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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根据新疆巴里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量人证申请和自治区新质技监认字[2001]17号文件2001年自治区第一批检测实验室考核评审计划的安排,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处,组织计量认证专家评审组于2001年11月23—25日,依据(JJG1021—90)《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定》及相关文件对巴里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计量认证正式评审。评审组在听取我中心计量认证工作准备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采用现场查阅报告、阅读文件资料、交谈、提问、现场观察等方式,审查了我中心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及检测工作情况。查阅了《质量管理手册》、组织机构和人员状况,检查了我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共追踪抽查仪器设备档案12份,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各22份。同时抽查了4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计量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及《质量管理手册》、误差理论、法定计量单位等内容的理论考试,并采用现场实验的方式,对食用植物油中的酸价、过氧化值,标准水样中的六价铬、娃哈哈饮料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采用样品复测、样品比对及样品测试等方式进行现场操作考试。
考核后,部分项目有不足和欠缺,要求进一步做出整改。我中心积极的将不足和欠缺部分进行完善后,将整改材料交评审组验证。验证后,评审组认为巴里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按照评审组意见整改后符合要求,所申请认证的食品卫生,食品工具、设备、包装材料,消毒灭菌,洗消剂等三大类71种产品卫生指标具备了按GB2711—1998、GB10134—1988、GB—4806.2—1994、GB—14934等110项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符合计量认证条件。2002年3月13日巴里坤县疾病预防控中心取得了实验室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003年颁布的《计量认证认可条例》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结果和数据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必须经依法认定。这里的“经依法认定”,既包括了《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计量认证考核合格这样一种资质认定,也包括了《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对处理产品质量争议要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和依法授权的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的对有关检验机构进行审查认可的这样一种资质认定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4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出计量认证申请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被授权的技术机构按照本细则第33条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接受申请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发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不得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2005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中心实验室进行了监督评审,2008年10月9日巴里坤县疾病预防控中心实验室又通过了三年复验,取得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摘 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土石方量计算中常用的断面法、方格网法、等高线法及基于数字高程模型(DEM)法四种方法基本原理,并使用Cass9.1分析和研究得出计算土石方量的最优方案。
关键词 土石方量;方格网法;等高线法;数字高程模型(DEM)法;南方Cass 9.1
1. 引言?
土石方量计算在工程测量中经常遇到,工程施工前的设计阶段必须对土石方量进行预算,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费用概算及方案选优。如何快速准确的计算出土石方量是人们关心的问题。在实际生产应用中,不同方法计算的同一场地土石方量不同有时相差还比较大,因此分析确定土方计算方法的使用范围和精度就显得十分重要。
2. 土石方量计算方法简介?
本文主要介绍断面法、格网法、等高线法和数字地面模型(DTM)法土石方计算方法的原理及各自的优缺点。?
2.1 断面法计算土石方量。
在地形图上或碎部测量的平面图上,根据土石方计算的范围,以一定的间距等分场地,将场地划分为若干个相互平行的横截面;按照设计高程与地面线所组成的断面图,计算每条断面线所围成的面积;以相邻两断面面积的平均值乘以等分的间距,得出每相邻两断面间的体积;将各相邻断面的体积加起来,求出总体积,这种方法称为断面法。利用断面法计算土石方量,只需要知道两端横断面的积,因而计算很简单。但如果施工场地范围很大,那么求面积的工作量将会非常大,而且容易出错,同时大量的数据容易在计算时带来较大的误差,特别是地形较复杂时,算出的面积值误差会很大。所以断面法一般只适用于山地及高差变化比较大、自然地面较复杂的地段或地形狭长的地带,在道路、管道等狭长带状地形应用甚广。断面法土石方量计算主要有:道路断面、场地断面和任意断面三种计算土石方量的方法。?
2.2 方格网法计算土石方量。?
(1)方格网法通常是将场地划分为边长5m~30m 的正方形方格网,通常以10m 居多。再将场地设计标高和原始地面标高分别标注在方格角上,场地设计标高与原始地面标高的差值即为各角点的施工高度(挖或填),通常以“+”号表示填方,“一”表示挖方。将施工高度标注于角点上,然后分别计算每一方格的填挖土石方量,并算出场地边坡的土石方量。将挖方区(或填方区)所有方格计算的土石方量和边坡土石方量汇总,即得场地挖方量和填方量总土石方量。?
