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行政执法工作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法制办明确了一位同志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措施有力。为切实搞好行政执法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行政执法公开、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在市城乡规划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公布了行政执法工作所依据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公布了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服务电话;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地址等。
(四)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操作程序。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按照“公开不,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二是高度重视市城乡规划网站建设。城乡规划网站是信息的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执法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网站建设,指派专人负责网站行政执法工作信息更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三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通过局机关一楼电子屏和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效果明显。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监管、处罚、审批等权限,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区域、执法范围、具体执法职责以及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执法人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职务以及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过错记录等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案件强制执行的结果及各执法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二)公开形式
城乡规划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线电视台等。
三、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情况公开还不够及时;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我支队执法区域共有各类职专、高、中、小和公办幼儿园44所,分布在辖区各个街道。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是我支队的重要工作之一。2020年春季复学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优化教书育人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和学习环境,根据《2020年北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北教组秘通〔2020〕2号)和《2020年郴州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制定了《北湖执法支队2020年城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工作方案》,针对校园周边乱设摊点、小摊小贩、超门面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8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24台次,劝导校园周边超门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128处,立案处罚1个。劝导整治流动摊贩52个,其中食品摊点8个;整治散发小广告行为120次,规范门前三包行为80次;人行道机动车乱停劝导28台次,抄牌84台次;规范非机动车停车462台次,暂扣56台次;规范学校周边占破道施工行为18处,整治乱堆乱放4处,有效确保了校园周边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支队领导对辖区校园周边常态化环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复学以来就把其列入支队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支队一项重要执法工作来抓。为了搞好学校周边市容综合管理工作,特成立了学校周边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黄卫国同志担任组长,李正翠、伍军、刘旭鹏、唐国梁、李发善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大队大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支队长刘旭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支队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教育,积极引导。一是为有效规范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开展整治做好铺垫。我支队要求各大队在辖区所有学校周边开展城市管理法规宣传,特别是对校园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等存在问题进行摸底,并建立专门台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相关当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宣传。自4月份开展整治以来,我支队积极宣传校园周边整治工作成效,累计上稿林邑城事3篇,城管来了2篇,有效对校园周边违章行为进行了曝光,对违章行为给以震慑。
(三)严格管理,定岗定责。一是为了做好辖区44所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我支队要求各大队对每所学校都要明确一个责任人,且至少是中队长以上。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校园周边环境容貌秩序管理标准要求,把上学、放学时段的中小学周边作为重点,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小食品摊点作为重点,坚决取缔校园周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熟食、烧烤、油炸等无证摊点。并把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支队对辖区各大队平时督察、考核内容,进行严格奖惩。三是对校园周边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管理责任制,并严格区域责任落实,加强对该定点人员管理效果跟踪督查,对管理情况进行问效问责。四是实行轮班倒班错时上班制度,确保校园周边在城市管理上不出现空档,实现全时段监管。
(四)针对重点,集中整治。一是为巩固日常管理的成效,根据《北湖执法支队2020年城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工作方案》, 支队要求各大队根据校园周边日常管理中出现重点、难点情况不定期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今年以来各大队累计开展校园周边整治12次,劝导超门店经营476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258台次,整治流动摊点124处。二是规范校园周边车辆管理。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对接人、载客的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规范,及时制止电动三轮车、出租车、私家车等车辆乱停乱放,确保学生安全通行。
(五)加强联合,齐抓共管。由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为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我支队积极与交警、公安、工商、食药、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工作,有效推动校园周边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主城区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一是开展了校园周边联合整治。5月11日至14日,由北湖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文体等部门对辖区高中、中小学校周边开展了联合整治。二是针对市平安办和区教秘组交办的个别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和连停乱放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积极联系辖区学校相关负责人和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交流学校周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
