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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1-28 15: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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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论文

篇(1)

二、改革课程实施

由于“思修”课的内容并不像其他专业课那么深奥,因此,在实施课程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让学生在课堂上有更多的体验。教师可以将每个小模块的教学内容设定为一到两个课堂任务让学生去完成,在做中学,使思想政治教育真正实现知行统一。在教学方法上可以采取案例教学法。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藉由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透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习者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习者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①需要注意的是,案例的选取应当尽量贴近高职学生生活实际与现状,并且能够作为分析、讨论以及解决问题的基础,引发学生进一步的思考。在课堂教学模式上可以采用小组学习的方式,由学生分组讨论,各小组汇报发言,教师分析点评、总结提炼。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各小组成员可以分工、合作,查找相关资料,共同配合完成任务。这种教学模式能够真正实现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脑,改善了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的学习。同时,各个小组选派代表汇报发言,相互之间良性竞争,也能够激发学生的参与学习热情。一个气氛热烈的课堂并不意味着学生能够在思想上有所升华,在充分尊重学生表达的同时教师需要进行客观的评价,并进行正确的引导,保证课堂任务按照既定的步骤、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最终实现教学目标。改革“思修”课的实施过程,不仅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思想道德与法律相关知识,学会运用正确的方法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用正确的是非观判断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同时还能够增强学生参与社会活动、人际交往、沟通和与人合作的能力以及独立收集和处理信息、自主学习、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服务于学生的就业与未来职业发展,帮助学生提高一般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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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十分封闭,以教材为本的本本主义比较严重,只讲“满堂灌”教材的理论知识,而不注重实践练习和案例教学。当下我国许多中职学习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整齐划一的国家教学标准,坚持大而全高不可攀的大道理理论知识的教学内容,忽视给以中职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对道德的感悟和法律知识的运用培养。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抽象的道德观和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就为了其所谓的培养学习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思维。

(二)在教学评价上重期末考分轻平时学习

在这以期末考分一考论英雄的课程学习评价的模式下,学生们平时不认真学习,在课堂上,玩手机、呼呼睡、“开小会”,甚至,课堂中途翘课,大部分不逃课是为了期末成绩而被迫满勤。学生为了取得期末考试好成绩,往往在临近期末死记硬背老师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的含义、特点、内容、重点条文,学生对课堂讲授的知识不知所以然,不能真正掌握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如,学生学习《公司法》,却不知道公司的具体表现、公司的运行、公司的组织机构等等。

(三)在教师知识结构上重理论轻实战

中职学校的教师大多从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研究生中招聘,他们直接从校园中来到校园中去,没有太多的实战经验,他们的知识结构清一色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在其知识结构中所占比重少之甚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实践性很强,需要教师对学生面对学习生活中出现不同问题进行指导。这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不断延伸自身的知识点,不断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知识的实用性;要求教师具备观察、发现、应对、灵活应对学生不断面对的生活困惑、道德事件能力。这种知识结构往往表现为:教师思想观念陈旧、教学方式老套、行为方式机械等等。

二、改进中职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建议

通过丰富教学方式、施于多种评价方式、强化教师素质等措施,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最终实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和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一)创新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要素,是在不断更新的要素。教师要顺利地、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不仅需要扎实的两基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也需要善于创新各种教学方法的过硬本领。一是运用启发式教学。该课程作为一门公共基础课,旨在通过传授理论知识,引导学生树立道德观和法制观,正确认识和分析现实中存在的法律现象和道德事件。启发式教学正迎合这种需要,可以调动学生参与道德实践和法律教学的主动性,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道德事件和法律问题。利用这一教学方法,要做到教学内容、教学目的与学生的思想实际有相契合,做到启而有发,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二是运用案例教学。以案说法、以案说理是一种广为学生欢迎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应注意案例选择要恰当、典型和实用。挑选与学生的生活实际、与学生的专业特点和未来就业紧密相关的、学生比较关注且在社会上反响强类的某个社会事件。三是运用讨论式教学。对教抽象的教学内容、争议较大的问题和现象可采取此种教学方式。操作如下:由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提出讨论的问题,在学生查询学习书籍和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在课堂上组织主题发言,通过交互式争论,形成结论,以此达到掌握理论知识教学目的。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是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独立思考,很好地实现学生对理论知识学习达到“知其所以然”的境界。

(二)变革考核模式

课程学习效果考核不能简单地以最后的期末考试的形式进行,应综合作业、出勤、平时课堂表现对整个课程学习过程来考核,甚至将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等的表现纳入考核中,将静态考核变成动态考核,将单一考核向多元化考核转变,以提高该教课程的实效性。

篇(3)

(2)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2006年课程改革之前是分开的两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但是在两门课程合二为一之后,由于将“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排在“法律基础”之前,教师在授课的过程往往习惯于把教学重点放在教材的前半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上,而忽视了有关法律知识的教学,教师的不重视就导致学生对于这部分知识的忽视,甚至是无视。除此之外,教材中有关“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编写不够精确、概念含糊不清,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再者,整本教材通篇采用文字形式进行编写,理论概念性较强,知识分布过于紧密,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

二、改善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教材改革

(1)保障教材编写的严肃性。

(2)增强法律部分教材的趣味性。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平衡性。

2.教学改革

(1)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机制。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教育发展现状,建立起一个从小学开始至初中、高中、大学的完善而衔接有效地法律教学体系,从小就开始培养学生一种法律意识,真正地体会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篇(4)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改思路探讨

(一) 指导思想

适应新时期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目标,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应着眼于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主渠道和多途径相结合,充分调动教和学两个积极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紧密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的发展,着眼于提高教学效果,努力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的改革,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时代感、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召力和说服力。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实施方式

