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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审计最早产生于上个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内部。当时,一些企业为降低资源和环境方面的风险,自发地制定了一些环境审计计划,虽然当时环境审计的应用范围比较狭窄且未形成统一的方法,但正是从这一时期起,环境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门类在实践中迅速发展起来,并且在国际社会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应用,尤其是荷兰、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环境审计法律制度,发展的比较成熟,值得我国借鉴。
一、环境审计法律制度概念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全面进步,审计职能逐渐的扩大,作用范围也较之广泛起来,环境审计是在传统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对传统审计进行的“绿化”,它将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纳入其审计范围,并且与其他审计业务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它既注重事前预防,也强调事后监督,保障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关于环境审计的概念,笔者认为它是一项独立的环境监督活动,是从环境角度,运用一定的审计技术与方法,由国家政府审计机关、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等审计组织,依据相应的法规和标准,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的鉴证和评估,并使之达到管理有效、控制得当并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审计活动。
环境审计法律制度,是为了使环境审计工作法制化,对各级政府、企业的环保部门进行的环境保护规划、检测、管理和协调等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系统审核、提出审计报告,从而作出客观公正评价的制度。其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落实环保措施,并评价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二、国外发达国家环境审计法律制度概况
(一)荷兰的环境审计法律制度
荷兰政府自20世纪60年代起,开始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来保护环境,到了70年代继续推进,80年代后期则颁布实施《环境管理法》,建立环境审计制度来开展自主环境审计。
荷兰的环境审计由国家审计法院进行,环境审计的内容包括关于政策执行方面的合规审计和绩效审计,政府环境审计与社会组织自主环境审计有机结合、部门之间有明确的分工并协调配合,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审计建议。除审计院外,荷兰还有其他开展环境审计的机构,包括环境监察局和负责环境政策执行的中介机构。此外,还有越来越多的机构负责向私营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这些机构遵循国家的环境政策。
荷兰的环境审计法律制度立法体系相对合理、法律法规实际适用效果比较明显、政府环境审计与社会组织自主环境审计有机结合、部门之间有明确的分工并协调配合,更重要的是扩大了传统环境审计法律制度的内容并且加强了欧盟范围内的区域合作。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全球化,荷兰环境审计法律制度也开始强调政府环境审计向社会组织自主环境审计转变,进行跨部门多领域的联合环境审计法律制度,从而向国际合作环境审计法律制度转变。
(二)美国的环境审计法律制度
美国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实施环境审计。美国审计总署(GAO)和美国环境保护局(EPA)是美国环境审计实施的主体部门,GAO制定颁布的《国家审计准则》,对环境审计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参考标准,属于宏观政策方面的制定者;EPA则侧重于环境保护方面,在环境审计及监督上制订具体的操作指南。1999年EPA颁布实施的《黄皮书—联邦市政环境执行指南》及环境审计草案,成为环境审计人员实施环境审计的基本前提和有力保障。
联邦政府制定的《国家标准》是美国环境审计的依据,其详尽地阐述了环境审计计划、实施以及报告形式等环境审计的步骤、要素等,美国无论哪个层面进行审计都要严格的遵照执行。美国的环境审计理论研究比较丰富,有着详细的环境审计素材。美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比较成熟,再加上发达的教育、健全的法制环境、强烈的环保意识和专门进行绩效审计的复合型审计人才,使得环境审计在美国发展的比较顺利。
(三)加拿大的环境审计法律制度
加拿大的环境审计工作开展得较早,多年来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环境法律制度,它规定每年都要将其环境年度报告提交政府环保部门进行审计审查,审计的范围也比较广泛,除传统的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过程中对环境问题关注之外,政府环境审计政策的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污染场所审计、有害物质及特殊废弃物审计等都属于环境审计的范畴。加拿大形成了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相互支持配合的“三位一体”的环境审计主体,环境监管主要是联邦审计长公署和环境审计师协会(CEAA)。
加拿大的环境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是由于:第一,1995年12月通过的新《审计长法》使环境审计成为审计长公署的一项法律职责,同时为环境审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二,加拿大的环境审计侧重于向可持续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咨询和评估方面发展,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引导公众全方位全过程广泛参与,从而保障了公众的环境权得到落实。第三,加拿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审计标准(ISO19011)和合规性审计标准(CSAZ773—03),为环境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第四,加拿大认证了一批注册环境审计师,建立了一支专业性较强的环境审计队伍,为环境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国外环境审计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的环境审计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从主体来看,我国的环境审计主
要是政府组织实施,企业作为主体进行的环境审计项目非常少,对于社会审计组织甚至没有涉及。从审计范围来看,我国目前与环境相关的审计项目主要是合规性审计,审计内容单一且范围比较狭小,对于环境绩效审计开展的少之又少。总体来说,我国的环境法规不够完善、环境审计法律制度相对落后、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与当今国际上环境审计发展成熟的荷兰、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要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审计,既要正确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也应根据我国的环境污染实际情况、我国的审计体制和国家法律赋予审计的职责和权限,提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审计建议。
(一)完善我国的环境审计法律规范体系
我国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基本构成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监督体系,不仅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开展环境审计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但是与发达国家现已形成的比较规范的环境法律法规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如在环境会计准则、环境会计报告准则、环境审计制度方面等至今还处于空白,并且在《审计法》、审计署制定的《中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审计法规中对于环境审计的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也没有涉及,缺少对环境审计比较直接的依据,这显然不利于环境审计的顺利开展。因此,我国要开展环境审计,一方面应尽快在现有审计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环境审计进行补充立法、扩大权限。另一方面应借鉴加拿大和美国的经验,在相关的审计法规中明确审计的适用范围、内容、评价标准以及法律责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环境绩效审计体系,构建绩效环境审计法律制度。
(二)扩大环境审计范围,建立环境审计的评价标准
在环境审计过程中,如何用具体的指标科学地反映和分析环境成本和效益,并对其进行准确计量从而形成令人信服的审计结论,这是会计人员以及审计人员面临的最直接的问题。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企业会计、审计以及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但还没有关于环境审计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评价标准,缺乏环境审计准则和指南,使得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环境绩效的评价过程中加大了审计风险。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环境标准,建立可操作性比较强的环境审计工作细则,同时提高环境审计的工作质量。另一方面,要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形成统一的环境评价尺度,以方便环境审计国际间的交流。荷兰的做法是执行“国家环境政策计划”,加拿大则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审计标准(ISO19011)和合规性审计标准(CSAZ-03)。因此,我们应该借鉴荷兰和加拿大的成功经验,建立环境审计的评价标准,并且在审计类型上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以便使投入环境保护的有限预算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1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其审计的风险尤为突出。了解、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才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进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1.1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在因素
(1)审计程序的实施不合理。审计机关出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审计机关要在各个阶段、各个单位合理分配技术力量,审计人员严格实施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产生一定的困难。一旦简化了审计环节,减少了必要的审计力量,就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2)审计材料不规范。审计材料不规范,条理混乱,语言不清,词不达意,不能如实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或语言绝对化、含义模糊等,都会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产生风险。
(3)审计证据不充分、复核不严谨。审计复核,也就是后续审计,是审计结果进行的复核和再次检查,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补漏措施。而审计复核只是走走过场,相关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谨,导致加大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1.2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外在因素
(1)审计对象的复杂性。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而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加大,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在我国人们受到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法制观念淡泊,被审计单位或领导复杂的社会关系可能会阻碍正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关系复杂,审计风险就越复杂。