(2)为了了解整个测区的挖填区域分布状态,计算前应先确定“零线”的位置。零线即挖方区与填方区的分界线,在该线上的施工高度为零。零线的确定方法是:在相邻角点施工高度为一挖一填的方格边线上,用插入法求出零点的位置,将各相邻的零点连接起来即为零线。零线确定后,便可进行土石方量计算。?
(3)方格网法一般是利用现成的绘有等高线的地形图布置方格网,各方格顶点的高程根据等高线确定,而地形图上的等高线是由一系列等高程的点连线而成的,所以等高线不能详细地反映地形,求出的各方格顶点的高程必然存在误差。然而随着人们对土方工程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种在地形图上选取点的方法已不能满足实际的精度要求。而今人们常用的方法是提前设计好方格网的边长,使用RTK 或全站仪测出每个方格顶点的实际高程,为了使碎部数据能够较好地反映出实际地形,还需要对地形起伏较大的局部区域进行单独测量。这样,方格网法得到的土石方量精度便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但是,使用本方法总是假设两点之间的坡度是均匀的。显然这是一个为了计算而作的假没,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所以本方法一般适用于地形起伏不大,且地面坡度有规律,范围比较大的施工场地,也适合平坦地区及高差不太大的地形场地平整时使用。因此,确定方格网的边长也尤为重要。?
2.3 等高线法。
当测区起伏较大、坡度变化复杂时,可以采用等高线法计算土石方量,尤其是当地形图精度较高时更为合适。等高线法的工作内容与步骤和方格网法基本相同,不同的是计算场地平均高程的方法。其计算方法如下:按等高线分别计算出它们所包围的面积,相邻等高线的体积可近似看成台体,其体积为相邻等高线各自围成的面积之和的平均值乘以这两条等高线间的高差(即等高距),得到各等高线间的土石方量;然后再求出测区所有相邻等高线所围体积的总和,最后求出设计高程,接下来的工作方法可按找方格网法或断面法进行。使用Cass 9.1进行等高线法计算土石方量,前提是,参与土石方量计算的等高线都必须闭合。?
2.4 数字地面模型(DTM)法。?
(1)由DTM 模型(数字地面模型)来计算土石方量是根据实地测定的地面点坐标(x,y,z)和设计高程,通过生成三角网来计算每个三棱柱的填挖方量,最后累计得到指定范围内填方和挖方分界线。?
(2)利用数字高程模型法可以采用类似于积分的方式计算土石方量,其原理是把施工高度(网格的高度与设计高度之差)作为积分高度,以单位网格的面积作为积分单元,将填挖方量体积分别累加即得到总填挖方量。?
(3)Cass 9.1 中提供了三种使用数字高程模型法计算土石方量的方法,即:根据坐标文件、根据图上高程点和根据图上三角网。
3. 土石方量计算前的数据准备?
3.1 地形点的加密处理。?
(1)对于已有符合要求的地形图和设计图,可通过扫描矢量化处理,在高程点密度较小,无法满足测区现状的局部区域根据实际起伏状态使用适当的插值方法内插一定数量的高程点。另外,当纸质的地形图无法满足土石方量计算的精度要求时,通常会选择使用电子仪器(例如全站仪、RTK或者水准仪)进行野外数据采集,这些电子仪器的精度足以满足土石方量计算的要求。?
(2)我们将根据地形起伏变化的复杂性来确定采样点的密度和点的位置,需在地形变化较大的坡脚、坡顶、坎上、坎下等局部加密高程点,从而使得这些点能够更好的逼近实际的地形表面。?
3.2 DTM 数字模型的建立。?
(1)DTM(Digital Terrain Models)即数字地面模型,它是地形起伏的数字表达,它由对地形表面取样所得到的一组点的坐标(X,Y,Z)数据和一套对地面提供连续的描述的算法组成。也就是说,数字地面模型是按一定结构组织在一起的数据组,它代表着地形特征的空间分布。?
(2)DTM 的制作过程大体是:首先,按一定的测量方法,在测区内测量一定数量的碎部点,这些点称作控制点(数据点或参考点)。接着,以控制点为网络框架,在其中内插大量的高程点,不过,内插是由计算机根据一定的计算公式并依照某种规则〖LL图形求解的。控制点和内插点的空间位置坐标数据的总和,即该测区的数字地面模型。?
(3)常见的数字地面模型的数据来源有以下几种:由现有地形图上采取、从摄影测量立体模型上获取、野外实地测量和由遥感系统直接测得。
4. 土石方量计算精度分析?
