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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2-10-28 16:53:3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篇(1)

啥时候改?2017年入学、2020年高考的学生先“吃螃蟹”

山东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启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2020年的山东高考将全面适用“3+3”模式,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有啥不同?前者侧重本科院校,后者侧重高职院校

夏季高考(全国统一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招生,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分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选拔学生。

改革后的高考咋考?“3+3”,即语数外统考,另外6门选3门

考生夏季高考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以最好成绩入分。纳入高考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考试科目中选择。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

高职院校咋招录?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考生。单独招生,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和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普通高中学生以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录取有啥变化?同一批次录取,没有一本二本了

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

志愿填报有啥变化?先选专业,再选学校

自2020年开始,高校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拥有了更多选择权,也增加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机会。另外,我省还将探索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

随迁子女咋高考?在我省上完高中均可报名高考

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高考加分咋规定?除了国家规定的5项,其他全取消

除国家规定的5项加分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全部取消。认真执行加分项目设定程序,严格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等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考试三门选考科目,选的不一样,学的也不一样

“3+3”到底意味着什么?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说,这次改革提出了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两依据的其中一个依据是指国家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这一次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很重要的,就是要推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合格考,第二是等级考。

什么叫合格考?就是所有的国家规定的高中课程,都要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考。这个合格考,既是毕业的一个重要的评判的依据,同时也是你可以参加高职高专招生的重要依据。”而等级考则主要是在语数外之外的六个科目里边来确定,就是政治、历史、地理、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等级考最关键的是什么?它的考试内容和不作为等级考的孩子是不一样的。我们的高中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爱好、将来的专业方向、将来考大学的专业,甚至职业兴趣,来确定自己感兴趣的三科,这是学生的选择”。张志勇说,但是也要注意,你选择的时候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就是高校对等级考科目组合的要求。也就是说高校有权力对于这个专业大类,需要什么样的高中科目的等级组合,比如有些专业可能要求物理必考,有些专业可能不要求你必考,有些专业可能指定两科甚至极端的例子三科。这是高校的权利,这事实上是双向选择。

张志勇说,作为高中等级考的科目,学生之间因为选择的三科不一样,在高中学习内容上就有重大不同,“也就是说不把它作为等级考科目的时候,你只学必修内容,一旦把它作为等级考,必修+选修。”

考核学生综合素质也是高招重要参考

“一参考”则是指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成果。这将会作为未来高考招生的重要参考。张志勇说,评价一个孩子是否具备专业基础的时候,不光要看他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准备,还要看他学习这个专业所应该具备的综合素质。“比如说你做商科的,你有没有社会责任感,这是很重要的考核问题。你做医生这个专业,你有没有大爱之心?这个光看考试成绩,是很难判断这个孩子是否有这个专业的素养基础,它要通过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里记录的成果,来判断这个孩子是不是更适合读这个专业,是不是具备了相应的基础。所以这次高考改革,要把综合素质评价放到招生的重要制度设计里面。张志勇说,这更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反过来说,更有利于高中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推动,更有利于全面促进素质教育,更有利于促进高校的科学选才。

张志勇说,山东省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两依据一参考”是基本模式,是招生录取的主要方式。同时,张志勇透露,山东省的夏季招生还要在这个基本模式之外进行一个重要试点,经过教育部批准,自2016年开始,我省将在部分中央部属和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探索“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考核”的招生方式。这个除了“两依据”之外,又加了学校考试这样一个招生方式,等于说是三个依据。

志愿2020年起,先选专业,再选学校

我省方案中提出,自2020年开始,高校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对此,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宋承祥说,长期以来,高校招生实行“学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高校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先选择相应批次的高校投档,再依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调剂录取,使得一些所谓的名牌高校的弱势专业也能招到好学生,学生对专业的兴趣爱好无从体现,专业选择权也很难保证。改革后,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拥有了更多选择权,也增加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机会。

录取同批次录取,高校不分三六九等

篇(2)

二、范围和原则

基本原则为:统一监管、分类实施、规范处置、收益统筹。

(一)统一监管:对纳入首批集中统一管理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由县财政局统一监管,并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挂牌竟价租赁;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脱钩转型,面向社会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交县国资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有效营运机制、统一经营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由现资产占有单位与资产管理部门,签订使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二)分类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实施、分步进行。

1、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股权)、出租、出借、兴办的经济实体以及其它国有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需处理的资产等)列入这次清理移交、集中统一管理的范围。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将非经营性资产列入移交范围。医院和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县政府直属驻外机构暂不列入。

2、对未列入首批统一管理的单位,其国有资产管理仍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待首批单位移交资产启动运行后,根据进展和运行情况,对这类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提出改革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乡镇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案另行制订。

