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7 11:12:42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任职公示情况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

篇(1)

省教育厅: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市中小学编制情况,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正在逐步深化和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职工基本情况

北京市现有中小学校1691所,其中:普通高中29所,初中207所,小学1455所;中小学教职工共有37951名。

二、编制管理情况

1、建立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和编制年度报告制度。至目前,省编办核定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共31028名。按照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事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并建立了编制年度报告制度。

2、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近期,按照省编制部门要求,正在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严把人员入口关。

3、实行学年度预测编制需求办法,及时申请编制。市教育局每年3—4月份,对市直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生源变化和教师需求情况,并及时上报市编制管理部门。目前,2004年暑假招生所需教师编制仍未到位。4月13日,梁铁虎市长和陈静副市长到市教育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承诺今年秋季开学前研究中小学编制问题。各县(区)自2003年省核定编制后数量没有变化。

4、清理在编不在岗和不符合教师条件人员。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膨胀问题的意见》,强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违规进入教师队伍或不符合教师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全市共清退不合格教职工2063名,基本保证了中小学校编制充分有效地使用,逐步实现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校长聘任和教职工聘任情况

1、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校长聘任制改革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龙头,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必经途径。目前,我市中小学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已基本形成制度,已初步实现由单位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坚持实行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行校长任期制,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校长任期为四年,完善了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加强履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中小学校长奖惩和选聘的重要依据。明确要求今后凡出现校长职务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而需要重新确定校长人选时,都要以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主要方式,严把校长队伍入口关,充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社区组织和家长代表的民主参与程度。推动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为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进优秀校长的脱颖而出,从机制上创造条件,保证校长聘任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在选拔任用上,部分高级中学校长仍由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任命。

2、教师聘任工作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市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在教师聘任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完善聘任形式、激励教师不断进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全面实行了人员聘任制度,在核定的人员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设置教职工岗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在聘用过程中,坚持做到方案公开、岗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奖惩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得到教师的普遍认可。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市在编制限额内已聘教职工30167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276名,基本实现了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未聘人员分流情况

如何做好中小学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是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改革的关键点和难点。鉴于目前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对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未聘人员,我市出台了《市直事业单位人事单位制度改革中未聘人员分流分置的意见》(濮办[2003]42号),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新进人员严格按照聘任使用管理,对未聘的原正式职工,采取安排临时工作、转岗聘任、待岗培训、提前离岗、自主择业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做到了改革坚定,操作有情,保持了大局稳定,保障了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分配制度改革情况

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由财政统发,并且市直所有学校和部分县(区)学校将教职工工资中活的津贴部分直接拨发给学校,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工资待遇与其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工作绩效挂钩,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建立了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

六、教师交流情况

实行城镇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子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进行任教服务,逐步完善对口支教制度。市直学校和各县(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具体支教措施,每年坚持选派一批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对口支援。如台前县在今年初从城镇学校选派14名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服务期为三年,支教期间上浮一级工资,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才可回原校任教,浮动工资同时转为固定工资,并在职称评审中优先推荐。

为更好地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决定从2005年起选派市直学校2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区以下基层学校挂职锻炼。要求各县(区)实行这项制度,凡符合选派条件的年轻干部,都要有计划地到基层学校挂职锻炼,坚持把挂职锻炼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七、公开招聘新教师情况

2004年底,市人事局下达给市直部分学校109名增人计划,这次补充教师工作实行教育系统内部招考的办法进行。从12月20日开始,先后经过征求意见、制定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考核积分计算、笔试、面试、体检、学校考察、录取、公示等众多环节,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圆满完成了招教任务。

北京县、范县因地制宜,以核定的编制为依据,在清退临时代课教师、“在编不在岗”人员和不合格教师的基础上,以师资类大中专毕业生为主,面向全县公开招考教师。由县政府牵头领导,县教育、人事部门具体实施,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聘用合同书。

