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投资环境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及研究方法的选取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1.影响农业投资环境的因素。农业投资环境的优劣体现在很多方面,有的体现在光热条件、水土水文、基础设施等方面,有的表现在投资政策、市场发育程度、居民收入等方面。本文将影响哈萨克斯坦农业投资环境的因素分为两类,投资“硬环境”和投资“软环境”。投资“硬环境”主要涉及土地资源、交通运输和通讯设施;投资“软环境”主要涉及政治法律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管理环境。由于是在一个国家宏观管理的大背景下评价不同州、市的农业投资环境,可以认为政治法律环境同质,因此“软环境”只考虑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两个要素。2.指标的选择。由于反映“硬环境“和“软环境”所涉及到的土地资源、交通运输、通讯设施、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具体指标较多,以及鉴于哈萨克斯坦地区数据获取的可得性,本文根据德尔菲法选择了13个指标来反映哈萨克斯坦14个州和2个直辖市的农业投资环境。选取的指标有农作物种植面积M1(土地资源)、货运量M2(交通运输)、百人拥有固定电话数量M3、互联网渗透率M4(通讯设施);国内生产总值M5、人均GDPM6(经济发展)、农业产值M7、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M8(农业发展水平)、高等院校数量M9、科研机构数量M10(教育科技水平)、居民月平均收入M11、居民月平均消费支出M12、每万人拥有卫生人员数量M13(居民生活水平)
(二)因子分析方法
1.因子分析的思想。因子分析的基本目的就是用少数几个因子去描述许多指标或因素之间的联系,即将相关比较密切的几个变量归在同一类中,每一类变量就成为一个因子,以较少的几个因子反映原始资料的大部分信息。因子分析法可以减少变量的数据,指标的综合性强,可以突出主要的因素,且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对多个区域的比较分析。2.因子分析的具体步骤。首先,确定待分析的原始变量是否适合因子分析;其次,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和主轴因子法、极大似然法等构造因子变量;最后利用回归法、贝叶斯法等方法计算因子得分。使用该方法得到的因子得分是有偏的,但计算结果误差较小。
三、实证分析
(一)样本的确定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哈萨克斯坦14个州和2个直辖市为样本,研究其农业投资环境。指标数据均来自2010年哈萨克斯坦地区统计年鉴和哈萨克斯坦国家统计署。由于各个指标均为定量指标,并且大部门指标均有不同的计量单位或形式,为了统一综合评价尺度,需要将各种不同计量单位和形式转化为无量纲形式。通常无量纲化的方法主要有线性归一法、指数化转换法、标准化转换法等(周丽娟、许敏,2007)。本研究拟采用线性归一法来进行无量纲化,从而实现各指标标准化。
(二)实证分析过程
1.统计量的检验。表1给出了KMO检验和Bartlett球度检验结果。其中,KMO值为0.521,根据统计学家Kaiser给出的标准,KMO取值小于0.6,不太适合因子分析。而Bartlett球度检验给出的相伴概率为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5,因此拒绝KMO的假设,适合进行因子分析。2.公因子的提取。根据因子分析方法的原理,运用统计软件SPSS17.0计算出各因子所对应的特征值、贡献率、累计贡献率以及各指标变量正交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按照特征值大于1、累计方差贡献率大于85%的原则,提取4个公共因子,这4个因子作为公共因子已经对大多数数据给出了充分概括,损失只有8.932%(见表2)。3.因子命名。表3是由最大方差旋转得到的因子载荷矩阵。由于第一个因子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数量、互联网渗透率、每万人拥有卫生人员数量、居民月平均消费支出、百人拥有固定电话数量和国内生产总值这7个变量上具有较高的载荷,并且这些指标主要反映了社会服务设施(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因此命名为社会服务因子。第二个因子在农作物种植面积、农业产值占GDP比重以及农业产值这3个变量上具有较高的载荷,并且这些指标主要反映了农业经济发展状况,因此命名为农业发展因子。第三个因子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居民月平均收入这2个指标上具有较高的载荷,并且这2个指标直接与经济发展相关,因此命名为经济发展因子。第四个因子在货运量上具有较高的载荷,并且设计到交通运输环节,因此命名为交通运输因子(详见表4)。4.各因子得分。根据4个因子的得分系数矩阵,运用回归方法得出4个主因子的得分,并依据4个主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总的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加权得到各州、市的总得分(见表5)。
(三)实证结果分析
1.社会服务环境分析。在社会服务因子上,阿拉木图和阿斯塔纳这两个直辖市得分分别为1.0455和0.4870,阿拉木图市得分最高,远远高于其他州,说明阿拉木图市和阿斯塔纳市的社会基础服务设施要远远好于其他14个州,尤其是阿拉木图市的社会基础服务设施最优;其次,科斯塔奈州、卡拉干达州、阿克莫拉州、北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斯克、东哈萨克斯坦和巴甫洛达尔的社会基础服务设施较好,社会服务环境因子得分均高于0.2,分别为0.2763、0.2675、0.2610、0.2582、0.2553、0.2489和0.2286;而曼格斯套州和阿特劳州得分较低,分别为-0.0097和-0.0316,说明这两个州的社会基础服务设施最差。2.农业发展环境分析。在农业发展因子上,北哈萨克斯坦、科斯塔奈州和阿克莫拉州的得分分别为1.0800、1.0314和1.0230,远远高于其他州和直辖市,说明这三个州的农业发展水平要远高于其他地区;其次,阿拉木图州、东哈萨克斯坦和巴甫洛达尔农业发展水平较高,农业发展因子得分分别为0.5407、0.4759和0.4135;而曼格斯套州的农业发展水平最低,农业发展因子得分位列最后,仅为0.0834。3.经济发展环境分析。在经济发展因子上,阿特劳州的经济发展水平要优于其他州和直辖市,经济发展因子得分最高,为1.0921;其次是阿斯塔纳市和曼格斯套州,经济发展因子的得分分别为0.7113和0.6629;而南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差,经济发展因子得分位列最后,仅为-0.0719。4.交通运输环境分析。在交通运输因子上,卡拉干达州和东哈萨克斯坦的因子得分较高,分别为0.9871和0.7123,远高于其他州以及直辖市,说明这两个州的交通运输条件较好;其次,科斯塔奈州、阿特劳州、曼格斯套州和阿拉木图州的交通运输条件次之,其因子得分均高于0.2,分别为0.4161、0.2617、0.2563和0.2480;北哈萨克斯坦和西哈萨克斯坦的交通运输条件较差,其因子得分分别为-0.0043和-0.0062,远低于其他地区。5.投资环境的总体评价。2009年哈萨克斯坦14个州和2个直辖市的外商农业投资环境的综合得分及排名见表5,阿拉木图市的外商农业投资环境的综合得分最高,为0.593,说明阿拉木图市的农业投资环境相比其他地州最优,尽管阿拉木图市农业发展因子得分不高,但因社会服务因子以及经济发展因子等得分较高,因而使其成为哈萨克斯坦外商农业投资的最优地区;其次,科斯塔奈州、北哈萨克斯坦、阿克莫拉州和阿斯塔纳市的外商农业投资环境相对较好,外商农业投资环境综合得分排名分别位列第2位到第5位,其中,科斯塔奈州、北哈萨克斯坦和阿克莫拉州农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是哈萨克斯坦重要的农业生产区;江布尔州、南哈萨克斯坦和克孜勒奥尔达州的外商农业投资环境综合得分排名分别为最后三位,说明这三个州的外商农业投资环境较差,投资风险较大。
2大力促进中介组织发展
首先,要加快行业协会与政府的脱钩步伐,完善社会对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体制,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行业内企业的自律组织.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使行业协会具有相对独立性.其次,政府要把一些具体权力下放给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如行业准人资质审查、技能资格考核、技术职称评审、行业评估论证等.当然,行业协会不应该只是摆设,而应积极开展活动,以加强企业之间的学习、协作,谋求行业的共同发展大计.比如:按照政府的政策规定,根据本行业、企业的发展需求,出版刊物、组织考察互访、设立网站以及举办知识讲座、产品展览会、经验交流会等;开展行业交流,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举办人才培训,提高行业企业人员的素质;制定行业自律守则和公约,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维持市场竞争秩序,维护企业利益等等,让行业协会在促进“产业聚集”升华为“产业集群”中发挥应有作用.
3建设信用政府
将融资难问题归结于资金不足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安徽各地金融机构的数据显示,每年安徽的存贷差是相当大的,这表示一方面在花大力气招商引资,而另一方面大量的资金外流,造成这一相互矛盾的现象背后原因自然是省内企业的信用评级普遍不高,改变这一现象,要建设“信用政府”.政府要创造和维护一个很好的信用环境,督促金融系统改变工作作风,保证资金融通的倾畅进行,努力为中小型企业服务;另外,政府的政策、规定必须“言必信、行必果”,且保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
4营造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1.1指标选取与研究方法
作者尝试从2001、2006、2011这3年入手,对江苏省近10年来现有的49个县级市的投资环境进行纵向分析比较,基于GIS技术、空间分析建模技术,从经济地理的角度出发,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运用SPSS13.0以及MicrosoftExcel2003等软件,对江苏省49个县级市的投资环境进行分析比较.在遵守系统性、综合性、全面性、可比性、差异性等原则的基础上,选取了涉及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人力资源与科技教育状况以及市场开放程度与消费状况这4个层面的27个因子,构成指标体系,其指标数据统计,来源于2002年、2007年、2012年江苏省统计年鉴.
