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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质量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7 11:14:2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审计质量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审计质量论文

篇(1)

我国的会计信息化起步较晚,1987年以前还没有通用化、商品化的会计核算软件,大多数企业都为手工记账,直到近年来,随着会计电算化应用普及、快速推广,从单项业务处理到建立较为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从各自为政的单机操作到会计软件网络化的实施,才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现阶段企业的会计信息反映模式大致分为手工、半手工、自动化和网络化模式,可谓是战国时代,混乱不一。手工方式为传统的记账模式,随着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半手工模式只是对企业总账模块简单运用,而库存商品模块、固定资产等模块用EXCLE工作表辅助替代,仅仅为了满足报表与报税的简单工作。自动化模式为模块化管理的财务系统软件,为数不少中小企业采用。网络化模式为ERP(企业资源计划),此为财务软件发展趋势,它是从MRP(物料资源计划)发展而来的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统,它扩展了MRP的功能,其核心思想是供应链管理,冲破了传统企业边界,从供应链范围去优化企业资源,是基于网络经济时代的新一代信息系统,一些颇具规模的集团公司及上市公司广泛采用。随着信息化普及发展,税务审计从过去传统意义上账本到凭证的“逆查法”或“顺查法”的税务审计模式必将被淘汰,而会将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分析性复核法和审计抽查法等现代审计方法引用到税务审计中来。但是在会计信息反映模式并存时代,税务审计方法现代化的升级并不代表会计信息质量也能同等提高对应。由于提供会计信息技术的不对称,导致一些税务审计方法无法实施,耗时耗力,影响税务审计质量。

(二)规范企业会计核算与加强税务审计深层次服务

会计信息质量是保证税务审计质量的基石。尽管现阶段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反映的模式多种多样,但保证各种会计信息反映模式所提供的信息规范性不可或缺,是保证税务审计工作质量的基础核心。会计信息要符合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还要符合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基本特征。譬如要求企业收入按品种、规格分类核算,库存商品需按品种设立数量金额账,会计信息能够准确核算各个品种、规格的盈亏、毛利,对企业各月毛利或高或低,企业应定期分析原因,报税务备案说明。还需说明的如发生外币业务应设外币账薄,应及时准确调整汇兑损益;预提费用应附原因说明;应付账款长期挂账原因说明;企业固定资产计价、分类标准等说明;企业年度重大购销、购置资产说明;主要客户、供应商名单、购销金额诸如此类等较为详尽的企业会计信息资料。防止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避免税务审计变成了记账,把大量时间耗费在了复盘企业会计信息的原貌上。要节省时间与成本,把资源花费在税务管理的漏洞与薄弱环节上,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我省烟草行业注重会计信息基础工作的建设及管理,从2008年会计核算用友NC5.0版系统上线、2010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到2013年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等,短短几年间,逐步将多个系统融合到一个财务管理平台上,不断规范了会计科目核算口径和方法,增强了多渠道数据查询功能,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为企业决策层提供较充足的数据支撑,促进企业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监管。企业提供的会计核算准确规范、会计信息及时完整,税务审计才能得到第一手资料,了解真实的业务流程,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上的缺失漏洞和控制节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探索企业潜在的税务问题,提出税务预警,防范税务风险,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反之,如果现阶段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达不到要求,税务审计简单处理,直接定性企业会计核算不清,税收征管核定征收,一收百了,表面上看税收是应收尽收,但实际情况不尽然,有可能给国家或企业造成损失,造成税企矛盾,达不到税务审计的服务与预警作用。

二、税收管理体制对税收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当前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税务审计面临的问题

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改革,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一定时期内完成了其历史使命,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问题。但现阶段经济发展使企业面临不同的税收待遇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有时国税局与地税局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不完全一致,致使同为国有企业但归属征管税务机关的不同造成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差别,譬如,有的国有企业所得税隶属国税局管理、有的隶属地税局管理,退休人员的取暖费报销税收规定,就存在国税与地税文件不一致的现象,地税允许直接列支扣除,国税却要求在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超14%标准需纳税调整),企业年金列支也如此类情况等等。同是国有企业因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面临不同的税收待遇,这些都是税务审计分析中应考虑的因素。尽管如此我们更应增强自觉纳税意识,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企业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和准确理解税收法规,与税收审计经常沟通,避免错过运用税收法规的最佳时机,造成经济损失,规避企业财务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税收管理信息的共享与税务审计的关系

篇(2)

对农信社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评估,可采用内部二级自我评估方式:一是省级联社组织内部审计交叉评估。内部审计可以借用平衡计分卡来设置质量评估体系。评估内容包括:财务层面的评估指标。主要考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是否紧紧围绕县(市)联社整体工作重心;是否服务于县(市)联社战略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对县(市)联社防范风险和改善运营等方面是否发挥了正能量作用等。客户层面的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期望度、认可度和满意度、内部审计工作对风险的关注程度、内部审计建议和意见被采纳的比例等。业务流程层面的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县(市)联社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流程是否进行再造、流程改进的次数、实际工作是否按审计流程执行、从审计工作结束到出具审计报告的天数等。学习与成长层面的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内部审计人员教育程度、职称人数比例、持内部审计证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人数比例、培训费用增长率等。

二、县(市)联社人事监察部(或理监事会办公室)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篇(3)

一、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的关系

审计收费(AuditFee)也称审计定价(AuditPricinz),是指审计服务供需双方就审计服务所达成的价格,是客户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CertiflcatedPublicAccountant,以下简称CPA)之间的经济联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承接业务时不能不考虑成本与效益的问题。只有当审计服务的收人大于审计成本时,事务所才会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是决定事务所成本与收益的关键因素,也是事务所业务竞争的突出问题。

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之间相互影响,Copley(1994)的实证研究证明了审计费用与审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即事务所和CPA提供的审计质量越好,审计收费就越高;但过高的审计费用也可能使委托人选择较小规模的事务所,并由此可能降低审计质量。就某一个审计约定而言,审计费用随事务所的不同而变化,事务所不同,提供的审计质量特征也不同,选择了事务所就同时选择了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

审计收费严重影响着审计质量。低廉的收费不利于吸引和凝聚高素质的审计人才,不足以支持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投入,使得CPA没有专业胜任能力去发现错弊。低廉的收费只能与低服务水平的成本相配比,以至于CPA可能减少审计程序,无法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水准,降低了审计质量。反之,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越完善,执业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成本也越多。

我国恢复CPA制度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审计市场的低价竞争一直困扰着CPA行业的发展。从“理性经济人”角度来说,事务所在承接审计业务时,只有较高的审计收费才能保证事务所有实力去完善质量控制制度,才能保证事务所有能力付出更多的审计成本去执业,也才能保证较高的审计质量。当然,审计收费过高,也可能存在着“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造成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的极度依赖。

在我国,对高水平审计质量的需求并非来自市场的客观需要,政府、股东、公司管理当局等对审计服务的要求各不相同,但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有效需求并未真正建立起来。企业缺乏自愿聘请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制度背景,很多客户以审计收费的高低,或者以是否为其出具“满意报告”作为选择事务所的标准。面对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很多事务所为了生存和发展,只能降低审计收费,这就不可能付出较高的审计成本,因而无法保证审计质量。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经济陷入“滞胀”,一些企业希望聘请收费较低的会计公司,会计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日渐激烈,一些会计公司采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包括低价竞争)招揽审计业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忧虑。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等的推动下,美国会计理论界开始关注审计收费问题。如Simunic在1980年最早运用多元线形回归模型,考察了可能影响审计收费的各种因素;Watts、Zimmerman和DeAngelo等(1981)认为,事务所的规模可以用来衡量审计质量的高低。DonaldR.Deidjr.和GaryA.Giroux(1992)提出,在没有直接衡量标准的情况下,审计所花费的时间可以用来衡量审计质量的高低。随着针对会计公司和CPA的诉讼案件数量的显著增加,审计收费作为委托人与CPA之间重要的经济联系,不再是研究的前提,而是当作研究的主要对象,逐渐成为理论研究的热门话题。

