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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以规范执法、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全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创业环境,增强经济发展环境的对内凝聚力和对外吸引力。
二、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以解决5个方面问题为重点,着力开展好7项活动。
(一)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企业“三乱”方面。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进企准许制度、企业安静生产经营日制度、联合检查制度、重大强制措施报告制度,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中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
2.政策执行方面。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坚决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以及对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扶持重点产业、优化发展环境等决策部署执行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整治重招商轻服务,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欺商、害商、坑商的行为。
3.行政效能方面。着力解决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的问题。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4.工作作风方面。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不守纪律、自由散漫、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良作风,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5.企业周边环境方面。着力解决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村霸、地霸、市霸等恶霸势力和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参工参运,妨碍生产经营的行为;严禁不事先告知,随意停水、停电、停网络等行为,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建设、生产生活的需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开展7项活动:
1.治理企业“三乱”活动。实行“四个一律”,凡是进企检查一律到县优化办备案报批;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能够取消的一律取消;凡是有裁量空间的一律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对部门多头向企业收费的项目,一律改为由财政部门向企业定期、定额一口收费;执法部门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扣押没收财物等强制措施,应经主管县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县纪委优化办备案;严肃查处向企业强拉赞助、强迫订购书刊、强迫指定服务以及参展、参评等行为。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
2.服务企业提升活动。县直各单位要严格上下班、请销假制度,重点岗位、窗口科室实行AB岗工作制度,全县所有涉企职能部门要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优质服务,帮助落实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对企业需要办理的事项,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只能说可以办、怎么办、马上办,不能说不能办。责任单位:各涉企职能部门。
3.“双减双提”活动。围绕7月2日省政府取消、下放的107项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对应取消和衔接工作,坚决查处搞前清后立、变相审批、数字游戏等行为。按照省《关于优化多层级审批流程和部门内部审批流程的工作方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优化流程、简化环节、缩短时限,一律按照“受理、审查、批准”三个环节完成审批。规范部门内部审批环节,建立两岗审核终结制度,同一内容最多由两个岗位审核把关。对部门内部多科室联合审批、会签的事项明确牵头科室,实行一口对外、内部抄报、并联审批。对规范后的审批程序,编制项目审批“流程图”,并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行政审批部门。
4.开展企业周边环境净化整治活动。公安机关要结合打恶除霸、平安创建等活动,安排警力对村霸、地霸、市霸等恶霸势力进行排查,畅通举报电话,提高出警速度,快速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5.开展外商联谊活动。定期组织外商联谊活动,营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打造外地客商精神家园,使外商愿意留在、融入,安心发展、奉献。责任单位:县开放办、县发改局。
6.搞好“创优评差”活动。组织各重点企业、工程项目、超市、商户等法人代表,对37个涉企职能部门及基层站所、执法人员检查收费、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问卷测评,测评结果在全县大会上通报。对企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且一年内连续两次排在后2名的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风评议工作“一票否决”,并对该单位存在问题进行重点解剖。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7.搞好优化发展环境绩效评估活动。把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评估之中,并适当增加分值。充分运用好考评结果,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尤其是发生企业“三乱”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结束时,要及时做好本阶段总结和下阶段启动工作。
1.自查自纠阶段(9月13日—9月23日)。各单位要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和本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重点开展“四查四看”:一查思想,看是否存在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适应的问题,执行政策规定是否彻底、到位;二查作风,看是否存在飘、浮、懒、散、乱等问题;三查行为,看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四查纪律,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和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期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等内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各职能部门要对涉及的行政审批、收费文件进行一次自我清理,取消过时或者阻碍经济发展的文件;对保留的审批、收费项目,要编制统一目录。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优化办。
