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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于2001年11月13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ge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WTO的统一规制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法律理念、价值、规则的融合,从这一意义上说,金融“入世”,就是金融法律的“入世”。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及其立法提出了新的法律性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的银行市场开放将是全方位的。在外贸业务方面,加入WTO时就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任何地方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外汇服务;在人民币业务方面,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可以在上海、深圳、天津和大连开展人民币业务,到2005年1月1日,取消所有地域限制;从2002年1月1日,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一句话,从2005年1月1日之后,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民待遇原则,外资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已与中资金融机构没有什么两样。[1]中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与竞争。然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却赋予外资金融机构“超国民待遇”,《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17条(四)项,允许外资银行从事外汇投资业务,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却明确禁止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行为。从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对银行业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即银行不得投资于证券、信托、保险这三项业务)。[2]本文拟对《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这一制度,从“两个前提性思考”、“一个折中方针”、“具体制度构思”这几方面展开论证“混业经营”作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的意见。
一、两个前提性思考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我国金融业是实现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人们的争论很激烈。有人主张商业银行应当实行混业经营,认为这样才能提高银行实力有利于银行业的发展;有人则反对混业经营,认为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将给国家金融体系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不利于国家、社会的安定。[3]我认为,在权衡分业与混业孰是孰非时,首先必须提及的是两个前提性思考。
(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和中国加入WTO,逐步与国际接轨,我们有必要去关注一下西方国家金融经营体制演进的历史及当今各国的发展趋势。最典型且对中国最具参考价值的应属美国。[4]美国在1933年以前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尤其是20世纪以后,随着诸多大型工业的兴起和繁荣及银行业自身规模的迅速扩大,不少商业银行为了分享巨额利润,开始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跻身证券市场,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另一方面,投资银行不但通过证券业务大发其财,同时也向商业银行渗透,通融短期资金以扩大资金来源。结果,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业务经营方面的限制被彻底打破,两者最终紧密地相互融合。1929年至1933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给美国的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无论是政府部门、经济学界还是工商人士都普遍认为,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是导致证券市场崩溃,并进而引发经济“大萧条”的主要原因,致使美国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证券业和商业银行严格分离,并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使美国的“分业经营”制度持续了半个多世纪。20世纪80年代后,为了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和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及有效配置,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放松管制的规定,并于1999年11月4日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娇隙艘幸档幕煲稻J健V劣谄渌幸到戏⒋锏墓遥鹿恢币云洹叭芤小?nbsp;著称,瑞士亦是一直实行混业经营。以前一些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如英国、日本,两者也分别于1996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明确改革为“混业经营”的模式。[5]混业经营已是世界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中国加入WTO后,要有力提高本国银行的生存与创新能力,充分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不得不关注这一发展趋势。
(二)实行分业还是混业,或采取什么样的过渡措施,还要考虑到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中国的国情。加入WTO后,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即中国是公认的发展中国家,必须以发展中国家享受权利,同时不能承担超过我国经济金融承受能力的金融义务。我国是一个生产力发展严重区域性失衡的国家,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即使在同一东部地区,不同省市、不同区县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创新与吸收能力亦差异很大。所以在承认“混业经营”是必经之路的同时,于实行具体方针政策时,不能搞一刀切,而必须采取试点经营、逐步推广、以点带面、逐步发展的方法,具体措施留待下文。
二、一个折中的方针
就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四个行业中,证券业的风险最大(如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病”,限于篇幅,本文不论及)。[6]在选择银行投资方向的时候,2005年之前,可以制定一些行政法规,让银行涉足信托及保险行业,而控制其涉足公司(企业)债券的经营,股票的发行、及买卖等证券业务。等到2005年以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再让银行去从事证券业务。这样,既给银行一个投资准备的时间,又能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过渡,并达到WTO所提出的要求。
三、具体的制度构思
反观当今世界银行投资制度改革热潮,归纳起来,现各国银行的投资模式主要有三种:(1)全能银行模式(UniversalBankingModel),如德国的银行全能制;(2)母银行模式(BankParentModel),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这时商业银行已经异化;(3)金融控股公司模式(HoldingCompanyModel),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置于金融控股公司名下,各金融机构相对独立运作,实现混业经营的高级模式。[7]如美国的银行持股公司,银行通过设立银行持股公司,并由持股公司下设与银行并列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来进行投资。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是对银行投资的限制,而上述三种模式是在银行投资基本无限制的基础上进行的比较。从发展趋势看,银行投资的三种模式的区别正逐渐消失,其基本特点是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和投资的无限制。如果我国固守银行投资限制制度,将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效益和实力,也不利于其参与国际竞争。所以,顺应银行投资趋势是我们必然的制度选择。
当然,上述措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至于具体的制度构思,可考虑以下几方面:
第一,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空间。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投资的限制仅是一种相对限制,而非绝对限制。从《商业银行法》第3条所规定的银行业务范围可见,商业银行可投资于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部分证券业务,可经营部分信托业务(主要是一些业务)和保险业务。且法律并不禁止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外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对银行之间的投资也未加限制。[8]在法律明确放开投资限制之前,商业银行一定要积极在上述几方面中拓展业务并设置相应的机构及配套体系,以积累更多的投资经验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到2005年放开对外资银行入境的相关限制后,可以着手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如上海),逐步放开对银行业的投资限制。一方面,要以一些发展势头较强的商业银行为试点(如成立于1983年的光大集团,已经成为典型的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另一方面,要严格加强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管及专业人才的输送,等时机成熟,再将取消限制的政策逐步推广。
第三,至于具体的形式,可以采取银行控股公司模式(类似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这种模式具有如下特点:其一,由银行成立银行持股公司,银行将继续从事传统的银行业务,其他风险性金融业务由持股公司本身或下设的非银行子公司而不是银行去直接从事。其二,依法设立“防火墙”,防止持股公司的非银行附属机构金融风险侵袭银行。其三,持股公司的附属证券机构不归银行监管机关监管,因为“防火墙”的存在能够有效阻止持股公司金融困难对银行的波及,并且其附属证券公司的业务应由证券管理委员会监管。[9]正是鉴于其这几方面的特征及其所具有的效益提高和风险防范并重的优点,所以,建议在逐步取消对银行的投资限制时,可以采取此种形式。
四、结语
综合以上论述,我认为,随着中国加入WTO后,有必要考虑对《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修改,即应逐步取消对商业的投资限制。在未来的3到8年内,前3年应是分业向混业的转变与磨合,也是中国银行业混业体制的立法准备时间;后5年,随着我国金融服务市场的全面开发,应完成从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平行法的修改到混业模式的最终确立,而且这种模式应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而非别的模式。
至于《商业银行法》中的其他问题,限于篇幅,本文简要提及以下几点:第一,该法中中国人民银行的权限太大。从第3条、第11条、第13条、第18条、第19条、第24条、第62条等诸多条文中可见一斑。[10]]建议法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具体审查事项及明确、具体的审查程序,以赋予商业银行更多的经营自。第二,建议增加对治理结构方面的更明确的规定。银行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在我国比较突出,银行产权仍不够明晰,希望立法者对此有所考虑。第三,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建议增加“银行业务电子化”方面的有关规定,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第四,随着中国银行业对外的逐步开发,在修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同时,可以考虑在《商业银行法》中增设“外资银行”章节,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及监管等问题作专门规定。
“山雨欲来风满楼”,我国《商业银行法》中的相关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前进的脚步。为了促进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使我国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我想反思的时刻已迫在眉睫了。
MixedManagingModeandtheDevelopmentoftheBankingSectorinChina
LawSchoolofChinaUniversityPoliticalScienceandLawZhengKunshan
Abstracts:AfterChina''''accessiontotheWTO,thecivilbankwillbefacedwithmoreandmorechallengesandcompetitions.Begorefiguringoutthemanagingmodelofbankingsector,weneedtopayattetiontothefinancialmanagingsystem''''sdevelopinghistoryofwesterncountry,besides,wehavetotakethespecialityofChinaintoconsideration.Whendealingwiththeconcretemeasure,wecantakeacompromise,letingthebankgetasmoothtransition.Aswegraduallydiscardtheconfinationonthebankinginvestment,weshouldchangetowardtheHoldingCompanyModel.Atlast,therewillbesomesuggestionsontherecitionsofCommercialBankLaw.
