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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中医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8 15:47:4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卫生院中医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卫生院中医工作计划

篇(1)

有机的联合起来,加强构造和谐,在珍视实效上下工夫。本年的爱卫会重点工作是:连续做好单位的粉饰、净化、绿化工作。同时当真做好平常卫生工作。

2、大力大举宣扬,大家参加最终健康宣扬教诲阵地构筑,扩大教诲面:

1是及时把党和当局对环卫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转到达大众,做到大家皆知;

2是策动教诲,构成大家参加的精良氛围,策动全部职工自动参加黑板报、宣扬橱窗资料汇集,尽量做到版面别致、风雅,内容充裕,篡夺每个月出一期;

3是利用下乡对广大老百姓进行健康知识的遍及教诲,充裕卫生办事的内容。

篇(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为广大农村提供中医医疗技术和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巩固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全面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从2013年12月份开始,以《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为标准,利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区中医院为龙头,以区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建成中医机构设置合理,设施配套,专科特色突出,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康复促进、健康教育于一体的中医服务体系,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高的中医医疗保健需求。通过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狠抓落实,强化重点,规范管理,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工作。

三、各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财政局: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区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或近3年年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二)区发改委: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投入上给予倾斜。

(三)区卫生局:1.将中医药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制定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积极协助组织实施。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负责人,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中医药工作情况。3.把中医先进区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医疗业务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以及院长绩效考评内容。4.制定全区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区中医药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5.定期召开中医工作专题会议,调查研究全区农村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6.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的中医建档建账工作,建立健全全区中医药工作综合台账。7.负责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四)区人社局: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方案,对中医药人才引进采取倾斜政策,充实补齐中医药人才缺口。把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适时提高报销比例。

(五)区药监局: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六)区中医院:1.床位数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肛肠科、皮肤科等)。3.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规范,符合《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4.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积极配置中医诊疗设备。5.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6.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7.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8.区中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9.开展3个市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含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形成两个以上在我区有影响的中医专科(专病)。10.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11.制定并实施各临床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12.中医类别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等)。13.积极采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14.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15.积极使用中药饮片,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16.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17.在区中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18.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19.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1)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2)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3)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区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20.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21.区中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22.开展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划、系统化,近3年辖区内区医院、区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培训率达到100%。2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负责资料提供和组织乡镇人员培训。24.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区中医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七)区人民医院:1.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2.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3.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执行有关中医药标准规范,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4.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大于80%,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5.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全院平均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大于6次/月;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大于80%。6.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区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区人民医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八)乡镇卫生院:1.全区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2.90%以上镇卫生院须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3.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4.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5.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6.乡镇卫生院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7.乡镇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8.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9.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乡镇卫生院能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农村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10.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11.针对农村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12.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3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农村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行为干预。13.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九)农村卫生室:1.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2.40%以上的农村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其它农村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3.每个农村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4.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5.每个农村村卫生室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6.农村村卫生室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天30%。7.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十)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将区中医医院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农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2.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3.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补偿比例提高不少于10个百分点,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12月28日-2013年1月30日):成立区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相关政策和措施,召开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本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营造创建氛围。

篇(3)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医药根在农村、基础在基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是深化农村基层卫生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中医药服务的迫切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经常研究农村中医药工作,并纳入卫生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对基层医疗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从经费、政策、措施等方面向农村中医药工作倾斜;县(市、区)中医院都要成立中医基层指导科,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工作业务指导,全面推进我市中医药“三进”工程建设,进一步繁荣农村中医药事业。

二、健全机构,努力提高农村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加快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设置。各地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要求,加快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要求各乡镇,特别是建制镇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药诊疗器具和必需的中药材,能够及时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特别是中心卫生院要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市卫生局将开展“市农村中医药特色专科”创建单位申评工作,并委托市中医药学会中药学组开展“合格中药房”建设,拟定工作计划、建设标准,开展考核验收等工作。

2.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业务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精神,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要配置好一定的中医诊疗设备,至少包括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品种在内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3.鼓励多形式举办各类农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各地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农村、在基层举办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并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营造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竞争医疗市场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农村中医药“人才强业”工程,巩固提高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农村中医药人才需求和结构特点,探索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多种模式,制订相应的优惠鼓励政策,加强对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中医药业务骨干;认真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争取到2015年,全市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2.按照《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要求,配足配好农村中医药人员,获得全国、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的地区,要求各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以上中医师不得少于2名。

3.探索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开设名中医工作室,加强省、市、县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各级名老中医每3年应带教2~3名青年中医药人员,其中1名以上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人员。

四、利用有效载体,切实加强中医药“三进”工程建设

1.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一是要巩固椒江、黄岩、温岭、临海国家级、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并认真抓好椒江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核工作,抓好玉环县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二是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中医药工作,争取获得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区的椒江、黄岩创建省级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同时,于今年6~7月对去年开展创建的19家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市级示范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2.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玉环县中医院,市中医院省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争取天台县中医院、仙居县中医院列入国家2012年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单位。

3.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进家庭活动。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普及,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周”活动,要求做到“五个一”:即了解一位中医古代名家,会说一句中医名言,熟悉一种养生保健中药,教会一个养生保健动作,推荐一种养生保健膳食。

五、坚守农村阵地,积极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

篇(4)

