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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征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2-15 17:30:52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生态文明建设征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生态文明建设征文

篇(1)

人类社会经历了五千多年的农业文明时代,又经历了三百多年的工业文明时代。那么,未来将是什么样的文明时代?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大量研究后,提出了不同见解:有“后工业社会”说(丹尼尔・贝尔),有“信息社会”说(约翰・奈斯比特),有“第三次浪潮”说(阿尔温・托夫勒)。笔者赞同“生态文明”说。因为,“后工业社会”说、“信息社会”说、“三次浪潮”说,都只是反映了未来社会某些方面的新特征,只有“生态文明”说才能反映未来人类社会中自然、人、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本质特征。而且,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实现传统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型,实现自然、人、社会之间的和谐。

生态文明是一种比工业文明更进步、更高级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其本质要求是把人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实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双重和谐的目标,进而实现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生态文明的一些基本特征是:

第一,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成为主要经济形式。在发展经济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人类利用自然又受制于自然的原则、经济主导与生态基础制约促进的原则、经济有效性与生态安全性兼容协调的原则,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整体统一的原则等。

第二,劳动者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生态素质不断提高,在自然和社会两个层面上自由全面发展。从生态角度树立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劳动者掌握了智能化微制造技术、生态化农业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循环经济技术、清洁化的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等支撑生态文明大厦的技术体系后,其生态责任和生态义务意识大大增强。

第三,倡导低消费、生态化、俭朴、健康而有益的社会消费模式。在社会生活中遵循生态学原理,谋求建立人与人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关系。

第四,政府履行保护和促进生态文明的社会责任。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领域,政府惩恶扬善,维护公众利益。政府通过法律、制度、宣传、教育等形式,倡导生态文明行为。

第五,在法律制度方面,其价值取向的特点是:促进生态文明者,受保护、受褒奖;破坏生态文明者,受制裁、受惩罚。生态文明时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管理体制均体现生态性。

二、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生态责任的缺失

在与生态文明时代的基本特征对照中,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与生态文明的距离,这些距离从国家层面上讲主要是指政府生态责任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改革开放以来片面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导致政府生态责任的缺失。

在过去2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中,中国经济取得的成绩(年均GDP增长9.5%)是令全世界瞩目和值得中国人骄傲的,但同样也付出了许多发达国家在发展初期曾遭遇过的资源、环境等成本代价。中国是人口大国,是资源消耗大国。据统计,我国能源利用率为3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55%,矿产资源回收率为30%,分别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2005年中国GDP占世界GDP的3.9%,但石油、煤炭、铁矿石、钢材、氧化铝和水泥的消耗量分别占世界消耗量的7.4%、31%、30%、27%、25%和40%。与此同时,中国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森林、草地资源锐减,2004年森林覆盖率仅为18.21%,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61.52%;人均森林面积0.132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9.421立方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6;水土流失日趋严重,水资源严重短缺。

其次,各级政府为了追求政绩片面强调人类中心主义,导致政府生态责任的缺失。

长时间以来,人们一直认为人类是自然的主宰,自然界是人类征服的对象,自然界的一切都是人类的,人们有一种必定胜天的信念。在这种信念的支配下,不少地区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对脆弱的生态环境进行掠夺式开发,导致能源的高消耗和浪费。而一些领导干部为解决当地经济发展问题、就业问题或树立自己的政绩,追求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由此导致环境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年年增加。

再次,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不力,导致政府生态责任的缺失。

在“十五”期间,全国重点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建成率仅为4%,半数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转,出厂水质超标的超过2%。目前,我国已建成生态示范区82个,规划生态功能保护区31个,设立自然保护区1999个,占国土面积的比例高达14.4%。由于管理水平落后,导致了“乱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力”的现象。虽然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己制定了很多,但因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普遍较轻松。且没有引入刑事责任,造成了环保执法艰难的局面。

最后,政府未能正确认清“发展中国家环境”,环境殖民主义,导致政府生态责任的缺失。

西方发达国家从自身发展角度出发,大肆渲染“中国环境”,以期最大限度地限制中国的发展权。同时,它们又将本国污染行业转移到中国,加剧恶化中国环境。而新形式的资源掠夺,如,通过先进的生物技术改造第三世界国家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再以专利产品或知识产权的形式,高价返销到发展中国家,使第三世界国家更加依赖于发达国家。再如“基因争夺战”更是让发展中国家失去了警惕。1996年7月19日国际权威杂志《科学》报道美国哈佛大学已与中国6个医学中心签约,计划抽取2亿个中国人的血样和基因,其最终目的是“主要分离和鉴定‘文明病’和复杂遗传病的相关基因。”这实际上是对中国基因资源的掠夺。

三、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政府的生态责任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实现生态保护。在经济落后阶段, 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 往往以破坏生态来换取自身的经济利益。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们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这是生态环境改善的内在动力。同时, 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又是以一定的经济实力为基础的, 它需要资金、技术、设备的支持。我国正处于两个阶段的过渡期, 因此应在坚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 发展循环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实现生态保护, 在生态保护中实现经济持续发展,形成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的良性循环。

(二)加强对国民的生态教育,营造生态文化与道德体系。教育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能力的关键。面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教育应与我国的教育改革相结合, 使环境教育内化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整个教育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当前我国大多数国民缺乏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关心爱护环境及节约资源的思想和行动,对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行为普遍存在着熟视无睹、见怪不怪的现象。树立新的社会风气迫在眉睫。通过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各种生态环境知识,提高公众对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使之积极参与到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活动。政府管理人员要学习生态知识,逐步树立生态危机意识,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进行管理决策。

(三)健全政府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的客观情况与政府发展经济的内在需求促使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第一,贯彻执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第二,鼓励科技创新,对开发生态技术、生态产业的个人与单位实施政策倾斜。第三,建设多元化的生态治理投入机制,健全生态治理的监测预警机制,形成以生态优先为前提的政府规划机制。第四,贯彻实施绿色GDP生态核算制度。应特别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审计,要把生态绿化、生态环保、生态修复、生态招商等绿色GDP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生态目标责任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着力增强干部的生态意识, 使他们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篇(2)

