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1.1 建立廉政档案,可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和自我约束的意识。一方面,干部廉政档案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深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另一方面,廉政档案把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置于法律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把工作中的功过是非一一记入本人档案,使领导干部始终警钟长鸣。
1.2 建立廉政档案,能有效地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既是领导干部廉洁与否的重要依据,也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建立廉政档案,能有效地督促提高领导干部的立党为公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3 建立廉政档案,可减少干部任用上的盲目性。廉政档案的建立,既可以一人一时一事去评判他的品行,还可以对干部德、才、能、绩、廉等方面的整体素质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向上级报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为全面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和保证。
1.4 建立廉政档案,可以丰富档案的内容。它既增加了档案内容,也提高了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主动服务的能力,还提高了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更加关心、支持档案工作。
2 廉政档案的内容
廉政档案是领导干部在廉政工作中形成的直接真实记录,也是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可靠依据。廉政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2.1 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学历、学位、职称、荣誉称号、履职记录、家庭成员等内容。
2.2 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包括领导干部乘车、使用通讯工具、住房情况,离任公物移交和离任审计情况。
2.3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书面情况报告。包括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上的自查、自纠材料,工作总结,整改措施,下步工作打算等汇报材料。
2.4 “三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包括领导干部个人收入、接受贵重礼品登记情况,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住房情况申报。
2.5 廉政考核、考察情况。主要包括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及目标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接受廉政谈话情况等工作所形成的材料。
2.6 廉洁从政奖惩情况。主要包括因廉洁从政受到同级以上党、政表彰的有关材料,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立结案表和处分决定及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的材料复印件。
2.7 家庭廉政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承包、受聘情况报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受到执法、纪检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
2.8 外出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出国和在国外活动停留时间、考察访问记录、考察文件等。
2.9 廉洁从政的其他情况。如,领导干部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等。
3 廉政档案的管理
3.1 提高廉政档案意识。纪检部门由于工作性质,个人手头或多或少都有档案材料。有些领导廉政档案意识不强、不带头移交档案材料。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的档案意识。要经常地、不失时机地介绍纪检档案的特点、保密制度等,提高全员档案意识。
3.2 合理组卷。廉政档案的管理,必须按照《档案法》和干部档案管理的原则、程序、方法和要求,统一集中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一人一档”制,案卷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增添档案内容。因其特殊性,应作为专题档案由纪检监察部门单独存放,统一管理。实行原件或复印件的有形管理与微机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严格规范管理制度。
1.各公办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
3.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与各单位联系商定。
三、考察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察主要内容
2013年8月以来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学校办学规划、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了解干部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考察2013年8月以来或任现职以来、参加筹办工作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三)拟任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3年来(20XX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以各校(园)为单位组织,由考察组在学校教职工中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对象,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并以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人选。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参会人员独立填写。