一、统一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广泛宣传发动,使全院职工深刻认识到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重要性,人人都行动起来,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县行列中。成立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县领导小组,协助卫生局把各乡镇卫生院中医管理科设立齐全,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硬件”尽快达标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要求标准,中医院基础设施不达标。为此我院计划在两年内筹措资金100万元,用于医院基础建设,基本上达到门诊与住院处相对分开;办公区与病区相对分开;医疗区与生活区相对分开;急诊室、病案室、供应室达到要求标准;病床开放数达到100张,每床设备费达到7000元;争取尽快创造条件建设合格的制剂室和门诊楼。

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理论技术水平

为使医务人员的理论与技术水平得到提高,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今后我们将做好院内学习培训及基层培训工作。以科室为单位,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中医处方、中医病案规范化书写及本学科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讨论;全院医、药、护、技人员都要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做好中医温课学习;鼓励在职职工参加中医自学考试,每年参加中医大专、本科专业学习者不少于5人;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医学继续教育培训班,每年参加市级以上医学教育培训班人数不少于20人;每年派出进修人员不少于4人,争取每年院内20%以上业务人员培训不少于150学时。版权所有

中医基层指导科人员下乡对各乡镇卫生院指导中医工作一次;免费为基层培训医务人员不少于5人;开办培训班至少一期,培训对象为乡镇中医人员,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安排乡镇卫生院中医管理科人员对辖区村所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每季度一次,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半个月,培训率达到100%。

四、提高中医工作质量,突出中医工作特色

巩固二甲级中医院成果,把抓中医工作质量作为我院工作重点,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期达到急诊室进一步规范,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到85%以上;病房中医药治疗率达到70%以上;病案书写合格率达到90%以上;处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在原有开设脑血管病专科、腰腿痛专科、痔瘘专科、皮肤病专科、乳腺病专科的基础上,计划增开肝病专科、骨病专科。把脑血管病专科、痔瘘专科作为我院重点中医专科发展,两个专科收入不低于医院总收入的10%。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更好的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按照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指导乡镇中医工作和村卫生所中医工作。

五、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为科研创造条件

开展学术活动3次以上,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年内争取科研课题立项2项。到2008年争取获得县级以上科研成果1项。

篇(5)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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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为广大农村提供中医医疗技术和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巩固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全面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从2014年3月开始,以《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为标准,利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区中医院为龙头,以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建成中医机构设置合理、设施配套、专科特色突出,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康复促进、健康教育于一体的中医服务体系,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高的中医医疗保健需求。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狠抓落实、强化重点、规范管理,力争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验收。

三、重点工作及单位职责

(一)区财政局

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区卫生事业费总额的10%以上,或近3年年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服务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不低于4%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二)区发改委

将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三)区卫生局

1.将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制定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积极协助组织实施。

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中医药工作情况。

3.把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医疗业务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以及院长绩效考评内容。

4.制定全区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区中医药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

5.定期召开中医药工作专题会议,调查研究全区农村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6.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的中医建档建账工作,建立健全全区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综合台账。

7.负责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8.中医院要进一步巩固二甲创建成果,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成立专家指导组,积极推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9.医院要积极完成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医改成果;完成“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创建工作。

10.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建设中医科,积极开展各项中医药诊疗技术,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指导卫生室开展适宜技术应用。

11.农村村卫生室要在卫生院指导下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有不低于1名村医掌握中医适宜技术和部分中药饮片的应用。

(四)区人社局

负责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方案,对中医药人才引进采取倾斜政策,充实补齐中医药人才缺口。把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适时提高报销比例。

(五)区药监局

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六)区委宣传部

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类媒体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并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相关知识宣传,以提高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知晓率,利用中医药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和健康促进。

(七)区科技局

将中医药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加大中医药科技投入,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发展,鼓励中医药产业科技开发和研发。

(八)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1.将区中医院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的中医科和农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

2.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3.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补偿比例提高不少于5个百分点,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4年3月16日—2014年6月30日)

1.成立组织。成立区创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详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建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解决创建中的实际问题。

2.召开会议。召开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3.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召开本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将创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实施阶段(2014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分解指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要求分年度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实行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

(三)验收评审阶段(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篇(7)

(二)明确服务方法。坚持以中医基础理论为指导,以临床实践为核心,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以科学的态度探索传统、现代、药物、非药物、生理养生、心理养生等各种“治未病”服务方法的合理应用。在实践中,要建立效果评价机制,推进“治未病”服务方法的总结与创新。

1.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县中医院设置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分层分类推广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46个基层常见多发病种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组建健康教育讲师团队与健康宣传志愿者团队、慢性病健康管理沙龙等形式,展示中医药悠久的历史、科学的理论、独特的方法、良好的疗效,提高社会对“治未病”理念的认知与认可程度,提高广大群众增进和维护健康的自主行为能力。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各医疗机构利用冬病夏治、膏方、中医适宜技术等“治未病”技术,开展社区常见病、慢性病的预防与检测;运用中医体质辩识、健康评估等为“治未病”提供技术支持;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在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预防、老年人、妇女、儿童保健中,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进行干预,积极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宣教,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成立中医协会。以县中医院为依托,成立县中医协会,以弘扬传统中医文化、促进中医药水平持续提高为宗旨,全面挖掘收集整理真实有效的验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集,全面提升中医理论水平、临床水平,并向广大城乡居民进行中医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使用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使中医药服务惠及全县城乡居民。