(三)规范处置: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捐赠、报损、报废等,由资产占有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交财政部门集中统一调剂处置,对能够通过调剂、置换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对需要处置的,由具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市场竟价等方式公开处置,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收益统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所获收入,属财政非税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牵头拟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政策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有关政策,宣传这项改革的意义和要求,争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资产清查移交

1、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已到租赁期的资产直接移交给国资公司。

2、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原已签订出租、出借合同,协议的,将合同原件和有关资料等移交到县国资公司,进行移交登记、签字。由县国资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合同,协议文本,明确界定国资公司,资产占有单位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重新规范办理合同、协议手续。

3、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经济实体,这次清产核资和审计后,由财政部门提出具体管理办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统一监管的原则执行。

4、在清产核资和合同、协议移交期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使用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不得擅自举债进行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合同、协议或改变国有资产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出售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得将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划拨到下属单位;不得借机私分国有资产;不得拒报、拒交合同、协议原件和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干扰、阻碍这次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5、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在今年上半年清查资产前,未经审批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铺面等国有资产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使用的,应在本次清理移交工作中全部收回。对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权属不清的,应经县财政等部门进行产权界定;对今年上半年资产清理后,将经管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的原则上视同经营性资产,特殊情况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建办文[*]21号文出台后,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擅自签订或延期的合同无效,由相关单位自行收回后交国资公司,并自行处理好遗留问题。

6、对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办理完毕后,交县国资公司按规范处置原则运作。

(三)资产营运管理

1、国资公司接收的国有资产要建立档案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帐、卡、物相符,跟踪统一管理。

2、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需处置的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电视、网站、报刊和电子交易显视屏向社会公告,公告相关信息,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

3、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经营所获收入,直接进入财政非税收入结算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四)工作进度安排

资产移交单位必须密切配合,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年12月中旬组织移交工作,2007年1月1日起,按新的管理模式运行。

(五)严肃纪律,明确职责

篇(3)

二、范围和原则

基本原则为:统一监管、分类实施、规范处置、收益统筹。

(一)统一监管:对纳入首批集中统一管理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由县财政局统一监管,并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挂牌竞价租赁;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脱钩转型,面向社会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交县国资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有效营运机制,统一经营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由现资产占有单位与资产管理部门,签订使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二)分类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实施、分步进行。

1、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股权)、出租、出借、兴办的经济实体以及其它国有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需处理的资产等)列入这次清理移交、集中统一管理的范围。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将非经营性资产列入移交范围。医院和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县政府直属驻外机构暂不列入。

2、对未列入首批统一管理的单位,其国有资产管理仍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待首批单位移交资产启动运行后,根据进展和运行情况,对这类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提出改革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乡镇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案另行制订。

(三)规范处置: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捐赠、报损、报废等,由资产占有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交财政部门集中统一调剂处置,对能够通过调剂、置换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对需要处置的,由具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市场竞价等方式公开处置,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收益统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所获收入,属财政非税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牵头拟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政策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有关政策,宣传这项改革的意义和要求,争取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资产清查移交

1、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已到租赁期的资产直接移交给国资公司。

2、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原已签订出租、出借合同、协议的,将合同原件和有关资料等移交到县国资公司,进行移交登记、签字。由县国资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合同、协议文本,明确界定国资公司、资产占有单位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重新规范办理合同、协议手续。

3、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经济实体,这次清产核资和审计后,由财政部门提出具体管理办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统一监管的原则执行。

4、在清产核资和合同、协议移交期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使用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不得擅自举债进行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合同、协议或改变国有资产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出售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得将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划拨到下属单位;不得借机私分国有资产;不得拒报、拒交合同、协议原件和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干扰、阻碍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5、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在今年上半年资产清查前,未经审批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铺面等国有资产划拨给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使用的,应在本次清理移交工作中全部收回。对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权属不清的,应经县财政等部门进行产权界定;对今年上半年资产清理后,将经营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的原则上视同经营性资产,特殊情况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建办文[*]21号文出台后,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擅自签订或延期的合同无效,由相关单位自行收回后交国资公司,并自行处理好遗留问题。

6、对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有关程序办理完毕后,交县国资公司按规范处置原则运作。

(三)资产营运管理

1、国资公司接收的国有资产要建立档案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帐、卡、物相符,跟踪统一管理。

2、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需处置的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电视、网站、报刊和电子交易显示屏向社会公告,公布相关信息,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

3、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经营所获收入,直接进入财政非税收入结算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四)工作进度安排

资产移交单位必须密切配合,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年12月中旬组织移交工作,2007年1月1日起,按新的管理模式运行。

(五)严肃纪律,明确职责

篇(4)