(二)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由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三)准备有关材料。①各学校应在考察前将《考察预告》张贴在单位公示栏。②考察对象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8月以来各方面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字数掌握在2000字以内),并填写《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应同时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并将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交至考察组。其中,《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应在考察谈话前一天发至测评大会与会对象手中,并在考察谈话前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③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供个别考察谈话使用),在考察组到达时交给考察组。
(四)发出考察预告。各考察组应在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按照规范格式形成调查报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考察谈话。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职责分工,按照接近和知情原则,分别找考察对象的同事及有关人员(被谈话人名单由考察组统筹安排)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
(六)实绩分析。考察组要对照《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对考察对象的一些重点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分析干部在其中的工作投入、工作成效和个人所发挥的作用。
(七)综合评价。考察组在全面熟悉掌握各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评价等次,并全面准确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汇报材料。在形成考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同类别横比、同岗位纵比、同要求互比等方法,研究确定最终考察等次。
(八)考察情况汇报。由考察组组长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察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五、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峰同志和分管教育领导柯俊辉同志担任,成员由教委办、组织办、纪委办、各中学等人员组成。考察之前,由镇政府组织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体考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全脱产、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参与考察工作。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考察组共同完成考察任务。
1.各公办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
3.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与各单位联系商定。
三、考察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察主要内容
2013年8月以来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学校办学规划、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了解干部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考察2013年8月以来或任现职以来、参加筹办工作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三)拟任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3年来(20XX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以各校(园)为单位组织,由考察组在学校教职工中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对象,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并以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人选。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参会人员独立填写。
(二)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由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三)准备有关材料。①各学校应在考察前将《考察预告》张贴在单位公示栏。②考察对象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8月以来各方面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字数掌握在2000字以内),并填写《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应同时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并将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交至考察组。其中,《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应在考察谈话前一天发至测评大会与会对象手中,并在考察谈话前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③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供个别考察谈话使用),在考察组到达时交给考察组。
(四)发出考察预告。各考察组应在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按照规范格式形成调查报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考察谈话。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职责分工,按照接近和知情原则,分别找考察对象的同事及有关人员(被谈话人名单由考察组统筹安排)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
(六)实绩分析。考察组要对照《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对考察对象的一些重点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分析干部在其中的工作投入、工作成效和个人所发挥的作用。
(七)综合评价。考察组在全面熟悉掌握各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评价等次,并全面准确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汇报材料。在形成考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同类别横比、同岗位纵比、同要求互比等方法,研究确定最终考察等次。
