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点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1、继续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制度,着力抓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资金的使用率。进一步抓好减灾防灾工作,提高救灾应急能力,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坚持动态管理、规范运作、公平施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逐步把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平均补差水平。
3、全面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水平,改善老人生活环境,力争完成坪石、沙坪两间敬老院的改扩建。
4、继续做好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1、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措施,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以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的社区管理机制,按照“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思路,逐步解决我市城镇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干部工资待遇问题。2010年完成廊田、黄圃两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
4、全面实施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新路子,把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形成合力,联动推进。
三、推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制度化。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的领导力度,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优待金财政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
四、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1、切实强化民间组织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培育一批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市场环境、自律意识较强的行业协会,重点培育一批自律规范、充满活力、作用突出、公信度高的社会组织。
2、大力推进殡葬管理改革,按照“新坟不要冒出来,火化率不要掉下来”的要求,全面提高和巩固火化率。加快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殡仪馆内部管理,做好殡仪馆升级达标工作,力争乐昌市殡仪馆达到省二级殡仪馆。完成1个以上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
3、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界线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稳定。
4、依法做好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继续开展“创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活动。
a路街道办属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全处共有职工65 人,其中在职职工54 人,退休职工11 人,合同制工人13名,办事处机关共有党员31人。辖区共设8个村委会.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处领导深知督查是确保各项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性工作,为切实解决“上级决策好,落实到基层难”这一顽症,也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a路街道办事处督查工作,完善我处督查工作网络,规范督查工作人员职责,我处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和纪检委书记任正副组长的督查领导机构,按照州、市两级党委“三位一体”督查机制的要求,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纪检、组织、督查三部门联合参与,街政办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站所办协助的新局面。同时我处还制定了《a路街道办事处督查工作暂行办法》,下发了《督查立项方案》和《督查工作实施意见》,为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明确,督查有力。
今年我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置、街道办重点工作确定了七大项督查任务:一是“两公开”“民主日”工作;二是党建及驻村工作;三是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四是经济及畜牧业工作;五是重点基础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六是机关作风和纠风工作,七是其它方面的督查,如工程招投标、壮大集体经济、换届选举等工作的落实。
督查的方法是:一是采取明查暗访;二是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三是采取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四是采取工作检查;五是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督查。我处全年共督查16次,下发督查通报13份,下发整改通知10份(卫生),召开座谈会、观摩会、专题学习共5场:
(一)“两公开”、“民主日”督查情况:
1、“四民主、两公开”:
做到了每季度定期督查一次,上半年共督查两次。现“两公开”村村有公开栏,财务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彻底取缔了“小金库”。村财务使用必须经两委班子、党员、村代表、理财小组人员讨论决定,填写村民议事卡,报处财务领导小组审批;村招待费控制在零,因公务开支,必须特批方可使用。处招待费实行先派单后就餐,定人员、定金额、定点食堂就餐的原则。村政务公开做到一事一公布,村民参与重大政务决策。办事处每月对各口子工作要点进行公布,对年度评选的先进、发展的新党员、工资晋升奖励情况等,随时在公开栏中公布。
2、“民主日”活动:
我处做到了一个月到一个季度之间至少督查一次。现已收到良好效果:一是干部与群众之间及时得到了沟通,群众有话愿意给领导说,使多年遗留问题在“民主日”上得到了解决。二是“民主日”参会人员范围不断扩大,参会人员由原来的两委班子、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扩大到户代表、村民人人参与的局面,村民有问题直接在民主日上提。三是“民主日”真正成了村民的说话日、谈心日、村干部为村民解决问题的现场办公日。
截止9月,全处上半年共开展“民主日”活动 场,参加人员达 人次,提出问题和建议 条,解决和采纳 条,全处“民主日”活动开展率达100%。
(二)驻村工作:
一是定期不定期的对4个市派工作组和本处驻村工作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二是检查驻村工作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制作了学习园地、制定了工作计划、创“五好”方案、及各类驻村基础性工作是否到位。经督查发现,做的好的工作组有:南五工二村工作组、小三四工一村工作组、中沟村工作组。三是结合两委班子配合,针对村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解决,如政法委驻南五工二村工作组就积极参与了该村富民市场的改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加强社区矫正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特殊关照人群帮扶体系,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及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力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行动,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纠纷调解成功率95%以上的目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在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依托“法务工作站”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作为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平台,工作站负责人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由网格员、特殊人群关照员、社会志愿者协助司法所开展日常管教帮扶活动。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站的业务进行指导。
(二)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模式。推行“6+1”监管教育模式,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村(居)要落实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责任民警、村(社区)治调主任、网格员、社区服刑人员近亲属及邻里各一人组成,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日常监管教育帮扶。根据矫正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与司法所分别签订社区矫正工作责任状、担保书、保证书,明确其应负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教育和帮扶职责。
(三)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帮扶职责。社区矫正工作站要认真配合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司法所对宽管类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的日常管理活动;参加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解矫宣告仪式;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在特殊时段通过走访、排查、帮扶等措施强化管理。司法所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告、社区服务、帮困扶助、信息报送、矫正公示等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有序运行。