2.重点检查阶段(9月24日—10月4日)。县监察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办检查作用,及时了解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现场督办等形式,深入检查各执法部门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及时予以通报和反馈。要对活动组织开展得好、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责任重大的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时整改,专人负责督办。
3.整改提高阶段(10月5日—10月15日)。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县监察局督导发现及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堵塞漏洞,形成规范、科学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4.专项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在本单位本系统进行通报,接受群众评议,形成专题综合报告,于10月18日前报县监察局。县监察局要对专项行动汇总分析,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重点,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四大一新”、建设“三个基地、一个中心”的发展战略,举全市之力拓展城市框架,完善以道路、桥梁等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仅去年我们就实施城市建设重点项目34个,完成了中心区水厂二期扩建和城南、城北汽车站工程启用,推进了冶金大道南延伸、沿河路东延伸、一中扩建二期、滨江生态小区、左家叶家改造等项目建设,启动了三桥及南北延伸路、东城区星级宾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建设,城市功能得到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然而,违法违规建筑还时有发生,屡禁不止,甚至还有抬头倾向。前几天,市四套班子领导在市区进村入户现场调研察看违法违规建筑,所见所闻令人震惊,城中村违建房屋比比皆是,有的违建房屋高达7层、面积达几千平方米,性质十分恶劣。违法违规建筑已经成为影响发展的一大顽症,严重阻碍了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其危害极大,影响极坏,后果极为严重,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违法违规建筑严重破坏了城市规划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城市之美在于规划。只有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城市建设才能实现科学有序、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品位提升。然而,违法违规建筑没有规划选址、没有规划审批、没有设计图纸,随心所欲,乱搭乱建。前几天,我到雄石、东门几个办事处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职工,看到很多城区建筑杂乱拥挤,见缝插屋,不考虑道路通行、不考虑建筑间距、不考虑消防安全,风格朝向不一,破坏了市民的居住环境。违法违规建筑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造成城市“脏、乱、差”,没有谁来承担公共服务,没有谁来保障合法建筑户的人身安全,违法违规建筑严重破坏了城市形象,降低了城市品位,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
第二,违法违规建筑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民建房只能一户一宅,宅基地大小、面积也有明确规定,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买卖集体土地,个人不得侵占国有土地建房,不得在集体土地上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当前我市城中村的部分居民建新房不拆老宅,导致空心房的出现;前段时间,我到滨江乡辖区铁路桥周家参加农村卫生清洁大扫除,看到一部分村民建房,面积之大,层级之高远远大于自己所需,个别还一户几栋。有的城市居民、个别干部借用别人的名字,私自在农村购地建房,合作建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等等。这些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第三,违法违规建筑使城市建设成本成倍增长。违章建筑一旦形成,城市的功能将很难完善,城市建设的成本也会成倍增长,并且建设周期将会加倍延长。我们有的城建项目,开工几年都不能如期竣工投入使用,就是因为拆迁难造成的。城北汽车站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贵冶周边的三个村庄在搬迁前,村民抢建房屋以求补偿,大大增加了搬迁成本。同时,违法违规建筑使得自来水、污水等管网无地可钻,供电、电信、闭路电视等网线无路可走,蜘蛛网到处可见。
第四,违法违规建筑制约了以房地产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城市有着丰富的发展地方经济的各种要素资本。我们经营城市,就是要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激活各种要素资本。违法违规建筑使土地资源无法得到合理化运用。房子乱建、规划就会乱套,规划乱套、土地就会贬值。有人估算,一栋占地300平方米的私房至少挤占了10套商品房的空间,也就是说一家人挤占了十家人的房子。一个非法用地、违法建设成风、城市管理秩序混乱的城市,很难吸引外来投资者在这里投资,更谈不上到来定居和消费,也严重制约我市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发展。
第五,违法违规建筑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违法违规建设是少数人包括极少数干部无视党纪国法、无视政策法规,为谋取私利,非法占有土地、侵占公共资源,将违建的房屋出租、出售,聚敛钱财,牟取暴利。这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还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是典型的“少数人得利,多数人遭殃”的行为,是少数人对广大人民共同利益的直接侵害,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成为不良风气滋长的一个重要祸端,无形中助长了贪图不正当利益的不良社会风气。有些人白天不敢建,晚上偷着建;平日不敢建,节日抢着建,宁愿花费成倍的用工成本,也要把违法建筑搭建起来,不仅助长了投机取巧、蛮横反抗等不良恶习,而且给消防安全和施工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同时,建筑质量得不到保障,居住安全存在严重问题。前年在经贸局院内瓷土矿家属区一个职工晚上连夜抢建违章建房,把自己压死了,这是一个血的教训。我们一定要痛下决心,大力开展整治行动,使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得到惩治,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为老百姓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环境。