三、 存在的问题
全县共有行政执法单位57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单位55个,法律法规授权单位2个,依法受委托单位5个,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共924部,共拥有行政执法权限877项,其中行政处罚625项、行政许可审批138项、行政强制61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确权15项、行政确认21项。现有持省政府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860名。
(一)抓培训,行政执法素质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县积极建立和完善执法机构,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02年以来,先后近2000人次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学时登记备案和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如县城管局先后组织业务人员赴安康汉滨区城管局、商洛市城管局进行学习,规范办案程序,在全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该局参评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二)建制度,行政执法管理日趋规范。先后制定下发了《行政法律文书管理规定》等10余个制度,对行政执法活动实行制度约束和指导。如县国土局深入开展“法治国土”建设,建立健全巡回检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集体会审制度、案委会联席会审等各项制度,明确了执法责任,保障了执法效果。
(三)提刚性,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为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最终确定全县20个行政处罚单位共适用法律法规规章147个、条目607个、行政处罚裁量阶次1902个,提高了自由裁量执法的“刚性”。
(四)树典型,执法办案水平大幅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是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客观载体。每年如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法制办抽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办案骨干组成评查组,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联评,并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整理后逐单位制发整改建议。自2012年以来,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行政处罚案卷825卷、集中联评126卷,案卷优良率达95%。
(五)添柔性,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创新。推行行政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充分听取意见制度、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制度,增添执法柔性。如县工商局实行行政指导制度,通过制发行政指导提示书、行政指导约见书、行政指导告诫书,发挥事前指导、事中调解、事后监督的作用,有效理顺了情绪、增强了认识,提高了行政执法效果。
从此次调研的情况看,虽然全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严格执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宣传氛围不浓。一是法律宣传存在认识误区,没有形成全县法律宣传的整体合力。二是重执法轻普法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普法宣传工作尚未建立起专项的量化考核机制,缺乏硬约束,各执法单位对法律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投入精力不多。三是只执法不普法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多行政执法机关不重视执法中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进而引发了新的矛盾和纠纷。
(二)程序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还一定程度的存在,执法中不出示执法证件,违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制度、申辩制度等法定程序,片面强调自己的管理职权和行政执法效率,漠视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证据意识不强,执法中不按程序规定深入现场调查、核实证据,往往造成查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导致行政执法因违反程序而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三)执行力度不够。“执法白条”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特别是在城乡规划执法、土地林地保护执法方面,还存在违法行为发现迟、制止软、执行差的问题,一方面对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造成违法的既定事实;一方面发现后,又不能有效制止,《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落实难,致使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一方面行政处罚决定下发后,地上违法建筑又不能拆除到位,使群众产生“以罚代批”错觉,引发了相互传导的“破窗效应”,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权威和效果。
(四)督查问责不严。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内审机制未建立,没有真正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作用。二是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纠错力度不大,行政复议维持率还明显偏高。
三是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还未正直建立,内部偏袒保护不愿追究、上级机关力量有限难以追究、舆论压力倒逼从重追究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队伍素质不高。一是行政执法理念滞后。有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漠,缺乏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执法能力和水平低。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进人、用人、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没有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六)权责分解不清。虽然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各自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但梳理工作还十分粗放、缺乏系统,权责对应关系还未建立。特别是镇一级在行政执法权上存在误区,有的认为镇政府没有执法权,有的认为镇政府的执法权就是站所的执法权,县上前后两次安排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梳理工作,镇一级均未进行,产生了事实上的行政执法权责盲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必须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下列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强化考核。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普法宣传考核体系,变“软”要求为“硬”指标,全方面营造良好的工作舆论氛围。二要明确重点。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领导层面,要注重法治观念的培养,增强其依法决策意识。执法者层面,要着力解决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专业化水平。社会层面,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增强其监督执法、自觉守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执法程序。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一要端正认识,增强程序意识,牢固树立程序违法也是违法的理念,严格执行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时效、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二要建立行政执法程序违法纠错机制,通过内部审查、复议诉讼督查、案卷评查等途径,建立全方位的纠错机制。