(2)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程序是否严格、清晰、有条理影响到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3)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审计工作本身在不断发展,审计技术为了适应审计工作也随之不断发展,然而目前的审计技术方法弊端突出,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审计的要求。
(4)审计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险。改革开放以业,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这就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产生了一定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防范和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避免和预防引发事件,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对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审计检查质量和评价质量。通过责任审计风险成因的明确,我们要想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就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对策。处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从预防阶段开始。
2.1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避免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监督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的有效手段。随着《审计法》的假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将从由政策推动转化为法制推动。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指标体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对于领导干部的强有力经济监督形式。
2.2履行相关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
严格的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和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日期要求;在审计实施阶段,应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在审计终结阶段,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千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2.3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给社会审计执行,以弥补国家审计资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会审计的结果资料。国家审计机关应当与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与沟通,在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并获得客观可靠的审计证据。新晨
2.4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审计人员风险意识
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良好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质。各级审计机关要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开展后续教育,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理论研讨,审计部门还应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其在复杂的审计中灵活、有效的控制各种诱发的能力,正确地对待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5加强审计风险的理论研究,完善审计手段
各级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从理论上为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提供指导;同时,鉴于当前审计手段的落后状况,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审计方法的不断创新,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做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
参考文献:
[1]李凤鸣.审计学原理[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1.1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在因素
(1)审计程序的实施不合理。审计机关出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审计机关要在各个阶段、各个单位合理分配技术力量,审计人员严格实施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产生一定的困难。一旦简化了审计环节,减少了必要的审计力量,就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2)审计材料不规范。审计材料不规范,条理混乱,语言不清,词不达意,不能如实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或语言绝对化、含义模糊等,都会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产生风险。
(3)审计证据不充分、复核不严谨。审计复核,也就是后续审计,是审计结果进行的复核和再次检查,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补漏措施。而审计复核只是走走过场,相关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谨,导致加大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1.2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外在因素
(1)审计对象的复杂性。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而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加大,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在我国人们受到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法制观念淡泊,被审计单位或领导复杂的社会关系可能会阻碍正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关系复杂,审计风险就越复杂。
(2)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程序是否严格、清晰、有条理影响到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3)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审计工作本身在不断发展,审计技术为了适应审计工作也随之不断发展,然而目前的审计技术方法弊端突出,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审计的要求。
(4)审计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险。改革开放以业,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这就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产生了一定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防范和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避免和预防引发事件,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对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审计检查质量和评价质量。通过责任审计风险成因的明确,我们要想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就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对策。处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从预防阶段开始。
2.1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避免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监督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的有效手段。随着《审计法》的假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将从由政策推动转化为法制推动。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指标体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对于领导干部的强有力经济监督形式。
2.2履行相关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
严格的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和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日期要求;在审计实施阶段,应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在审计终结阶段,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千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2.3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给社会审计执行,以弥补国家审计资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会审计的结果资料。国家审计机关应当与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与沟通,在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并获得客观可靠的审计证据。
2.4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审计人员风险意识
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良好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质。各级审计机关要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开展后续教育,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理论研讨,审计部门还应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其在复杂的审计中灵活、有效的控制各种诱发的能力,正确地对待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5加强审计风险的理论研究,完善审计手段
各级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从理论上为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提供指导;同时,鉴于当前审计手段的落后状况,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审计方法的不断创新,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做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
参考文献:
[1]李凤鸣.审计学原理[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2]朱锦余.赵新杰.经济责任审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3]蒙贞.浅谈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J].科协论坛,2007,4(下).