我国对审计收费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喻小明(2000)认为审计收费低是压价竞争的产物,而导致压价竞争的根源在于企业对CPA高质量服务的需求不足,同时指㈩治理恶性竞争行为的措施是要制定CPA收费的最低限价。王振林(2002)认为,大事务所由于客户多,来源于某一特定客户的审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就越低,其屈从于该客户的压力相对就低;同时由于迁就某一特定客户而带来的名誉损失就越大,因而倾向于出具更高比例的合规审计意见,大所和小所在独立性和产品质量上存在着显著不同。此外,还有刘斌、宋衍蘅和殷德全等许多专家和学者对审计收费的大量研究,对解决审计收费问题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审计收费的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缺乏行业执首,中小型事务所太多,市场竞争激烈

从《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数据来看,“四大”国际所的审计收入不仅稳居前四,而且遥遥领先于国内所。“四大”所不仅拥有“世界500强”大公司中大部分的老客户,更以其优质的服务、过硬的品牌、较大的资产规模和雄厚的实力,保证了它们在遭遇诉讼之后具有较强的赔付能力,吸引了原属于国内所的大量客户,导致国内所严重的客户流失,给国内所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部分国内所面临着生存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所审计价格的普遍下挫也就在所难免。

近年来,我国事务所的数量增长较快,尤其以中小型事务所居多。审计市场需求不足、供给过剩,事务所之间压价竞争现象普遍存在。虽然《独立审计准则》规定“CPA不得以降低收费的方式招揽业务”,但事务所为了占有一席之地,普遍采纳“低价进入式审计定价策略”(low-balling)招揽审计业务,引发审计市场的价格战争。由于过度竞争,打折已成为业界公开的秘密,甚至以支付佣金、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这种违反职业规范的竞争行为严重降低了审计质量。大量数据表明,低于政府定价的审计价格招揽审计客户行为的审计回扣高达40%—60%。

由于中小事务所林立的现状,特别是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事务所,数量多、规模小、水平低、业务范围窄,赔付能力有限,较少考虑或者根本不考虑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因此相应地给出更低的审计定价,造成审计收费秩序混乱。有些事务所短期意识严重,不注重改善业务能力,拓展业务广度,而是专注于以低价招徕客户,使事务所陷入恶性竞争的旋涡之中。

(二)没有合理标准,审计收费高低相差悬殊

《独立审计准则》规定:“CPA的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但收费的多少应当以服务性质、工作量大小、参加人员层次的高低等为主要依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合理收费。”根据国家计委1992年12月颁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事务所审计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审计收费的基本政策依据是2002年7月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在第五章《收费与佣金》第27条至第33条做中的原则性规定,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审计收费标准。审计收费既有计时收费标准和计件收费标准,也有按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或营业收入计算收费,更多的则是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的讨价还价来确定具体收费金额,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审计收费缺乏行业指导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事务所之间在价格上的恶性竞争,从而对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

然而,在我国境内执业的国际所,其审计收费却从不受国内政府收费标准的约束。国际所可以凭借自身的实力以高收费揽得优质客户,国内所为求生存,只得争取规模效应再次压价以吸引客户,审计质量再也无法得到保证。这种有失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内所以低收费败给了国际所的高收费。

(三)审计关系变异,审计收费竞争愈发激烈

理论上的审计关系应该是CPA接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托人报告工作和收取审计费用。但是,我国审计市场的委托人与CPA之间的经济关系与审计独立性相悖。在实践中,公司管理层实质上具有聘请CPA的决定权,因此CPA与事实上的审计委托人即公司管理层之间具有相关性而非独立性。由于我国对CPA职业的期望不高和广大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审计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状态,交易主动权掌握在委托方手中,决定交易价格的不是服务质量,而是满足委托人的要求(包括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要求)以及与委托人的亲密程度等非市场因素。

在我国,被审计单位就是审计委托人,收费方式是事务所直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这就出现自己出钱申计自己的怪现象,审计关系变异使CPA在经济上受制于委托人,审计独立性大打折扣。不合理的审计费用支付方式使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构成一个无法解开的内在利益关系链,这种依存性使事务所处于被动地位,在与被审计单位进行谈判时,由于经济制约而担心收不到预期的审计费用,甚至担心失去客户,使恶性竞争愈发激烈。

此外,采用招投标方式聘用事务所时,审计服务质量与价格的关系——“信价比”无法事先预测,有些事务所以低价中标,但提供了低质量的服务,审计服务的低价中标在客观上不够合理。从国内外CPA,职业竞争的特点看,价格竞争是个不争的事实,但这种竞争是基于金钱而不是能力的竞争,恶性竞争的压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

(四)非审计业务是审计收费复杂化的敏感因素

20世纪80年代以后,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展,非审计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管理咨询等非审计服务有超过审计服务成为事务所核心业务的可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波士顿的一位董事MichaelCostello说,审计费用提高是因为客户要求审计师做更多的工作,这显然是因为他们要承担的会计责任和职责越来越多。

CPA对同一企业既提供法定审计业务又提供非审计业务,会过多地涉足企业事务,从而与客户管理当局形成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亲密关系。虽然CPA不是决策者,但他是决策过程的参与者,在提出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判断最好方案的整个过程中,CPA一直与管理当局有亲密接触,CPA在非审计业务的结果中就不可避免地与客户存在着财务利益关系。如果事务所对客户出具合规意见,就有遭到更换的可能,担心失去除了审计收入还有更为可观的非审计服务收入,在审计的同时对管理咨询服务进行自我评价,审计服务质量必然受到影响。

(五)审计收费披露机制不够健全

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给事务所的报酬,以便考察事务所的独立性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遵循国际惯例,我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支付给事务所的报酬作为重要事项加以披露。但实际情况是许多公司的披露很不完整、不规范,只是含糊公布一个数据。审计收费披露极不充分,透明度较低,使许多投资者对CPA行业表现出更多的怀疑。

(六)缺乏有效监管,违法违规处罚较轻

目前,我国审计监管和执法方面对审计造假的处罚比较多,而忽视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公司法》、《审计法》、《证券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事务所和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所受的处罚进行了归类,但对违法、违规的事务所和CPA的处罚较轻,主要采用警告、没收违法收入、罚款、通报批评和暂停执业资格等形式。法规中即使有相关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遇到现有法律制度对民事诉讼的限制,CPA民事赔偿制度形同虚设,即便审计失败,也没有经济赔偿的压力,因此事务所在制定价格政策时很少考虑提高审计质量与防范审计风险所需要的审计成本,审计收费低廉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完善审计收费制度、提高审计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大型审计执业单位的建设

目前我国有4000多家事务所,总体上存在着规模较小、执业水平不高、人才难以引进、风险抵御能力差和审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因为中小型事务所太多,在数量上使我国的审计市场的供给大于需求,在多年无序的发展中引起价格的恶性竞争,当国内所采取“底价进入式竞争策略”打得不可开交时,“四大”国际所却以其高收费吞噬着国内审计市场。只有扩大事务所的规模,才能应对市场发展对审计服务质量和审计服务多样化日益强大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国内事务所的规模,强强联合,走集团化的发展道路,能够相互弥补业务广度和工作方法上的不足,也便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从而大幅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

加强国内事务所自身规模的建设,有必要提高事务所设立条件,完善事务所注册程序,并通过合并改组等方式,鼓励中小事务所进行改组形成大型事务所。从经济利益角度看,合并后的大型事务所承受管理当局压力的能力比较强,即使被解聘其损失也相对较小,这有利于其保持独立性。另一方面,大型事务所注重长期发展,更在乎自身的声誉,往往选择保持独立性以提高声誉,增强声誉收费能力。从法律责任角度看,一旦受到法律制裁,大型事务所才有能力支付足够的赔偿,发挥CPA风险收费承担潜在民事赔偿的责任。从行业监管角度看,合并后的大事务所更容易受到关注,监管部门会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因此不会轻易放弃独立性。

(二)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审计费用的收取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可以借鉴国际惯例,根据公司的规模、销售收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强弱和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事先预测出工作量和不同级别审计人员的配备需要,根据不同级别人员的每小时收费标准,来决定审计费用。具体地说,以成本作为出发点找出行业成本规律,从人力资源投入收费的角度来制定行业成本标准,以此规范价格秩序形成有序竞争。收费标准可以考虑规定审计收费的上下限,全国各地的CPA审计时按照该标准执行,在标准的上下限之内收费,但实际收费不得低于标准的下限,防止审计市场的恶性竞争。