主要参考书目:
《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商法研究》(第三辑),徐学鹿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月版;
《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陆泽峰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银行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韩良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1]《加入WTO:中国金融法律的反思与变革》,《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31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本法实行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
[3]《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杨玉熹,《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3页。
[4]以下有关分业经营在美国演进的历史,本文主要参考了《美国商业银行转变为“全能银行”的过程》、《美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分合简史》、《美国金融业的分业与混业经营》等文章,论文来源于中宏网资料(网址:),该网站未能提供详细的文章出处。
[5]关于有关国家变革的具体时间,笔者是从魏敬淼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课堂讲义中获知的,魏老师没有为我们提供具体的出处。
[6]详细的介绍可参阅《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杨玉熹,《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23页。
20世纪,英国农业经营方式的显著改变是自营农场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农业经营方式。英国家庭农场起源很早,在圈地运动扩展的过程中,富农以购买或租赁的方式从农民手中占有土地,进而合并形成较大规模的农场;19世纪中叶随着英国土地产权形式由敞田制转变为土地私有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量的家庭农场或竭尽所能地扩大规模,或被挤压破产,农场发展突破家庭农场的规模局限,大规模租赁土地,大量雇工,大型租赁农场逐渐取代家庭农场;20世纪以来,因为英国地租下降、地产税逐渐提高、政府加大对租赁土地的干预力度等多种措施,抑制了大土地所有者的收益,纷纷出售土地。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土地又逐渐流转到农民手中。以英格兰和威尔士为例,20世纪20~60年代,贵族地主手中的耕地有40%移交给了农民,随着家庭农场数量的快速增加,英国政府不仅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维护农场经营者的利益,同时从财政上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在高度机械化的条件下,英国家庭农场逐渐实现了自营化。根据1970年左右的一项官方统计,农场总数中租佃农场约占36%,自营农场占64%。英国以自营农场为主的农业发展速度很快,20世纪30年代大麦小麦每年的进口量是600万t,1986年这一需求已经基本能由国内农业满足;20世纪30年代本土仅能提供30%的食物需求,1986年国内市场食物供给达到80%,食物的进口依赖程度逐渐降低,甚至某些农产品已经实现净出口。
(二)美国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美国人少地多,农业生产以大面积耕种为特色,规模庞大的农业生产需要相互合作。美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可以归纳为3类:一是工商企业直接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协调,涵盖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以及销售等若干环节,各环节流水作业,从农产品生产到加工销售均由企业内部实行统一核算。二是工商企业与农场保持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双方签订合约,进行合作,农场主负责农产品生产,工商企业负责农产品加工销售,各司其职,合作关系相对稳定,这一组织形式是目前的主导方式。三是农场主联合投资兴办的供应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的合作社。成员之间互助合作,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不同阶段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这一组织形式突破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个农场主产销的局限,促进美国农业经济增长,提高了农场主收入水平。20世纪初期以来,美国农业发展逐渐实现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以及社会化服务的产业化发展目标,形成较为稳定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目前,农产品加工企业是美国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美国的食品加工业在制造业中也是规模最大的。
(三)荷兰的家庭农场模式
荷兰的农业用地约为200多万hm2,仅占整个陆地国土面积的1/170,农业人口60多万,约占总人口的1/27。农用土地不足使荷兰的家庭农场规模较小,然而,荷兰农产品出口量很大,在国际市场占有较高的份额。目前荷兰农业有60%的最终产品销往国外,农产品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9%,农业出口总额仅次于美国,排名世界第二。荷兰家庭农场模式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荷兰政府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致力于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完善交通网络,增强物流服务功能;引导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增强了农业的竞争力。此外,荷兰的农业合作社以其非营利性保障了农民加入合作社的利益,也为合作社的长期运转提供了动力。例如,成员55%以上的化肥以及精饲料均由合作社提供,农民90%的生产资金支持也来自在信用合作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拉博银行。
二、发达国家农业经营模式的经验
(一)英国自营农场模式的“专”
英国自营农场的“专”主要表现为不同区域的农场充分利用区域优势,及时调整农业结构,加速了地区专业化发展。英国东南部是平原地区,土壤肥沃,适宜发展种植业,是粮食主产区;北部是山区和丘陵地带,雨水较多,草木茂盛,重点发展畜牧业。在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下,英国进行了重大的农业结构调整,扩大畜牧业比例,进一步缩小种植业比重,农业结构调整使得英国农业从混合经营转向专业化发展。如农民进行大规模的水果和蔬菜的种植,伦敦等大城市附近有了专门的蔬菜、鲜花以及鲜奶供应基地,呈现出更加鲜明的区域特色以及专业化发展趋势。此外,英国自营农场专业化发展也离不开政府实施的高效率的科技推广政策。英国全国有数十所大学和地方性农业学院为农业培养各种人才,在各地设立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以及其他专门机构,对自营农场提供服务和咨询。英国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支出逐年增加,进一步推动农业专业化发展。
(二)美国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稳”
美国产业经营模式的“稳”表现为从事农业生产的收益稳定。在长期的农业经营实践中,美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业合作社组织形式,实现了跨区域合作。区域内合作社一般由同类农产品生产者组成,它们需求相似,接受合作社的产供销服务;跨区域合作社在区域内合作社基础上,服务范围更广,覆盖面达十几个州,形成合作社联盟,专业化程度较高,进行商业运作,因此合作社成员能够突破区域市场限制,在全国市场以及世界市场获利。这种合作社联盟大多独立于联邦或州行政权力之上,能够跟政府部门交涉,尽可能多地为其成员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保护成员利益。此外,美国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稳定还在于美国政府用高补贴的方式增加农场经营收入,从而在农产品价格降低的情况下,能稳定农场主家庭收入。
(三)荷兰家庭农场模式的“精”
荷兰家庭农场模式的“精”表现为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发展。荷兰人口稠密,人均占有农业用地极少,必须精耕细作,提高耕地的单位产出效益。这种集约化离不开高素质的农民、高收益的特色农业项目以及高效率的机械化生产。首先,荷兰的农民大多数英语交流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营销能力,农民思维开阔,紧跟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才能和国际开拓创新眼光。这些特点使得荷兰农民在整个农业产业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荷兰竭力推广特色农业项目,如花卉蔬菜园艺业,故被称为“欧洲花园”,成为最大的花卉出口国。特色农业在市场竞争力以及提高收益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最后,高程度的机械化生产提高了农业集约化程度。荷兰蔬菜花卉种植以及牧场养殖均有较高的机械化水平,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为集约化生产提供了可能。