(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村“两委”班子换届成果,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调委会负责人、人民调解骨干的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要求,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员组成、纠纷受理、调解、统计、归档、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示标牌、工作经费补贴经费等各个方面,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落实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严格落实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县(市、区)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围绕党委政府部署的重大活动、重大任务,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大排查工作格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2015年2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至3月10日)。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三万”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日至11月底)。各地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办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以前)
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经验及成效,建立完善特殊关照人群帮扶体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巩固活动成果,提高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制度保证,有序开展。按照县委关于推进“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的部署要求,为促进“法律政策八进”工作纵深推进,及时总结、提炼“法律政策八进”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法律政策八进”工作日报制度、季度报告制度、动态报告制度和工作督查机制,压实责任,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年初下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知》、《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自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每季度按时下发法律政策集中学习推荐篇目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及时上报学习反馈表,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政策八进”工作牵头单位,带头对照“法律政策八进”工作总体部署,科学谋划分管行业领域“法律政策八进”工作。召开了“法律政策八进”工作联席会,会议结合省州相关文件,对县2020年的“法律政策八进”工作进行了安排,确保2020年我县“法律政策八进”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力度。会同县依法治县办加强对全县推进“法律政策八进”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不定期组织重点抽查。
(三)把握重点,全面推进。一是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暨光盘行动法治宣传、“五下乡”、“法治宣传进小区,共创文明城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法律宣传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宣传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65场次,共发放普法手册6500本、宣传资料4000余份,悬挂宣传挂图20张、赠送普法年历800本,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80余人次。二是在宣传纪念日月周,如“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5.4”青年节、“5.12”护士节、扶贫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目前共开展各类大型主题宣传活动15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政策八进”活动。如: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单位普法工作制度;各村(居)规范和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保证每个村(社区)都有2名以上普法员,普遍建立了法律图书角,设立了法治宣传专栏;各中小学普遍聘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开学之际都普遍开展了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针对“一寺一策”举办了法律法规培训讲座;加大了对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员工的法治培训,狠抓“诚信守法”创建;针对景区各从业人员,专门安排了法治讲课等。半年来,全县共举办“法律政策八进”各类活动26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律书籍和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份,受教育达6万人次,在全县掀起了“法律政策八进”活动的,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年以来,按照“*”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县依
法治县办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开展了各项法制宣传活动,保障“*”普法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年初,因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州、县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县*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普法、法制教育等多方面明确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为深入开展“法治六进”工作,县党委转发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及重点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使该项工作有了较好的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六进”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法治六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关于认真开展*县“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印发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职责》并成立了*县“法治六进”活动指导小组。各指导小组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协调下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责任,努力完成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今年,进一步充实了普法讲师团队伍,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多部门抽调人员积极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举办巡回法制讲座。普法讲师团从4月17日至27日,举办法制讲座8期,主要宣讲了《宪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婚姻法》等法律,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广播宣传16小时,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起到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三)健全法制宣传网络。在加强县普法办工作队伍的同时,抓好各乡(镇、场)普法队伍建设,并积极发挥村队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县、乡、村法制宣传网络。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横幅、标语、讲座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高了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并组织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1月份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治县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与服务工作的通知》,广泛深入地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着力推进“法治六进”工作。以“法治进机关”为“龙头”,以“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为基础,突
出重点,找准“抓手”,促进“法治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突出学用结合,在法治实践上下功夫,改变“重普(法)轻治(理)”、“普(法)而不治(理)”现象。
二、整合资源,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一)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以《宪法》、《民法》、《刑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防法》等法律为重点宣传内容,在各乡镇场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