前面详细介绍了土石方量计算的几种常用方法及其计算原理,下面我们将对以上几种方法的精度进行分析。为了便于实验分析,我使用全站仪采集了具有代表性的某地区的碎部点,并且在采集数据过程中所有点的误差满足土方工程施工要求。而且所有数据的计算是在同一条件下进行的。?
4.1 Cass 9.1 中各种方法的计算结果。?
4.1.1 断面法。
使用Cass 9.1 进行断面法土石方计算结果如表1。?
4.1.2 方格网法
使用Cass 9.1 进行方格网法土石方计算结果如表2。?
4.1.3 数字高程模型(DEM)法。
使用Cass 9.1 进行DEM 法土石方计算结果如表3。?
4.2 计算结果分析。
为便于精度分析,最后求出了每种方法下土石方量的最或是值和对应的中误差。通过中误差的大小确定计算方法的优劣性。计算这四种值的最或是值并求其中误差如表4。
5. 结论?
从表1、表2 和表3可以看出不同方法计算出的同一测区的土方量是有差距的,而且同一种方法不同采样间隔(等高距、方格边长以及断面间距)计算出的土方量也是有差距的,而且随着采样间隔(等高距、方格边长以及断面间距)变大相互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但是对照这三个表发现,用DEM 法计算土石方量的结果随着采样间隔(等高距、方格边长以及断面间距)的变化较其他几种方法而言相对较小。从表4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这四种方法中DEM 法精度最高,次之是等高线法,再次是断面法,误差最大的是方格网法。综上所述,DEM 法计算土石方量的结果误差最小,数据最稳定,可作为计算土石方量的首选方法。
参考文献
[1] 张正禄主编.《工程测量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量化细则
1、教学方面
(1)备课(权重1。0)
备课笔记检查结果分为A、B、C、D四等,得分依次为10分,8分,4分,0分。高三毕业班备课笔记主要检查计划,分课时安排的授课提纲,教法安排及平时测试卷等。
多次检查,以各次结果取平均值。
(2)作业检查结果分为A、B、C、D四等,得分依次为10分,8分,6分,4分。带多个平行班级,每次取各班级作业等次的平均值。多次检查,以各次结果取平均值。课堂教学
(3)以学生调查反馈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对教师评价等级设为A、B、C、D四等,得分依次为10分,8分,6分,4分。取多位学生打分的平均值。
(4)教学效果(权重1。5)
以各学期期末考试年级平行班学科均分作为考核依据,得分分为A、B、C、D四等。得分依次为10分,8分,6分,4分。试卷满100分,与第一名比较,分差在2分之内的均为A等,分差在2至3分之间的均为B等,分差在3分至5分之间的为C等,分差在5分之上的为D等。若试卷满分为150分,以1。5乘以分差划分等次。若试卷为其他分值,依次类推。带多个班级的教师,计算所教班级得分的平均值.初高中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以学校统一组织的一次重大模拟考试作为评价依据.
(5)加分因素
A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发明获奖(权重0.5)
获国家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获20、18、16
获省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获10、9、8
获市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获8、7、6
获县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获6、5、4
B辅导学生参加读书活动、体艺竞赛,信息技术竞赛等获奖参照前面加分(权重0.3)
C课题立项并结题(权重1.0)
省级课题结题,组长得20分,组员10分
市级课题结题,组长得15分,组员8分
县级课题结题,组长得10分,组员5分
2教研(权重2.0)
按照林头中学教师教科研工作量化细则,
得分在70学时以上为A等(10分),
得分在50—6时为B等(8分),
得分在40—4时为C等(6分),
得分40学时以下为D等(2分)一切均以各教研组提供的活动材料为佳。
二、奖惩办法:
1、该考核结果与评优、晋级、综合奖发放等挂钩
(1)期末对教师教学、科研情况进行总评,以得分先后排名,得分在前30%的教师作为年度(或学期)优秀教师候选人,并结合其他方面的综合考评,最终确定优秀名单。得分后10%的教师不予评优晋级。
(2)得分前100名教师发放综合奖500元,101—130名得综合奖200元,131名以后综合奖100元。
(3)按教研得分先后,期末评出5—10名教科研先进个人。
(4)按各教研组完成的教研学时数,评出4个优秀教研组。
2其它奖励
(1)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发明等获奖
①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1000,900,800
②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600,500,400
③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400,300,200
④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200,100,50
2、论文获奖:见原奖励条例(包括指导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
3、参加各级各类课堂教学比赛获奖
①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参赛教师1000,800,700
②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参赛教师700,600,500
③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参赛教师400,200,100
4、课题结题获奖
①省级结题,奖励课题组3000元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障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它不仅是地铁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质量安全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为确保地铁运输的质量安全提供着有力的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精神,在地铁管理中所有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实行相应级别的管理,不仅能够提高计量器具配备率、受检率,而且可以提高地铁计量仪器检测水平,为保证地铁运输安全提供着重要的技术手段。
一、计量技术管理的法制要求
计量技术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不仅能确保计量检测的有效、受控管理,保证其精确度、准确度。对规范地铁计量管理、提高计量技术水平、保证地铁安全生产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不仅规定了我国法定的计量单位、提出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和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是实现法治计量的基础;
(二)法规,不仅包括国务院依据(计量法)制定或批准的计量行政法规,还包括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计量法规;
(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仅包括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有关计量的部门规章,如计量法条文解释、计量基准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办法。还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计量管理办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地方计量管理规范性文件。
以上三个方面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计量法规体系,这些法规体系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不同的层级效力,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作为计量管理的基层单位必须要贯彻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计量工作,才能保证计量检测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二、地铁管理中的计量技术管理
怎样才能做好地铁管理中的计量工作,肯定有许多方面的事情要做。但我认为下列三点是最基本的。