(三)强化法律执行。法律的效果要靠执行来体现,法律的权威要靠执行来维护。一要严格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经得起相对人的质疑,经得起司法机关的检验。二要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结案制度。对结案率进行科学管控和考核,确保每一个行政执法案件都做到案结事了、执行到位。
民政局党组十分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分析论证和报告制度。局领导班子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问题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坚持党组集体讨论、酝酿并向县政府有关领导报告,实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避免决策失误和出现纰漏。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在显着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开各股室职能和办事人员,公开各项行政事务的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办事要求等,并严格执行一次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等便民服务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单位由办公室负责全局法制工作的开展,在局领导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推进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制订了去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分别与单位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了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
二、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民政局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建立了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制度,建立健全了集体学法制度,每周五下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法律,并做到学法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建立了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优抚安置条例》、《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民政业务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根据民政业务实际,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及时为单位的11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新的《省行政执法证》,做到了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从事执法活动,如果不遵守有关规定,谁出现问题就按照规定追究谁的责任。去年民政局有关的行政许可和执法情况合法、适当,没有罚款性执法。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严格执行《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单位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制定了去年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民政局的行政职能、法定职责,对民政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完整、准确的行政执法依据。并根据本部门内设执法岗位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将有关的执法依据汇编成册,下发相关执法机构执行。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有14项,其中承诺件8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社会团体编制核定及会费标准核定备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华侨及港澳台地区除外);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建立公墓审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上报件6项:申报革命烈士;社会福利企业认定;社会福利机构审批;残疾军人等级调整及评残;乡镇区域内村的分设、裁并、更名、迁移审批;自然村和村民委员会名称、城镇居民委员会名称确定。
在工作中,我们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在具体的行政执法中,做到行政执法行为使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正确、程序合法、手续规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队伍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持证上岗,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了证件年检和换发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各类执法文书达到了规范的要求。HTtP//:
四、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
认真对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执行的监督。建立健全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度,严格执行部门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集体审议、公开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审查、修订、定期清理和废止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向县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按规定要求一件一报,及时报备。单位规范性文件没有废止的。
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目标,及时跟进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全面承接省、市下放事项,全面清理审批事项。目前,市工信委已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备案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政府网站的新建或改建进行备案1项,公共服务事项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资料的初审两项。精简公共服务事项,分别是停止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核,依法登记设立的乡镇企业的登记备案和乡镇企业名称、住所或者分立、合并、停止、终止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的备案。
二、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股室分工明确