北京市各县(区)和市直学校的招聘新教师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和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近年来公开招聘新教师共计1276名,没有发现一起、暗箱操作的事件,一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通过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保证了教师队伍的质量,为基础教育及时补充了新鲜血液,对我市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篇(2)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是新形势下我党又一项重要的工作,关乎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x月xx日, 局党组组织局总支、局直各单位支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局机关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各支部书记要认识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履行监督责任,以身作则,形成自上而下的良好风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纳入日常会议日程。 

 

(二)及时传达政策,加强阵地建设。近一年,我局先后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狠抓落实工作。专题研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如:双微平台、宣传栏等。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正面引导,全面部署工作。开展党组书记专题党课,一如既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成较强的履职尽责意识形态,以反面案例倒逼全体干部职工加强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提高个人素质,展现单位形象。工作中,领导以上率下,发挥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正面引导,塑造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定期在我局开展研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局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要让我们的干部职工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

二、 存在的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是一个长远性的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机制体制的变革等因素,我们的干部职工将面对新的挑战,不可避免的会存在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针对目前不适应的地方,我们需要积极改正。

(一)思想懈怠,认识存在短板。我们职工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的情况,没有意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必要性。如:对待意识形态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存在极少数敷衍现象。(二)学习不足,落实存在误差。新形势下需要我们的干部职工加强学习、自我完善,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如:对政策理解认识不足导致工作开展进度缓慢,导致群众对工作不甚满意。(三)引导缺位,宣传有待提高。干部职工工作需要发挥引导作用,宣传工作需要更具有针对性,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三、  意见和建议

     我局针对上述问题,积极开展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推进。

篇(3)

一、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年初对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工作由镇长亲自主抓,分管农业副镇长具体抓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落实相关日常工作,与各村(居)委会签订了《助农增收目标责任书》,分解全镇目标任务,把计划任务分解到了各村(居)委会,及时做好粮油种植布局,将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全镇各村组。

(二)立足基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为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对全镇的耕地和农田以及耕种情况进行了摸底,全面完成两区划定工作。镇农技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对群众的耕种技术和种子使用进行全面指导,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结合水利项目建设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对我镇去年遭受水毁的农田进行修复复垦,极大的稳定了粮食种植面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支斗毛渠掏淤60余公里,整治山坪塘10口,新建蓄水池4口。近年来,全镇已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万余亩的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

(三)强化质量保证,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无公害

我镇十分注重粮食生产的安全性,加大对耕地污染的防范力度和销售渠道监管。全体镇干部在包村下组工作中,积极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食品生产安全性的引导,引导群众要充分利用有机肥,稳定和减少农药的使用,切实做到量上负增长,质上有保障。镇政府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合作,大力提升粮食质检能力建设。以农业服务中心为主力,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四)增强储备,保障市场粮食供应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带头执行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因地制宜、因企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收购经营,扩展粮源。并引导其他社会主体理性入市收购,合理定价,既要积极入市收购农民手中余粮,又要防范经营风险,做到不抬价、不抢购、企业不囤积、秩序不混乱。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社会化服务力度,服务面积达万亩以上,对其用于晾晒、烘干、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用地给予支持。支持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托管”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加大力度培育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

(五)落实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是广泛宣传,让粮食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掌握政策,配合发放工作。二是坚持综合补贴原则,扎实开展粮食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严格把关,做到不多报,不漏报,使广大种粮农户都能足额享受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成99%以上。全年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30余次,发放技术资料800余份,发送技术短信500余条,培训农民800余人次,极大的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六)形成合力,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补充耕地面积和质量均达到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根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通过严格项目立项选址,提高规划设计标准,加强工程实施监管,提高财政奖补政策等措施,切实提高垦造水田标准和质量。二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督促各类涉粮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有关规定。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围绕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工作措施等内容,制定宣传方案,采取了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了爱粮节粮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全镇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形成厉行节粮的社会风尚,制止粮食浪费行为。我镇的粮食生产和销售市场稳定,未发生因粮油生产、销售、消费的事件。