1.2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主成分分析方法采用降维的思想,将研究对象的多个相关变量综合概括为少数几个不相关的变量,反映原变量提供的主要信息.本文对选用的指标体系进行主成分分析时需要各个因子之间具有综合性,然而各因子由于性质、计量单位不同,往往缺乏综合性.解决各指标的数值可综合性的问题,避免当各指标间的水平相差很大并直接将原始指标数值进行分析时,数值较高的指标作用过于明显,使得各个指标等全参与运算分析,需要对各指标数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10].
1.3实证检验—主成分分析
运用SPSS软件对标准化后的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设定主成分提取条件为特征值大于1,主成分得分采用回归方法得到.同时设定分析结果,给出KMO检验,根据KMO检验的结果判断方法的适用性.这3年的KMO统计量值分别为0.845、0.880、0.890,较为接近1,表明变量之间有较多的共同因子,数据适合作主成分分析.成分分析.这3年数据的特征值大于1的主成分的累计方差贡献率分别达到了86.250%、86.687%、89.004%,说明这3组数据的主成分包含了原始变量的大部分信息,可以用这3个主成分替代原来的变量.主成分1的方差贡献率分别达到61.237%、67.752%、67.422%,说明各指标因子在这个主成分上的载荷较多.结果分析.将总方差解释表对各个变量作为主成分的特征值进行了计算.由于采用的方法为主成分分析法,因此,抽取的因素就是主成分.在特征值大于1的条件下2001年可以抽取4个因素,而2006年及2011年只能抽取3个因素,鉴于以下分析需统一口径,并且只有少许因素在2001年的主成分4载荷值较高,又因为计算综合得分时权重影响较小,因而对于2001年的主成分也只抽取前3个.当抽取3个因素作为主成分时,其主成分的贡献率已经分别达到82.125%、86.687%、89.004%,故使用这3个主成分的解释率已经很高了,得出表1.根据表2分析得出结论:在主成分1上载荷值较大的主要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的指标,可以概括为经济实力指标,由此可推断出主成分2主要反映的是人力资源指标,主成分3反映的是市场开放程度与消费状况指标.
1.4得分与综合排名
在主成分分析后得出3个主成分的基础上,要对江苏省各县级市区域投资环境进行深入分析,需要针对上述3个主成分得分作简单加权处理,计算2001年、2006年、2011年49个县级市的综合得分.具体公式为:wi=∑wijDj其中,wi为江苏省个县级市的综合得分,wij表示第个城市第j个主成分得分,Dj表示第j个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与各年分主成分方差累积贡献率之比.最后,运用ArcGIS进行描述分析,按照大于1的为优越地区、大于等于0.5小于1的为较优地区、大于等于0小于0.5的为良好地区、大于等于-0.5小于0的为较良地区、小于-0.5的为一般地区,对2001年、2006年、2011年各市的得分进行划分,得到投资环境评价成果图。
2结果分析与评价
根据各县级市投资环境综合得分,对其进行聚类分析,得到的结果大致如图4.本研究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江苏省49个现有县级市的投资环境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出了城市综合得分和排名.根据各地区的评价成果进行深入的分析,在于强调研究区域内部的差异,体现投资环境空间演变的规律,为决策者的选址决策提供微观层面的参考依据.
2.1对投资者的建议
(1)在经济发展水平、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均占优势的优越地区都位于苏南,可以看出主成分1在区域投资环境中突显的重要性.苏南地区地理位置优越,属于长江三角洲腹地,深受上海大都市经济圈的辐射影响;加上其水陆空各种交通运输特别发达;政府积极引入外资,改善人文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其投资环境相当优越.(2)根据49个县级市3年纵向的评价成果来看,区域投资的优劣并不是与其经济发展呈对应关系.可见,在区域投资环境评价的体系中,还有其他影响因子是不容忽视的.从3年的成果图中可以看出,邳州、沭阳等苏北城市的排名逐步提升,区域投资环境逐步得到改善.近年来,政府对苏北的扶持政策,为苏北地区引进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政策优势.苏北地区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不是“穷乡僻壤”,其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再者,苏南地区较高的土地和劳动力价格,使得苏北地区的投资优势逐步突显出来.江苏省49个现有县级市的投资环境相差甚远,苏北有政策扶持具有后发优势,苏南拥有得天独厚的先发优势,苏中好像成了个真空地带,总体上呈现出苏南—苏北—苏中的分布特征.从图4可以看出排名退步的城市主要集中在苏中地区.苏中各级政府要积极与苏南地区衔接发展,吸取苏南地区的成功经验以及学习苏北地区进步的方法,使得自己摆脱区位优势薄弱的阴影,抓住机遇,调整区域产业政策,形成独特的产业结构.(3)从图4中可以看出,江苏省县级市的个数从2001年的58个到2006年的52个再到2011年的49个,呈现出逐步减少的趋势,相应地,市辖区的范围在逐步扩大,体现出各个地区随着各项政策制度的变化,城乡发展二元结构的模式逐步淡化,城乡统筹发展的趋势日显明显,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4)像常熟、江阴、溧水、溧阳等地区在过去10年的发展趋势显得很不稳定,可见区域投资环境的影响因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尽管这些城市位处苏南地区,其主成分1的优势较为明显,但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下还是没能保持其原本的发展趋势,对于影响投资环境的新因素适应性不是很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待加强.
日本风投起源于1972年。因受历史原因、经济体制、企业经营形态文化及民族特性影响,在对风投扶持中,日本政府更多采用直接参与模式。政府在风司的融资、投资等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扶持政策包括权益投资、提供贷款、政府信用担保等。近年来,日本政府又采用了新的方式支持风投行业的发展。例如,2000年4月开始的天使投资税制优惠条款。对投资于创立时间不超过10年、研究开发资金比例高的风险企业的个人投资者,股票转让收益实施1/4利税扣除,如果出现损失3年内给予结转,以此鼓励个人投资者对风险企业投资。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中,日本政府彻底废除了最低资本金规制,增加了重视人力资源以“人合公司”为特点的公司组织形态——合同公司,进而为风投企业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层面的保障。为了支持风险企业发展,日本政府还积极扩大对风投企业的政府采购,实施了政府“试购买”制度。截止2012年12月已有43个都道府县实施了此制度。2010年10月12日,NEO、Hercules与JASDAQ市场合并成立新JASDAQ市场,这样日本拥有了7个面向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新型市场为中小风险企业提供了从股票市场获取资金的同时,也为风投资金提供了获得高利润的退出渠道。日本政府的做法对日本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起到助推器作用。但从长远看,政府的大力介入及其导向对日本风投业造成了负面影响。一般来说,除了国家命脉产业,政府是不适宜参加产业经营的,更何况是风险较大的投资业。在日本政府导向作用下,银行等金融集团在风险投资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银行运作的谨慎原则与风投的高风险性相对立,导致日本风投业运作保守,发展受限。我国相关政策措施。从1984年原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首次提出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建议开始,我国风投政策法律研究与实践已有20年发展历史。我国现有风投中多家公司资本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但是,除了直接投资外,我国风险投资公司间接扶持政策还很不完善。例如:目前还未制定出专门针对风投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且存在对风投机构双重纳税问题。中日相关政策环境比较。比较中日政策环境措施可以得出,在风投发展初期,政府以各种方式直接提供资金参与风险投资是必要的。但政府应在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逐渐退出,通过间接方式指导、调控风投发展是比较合理的政府行为;政府长期直接参与风投的发展,往往会事与愿违,且会对其发展形成一定阻力,达不到预期效果。日本相关政策在短期内对风投行业有很大推动作用,长期会使行业运行保守。我国政策环境还远远达不到日本水平,类似在1998年前的日本,创业板上市门槛过高,使得作为风险资本首要的退出渠道并不顺畅。日本风投行业政策环境也在启示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对该行业的政策倾斜,发挥政府的最大效用。
2.法律环境比较日本相关法律环境
在对风投发展的政策扶持中,日本政府更多以直接参与为主,政府在风司的融资、投资等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为保证扶持政策的连续性,明确相关主体的运作规则,日本以法律形式对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确认。2000年以后,通过修订《中小企业等投资事业有限责任组合契约法》,扩大投资对象和业务范围,促进风险资本向企业初创期等高风险阶段投资;以《金融商品交易法》替代《证券交易法》,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创设天使优惠税制,鼓励个人风险投资。2009年,颁布《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置法》,由政府提供8000亿日元的担保额度,吸引民间资金为风险基金出资和投资风险企业。通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日本风险投资业得到较大发展,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促进了日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国相关法律环境。我国风投立法还相当滞后。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起一个完整的风投法律体系,还存在法律空白;另一方面,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存在很多与风司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阻碍和制约着风险投资公司的运作与发展。比如,《公司法》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收制,而不是国际上通行的承诺制,在客观上抑制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另外,我国相关法律还限制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风险投资。投资过程中,我国主要存在投资手段、再融资能力、对外投资比例限制和对无形资产比例限制等法律障碍。风投机构为保证利益不受风险企业创业者或管理者侵犯,通常要求采用诸如分阶段投资及持有优先股形式进行投资,但我国目前可采用的金融工具却仅有普通股。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也很受限。中日相关法律环境比较。日本为了推动风投快速发展,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于2006年公布了新《公司法》,增加了风司采取合同公司的形式。日本风投相关法律的制定及法律环境的完善,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历史短暂,与日本相比,有关立法存在很大差距。不仅与风险投资相关的很多方面存在法律空白,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也存在与发展不适应的地方。
3.文化环境比较日本文化环境
日本文化环境与我国相似。日本社会强调集体主队精神,排斥个人主义、创造力和个人创业行为。在这种创业环境影响下,日本独立创业活动并不很普遍。日本属于“征信国家”,拥有较完善的信用体系,这对风投行业的发展无疑是最有帮助的。中国文化环境。中国人普遍安于现状,缺乏冒险精神。反映在风险投资中,投资者和创业者均厌恶风险,满足获取稳定收益,不愿尝试创业。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意识普遍缺乏,失信者比比皆是,这也是我国风险投资行业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中日文化环境比较。日本与我国创业文化有很多相似之处,人们普遍缺乏创新精神,冒险意识不够,与风险投资的发展不相适应。从信用体系比较可看出,我国信息公开方式、信用服务企业市场发育程度、对失信者惩戒制度等,与日本存在很大差距。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市场参与主体信用意识的缺乏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和风司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二、改善我国风险投资公司支撑环境的路径选择
1.强化政策环境
对风司的政策扶持,应逐步减少政府直接出资比例,转而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采取间接扶持政策,努力营造适宜风险投资发展的宏观环境。应深化税制改革,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还应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政策倾斜,国家和地方财政每年应当新增部分拨款,专项用于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孵化期的投入,为风险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完善法律环境
我国应尽快制定有关风险投资法律法规,比如《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等,明确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定位,使风险投资的运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对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与风险投资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风险投资以股权方式进入和退出风险企业。
[Abstract]Throughtheanalysisoftheelementswhichattractforeigninvestment,thearticlerecognizesthatinthisareatoomanyelementsarenotinconformitywiththeWTOrules.Theauthorpointsoutfourdrawbacksoftheelementsofthesoftenvironmentforforeigninvestment.
