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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纳税信用的涵义及现状
(一)基本涵义
企业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企业信用仅指企业对债务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和意愿;广义的企业信用是指企业遵守诺言和实践成约的行为,它表现出企业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心理承诺和如期履行契约的能力,是企业基于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比较,追求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理性经济行为。其外延涉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定信用关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业关系、企业与银行间的资金信用关系、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信用关系以及企业与内部员工的合约信用关系,是一个包括守法信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产品信用和服务信用等在内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用体系。
企业的纳税信用则是企业信用广义涵义中的一种情况。它指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账簿管理、税务检查情况等多方面对企业纳税进行综合社会诚信的评价。
(二)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总数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企业便利用法制不健全的漏洞,故意偷税、拖欠税款。从北京地税系统近三年掌握的数据来看,企业纳税信用的现状不容乐观。
从问题率看,2002-2004年北京地税局实施检查的平均问题率达到78.47%,最低问题率为2004年的75.28%。如上图所示,虽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有问题户数仍然占被检查户数很大比重。
如上图所示,2002-2004年北京市地税局通过各种形式税务检查共组织收入402443.8万元(其中查补税款361765.99万元,滞罚收入40677.81万元),入库金额350553.59万元,三年平均入库率为88.97%。虽然影响税款及时、准确缴纳的因素很多,如企业对税收政策掌握不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不高而造成计算错误等,但为数更多的问题则表现在企业设置“帐外帐”、隐瞒截流收入、故意拖欠税款、无照经营等。可见,由于纳税信誉的缺乏而导致税款流失的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税收经济秩序,阻碍了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进程。因此,强化企业纳税信用观念,构建税收信用体系尤为重要。
二、纳税信用管理的现状及其产生的积极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的税收机制,既要有外在的税收法律体系进行约束,也要以诚实信用这一道德标准作为行为准则。北京市地税局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于2003年2月下发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03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实施了纳税信誉a级企业的评定,部分区县局试行b、c级企业的评定管理工作。
(一)现行纳税信用评定方法及管理模式
1、“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是指税务机关以纳税人遵守和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定义务情况为主要依据,通过评估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誉a、b、c三个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的工作过程。”
2、评定内容包括纳税人申请被受理之日向前推算,连续两年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管理、账簿管理,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纳税人)社会诚信的评价。
3、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大致流程为:
a级企业的评定:
4、分级管理
对认定的a、b、c级纳税信誉企业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针对纳税信誉良好的a级企业采取预约上门咨询、简化发票购领程序的措施,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个性化服务,规定除专案、涉税举报等情况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针对纳税信誉一般的b级企业,进行常规检查和管理,重点加强日常政策的辅导和咨询,帮助企业提升纳税信誉等级;针对纳税信誉不良的c级企业,将其列为税务检点对象,限量供应其领购发票并严格各项审核程序等。
(二)实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的积极作用
从实施效果上看,将企业信用管理引入税收管理对促进企业信用的建立和税务机关管理的完善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1、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企业信用的建立。实行对不同等级企业的分类管理,有效提高了企业对纳税信用的重视程度,其优惠措施及积极的正面宣传效应吸引了一部分企业积极参与评选,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社会信用的树立奠定了基础。相反,对信誉不好的企业,由税务部门对其加强管理和帮助,无疑会促进企业建账建制、财务管理等工作,从而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推进全社会的信用建设。
2、一定范围内起到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导向作用。通过宣传、公布纳税信誉a级企业名单,无形中为企业添加了新的竞争力,使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增加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同时,将纳税信誉不好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仅对税收有问题的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并对其他企业也产生了一定的警示效果。为规范企业诚信纳税,构健全社会良好的竞争环境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3、税务部门内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分级管理使税务部门能够针对每类企业不同状况实施更为有效的管理,一方面降低了运行成本,将管理力度有根据地进行分配;另一方面有重点的管理使得工作更具成效,人力、物力等资源利用更加合理,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一定程度的公众认知。
三、现行纳税信用管理方法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现行管理方法的不足
据统计,2003年度评出a级企业1032户,约占总户数的0.25%;2004年度,评出a级企业956户,约占总户数的0.19%。就两年的评定结果看,纳税信誉a级企业占企业总数比例非常小。而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除了信用环境的社会基础差等因素外,也暴露出现行信用管理方法自身的不足。
企业方面所反映的问题:
1、评定所需成本高,评定期限相对较短。评定需要企业首先提出申请,并提供中介机构对其进行两年有关纳税情况的审计报告。由于评定所需审计报告与企业日常审计报告要求有所不同,导致部分参选企业需要重新制作审计报告,而企业因注册资本等客观因素不同,一份审计报告多则需要几千元,造成成本的一定增加。此外,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周期为两年,即每两年将结合纳税人年检和纳税评估情况对其进行重新评定,评定相对频繁,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负担。
2、管理形式相对单一,优惠措施不明显。现行管理方式对企业的“优惠”仅仅体现在实施人性化的服务上,而随着纳税服务整体水平的日益提高,a级企业所享有的这项“优势”已不明显。
3、企业对自身信息的保密等存有顾虑。评级后的企业将向全社会予以公布,有些企业由于对纳税信誉评定工作缺乏了解,存在一些模糊和片面认识,既想参与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又怕公布信息过多、泄露商业机密,致使其对参与评定活动产生许多顾虑。还有较少数的一些企业,干脆奉守中庸之策,担心评定后树大招风,始终保持一种观望的态度。
4、社会效应还有待提高。在全社会信用机制相对缺失的情况下,纳税信誉的评定未能与商业信用等紧密联系,使得纳税信誉在市场竞争中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相应的管理机制、体制尚不配套和健全,一些管理制度、办法也还没有完全跟上,使得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奖优罚劣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以上四点原因都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企业参与评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纳税信誉评定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从税务部门角度看存在的问题:
1、评价内容的权威性还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不同职能部门都进行各自的评定,且标准不一,使得纳税信誉评定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其评定结果的“含金量”也因此打了折扣。此外,就纳税信誉本身而言,地税系统和国税系统各自评定,导致一个企业可能是国税系统的纳税信用a级企业,却不是地税系统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造成一个企业两种纳税信誉等级的尴尬局面。
2、纳税信用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缺乏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库,且管理工作、具体流程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企业信用与税收征管的联系不够密切,在税务稽查信用管理和日常税收信用管理方面尚没有规范性的制度。仅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对一些信誉较好的企业提供开辟“绿色通道”等“优惠”服务,因随意性较大,易导致各地区做法各异,不利于信用的建立。
3、申报材料不够详实致使税务部门为企业承担了信用风险。在目前的评定工作中,企业提供申报材料,自然希望顺利“当选”,其申报内容往往会“扬长避短”,虽然税务部门在评定过程中要经过两次审核,但在此过程中,税务机关与企业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致使税务部门评定企业纳税信誉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此外,企业经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变化因素很大,税务部门目前还很难做到对评定后的企业实施全方位的跟踪调查。由于税务部门的信誉度高过其他评定的中介组织,如果不能保证评定结果100%的“含金量”,企业一旦出现问题,税务部门将为其承担失信的风险,税务部门的信誉也会因此受到损失。
4、评定手段相对落后。从评定流程看,评定过程主要靠人工定性分析,工作量较大,一方面手工劳动牵制了部分税务工作者很大精力,造成工作量增加;另一方面评定结果易受人为因素影响,长期实行,不利于保证评定质量。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信用体系的社会基础较差。目前,各地失信现象屡禁不止,归根结底,是由社会文化、制度和管理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如公民诚信道德教育较弱、市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企业守信意识不强,内部缺少信用管理,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现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且执法不力;社会信用管理相关制度混乱等,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们建立统一标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进程。
2、企业信用评定信息缺乏整合性。信用信息的管理部门都有各自的评定方法,且标准不一,导致信用评定呈现多头并举、信息零散的局面,甚至是评定结果出现自相矛盾的状况。因此,表面上看,各部门都在管,似乎实现了“全面管理”,而实际上造成了资源浪费,并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3、企业经营短期行为明显。一部分企业经营者,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者还没有意识到信用经济的重要性,从事经营活动时不惜以信用为代价来换取物质利益。具体表现为经营规划上没有长期目标,经营方式上投机取巧,渴望一夜暴富、短期获利的心理普遍存在,对信用商品需求不旺。
4、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不够和对守信企业的激励措施不足是企业失信的重要原因。失信成本过低,其处罚力度在失信企业可承受范围内,致使企业在利益驱动下一再“犯禁”。与之相对应,守信企业得不到有效的激励,处于与失信企业同样的竞争环境,势必会因守信成本的增加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四、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的设想
(一)加快信用立法工作,奠定税收信用大厦的基石版权所有
法律是信用市场平稳运行的保障,是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屏障。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则,刑法中对诈骗等犯罪也做了处罚规定,但是在法律、法规体系中,还没有全面、系统地体现信用经济的要求。因此,要尽快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统一的信用评定标准和方法;明确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范围以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密责任;明确失信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通过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管理。
(二)建立纳税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中介机构独立评价