我国目前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中,农田水利设施等工程建设会改变地表水系的网络结构,对水文结构产生一定影响;土地平整工程对土壤结构产生较大扰动,不合理的整治措施易引起土壤退化、土壤肥力下降、土壤污染等生态问题;道路沟渠硬化设计致使原有的完整生物环境分割成若干个孤立的嵌块体栖息地,降低了景观多样性,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严重威胁;对水面、荒草地、滩涂、沙地、裸地等自然保留地盲目开发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生长环境,使得自然群落的发展演替过程受到干扰和破坏等。

二、土地整治与生态文明的协同

为实现土地整治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发展,应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旨和理念贯穿于土地整治的全过程。

1.强化生态化土地整治的理念

要从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土地整理的重要意义。通过土地整治可实现对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保持和提高土地的生产性能和生态功能,提高耕地质量,降低土地利用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应兼顾区域生态平衡的维护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实现土地整理由单纯注重数量向数量、质量、生态三者并重转变。

2.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实施前馈控制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土地整治可能产生的生态影响进行预评价,设计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或者减缓措施。在此基础上科学开展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包括整合土地利用布局和调整、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景观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网络、水土安全和乡村休闲旅游等。

3.严格项目实施要求,实施过程控制

要实现土地整治的生态目标,关键在于实施过程中对规划设计环节中生态安全预防措施以及生态影响减缓等措施的落实,包括工程实施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完善、施工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项目资金的运营管理、项目验收环节中实施行为和实施过程的管控。

4.建立土地整治生态危害动态监测机制,实现后期控制

由于土地整治对区域环境影响的长期性和广泛性。土地整治生态危害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是促进区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运用,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前瞻性选择。通过对土地整治生态危害进行动态监测,便于及时掌握情况并做出调整,为后期进一步提高区域土地整治水平奠定基础。

三、协同的障碍与解决途径

1.战略目标协同障碍

土地整治被作为实现耕地总量平衡与占补平衡目标的重要方式,其经济效益被过度强化,片面地追求增加耕地面积,容易忽视对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的维护,对区域生态安全保护重视度不足,部分地区盲目推行土地整治甚至破坏了土地的生产能力,打破了区域生态平衡。土地整治的工作重心应从单纯增加耕地数量逐渐转移到更加注重耕地质量和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生态文明要求我们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土地整治经济可行性、社会可接受性、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的目标。

2.区域特色协同障碍

土地整治是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的调整或变革,由于不同地区生态环境的差异性,客观要求土地整治工作必须因地制宜地考虑地域水土资源、气候条件、人文环境等的差异性。当前土地整治模式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地区过分注重“混凝土化”和“标准化”,破坏了地域生态景观的多样性。这要求土地整治规划设计过程中,在遵循基本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需要充分考虑地域生态景观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促使土地整治与区域总体环境的匹配和协调。

篇(3)

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群众是创建的主体。为实现他们对创建活动由不太认识到全面认识、由心动到行动的转变,坚持“兵马未动、舆论先行”,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创建活动中,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创建活动带来的实际变化,使群众真正明白了“为谁创建,谁去创建”的道理,纷纷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骨干。一年来,全镇创建活动中群众自愿捐资、捐物折合8万多元,出义务工3800多人次;全镇形成了村与村比、户与户比的生动局面。

二、抓住根本,深化创建内涵。以“绿化”为切人点,建生态之“神”;以文化提升为前提,塑文明之“魂”;以促进增收为基础,强发展之“本”。

1、抓好生态环境建设,也就抓住了整个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农村面貌才会显“精神”、增品位。我们从“绿化”切入,坚持重规划、重变化和“大干不难、小干不易”的指导思想,力求让群众短时期内看到明显变化。今年春季,全镇在去年的基础上新植生态树、经济林、观赏树近10万棵,去年硬化预留的村内道边花池、树坑和村外路旁林带全部按计划种植完毕。其中*、*、*、*绿化、美化同时搞,使村内外的生态环境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人们的精神状态和精神面貌也进一步得以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不断改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地客商,一年来先后5个来我镇投资办厂的项目达成意向,其中已经签约建设中的*人造毛厂和*化纤厂引入资金达1000万元。2、在“四化”突破的基础上,我们以弘扬先进文化,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深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与科技培训、计划生育、稳定等工作结合起来,拓展创建活动的综合效果。我们以广场建设为文明生态建设走向深入的标志,以广场作为村民文明生活的载体,大力加强广场建设,*村3个、*村1个、枣林村2个、*村1个集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的街心广场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在革除生活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的同时,*等村还不失时机地在深入开展了“唱大戏、作宣传”、“科学生活展”和“大培训、大参观”活动,有利地推动了农民文明素质、致富能力的“双提高”。

篇(4)

政府承担着管理公共事务的责任,政府存在的目的是确保每个人享有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责任主导的核心理念在于首先把生态文明建设当成社会任务,永远把公民的共同利益放在第一位。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政府部门率先垂范,勇于担当,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一、引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培育公民环境意识

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先行。绿色发展理念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密不可分。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三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制约、相得益彰的关系。如果经济发展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那么这种经济发展是粗放式的,并不符合循环经济建设的要求。同时,只有把社会建设中每一个细节都融入绿色环保的理念,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才能带动绿色城市建设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实现硬约束,也需要培育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环境意识是人们对环境保护的一种态度,推动公民愿意热忱地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活动中,并把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视为自己庄严的使命和责任,人们能从生态文明建设中获得心灵的归属感和家园之感。