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组织机构内部所建立的服务于该组织的一个独立职能部门,通过对组织内部各种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来确定其是否遵循了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既定标准 、是否有效的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是否正在实现组织目标,并据此对所审查的活动向成员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和咨询,帮助他们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换句话说,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实施的“再控制”。其作用在于:
(一)提高企业财务会计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的正确性与可靠性。
加强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的重心在决策,科学的决策则离不开正确、可靠的信息。通过内审,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防范错误和舞弊,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能够有效的促使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落实与执行。
健全的内审制度,可以对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及各流转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诸如贪污、盗窃、浪费乱挤乱摊成本和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财产物资是企业从事正常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资条件,如果内部控制不严密,不相容职务未分开,就往往会造成企业财产物质的大量流失,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通过内部审计,能够发现内部控制系统的缺陷,进而提出可行的建议,弥补内部控制的缺陷,达到保护财产物质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的目的。
(四)能够促使企业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目标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合理的组织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前提,健全的内审制度对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
二、内部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较弱
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设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实现经营目标服务。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如外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限制。内部审计的组织形式也反映出其独立性的弱化:有的单位把审计机构设在财会部门中;有的把审计机构和监察部门合并在一起;有的单位由分管钱财物资及账目的人员兼任审计岗;有的单位领导既领导财会工作,又领导审计工作。因此,企业的内部审计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特别是当面对领导参与或法人违规时,内部审计往往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企业的内审部门,如若服从于一把领导的意志,不能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有效监控,不能做出真实、客观的评价,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就会埋下巨大的隐患。论文格式,内审作用。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不能有效保证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及其在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就不能保证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
(二)内部审计对象的多元化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内部审计的对象也多元化 ,审计对象逐步发展为企业集团、股份公司和连锁经营店,企业内部机构层次增加,所进行的交易日趋复杂;被审单位与集团公司是母子公司或联营公司的关系,在兼并和收购、改制和改组、联合和剥离及分拆中,给内部审计带来了更多的困难,审计风险也随之增加。
(三)内部审计内容的复杂性
由于审计对象的多元化,单位和集团公司改制和改组,内部审计的内容从传统的财务审计发展为效益审计、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决策审计、风险审计、投资审计等,这对内部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作出正确结论的难度也就越大,审计风险随之增大
(四)内部审计法规不健全,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健全,或出现空白,使得内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因而增大了审计风险。同时,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整体水平不高,综合素质较低,识别风险、判断正误的能力较差;有些人员职业道德欠佳,不能经受各方面的诱惑;内审人员普遍缺乏计算机审计技能,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将给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信誉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审计风险的出现。
(五)内部审计方法滞后,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我国内审方法仍以账项基础审计方法为主,主要审计目的是“查错防弊”,内审人员风险观念淡薄,审计风险控制因素考虑较少,更谈不上运用最新的以风险导向为核心的审计方法来防范和化解风险。论文格式,内审作用。内部审计中抽样技术虽已被广泛应用,但是内审人员在运用这一技术时,基本上全凭审计人员的主观标准和经验来确定样本规模和评价样本结果,这种判断抽样极易遗漏重要事项,形成审计风险。论文格式,内审作用。
同时,目前许多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如审计机构缺少事前的审计计划、事中的审计程序和报告期的审计复核;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一般仅记录审计问题事项,而未记录审计人员认为正确的审计事项,使得审计复核、审计质量控制无从入手;审计报告以协调关系为出发点,以肯定工作成绩为基调,问题定性模棱两可。这都使内部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更谈不上防范风险。