鉴于我国国情及市场经济发展现状,由政府首先推动纳税信誉的评定应当更具可操作性。但与信誉管理发达的国家相比,由专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定更加合理,这也是未来信用经济发展的趋势。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建立税收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由税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扶助其按照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方式发展,最终实现中介机构独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而税务部门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信用评价,只利用信用评价结果在税务系统内部进行管理,既可以避免承担企业失信的风险,又可实现税收信用管理的集约化。
(三)进一步整合信用资源,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要加快系统内税收信用数据库的建立,方便税务部门及时掌握企业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征管工作。二是要鼓励信用中介机构注重税收数据库的建设,为公正、准确地评价企业纳税信用奠定基础。同时,在时机成熟时,税务部门可提供部分信息与中介机构共享,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互惠互利。三是建立与国税、工商、海关、质监、银行等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同一企业在各部门的信息资料交专门评价机构综合评定,以保证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同时减轻各部门评定工作量,真正实现人力、物力的有效利用,降低信用评定成本,避免企业在不同部门频繁评定,减轻企业负担。
(四)完善税收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税收信用效力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3-0041-03
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我国资信评级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西方现代信用理念、文化的传播和理解,对信用评级概念的认识:第二阶段是系统学习研究国外信用评级的理论方法:第三阶段是认识到信用评级对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开始在银行信贷、债券发行交易中运用评级揭示风险。但是在我国资信评级业经过20多年的起步发展仍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发展模式。特别是2007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对社会信用形成冲击,对资信评级业发展创造了历史性机遇。本文借鉴美国资信评级的先进经验,就我国资信评级的发展进行了探讨。
一、中美资信评级发展状况的比较
(一)资信评级行业的产生背景
20世纪30年代,由于经济危机中大量的发债企业倒闭使得企业债券成为“废纸”,广大投资者切身感受到企业债券信用级别的重要性。美国政府基于降低金融风险和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实行金融业的分业经营,限制投资银行从事证券评价业务,而鼓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价。而我国的信用评级业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其初衷是满足借款企业融资的需要。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明确指出了发展资本市场的目标,证券融资成为资本市场发展的重点。2001年,在中国加快脚步融入世界的时候,证券市场不断出现诸如亿安科技、中科系、银广夏及基金黑幕等事件,引起了人们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用风险的警惕。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状况备受关注。2003年至今,我国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分别对各自所管辖市场范围内的信用评级业务实施监管。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这一阶段,评级机构的业务从数量上看主要是对借款企业的主体信用评级。
(二)资信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及评级方式
美国资信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穆迪公司等。从诞生之初就一直将债券评级作为其主要业务品种,对于一般工商企业本身的资信评级工作则开展得较少。也就是说,美国资信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是证券市场中的投资品种。而对于债券发行企业本身的整体信用状况一般不单独公开揭示,除非有客户需要。更多的情形则在评级实践中将企业本身的资信评级融入到对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中去。
我国的情况与美国有较大不同,资信评级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准备向银行借款、或者发行债券以及进行其他信用交易的企业。与此相应。我国对企业自身的整体信用评级与企业债券评级是作为相对独立的两项业务来开展。由于企业债券市场很不发达,债券评级的需求还十分有限。相应地,资信评级机构开展的债券评级业务也十分有限。据统计。2006年和2007年两年内,评级机构对借款企业主体评级达到82843笔,担保机构主体评级累计773笔,债券评级累计779笔,借款企业主体评级占比98.16%。
美国评级公司不仅接受客户委托、利用公开信息和内部信息展开评级业务而且根据已有的公开信息主动开展评级活动,即委托评级和自主评级。在评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评级机构进行的自主评级对扩大评级行业的影响和拓展评级业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评级市场发展仅有20多年的历史。目前以接受客户委托、利用公开信息和内部信息展开评级业务为主。尚未形成自主评级发展的市场条件。
(三)资信评级机构的收费方式
从当前实际来看,美国评级机构主要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收费机制。
第一,向投资者收费。主要是通过评级出版物、评级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的出售来获取必要的收入,穆迪、标普、惠誉三大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采用的认购收费即属于此类。这种收费方式的重要前提是评级机构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可,评级结果被广泛采纳,
第二,向发行方收费。这是目前实务中普遍采用的收费模式。随着评级对象的增多,三大评级机构先后采用了这种收费模式,他们认为通过这种收费安排可以保证评级机构具有充分的资源来确保评级服务的质量。由于所有评级机构从不公开自己的财务内容,所以人们无从直接了解评级机构的收支情况。但根据相关研究数据和间接材料可知,目前主要评级公司的大部分收入都来自发行方为评级所支付的费用。
我国评级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受评对象。这种收费模式虽然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从制度安排的内在合理性和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具有其存在的现实依据。向受评对象收费是与我国当前国情、评级行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一是资信评级行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依赖行政推动。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都必须出具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这使“被评级者埋单”的收费模式可操作性较强。二是我国评级业仍处于发展前期,评级技术有待提高,评级报告的市场公信力不高。市场对评级的认同度有限。评级结果的使用范围较窄,评级机构的声誉有待建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依靠向投资者收费的收费模式,很可能因为投资者认购的不足而影响评级机构的基本生存条件,从而影响到评级质量的提高。从长远来看。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也是不利的。
二、美国资信评级发展的几点启示
(一)市场化管理是资信评级发展的必然选择
市场驱动型和政府引导型是资信评级发展的两种主要模式。一国采用何种模式完全取决于国情需要。我国的商品经济发展相对美国要晚得多,因此采用政府引导的方式可以加速资信评级发展的进程,从这一点来说,我国采用政府引导型模式来发展资信评级业的做法是正确的。但问题是,资信评级毕竟是独立的中介行业,“独立、客观、公iE"是其行业灵魂,政府引导型的发展模式如果运用不当,比如政府部门介人太深、太广。就会使得资信评级机构失去了本来的独立面目。容易成为政府经济政策的工具。这个问题在我国资信评级业的发展过程中显然是存在的,并且至今仍在不同程度上客观存在。资信评级机构作为向公众提供风险信息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发展初期,依靠行政推动和政策扶持是培育市场的重要途径,但市场化是资信评级的根本,实现市场化运作是资信评级可持续发展的标志。完全独立、依照市场规律运行的中介机构,这是我国资信评级行业发展壮大,更好地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的基本前提。
(二)科学地设置评级机构是资信评级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较低的市场需求和过多的评级机构是一对无法协调的矛盾,超过市场需求而设立太多评级机构的结果只能是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对中介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是致命的打击。特别是对于以信用评价为主要业务的资信评级机构更是不可想象。发达国家成
熟的市场经济及其管理经验,最终促成了资信评级机构在数量上的少而精的格局。这是市场经济和资信评级内在规律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
当前国内评级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能够开展资信评级业务的机构有50家左右,其中具备债券评级资格的机构有9家,包括中诚信、长城、大公等公司,真正有市场竞争力的机构也只有这9家。从国际资信评级业发展的历程看,一个成熟市场内的资信评级机构不会超过3、4家,大部分评级机构将被淘汰出局。
(三)评级业务市场化是评级业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中美资信评级主要业务形式存在差异,实际上是由于两国资信评级需求市场存在差异所致,也在一定程度上源于两国资信评级机构诞生的历史背景。美国是直接融资为主导的国家,证券市场非常发达,通过债券方式融资是美国企业的主要融资选择之一。由于资信评级的目的是为广大证券投资者服务,因此美国的资信评经机构从诞生到发展都与企业债券评级息息相关,而对于工商企业自身的整体信用评级则较少开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很不发达,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发行债券,因此我国目前以对企业自身的整体信用评级作为资信评级机构的主要业务形式,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资信评级机构在开展资信评级业务活动时。应该适时扩大对企业债券本身的资信评级业务。这应该是今后我国资信评级行业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四)评级业务多元化是评级业生存的根本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由于财务杠杆的存在,优秀的企业往往倾向于以债券而不是股票筹资,实力不足的企业也能利用较高的债券利率来吸引激进的投资者,所以债券市场的规模远远大于股票市场。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还很小。我国的债券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资信评级的市场需求也将很大。
三、推进我国资信评级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以市场驱动为主体的资信评级模式
用市场方式推动和管理评级市场,实现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我们认为通过政策法规支持资信评级业的发展,是发展培育资本市场的一个途径,资信评级机构作为向公众提供风险信息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其发展的初期对其加强监管,有利于资信评级业的健康发展。但是,资信评级市场化是主流、是趋势。行政推动方面,从业务许可、业务规则、评级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对资信评级机构及其业务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不断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的管理制度。市场主导方面。用市场的方式去培育和引导市场,探索逐步实现信用评级市场化,鼓励评级公司自我发展自我扩张,激励自由竞争,有力地培育信用中介机构的成长,我们认为这是一条适合我国发展信用评级业的道路。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信用评级机构体系
一方面,通过市场化手段和行政干预促进全国几十家评级机构的整合,使其走集约化、规模化道路,树立三到四家品牌评级企业;另一方面,严格评级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和评级机构市场准入。不断提高评级机构素质和评级质量。引导、培育和完善信用评级市场。
(三)扩大信用评级范围,促进评级机构业务多元化
一、企业会计信用评价的含义及作用
1、企业会计信用评价的含义
信用评价,也称为信用评级、资信评级。多数学者认为信用评价就是指由独立或中立的专业评级机构、部门,根据评级对象的委托,本着“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以评级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规定为依据,应用规范、科学的方法,经过评级中的相关参数值进行比较评价而对评级对象的履行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进行的调查、审核和测定,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其评价结果的一种评价行为。企业的会计信用评价是信用评价在会计领域的应用,它是企业会计活动与信用评价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对企业会计信用评价的含义可称为企业会计信用评价或企业会计信用评级、评估,它是指由独立或中立的专业评价机构,接受委托,根据“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以评级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规定为依据,应用规范、科学的方法,在全面了解、考察、分析的基础上,对被评价企业的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过程及可信任程度而进行的调查、审核和测定,并且经过评价参数值的比较和综合评价,以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出评价结果并向社会大众公布的一种评价行为。