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进行教育和观念的引导。(1)政府应采取措施和创造条件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倡导绿色消费自觉,构成公民环境意识的心理机制。(2)开展绿色发展理念教育,培育社会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提升国民整体环境意识,形成环境保护风尚。(3)通过信任、参与网络、社会规范等要素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和公民意识,定位社会与企业的责任,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以国家与社会的合力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二、高效规范行政执法,实现生态文明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成熟最定型的制度形式,在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必须重视法治,在运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府承担着环境行政执法的职责。政府相关部门环境行政执法的质量,事关环境资源保护类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

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监管问题除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外,还存在以下问题:环境监管主体多元,导致职权划分存在交叉、重叠;发生职权冲突或者推诿时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环保局,只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人、财、物均由当地政府统管,地方政府受制于政绩考核压力,往往对污染企业睁只眼,闭只眼,环保部门很难独立监管;环境监管方式手段不多,力度不大,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利受法律约束,不能像税务、海关等部门那样拥有查封、冻结、扣押、没收等强制手段导致执法效果差;环境执法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以情代法、以罚代法的现象仍较为普遍。

为切实解决以上问题,实现法律法规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作用,实现政府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需要采取以下举措:

(1)建立垂直管理的环境执法监察部门。该部门不隶属地方政府,集中行使相关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权限。修订法律向该部门授予强制查封、冻结、扣押、没收等强制手段,完善并统一环境执法的调查取证程序、处理措施、处罚额度等。针对目前执法中普遍存在的只罚企事业单位、不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缺陷,考虑建立既罚单位,又罚个人的“双罚”制度。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执法装备的要求,加强环境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2)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机制与制度。公众参与环境监管执法是国家民主政治表现形式的一个方面,是完善执法程序、增强执法效果的重要手段。环境类违法案件的发生具有一定隐蔽性,执法机构力量相对有限,公众更容易发现违法线索,可以考虑对提供线索者予以奖励,案件后续的处理进度、结果等信息向公众公开,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执法,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3)构筑全民守法的社会环境。建立专职部门强化普法、全民守法工作。仅靠社会力量无法完成庞大、繁琐的普法、全民守法工作,各级政府设立对应的专职部门进行负责相对比较可行,将其工作纳入政府的统一考核。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信仰三个层面,从守法主体、守法客体、守法内容三个维度,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等多个方面来综合谋划和实施。第二,生态文明不仅仅包含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民众日常的不文明行为也应当逐步予以禁止,如公共场合抽烟,随手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政府应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管理。新加坡对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措施具有严苛特点,值得我们思考,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最高可罚1000新元(1新元大概兑换人民币4.6元);信手涂鸦等恶意破坏环境的行为,规定了更为严酷的鞭刑等。

三、建立完善的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实行环境责任追究制。根据《十三五规划建议》国家对环境保护承担担保责任,政府因而承担全新责任:一方面,应该把生态环境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实际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形成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构建任内评价考核责任制。应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内评价考核体系。对省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省级及以下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省级及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建立相应的追责情形。

完善与规范追责程序和方式。(1)省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发现需要追责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2)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3)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的沟通协作机制。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追责情形的,应当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4)责任追究方式主要有: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以上方式可单独或同时使用。追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文献:

篇(5)

实效,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对照《分析检查报告》,特制订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围绕市委确定的“三问三保三促进,千人千策解千难”的主题实践活动,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

理清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取得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的实践和制度成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基本原则

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集中精力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出成果、见实效的关键阶段,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抓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以整改落实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党性锻炼和修养,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全市环保工

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全面整改,突出重点。既全面推进整改工作,逐项研究分析,拿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

3.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体领导作用,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认真落实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责任科室要严

格按照方案逐条整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4、建章立制,常抓不懈。要把整改的过程作为健全机制、巩固提高的过程。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三、整改措施

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着力解决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不适应的突出问题。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压力大

整改要求:我市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十分有限。随着我市一大批煤电、化工项目陆续建成投产,*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体呈增长趋势,减排任务十分艰巨,针对实际困难,破解难题,确保

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环境容量空间和“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完成。

整改措施:

(1)运用环保手段,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

整改时限:2009年8月15日

(2)推进污染整治,为经济发展提供环境支撑。把加强污染减排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全面落实污染减排各项措施,全力完成“十一五”确定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国电

5、6、7期,润凯淀粉厂和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快国电5、6期脱硫工程和润凯淀粉厂污染治理设施的竣工验收,继续深化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结合完成污

染减排指标,全面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污染控制科、总量控制科

整改时限:2009年8月20日

(3)强化执法监管,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和达标排放率,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跟踪力度,全面完成对宇恒水泥厂,污水处理厂一期和羊场煤矿沙背冲井的挂牌督办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污染控制科、办

整改时限:2009年8月30日

2、城乡统筹发展给环保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整改要求:由于治理工作不平衡,城市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农村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具体反映在污染治理存在片面性,比较注重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欠账较多。针对这一

实际情况,切实解决城乡协调发展难题。

整改措施: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计划,通过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自然保护科

整改时限:2009年8月15日

3、环保机构、队伍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要求:针对环保部门技术力量薄弱,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专业人员缺乏的情况,打造一支能全面履行职责、适应环保历史性转变的环保队伍。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硬件设备建设,创造条件强化干部职工的技术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科学发展的新理念。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轮岗

力度,落实岗位责任,使干部能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宣教科

整改时限:2009年8月20日

4、环境案件逐年加剧,某些重污染区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染举报、纠纷时有发生。

整改要求:认真开展污染纠纷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及时化解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环境案件。

整改措施:加大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严肃查处发现的违法排污问题,把环境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办

整改时限:2009年8月20日

三、组织实施

1.领导率先垂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榜样。凡要求科室和直属单位做到的,局党支部班子首先做到

,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的,局党支部班子成员率先做到。

2.加强分类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在整改过程中,要强调原则性,注重差异性,讲究灵活性,针对市局机关和基层单位不同特点、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提出不同要求,分层分类指

导,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群众呼声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提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不互相攀比。对一些

涉及到多个不同的地方、行业、部门或多个层级的问题,要注意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问题的解决。