一、问题的提出。

2008 年 3 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决定在 2009 年内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启动有关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制度能够衔接,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进行发放,这也就是意味着与机关公务员挂钩的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不再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实在这次改革之前,原人事部就曾下发过相关的文件,并在云南、江苏等地区进行过试点,但最终因为没有形成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以失败告终。这次的改革方案一出台就立刻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和质疑。大家对改革方案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根据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将和企业基本一致,养老金待遇将大幅降低。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在这种制度下,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远高于企业职工。数据显示,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是企业职工的2倍左右。虽然从2005年开始,国家连续调高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但两者之间的差距并未缩小,原因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也相应的提高了。如果改革实行的话,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待遇将远不如之前,这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水平不符。第二,一直以来,机关与事业单位作为一个整体,享受着‘双轨制’带来的制度优惠。可是这次的改革则只针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公务员,却不在改革之列,这不禁让人怀疑改革的公平性。

二、改革的基本框架。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的内容,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养老金的筹资结构、缴费比例、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新旧制度的衔接等方面:(1)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 20%,员工缴 8%。(2)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对象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改革方案》实施前退休人员(简称老人);《改革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人员 (简称中人);《改革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人员(简称新人)。(3)养老金发放以改革正式实施时间为界,即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老人”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从第一个月起均不得低于原来的退休工资标准。“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新人”缴费累计满15年,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4)事业单位养老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事业单位养老金是否实行省级统筹,根据试点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实施。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市或地区为统筹单位。(5)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实质就是对每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的一项社会保险福利,它是为了避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退休后工资收入降低对自己生活的影响,而在基本养老金之外增加的一项退休收入,这种福利具有强制性,事业单位必须办理并缴纳。

三、改革试点推进的制约因素。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从一开始出台就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而绝大多数人是持不赞成或反对态度的,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更是遭遇到了重重的阻力,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

1.时间敏感,机构复杂。

改革的试点方案是2008年3月份通过,2009年1月份正式下发的。众所周知,2008年一场金融海啸席卷了全球,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球经济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中国的经济的发展面虽然算是比较好的,但也不能忽视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所造成的问题和负面影响。在经济发展放缓时,公众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革承受力通常来说都比较差的,而选择这个时候进行改革必然会给尚未退休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此外,全国事业单位人员近4000万人,其中 3000 多万名正式职工,900 万名离退休人员。这次改革几乎涉及到所有的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虽然总人数并不算太多,但按家庭计算却将近牵涉一亿人,并且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126 万个单位,每个单位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单位的众多和复杂的情况也使得改革必定是一场持久战。

2.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缺陷,事业单位难以加入。按照试点方案,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靠拢的。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存在缺陷的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出的。所以养老保险收缴费率是按照原来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的员工人数、工资基数和退休人员人数的比例来测算的。而当年国企改革引发了大量工人下岗,提前退休转化成养老金领取者,当时全国平均退休年龄只有 47 岁,计划中的缴费人与领取人之间的赡养比和实际赡养比例差异明显。这个制度不仅要支付下岗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且还要支付以前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执行初始政府就发现收上来的养老金不够支出,中央必须转移支付。但当时中央转移支付能力非常有限,于是挪用个人账户,导致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长期混账管理、个人账户空账运营。这样就使这个制度无论从赡养比还是资金筹集和供给能力,从一开始就不配套,随着时间推移,问题日益严重。而如果事业单位的改革向企业靠拢的话就意味着马上要承担28%的费率,因为事业单位职工要缴纳个人工资8%,事业单位也要筹集20%,这 20%到底是财政出钱还是让事业单位自己筹集资金,目前并不明晰。如果事业单位面临自己筹集资金的压力,其公益性难免受到影响。即使这样,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也会出现大幅度下降。改革方案的思路是通过职业年金来弥补,但职业年金的来源渠道也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如果要建立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出资,这将必将会增加费率,加上基本养老保险28%的费率,单位和个人的缴费率将达到一个非常高的水平。

