织领导、检查范围、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分工,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与各区局加强沟通协调,有效组织落实好了调取资料、纳税评估、企业自查、质疑约谈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良性互动。三是以纳税评估为依托,集中业务骨干,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了案头分析研究与纳税评估系统打分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出重点检查对象,对其开展纳税调查,认真按照要求对相应行业的相关项目和具体内容进行检查核实,从中找出问题企业,并做好了相关税费的追缴入库工作。四是要求各检查小组定期汇报检查情况,提交阶段性工作汇报,跟踪检查典型案件,及时了解检查进度,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78户,发现有问题企业28户,全市共查补收入513.8万元,圆满完成了专项检查工作目标。
㈡查处上级督办及协查案件取得新突破。我科高度重视总局稽查局督办和上级领导批示的案件,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查处,实行专人跟踪负责,确保了管理到位。在与国税检查组对佛山中外运有限公司等六户企业的进行联合检查过程中,我科积极与国税局协调配合,与各区稽查局的业务骨干组成专案检查小组,对其下发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并由国税检查组统一调取了企业的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纳税申报表等有关资料,该企业共补缴了税款20多万元,滞纳金1.56万元,现正对其纳税情况做进一步检查之中。另外,按照省局稽查局《关于协助调查广州市七大建安企业分包方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科迅速行动,逐一核实各分包单位与七大建安企业签定工程项目的合同金额、工程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情况,通过实地摸底调查,约谈有关涉案人员,核查相关帐册凭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㈢清理旧案追缴欠税取得新进展。今年年初以来,我科切实加大了对遗留案件的清理力度,通过落实责任、分析原因,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多沟通、多协调,进一步加快了已立案件结案速度,确保了遗留案件的如期结案,促进了新的稽查目标任务的顺利开展。同时,在追查核实举报材料的基础上积极追缴欠税。根据省局稽查局的安排,我科对佛山市南海区景元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了税务检查,检查过程中,针对该公司欠缴地方税(费)的情况,我科联同里水税务分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多次敦促该公司尽快清缴欠款,上半年共清缴营业税250万,滞纳金50万元。
(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取得新成效。紧密结合各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了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建安、交通运输、饮食等行业的发票违法行为,在市局稽查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我科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市局组成了发票突击检查组,经过两天不分昼夜的艰苦奋战,与国税、公安部门,兵分多路对买卖假发票的多发场所实施了突击检查,形成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五)学习型稽查队伍建设水平取得新提高。认真组织开展了科学发展观等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和讨论,真正提高了全科政治素质,进一步筑牢了防腐反腐的防线,保证稽查队伍的纯洁性。为顺利开展稽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以创建学习型稽查队伍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全科人员稽查业务素质的培训,通过参加市局上岗考试和全国税务稽查考试,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通过考前培训复习,交流学习心得,有效提高的全科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了全科人员的和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㈠着力抓好专项检查计划的落实。下半年,我科将继续抓好专业市场、房地行业和建安行业的专项检查,并加强与征管部门的配合协作,大力开展区域整治,确保达到“查处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同时,做好专项检查的汇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㈡着力发挥以查促收的查补的职能。为实现我市稽查部门查补收入总额不低于全市税收收入1%的奋斗目标,下半年,我科将切实加快检查工作速度,各环节紧密配合,改进工作方法,加大稽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使案件查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一个大的提高。同时,进一步落实查补收入进度情况通报制度,做好地税稽查机构查补收入统计报表工作。
地税局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的执行政策,负责本县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对本县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
2、对我县范围内的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及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税收征收管理;
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对有纳税义务的法人代表及自然人收入进行管理;
4、以严格执法为前提,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办理纳税事宜。