[Keywords]WTOrules;foreigninvestment;softenvironment
外商直接投资在八十年代基本上是以港台资本小额投入为特征,项目多为粗加工工业,技术含量低。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在引进外资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表现为投资规模与质量大幅度提高,我国多次成为年度世界第二大外商投资国,外资项目的平均投资规模、技术含量也逐年提高,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世界500强企业有近半数在我国进行了投资,标志着我国正在从区域性投资市场转化为世界性投资市场。但这些成绩取得有其历史性原因,也有必然性原因,不能说明外商投资软环境已尽善尽美。而事实上,正是由于在外商直接投资领域存在着大量与WTO规则不相符之处,外商直接投资软环境存在严重缺陷,才导致了外商平均投资规模偏小,大中型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处于试探性、风险性投入阶段。在华外资总规模与我国巨大的潜在市场容量、丰富而低成本的人力资源、低廉的土地价格及各种政策优惠条件均极不相符。如果扣除因文化因素而进入大陆的海外华人资本,因区位因素而进入的邻国(区)资本,因回避高关税等贸易壁垒而转移至大陆的生产性资本及为占领我国市场、不顾短期效益的投资外,真正意义的由于投资软环境优越而进入大陆的国际自由流动资本是少而又少。在当今跨国公司成为世界直接投资主体、国际资本流动规模日益增加的时代,我们吸引外资的工作势必在软环境中存在一些根本性缺陷,才会导致外资没有大规模全方位进入我国。这些根本性的缺陷包括:
1.缺乏必要的财产保护
外商投资,意味着将资产长期置于我国境内。这些资产的安全是否能得到长期保证,是外商投资前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1)法律问题
按照国际惯例,进入我国的外方投资者的财产保护主要依赖于中国法律,其次才是靠政府权力。而我国法律在财产保护上存在不完备之处,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私人财产保护程度,没有禁止政府对私人财产进行征收或国有化。一些法规如土地法、规划法、水利法等多部法律认定政府对私人财产有处置权,且政府补偿标准严重低于市场价值,甚至不予补偿。因此,从法律角度讲,投资方不仅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保护上存在不安全性,甚至有形资产如房地产、机器设备等也缺乏有效保护。
事实上,中国各级政府积极保护投资者的财产,并不存在以国有化名义进行的政府征收,必要的财产征收如修建水利设施和交通设施而进行的财产征收数量极其有限,且政府均给予合理的补偿。但由于依靠政府权力进行财产保护在投资者看来缺乏长期性和可靠性,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财产保护的法律才能解除外商投资的后顾之忧。
(2)政府权力问题
政府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监督也构成了对投资者的财产保护的潜在威胁。我国各级政府拥有政府较多的经济权力,同时政府名义上又拥有众多国有企业。因此,理论上说,政府有牺牲私人投资保护国有企业的倾向。更何况我国已建立起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外商投资者与政府合作,共同经营改造国有企业,既易受到政府扶持,又可避免在基础工作上的投资,是外资进入中国的捷径。可是合作双方一旦发生财产纠纷,拥有一定的纠纷处置权的政府处于强势地位,使外方感到不公平和财产缺乏安全感。尽管事实上由于国有企业产权虚置,各级政府并不真正代表国有企业利益,因此,一般也不存在政府利用
特权替国有企业谋夺外方投资者资产的可能性,但这种危险性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商对华投资。
(3)无形资产的保护问题
如果说,来自法律与政府权力上的对外资有形资产安全威胁只是潜在性的和理论上的,那么在我国外资无形资产受到损害则可能是现实的。其主要原因在于:
首先,民众对无形资产认可程度较低,除商标与专利外对软件版权、地理标志权,外观设计权、商业机密权等权利的保护缺乏深入认识,不主动保护知识产权,认可各种侵权边缘行为,对侵犯知识产权采取宽容态度。这是外资企业无形资产安全得不到保护的基本原因。其次我国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规模小,设立时间短,缺乏品牌,也缺少创新能力。因此仿制与再开发是其生存与发展的主要途径,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侵犯产权的问题,使轻微的侵权成为普遍性问题;第三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执法中,均存在观念上的偏差,认为在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义务远大于利益,因此存在被动性和地方保护主义。
无形资产保护是一个体系,不仅包括法律条款和制度上的措施,更包括观念上的赞同和行为的主动性。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无形资产保护体系,外商才会将一流的技术引入我国。
2.过度的行政干预
外商能否按自己的意愿自由经营其投资项目,是外商选择投资地点时所要认真考虑的。在我国,受计划经济模式和国有经济体制双重影响,各级政府习惯于对经济活动进行直接干预。在外商投资领域,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中的某些部分与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惯例有一定的差别,构成对外商自由经营权的威胁。政府的过度行政干预主要有:
(1)外资企业设置主管部门,进行层层审批。
在我国,外资企业特别是中外合资企业拥有隶属关系的行政管理门。根据《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企业设立、企业终止、企业变更章程与合资和合同等重要经济行为时必须报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指定的机构审批,由此,类似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有了事实上的业务主管部门。而在一些服务性领域,如旅游、广告、投资、建筑、医疗、商品批发零售,须接受相关领域的主管行政部门与外经贸部的双重管理。如果外商投资规模较大,还需报请计划经济委员会审批。于是,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对外商进行的非职能部门的管理。
(2)阻止企业竞争,限制外资准入领域。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它有关规定,政府有权
指定外商投资领域和投资地区。我国政府将投资领域划分为三类,即鼓励投资领域、限制投资领域和禁止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领域一般均为难以获利的领域,如农业、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反,对进入电信、银行、保险、批发零售业、专业服务等易获利领域进行限制,甚至禁入。为了阻止外资企业与国有企业发生竞争,对一些国内生产能力饱和的领域也限制外资进入。政府这种根据资本来源划分企业类型并管理投资准入领域的作法与国民待遇原则严重背离,是阻碍外资大规模进入我国的直接障碍。
(3)提出种种附加要求。
我国企业除承担纳税任务外,还须承担许多社会义务,如安排复员军人、残疾人就业等,而对外资企业政府提出了更多的附加要求。如当地人员含量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外汇管制要求、出口实绩要求、技术转让要求、当地股份要求、雇用劳动力要求等,企图利用企业解决本地区的社会经济问题。同时对外资企业的开业条件,贷款条件、获取许可证配额条件的要求也高于其它企业。由此增加了外资企业的负担,造成不平等的竞争条件。虽然在新修改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对有关要求进行了部分删除,但同时在新近开放的经济领域,其附加要求仍大量存在。
3.缺乏仲裁机构与国际仲裁机制
外商在企业经营过程当中,难免不与中方国有企业、消费者、有关政府甚至有关法律发生矛盾。在通常情况下,这些矛盾在中国法律框架内可以由法院裁决,一般性纠纷可由政府仲裁。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包括: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中国承认的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法则
和有关承诺相矛盾且损害了外商投资者利益的。如我国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资企业缴纳所得税率与国内企业所缴纳税率不完全一样,国内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是根据企业利润率、利润规模确定为不同税率,最高为33%,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皆为33%(除去优惠税率部分,仅指一般情况);
(2)中国各级政府做出的决定,该决定虽然不违背我国法律
但明显不合理且损害外资方利益的;
(3)由于文化差异而得不到公正解决的纠纷。这些矛盾与纠纷实质上是外资方同中国法律、政府、文化之间的冲突。在冲突中,作为弱势的外资方迫切需要进行公正的国际仲裁。在我国尚未建立完备的国际仲裁机构之前,公正地解决外资方与中国法律、政府、文化之间的矛盾的可能性较小。
4.歧视性环境
严格意义讲外资企业是一类资金来源于境外的中国企业,它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完全一样,履行着纳税义务,因此,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观念上,均不应对其另眼看待,更不应对其进行歧视。但目前歧视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主要有:
(1)以保护民族工业、幼稚工业为由制定限制外资企业发展保护国有企业的政策。在我国普遍地将外资企业产品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竞争,等同于进口商品与国内商品的竞争,即将外资企业产品特别是外商独资企业产品等同于进口产品。因此,很轻易地将世贸组织容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期限内保护国内幼稚产业的作法,作为制定限制外资企业,发展民族幼稚产业政策的基础。其实,这是由于并未真正理解世贸组织相关规定的实质所致。利用较高的关税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幼稚产业,是为避免这些产业消亡或发展不充分而造成税收和就业问题与经济发展问题。外资企业在东道国已经上缴了税费、雇用工人,也就不存在对其限制的理由。相反越是发展薄弱的经济领域和目前效率低下的领域均应鼓励其进入,以增加税收与就业,并带动相关经济领域的发展。
(2)歧视性收费。我国在许多领域存在着对外企和外国人收取高于国企和本国公民用费的作法,甚至由政府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如土地价格)也有相同问题。由此造成经济意义并不大但外资方心里上难以接受的歧视性收费问题。
(3)透明度歧视。在我国目前仍存在经济贸易领域政策信息缺乏透明度问题。由于外商在制定政策过程中没有发言权,这点明显不同于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者,而且由于与政府各部门接触相对较少,因此,对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依据及相关信息知之甚少,而对一些变更的规定的了解常常滞后,造成透明度歧视。
由于我国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在引进外资领域存在不完善实属必然。对此应进行充分讨论并逐步完善。上述问题是全国性问题但一些地区已经通过地方性法规、政策对此进行一定程度的补救,取得了明显效果。可见,目前存在于外商直接投资领域中的种种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也是完全可以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IBRD.1992.GuidelinesontheTreatmenttoForeignDirectInvestment.[M]