3.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降低,公务员不受影响。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将大幅降低。按现行的制度来讲,一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在职的月基本工资是四到五千块,按传统,退休金是其个人最后工资的80%的甚至 90%,那么退休后大概能拿到三到四千左右。但如果是在企业,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只有很少的地方能发到2000元,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1300~1400元。改革必然会令事业单位的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下降,更会对尚未退休者构成一大心理压力。从本质上来说,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并不具有超出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道德水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当然也就不应该享受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不同的待遇。但事实是,历次的养老制度改革,公务员都能置身事外。在此次改革之前,公务员已实行阳光工资,各地事业性质人员收入其实已落后于公务员收入,其整体收入一般也只能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线。但这次的养老改革将使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的待遇进一步降低,而改革设计者———公务员本身却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这不禁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致的公平性产生疑虑。  4.法律法规不健全。除了改革试点在各地都受到很大质疑和阻力之外,试点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没有依据,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困难较多。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保障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养老保险方面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例如,如果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那么新旧办法该应如何衔接就是必须考虑的问题,现在最通行的说法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所谓“新人新办法”是指新进人员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执行,直接入社保,对于“新人”来说,退休是十分遥远的事情,目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扰”;而“老人老办法”,即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而眼下可能最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这批人大都是五十岁以上,大部分是本单位的“中流砥柱”或业务骨干,并且占有一定的比重,而改革方案的出台却另他们进退两难,如果按照方案来执行,这些人都要求提前退休的话,必定会对正常的日常工作有所影响。为弥补缺失,改革虽然采取了“中人补齐”的办法,对于那些可能受影响的“中人”,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但目前,国家对此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是要求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

5.相关配套制度进展缓慢。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推进的还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事业单位分类事关“养老改革试点的成败”。但是据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根据 2008 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将被分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三类事业单位。通过分类改革,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主要以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虽然改革方案提出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但是从各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还没有哪一个省市真正实现了事业单位的有效分类。2011年6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下发,事业单位改革也开始正式推进。《意见》显示,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在5年目标之下,根据《意见》,事业单位被划分为三类:参照公务员类、自收自支类、财政补贴类这三个类别,其实是按照社会功能来划分的。就是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推向市场;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种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为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从实际执行来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难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在这场改革中,政府部门既是推动者,又是被改革对象,改革中的“主客同体”现象使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有专家分析,各类利益的维护也让这场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举步维艰。政府的特定利益,事业单位的独立利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个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动力在各类利益维护之间互相抵消,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基本评述。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从颁布到现在已经有近 3 年时间,改革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针对改革试点的瓶颈和难题,很多专家和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决的对策。例如,有人提出“养老金制度改革”,应当是让企业的养老金向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靠,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而不是让事业单位向企业靠,降低工人和知识分子的待遇。有学者则认为国务院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停这一试点,并立即着手制定机关、事业和企业三者联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还有学者为沉疴多年的养老保险开出的药方是,建立中央政府统筹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同时市场化运营全民个人账户养老金(含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也应进入到国民基础养老金系统,以职业养老金替代退休金,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带动全国养老金制度结构性调整。笔者认为,不论专家学者给出何种解决策略,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一定要面对的,那就是就我国目前的养老制度而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双轨制”的养老模式已经运行了多年,牵涉机构、人数众多,在此过程中必然会打破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也会使其他人收益。而要想通过一次改革就彻底改变现状显然是不尽现实的,因此这必定会遇到很多的障碍和阻力,因此改革一定会是一个艰巨、漫长的过程。

参 考 文 献。

[1]董力堃。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重新审视。学术界。2010(2)。

[2]汪孝宗,韩文,曾娟。难改的事业单位养老。中国经济周刊。2009(41)。

篇(5)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1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对于提高其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服务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客观上要求经营性事业单位在注重服务的同时讲究效益,公益类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更加注重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这都要求发挥好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基本现状

我国事业单位数量较多,吸纳的就业人员规模庞大,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影响深远,因此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持。

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基本制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制度构成可以从多个维度来考察,从中央层面来看,《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等制度未绩效工资改革提供了基本框架,《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更是进一步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地方层面来看,各地积极制定配套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方案,且贯穿到省、市、县不同级别,如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广西14个市在2012年就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实践

目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已经被广泛的采纳。以江苏省为例,该省制定实施了《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这一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明确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的范畴,即明确包括哪一些行业或者类别的事业单位,同时还要明确事业单位内部“新老员工”是否都参与到绩效工资改革当中。其次,要明确绩效工资及其实施方案,江苏省的方案中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明确这些工资的确定原则等,明确各种类别职工如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人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再次,明确绩效工资实施中其他事项,包括工资调整改革的办法、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领导、新进人员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等。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面临的挑战

虽然事业单位积极推动绩效工资改革,但从实践来看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如改革后与改革前相差不大,同一类型职工收入差距过小等,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长期以来形成的分配习惯,也有事业单位本身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因素。

1.长期以来形成的分配习惯影响绩效工资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形成了一套根据职称职务、工龄等计算薪酬福利的体系,这种体系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工资改革。首先,从存量调整来看,由于薪酬福利具有一定的“刚性”,即薪酬调整一般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特别是,由于我国事业单位职工多为具有事业编制的正式职工,单位难以采取辞退等方式对职工进行管理,这就进一步加大了薪酬调整的难度。其次,从增量调整来看,各级财政积极加大事业单位投入力度,单位职工薪酬福利有一定水平的提高,这就为将这部分新增资金用于绩效工资改革提供了基础。但从实践来看,由于新增资金中用于工资福利的总额相对较少,而事业单位人员规模较大,容易导致绩效工资难以体现差异的结果。假设某事业单位一年增加100万经费,单位职工人数为200人,则平均每人增加的经费仅5000元,每个月则仅417元,这样即使采用绩效工资,在这种基数很小的情况下职工的薪酬差异不会很大。

