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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徐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高点定位、超前谋划、加快实施、拉开框架”的原则,全市交通计划投资13亿元,重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城市道路建设、交通为民惠民实事、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等四大类20项重点工程。截止6月底,全市交通建设完成投资6.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1%。
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270省道邳州东南绕越公路工程,总投资9亿元,5月22日正式开工。其节点工程张楼运河特大桥目前完成投资1.6亿元,占整个工程量的67%。上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图审查结束,预计7月份进场施工。270省道邳州北段工程,全长31.5公里,总投资约12.5亿元。目前,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发改委审查,洪评、环评、能评、土地等行政许可手续正在办理中。250与251省道连接线工程,全长13公里,总投资1.2亿元。目前立项、环评、地灾、压覆矿产报告、施工图审查等已完成,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邳州港搬迁一期工程,包括邳州作业区新港建设、铁路专用线建设、疏港公路及桥梁等3个部分,总投资约30亿元。目前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作业区调整规划方案获得交通运输部、省政府联合批复,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业区铁路专用线工可研技术方案、航道通行标准设计方案等通过审查,土地预审手续完成过半,徐塘电厂三期选址确定,其他审批程序正有序进展。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工程,总投资1亿元,目前一期工程已于去年完工并通过验收,二期工程本月底将主体完工,整个工程计划8月底建成投入使用。黄河故道二次开发工程,包括干线公路建设(270省道邳州东南绕越公路新河段、344省道邳州段、张楼京杭运河特大桥)、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危桥改造(改造农路93公里、危桥23座)等项目。目前,270省道邳州东南绕越公路新河段拆迁工作已启动,344省道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张楼运河特大桥进入主墩施工,农路占王线、刘集闸连接线、高南线、陈卢线已完工,运新线正在进行路基施工,完成投资8356万元。
在城市道路重点工程建设上,南京路北延工程,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道路建设工程,自南京路北延至邹庄镇北,向西接S250,长28.5公里,一级公路标准,路面宽26米,双向四车道,预算总投资8亿元。解放路东延路工程,总投资786万元,长1020米,沥青混凝土面层,目前完成投资450万元,项目西段拆迁清障正在进行,待具备施工条件后立即开展施工。世纪大道东延六保河以西段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全长1.752公里。目前,拆迁、清障未到位,暂不具备施工条件。艾山风景区连接线工程,全长4.3公里,路面宽9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目前二灰土完成1400米四层,石灰土完成1200米三层,300米底基层,1道圆管涵、2道盖板涵已经完成,沟塘清淤完成1000米,沟塘回填完成2万方,老路破除完成1000米,完成投资1280万元。古栗园沂河生态长廊连接线工程,总投资330万元,全长2.1公里,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宽7米,工程已完工。
在民生实事工程建设上,农路建设和危桥改造工程全市农村公路计划新建改造49.8公里,提档升级182.2公里,改造农桥63座,计划投资1.78亿元。目前,农路已完成16条25.2公里,农桥竣工26座,37座桥梁正在施工中,县道211线“县道网达标”工程、县道305修补工程全部完成,完成投资5947万元。援建占城镇“三路、二村部、一桥、一学校”,除一村部、一桥外全面完工。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在城市公交建设上,完成了城市公交5年发展规划。今年计划投资3500万元建设一批公交基础设施,包括公交调度指挥中心(含保养场)1座、首末站6个,站台64座,新上环保燃气公交车20辆,新辟、优化公交线路5条,稳步推进公交车公车公营。目前,站场建设用地、规划已通过土地、规划部门审查,待规委会审查;站台、站牌建设方案已经上报运管部门,待批复后即开工建设。在镇村公交建设上,去年配套建设公交站亭42个、站牌350个,购置公交车24辆,计划开通的7个镇镇村公交目前已开通5个,近期拟开通2个;今年计划开通3个。在城市客运出租市场上,在继续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全市已更新出租车69辆,出租车机打发票的安装使用已在交运出租公司133台车辆上全面实施。基层交管所规范化建设。投资1000余万元,对官湖、赵墩等5个交管所实施了新建和改造,预计7月底全部完成,年底前全市12个乡镇交管所全面达到“四统一”规范化要求。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逐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一是顺应形势,积极引导,加快运力结构调整。按照省、市要求,坚持以政策引导、市场需求为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引导鼓励采用高效环保车型,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截至目前,全市共拥有货运业户14904家,拥有营运性车辆17883辆/110508载重吨,同比增长31.02%。其中栏板货车8315辆、增长9.16%;厢式车1709辆、增长5.75%;集装箱145辆、增长20.83%;大型物件运输车110辆、增长42.86%。督促客运 企业对超过6年的客车实施更新,对超过8年的客车不予延续班线经营权。在高速直达和省市际旅游客运中推广高级客车,在国省干线客运中发展中高级客车,在城乡短途客运中利用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的开展,引导和支持道路运输企业使用LNG能源的节能环保公交车,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不断优化运输市场环境。今年以来,针对客、货、维、驾及运输服务等行业出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春运、“五一”等特定时段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方位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徐州市统一部署,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不断完善治超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部门联动,持续保持治超的高压态势。特别是5月中旬新一轮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全市组织了公路、运管、公安3家50人的执法队伍,对辖区内超限超载重点路段、绕行路口、苏鲁交界区域,采取守点与流动、源头治理与路面稽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24小时不间断的集中整治。到6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920人次,执法车1156辆次,查处超限车850辆,卸驳载737辆11300吨。
-——客运市场集中整治。与相关部门配合,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出租车的查处力度。截至6月中旬,共检查出租车、公交车等20__余辆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610辆次,处理各类出租车乘客投诉320多起,查处公交车违规经营行为35起。目前,城区交通运营秩序已渐趋好转,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水平逐步改善,市民满意度不断提升。
----运输服务业专项整治。对城区及周边乡镇的道路运输服务业进行摸底调查。其中运输服务业摸底登记53家,现场下发催告通知书20份,限期办理经营许可手续;汽车租赁业户40余家,租赁车辆580余辆,发放宣传小册子80份,宣传单1000份。组织稽查大队、汽修所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维修业进行整治,截至6月10日,共查处非法维修业户 30家,罚没金额近6万元。
----水上交通运输持续稳定。以船舶标志标识整治活动为契机,突出现场监管,加大巡航检查力度,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据统计,半年来累计巡航检查4859人次,出动海巡艇1613艘次,2031小时,巡航里程27355公里,实施现场检查29645艘次,纠正违章18257艘次,实施船舶建造检验62艘,营运检验970艘,完成港务费收入744万元。我市辖区没有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没有出现航道堵塞现象,辖区内国控断面水质达标。
(三)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确保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重点工作,以开展深化“三化三整治”活动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平安交通”创建工作,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文化建设“十个一”等活动,推进公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项行动”、“打非治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及“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扎实地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同时,圆满完成了雨雪霜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桥梁的安全保障、春运保障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实现交通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在建工程资金缺口较大。主要是省市重点工程和农村路桥建设配套资金不到位。二是项目前期工作难度增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影响整体工程进展。三是影响稳定因素亟待化解。主要有沥青库改制和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两个突出问题。四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五是部分干部破解困难能力、抓落实本领需要增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一着不让加快在建工程推进速度,张楼运河特大桥工程确保年底前主体工程完工;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工程确保8月底完工;年内实施270省道邳州东南绕越公路、250与251省道连接线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和危桥改造确保年底前全部结束。同时,加快推进邳州港、270省道邳州北段、250与251省道连接线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此外,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的关系,进一步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主要是指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时,能最大程度将突发事件的危害性降到最低,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事前控制、事中处理、事发应对、事后管理等几大环节。因此,必须形成一套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才能切实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煤矿企业本身就是高危行业。它的特征有安全系数偏低、突发事件多、牵涉面广等。当前我国煤矿事故频频发生,安全仍然是煤矿企业和社会发展的致命之痛。由于国内还未出台关于煤炭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法规,为了尽量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煤矿企业应尽快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 充分认识到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煤矿工作者必须把煤矿安全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充分认识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1.1 它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重要体现