(八)考察情况汇报。由考察组组长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察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五、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峰同志和分管教育领导柯俊辉同志担任,成员由教委办、组织办、纪委办、各中学等人员组成。考察之前,由镇政府组织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体考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全脱产、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参与考察工作。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考察组共同完成考察任务。
近年,浙江省安吉县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日常表现全记录表》。此项制度变革,使得干部考核量化从过去的集中化走向日常化轨道,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不再“一锤定音”
过去,吉安考核干部,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一般采取任前、定期的静态考核和定量考核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弊端也很明显,比如干部日常信息难把握、功效运用不系统等,最后往往成为“一锤定音”的集中考核和“不动干部不考察”。
2010年5月,浙江安吉开始推行领导干部日常表现记实制度。从此,安吉的干部考察转而对干部日常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全部记录在案,实现了干部常态考察与日常监督的有机结合。
具体来说,安吉《领导干部日常表现记录表》主要记录着县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表现,不但包括了一些干部在重大项目引进、重要工作突破等工作中的主要成绩,更涵括了个别干部工作中的不良表现和过失行为。纪录内容细分为工作实绩、效能建树、廉政建树、社区表现等4大类17小类。每类内容都有对应的分值,采用加扣分制、正反向纪录方法量化计算。
对于日常考察了解到的情况,由考察人如实记录到《记录表》中,每月整理汇总一次,最终形成的综合阐明材料经组织部门评议会确定每月表现优秀和表现较差的干部并形成《综合纪录评价陈述》。此项结果不但要存入组织部门日常档案,还要提交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处审阅。对于记实结果,县委组织部每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1—2次重点事情督查和效能建树暗访,对记录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
“加强日常考核,关键是要形成正确用人导向,真正把勤勤恳恳一心为民办事的干部,尤其是把那些在基层默默奉献的干部选,从而引导大家积极干事创业。”安吉县考核办副主任华新平表示,这正是基层导干部的共同心声。
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有效地监督了干部的日常工作表现,《领导干部日常表现记录表》将平时表现都记录在册,上级可以实时进行了解,干部的德才、实绩、品行、作风都一目了然,有了什么业绩,书面都有记载,上级领导也可以看得到,这对于一些确实做了事,确实有能力的人来说,是一个福音。
“定心丸”与“紧箍咒”
33岁的安吉干部翟金坚是这次改革的受益者。出身寒门的他在过去一年里连升两级,谁能想象一年前还是排名最后的副镇长,今天已经是安吉县梅溪镇党委副书记、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呢?在如此短时间内转为正科级干部,这让很多年轻干部干劲十足。
翻开《纪录表》,里面详细记载了已往两年翟金坚负责的4次招商引资事宜:2010年7月,牵头引进澳特玻钢设备制造项目,总投资1.5亿元;2010年12月,牵头引进绿卿竹纤维项目,估量年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2011年7月,牵头引进鸿源基本设施建树项目,总投资1200万美元;2012年5月,牵头引进法拿克机器科技项目,总投资两亿元。
翟金坚的这些突出成绩得到了组织部门的认可,此外,这种考察办法实施两年来,像翟金坚这样凭借在基层做出成绩而被组织部门提拔任用的干部还有20多名。
干部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只要认真努力,多出成绩就好,这无疑给很多工作实、能力强、表现好的领导干部一剂“定心丸”,但同时也给那些急功近利、表面文章的虚功假绩行为一道“紧箍咒”。在安吉的《记录表》里,“揭短式”记录同样存在。
某局副局长上班时在电脑上打牌,在暗访中被发现,进行诫勉谈话;某镇副镇长两个项目没有完成,被调离岗位;某乡党委委员在联系某村村级组织换届时,没有严格把关,导致村委会重选,被调离岗位;某街道党委委员,工作经费开支没有按照规定向主要领导汇报,自己签字就报销,被调离岗位……
以上所述行政乱作为、不作为问题,根据《纪录表》里登记的情况,有关部门会有针对性地找当事人谈话,采取措施。这样一有小错就能及时防范,及时作出调整,具有针对性。
此项办法实施以来,已形成记实报告22期,记实领导干部达258人次。根据记实情况,当地组织部门共提醒谈话10人、谈话诫勉8人;46人因工作实绩突出,效能、廉政建树情况良好被提拔使用;8人转任重要岗位,2人破格提升主任科员。
安吉模式的普适意义
《记录表》开辟了一条选贤任能的好路子,把考核量化到日常表现中,让干部们认识到,只要肯抓实干,只要做出成绩,在基层同样可以有个好前程,也只有在日常工作中作出实绩,才有机会被发现。
在安吉县委组织部一位官员看来,目前,最大的难点就是确保考察的准确度和全面性。他表示,“获得干部工作中的负面信息确实是工作难点。除了组织部门自己搜集信息,其他参与考察的职能部门也会上报。报来的材料要经过审核、单位公示等环节。”“将来还会开辟新的信息渠道,比如加大个人直接向组织部门申报比重,在干部居住社区考察个人德行等。”
过去的静态考察模式要实现真正的客观公正很难。安吉模式把考察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从日常事、具体事抓起,在考察内容和考察方式上进行科学化设置,改变过去干部考核“平时不算账,年终算总账”的做法,落实了日常记实和年度长效激励挂钩、考核结果与干部选用挂钩,为衡量干部优劣提供了动态依据,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对行政工作中的“庸”、“懒”、“散”现象是一记重拳。但在具体操作中如何使考核结果更为全面、具体、真实还有待商榷。
比如,安吉目前实施考察的主体构成还是组织部门,组织部门既是组织者,又是具体实施者,难免影响考核的质量和效果。下一步,有待在记实的公开、公示、公议上再完善。
廉政档案是对党员干部职务履行过程中廉洁与否的情况记录。从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上来看,它应是监督党员干部思想行为出轨的随身“紧箍咒”;从干部管理上来看,它应成为考察干部的首道试题,应作为一个干部进出、启用的第一材料、第一标准。
作为反腐倡廉一道重要的监督程序,廉政档案在我国已实行几年,不少单位建立了电子版干部廉政档案。电子廉政档案库能够快速、方便查阅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避免了以往纸质档案不易保管、不便查阅以及容易丢失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趋于规范化。
1 医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建档对象和内容
医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范围:党员领导干部。收集内容:包括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收入、住房、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婚丧喜庆操办、述职述廉、收受礼品礼金上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共22项情况内容。同时对于一些重要举报情况及核查结果等有关内容也纳入廉政档案。