3.注重统筹安排,做到活动和工作两手抓。要把学习实践活动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与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加

篇(6)

关键词:生态文明城市 非正式制度 机会主义 公共品

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由此揭开了新篇章。过去理论界对生态城市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城市规划、城市生态环境、城市生态经济及城市正式制度建设等方面,而对非正式制度建设缺少研究。然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尤其在建设初期,加强非正式制度建设的作用是显著的。因此,选择非正式制度建设进行研究是一个必需的、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生态文明的核心是统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这一文明演进的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一种后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人类迄今最高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的出现,不仅体现人类文明不断地进步,而且体现人类对认识、利用自然发生又一次质的飞跃。生态文明摒弃了仅注重经济效益而不顾人类生态需求和自然发展规律的工业化发展模式,强调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和谐理论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具体表现。生态文明城市是一个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行政区域,是在一个市域范围内,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统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同时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自然生态规律的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以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和可承载力为基础,以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发展为核心,以社会全面进步为目的,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构建社会、经济、生态三大系统高度协调、互相促进的动态平衡体。 生态文明城市思想的产生是人类对工业文明在使人的主体性得到张扬的同时过度贬低了自然价值反思的结果。人类进入工业文明以来,创造了比过去一切时代总和还多的物质财富,也创造了更加丰富的文化与制度,人真正成为“自然的统治者”。但是,工业文明作为一种以人为中心、轻视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形态,不可能解决人与自然关系失衡所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工业化、城市化引起了城市生态问题,西方国家一些学者于19世纪开始提出“生态城市”的观点并进行相关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后,以罗马俱乐部的《增长的极限》为代表的著作,较为系统地阐述了专家们对世界工业化、城市化与全球环境恶化的担忧,推动了经济与生态均衡发展的研究,并使生态城市研究进入一个跨越式发展阶段。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十六界会议上首次提出了“生态城市”的概念。此后,生态城市的研究和生态城市的建设实践逐步成为全球的热点。国内有关生态城市的研究始自20世纪70年代,生态城市建设的实践始自20世纪80年代,并且目前已有相当一批城市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2007年贵州贵阳市委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会提出将贵阳市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城市”的战略目标。可见,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逻辑要求,也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非正式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一)正式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尤其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初期阶段,需要加强正式制度建设,但更需要加强非正式制度建设。首先,因为任何一套正式制度设计如生态环境立法,不可能完美无缺,都会存在各种漏洞甚至缺陷,如果没有非正式制度的意识形态的补充,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效果是否理想就存在问题。其次,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最后,当前我国公民生态意识淡薄、落后的情况非常突出,有关生态文明方面的知识了解极少,如果不及时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将成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巨大障碍。因此,加强非正式制度建设,对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非正式制度与减少城市建设成本

城市建设中的三大主体(政府、企业、个人)对公共设施的提供、生态环境的保护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们为了各自利益而博弈。如果非合作博弈出现的话,必然会导致城市建设成本的增加。非合作博弈模式出现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城市公共产品问题。一方面,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政府出于成本与收益计算的考虑,倾向于少提供甚至不提供公共品,而企业、私人提供公共品只会觉得得不偿失,于是就出现三方都不愿意提供城市公共品而造成城市公共品供给不足的现象。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需要提供种类更多、规模更大的公共品,如更多的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公园、广场等休闲娱乐场所及图书馆、博物馆、科学馆等文化设施。这些公共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纯公共品与准公共品。纯公共品是指这样的物品:每一个人消费这种物品都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的消费的减少,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准公共品,就是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边际成本就会为正,而对于纯公共品来说,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由于公共品的正外部性以及由此引起的“搭便车”行为的普遍存在,如果通过市场提供公共品,实行排他性成本是高昂的。同时,随着城市公共品内容和规模的增长,更加难以达成保护城市公共品的共识,加上市民存在的短视行为及“逆向选择”行为,使公共产品的维护成本变得越来越高。

二是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人的不完全理性、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即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的行为倾向。机会主义行为使市场交易活动变得十分复杂,由于交易中的人都有损人利己的动机,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交易和合作的谈判次数、增加谈判时间、增加合同条款、增加执行合同与监督合同的难度,这直接涉及交易费用增加的问题。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道格拉斯•C•诺思认为,包括人的思想观念、伦理道德等在内的意识形态是一种调节机制,其本质是每个人的行为受意识形态的调节,它影响个人行动和交易费用。在一个博弈的社会里,利益主体把成本外化于他人和社会的机会主义行为大量存在。在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有一种想得到某种好处而又不愿意付费的“搭便车”的机会主义倾向,假设全市人民都想成为“搭便车者”,那么,这个城市就失去了“奉献”与创新的激励,城市的办事成本、城市建设与养护成本变得高昂,经济环境变差,公共事业无人管理。

城市建设成本高昂,显然不符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为了防止陷入“公共地悲剧”、减少城市建设成本,需要城市建设的三大主体进行合作,达成行为的一致性,实现合作博弈,必须做到:首先,根据公共品的特性,明确两类公共品的供给者。城市绿化、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纯公共品及服务具有较强的外部性,需要由政府提供。因为政府是一种公共权力,政府拥有支配公共财政的权力,可以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大量的资金,政府提供这些公共品,实际上实现了其基本职能。具有公共品的特性但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提供的准公共品,可以由企业、个人直接经营。其次,通过先进思想意识形态的力量来有效克服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减少城市建设成本。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兹提出“黄金律”的概念,主张运用社会准则教育来解决外部性问题,显示了道德规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挥正式制度或政府实施强制性措施所起不到的作用。因为先进思想意识形态具有唤醒民众认识自己赖以生存环境的作用,具有引导一种世界观的作用,从而使其行为决策简单明了,减少社会的交易费用。意识形态正是通过影响机会主义行为及交易费用,通过影响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执行费用,从而减少了交易成本。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非正式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更新思想观念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首先需要改变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树立整体主义观念,建立一种生物平等主义思想。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内容是,一切以人类的利益和价值为中心,以人为根本尺度去评价和安排整个世界,尽最大的可能提高人的地位,扩大人的行为选择自由度。生物平等主义思想则强调尊重自然,世界上所有的生物都应该获得人的关怀,生物平等主义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激进的反思。奈斯(Arne Naess)还提出了以生态中心主义为特征、强调生态可持续性原则的“深生态学”,而将以往从人类中心主义出发或带有人类中心主义特征的生态思想批评为“浅生态学”。“深生态学”进一步将生态伦理的思考与改变世界的策略结合起来,从而促使人们在思想观念上实现根本性的变革。