抓好应急管理工作,能增强企业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直接关系到矿井安全与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它的实施,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
1.2 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突发事件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与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属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增强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带来的各种损失及伤亡,是体现“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因此,我们要强化忧患意识,狠抓应急管理建设,努力预防与处理煤矿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新问题,为实现八矿的快速发展,打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生产环境。
2 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2.1 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首先,成立了专门的应急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各分管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例会,不定期开展专题例会,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应急情况下,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换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还成立了10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技术保障组、通信保障组、物资保障组、财力保障组、运输保障组、保卫警戒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此外,结合我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煤矿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的日常职责和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2.2 应急值守及应急装备
领导小组下设有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调度室每天24小时有专人值班,完成应急值班记录,记录预警信息、应急反应、应急处理等内容。
调度室内配备了相关的应急设施,如传真机、微机等,从而保证调度通信保持畅通。调度台的功能比较齐全,性能良好,能实现强插、强拆、群呼、会议等功能。通话质量较好,调度台安装有录音系统,可实现正常的录、扩、放功能。同时,应急指挥场所配备大屏幕显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UPS电源保障系统等。建立覆盖全矿井所有作业地点的应急通讯网络。编印完整的应急响应通讯录。
2.3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与完善
根据煤矿年度采掘部署计划,公司与各矿都及时完善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帮助全部员工都了解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掌握避灾线路,学会如何逃生、自救、互救等方法,学习相关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知识,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应急预案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应急预案主要涉及到井下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采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以及井下水灾、应对灾害性天气等方面。
2.4 健全各类应急投入保障体系
建立应急投入保障体系,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救护保障、治安保障、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等方面,并建立完善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从通讯、物资装备、交通运输、医疗救护、应急队伍与技术、经费、治安等多方面加以保障,确保应急体系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其中,煤矿必须将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纳入到重点工作的范围内,做到明确分工、设施齐全、责任到位。并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帐,于每个季度末期补充物资。通常,可把应急物资仓库设在井口供应站,采取专库专用,完善各类台帐及相关管理牌板。针对这些物资,要采取常检查、常保养、常监管的措施,保证它们的性能,能有效应对灾害的发生。
2.5 加强应急教育与科普宣教
2.5.1 积极开展科普宣教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矿井制订应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成立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矿长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总负责,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宣传科、办公室、安检科、职教中心及各生产科(区)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科。矿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全矿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根据矿安全生产实际,对计划进行调整,协调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与生产的关系。
结合矿井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牌板、班前班后会、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建立多层次应急教育机制,发挥区队、班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作用。
2.5.2 建立多层次应急培训机制
职教中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应急演练方案,每年制定各级人员、各类事故应急培训计划,把已知危险源辨识、应急避险常识、应急演练方案、个人避险自救等列入安全培训考核内容,逐级逐人培训考核。对职工进行安全资格培训时,每期/次安排不少于4个学时应急知识培训。各基层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培训并融入“三个一”活动,强化全员自主保安责任意识和应急避险心理素质教育。
3 完善应急管理规范化的建议
尽管八矿在应急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不过,我们依然看到自身的差距与不足,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业规范与上级规定都有不少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三方面:(1)全矿干部职工对应急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仍需进一步提高。(2)应急演练方案实施效果尚有待提高。(3)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应急技能培训还需进一步提高质量。
针对上述不足,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改进。
3.1 强化对应急管理的认识
首先,要尽快转变传统应急管理的理念。它不是指当事故发生后采取的补救及救援措施。关键是抓好事故的预警及防控工作。只有防患于未然,提前做好部署,才能强化对各类突发事故的预警及防控。这样,也才能尽量避免事故发生。国外煤矿企业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应急管理体制。他们也把预防摆在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位置。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预防预警观念。
3.2 积极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要根据不同季节特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从而使演练更有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应急自救、互救、逃生、避险等应急自救能力。比如,4月份,组织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演练;6月份,组织以出现灾害性天气,如雨季“三防”的相关演练活动;7月份,组织设备起火的专项预案演练;9月份,组织井下工作面发生火灾的相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在演练过程中,一定要根据预案认真演练,确保各个环节都落实到位、相关机构、救援组织队伍都要全面参与、配合。完成演练后,完成评估,便于及时改进应急预案措施,起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作用。
3.3 继续抓好宣教工作,增强应急意识
可制定详细的《应急宣教计划》,然后逐一落实。通过各种形式多样、贴近员工的活动,让他们了解到应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自觉配合宣教工作,提高应急意识。同时,要多和员工沟通,倾听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不断完善宣教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期达到更好的宣教效果。
参考文献:
[1]廖明语.关于煤矿企业应急管理的几点建议[J.建材发展导向,2012.
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62起,同比+10.7%;死亡22人,同比+4.76%;伤60人,同比+22.45%;直接经济损失57.97万元,同比-25.26%。死亡人数占考核指标的37.29%。其中:
工矿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4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33.33%;直接经济损失49万,同比-30%。
道路交通事故54起,同比+14.89%;死亡19人,同比+11.76%;伤58人,同比+20.83%;直接经济损失5.89万元,同比-0.27%。
水上交通事故2起,同比+100%;死亡1人,同比持平;无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同比+1980%。
火灾事故2起,同比-50%;无人员伤亡,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同比-35.9%。
总的表现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但预防事故的基础还不牢固,一些领域事故仍然多发,事故控制存在较大波动性。