(四)完善配套政策。将中医药治疗费用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中成药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鼓励和引导群众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治未病”工作开展的服务收费项目设立及收费标准、“治未病”预防保健机构定性及社会机构的监管准入等问题,加强政策支持。

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12月)。

县政府成立“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县内各医疗机构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0月)。

1.各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门诊,结合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

2.在县直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诊疗设备配备、标识标牌设置等工作,制定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开展“治未病”服务。

3.制定培训计划,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多渠道、多形式挖掘和吸引中医药人才,使中医药人力配备达到国家标准。

4.开展以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干预(包括健康咨询与指导)、干预效果评估等全面、综合、规范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治未病”服务)。

5.举办“治未病”宣传讲座,印制和发放“治未病”宣传资料,积极开展门诊个性化指导工作。

6.做好试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3年11月)。

完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总结,将相关资料归档,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逐步建成覆盖城乡、特色明显、效果显著、管理规范、体制完善、群众满意的中医“治未病”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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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

创建活动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到2008年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重点加强预防保健、急救、产科和中医科建设。

三、创建内容

(一)建设规模

乡(镇)卫生院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当地卫生服务需求设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建设和基本装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1、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划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床。建设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安静、绿化、美化、净化;对医疗污水、污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卫生学标准;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环境安静;业务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2、设备配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装备,应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器械装备水平,应与其医疗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的科室设置应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和工作需要相适应。

1、一般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设有独立的防保科;有条件的可设置五官/口腔科;

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放射科、功能检查室、观察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手术室、产房、理疗室、中药炮制室、煎药室;

③其他科室可根据需要设置。

2、中心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在一般卫生院科室设置的基础上,增加设置五官/口腔科、手术室、产房、理疗室。

(三)人员配备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含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医技及管理、工勤等所有在编人员)配备合理,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服务人口和工作需要相适应,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1、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5%;

2、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配备专职防保人员3-4名;

4、护士配备应符合临床和社区护理需要;

5、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执业医师占提供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8%—12%;

(四)体制与运行机制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聘作风好、懂业务、善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起多劳多得、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五)功能与任务

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预防保健服务:

①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疫情、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监测、登记、报告工作。

②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接种卡、表、证齐全,填写真实完整。

③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筛查和行为干预,以及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④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健康指导。

⑤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0%,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和登记表填写完整。建立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制度,上报及时。

2、基本医疗服务

①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②提供急救服务,做到24小时应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③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抢救技术;

④设产科的乡(镇)卫生院能提供正常产服务;

⑤提供出诊、转诊和巡回医疗服务,出诊随叫随到;

⑥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进行社区卫生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健康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农村广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计划生育技术及康复服务

①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②提供康复服务。

5、其他工作

①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②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③负责辖区内卫生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④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治理、除四害、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⑤根据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乡(镇)卫生院管理

1、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

2、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5、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6、医疗服务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7、门诊登记、手册,处方,住院病历、护理记录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8、急救器械完好、药品齐全,无假劣药品,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10、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

11、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12、建立公示制度,设立公开栏,公开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

1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价格,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14、防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落实;

15、健全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1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如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诊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工作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医疗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等;

17、乡(镇)卫生院无经营性亏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七)医德医风

乡(镇)卫生院实行医德规范、职业纪律、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开,就医秩序良好,有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征求患者意见。医务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廉洁行医,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达到97%以上。建立医德医风教育考评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创建活动以市为单位开展,按照省卫生厅下达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分年度实施。20*年全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达到30%,2007年达到60%,2008年达到80%。

(二)20*年3月底以前,省卫生厅制定下发《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各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20*年4月1日开始,各市正式启动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

(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评估,采取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每年10月底以前,各市卫生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申报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按照《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逐一进行考核评估。于11月10日前上报评估结果,并向省厅提出复核评估的书面申请,由省厅组织抽查复核评估。省厅复核后由各市卫生局进行命名表彰。省厅每年将在命名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中择优评定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并进行命名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篇(9)

一、   落实相关政策和会议精神情况

2004年全省中医工作会议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医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以及市政府“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推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发挥特色优势,不断提高防病治病能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并制定出台了《***县中医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我县中医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亦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认真学习了吴仪副总理的讲话,并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了实际工作当中。根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及时总结,积极探索中医工作的发展思路,把加强中医机构内涵和功能建设,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作为今后的今后任务来抓。

二、中医药工作发展状况

(一)管理机构设置

县卫生局主管全县中医药工作,负责国家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政策精神的贯彻落实。现设置中医股(室)1个,有兼职人员1人,分管领导1人,具体承办中医药工作相关业务。

(二)经费投入情况

2004年以来,中医药工作经费投入不断增加,2005年为我县中医医院投入376万元建设门诊楼,为中医院的整体搬迁工作奠定了基础。2004-2006年继续医学教育(包括中医学历教育和中医骨干培训)累计受益资金约7.8万元。县财政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对国家中医药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能够积极落实。