(一)培训教育制度。
随着计量技术管理在地铁行业中的深入管理,不断的提高计量技术知识,首先要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计量管理工作,通过加大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强化计量管理意识,使计量管理工作能在地铁管理中真正发挥应有的基础作用。只有为人才的培养创造条件,才能促进计量技术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计量管理归口管理制度。
1.计量器具的申请购置:各单位计量器具的申请购置应根据工艺和质量检测要求,合理选择适宜的精度等级,并进行统一采购。采购的计量器具,要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标志。
2.入库验收:各有关单位要严把计量器具精度等级关,杜绝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现象。对购回的计量器具统一交由归口管理部门安排新购计量器具的委外检定工作,检定合格后入库。
3.计量器具流转: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按配置标准有计划地进行发放。计量器具的领用必须先登记造册、刻录编号、列入周期检定计划。确保在用量具在检定合格有效期以内。
(三)计量器具分类管理、使用、维护和保养、周期检定(校准)、的制度
1. 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
根据国家计量法规定和计量器具在地铁运营过程中的作用,实行“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进行分类管理。
(1)计量器具的分类:根据计量法的有关要求将计量器具分为A、B、C三类。 A类范围: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等已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以及关键部位的重要计量器具。 B类范围:用于运营过程中的工艺控制、质量控制中计量数据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地铁专用计量器具;用于内部核算能源、经营管理的计量器具。 C类范围: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工具类计量器具;与设备固定安装不可拆卸的仪表;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规定允许一次性检定使用或实行有效管理的计量器具;一般测量用,计量性能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
(2)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方式: A类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执行。必须严格执行周期检定计划,检定周期不能超过检定规程规定。B类计量器具:根据国家检定规程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制定检定周期,周期长短应以保证计量器具可靠性数据为依据。对于连续运转装置上拆装不便的计量器具,可根据有关检定规程和可靠性数据资料,按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但必须严格监督校验。C类计量器具:可根据使用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一次性检定、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一般控制在2~4个周期时间内)。通过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日常督促,做到随坏,随修,随换。
(3)计量器具标识分类管理:一般分合格(绿色)、准用(绿色)、限用、(黄色)、禁用(红色)、封存(蓝色)、报废(红色)等情况。
(4)建立完整的计量器具管理台帐。A、B类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登记造册,有变动应随时申报变更。
2. 计量器具的使用
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必须熟悉自己所用量具的性能、特点及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否则,必须通过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量具性能及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 使用完毕的计量器具应擦拭干净,按照量具或仪器仪表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妥善放置。
3.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
为保证计量器具的使用周期, 注重维修保养,减少计量误差各使用单位必须对计量器具配备专人维护保养,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计量器具失准,立刻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校验,以提高计量器具精确度和使用寿命,减少由于计量器具失准所带来的系统误差,从而提高计量器具的完好率。
4. 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
加强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是为了确保所用的计量器具准确有效。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范围和管理要求,并结合地铁企业实际使用的环境和频率,对各种计量器具合理编制周期检定年度计划。
三、加强计量技术管理有利于提高
计量技术管理作为一项既古老而又新兴的事业,在某种意义上标志着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高低。他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被人们所认知。企业要发展要进步就必须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符合科学规范并与世界接轨的计量管理体系。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做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生产企业不重视“三证”。一些生产厂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制造、销售计量器具需要“三证”齐全认识不够,有的只注重其中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对产品合格证,尤其对计量检定合格证,不够重视,或只重视其是否经过检定,对检定后发没发证就无所谓了,导致“三证”不全。
2.经销商不懂计量法律法规或违规操作。少数经销商缺乏计量法律知识,对“三证”中的产品合格证或计量检定合格证无所谓,导致在运输或拆装中将其丢失,还有的经销商认为“三证”与自己无关,遇到检查推说厂方未给。
3.监管不力,认识不够。目前,由于质监部门对生产销售中的计量器具疏于管理,且对查获的违法经销行为未给予有力打击。有人认为,如果某计量器具获得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而销售之前也通过了厂方检验与当地质监部门的检定,至于销售现场,有没有产品合格证或计量检定合格证,就不重要了。因此,某些经销商销售的计量器具“三证”不全也就不奇怪了。
综上所述,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销售中的计量器具“三证”不全现象,笔者认为,除了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外,还要对生产者、商、经销商进行必要的计量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笔者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工作在县级计量检定单位,下面是总结多年来具体工作中处理这类问题的几点拙见。
1.堵源头。加强对生产领域的监督管理,帮助企业完善计量基础工作,建立计量、质量保证体系,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计量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宣传,使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规范化。