三、内部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理顺内审管理体制
企业在设置内审机构时应坚持两条原则:一是独立性原则。这是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内审组织机构在组织人员、工作和经费等方面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股东、总经理、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干预,以体现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一开始就强调:内部审计师“必须独立于他们所审核的活动”,“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鉴证和评价,这对于正确的审计工作实施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一点,是“要通过组织状况和客观性来获得的”。二是权威性原则。这是内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内审组织机构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审组织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实践表明,内审的组织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扩大为内部审计赢得较高的组织地位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组织地位的提高,独立性增强又为内部审计人员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条件。另外,内部审计机构要有一定的处罚权,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二)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是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必须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理论知识和审计技能,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具备经营管理知识,通晓财政经济法规,还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及技术方法有一定了解。加强内审行业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审计人才是推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最有效措施。论文格式,内审作用。首先,必须改变目前的用人机制,选派那些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其次,培养内审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再次,要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
(三)改进内部审计方法
在审计方法上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风险基础审计模式。风险基础审计是将审计风险观念全面应用于审计过程的一种审计模式,它通过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来确定审计风险是否可以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它主要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不仅对客户的控制风险进行评价,同时更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要素进行分析和评价,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这样就使审计风险与整个审计过程密切联系起来,以风险的分析与控制为出发点,以保证审计质量为前提,统筹运用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分析性检查等方法,综合各种审计证据,以控制审计风险。近年来,风险基础审计在世界各国已广泛应用,其原因就在于它从审计准备阶段开始就考虑审计风险。我国内部审计也应尽快实现向这种审计模式的过渡,以提高审计质量。论文格式,内审作用。论文格式,内审作用。
(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快内审法规建设
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控制风险的有力保证。各内审机构应在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和范围、组织形式、分支机构设置及区域分布、成本与效益原则、人员素质及构成等其他影响控制政策和程序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和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应从全面质量管理和单个项目质量管理两个方面构建。全面质量管理应着重从职业道德原则、专业胜任能力、工作委派、分级督导制度和对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的执行情况的监控等方面入手建立控制程序,以保证审计质量,把风险水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单个项目质量管理应重点建立主审负责、审计底稿三级复核、审计部门主管巡视、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等方面的制度,以把好每个审计项目的质量和风险关。同时,我国应抓紧制定、颁布内部审计法规和内部审计业务准则,以统一内部审计执业规范,降低审计风险。
总之,要想充分的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就要重视审计监督,提高内审的地位,制定严格的制度,加强对审计决定的跟踪。
主要参考文献:
徐丽《如何发挥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作用》,《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11期
(一)环境审计法规建设滞后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不少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过环境审计仍然缺乏开展工作的直接依据,没有权威性的法律确保环境审计工作的开展。这必然影响环境审计工作开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环境审计理论基础薄弱
有关于环境审计的论文还是很少,现有的文章对于环境审计的定义、对象和内容都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并且我国很多的环境审计理论都是直接套用国外的研究成果,没有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因此,我国环境审计理论研究还要经历漫长的探索,形成我国自己独特的环境审计理论。
(三)环境审计应用水平较低
我国的环境审计实践程度和操作水平都还较低,从宏观来看,政府审计仅仅针对环保资金的运用情况进行基本的财务审计;从微观来看,企业也仅仅是为了节约资金支出而开展常规审计。因此进行内部环境审计的企业非常少,而民间环境审计的实践更可以说是几乎空白。
(四)环境审计评价标准缺失