(三)中医药服务的基本情况

我们坚持“中西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机构,合理设置医技科室和配置医务人员,全县有县级中医医院一家,其余14家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中医科,配备了中医资格医务人员。全县共有医技人员365人,其中中医药人员45人,占医技人员的12.3%,中级职称58人,中医药人员11人,占18.9%,高级职称共9人(无中医药人员)。各医疗机构均能开展中医药临床服务,乡镇卫生院至少拥有1名中医药执业资格人员,经营中药饮片200种以上,全县共有村卫生室80所,60%的村所均配有中药柜,随着中医学中专学历教育的不断开展,村所医务人员掌握基本中医学知识面不断扩大。2006年,全县中医门诊38710人次,住院721人次,分别占总量的23.4%,18.6%。全县开展中医内、外、妇、儿以及针灸推拿等临床业务,尤其是县中医院中医骨伤科已成为我县的中医特色。

(四)中医医院基本情况

***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85年,全院现有职工54人,专业技术人员51人,中、高级职称13人。医院占地面积5280平方米,现有业务用房面积1074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443平方米。医院设有内、外、妇、儿、中医骨伤、肝病、肾病等职能、医技科室27个,拥有黑白B超机、脑电地形图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多功能麻醉机等医疗设备15台件。共设病床40张,病床使用率72.6%。能开展普外、骨科及妇产科、眼科、五官科、肛肠痔瘘手术及内、外、妇、儿疾病中医诊疗及急救,中医骨伤、肝病、肾病专科已成为本院特色。服务半径110公里,覆盖25万人口。年门诊病人3.8万人次,收住病人870余人次,业务收入200多万元。新建门诊楼项目经庆市发改[2005]358号文批复,在***县县城北区西华北街东侧新建框架结五层门诊楼一幢,建筑面积354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7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150万元,省投资金15万元,自筹资金211万元。

(五)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

近年来,我们抢抓机遇,大力推进中医工作,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一是通过人才队伍调整,优化配置,加强县中医院中医骨伤和肾病科建设,使之成为全县乃至全市中医重点专科。二是通过“派出请进”的方式,加强中医内科建设,提高中医药的治病防病能力,尤其是提升了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病的治愈率。三是通过引进中医(中西医)院校毕业生,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要求所有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临床服务,设置中医科,配备中医(中西医)执业人员,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

(六)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2007年,我县被省上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按照《实施方案》,我们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发挥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临床疗效确切、价格相对低廉的优势,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缓解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支付水平比较低的矛盾。开展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试点工作,准备适时对在新农合中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等相关政策上进行积极探索和研究。

2、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在社区卫生刚起步的情况下,我们着重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合理配置社区中医药资源,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逐步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机构中医药设施配置和人员配备,提高社区中医药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开展全科医师(中医类)规范化培训和岗位培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方案。加强对社区中医药从业人员、技术服务的准入和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中医药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了服务质量。

    (七) 加强管理,深化改革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中医工作全行业管理。通过理顺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我们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逐步实行了中医药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建立健全了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运用等方面的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准入制度,完善中医药技术规范,提高了中医药行政管理的科学水平。通过强化中医医疗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健康、有序、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2、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一是通过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中医药管理职能,并把中医药事业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了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为中医药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二是加强对发展中医药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进一步加大了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的多渠道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机制。在卫生事业经费和卫生重大项目经费中,提高中医药经费的比例;在卫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中,增加中医药建设项目份额;注重政府投入与吸引社会资金相结合,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激发创新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中医药事业的积极性。

3、深化改革,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活力。一是通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医药管理和服务模式,建立运转有序、透明协调的中医药管理和运行机制,发挥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提高利用效率,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为多方面参与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二是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中医药事业,逐步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中医办医体制。三是加快中医药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深化中医药机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任期制等新的用人办法,实行竞争上岗。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加强经济管理,推行成本核算,降低中医药机构的经济运行成本。

三、存在主要困难

1、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经费投入,给中医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因常年积累,中医发展环境相对滞后,加之我县财政困难,配套资金较少,致使中医事业发展缓慢,不能很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

    2、人才缺乏。“科教兴医人为本”,全县共有医技人员365人,其中中医药人员45人,占医技人员的12.3%,中级职称58人,其中中医药人员11人,占18.9%,高级职称9人,中医药人员无一人,客观数据表明,高学历、高职称的骨干人才严重不足,中医药医技人员绝对数量较少,这已成为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瓶颈。

    3、基础建设滞后。我县中医院是在原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起步晚,底子薄,设备少,基础条件差,严重制约着医院的发展,加之人才缺乏,队伍阶梯不合理,经费投入不足,使我县中医事业发展步伐缓慢。

四、今后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市政府“实施意见”,按照《***县中医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展思路,积极实施,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农村中医药工作,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改善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加强中医药标准和规范化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合理利用中医药资源,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为大力促进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实施“三名”战略,打造***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品牌。 “十一五”末,培养10名优秀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形成一批“***名医”。加强县中医院中医骨伤专科和肾病专科建设,改善支撑条件,扩大专科规模,实施分类指导,使之成为专科优势强、规范效益好、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专科,在2008年建成市级重点专科,在2010年建成省级重点专科。不断加强县中医院内涵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使之在全县成为中医特色突出,疗效优势显著的中医医疗、科研、教学示范中心。