中药注射剂(TCMI)是我国利用现代科技独创的一种新剂型,经过多年的应用研究和努力探索,不断创新生产工艺和对有效成分的研究利用,已经开发出有效部位,有效单体,质量稳定、疗效肯定的中药针剂。到目前为止,我国批准生产的中药注射剂共有123种[1],这些品种大部分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各种疾病,并取得了十分显著的临床疗效。然而,随着应用的点和面不断扩大,中药注射剂发生严重不良反应(ADR)的现象日益增多,其发生的原因除了TCMI成分复杂、制剂工艺不完善、质量不稳定之外,还有部分ADR的发生是基于临床医生溶媒选择随意性有关。本文旨在通过整理分析我院近年来18种常用中药注射剂输液配伍选择情况和56例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报告表,分析部分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率是否与不合理选择稀释剂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比例,以供业界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0~2011)涉及使用18种常用中药注射剂患者病历及处方,18种中药注射剂药品说明书,以及我院收集上报的不良反应报告表,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1.2 方法 利用我院病案室病案管理分析系统和药房ANYI医院处方药品管理系统,排除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输液反应案例,分类归纳见表1。
2 结果
18种中药注射剂输液配伍情况(列表单位:例)见表1。
2.1 从表1所见,18种TCMI临床不正确选择稀释剂配伍的共14种312例,约占总例数的12%,ADR例数在不正确选择稀释剂例数中约占8%,其中2例发生在正确使用中。在18个品种中有9个填写了不良反应报告表,9个品种在近两年无一例上报有不良反应,有些品种如疏血通、康艾注射液尽管没有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选择溶媒,或随意选择配伍离子溶媒氯化钠(NS),虽没有上报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但不表示不存在潜在的ADR,已有文献报导丹参注射液配右旋糖酐致心跳停止的事件[2],调查中仍然发现两例香丹注射液配伍右旋糖酐。调查显示具有补气养阴的参麦注射液,活血化瘀类中药冻干粉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率与不正确选择溶媒还是存在一定的相关比例。
2 讨论
微粒异物是已知发生不良反应的因素之一,所有注射剂PH值都有规定的范围,中药注射液常常因为配伍输液发生PH的改变而导致药物溶解度降低,稳定性改变,有效成分析出导致大粒径微粒增加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药典规定:100 ml以上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每1 ml中含10 μg以上微粒不得超过20粒,含25 μg以上微粒不得超过2粒。TCMI由于成分复杂,因此,每一种中药注射液在应用于临床前都做过严格的病理、毒理、稳定性试验,都规定要求使用说明书指定的溶媒。一方面,临床医生由于知识结构面的局限性,常常忽视药物配伍的重要性,尤其是由于稀释剂选择不当可能会导致中药注射剂稳定性改变而发生输液反应的理论知识缺乏了解。另一方面,在注射液配伍操作过程中,观察注射液配伍之后药液的澄清度、色泽变化等工作大多由护士完成,而护士更多是执行医生的遗嘱,医生缺少从实际操作过程中日积月累加深意识。中药注射剂本身具有一定的色泽,加之不溶性微粒肉眼无法观察,这就更加要求临床医生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所推荐的溶媒选择中药注射稀释剂。因此,发挥临床药师在处方点评中评价临床医生合理用药的作用,在临床医生中广普药学知识面,是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检测市场的开放以及实验室认可工作的深入人心,目前不少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都有这么一种想法,既然今后计量器具的溯源方式将以校准为主,那么,机构开展工作拥有的计量器具,采用检定或者是校准的方式进行量值溯源,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那么,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器具,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样的量值溯源方式才是合法的呢?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什么是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我国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其职责及法律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一般计量检定机构。所谓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是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建立的计量技术机构,是保障我国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的技术机构.按照《计量法》第二十条的解释,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因此可认为,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应分两种,一种是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还有一种是授权建立的计量机构。在《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而所谓的计量授权,在《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一般情况下,质监系统的计量行政管理部门都把第一、第二和第四种授权建立的计量机构认定为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而把第三种授权排除在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之外。而一般计量检定机构则是指其他部门或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建立的计量技术机构,是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一种补充。
对于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其计量器具应采用什么样的溯源方式,才能确保机构开展的检校工作是合法的,有效的。下面笔者从相关的规范和考核办法中,来确定其溯源方式的合法性:
一、在JJF1033-2008中相关规定:
1、在规范的4.1.2第2条中规定,“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应当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检定”。第3条规定,“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应当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如无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可以依据有效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
从条文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凡是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应当以检定方式溯源,不能以校准方式溯源。以检定方式溯源时,检定项目必须齐全,检定周期不得超过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对于没有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则应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只有当不能以检定或校准方式溯源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比对方式确保计量标准量值的一致性。
二 、在《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中相关规定
1、在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二条中,规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2、在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六条中,明确规定“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从条文中也可以明确的看到:对计量标准器的溯源方式,要求有检定规程的,还是必须检定合格。只有当无法采用检定的方式溯源时,才可以采用其它的溯源方式。