二、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粮食面积产量保持稳定。全镇2019年粮食面积与上一年粮食面积基本持平,粮食产量与上一年粮食产量基本持平。确保了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不下降,能力不减弱。

(二)生产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全镇通过广泛宣传动员,通过项目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19年发展种粮大户16户,达到面积约3300余亩。通过种粮大户的示范带动,以及技术的指导,全镇减少撂荒地200余亩,新发展农民专合社和家庭农场都在1家以上,新培育合格职业农民1个以上。

(三)土地流转规模质量提升。全镇以瓮城、浸水垭等村为核心,大力推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土地流转规模日益扩大,全镇实现土地流转1.5万余亩,其中:2019年新增200余亩,深入开展“大棚房”清理,严格控制土地非农化经营,集约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

(四)农事服务能力日趋增强。青岗村充分发挥产业周转金的带动作用,再加上村集体现有农机具等资产,与青岗山种植合作社合股建立农事服务超市连锁店,村集体委托合作社全权经营和管理,实行收益分成。今年,农事服务超市服务粮油面积达到1万余亩,合作社流转自营面积500余亩。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镇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项工作虽然落实到位,取得较好成绩,但清醒认识到我镇粮食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结构调整和稳定粮食生产冲突性仍然存在,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压力较大,;二是粮食价格没有完全体现其价值,种粮成本高,种粮优越性未充分体现,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市场对粮食生产的正导向不明显:三是外出务工人员多,缺少年轻力壮的劳动力,技术推广上有难度。

四、整改措施

我镇将进一步强化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推进,全面抓好粮食生产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

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各村各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切实把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工作抓好。

二是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快高稳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步伐,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篇(4)

【中图分类号】R181.8+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2)09-0052-02

1 基本情况

1.1 边远地区情况:调查的4个自然村分布在2个乡镇,均属我县边远地区,自然村离所在乡镇政府最近8公里,最远20公里,离县城最近32公里,最远51公里;共有户籍人口1613人,常住人口556人,占总户籍人口的34.47%。

1.2调查方式:通过面对面与群众访谈、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1.3调查对象:边远村屯群众共29人,其中男14人,女15人;最大年龄72岁,最小年龄29岁,其中30岁以下3人,38-43岁9人,50-60岁7人,60岁以上10人,平均年龄52岁;文化水平分别为高中3人、初中12 人、小学 12 人、文盲2人。

1.4调查内容: 主要是农民对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知晓率情况进行调查,每张问卷调查了10个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对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政策的了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了解情况和参与情况。

1.5调查人员组成:均为县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流调人员,具有较丰富的流行病学调查经验。

2结果与分析

2.1调查结果: 边远山区农民对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总体知晓率为37.93%(110/290)。见下表:问卷

内容按时

接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是否收到宣传单是否建档免费

2.2 结果分析

2.2.1群众对预防接种等传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了解程度较高,知晓率为82.67%;对新增的项目如慢性病患者随访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的知晓率较低,均低于30%,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知晓率最低仅为6.9%。

2.2.2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人数与收到宣传单的人数一致,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的了解主要渠道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形式获得。

2.2.3 居民建档率为55.17%,略低于我县建档的平均水平(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县建档率为58.96%)

2.2.4边远山区群众参加健康知识讲座的机会极少,仅为3.45%。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边远山区群众对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总体偏低,特别是对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项目知晓率极低。

3.2边远山区农民文化程度较低,留守在家的农民以老人为主,很少有青壮年。

3.3边远山区农民对外界了解信息的渠道单一,主要靠宣传人员上门发放宣传单或到卫生院诊疗时获得信息,从网络、广播等形式获得的信息较少。

3.4群众对疾病重医治轻预防的思想还未得到根本改正,对高血压、糠尿病等慢性病预防未予以重视。

3.5群众对某些疾病特别是精神病普遍存在隐讳忌医思想。

4 建议

4.1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程,是我国一段时期内重大的惠民工程,是充分让广大人民群众公平享受国家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篇(5)