三、发达国家农业经营模式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一)建立健全农业政策与制度支持体系,强化政府的导向作用
发挥政府在农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通常表现为农业补贴政策和农业信贷支持政策的实施。农业补贴一般包括价格支持、直接补贴和农业综合补贴。如英国1947年实施的价格保证制度,对农产品施行价格支持,当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保证价格时,两者之间的差价则由政府补贴给农户;又如农场建设补贴,提出政府承担1/3的农场修建房屋、道路或供电网络等费用。以2008年为例,英国对农业的支持和补贴总量高达37.19亿英镑(1英镑约合10.19元人民币,2014)。中国对农业的补贴力度也逐年增加,但是鉴于财政压力,目前应该还是以价格支持为基础,逐渐建立以直接补贴为主体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补贴支持力度。就农业信贷支持政策而言,美国构建了一整套的信贷系统,各级信贷银行面对特定的对象,分工明确,包括为农场主提供购买土地、农机设备等需要货款的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间信贷银行不直接面向农场主,通过信贷协会向农场主提供贷款;合作社银行面向的主要是由农场主组成的合作社,而非个人。相比较而言,中国目前的农业信贷支持力度较弱,水平较低。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创新能力提高的基础上,调整信贷结构,增强信贷服务功能,能够提高农民积极性,稳定农业收益,促进农业发展。
(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合作社是一种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的生产组织形式,英国、美国、荷兰的农业合作社各具特色。英国合作社的特色在于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以某一种农产品为主,如小麦合作社,朝专业化方向发展,注重农产品附加值的提高,竞争力强;美国合作社的特色则在于覆盖面广,实现了区际合作,采取现代企业管理方式;荷兰合作社的特色则是它的非营利性,一般扣除30%的收益作为组织运行和风险资金,其他均由成员分享,合作社负责成员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以及产后的一切事务,沟通农户和市场。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借鉴发达国家合作社模式,要充分考虑中国的基本国情,同时还要顾及中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显著差异。合作社经营要充分兼顾专业化和综合性,控制合作社适度规模经营。具体实施可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实现区域内合作,如东部地区农业发展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可以借鉴英国专业型的合作社模式;而中西部农业发展更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合作社模式应倾向于非营利性。第二步,在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逐渐缩小的前提下,不同区域之间进行跨区域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进而实现全民的共同富裕。
(三)推进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化,加强农业技术推广
荷兰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较为完备,从预备农业教育到中等农业教育,再到高等农业教育,种类很多,课程级别层次分明,荷兰多数农民至少接受过中等农业学校的专业教育,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结合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农民还要不定期地接受多种形式的培训;其他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重视农业人才素质的提高以及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如1963年英国设立农业经营管理部负责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难题以及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美国则在长期的产业化经营实践中形成了以联邦一级的农业部、州一级的农学院,以及县一级的农业推广站相结合的农业教育、科研以及技术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产业化体系。2012年中国十报告中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目标,新型农业人才除了具有专业技能,还要懂得农产品营销。为此,一方面要培育有知识、懂技能的新型农民,另一方面还要将农学专业毕业生吸引到农业生产中来。在对这些人才的培养上,农业生产技能和农产品营销手段要并重,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长效的人才管理制度,如建立农业专业人才储备制度、完善农业专业人才激励机制等,农业人才的培养能够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推广。
(四)建立健全多主体、专业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深化,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社会化服务随之出现。目前美国和荷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规模都比较大,但各具特色。美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具有较高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在农业生产产前、产中和产后都有专业的服务机构参与,降低了农业生产的风险,使得农业收益具有稳定性;荷兰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则围绕花卉等主导产业形成,花卉的保鲜则依赖发达的物流技术和网络,尤其是航空运输方式,从而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满足各地的市场需求。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农业现代化发展离不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中国作为农业大国,需要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建立健全多主体、专业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如对于资金投入需求较大、收益回报较慢的服务,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及枝术推广等,由政府负责;农户联合形成的合作社则负责为具体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服务,如供给肥料、种子等;私人服务机构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出发,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地参与更多的回报率较高的服务项目。多主体的培育和发展需要更高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与之相适应。
2林业复合经营模式
2.1林牧复合经营模式林牧复合经营是在树林中放牧或在树林的行间(株间)种植牧草,进而进行牧业生产的经营模式,以取得经济效益,提高复合经营效益。
2.1.1林间种草养羊。造林后的新造林地,林间地面积大,正常管理需除草、施肥、浇水、治虫等,为了提高造林短期经济效益,林间种草养羊是一个复合经营的有效途径,江都区昭关林场曾进行过较长时间的种草养羊经营。方法是利用新造林或中、幼林林间隙地种植黑麦草、苜蓿等饲料植物,饲喂圈养羊(林中放牧羊易啃食树皮,对树木生长有影响)。实践证明,新造林种牧草每年可养羊340只/hm2,年产值30万元左右。随着树龄的增大,麦草产量每年以5%~15%的比例递减,当林木郁闭度达到0.70时,牧草生产受限,林间种草牧羊终止。
2.1.2围林养鸡、养鸭。围林(即把树林用网围起来)养鸡、养鸭是林牧复合经营的有效方法之一。丁伙大禹风景竹园就利用竹林的条件实行围竹养鸡,取得了可观的复合经营效益。
①生态效益。围在竹林内饲养的鸡,在觅食时,以捕捉害虫(天牛、竹螟、刺蛾、土壤中的蛴螬等)为食,减少了竹林害虫的防治,节省了农药开支和治虫的用工开支,同时也减少了环境污染,竹林害虫减少的同时也提高了竹林的质量。
②间接经济效益。在竹林内养鸡,每只鸡每年可排便(鲜粪)11~13kg,直接给竹林增施了有机肥,同时也减少了肥料资金和施肥用工支出,既促进了竹林的生长,使竹林多发笋、多成竹,又增加了竹林的产出、收入。竹园用移动鸡舍,每年换一片竹林,竹林轮流养殖,效果更好。
③直接经济效益。竹林生态环境好,无污染,鸡、鸡蛋质量高,自然升值。竹园鸡蛋的价格是普通市场鸡蛋价格的2倍,蛋鸡淘汰后的价格为市场常规鸡售价的3倍左右,而且市场供不应求。通过鸡蛋及鸡的销售,对风景竹园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提高了知名度。
④社会效益。在竹园鸡质量好、经济价值高理念的引导下,江都区出现了类似竹园鸡的养殖,如生态鸡(树林内养的鸡)、果园鸡、桑园鸡、花园鸡等生态养殖项目,在这些环境下培育出来的食用鸡、蛋不仅价值高,市场也十分看好。
2.2林农复合经营模式
充分利用新造林、幼林的行间隙地,复种粮食如水稻、三麦、棉花及其它经济作物,取得林农复合经济效益。