第一,在自然观方面,要认识到各种可利用资源的有限性与实施绿色工程的重要性,从而树立生态安全意识。现代城市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始终要坚持这样一种理念:人类不能试图去主宰自然,而应该将自己与自然放在和谐的天平上,通过人与自然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平等互动的关系,达到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及天人合一的目标。原因在于,自然界是一个有机体,本身具有一些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属性,正是因为这些属性的存在,才孕育了生命并形成了自我保护的功能,随后生物和人类才得以繁衍。然而,当人类为了自身利益不顾这些属性,就酿成了生态危机。这就要求在城市规划中,充分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保护建筑物周边生态环境,关注人均绿地拥有面积,强调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注重城乡统筹规划,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生态规划的格局。

第二,在科学技术观方面,应该树立绿色科技的观念。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应该重视高新技术的含量以及高新技术的绿色含量。这就是说,人们应该发挥科学技术保护社会生产力、保护人类福利赖以增长的生态基础的职能,将生态科学渗透到整个科学技术领域,充分利用新兴的高科技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其重要的价值目标,并为协调保护生态环境与城市都市化及城乡一体化开辟新途径。

第三,在社会发展观方面,应该树立生态责任意识、生态道德意识及可持续发展观念。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不仅要重视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而且还要重视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要重视城市建设过程中保有地域特色、人文历史及民族特色。建设生态文明城市需要树立平等意识,人与人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关系应保持相互尊重、相互平等,需要消弥社会财富两级分化、数字鸿沟,消除各种“城市病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

(二)确立生态经济意识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需要将人和生物作为生态系统的主体,把人类的经济发展和自然的生态平衡统筹考虑,力求人的发展与自然发展的和谐,追求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生态的平衡等完美结合。要达到这个目标,就需要人们建立完善的生态经济效益系统的观念,促进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具体而言:

第一,要有建立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的产业结构的意识。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限制其发展,而对环保型企业,政府在政策、资金和管理上引导、鼓励其发展;依靠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新能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等,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发挥比较优势,合理发展如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信息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等极具市场前景的第三产业,扩大第三产业的比例,不断完善产业结构。

第二,要有由经济快速发展模式向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的意识。当讨论社会生产力的问题时,不能仅仅强调人们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更应该强调人们协调自然、保护自然、适应自然的能力,以及人们自觉遵循自然规律的能力。当政府或专门机构在评价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时候,不能单纯以GDP的数量的大小来计量,因为传统的发展观日渐受到资源的稀缺性的限制,那种以高消耗刺激经济增长的方式需要大量资源的支撑,也是生态环境危机的直接原因。因此,在考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时候,要考量发展经济所付出的成本,要注重计量绿色GDP的实际大小,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放在一起综合考评,使公平与效率实现双赢。

第三,要有按照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总规律改善现存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实现“清洁生产”或“无废料生产”的意识。过去企业考虑对环境的影响时,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污染物产生之后如何处理即所谓末端治理上,而清洁生产则要求把污染消除在产生之前,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使物料消耗最少,使产品的效率最高。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循环经济模式,使系统内各生产过程实现从原料、中间产物、废物到产品的物质循环,达到资源、能源、投资的最优利用。

第四,要有营造舒适宜人的生态人居环境的意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不管是针对老城区,还是针对新城区,都需要优化居民的住房条件,建设寓舒适、休闲、健康、美观于一体的生态住区。此外,居住区的建筑也应该逐步实现以环保生态建材为主的绿色建筑。

(三)改变生活消费习惯

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要求城市居民对传统消费观念、消费习惯、消费方式进行一次新的革命。工业文明给人类带来了丰富的物质文明,也因此出现了那种疯狂购物、即用即弃、超前消费的消费模式。这种铺张浪费的消费观念,显然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所倡导的消费观念相冲突。当然,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人们在反思消费主义行为时,也逐渐兴起了简朴生活运动,在家居、衣着等方面返璞归真。因此,为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市民的消费心理应该从过去过分追求物质享受逐渐向崇尚自然、追求健康理性状态转变,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人类身心健康,有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消费方式。

倡导生态价值观和绿色消费观。生物资源的过量消耗和物种的大量消失,进一步削弱了生产的原材料供给能力,为生态文明城市的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了保护地球,2007年世界地球日,中国确定的主题是“善待地球―从节约资源开始”,这就要求每一个公民建立生态价值观,建立以节约资源为中心的环保性的适度消费型生活方式。城市居民应该在消费方面量入为出,适度开支,更加重视精神生活、文化品位,追求人自身的身心和谐。同时,还应倡导绿色消费,倡导“绿色食品”、“绿色能源”、“生态饭店”、“生态礼品”等,尽量减少各种污染物的排放,维护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

(四)提高市民文化素质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需要广大市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文化素质。文化素质的提高意味着改变人的非理性、信息不完全的状况,增强人的判断事物、辨明事理的能力,从而达到减少交易成本,减少城市建设成本的目的。究其原因在于:

第一,市民一旦掌握了更多的诸如生态学、环境科学、循环经济学、环境社会学、生态政治学、历史学、法律学等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加深对城市生态景观等高等资源价值的认识,就会珍爱城市古建筑和历史街区等人文景观及湖泊、河流、森林、园林与其他人造景观,自觉抵制对生态景观恶意破坏的行为,减少对生态景观的维护成本。