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但由于限制过紧,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七次利率调整,给保险业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因而,政府曾多次调整保险投资方式,1998年以来先后允许同业拆借、购买中央企业AA十公司债券、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并不断调整入市比例,尤其是近期保监会公布的把投资连接保险的投资比例放宽至100%,为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奠定了基础。
基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处于起飞阶段,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投资工具有限、规范交易的制度及组织有待完善,对投资市场的监控和引导乏力,保险投资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保险公司的投资应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达到尽可能多的盈利。因为保险公司是企业,在确保其资金运用安全的条件下,要以盈利为目标,从而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样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且有利于其赔偿能力的增强。
其次,完善投资环境。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应包括有效的投资工具、公平的交易规则以及保证这种制度有效贯彻的组织,即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交易方式的灵活化、投资监管的有效化,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和畅通。
完善投资工具。由于保险投资涉及不动产投资及金融市场的投资,因而投资工具包括不动产投资和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场的投资是保险投资的主体,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关重要。其投资工具包括:债券、股票、票据、贷款、存款、外汇。其中;票据属于短期金融工具,分为汇票、支票和本票;债券和股票属于中长期金融工具,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分为公债券、国库券和地方政府债券;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应该是长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结合体,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不同层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资者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可利用灵活多样的投资工具,有利于保险投资者的选择,进行投资组合,也有利于提高其变现能力。就总体而言,保险公司应根据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业务的特点选择投资工具。如在金融市场尚不成熟时,应选择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投资工具。但寿险投资则宜选择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较高的投资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动性。同时,应建立与投资工具相配套的避险工具,如期权交易、期货交易,以防范和分散投资风险。
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等,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
理顺投资监管机构的关系。法律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实施。为保证有关投资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来保证。这些组织包括投资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司法机构,如投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机构,并且保证这些组织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办事,切实保证投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祛律规章之上。
再次,保险投资方式多样化。在保险投资方式的选择方面,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腾飞阶段,金融市场发育不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缺乏,而这些产业投资回报率较高,应允许抵押贷款或有区域选择的不动产投资;无限度的政府债券投资、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债券投资和限制较严的股票与公司债券投资;长期银行存款在目前是必要的。从长远看,待我国金融市场发育完善,则可转向证券投资。
第四,在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控制投资的比例。从政府监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资方式规定的同时,如允许投资于有价证券、不动产、抵押贷款、银行存款等,同时应规定投资比例、前者是为了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多种投资方式,为保险公司提供可供选择的灵活的投资工具,从而,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当然,也为理智的保险公司投资者提高投资组合来控制风险提供选择机会;后者则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条件。这一比例分为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方式比例规定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主体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筹资主体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条件。主体比例也应按投资方式的风险情况分别对待,对于高风险的筹资主体、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其比例应低一些,如购买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债券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的不动产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每一公司的抵押贷款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于较安全的投资方式但存在一定风险的筹资主体,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银行不得超过投资的10%。保险投资必须强调盈利,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由于某项投资报酬是该项投资所具风险的函数,如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加以限制,势必趋向风险较大的投资,以期获得较大的报酬,而危及保险企业财务的稳健。因为每一种技资方式的风险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资方式伴随着高风险,低风险的投资方式则伴随着低盈利,显然,全部用于盈利性高的投资方式,必将使保险公司面临着全面的高风险,使被保险人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险保障,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为了保证保险投资的盈利性,同时控制高风险,应规定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业均有破产的可能性,无论采用风险大的亦或风险小的投资方式,保险公司都会面临着筹资主体对保险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因此为了控制每一筹资主体给保险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必须规定投资于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
2.从我国政策上看,2013年到2014年有一个大的转变,2013年政策倾向于不放松的限购调稳政策。(1)虽说货币信贷增势平稳,但数据显示2014全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6.46万亿元,比上年减少8598亿元;2014年也陆续出台支持首套房贷,放宽公积金贷款和央行降息的政策,这些对宏观经济帮助较大,使得一二线城市楼市集体经济成交上升。(2)一系列的“贴补”政策未能刺激楼市的大幅回温,2014年,面对低迷的房产经济,政策上不再提“调控”二字。从呼和浩特发文取消限购以来,面对较大的房产冗余,全国各二三线城市纷纷放松限购,例如,2015年1月16日,福建厦门正式宣布全面退出限购,首周楼市成交量竟接近两成。该政策调整也将使15年未来的楼市情况得到平稳发展。3.年轻群体买房能力低。调查不同地市的人,可以得到相近的结果。(1)收入低,住房公积金补贴少倾向于租房。(2)房产中介“幌子”多。许多房产网络信息与实地看房信息不一致,中介讨价还价,实际房价远比网上刊登的高,使人望而生畏。
二、国外经济形势方面分析
1.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最新发表的《2015年世界经济形势与愿望》报告显示,2014年世界经济将会继续缓慢增长,预计2015年和2016年世界经济将分别增长3.1%和3.3%。
(1)美国经济增长速度超过预期,2014年美国四季度GDP增速提高至5%,消费市场持续回升温,其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均未受到世界经济颓靡的影响,而我国2014年四季度GDP同比增长7.5%,与2013年数据相比,真实GDP增速是下降的,14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比13年同比增长1.04%;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3%。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阶段,正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阶段,可是由于受到美元的大幅升值和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政策的影响,我国现面临通货紧缩风险。
(2)欧洲经济因为石油价格大跌,欧元贬值,导致通货紧缩加剧,但欧元区财政放松,能够小幅度刺激经济增长。成员国内需求下降,劳动力市场疲软,仍是经济难以发展的表象。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煤炭