三、在JJF1069-2012中相关规定
1、在规范的6.4.2中规定,“用于开展检定、校准的计量基、标准必须按规定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有效证书和溯源证明;开展检测的测量设备应持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用于性能试验的设备应有有效的校准或检测报告,证明其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2、在规范的7.6中,也对量值溯源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在7.6.1总则中,要求“用于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对检定、校准、检测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均应有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在7.6.2.1中,要求“测量的溯源性是由能出示其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或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或校准服务来保证的。”
但JJF1069-2012条文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量值溯源的方式是什么,只是要求测量应具有溯源性,而测量的溯源性是由相应计量技术机构的检校服务来保证的。
综上所述,在目前计量法和相关考核规范未做大的调整之前,对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而言,由于其标准装置必须执行JJF1033-2008规范和《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中对标准器及其主要配套设备的规定,所以其溯源的方式只能采用检定的方法,只有当没有检定规程的情况下,才能采用校准的方式进行溯源。对于一般计量技术机构而言,因为其建标也必须执行JJF1033-2008中对标准器及其主要配套设备的规定,所以其溯源方式和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要求没有差别,只是对于机构的工作用计量器具,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其溯源方式可以由机构自由选择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只有随着检测校准市场开放程度的加大,标准考核规范对标准器的溯源方式不再作硬性规定,机构只需对量值溯源后的设备进行确认,确认其符合量传体系的精度要求即可,当然,那就不是本文所要阐述的内容了。
参考文献:
[1]计量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执行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处理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规定程序。
第二章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处理
第五条 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
(一)责令改正;
(二)责令停止生产、营业、制造、出厂、修理、销售、使用、检定、测试、检验、进口;
(三)责令赔偿损失;
(四)吊销证书;
(五)没收违法所得、计量器具、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及非法检定印、证;
(六)罚款。
第六条 违反计量法律、法规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非出版物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
(二)出版物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 损坏计量基准,或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随意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自行中断、擅自终止检定工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第九条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有关人民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而开展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满,未经原发证机关复查合格而继续开展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三)考核合格投入使用的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第十条 被授权单位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被授权项目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责令其停止检定、测试,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授权机关撤销其计量授权。
(二)超出授权项目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责令其改正,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计量授权证书。
(三)未经授权机关批准,擅自终止所承担的授权工作,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未经有关人民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使用计量器具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有权对社会开展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在经销活动中,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没收该计量器具。
(五)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进口计量器具,以及外商(含外国制造商、经销商)或其人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进口、销售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进口、销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二)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人民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而销售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封存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其销售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三)进口、销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型式批准的,封存计量器具,责令其补办型式批准手续,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进口额或销售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经批准制造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二)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三)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而擅自使用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制造、销售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四)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其制造、修理条件已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要求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五)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六)企业、事业单位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而出厂的,责令其停止出厂,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而销售或交付用户使用的,责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或者重修、重检,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七)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制造、修理、销售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已取得制造许可证的计量器具,在销售时,没有产品合格印、证或没有使用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责令其停止销售;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的,没收该种标准物质和全部违法所得。