1.教学实践环节的设置

针对目前的社会大环境和形势发展变化的实际,根据学科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解决真学、真懂和真做的问题,真正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素质,特别是在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面前,如何进一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好地用发展着的指导新的实践,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教学实践中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改革,即保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现有的教学时数的前提下,将每门课的教学分解为课堂教学、读书、社会调查与实践三环节。

课堂教学部分:贯彻“精讲”、“管用”的原则,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学生关系的社会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联系学生成长、成才过程的各种困惑与迷惘,使“两课”教学更具吸引力。同时要积极研制、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以实现课堂教学的最佳效果。

读书研讨: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学读书。每门课程都要制定读书目录,学生要做出读书笔记或写出心得体会,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记入总成绩。

社会调查与实践部分:根据各门具体课程的特点,提倡实践形式多样化。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组织学生观看电视教学片;搞开放式课堂,请劳模、专家、企业家进课堂,给学生开办讲座和专题报告,开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相关的健康心理与人才成长、心理咨询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健康训练等课程供学生选修;假期组织学生进行调研,用所学的理论去分析社会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上述三个环节,实现讲(系统讲课)、读(读书)、听(听报告)、谈(讨论交流)、看(看录像)、走(参加社会实践)、写(读书心得、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多途径的结合。

2.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1)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相结合,采用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多媒体和网络教学等教学手段,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校内网络教学。

(2)课堂内教学与大学生读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3)对大学生的统一要求与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相结合。

3.考核与评价方式

以培养大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为中心,重视教学过程的管理,采取口试、笔试、客观题、主观题、开卷与闭卷相结合以及课程论文等多种考试方式。(各门课程可根据课程特点择优决定)

4.增设与“两课”相关的选修课程

为适应“两课”教师的转变,充分发挥“两课”教师的作用,增设与“两课”相关的选修课程,供学生自由选择。拟开出的主要选修课如下:

《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卫生与咨询学》、《人际关系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学生心理问题咨询》等。

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充分体现意识形态中的对大学生的统一要求与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的需要相结合,实现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为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何志红.浅析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1期

篇(5)

所谓的探究性教学指的是老师对学生的研究意识、能力进行创新的培养,把探究性思维融入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的学习活动。笔者在本文中首先分析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培养探究性教学模式所必备的“沃土”,然后就培养在校大学生养成探究性学习的措施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进一步提升国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质量。

一、优化课堂教学,培养适合“基础”课的探究性教学模式

1.提出问题阶段

开展探究性教学的重要阶段为提问题阶段,其会对探究性教学的质量、效果造成很大的影响。深入探讨问题的本质我们会发现,它是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矛盾并反映在人脑海中。也就意味着问题是联系人们了解客观世界的纽带和桥梁。老师可以对“基础”教材深入的研究,在掌握课程体系的基础上提出极具启发性的开场问题,让学生的兴趣和思维被激发。也可以让学生自主的研究问题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问题,划分学习小组自行讨论,进一步研究自认为有价值的问题。怎样去确定问题、确定什么样的问题和教师选取的视角有很大的关系,也和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息息相关,学生自主提问题则受其自身的兴趣爱好,生长的环境等有关系。

2.探索答案阶段

该阶段为探究性教学的实质性阶段,该阶段需要老师对学生进行指导,使用自主研究或者小组合作的方式选择进行探究性学习的课题。方法不唯一,可以按照“基础”教学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般的方式为:确定问题后,可以自问自答,经由自己研究的基础上攥写报告或者学习论文;也可以班级为整体,提出问题、寻找答案;同时,可以选择学习小组的形式,以小组为单位共同研究,然后小组选择攥写人编写论文,在内部针对论文进行讨论最终定稿。班级内的每一名同学至少一次担任小组长,然后提出问题。就整个过程而言,老师要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学生有不懂的地方经过讨论仍无法解决就需要老师及时的给予解答,老师保障控制全场的基础上又要给学生极大的自。

3.交流内化阶段

该阶段不仅仅是探究活动终结的过程,也是老师进行总结并发现、解决问题的过程,需要客观的评价整场教育教学活动,有效的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在此阶段,选择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做简要的报告、五分钟讲演、辩论等,对学习的成果进行展示。方式不唯一,需要老师根据学生在“基础”课堂上的具体表现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总结评价需要结合教学全过程,很好的结合个人评价和小组评价,选取表现较好的同学,根据他们的表现情况开展鼓励性教学,以便于其可以进一步开展探究活动,激发其创造性,让学生的学习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作为老师,及时的反思教学活动中的不足和缺陷很有必要,在下一次开展教学活动的时候很好的完善。

二、培养和促进大学生探究性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的形成

1.教师应对学生选择研究课题进行指导

实际教学中我们经常看到,选择什么样的研究课题是学生比较疑惑的环节,无法确定研究什么而不是怎样研究。当出现这样的情况就需要老师进行积极的引导,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他们一起逐渐理清思路,选择适合自己或小组实际情况的研究课题。老师应该让学生明确的知道所选课题的内容、意义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到适合个人和团体的探究方法;怎样很好的协调时间、精力等各方面的关系等。

2.教师应教授学生基本的探究方法

常见的探究方式有:文献法、调查法、访谈法等,还应该教授学生学会处理探究结果、表述探究成果、攥写论文等方法。使用合适的方式对学生的研究进行引导,让学生在实际的体验中提高能力、完善致使框架、提升道德修养,夯实法律知识。