将普法与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相结合,与“三个文明”建设相结合,围绕农牧民增收、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宣传法律知识,保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文化占领群众的思想阵地,为消除农村各种陈规陋习现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利用“12·4”、“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族团结教育月”、“安全生产月”、“6·26禁毒日”等活动之机,抓好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律师法》的宣传,力促“法治进机关”进程。6月18日至20日举办了三天的干部培训班,全县8个乡(镇、场)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公、检、法、司等32个县直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共计72人参加培训。在*县第三期后备干部培训班上,对50名后备干部进行了法制讲座。
(三)利用各乡镇场召开牧业总结会之机,深入到广大牧区对农牧民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同时还利用各乡镇场给牲畜药浴之际,积极开展了牧区法制宣传。
(四)各乡镇场司法所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对象,利用集贸日等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如塔秀乡司法所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婚姻法》、《禁毒法》等法制宣传。
(五)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全县各学校把法制教育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教学计划,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人员四落实。健全和完善了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全县18所学校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和法制副校长的联系,明确职责,定期上法制课,使法制副校长工作逐步正规化、制度化。不断完善派出所、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全县各学校通过标语、宣传栏、板报、知识竞赛等
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努力营造法制教育氛围。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公安、教育、文化、司法等部门联动配合,集中整治校园周边
秩序,净化、优化育人环境。
(六)抓好宗教人士的法制教育。县统战部、民宗委多次举办宗教人士法制培训和座谈会,组织学习《宪法》、《刑法》、《卧尔兹选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上半年,全县共开展普法宣传13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151期,受教育人数达到4208人。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治六进”取得实效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指导,组织召开区“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1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荐活动,确立17项重点项目,涉及20余家单位;区民政局、区建交委创建成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小昆山镇泾德村创建成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评估专项考核项目,并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依法治区联络员(法宣干部)培训;组织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办推荐8篇有质量案例,其中新桥镇的《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提高外来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评选为第三届(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民主法治课题调研工作,共征集课题36项,批准立项25项,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积极反映改革成果,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报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上刊发。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紧扣“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传日,启动“喜迎十、普法零距离”——“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社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讲包括法制讲座和故事巡讲66场次,配送《普法零距离》碟片80套;以方塔公园改建为契机,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墙,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题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将40个东方书报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积极组织参加市“枫林韵”法治文化剪纸作品征集评展活动,共有9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报》制作“以案说法”专版10期;各司法所通过“普法凉扇”、法律讲座等种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将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调解网络、优化调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1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1768份,调处群体性纠纷74件,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无一例被投诉,也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通过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级体系,实现对各基层团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并认真做好十期间社会矛盾排摸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共排查矛盾纠纷1523起,化解矛盾纠纷1454起,移交其他部门69起。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推荐上报新桥司法所和泗泾司法所分别参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评选;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了区首期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15个街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区层面,成立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层面,泗泾镇在大型社区成立了“大调委”,洞泾镇在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调委会”,新浜镇在工业区成立了“工业园区调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五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大调解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办《动态》以《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区司法局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予以专刊报道。今年1—11月,受理区法院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5284件,调解成功2943件;受理区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额7532万余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0件,成功调处84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含轻微伤)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严格执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6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权33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规定的不超过1%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召开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有关衔接机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等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搭建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内设有报告室、宣告室、检警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个别教育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诊疗室、值班室等11个功能。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2012年我区的个别化矫正扩大到今年所有新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了手机、电子脚铐定位监管,目前已经对48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24小时手机实时监控,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脚铐监控,建起了一道虚拟的电子围墙,有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建立个别矫正方案,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合、劳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632人(其中刑释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帮扶中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被评为市“市级示范基地”;新桥镇刑释解教人员郑志连舍己救人的事迹被刊登在3月1日《新闻晚报》,2012年被市区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安帮办简报刊发。