2 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反腐倡廉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深入,廉政档案在医院对干部管理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上起到了一定的支撑作用、约束作用,但廉政档案要真正成为监督和约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种强大的制度力还任重道远。大部分单位的廉政档案成了干部监督的一种形式,一种摆设,档案中只有干部的社会关系登记和简历式任职记录,没有干部履职中廉洁从政正反方面的实质内容。廉政档案在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积极作用,总是遇到执行中种种因素的局限制约,因而廉政档案在干部思想蜕变的预警监督控制上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3 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的举措
3.1 严格廉政档案定期的真实的录入制度,将廉政档案作为医院干部考察任免的“第一道窗口”,作为干部是否有德的“一票否决制”。使其成为党员干部的随身“紧箍咒”,成为约束干部思想行为的“尚方宝剑”。
3.2 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是干部廉政档案规范化的先决条件,认真贯彻执行是关键,双管齐下,养成规范化工作的良好风气。应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如《医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其管理办法不仅要明确干部廉政档案的概念、管理体制、建档范围、主要内容,而且对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录入、利用、转递、统计、销毁都应作详细规定。确定专人负责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实行微机管理。
3.3 明确各部门提供党风廉政文件材料的职责和承办部门,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收集、录入机制。
3.4 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归档要求严格,不能草率了事。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特殊性和归档范围,确保廉政档案组卷时完整无误,应注意如下两个方面:①由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在类别上不太一样,在组卷时应慎重考虑。如个人收入申报、房屋财产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婚丧喜庆操办、述职述廉、收受礼品礼金上交、群众举报、接受组织函询、接受廉政谈话等,哪些应归入廉政档案,哪些还有待继续探索,这些都应反复思索,方能定夺。②廉政档案的录入要注重证据事实,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嫌贪污贿赂、滥权渎职等违纪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后,由本人认可并签字,方可录入干部廉政档案。首次录入可考虑立即录入和缓期录入,对于性质上属于主观故意的贪污腐化等不洁经济行为,不论其数目多少,在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前提下,应当立即录入;让其一辈子背着沉重的忏悔,一辈子在艰难中苟且生存,这就是廉政信用制度带来的长期效应、苛刻效应,换言之,这也就是廉政档案的生命力所在。
4 利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服务于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廉政档案健全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其记录对领导干部起到心理警戒约束作用,在干部考察、考核中,成为干部奖惩、任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为医院组织部门提拔任用干部、为纪检监察机关执法办案服务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4.1 为把好用人关发挥积极作用 医院组织部门提拔干部,都要对被提拔人进行任前考核,通过廉政档案了解他们的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自律状况。通过查阅廉政档案,对不合要求的干部一律不予提拔。廉政档案是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前的一个月,由市委组织部书面通知所在单位(附件一),并告知单位主要领导通知被考核干部本人,做好考核前的准备工作。
二、个人述职
干部接到考核通知后,须全面总结自己在试用期间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在试用期满后的一周内,向所在单位递交书面述职报告。并在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会上公开述职。
三、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
单位在收到书面述职报告后的一周内,召开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会(会议出席对象:市机关为本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和下属事业单位正职,人数少的单位可扩大至全体人员;镇为机关中层副职以上、村厂书记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参加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的人员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80%。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以无记名方式进行。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并负责提供“民主评议表”表式(附件二)、民意测验票,汇总民主评议情况和民意测验结果,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民意测验结果。
四、单位鉴定
单位在召开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会后一周内,根据干部在试用期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填写好《干部鉴定表》(附件三),并将《干部鉴定表》和书面述职报告各一式三份报市委组织部。
五、考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市委组织部将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
1、单位鉴定意见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民意测验不称职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
3、民意测验优秀和称职票之和低于到会人数50%的;
4、试用期内或在考核期间,群众来信来访或民主评议中反映干部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存在线索比较清晰问题、且可能影响到任职的。
六、决定任免
(一)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单位鉴定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考核结果意见。