工信委是政府组成部门,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取得了县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工作人员经过市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后,县法制办统一制发了行证执法资格证。按照职能分工,技术投资规划股主要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化推进股主要负责政府网站的新建或改建进行备案;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主要负责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县墙散办主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初审、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基)金补贴项目审核、征收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比例进行核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审批。各股室分工明确,能有效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情况发生。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为切实加强对驻村联户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帮扶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筹划,扎实推进。每年对领导班子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并及时调整充实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门召开碰头会,专项研究、指导单位扶贫工作。
(二)完善各项机制,做好结对帮扶。
根据每年贫困户名单,结合干部职工实际情况,确立了由局机关干部职工与贫困村贫困人口建立结对帮扶,并建立完善了结对帮扶相关机制。根据县扶贫办安排和贫困户需要,定期对贫困户进行走访,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当前需求,并如实填写帮包责任人纪实,确保入户率,保证了解到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照县扶贫办公室规定的程序和规范开展扶贫工作。
(三)加强学习联络,提升帮扶本领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党组成员及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共开展脱贫学习研讨7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脱贫攻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省、市扶贫办的各类文件、手册,学习相关部门扶贫文件,掌握精神实质和扶贫手段,通过学习提高了整体素质,为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努力提高帮扶实效
根据县扶贫工作要求,所承担县脱贫攻坚“五通十有”行业部门的任务,主要是“十有”中的有卫生保洁制度和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由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对139个贫困村环卫保洁制度上墙情况、村容村貌、生态环境等情况进行定期督导,以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标准为标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推动良好生态环境的长期保持。积极与人社部门对接,摸清意向保洁员底数,通过人社与财政提供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顺利完成问题销号;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我单位积极与贫困村进行对接。
脱贫攻坚存在的短板 自脱贫攻坚以来,作为县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行业部门要求,对镇办139个贫困村“五通十有”中“有卫生保洁制度”情况督导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建立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区始终重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亲民、高效、科技、和谐的城管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着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在22个方面做到了全市率先,连续十一年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有数以百计、遍布全国的考察团来学习取经,优美的城市环境不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而且大大提升了新区人民的幸福指数。
(一)、城市卫生更加洁净。区环卫处坚持二十四小时保洁,每天选择车辆相对较少的凌晨对主次干道及人行道进行清洗,确保路现本色,干净整洁;城区26座公厕按照五星级标准进行管理,在武广西站设置了全市第一座移动公厕;率先在亲亲家园和联谊新村两个小区试行垃圾直运,简化清运环节,减少二次污染,城区生活垃圾做到日清日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区域环境更加洁净。
(二)、城管执法更加人性。城管执法不是城管慈善,也非城管统战;有执法就会有对立面,对立的双方往往会产生矛盾和意见。尽管如此,城管大队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既重视方式方法,更注重人文关怀。一是通过评比促进监管,坚持每月开展门前三包示范门店评比,依靠评比培养商家的自律意识,已评选示范店62家;二是疏堵结合畅通秩序,积极倡导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的同时,开展乱扔吐、乱停放等六乱整治;三是换位审视强化整治,对于早夜市卫生、渣土散落,先进行教育,再责令清扫,对屡教不改者严厉处置。
(四)、绿化装点更加美丽。积极打造绿化景观升级版,建成了全省首个绿化垃圾处理站,实现变废为宝;协调市投入近1000万元对长江路、黄河路、天台路等区域主干道进行了增花增色;对主次干道道路绿化进行艺术造型修剪,形成了季季有花色、街街有特色;定期清洗绿化带并做好了抗旱保苗和苗木补栽工作,提高了绿化养护水平;持续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近两年共种植香樟、广玉兰等3000多株,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市民护绿意识不断增强,城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0%。
(五)、物业管理更加贴心。物业办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协调指导,减少和缓解物业管理与小区居民的矛盾,为和谐社会出力;加大协调的力度,近年来先后完成了区机关小区、西苑小区等1500余户的水、电改造,助其与市场化、规范化接轨。
(六)、数字监管更加有力。始终坚持依靠数字技术及时、全面掌控区域城市管理状况,全面推进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通过31个全球眼对城区市容环卫情况进行全方位动态监控,做到了信息采集全天候,网格管理全覆盖,指挥监督全时段。
二、主要问题
面对专项工作评议,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班人,认为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不是故意找茬,也不是吹毛求疵,更不是人为制造对立面,真正把这种监督当成了支持,理解为呵护,感同于关心,主动征询意见反馈,认真对待各类建议,做到了边评议边整改。评议中归纳其主要问题是:
(一)、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在彰显代表主体作用,走访代表团时,有代表在充分肯定城管执法工作的同时,也反映个别城管队员因为反复接待学习考察,屡次劝说进店经营,对违章经营者有时方法较为简单或出现情绪化现象;在充分尊重民意的随机调查时,部分受访对象对个别路段市政维护的围栏久围不修,对相关设施、设备与新区发展不匹配表示不可理解;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测评谈话时,有服务对象对环卫处要求小区物业代收卫生费颇有微词;在组织部分基层单位进行座谈时,有单位反映监督指挥中心设置的初衷与实际操作层面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情况。
(二)、相关标准希望统一。在天元区,无论是城管队员,还是环卫工人均出现了区聘、街道聘各自为政的现象,其劳动待遇也不尽相同,即便是街道和街道之间也有所差异。这既不利于队伍的相对稳定,也不利于当事人内心和谐的构建。特别是环卫工作,我们不能简单的同河东三区比,因为我们的清扫面积接近河东三区之和,环卫工人的劳动量大大超过河东三区环卫工人的劳动量,我们有必要、也有实力适当调高区域环卫工人的工资水平,让他们和我们一起分享新区发展的成果。
(三)、创建力量亟需整合。走访中,有代表提出强化村镇农贸市场整治的建议,可农贸市场的整治,不是城管一家能做好的事情,关联工商、商务、卫生、疾控等部门的协同,涉及马路市场的还需要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参与。我们举这个例子,就是深感区域创文、创卫、创环模等工作,不仅需要市直驻区单位的支持,也需要市中心医院等辖区企事业单位的配合,更需要湖南工业大学这种高等学府的响应,只有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只有各单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创建工作的合力才能最大程度的彰显,创建工作的实效才能事半功倍、点石成金。