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与海之星帮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补互态势,同时在15个街镇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创新安置帮教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需求导向性帮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模式”课题的调研,有效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应纳入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措施。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5年来,全区参加“关爱行动”“一对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拥有122人,得到学业辅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爱心助学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难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询的有27人,得到就业指导的有27人;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组织志愿者赴有关监狱对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共走访11所监狱,累计帮教人数达71人;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松财[2012]86号,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了十期间对两类人员的稳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深化“法律六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育“法律六进”示范品牌;做好重要节点和“六五”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和窗口建设,完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等基地建设;拓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努力构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以“法治城区”创建为龙头,健全机制,找准定位,确立抓手,围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继续运用项目化、案例化、课题化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树立“防重于调”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组团式推动“大排查、大调处”的独特作用,严守排查解决矛盾占总矛盾30%的底线,切实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以“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将热心支持、积极号召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协会领导机构,为人民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机制的覆盖能力,加大宣传,打造专业调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立足“两者一平台”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正视司法所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按照哪里有不足补哪里,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本配齐司法所专编人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辅助人员的配备。加强督导,促进全区司法所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争创“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动。
三、推进安帮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减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台阶
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发挥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严格监管矫正要求,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和电子脚铐等监控措施,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司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和司法奖惩工作。进一步打响安置帮教工作品牌。贯彻“六必”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继续做好与地区看守所帮教的试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四位一体”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以组团式服务的形式,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开展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帮教模式;落实关爱帮扶,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推进“中途之家”建设,深化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上再上新台阶
(一)抓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形象
1.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一年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年岳塘区司法局工作意见的要求,下发了《岳塘区司法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岳塘区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分别对局机关股室和所辖“三所”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把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实现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的全面覆盖。二是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及议事规则,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局班子成员与各股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定期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全年没有发现违纪违规事例。
2.深入开展“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主题活动。我们始终以做好群众工作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今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主题活动。一是组织全局干警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从8月份开始,组织全局12名干警对全区90个村(社区)进行了全面的走访,自走访活动开展以来,共走访居民群众426户,发放慰问信、宣传单1万余份,慰问物资100余份,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70余条,主要体现在环境污染、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保、物价上涨过快、公交车拒载老人等方面。现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6件次,支持下摄司街道1000元制作2块大型宣传墙报和岳塘街道泗神庙社区、滴水街道江滨社区价值4000余元的电脑各1台。二是坚持开展大巡防活动。二月份以来,我局坚持每周三派干警在泗神庙至三中路段开展大巡防工作,并与塘公园保卫科和三角坪市场治安队一起,共同维护路段的治安秩序。至今为止,全局干警共参加大巡防287人次。三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走访中我们了解到荷塘乡指方村茶元组村民袁学军夫妻一病一残,家里房屋年久失修,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齐家组张新民家20岁儿子患淋巴血癌,两年时间用去医药费10余万元,已近晚期,家庭无力承受昂贵的医疗费用;东坪镇板子厂职工许小洪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岳塘街道泗神庙社区少年邓超身患骨癌无钱医治。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局领导积极帮他们想办法筹钱,同时带头捐款,共送去慰问金16000余元,以缓解其燃眉之急。
3.积极争取司法所收编管理工作。自年4月份开始,我们就拟订了收编工作方案上报区委、区政府,由于年涉及政府机构改革,实行“三定”,我们向编办申报,希望在机构改革时一并考虑司法所收编问题。今年,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区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实行收编管理。目前,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市编办核实及区机构改革后编办确定,下达我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4个(不)。我局局机关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3人,拟增加三调联动、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3人编制,局机关实用编制16人;司法所计划收编28人(其中乡每个司法所定编3人,分别是荷塘、霞城司法所,街道定编2人,分别是社建村、东坪、五里堆、建设路、书院路、岳塘、中洲路、下摄司、滴水埠、宝塔司法所、红旗农场司法办)。
(二)抓纠纷化解,筑牢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年,我们从维护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巩固我区“三调联动”工作的优势地位。