根据国家的规划,到2010年,中国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约束机制。首先,国家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机制;全国资源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废弃物排放显著削减,初步建立起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的资源节约型社会。同时,国家将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主要依赖量的增长,企业抗风险能力非常差。由于长年开采,对生态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地质灾害、空气污染、水资源破坏、水质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已经直接影响到矿区的生产生活。煤炭资源枯竭,次级资源、伴生资源大量废弃。煤砰石山自燃破坏了环境,影响了地下水、土壤土质和空气等的质量。以往高投人、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必然会导致资源的枯竭,酿成灾难性的环境污染后果。
煤炭企业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少、环境污染低、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科技含量。煤炭企业是以煤炭资源为重点的企业,发展原煤洗选、型煤加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加大粉煤灰、煤砰石的综合利用,构建煤一电一建材产业链,引进关联度较高的技术、加大节能技术、节水技术、链接技术、新材技术、生态技术的研究应用,用高科技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资源韦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同煤集团用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积极推进煤炭企业产业结构的升级。同煤集团塔山工业园区的建设模式,具有鲜明的“循环经济”特点,体现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通过拉长产业链,榨干废弃物,形成闭合的产业链条,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使环境、资源所付出的代价降到最低。在规划上充分利用地形高差,使煤流方向自高向低流动,各厂以园区主千道为中轴线,按原材料的来源进行合理布置,并力求工艺合理,系统简单,功能分区明确,减少环境污染。并设计上按照“以煤为主,多业并举,综合发展”的思想,形成以矿井为龙头,以煤炭深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实现以煤为主,多业并举的产业链。
塔山工业园区的产业链构成是:以建设塔山矿井为龙头,配套建设相应的选煤厂;选煤厂生产的精煤直接装车外运;选煤厂分选出来的低热值煤(包括煤泥、中煤)和煤砰石输送到4x5万kW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发电,电厂产生的余热用于居民区的冬季取暖,同时建设装机容量为2x60万kw的坑口电厂,利用电厂排出的粉煤灰和煤歼石为原料,建设水泥厂和建筑材料厂;利用采煤过程中采出的伴生物高岭岩为原料建设高岭土锻烧厂。这样,各个生产单位首尾相联,环环相扣,上一个生产单位的废料正好是下一个生产单位的原料,做到了资源的充分循环利用,并且把废物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将传统的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单向直线式经济发展模式,变为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一再生源的反馈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塔山工业园区的建设,将从根本上扭转多年来大量消耗、大量废弃、大量污染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为资源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走出一条新路。从经济效益上看,塔山工业园区具有较大的盈利能力。根据初步制定的园区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园区各个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年销售收入可达60亿元人民币,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2.39%,投资利润率10.57%,投资利税率14.78%,盈亏平衡点64.7%,12年即可收回投资,这些都大于(或好于)建设项目的基准要求。从社会效益上看,塔山工业园区建设将为改变资源型企业的发展模式树立样板,做大了煤炭主业,实现了规模化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多元化经营;保证生产接续,促进矿区社会稳定;并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
1文献综述
一般认为,行为金融学的产生以1951年Burrel教授发表《投资战略的实验方法的可能性研究》一文为标志,该文首次将行为心理学结合在经济学中来解释金融现象。1972年,Slovic教授和Bauman教授合写了《人类决策的心理学研究》,为行为金融学理论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1979年DanielKahneman教授和AmosTversky教授发表了《预期理论:风险决策分析》,正是提出了行为金融学中的预期理论。
中南大学的饶育蕾和刘达锋著的《行为金融学》是我国第一本系统阐述行为金融学理论的著作。吴世农、俞乔、王庆石和刘颖等早在中国证券市场初建时就对中国股市调查并进行取样分析,得出中国市场为非有效市场,其主要论文有:吴世农、韦绍永的《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关系的实证研究》,陈旭、刘勇的《对我国股票市场有效性的实证分析及队策建议》。国内对这一理论的研究相对不足,对投资策略的涉足更是有限。
本文主要是借鉴了两位美国学者的思路进行论证。美国学者彼得L•伯恩斯坦和阿斯瓦斯达摩达兰著的《投资管理》总结了美国比较有影响力的观点,对行为金融学理论在投资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发展,对投资行为进行了全面剖析,其对投资策略的研究更具有独到之处,这种在行为金融学下投资策略的研究对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将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罗伯特•泰戈特著《投资管理-保证有效投资的25歌法则》以其简单而明了的笔法描绘了行为金融学下投资方法的选择应具备的条件和原则,指导我们的实践。BrighamEhrharot著的《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中也不乏对行为金融学的应用,比如:选择权的应用等。
2行为金融学概述
行为金融学是将行为学、心理学和认知学成果运用到金融市场上产生的一种新理论,是基于心理学实验结果提出投资者决策时的心理特征假设来研究投资者实际投资决策行为的一门学科。
行为金融学有两个研究主题:一是市场并非有效,主要探讨金融噪声理论;二是投资者并非是理性的,主要探讨投资者会发生的各种认知和行为偏差问题。
主要理论:
证券市场是不完全有效的即市场定价不能完全反映一切信息,存在噪声交易者风险即金融噪声理论。投资者构筑的投资组合具有金字塔型层状特征即行为组合理论。
投资者有限理性。行为金融学总结的投资者行为偏差有:决策参考点决定行为者对风险的态度;投资者存在心理帐户;投资者还存在过度自信心理和从众心理。
3行为金融学在实务中的应用
实际上,各种积极管理模式都假定市场定价失真或无效。他们认为通过投资于定价失真的市场或资产可以获得增值。然而所有的人都知道这种无效性是转瞬即逝的,这样,这些无效性可能会为有耐心的投资者提供收益。“耐心”是一个好的投资策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为金融学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诸如阿莱悖论、日历效应股权溢价、期权微笑、封闭式基金之谜、小盘股效应等等金融学难题。还提出了成本平均策略、选择策略参考点来判断预期的损益、动量交易策略等投资策略。一些金融实践者已经开始运用行为金融学的这些投资策略来指导他们的投资活动。
成本平均策略。成本平均策略是在股市价格下跌时,分批买进股票以摊低成本的策略。采用这一策略不是追求效用最大化,而是降低投资活动。
行为金融学认为,人们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往往会选择一个决策参考点来判断预期的损益,而非着眼于最终的财富状况。在心理预期的过程中,人们会把决策分成不同的心理帐户来考虑,常常拥有自信情节,高估已经拥有的商品或服务,并且倾向于增加这里物品或服务的使用次数。还对预期的损失过于敏感,把同样价值的损失计算成远高于同样价值的收益,而对已经形成损失的东西却表现出一种“处置效果”,由于期待机会收回成本而继续经受可能的损失。因此在行为金融学中的“心理”帐户和“认知偏差”这两个概念,应该在日常理财中关注。运用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与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时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当处置效应在证券市场上比较严重时,其带来的股票基本价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幅就会更大;当价格向价值回归时,可利用动量交易策略,通过差幅获利。
市场无效性本质上是一种套利机会,如果足够多的资金追求同一种市场无效性,它肯定会消失。对于许多定量投资者来说,永远感到困惑的是,一旦某种市场无效性在学术刊物上得到详细论述,它就奇怪地消失了。实际上,如果昨天的无效性已广为人知,并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资本,再设想它明天仍然存在是非常危险的。资本市场同样如此。因此,不要屈从或迷恋“权威”的信息,应该努力追求有个性的投资策略。
在职业资金管理游戏中获胜的资金管理者一般都是最少犯错误的人,但其中的许多错误都可以归因于人类本性——追求安稳、相信潮流、失败后希望改换风格和指导思想。投资组合管理中的一些错误源于资金管理者不了解自己的客户,不了解自己的投资市场,一些错误源于资金管理者走“受托人的钢丝绳”的游戏,一方面要获得高额收益,另一方面还不能超越客户的风险承受性。
4股票投资策略
4.1具备股票投资取胜的素质
对于我们来说,在股票业取得成功的素质应该包括:忍耐、自立、简单明了、能忍受痛苦、心胸开阔、有独立判断能力、百折不挠、谦让、灵活、愿做独立的研究工作、勇于承认错误,还有对普通的商业恐慌不屑一顾。这些素质的具备与巴菲特的忠告是一致的,与行为金融学是相符的,市场可能是无效的,积极管理者也有增加价值的潜力,但这些无效性既不简单,也不是静态的,利用起来代价也不低。换言之,市场无效性的一个特点就是容易消失。这就意味着市场无效性一旦被隔离出来,并广为人知,越来越多的资金追逐这一无效性时,这个特点就消失了。问题不在于投资者和他们的顾问很愚昧或麻木不仁,在于当信息收到之时情况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当乐观的金融信息广泛传播时,大多数投资人认为这个经济形势在近期内还会进一步高涨时,经济走势实际上已经向衰退迈进。头脑清醒的投资者可以在信息不完全、不理想的情况下做出正确决策,那种需要各种资料的“科学头脑”是不科学的。
4.2逆潮流而动
风险观念的根源在人类感情中可以找到。我们都是社会性生物,渴望与别人协调一致,达成共识。以常规方式失败经常比非常规性失败痛苦较少。相应地,投资者更愿意冒以常规方式失败的较大风险,而不愿意冒可能以非常规方式失败的较小风险。许多投资者并不一定像他们以为的那样对风险有多少耐心。
参考文献