2.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治理结构影响绩效工资改革

首先,从事业单位管理模式来看,行政化色彩仍然较浓,即使实行绩效工资模式,其绩效考核的方法等也是由行政人员确定,技术人员即使是高职称、高学历技术人员在决策中的权限也较小,这就容易形成一种偏向于行政人员而不是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导致绩效工资实施容易遭受抵制。其次,从事业单位治理结构来看,虽然事业单位绝大多数都是专业技术人员,单位领导者、中层干部也多为技术人员,但在现行的治理模式下,无论是技术人员转型而来的行政领导,还是其他方式提拔而来的行政领导,都存在以行政的方式领导单位发展,以官员的理念治理单位的思想,专业技术人员则沦为配角,成为被领导者的角色,甚至要为单位的发展、为适应领导者的风格而“倒逼”自己转型,这就难以凸显专业技术人员的特色,其工作绩效也难以显现,绩效工资的实施失去了最基本的土壤。

3.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配套体系不完善带来的挑战

首先,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定体系有待完善,这表现在职称评定方式的不统一如行政人员参评政工师、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或者评选的方式评选专业职称,这就存在评选标准等的不统一,容易导致“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难以获得高级职称,部分参评标准较低职称系列的人员获得高级职称”的问题。同时部分事业单位还存在初级、中级以及未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现象,这些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基本脱离了专业领域,难以提升职称,其绩效工资也会出现长期性的偏低现象。其次,岗位聘任机制有待完善,由于专业技术评审存在多样性,部分事业单位存在评了未聘等现象,如某一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经济师职称,但单位并未按照职称来聘用,这就需要在单位内部完善这种聘用机制,以保障公平,也便于绩效工资改革的设施。再次,绩效考核体系有待完善,部分事业单位未制定量化的、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导致绩效工资更多的是对历史数据的反应而不是当前成果的反映,绩效考核的效果大幅度的降低。

三、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思考

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积极完善现有的绩效工资改革体系,需要把握关键环节,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模式、制定科学的改革方案,并完善配套管理体系,以此推动改革深入。

1.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模式

首先,要更新理念,突出专业技术人员核心地位,并将这种理念贯彻到绩效工资改革当中。事业单位必须突出考虑单位发展的特色、单位服务能力的提升,以此为基础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鼓励专业人员为单位发展贡献力量。其次,要改善内部决策机制,事业单位在制定绩效工资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甚至吸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方案的制定,同时在初步方案形成后,要广泛征求不同岗位、不同级别职工的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在意见不一致时,要在遵循国家有关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同类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经验,结合单位的职能定位进行明确,以最大程度的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2.科学的制定绩效工资改革方案

首先,事业单位内部要制定宏观性的绩效工资改革方案,明确绩效工资改革的价值取向、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特别是要对各种可能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明确,如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参评与专业岗位不相关的职称、各种职称职务聘用的年限等,通过这些内容的明确和执行避免改革中的矛盾。其次,要制定绩效考核方案,从实践来看,除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外,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以提供服务为主,其绩效考核面临难以量化的问题,因此,实践中事业单位可以从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成效等方面确定考核指标。其中服务能力主要考虑职工的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服务水平则主要考察职工的服务态度、业务熟练程度等因素,服务成效则可以从工作量、工作效率、收入等方面来考察,再次,要把握好影响绩效工资改革的关键要素,以此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对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则应该赋予服务成效类指标更大的权重,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则可以更加统筹的考虑各种考核指标。

3.完善绩效工资改革配套体系

首先,要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体系,随着改革的深入,事业单位外部环境会发生变化,单位的工作任务、岗位要求都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根据这种变化动态的对绩效工资方案进行调整,而不能长期性的固化。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注重绩效考核、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良好氛围,事业单位要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职工对绩效工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针对职工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研究,并与当前的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其中的差异以及差异形成的原因,由此展开宣传工作,帮助职工更好的理解绩效工资改革事宜,争取职工的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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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4. 063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4- 0104- 02

所谓的事业单位也就是指由国家机关直接主办或者国家出资但交由其他组织举办,专门从事社会的教育、科技、卫生及文化等活动的服务性的组织。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新发展,在实际运行实践中已经开始表现出了种种弊端,所以非常有必要对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取向及基本的路径进行深入的探讨分析。