(二)报请市委研究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
1、对考核合格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备案;
2、对定为考核不合格的干部,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免去试用职务,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一般按原职级重新安排其适当工作。
七、任免手续及材料归档
我综合组自成立以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有关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认真领会、掌握其精神实质与深刻内涵,提高了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意义的认识,提高全体人员的参与意识,增强搞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营造浓厚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氛围,为搞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我综合组按照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布置的工作任务,明确了自身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整个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综合及各环节衔接、各组之间的联系协调;提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计划,并做好会议筹备;二是起草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流程及任务分解表;起草各阶段向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三是起草各阶段公告;公开选拔工作的动员部署;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制发《准考证》;补充抽调笔试评卷人员;聘请、接送面试考官;收集笔试、面试成绩并对外。四是负责有关公开选拔工作的咨询解释;各类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研究考察方式方法;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抽调、培训考察组成员,组织考察等。我综合组把自身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进行认真分解、量化,落实到每个组员身上,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保证工作质量。同时,组内各成员做到分工不分家,碰到问题一起商量,有困难共同克服,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各项工作做好,不负组织的期望。
三、真抓实干,努力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我综合组切实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努力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根据工作运行和任务分解表,研究工作任务、人员分工、制定推进计划和工作流程,并抓紧实施。目前已完成五项工作:一是起草了《关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市属各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把适合条件的人员都报上来。二是制定报名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报名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把握标准。三是接收电话咨询,截止X月4日上午11时,已接听解答市内外热线电话160多个。四是起草了《公开选拔市管干部资格审查工作方案》。五是组织人保局、国资委相关人员研究资格审查标准。六是受理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完成报名情况《每日一报》2期。
1、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是目标管理的客观要求。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科学中一种基本的管理技能,它通过划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方法,将许多关键的管理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全面、有效的管理。其主要作法是:由上级和下级管理人员一起制定共同的目标;同每一个人的应有成果相联系,规定其主要职责范围;以这些规定为指导,评价一个部门或每一个成员的贡献情况。由于这种作法特别适合于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故被称为“管理中的管理”。目标管理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中。建立税务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就是通过把任期制、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三者有机结合,对税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和每年要做什么工作,完成什么目标,不仅提出明确的定性定量的要求,而且公诸于众。这样在考核时,就能够以领导干部在一定时间里完成目标的情况为主要依据,并采取组织、领导、群众共同参与的做法,较好地体现公开性、规范性和群众公认的考核原则。实行任期制必然要求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而只有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使考核领导干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才能对领导干部任期满时的德、能、勤、绩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为领导干部的进退去留提供依据。
2、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是衡量税务领导干部能力、绩效的标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衡量领导干部的标准难定、考核难准的因素也直接影响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建立。《公务员条例》虽对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考核的标准、考核结果的使用及考核的实施措施还不够规范,以致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考核评价凭印象、不看实绩靠人缘等不正常现象,考核结果有时不能准确反映被考核人的能力水平和工作绩效。科学合理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只是解决了什么样的干部可以升降的问题,而最终落实到谁升谁降,就必须建立起一套严格合理的考评体系,真正做到让升者称心,降者服气,群众满意。任期目标是干部在任期内要达到的工作任务和管理成果,是干部努力争取的期望值。一个科学合理的任期目标,可以激励领导干部不懈地努力,创造卓越的业绩,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反之,干部就失去了行为的航标,必然缺乏应有的斗志。“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根据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特点,认真对照任期目标,看谁干得了,看谁干得好,应当成为衡量干部能力、绩效的主要标准。