5、对管辖范围内业户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稽查,防止国家税款流失。
__年,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市地税局组织收入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稽查工作量。上半年实现派案检查共计140户,其中:日常检查130户,专项检查10户;结案户数82户,有问题户数57户,结案率143.86%,选案准确率40.72%,立案率100%;查补总额10,637.95万元,其中:自查查补690.47万元,入库总额2,244.91万元,其中:自查入库559.92万元,查补入库率为21.11%。
(一)认真落实指令性检查项目。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__〕86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做好2013年证券基金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15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乌鲁木齐市重点税源分布特点及行业经营情况,确定我市税收专项检点项目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
证劵、基金公司。我局于4月12日派案进行全面检查,4月24日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发《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关于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21号)文件要求,暂缓对30户证劵、基金公司的检查,收回税务检查通知书,由区局稽查局统一安排证劵公司的自查,自查资料统计表由市稽查局负责收集整理,并将收集资料上报区局稽查局,自查有问题17户,查补税款96.16万元,入库91.10万元;3户基金公司的自查由市稽查局按要求安排落实,自查已结束,均为无问题户。上述自查均已结束,待区局稽查局安排重点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稽查工作实际,在做好指令性检查项目的同时,安排对全市房地产、建筑安装业、资本交易项目、中介、服务培训机构及区局要求开展的其他项目等指导性检查项目。房地产、建筑安装检查9户,查结3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12万元,入库0.12万元;中介、服务培训机构检查1户,查结1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51万元,入库0.51万元。
(二)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3]97号)的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积极准备,认真落实,邀请43家重点税源企业于4月26日在乌市地税稽查局开展自查查前辅导动员大会,布置安排企业自查的相关内容及相关事宜。为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服务保障。截止6月5日43户企业已按要求将自查资料全部报送我局,其中自查有问题22户,自查查补税款563.14万元,自查查补入库304.03万元。自查补税较大企业是中国石油开然气运输公司171.68万元,暂未入库。特别说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分公司所属19个分公司进行自查,其中:有问题6户,补税额均为无力缴纳的挂帐欠税计698.83万元。(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不含四建所属分公司数据)
(三)继续开展重点企业发票检查。根据国税发《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对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进行检查,截止6月底已检查完34户,发票有问题9户,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53份,涉及金额422.73万元,查补税款18.6万元。
(四)深入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3]6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协同公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根据区局工作要求,努力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我局积极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协助配合,在集中对非法出售发票方的整治查处中,会同公安共受理假发票案件1起,破案1起,收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新版通用定额假发票1700本,涉案金额达1,067.3万元。
二是在日常案件检查中,结合各种检查形式,注重“买方市场”发票使用的检查,对企业取得发票认真比对核实,共查出25户企业使用假发票406份,涉税金额4,431.4万元,查补税款231.23万元。
(五)自行安排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在落实完成税收专项检查任务的同时,根据乌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对我局稽查工作的要求,安排我局重点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等行业自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共派案检查504户,其中检查有问109户,结论户270户,注销13户,找不到73户,正在检查中及撤案39户。查补税款问题正等待政策明确中。
二、规范稽查管理,提升稽查整体水平
(一)多方收集信息,提高选案质量。以税收征管软件信息和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税源分布结构,日常、专项、专案、检举等方面传递的信息,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分类稽查案源库。实施人机结合、管查联动线索确定被查对象。今年在选案上着重加大了与各区县局的沟通互动,区县局按月上报各自辖区内初步存在有疑点的线索户,我局再进行分析筛选。为选案准确率提供了基本保证。