2.2.1池杉林—水稻模式。江都区渌洋湖地区开发池杉造林时,利用池杉耐水湿的特性,湖滩上造池杉林时设计大行距(20~30m),小株距(2~3m),进行池杉林中种水稻,实现长树、种粮两不误,起初3年水稻产量无明显减少,3年后水稻产量略减,随着树林的成林,水稻产量将慢速降低。在粮食产量未有太大妨碍的情况下,保有了一片疏林的蓄积,增加了一份长期的经济效益。
2.2.2林业—三麦及经济作物如棉花、花生、山芋、油菜、蔬菜、瓜果等模式。造林后,林权所有者(单位或个人)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在林间隙地套种三麦或棉花、花生、大豆、山芋、油菜、瓜菜等经济作物,实行林农复合经营,取得短期经济效益,实现了以副养林,以短养长。新造林的复合经济效益通常为3万~5万元/hm2。随着新造林郁闭度的增加,林中隙地的逐渐减少,光照时间的缩短,其复合经济效益也相应减少。一般森林郁闭度达到0.6时,此类复合经营便停止,转向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2.3林渔复合经营模式
充分利用林间的河、塘、沟等水面养殖渔、虾、蟹等水产品,取得短期经济效益。邵伯镇韶关林场、真武镇林场分布在湖滩,地势低洼,营造的池杉林十分耐水湿,林内水沟、水塘较多,林渔经营模式较为普遍。
2.3.1林间养鱼、虾、蟹模式。改造林地中的自然河塘,使之具有养鱼、养虾、养蟹的条件,饲养鱼、青虾或螃蟹,取得短期经济效益,林渔模式经济效益高,一般为10万~30万元/hm2水面,但投入也高,主要是饲料、种苗的投入。
2.3.2林内养龙虾模式。利用林内的水沟或水池、河塘,稍加改造,即可养殖龙虾。龙虾养殖经济效益高,通常为20万元/hm2。龙虾适应性强,对江都区的河塘、水体、水草都能适应,繁殖系数高,生长速度快,一般当年就能上市,经济效益较好,而且比较稳定。
2.4林业间种植食用菌模式
森林郁闭度达到0.6以上时,林内光照少,湿度大,不适宜经济农作物的生产,区昭关林场曾利用池杉林进行了较长时间的食用菌生产,生产品种主要有蘑菇、平菇、香菇、金针菇等。食用菌生产只需微弱的光照或散射光,幼龄林的后期及中龄林内的光照正好适应食用菌生产,食用菌市场价格高,一般产值为20万元/hm2左右,而且食用菌收获后的菌渣是林地很好的有机肥料。
2.5林业—花木、苗木经营模式
利用新造林、幼林的林间隙地复合培育花木、苗木是江都区林业复合经济的重点模式,花木、苗木市场好、产值高,一般为6万~10万元/hm2。
2.5.1林业—苗木模式。新造林中间隙地多,阳光充足,管理用工多。渌洋、昭关、滨湖等多家林场利用新造林地发展苗木生产,既管好了新造林,又生产了苗木,全区这种复合经营模式的生产面积比较多。林地种植苗木的土地利用率因新造林的生长而减少,每年以5%~10%的速度下降,因为林苗的生物学特性一般为阳性至强阳性,林木覆被率达60%时,林间的光强度不足以使林苗正常发育。
2.5.2林业—地被植物模式。林地郁闭度达到0.60以后,林间光照减少,可适应耐荫的地被植物生长,丁伙镇花农在郁闭度大的苗木花木地块复合种植沿阶草、细叶沿阶草、阔叶沿阶草、麦冬、八角金盘、石蒜和各品种扶芳藤等耐阴地被植物,收入一般为3万~5万元/hm2。
2.6行道树大苗—花木生产模式
行道树大苗培育株行距大,一般为3~5m,田间隙地多,光照较充足,丁伙镇、仙女镇、大桥镇的花农摸索了大型苗木复合经营的技术,在培养的大苗下复合种植绿篱、绿坪苗和地被植物,如大叶黄杨、金边黄杨、小叶黄杨、金叶女贞、金森女贞、红叶石楠、石楠、红叶小蘖、红花继木、法青等苗木。一般年收入为6万元/hm2左右。
2.7林业—生态休闲模式
依托林业绿色有机产品和生态景观开发农家乐以及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如邵伯渌洋湖湿地公园、丁伙朴园、樊川宏大猕猴桃园、丁沟欣荣葡萄园、丁伙大禹风景竹园。该模式刚刚起步,根据外地经验,该模式的经济效益也是相当可观的。
3农林复合经营模式效益分析
3.1经济效益
林业复合经营模式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增收3万~30万元/hm2,因复合种植的作物品种而异,复种农作物收入低一些,复种经济作物收入高一些,养羊、养蟹效益更高。同时,林下复种时,翻土、施肥也正好给树木松土、施肥,使林木生长更好,同时也减少了林地管理的支出,降低了营林成本,为林业集约经营创造模式。
3.2社会效益
3.2.1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江都区地少人多,土地资源十分金贵。林农复合经营模式把不同发育阶段林木的林地利用率提高了15%~60%,变相地开发了土地资源。
3.2.2增加就业机会。林业复合经营模式的应用,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江都区林农复合经济的生产,每年要消耗一大批劳动力,增加了4万~5万人的就业机会。这类产业充分利用了社会上的闲散劳力和半劳力,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使社会更加和谐、安宁。
3.3生态效益
3.3.1增加了绿地覆被程度。林业复合经营的种植、养殖生产,提高了新造林地的覆盖率,减少或控制了林间隙地的。土壤水分含量将提高10.3%~15.2%,对改善新造林的林间气候、水土保持都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3.3.2丰富社会商品。林间复合经济生产的瓜、果、蔬菜、羊、鸡、禽、蛋、菇、粮、棉、油商品丰富了社会市场供应,这些均为无公害农林副产品,深受消费者欢迎。
3.3.3光能、土壤肥力得到了充分利用。树林生长到幼林后期至中龄林阶段,林中的直射光减少,散射光增多,林下复合种植耐荫的植物(沿阶草、吉祥草、食用菌等)充分利用了散射光能。林下的复合种植,使林中的光、热、水资源重新分配、充分利用、合理利用。植物吸收利用了表土层的肥、水资源,而树由于根系深利用了土壤深层次的肥水资源,实现了土壤肥力深层次的利用。
4林业复合经营模式的应用
树林是一个有机生物综合体,是光、温、水、气、土、生物、微生物资源共同作用的一个复杂体系,只有诸多因子的合理分配、协调作用、合理使用才能取得复合经济的最高效益。
4.1新造林(1~3龄)应用模式
新造林树苗幼小,占地少,林间的隙地较多。此阶段林间光照充足,林苗需要精细呵护,此阶段的复合经济模式拟应以复种棉花、三麦、油菜、蔬菜、大豆、山芋、花生、各种瓜果或育苗模式为主。此类复合种植需施肥、浇水、中耕防治病虫等,同时也是新造林成活生长期所需要的,实现了林业复合种植一体化管理,促进了新造林的成活生长,达到林业、经济双赢的局面。
4.2幼龄林(4~10龄)应用模式
随着树木的生长,幼林期林间的直射光照逐渐减少,林中郁闭度有所加大,湿度逐年增加,但仍有较好的光照条件。因此时的幼林树苗壮实,经得起鸡、鸭等禽类的摩擦和压力,林业复合经济模式拟应围林养鸡、种草养羊,也可以继续复合种植瓜果蔬菜,或进行食用菌生产。
4.3中龄林(11龄以上)应用模式
树林长到中龄阶段,林内郁闭度加大,光照减少,湿度增加,各种生物、微生物活跃,此阶段的复合经济拟应以复种耐荫花卉、地被植物和生产食用菌为主,光照、水气均能
联合协作经营型是现代型农业经营模式由初级形态向中级形态的过渡形态,其协作方式主要有“公司加农户”和“中介组织加农户”2种类型。协作双方以契约、合约为合作纽带,如公司向农户提供一定的生产资料、技术,或中介组织向农户提供市场信息、销售网络等等,农户则直接作用于土地。该种经营模式以优势互补为前提,分工明确,各自获得相应的比较收益。
1.2股份合作经营
股份合作经营型是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的中级形态,被广泛的运用于农村的农业经营中。其采用投资者(农户)以入股的方式共同生产经营,除资金以外,土地、生产技术等生产要素也可以入股。该种经营模式真正地实现了农民当家作主,不仅能够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而且还能够广泛地吸收外来技术和资本,提高生产效率。
1.3现代股份公司经营型
现代股份公司经营型是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高级形态,具有现代企业组织的典型特征,如企业法人化、独立经纪人地位等等。该种经营模式更注重科学、高效的农业发展方式,以调整农业结构、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培育新品种等手段来提高利润。
1.4农科工贸现代一体化经营
农科工贸现代一体化经营是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中的超高级形态,以产权和合约为纽带,实现“农、科、工、贸”一体化,避免衔接环节过多而产生的效率低下的情况,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其通常是由涉农的“农、科、工、贸”集团联合经营,以“强强联手”的形式垄断市场。
2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创新
自土地承包制实施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随着耕地资源的不断减少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成为近年来政府工作的重心。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经营是深化我国当今农业经营模式的主要目标。
2.1加快农地流转,积极发展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服务社会化
引导农民自发联合,将分散的土地集聚起来,由农业专业大户带领农户经营,通过统一布局、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形式将有限的资源进行整合,实现“1+1>2”的效果,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鼓励农民开展生产联合,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到合作生产中来,如向合作社提供一定的生产技术、有效的市场信息等,通过分红利的方式分发农民的既得利益。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业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不仅能够增强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还能够形成优势产业,带动整个乡镇的发展。在确保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农业企业化,充分地挖掘其经济效益。以完善市场机制为目标,建立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传递机制,从而拓宽农产信息渠道,实现农业向高度商品化转变。企业化的经营模式引进了现代企业制度,进而打破了以家庭为组织单位的经营模式,不仅能够提高生产的效益,还可以有效地强化农民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科技意识。