3、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是完善任期制的重要途径。推行任期制,解决了干部“下”的瓶颈问题,但同时由于领导干部在任职时就知道在职位上的时间长短,一定程度上容易使一些干部为了追求一时的政绩,搞一些脱离实际、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也容易使一些干部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出现不思工作、只想后路的提前退休现象,甚至导致腐败;一些税务领导干部可能会因为年龄关系,认为自己无望得到提拔,而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通过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建立任期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和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监督和考核,将有效杜绝这些短期行为和腐败现象,使任期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4、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是深化改革的有效手段。把群众公认的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税务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必须全面深化税务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考核工作力度。从任期制的实践来看,一是由于任期目标不明确,导致任期考核没依据,降免标准难量化;二是考核内容不全面,缺乏必要的资料积累,导致考察工作实绩和政治表现随意性较大,考察中容易出现知人不深、识人不准的问题;三是考核方法、手段落后,造成考察材料存在公式化、千人一面等问题,看不出干部的特点和个性,对领导干部的真实面貌了解不清,常常被表面现象所掩盖。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把目标确定、实绩考核和干部的升降奖惩三者有机地衔接起来,制定科学合理、标准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三位一体”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使管人和管事相结合,通过管事实现管人,通过管人促进管事,将从制度上有效地促进能上不能下等长期困扰干部工作问题的解决。
二、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需要重点考虑的几个问题
1、任期目标的确定原则。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就没目的,考核就无依据。实行对税务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管理,目标的制定是前提和基础。在制定各项目标时,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从促进工作落实入手,实事求是地进行。制定任期目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把握目标制定的科学性。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制定,必须依据领导干部职务进行设计,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干部,其任期目标必然存在差别;必须紧跟时展的变化,坚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点;必:请记住我站域名须体现上级要求与群众需求相统一,有助于税务工作开展和税收事业全面发展;必须结合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干部自身的素质状况,力争使指标的设置与对干部的客观要求相符合,与其岗位职责的内容相一致,做到责权统一,客观公正。
二是把握目标制定的实践性。干部任期目标不应该局限于理论上的表述,而应是可操作、可考核,甚至是可量化的,使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将目标化解为一定的经验、方法和技术手段。干部任期目标也应该是可塑造的,无论哪个任期目标,都可以通过干部的工作,转化为符合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因此设置的任期目标要具体,便于测定,任期目标越具体,实现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要清晰简明,项目不宜太多太繁,要有期有量。除用必要的简短文字说明外,还要用数据表述,要有明确的目标值,便于执行、检查。
三是把握目标制定的差别性。这种差别,一是质的差别,不同性质特点的工作岗位,其任期目标有质的差异性。二是量的差别,即使是同一职务,工作的外在环境和内在条件不同,其任期目标的制定也应全面考量,分别对待。三是人的差别,要正视干部之间的工作基础和能力差异,确定相应的任期目标。
四是把握目标制定的动态适用性。定时目标要适当,定性目标要准确。在目标实施过程中,还要注意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和新形势的要求,对有关目标加以调整和修正。必要时,可适当设置一些变量指标。
2、任期目标的主要内容。根据现有的体制,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制订和分解,主要的依据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上级部门、本级部门与领导班子的奋斗目标;二是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和有关三个文明建设的其他工作任务;三是本地区、本部门从实际出发提出和制订的 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根据税务领导干部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应当主要由三方面构成:一是共性目标。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税收环境及税收任务等;二是职能业务目标。主要是依据单位的职能特点、干部的职责分工、上级下达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所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三是目标下达后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和收入任务。任期目标是干部对自身一段时间(一个任期)工作的预期目标。为了使干部的总体职责与预期目标相统一,需要把领导干部承担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根据担任的职位类别和职位层级,通过研究分析,结合本人参与,转化为年度或若干时期的具体目标任务。因此,制定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以领导班子的总体目标、任务为基础。凡是能用数量、质量、时间、范围等表示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和岗位特点,量化分解到每一位领导成员。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都应从数量、质量、时间、范围上提出要求;对一些不宜从数量、质量、时间、范围上提出要求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也要采取对比的方法提出要求,以便于检查考核。