3.创设一个融洽的课堂研究氛围

探究性学习开展的必备条件之一为融洽的课堂氛围,在一个相对宽松、和谐、民主的学习环境中,学生才会独立并深入的研究,大胆的表述自己的看法。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老师应该致力于培养学生质疑的品质,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的听取、接纳;学生在尊重老师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见解、看法进行展示,形成平等共处、互相进步、共同研究的师生、生生关系。唯有如此,融洽的探究课堂氛围才会形成,在老师循循善诱下,学生对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探讨,渐渐地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其探究性思想以及实践能力进行培养。解放学生的思想和个性是探究性教学的宗旨,借此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正确的选择和确定探究题目,使用科学的探究方式,主动地了解知识、发现知识、获取知识。进行深入的思考,这也是探究性教学的本质要求。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而言,应该大力推进探究性教学,更好的提升在校大学生的思想品质和法律意识。

作者:常卫恒 单位: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篇(6)

基金项目:本论文是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重点课题“独立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的最终成果。项目编号:JYKGZD201406。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21-

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于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有着重要的作用。从另一个层面上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既可以提升相关任课教师的执教能力,又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效果。因此,任何一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任课教师或相关的研究者都有必要结合目前这一课程的具体教学实践,对这一课程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客观而科学的分析。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策略

与其它任何一个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一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及其研究应该有一个科学而实用的研究与实践策略。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参考他人的研究结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应该坚持以下的研究策略:

1、理论与实践的综合策略

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既是一项具体的教学实践,又是一项教学理论的研究。而无论是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一项教学实践,还是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一项教学理论研究,它们都具有理论与实践的综合性特点。正是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综合性特点决定了在具体课堂教学改革及其相关研究中应该坚持综合性的研究策略。对于此处所提到的综合策略可以这样理解:首先,在教学层面上的综合性。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实践会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即有课程本身的问题,如教材的选择、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策略的制定、教学效果的评价等。而无论这些内容哪一项都既可以成为其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的重点,又可以把它们综合起来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所以说,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的改革在其实践的层面上需要有综合性的教学策略;其次,作为一项理论研究,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也需要综合性策略的指导。例如,作为一项理论研究,它的综合性策略可以从两个层面分析,即,分析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具体问题所需的理论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既需要教学理论的指导,又需要教育理论的指导,甚至是教育心理学的理论也能对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从另一个层面分析,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作为一个理论研究的对象,它可以丰富不同的教育教学理论。例如,教育心理学可以从对这一教学实践的阐释丰富自己的理论,教学方法理论的内容也可以从这一教学对象的研究中获得启示。如情景教学法、个案教学法等都可以从这一教学实践中获得相关的启示。

2、系统而全面的思维策略

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需要具有系统而全面的思维策略。对于这个研究策略可以进行这样的分析:课堂教学虽然只是教育教学的一部分,但对于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阐释一定要运用系统而全面的思维才能分析得清楚。例如,在研究个案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中的具体运用问题时,一定要结合课堂的教学效果,一定结合课程教材的编写、一定结合目前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因为,无论是教材的编写,教学内容的确定、目前的教学评价体系都会影响到对个案教学法运用问题的分析。所以在具体的研究与阐释中,一定要把系统而全面的思维作为一项研究策略并贯彻在具体的研究与分析之中。

3、实施与评价结合的策略

虽然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既可以作为一理论研究而存在,但对其的相关研究却离不开具体的教学实践。因此,只有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才能对其进行更好地分析与阐释。所以在相关的研究中一定要坚持实施与评价结合的策略。只有把具体的措施落实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才能探讨具体的课堂教学改革效果,只有对教学改革效果进行评价才能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只有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才能促进教学改革的发展。因此,在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中一定要实施与评价结合的策略。

二、理论研究的分析

对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实践需要进行理论的研究。在理论的研究中,由于各地独立学院实际情况的不同,由于各个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所用的教材的不同,包括校本教材编写内容的不同,所以不可能有一种教育教学理论能够完成对各地所有的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而与此相对的是,对于各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也不可能只丰富一个教育教学理论。因此,在此只从宏观的层面上对其相关的理论进行分析:

1、理论的选择

对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所需要的理论选择一定要注意以下的问题:首先,要根据本校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作为指导;其次,在选择了某一个教育教学理论作为指导理论之后,一定要结合相关期刊上关于这一理论运用问题的研究的最新成果作为参考依据,对运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2、理论的运用

在运用某一教育教学理论指导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中,一定要对运用理论指导下的教学改革实践进行系统性地分析。这样的分析既可以补充研究的不足,又可以纠正理论与实践发展中的脱节问题。

三、实践研究

1、措施的制定

在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实践中,具体的教学改革者需要针对具体的教学过程及其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改革计划。无论是关于教学方法的,还是关于教学内容的;也无论是关于教材编写的,还是关于教学内容选择的,都应该有具体的措施进行保障。

2、实践的评价

教学改革是一项具体的教学实践,而对教学实践的评价,既可以纠正指导这项教育教学理论中存在的不足,又可以纠正教育教学理论在指导课程教学改革中出现的偏差。因此,在具体的课堂教学改革过程中,教学实践的评价体系与具体教学改革方法体系的建立应该具有同步性。

四、个案分析

下边以建构主义指导下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作为一个教学个案进行相关的分析和说明:

在2013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里,第二章里第一节的教学内容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根据教材编写者的编写意图,本节的教学内容涉及到以下三个教学内容:爱国主义的内涵、爱国主义的传统、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在这三个教学内容中,学生对爱国主义的内涵理解是基础,它不仅关系到学生对本节其它两个内容的学习,而且还关系到对本单元其它内容的学习。因此在具体的教学中,我们选择了以下几个案例进行补充教学:历史上的民族英雄文天祥,现代的助人为乐的模范郭明义。