三、整改建议
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评议调查组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反馈。为做好今后的工作,评议组提出以下建议。
【正文】
为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履行检查职责,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川水函〔2021〕195号)要求,我局认真对2020年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检查开展情况
(一)执法检查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为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水政监察工作目标,在行政执法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水政执法巡查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度》;二是为加强河湖(库区)管理,将监管责任细化,制定并印发了《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关于明确河湖、库区、沟渠等管理范围片区责任制的通知》;三是为规范砂石取用秩序,制定印发了《芦山县砂石取运方案审批实施流程》。
(二)执法检查开展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围绕河道采砂“清零行动”、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等,与各乡镇(街道)、公安机关等形成合力,积极开展水政网格化巡查。2020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河道巡查40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30余次,出动人员800余人次,查处河道非法采砂(石)案7起,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案1起,未批先建案1起,违法弃置渣土案7起,所有查处案件均按照备案要求进行备案。同时根据职能职责,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案件线索5起,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4起,其中通过“行刑衔接”平台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1起,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件线索立案侦查。
二、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二、主要成绩
(一)积极营造打非舆论声势。行动期间,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拒不完全统计,行动期间,全市主流新闻媒体共报道120余次,其中县级报道80余次;市局投资近万元印制打击非法行医通告1万张,张贴到全市各村庄、居民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动态,共编印《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简报》85期,其中县区级编发51期;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定期开展曝光和公示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对20起典型非法行医案件进行了曝光,对全市2578家医疗机构进行公示两次,既震慑非法行医者,又有利于群众选择合法的医疗机构就医。各县区创新宣传形式,积极营造氛围:惠民县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和“整顿治理镶牙场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人员20余人次,车辆15台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县通过宣传车、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了多层次的打非专项行动的宣传;县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集中宣传日,在梨园公园广场前举行了打击非法行医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和标语摆放展板,接受群众咨询130余人次;滨城区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的密切配合,对整个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从安排部署、正式启动、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多个方面进行全程报道;沾化县、无棣县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农村、工地、市场等地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文明行医”、“认识非法行医”、“科学防病,拒绝巫医游医”、“拒绝黑诊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执业公示制彰显成效。为便于群众监督医疗机构,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全面推行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制。县、滨城区与各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部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在医疗机构内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技术人员证件的原件照片进行公示;沾化对诊所负责人及卫生技术人员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公示;滨城区实行诊所实名制,对全区170家诊所以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命名。公示制的实施,方便了广大群众区分该诊所是否是合法医疗机构,有效地防止医疗机构超出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一提的是,从去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群众“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一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40起,对5起案件的实名举报人按规定兑现了9500元奖励,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有奖举报由此进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快车道。
(三)部门联动增强了执法合力。围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确定的整治重点,卫生、公安、计生、食药、工商、部队等各打非成员单位既立足自身职能,又注重部门联动,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有效工作合力。惠民县卫生局多次与公安、食药、计生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医疗市场实施无缝隙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态度顽固、地点隐蔽的非法行医者进行了重点打击,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的嚣张气焰。期间,对4名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各县还与食药部门制定了定期巡查通报制度,对药店非法行医现象实现了有效监督;滨城区卫生局先后与公安、工商、食药等多部门联合执法4次,清理取缔非法诊所4家,规范12家;滨城区、县、无棣县对“钉子户”“难缠户”等采取与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给非法行医者有力的震慑;沾化县卫生局联合公安、计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行医场所进行了重点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四)镶牙场所整治取得了重大成果。由于种种原因,前几年,我市镶牙场所数量众多、分布较广,整治难度较大。我局在全面摸底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整治、广泛宣传、分段实施、疏堵结合、积极稳妥”的治理原则,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利用三个月时间对400余家镶牙场所集中进行了整治,全面规范了我市牙科诊疗场所的医疗秩序。