1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析

事业单位是重要的社会组织,涉及的面非常广泛,比如包含了教育、文化、卫生等等,所以说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会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当前的事业单位运行实践中很多的弊端已经开始暴露,并且成为了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因素,所以事业单位的改革不但非常有必要,而且还非常紧迫。① 当前的事业单位主办主体过于单一,并且人员也是臃肿不堪。当前大部分的教育机构、文化机构及医疗机构等都是由政府主办,人员过于膨胀,并且经费来源也基本是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这样就必然会导致缺乏市场竞争的环境,最终制约了事业单位的效率和服务质量。② 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非常不畅,经常是职责不分、机构重叠,并且运行实践中行政化严重,很容易导致行政问责机制无法落实执行。③ 事业单位缺乏竞争机制,人才的选拔和流动比较滞缓,很难有效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事业单位因为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供应经费,所以在资源配置方面就导致了非市场化现象非常严重,特别是垄断性的事业单位更是出现了权利部门化和部门利益化的严重倾向。

2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基本取向

(1) 要根据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特点来进行科学分类,然后根据其特点进行改革,逐步走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及企业化道路。在我国事业单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将我国事业单位大致分为以下几个大类:① 直接承担政府行政职能并且为政府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可以定性为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② 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并且为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没有有偿经营的能力,经费都是由政府承担,所以这个类型的单位都是定义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这个类型的事业单位又可以细分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准公益性事业单位;③ 能运用知识技术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和事物的事业单位,这部分单位可以定性为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对其改革的目标就应该是将其改革成公益事业法人或者企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④ 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并面向市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这类型的单位定性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取向适合走企业化。

(2) 事业单位改革要以逐步增强其公共性和自主性为目标。① 一切事业单位的改革都必须朝着增强公共性的方向努力。以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多是围绕政事分开进行的,忽视了事业单位的公共性使命,所以当前必须要改变这一观点。② 事业单位改革还要逐步增强事业单位的自主性。这里所说的自主性主要就是指事业单位的独立性与自治性。当前事业单位决策与执行一体化的行政运行范式已经表现出了种种弊端,虽然我国事业单位也认识到了这种决策和执行一体化体制的缺点,并且也一直努力改革这种体制,但是直到现在我国的政府及事业单位之间仍然难以彻底分开。所以,事业单位改革的另外一个重要取向就是要继续增强事业单位的自主性。

3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路径选择

(1) 重新审视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政事分开。当前事业单位运行绩效不高、公共服务效率低下,其主要原因应该归咎于政府职能不明晰。所以事业单位改革首先就要重新审视政府的职能,对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对其监管的事业单位要明确。另外,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促使事业单位慢慢成为能够自我发展、能实现自我约束及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运行的独立法人。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事业单位才能具备了真正的发展内在推动力。但是当前的事业单位发展中还是行政机关通过自己手里的财权及人事权等来干预事业单位发展的现象非常普及,所以事业单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积极推进政事分开,通过改革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体制及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等来将事业单位改革推向深入。

(2) 积极建立和完善能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各种管理制度体系。要想确保事业单位的改革健康发展,就必须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作为依据。我国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建设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还显得比较滞后。为此,需要加快建立事业单位发展和运行的制度保障体系。① 要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及成本核算制度,为事业单位能自力更生创造条件。当前的事业单位改革要针对基本事业单位实行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其他比如社会投资及事业政策经营补偿等为辅的制度,同时还要充分集中资金对非常重要的事业单位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力度,而对某些确实需要政府财政补贴或者补偿才能生存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当然最好是能尽量地放开,让这些事业单位能在市场中生存。基于此,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与成本核算制度,这样可以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的投资取向,可以通过定期的核查资产来对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考核。② 要努力在事业单位中逐步开始实施完整的成本核算制度,建立起更科学合理的财务责任制度。③ 要加强和完善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努力构建起从各类事业单位实际特点出发,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④ 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事业单位的特有的法人治理结构来对本单位的业务发展、财务预决算及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 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重组,然后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首先要对我国事业单位根根据自身的具体职能及公益性特点进行科学的分类,这是推进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最为核心的一步。从大体上来说,我国的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行政类事业单位,二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三是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对这3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必须要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具体来说,对于行政类的事业单位可以直接转化为政府机构,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来说,因为其财政经费都是全部或者部分来自政府财政,所以可以采取差额拨款的形式,而对于经营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因其可以自收和自支,所以则完全可以让其直接转化或者重组为独立经营核算的企业。

(4) 事业单位改革必须要从整体的角度推进,切不可各自为政。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比较艰难的主要原因就是事业单位都是各自为政。各个事业单位部门都是依据的本单位的改革方案进行。比如财政类的事业单位通常只是制定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方案,而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类事业单位却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制定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及养老制度改革方案等等。从国内外的事业单位的改革历史来看,这种按照部门职责划分的改革方法和策略因为缺乏整体性,所以非常难真正实现改革的目标,更有甚者还会引起更多的问题。所以事业单位改革必须要有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然后事业单位的总体改革改革方案要由他们来统一制定,同时对各个部门的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努力使得各个部门的改革方案同整体的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协调和配套,做到统筹兼顾,只有这样才能整体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向着既定目标前进,并且取得一定的改革成效。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瑞霞. 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与改革取向[J]. 学习月刊,2008(13).