当四大国际所进入我国时,国内CPA行业还相当幼稚,有关部门对国内所没有像其他行业那样予以必要的、有效的扶持保护,政府在政策上和心理上更倾向于国际所。国内CPA行业从“深圳原野”到“琼民源”再到“银广夏”等一系列违规违法案件,被看作是导致上市公司造假和证券市场泡沫现象的罪魁祸首,在刚起步不久就自酿“苦果”。但是,应该看到企业造假有许多原因,不少是行政干预的结果,CPA却成为“替罪羊”。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国际跨国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业务基本上由四大国际所分享,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布16号规定的“补充审计”也要求由国际所进行。国内所不能在完全的市场上和国际所竞争,与一些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甚至指定有很大的关系。国内所起步晚,又有政策差别,只会加速国内所的衰微,不利于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国内审计市场发展至今已有20多年,有关部门应该调整政策,取消国际所的超国民待遇,改变审计收费有失公允的双重标准。政府部门应该同等看待国内所和国际所,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主导国内会计业培育寡占型的审计市场结构。国内所要认识到服务水平和质量同国外所的差距,提高审计技术、积累管理经验、研究市场开发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才能在市场规范化前进的道路上健康发展。

(三)通过第三方介入改变现有审计费用支付方式

现行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是由事务所直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审计费用,导致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形成财务依存性,长期以来是审计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针对目前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现象,应该设立审计收费监管机构。由于我国现在还不具备由审计报告使用者支付审计费用的条件,应该在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加入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监管中心,该机构必须与双方单位均无直接或间接经济关系,其性质是非营利的监管机构,必须能够保证公正性。

审计监管中心的设置,改变审计者与被审计者的“直接见面”的委托关系,切断两者之间的经济利益谈判关系,防止购买审计意见,建立起“企业(委托方)一审计监管中心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委托关系,组织审计业务的招投标,改变审计付款方式,监督审计质量。加入这一中立机构后,在审计费用的支付流程中加入第三方这一环节,使审计费用在审计工作开始前由被审计单位交由第三方保管,排除被审计单位对事务所的钳制,由第三方负责聘用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最大程度地切断了被审计单位与事务所之间的利益联系,在这种新型的审计关系框架下构建了一个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相关性较高的审计收费模式。

改进招投标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最低限价。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应只注重服务价格,应充分考虑到事务所的信誉、规模、服务质量等因素,给出综合评价。同时,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事务所聘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加强社会监督。

(四)应该适当限制与审计业务不相容的多元化服务

在目前审计市场管理体制下,事务所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生存和发展,只有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但是,如果事务所向同一上市公司既提供审计服务又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必将严重影响审计独立性。“双安事件”后,2002年7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通过了《萨班斯一奥克斯莱法案》(Sarbanes-OxleyAct,简称“SOX法案”),正式禁止会计公司向其审计客户同时提供任何非审计服务。

我同现行法律规定,采取“对非审计业务基本不予禁止”的模式,在CPA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规定:CPA不能为审计客户提供不相容业务,但未明确规定不相容业务的具体范围。上述两者内容是矛盾的,不利于审计事业的发展。因此,建议立法实施“部分禁止非审计服务”模式,从法律上对部分非审计服务做出禁止性规定,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事务所同时购买两种服务。对某些非审计服务作出禁止,并不是指禁止事务所从事非审计服务,而是指某一个事务所不得对本所的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可以向其他所的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咨询业务和审计业务之间的关系,要求CPA把为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审计服务分开,即只能提供一种服务,从而在形式上和实质上提高CPA的独立性。

(五)强化监管,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的惩治力度

应形成一个完善的关于CPA的法律责任方面的规范,加大CPA的法律责任,强化赔偿责任。改变违规成本和违规收益严重不对称的状况,从根本上消除其违规执业的动机,进一步加大对CPA行业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和处理力度。在出台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之后,各地注协应监督事务所遵循最低限价标准,过度偏离合理水平的审计收费可能意味着审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政府部门可以据此监控事务所的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各事务所搞不正当的低价竞争,应该对超低价收费的事务所加大处罚力度,以保证审计收费标准的顺利实施。

为了提高对审计质量的长期监督,有必要在CPA行业大力推广诚信制度,加强事务所和CPA的品牌意识建设,信誉好的事务所可以执行级别高的审计收费标准,实行优质优价,引导事务所将低层次的价格竞争转变为高层次审计质量竞争。监管部门应经常对全行业的诚信状况展开检查,适时地公布各事务所的信誉等级。通过诚信制度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机制,促进CPA行业的良性发展。

(六)强化审计收费信息披露制度,增强社会监督的透明度

篇(4)

二、事务所审计质量对上市公司融资成本影响的实

篇(5)

市场经济中,任何一种产品或劳务的价格和质量要求取决于该种产品或劳务的巾场供需状况。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所耗费的社会资源,是决定该种产品或劳务价值的客观基础,但价值的实现是一个社会过程,取决于社会资源配置的客观约束。

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会计专业服务的价格与质量的决定,同样服从于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从需求角度看,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的社会需要是多方面的,涉及不同的利益团体,有企业管理当局、企业所有者(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政府、企业的潜在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顾客、企业员工等;从审计的内容(口标)看,涉及到公允性、一贯性、合法性,舞弊违法行为的检查,持续经营能力的检查,内部:控制状况的检查,经营的经济件、效率性、效果性以及与客户议定的其它特定目标。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的特定社会需要的形成和变化,成为注册会计师职业存在与发展的源泉和外在动力。从供应角度看,注册会计师能够提供的服务种类、质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数量、专业素质及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水平等因素。为了满足对独立审计的特定社会需要,必然要将一定的社会资源分配于注册会计师职业。经济利益是注册会计帅职业发展的基本内在动因。然而,在特定社会的特定历史时期,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的供求之间可能是不平衡的。当供大于求时,可以依靠优胜劣汰而将部分供应者挤出市场,或者通过创造或寻求新的需求,从而形成新的平衡。当供小于求时,则需要有新的社会资源投入注册会计师行业;或者,如果行业进入具有相当难度且无替代选择,客观上则要求调整社会需求。否则,在新的平衡形成之前,就会出现注册会计帅无法很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以至服务质量下降的状况。

在我国,十分强调法律约束、职业道德教育、纪律制裁对提高独立审计质量的重要作用,却忽视广经济规律的客观制约。经济规律制约是指客户所支付的价格决定了注册会计师服务质量的上限;不能设想注册会计师可以不顾成本而单纯退求服务质量。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以至于客户在对注册会计师提出新的审计任务和要求时,并没有考虑供给方面的因素。也很少提及单独付费的问题。在我国审计准则制订的过程中,主要考虑的是审计准则的先进性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对供给方面的参与及影响程度的关注则远远不够。我国改革井放后最初的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社会需求由政府的行政力量(法规)创造.同时。通过政府部直接或间接创办会计师事务所创造供给,形成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促进独立审汁质量改进的惯性。因而,在独立审计市场比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观念的转变,应当从会计师事务所是提供专业服务的经济组织的认识出发.注重机制的建设,避免因在独立审计质量问题上求成心切。出现政府过度干预而形成效率低下、事与愿违的结果。

二.影响独立审计质量的制度因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资事市场的运行中,由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财务报丧独立审计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这种作用具体表现为监督、预警和经济补偿三方面的机制对于独立审计质量的要求,正是由这三方面的机制内在决定的。在发达国家.独立审计的三大机制购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

首先.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呈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之。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这种分离更为彻底。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关法律(如美国的《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明确规定,股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公开披露,公司的管理当局必须对报表的质量承担法律责任:然而,由于利益冲突,专量知识、时间及空间等方面的限制,信息不对称问题始终存在。由注册会计师进行的独立审计,从专量角度就报表质量发表意见赋予报表可信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形成对受托管理公司的当局履行其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会计信息责任的独立监督。正是这种独立监督构成了维护和加强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合理保障各自利益的基础。