(2)将任期目标分解为年度目标。任期目标是年度目标的依据,年度目标是任期目标的细化,年度目标必须紧扣和体现任期目标。通过对任期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将任期目标逐项落实到年度岗位责任目标管理中去,形成以税务领导干部任期制为“龙头”,包括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在内的干部任期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并通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使制订任期目标、分解年度目标的过程,成为干部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的过程。
3、任期目标考核的实施。考核是任期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并得到落实的有效手段。通过考核,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税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实现目标的情况,准确地评估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表现,现行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和定期考核,据调查目前实行任期制的税务部门,大多规定选任制干部的任期与届期相同,以届期为准;委任制干部的任期为5年、4年或3年;一般同时还规定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任期制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对干部的任期目标考核宜采取届中与届末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方式进行,其中,届中考核主要看任期目标的进展情况,届末考核主要看任期目标的完成情况。
4、任期目标考核的程序和步骤。一般来说,考核可以分以下几步:(1)准备。被考核领导干部准备个人述职内容;考核者整理被考核领导干部的工作记录情况,并向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党政综合部门、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情况。(2)述职。被考核领导干部向考核者及有关领导和群众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并提供书面述职报告。(3)民主评议。考核者以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被考核领导干部的情况。民主评议的项目应当完整、明确、具体,并与干部任期目标进行对照。(4)核准指标数据。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提供准确客观的工作指标和数据。(5)综合分析评估。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时要注意处理好现实成绩与原有基础的关系、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的关系,力求定性准、定量实,防止片面性。(6)考核结果认定。在综合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对照任期目标责任制,确定评价等级。并向主持考核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考核情况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存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依据。
三、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是考察手段“单一”,接触面窄。考察时,主要采取“一听(领导班子成员述职)、二测(民主测评)、三推(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四座谈”的方式进行。实践中,座谈考察的对象主要集中在机关干部中,即使对乡镇领导班子考察,也是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正职为主,而与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服务的对象和基层群众参加个别谈话的不多,考察组接触的对象范围偏窄。二是考察内容“笼统”,方法简单。现在所采用考察干部内容基本是印象分。在具体操作上,没有做到因人、因事、因地而采取不同的方法,也没有进一步地细化考察细则,更没有提出不同岗位职责对不同领导干部能力的要求,而是很笼统且原则地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结果测评,内容包罗万象且大而全。民主测评时,与会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凭印象测评出来的干部民意,其真实可信程度不高。三是考察方法“老套”,了解不透。考察干部时大部分是座谈和个别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勤政廉政、工作实绩、开拓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从谈话的有效率来看,反映情况雷同的(思想表现好、实绩突出、勤政廉政等)要占很大比例,原因在于有的即使了解真实情况的不愿说、不敢说;也有的不了解情况,与被考察对象工作上接触并不多,说不出所以然,反映的材料也是“二传手”。同时,考察组绝大部分时间没有直接深入到群众中去,很少核实有关资料,以致情况了解不透。四是考察材料“一律”,较少个性。目前,干部考察材料往往使用主观性语言多、客观性语言少;共性化语言多、个性化语言少;反映显性的多、分析隐性的少。特别在评价不足时,避重就轻,不分析岗位需要,如:工作中有时有急躁情绪;性格内向;缺乏行政工作经验(原来就没有行政工作舞台)等等,考察材料千人一面,画而不像或雾里看花。
二、目前干部考察工作不足的原因探究。
1、创新的意识不强。干部考察重点是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总体把握,《干部任用条例》对于干部考察环节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封闭性,因而带来在干部考察方法上的程式化,缺乏创新的勇气。一是以票取人,可以减少责任风险。考察主要是以民主测评的“优秀率”、民主推荐的“得票率”来作取舍、定升降的,至于其中的情况是否真正反映民意、真实可靠,不作深入的分析。然而实际情况往往现象掩盖本质,有的干部工作踏实,能力突出,但不善于与人沟通,特别是在工作过程中难免较真、碰硬,损害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加上能力突出,遭到这些人的妒嫉,因而测评中形成了不少的“出气票”。还有的干部工作不认真,但善于乔装打扮,迎合蒙蔽同行,“你好,我好,大家好”,工作上搞搞花架子、树点“形象工程”,却被视为“能人”、“好人”,由此得到许多“人缘票”。这些“民意票”比较难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反映干部的德才情况,但对于考察组,却不敢“越雷池”,以票定优劣,比较稳妥。二是封闭运行,可以减少泄密危险。干部考察工作对保密的要求很高,考察的深入程度和进展情况“外界”是不清楚的,尤其在领导班子换届考察、较大的人动前更为明显。在干部考察过程中,一但某些环节被“创新”或者提前“突破”,不仅可能会对当事人产生伤害,甚至给拉票者提供可乘之机,而且影响党委选人用人决策。因此,循规蹈矩成为考察组首选。