2、我国企业会计信用评价的作用
(1)提高会计信用信息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会计信用评价最基本的作用是调查、验证其他企业的会计信用,使会计信用的使用方能够更加充分了解与交易方相关的真实会计信用状况。通过企业会计信用评价而实现的会计信用信息的共享能够降低企业信用信息的不对称,使授信方的风险降到最低而达到节约信用交易成本的目的。
(2)有利于建立会计信用的记录、监督和约束机制。由于会计信用评价机构的特殊作用能使其掌握的会计信用信息较为全面和广泛,可以使会计信用结果的传播速度加快,也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失信惩罚机制的作用,从而使受信企业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失信得到的利益仅是一次性的,而失信惩罚则是严重的、长期的。
(3)信用的无形导向作用。会计信用评价能够起到一种良好的无形导向作用。会计信用评价可以使会计信用成为―种潜在的经济资源,会计信用评价结果能够让企业更好地进入信用社会,成为其从事契约活动的资格通行证,从而对受信人的行为起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进而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不断提高社会运行的效率,为间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整个国家信用体系的建立、完善奠定良好基础。
二、我国企业信用评价的现状
1、我国企业会计信用评价取得的效果
经过会计信用评价的工作在全国一些地区的积极实践,让我们看到了会计信用等级评价在促进企业单位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遵守财经法纪,保持良好信用状况,为带动各地及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成效。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在实行会计信用评价程序过程中,能够对照相关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和检查,能及时发现、认识会计核算过程及会计基础工作中的不足,能够及时有效地纠正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不完整和不规范、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规范,以及单位资产不实、虚挂往来等现象。同时,评价人员能够深入企业,直接了解、调研企业的会计工作,及时告知纠正企业中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以及会计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通过企业的自查和外部指导工作可以更好地规范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经营、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2)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信用。在企业会计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下,企业的会计信用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社会各界所接受和重视。企业的信用已经运用到财产担保中,而作为信用的基础组成的会计信用在企业信用担保中也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会计信用等级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动力,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也能够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促使企业自觉维护信用交易双方利益和信用市场秩序。
(3)完善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公司治理结构。企业会计信用等级评定的实行,有效地帮助、督促了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健全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使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内控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这样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压减各种费用,有效地防止了企业资产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
2、我国企业会计信用评价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会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初步形成了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但是,在实行中也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
(1)我国的企业会计信用评价结果公信力缺乏。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度密切相关。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不断发展和健全的过程中,这就使得我国的信用评价分级在短时间内还不能充分发挥出它的区分经济产品信用质量差异的功能,进而影响其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另外,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和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也刚刚开始,因此,评级质量的提高以及评级结果的检验都需要较长的时间。当前我国整体的信用评级行业的公信力不强,企业会计信用评价是其信用评级业分支的公信力也难以令人信服。由于会计信用评价结果公信力不高,因而,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做决策也没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进一步造成了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对会计信用评价结果不放心,企业会计信用评级结果缺乏公信力又进一步导致了企业不愿意参加会计信用评价,影响了企业参加会计信用评价的积极性。
(2)我国企业会计信用评价与其他信用评价联系不密切。企业会计信用可以为其他信用评估提供依据。在评估企业的商业信用、股票信用等时,都会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而企业会计信用的好坏又影响、决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守信用单位,纳税信用单位等信用评价在评级形式上相互独立,但在内容上相互交叉。目前存在的企业会计信用评价与其他信用评价联系不密切,造成了重复工作,不但增加了信用评价的运行成本,而且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这样就难以发挥出会计信用评价的基础性作用,影响了信用评价的权威性。因此,要提高各种信用评价的效率就要将会计信用作为恰当的形成其他信用评估结果的重要方面,在做其他信用评价时要加强与会计信用评价的联系。
(3)我国企业参与会计信用评价的积极性不高。企业会计信用评价的主要评价对象是企业,但参加了会计信用评价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很小部分。究其原因还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处于开始阶段,会计信用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对其评定工作的认识及重视远远不足。一些企业认为,现行的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对于信用好的企业的优惠政策没有实质性
内容,而对于信用差的企业也没有较好的制约措施。企业花费较大费用参与评价活动,但企业却无法从评价活动得到应有的益处,这些都影响了企业参与会计信用评价的积极性。
三、提高企业会计信用评价的对策
1、我国企业会计信用评价存在问题的原因
(1)评价主体存在的缺陷。我国的企业会计信用评价实行时间较短,政府在推广会计信用评价中发挥的作用很大。我国由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信用的评价,充当评价机构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公信力,也会导致评价机构监管不足。我国虽然在评定过程中引进了社会中介服务,但信用评定行政色彩仍十分浓厚。政府作为评价机构评价出的结果信服力不强,进一步影响了评价结果的质量。同时,作为会计信用评价机构的财政部门集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管者于一身,评价工作的公正、独立性和信用评价结果的质量都令人担忧。
(2)我国企业会计信用评价标准不完善。会计信用评价标准的主要指会计信用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会计信用评价指标计算出的分数直接决定信用评价的结果。当前我国的评价指标体系不甚合理,相应计算出的分数和企业会计信用评价结果也难以令人信服。我国的会计信用评价理论研究不够深入,评价指标体系存在较多的缺陷:会计指标体系设计粗略;会计指标体系可操作性不足;会计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不足,各会计指标间缺乏内在联系,无法构成一个有机统一体;会计信用评价指标不统一,还没有全国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
(3)我国企业会计信用评价法律依据缺乏。许多企业不参加会计信用评价极大影响了企业会计信用评价的权威性。而树立会计信用评价的权威性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当前,法律、法规对实施会计信用评价规定处理较轻微,对企业信用评价的建立和实施的支持力度不足。
2、完善我国企业会计信用评价的对策
(1)加强监管企业会计信用评价主体。加强对企业会计信用评价机构的监管可以间接地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政府在会计信用的起步阶段起了主导作用,待会计信用评价发展成熟时,应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代替政府进行会计信用评价,同时还要建立一些组织或部门进行会计信用评价管理和监督,比如建立会计信用评价行业协会及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税务、工商等多部门参与的会计信用评价监管机构。形成稳定的企业会计信用评价行业监管模式,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则,规范执业,确保提高会计信用评价结果的质量和公信力。
多年来,泉州民营经济高度发达,成为福建省乃至全国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特别是近两年,民营工业步入新一轮发展阶段,产生了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效益好的企业,并打造出了“安尔乐”、“七匹狼”、“富贵鸟”、“金鹿”、“安踏”等知名品牌。民营经济总产值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4年底,泉州市拥有民营企业12万多家,民营经济在企业数量、工业产值、就业等均占全市的90%以上。2005年,泉州新增驰名商标16件、名牌产品18项、国家免检产品38项、出口名牌8个、出口免验企业1家。
泉州民营经济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金融生态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也就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金融生态形象地表述了我国金融风险复杂的形成机制。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其间各因素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进而改变金融业内部各种力量的对比状况,推动金融业的发展,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金融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根据央行于2003年完成的一项对2001~2002年我国不良资产形成的历史原因的调查分析,由于行政干预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要占到不良贷款总额的80%。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企业的全方位支持,同时也促进了金融业务量的快速攀升和金融企业的良好发展。目前泉州丰泽金融街已经形成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四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兴业、中信、招商、民生)良性互动的金融格局。据统计,截至2005年6月末,泉州主要商业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50.08亿元,比年初减少1.6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6.89%,比年初下降1.33个百分点,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继续“双下降”。在中国社科院2005年9月公布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报告》中,泉州城市金融生态相对指标位居全国291个城市的第14位,和谐的泉州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已经初步形成。
泉州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与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和谐表现