第六,违法违规建筑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近几年来,我市先后多次开展市区违法违规建筑整治行动,但违法违规建筑势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彻底的遏制。违法违规建筑已经成为一颗社会毒瘤,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少数党员干部尤其是部分村级组织的党员干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放任不管,有的还包庇纵容,甚至带头违法、暴力抗法,这些虽是少数现象,但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违法违规建筑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巨大的利益驱使,使违法违规建房者不惜以身试法;二是有的干部纵容、包庇违章建设行为;三是有的部门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监管缺位,甚至参与到其中。
违法违规建筑如任其发展蔓延,我们就对不起组织的重托,对不起群众的信任,也难以向58万人民交代。近段时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痛下决心,处理了一批干部,而且正在立案查处一批犯罪嫌疑人。今年,是县乡换届之年,违法违规建筑必然会借机反弹甚至成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违法违规建筑的严重性、危害性,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不能只求当太平官,不能只考虑个人得失,而必须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出重拳,打一场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的攻坚战。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强力推进市区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整治行动
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整治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多、任务重,必须系统谋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以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此次重点整治采取统一部署、市乡联动、部门配合的方法,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依法依规开展,突出抓好“四个一批”:
第一,拆除一批违法违规建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房势头蔓延。对非法占用国有集体土地、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刚才,余伟同志宣读的《工作方案》中已明确了重点整治工作方法步骤。目前最为重要的是做好春节之前的防控工作,一旦出现违法违规建筑,清理要快,执法要严,拆除要迅速,以取到威慑效果和警示作用。要让老百姓看到我们的整治工作是来真的,不是虚张声势。春节之后,将继续对经过核查认定必须拆除的,要不惜一切代价全面组织拆除。
第二,问责查处一批干部,严肃整顿干部队伍,使各级各部门树立履职尽责、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的良好作风。我市违章建房之所以屡打不绝,最根本的原因是少数基层组织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缺位、工作失职,一些干部、国家公务员纵容包庇,甚至直接参与违法建设。刚才军峰副市长通报了市处理干部的情况,这次问责的干部之多、处分之重在市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这次集中开展的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整治行动在坚决拆除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建筑的同时,要查处问责一批干部。
近年来,我市拆除了许多违章建筑,但查处问责干部还不多见。虽然处理干部不是目的,也不是我们的初衷。但鉴于目前形势逼人,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不启动问责制,违法违规建设的歪风就不能从根本上刹住。我们要通过查处问责干部,从源头上解决我市市区违法违规建房的问题;通过查处问责干部严肃党纪、政纪,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通过查处问责干部促使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和干部尽责履职,形成明辨是非、奉公守法、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在这里,我特别要强调一件事: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了违法违规建设的,必须在2月28日前向组织上说清情况和主动申报。对在2月28日前能主动说清情况和申报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纪律处分。逾期不报而被清查举报出来的,将按照党纪政纪从严惩处。
第三,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严重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出售、出租违法违规建筑牟取暴利为目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以及暴力抗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尤其是对那些利用手中职权,违法开发、中饱私囊,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以获取私利的不法分子;对那些社会影响极坏、性质特别恶劣,强占土地违法违规建房的“地霸”、“村霸”,要坚决予以查处,不论涉及到谁,决不姑息迁就,一查到底。
第四,出台一批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城区建设的长效机制。一要抓紧编制规划区村庄规划。我们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是要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引导群众按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建房。目前,我市仍有近40%的村庄没有编制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滞后,再加上农民建房管理制度的缺失,给违法违规建房以可乘之机。为此,要抓紧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法管理城中村村民建房。在这里我申明:全市暂停市区村(居)民建房审批,市区村(居)民已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建设的一律停建,需经市政府相关部门重新核准后再确定。市规划局要明确郊区乡镇规划区内外的界桩,并由各乡镇长签字确认。二要抓紧制定城中村改造政策措施。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要结合“棚户区”改造,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路子、改善城中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即将进行的花园陈家改造就是一个好例子。三要严肃违法违规建房监管问责机制。