现有环境审计评价指标已不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主要体现在评价指标选择不合理。现有评价指标体系仅从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内部控制环境、环保财务收支等方面进行评价,忽视了对企业发展可持续性的评价。其次,循环经济思想体现不够充分、完整。现有评价指标只是对资源利用的现有情况进行评价,没有将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率等环保指标包括其中。
(五)缺乏具备综合知识的环境审计人员
从当前的情况可以知道,环境审计是一门涉及范围比较广的综合性学科,它涉及到法律、环境、统计、会计、审计等各方面的内容,所以这就要求环境审计执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综合的素质,环境审计工作要有专业的队伍作为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环境审计人员大多来自于财会部门,他们缺乏相应的环境知识和综合素质,制约了我国环境审计的展开。
二、实施环境审计、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环境审计法规建设
我国已经制订了一些与环境审计相关的政策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目前还没有直接用于指导环境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有的审计准则不能对环境审计工作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还没有专门制定环境审计的规范。因此,应尽快制定权威的,具体的环境审计准则,统一环境审计的评价依据,让审计人员做到有法可依。
(二)开展环境审计理论研究
我们要加大环境审计理论研究的力度,大力发展环境审计研究。并将环境审计理论研究与常规审计理论研究相区分,借鉴环境经济、环境管理、统计学等诸多学科的研究成果,将环境审计研究与其他相关学科相融合。在进行审计程序、方法等实用性理论研究的同时,加大审计基础理论的研究,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并超过实践。
(三)不断创新环境审计方法
基于循环经济视角下的环境审计,首先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区域不同的环境特点,积极组织相关审计机构和相关人员,通过平行或联合审计的方式对共同关注的区域性生态环境事项,开展审计调查,并共同商讨建立协商机制,我们可以开展跨专业的联合环境审计和外聘专家合作审计等;其次要积极开展跟踪审计,各级审计机关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要积极试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最后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与方法,如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和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等。
(四)构建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循环经济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主要分为直接指标和间接指标这两个大方面,直接指标主要是经济效益指标,它可以直接衡量企业的价值增值,企业的经济性,为企业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间接指标主要包括: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绿色环保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社会指标。这些间接指标虽然与企业利益没有之间关系,不过却能为企业的可持续经营、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可小觑的影响。
一、“五佳五优”活动的基本内容
最佳廉洁审计组长:认真组织审计组人员贯彻实施《审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做到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监督审计组人员严格遵守廉洁从审的各项规定,本人及全组成员不发生任何不廉洁行为,在系统内起模范作用,并得到社会公认。
最佳公正执法主审:自觉执行审计法规和其他法规,审计实务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工作规程进行操作,工作严肃认真,作风严谨,讲究效率,善于发现并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如实回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所主审的项目效果较好,并得到市以上部门认可;同时服从领导,团结他人,严格遵守廉洁从审的各项规定,并协助审计组长做好审计组的各项工作;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在审计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并善于帮助审计组其他成员提高业务水平。
最佳服务经济卫士:圆满完成县委、政府以及局交办的为企业办实事任务;为经济建设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并取得优良的服务成果;注意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国家和单位挽回较大的经济损失,帮助单位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搞好审计回访工作,认真落实审、帮、促措施,收到良好的效果。
最佳文明创建标兵: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遵纪守法,处处起文明创建的楷模作用,为局机关争创全国行业文明单位贡献比较突出,同时平时能热情服务,办事不推诿、不扯皮,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团结同志,助人为乐,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社会上不健康活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最佳微机应用能手:刻苦钻研计算机知识,部分审计项目或本人的主要工作比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操作,能结合审计实务制作“小工具”或开发应用软件,能总结和发现计算机专家经验且获市以上表彰以及有较高的推广价值.能善于解决计算机审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
优秀审计项目:严格按照审计方案实施,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审计结果真实可靠,审计成果较大并在面上产生较大影响,在审计过程中认真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准则》,积极应用电子化手段,审计决定得到落实,完成审计回访,审计档案规范,整个审计项目得到省市行业主管认可且获市以上表彰。
优秀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规定,事实清楚、法规引用恰当、定性准确,内容翔实、层次清楚、结构分明、语言流畅、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无病句和错别字,标点符号应用得当。