其次,资本市场能否健康稳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资本市场愈发达、这种影响愈大。资本巾场在发挥其资源配置的功能中,信息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投资者根据公司公布的财务报表反其他信息作山自己的投资决策。信息失真,就会导致投资者决策失误和社会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甚至导致巨大经济危机。关国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就是一个例证。通过注册会计帅的审计,使得社会资源能够尽快、尽早地从管理差、缺乏社会需要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小撤离,重新配置到社会所需要的企业或领域。这种微观卜对单个个企业的预警,可以有效地避免因问题被掩盖起来,众多企业日积月累·后一次性爆发危机,而给社会及投资者带来惨重损失。

最后,注册会计帅提供服务取得公费。但经济利益的驱动有可能使注册会计师在工作中有失公正。因此,需要在法律上规定。注册会计师对其提供服务的质量及发表的意见承担责任,并要求会计帅事务所采用无限责任合伙制或其他证明其承担责任能力的组织形式。一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表达厂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正是这种补偿机制,成为社会信任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制度及心理保证。一方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投资者实际承担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在投资者心中建立起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信任,并督促注册会计师不断地根据社会需要和预期改进工作质量,以质量促发展。

上述三项机制影响和决定着独立审计的质量。这种机制在不同社会环境中对独立审计的质量要求不同,审计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种制度的约束。因此,改善审计质量的需要从制度的改善入手:

第一,所有者需求决定对审计质量的要求。独立审计的监督机制主要是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利益。审计公费是所有者为了避免受托经营一方损害其利益而付出的成本的一部分。在我国,由于经济体制尚处于转轨过程,国有股份所有者“虚位”现象较为严重。因而尽管法律、法规要求对国有企业及合有国家股份的企业进行审计,但如果国有代表并不真正需要审计,或者说并不需要高质量的审计,则审计只是一种形式。另外,在我国,所有者不到位的另一个表现是,上市公司虚假报告通常只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惩处,很少有股东或潜在投资者诉诸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证券市场投资者期望得到回报的主要渠道不是上市公司的良好业绩,而是市场投机,政策保护。因此,审计收费越少,他们自身的利益越多。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以及证券市场的规范与发展,直接影响到对审计质量的实际要求。

第二,宏观监管需求决定对审计质量的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标的法律界定,反映了国家赋予独立审计的社会功能;由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制订的审计准则,反映了职业界对满足国家需要所作出的积极反应。然而,由于历史和社会环境的不同,相同的审计目标有着不同的内涵。例如,发达国家和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中,都要求注册会计师关注违反法规行为。然而在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以私有经济为基础,国家制订的直接约束、规范企业行为的法律法规较少。在我国,目前尚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成份仍占有主导地位,国家从行政管理者和所有者双重身份出发,制订了内容繁多、十分具体的各种法规来约束、规范企业的行为,其中有的是为了保护国家所有者的利益,有的是为履行国家发展经济职能,有的则关系到国民经济或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因此,在中国,检查违反法规行为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更大的任务和责任,需要更多的经济资源,也必然因要求耗费过多的社会资源而无法实现。

因此,国家必须明确,在有限的社会资源条件约束下,何种独立审计目标对有效地发挥好国家宏观监控作用最为重要,这是合理确定独立审计质量目标与质量要求,充分利用有限的独立审计资源的另一重要的制度基础。

第三,会计师事务所约束机制影响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其社会功能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注册会计师不仅在专业水平上,而且在经济基础方面,确有能力对独立审计的质量承担经济责任。在发达因家,无限责任合伙制一直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形式,直至本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开始在法律上允许成立有限责任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但即使在法律上解除了禁令,各会计师事务所仍然对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十分谨慎。迄今为止,也很少有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究其原因,不是因为会计帅事务所不愿意规避风险,而是因为怕失去公众的信任、丧失保障和提高审计质量的动力。在法律上允许采用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一方面是由于法律诉讼之多已危及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生存和发展,从另一方面讲。则是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积累了较强的经济实力,职业责任保险也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如果没有这样的经济基础,投资者及其他审计报告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就会丧失重要的心理保障。

深入考察会计师事务所约束机制的问题,还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客户规模相对应的内在要求。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从经济上,人员数量与素质等方面与客户的规模不对应,则其审计的质量难以保障。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包揽了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国际上最大的跨国公司的审计业务。正是这种内在要求的必然结果。

在我国,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方面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赔偿还远远不够。迄今据报导的案件,集中在少数地区和个别所,且主要涉及验资业务。在国有企业审计中,几乎没有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质量被给予经济补偿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承担责任的经济约束缺乏刚性和力度,是独立审计质量保障机制重要的制度缺陷。

三、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独立审计质量要求与社会需求审计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特定社会环境下可以达到的一般水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其中经济因素是基础,市场机制的建设是保证。缺乏以经济为基础的优胜劣汰的健全的市场机制,仅仅靠监管机构的惩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独立审计质量的问题。因此,应该积极建立健全有关的制度,促进健康的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1.配合新《会计法》的出台,股份期权制的试行,加大对企业管理当局的激励及惩处力度,改善企业管理当局的责权利关系,增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与压力。在贯彻新的《会计法》过程中,必须使企业管理当局对会计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欺骗股东和公众及政府的行为负起主要责任,而不是将会计师当作替罪羊。

2.应当通过适当的法规和监管.防止恶性压价竞争,从审汁收费角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关的监管部门,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和公司董事会应充分关注审计收费过低的问题。可以要求会计报表(或费用明细表)中单独列示审计收费,对以压低收费争取客户给予经济处罚:

3.在提出对注册会计师新的业务要求前,在审计准则制定及修订过程中。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科学的协调与决策机制,强调民主化与透明度,理顺社会与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沟通渠道,使确定的独立审计目标及质量要求能够保持社会需要与职业界水平之间平衡。

4.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联合。建立起具有足够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完成大型、超大型企业集团的审计业务。中注协可以提出客户规模与事务所规模的对应关系的建议性意见,并鼓励事务所培养和宣传品牌,缩小国内所与外资所的收费差距,通过加强事务所自身力量促进审计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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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审计报告质量不理想的客观原因是审计人员力量不足,没有建立审计质量检查制度。一个审计项目完成之后,将审计材料进行归档,就意味着审计工作的结束,但审计效果如何,并没有人去追究。人是有惰性的,做得好与不好一个样,很少有人会积极做好它,或者说做好的积极性是不会很高的。正如现在很多单位评先进,单位把先进的指标按人头分到下面部门,于是人数少的小部门就开始了轮流享受先进,其实这个时候已经失去评比先进的意义;从而出现了审前调查流于形式,审计方案没有突出项目特点;以为自己对财务熟悉,凭经验办事,审计过程中没有按照内部审计准则规定的要求实施必要审计程序,最后的结果就是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少有精品。

(二)审计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

审计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是内审的地位没有达到最理想状态,内审机构独立性还存在问题。尽管,《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评价指标体系中“操作行为规范化”中明确规定了内审监督制度占15%,其中内审机构建立占50%,内审机构不独立的在该项中只能评为中。内审机构只要独立不管其他项如何,该项至少可获得良。但是,目前还有部分高校审计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有利的一面似乎是提高工作效率,但对于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因为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整改意见之后,需要有一个独立的纪检监察部门来协助,督促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效果。

二、提高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的建议

要提升高校内部审计质量,领导重视是前提,建章立制要先行,规范程序是关键,成果运用是目的。纵向来看,实行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从项目来看,自始至终,全过程规范程序;最后要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考核。

(一)从上到下,建立责任制,层层落实审计质量

《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质量岗位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开展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因此,要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一定要层层建立责任制,领导高度重视,层层抓落实;环环紧扣,全过程控制,责任到人。首先,建立领导责任制。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注重顶层设计,增强审计质量意识。对于一个单位的审计工作而言,领导重视是前提。领导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设置,应当与审计的权威性一致,由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并有一个副职领导协管;根据规定成立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的组成要考虑到成员的专业背景,领导小组的职责明确,经常研究工作,有例会制度,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进行讨论,适时地对审计报告进行讨论或对审计年度工作报告和审计意见进行专题研究。