一、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迫切性与可能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运作,不仅需要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和政策法规,更需要大批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专业文化素养,善于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决策、管理和运作的各类专门人才,还需要有源源不断的高质量科技成果的输入和高智力的有力支持,而跨世纪的国际竞争更是高科技和高科技产业的竞争,是高级专门人才的竞争,因而作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技文化为己任的高等教育事业将左右我国新历史使命的实现。目前我国的高教事业则远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无论是在人才的数量、质量、结构、种类、规格等方面,还是在科技发展的规模和水平方面,都还无法满足需要,高教事业必须进一步发展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但要发展就要有投入,就要有相应的资源条件作保证,尤其是建设高水平的大学,必须要有高的投入。但现实情况是高教经费处于入不敷出的困境。目前我国普通高校均由政府兴办,但政府实际上只能负担一半左右的办学经费,所以目前高教经费不仅无法提供发展的需要,连维持现有教育活动都难以为继,高教经费已成为高教事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高教经费由政府单一渠道投资的体制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同时由政府一元化投资的体制,包括学生的培养费在内所有高教经费全由政府包下来也不合理,因此,改变政府一元化投资体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已势在必行。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则使多渠道筹措经费成为可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也具备与其他社会部门进行劳动交换的法人地位,高校为国家、社会提供人才、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也就是提供了劳动,接受其劳动的部门以及个人会因此而增加收入和得到其他利益。它们之间可用社会必要劳动的确定为准绳进行等价交换,学校通过提供各种劳动成果与社会不同的部门、单位以及人员进行交换获取经费,这就使多渠道筹措经费成为可能。为此,《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新教育投资体制,这个新体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合乎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当然也是可行的。
二、“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投资体制的性质、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1.“主与多”的性质与内涵
各个渠道的性质和它们的职、权、利是不同的,具体说来:
(1)政府拨款为主--主渠道。“为主”的含意,应该是指政府的拨款投资在整个国家高教经费的投入中所占的份额是主要部份。它反映在办学体制上则体现为高校是公办为主,非分办为辅;反映在公办大学的经费投入中,应该是国家政府的拨款投入为主,当然在这个为主的投资中除政府直接拨款外也应包括国家政府通过行政的、政策的以及法律的手段支持高教的间接性投入(如免税等)的部分。
由于政府拨款为主渠道,因此政府不仅通过政策的手段而且以投资的主体地位来调控影响高等教育的行为以保证办学方向、教育方针贯彻等的实现,最终就是确保教育的行为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在主渠道之外,辅之以其他多种渠道,它们是:
(2)收取学生的学杂费。在明确主渠道--国家担负一定的培养费用的条件下,可以实行“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进行收费,这是因为受教育者--学生接受了高等教育,增加了知识,获得了本领,提高了能力,从而可以使自己增值,他将在未来的工作劳动实践中可获得高的报酬,因而他在学校中消耗的教育培养劳动不能无偿占有,应给予一定的补偿,所以就应缴纳相应的费用。由于学生交了费,相应学生应具有有关的自,如选择学校、选择专业的自,毕业后选择职业、工作岗位的自等;另外也可由用人单位以设立奖学金,或直接支付培养费等形式来支持所培养的学生,用人部门有权要求他们首先到该单位服务工作。
关于收费标准,原则上应根据学校为学生所创造的“经济性价值”的部分按照价值规律进行等价交换,但具体操作上则应随着社会承受能力的提高逐步到位,目前只能按照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和当前社会实际承受能力来决定,当然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其收费标准可以不同。
(3)社会服务的收入。社会服务的收入主要指,在学校和地方、企业之间进行不同功能的优势互补的经济活动中的收入,主要包括:为地方或地区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培养、培训所需的各类专业、各种层次的人才和支援地方、企业办学;承担地方、企业科技研究项目;合办联营生产企业,创办高新技术产业;参与地方高新技术开发以及参与地方、企业的咨询决策等。这些活动是以学校一方为服务主体与以地方、企业一方为投资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他们之间进行优势互补,双向选择各自所追求的最优发展的目标作为合作基础。在过去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服务一般是无偿的服务,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是有偿服务。学校以服务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通过人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按照价值规律进行等价交换,由此学校可以获取相应的经费收入。当然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大目标下,本着“服务”与“依靠”的精神,应该是相待以诚,相处以信,公平对等,互惠互利,决不能损害联系对方的利益。
(4)承接国家、地方政府或部门的科研课题任务的收入。这就是学校承接纵向课题所得的经费,这方面的课题任务一般都是国家政府部门有关国计民生较为重要的项目,对社会主义建设影响重大的任务。这里的经费投入,其投资主体是国家政府部门,当然这些课题任务的得到,是依靠学校的科研实力和成就,通过竞争而争取到的。但这里的利益分配,不能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虽然课题经费要考虑成果的价值,但更多的是根据课题研究过程中成本消耗的需要来考虑经费的拨款,这不仅因为在主渠道拨款中有拨给学校的科研事业经费,更因为这是国家任务,它将影响国家的全局利益,学校也有义务承担这方面的任务。
(5)校办产业的收入。从直观的角度来说,这里的投资主体是校办产业,校办产业作为教育经费投资者,它所要的权则是要求学校给予有关学校的资产的租赁权,要求学校给予学校的科技成果的转让权和校办产业的自主经营权。而最终利益的分配,实质上将按股份制的原则,学校作为校产、技术等入股的股额分取利润和国家给予校办产业的免税等优惠政策所得的经费收入。校办产业与社会的关系则与社会上一般企业一样,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按照价值规律进行等价交换。从本质上看,校办产业渠道的经费收入是学校的自我投资。
(6)国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自愿和量力的原则捐资助学、集资办学及国外的资助和捐赠。
这一渠道的投资主体,当然就是捐资或集资的单位和个人。从现实来说,学校将无偿地接受他们的投入,他们的投资具有一定的选择权,或用于校园建设,或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和发展基金,或捐赠设备等。他们这么做或是出于慈善的愿望,要扩大他们的影响“扬其名”;或则出于对母校报答养育之恩;或则是因为学校为他们作了贡献给予进一步的报答和鼓励等等。但这方面的经费收入,对学校来说是随机的,很不稳定的,是无法预计的,所以是一种机遇性收入,当然它与学校的历史声望影响有很大关系。
(7)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资金,开办教育储蓄和贷学金来支持教育经费。这是国家政府给予教育的一种优惠政策,教育系统可举办金融机构,以融通资金。对学校来说,可以举办校内银行,开展集资、贷款等金融活动为教学、科研、基建、产业等融通资金。这将有助于教育资金的筹措。该渠道的经费来源可以理解为国家政府对教育的政策性投入。
从以上对筹措教育经费的各个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就是投资主体的变革和改变对投资客体--学校的无偿为有偿,即从由国家政府--元化投资主体改变为多元化投资主体,它包括政府(含地方政府)、受教育者(受益者学生及其家长)、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包括海外人士)以及学校自身。不同的投资主体出于不同的利益,通过不同渠道,对投资客体--学校进行教育经费的投入,但是他们的投入力度是很不一样的。
2.各个投资渠道之间的关系
在各个投资主体之间有主有从,在主渠道之外其他各个投资渠道之间,他们的投入也不是一样的,但应该有个合适的比例,而目前的情况则尚无较为规范性的界定。以我校1993年度经费收入为例,全年收入经费共14922.3万元,其中国家政府拨款(包括教育事业费、科研事业费、基建费)4671.03万元,占总经费的31%,学生收费835万元,占总经费的6%,社会服务收入2396万元,占总经费的16%,纵向课题费收入4236万元,占总经费的28%,校办产业经费收入580万元,占总经费的4%,捐资收入180万元,占总经费的1.3%,信贷收入413万元,占总经费的2.8%。由上述统计分析可知,主渠道只占了31%,而纵向课题费和社会服务费收入所占比重较高,达44%;其次是学生收费、校办产业收入、信贷收入及捐赠,但他们的比重都较低。这表明目前政府拨款并不占主要份额,其它各渠道的比例较悬殊,而1993年我校累计财政赤字达5000万。为此,作为国家政府主渠道的投入要有较大增加才能真正成为“为主”的地位,其他有关渠道的经费投入也需要提高比例,适当调整关系,才能弥补学校财政赤字。而国外的一些著名大学的经费收入情况如何呢?据有关资料介绍,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1989-1990年获得联邦、州及地方政府的资助占其总经费的69.3%,英国牛津大学1989-1990年度获政府资助占其总经费的50%以上,而公立大学一般获政府资助平均在40%以上;学费的收入有高有低,如伯克利大学学费收入占总经费的11.7%,耶鲁大学学费收入占总经费的24%;服务收入一般占总经费的22%;校产收入占总经费的3%-10%;捐赠收入占公立学校经常性收入的7%。上述国外学校经费收入的比例与我国情况相差甚远,由于国情不同不能盲目类比,但可参考。
三、关键在于落实到位
新的高教投资体制符合我国国情,反映了我国高教事业发展的规律,它为增加高教经费的投入,保证高教经费有着稳定可靠的来源,带来了希望,开辟了良好的前景,令人鼓舞。但环顾目前的现实情况则仍然令人忧虑: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没有真正落实,而实际上只是处于“略战”地位的境地,只顾上经济项目,建楼堂馆所,搞开发区等,却舍不得投资教育,甚至出现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大面积拖欠教师工资的状况,而学校教育经费由于物价上涨,实际办学经费连续几年负增长;教师待遇偏低长期未获解决,近年来教师流失量不断增加,师资队伍不稳;学校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严重不足和老化及实践环节经费短缺,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办学难以为继;某些政策性措施出台,事实上限制了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水平不仅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甚而也难以满足现有教育事业的基本需要,如此等等的现实情况和问题仍然困扰着高等教育。因此,现在的问题在于真正贯彻落实新的高教投资体制,使其切实到位、兑现。为此,针对我们所接触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促进加速新投资体制的实现。