(二)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优势,筛选、应用、推广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和适宜技术。“十一五”期间,组织筛选10项临床疗效显著、特色优势明显、价格相对低廉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逐步在县、乡、村中医医疗机构进行推广,并对乡村卫生机构进行技术帮扶。加强师资培训,建立评价体系,完善考核监督,提高推广实效。制定政策措施,引导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应用优质价廉的中药饮片开展服务,切实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开展农村中医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力争在 “十一五”末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达标。启动并开展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和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建成5个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50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

(四)加强中医诊疗规范研究。在中医专科建设的基础上,对具有中医治疗优势的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肝病、周围血管病、肿瘤等专科(专病),开展诊疗方案和临床疗效评价体系的研究,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技术,提高疗效水平。

(五)开展民间中医药独特诊疗技术和单验方的整理工作,制定临床疗效评价方案,筛选、评价一批安全、有效、适宜应用的技术方法、方药,整理规范并加以推广。

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政策和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发展创新,继承学习,不断完善,全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县而努力奋斗!

附:1、***县中医药服务情况调查表

    2、***县中医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

篇(10)

今年以来全市广大卫生工作者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科教和中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尤其是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医药特色优势培育发挥等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提高中医服务功能,不懈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素质,各项工作按时序进度开展顺利。

1、实施技人员专项培训和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建设。

一是各县(市、区)按计划落实了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社区公卫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报名任务,相关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二是组织全市69名住院医师参加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考,同时组织16所市、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申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三是按照省统一要求,市一院对省重点人才博士年度培养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督查;市、县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加强了全市卫生科教人才工程重点学科、重点人才建设培养合同项目的计划实施。四是组织“GSS系统治疗垂直不稳定型骨盆骨折”等10个项目申报省厅新技术引进奖,上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市级管理平台”等6个项目参加省厅重大科研课题招标,市一院“根治性膀胱切除及‘T’型原位回肠新膀胱术”等两个项目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市直单位30个项目申报了市科技进步奖。近期对申报的78项市级新技术引进奖项目和148项市级科研课题立项项目进行了评审。

2、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等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列为省委省政府民生、卫生的重点工作内容。年初省厅电视电话会议上,厅长亲自到会部署这项工作;接着省厅、卫校也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培训,我市根据省厅统一要求,月日至日组织学员报名、月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月日发放入学考试准考证、月日进行全省统一入学考试,月旬至月组织了补注册及补报名,月日又进行了全省补入学考试;月旬进行了学员注册工作;月、、日根据省统一步骤,分三批组织了教学点管理人员培训,落实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学员注册及教学点设置工作;经市县两级统筹安排,完成教材分发、教学服务器安装调试等工作。全市10693名乡村医生中,有7407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全省统考、7308通过入学考试、6045人注册入学;全市设立了148个教学点、分204个班开展补偿教育活动,学员将集中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教学点、通过“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视频教育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教学工作。

3、认真组织中医建设规划项目实施推进工作。

一是坚持项目带动,认真实施“十一五”建设规划项目。市中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县中医院病房楼及市中医院门急诊综合楼等基建规划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县中医院10800平方米病房楼及射阳县中医院2600平方米病房附属楼项目均已完成,近期内已投入使用;市中医院、市中医院的门急诊综合楼也已列入地方政府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正积极筹措实施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认真实施市中医院肿瘤科的国家“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任务,以及骨伤科的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要求;加强了对市中医院创建国家地市级重点中医院计划以及市中医院眼科和射阳县中医院骨伤科建设国家级农村中医药特色专科计划项目的指导推进。三是严格按照全省第三轮薄弱中医院帮扶建设方案要求,推进薄弱中医院建设工作,落实了帮扶县中医院、县中医院、市中医院建设专项资金;近期加强薄弱中医院的专科扶强建设的检查力度,进行了中医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跟踪问效调研,促使薄弱中医院重点落实中医科室建设、专科专病培育和中医人才培养等建设任务,提高中医院诊疗硬件条件、服务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

4、努力促进中医药诊疗特色的保持发挥工作。

年初,我局组织专家检查了年度二级中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工作情况,专门印发了通报,对二级中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的年度考评积分情况进行了公布,同时对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和特色专病专科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加强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讨论,研究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措施,明确按“综合(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综合(专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加大对中医药科室和中药房建设的工作要求;近期,又组织专家对市中医院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工作进行了年中督查,针对目前中医药特色医疗指标完成不够理想的情况,进一步严格中医药服务特色评价考核,加强中医临床专病专科培育项目,规范执行中医药特色诊疗基础管理。

5、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和城乡社区中医工作创建。

一是积极组织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各地将建设国家、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作为农村中医工作抓手。已建成国家、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射阳县、市、市,保持一贯的工作力度,农村中医工作稳定在较好的水平;市启动了创建国家级、县启动了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工作,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已进入总结评审阶段,年底前将接受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评审。县经过认真准备,也向市局打了申报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报告,我局组织市级专家调研指导以后,认为初步符合条件,近期将向省中医药局申报。二是认真开展省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单位中心建设。下发了“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评估标准”,对近两年已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检查指导,强化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功能建设。在市、市等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特色创建工作的同时,组织了全市36个单位按照中医药特色建设标准开展了创建工作。继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为“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之后,又申报了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