首先,根据建构主义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加深对文天祥及其故事的理解。从而在理解的基础上,利用学生原来对爱国主义的感性理解建构“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特别是文天祥的那首《过零丁洋》这首诗作,更能帮助学生建构“爱国主义”这个术语的科学内涵。尤其是对诗作中的最后两句的拓展性例举,对于学生理解“爱国主义”的内涵更是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因为每一位能够按照“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汗青”的人,都是历史上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都是能够践行“爱国主义”内涵的人物。

其次,结合具体的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习,即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实践进行具体评价。在评价中一般要考察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学生对这个术语的理解和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对这个教学内容的体现。虽然在和平的年代里,学生不可能像文天祥那样具有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的机会,但在平常的岗位上,现代的学生依然可以表现出自己的爱国思想。如,通过弘扬祖国的文化达到爱国的目的。就连通过自己的日常行为引导学生对环境的保护这样的细小的行为也是其爱国思想的表现。

再次,结合这样的教学过程和对这个过程的具体评价,分析在运用建构主义中存在的问题。利用这个案例可以在理论上为学生理解“爱国主义”的内涵进行建构,尤其从感性的到理性的学习过程,更符合学生的实际。而运用这样的案例,由于学生对案例的事实已有一定的了解,因此他们对案例分析的积极性、主动性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总之,独立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相关研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为了使相关的阐释与说明更符合教学实践,应该从理论与实践的两个层面进行分析。而在分析的过程上,一定要坚持综合性的策略、系统而全面的研究策略以及实施与评价相结合的策略。

参考文献:

篇(7)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3-0295-01

法律意识是人们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社会意识,能够充分反映出人们对现有法律的看法以及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程度,并影响着人们法治观念和日常行为。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更需要受到高校的重视,因此,要求高校能够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增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规范其日常行为。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法律的学理性较强,没有一定的法律理论功底,难以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1]。而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来源主要是依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获得,但是很多高校在这一课程的安排上,课时相对较少,教授的知识内容也较为浅显,再加上学生过于注重学分,对课程学习的要求不高,能够通过考试即可,导致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仅是一知半解,甚至存在错误理解的情况。例如硫酸烧熊事件中的当事人曾表明,自己学过这一课程,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是并不知道用硫酸烧伤动物也算违法。由此可见,现今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严重不足,其法律知识水平已经难以支撑起自身法律意识。针对现阶段大学生法律意识单薄的情况,还需要学校能够加强教育,创新课程,是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加快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方法

(一)教学观念的创新

高校必须意识到法律教育不是德育教育的从属,应有自己的独立地位[2]。从而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程度,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并要求授课教师能够转变原有教学观念,实现自身观念的创新,明确认识到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更是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的过程,将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作为课程教学的核心目标,从以往教学中单纯理论知识的培养,拓展到知识运用等方面的教学,提升大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发展。

(二)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学方法是帮助教师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内容的重要手段,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对提升学生学习效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加强对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增强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传统教学方法过于枯燥、单一,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较为感兴趣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实施教学。例如大学生对身边发生的事情较为关注,教师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利用案例对学生实施教学,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更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从而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多媒体技术在高校教学中也得到了广泛运用,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同时刺激学生的视觉、听觉神经,以提升教学效果。例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法律讲堂》、《社会与法》或者《今日说法》等法制节目,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能够通过节目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以支撑其法律意识。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创设情境的方法,设计课程相关的法律课题,为学生创设辩论、法庭等情景,使学生融入情境之中,切身体会法律的作用,获得一定的情感体验,从而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另外,还要求教师能够尽可能多的为学生安排教学实践活动,例如旁听法庭审案、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等,使学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意识熏陶,引起其对法律的深思,实现其法律意识的有效提升。

(三)考核制度的创新

为有效解决学生过于重视学分的问题,实现法律意识培养有效性,高校应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创新,采用多种考核方法,例如写论文、开卷考试等,并充分结合学生的考勤、作业完成情况、学习态度等对学生进行综合、公平的评价。

三、结论

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的必备素质,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因此,要求高校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作为培养途径,加强对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以实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培养。

[参考文献]

[1]魏敏.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0,1(1):225-226.

篇(8)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讲的课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分析。我主要从课程标准、教学目标、学情、课程实施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课程标准

本课程选用教材是2018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用性于一体的课程,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其地位和作用是:

地位:以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认知水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用:

1.在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体系中属于公共基础课

2.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之一

3.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起着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4.面向大一新生开设

5.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中与大学生生活结合最密切的一门课程

二、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的总体目标是:综合运用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有说服力的回答,为人才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基础。具体目标体现在三个方面: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即掌握两方面知识,养成四种能力,提升两种素质。

1.知识目标

通过教育教学使学生掌握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引导学生理解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理论、原则;帮助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掌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

2.能力目标

提高大学生理论思维能力和明是非能力,培养大学生“知行統一”的道德实践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

3.素质目标

培养提升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三、学情分析

本课程的教学对象是我校各专业大一学生。大一新生有如下特点。

1.知识方面:有基本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基础,但深度、广度不够,尤其理工专业,多数学生欠缺。

2.能力方面:思维活跃,认知能力较强,但多数大学生“知行分离”,道德实践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有待提高。

3.态度方面:思想纯朴,学风良好。但对该课程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本课程大部分内容学生在初中和高中都学习过,日常生活中也有接触,缺乏新鲜感,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

四、课程实施

课程实施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两个方面。

(一)理论课程实施

1.内容设计

本课程的理论教学36学时,由四部分组成。

成长适应教育:此部分提供中学生活向大学生活转变的指导及核心理论知识的学习。对应学时2课时。

思想教育:此部分提供总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前提,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历史定位和时代方向问题。对应学时18课时。