金融生态环境优劣,直接关系到辖区金融机构体系和市场体系功能的正常发挥,进而会影响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研究报告指出,我国金融部门资产质量之优劣,70%以上取决于金融运行的体制环境。一般来说,评价城市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有:经济基础;企业诚信;地方金融发展;法治环境;诚信文化;社会中介服务;社会保障程度;地方政府公共服务;金融部门独立性。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泉州虽然发展的速度不慢,发展的效益不低,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从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因素来看,当前泉州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仍不够理想,与温州、杭州、宁波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法制建设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改革日益深化,人民银行实施金融调控的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泉州不少民营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民营企业与个人诚信系统建设才刚起步,政银企协作洽谈制度尚未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很少,司法部门对金融案件的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干预金融行为与金融中介服务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金融系统的歧视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制建设还不健全、社会对民营企业认识上的偏差等原因,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很不理想。世界银行在2002年做过一个关于企业在融资当中有没有困难的调查,结果受调查的我国企业中占80%的企业认为融资有困难。泉州民营企业也不例外,目前,泉州民营企业融资特点主要表现为:内源融资占主导地位,外源融资渠道相对狭窄。其原因主要有:由于泉州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占主导地位,家族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融资以内源融资为主,主要依靠自身的积累和亲朋好友的借款或是高利贷;资本市场难进,与银行信贷相比,证券市场对民营企业的开放程度很低,从外源融资来看,由于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体制的不够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存在一定的歧视,这导致民营企业较难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融资。
(三)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缺陷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
对于泉州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评价,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业主制或家族制企业是一种落后的企业制度形式,必须实行改造,使之尽快过渡到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民营企业以个人业主制和家族制企业为主是正常的,因为,不论是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法国、意大利等,还是我国的台湾、香港等地区,90%以上的中小企业也都是家族制企业,片面地否定家族制企业的存在合理性,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泉州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缺陷在于没有根据不同的企业发展阶段的需要而采用不同的企业制度。业主制、家族制和合伙制企业制度的长处在于它以血亲关系为基础,内部信任度高,能够最大限度地动员家庭内部资源;不足之处在于其封闭和信息非对称性,外部信任度低,较难利用外部社会资源。当民营企业度过了成长阶段进入成熟期后,成长所需外部资源必然大于所有者能动用的内部资源,家族制治理结构的弊端将逐步显露出来,金融风险将逐步加大,严重限制其发展空间。泉州市目前有各类民营经济实体近11万家,其中股份合作制企业2300多家、私营企业25200多家、个体工商户81900多家。而在A股市场上市的泉州民营企业仅有4家,在B股和H股市场上市或通过发行债券的泉州民营企业也很少,可见,外源融资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泉州民营企业的发展。
(四)金融抑制与民营企业的发展需求不和谐
为规避金融风险,金融机构通常偏爱高利率、短期限的金融品种,但民营企业因为融资成本偏好低利率、长期限的融资品种,因此利率与期限的安排取决于金融中介机构与企业的博弈。金融中介机构偏好高利率会使得其提供的金融产品单一且贷款的安全期限越来越短,抑制民营企业的贷款需求,削弱其投资力量。
从理论上讲,民营企业在创业及成长时期对资金需求紧迫,但其未来利润增长较快,对于民营企业和金融中介机构来说是贷款融资的较好时机。但事实上金融中介机构受各种因素影响通常不能根据其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给予较妥善的融资支持,致使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举债困难。
创建泉州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下的民营经济
(一)建立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生态环境是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多方面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改善泉州金融生态环境,仅靠人民银行一家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多管齐下,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乃至全社会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才能构建机构繁荣、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和谐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首先,创新金融产品,可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加快发展辖区电子银行(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业务、支付密码系统、报帐通、银行卡、基金、保险、打包押汇等各项新业务;其次, 要积极增设金融服务机构,可以考虑申报“泉州市外汇管理支局”,积极筹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最后,商业银行要更新观念,改进经营方式方法,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推行政银企协作洽谈会和项目推介制度,有效化解银行放贷难与企业难贷款的矛盾。
(二)金融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随着泉州经济金融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人民银行实施金融调控的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不容回避的现实要求泉州必须站在全局和宏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这种变化对高效履行央行职责所提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一个科学、合理的系统首先应满足1+1>2的内生要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集综合性、基础性和开拓性于一体的系统化工程,泉州应当把握形势、更新观念,充分发挥改革在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强大作用:各商业银行应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及有关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尽快在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工作中达成共识,综合运用市场、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推动有机循环、有序竞争的金融生态环境尽快形成;通过广泛宣传、不断动员民营企业等各方社会力量,自觉参加到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这一重要工作中来;采取适当措施,鼓励股本性投资、债券投资和适度的风险资本投资,同时强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三)构建有利于金融生态环境的信用体系
同样,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其他信息纳入征信范围也缺乏合法性前提。这主要是一个个人隐私的界定和使用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只规定了未经权利人许可而公布、披露他人隐私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但对什么是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和披露没有进一步的规定。在没有获得法律授权之前,高校的征信行为多少有些盲目,并可能在未来引发侵权争议。
我国现在于上海、深圳、石家庄新华区等地建立了信用档案,事实证明,没有法律作为坚强的后盾,这些地方的信用档案无法显示出其应有的价值和威力,而且备受人们的怀疑。如,2002年6月14日的《中国青年报》以《将公民的不良行为上网对不对?》为题,对石家庄新华区的“社区信用档案系统”提出了质疑,原定推出的上海大学首份大学生信用档案也面临“难产”的尴尬。
地方立法中,上海已出台《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央行也有意将征信体系的建设尽快向全国范围推广,目前正抓紧制定有关征信法规,以规范社会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反观美国,在它发达的信用体系背后是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45项法律,对个人信用档案的收集和共享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鼓励诚实守信,对违反信用者也规定了具体的惩罚条款,同时也注意维护公民的个人隐私等正当权益。特别是《公平信用报告法》和《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这两项法律对个人信用档案的收集和共享及个人信息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是规范信用报告行业的基本法。①高校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贸然建档,有些把自己放在火上烤的意味。
二、高校尚不具备建档所需的物质支撑
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建设要以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为基础,从信息采集到最终形成信用评估报告的整个过程花费不菲,并要有一定的通讯、计算机技术作为支持。仅就这一点而言,目前我国国内许多高校尚不具备建设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客观条件。事实上,国内也只有少数经济、技术条件允许的高校开展了这项工作。
高校建档的资金从哪里来?易家言在他的《中国教育的尖锐问题:学校、市场和政府的重新定位》中说:“中国的学校实际是一级教育中的党政社团组织,它在办社会,它在发挥政府的职能,而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学校。高等学校除教育之外,其他的如政府和社会功能越多,内部结构就越复杂。组成结构本身和结构的运行需要支付成本,于是这些与孩子的教育根本无关的费用都要由越来越高的学费来承担。”
已建立的高校诚信档案相互之间并未实现完全联网,这种分散式的信用档案管理模式会产生的结果是,在建设初期,信用数据的采集任务浩繁、前期投入大、周期长,各个分散的信用档案管理机构很可能会不堪重负,重复投资严重。而建成后因为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大,留在当地的信用档案是否转出?如不转出,信用档案受到地域、时间限制,其功能被大大削弱。如转出,谁来承接?建档后实现动态管理还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高额的运行成本也是个难题。
大量的投入必定寻求回报,即征信数据的有偿使用可以鼓励高校建档,现状却是由于社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我国对个人征信服务的社会需求严重不足,尤其是银行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和实施风险管理时并不要求由公正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评分,个人信用评估公司也就没有市场,无法商业化运作。投入了却没有产出,高校的建档热情能持续多久?
三、具体实施和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
1、征信数据的来源
以往由于信息长期被各行政机关封闭管理和分割使用,社会公众难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个人信息,信用机构也无法以合法身份采集、加工和出售这些信息。近年来,上海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授予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信息采集权,打破征信领域中的条块分割,使上海成为全国最早启动个人信用征信的城市。在《上海市信用服务指南》中,征信信息的来源包括直接来源和间接来源。其中,直接来源是被征信对象,间接来源包括行政和司法部门(工商、税务、统计、海关、技监、劳动人事、公安、法院等机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贸促会等)、媒体传播机构、与被征信对象存在业务关系的合作企业、金融机构、其他征信机构及被征信对象股东和附属机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解决了在全国范围内信息采集公开合法的问题。根据该法的精神,高校仅能选择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收集所需信息,而这些信息中又有多少与大学生诚信档案内容实际相关?即使相关,所载信息又往往与其他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重复。明确不重复的只剩学生在校成绩、奖惩情况了,这又与学生档案记载重复。那么,高校还有必要建立诚信档案吗?
2、采集内容的界定
哪些信息应纳入诚信档案,各高校不尽相同。一般包含个人基本信息、经济信息、操行信息、信用信息、大学生去向记录。但对这一界定存在争议。如,个人基本信息、经济信息中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父母身份证号码、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在校期间的消费表现等,究竟是征信必需的可公示材料,还是纯粹个人私生活内容或个人隐私?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学生的信用表现主要体现在学生是否诚实守信等方面,与此无关的情况如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表现、学业成绩、专业素质等应排除在外,否则,就是学生的普通档案了。这也意味着信用和道德并不一致。对于道德和信用的关系,先期建立社区信用档案的石家庄市新华区坚持“一个人的总信用,应该包括他生活在社区中的方方面面,而在社区的日常生活中,信用的体现面之广,几乎可以包括道德的所有内容,道德就是对社会的承诺。”这样看来,信用档案几乎就等同于“道德档案”。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应当记入信用档案的呢?在这个问题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所有的建档行为都具有相当的盲目性。
3、市场需求不足
最有可能青睐诚信档案的用人单位实际上对大学生信用档案的作用持保留态度。在招聘中,虽然企业对于员工的诚信问题相当重视,但不少企业认为,中国现有信用体系还不完善,仅凭一纸证书无法说明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市场对大学生诚信档案的漠然戳中了诚信档案的软肋:公平性。
4、如何实现公平
首先,诚信标准的公平。大学生诚信档案的评价标准是什么?这一标准由谁制订?制订者的权威性由谁授予?虽然通行的做法是诚信得分由学生个人自评、经由班委和学院双重审核并打分。一个大学生,诚信如何,到底谁最有发言权?是代表“管”方的班委和学院,还是他的普通同学?不解决这些问题,大学生诚信档案本身的客观性、中立性就令人怀疑。而一项充满悬疑制度,我们还能指望它推进社会诚信吗?