第十七条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使用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组装、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经营销售,没收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及组装的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新增检验项目,未申请单项计量认证,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责令其停止检验,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经检查不符合原考核条件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停止其使用计量认证标志。
(三)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失去公正地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停止其使用计量认证标志。
第十九条 伪造、盗用、倒卖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计量监督管理人员违法失职,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由有关人民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撤销其计量监督员职务;利用职权收贿赂赂、徇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单位,泄漏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和技术文件、资料秘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申请单位的损失,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计量检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二)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三)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进行计量检定的;
(四)伪造检定数据的。
第二十三条 计量检定人员出具错误数据,给送检一方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技术机构赔偿损失;情节轻微的,给予计量检定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执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任务的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的,送检单位可免交检定费;给送检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同一单位或个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同一案件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初次违法,情节较轻的;
(三)认错态度好,能积极有效地配合查处工作的;
(四)主动改正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规定处罚幅度的上限从重处罚:
(一)屡教不改的;
(二)明知故犯的;
(三)借故刁难监督检查或检定的;
(四)后果严重、危害性大的;
(五)转移、毁灭证据或擅自改变与案件有关的计量器具原始技术状态的;
(六)作假证、伪证或威胁利诱他人作假证、伪证的。
第二十八条 围攻、报复计量执法人员、检定人员,或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计量执法人员、检定人员执行公务的,提请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伪造数据是指单位或个人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不诚实的测量,出具虚假数据或者定量包装商品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符的违法行为。
(二)出版物是指公开或内部发行的,除古籍和文学书籍以外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除文艺作品外的音像制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
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办理职责:
1、依法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工作;
2、受理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其他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工作。
办事程序:
申请--->资料审查--->受理--->现场评审--->审批发证
办理程序:
1、计量认证申请的提出
(1)首次计量认证和单位认证(增项认证)申请,由申请单位自主确定;
(2)计量认证到期复查申请,须在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有增项认证申请,也可在复查申请中一并提出。
2、申报材料
(1)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申请书一份;
(2)现行有效版本的质量手册一套和程序文件目录;
(3)质检机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4)典型检验报告1—2份;
(5)质检机构批准设置的文件(仅限审查认可(验收)的质检机构);
(6)能力验证活动记录(若有)。
3、申请资料审查、受理
受理部门收到“计量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提交的资料(重点是“质量管理手册”)进行案头审查,并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是否决定受理。
4、现场评审
资料审查合格,由受理部门委托行业计量认证评审组或组成计量认证评审组对申请认证单位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组由3-5名评审员组成,现场正式评审一般不超过3天。
评审员必须由取得有效期内国家局或省局颁发《评审员证》的人员和专家组成。现场评审结束,由评审组长负责完成评审报告和其他材料。
计量认证评审组自接受现场评审任务之日起,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工作并将评审报告上报受理部门。
5、审核发证
受理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和评审组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受理部门领导批准后做出是否通过、整改或不通过等决定,对通过的,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1.考核费:1200元/次;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有的同志认为计量器具精度越高越好。其实不然,不根据实际需要,任意选用精度过高的计量器具会造成资金的浪费并且使用也不方便。比如选用千分之一的天平去卖蔬菜,哪显然没有必要的。在如锅炉上用的压力表用0.25级的标准压力表就浪费资金了。选用2.5级的一般压力表就可以了。不过,也要防止这样的情况,选用的标准计量器具精度过低了,同样也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比如检定热电偶的电子电位差计,按规程应选用精度为0.05级的直流电位差计。但有的却使用精度只有0.1级的直流电位差计进行检定,这样就不能满足检定的精度要求,被检计量器具一旦使用就有可能造成损失。再有选用适当的量限也很重要,比如,一般锅炉的压力只有零点几兆帕,如果选用量值为几兆帕的压力表,就不能准确的反映锅炉内的压力变化,可能量限大的压力表指针的起点压力,就比锅炉的设计最大压力大,这样就可能出现事故。可见,选用适当精度的计量器具,才能防止事故、避免浪费,充分发挥计量器具的作用。