二、上半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坚持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于1月5日召开会议,总结回顾去年工作,通报考核情况,表彰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同时,对今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与各镇区、部门和单位签订了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督促各镇、各有关部门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村、企业和所属单位,力求使责任落实更广更深,做到逐级有人管,行行有人抓。根据发展新形势和安全生产客观要求,今年县政府扩大了直接与有关部门签约的范围,把水利、城投、水务、三产、粮食、城管等部门纳入县政府直接签约的部门,强化监管。
研究完善对各镇、各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办法,层层分解市下达的事故考核指标,全面组织年中、年度检查考评,查找不足,做好整改意见反馈,建立严密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年”活动,明确了15个牵头部门的责任分工和隐患治理工作要求,同时在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冶金铸造、造纸、印染、船舶修造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具体部署隐患治理工作,推动隐患整治工作的纵深推进,实现各镇(区)、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村(社区)对管辖范围隐患排查“三个全覆盖”。完成了2009年度县级重大安全隐患的现场甄别、挂牌督办、公告公示等工作,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间“四落实”,并建立了重大安全隐患周期滚动排查制度,每季上报一次重大隐患排摸情况,截止目前各镇、各部门累计上报47项,把重大隐患整治作为经常性工作。开展了新一轮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库,落实监控责任。
吸取“4.0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作用。下发《隐患排查指南》,组成四个组对道路交通、三产旅游、危化品、工矿、建筑施工、“三合一”和人员密集场所、船舶修造等行业开展了突击督查和提醒,各镇、各部门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全县安监系统共检查企业1600余家,排查整改隐患约1100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0余份。
(三)强化推手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力度。
一是抓特色,继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作组活动。为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合作组活动,县安委办在去年下半年督查基础上,今年6月中旬再次组织督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提出下一步改进意见,推进合作组长效机制建设,提高运行质量。今年新特点是以行业为主、区域为辅,不断扩大网络覆盖面,在建筑、毛纺、扣板等事故易发行业普遍新建了合作组,截止目前,全县安全生产合作组由去年的62个组增加到67个组,参加企业数由去年的568家增加到637家,并在村级企业和街道社区中积极探索组建安全生产合作组,使合作组延伸扩大至全镇工业企业。坚持每季活动制度,每次活动有动员部署,明确活动要求和具体安排,检查有记录和反馈,在贯彻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工商贸企业评估分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检查密度、延伸监管范围、促进互相间学习提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规模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结合贯彻《浙江省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深化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工作,上半年全县各镇区对照省级“人、机、环”28项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其中A类205家,B类416家,C类38家,D类7家,进一步摸清了安全生产底数,加强对C和D类企业的重点监控,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机制。鼓励引导机械制造、危化、冶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今年全县有24家机械企业、14家危化企业列入创建计划,县安监局专门组织标准化建设辅导班,帮助基层掌握标准化工作要求和内容,提高创建速度。修订完善了村和企业两级安全管理台帐,依法细化了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工作,村级一套3本,企业一套4本,装订成册印发到全县750家规模企业、高危企业和115个村级组织,便于政府部门掌握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便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促进基层规范化管理。
三是提高安全生产监察频率。开展机关干部“进企业破难题”安全服务专项活动,要求机关干部职工每月平均下基层、进企业不少于10次,全面了解金融危机环境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措施、现场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为企业整改积极提供咨询、技术指导和政策法规宣传服务,专门建立了检查工作台帐,3月份以来累计进企业230家次,对问题突出的组织了专项整治,对危害程度严重的企业发出整改指令书16份。同时,对镇安监站人员提出检查工作量化要求,要求乡镇安监站人员每月检查企业不少于15家,其中重点监控企业5家,一般企业10家,实现管辖范围企业100%全覆盖,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率100%,高危企业定期监察100%。
(四)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一是开展服务企业的冠名专项执法行动。在年初开展为期45天的“春雨”专项行动中,共检查企业103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380多条,发出整改指令书10多份,整改复查率达100%。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结合高温安全生产特点,紧接着部署开展了“夏季护航”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深化化工、矿山、机械、造纸、灯泡、扣板、服装等17个区域特色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及防爆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联合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事故责任人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强执法机制建设。修订出台了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分解和绩效考核办法》、《2009年*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增强执法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分析研究,掌握新情况,落实新措施,推动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县安监局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出动120人次,检查商户1200余家,依法查扣非法烟花爆竹累计236箱,价值4.8万余元。
三是推进委托执法工作。县安监局在全市安监系统和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中,率先启动镇区委托执法工作,全县所有镇(区)安监站安监人员取得了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并组织专门培训,熟悉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与8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分别签定了委托执法协议书,构建了执法新格局,增强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目前,已有3个受委托单位实施处罚5次。
(五)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着眼“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扩大覆盖面,提高有效性”,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制订了全年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利用电台、电视、报刊、手册、讲座、公益广告、宣传展板等手段,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出刊《安全导报》,加强电台每周《安全之声》专题节目建设,有针对性地制作电视专题节目;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放了5000多套宣传挂图,组织了“建设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6月14日在*广场举办了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除常规动作外,县安监局开展了送安全生产知识下乡、下企业、到车间的“十百千万护航”活动,即送10场安全生产知识电影,送100场安全生产知识专题辅导讲座,送1000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送10000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组织编写了《*县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收集、整理、剖析了20*年-20*年工矿企业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16起事故案例,免费发放3000册到基层企业和安全监管组织,增强警示教育作用;首次开展“百厂安全知识图板展览”在各镇区巡展,以简洁明了的文字说明、触目惊心的事故场景,向一线职工传递工矿、消防、交通、电力等多个领域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基层普遍认为展出对员工很有触动;首次组织十大安全生产行业评选,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参与互动,让群众评选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有待加强、事故易发、安全隐患较多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民意支持;首次举办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全县广大摄影爱好者共提供参赛作品258件,真实反映工矿商贸、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电力、学校、核电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宣传教育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等安全生产活动的情景场面,并组织了60幅优秀摄影作品展,扩大社会影响力。“安全生产月”期间,新设置了3块安全生产大型公益广告,首次设置了15个滚动宣传灯箱,加大宣传投入,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在*市安监系统率先启动新居民从业人员培训工程。根据新居民文化水平较低、从事危险性岗位多、事故发生率达80%的情况,在前两年开展“全员培训”基础上,今年重点实施新居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程,成立县“新居民安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居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把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到各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也认真组织新居民从业人员数量、分布调查,开展各类专项培训讲座活动,目前已有2.5万名新居民得到培训,力争今年8万名新居民从业人员都得到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并使此项工作经常化。