现在距年底也就个月多一点的时间,今天组织召开这个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紧扣年初工作目标,强化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组织管理,推进卫生科教人才工程项目实施,稳步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进一步加强城乡卫生院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中医药保健预防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要落实一项农卫人员培训任务、三项科教管理、四项中医基础工作。

1、一项任务,即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的实施管理。

这包括乡镇社区医护人员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工作,村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全科医学知识岗位培训,和今年新开展的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一是根据年社区卫技人员培训工作计划进度,全面落实800名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1280名乡村医生全科岗位知识培训任务;目前各县(市、区)根据盐卫科教[]7号通知要求组织了培训报名,有的县已按计划完成了乡村医生全科岗位培训;但涉及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第二批培训班,各地要按照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要求统一安排,督促相关学员及时入学,帮助解决学员的工学矛盾,确保月日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在月底的全省统考中取得好成绩。各地还要高度关注60名社区公卫人员培训和20名全科骨干培训任务的落实,及早筹备落实社区公卫人员在社区实践培训基地的社区实践和全科骨干在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即全科临床培训基地为期8个月的临床科室轮转培训。二是认真启动开展历时三年的乡村医生的中专学历教育。首先要严格按照教学标准和管理要求,确定教学场所、提供教学必须的电视机及通讯线路,确保落实视频教育系统远程教育的基础条件。20人以上的教学点均要添置大屏幕的背投电视或投影仪,教学点人数较多,不能保证视频教学效果的要及时分班。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统筹指导,让乡镇卫生机构切实承担起这项工作,加强对集中教学点、指定负责人和管理员的组织管理,保证学员考勤、学习活动告知秩序,严格学习场地、设施的维护等工作,确保每一教学点均做好开学授课和日常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其次,严格按照教学步骤,落实教学管理和教学实施任务。因为学员主要集中于所在乡镇教学点开展课程教学,因此教学点要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学习进度,课时安排的形式要以县(市、区)相对统一,不得随机变动。管理人员要用管理员卡刷卡开机,学员刷学员卡开始学习;管理人员定期将学员的学习进展、单元测验成绩和考勤情况上传到教学管理网站;每个教学点都要按照计划组织学员落实每项授课教学任务,三年要完成的教学课程有必修24门、选修1门,其中考试课程16门、考查课程9门。目前一些县区、乡镇的学员卡和分班学习情况存有错漏,各地要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总结整理本地各类缺卡、漏卡、补报的情况,切实保证教学点常态运转,提高教学效果。

2、三项科教管理工作,即继续教育、科技进步和卫生科教人才工程管理工作。

第一,加强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组织管理。

继续严格实行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度,规范卫技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卡”和“证书”使用;按要求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验鉴证,通过学分审验考核的方式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现经常化、规范化。继续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做好卫生部“好医生”网站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报名学习工作,设置学习、考试网点的单位射阳、、、盐都、响水等县(市、区)卫生局更要过细工作、规范管理,杜绝代考现象,优化、简化程序,融合管理与服务职能,使所有卫技人员都能够比较方便地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今年,全市明确了186项市级和经省认定的9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已完成了3项省级、86项市级项目,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布认可的省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特别是市一院、市三院和市、射阳县要精心筹办好已获省厅许可公布的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按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审批内容、时间步骤和资质要求组织项目活动,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活动。

第二,加强新术引进创新的应用研究等技术进步工作

。各单位要围绕“增进两个效益”目标,立足年度考核任务目标,依托重点学科、重点人才等系列工程开展填补省市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应用,在临床和预防一线广泛开展技术创新。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实用型临床医学科研课题立项和成果报奖工作,广泛开展技术创新、科学研究,提高我市卫生科技开发研究水平。今年的省市科技进步奖、新技术引进奖及科研立项课题已申报评审,相关结果我们将及时予以公布,同时,各地各单位也要相关技术专业分工协作,筹划今后的技术发展和科研进步的计划措施,要根据各自工作目标规划,组织科研课题立项,着力提高课题设计水平,认真组织科研奖项申报,争取更多的科研成果获奖。通过技术进步来推进业务发展,真正提高卫生服务科技含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两个效益。

第三,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新一轮卫生科教人才工程确定了全市卫生科教人才工程的24个医学重点学科、28位卫生科教领军型人才、72名医学重点人才。从年起,对省级重点人才,按每年5—10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对入选“市卫生科教人才工程”的重点学科、按每科每年4万元、每人每年0.5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各地各单位重点做好市县“卫生科教人才工程”专项资金的筹集,年统筹经费未交纳的必须于8月底落实。加强省市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培养工程的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力度,重点对入选重点人才、重点学科合同的执行情况和合同内技术科研、培训进修等细节落实工作进行追踪,进行目标管理,对高层次人才进行临床科研、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参加学术活动,在创造工作环境、专项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宣传、鼓励、推广对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各种奖励、激励举措,努力营造留得住人才、用得好人才的良好氛围。今年,市卫生局将继续按照《医学科技人才工程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成绩优秀的学科和重点人才进行奖励。

3、四项中医基础性工作,即中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农村中医、综合医院中医及中医规划建设项目工作。