第二,市民一旦掌握了相当的信息化知识,他们生活的常规、社会运作方式得以极大的改变,从而加速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换进程,加速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进程。

第三,市民一旦掌握了相当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相关信息,在编制生态发展规划的时候,就会减少信息收集的成本,从而达到减少设计成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美]德内拉•梅多斯,乔根•兰德斯,丹尼斯•梅多斯著,李涛,王智勇译.增长的极限.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鞠美庭,王勇,孟伟庆等.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篇(7)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1-177-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环境的要求变得越来越高。自从美丽中国概念的提出,各地都在积极加强生态文明的建设,保护环境,加强生态建设是关系到我国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土地资源是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的生态价值十分巨大,当前我国的土地资源在利用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加强对土地资源的整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以土地的综合整治手段作为土地资源的重建或者恢复的关键,对于提升人们的生活环境,推进美丽中国的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土地的综合整治包括很多内容,土地整治过程也必须要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满足生产能力、生态环境、经济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1生态文明与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概念

1.1生态文明建设与土地综合整治之间的关系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对生态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给人类的生产生活营造一个清新、洁净、舒适的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土地的综合整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通过整治提高土地的承载能力,为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提供一定的空间。土地的综合整治是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出发点。两者之间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生态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对土地的综合整治。因为土地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普遍的生态资源,必须要对其进行科学、系统的规划和整治,才能保证生态平衡,同时,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一味地追求发展,有一些建设用地,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因此,要通过土地的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还可以增加土地数量,以此可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些资金缺口进行弥补。第二,通过对各个区域的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生态问题进行分析,找到出现问题的原因,可以针对具体的问题和成因进行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生态文明的建设。通过对具体的土地问题的整治,可以提人们的生活环境,保护生物的多样性,改善当前的土地格局,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机整合,并且还可以保护原生生物群落以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土地综合整治的任务

土地的综合整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整治的过程中,要不断优化土地的利用格局,提高利用率,并且加强与土地生产有关的各种行业的发展,促进百姓的收入增加,同时又要兼顾生态环保的原则,进行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土地的综合整治面临任务较多,归纳起来有几个方面。第一,要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的发展相结合,通过有效的土地整治,优化土地的布局,可以有效地对土地资源进行利用,节约土地资源,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第二,要担任修复生态环境的任务。对土地的综合整治中,要对当前造成环境污染的各种土地进行生态性的重建和恢复,以恢复土地本来具有的生态功能,比如对水土流失的防治。第三,要创新具体的土地整治技术,由于土地资源与周围的很多其他资源,如土壤、水、大气等都是息息相关的,因此进行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中,要创新相应的工艺体系,在保证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利用。

2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如何加强土地综合整治

土地综合整治对生态文明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要结合生态环保的理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树立土地综合整治的相关理念。首先要树立生态环保的理念,土地资源与周围的其他资源都是息息相关的,相互联系和制约的,因此在具体的整治过程中要处理好土地与其他资源之间的关系,在治理过程中也要贯彻环保的理念。其次要树立法制的观念,在具体的政治过程中,要加强法律的约束性,依法进行土地的综合整治,不能肆意而为。第三,要利用信息化进行土地整治。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要树立信息化管理的观念,利用各种先进的信息化的手段进行各种资料的收集,建立相关的数据库,提高土地综合整治的效率。最后,在整治过程中,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当前很多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农民,因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要让村民参与进来,保证他们的主体性。

(2)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对不同的地区进行土地整治,要根据当地的具体实情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对西部地区,由于当地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沙漠化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在土地整治中的重点是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保护,而在中东部地区,大多以农田为主,对土地的集中整治重点应该放在农田的整治方面,将农田与生态景观的功能相结合。这是在全国大范围内进行土地整治的一个原则。在每个具体的地区,进行土地整治时,应该要加强对城市边缘区的土地的利用,除了具有保障人们生活的功能之外,还应该加强土地的其他功能,如热岛效应、雨洪管理、休闲娱乐等;而在远离城市的区域,则要考虑到土地的水土保持、生态多样性、乡村旅游休闲等,而且不同的地区要结合当地的特色进行土地整治。比如对于利用型的城市,要加强土地的旅游休闲功能的开发,对以农业为主的地区,要加强对土地的农业价值的开发,多种植农作物。

(3)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不断创新整治技术。土地整治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因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要结合生态文明的理念,不断创新整治技术。比如尽量少使用混凝土,确保土壤中的各种微生物的生活环境;如尽量减少使用大型机械的频率,保护土壤的熟化层、物理性质等,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要对土壤进行归集保护,返填一般使用人工或者小型的农机。

3结语

土地综合整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当前的土地综合整治面临的任务还比较严峻,为了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在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中要结合生态的理念,进行因地制宜地整治。

篇(8)

立法是根本,执法是关键。一九九二年六月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颁布,现已形成了以《江苏省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苏州市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省、市、县配套法规的较为完善的城市绿化行政法律法规体系,还有与之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讼诉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公务员法》,为城市绿化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全面推进绿化行业依法行政,必须充分认识绿化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是绿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作为绿化工作者,要敢于承担起绿化建设和绿化行政执法的双重重任,从根本上转变与依法管绿、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