实行“双百”目标管理,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电工、电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危险化学品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教育,今年上半年培训人数在800人以上,力争年底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两个100%”。
(六)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明确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的意义,建立领导小组,制订了整体实施意见和学习阶段、分析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科学发展促安全,安全发展促和谐”的主题,采取专题辅导、主题宣讲、交流心得体会和自学等方式,认真开展学习活动,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增强与时俱进、爱岗敬业、务实高效、一心为民、廉洁自律,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意识。在分析检查阶段,紧紧围绕“民主公开、共谋科学发展大计”的主线,通过问卷调查、走访了解、民主恳谈、民主评议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起草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坦诚布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工作,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同时,结合开展“优化服务年”、机关干部进企业调研解难暨省“百千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在创新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方针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开展一次服务承诺活动。三个科室、一个大队都制订了服务承诺书,公开承诺要始终牢记责任,恪尽职守,热心服务,规范执法,遵纪守法,做到“民有所呼所求,我有所应所为”,树立安监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分片联镇、联企、联项目安全监管制度。局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片,重点联系一个镇和一家行业重点企业,每个机关干部职工分别联系一个镇和一家企业,结合专题调研活动,全面了解金融危机环境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给企业出谋划策,帮助指导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对企业安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实行首联责任制。以片组为单位组织活动,加强上下沟通,推动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是结合“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县安监局推出了一系列服务新举措,比如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讲座,局领导带头上好安全生产课,及时汇编下发事故案例,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实行月度量化考核,督促工作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勤指导勤检查,推动隐患整治,进一步推行“人性化执法”,把服务指导工作放在监察执法工作的首位,帮助企业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有效减少基层的抵触情绪,化解执法压力,增强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镇区安监机构疲于应付。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普遍配备不足,兼职过多,加之今年排查和督查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无法适应繁重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导致许多重要工作没有有效落实到企业,影响了工作进展和预期成效。
二是企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企业主安全意识有待加强。一些企业主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在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问题上,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隐患治理要求等不清楚、不过问,疏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安全生产工作尚未纳入企业正常管理范围,企业安全生产“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不够扎实,事故时有发生。
三是执法力量仍然薄弱,目前不能应对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大量的一般事故及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同时基层对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越来越高。
四是部分镇区、部门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虽然认识到位,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在具体工作投入、队伍建设上落实不够。
三、下阶段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忧患意识和常抓不懈的意识,下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一)加强领导,发挥好安监局综合协调作用。
督促政府和企业“两个责任主体”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调结构、扩内需、保增长的关系,完善部门和乡镇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完善各级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问责制,增强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结合“安全生产年”,对各镇、各部门“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狠抓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生产季度例会制度,通报情况,分析问题,部署落实不同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分析研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学校等不同行业领域新问题、新情况和薄弱环节,指导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监管工作,构筑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年”活动,督促15个牵头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深化年”活动和重大隐患周期滚动排查治理工作,深化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渔业生产、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商贸旅游等重点行业、事故多发易发行业的安全生产治理,把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治理工作进度和质量,巩固扩大治理成果。突出紧固件、印染、造纸、矿山、化工等安全管理薄弱和事故易发行业,掌握不同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水平,严格落实关键部位安全措施;结合评估分类工作,对基础薄弱、管理混乱的企业分批重点督促指导,逐步改善安全条件。
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浙江省印染和造纸两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进一步推动机械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扩大达标覆盖面。在规模以下企业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评估分类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持续改进、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掌握市场准入标准,不断推进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
督促各镇、各部门、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摸清底数,同时根据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及执法薄弱环节,重点查处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期限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进一步完善执法行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落实量化检查制度,提高监管监察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配合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增强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推进乡镇委托执法工作,下半年将组织一次委托执法工作的总结、点评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基层安监站执法能力;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惩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切实推动工作开展。四是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深入推进。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切实抓好新居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确保新居民从业人员新上岗培训率达到100%和确保其他新居民从业人员一年接受不少于一次安全培训考核的目标,通过定期考核、专项督查、每月进度检查等工作,确保培训教育活动按计划持续开展、灵活推进,全面提高新居民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为重点,切实抓好持证上岗培训,加大监察力度;进一步抓好安全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安全培训师资、教材、课件和试题库建设,严格“教考分离”原则,把好培训考核关,提高培训质量。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拓展宣传阵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争取电台、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站的合作和支持,继续办好《安全导报》,提高《安全之声》栏目的质量。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工作,及时公布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发言。