(二)规范证据文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严格案件查 办时限,规范案件执法文书使用,执法依据援引法律依据准确。推行《稽查证据目录(试行)》,增强证据意识;实行稽查成果通报,按月通报稽查完成情况,按照《稽查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三)严格程序规定,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严格程序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落实三级审理制度。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使每一起案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上半年共召开局审委会2次、所审委会8次,审理稽查案件54件,上市局审委会案件2件,查补税款共计1,900.00万元。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及时限缴入库,针对难以执行的案件,多种渠道采取措施,主动与银行等单位联系,冻结银行存款、强行扣缴税款等清缴税款入库;加大对新税收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及时准确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手段,不断规范我局的执行工作。上半年采取税收强制措施2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1件。
三、日常管理落实情况
(一)重视检举案件受理查处。严格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检举案件受理、查处、检举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检举案受理及时;检举案件、上级交办、转办案件查处及时;检举奖励兑现及时。上半年电话受理检举咨询25件,受理检举案件17件(其中:区稽查局交办4件),派案检查17户,已查结4户,其中:有问题户4户,查补税款42.7万元,罚款7.5万元。入库税款8.3万元,罚款7.5万元,滞纳金3.1万元。检举奖励及时兑现1户,共计奖金1.78万元,执行违法违纪行为零投诉。
(二)加强管查联动配合。认真落实管查联动线索报告制度,提供有价值的检查线索。加强稽查建议反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找出征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提出建议。上半年管查联动线索户派案检查151户,已查结35户,有问题23户,查补税款92.69万元,罚款6.47万元。
(三)重视案件协查工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协查台账转交签字落实到人制度,并整理了一套较完善的协查文书,将协查工作规范化。对上级转办、同行单位要求协查的案件,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协查案件查办质量,争取在最短时间进行反馈,有力地配合了各地税务机关查办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协查案件8件,均已按期恢复。涉及协查发票43份,有问题发票20份,涉及金额248.24万元,查补税款6.23万元。
(四)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宣传曝光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以围绕“税收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思路,落实税收宣传月的计划。4月份税收宣传月期间,一是我局在办公楼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税收宣传月宣传标语口号,出版一期反映税法宣传内容的板报,选送的《俯瞰南湖》摄影作品,在举办的第22个税收宣传月书法、书画、摄影展中展览。二是将自治区地税局编辑的税法宣传册通过扫描仪把《税收基础知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制成图片在天山网,受到纳税人的欢迎,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三是将编辑的《个人纳税指南》送到纳税人手中,及时向财务核算人员进行税法宣传,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受到纳税人好评。上半年我局通过媒体公告涉税违法案件5件。
四、队伍管理建设落实情况
(一)加强素质培训,提高整体水平。年初,我局举办以征管法、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各税,以及由人教科、法规科、办公室针对相关规定、文件为内容的培训。本次培训不仅是参加市局竞聘上岗的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站”,能力提升的“加速器”,而且使得稽查局全体干部的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丰富。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市稽查局同样注重查账技能等实用型培训,重视电子稽查和执法办案策略培训,建立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对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实行奖励,全面提升稽查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上税校的远程教育功能,搞好经常性的全员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今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试中,市稽查局取得了综合成绩第一的好成绩,这与平时的全员培训和稽查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的勤奋学习是分不开的。
(二)抓干部廉政教育,打牢队伍思想防线。强化廉政教育的先导作用,发挥廉政的监督、制约、督导作用。我局在建立完部廉政制度的同时,一是从承担责任入手,做到“两个确保”, 即:确保一个干部不掉队、确保稽查局不拖市局后腿;二是对内从稽查服务、执法程序、廉政纪律方面严格监督;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背靠背监向纳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稽查人员监督力度。1-6月对外发送廉政监督卡36余份,回执20份,无一份有执法不当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总结上半年稽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在对重点税源企业自查中发现:一是企业较多关注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而忽视了非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如资金占用费、收取的逾期付款利息及罚息收入;二是企业对发放福利、赠送礼品等未足额代扣代缴人个所得税;三是多数企业对其他各税重视程度不够,不是漏报就是少报;或是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