优秀审计信息: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正反典型,并对问题揭示深刻,原因分析准确,建议合理合法,被高层次采用、批示,对领导决策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优秀审计科研:勇于探索审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对审计工作某一方面有一定研究,或能科学地总结出审计工作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其成果在较高层次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专业)会上交流。
优秀审计档案:符合上级审计机关和档案部门的要求,立卷及时,内容规范,书写工整,装订考究,外表美观,努力从纸质向磁介质转化。
二、方法措施
(一)进一步造浓“五佳五优”创建活动的氛围。通过开展“双争双比”、“为企服务日”、“牵手致富”、“联建联创”、“文明伴我行”、“精品项目评选”、“科研论文评比”、“审计信息化的考核”,把活动内容具体化,定期公布每个人的争创实绩,推动全局人员积极参与,形成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态势。
(二)进一步加大考核评比工作的力度。通过考核评比、奖优惩劣,推动机关上下全员“争先创优”。局定期公布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成绩较差的要通报批评,直至诫勉谈话。
(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考核程序。做到“全员考核、考核全员”,“五佳”以评选为主,“五优”以考核为主,确保所产生的“五佳五优”具有说服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一、引言
任何审计业务都需要将审计结果传递给利益相关者,审计意见就是审计师传递审计结果的方式。合规审计关注特定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合约,审计意见就是相符程度的专家判断,没有审计意见,合规审计结果也就难以传递给利益相关者,进而也就难以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相关信息,合规审计终极目标也难以达成。所以,从某种意义来说,合规审计意见是合规审计的核心构件之一。
尽管合规审计意见在合规审计中有重要地位,但是,现有相关研究文献却很少,少量文献涉及到合规审计意见与审计主题、审计取证模式、审计法律责任及审计期望差的关系。虽然围绕审计意见有很多的研究文献,这些研究对人们认知合规审计意见有一定的借鉴价值,然而,合规审计的审计主题是相关行为,其审计目标、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审计取证等诸多方面都有自己的特征,所以,合规审计意见更具有自己的个性,需要系统化的深入研究。本文拟从基础性视角来研究合规审计意见,提出一个合规审计意见的逻辑框架,涉及五个基本问题:合规审计意见类型,合规审计意见与合规审计取证模式的关系,合规审计意见与合规审计重要性的关系,合规审计意见与合规审计风险的关系,合规审计意见与合规审计期望差的关系。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关于民间审计意见的研究文献很多,研究主题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审计意见影响因素(Jeter、Shaw,1995;Mutchler、Hopwood、McKeown,1997;Martin,2000;Reynolds、Francis,2001;Ireland,2003;廖义刚,2007;曹琼,2014);二是审计意见决策过程和预测(Dopuch、Holthausen、Leftwich,1987;Bell、Tabor,1991;Asare,1992;Rau、Moser,1999;Arnlodetal,2001;Tucker、Matsumura、Subramanyam,2003);三是审计意见信息含量及经济后果(Elliott,1982;Bailey,1982;Doddetal,1984;Mutcher,1985;Dopuch、Holthausen、Leftwich,1986;Fargher、Wilkins,1998;Willenborg、McKeown,2001;李增泉,1999;陈梅花,2001;李东平、黄德华、王振林,2001;杨臻黛,2007)。还有少量文献以民间审计为背景,研究审计重要性与审计意见的关系(李歆、邱瑾,2008;赵海侠,2010;蒋义宏,2005)、风险导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蒋义宏,2005)。上述这些研究以民间审计机构从事的财务信息审计为背景,所谓的审计意见主要关于财务信息公允性的意见。
以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为背景直接研究审计意见的文献很少,现有的少量文献并没有区分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主要研究如何实施审计意见或审计建议(孙宁,2001;马玉,2004;从华,2011;刘惠萍,2016)。
也有少量文献研究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法律责任的关系(郑石桥,2015)、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期望差的关系(郑石桥,2015)、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取证模式的关系(郑石桥,2015)、审计主题与审计意见类型的关系(郑石桥、张道潘,2016)。
上述这些文献对合规审计意见研究具有良好的借鉴价值,然而,未发现直接研究合规审计意见的文献,由于合规审计以特定行为作为审计主题,其审计意见有独特的一些个性,需要系统化的研究,本文拟研究其基础性的问题――合规审计意见的逻辑框架。
三、合规审计意见:逻辑框架
对于合规审计意见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研究,本文从基础性视角来研究,拟提出一个合规审计意见的逻辑框架,涉及五个基本问题。
(一)合规审计意见类型
合规审计的直接目标是寻找偏差行为,也就是判断相关行为与既定标准之间的相符程度,合规审计意见就是对相符程度的表述。从合规审计实施角度来说,合规审计可以区分为单位层级、项目层级和特定行为层级,这里的项目是独立运作,具有独立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合约的事项,很显然,单位层级分解为项目层级,而项目层级则分解为特定行为层级。从逻辑上来说,审计师可以就上述三个层级发表意见,但是,通常情况下,主要是对项目层级发表审计意见,有些情形下,也要求就单位层级发表审计意见。无论就何层级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将其发表意见的对象称为审计总体,这个总体是由许多具有共性属性的个体组成的,在许多情形下,合规审计只是对审计总体中的部分个体实施了审计,我们称其为审计样本。
一般来说,审计意见分为合理保证审计意见和有限保证审计意见两种类型,合规审计也是如此,合理保证审计意见是根据审计样本推断审计总体,是对审计总体的行为偏差状况发表审计意见;而有限保证审计意见只是报告审计发表,所以,实质上是报告了对审计样本的发现,并没有根据审计样本推断审计总体。无论是合理保证审计意见,还是有限保证审计意见,都有多种类型。下面,我们分别阐述。
1.合规审计意见:合理保证审计意见。由于合规审计总体的行为偏差程度不同,合理保证审计意见区分为无保留意见和非无保留意见,二者各自又有多种具体类型。
合审计由于其审计主题不同,其审计核心要件方面有其个性,忽视这些个性的存在,将导致合规审计效率效果存在问题。不少的审计机构在合规审计实务中并未意识到合规审计的个性,因而,这些机构开展的合规审计实务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本文提出的合规审计意见逻辑框架为这种改进提供了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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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郑石桥.审计目标、审计意见和审计法律责任:基于审计主题[J].会计之友,2015,(4):124-127.