道德教育:此部分是前一部分知识在道德领域的延伸,提供行为规范和价值导向。对应学时6课时。

法治教育:此部分帮助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其法律素养。对应学时6课时。

2.教学重点

一是帮助和引导学生完成由中学到大学的过渡,使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二是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引扬中国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教育和引导大学生遵守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四是教育和培养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具备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教学难点

知行统一,知情意行。理论体系再完备,如果无法转化为大学生的实际行动,教育就是不成功的。所以本课程的难点是如何帮助大学生从理论知识的习得转化为行为的自觉。重点是“一个树立、三个实现”,即引导大学生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相统一,实现法律意识与守法行为相统一。

4、教学方法与手段

(1)创新课堂教学方式。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积极实施翻转课堂教学,使课堂教学由“要你怎么做”的被动思维模式变成“我应该怎么做”的主动思模式,形成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师生互动型课堂教学模式。

(2)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根据学生实际和课程的内容,精心制作课件,准备案例,使课堂教学变得丰富多彩,图文并茂,音像兼备,更形象、直观、信息量更大,提高课程的吸引力、感染力,加深学生对内容的理解,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课堂教学效果。

(3)加强三个结合。一是教师讲授与学生讨论、演讲、情境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锻炼提高学生活学活用知识和思维、表达的能力;二是课堂授课与个别交流释疑相结合,除了课堂教学,还要通过在线交流、电话、面对面谈心等方式,为学生解惑答疑;三是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在授课之余指导学生的创业设计、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教学评价与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通过课内外作业、课堂讨论、提问抢答、考勤等方式实施考核。

(2)期末考试。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上注重命题的科学性和教育性,通过对精选案例材料的分析,将考察重点放在对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考察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形式上采用论述、材料分析、小论文等方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二)实践课程实施

1.实践课程任务与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本质上是以理论为指导的思想、道德、法律的社会传递与大学生个体思想、道德、法律的直接体验相统一的过程。这一过程作为本课程教学的一个方面或一种方式,其教学目的与课程的教学要求在总体上是一致的。

2.

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

实践教学成绩作为对学生考核的一部分,占本课程期末成绩的30%。没有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或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参加理论课考试。

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另附相关佐证材料。小组共同完成的作业,须写明小组成员的班级、学号、姓名和每个成员承担的任务。

3.

篇(9)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Significance of Confucius' "Learn for Oneself"in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Course

YANG Guoying

(Department of Politics, Lijiang Teachers College, Lijiang, Yunnan 674100)

AbstractStudents in the moral study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the legal basis" course, there are different situations of the"learn for others"phenomenon which Confucius opposed, the lack of Confucius advocated "Learn for Oneself "spirit, hindering the teaching goals. To change this situation, teachers should make positive response and efforts from many aspects.

Key words "learn for oneself"; "learn for others"; moral study; strategy

孔子针对当时的学风,提出的“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的观点,(论语・宪问篇)对今天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仍然有积极的意义。可以说,“为己之学”是此课程道德教学应该努力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标,“为人之学”是教学应该减少或避免出现的问题。

1 孔子“为己之学”、“为人之学”的涵义

孔子的“古之学者”指西周社会贵族阶层的王官学者,西周社会注重德治,讲究“敬德保民”,“以德配天”,学者有以修身为本的传统,学习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今之学者” 大概指春秋末年的新兴士人阶层,他们不同于原来贵族阶层的“有职之人”,是掌握一定学术知识的自由民,学习具有明显的学以干禄、学以进仕的为学特点,即学习是为了达到做官、获利的目的。①关于“为己”、“为人”之学,《后汉书・桓荣传论》曰: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人者凭誉以显扬,为己者因心以会道。”由此可知,孔子“为己”的“己”,指的是人的懿德、美德,“为己之学”指学习是为了提高自我修养,完善自我品德的目的。“为人”的“人”指品德之外的东西,“为人之学”指学习是为了卖弄自己或取悦他人等提高自我品德之外的学习目的。孔子的“为人之学”与“为己之学”说明了那时学者不同的为学动机,表明孔子本人反对“为人之学”,提倡“为己之学”,即孔子提倡将学问的落脚点放在主体内在自我道德修养的充实和完善上,争取成为“达人”。反对将学问做成缺德的“闻人”。在《论语》里面,孔子“为己之学”的精神也是一以贯之的,如“人不知而不愠”、“不患人之不己知”、“为仁由己”、“君子求诸己”等等表述,都体现出孔子儒家提倡“ 为己之学”,学习使自己成为君子、圣人的为学目标,反对学习仅仅是为了卖弄或取悦他人的“为人之学”思想。

孔子“为己之学”的思想是儒家学习的态度,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道德修养”部分的教学来说,孔子的“为己之学”思想是教学应该秉承的思想和追求的目标,孔子反对的“为人之学”态度仍然是思想道德学习中应该避免或杜绝出现的现象。因为,通过学习,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学生成为有道德的人是课程教学的根本目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道德部分,只有坚持孔子提倡的“为己之学”思想,避免孔子反对的“为人之学”现象,才符合道德学习的特点和要求,才能实现课程教学的目标,才能满足国家、社会和学校开设课程的目的。

观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道德教学,由于社会的不良影响,或学生认识上的问题等原因,学生学习一定程度存在孔子反对的“为人之学”现象,缺乏孔子提倡的“为己之学”思想。

2 “为人之学”现象

多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本人发现有相当部分的学生,学习道德课程,不是为了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而是为了获取奖学金、掌握道德知识、考试过关等目的,具体表现有以下情况。