惠民县制订了循序渐进、“四步走”的做法,彻底清理了辖区内镶牙场所;县通过县电视台播放镶牙场所清理通告6次,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县采取疏堵结合的方针,对符合标准的审批为口腔诊所,对不达标者依法取缔、摘牌停业;无棣县召开了镶牙场所负责人座谈会,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直至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摘牌停业;滨城区通过滨城区有线电视台及魅力滨城报刊,《关于责令停止无证镶牙场所诊疗活动的通告》,督促无证镶牙场所自行关停,对多次督导仍存在无证镶牙行为的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五)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案件。拒不完全统计,行动期间,各县区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135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211户次,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共对涉医违法案件立案142起,罚款50.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其中查处无证行医108家,罚款40.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6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取缔非法镶牙场所400余家。各县区查办案件情况分别为:惠民县立案38件,罚款金额17.45万元,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起;县立案23起,罚款12.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县立案21起,罚款7.78万元;县立案19起,罚款4.5万元;滨城区立案18起,罚款3.25万元;沾化县立案12起,处罚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4万元;无棣县立案7起,处罚金额2.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许可审批方面。惠民县、沾化县在未出台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情况下,实施了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惠民、沾化在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后没有及时向市局进行备案;开发区今年新设置的医疗机构未执行新的行政许可统一标准格式。在抽查的62家医疗机构中,滨城区2家、沾化县1家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有的科室设置不合理,没有达到各室分离,有的诊所没有设置单独治疗室;县1家民营医疗机构许可审批科目不规范,一级医院审批科目应到一级科目。
(二)监管方面
1.依法执业。惠民县、县、县、县计生服务机构涉嫌存在超范围执业或聘用非医师做彩超的行为,沾化县1家医疗机构审批为内科,场所内设有检验科、彩超室,涉嫌超范围执业;滨城区2家、无棣县1家医疗机构仅核准登记了内科,但是门头牌匾中却出现了“内、外、妇、儿”及“烧烫伤专业”等的宣传标语,存在夸大或违规宣传的现象;县1家民营医院未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但LED宣传屏宣传无痛人流;沾化县1家医疗机构审批名称和悬挂名称不一致。
2.医疗废物处理方面。滨城区、县、沾化县、无棣县个别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医疗废物未分类,使用后的一次性棉棒随地乱扔,未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包装等现象。
3.推拿按摩场所非法宣传疗效。开发区有3家推拿按摩场所仍然存在宣传“中医”、“疼痛治疗”等宣传治病疗效的现象。
4.医疗文书。个别医疗机构未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存在未按要求开具处方、处方上医师不签名等现象。
此外,县、开发区对打击非法行医材料整理不够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疏堵结合,规范审批。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动态监管,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要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标准的,要按照程序及时予以审批。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和校验。对已经审批的,要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分制度,通过暂缓校验、限期整改直至注销许可证的方式,完善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
二、进一步分解落实法定职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三项”清理为依据,根据原市人民政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和有关示范格式的通知》(第1号)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依法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实施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同级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规定不明确,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程序逐级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解释。依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的,由同级编办负责协调。
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及形式,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执法责任的确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要避免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同层级的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落实法定职责的工作务必于年5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进一步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从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制度着手,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清理汇集我市多年来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实践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点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布。要参照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建立的执法依据查询系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全面负责此次结合机构改革适时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各县区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负责抓好组织落实。
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
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14年7月10日至15日,在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要求大队对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期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
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局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于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有极个别案卷整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下半年重点从以下方便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