第二,独立设置审计机构并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第三,重视审计结果的应用,对于审计部门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通过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由校长办公室或监察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其次,建立部门责任制。审计职能部门负责人抓落实。审计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水平决定了学校审计工作的理念、思路,显示一个学校的审计实力。

审计部门的责任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学校的内部审计制度,如:学校内部审计办法、内部审计规程、内部审计流程、内部审计复核制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预算审计办法、科研审计办法、基建修缮审计办法、基建项目跟踪审计办法等,并逐步推行审计责任制度、审计质量检查制度、审计公开制度。

第二,向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提出审计年度工作报告;同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住高校系统普遍关注的热门问题,结合本校实际,根据部门的审计力量,提出新一年的审计工作计划建议。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的审计年度计划,安排审计任务,落实审计小组,对审计小组提出明确的审计要求。做好审计项目检查。

第三,加强对专兼职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和培训,逐步要求审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第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逐步建立审计处长、计财处长等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学校治理作用。

最后,建立岗位责任制。具体的审计项目落实到审计小组实施。应当实行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的责任是自始至终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审前准备阶段:认认真真做好审前调查,明确审计重点,编制审计方案。审计实施过程中:规范审计取证等审计程序,落实审计复核制度。在实施审计的各阶段都要加强审计沟通,逐步开展审计项目的自查或评估。

(二)自始至终,规范程序,全过程管理审计项目质量

年度审计计划的形成、审计任务的安排、审计项目的实施、审计项目的检查,都要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和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执行。从具体的审计项目实施来看,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直接关系到审计结果的优劣,对项目质量的管理就是整个质量控制体系中的关键环节。所以审计小组在接到审计任务后,主要应该做好以下事情:

第一,认认真真做好审前调查。审前调查是编制好审计方案的基础,审计方案是审计项目的指导性文件,没有充分的审前调查,就难以制定出高质量审计方案。

第二,编制系统的审计方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从严格审定审计目标是否明确,审计范围是否适当,审计重点是否突出,重要性水平和风险评估是否恰当,审计方法是否适宜,审计步骤是否合理,审计人员分工和审计的时间安排是否科学等方面上下工夫,充分发挥审计方案的审计工作指南作用,切实促进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第三,做出审计记录。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所作的原始证据是编写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的重要依据。审计记录的好坏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及审计工作的效果,它贯穿整个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详尽的审计记录既可以保证审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使其依据审计记录不会进行重复审计,审计项目结束时,也可以作为审计资料,归人审计档案保管,以便防范日后审计风险,保护审计人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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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用制度控制方法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制度控制方法,是指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建立健全各种质量控制制度,以监督、约束和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的方法。对于内部审计部门而言,一方面应通过制度控制来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另一方面还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控制来明确内部审计的责任。在内部审计业务中实施制度控制,可以严格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流程,使内部审计行为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从而建立控制内部审计质量的长效机制。

如何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借鉴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中PDCA工作循环法的原理,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我们可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过程分为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骤是“计划(Plan)”。针对某一具体审计项目进行分析,制定具体审计质量控制计划和措施;第二步骤是“实施(Do)”。认真执行计划并严格落实各项质量控制措施;第三步骤是“检查(Check)”。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找出存在的问题与差距;第四步骤是“处理(Action)”。总结审计经验,以便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推行。如果检查的结果与审计之前预定的计划不一致的话,则一定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只要我们认真执行以上四个步骤,周而复始,建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循环机制和制度,就一定能够切实保障和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在国家审计署所制订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审计署令第6号)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时,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该办法对国家审计机关如何进行质量控制作出了详尽和严密地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制订本单位的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时,可以参照国家审计署所制订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合实际的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为运用制度控制方法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做好基础工作。

二、运用质量复核方法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质量复核方法,是指在项目审计过程中,通过一定的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严格的审计质量复核制度。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多层次的复核十分必要。

怎样进行审计质量复核?首先,在内部审计制度中,应明文规定要对审计质量进行复核,质量复核包括审中复核和审后复核。要对复核人级别、复核程序与要点、复核人职责等作出规定。其次,要结合项目审计的特点,扩展审计质量复核层次,建立由内部审计小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分管领导所组成的三级复核制度,分别履行详细复核、一般复核、重点复核的职责。内部审计小组侧重于审中的详细复核,应指定专人或复核小组对审计过程中已完成的业务跟踪进行质量复核。在审计完成阶段,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分管领导进行审后复核,在作出正式的审计结论前,对审计组已经完成的全部审计业务进行审计质量把关。

三、运用区域控制方法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区域控制方法,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将整个审计对象划分为重点审计区域和非重点审计区域,然后对两个区域分别实施详尽程度、繁简程度不同的审计和审计质量控制,做到全面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提高审计质量。

如何运用区域控制方法进行审计?第一,在审计计划阶段,关键工作是确定重点审计区域和非重点审计区域,在审计方案中应明确将重点审计区域列入工作重点;第二,在审计实施阶段,分别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按照不同的审计方法和策略进行审计。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审计和详细审计,尽可能做到全面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确保审计质量。

四、运用自查互查质量方法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自查互查质量法主要适用于内部审计小组,它是质量复核方法在内部审计小组中的具体运用。自查法,就是审计人员分别根据自己所担负的审计任务,对自己所进行的审计工作进行追溯性检查,以检验审计结果质量的方法;互查法,是指由审计组中担负不同审计任务的审计人员相互之间对审计业务过程进行追溯性检查,以检验审计结果质量的方法。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应努力避免使自查互查审计质量的行为流于形式。特别需注意的是,在自查中审计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复查,受习惯性思维和惯性的影响可能使自查流于形式。互查法虽有助于克服上述局限,但也可能存在审计人员碍于情面,使复查难以深入;或因审计人员不熟悉情况,影响工作效率等弊端。因而,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中应严格规定内部审计人员的自查责任和互查责任,对违规审计人员要进行处理。

五、运用内部审计公示方法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内部审计公示方法,就是内部审计机构对重要内部审计事项的内容、审计程序、过程、结果、举报方式等,采用适当方式向内部被审单位进行公开的制度。内部审计公示的范围包括:一是对内部被审计单位公开,主要是对审计目的、内容、处理结果、审计举报及监督电话进行公开。二是对有关内部主管部门公开,公开的目的是一方面取得有关内部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和监督,另一方面让有关内部主管部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情况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建议,从而使被审计单位更好地改进自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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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报审计情况报告,2013年1月至4月,47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47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382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5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份。本文将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统称为非标准意见报告,共89家非标准意见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根据同行业、同规模选择了相应的89家标准意见公司作为配对样本,样本与配对样本如表2所示。收集2008—2012年研究样本与配对样本的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数据,并与奔福德定律进行相关分析,本文所有数据均来自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与和讯财经网站。

(二)指标选取

一张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共有67个项目,但并非每个上市公司都会发生所有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关联公司款、消耗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关联公司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非正常经营项目收益调整等项目只有部分或极少数上市公司会发生,故将这些大多数公司缺失或者数据总数不及样本总数一半的项目予以剔除,主要选取了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类”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所有者权益类”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等32个项目作为分析指标。

(三)研究假设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1:非标准意见公司与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年报存在显著差异。对于资产负债表各年年报,将非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小于后者。H2:非标准意见公司与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报存在显著差异。对于资产负债表各年季报,将非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小于后者。H3:非标准意见公司与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各个报表项目存在显著差异。对于资产负债表各年各个报表项目,将非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小于后者。

(四)相关系数标准及审计质量评价

相关系数作为检验数据是否符合奔福德定律重要指标。借鉴张苏彤等人对财务数据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的分级标准,如果相关系数大于0.97,则认为财务数据符合奔福德定律,财务数据正常,财务数据真实。如果相关系数小于0.97,则认为财务数据符合奔福德定律,财务数据不正常,财务数据不真实。表3给出了不同相关系数的分布标准以及相应的审计对策。

(五)数据处理方法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为Excel2003。其中,基本数据处理采用Excel2003的LEFT函数和COUNTIF函数,相关系数分析采用CORREL函数。