第一,努力推进中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工作。

一是经省局统一部署,第一周期评审已取得“二甲”中医院的中医医疗机构月旬将进行市级复评,复评主要以省中医药局年下发的“省二级中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考评细则(试行)”为依据,达900分或以上为复评通过;达不到900分,则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第一周期未参加分等标准评审的中医医疗机构须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第一周期“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及年下发的“省二级中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考评细则(试行)”为依据,进行自评,自评达900分以上,再申请进行市级初评。各地要按照中医院等级评审(复审)标准,认真搞好技术、服务项目等中医特色建设的同时,要不断强化医院的管理。、月份是医疗事故纠份高发的季节,今年、月份又是奥运会、残奥会召开之际,8所中医院更要将医疗安全防范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关键科室、关键岗位的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强化督察,确保三季度医院的安全运行。

二是积极实施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的“三名”战略。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肿瘤科按照国家级重点专科创建计划,开展项目周期建设;市中医院骨伤科以及市中医院中医眼科、射阳县中医院骨伤科落实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标准的人才、技术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名中医的培养力度,命名表彰一批“名中医”,发挥名医的品牌效应。三是加强青年中医药人员的中医“三基”训练。各市、县中医院要按省局“青苗工程”要求,规范开展中医类别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师承带徒教育的组织管理,筛选新参加中医临床工作的青年医师,开展以院内跟师学习为主的临床师承教育;按照省局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的研修计划,加强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加快中医技术骨干队伍建设;以省局印发“《中医临床“三基”训练考核大纲》和《中医临床“三基”训练习题集》为依据,开展中医药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三基”训练教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中医医务人员学习,组织安排每年不少于2次的考试考核,市局将进行不定期年度抽考,以切实提高中医药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今年的抽考初定于月中旬。四是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构建以‘治未病’为核心的新型健康保障服务体系。各市县中医院要根据国家局和省局要求采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予”的运用机制,以主要应用中医理论和技术为手段,构建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新型健康保障模式(即KY3H健康保障模式),探索建立中医保健预防服务体系。“KY3H‘治未病’中心”由-公司与国内知名中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建立。目前,-公司已经与曙光医院、浙江省中医院、省中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成立了“KY3H‘治未病’中心”,我市各中医院都要积极追踪、研究、积极探索中医“治未病”的服务模式、服务范围和服务方法,培养具有养生保健康复基本知识、掌握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的中医“治未病”职业技能实用型人才,开展“治未病”试点工作。请市中医院、市、射阳县中医院先行在月底前拟定“中医”“治未病”工作方案,我们将适时组织此项工作的专项交流考察。

第二,加强农村基层社区中医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中医先进县市创建。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转型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过程中,根据国家中医药局颁发的全国农村中医先进县建设标准,抓好中医科、中药房基本条件达标建设。市要不断增强县、乡、村医疗网的中医服务能力,提高农村中医工作水平,做好评审前各项准备,确保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通过省级和国家级评审,县完成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年度工作任务,市、县争取列入国家级、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二是继续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的规范建设,区和市要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省级达标建设。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努力争取今年申报省级创建单位的评审验收。三是扎实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进”工程。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药宣传工作。医院不光要从建筑设计、标牌标志、橱窗宣传等多方面注重反映中医药文化的特色,更要将中医药文化的精髓灌输给全体职工,使中医药医务人员体现出在中医药文化熏陶下的高尚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各地要精心组织“中医中药中国行——站”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活动的具体时间初定于月份,活动具体安排,我们将根据省中医药局的具体部署,再召开专题会议予以落实。目前射阳县和市已筛选组织一些中医药适宜技术对镇乡两级卫技人员进行了培训推广;各地都要进一步扩大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运用的范围和效果,使一批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适用农村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广泛运用,真正促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市局近期将编印中草药自种自采指导手册,鼓励乡村医生迈出第一步,开展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试点;月份计划在射阳召开一次全市中医药“三进”现场推进会,请射阳县卫生局及早进行有关工作的准备。

第三,强化综合医院中医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家、省下达的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建设标准,完善综合性医院中医科、中药房等中医药服务功能,明确综合医院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对中医药科室的诊疗设施设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保证中医药科室与其它临床科室同步发展;要探索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医院其他临床科室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通过定期会诊、转诊和到病区开展中医特色服务等方式,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临床科室;月旬,市局将组织对各综合医院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重点对综合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全院执业医师比例达3%、中医临床科室门诊诊室数、中药饮片品种数、中医专业门诊和煎药室的设置、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调剂室面积、中医病床占医院总床数3%等硬指标进行检查,相关结果列入年度卫生工作主要任务目标考核积分。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强化综合医院中医科室、中药房的建设工作,促进综合(专科)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

篇(11)

(一)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今年市局要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年”活动,并提出一系列工作指标,如:要求按照居民出行20分钟左右可达,布局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成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危旧房改造任务;6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我县须再创建6家)。根据市局要求,我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规划。制定县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报请县政府研究批准实施。二是加强机构建设。抓好调查摸底,制定危旧房改造计划,向上争取资金,力争完成改造任务。三是加强内涵建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市级规范化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确保完成市定目标。同时各乡镇要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抓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落实。