二、按计量器具本身规定的条件进行使用
所有计量器具对使用方法和环境都有要求,比如使用游标卡尺,按规定测量时应在静止状态进行.如果在车床转动的情况下,就用卡尺去测量工件,不仅测出的数据不准,而且容易损坏卡尺。电气计量仪表如果超过了规定的电流、电压就要烧坏仪表。因此,按计量器具本身规定的条件进行使用,既保证了计量准确的问题也保证了经济不受损失。
三、在使用过程中,要精心维护、妥善保管
压力表是仪表设备的一种,对安全防护的压力表强检是按照《JJG52-2013 弹性元件式压力表、压力表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那么,除了强制定期检定6个月,其他所有的压力表检定的周期是多少?如果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怎样处理?本文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强制检定压力表和非强制检定压力表进行分类管理和检定周期有关问题进行分析。
1 压力表分类
为什么把压力表进行分类管理呢?由于作为炼化企业,风险性较大,而且在设计中都考虑了很多的安全因素,所以每一块压力表安装的位置和作用都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在生产过程中容易被人误认为压力表是不重要的,对生产过程是无关要紧的仪表,容易被人遗忘,这是违背了炼化企业安全设计理念,这样会很容易出事故。所以把压力表根据使用场合和使用要求进行分类,并制定各类压力表的检定周期,记录在册,克服过去不管不问,保证得到正面的管理。
1.1 A类压力表范围
(1)公司的最高剂量标准器和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器具。(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并列人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如:1)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3)Ⅲ类压力容器、锅炉汽包、过热器出口的压力测量仪表;4)带报警装置压力表的测量;5)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6)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7)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3)在生产、经营中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关键部位、关键参数在用的。(4)工艺、质量、经营、能源等管理中对计量数据有严格准确度要求的。(5)使用比较频繁、量值易变的。(6)使用环境恶劣、寿命较短、部位关键在用的。
1.2 B类压力表范围
(1)比较主要部位和主要参数的。(内部量值可溯源的压力工作标准)(2)在装置生产工艺、质量检测、经营管理、能源管理中对计量数据有准确要求的。(3)对计量数据准确可靠有一定的要求,寿命较长,可靠性较高的。(4)固定安装在生产线或装置上,对数据要求较高的,但平时不允许拆卸,实际检定周期必须和设备检修同步的。(5)使用不频繁,量值较稳定的和指示用的。(6)环境恶劣,但寿命较长,量值较稳定部位在用的。
1.3 C类压力表范围
(1)一般部位、一般参数在用的。(2)装置生产工艺、质量检验、经营管理、能源管理中以及在流程生产线和装置上固定安装的、不易拆卸的而又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在用的。(3)准确度要求很低或性能稳定、可靠性高而是用又不频繁的,量值不易改变的。(4)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使用频繁的。(损坏后更换,不实行周期检定)(5)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规定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
2 压力表检定周期
在炼化企业中,压力表是有效监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动向,为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企业和人民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较为正常的压力表检验做法是一年一检定。当然一些重要的企业和高危部位的压力表按照强制检定为半年一检定。其压力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JJG 52-2013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规定,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0.1―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该规程第7.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为强制检定,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
那么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和非强制检定压力表根据使用的场合、要求分别将压力表分为A、B、C三类,各类的检定周期是不一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中,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在企业管理规划为A类即强检压力表,并根据《JJG 52-2013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第7.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即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在企业管理规划为B类、C类即非强检检定压力表,根据使用情况和企业自身情况自定检定周期,一般把B类压力表用于工艺过程控制和平时不允许拆卸的压力表和设备连续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检定周期为装置的检修期。一般把C类压力表用于检测压力表,检定周期为1~2年。用于监视的压力表和不易拆卸及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规定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不需要周期检定,发生一次故障即更换。因此,除了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之外,非强检的压力表虽然是自主管理,也不能不进行检定,也要按企业自身的情况制定周期检定,并做好检定台帐。
3 压力表检定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章计量检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用于安全防护等方面并列入强检目录的压力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使用单位使用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单位应制定非强制检定压力表及其其他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并制定具体检定管理办法和制度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和其他计量器具定期检定。第十三条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
4 结语
为了保证检测与过程控制压力表的完好,需要定期进行对压力表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法规的要求,强检压力表必须按规定时间内进行检定,非强检的压力表企业根据生产管理情况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要求,有必要建立定期检定时间对压力表实施有效管理,将进一步促进企业有效化和规范化及科学管理的发展方向更推进一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