其次,在大学生诚信度测评中谁来监督信用的监督者(高校)?没有监督和竞争,谁能保证高校不产生寻租冲动?有人质疑,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诚信档案”很难不被形式化、庸俗化。
参考文献
[1] 《诚信档案可解大学生“诚信危机”?》,《新华每日电讯》2007-年4月11日。
[2] 刘勇强:《美国的个人人信用档案管理》,《档案时空》2005年第四期。
创新“窗口指导”方式,增强稳健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为提高“窗口指导”的有效性,围绕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的核心内容,结合唐山市实际扎实做好《贷款投向参考指导目录》和“最守信用贷款企业”评选两项重点品牌工作。每年年初都将组织落实这两项工作做为“一号工程”,切实做到政府、银行、企业三个层面,经济与金融两个领域资金和信息资源的供需全面对接。2010年以来,累计评选出唐山市最守信用贷款企业1398家,通过将优势企业、名优产品和重点项目推介给银行机构,引导银行机构调整信贷结构,为创造性地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推动地方经济金融科学发展探索出一条符合基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成熟模式。经过几年的努力这两项优势工作已经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品牌项目。
出台实施细则,增强稳健货币政策实施的针对性
结合唐山经济金融运行实际,近几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严格实施差别准备金政策调整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促进地方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将国家稳健货币政策和金融调控精神,细化分解为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印发各县(市)支行和全辖各银行业机构贯彻执行。
充分发挥再贴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作用
在积极向上级申请再贴现资金规模,增加再贴现业务量的基础上,调整再贴现的投向,将支持重点向中小银行机构倾斜,鼓励其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2010年以来累计办理再贴现37.3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中小银行机构占比85%以上,目前再贴现余额7.9亿元,重点支持了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对商业承兑汇票、涉农、县域中小企业等领域的扶持,同时创造条件,为迁安市农村信用联社办理支农再贷款2亿元,有力地增强了其信贷支农能力。
推进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
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宣传、指导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深入相关企业调查走访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推介、组织培训、及时上报优质企业加入发券储备库等多种方式,帮助符合条件具有发券意向、具备成熟发券条件的企业从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2010年以来先后协助冀东发展集团等10多家企业通过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等方式融资166亿元,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加大宣传督导力度,努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
成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唐山市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跨境人民币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的潜力,将服务与监管有机结合,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内部协调工作制度》。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市共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138笔,金额17.97亿元,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量占全省前列,实现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量与唐山对外贸易和投资总额相匹配的目标。
金融稳定篇——打造一片金融净土
前几年,人民银行尤其是基层人民银行过分强调金融服务,出现了管理与服务“一手软、一手硬”的局面,对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针对基层央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能的瓶颈,唐山中心支行提出了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在总行提出“两管理、两综合”(开业管理、营业管理,综合执法检查、综合评价)理念之前,就率先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综合评价、开业管理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
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从2010年7月份起,先后制定出台了人民银行唐山中心支行《金融管理与服务办法》、《综合执法检查暂行规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考核评价办法》、《金融机构风险自评估指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规定》等多个制度办法,整章建制,先立规矩后办事。2010年三季度,组织了第一次综合执法检查,受理了第一份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系统申请,组织了第一次金融机构风险自评估,开展了第一次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的全面评价。
按季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推动银行业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一是持续完善工作制度。在原有制度框架内,制定和实行了《综合执法后续检查工作规定》,对综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满一年后再次组织进行后续现场检查,强化综合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制定和实行了《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奖励办法》、《综合执法检查人员业绩申报制度》和《综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纪律规定》。
二是增加综合执法检查内容。从2012年开始,唐山中心支行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事项报告两项工作纳入了综合执法检查的内容。
三是强化重点环节控制。加强对综合执法检查报告内容全面性的控制。中心支行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检查小组提交的检查报告,再次与检查底稿、检查事实确认书核对,有效防止检查报告反映问题不全面、事实认定不完整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检查发现的违规事实认定依据的控制。加强对交换检查意见环节的控制。每次综合执法检查结束后,中心支行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都要集中约见被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就检查程序是否合规、检查内容是否超范围、检查认定的问题是否符合事实、处理依据是否依法依规、检查人员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集中征求被查机构的意见,接受监督。通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被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请求人民银行定期举办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培训班,或到现场对其员工进行辅导培训,提高全体员工业务素质。仅2012年以来,唐山中心支行先后组织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知识培训班9次,金融机构参训人员800余人次,报名参训率达到100%。
认真开展信贷效果评估和综合评价,推动银行业机构横纵对比,找差距补不足
新形势下如何创造性履职,切实提高金融管理和服务效能是一项很有挑战性的工作,为了总结积累经验,2010年率先在县域尝试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推动了县域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了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该做法得到石家庄中心支行的高度评价,制定出台的《人民银行县(市)支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办法》以文件形式在全省转发交流;2010年在全省率先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考核评价工作,提高了货币信贷政策落实和金融管理服务效率,在此基础上2011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实现对金融机构管理与服务的全覆盖,高效完成对全部1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10年度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价,同时制定出台《与金融机构约见谈话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针对考核评价结果先后对6家金融机构负责人约见谈话,并印发《约见谈话纪要》。通过考核评价和约见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了基层央行的履职效能。
率先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1年6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确立唐山中心支行作为试点,率先在辖区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唐山中心支行从调查研究入手,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实施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使全市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调查研究,明确思路,制订工作长效开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制度,规范程序,为工作长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和印发了《唐山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暂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金融机构服务项目、产品及收费等报备工作制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评价办法》。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末,已累计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205起(次),完善办结205起(次),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满意率达98%以上。
坚持金融风险月度监测、季度分析、年度评估制度,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测管理,健全完善了以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金融风险监测月报、金融稳定形势季度分析和金融稳定年度评估报告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的监测管理体系。2010年以来,共受理并及时上报银行、证券、保险业的重大事项报告30份,涉及到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企业经营动向、重要案件等,辖内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风险预警体制和应急预案初步健全完善。为加强对影子银行的风险监测,中心支行制定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测办法》,将小额贷款公司正式纳入风险监测体系;辖内滦县支行通过“四个支持”(政策信息支持、业务技术支持、人力资源支持、金融服务支持),助推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管理,效果明显。
金融服务篇——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长期以来,人民银行始终将金融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异地汇款当日到账,银行卡刷卡无障碍……老百姓在不知不觉中享受着便捷的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着重从三个方面做好服务:一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二是改善农村支付环境;三是继续提高基础性金融服务水平。
开展“六好”金融生态环境县(市、区)创建活动
2010年以来,相继组织开展了以“政策环境好、经济基础好、金融发展好、信用体系好、司法保障好、金融中介服务好”为内容的六好金融生态环境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改善辖区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制定出台《唐山市创建“六好”金融生态环境活动实施方案》。以打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为目标,力争在三年内使全市各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全部达到“六好”标准。二是成立了“唐山市六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以政府主导、人民银行主办、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体系,发挥了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制定了《唐山市金融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内容,划分六个方面57个指标,对各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进行综合评价,据此作为“六好”金融生态环境县(市、区)的评选标准,并将评价结果向金融机构公布,作为金融机构向该地区信贷授信、贷款发放的参考依据。以辖内遵化支行为试点单位探索出公司评级、农户建档、涉农金融机构放贷的“公司+农户+征信+信贷”支农服务模式,吸引农户参与到涉农企业“产业链”生产经营之中,增强了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辐射力。辖内迁安支行推动成立了河北省第一家“金融法庭”,为金融维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稳步推进,攻坚克难,全面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为大力改善唐山市农村地区支付环境,推动形成了政府全力支持、人民银行认真督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改善农村支付服务软硬件环境,提高农民非现金支付知识和意识。
创建“四个示范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该行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通过创建三个刷卡无障碍示范市场、两个非现金结算示范市场、两个转账POS特色示范村、两个“支付结算服务站”,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
世界经济潮流进入创新优势主导阶段,微观经济主体创新型企业最具竞争活力,创新型国家的成功得力于国家创新体系中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群,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更是根本。而创新型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这已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世界性共识。我国实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急需扶持大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将创新型中小企业从创新型企业总体和一般意义上的中小企业中划分出来,提供有特点针对性的政策扶持,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性研究,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1创新型中小企业概念与认证
1.1创新型中小企业概念
本研究在比较和借鉴国外经验,整合和提升国内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创新战略总体要求,结合中国国情实际,本着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和实绩的核心原则界定认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是能以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创新优势保持竞争力,并在新产品开发、专利、品牌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收益突出的中小规模企业,而成为政策扶持对象要通过所建立的认证指标和认证制度系统具体认定。
1.2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体系
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系统由认证主体、认证指标、网络系统和认证制度构成。
认证主体包括组织认证的主管部门、专业和技术鉴定机关、认证专家团队等。认证的组织与管理可成立专门机构,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中心,也可由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兼任。
认证指标应有企业初创和企业生命阶段的区别。对于风险创业者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是鉴定其拥有并赖以起家的创新技术或专利,是“小草”还是“能成参天大树的红杉苗”,预测技术价值和市场收益的目的性强,所设认证指标以专业技术前瞻要求为主,而对于已进入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主要考察其持续创新和实绩收益的能力。
国家三部委创新型企业认定设立4个定量指标和1个定性指标,即研发经费强度、发明专利、新产品(工艺或服务)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创新组织与管理,综合形成技术创新依存度指数,在0.6以上则被命名为“创新型企业”。国家三部委创新型企业认定主要对象是大企业,目前实际上有相当部分是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而鉴于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广泛性,应施行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的自愿、自测、自评在先和自动受理、现场认证、跟踪再评价制度,自愿申请企业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诊断,企业自测结果认为具备条件,即可在认证的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网站栏目中填表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网上类似客观试题形式的评分表,由设定罗吉斯回归模型的软件结合相关行业企业平均水平打分,达标通过者网上即予以自动受理,再由相关技术鉴定机构和政策、金融等机构联合进行现场或实绩评价,通过者由认证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开始接受相关政策待遇,在事后管理阶段,由认证的主管部门跟踪定期再评价,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停止给予相关优惠待遇。
2创新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与政策需求
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包括孕育潜在阶段、萌芽初创阶段、成长发展阶段和蜕变阶段,不同阶段的政策需求也存在一定差别。
2.1孕育潜在阶段
经济全球化传播扩散了创新型国家创新优势的信息和影响,尤其我国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全面展开,国家创新体系主体建设开始注重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所形成的创新气候和创新土壤中,激活部分主体创新企业的生命需求,尤其拥有专利或创新技术的主体,通过学187期习机制和资源整合,开始筹建企业,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种子,出现技术创新启动资金需求,部分现存中小企业开始向创新企业转型,成为潜在的准创新型中小企业。
贯穿创新型中小企业全部生命周期,尤其是孕育潜在阶段,在宏观影响上需要加强尊重创新、倡导创新、支持创新的文化、教育和社会环境建设的政策与制度供给,在直接影响上急需创新型中小企业法等法律制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及激励机制,具体到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各项措施,引导和培育技术创新主体向创新型企业形态转化。
2.2萌芽初创阶段
按照生命形态扶持政策的对象企业可分为初创和现存两类。
经过孕育阶段,科技人员个人或机构没有将其技术创新成果转让而是自己申办企业,这类创业具有高风险、高技术、高投入、高收益和不确定性强的特点,而商业金融市场对其惜贷,所以对于市场准入、用地、创业资金、孵化器等政策需求最为强烈。但享受政策的前提需求是资格认证的服务需求。所以对于这类风险创业者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是鉴定其创新技术或专利,是“小草”还是“能长成参天大树的红杉苗”,预测技术价值和市场收益的目的性强,而对于现存的准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考察其持续创新和实绩收益的能力,经认证授予享受政策待遇的资格。
2.3成长发展阶段
在成长发展阶段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一般中小企业,都要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扩大生产增收效益,而作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所不同的是必须不断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保持竞争优势,相对创新型大企业而言,围绕产品的创新活动目标指向更为具体明确,研发资金和人力资源投入急速增加,融资和上市等扶持政策需求扩大,并出现创新产品销售扶持的政策需求。同时对公共产品、政府购买、系统网络、产学研合作和企业集群园区的需求大幅增加。
2.4蜕变阶段
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成长发展阶段,能够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适时进行制度创新,克服自身各种阶段性危机,很好地把握创新力和控制力的统一,活用政策并适应环境变化,以创新研发活动和成果,保持竞争优势和实力拓展,其中一部分就有可能进化为大企业,否则,也有可能退化为一般中小企业,或面临再创业的考验,或被竞争淘汰出局。总之,会产生对企业并购、重组和退出等方面的制度与政策需求。