三、实证分析

(一)实证分析过程

1.资产负债表年报通过对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数据的首位分布情况以及与奔福德定律理论分布值的比较,结果如表4和图1所示。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年报数据分布明显符合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首位数概率递减的规律,2012年、2010年、2009年、2008年标准意见公司的相关系数均高于非标准意见公司的相关系数,2011年标准意见公司的相关系数低于非标准意见公司的相关系数,说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并且5年中非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明显不同步,非标准意见公司2011年相关系数最高,2009年最低,标准意见公司恰恰相反,2009年相关系数最高,2011年相关系数最低,样本公司数据和配对样本公司各年资产负债表年报数据存在显著差异,假设1得以验证。2.资产负债表季报通过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季度数据的首位分布情况以及与奔福德定律理论分布值的比较,结果如表5和图2所示。从表5和图2可以看出,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各季数据的分布明显呈现出了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数据首位数出现概率递减的规律。非标准意见公司各季首位分布和标准意见公司各季首位分布均与奔福德定律相一致,两者相关系数几乎接近于1。但是,各年各季的相关系数存在差异,差异度较小,相对而言,非标准意见公司第1季、第4季相关系数较高,而标准意见公司第3季、第3季相关系数较高,在全部总体中非标准意见公司2010年第1季、2011年第1季和第2季的相关系数偏低,作假的可能性较大。标准意见公司各季度的相关系数基本上高于非标准意见公司各季度相关系数,假设2得以验证。3.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从表6和图3可以看出,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的首位数据五年合计分布明显呈现出了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数据首位数存在一定差异。从相关系数分析,非标准意见公司相关系数较低的是“应付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标准意见公司相关系数较低的是“应收账款”、“负债和所有者合计”、“资产总计”、“应收票据”和“无形资产”。在全部总体中非标准意见公司的“应付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和标准意见公司的“应收账款”、“资产总计”相关系数偏低,作假的可能性较大。标准意见公司各个主要项目的相关系数基本上高于非标准意见公司各季度相关系数,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标准意见公司真实性高于非标准意见公司,假设3得以验证。

(二)实证分析结果

1.相关系数分析利用上市公司的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2012年资产负债表数据,将其首位数分布与奔福德定律进行相关分析,计算的相关系数按照从高到低的降序排列如表7所示。从表7可以看出,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达0.97900、0.97292的*ST中华A、九龙山等公司均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而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只有0.53998、0.40158、0.37229的上海科技、S舜元、浩物股份等公司均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2.审计质量分析如果相关系数大于0.97,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真实,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也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同理,如果相关系数小于0.97,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真实,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也有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因为审计意见标准与非标准并不只是以资产负债表数据真实为依据。资产负债表数据真实被出具标准或非标准审计意见均说明审计意见正确。而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真实,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意见,说明审计意见正确,但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真实被出具标准意见,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真实未被审计师发现,审计意见不正确。根据样本公司与配对公司的相关系数和相关系数分级及审计质量评价标准,将具体审计意见进行分组如表8所示。所以,样本公司与配对公司共178家上市公司中,92家上市公司审计意见正确,占51.69%,86家公司审计意见不正确,占48.31%。

四、研究结论

(一)并非所有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数据首位数分布均符合奔福德定律

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资产负债表数据总体上就应该符合奔福德定律,因为虚假的资产负债表数据极少能够符合奔福德定律的随机性。从表8可以看出,样本公司与配对公司共178家上市公司中,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在0.97以上的只有5家,占2.81%,而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在0.97以下的有173家,占97.19%,也就是说不符合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多于符合的上市公司数量。而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数据首位数分布与奔福德定律符合度不高,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的真实性存在很大问题,即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存在一定程度的虚假陈述。

(二)资产负债表数据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不一定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只能说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没有造假,而审计意见标准与非标准并不只是以财务数据真实为依据,非标准审计意见主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虽然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如果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及重大不确定事项,就会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也就是说,财务数据真实的上市公司也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从表7中可以看出,排名前1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4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占40%,排名前2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11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占55%,排名前3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13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占43%,排名前4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20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占50%,说明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的不一定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三)资产负债表数据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低不一定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低,只能说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可能造假,同样审计意见标准与非标准并不只是以财务数据真实为依据,虽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但如果审计师认为数据不真实影响不大或数据不真实未被审计师发现,审计师依然可以出具标准审计意见。也就是说,财务数据不真实的上市公司也有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从表7中可以看出,排名后10位的上市公司中,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只有0.53998、0.40158、0.37229的上海科技、S舜元、浩物股份3家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这说明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低的不一定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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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现状

虽然在审计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三是审计过程的检查、监督不到位;四是审计项目的质量评价体系缺失。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

三、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

企业产品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包括市场调查、产品设计、采购、制造、检查、销售、服务等主要环节。与此类似,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包括:立项调查,审计计划;勘察、设计、监理、采购、招标、施工、财务管理等实施过程审计;审计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审计成果跟踪,审计后评价等环节。与企业质量管理的各环节具有对应性。比如: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市场调查主要是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审前调查主要是了解项目情况,制定审计质量控制计划,工程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全面质量管理按照PDCA循环,审计立项调查、审计计划属于P阶段,审前准备、现场实施、审计报告属于D阶段,审计质量检查属于C阶段,审计成果跟踪处理属于A阶段。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PDCA管理的四个阶段如下:

(一)P阶段即审计计划阶段,包括审计立项调查、审计计划和影响审计质量因素分析,是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的中心环节。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计划阶段是对全过程审计工作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总体设计,是全过程审计质量工作的行动指南。因此,在制定全过程审计计划时,应遵循统一性与灵活性、预见性与现实性、科学性与重要性相结合原则,拟定措施计划,使审计计划工作对全过程审计工作真正地起到指导作用。1、审计立项调查审计立项调查的内容包括被审项目所处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被审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建设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及建设条件等。通过审计立项调查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审计打下基础。2、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目标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根据审计调查结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目标。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的审计任务所作的事先规划,审计目标是指完成审计项目所应达到的预期效果。制定好年度审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对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可以保证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有利于年度审计任务的完成和审计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合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年度审计计划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内部审计年度工作目标。(2)需要执行的具体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3)各审计项目所分配的审计资源。(4)后续审计的必要安排。3、影响审计质量因素分析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自愿审计需求不足。(2)审计需求者的错位。(3)审计监管体制的缺陷。(4)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5)审计人员的政治与职业道德意识。(6)审计方法和手段的应用。(7)审计收费。

(二)D阶段即审计实施阶段,包括审前准备、审计实施、编写审计报告和审计资料管理,是审计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1、审前准备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对需要开展全过程审计的工程项目成立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召开审计进点会。2、审计实施审计组人员根据审计方案按分工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审计、勘察与设计审计、招投标审计、项目合同签订与执行审计、项目实施过程造价审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其中项目实施过程造价审计包括:对施工现场进行测量、拍照和记录,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主材价格进行询价定价,对合同及文件进行审签,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进行确认,并收集各类审计资料(包括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变更通知、隐蔽工程签证、材料签价、索赔资料等),编制审计工作日志、审计周报和阶段性总结,召开工程审计例会等,该阶段审计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3、编写审计报告和审计资料管理审计组人员在实施现场审计的同时,汇总审计资料、撰写审计工作底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核意见、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和全过程审计报告等)、并签发审计文书、整理审计资料并档案等。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由于工程审计所涵盖的专业有工程、经济、管理、审计、法律、计算机等方面,在确定审计组人员时,要根据项目情况挑选具备专业技术知识、胜任工程审计工作的人员。2、要根据全过程审计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结、决算等不同阶段,针对各阶段进行审计任务分工和人员调配,并在每个阶段审计实施前确定具体的审计事项、责任人、审计方法、需要收集各种资料和数据,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等。3、在签发审计文书环节,审计组在出具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核结果报告、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竣工结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报告等成果文件时,应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主管部门报送。为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审计部门可与建设单位或其相关单位建立协调机制,扩展审计成果利用渠道,将报告以抄送等形式分发至各单位。审计项目执行阶段是影响审计质量好坏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按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一是遵循既定目标。必须全面按审计计划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审计任务。二是严格审计程序。要按照《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的各项程序性规定实施必须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并对所有已完成的工作都以审计日记、周报、现场经济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和工作底稿记录备案。三是谨慎原则。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依靠审计经验作出专业的判断并进行认真核实,因此,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不能重程序轻实际,不能让存在的问题在眼皮底下“溜”走,防止“执行”走过场。