2010年我市出台了《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及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请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重温并履行职责,请纪委跟踪问责,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坚决依纪处理。四要加强规划区外农民建房行为的管理。规划区外农民建房实行乡镇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商各乡镇,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村民建房规划,引导村民依法规范有序建房,对破坏耕地、违法违规建房的,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市区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矛盾多。全市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既要坚定信心、果断行动,又要注意把握原则、讲究方法,使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同时,抽调一批工作经验丰富,政策水平高、原则性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成若干个工作组。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把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整治工作当作当前一件大事来抓,在工作精力、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对于重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迅速解决,责任不推诿,矛盾不上交。要杜绝人情关,谁打招呼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重点整治任务和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第二,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要严格依法依规,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完善,证据充分,工作到位,对有禁不止、顶风抢建的严重违法案件,要在经济上严加制裁,法律上严加查办,党纪政纪上严加追究,不给任何违法行为以侥幸逃避的空间,以铁的手段严肃法纪,让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设者不仅不能得利,而且要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要做好“打硬仗、啃硬骨”的准备,打出“背水一战,决不后退”的气势。作为一名干部,是不是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是不是有想干事的劲头、敢干事的魄力、会干事的本领,坚决控制并依法打击违章建筑工作就是一块“试金石”,是金子还是石头,一试便知,一看便晓。组织部要把干部在这项工作中的表现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当好宣传员,把市委市政府惠林政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一年来,十个小分队的同志来到康平、法库、新民、辽中及沈北新区等区县(市)的重点乡镇,就“两退一围”建设工程、沈西北防沙治沙工程、沈康高速公路两翼现代林业示范带建设工程、辽河等重点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北部荒山绿化工程、美丽村庄建设工程等补助政策向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宣讲,同时帮助各区县(市)和造林大户、果树专业户调剂优质壮苗4000多万株,协调落实春季林果生产资金8000多万元。
二、当好信息员,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林情果情
每年栽什么品种,产品能否销出去,一直是困扰广大林农、果农的大问题。为此,小分队下去后,把最新的林果产业发展信息带给造林大户和果树专业户,同时帮助农民新建了25个家庭林场、56个林果专业合作社、17个苗木协会和9个寒富苹果产销协会,在农村推广建立新型的林果经济合作组织。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还专门开辟了产业信息、木材价格、苗木价格、林果产品交易等黄金栏目,深受广大林农果农的欢迎。
三、当好技术员,把林果实用技术送到田间地头。
由造林处、果树处、林果科学研究所和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党支部组成的四支科技服务小分队,分别以“林果科技大篷车”和“林果实用技术讲师团”的形式来到康平县小城子乡等6个区县(市)的26个乡镇,把林果科技服务送到了林间地头,送到造林大户和果树专业户的家中,他们共推广优良新品种16个,并将11项林果实用技术编成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和栽培管理模式图,向农民无偿发放2万多份。
四、解难题、调纠纷,确定林业权属,为林区群众排忧解难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涉及林区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农村,特别是近郊区林地和林木权属纠纷情况十分复杂。林政资源处和林业改革发展处党员服务小分队来到浑南、于洪和辽中等区县,边落实春季林业生产,边调处林业产权纠纷,帮助基层干部群众排忧解难。经过集中调处,共确定权属532亩,涉及农户162户,由于政策掌握的准、资料收集的全,实地勘察的细,使绝大多数纠纷处理的双方都比较满意,从而为打胜今春造林攻坚战创造了良好环境。
五、边走访边调查,查办毁林案件,保障和维护林农群众的合法权益
森林公安局和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退耕还林管理中心小分队在走访中,发现个别村屯群众造林没有安全感,有的村民自家栽的树被毁了还不敢报案。小分队边走访边调查,顺藤摸瓜,先后破获毁林案件13起,打掉了4个毁林团伙和7个村霸,有力地震慑了毁林犯罪,保障和维护了林农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优化发展环境做为党组的重大政治责任
今年4月27日,我局召开了全系统推进软环境建设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要求全局上下要切实增强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消除模糊认识,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吸引力的理念,大力加强市林业局政风行风建设,打造群众满意、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的行业队伍。局党组制定了《市林业局2013年优化软环境、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沈林党组〔2013〕4号),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风行风和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机关各处室和基层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也都作为政风行风和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而真正把工作落到了实处。
七、认真落实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创建人民满意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