一、内部审计的本质与职能
1、内部审计的本质。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定义中包含了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能、内容、本质等要素,而这几项要素是构建审计理论结构不可或缺的部分。
2、内部审计的职能。具体来说,现代内部审计具有监督、管理控制、评价鉴证、服务等四项职能。
(1)监督职能。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有两层含义:一是代表企业股东及董事会等决策层对本企业的会计机构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看其是否正确执行企业的经营方针政策,是否完成任务,不仅在于查错防弊,重要的是检查评价;二是业务上受当地政府审计厅局的业务领导,代表国家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2)管理控制职能。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审计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各部门进行彻底的检查、取证、分析和评价,客观公正地做出结论,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领导进行科学的决策,强化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3)评价鉴证职能。内部审计的评价是内部审计人员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对经营活动及其绩效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评价过程的实质是针对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评议,从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的过程。评价是内部审计的核心职能。鉴证是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及其经济活动的鉴证和证明,据以做出审计结论。
(4)服务职能。企业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有两层含义:一是要为本企业服务,对最高层负责,完成其指派的任务;二是为国家审计机关及企业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服务,完成他们交办的工作。
二、我国内部审计现状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隶属关系不清。传统模式下的内部审计不适应新形式的发展,而新的内部审计准则、标准、工作流程等规范尚未建立或不完善,这些都导致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缺乏评价标准。我国企业的内审机构独立性差,甚至有的企业的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内审部门的领导,其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导致隶属关系不清,监督不力。
2、内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受到限制。从我国现状来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管理经营者服务,其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强,从而影响到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
3、内审的工作范围过于狭窄。直到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还仅限于财务领域,重点在检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错防弊上,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
4、内审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合理。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大都是财会人员出身,其中不少没有接受系统的专业训练,缺乏足够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因此使内审的重要作用无法充分发挥。
5、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发展推动作用的有限性。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审计、管理和约束的是那些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属于法定审计范围的各级政府及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不属于国家审计法定范围的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而言,内部审计工作要不要开展以及如何开展则取决于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内部管理需要。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内部审计制度的对策
1、应加强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建设。从目前看,虽然《审计法》提出“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但《审计法》中的内部审计侧重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如何健全内部审计则“无法可依”。我们应该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有中国特色的内部审计法规和条例,从法律层面上增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健全。
2、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企业在设置内审组织机构时,应坚持独立性和权威性两条原则。独立性原则是内部审计区别于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重要标志。无论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离开独立性,审计结果将毫无意义。内审机构应由企业第一负责人直接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应独立于各职能部门,并对其进行监督;内部审计人员应与被监督对象无利益关系。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才能有效发挥审计作用。权威性原则体现在内部审计机构在地位和设置层次上的高低,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就越大,内部审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
3、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和竞争的更加激烈,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需要精通财务会计,还需要适当了解其他业务领域,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以便更好地实施审计并为企业管理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2、内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受到限制。从我国现状来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管理经营者服务,其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强,从而影响到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
3、内审的工作范围过于狭窄。直到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还仅限于财务领域,重点在检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错防弊上,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
4、内审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合理。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大都是财会人员出身,其中不少没有接受系统的专业训练,缺乏足够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因此使内审的重要作用无法充分发挥。
5、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发展推动作用的有限性。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审计、管理和约束的是那些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属于法定审计范围的各级政府及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不属于国家审计法定范围的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而言,内部审计工作要不要开展以及如何开展则取决于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内部管理需要。
二、内部审计的本质与职能
1、内部审计的本质。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定义中包含了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能、内容、本质等要素,而这几项要素是构建审计理论结构不可或缺的部分。
2、内部审计的职能。具体来说,现代内部审计具有监督、管理控制、评价鉴证、服务等四项职能。
(1)监督职能。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有两层含义:一是代表企业股东及董事会等决策层对本企业的会计机构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看其是否正确执行企业的经营方针政策,是否完成任务,不仅在于查错防弊,重要的是检查评价;二是业务上受当地政府审计厅局的业务领导,代表国家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2)管理控制职能。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审计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各部门进行彻底的检查、取证、分析和评价,客观公正地做出结论,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领导进行科学的决策,强化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3)评价鉴证职能。内部审计的评价是内部审计人员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对经营活动及其绩效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评价过程的实质是针对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评议,从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的过程。评价是内部审计的核心职能。鉴证是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及其经济活动的鉴证和证明,据以做出审计结论。
(4)服务职能。企业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有两层含义:一是要为本企业服务,对最高层负责,完成其指派的任务;二是为国家审计机关及企业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服务,完成他们交办的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内部审计制度的对策
1、应加强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建设。从目前看,虽然《审计法》提出“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但《审计法》中的内部审计侧重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如何健全内部审计则“无法可依”。我们应该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有中国特色的内部审计法规和条例,从法律层面上增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健全。
2、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企业在设置内审组织机构时,应坚持独立性和权威性两条原则。独立性原则是内部审计区别于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重要标志。无论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离开独立性,审计结果将毫无意义。内审机构应由企业第一负责人直接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应独立于各职能部门,并对其进行监督;内部审计人员应与被监督对象无利益关系。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才能有效发挥审计作用。权威性原则体现在内部审计机构在地位和设置层次上的高低,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就越大,内部审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
3、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和竞争的更加激烈,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需要精通财务会计,还需要适当了解其他业务领域,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以便更好地实施审计并为企业管理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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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敏.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最新发展及启示[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1.