2.2强化科技推广和人才培养
引进现代管理科学和农业科学技术手段,适当借鉴国外的耕作制度和经营理念,以寻求最有效的生产经营方式,如澳大利亚的轮耕套作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持土壤的肥力;美国高度发达的机械化农业等等。以技术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点,促进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生产工业化、市场化。国家要注重培养农业人才,鼓励大学生下基层、下农村。要在农村积极开展农民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生产水平和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沃尔玛与家乐福在上海的经营环境分析
1.外部环境分析。2010年度上海市的GDP达到17165.98亿元,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其中零售业所在的第三产业总值达到9833.51位居三大产业之首,消费品销售总额由2010年的6036.8亿元达到2011年的6814.8亿元,显示了上海在全国经济方面的优势地位,也展现了包含零售业在内的第三产业的强劲发展势头。
2.消费者情况分析。
对于连锁企业而言,消费者人群的收入情况、消费习惯、消费者结构是关注的焦点,直接影响营销策略的制定。相比全国其它地区,上海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较高,因此其消费层次以及消费水平相比其它城市都处于较高的位置,形成了上海本地的消费习惯。连锁企业在制定经营模式时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构成群体,根据资料显示,大卖场中的购物人群大部分由女性构成,女性购物时喜欢比较商品的异同,根据消费习惯在设计商品结构时注重商品种类的齐全。顾客群体中绝大部分处于中等收入水平,因此超市在其商品的价格定位以及商品的设定时需要针对大部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进行设定,达到以合理优惠的价格吸引消费者的目的。
3.企业内部情况分析。
沃尔玛是世界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其门店遍布全球各地,在全球多国都设有门店,全球员工人数达到210多万人。而家乐福集团现有的营运单位已经超过了11000家,其卖场已经扩大到世界上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综合比较家乐福与沃尔玛,家乐福的特点在于以大型超市、大卖场超市、便利店、超级超市、折扣店、以及电子商务等业态实现规模经营;沃尔玛的特点在于“帮顾客节省每一分钱”,“一站式”的购物新概念以及山姆会员店的开设。就世界范围内的零售业市场而言,沃尔玛明显超于家乐福,但是在中国市场上,家乐福却占据了一定优势。
三、沃尔玛与家乐福在上海市场经营策略比较
1.沃尔玛与家乐福目标市场的选择与店铺选址。
家乐福将目标市场锁定为大中型城市的中产阶级家庭。根据家乐福公司对中国市场的调查研究显示,中国目前的阶级分层以及较高阶层的消费情况都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法国类似,中国的消费群体主要是中产阶级家庭,这类消费群体比较能够接受新鲜事物,注重商品的质量以及后期的延伸服务,他们成为了家乐福消费群体的主要力量。从选址上来看,上海的家乐福一般都位于商业圈的中心地带,如古北、中山公园、虹口等,周围道路宽敞,交通方便,周围的住户很密集。同时,其周围的人流量比较大,消费者的收入都处于较高的水平且能够保持稳定,能够满足现代消费者对于一次性购足的要求。沃尔玛的业态主要包括了超级购物广场、基于会员制度的山姆会员店、方便小区人群的社区店等。沃尔玛在上海地区采取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以城市中心的周边作为其发展零售业的细分市场,逐渐扩展到整个上海地区。
2.沃尔玛与家乐福商品配置与陈列对比。
家乐福的生鲜食品配置最具有特色,其生鲜配置区内,生鲜产品的品种齐全,其价格也往往很具有吸引力,生鲜区域的陈列整齐,配有辅助的措施和相关的知识信息让顾客拥有美好的购物体验,最当季的产品都被陈列在最能吸引注意力的地方,配有大的促销价格形成了强有力的购买吸引力。以家乐福的酒陈列区为例,家乐福的酒陈列区域面积明显高于其它超市,让消费者有很大的选择空间,陈列区域所带来的震撼也会吸引消费者,而服装类则由于竞争优势不明显,家乐福给予的空间和布局显得比较局促。以两层的沃尔玛为例,其中一层往往集中了食品、生鲜与休闲区域,而另一层则是主要由非食品类组成。无论是沃尔玛还是家乐福,都紧紧抓住非食品类的高组合型、高毛利型特点,在卖场布局时也充分考虑了这个部分的面积优势。沃尔玛善用关联性销售,在其卖场中总能发现某一类商品的关联商品刚好就在其附近,由此形成关联性商品带来的自然过渡。例如由清洁用具向洗具过渡,关联性商品使顾客能够一次性购买所需要的所有物品。在家乐福,反季的商品比较少,而当季的商品则占据了大量的面积,例如夏季时家乐福会有大量的面积去摆放凉席、空调被、风扇等,为顾客营造一个清凉的世界,激发顾客的购买欲望。沃尔玛则擅长对于当季商品进行堆积化销售,用商品的数量效应形成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沃尔玛对于商品的陈列有着自己的标准,每一个商品放在哪个货架的哪个位置都会有着明确的图纸指示。
在同一面坡上铺设红椎纯林、红椎×马尾松、红椎×西南桦(Betulaalnoides)试验林,3次重复,共9个小区,随机排列,小区面积约0.3hm2,试验区总面积3hm2。为便于叙述,用模式中各树种第一个拉丁字母为代号,依次为C、CM、CB,造林密度2m×3m,穴状整地,穴规格:60cm(长)×60cm(宽)×35cm(深),每穴施基肥250g(m(桐麸)∶m(磷肥)=1∶1混合沤制)。CM、CB的数量混交比例为1∶2,株间混交。2002年3月用营养苗造林,造林成活率90%,造林当年7—8月份进行第1次抚育,第2年和第3年,每年的3—4月份和7—8月份各抚育1次,2010年卫生清理一次,清除枯枝、死木和严重被压木。林分现状:林分郁闭度、平均植株数量、平均胸径和树高林分C分别为0.9、1500株·hm-2、13.93cm、12.78m,林分CM分别为0.85、1430株·hm-2(马尾松枯死木5%左右)、9.86cm、10.16m;林分CB分别为0.85、1480株·hm-2、16.31cm、16.12m。因林分郁闭度较高,故林下植被稀少,仅偶见风尾蕨(Pterismultifida)、铁线蕨(Adiantumcapillus-veneris)等较耐荫植物。
1.2研究方法
2013年5月,在在各小区中设置1个20m×30m调查样地,测定幼林树高、胸径,计算平均树高和胸径。并在3种树种中各选3株平均木(即3次重复),然后伐倒并挖根,分别取其树干、树皮、树枝、树叶、树根样,在80℃恒温下烘干至恒质量,计算含水率,然后,把器官鲜质量换算成干质量。
1.2.1生物量
西南桦、马尾松、红椎单木器官生物量分别用何友均等[18]、明安刚等[30]、覃林等[31]生物量估测模型计算,以上建模数据均来自与本研究同地点的伏波实验场,所选建模样木胸径范围7.2~28.0cm,涵盖了本研究红椎、西南桦、马尾松的径级范围。根据生物量模型计算器官生物量、单株平均生物量及乔木层各器官生物量、乔木层总生物量。
1.2.2碳储量
树木器官碳素密度用有机碳测定仪(日本岛津,型号:TOC-L-ssm5000A)测定。器官碳素密度乘以对应树种、器官的生物量,得到各器官的碳储量,各器官的碳储量相加得到乔木层总碳储量。
1.3数据分析
采用Excel2007及SPSS17.0进行数据处理,单因素方差分析法进行显著性比较。
二、结果与分析
2.1经营模式对红椎生长的影响
模式间红椎的胸径、树高生长量达到极显著差异(P<0.01)。其中以CB红椎胸径、树高生长量最高,分别达17.87cm、16.27m,与C、CM比较都达到极显著差异;其次是C,椎胸径、树高生长量分别为13.93cm、12.78m,达CB的77.95%、78.55%;最差为CM,椎胸径、树高生长量分别为11.57cm、12.03m,达CB的64.75%、73.94%。这表明,红椎与西南桦混交能促进红椎生长,而红椎与马尾松混交却对红椎生长不利。这是因为,红椎、西南桦和马尾松虽都为阳性、深根树种,但红椎较耐荫,尤其在幼林期,适度遮荫对其生长有利。另外,它们根系的差异较大,根系生物量占其总生物量的比例依次为17.16%[31]、17.72%[31]、9.3%[18],而总生物量差异不大,故红椎和马尾松的根系比西南桦发达。而林木根系分布与发育状况关系到能否充分利用土壤中的营养物质和混交林的成功与否[32]。红椎与西南桦混交林,因西南桦根系欠发达,它们根系相互穿插交织的机率小,对地下营养空间的争夺不剧烈,故能充分利用土壤中的营养物质。此外,在地上空间利用上,在林分郁闭初期(4~8年生),西南桦生长快于红椎,为红椎提供了遮荫条件,红椎处于下层,使西南桦获得了充足光照,故它们此时的种间关系表现为互利关系,能促进彼此的生长。但随着林龄的增加(8年生后),红椎喜光程度逐渐增强,混交林也处于高度郁闭状态,红椎开始与西南桦竞争空间资源,此时的种间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而西南桦对光照比红椎敏感,在高度郁闭的林分中,西南桦因光照的不足而生长明显受抑,为红椎获得生长空间提供条件,使红椎生长逐渐加快。11年生红椎的树高已超过西南桦0.3m,如果不及时进行人工干预(间伐),将因种群内剧烈营养空间的竞争而致西南桦出现自然稀疏,并最终被淘汰。红椎则在整个过程处于有利地位,故其生长良好,明显优于纯林。而红椎与马尾松混交林,因它们根系都较发达,林分郁闭后,根系处于同一营养空间的机率大,对地下营养物质的争夺较为激烈。同时,上层空间的竞争也同样激烈,因红椎的生长快于强阳树种马尾松,红椎的遮挡严重影响马尾松生长,马尾松为改变被动必须与红椎进行空间资源的激烈竞争,但其树种特点决定了它在竞争中的必然劣势。对11年生林分的调查,马尾松已呈现严重被压状态,林木个体参差不齐,且有5%左右的枯死率,这与火力楠和马尾松混交的结果较一致[33]。由于林分从地上到地下都存在激烈竞争,故对彼此的生长都不利,致使红椎的生长不如其纯林。
2.2树种对器官碳素密度的影响
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同树种不同器官或同器官不同树种的碳素密度都达到极显著差异(P<0.01)。同树种不同器官碳素密度,红椎以树干最高,与树枝、树叶、树皮、树根比较均达极显著差异;西南桦和马尾松则以树叶最高,与树干、树枝、树皮、树根比较达极显著差异。不同树种相同器官的碳素密度都以马尾松为最高,与红椎、西南桦对应器官比较都达到极显著差异;而红椎与西南桦比较,仅树叶、树皮达到极显著差异,树根达到显著差异,其它器官的差异不显著。同树种不同器官碳素密度从大到小排序,马尾松:叶、皮、枝、干、根;红椎:干、枝、叶、皮、根;西南桦:叶、干、根、枝、皮。树叶、树干这两个器官的碳素密度较高,可能与树叶为树木的主要同化器官,通过光合作用吸收CO2,并转化为稳定的碳水化合物[34],树干中含有较高的纤维素和木质素[35]有关。马尾松碳素密度高于红椎、西南桦,这与针叶树种碳素密度高于阔叶树种的结论一致[36-37]。