(二)在对劳务公司专项检查中发现:一是对劳务公司缺乏规范管理,混业经营问题严重,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二是劳务派遣在税收管理中也出现征收依据界定难的问题,部分企业从形式上筹划劳务派遣成就条件,利用营业税余额征税的优惠政策,进行所谓的合理避税。
(三)在自查中大多数企业反映发票查询比较困难,在查询发票过程中经常存在查无信息、开票金额收款人不符、开票日期有所差异等问题,经过企业多方核实该发票为真等情况。
(四)新形势下稽查工作难度不断加大,需要稽查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加强全方位业务培训,改进稽查方式,完善稽查手段,提高稽查技能,是目前稽查工作重点。
六、2013年下半年稽查工作思路
依据稽查工作要点,继续加强落实稽查工作计划,确保稽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按照区局稽查局对全年稽查工作的部署,做好证劵基金公司指令性专项检查。
(二)按照区稽查局要求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发票的检查和抽查工作,做好重点检查前各相关行业政策业务学习,确保检查任务完成。
(三)不断完善管查联动管理办法,加强信息互通反馈。使管查联动真正发挥其互动作用,通过管查联动来规范某个行业的税收秩序。
(四)配合区局稽查局完善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功能,做好稽查查账软件在我局的全面使用。
(五)做好案件复查工作。对检查已结案的案件,要加强在执法程序,证据合理、合法、有效性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纳入目标考核。
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随着会计电算化的迅猛发展。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近几年的日常工作中,检查人员经常感到会计电算化带给激进手工查帐模式的强烈冲击。就以往相关案件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检查时往往会面对以下难题:首先是稽查人员对会计核算的逻辑性与真实性难以判断。很多财务软件允许设置多个帐套,各帐套之间可以相互传送数据,可以对凭证科目和帐册再加以筛选、过滤,这就为企业设置AB账,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了可能。系统超级管理员还能直接进入任意环节篡改,会计信息失去了激进意义上的不可更改性。其次是财务数据存储方式灵活,易遭转移和销毁。电子帐套可以存在本机硬盘上,也可通过网络存储在其他硬盘、磁带、光盘中。再次是稽查人员获取企业财务软件的基础信息的渠道过窄,虽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但是税务机关往往因为没有相应的运行环境和人员配置而无法试用。这种情况下想在检查前深入了解财务软件的运用情况就受到相当水平制约。最后是信息化环境下对控管、检查企业财务数据的相关法律依据尚欠完善。征管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指出税务机关有检查、封存有关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权力。国税发[2003]年47号文虽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但法律位阶低,且对电子取证、电子检查的具体执法顺序缺少规定。
局针对税务检查手段滞后于信息技术发展的现状,因此。转变激进稽查思路,创新税务检查手段,从2006年7月起,将布置地税稽查查帐软件列为跨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一年半来,实践中摸索,摸索中前进,对稽查信息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效果,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执法顺序和管理制度。现就软件开发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与大家做一个交流。
二、查帐软件的功能特点
其产品已推广应用于全国二十个省(一百多个城市)稽查局,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局与该公司联合开发的查帐软件包括数据准备、分析评估、项目检查、帐务检查、利息检测、结果处置、综合管理、帐套管理、基础数据、模型管理、系统功能等11大模块,从每个模块中又散射出若干功能子模块,每个子模块又包括若干功能菜单,无锡奇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多年税务查帐软件的研发经验。主要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一)采集范围广。包括:帐务数据、物流数据、工资数据和固定资产数据;提供了多种采集方法。
(二)提供比较全面的分析方法。
(三)提供分税种项目化检查平台。
(四)提供个人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的专项检查平台
(五)提供物流数据及利息检查分析方法
(六)提供数据集中管理平台(B/S结构)以实现数据增值应用。
(七)可以将企业多个年度的相关数据放在一个检查平台上。以强化工具的分析功能。
(八)各种分析模型依照行业和不同年度进行设置。内置数据加工功能,提高了模型的准确性。
三、使用查帐软件查帐初见成效
深刻感受到信息高科技对税务检查的有力推动:查帐力度大大增强,案件质量得到切实提高,稽查威慑力明显提升,队伍建设再上一个台阶,经过一年半来的探索和实践。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具体来说,主要表示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提高效率和准确度。
而软件通过科目的名称、凭证的摘要内容、金额等信息,查帐软件所提供的查帐工具和多样化的模型提高了查帐的工作效率。保守的手工查帐只能从海量凭证中单纯凭经验来抽查。运用查找、过滤等删选手段,能快速地将所需要的信息汇总列示,方便了检查人员进行数据处置;利用软件提供提供的指标分析、报表分析、帐户分析、帐户检测、分录比对和存货检测等模型分析功能,迅速发现异常信息,并通过穿透式阅帐功能协助稽查人员任意透过总帐看明细帐,透过明细帐直接看记帐凭证,省去了稽查人员到企业大量的原始凭证中去翻找这一烦琐的工作环节。
(二)塑造稽查高科技形象.