1.首先要思想到位,真正把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落到实处。必须从思想深层次上解决重物质资源投入、轻人力资源开发的倾向。应充分认识无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还是增强综合国力参与国际竞争,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战略目标,都将取决于国民素质和大批高水平专门人才,取决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而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则是一种高度智力密集和高度科技密集型的事业,其成就和效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的素质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先进程度,这就必须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同时,教育投资已为世界各国历史所证明也是一种生产性投资,它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而必须从战略高度来考虑教育问题,才能真正落实小平同志所说的“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这一重要指示。
2.切实保证政府财政拨款的主渠道作用。当前就是要在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时,出台一系列的改革方案中,尤其在国家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必须确保教育经费按不变价格计算有必要的、稳定的和不断增长的来源,从而落实《纲要》规定的到本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和“八五”期间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全国平均不低于15%的目标。
3.实行高校学生缴费上学制度,并辅之以奖学金、贷学金制度。在收费标准上原则上应按学校为学生培养要创造的“经济性价值”的成本来收费,具体操作上可根据社会的承受能力逐步到位;收费的具体标准可因地、校、专业有所不同;学校应该有权根据本校的培养能力确定招收收费生名额;在不降低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家庭经济能力可招收一定名额的全额自费生。
4.学校为社会服务方面,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建议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组织作用,所谓“政府搭台,厂、校唱戏”,如邀请高校参加地区发展的各种规划的研究、制订和实施;
引言:
中西部地区经济落后与其产业集群发展缓慢有很大的关系。据报道,中西部地区由于产业集群发展程度低,招商引资难度很大,一些已经引进来的企业也由于地方缺乏足够多的相关产业和上下游产业形成产业集群,造成产品成本上升,在市场上竞争力显著下降而撤出,移师东部。事实上,产业集群给企业提供的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一些地方虽然过去通过政策优惠,税收减免等措施能引进一些企业,但随着经济全球化、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方面的优势将越来越少。过去单纯靠政府营造的投资环境越来越不可持续。在这方面,东部地区的发展为中西部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产业集群理论综述:
产业集群,又称企业集群,简单地说,就是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而划分的专业化产业区域。有关它的定义,不同学者也给出不同的定义。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M.E.Porter2000)认为,产业集群是一组在地缘上接近的相关企业和相关机构,由共同性和互补性联系在一起。斯切特密兹(Schmitz1995)认为,产业集群是企业在地理和部门上集中,企业之间存在着范围广泛的劳动分工,并拥有参与本地市场为竞争所必须具备的、范围广泛的专业化创新的企业群组。派克(F.G.Pyke1992)等人则将产业集群定义为,在生产过程中相互关联的企业聚集,通常在一个产业内,并且根植于地方社区。克若曼斯科(Czamanski1979)提出,产业集群是指在所有经济产业中,一群在商品和服务联系上比国民经济其他部门联系紧密,并在空间上相互接近的产业。
其实,有关产业集群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马歇尔关于外部经济理论的研究,而后1909年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1934年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以及1991年克鲁格曼的规模收益递增理论等,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对产业的形成、特征和内在机理进行了探讨和研究。然而当代最有影响的要算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E.波特在20世纪中后期提出的新竞争理论。1998年波特在哈佛《商业周刊》上发表了“产业集群和新经济学”一文,更是将产业集群的理论推向新的高峰。
产业集群与投资环境的关系:
毫无疑问,产业集群与投资环境之间具有互动关系,二者可以相互影响,相互推动。一方面,政府引导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同一产业的相关企业(既包括纵向处于同一产业链上的关联企业,即上、中和下游企业,也包括横向与某一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加速在同一空间区域的聚集,形成产业集群。但是,这里必须明确的是,好的投资环境并不必然促成产业聚集,现实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的这方面例子;另一方面,产业集群通过更专业化的分工,使得技术、信息、人才、政策及相关产业要素等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共享,知识传播与创新的速度加快,集群内企业因此而获得规模经济,大大提高集群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为企业提供了实质性的、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投资环境。与前者不同的是产业集群一定会改善投资环境。对于二者的关系,我们还应该区分各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来进行考察: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各地方应该通过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给予入住企业相当的政策扶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来改善投资环境,让更多的企业入住以便后来可能形成产业集群。因为企业入住并不必然形成产业集群,所以在随后的阶段,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需要利用政策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来有意识地培育产业集群的形成。我们这里研究的就是经济发展的第一、二阶段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时重点应该考虑的问题。
产业集群改善投资环境的机理分析
如上所述,产业集群主要通过提升集群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来改善投资环境,所以在实证分析中国东部地区如何通过产业集群改善投资环境之前,从理论层面来分析产业集群的特性,以及其如何提升集群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即分析其经济学机理。产业集群能够提升群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与产业集群的特性分不开的。产业集群具有互动性、共生性和柔韧性三大特性。所谓互动性是指产业集群内的企业既有竞争又有合作,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彼此间形成一种互动性的关联。由这种互动的竞争压力、潜在压力有利于构成集群内企业持续的创新动力,并由此带来一系列的产品创新,促进产业加快升级;所谓共生性指的是产业集群内众多的企业在产业上具有关联性,能共享诸多产业要素,包括专业人才、市场、技术和信息等,一些互补产业则可以产生共生效应,集群内的企业因此获得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的双重效益;所谓柔韧性则是由于集群内聚集了大量的经济资源和众多的企业,一方面高度聚集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处于随时可以利用的状态,为集群内的企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大量企业的存在也使集群内的经济要素和资源的配置效率得以提高,达到效益的极大化。产业集群内自发形成的这种经济资源与企业效益的良性运作,增强了集群适应外界变化的能力,使产业集群具有一般经济形态所不可比拟的柔韧性,造成了产业集群得以持续繁荣不衰的优势。
正是因为产业同时集群具有上述三种特性,可以快速提升集群内企业的竞争力,而为企业进入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实际可靠,稳定持续的投资环境。这种内在机理也可以用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些经典理论进行分析。(1)外部经济理论: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1890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中首先提出了外部经济的概念。他认为相对于单个企业而言,产业集群内的企业能利用地理接近性,通过规模经济使学习经验曲线中的生产成本处于或接近最低状态,使无法获得内部规模经济的单个中小企业通过外部合作获得规模经济。(2)“规模报酬递增”模型: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发展了马歇尔的外部经济理论,提出了“规模报酬递增”模型。他把马歇尔的“产业区”优势的论述总结为三点:本地专业化劳动力的发展;大量增加的相关企业和生产服务活动对核心产业的支持;以及频繁的信息交流对创新的贡献。这些优势构成了规模报酬递增的基础。(3)交易费用理论:科斯于1937年在“论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先提出了交易费用的理论。由于产业集群内众多的企业区位成本低、交易频繁,使交易的空间范围和交易对象相对稳定,这些均有助于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减少企业的交易费用;同时,由于数目众多的企业地理接近,增加了市场参与的角色,市场机制更能发挥作用有利于提高信息的对称性,加强了企业间的合作与信任,促使交易双方达成并履行合同,节省了企业搜寻市场信息的时间和成本,大大降低了交易费用。(4)聚集经济理论:德国的韦伯、美国的胡佛和英国的巴顿先后都提出了聚集经济理论。韦伯强调在集聚经济环境下,企业通过分享公共基础设施、专业化劳动力资源、销售市场等获得聚集经济效益;胡佛认为产业集群是某产业将集聚经济视为生产区位的一个变量,认为产业集群是某产业在特定地区的集聚体的规模所产生的经济;巴顿的贡献在于探讨了产业集群与创新的关系。他认为,地理上的集中给予企业很大的刺激去进行改革和创新,同时聚集有利于企业、供货商和客户间的沟通和交流,并在信息的传播中了解市场动态,最终导致创新的产生。(5)新竞争理论: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于1998年发表了“产业集群与新竞争经济学”一文,从竞争优势的角度系统地提出了产业集群理论。波特认为,产业集群代表着一种能在效率、效益和柔韧性方面创造竞争优势的空间组织形式,它所产生的持续竞争优势源于特定区域的知识、联系及激励,是远距离的竞争对手难以达到的。