2.1 为知识而学

由于学校对思想道德课程的成绩评价,存在主要考核道德知识的情况。国家、社会在人才的选拔上,存在一定的重知识、能力,轻品德现象,使部分学生产生了个人价值的实现主要决定于个人的学识、才能、机遇等条件,而与个人品德无直接关系的思想。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上,出现了重视知识,轻视道德修养,记住了道德上的一些理论知识,实际上难有良好道德行为的知行不一的“两张皮”现象。现实生活中,部分大学生有抄袭作业,伪造获奖证书、学习成绩单的行为。学习道德课程的结果是学生接受了形式上的东西,而对其内容和价值观并不接受,不信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的课程,具有“知行合一”的鲜明特点及要求,课程目标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道德知识,更要把理论运用于实践,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道德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道德实践,如果只是为单纯地掌握理论知识而学习,学生把教材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实际行动,或者与社会道德或法律规范背道而驰,就失去了学习课程的意义,甚至适得其反,这是与课程教学目标不相符的。这样的学习也是孔子反对的 “为人之学”。

2.2 被动而学

大学生独立思考和判断问题的能力虽然在提高,但思维仍存在主观性和片面性,容易被现实问题的表面现象所迷惑,部分学生看不到或看不清思想道德素质在个体成长、成材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一种不正确的选择与判断,得出思想道德教育于己“价值不大”或“无用”的结论。有的学生对传统道德教育不信任,在感情上疏远,甚至有一定的逆反心理。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当作获取毕业证、学位不得不学的课程,用应付考试的态度对待学习。学习上缺乏动力,没有一种自我要受道德教育或学习提高道德素质的愿望和需要,对待道德学习用应付的方式,不花心思去提高自我品德,这种学习也属于孔子说的“为人之学”范围。

学生在道德学习中存在的“为人之学”现象,根本责任在教师。学生在思想认识或道德实践上存在问题是正常的,思想政治教师的职责就是帮助学生澄清错误或不全面的认识,引导他们进行正确实践,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因此,转变学生在思想道德课程学习中存在的“为人之学”现象,主要靠教师,教师不仅要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更要拿出有效解决问题的策略。

3 教师应对“为人之学”现象的策略

面对社会转型,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道德学习上出现“为人之学”现象,学校及思想政治教师要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从教师方面做出有力的回应,努力使教师教学跟上社会发展及学生的需要,以转变学生对道德学习的态度。刘延东同志指出,一支让党放心、让学生满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应该是理论素养高、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扎实、学贯中西、功底深厚的队伍;应该是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法的队伍。

3.1 主动学习,提升素质

学生道德学习出现“为人之学”现象,与部分思想政治教师在道德教学中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不高有一定的关系。在信息丰富、各种文化交织的今天,高校的思想政治教师只有积极不断地学习研究文本及新时期的理论,与时俱进地提升专业知识,深入研究思想道德教学规律;只有努力使自己达到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 “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要求,才能满足回答和解决大学生思想道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帮助学生放弃道德学习中的“为人之学”思想和行为。

3.2 增强事业心,用心工作

部分思想政治课教师对待工作不负责,认为学生不愿意上思想道德课,不如应付了事,上课或照本宣科,或根据自己的喜好随心所欲地教学,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有的教师不愿多花时间在教学上,不去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内在需求,身处改革开放大潮的教师有困惑、有徘徊,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思想政治教师必须有坚定的信仰,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对从事教学工作的职业荣誉感,有把职业当做事业的责任感。思想道德教学只有将传授道德理论与学生的成才目标、成才途径结合起来,关注他们的思想实际,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解开学生的困惑,澄清认识,通过有效回答学生所关注的社会道德问题和身边的现实热点问题,让大学生真切感受到道德理论的科学性以及对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才能使他们真学、真信并见之于行动,让学生感到学习思想道德课是自己成长不可缺少的内容,从而自觉地把思想道德的内容与自身的观念、行为进行对照比较,不断改正错误观点和不良行为,使学习思想道德课程成为大学生自身成才的内在动力,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3.3 加强品德修养,为人师表

教师在教学上的亲和力、感染力、思想状况、政治信仰等都倍受学生重视。教师教育的力量,不仅来源于他专精渊博的学识及教育技能,更重要的是他高尚的道德、良好的修养、坚定的品格。思想道德教师要在思想道德教学内容的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要使自己成为真正的思想道德的践行者。

教师是一种培养人、塑造人的特殊职业。教师的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是对学生的一种无形的榜样,学生“亲其师”,才会“信其道”。思想政治课教师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使自己具备高尚的道德、良好的修养,以及吃苦耐劳、淡泊名利、公平正义等优秀的品格,成为一个富有人格魅力的教师,以其良好的道德风范和崇高的人格影响和感染学生,才能使学生逐渐放弃“为人之学”的思想。

3.4 重视道德意义教育

学生对道德学习采取“为人之学”态度,说明学生对道德与人的关系,道德与人的价值等问题的认识是欠缺的,教师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个体对社会道德的需要,个体作为一个社会成员,要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满足自己的生理、心理的需要,就必须了解和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才能加入社会生活,若个人道德缺失,就有被社会排除的危险。道德是个体全面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事实上,个体求得生存和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积极了解、选择和掌握社会道德、实现个人与社会相互认同的过程。”②因此,“道德是人应有的存在方式。道德不是某种超人力量强加于人的身外之物,而是人自己创造的一种自我肯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手段,是人探索、确证、完善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道德的权威与尊严在于人自身的权威与尊严” ,“当道德成为人类生活的必要条件时,道德或道德的方式也就内在地成为人类生活和生存的一部分,而不是外在于人类生活的某种设置、背景或工具。