一是健全各级调解组织网络。今年,我区以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健全了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乡(场、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民)组人民调解小组,联户、楼栋人民调解员与纠纷信息员等“五个组织”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8”人民调解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等“四支队伍”组成的人民调解网络。目前,全区共设人民调解委员会121个,有调解员1030人、纠纷信息员2510人。在此基础上,我区着力抓好了联合调解队伍的建设。我们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了1到2名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出谋划策、会说理息事、会群众工作“三懂三会”的精干力量共90余名组成了区联合调解队伍,并为每个乡(场、街)配备了1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真正建立起了由区司法局牵头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配合联动的矛盾纠纷综合调解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今年,我区以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为载体,建立了湘潭市首个驻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进一步抓好了驻公安荷塘派出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妇幼保健院、区消费者协会、红旗商贸城人民调解室工作和村(居)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驻交警大队调解室的成立是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上的又一创新举措,不仅拓宽了人民调解领域,优化了工作质量,还实现了人民调解和交警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也大大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四月份我局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到常德鼎城区参观学习,借鉴他人经验,结合自身的特色优势,我们成立了“少如调解工作室”,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到目前为止,该调解室及时有效地调处了24起矛盾纠纷,有5例进行了司法确认,涉及金额200多万元。其中妇幼保健院有一患者因泪囊堵塞引起的医患纠纷,荷塘乡、中洲路街道、滴水埠街道五起工亡赔偿纠纷,涉及100多人,有效防止了多起的发生。
三是注重“大调解”工作成效。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我区积极整合资源大力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效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围绕影响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重点做好了因项目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引发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事关百姓民生的新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5月11日,我区组织13个乡(场)、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调解专干、专职人民调解员共130余人开展了社会矛盾“大调解”活动业务培训。此次业务培训,使基层调解人员进一步充实了司法行政业务知识,拓宽了工作思路,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为岳塘区社会矛盾“大调解”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我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13起,其中调处成功511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9%以上,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按照“谁调解、奖励谁”和“以案分类、以奖代补、分级负担”的原则,对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此项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人民调解专项经费2万元列入了区财政年初预算,我们将严格把关,认真抓好“以奖代补”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机制。今年,我区向全区人民调解员发放了年三、四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28350元,充分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调解工作效率,为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抓帮扶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一是全面启动社区矫正。首先,加强社区矫正的衔接配合。为加快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工作,4月8日下午,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召开了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工作专题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博华出席了会议,就如何履行好部门职能、相互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和工作要求,并出台了《岳塘区社区矫正职责分工若干规定》。我区12个司法所在今年6月份之前全部顺利完成了社区矫正移交工作,到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2名,其中管制6名,缓刑84名,假释6名,暂予监外执行11名,剥夺政治权利3名,其中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3名。其次,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我们指导司法所严格按照省厅社区矫正管理的要求,统一规范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正、副档资料,积极开展了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定期组织他们到公益劳动基地岳塘区社会福利院开展公益劳动活动。8月2日,在市司法局的积极协助下,我局严格按照《湘潭市社区矫正异地委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建设路街道社区矫正人员罗应龙办理了异地委托管理手续,成功实现了全省首个社区矫正人员跨省异地委托管理。目前,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深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帮助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和特殊刑释解教人员树立生活信心、自强自立,我区正在着手准备成立岳塘区社区矫正帮扶中心。至今,我区尚未出现一例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
二是积极开展安置帮教。首先,我们切实提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启用中央安帮办制作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并于3月15日前完成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与升级,建立了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和高危人员信息库。截止今年9月,我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84人,其中刑满释放344人、解除劳动教养40人。其次,实行帮教工作前置。在刑释解教对象回归之前,帮教人员利用过年、过节、生日等特殊时期去监狱看望他们,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重新做人的勇气和决心,为回归做好相关衔接准备工作,使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10月19日,在局长丑静波的带领下组织开展了“两奔一促”帮教主题活动,即对全区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送去了慰问金2500元。最后,实行接待帮教“一条龙”。刑释解教人员来我局报到或接到监所寄来的通知单后,我们在第一时间通知安置帮教工作站录入信息,村、社区帮教小组建立帮教档案,安排与对象见面签订帮教责任书,并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责任,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与派出所、民政局、社保局、就业局等单位保持紧密联系,创建安帮基地1个,其中原单位安置4人、落实责任田103人、解决社会救济97人、从事人体经营90人、帮助联系就业98人,为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抓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群遵纪守法意识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之年,我们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全民性、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法治岳塘创建的实效性为立足点,紧紧围绕“法治岳塘”建设目标来谋划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开展对重点时期的法制宣传。春节期间,组织法律工作者和机关干部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了“五下乡”、“四进社区”活动。5月份组织机关干部、律师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政策、送理论、送法律下乡进村(社区)活动,并邀请了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朱红梅教授,先后深入岳塘街道泗神庙社区、中洲路街道九洲社区和荷塘乡等地,开展《侵权责任法》等贴近老百姓的法律知识讲座共30余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60余人次,赠送法律书籍1500余册,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150份,张贴标语300多条。