3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建议
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应由主体框架、上层框架、中层框架、配套措施、生态机制构成。主体框架包括专管机构、认证机构、政策实施机构、民间组织机构和其他机构。上层框架主要是相关法律、创新型中小企业法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制度及定期评价制度的建设。中层框架包括在已有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与实践基础上,整合完善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创业板即资本市场准入政策,以政府采购、组织大企业和倡导国民优先购买创新型中小企业产品政策等等。政策体系配套措施即下层框架,可包括促进产学研官紧密结合,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创立和自主创新及创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生态机制由创新型中小企业网络平台,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宣传、落实和反馈信息化,建立事前论证、效果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系统运作和作用构成。以下主要就燃眉之急的主体建设和金融支持等方面展开建议。
3.1形成并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主体系统
创新型国家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重视,体现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设置上都有较高的层次和权限。例如,美国联邦中小企业管理局和韩国青瓦台中小企业特别委员会都直接向总统报告工作。我国中央政府管理中小企业部门是在设部级以下属于厅级的中小企业司,历经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改革与发展委员会管辖,新近转为隶属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综合处、政策规划处、非国有经济处、融资担保服务处、创新服务处、交流合作处,都没有明确设定管理创新型中小企业事务职责。
所以,当务之急应在政府系列较高权限和层次上成立或指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管机构,协调中央银行、国务院科技部等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对口部门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业务,创建创新型中小企业财政基金、政策性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选出技术指导、技术审核机构、相关研究机构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机构,指导和调控商业银行、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股票市场等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支持民间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协会,形成并完善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的主体系统。
3.2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创新
融资难是中小企业的通病,而创新型中小企业资金缺口更大同时风险更高,所以融资也更难。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借鉴创新型国家的相关经验,本研究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3.2.1政策银行创新
创新型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主要任务大多是支持技术创新和中小企业的,如由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等4家政策银行组成的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我国政策性银行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剥离商业银行中的政策性业务,为使商业性银行能够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目标,在上个世纪9o年代中期设立。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任务是为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领域的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任务主要是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进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而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当前我国开始实施创新型国家战略,国家政策性银行理应首当其冲,发展战略和主要任务要向支持自主创新转移,尤其国家开发银行,当务之急是增设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业务,同时将成立中小企业政策银行提上日程,以政策性银行的制度创新,支持国家创新战略。
3.2.2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基金建设
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基金,主要是投资基金和担保基金,建设重点应从三层次进行。在政府导向层面,(1)设立中央财政创新型中小企业专项基金,主要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直接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并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层次资金进入,(2)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发挥地方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
在企业市场层面,要以制度创新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的积极性,既要发挥以投资回报为目的市场机制作用,同时也要倡导出于企业社会责任和公益形象的投资,根据创新型国家经验,尤其是要重视逐步形成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相生机制下企业财团的相关基金。在多方合作层面,由国资、民资与外资共同组成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基金,例如当前已出现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浦东发展集团联合外资建立的股权式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
3.2.3发展中小企业商业银行
与组建国家中小企业银行相配套,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外企参股建立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在相当的封闭期内限定其主要贷款对象为中小企业,特别保证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比例,对于达标者给予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贷款利率浮动、发放金融债券、封闭期满放宽业务范围等优惠。
3.2.4担保体系创新
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赖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原则上应以支持国家创新战略为中心,加快相关法律、制度创新和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路径可从出白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性担保、非官方且非营利的担保和商业性担保等3个层面展开。:
在官方政策性层面。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事业整体发展较晚,与国家创新型国家相比,在以国家担保基金支持国家创新战略,尤其是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方面,亟待加大机制创新与财政投入力度,首先应解决国家级再担保机构缺位。而我国地方政府出资和参与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初具规模,而事实上要对中小企业全面进行融资担保实力还是十分有限的。地方政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今后的创新总体上要注重支持国家创新战略,具体要使有限资源在向创新型中小企业倾斜中发挥放大效应。
在非官方且非营利层面。主要是以非营利性法人形式设立的担保机构运作和企业之间互保。创新型国家大都是以基金、财团或协会等独立的非营利社团法人组织形式的担保机构,如韩国的信用保证基金、法国的SO-FARIS、日本的信用保证协会,各级组织健全机制完善,非政府直接干预但间接却能体现支持国家创新战略导向作用。而我国非官方非营利担保和企业之间互保,目前只有地方工商联、私企协会及私营企业等自发组建的互助基金会,担保资金以会员企业出资为主要来源,层次低范围小力量薄弱,难以适应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要求。
1、工程概况
六丙公路工程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境内,起于怒江州州府六库,止于怒江州贡山县丙中洛乡,是云南省道S228线瓦贡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线路全长292公里,可研估算投资218亿元。工程拟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六库至新村)全长14.7km;二期工程(新村至碧福桥)全长约76km;三期工程(碧福桥至丙中洛)全长约200km。
先行启动的一期工程全长14.68Km,总投资6.73亿元,已于2010年底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
2、首件工程认可制在六丙公路的做法
根据业主“质量创优,树精品工程”的建设目标和“四保一创”、标准化施工管理的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业主组织对“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工程范围和实施步骤、程序进行了细化,主要内容如下:
2.1成立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总监办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首件工程领导小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控量测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在总监办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首件工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总监办发文成立,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地办,负责首件工程认可和评审等日常事务协调、组织。总监办负责A类首件工程的认可,负责组织召开现场会或邀请专家评审等措施来评价首件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合格或优良工程,其工艺技术是否可以推广。施工单位和监理应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由监理下达指令,开始批量生产。驻地办负责B类首件工程的认可,负责A类首件工程的初审。项目业主负责首件工程认可相关问题的协调、仲裁。负责检查考核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落实情况。监理单位负责首件工程的方案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监理责任人落实、过程督促、试验检测、评价报告编制、组织评审认定。施工单位作为施工主体,是首件工程认可的直接责任单位,对完成的首件工程自我评价,编写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施工工艺、技术指标、自检资料、质量保证措施、技术、质量及安全责任人。设计单位在A类首件工程认可中须对施工过程设计意图和相关工艺、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小组裁定。 第三方检测、监控量测等相关单位在A类首件工程认可中均需完成各自的工作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小组裁定。
2.2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工程范围
2.2.1.临建工程:炸药库*、材料库*、拌合站*、T梁场*、钢筋场*、油库、设备停放场、试验室*、项目部驻地、班组(劳务队)驻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变压器架设安装、三级配电)。
2.2.2.路基工程:河塘清淤回填*、软基处理*(常规处理及特殊处理,如碎石桩软基处理)、台背回填*、路基填筑*(普通及不同压实度标准、不同填料填筑)、新旧路基连接*、挖方边坡*(土、石)。
2.2.3.路面工程:底基层*、基层*、透层及下封层、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路缘石预制及安装*,中分带加填土。
2.2.4.桥涵工程:挖孔桩基础*、钻孔桩基础*、承台*、立柱(墩柱)*、墩(台)帽*、梁板预制*、梁板安装*、新旧梁板连接、上部结构现浇*、悬臂现浇*、体系转换*、桥面铺装*、施工缝凿毛、防水层、防撞护栏*、伸缩缝安装*、橡胶支座安装及更换、旧结构物加固补强、圆管涵*、盖板涵*、箱涵*、倒虹吸、通道的接长和新建、首次使用的模板、支架、运输安装设备设施等。
2.2.5.隧道工程:大管棚*、小导管(首个循环)*、洞身开挖*、喷射混凝土、砂浆锚杆、中空锚杆*、格栅网架支护(首个10米)、工字钢支护(首个10米)、二次衬砌*、仰拱混凝土浇筑*、防水层、防火涂料*、电缆沟、装饰工程。
第十四条 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防护栏栅*、波形梁*、防眩板
2.2.6.防护排水工程:挡墙(片石混凝土、浆砌片块石、锥坡)、护坡(喷射混凝土、植草、草灌、浆砌片石网格*、框格梁锚索*、框格梁锚杆*、三维植被网等)、抗滑桩、预制块制作及铺砌*、中分带绿化、截水沟、排水沟、边沟、盲沟、渗井。
2.2.7.房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预制、管线预埋、水电安装*、防水*、装饰工程。
2.2.8.机电工程:管路埋设*、电缆(光纤)敷设、设备安装。
2.3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步骤
2.3.1.编制清单:各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批准的项目划分和本办法“首件工程认可制”工程范围编制首件工程项目清单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后报项目业主备案。
2.3.2.选定:各施工单位根据审批的项目清单和施工时序在每一类型的分项工程中选定第一个施工的项目作为本单位的首件工程,编制首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项目部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危险性较大、工艺复杂或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技术的首件工程,需要报母体单位或外请专家审查。
2.3.3.方案会审:监理单位收到首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A类首件工程监理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B类首件工程由监理单位内审,审查意见以正式意见批复。
2.3.4.方案交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单位审查批复意见后,编制培训课件资料,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A类首件工程须组织两级技术交底,两级技术交底原则上应由项目总工主持实施,除项目技术人员外,第二级交底应有施工队伍的技术负责人、操作工人参加。交底内容包括:
(1)工艺方法、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质量要求、施工技术安全、环保等;
(2)机械设备安排、操作规程;
(3)材料规格、数量、质量及使用要求;
(4)测量放样,尺寸、高程和施工过程控制;
(5)试验检测项目、标准、试验配比等。
2.3.5.方案实施: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准备、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开工,监理单位须对安全技术措施、备用方案、作业环境、材料、设备、人员、测量、试验等各生产要素的配置、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达到条件后准许开工。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要详细记录操作程序和有关数据,收集整理视频和图片资料并及时纠偏,监理单位需要全过程监督。
二、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食安委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22个乡镇每个村至少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县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合格率达到91%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9%
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城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基本建立市场检测体系。100%乡镇、90%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万家福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95%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5%以上。
六私屠乱宰得到有效整治,上市肉证章齐全,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以上。
七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八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基本达到检测计划、抽样检测和信息实现统一。
九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4个行业2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十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率达到100%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十二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组织协调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各乡镇均应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综合监管办公室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监管员,综合监管办公室要有独立的办公室,配备电脑、桌椅、文件柜、举报投诉电话等设施,要有1-2个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乡镇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每个乡镇设有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行政村社区有食品安全信息员。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综合基础工作
1信息和信用体系建设。县政府网站上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强化企业诚信意识,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实行扶优限劣,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淘汰出局。
2应急体系建设。制定《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重点建立农村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农村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避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3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实现科学合理地安排检测计划,统一抽验,统一信息。
4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网站食品安全专栏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其它宣传栏目每季更新2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四进一上”宣传活动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上媒体做到五个一”即每个行政村社区有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一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永久性的食品安全标语或宣传画,每户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学期开辟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等
三种植养殖环节
1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强化种植养殖全程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完善整改措施,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2认真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扩大标准化示范区的数量和规模。按标准要求规范农产品生产,推广的标准应当简化为技术规范操作卡或手册发放到农户。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申报工作,认证产品数量逐年增加。
3稳步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计划。启动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工作,推进产地编码应用,对重点产品、重点产区进行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强化溯源管理。
四生产加工环节
1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实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监管企业的抽查和普测频次。