3.5 采用科学合理的课程评价方式

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评价上,还采用“单一性”的卷面(闭卷)考试的方式来检验学习效果。考核片面强调考试成绩和课本知识,轻视实践行为。这种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的 “知”,很少对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情、意、信、行”进行评价的方式,导致学生学习出现“为人之学”现象,在道德学习上只重视知识学习,忽视品德践履,强记那些仅仅用来考试的知识。

评价是教育教学的杠杆。科学的评价方式能形成思想道德发展的内驱力,引领学生的道德生活,对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培养起到激励和鞭策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思想和实践相统一的课程,卷面考核是课程教学效果检测的基本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课程的性质决定其考核的目的和意义都应体现实践价值,应有助于学生知行统一。因此,评价要结合大学生的真实生活,把评价结果和学习过程结合起来,使评价由结果性评价转向形成性评价,实现从单一的闭卷书面考核向动态多元的考评转变,弱化卷面考试对学生的影响,在评价操作上,卷面考核做到淡化“书本主义”,正确使用开卷考试;实践考核实现经常化、机制化和规范化。通过日常考核这种外在压力,把理论知识内化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总之,思想道德课的教学效果如何,归根结底是个实践问题。在课程考评中要引入“实践分”这一“否决机制”,即在思想道德课程成绩的总体评价中,如果实践考核的分数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卷面成绩无论多好,总体成绩也不能算合格,用课程评价促使学生把道德学习的落脚点放在道德修养上。

注释

①李军.略论儒学“为己为人之辨” 及其文化意义[J].杭州大学学报,1995(9):1.

②李萍.伦理学基础[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8:9.

参考文献

[1]刘书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参考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9:2.

[2]李萍.伦理学基础[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8:14.

[3]张红霞.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D].2009.

篇(10)

教育学上,把课程教学评价分为教学测量与教学评价两个环节,教学测量主要是针对学生的一种客观检验,教学评价则是建立在测量基础上的对教学成效的主观评定,具有反馈——调节和激励——动机功能。笔者在本文中,介于教学测量内涵、方式等的不断拓展,将传统意义上的教学测量与教学评价统称为教学评价。并认为,只有评价标准的客观全面,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教学真实现状,有效评定教学得失,促进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学生“学”的评价上,传统的评价拘泥于书本知识和内容的记忆与复述,忽视了形成的思想品德和价值观,并不是衡量学生德育优劣的好方法。更严重的是,学生可能为应付这样的考试而采取相应的“高效”的学习方法,重知识轻能力,重考试轻践行,与德育课程教学的目的背道而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主要是解决学生的思想观念问题,必须将学生的德育表现,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一些内隐的素质发展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应该考虑过程性评价(如平时课堂表现等),重视质性评价(如品质优良与否),突出表现性评价(如参加各项德育活动加分等),积极探索多元化评价。

在教师“教”的评价标准上,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传统评价标准主要关注教学基本要素的齐备(如授课计划、教案等的完备),教学环节的齐全(如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是否齐全,有无小测、下班辅导、听课、批改作业等);还有的学校将课时量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忽视质的评价;有的将教学督导、同行专家评教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将学生评价只作参考。这种评价仅是一种至上而下的教学监督管理,并不能有的放矢地促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性。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老师,基本素质应该高于一般,停留于基本教学管理的评价标准偏低。另外,忽视学生评价,这与强调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学需要不相符合。

二、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评价标准创新思考

1.学生“学”的评价标准的创新思考

对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的评价,应强调教学内容和生活实践建立联系;倡导主动、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会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教学评价体系应关注学生德育的发展过程以及效果,使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评价达到和谐统一。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1)结合丰富多彩的课程教学,采取多样化评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要改变其枯燥的理论教学模式,必须积极探索多样化教学。而多样化教学,就必须进行多样化评价。如学生参与课堂讲座、案例探讨会,第二课堂的辩论演讲、知识抢答、社会调查、民族文化活动等多形式教学活动,应该结合其相应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该成为期评成绩的一部分。

(2)让学生进行课程学习的自我评价以及开展学生相互评价。通过学生进行自我学习评价,可以促使学生加强自我认识;在学生之间开展互评,可以促使学生通过比较反思自我,促进相互学习,自觉调整自身行为。

(3)重视过程性评价,将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纳入评价体系。例如,可将学生整个学业成绩细分为:课堂提问占10%;课堂学习表现(含课堂纪律表现、参与学习的态度等)占20%;平时课后练习作业占10%;实践活动表现和成果占30%;期末考试占30%。使平时(含课堂表现、作业、实践等)过程性考核比例上升至70%,终结性考核如期末考试等占30%。

(4)建立学生德育成长档案,对学生的德育评价形成长效跟踪。德育档案的内容以记录学生在读期间参与各项德育活动以及平时的德育表现为主,可以采取积分制,每有一项参与和表现,均获得一定的分值,根据不同的分数评定为不同的等级(如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有效的学生德育成长档案可成为学生评先评优评奖的参考。

(5)设定加分项,鼓励学生创新及积极地自我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属于德育科目,而对学生的德育评定不应该拘泥于单纯的一场理论考试。可以在常规考察之外,再拟定加分项,促使学生自发地为自己加分表现。如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在家庭评价中表现优异(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老节俭)等等。学生的这些真实表现,是德育课程实效性的客观反映,应该成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评价的内容。

2.教师“教”的评价标准的创新思考

对教师“教”的评价能够促使教师获取教学的反馈信息,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自觉进行反思和调整,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切实提高课程教学实效性。教师在进行教学评价时,要结合自己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环境以及学生的个体差异等设计适合自己的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评价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具体而言,结合民族地区高职院校的实际,结合课程的实际,笔者提出以下之举措:

(1)注重评价标准中质与量的结合,评价标准内容中既要有对教务管理“规定动作”的评价,又要有对教师“创新动作”的评价。要将教师实践课组织及成效、创新教学方法等纳入评价体系中。

(2)突出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理念,将学生评价作为评价标准的主要内容之一,提高其在教师评价中的所占分值和权重,结合同行专家、教学督导、同行教师的各种评价一起形成最后的综合评价。

(3)由于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师资薄弱,可鼓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任课教师积极提高自身教学水平。自觉进行学历教育、职称提升等的应该给予肯定评价,例如可在综合评分中给予加分。另外,对于老师参加教学比武,组织学生参加对外比赛获得优异表现的,应该给予加分。进行课题、专著、论文等科研活动的,也应该在教师评价中予以加分。

参考文献:

\[1\]冯忠良.教育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2\]孙喜亭.教育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篇(11)

 

青年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建设是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使命,是青年大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青年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把青少年培养成什么样的接班人,树立怎样的价值观,道德观,关系着祖国的兴旺,民族的前途。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孩子,就有什么样的未来。学会了做人才能学会做事,做好了人才能做好事。事情做不好,可以从头再来。人做不好,很难重新来。要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永葆活力,蓬勃发展,一件根本性的大事,就是要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一代代传承发展下去,而传承的最好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进入学校学习先进文化知识。现在国家正大力倡导建立和谐社会,而大学是一个缩小的社会。因此,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直接关系到和谐校园的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又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是建立和谐校园的前提,是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经路线。

一.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主观因素

1.要使大学生认识自我,做到个体和谐。

德国著名哲学家,哲学史家恩斯特卡西尔在他的《人论》的第一章“人类自我认识危机”中提出了“认识自我乃是探索的最高目标”这一哲学论断。人,是建设和谐校园的主体。和谐校园整体的要求,归根到底,要靠千千万万个体的人去践行。

2.要使大学生不断汲取先进的、高尚的文化知识。

中国是个拥有5000年悠久历史的古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历史文化连续的国家。中国的古文化博大精深,这么多文化瑰宝我们要好好把握。现在的学生看小说,科幻,武侠等的有很多,而看国学的实在是太少,我觉得做为一个中国人,应该对国粹有一定的了解,而我们作为大学生,就更应该仔细研究中国灿烂的文明,不断学习,不断发展。比如《道德经》、《弟子规》之类的书,他们虽然都是小篇幅的短文,但它们蕴含的知识是相当丰富的,有些人专研它们几十载,仍能从中领悟很多新的见解。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学习先进知识是一辈子的事,我们所熟知的比尔盖茨每年看2000多本书,正是这些书把他带上首富宝座。现在大学生中有很多是要自主创业的,犹太人是世界公认的善于经商的民族,《塔不德》告诉我们:犹太人最看重的是书而不是钱,犹太人人均拥有的图书馆为全球之最,所以它们拥有的财富也最多。

3.要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用社会实践锻炼他们。

从陶行知先生身体力行的“实践教育”、“T”型人才结构理论,到美国哈佛大学的“通才”培养模式和“超越零点项目”等说明时间的重要性。[2]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颜。大学生学习了理论知识,就应该把所学的投入到实践中去,从实践中进一步领会知识,熟练知识并发现自己的不足,再回过头来认真学习,提升自己,然后再去实践,以此实现良性循环。第六,我们大学生既要有专长又要要全面发展。现在是知识经济时代,要求我们要有扎实的知识基础。我们大学生,首先要确保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研究透彻,做到“术业有专攻”,然后在此前提下,全方面发展自己。我们既要做专才又要是通才。只有这样,才能立足社会,才能不被淘汰。

二.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客观因素

1.要使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树立正确的道德理想和荣辱观、价值观。

一位哲人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他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东西最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二便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道德,代表的是一个人的修养,一个社会繁荣的基石,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一个国家或民族,如果荣辱倒置,就会陷入罪恶的深渊;一个社会,如果荣辱倒置,就会陷入一片混乱;一个人,如果荣辱倒置,就会导致颓废,堕落直至自我毁灭。所以,学校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开展先进教育,创办文学书刊,举行征文比赛等,来倡导学生塑造高尚道德、树立正确价值观、荣辱观。

2.要培养大学生正确的幸福观、是非正义观

2.1青年大学生要有正确的幸福观。要认清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统一问题:社会生活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也离不开个人,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是统一的,没有整体的幸福就没有个人的幸福,个人追求幸福的愿望只有在社会幸福不断增长中才能得到实现和保障。

只有个体与社会统一的幸福,才是真实的幸福,只有在二者统一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自我的幸福。

2.2青年大学生对不幸要有正确的认识。

幸福作为人的理想完美存在状态,应当通过人的努力以一定的代价才有可能换取;幸福作为对人现实存在的体验,只有通过日常生活中对痛苦不幸的感受才有可能真正被感受。所以,我们又可以说,幸福内在蕴含着痛苦。对于一个人而言,不幸哺育了真正幸福感的形式。痛苦是通往幸福之桥梁。只有饱经人间沧桑折难,读透尘世沉浮变幻这部天书之后,人才有资格说他真正懂得拥有幸福。孟子曾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逆境既是人生所不可避免的,又对人生存在具有意义,身处逆境可能是不幸的,但却未必是绝对不幸的,关键之一就在于人自身的自强不息。

三.结论

只要大学生做好了以上几个方面,对自己有了清晰的认识,有了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有了正确的理想与追求,能自觉学习先进文化知识,投身社会实践,这样,当代大学生就能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参考文献:

[1]张耀灿,郑永廷,刘书林,吴潜涛等著.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1.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