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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技术能手申报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8 15:48:26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全国技术能手申报材料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全国技术能手申报材料

篇(1)

一、组织宣传发动

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是发现优秀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也是评价优秀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手段。各处镇、区直各部门、企业要充分认识技师、高级技师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要着眼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建立学习型、创新型单位,加快建立内部技能人才梯次成长机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津贴和相关待遇,调动广大技能人才苦练技能、岗位成才的积极性,使更多的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二、评审范围和条件

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技能岗位工作或进行技能培训教学,所从事职业在国家已公布职业标准且设有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职业内(不包括已实行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的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技师、高级技师。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具有高中或技工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或具有较大技术革新成果,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4、具有传授技艺、培训技术工人的能力或在培训中高级技术工人做出贡献的;

5、连续从事本职业15年以上,并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高级工证且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申报技师;

6、任技师职务3年以上可申报晋升高级技师。

(二)破格条件

对企业老职工和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技能,不具备规定职业资格或年限,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申报:

技师:

1、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20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以上,获得省、市行业级或市、区级技术能手称号;

3、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获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

4、具有突出贡献和特殊技能(由所在单位或权威机构出具证明材料);

5、职业中专(高中)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带实习课的专业理论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高级技师:

1、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5年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操作技能;

2、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技术能手称号及同等以上奖励;

3、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获国家级或省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以及同等以上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技师资格申报表》(原件,一式1份)或《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原件,一式3份);

2、《推荐评审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一式1份(使用B4纸)或《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一式19份(使用B4纸);

3、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

4、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

5、反映本人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本人发表的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著作、论文及技能竞赛、先进生产者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报单位须呈报《推荐评审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原件各一份,并报电子版表格(使用B4纸印制)。

上述呈报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打印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个人材料必须一人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上写清姓名、工种、单位以及内装材料的名称和份数(证明材料原件在审核无误后退回)。不符合规定的退回重新填报或不予受理。申报技师、高级技师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区劳动保障局;无主管部门的企业也可直接申报。

四、申报时间

技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批为每年的6月1日前,第二批为12月1前;高级技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9月1日。请各单位、企业在规定时间之内将各申报材料报送区劳动保障局培训鉴定科,逾期申报的材料安排参加下一批评审。有关评审信息查询和表格下载请登陆泰安劳动保障信息网。联系电话:

五、收费标准

技师、高级技师评审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80号)文件规定收取。

六、享受待遇

篇(2)

二、技师创新工作室运行方式基层单位应在资源等方面支持工作室开展工作

包括提供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提供技改技革和技能培训所需的设施、设备和材料。根据创新工作及人才培养计划安排给予资金支持。工作室应建立运行和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创新攻关和技能人才培养的项目和任务(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工作室成员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工作室活动之间的关系,立足本职工作开展创新活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并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创新。根据人员分散的特点,尽可能利用已有的先进网络通讯手段,开展跨单位、跨工种的技术交流、技能培训和创新研讨。技师创新工作室运行情况工作室成立初期,重视对工作室带头人的培养,加强技师创新工作室的功能开发、工作研究与交流。一方面,充分认识“走出去,请进来”的必要性,组织技师创新工作室带头人到青岛港参观了全国闻名的许振超大师工作室,与许大师进行了热诚的交流。邀请中国石化河南油田的技能大师到公司讲课,传授技能创新的经验。另一方面,加强所属单位之间的内部交流。2013年,组织工作室带头人和骨干到所属单位“中海化学机修钳工技师创新工作室”进行了现场参观,并开展了面对面的交流活动,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中海惠炼技师创新工作室”进行了经验介绍。同时选派技能专家赴德国学习交流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和“二元制”职业技能教育。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根据中国海油下属单位的生产特点、专业特性、地理位置、支持力度等,创建了13个技师创新工作室,涵盖了主要生产单位及核心工种。13个工作室的带头人中,有3人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专家,有4人是所属单位技能专家。这13个技师创新工作室,构成了新的技能人才创新网络,通过该网络成员的影响力,构成了一个促进技能传承、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大平台。

3.在技术创新上获得多个奖项。

工作室立足于本职工作,针对本单位生产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体攻关,解决生产工艺操作等难题,推进了“师带徒”活动和技能培训。通过技能带头人的传、帮、带,传承技艺技能,分享经验,培养了大批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了技能交流活动,对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绝技绝活、创新成果及时进行总结推广。组织高技能人才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设计、小窍门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在节能减排、降本增效、提高效率、提高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中海油服测井工技师创新工作室”设计的“打捞加重棒快速固定装置”、“中海化学机修钳工技师创新工作室”进行的“泵的防静电腐蚀和机械密封冲洗装置技术改造”和“尿素成品装置散装供料单元和皮带输送系统改造”,均获所属单位技术革新奖。中国海油每两年举办一次职业技能大赛,还选派优秀员工代表参加国际大赛、行业大赛,屡获佳绩。青岛公司电焊工技师创新工作室和建造公司电焊工技师创新工作室,通过技能带头人的传、帮、带,使青年员工的技艺技能得到很快提升,派出的代表队参加国际焊工大赛连续三年获得佳绩:获得三个第一名、两个第二名、两个第三名的好成绩。2012年,中海化学派出的代表队在石化行业第五届大赛中,获得钳工组决赛团体一等奖,个人一个金奖、两个银奖。