(二)继续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本着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宗旨,继续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一是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抓好医疗费用控制、参合对象服务等工作,切实提高参合群众的满意度。今年要抓好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扩面工作,通过调研,有计划的增设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二是进一步抓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驻村医生队伍的培训教育,各驻村医生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把三大类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应承担的任务抓实抓细,特别要抓好60岁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各类慢性病患者等重点对象的健康服务。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继续为参合对象提供二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今年的体检根据省里要求增加艾滋病、乙肝项目,我们还要做专题研究。今年的体检率目标是45%,各体检单位要加强与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体检率。加强体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体检工作质量。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对重点疾病可疑患者,及时做好跟进服务。继续做好体检对象的健康档案建档和充档工作。

(三)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继续以“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妇幼保健各项工作。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系统管理率。重点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产前筛查工作,努力提高筛查率。二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管理。进一步健全“高危孕妇首诊负责制”,切实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率。充分发挥“县孕产妇抢救协调小组”和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作用,积极抢救重症高危孕产妇,严防孕产妇死亡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各接产单位产科建设。建立妇幼保健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产科硬件设施的投入和更新,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产科质量。四是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信息的反馈工作,严肃纪律,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二、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调整充实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应急队伍骨干力量,提高应急技术装备和物资储备水平。二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战应急演练。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三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意识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学校、厂矿企业和外来民工聚集地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抓紧实施新城妇保院、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

(二)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

1、进一步规范免疫规划工作。一是加强示范、规范接种门诊的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各接种门诊的技术指导和接种辅导,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的管理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接种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免疫接种率监测,消灭免疫空白点,确保适龄儿童五苗接种率在95%以上,流动儿童的五苗接种率在85%以上。三是继续开展15岁以下儿童的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和麻疹、糖丸强化免疫工作,确保接种率在95%以上。四是开展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证查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对未种、漏种、丢失接种证的儿童补种、补证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2、加强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伤寒、副伤寒、霍乱、狂犬病和非典、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从年3月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我县共发现13例感染者,特别是近两年来发现的感染人数迅速增加,感染人群也由高危人群转入普通人群,要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科普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加强高危人群特别监测,特别是做好饮食服务行业人员、流动人口、外嫁女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管理,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进一步规范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确保结核病控制项目顺利进行;加强血防查灭螺工作力度,重点做好螺区查螺、灭螺和查病工作;进一步规范肠道门诊,加大伤寒、副伤寒、霍乱的疫情监测力度;继续抓好狂犬病防治和非典、人禽流感的疫情监测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协管网络。去年底我县成立了苍山和平桥两家卫生监督分所,分所的成立使卫生监督的重心更加下移,分所目前主要承担辖区的执法巡查,不能取代原防保所的职能,各乡镇防保所、驻村医生仍然要发挥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能,辖区内监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仍然要由乡镇防保所和驻村医生来完成。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驻村医生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协管能力。

2、继续做好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工作。在A级餐饮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基础上,逐步向学校食堂和小饮食店推行。开展以“农家乐”和学校食堂为重点的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厨师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工作。配合省级卫生县城复评,抓好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发美容店、小浴室、小副食店等“五小行业”专项整治。

3、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继续对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肃查处非医师行医和非医疗机构行医。

4、按照《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加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和疑似职业病诊治,维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

5、以艾滋病、夏季肠道传染病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以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器件消毒等为重点,加大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执法力度,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在抓好日常爱国卫生活动的同时,重点抓好省级卫生县城复评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人员素质

1、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对一些理论素质较高的年轻后备干部,采取下派锻炼、压担子锻炼等形式,提高其实际管理水平;对一些基本素质较高、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局管干部,可采取选派到上级参加短期的管理专业培训,或选派到上级单位短期挂职锻炼等形式重点加以培养。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要继续实施农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多层次的在职培训。一是抓好全科医生在职岗位培训工作。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卫生部门开展的全科医生在职岗位培训。二是抓好驻村医生业务培训工作。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全县驻村医生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驻村医生的服务水平。三是继续抓好中医药人才培训工作。抓好农村中青年中医骨干培训班第二阶段理论培训及带教实践工作。

3、继续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活动

一是坚持县级医院临床医生下基层制度。县级医院临床医生晋升中级职称前都必须到基层卫生院工作4个月以上,下基层不足4个月的不得聘任中级资格。今年计划采取县级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医生换岗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二是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县级医院、规模较大的中心卫生院要从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药械捐赠等多方面给予基层卫生院实实在在的支援,帮助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三要坚持卫生下乡制度,经常性组织医务人员到革命老区、山区开展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惠民服务。四是继续抓好县级专家组联系乡镇卫生院工作,局里将总结去年以来的实践经验,出一些规定,使这项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四、深入实施三大工程,提升卫生行业形象

要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药费用等焦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实施三大工程,打造满意卫生”活动。

1、继续实施医疗质量放心工程,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把医院管理年活动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依法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县卫生系统各类医生限期考取执业资格若干规定》。二是充分发挥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各类医疗操作规程。各质控组要建立年度工作计划,把医疗质控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落实各类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诊疗行为,努力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严防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医疗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医务人员安全医疗意识。三是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县级医院及中心卫生院要根据自身特色,确定若干个重点学科,采取综合措施加以培植。要坚持特色发展,培植特色专科,通过特色专科建设来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四是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抓好农村中青年中医骨干培训工作,为我县中医药事业储备人才。抓好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的可及率。

2、继续实施形象工程,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