一、今年1-9月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煤矿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区域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回头看”,继续深入进行煤矿关闭整顿和瓦斯治理,开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区域煤矿发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控制在省下达进度指标内(全年指标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3.63。其中,XX市发生事故27起、死亡34人(XX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达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XX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7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大竹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电集团公司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5.17;XX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XX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1.73;XX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均发生在XX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广能集团公司、XX市南江县和XX市XX县未发生事故。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XX县大坪煤矿1.10水害事故)。
10月份已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勋三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XX县青山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XX市红旗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矿)北井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电集团公司金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矿事故的主要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1-5月发生事故15起、死亡19人,6-9月发生事故25起,死亡28人,前五个月平均每月不足4人、百万吨死亡率2.95,但后四月平均每月达7人、百万吨死亡率上升到4.3,百万吨死亡率上升了46。事故发生除与6-9月气候转换、天气炎热、雨季等自然因素导致煤矿事故高发有关外,还与近几月煤价较高、煤炭供不应求、电煤供应紧张,部分煤矿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与生产关系处理不当、抢产量赶进度有直接关系。
2、从事故类型看,顶板事故死亡24人、占51,其它事故死亡8人、占17,运输事故死亡6人、占13,水害事故死亡5人、占11,瓦斯、放炮事故各死亡2人、各占4。加快支(护)机(械)电(供电)运(输)等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落实现场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仍是当前区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
3、从考核煤矿安全整体水平的百万吨死亡率来看,仍大大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特别是XX、XX市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还很高。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亟待增强和提升,还远没有达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经过我们艰苦长期努力。
4、出现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达县新桥煤矿8月6日发生水仓掘进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尽管只有2人,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一是矿井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专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二是矿井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封闭严实,倒风季节导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矿井作业区(XX富源煤矿曾发生过该类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进面供风的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将进入矿井的采空区废风送入掘进工作面;四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在该掘进面和局扇安装点设置瓦斯探头,起到自动报警监控作用;五是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掘进面瓦斯积聚的事故隐患;六是作业人员在停开局扇情况下仍冒险进入作业点作业;七是从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看,上至业主、矿长,下至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都表现出了低瓦斯矿井从业人员对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视,这是最严重的、最危险的隐患。
(三)1-9月分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累计监察各类煤矿459矿次(已大大超过全年三项监察计划数),其中国有重点煤矿44矿次、国有地方煤矿16矿次、乡镇煤矿399矿次。
2、累计查出隐患2259条,实际完成整改1863条,隐患整改率92。
3、查处煤矿事故40起,结案37起,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4、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00矿次(国有重点1矿次、国有地方4矿次、乡镇煤矿9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7矿次,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8矿次;经济处罚73矿次,罚款527.48万元,其中事故罚款431.58万元,预防性监察罚款95.9万元。
二、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矿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煤矿技术负责人,以及采掘、通风、机电运输和地质测量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煤矿的主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2、采掘部署不正规,“两改”进展缓慢
(1)部分矿井重采轻掘、掘进单进水平低、采掘关系失调,安全生产秩序不正常(仍实行前进式开采);
(2)大部分矿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属磨擦支柱,主要运输、回风大巷没有布置在岩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护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较多。在对巷道进行维护时,没有制订和落实管理维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致顶板事故多发;
(3)溜煤眼和急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设计溜煤眼时没有防止堵塞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上没有严禁人员私自进入溜煤眼的规定和措施,急倾斜人行上山没有可靠的防坠措施或坚持伪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坠落事故多发;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矿井没有专门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实,达县新桥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教训值得区域煤矿特别是绝大部分低瓦斯矿井认真汲取;
(2)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区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实,矿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预抽达不到抽采指标的规定安排掘采作业,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制定和落实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的监管措施;落实局部防突的“四位一体”措施不到位,进行瓦斯预抽后没有进行效果检验便安排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不严格等;
(3)部分开采突出矿井同一突出煤层的矿井,迟迟没有按规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4)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测风调风,未按质量标准要求设置通风构筑物和设施,矿井主要通风构筑物质量差,个别矿井采区仍使用风帘控风,施工煤层上山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格;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风表、瓦检仪、各种传感器、自救器等)没有定期送检和维护;不经审查批准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风系统混乱和“三超”等;
(5)未按规定建设井下瓦斯和安全监控系统,井下探头和传感器数量不足,设置位置不当,且没有定期校正,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装置不可靠;
(6)与相邻矿井、采空区贯通,实测矿井总进风与总回风差距很大,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可靠,个别矿井主要通风上山断面极小,矿井通风阻力大、总风量不够;
4、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各类矿井井下使用要求的电器设备,并定期整定、校验,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个别矿井擅自甩开井下漏电保护安全装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护装置(特别是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斜坡提升用连接装置未定期作抗拉试验,且与平巷用连接装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时井底车场所作业人员未进入躲身洞,部分煤矿井底车场躲身洞位置不当;部分煤矿使用的斜坡运输车辆无“MA”标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个别煤矿主要排水设备缺检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无备用,有的没有并联运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个别煤矿放炮人员配备不足,采用流动放炮形式进行井下放炮作业;
(2)井下放炮作业后,没有按规程规定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并及时处理;
(3)井下违章用放炮器作导通检查,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线仍使用铁芯线且固定铺设;
7、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按446号令的规定落实现场监管不力;
(2)改扩建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擅自修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工期组织施工等;
(3)部分县仍存在非法煤矿、非法生产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非法开采发生事故;