(三)C阶段即审计检查阶段,包括制定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定时检查、及时修正,是审计质量管理的保障环节。1、制定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在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前,内部审计机构要熟悉并严格把握国家、行业协会等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完整、规范、操作性强的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流程,明确审计质量检点,特别要加强对委托审计合同签订、审计过程监督、审计报告审核、审计质量检查评价等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质量。如建立项目审计小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确定项目重点审计环节的工作流程、建立项目审计小组向委托部门(审计处)工作报告制度(周报、阶段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交叉复核制度、审计质量考评制度等。使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审计质量的有效追溯,提高全过程审计质量。2、定时检查。审计组长应随时检查审计小组成员的审计日志、审计周报、各种签证、会议纪要和工作底稿等;审计机构质量监督员要定时检查各关键点的质量控制:审计人员是否能胜任项目审计工作,能否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执业道德规范,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运用的审计技术方法与手段能否揭示审计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的处理定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审计项目是否按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通过定时检查,及时发现审计中存在的质量问题。3、及时修正。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是一种事前质量控制程序,但它也是一种动态的质量控制程序,它应随审计进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在审计过程中不断完善。要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在不合格项控制和预防措施控制上,要改变过去沿袭的老思想、老方法、老传统,采用符合国际质量标准要求的管理程序,使审计工作程序规范、合理、可操作,真正起到控制审计质量的作用。

(四)A阶段即审计处理,包括审计质量分析总结、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是审计质量管理提高环节。1、审计质量分析总结。审计处理是通过实施P、D、C三个阶段后,对审计的主要过程和重点环节的质量管理方法、程序、效果进行统计、分析、整理,找出计划目标与审计实际的差距,审核审计质量是否满足了要求,追踪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并得到政府及被审计单位的采纳,检查是否建立后续审计、检查和评价机制。2、找出问题。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审计工作的兴衰存亡,体现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服务大局的效果。在审计处理阶段找出影响全过程审计质量的主要问题,并加以整改,为新一轮的审计项目提供帮助。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中一般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审计程序不合规;(2)审计调查了解不深入;(3)审计实施方案缺乏指导性;(4)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不严;(5)审计成果反映不突出;(6)对审计整改的督促与检查不到位等。3、提出整改措施。针对审计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反复的论证和修改,征求多方面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使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目标尽可能量化、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优化下一个PDCA循环。保证审计质量的措施有:扎实做好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各项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完整、规范的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并严格执行;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做好各项审计记录;定时检查,发现审计中的质量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审计质量PDCA循环管理中应重点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实行审计组长招投标制度

要打破原有审计组组长用人模式,规定审计组长(或主审)任职资格,以确保其专业胜任能力,同时还要明确审计组组长的职责和权限。探索实行组长招投标制,可选择一定数量的重大工程项目试行审计项目审计组长招投标,中标者聘为审计项目组长,审计组成员则采用审计组长与组员的双向选择确定。通过招投标,优选审计组长,使审计组长更具有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

(二)建立审计方案论证制度

首先要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审计方案评估论证制度,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组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估论证,讨论审计方案的可行性,解决好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内容、审计手段和方法等问题。通过审计方案论证,可以达到以下目的:一是论证审计风险是否属于可接受的范围,要根据审计目标、重点,选择最小风险方案予以实施;二是论证选择的审计技术方法是否恰当。三是论证审计的内容是否完整,重点是否突出;四是论证审计组人员与工作内容是否匹配。

(三)建立审计项目质量审查制度

目前审计方案制定、执行、处理等环节集中于同一个审计业务部门,甚至同一个审计组。为降低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应建立审计项目审查制度,成立审计质量审查组,将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执行与检查分开。审计质量审查组主要负责对各审计业务部门的审计计划、执行及提交的资料和结论性文件进行检查,并督促审计结论的整改和落实。同时,审查组有权对认为有必要的有关事项交由业务部门进行补充审计或者直接进行补充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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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盈余有着长长的生产链,受着诸多因素影响。审计是该生产链的最后一道工序,审计师相当于质检员,审计质量影响会计盈余质量。但是,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并不整齐划一。一般认为,大事务所由于声誉机制与深口袋效应会更加注重其审计质量的提高。即大小事务所审计质量存在差异,且前者质量更高。对此,投资者能否感知呢?这是一个既关乎投资者理性,又关乎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研究课题,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理论分析认为:大事务所具有声誉机制,审计失败时客户流失与声誉价值损失也更多;大事务所还具有深口袋效应,审计失败时利益相关者要求的赔偿往往也更多。声誉机制与深口袋效应迫使大事务所致力于审计质量提高。但是,审计质量却是难以评估的。这不仅在于审计的产品——审计报告,已被格式化且绝大多数是标准无保留意见,还在于曝光的审计失败也较少见。通常,研究者只能以盈余管理程度、非标审计意见的准确性或概率等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研究这些替代变量与大事务所的相关关系。大体上,这些研究获得了大事务所审计质量更高的经验证据。

若果真大事务所审计质量更高,对此,投资者能否感知呢?国外经验研究结论基本上是肯定的。我国经验研究结论是不一致的,有肯定与否定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

虽然中国证券市场历史较短,投资者散户化特征也较明显,但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投资者理性等还是可以预期的。理论分析与经验研究显示事务所规模越大审计质量越高,对此,我国投资者应能够感知。

事务所规模的大小划分,典型方法是以是否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区分。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指德勤、安永、毕马威和普华永道等会计师事务所。20世纪90年代末指“五大”、2002年后指“四大”(为叙述方便统称“四大”)。为此有假设一:相对于“非四大”,投资者认为“四大”的审计质量更高。

近两年,我国本土事务所在全国掀起了新一轮合并联合浪潮,展开了规模化运动。为深入研究本土所,再把“非四大”分为“本土大所”与“本土中小所”。并有假设一推论:相对于“本土大所”,投资者认为“四大”的审计质量更高,以及假设二:相对于“本土中小所”,投资者认为“本土大所”审计质量更高。

二、研究设计及数据

1.研究模型

为检验投资者对“四大”、“本土大所”、“本土中小所”审计质量差异的感知,以研究会计盈余与个股年持有回报间关系的报酬模型为基础。报酬模型中,会计盈余对个股回报的解释能力,表明了会计盈余的价值相关性,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所以,在报酬模型中增加事务所规模变量、事务所规模变量与盈余的交互项。通过考察交互项的系数是否显著为正,即可考察投资者对不同规模事务所审计质量差异的感知。具体地,为检验假设一、二,构建模型(1)、(2)。

R=α+β1E+β2E·Big4+β3Big4+控制变量+ε(1)

R+α+β1E+β2E·Top10+β3Top10+控制变量+ε(2)

2.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R,个股年持有回报。计算公式为∏(1+Rj)-1。其中,Rj为当年5月至次年4月的考虑现金分红再投资的月个股收益率。

(2)解释变量。E,会计盈余。计算方法为当年净利润与上年末总资产商,即总资产报酬率。选用总资产报酬率可使资不抵债公司包含于样本中。Big4,“四大”。公司当年审计师是“四大”时,Big4取值为1,否则为零。Top10,“本土大所”。公司当年审计师在“非四大”中排名前10名时,Top10取值为1,否则为零。排名依据A股客户总资产。

(3)控制变量。Size,公司规模。以上年末总资产自然对数作替代。Lev,公司偿债能力。以上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与总资产商作替代。Eff,公司经营效率。以上年末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总资产商作替代。Ind1~Ind21,公司行业。以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为基础,把制造业(C类)再依第一位代码细分为十个行业,与其他行业构成22个行业。综合类上市公司为基准组。Year2~Year4,数据年度。样本数据包含2001年~2004年共4个年度。2001年为基准组。