2.3经营模式对乔木层生物量、碳储量及分配特征的影响
总生物量、总碳储量及它们在干、皮、枝、叶的分配量均以CB最高,分别达127.52、86.11、10.44、12.88、2.91t·hm-2和57.84、39.89、4.42、5.78、1.38t·hm-2,与C、CM比较都达到了极显著差异。由于BC能明显提高林木生长量及林分的产量,故其总生物量、总碳储量及它们在干、皮、枝、叶中的分配量也会随之提高。可见,科学配置人工林经营模式,能提高人工林的产量、生物量及其碳汇能力。而根则以C为最高,分别达22.23、9.27t·hm-2,与CM、CB比较都达到了显著差异,这与红椎为根系发达树种有关。不同模式乔木层生物量、碳储量在各器官分配量排序,C和CB从大到小都为干、根、枝、皮、叶;而CM为干、根、皮、枝、叶;这主要由树种特性所决定。
三、结论与讨论
配置科学的经营是提高人工林生产力、生物量和碳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模式配置不当,则会产生反效果。研究显示,红椎与西南桦混交林,因其空间分布格局合理,能充分利用营养空间,故能提高林分的产量和质量,尤其对红椎生长的促进效果明显,胸径、树高生长量与红椎纯林比分别提高了28.28%、27.31%,乔木层生物量、碳储量比红椎纯林分别增加了17.35%、17.73%。这表明红椎与西南桦混交是科学的。而红椎与马尾松混交林,因其空间分布格局不合理,导致了树种之间对营养空间的激烈竞争,致使红椎和马尾松的生长都不佳,尤其是马尾松,因严重被压已出现了自然稀疏,红椎的胸径、树高生长量也比红椎纯林分别下降了20.40%、6.23%,乔木层生物量、碳储量比红椎纯林分别下低了54.32%、52.48%,表明红椎与马尾松混交不是很科学。判断混交模式是否科学,关键为种间关系是否协调[38]。只有种间关系协调的混交林才有可能取得理想效果。但混交林的种间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林分的发育阶段而变化,因此,在混交林的经营过程中,必须根据不同阶段林分的状况对林分进行适当调控,以确保种间关系的协调、林分的稳定及健康。
2目前我国生态旅游景区经营模式理存在的制约问题分析
2.1生态旅游景区建设管理水平不高
生态旅游景区虽然旅游资源以生态、人文特色环境为主,但是同样也需要对其进行管理维护。一些生态旅游景区对于景区管理维护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对于一些由于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生态旅游景区破坏问题,未能及时地进行修补维护。同时,在生态旅游景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缺乏全方位的监测管理,造成了生态旅游景区内一些旅游资源破坏严重。
2.2生态旅游景区旅游资源开发不合理缺少品牌特色
目前我国一些生态旅游景区在经营管理阶段中存在着盲目开发生态旅游资源的问题,破坏景区内的地形、植被,随意改造景区内的自然生环境,这些看似是对生态景区内旅游资源的开发,然而却取得了适得其反的效果,造成了景区内生态整体性以及生物多样性严重破坏,甚至是造成了生态旅游景区内出现了景观污染,景区的审美价值大幅降低,不利于塑造生态旅游景区的品牌特色。
2.3对于生态旅游景区的营销力度不足
做大做强生态旅游景区产业,必须在旅游市场做好产品营销,但是我国生态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往往对于生态旅游景区的营销工作重视不足,未能及时总结生态旅游景区的经典特色、文化氛围,缺乏品牌效应,造成了生态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了消费市场过于狭窄、消费层次不高的问题,不利于生态旅游景区的运营发展。
3生态旅游景区经营模式创新研究
3.1创新生态旅游景区的经营模式
实现生态旅游景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应该充分考虑到生态旅游景区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依赖程度相对较高的特性,分类开展旅游景区的建设管理。在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黄石国家公园的管理模式,将生态旅游景区进行功能分区,以协调旅游资源的人为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问题。可以按照生态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将整个景区划分为自然保护区、特殊自然保护区、公园发展区以及特别适用区等几个功能分区,根据分区不同分别确定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级以及旅游资源的开发程度,主要集中发展公园发展区与特别适用区,通过这样分层次的规划设计来保护生态旅游区的生态景观,同时也可以提高生态旅游景区对游客的新鲜感与吸引力,这对于景区的发展非常有利。
3.2完善生态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对于生态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体系,重点在于确保管理机构运转顺畅,各项服务内容规范化开展。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上,首先,应该结合生态旅游景区的实际特点,建立机构健全、职责分明、统一管理的管理组织,并完善游客接待、旅游项目的经营管理、旅游投诉处理、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和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其次,应该针对生态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餐饮设施、住宿设施、购物设施等方面的管理制定系统全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尤其是安全管理,必须加强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意识、知识、技能的培训,确保医疗救护、危险警示等旅游安全配套设施齐全。
3.3不断提升生态旅游景区的知名度
当前生态旅游逐步发展,在现代旅游需求下游客对于旅游景区的需求内涵也更加的丰富,包含了审美需求、愉悦需求、健康需求、文化需求、求职需求、精神需求、道德需求等一系列的内容,在这种形势下,生态旅游景区更应该注重对旅游景区产品的开发,要在特色美食消费、旅游纪念产品、游客居住环境、出入交通、精神享受与冲击等各方面对生态旅游景区进行进一步的分析,逐步为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旅游客户提供更多的多样性旅游产品。此外,应该结合现代游客对于旅游参与与体验的新要求,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开发各种创新性的旅游产品,例如探险、自助旅游等突出当地特色、多样化的旅游服务,不断提高生态旅游景区的知名度。
试验地设在福建省长汀县南山镇谢屋村(116°31'E,25°39'N,海拔406m),试验区域受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影响,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均气温19.3℃,平均无霜期286d,年均降雨量1660mm。试验地所属区域的土壤类型为粗晶花岗岩风化形成的山地红壤,砂砾含量较高,土质疏松,通透性良好,为Ⅱ类立地条件,地面植被以芒萁骨、类芦为主,试验地前茬为桉树林地。
1.2试验方法
2012年1月,在试验地中选择立地与环境条件基本相似、面积10m×10m的标准地24块,按3块一组分为6组,分别编号为NS1、NS2、NS3……NS6,同一组的标准地标号相同(即每组3个重复)。2012年3月,按照表1中的种苗选择情况选用苗高30cm左右、木质化程度较好且无病虫害的杉木实生苗按株行距2m×2m、穴规格50cm×40cm×30cm在对应的标准地中进行不炼山造林,对各组标准地依照表1中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和管理。造林时,每穴均施石灰0.035kg、尿素0.05kg、过磷酸钙0.15kg、沼渣1.5kg作基肥。杉木种苗中的普通苗为长汀本地常规培育生产,2.5代苗为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培育生产。块状抚育为除去苗木周围70cm×70cm的杂草并松土;扩穴连带抚育为带状锄草松土,扩成水平带,带宽70cm,各试验地的抚育统一每年7月进行。化肥为湖南省长沙兴达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N∶P∶K=15∶15∶15的复合肥,每株树追肥0.1kg,与林地抚育同步进行;沼液来自南山镇当地农户家的沼气池,于每年7月和11月采用挖穴浇灌的方式各施1次。2014年1月对每块标准地内的苗木进行每木检测,测量树高和地径(离地面5cm处)。
1.3试验数据的统计与处理
数据采用Excel2003和DPSV7.05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多重比较均为新复极差法检验。
2结果与分析
2.1不同种苗选择下杉木生长情况研究
采用杉木普通苗和2.5代苗的试验地,杉木在树高生长和地径生长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但采用同一种苗的试验组内,树高生长差异不显著,地径生长也未体现出显著性的差异。采用杉木2.5代苗的试验地,平均树高为1.22m,平均地径为1.73cm,较杉木普通苗的试验地分别高出了0.45m和0.59cm。这说明造林种苗的质量是造林成效的关键因素。
2.2不同抚育措施下杉木生长情况研究
对采用不同抚育措施的NS2、NS3、NS4这3个标准地中的杉木生长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结果表明,在种苗选择和追肥措施相同的情况下,造林2a后,采用块状抚育的NS3号标准地中的杉木生长情况较采用扩穴连带抚育的NS4号标准地中的平均树高高出了0.09m,平均地径高出了0.12cm,方差分析及多重比较的结果表明二者之间差异不显著,而NS3、NS4号标准地中杉木的平均树高均显著高于未采取抚育措施的NS2号标准地,NS3、NS4号标准地中杉木的平均地径则极显著高于NS2号标准地中杉木的平均地径。这说明采用扩穴连带和块状抚育均可促进杉木的生长。