(4)部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等问题。
(二)在监管监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个别县区仍没有按省政府规定落实安全执法队伍和人员,个别产煤县安全执法队伍中配备的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省局规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煤矿安全业务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能力不能适应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
(2)个别县区没有严格按省政府规定落实煤矿驻矿监管的制度,没有切实解决好驻矿监管员的津补贴、补助、待遇和为其履行职责进行培训、购置安全装备、解决车辆费用等,驻矿安监员待遇低、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部分县驻矿安监员工作定位不准,没有将主要职责放在代表县监管部门监督煤矿按审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越界开采、禁止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的等非法违法生产的关键上来,个别煤矿仍有非法生产情形,而驻矿监管人员竞熟视无睹,使驻矿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1)个别县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措施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彻底。工作中考虑本地的基础条件、利益、关系较多,对执行上级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甚至逾来逾远。如在实行煤矿采掘工作面审核、入井人数核定公示方面,个别县区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煤矿报多少审多少,有的矿井批准了十多个掘进面;
(2)“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隐患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一些同志存在着一些思想顾虑,遇到困难缩手缩脚,不敢碰硬;对一些重大隐患和问题,虽然也采取了执法措施,下达了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指令,但是没有跟踪落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现同一隐患在同一矿井多次重复甚至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怪圈”。
3、监管监察“合力”亟待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抓面、煤监机构抓点、攻坚、破难的作用不够,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煤矿监管乏力,甚至还有为煤矿说情的情况。
4、对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重收费、轻服务,没有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部分中介机构为收费,帮煤矿说话,不惜造假作假,已影响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各级瓦斯监控平台,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使部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几乎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大部分监控平台正常上线率仅30左右。
5、对煤矿的工作指导不够。一方面煤矿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二方面煤矿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二者反差很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亟待改进和加强,以暂时弥补煤矿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缺失的不足。
6、据部分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规范。一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应使用的执法文书没有使用,如个别处罚案件缺现场检查笔录,普遍缺复查意见书、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等;二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矿井基本情况描述不细,隐患没有尽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风量较弱、支护差、监控系统不完善等语言;三是现场处理缺乏针对性,个别隐患现场处理决定不当,如停止使用、停止作业、立即封闭等,应从服务、指导和便于煤矿实施的角度增强针对性;四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没有闭合,处罚执行依据未存档,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复查和处理(罚);五是对应予处罚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对部分地区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没有按重大隐患查处,对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没有防尘设施、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送检、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等没有严格按相关法规处罚(理),对擅自增加井口(系统)、开采保安煤柱、越界开采等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移送关闭等;六是选用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当等。
(2)检查煤矿矿次虽多,但执法效果较差,特别是促进煤矿按期整改隐患的机制未形成,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我们曾调阅了某县对一煤矿的检查记录(文书),发现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部门每年到矿检查达数十次之多,但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基本相同,长期下去不但将有损监管监察执法机构的执行力,而且严格要求属失职渎职行为(关键时候将成为执法不到位的证据),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三、下步工作意见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历年工作的难点,我们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
今年以来,省内宜宾、乐山等地连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发生二起,特别是一些之前没有瓦斯动力现象和从未发生过突出的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训值得认真汲取。为此,省局专门下发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紧急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分局与市县监管部门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发了文件,我们要共同督促煤矿抓好落实。
1、进一步落实防突工作责任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门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凡一个环节不落实或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煤矿业主和矿长必须全力支持并督促检查防突机构和防突人员的工作,既要赋予其保障实施职责的权力,如停产权、撤人权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应付了事”和“走过场”。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矿井从十月一日起要严格按省局规定分类实施交换图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如实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并及时上报和交换。
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县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实施重点监管。
4、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无条件的,优先选择布置超前岩巷,对突出煤层实施穿层钻孔网格预抽等区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层瓦斯预抽达到国家标准各企业标准后方可进入煤巷施工。
5、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监管制度,规范定期和动态检查煤矿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为,对措施制订、实施、修改、完善、创新和效果检查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科学管理,督促煤矿严格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必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凡XX山矿区开采K1煤层的矿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须按规定申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是直接申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突出矿井。逾期既不申请鉴定又不申报认定的,坚决停止生产、作业。对应该鉴定而没有鉴定的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从严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煤矿应该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一律按蓄意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我们必须向煤矿讲清楚:一是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机理十分复杂,XX县双岔河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820米,超过原认可的始突标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内煤矿发生突出又出现了许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切不要等到发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据近期发生的一些突出事故来看,部分煤矿不是先有动力现象再发生突出,而是突然发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关闭矿井,加之许多煤矿根本没有可靠的地质资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预防”是完全正确和主动的唯一办法;三是一个小型煤矿实施“四位一体”防实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数十万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矿井都必须建立的,瓦斯抽出来还可以利用,每年花数十万元买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相信煤矿在明白相关规定和道理后,会主动做好鉴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坚决抓好煤矿瓦斯治理