为了切实做好****年度全市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和条件

全市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渐少

政职[****]**号,浙企政职办[****]*号,政职办[****]*号、政职办[****]*号、职改办[****]*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申报时间和组织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于月*O目前

将审核盖章的《申报___职务评审对象花名册》(并带软盘)及相关材料送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将于*月下旬对申报中级政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月中旬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同时完成申报高级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

三、报评材料

、高级政工师评审材料仍按浙企政职办[****]*号文件执行

****年度申报高级政工师岗位人员培训班拟定于*月底在杭州举办,

各地各单位要在*月*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准备参加培训班

的人员名单报我办。

*、政工师评审材料

()材料清单一式*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一式*份。其中呈报

单位意见栏要求概括地反映申报者政治、业务表现情况,表明推荐态度;

(*)业务总结一式*份。内容为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

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字数在*千字以上;

(*)《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

表(公示表)》,一式**份,要求申报对象如实准确地填报并公示有关材料,推荐单位要根据申报对象公示情况如实签署有关意见;

(5)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各一

式*份;

(*)有关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份。须提供任用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论文*篇和三个最能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工作成果(包括策划和组织的活动、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工件报告、经验推介或具体的思想政治工作案例等);

()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综合C级或省外语等级考核英语二级、日语三级)复印件一式*份;

(*)所在单位是企业的,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份,并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所在单位属事业性质的,必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份;

()破格申报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填写的《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人对照破格条件写出破格理批注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

(0)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结果挂钩的,需提交相应的证书;

()填报经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名的《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保证书》;

(*)二寸半身免冠近照*张;

(*)所有复印材料必须携带原件,由评委会办公室验审原件。所有申报材料(除《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用A*纸外),须中文打字,统一周A*纸复印。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外,其它材料一式*份整理成册。

*、助理政工师评审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份。

(*)《晋升(推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0份,要求申报对象如实准确地填报并公示有关材料,推荐单位要根据申报对象公示情况如实签署有关意见。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份。

(*)所在单位是企业的,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

*份,并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所在单位属事业性质的,必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份。

(5)必须提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后撰写专业论文篇和*个最能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工作成果,并提供复印件*份。

(*)专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后获得的荣誉称号的证书或奖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份。

()二寸半身免冠近照*张。

凡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需确认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要填写《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份,并提供学历证书和二寸半身免冠近照*张。

四、材料要求

根据职改办[****]*号文件的要求,各申报对象要翔实、准确地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对于必须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职改)部门提供的材料,申报对象不得自行填写;对于要求公示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及时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否则无效。

五、答辩事项

篇(6)

拟提拔担任镇街、区级机关部门、区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或推荐提名人选;拟提拔担任区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或推荐提名人选,均列为公示对象。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也应列为公示对象。

二、公示范围

区级机关部门、区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镇街科级领导干部拟任或推荐提名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在区内进行公示;区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拟任或推荐提名人选,原则上由组织部在其所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

三、公示内容

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

四、公示方式

采取公示通知或会议传达、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

五、公示时间

公示从之日起,一般为7-15天。

六、公示程序

公示程序:1.区委常委会(或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或推荐提名人选;2.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区委常委会(或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决定,公示通知或公告;3.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4.组织(人事)部门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并将核查结果向区委常委会(或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报告;5.区委常委会(或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正式决定对拟任人选是否任用或推荐提名。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没有不良反映,可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区委常委会(或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在公示前的决定,向区委常委会(或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汇报后办理任用或推荐提名手续。

在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时,也可将公示放至考察工作开展之前进行,实行差额公示。

七、公示受理和调查核实

干部群众可以直接到组织(人事)部门或有关党委(党组)当面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电话或采取书信方式反映情况。以书信方式反映的,以在公示期限内收到的为有效。反映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事实要清楚,内容要具体,以便核实。通过电话或采取书信方式反映问题的要尽可能用真实姓名、身份、单位和联系地址,以便组织联系,通报情况。