2.3不同追肥方式下杉木生长情况研究
采用2.5代杉木苗造林,块状抚育,对追肥方式不同的NS3、NS5和NS6等3类标准地中的杉木胸径和树高的生长进行统计分析。NS3、NS5、NS6这3类标准地彼此之间,杉木的树高生长和地径生长均存在极显著的差异,但是同类标准地之间,杉木的树高生长和地径生长差异不显著。具体表现为,施用沼液的NS6标准地中的杉木植株长势最好,较未采取追肥措施的NS3号标准地中的杉木,平均树高增长了30.38%,平均地径增长了38.46%;较施用化肥的NS5号标准地,平均树高要高出0.29m,平均地径要高出0.35cm。
3结论与讨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相对于其他运输部门,铁路运输系统体制陈旧、条块分割等原因,其融入社会物流方面要慢得多。A货运公司作为A集团的分公司,只为运输A集团生产的煤炭尽心尽力,并不必直接面临外部竞争的威胁。其虽然也在不断推进技术改革,但不直接面对市场,动力和进度都不如直接面对市场的企业那么强烈和快速,专业化程度最终也比不上外部企业。另一方面,企业业务外包也是近些年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趋势,A集团在发展过程中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自身战略的调整,对A货运公司的态度都会发生变化。
1.2严重脱离市场,公司竞争力缺乏
A货运公司业务决定于A集团生产的煤炭量及各运线车辆检修,这种服从上级计划的行为使其容易形成依靠上级指令来开展生产和作业的管理观念和等货上门的营销机制,其运作越来越僵化,这是与市场化背道而驰的,严重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更不能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其市场营销意识极为淡薄,营销体制几乎没有,也没有开拓市场的愿望。A货运公司在市场上竞争力是及其微弱的,如果突然将其置于市场之中,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2市场化经营模式的构建与实施是其发展之道
A公司经营模式的选择要积极与外部竞争市场接轨,在占有母公司的内部份额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中心,通过经营理念转变,经营模式创新,保证机制有效运转来占领外部市场份额,推行多元化,拓宽业务范围,其直接迅速的方式就是通过集团的力量进行并购重组。积极融入市场是其可持续发展之道。A货运公司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物流体系,不仅是利用其内部优势和外部机遇,也是克服内部竞争劣势和消除外部威胁的最佳方法。A公司由于直接面对外部市场,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是其应有之义,在此基础上构建的综合物流体系主要由4个方面来支撑:
2.1企业文化
A货运公司原有的企业文化计划色彩较为浓重,这与积极进取的市场精神是截然相反的,建立市场化经营模式,首先就应该确立市场化的经营理念,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来面对市场的变化。在总体理念的引导下,确立并丰富企业的先进物流理念系统,包括企业宗旨、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等,并在员工中广为普及,这些根植于员工思想中的先进理念是员工爱企敬业、努力拼搏的精神动力。
2.2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的优化对于企业是十分重要的,A公司在提升管理水平方面,应采用精细化管理,这不仅是由粗放型经营转向集约化经营的必然选择,也是公司消除浪费控制成本的最佳方法。同时还要采取标准化管理,业务流程、规章制度、售后服务等都应有标准化的流程。质量管理方面,A货运公司应采取ISO质量管理标准,在安全方面进一步完善现有安全体系,将安检工作常态化,建立灵敏的应急反应机制,在员工管理上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全员、多层系、多方面的培训工作。公司应在为积极满足客户需求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将客户按照规模或需求分类,以便进行分层管理,服务内容、流程标准化,建立客户回访制度,追踪反馈服务质量。
2.3业务范围
A货运公司向市场化经营转变的过程中由业务单一化向多元化是必然选择。一方面A公司可以将其自有铁路运输除煤炭以外的其他大宗物品,积极发展公路货运,可以充分利用使运输产品多样化;另一方面A公司积极进行合并重组,兼并收购现有运输公司、物流企业等可以直接获得其原有业务,公司可以减少大量成本,兼并收购旅游公司可以获得客运业务等,同时A公司也可以通过接受其他现代物流集团注资并入,也能获得另一公司旗下的诸多业务,通过对相关企业合并重组企业可以迅速的扩大业务范围扩大规模。
2.4企业产权
A货运公司是A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产权单一,母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因此其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决策都受到母公司的影响,其即使已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自也并没有完全落实。A公司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是十分必要的。A公司可以在保证A集团绝对控股的情况下,从两个方面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采取“带量参股”策略,即参与投资的主体必须有一定的货源和运输业务,并将其运输业务量和货币资金量作为投入要素参与企业重组,将出资额和业务量作为以后利润分配的根据。另一方面以单纯吸引资金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A货运公司可以将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员工培训、业务拓展等诸多方面。产权多元化能保证A公司能为全部投资者的利益而经营,使其不被某一投资者的利益所影响,由此公司能拥有较为充分的自。
2“土地共管、统分结合”势在必行
2.1适合当前国情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所谓“土地共管”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农业公司把单个农户分散的土地组织起来统一耕种,取得规模效益,主要特点是:统分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把能够实行机械化作业的生产环节统一起来,以人工耕作为主的环节依旧由农民各户自己负责。这种“统分结合”的模式既稳定了承包权,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又能发挥机械化的优势,符合农村的现实情况。
2.1.1土地租赁、转包、转让、入股有根本区别
土地租赁、土地转包、土地转让,这几种模式的缺点:不能保障农民的权益。在合同期内农民不能要回自己的承包地,而农民一旦又想要回自己的承包地时就容易发生过激行为,影响社会安定。这几种模式需要大量的资金来付给农民租金,土地规模大了就很难运作。土地入股也不适合当前农村实际情况,一旦入股分红还不如农民自己种地时,入股农民就会上访要回自己的土地。
2.1.2土地共管是土地托管的过渡阶段
土地共管是统分结合,土地托管是完全统一。土地共管、统分结合,引导土地集中种植同其他模式相比,农民不失去土地,阻力小,没有风险,推广成本低,社会震荡小,增产增收的幅度更大,更容易被农民接受,也更具有推广价值。
2.2可以实现“九个统一”“七个提高”和“四个降低”
可以实现农业生产的“九个统一”、“七个提高”、“四个降低”,即:实行良种、化肥、耕种、灌溉、防虫、除草、防病、收获、收购等“九个统一”;产量提高,农民收入提高,机械化效率、效益提高,规模化经营程度提高,科技兴农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水电设施利用率提高等“七个提高”;用工成本降低、农资用量降低、机械化成本降低、水电设施投入降低等“四个降低”。
2.3农业生产需要强有力的经济组织来承担
对农民来说,种地是个人的事,农民不考虑滥用农药和化肥会破坏生态平衡,会造成病虫草害的抗药性上升,会导致耕地质量下降。他只考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对国家来说,需要在有限的耕地上生产出更多的优质农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尤其是粮食安全尤为突出。国家还需考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化肥和农药,保护耕地和水源,维护生态平衡,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提高农业生产率。
2.4农业生产进行统一耕种乃是大势所趋
无组织混乱种植,无法发挥机械化的优势,而且会让农作物的病虫害情更严重。现实情况下,如果不能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在保障农民权益和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将单个分散农户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统一耕种,那么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恢复农业生态平衡等很难实现。
3开展“土地共管、统分结合”的措施建议
3.1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是成功的第一步
农民的“小农思想”让很多有心进行土地集中工作,为国家分忧解难,为农民办好事的企业或部门,心生畏惧。在政府部门和农民之间,迫切需要一些中间组织来组织协调,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
3.2多数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工作力不从心