[2] 朱仁显. 事业单位改革的未来取向[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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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职责。

(三)增加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职责。

(四)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查研究、机构编制宣传、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机制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政府派出机构和街道办事处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意见;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市级各部门与区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协调工作。

(四)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五)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机构编制事项。

(六)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九)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区政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规范、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审批事项,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的管理办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和人员。

(十一)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级机关、街道办事处和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十二)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3个行政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区编委会等各项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培训、信息交流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资福利、保密机要、档案管理、财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

拟订区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区级机关、街道办事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并监督检查部门和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的协调工作;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区级机关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

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负责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审核工作,并监督检查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四、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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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范围

我街共有事业在编人员7人,分布在各相应科室,其中有5名聘用制干部,一名技术人员和一名普工。7名人员参加本次事业人事制度改革。

三、主要内容

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事业单位要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聘上岗或双向选择。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的转变。

实行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据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和人员结构比例标准及岗位设置的要求,进行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的岗位实行分类管理,管理岗位推行职员制;专业技术岗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勤岗位建立岗位技术等级规范。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

四、总体安排

根据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我街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省市区制度的方针、原则、方法步骤和政策执行。

我街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召开全街大会,学习传达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全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第二阶段:成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全街的实际,按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设置岗位,分步实施改革工作。

第三阶段:制定报批方案及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竞聘上岗方案、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其他配套的方案,逐级上报批准后,组织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完成鉴证及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街道在改革完成后,要及时总结改革情况,由我街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街道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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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上午,XX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XXX同志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XXX同志主持会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纪委监委等区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结合工作职责作发言。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车改办负责同志和区直(驻区)有关单位、区属(驻区)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XXX强调,要统一思想,增强改革责任感紧迫感;要扣住重点,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要加强领导,着力形成改革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改革进展成效;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六个不得”的要求,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消极对待改革的行为,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既拿补贴又坐车”等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XXX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部署上来;要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改革方案;要把握时序进度,分级分类完成车辆封存和方案报审备案,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我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为,不再保留各事业单位公车,8月20日起全部封存处理;按照整体节支的原则,通过市场化出行、货币补偿等方式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务出行;可参照行政机关公车改革方式实行人员定补或者实报实销,所需费用由单位自行解决,财政不另行安排。各乡镇及单位在8月31日前制定本单位改革方案并报区车改办,在11月底前全部改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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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早在1992年1月就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上日程。但是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例如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在职业年金、养老金计发办法上没有完善的改革办法,还存在地方政府权力寻租等问题。本文就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出一些建议。

1.立法先行,制定专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

我国虽然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但是由于其没有法律的强制性,执行力不强。只有立法先行,确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法律地位才能顺利推进改革。在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是在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制定法律法规,再推动法律在各个省市的实施。在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的时候应当出台配套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体规章制度,使试点省市依法改革。与此同时还应该注意该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关系,针对矛盾点应加以明确。例如,教师法中明确规定教师的退休工资应与公务员看齐,如果改革法律中不涉及公务员养老保险的改革,必然会影响法律的权威性。最后,还应该制定激励和处罚规章制度,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理顺政府中各个部门的关系,区分各部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的职责,加强其改革力度。

2.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提升事业单位人员参保意愿

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改革时必须改变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参保意愿。根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同时建立基本养老金的物价补偿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于“中人”规定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但是对于过渡性养老金发放标准没有明确。本文认为可以依据工龄、职级、工作贡献、专业技术为依据在参考企业过渡性养老金的基础上,以缩小改革前后养老金替代率差距的标准下发放。同时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应建立与事业单位相适应的职业年金制度。

3.制定合理完善的职业年金制度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必须制定合理完善的职业年金制度。首先,应该将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可以依据缩小改革前后养老金待遇差距确定。在参考不同国家的缴费主体基础上,结合我国的事业单位分类情况,可以分为两种缴费方式。针对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缴费主体可以为政府、单位和个人。政府可以采用固定缴费比例的方法。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贡献选择差别缴费,用以激励员工。个人根据自己意愿在规定比例内缴费。针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缴费主体可以为政府和个人。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员工表现确定不同的缴费比例然后上报,政府拨款。在职业年金的投资对象上,选择可以信赖的投资方式,对高风险投资的比例加以控制。针对职业年金的投资比例可以参照2011年的实施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职业年金可以采用个人账户的完全积累模式,在给付方式上采取缴费确定型。为了激励单位和个人交纳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可以探索尝试缴费和投资阶段免税、取现时缴税政策。