二、绿化行政执法,必须进一步引起领导重视。

行政执法的好坏,从某种意义上讲,反映了一名领导对工作的认真态度,是不是着眼长远,是不是在维护改革发展的大局,是不是在执政为民。作为城市绿化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只有时刻把绿化行政执法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让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绿化工作者能看到绿化行政执法者确实是在保护城市绿化资源,在实现人与花草树木和谐相处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才能营造更加有利于绿化行政执法的内、外部环境和氛围,才能激发绿化行政政执法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为切实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好绿色生态环境,我局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对绿化行政执法机构和绿化政监察人员的责、权、利进行了划分,把法定的权利进行了分解、量化、细化,明确了执法范围、权限、程度和标准,制定了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三、绿化行政执法,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加速行政行为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是绿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目的,也是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绿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不是看收了多少费、罚了多少款、办了多少案,而是看服务对象是不是满意,社会是不是认可,只有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与事后查处,才能真正保障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落实,维护好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规范绿化管理秩序。为此,我局在绿化行政执法中,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几年来,我局利用市行政服务中心园林窗口,为前来办理涉绿项目审批、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基本上做到了审批程序公开透明、审批许可诚实可信、审批服务便民高效,使绿化行政执法逐步实现了从不规范到规范,真正做到了依法审批,依法行政。

四、绿化行政执法,必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需要,是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保障,是从无序走向规范的深刻变革。公正、廉明是执法的灵魂,不论是绿化行政执法单位,还是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任何绿化违法案件中,一定要出自公心,不带任何个人感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为规范绿化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和引用法律条文得当,提高绿化行政执法的办案质量。在制作使用执法文书时,要求做到执法依据应用准确,法律依据表述合理;在进行绿化行政执法时,要求做到携带行政执法证,使用文明用语;在绿化行政执法的程序上,要求做到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告知处罚依据及当事人的权利。从根本上杜绝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情代法现象的发生。

篇(9)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2)4-0056-02

一、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内涵

何为生态文明: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比工业文明更进步更高级的文明形态,是社会文明在自然环境中的扩展和延伸,是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价值和秩序为主旨,以未来人类的继续发展为着眼点,强调从维护社会、经济、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出发,重视资源和生态有限的支撑力,重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并将人类的主流价值取向和社会实践、自然生态效应(正效应和负效应)自觉地纳入一切社会经济活动之内的一种文明社会观。它的本质要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双重和谐目标,进而实现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文明建设背景

20世纪70年代,随着发达国家现代化的实现,臭氧层损害、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锐减,空气、水质、土壤污染等一系列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开始全面爆发,而这一时期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提速,更使得人与自然的冲突和危机不断升级,制造了严重的人类生存危机。致使妥善处理和彻底扭转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无序、失衡状态,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人类社会的重要课题,迫使人类必须创造新的生态文明来挽救支撑人类文明的资源环境。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国际社会形成了以下共识:资源是有限的;增长不等于发展;自然环境的可再生能力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和文明演进的前提;必须彻底清算“大量生产、大量排放和大量废弃”的生产生活方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生态文明建设举措

1.文化层面的生态文化建设

解决人与自然矛盾模式的最佳选择,即为生态文化。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承认人类生存和自然界生存都是同等重要,由此建立人与自然平等关系;既承认社会物质生产,也承认自然物质生产,使二者和谐、协调地发展;既承认文化价值,也承认自然价值,使二者统一起来。我国近年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和土地开发利用,大力推行植树造林、化荒山,强调保护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等一系列政策和行为,即属文化生态范畴,也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必要步骤。

2.价值层面的生态文化建设

树立科学的生态价值观,提高全民生态意识。解决当代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克服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价值观,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

自然界是“工具性价值”与“内在的生态价值”的统一。在现实生活中,既不能为了维护生态价值不去利用自然资源,忽视自然界的工具性价值;也不能过度开发自然,过度享有自然界的工具性价值,从而破坏其生态价值。具体地说,就是通过进行媒体宣传、举办生态保护讲座和科普展览,开展生态文明宣传等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人类的生态环境活动必须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进化为根本方向,以维护自然发挥正常功能为前提,以符合自然规律又能满足人们健康发展的多样化需要的生产技术方式为主要开发手段,以保护环境、尊重生命、善待自然、适度消费等环境道德原则来调节人们对待自然的行为。

3.制度层面的生态文化建设

藉助于各种制度决定人对自然界作用的性质和规模,包括政府制定有关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规,使环境问题进入政治结构领域,纳入国家、地方发展战略,强化环境立法和执法等。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点入手:

(1)制定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制度规范人与自然的关系。健全的生态法律制度既是生态文明的标志,又是生态保护的最后保障。

(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用循环经济替代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对能源和材料的利用是粗放式的,经济增长靠把资源变成废物排放来实现。

(3)倡导建设生态绿色产业工程,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养殖业产业的发展在农业生产、林业开发、养殖业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应注意其对生态系统和生态平衡的影响,建设生态绿色产业工程是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

(4)精神层面的生态文化建设

从人统治自然的哲学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发展的哲学,亦即生态哲学。教育人们以生态学规律指道自己行为,任何经济活动都应限制在生态允许范围内,不能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大力扶持、发展生态文学艺术,以此作为保护环境、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艺术形式;建立和提倡生态道德、教育社会成员树立自然界价值和自然界权利观念,并在实践上保护所在地区的生命和自然界,保护自然和生命的多样性,节约和有效地使用自然资源、禁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以此为出发点,制定生态道德的具体原则和行为规范。

四、结语

关于人和自然既对立又统一的论断,反映了人与自然的正确关系。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遵循自然辨证法,建设者要学习自然辨证法,提高自己的哲学素养和人文素质,进一步树立辨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工具去探索环境的内在自然规律。生态文明将展现人类与环境的共存,人类与环境在新的高层次的平衡和发展。

篇(10)

所谓的经济法理念即为人们在特定的社会当中,对经济法本质以及发展规律的一种认识与宏观把握,同时还包括对经济法未来发展前景的一种理性构建。其是对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的最高原则[1]。经济法理念不同于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概念,其具有更高的地位。经济法理念具有以下功能:第一,经济法理念来自于经济法律的实践,同时可以科学地指导经济法的制定以及实施,对经济法律的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第二,经济法理念可以有效地预测经济法的效果,从而科学引导经济与法的发展方向。第三,经济法理念能够有效地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