公示期间,组织(人事)部门设立专门电话,指定专人值班,负责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要详细做出记录。对群众反映但组织上已经掌握或作出结论的问题,一般不再重复调查;对群众反映的新情况,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群众举报涉嫌违纪违法的重大问题,可由组织

(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进行调查。对匿名反映的问题,要作具体分析,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也要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工作要力求深入细致,讲究方式方法。既要保护反映问题的群众,防止出现打击报复现象,又要注意保护干部,防止方法不当对干部造成不良影响。对故意诬告陷害公示对象,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核查结果要形成文字报告。报告应包括核查内容、核查方式、核查结果、任用建议等内容。报告要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简明准确。

八、公示结果的处理

1、经调查核实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区委常委会(或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按预定方案予以任用或推荐提名。

2、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提拔任用的,按预定的方案提请区委常委会(或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任用或推荐提名,并在任用谈话时向干部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3、对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区委常委会(或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复议后,不予任用或推荐提名;对其中属于违纪违法的,应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篇(7)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机制创新为重点,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工作需要,按照职工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要求,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能、优胜劣汰的用人环境,努力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二、实施过程:

1、公布职位。10月9日,召开动员大会,印发竞争上岗方案,公开竞争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2、公开报名。10月10日至10月11日为报名自荐时间,本次股级干部竞争人选以个人自荐为主。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填写《发改局竞争股级干部职位自荐表》。

3、资格审查。根据竞争上岗所需要的任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参加竞争上岗候选人名单。

4、成立评委。考评委员会构成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不参加该岗位竞争的职工组成。

5、竞岗演讲。10月13日,召开竞争上岗答辩会。确定参加竞争上岗候选人给予公布后,抽签确定演讲顺序,竞争上岗候选人在竞争上岗会上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任职优势和做好所竞岗位的工作规划、设想、工作标准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回答主评委1-2个问题。

6、评议考察。由全体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日常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和演讲答辩情况,通过评议票的形式,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职工分别投票。

7、公示与任职。局党组向组织部报竞岗情况报告,经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将拟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篇(8)

鸠山镇陈窑小学位于鸠山镇最西部的大红寨风景区,学校现有教师5人,学生158人,六个教学班,是一所完全小学,原校长白建辉因为个人原因辞去校长职务,经教育党总支讨论,拟面向鸠山镇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校长,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竞聘工作有序进行,鸠山镇教育党总支成立鸠山镇陈窑小学校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竞争上岗职位

鸠山镇陈窑小学校长1名。

三、岗位竞争资格

1、基本条件: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实践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公认程度较高;

2、岗位条件:

①年龄在50周岁以内(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教五年以上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②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③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④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组织考察、总支考察、上报、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为8月6日,符合条件人员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8月6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鸠山教育党总支。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除原件外,均应另提供复印件1份);

2、8月7日上午按照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

3、公开竞聘:采用竞职演讲方式进行,竞职演讲自主选题,脱稿完成,时间不超过10分钟;现场评委投票。

4.面试时间及地点:8月7日上午,中心学校会议室。

5.评委:竞职演讲评委由教育党总支成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

6、组织考察(8月8日)。教育党总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组织考察,考察情况提交教体局研究。

7、公示。经教体局研究后,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任用手续。拟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上报教体局,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职安排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决抵制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接受干部群众的广泛监督。竞争上岗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漏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竞争上岗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篇(9)

本规则规范的范围包括组织会计专业高级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全过程。涉及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机构)、市以下(包括市)人事职称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评委。

申报人指在**省境内从事会计及会计相关工作,符合有关条件并已报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人员。

二、申报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及时公开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申报人符合《**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手续齐全,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程序符合规定。

(一)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及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对审核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二)受理

1、申报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受理人员负责对申报材料手续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材料应限期办齐手续后送达,过时不再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人,受理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3-1)随同申报人材料一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2、市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整理汇总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信息资料,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确认的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