进一步强化了查账手段,利用信息化查账工具。可以对多种常用财务软件数据进行导出,也可以多人联合对一个案件同时进行案头分析,拓展了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使用软件以前,依照保守的查帐方式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查帐,面对海量的原始单据,调帐费时,费力,如要企业把凭证打印进去可能需要两、三天的时间,一旦遇到企业不配合的情况,工作就难以顺利展开。现在只需带光盘和U盘,稽查人员就可以独立将企业数据采集进去带回去检查,研究,不需要会计从旁协助,企业也不必担心凭证丢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查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轻了企业对于税务稽查的抵触情绪,同时也为我稽查队伍塑造了文明,亲和,高素质,高科技的形象。
查账软件对企业的会计分录进行全面检测往往只要用几分钟时间,据一线检查人员反映。而人工检查起码要两天,效率是后者的十倍以上。税务部门能快速、高效、准确地摸清对方的底牌,极大的震慑了那些企图以高科技手段蒙混过关的不法分子。
(三)规范稽查业务流程。
加上对各税种、各项目计税依据的归集和对查帐过程的记录与控制,查帐软件的使用过程体现了实施检查的业务流程。使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规范了各类工作底稿,对检查人员而言。检查内容和范围,统一了各类计算规范,实现定式检查。一些扣除比例、扣除限额预先设置好参数(如业务招待费、计税工资限额、个人所得税扣除规范等)一旦归集好计算依据就可自动计算出结果,可以防止检查人员业务水平整齐不齐造成的误差,规范检查内容的同时,对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的提高大有帮助。特别是所得税的归集设置的项目,从内容到口径全部与省局的所得税申报表基本一致。这样,对所得税申报缴纳缺乏的情况,可以直接找出税款差异的原因。
能够以查阅人员的身份查阅最原始的帐册数据,对审理人员而言。从软件应用各模块的记录中可以看出整个查帐过程。审理时就弥补了保守的审理仅审查纸质案卷的缺陷。审理人员可以看出取证是否完整,对“事实清楚“掌握更到位更准确,有效地排除差错。
事中、事后的工作过程都会在检查帐套内留下记录,对领导层而言。可以方便局领导监督、检查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也提醒和督促检查人员须敬业爱岗,工作精益求精。
(四)提高稽查业务水平
必需具备基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基本的会计电算化知识。检查干部在使用查帐软件的过程中积累和共享查帐经验,稽查人员要想胜利地运用查帐软件开展稽查工作。不时接触和加深这些知识的研究和学习,尤其是计算机应用能力,工作即学习,学习即工作,潜移默化地提高了稽查业务水平。
(五)降低稽查本钱
可减少调帐检查的次数与成本,电子数据比较容易复制、转储。软件查帐减少了单个企业查帐时间,大大降低了税务稽查本钱。
(六)实现数据增值应用
积累的案件数据会越来越多,随着查帐软件的不时应用。查帐软件应提供数据增值利用工具,可以利用这些工具进行各种统计分析,以自动生成相关行业数据,自动修正查帐软件中的相关参数。同时可以将已查案件自动或半自动生成案例库,用以指导类似企业检查或案例学习。
四、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人员培训,感到上马查帐软件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人、物、财、目标、机器设备、信息等六大因素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要达到最优设计、最优控制和最优管理的目标。制度建设等环节必需全程随同开发过程。这里谈一谈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一)成立强力领导小组。
带头参与,领导重视。上下一心是做好工作的有力保证。做法是成立了以稽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和市局信息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小组,由查帐能手和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测试、应用、二次开发的业务和技术工作。班子成员结构合理,既有综合管理人员,也有专业技术人员,既保证了团队的有效沟通交流,又便于在开发过程中高效灵活地配置人、物、财、机器等各类资源。
尊重软件开发客观规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将开发应用工作细化成实施准备、实地采集数据、测试应用、测试应用评估、项目实施等五阶段,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有条不紊地予以实施。
边开发、边测试、边修改、边完善,一年多来。分行业、有重点、有针对地对查账软件进行实地测试、应用、比对,充分将稽查经验、方法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相结合,攻克了财务软件版本繁多、数据接口不统一等难关,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二)重视配套队伍建设。
不只要有丰富的财会、稽查知识和技能,查账软件应用要求稽查人员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熟悉税收法律法规,而且还应当掌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掌握数据处置和管理技术。所以我认为“宁可人等装备,不可装备等人“决不能等软件进去后再培训干部。局里从开发起始之日就狠抓配套队伍建设,对人员的培训工作贯穿始终。目前为止,已利用双休日大规模集中培训3次(包括召集市本级全体人员和各县(市)局部人员集中培训1次,市本级全体人员单独集中培训1次,检查人员集中培训1次)平时,通过演示性培训,小组讨论,赴企业现场实地培训和互帮互学等形式,使全体稽查人员了解了软件基本框架和主流财务软件的运作模式,逐步掌握了查账软件的基本操作,理解了检查模型设置原理、能熟练应用软件提供的各种查账技巧。