4.在人才培养上硕果累累。

与2014年相比,总公司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国家级技能人才从2人增加到5人,全国技术能手增加到18人,中央企业技术能手增加到59人,中国海油技术能手增加到71人,总公司所属单位技能专家从9人增加到24人。技师、高级技师占主体工种技能员工的比例从3.21%增加到5.19%,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占主体工种技能员工的比例从20.18%增加到39.22%,为公司优质、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

篇(3)

第二章选拔范围、对象和名额

第二条选拔范围: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区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选拔对象:本办法所指的创新人才是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工农业生产一线和科研、教育、卫生等行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型人才。选拔的重点是主持或从事的项目能够推动我区支柱和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以及在我区重要学术、技术领域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已入选人员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层次人选的评选。

第四条选拔的层级和名额:结合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设置拔尖人才和后备人才2个层级,为了保持拔尖人才、后备人才人选队伍动态稳定的目标,每年选拔尖专业技术人才和拔尖技能型人才30人左右,后备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和后备技能型人才130名左右。

第三章选拔条件

第五条创新人才须具备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拔尖人才层次人选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后备人才层次人选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除具备上述条件外,拔尖人才、后备人才人选,同时须在近5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㈠拔尖人才层次入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负责主持或主要承担国家、省、科技和产业化项目以及企业重大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3.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副省级城科学技术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国家和省部级其他重要行业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5.经过权威部门鉴定的2项以上科研成果获得者和相应的2项以上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或职务发明人;

6.国家和行业重要标准的起草人;

7.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或者担任2名以上企业博士后的合作导师;

8.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论文的科教工作者;

9.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省部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10.被评选为后备人才后,又具备拔尖人才评选条件的人员。

㈡后备人才入选条件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企业重大、重点项目的重要参与者,并参与完成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者;

3.科研项目获得副省级城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副省级政府部门重要行业奖励获得者、地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

4.省部级、副省级重要科研课题和产业化工程项目的重要参与者;

5.经过权威部门鉴定的科研成果获得者和相应的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或职务发明人;

6.科技开发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7.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国内同行专家认可;

8.具有本行业最高职业资格,在本范围内承担了重大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的主要技术工作,成果有创新性,获得了级以上的优秀认可的技术专家;

9.紧缺专业副省级城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获奖者,紧缺专业职业技能大赛冠军;

10.在企业中从事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引进工作等一线工作岗位上有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解决了重要的工艺路线、设备运行、工装卡具等技术难题,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和工作效率,降低了成本,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资金,在大规模生产、建设中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推荐选拔办法

第六条选拔推荐程序。拔尖人才、后备人才人选的推荐工作,可采取组织推荐、专家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把推荐工作与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在认真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后,按隶属关系,由所在产业园区、有关部门或所在单位审定后,统一报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自荐的,自荐者可经同行业2位享受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者2名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及2名已入选拔尖人才的人员书面推荐后,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七条评审公示。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的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管委会确定最终人选,并经社会公示后命名。

第五章人选的培养和管理

第八条对拔尖人才、后备人才,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严格考核和动态管理的任期制度。

第九条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的任期均为3年,到期自动解除聘任,其中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任期可顺延至项目结项为止。

第十条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拔尖专业技术人才、拔尖技能型人才、后备级专业技术人才、后备级技能型人才,分别择优资助人均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培养经费,资金主要用于拔尖人才、后备人才及其团队建设、国内外交流合作与研修培训、文献资料费用、处理知识产权事物、学术休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的经费,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能职业资格晋升培训、考试、鉴定费用。资助资金额度一次核定,根据培养周期、资金使用计划和定期考核情况,按照年度或一定周期择优拨付;预留20%作为终期考核奖励资金;按照专项资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规定用途,拔尖人才和后备人才对资助经费有充分的支配权。

第十一条入选拔尖人才的可优先推荐参加领军人才评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评选,入选后备人才的可优先参加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评选、拔尖人才评选。

第十二条拔尖人才、后备人才可优先获得我区科技项目、优先被推荐参加省博士启动基金和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基金以及其他专项科研基金申报。

第十三条每年从人才发展资金中立项支持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的境内外培训考察和技术交流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和职业技能高级研修培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