国家、总局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分重视,今年八月专门以国务院安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号),对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了32条指导意见(分局已向大家传达学习)。区域XX、XX、XX三县市是省上的示范县,也是瓦斯治理的重点。根据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县各煤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深化,既是经验总结也是工作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风系统是瓦斯治理的基础,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强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一定要积极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并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全面把握体系内容、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
二是要督促煤矿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优化生产布局要从设计、准备、生产等环节全过程体现和落实,必须科学安排生产,按能力、定员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必须坚持正规开采(主要运输、回风大巷要布置在岩石中,要实现后退式开采),在生产准备与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艺满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要求实施煤矿采掘面、入井人数核定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生产、施工。
三是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认真制订工作规划、优化系统、整改隐患、确保投入,全面实现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
在矿井通风系统方面,必须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系统合理就是矿井通风系统要优化,采区通风系统要完善,采掘面通风系统要合理,要实行分区、独立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无风、微风;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主要通风巷道有足够的断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矿回风上山断面仅只有0.24M2);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保证有足够备用系数;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要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必须考虑防灾需要,低瓦斯矿井也要推广使用。
在抽采达标方面,必须达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多措并举就是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把矿井(采区)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加强瓦斯抽放;应抽尽抽就是凡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压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包括开采解放层)的进度与采掘衔接相协调、平衡,使采掘生产过程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或保护有效的范围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指标。
在监控有效方面,必须达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昼夜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校正,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实时反映监控部位瓦斯的准确浓度,其他传感器反映监控场所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DW系列开关必须停止使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订瓦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种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和异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须达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要求。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总工,下到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责任、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瓦斯排放、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等);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矿在本月底前完成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升级,逾期没有完成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加强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督促加强矿井瓦斯监控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年底前正常上线运行率达到80以上,对管理维护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市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种危险情况的处罚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准确地处置各种险情,对煤矿重大瓦斯超限险情,要果断命令煤矿停止作业、断电闭锁、撤出作业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山区煤矿要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解决监控系统防雷电问题,据学习时请教专家,前不久龙滩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电所致,特别是致全井监控系统瘫痪可能性极大。
五是要落实专人,从十月一日起,按省局会议纪要分级实行交换图制度,国有重点矿交换到分局,年产九万吨以上煤矿交换到市局,其余煤矿交换到县局。需要提出的是,XX、XX个别煤矿还没有专门技术人员,实施这项工作还有一定难度,建议各县可联系组织一些短期培训,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行,促进煤矿有计划组织生产,杜绝抽掘采失调。
六是要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管监察和技术指导。要严格煤矿瓦斯治理的安全准入,将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体系建设工程;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对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监管监察的标准,并严格对照检查和执法;要把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纳入监管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矿、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三)抓好煤矿水患的治理
煤矿水害防治,是煤矿除突出、瓦斯灾害的又一个重点,各县要根据自身实际督促煤矿抓好防范,特别是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是重点。一要督促煤矿摸清矿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矿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针对性编制《矿井防治水措施》和《矿井防治水预案》,并严格实施;三是有水害威胁矿井,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四要要督促煤矿特别是业主要确保防治水的人、财、物、设备、技术及经费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在汛期要坚决停止生产。
(四)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抓好煤矿事故防治
为全面预防煤矿事故,最近,国家局相应下发了加强顶板、机电运输、粉尘、水害等灾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网站上),要督促煤矿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减少煤矿事故,必须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兼顾机运、放炮、火灾、其它灾害的防治。
在顶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矿支护改革。采煤工作面要尽可能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或柔性掩护支架,坚决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属磨擦支柱,采空区必须作回柱放顶和充填处理;巷道应优先采用锚索、锚杆金属网喷浆(砼)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方式控顶,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进面的临时支护,淘汰木支柱(架)支护巷道,逐步淘汰不支护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减少采掘压力影响、破坏。三是要加强对巷道维护工作的管理,减少巷维事故。
XX市部分煤矿在开采下分层煤炭时,受原开采上分层煤炭时留下的煤柱威胁,工作面经常出大面积冒顶,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我们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矿聘请专家攻关,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在预防机电运输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设备选型,防止继续选用淘汰设备;二是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检修,杜绝不符合规定设备进入井下;三是要加强对设备、系统的整定、校验,保障正常运行;四是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严禁私自取消安全保护装置;五是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六是要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的规定;七是要严格劳动纪律和岗位管理,杜绝误操作等。
在预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严格放炮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非经培训合格人员禁止从事井下放炮作业;二是要严格执行井下放炮时的人员清点、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后检查等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作业;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放炮器材和设备,井下放炮坚持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拒爆等。
在预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强对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应分段或伪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应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处理措施,禁止人员进入溜煤眼作业。