2加强小企业、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全面启动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查处工作;全面开展对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关停取缔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五流通销售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健全完善农村市场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材料,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食品经营单位和交易场所进行巡查,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整治。
2加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监管。通过市场硬件改造和市场经营秩序、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城区建立起1-2个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农贸市场。
3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以及未获生产许可证列入无证查处范围退市召回和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等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
4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认真履行法律职责,按照有组织、有人员、有机构、有制度的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设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验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城区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和城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6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严格控制上市猪肉“瘦肉精”等B类兴奋剂检测检出率。
六餐饮消费环节
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旅游景点、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均持有卫生许可证。
2强化餐饮卫生监管。集中力量对学校、大型企业和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积极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3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厨师登记、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全面开展现场指导。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完善和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并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的意见,成立示范县创建领导和办事机构。组织召开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示范县创建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
对照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分解、细化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创建任务、目标;乡镇政府与所属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展对乡镇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巩固完善阶段
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对照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全面疏理各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月底,县食安委将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期完成创建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
按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果,查找存在问题并加以整改,以迎接底省政府组织的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开展的综合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示范县创建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和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强化指导协调,形成创建合力。
示范县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工作。县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各乡镇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食品综合评价与检查工作。各监管部门在 月底前将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县食安委办公室。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一)开展调查研究,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1、研究县情,全面摸底,心中有数。××县位于××省东北部×州湾畔,总面积1427.27平方公里,下辖18个乡镇,421个行政村,人口108万。地域由西向东自然坐落分为丘陵、平原、沿海三个不同经济区。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78.8亿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180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430元。从地理角度分析,有山有水,是个好地方,但是复杂的地貌也决定这是个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复杂的地区;从经济角度来分析,基本上属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恩格尔系数比较高,消费水平落后,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2、普查行情,了解监管对象,抓住重点。为了彻底摸清××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找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食品监管工作突破口,为全面履行食品监管职能提供准确的依据,2005年8月26至12月10日,食安委组织开展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据统计,全县耕地面积6.73万公顷,水产品养殖面积2.93万公顷;食品生产企业400家,其中粮食加工企业共41家,分布于各个乡镇,以加工大米和面粉为主;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单位1989家;餐饮单位410家,学校食堂40家;食品从业人员约10000人。
3、针对热点,专题调研,服务决策。为了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县生猪屠宰市场管理工作的现状,促进我县生猪屠宰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充分发挥对食品综合监管的作用,在2005年8月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的生猪屠宰情况进行系统的调研。调查结果显示:一是我县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厂)32个,分布在全县18个镇,其中龙头企业××县昌泰食品有限公司有28个(分布于全县各镇、地区,主要担负全县的猪肉市场供应),另有4个肉类加工厂。2004年全县定点屠宰场(厂)屠宰生猪25万余头,这些定点屠宰场基本是能够按照国家有关生猪防疫屠宰加工、检疫(验)等有关法规要求进行生猪的屠宰加工、检疫(验)及无害化处理。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和政府按照有关生猪屠宰的法律法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的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保证了上市猪肉的安全、放心,生猪市场流通秩序得到了全面的规范。二是在不少地方和环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及时解决。如镇与镇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有差距,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认识不足、管理力度松懈;个别屠宰场管理不严格,劣质肉品出场上市及支持个别经营户夹私违规现象还时有发生;部门之间不协调,场外补检现象仍未杜绝,部门配合不力,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硬件投资不足,屠宰场管理体制老化等。在深入分析调研后,报告县政府,为下一步我县生猪市场的全面整治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认清工作职责,围绕职能全面开展综合监督工作
7月23日下午,县食安委在我局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两个文稿。进一步理顺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工,明确监管职责,我局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正式全面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职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从夯实工作基础入手,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1、从牵头的角度,主动思考,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牵头制定规章制度。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先后以食安委的名义制定下发了《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县2005至2007年度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规划》、《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办法》、《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评价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使食品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主动转变工作思路。把握新动态,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新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在防范,关口前移,实现静态与动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针对食品安全热点、焦点问题,积极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了解食品放心工程各重点环节的实施情况、主要工作流程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握食品安全现状,做到摸清实情、把握动态、及时应对。进行深入分析,形成了具有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县食安委提供决策依据,
2、从综合的角度,建立沟通平台,综合食品安全信息
一是构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在监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聘请信息员若干名,每个信息员定期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送本单位、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食品安全信息网。
二是设立信息载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编发《食品安全信息》简报,及时刊发、传递各部门、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使食品安全工作公开透明,有利于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快速反应。
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体系。采取自查自评、日常评价与年度评价、随机评价与安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地考核和评价各镇、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3、从监督的角度,强化制度建设,增强监督权和监控力
一是建立督察制度。以政府食品专员的角色,强化对部门、环节的监督。比如对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首先是界定相关部门、环节的责任,组织调查、落实整改、追踪处理,增强食药监局对食品安全的督察力。今年9月2日某中学发生学生集体中毒事件,我们及时追究教育局及学校责任,组织卫生监督所调查病源,督察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对事件的后续处理。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暗访制度和食品基层联防制度。在乡镇卫生院中聘请了26个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构建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并积极探索食品监督网与药品监督网两网合一的可能性及相关工作机制,主动掌握监管盲点和薄弱环节,不断增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权和监控力。
4、从组织的角度,整合食品监管资源,建立共享的平台
一是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及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研究分析食品安全现状,组织、部署食品安全防控监测工作,总结交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
二是整合资源解决难点问题。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做好监管工作。针对我县严重的有毒织纹螺、加色牛肉等食品安全难点问题,以食安委的名义先后发文并组织经贸、工商、卫生、质监、农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各镇政府,从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各个环节入手,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群众一度恐惧的有毒织纹螺、加色牛肉的危害问题,得到彻底清除。
三是组织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活动。利用特定宣传日,组织县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以编发宣传册、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栏、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近20万人次,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氛围。
5、从协调的角度,建立机制,强化监管网络建设
一是正确处理两对关系。首先正确处理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在食安委工作规则中明确指出对于食品监督,政府负总责,政府要求食药监局发挥“抓手”作用,就是既要抓别人又要被别人抓。抓别人是抓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起督察督办,依法查处的作用;被别人抓是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抓手”和“帮手”。这就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其它成员单位之间是督查与被督查的关系。其次正确处理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食品监管体制一直是多头管理、职责交叉,客观上给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造成漏洞。同时在具体的执法行动中,因为部门利益极易产生矛盾,而政府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初衷就是为了整合相关的资源,建立共享的平台,对分散的、地方性的监管工作进行统一实施。2005年我局就圆满解决了几起成员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如卫生与工商部门的办证矛盾等,经过我们的努力,协调了各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有利于工作的和谐开展。
二是落实应急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开通12315申诉举报网络。在较大规模市场、超市、商店等建立投诉举报站点36个,覆盖面达70%。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发生,各镇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必须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事件的处理做到达现场第一人,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并向有关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
6、从查处的角度,落实责任追究,强化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权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落实。在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督促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纳入当地规划和政府办实事工程,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构,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与各镇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明确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建立食品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全面记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守信记录和失信记录,与企业签订保证食品质量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不生产假劣食品,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建立守信义和失信惩戒制度。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以及质量监督检查严重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是与质监部门配合,探索建立食品生产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一是分片划定监管范围,明确责任,实行“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二是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突出监管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日常巡查,对食品市场实行日常检查。三是监管重心下移,以镇、街道为基础,以居委会、村委会为重点,依靠“三员”,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信息员,实行协同监管,充分发挥镇(村委会)、街道(居委会)的监管作用。四是以小作坊、小企业、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经营行为
1、加大源头治理。积极推进无公害食品计划,全县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2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模畜牧养殖业340万头(只),种植业为63万亩,规模认定无公害水产品养殖面积17.3万亩。新创无公害、绿色农副产品品牌11个,被评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县达标单位”,全县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已拿到认定证书的17个。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和肉类检疫检测,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在2005年6月和8月分别开展两次兽药大检查,查处兽药违法经营案件29起。
2、端掉非法窝点。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加工企业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这些非法生产加工单位往往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没有保障,是危害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隐患。为此,食安委办公室先后组织协调质监、工商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年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1312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4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价值2.7万元,有力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秩序。
3、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假奶粉、有毒粉丝、织纹螺、食品添加剂、散装食品、儿童食品、涉及“苏丹红1号”的食品、保健食品、毒鼠强、“瘦肉精”、猪链球菌病防治、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累计30余次,还先后协调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000余户次,各种集团消费单位30余户次,立案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案件189家,货值金额2+80万元。
二、2006年工作思路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至关重要。我局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年度会议精神,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三年再造新××,五年冲刺百强县”的宏伟目标,强化监管职责,推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努力实现我县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保障。