二是开展对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我们把宣传重点区域放在矛盾纠纷较突出的地区和人流量大的地点,在拆迁任务重的霞城乡、荷塘乡和五里堆街道,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把普法宣传点设在人流量大的建设路口步步高广场、板塘铺,增加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三是开展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在进行矛盾纠纷调解中、接访中、法律咨询中,把法制宣传贯穿其中,进行“一对一、点对点”式法制宣传,以案释法,为矛盾纠纷的顺利调处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5月份,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对全区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及区属各部门普法骨干共100余人进行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也积极组织开展了村、组级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据统计,全年区、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15期,参训人员1200余人(次),为我区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以“大调解”活动为契机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我们组织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检察、法院干警到乡场(街道)、社区(村)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活动突出学法的重点人员,把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学法的重点范围,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加强村、社区的普法力度。突出学法的重点内容,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学习的内容。截止目前,在荷塘乡、霞城乡、红旗农场、湘钢二中、书院路飞机坪社区、岳塘街道瓦窑塘社区、滴水埠电化社区等单位开展了《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制讲座31场次,参听人数3000余人。
(五)抓法律服务,树立为民办实事责任意识
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今年,我们围绕创建“平安岳塘”目标,整合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规范服务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我局始终把“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树立形象”作为总抓手,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法制、时事政策教育,增强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法规水平,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大力加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建工作,强化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执业行为,促进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稳步上升。今年以来,全区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共办理案件227件(起),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共计达290余万元,担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法律顾问32家,参与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0起,义务提供法律咨询565人次。全区公证工作发挥了服务、沟通、公正、监督职能作用。今年免费为湖南工程学院特困学生刘湘枝办理了安置房公证,为我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等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先后参与湘钢、市集约用地安置、违法强拆服务工作,到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320余件。
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的重要职责,是服务群众的窗口,为使法援工作做到应援尽援,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开通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五保低保对象“绿色通道”。二是热情接待援助对象,做好应援尽援工作,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今年4月13日,浏阳市淳口镇洞庭村四和组村民暨某,在岳塘区幸福郡工地做事时意外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暨某家有年迈的父母、患病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主要靠其在外务工维持生计。由于其本人的身体致残,家庭立即陷入困境,丧失生活信心。区法律援助中心闻讯后,立即指派岳塘法律服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法律工作者反复地做工地老板工作,并耐心细致地讲解国家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条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除报销已花医疗费用外,幸福郡工地老板再一次性赔偿暨某4万元的赔偿协议,帮助这个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为外来务工者在岳塘区撑起了一片蓝天。三是建立了现场指派制度。在受理法律援助后,法律援助中心召集受援对象和承办人员进行现场指派,当面签署法律援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强调所有法律援助案件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四是建立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的意愿,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弱势群众一方(不同时兼任调解员居中调解)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使案件尽早解决在调解阶段,尽早得到赔偿,减少了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益。如,荷塘法律援助站在解决农民易金光(男,43岁,聋哑人,正江村古日组农民)因工伤事故而引起的赔偿纠纷,就是充分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非诉调解手段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成本,节约了时间,达到了理想效果。五是建立了听庭和回访制度。分管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每月两次以上到法庭听取法律援助案件开庭情况,监督和掌握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到庭辩护的表现情况,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案件办结后,对受援对象进行案中回访和结案回访,及时掌握受援对象的需求、办案人员的能力作风表现、有无违规办案违纪收费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六是全面推行公开制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屏、岳塘区司法局信息工作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条件、范围、程序和工作流程以及办公地址和咨询监督服务电话,定期公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经费补贴,使广大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援助,自觉利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7件(上级领导交办3件),其中民事诉讼63件,刑事辩护19件,非诉讼55件,均指派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乡(场)、街道法援工作站和区公证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创新社会管理,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尤其是要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律师管理建章立制工作步伐;二是拓展与规范司法行政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增加。
二、年工作设想
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1.进一步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区民主法治化建设进程,指导协调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全区依法治区工作。
2.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人员充实、业务熟练、作风扎实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逐步完善基层司法所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树立司法所热情服务、甘于奉献、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使司法所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司法所建设的快速发展。
3.进一步规范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矛盾大化解;二是积极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委员会和调解队伍,建立健全区级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最大限度地化解日益增多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进一步抓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工作职责化、管理信息化、就业市场化”的工作方针,采取“总体策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抓好中央安帮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的系统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帮教工作前置,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实现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