(三)探索完善相关制度。
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国税发[2003]47号文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这是电子查帐的主要执法依据。然而以上法律条文对电子数据作为稽查证据所涉及的证据完整性、规范性、平安性以及证据使用、贮存和保管等方面的具体操作都缺乏详细指导。局在参考了兄弟单位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结合相关法律和本地实际,大胆探索,主动创新,制定了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利用查账软件实施稽查的工作顺序》见附件1规范了电子数据的调取、保管、归还、存档等多个环节,将利用查账软件实施稽查与TF2006设定的流程相结合,为检查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规范执法、严格顺序、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武器。
(四)采用二次开发模式。
近一半的项目存在开发延期,现代软件工程学实践标明。预算超支等风险因素。为把项目风险降至最低,项目小组决定大胆创新,参照快速原型法(rapidprototyp思想进行二次开发。即首先构造一个具备主要功能的查帐软件原型,然后通过对它不时试用,不时修改,不时扩充完善得到外地化“查帐软件。
以奇星公司原有的综合性查帐软件为原型,这个思想指导下。将稽查问题分析转化成查帐软件业务需求,边试用、边细化、边完善,顺利实现了软件的外地化“此基础上,再进行二次开发,胜利开发收工业、商业、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等六个行业的专业查帐软件,并在各行业的检查中进行了应用,尤其是餐饮业、所得税汇总缴纳企业的检查中发挥了重要功能。
风险低,这种开发模式前期投入小。非常适用业务需求经常变化的情形,有效跨越了业务人员不懂技术,技术人员不懂业务的鸿沟。
五、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取证是实施稽查的关键环节。查帐软件的电子取证功能集中在数据采集软件上。随着查帐软件的广泛使用,税务稽查工作中。加大电子取证力度,规范电子证据取证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结合以往的数据采集经验,下一步我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规范电子取证工作:
(一)强化数据接口。
涵盖了国内外主流非主流的财务软件,目前的数据采集软件已经可以采集近百种300多个版本的财务软件中的数据。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从我局的实践和其他兄弟省市的案例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可采集数据的国外财务软件偏少;二是对采用新型网际网络架构,服务器不在外地的财务软件难以采集数据;三是对企业自行开发,量身定做、结构复杂的财务软件难以采集数据。
进一步加强对国内外财务软件接口的研发力度。将与奇星公司联合。
(二)维护目标系统。
如何划定取证范围,电子取证时。确保取证全面客观是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目前实际操作中只对财务软件中的帐套取证,绝大多数情况下已经能满足检查需要,但必要时建议扩大取证范围。稽查人员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对现场可能记录违法行为的物品、数据等证据,经批准后采取封存方式,以备进一步分析。封存前要维护好各种与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及设备,防止数据丢失。封存对象可以包括:现场的信息系统、各种可能涉及的磁介质、上机记录、命令记录、内部人员使用的工作记录、现场的各种打印输出结果、传真打印件、顺序备份和数据备份等。
(三)依照法定顺序、科学取证
稽查人员提取电子证据后在文书化的证据资料上签字,严格依照法定顺序进行证据收集。觉得将来在取证的执行顺序上有必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最好由两个人以上进行提取操作。并由在场的当事人同时签字确认;二是提交有关取证过程的文字说明资料,注意电子文档的存贮位置、文件名、文件后缀等细节;三是提取的电子证据来源必需与原始计算机和备份硬盘、软盘的编号一致;四是要确定形成时间,注意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上机时间和实际操作时间之间的差别。
固定证据后,常用的固定电子证据的方式不外是打印和拷贝两种。无论采取哪种取证方式。都应当现场确认,明确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情况,包括:案由;参与检查的人员姓名及职务;检查时间、检查地点及检查顺序;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取证方式及取证份数;参与检查的人员签名;提供电子证据的人员签名。特殊情况下,如收集证据时电子文件遭意外损毁或非法篡改、删除的应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协助。
(四)积极开展电子证据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