2、洞察和识别人的能力有差距。古人云:一流之士,识一流之人。考察人的人,应该是识人的高手,看问题能够入木三分,分析问题高人一筹。因此,考察人的人,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要树立公道正派的工作理念。评价干部要有战略眼光、全局意识和综合分析的能力,考察干部要处理好动态与静态的关系、直接与间接的关系、主要与次要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显绩与隐绩的关系。这就对考察人看问题的判断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察人在撰写考察材料时,要善于突出个性,把握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分寸。
3、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够。由于多种因素,干部考察过程不够深入,带来知人不深、察人不细、用人不准。一是考察“例行公事”。考察年年搞、年年搞考察,考察目的不具体,特别是考察人分组分工相对稳定,工作方法“老套”,对被考察对象多次考察印象深刻,以致走形式、不深入。二是集中考察时间仓促。集中考察往往是对一个班子考察2-3天,基本属于测评、推荐加座谈,个别特殊情况难以摸透。三是考察拾遗补缺。个别时候因工作需要或班子结构需要,定点、定向考察,考察实际就成了补充材料、完善程序的过程。四是考察作风欠扎实。考而不察,考察组大部分时间坐在“家”里,而不去被考察对象的工作一线,接触的主要是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干部,听听一些情况,这样的考察叫做“井底的葫芦——看似沉在底下,其实还是浮在上边”。
三、创新干部考察工作的几点构想。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需要进行公正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九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第十二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其报名条件和资格由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第十三条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第十六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命题前应当进行职位分析,增强命题的针对性。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以及经认定合格的省级组织部门题库中提取。
第十七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
第十九条面试应当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注重科学性。
第二十条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职位的面试一般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第二十一条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第二十三条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市(地)、县(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条件允许时可以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第四章组织考察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二十八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第三十条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鉴定材料。
第五章决定任用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第三十二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条对党委(党组)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第三十四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第三十五条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这就要求对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考核评价要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办法,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民主推荐是实现干部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要尽可能扩大参与人员范围,保证参加全额定向会议投票推荐人员的覆盖面。个别谈话除规定的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外,要尽可能向基层倾斜,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全额定向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拟提拔人选推荐得票较为分散的,应由县市党委常委会与考察组及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差额提出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投票推荐。防止怕麻烦、图省事、走捷径、简单化。
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物质世界的总特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待和分析问题。在考核评价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不同的意见,听到不同的声音,对这些不同的反映,不能孤立、静止、片面地看待,作出简单化的结论。比如,现实中的确存在有些同志因为敢于说真话、讲原则而得罪了一些人,民主推荐的过程中得票率相对较低,甚至在个别谈话中也有颇多微词;但他确实为基层、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实事,在民意调查的过程中社会评价又往往较高。出现这种情况,就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而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考量,得出客观、公正、合理的结论。
矛盾无所不在,无时不有。事物的本质是由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研究和掌握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是认识事物的基础。考核领导班子、评价领导干部,就要认真研究每个领导班子、每名领导干部的特殊性。首先要把情况搞准。考察组要深入实际,扎扎实实地调查摸底。其次要把问题理清。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既要认识同类班子存在问题的普遍性,又要找出每个班子存在问题的特殊性。再者,要看事物的内容和本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之间的矛盾及问题,应找出因果关系,分清哪是主要的,哪是次要的,哪个是根,哪些是枝,明确责任,摆正位置,不能简单化、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