3、市财政部门将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申报人资料、申报人公示情况说明、《委托评审函》按规定的程序报省财政厅(附件3)。

4、有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应将申报人公示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省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将所属单位中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申报人资料,统一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无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由本单位将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5、外省或部属等非本省辖区内单位会计人员需要我省会计专业高评委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应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办妥有关委托手续后,连同以上应提供的资料,送省财政厅受理。

破格申报人的材料在上报和公示时应特别说明。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对各市及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申报人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受理符合申报程序、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申报人资料。

(三)公示

1、申报人单位在推荐申报人前,应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申报人姓名及有关情况(附件5-1),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市财政部门公示经过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姓名等基本情况(附件3-3),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公示经初审并报省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姓名和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要求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装订规范:

1、不需要装订的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4)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的原件。

2、需要装订的资料及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学历、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计算机考核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财政部门受理后退回原件;

(2)本人签名的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3)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本人签名,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盖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应有主管单位财务部门或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券等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其中各市申报人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还应有财政部门核实人签字。

将需要装订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上页码,连同不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

(五)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市财政部门应提供的资料

(1)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提供《关于报送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5)及其附件

(2)市财政部门应提供《关于报送市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3)及其附件。

三、评审管理

公示期满,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保证评审过程符合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公平评价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

(一)评审政策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统一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政策,明确审核评审标准;

2、组织参加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审核评审的专家评委学习评审政策,统一审核评审标准;

3、建立评委评审政策协调制度,协调、统一评审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或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二)评审工作要求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审可实行集中评审与分散评审、单项评审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灵活的评审与组织形式;

2、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参与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评审工作的评议专家和执行评委;

3、填报《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评审工作分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在集中评审工作期间,应由不同的评议专家向评委会提交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复核、评审意见,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1)评议工作阶段,可根据情况将评议专家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评议。审核人员和复核人员应分别独立评价评审材料,在《评审考核意见表》(附件12)上表达意见并签名;复核人意见与审核人意见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并签名,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

(2)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参加执行评委会会议的评委应对经过评议的材料进行审核,表达意见并签名;意见与评议阶段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召开评委会会议,由执行评委在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上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执行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包括三分之二)的为通过。

(三)评审工作纪律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评委评审工作纪律》,规范专家评委纪律要求。宣读评审工作纪律,与专家评委签订《评审纪律承诺书》(附件14),明确职责。

(四)公示

评审会议结束后,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将通过评审人员的单位和姓名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专家评委的产生

(一)**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的建立

根据《**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考虑新老评委搭配及地区、行业等因素从会计理论界、实务界推荐、选拔若干名高级会计专家报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建立**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任期三年。

(二)评议专家及执行评委的产生

评审工作开始前,根据当年申报材料数量,按随机原则产生本次评议专家及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五、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工作要求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就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中涉及的评审标准、审核和评审、申报材料的管理、评委及执行评委的产生以及评审组织工作全过程予以规范,明确组织工作人员纪律,并根据规范要求对参加审核评审的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

(一)分组分工

组织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评审工作的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评审组织工作应设标准组、审核组、综合材料组。

(二)工作职责

1、标准组:负责评审政策、标准的解释,并形成书面材料(附件15、16);召开评委协调会议,研究专家评委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的问题,明确评委协调会议确定的标准。

2、审核组:负责组织专家评委审核、评审工作,收集专家评委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和研究的意见,核查专家评委提出对申报材料的复查意见(附件17),保证专家评委审核过程中申报及审核材料的安全完整,维护评审工作秩序;

3、综合材料组:负责评审材料的收发、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及时记录专家评委意见,并统计汇总《审核、复核、评审结果一览表》(附件18)。按回避及随机原则发放申报和审核材料,并记录《评审材料发放表》(附件19)、《审核材料发放表》;