(二)目前我国经济法理念的发展状况

从20世纪80年代起,经济法在我国开始盛兴。然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提倡经济行政法,并将经济法列入行政法的范畴。在计划经济理念的影响下,很多专家与学者都认为经济法是一种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并且将经济管理关系看做为行政管理的一个分支,此观点将行政法与经济法的相关内容混为一谈,忽略了经济法自身的独立性以及实践性,最终造成市场常常出现行政垄断现象。除此以外,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前景并不乐观。尽管经济法在我国刚刚兴起时比较兴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学术界并未对经济法给予充分重视,因此经济法的发展也越来越衰弱。甚至于有些学者提出传统的法律部门即可将处理所有的问题,并不需要现代经济法。这种错误观点就是因为经济法理念的缺失而造成的,严重影响了经济法的发展。

二、经济法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一)经济法理念有利于生态文明原则的贯彻落实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求必须要充分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然而因为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其中各个地区的自然条件以及人文地理条件等具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国呈现出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状况,这就无法充分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而经济法能够以法律的手段宏观地调整经济领域,从而促进经济秩序的稳定,推动我国各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使得生态文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够得到充分地贯彻落实。

(二)经济法理念有助于生态道德的保障与维护

目前,我国人们还缺乏良好的生态道德观念。为了获得高额利润,很多人还是选择从事高能耗以及高污染的行业,这些行业在为人们带来高额利润的同时,也破坏了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生态建设[2]。而经济法理念可以有效地规范市场行为,监督人们承担自身的生态建设责任,有助于生态道德的维护与保障。

(三)经济法理念有助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而科学的经济法理念能够利用法律的手段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有效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基于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经济法理念的调整和重构

(一)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我国经济法理念的调整

第一,科学调整我国经济法理念的传统思想。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法理念,其中涉及到我国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可以将诸多内容概括为五个类别:公平公正理念、注重效益理念、经济效益理念、经济安全理念以及整体发展理念[3]。尽管这些理念都基本符合我国的政策目标以及经济发展规律,然而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也提出了更多的新理念与新要求,所以必须要对我国经济法的传统理念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使其能够充分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第二,要重点调整经济效益理念。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活动的最基本目标企业为获得效益。然后而在经济效益理念的影响下,使得一些经营者只是单纯地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但是却忽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所以在经济效益理念当中要加入环境成本,从而在经济法的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经济行为对环境带来的消耗。

(二)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我国经济法理念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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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地方政府生态治理的成效与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有直接关系。党的十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增强,治理责任主动作为,治理智慧不断提高,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生态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但由于资源有限性和开发过度性之间的矛盾、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影响,当前地方政府在态文明建设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政府作为生态治理的主要责任人,治理责任有待明确;出现部门间职能错位、缺位,环境治理效能低等问题。二是生态治理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生态治理的多元投入机制不健全;市场机制引入缓慢;生态技术不成熟。三是生态治理制度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地方政府监督管理制度缺失;生态治理问责制需规范;以“GDP论英雄”的现象仍然存在,生态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生态治理信息不够透明,多元社会组织的参与程度不够高。四是生态文明理念意识缺乏。“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理念存在于经济建设中;群众生态意识薄弱,生态保护观念不强,生态道德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生态治理法治建设不健全。在实践中效果差,未得到严格的贯彻实施;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人民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公共环境问题的程序复杂,公众维权难度大。

上述地方政府生态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僵化的政府体制和不完善的环境治理制度不无关系。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治理体制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加强法治建设,培养群众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更好的发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能力。

一、明确政府治理责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地方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以生态绿色理念为导向,明确生态治理责任主体,积极调整政府职能体系,建设生态服务型政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生态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对区域范围内的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定期进行议事议程,进行生态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之间明确治理职责,确保权力与职责清晰;做到“充分授权,权责统一”,改变“权力无限小,责任无限大”的现象,充分调动各级干部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二是调整政府职能体系,整合各部门职能,精简部门叠加职能,解决政府部门职能重复、错位、缺位问题,做好生态治理顶层规划,科学合理布局,探索跨部门间的生态治理协调机构,跨区域解决生态治理问题,实现多层次和宽领域的生态管理格局,进而提高政府生态治理效能。

二、实施政策保障,强化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引入生态治理市场机制,强化生态技术支撑的长效机制。一是地方政府要加大生态治理的财政投入,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支持绿色生产,发展节能产业;落实生态补偿机制,进行跨区域跨行业的生态补偿,同时地方政府向节约能源的企业进行财税补贴,以保护生态环境;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投资到生态文明建设中,设立绿色基金,发展绿色金融,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二是引入市场机制,整合市场优势资源。调动社会资金进入环保领域,建立环保市场,发展环保产业,比如废气排放、治污、垃圾回收等多个生态行业领域;发挥政府在生态治理的主导作用,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来提高治理的效率和专业水平;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行为,通过政企、政校合作以及专业智囊团进行生态治理。三是创新绿色技术,强化技术支撑。地方政府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建立科研中心,对生态治理方面的技术进行突破;将生态成果应运用于实践中;突破新能源汽车技术,探索能源互联网建设,让生态文明建设得到技术支撑。

三、健全治理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制度化来规范环境保护。一是加强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企业污染排放许可制,充分应用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通过互联网在线监督,各级政府线下进行治理;在新开发区中要仔细评估对环境有影响项目,防止环境评价和后期治理两张皮;探索跨区域联动监督体系,相互监督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行为。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地方政府要以生态绩效考核为目标,建立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增加生态保护绩效考核权重;在政府部门内,将环境保护工作与干部晋升制相挂钩,明确奖惩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责,遏制在部分官员在环境保护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对干部任职期间所犯下的严重错误进行终身追责。三是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对环境污染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环境评价不定期进行对外公布;探索环境保护征信体系,与企业发展相互挂钩。四是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参与制度,在环境保护治理方面征求非政府组织的意见,同时,引导公众对生态破坏和污染的进行监督举报,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化治理方式。

四、进行生态教育宣传,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