4.明确政府财政责任,做实个人账户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制成本带来了财政负担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现象。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明确政府的财政责任,尤其是对于老人和中人个人账户的做实问题。其次应该明确政府要改变财政支出结构方式,加大财政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上的投入。针对财政负担有以下解决办法。一是我国目前一直采用的办法,即转移支付。目前我国用这个办法逐步做实账户。虽然不影响当下的养老金发放,但是随着老龄化情况的严峻,未来会有巨大的隐形债务。参考国际上的做法,还可以采用国有资产的私有化和发行认购券。当然,在逐步做实账户的同时,应该保证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在明确政府财政责任的时候,还应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边界。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巨大,地方政府没有能力完全负责。所以,应该根据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状况,明确中央政府的财政责任。

5.建立有效的缴费监管机制,强化养老保险基金征集力度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了保证基金的积累,必须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政府而言,可以采用法律、经济或行政手段来保障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收缴。法律上应该建立事业单位自身、财政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税务、工商、审计等相关部门责任制。对于有缴费能力拖欠严重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济上的手段可以是对欠缴费单位和个人收滞纳金。行政上的手段可以是党委政府重点监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作为信用评定标准。在具体实施时,可以部门联动,即财政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税务、工商、审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强化养老保险基金征集力度。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还存在其他问题,针对统筹层次低,本文认为由于东西部财力上的巨大差异,现在还不适合进行全国统筹,可以初步建立省级统筹,突出基金的风险分担作用。针对社会化管理的问题,由于统筹层次低,不可能实行社会化管理,在逐步推进省级统筹直至全国统筹的同时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

参考文献: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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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愈发激烈,而收入的分配机制又与竞争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就造成分配不均的现象,从而造成贫富差距,并且这个差距会不断地拉大,而实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就能够将社会所有成员的收入再次进行分配,将高收入人群的部分收入适当地转移给低收入人群,在一定的程度上能够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这样就能够使社会矛盾得到缓解,促进社会公平。

2.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逐渐拉大了收入的差距。我国的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相比,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相比,不管是收入还是消费水平差距都十分明显。如果这样的差距继续拉大,社会矛盾会越来越突出,不利于社会稳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的要求就是要达到人民共同富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就能够有效地缩短公民的收入差距,保障公民基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发展,实现城乡共同进步。

三、我国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我国对于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还没有统一的方案。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就目前看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只有一些指导性的思想,并没有具体可行的改革思路。由于没有统一的方案,地方政府也无法全面深入地进行改革,因为如果地方出台的政策与国家出台政策发生抵触,将会损害参保职工的利益,增加转制的成本。这就导致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停滞不前,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局面。

2.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遇到了巨大阻力。在乡镇事业单位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方向是向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并轨。由于二者在待遇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乡镇事业单位又没有建立职业年金或补充养老保险,所以乡镇事业单位中的职工都认为二者并轨后自己的养老待遇将会大幅下降,因此大家都对制度的改革采取消极的态度,使得改革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3.国家财政投入的减少使基金的支付难以为继。目前我国对养老金的财政投入在逐步减少,很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依靠的是基金的积累,所以基金的支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有些随着事业单位中退休人员的增加,会渐渐面临支出增加、收不抵支的问题,使得基金不堪重负。而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现象,只有向当地的财政借款,来保证乡镇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1.国家应该尽快拿出统一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由于缺乏统一的方案,我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缺乏动力,举步维艰。如果国家制定出统一的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那么将有利于规范各地方不同的做法,减少制度转接的成本,使改革继续得到深入和发展。

2.注意改革前后待遇的平稳过渡。目前我国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未成熟和完善,也还没有建立起补充养老保险或是职业年金。由于我国乡镇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企业的职工在养老的待遇问题上存有较大的差距,如果盲目地将二者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合并运行,可能会加大制度的摩擦,增加分配的矛盾。所以为了使矛盾得到缓和,我们要设置出二者并轨前合理的过渡期,放慢并轨的脚步,逐步缩小二者的差距。

3.在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完善之前,不能过早地减轻财政负担。如今我们要建立起的是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者共同负担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这样的制度建立就是为了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但目前乡镇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如果财政过早地将负担甩开,那么将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一些能力有限的乡镇事业单位将无法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保费,从而引起职工的不满,激发社会矛盾。所以只有逐步的完善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减轻财政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