3.数据来源及样本

研究所需的数据,除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手工收集于上市公司年报外,其他均来源于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CSMAR数据库(2006版)。本文数据处理及统计分析使用Stata8.1软件。各年度的样本及事务所聘任情况见表1。

三、实证检验结果

1.“四大”与“非四大”的审计质量差异

表2的第(1)列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投资者对经由“四大”审计的盈余给以更高评价。假设一得到经验证据支持。

2.“四大”与“本土大所”的审计质量差异

表2的(2)列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投资者感知到“四大”与“本土大所”审计质量差异,并对经由“四大”审计的盈余给以更高的评价。假设一推论也得到经验证据支持。

3.“本土大所”与“本土中小所”的审计质量差异

表2的第(3)列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投资者能够感知两者审计质量的差异,并认为“本土大所”审计质量更高。假设二也获得经验证据支持。

注:*、**、***分别表示10%、5%、1%水平上显著(双尾);括号中是t值;截距及控制变量结果未报告

四、结语

本文基于会计盈余与个股年持有回报间关系的报酬模型,将为我国A股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分为“四大”、“本土大所”、“本土中小所”三个层级,就投资者能否感知各层级间审计质量差异进行研究。研究发现:投资者能够感知到“四大”与“非四大”、“四大”与“本土大所”、“本土大所”与“本土中小所”间审计质量差异,并对前者给以更高的评价。即投资者认为“四大”、“本土大所”、“本土中小所”三个层级间审计质量存在层级差。

研究在提供投资者对不同规模事务所审计质量评价经验证据同时,可解事务所是先“做大”还是先“做强”的困惑。“做大”并不意味着放弃“做强”。在投资者更认同大事务所审计质量的背景下,选择“做大”可向投资者传递审计质量提高的决心与行动。研究也可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事务所做大做强总体目标的落实提供经验证据支持。研究结论也潜在地呼吁我们对当前这一轮的事务所合并浪潮给以更多包容与肯定。

参考文献:

[1]DeAngelo,L.E.Auditorsizeandauditquality[J].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1981(3):183~199

[2]Dye,R..Auditingstandards,legalliabilityandauditorwealth[J].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993Vol.101:88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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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内部审计报告编制程序,即控制内部审计报告编制的步骤、顺序和方式等。恰当的报告编制程序,是内部审计报告质量的制度保证。它主要包括:

(一)编前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审阅,并评估审计发现的重要性。审计工作底稿是内部审计报告的基础。因此,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前,项目主审应审阅审计工作底稿的充分性,重点复核其是否足以支持内部审计人员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在审计中,内部审计人员可能记录了很多审计发现,但其中可能有些与审计目标无关或关系不大,对审计意见和建设没有多大影响。这种信息出现在内部审计报告中会削弱内部审计报告的价值和作用。此时就应该评估审计发现的重要性,这也是由内部审计报告质量“重要性”的要求所决定的。

(二)编制修改时要重视加强沟通。加强沟通,重点是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编制初,应与被审单位就有关分歧进行必要沟通,这种分歧主要体现在报告编制与披露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见。初稿形成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还应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修改意见,以使审计报告更符合客观实际,能被其所接受。此外,还应就审计意见或建议整改落实的必要性,从被审单位考虑,与其相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加强沟通,晓以厉害,以便其积极主动整改。此外,加强沟通,还包括审计组成员内部之间的沟通。这主要是指初稿或定稿形成前,审计组应以会议等形式在成员之间对其进行必要沟通以完善。

(三)定稿后坚持内部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三级复核制度,一般是指审计组组长的复核、审计组所在部门的复核以及主管领导对内部审计报告并同审计工作底稿、被审单位和个人的明等材料进行逐级复核,最后再签发的内部审计报告制度。在实践中,由于审计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审计风险以及审计人员自身能力的限制,对某一经济事项做出错误的判断在所难免,所以,为了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明确相关审计人员的责任,建立三级复核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三级复核,重点要复核报告内容的真实合理性、措辞表达的恰当性、建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

二、内容控制

控制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即对内部审计报告所列事项、意见或建议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建设性等多方面要求所进行的控制。这是内部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中心环节。如果说程序控制强调的是过程控制,那么内容控制更强调的是结果控制。当然恰当编制程序对编制内容起着保障作用,因此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编制内容控制主要体现在内容选择控制及内容措辞控制两个方面:

(一)内容选择控制。内容选择控制首先要体现客观性和重要性原则,同时要兼顾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在实践中,内容选择要注意两个要点。第一,内容选择要包含被审单位取得的成绩或管理亮点,给予恰当的肯定。目前许多内部审计报告,一般都会列出审计发现的大量缺陷,以引起有关管理层的关注,并要求被审单位加以整改。但内部审计报告应该是客观的。对于被审计单位取得的成绩或管理中的亮点还应予以合理的表述。这种认可,实际上也表明内部审计人员不仅仅是来挑毛病的。第二,内容选择上要用好非正式报告。“每项审计活动都需要非正式的报告作为正式报告体系的补充”。对于发现的问题不便于上正式报告的,或存在更深或更广等客观影响因素,仅靠被审单位一己之力不能整改的,但又需要向更高公司层面管理当局报告的,此时即可采用非正式报告的形式。它的运用可以使公司更高层面的领导更能了解其本身的职责,从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二)内容措辞控制。内容措辞控制是指报告用语措辞要合理陈述,以体现清晰简洁性原则。用词的选择,关键要站在报告阅读者的角度考虑。一方面,文字措辞要明确、简练,这主要是指写作技巧上。明确是指写出的报告要让大多数人能看懂,尽量不使用生僻的、专业性色彩太强的词语,或模糊性用语,以减少由此而给被审单位审计整改带来的困惑。此外,内部审计报告呈送的对象主要是公司领导,而其工作较繁忙,因此报告用词一定要简练。内部审计报告要主次分明,繁简得体,把主要方面讲清楚即可,切忌沉重冗长,或空话连篇。另一方面,要多用有说服力、较直观的表述。内部审计报告应明确地告诉对方他们错在哪里,这种错误的危害性有多大,应该怎样修改。此时引用恰当的法规或上级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制度作为依据,并列出具体条款内容,这就是对其错误最好的说服和说明。同时,对这种错误存在的风险及报告中建议的说明,能用数字表示的就不要用文字表示,并辅以一定的图表,这种形象又直观的表述自然更易引起报告阅读者的共鸣。

三、人员控制

鉴于审计报告及其编制的重要性,对其编制人员的综合素质控制,则显得尤为重要。在实践中,报告编制人一般都是项目主审。因此,编制人员控制,关键就是选择合适的项目主审。对其综合素质的控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方面。强化对项目主审的职业道德教育,就是加强对其进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使其在履行职责时,能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对审计涉及的所有事项都应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允许存在偏见、偏袒,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遵循保密性原则等事项。

(二)业务技能方面。《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要求:“审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胜任能力”。项目主审人员不仅要精通审计业务,具备胜任的审计专业知识,而且要熟悉并熟练运用有关法规、准则和制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对项目相关方面,了解项目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并懂得管理。当然必要的时候,还要对其进行培训,以继续提高其业务技能。

(三)人格能力方面。项目主审人格上既要坚持原则性,同时又具备灵活性,在重大问题上有主见,不随便服从于他人。同时其还应匹配相应的能力,如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洞察能力、表达能力及文字处理能力。如洞察力,就可使其能从大量繁琐的数字中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再通过其表达力及文字处理能力,形成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材料,使阅读者一目了然。

四、环境控制

开展高质量的审计工作,离不开高效有序的审计环境。内部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同样也离不开高效有序的审计环境。对相关环境实施有效的控制,实际上是为包括内部审计报告编制在内的所有内部审计实施活动创造良好的氛围。对环境控制主要包括对下述环境进行的控制:

(一)运行环境。实施内部审计运行环境控制,其实质是通过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尊重、理解、支持内部审计的气氛,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企业管理当局的支持至关重要。因此内部审计部门一方面要做出成绩,让领导感受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机构设置、人员、经费及业务等方面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为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打好基础。此外,还要建立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使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充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和范围、组织形式、成本与效益原则、人员素质及构成等影响控制政策和程序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