产业集群除了通过提升集群内企业竞争力,增强内部企业粘附力和成长力、集群外企业吸引力改善投资环境之外,还通过降低企业进入门槛真正改善了投资环境。波特认为:“在内部的交会点上,产业簇群的发展通常特别激烈。在暴风眼中,来自不同领域的洞察力、技能和技术汇集在一起,激发出新的事业。多重交会的产业簇群出现后,回进一步降低进入障碍,因为潜在的加入者和扩散效应来自好几个方向,多元化的学习也刺激创新。”(《竞争论》第257页)另外,产业集群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会触发自我强化过程,成立新公司也是产业集群改善投资环境的具体体现。波特认为:“在一个健全的产业簇群中,企业树木达到最初的关键多数时,会触发自我强化的过程。在其中,专业化供应商开始萌芽,信息积累,本地机构发展出培训、研发、基础设施和适当的法规。而产业簇群的面貌愈来愈清楚,也在同步成长。企业家看到潜在的市场机会,而且进入障碍也在降低,因而成立新公司。(《竞争论》第257页)最后,产业集群的发展加速了本地机构的培训、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备的法规建设,更重要的是产业集群内的企业频繁交易更容易培育出一个良性、规范、健全的市场体系。而这些对于企业的设立、组织经营、扩张等都至关重要,也集群外企业无法与之比拟的。这些是从整体上改善了地方投资环境。
中国东南沿海产业集群发展的实证分析
我国的产业集群现象首先出现在经济开放度较高的地区,现在还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如浙江宁波、温州地区(服装行业)、广东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家用电器行业)、江苏的环太湖地区(纺织行业)和福建闽东地区(电器、制鞋行业)等。所以以下通过对这些地区的实证考察来总结发展产业集群的规律,为中西部经济发展提供借鉴。
东南沿海地区产业集群发展状况:
浙江省。从全国来看,浙江的产业集群程度是最高的。据初步统计,1999年,浙江省特色工业总产值约达4300亿元,占全省全部工业的65%,部分乡镇甚至达到80%以上。“一乡一品”、“一县一业”已成为浙江省区域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目前全省已形成特色优势产品产值超亿元的块状经济306个,平均每个区域8.7亿元。涌现出了诸如温州的鹿城服装、鳌江鞋业、乐清电工电器,台州的模具,绍兴的纺织,海宁的中国皮都、经编等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工业园区。
浙江产业集群概况
产业集群名称所在地理区域企业数(家)产出(亿)统计年度备注
市县(市)区镇
五金机械金华永康6500108.51997(1)
低压电器温州乐清柳市1080641996(2)
皮革皮件嘉兴海宁4000721999(3)
纺织印染绍兴绍兴柯桥11803071996(2)
领带绍兴嵊州116533.12000(4)
袜子绍兴诸暨849883.72000(4)
鞋业温州鹿城905602000(5)
服装宁波12758.8亿件1996(1)
资料来源:(1)《浙江区域特色经济研究》第150页;(2)《小企业集群研究》第59页;(3)《浙江区域特色经济研究》第170页;(4)《浙江非国有经济年鉴》(2001)第133页;(5)《鹿城文史资料》第13辑第117页。
上海:如今几大产业集群已成上海经济版图最鲜亮的底色。在北面,政府推动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的宝钢与上钢联合重组,使200来家从冶炼、轧钢到各式管、线型材的产、销,非钢产品的生产企业和研发中心,聚集在以宝钢为龙头的钢铁产业链上,形成60多亿元的年纯利。在南面,多元投资的上海化工区围海造地,先期形成10平方公里区域面向全球招标,BP、BASF、BAYER三大国际化工巨头同时落户。一个北连金山石化、南接吴泾化工、生态和谐的世界级化工产业带雏形已傲立于昔日荒芜的滩头。在东南,已形成国内微电子生产线最密集区。中央和上海两级政府数十亿元的投资带动了数十倍于国资的海外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先进技术与一流人才的进入。在英特尔、IBM等国际巨头编织的IT产业群落里,近2000家IT企业的上中下游产品占据了全国市场的半壁江山。往日浦东的繁华只限于黄浦江畔,而今不断东扩。在西北,上海汽车城雄姿英发。国内唯一的轿车试验场、汽车测试中心崛起于此,汽车学院和F1赛场兴建于此,整车与零部件厂商云集于此。
广东省产业集群集中的行业有玩具、食品、服装、电子、家电以及陶瓷等。有代表性的如中山的灯饰;佛山的陶瓷等。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汽车工业一体化时代大潮的冲击,受益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汽车消费市场繁荣活跃,短短4年间,广州市花都区——一个容易被人们联想起“盛产鲜花和农副产品”的都市郊区,以市场经济为动力,不断地演绎业界传奇,在珠三角经济版图上,迅速聚集了众多的汽车及相关企业。
江苏省产业集群已初具规模,已经成形的产业集群有110个,集群企业数46571个,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5320亿元。产业集群不仅有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建材、电器、轻工等传统产业,也有IT、环保、花木园艺等新兴产业。产业集群几乎在各个县市都有分布,带动了地区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形成了一批集群名牌。江苏的产业集群中纺织占有重要地位。
福建省已形成了几个初具规模的产业集群。一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产业链、群凸显,成为拉动电子信息产业乃至全省工业生产增长的主要力量。二是汽车产业群和工程机械产业链的活力进一步增强,成为全省机械工业发展的主力军。三是石化行业运行质量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一个龙头、两条链、两个基地(集群)的发展局面正在形成。四是冶金行业已形成从矿山采选到冶炼压延加工、辅助材料、冶金机修及科研院所等门类比较齐全的产业链、群。五是逐步形成纺织、服装、化纤、鞋业等产业链,以产业链的形成促进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的健康发展。
从以上集群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看,目前中国的产业集群现象主要出现在轻纺、电子信息、汽车和石化等产业。二、东南沿海地区产业集群的形成规律
按照波特的理论,产业集群的产生可能有多种情况:(1)早期企业的形成,一个很明显的动机是像专业化技能、大学的研究专长、有效率的具体地点、特别的或适当的基础设施等生产因素,不但充分而且容易取得。(2)产业集群也可能从不寻常、精明或严苛的本地需求中产生。(3)原有的供应商产业、相关产业或完整的相关产业簇群,也可能是新产业集群的种子。(4)新产业集群也可能因一两家创新能力强的厂商,刺激其他簇群的发展而出现。(5)对产业簇群诞生而言,机遇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地方早期出现的企业,通常与当地有利的状况无关,而是反映出创业的行动。
波特对产业集群产生的原因是基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例得出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东南沿海产业集群的产生有其特点:(1)民间自发形成的产业:在我国东南沿海的浙江、广东和福建分布着众多民间自发形成的中小企业集群,具有较强的活力,尤其以浙江温州为代表的乡镇企业集群最为突出。这类集群以私营企业、家庭工业为主,集制造、营销和配套服务为一体。虽然这些企业单个规模都较小,但集聚成群大大提高了它们的竞争力。如温州的低压电器、打火机和鞋业响誉世界,产品占据世界总产量的近三成。(2)外商直接投资驱动的外向型加工产业集群: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东南沿海,特别是珠江三角洲一带出现了众多一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业为特色的外向型加工产业集群。如在珠江三角洲一带形成的电子产业中间产业集聚群,是一个以日美投资为主面向出口市场的产业集群。(3)信息化浪潮推进的高科技产业集群:美国硅谷的高科技产业集群持续数十年的繁荣和在信息技术领域不但引导潮流的神话,激起了世界各国建设高科技园区的热潮,我国也不例外。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经过近10年的开发,构造了三大国家级基地,即国家上海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国家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科技创业基地。(4)政府规划扶持的各种工业园区:在中国的各大城市,出现一批有政府规划和扶持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如上海漕泾化学工业园区是1996年上海市政府规划和启动的。目前该工业园区已吸引了国际上著名的跨国公司前来投资,如BP公司、拜尔和巴斯夫公司等,总投资达70亿美元的项目已经启动。
中西部地区发展产业集群的建议
通过以上规范和实证分析可以看出产业集群对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发展地方经济有多么重要的作用。根据波特的研究,产业簇群发展始于国家层面,但已经延伸到省和地方,新西兰约四分之三的地方经济发展单位都是采用界定产业簇群和促使升级的办法,作为它们活动的整合机制。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产业集群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现在都在加速发展,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同珠三角、长三角等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国西部地区省份产业集群发展极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产业集群数量少、质量低。这不仅高新技术产业如此,而且传统产业也是如此,甚至有些省份至今还没有自己像样的产业群。为什么西部地区省份产业集群发展缓慢,笔者认为除西部地区有些省份工业基础比较薄弱之外,还有如下几个主要原因是:观念落后、缺乏龙头骨干企业、不太重视产业链整合与产业集群规划、电子化供应链管理运用问题和政府行为问题等。对中西部地区发展产业集群的政策建议如下:
(一)政府引导、市场选择、企业主导是发展产业集群的基本原则。一些地方政府处于发展地方经济的良好动机、强烈愿望,政府替代市场选择,强制企业搬迁等催生形式上的产业集群。政府应是集群的催化剂和剂或者桥梁,间接参与产业集群的创建过程,要让企业成为集群的主导者,不要企图创造一个全新的产业集群,新的产业与产业集群最好是从既有的集群中萌芽。政府不要刻意创造产业集群,要避免创造产业集群导致的高成本、高风险和不同的地区追求相同的产业集群重点导致的重复建设。
(二)产业集群产业的选择要因地制宜,尽量避免盲目照搬。地方政府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计划,不能只瞄准发达地区发展起来的集群类型,如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或外向型的出口加工业等,应该考虑包括农业、轻工业等传统产业,还应该考虑萌芽中的或新兴产业群。实际运作中,早期的产业集群发展工作应该兼容并蓄,从各种类型、有代表性的产业机群中筛选出适合本地方情况的方案。
(三)大力发展民间部门,发挥它们对产业集群生成、发展的重要作用。政府积极参与民间部门主导的产业集群的发展,比政府全盘掌控更有机会让产业集群发展成功。地方政府应加快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适当引导集群的规模,增强集群总体的生产能力和市场占有,扩大集群的影响力。在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引进产业内极具竞争力的企业或一些公共机构、智囊团体,改善集群的结构。
(四)集群政策的目标应该是遵循产业集群形成、演进、升级的规律。地方政府应把握集群发展各阶段的特征、满足产业集群发展的外部环境要求,并有针对性地对产业集群发展中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促进产业集聚,通过对集聚产业的整合、调整从而延长产业链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参考文献:
厉无畏、王振,《中国产业发展前言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迈克尔·波特,《竞争论》,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迈克尔·波特,“簇群与新竞争经济学”,《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年第2期。
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