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导土地集中工作的开路先锋。国家对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了很大的期望,但是多数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很弱,没有能力能满足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而科研院所最大的优势是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农业科技新成果。大型的农资公司和农产品购销公司最大的优势是优质优价农资供应和优质优价农产品购销。政府可以拨出专项经费支持这些单位和公司与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起来做好土地共管、引导土地集中这项工作。
3.3采取试验、研究、示范、推广的方法,稳步前进
要利用一些物质奖励吸引农民入社。入社后要经常召开社员大会和技术培训会。土地集中、统一耕种的好处要经常讲,逐步引导农民进行土地集中,必须让入社农民相信合作社是为他们办好事的。尽快建立统一耕种示范田,及时召开观摩会,扩大影响。只要建立示范田,农民亲身体会到自己种地不如集体种地收益大时,就能迅速推广开来。
1.1差额预算和全额预算经营模式
根据资金运行机制,体育馆的管理方式分为差额预算管理、全额预算管理及自收自支管理3种,其中大多数体育场馆采取差额预算和全额预算的管理模式,在河南实行这种管理模式的体育场馆占总体育场馆数的69.70%,其中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体育场馆比例为53.45%、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体育场馆比例为16.25%;除此之外,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独立核算管理的体育场馆比例分比为23.14%、7.16%。从整体的情况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也正在转变,差额预算管理模式和自收自支管理模式的比例逐渐增大。河南省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正处于变革期,正在转变计划制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但是现在的体育场馆主流管理模式仍然为“单位制”管理模式,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这样的经营管理模式主要存在以下3方面的问题:(1)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程度不高或者是没有分离,导致体育场馆不能实行自主经营,缺乏资金支配权、人事权、利益分配权及经营决策权,经营管理者的权利有限,导致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效果不佳;(2)市场运转机制不灵,资源难以整合优化,管理效率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导致经营效益不好;(3)体育场馆属于事业单位,但是和上级体育主管部门之间的权属关系不明,导致利益不分、职能不明、权责不清的现象依然存在。我国的东部地区已经开始引进了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效果良好。
1.2独立核算及自收自支经营模式
从理论上来讲,自收自支经营模式要依靠本单位的收入维持正常运转,政府在财政上是不给予拨款的,但是行政上仍然要由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领导;而独立核算单位是行政上的核算单位。据调查,当前河南省盈利的体育场馆其管理模式全部为独立核算及自收自支2种经营模式,采用差额预算和全额预算经营管理模式的体育场馆全都不盈利。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体育场馆有5家亏损;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体育场馆有8家亏损;实行独立核算的体育场馆有3家盈利;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体育场馆有8家盈利、1家持平、1家亏损。当前,国外很多大型的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为自收自支和独立核算,促进了体育场馆的发展,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例如,我国首都体育馆采用承包制的经营管理方式,每年的利润量为320万,其中自由分配占30%、管理中心占40%、发展基金占30%。
2河南省体育场馆发展变革研究
2.1创新体育场馆法规体系
创新体育场馆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河南省公共体育场馆的发展需要我国相关体育经济政策对体育市场进行有效管理,此外,还要根据体育场馆管理的既有模式制定相关的体育收费、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完善体育市场的管理法规,尽量和国际体育准则和惯例接轨;(2)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体育场馆的重视程度,划拨更多的体育场馆发展资金;(3)通过制定相关的金融政策为体育场馆提供“融资机会”,从而为体育场馆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缓解场馆的资金矛盾;(4)加大扶持力度,制定体育场馆的税收优惠政策,弥补因为开展群众性的公益体育活动造成的成本差额,从而有效促进体育场馆良性发展;(5)制定体育场馆相关项目的收费政策,降低体育场馆的经营成本,减轻场馆包袱,调动体育场馆经营的自主性;(6)为体育场馆的发展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体育场馆的发展。
2.2创新体育场馆管理模式
河南省体育场馆的经营模式主要为“单位制”,以“单位制”经营管理模式为基础,然后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管理经验,对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创新之后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委托经营模式、法人公司治理模式、BOT经营管理模式、物业公司管理模式等。其中委托经营模式,是以不改变体育场馆的功能定位和产权性质为前提,委托企业、社会团体或者是民间组织对体育场馆进行管理。法人公司治理模式,也就是由政府相关的体育行政部门成立专门法人公司进行体育场馆管理。Build—Operate—Transfer经营管理模式也就是BOT模式,翻译成中文为“建设—经营—转让”管理模式。物业公司管理模式,就是体育场馆的管理主体为大型的专业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实现体育场馆的综合整体经营管理和区域化经营管理。除了上述这些管理模式,还可借鉴其他的融资方式,如土地置换融资模式。
2.3创新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
由于体育场馆的管理机构为政府,所以在早期都是以计划经济为准则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并且是由政府进行财政拨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促进体育场馆更快更好的发展,需要给对体育场馆的管理机制进行创新,改良行政管理方式,向经营型和集约型发展,实现我国体育场馆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于河南省体育场馆来说,其管理体制的创新,第一步就是分离经营权和管理权,创新管理机制和决策机制,并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体育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采用灵活的管理体制,实现多种经营管理方式并存。为了提高体育场馆的盈利和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在满足群众体育需求的情况下,实施部分体育场馆收费项目,应用企业最先进的管理方式,不断完善体育场馆的“自我造血”功能。
2.4开发体育场馆人力资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对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越来越重要,所以,为了促进体育场馆的长期、稳定发展,体育场馆要开发人力资源,吸纳复合型人才。因此,河南省体育场馆要改变人才的招聘方式,吸纳优秀人才,并加强员工的在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满足体育场馆的未来发展需求。因此,结合当前河南省公共体育场馆人力资源现状,提出相关的公共体育场馆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策略:(1)采取多样化的人才招聘模式,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引入竞争机制,获得需要的人才;(2)对人才进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人才作用,调动他们工作的主观能动性;(3)加强对员工的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技能。员工的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体育场馆选送工作人员去业务工作好的体育场馆进行学习,学习他们的管理经验;聘请专业的学者开展讲座,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以体育场馆协会为平台,加强各体育场馆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对于一些专业技能强的岗位,可以选送工作人员去相关的学校深造。(2)鼓励员工提高学历,取得更高的学历学位。(3)鼓励他们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为他们创造自学氛围,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