一、内部审计的相关概念
内部审计是指为了满足企业控制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的需要而逐渐形成的一种内部审查和评价方式。因此,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一个独立部门,主要是对企业管理的程序、标准、方法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评估,目的是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企业目标。
内部审计的产生既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应对外界压力的需要。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由于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所有者对于企业管理状况的了解程度缩减,所以他们需要内部审计部门来帮助他们了解企业的管理状况,进而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在外部压力方面,外部审计使企业运营成本大幅度上升,社会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国家要求企业通过内部审计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现状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发展比较晚,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才逐渐开始的,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内部审计逐渐表现为三种模式:一是受董事会领导;二是受总经理领导;三是受二者双重领导。
无论采取什么样的领导方式,我国企业内部审计都带有明显的政治性色彩。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产生于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了保证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进行平稳过渡,要求甚至以法律的方式规定企业必须设立内部审计制度。因此,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阶段还并不是为企业实现最终目标而服务的,而是为国家制定政策和审计管理服务的。正因为如此,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在发展中存在许多问题。
三、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对企业内部审计认识不足
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大都是为国家和政府服务的,致使人们在内部审计的认识上存在偏差,他们认为内部审计是代表国家对企业实施的一种监督,而这与内部审计实现企业目标的设立初衷是大相径庭的。对内部审计认识的不足,使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有名无实。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健全
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还不健全,有的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财会部门,有的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相平行,这就导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难以发挥其功能,使审计工作的进行受到重重阻碍。另外,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受国家或企业所有者的意志影响较大,所以难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真实性。
3.企业控制环境不理想
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企业管理者对于企业内部审计的支持度不足,他们认为企业内部审计削弱了他们的权力。而在企业员工看来,内部审计只会导致员工彼此产生相互猜忌。另外,在企业内部审计所需要的资金、人力、物力上的支持也严重不足。
4.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低
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受控于国家和政府,而内部审计人员的利益又是由企业决定的,所以使得一些审计人员为了满足自身利益而对内部审计进行谎报、瞒报,严重影响了企业内部审计的真实性,这既不利于国家政策的制定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5.内部审计法律法规滞后
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起步比较晚,因此在内部审计法律法规方面的建设还比较严重滞后,这使得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不能按照固定的章程进行内部审计。另外,缺少法律法规对内部审计权利、义务的规定,内部审计的实施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四、完善和发展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对策建议
1.确定内部审计的主要方向
内部审计并不是国家干预企业管理的工具,而是企业自我完善、实现企业目标的手段。只有明确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和方向,才能使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放在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上,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率水平,使其为实现企业最终目标而更好地服务。
2.转变对内部审计的观念
内部审计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为企业服务的部门,而不是在国家及社会的压力下形成的。所以,要努力转变对内部审计的观念,认清内部审计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进行企业内部审计。
3.优化企业内部审计环境
首先,应加大企业内部审计资金、人力、物力的支持,为企业内部审计的进行创造有利的条件。其次,转变管理者对企业内部审计的态度,使其认识到内部审计是优化企业管理的手段,而不是对管理者权力的限制和剥夺。最后,加大企业员工对内部审计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内部审计的进行提供审计环境。
4.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培养,使其在审计过程中不受外部因素的左右,从而保证内部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另一方面,要加大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及知识结构,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内部审计方法以及运用先进的内部审计技术,提高企业内部审计效率。
5.建立企业综合绩效审计体系
企业内部审计的进行还需要许多体系的建立和支持,这些体系包括企业的利润水平以及市场价值的方方面面,只有将这些体系与内部管理切实结合起来,构建企业综合绩效审计体系,才能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涉及的方方面面,从而保证企业内部审计的全面性与真实性。
参考文献:
[1]王青.企业内部审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西南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
[2]汤小芳.我国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问题探讨.江西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
审计机关是综合经济监督部门,其工作涉及各个行业。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可能接触到许多秘密,如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信息、商业秘密、与上下级及各方面之间的人事、经济、业务往来关系及其重要决策等秘密,还包括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审计调查秘密以及经过整理、提炼后所形成的尚未公开的审计结果等审计作业秘密,甚至还涉及国家秘密。近年来,由于个别审计人员保密意识不强,保密管理制度的防范监控滞后等原因,导致审计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给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甚至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给党和政府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刻不容缓。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当前如何加强审计保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审计保密教育和学习,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审计人员系统学习《保密法》、《档案法》、《审计法》等法规中有关保密的规定,把执行审计保密纪律和保密法规作为审计人员一项基本职业道德,并经常进行警示教育,使其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意识,增强责任感,慎言慎行,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在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及审计取证充分性的同时,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二、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制,加强制度防线。建立一套坚强有力的保密领导体系和一系列保密管理制度,把审计保密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用制度管人、管事,铲除一切可能导致泄密事件的土壤。用制度管人:完善细化审计保密管理制度,实行保密管理责任追究制,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将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中,确保保密制度有效落实;用制度管事:健全审计保密工作制度,加强资料和载体的管理。对文书、档案、卷宗、审计移送处理决定及其他重要审计信息资料,严格按程序审批、定密,在收发、传递、使用、归档、保管、销毁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明确,手续清楚,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审计成果信息安全;用制度管办公设施:建立健全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手段和方法,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对存储介质的使用、计算机的维修、电子档的使用把好技术防线,防止审计信息在网上泄密而造成损失。
三、做好审计信息上报和公开工作,把好审计信息出口防线。把好审计信息责任关,建立备案检查制度,对审计内部信息、涉及审计事项的报道、文章、专题采访、论文等应当设立报批过滤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做好审计保密工作,不断提升审计监督工作的效果,防范审计风险,保障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保障审计事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审计高层次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