(一)健全制度,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体系。主动当好政府“抓手”,发挥好牵头作用,充当成员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程序和制度,建立定期布置、通报工作情况制度,健全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二)总体规划,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立足本县实际,在借鉴药品“两网”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三网”与药品监督网两网合一的可能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逐步构建食品安全“三网”,形成监督维权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年内争取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配合有关部门启动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依托基层组织,重点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责任体系,彻底消除监管盲点。扩大监督覆盖面,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组织和机构。紧扣易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把学校食堂纳入“三网”建设,实行重点管理,严防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各镇、行政村(居委会)、学校食堂设立监督员或协管员,加强人员培训,采取各种措施促使其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建设,构筑“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食品安全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扩大执法监管部门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不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县2005至2007年度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规划》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七大类食品为主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突出监管重点,下移监管重心,结合我县农村市场特点,开展1-2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猪肉、有毒织纹螺、水产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把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的监管力度。通过持之以恒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长效监管,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健全评价、披露和奖惩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规范,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规范、引导、督促,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以食品生产企业为试点,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制度、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企业质量诚信激励制度、企业质量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发现、培植和树立优势企业、优势品种和优势品牌,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倡导诚信经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逐步建立起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作机制。
(五)大力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随着江苏省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江苏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和扶持方式也在不断改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江苏省重新修订并印发了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一是对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及其下设联合办公室的成员组成、工作职责等做了部分调整;二是将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以及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等列为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对象;三是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资金扶持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适度安排项目补贴和奖励,试点有偿资助方式等;四是引导资金项目按地区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根据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标及近年来引导资金扶持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市、县(市)、省直单位项目申报个数,其中县(市)级项目个数须占到一定比例;五是建立健全评审专家库制度,力求项目评审环节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青岛:出台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在居家养老方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原来的市内四区扩大到全市城乡。对本市半失能和失能困难老年人,分别给予每月45小时和60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另外,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场所、人员、设施、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奖补,通过行业培育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在社区养老方面。将社区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奖励调整为按照服务量和服务效果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助,着力提高社区养老的服务质量和吸引力。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为老服务,对利用现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规模化休闲娱乐、送餐助餐、康复照料等服务给予适当奖补。
在机构养老方面。优化财政投入模式,将政府和社会力量以建设、租赁等形式兴建养老机构,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张床位最高1.2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同时,将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自理老人每月200元、失能老人每月300元,并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水平,从而吸引专业人才投身养老服务。另外,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和财政补贴的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重庆:力推养老服务业助老年人“体面养老”
一是建设施。2009年以来投入5.7亿元,改造市级福利机构,建成15个区县社会福利中心、629所农村敬老院、45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养老机构达到1376所,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22张。
二是提标准。在全国率先统一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并建立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去年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月均供养标准分别达到415元、270元。
三是育队伍。每年安排专项实施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和敬老院长轮训,已有3000余名养老护理员取得职业资格。去年安排专项850万元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四是扶民办。从去年起,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和租建按床位分别给予每张4000元、1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去年发放建设补贴资金1485.6万元。
浙江杭州:财政助推广告园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
杭州被列为国家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在2012-2014年期间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广告产业发展。为加快推进广告园区建设,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杭州市局重点在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资金效益等方面助推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杭州广告产业园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广告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市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监管。
二是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目前已完成申报试点项目13项,项目计划总投资3.89亿元,实际已投资1.48亿元,申请中央扶持资金2000多万元,项目内容涉及园区形象策划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
三是积极开展绩效评价。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杭州市财政局已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绩效评价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力求运用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管理,加快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
安徽蚌埠:三项措施力促服务业发展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积极财政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八项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2012年,市财政统筹安排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资金2.9亿元,兑现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推进湖上升明月、花鼓灯嘉年华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市财政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财政贴息、补费、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2012年支持66户企业办理专利权、商标权、出口订单等质押贷款3.8亿元,有力解决了服务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助力企业发展。顺利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市1465户企业按时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经统计,部分现代服务业改革后11-12月份缴纳新的增值税1020万元,总体税负下降33%。抢抓蚌埠成为国家级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市有利机遇,争取到中央财政1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会同商务部门日前确定了10户企业为第一批试点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枣庄: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
枣庄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努力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支持文化旅游业加快发展。2012年安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7%,用于“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媒体宣传、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投放等相关费用,叫响“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微山湖红荷湿地公园”等旅游名片。安排文化产业示范园和运河文化培训基地建设等2亿元,吸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动漫设计、影视制作等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
二是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2012年,市财政为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下达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100万元,争取省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285万元,对23家区(市)级银行分支机构的21.7亿元新增小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奖励;安排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扶持资金500万元,帮助降低业务风险,调动了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和贷款积极性。拨付银行业发展贡献奖励300万元。
三是引导服务业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市级财政从2007年起按GDP的万分之一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12年,引导资金规模达1700万元,利用这项资金,对微山湖古镇建设等22个重点项目给予了扶持,银海医药物流、国际机床市场、服务外包基地等项目进展顺利,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亿元,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凸显,效益得到较好发挥。同时,争取中央、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3437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生产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发展。2013年,市级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4.7%。
四是鼓励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积极鼓励资源型企业向服务业领域延伸,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对剥离后新设立的研发、设计、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等生产性企业或项目,经认定后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给予认真落实兑现。
五是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建设,2012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4万元,扶持农家店、捷利尔肥业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抓住上级实施“放心粮油示范县”建设工程的机遇,争取到3年的政策享受期,每年可获补助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放心粮油粮品示范店”创建。市级财政对全市1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00万元,完善农村日用品、农资连锁超市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
广东广州:“营改增”试点促进部分现代服务业细化分工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拓宽了试点纳税人的市场发展空间。服务承受方可取得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打通连接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全市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达4.87万户,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降低了负担,“营改增”后有效促进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物流辅助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是有助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外包发展。购买试点范围内的外包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促进企业服务外包,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即在试点后扩大了信息系统、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专业领域的购买外包服务。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购买的“营改增”试点服务主要集中在鉴证咨询、广告和信息技术行业,其进项税额分别占“营改增”进项税额33%、35%和18%。
三是促进企业分工细化。随着试点改革深入,预计2013年抵扣“营改增”进项税额将达6,500万元。“营改增”将进一步推动相关产业之间更为广泛的分工细化与融合发展。
浙江天台:倾力支持服务业发展
一是加强资金统筹。县财政每年计划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350万元,并决定今后根据实际逐步增加,重点用于兑现服务业政策并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2012年向上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
二是突出重点培育。突出现代物流运输业、金融业、商贸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文化、科技、信息服务业,着力提升企业规模档次、品牌、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大型连锁超市、购物中心等服务行业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2012年天台山旅游休闲集聚区被列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三是强化激励手段。对新设立或新建的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业企业或项目,在项目审核、投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引进国家鼓励类发展,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业项目,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著名商标、知名商号、老字号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四是优化扶持环境。简化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审批事项,降低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鼓励支持服务业行业协会发挥服务、监督、协调的桥梁作用。加强各类服务业人才,尤其是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浙江乐清:“四大建设”助推服务业跨越发展
为加快推进服务业持续发展,近日,乐清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3年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并要求逐年予以增加。
一是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温州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在建的温州市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实际投资额3%的补助。
二是支持服务业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对新进驻、新设立,正常运行满2年且成效明显的省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科技研发机构、检测机构、行业服务认证机构等公共创新平台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公共检验检测机构,给予20万元补助;对取得与国际知名检验机构互认的公共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给予30万元补助。
三是支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对首次主导国际、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起草制订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参与以上标准起草制订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10万元、4万元。对制定联盟标准并有效实施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自主知识产权在专利有效期内转化为国家标准的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转化为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服务业发展激励机制建设。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和农村现代商贸服务示范村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国家一、二、三级广告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