投票统计和复核、唱票与监票为两组不相容岗位,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承担。

六、后续管理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时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通报评审情况并做好各项后续管理工作。

(一)后续管理工作

1、将公示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及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2、公告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确认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3、填写评委会评审意见,加盖相应印章,办理资格证书;

4、整理相关工作底稿和申报人资料一并归档。

5、公告领取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和退回申报人材料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退回材料;

(二)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2、《**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3、《评审政策协调意见表》;

4、《评审纪律承诺书》;

5、《**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6、《申报材料意见表》;

7、《评审考核意见表》;

8、《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

篇(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重点,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所属事业单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竞聘范围

全局所属二十二个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人员和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除外。

三、竞聘原则

列入竞聘范围的二十二个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

以市人社局批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聘用人员资格要与申报的岗位一致或相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因需要兼职的,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依照规定参加竞聘上岗。

四、竞聘基本任职条件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所属事业单位共设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现有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六至十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局按照有关规定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整个竞聘工作分八步进行

(一)成立竞聘委员会(八月底以前)。

以平人字[2012]65号文件有关规定为依据,采取党委提名,二十二个事业单位分头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二)制定竞聘实施方案(八月底以前)。

竞聘委员会根据平人字[2012]65号文件精神,制定《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以及工作考核量化积分标准、任期考核办法和民主测评票,提交职代会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调查摸底(八月底以前)。

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局二十二个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的类别、等级、获取时间,以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取得时间,进行登记造册。

(四)传达文件,思想动员,公布竞聘方案(九月十五日以前)。

1、召开全局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传达平人字[2012]65号文件和《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局长葛学斋同志代表局党委做动员讲话。

2、张榜公布《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以及拟竞聘岗位职数限额等有关事项。

(五)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九月二十日以前)

1、拟竞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2、竞聘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将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按岗位类别张榜公布,公布期5天。

(六)组织竞聘(九月三十日以前)

由竞聘委员会按竞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工作考核。对竞聘人员进行工作考核,量化积分。竞聘人员按《工作考核量化积分标准》,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原件。

2、任期考核。竞聘人员向局竞聘委员会提交任期书面述职报告;竞聘委员会根据竞聘人员述职情况、任期内年度考核情况和平时表现情况,对其进行任期考核,并量化积分。

3、民主测评。召开职工大会,根据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表现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七)公示(十月十日以前)

竞聘委员会将竞聘得分明细及竞聘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负责调查核实,予以答复。

(八)备案(十月二十日以前)

公示结束后,竞聘委员会写出竞聘工作报告,填写聘任人员花名册,一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

篇(11)

(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101号)执行。

(二)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31号)执行。

(三)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的要求,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评聘程序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37号)以及《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111号)执行。

(四)关于对2010年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要求,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37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卫人字[]38号)精神,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40周或200个工作日,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36周或180个工作日)或到83个边远山区半山区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10]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对无故拒绝到社区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城市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两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关于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6号)执行。

(六)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9号)执行。

(七)关于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的要求,根据2011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学习掌握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在今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中,各专业答辩组将继续考核申报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并作为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对申报人员公示的要求,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公示,时间一周。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有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两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关于对论文的要求:按照人事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

(三)关于破格的要求: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委员会同意后,报市卫生局核准,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四)关于网上申报问题:为了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与离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可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或下载离线录入版(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详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的有关通知)

三、答辩评审时间

拟定于10月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时间

区县卫生局、市属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8月20日—8月21日

直属单位:8月22日—8月24日

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区县卫生局提交区、县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评聘分开工作试点单位除外)。中央等非本市所属单位提交委托代评函。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3、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服务的书面证明(须注明时间、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并加盖支援医院、接受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所在区县卫生局的公章)。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表中评审委员会意见不再填写)一份

2、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报送《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各一份(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上一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3、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4、城市医生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5、答辩论文或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一式二份

6、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一式一份

7、外语成绩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护理专业除外)一份

9、破格审批表一份

10、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1、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2、《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