在预防煤矿火灾方面,随着煤矿井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大量使用,值得各县各煤矿高度重视。一是要高度重视火患、火险,重视防火意识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发现火险立即处理;二是机电运输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随时能发挥保护作用;三是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必须达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防灭火器材;五是矿井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六是凡是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的煤矿,必须按规程规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措施方可组织生产。
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以预防和减少“三违”实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
当前,部分煤矿将进入资源整合实施阶段,容易导致盲目施工和违规生产事故,分局专门制发了《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当前主要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是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到位,并落实责任防止其违规组织生产,关闭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利用时间和顺序进行。二是实施资源整合矿井的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三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且对煤矿建设施工、监理负主体责任。四是必须按《初步设计》的施工组织顺序和劳动组织计划,编制月、季、年施工组织计划,并按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施工期间严禁生产煤炭,根据设计在煤层内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须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月按规定核定并严格检查,严禁以施工为名生产煤炭;五是督促煤矿严格按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六必须按《初步设计》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规定程序进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七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八是所有资源整合煤矿都必须真正实现国家十二部委一个证照、一个生产系统、一个管理班子、统一生产经营的“四个一”规定。
(六)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办矿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实质,就是利用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装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习惯,对小煤矿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术和工艺及煤矿通风、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单产单进,减少采掘面数量,优化安全生产系统,从而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各煤矿、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抓安全、促生产、快发展和深化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分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73号)、四川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区域煤矿自然条件及安全生产现状,提出了《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各煤矿要将该项工作作为近三年抓煤矿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地抓好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讲清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煤矿特别是业主自动地、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二是要结合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和煤矿长远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在煤矿的办矿条件上要逐步提高、从严把关,主要运输回风巷道应尽可能布置在岩石内,不准采用前进式开采,逐步消灭裸巷支护形式,主要巷道断面和风量应有足够的备用系数,从源头上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三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煤矿尽可能地推广使用采掘机械化,做到应上全上,掘进面不能采用小型综掘机的煤矿必须实现机械装矸;四是根据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关闭整顿和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采掘机械化建设规划,对矿井通风、供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整治,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必须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和作业制度,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六是要通过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为煤矿培训一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采掘运机械的维护管理人才。尽管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采掘运机械化,但二者绝不能简单划等号,绝不能因自然条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碍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七)进一步明确基层监管责任和标准,强化现场监管
根据分局调研的情况,建议各市县要以防止“三超(超能力、强度、定员)”生产、越界开采(含开采保安煤柱)、擅自增加井口(系统)为主要标准,作为基层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现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作业)。能够实现此目标,就解决了区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只能通过驻矿安监员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务请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发言。
一、今年1-9月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煤矿事故情况
10月份已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勋三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xx县青山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xx市红旗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矿)北井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电集团公司金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矿事故的主要特点
3、从考核煤矿安全整体水平的百万吨死亡率来看,仍大大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特别是xx、xx市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还很高。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亟待增强和提升,还远没有达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经过我们艰苦长期努力。
4、出现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达县新桥煤矿8月6日发生水仓掘进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尽管只有2人,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一是矿井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专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二是矿井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封闭严实,倒风季节导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矿井作业区(xx富源煤矿曾发生过该类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进面供风的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将进入矿井的采空区废风送入掘进工作面;四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在该掘进面和局扇安装点设置瓦斯探头,起到自动报警监控作用;五是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掘进面瓦斯积聚的事故隐患;六是作业人员在停开局扇情况下仍冒险进入作业点作业;七是从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看,上至业主、矿长,下至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都表现出了低瓦斯矿井从业人员对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视,这是最严重的、最危险的隐患。
(三)1-9月分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累计监察各类煤矿459矿次(已大大超过全年三项监察计划数),其中国有重点煤矿44矿次、国有地方煤矿16矿次、乡镇煤矿399矿次。
3、查处煤矿事故40起,结案37起,建议给
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二、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矿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煤矿技术负责人,以及采掘、通风、机电运输和地质测量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煤矿的主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2、采掘部署不正规,“两改”进展缓慢
(1)部分矿井重采轻掘、掘进单进水平低、采掘关系失调,安全生产秩序不正常(仍实行前进式开采);
(2)大部分矿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属磨擦支柱,主要运输、回风大巷没有布置在岩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护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较多。在对巷道进行维护时,没有制订和落实管理维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致顶板事故多发;
(3)溜煤眼和急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设计溜煤眼时没有防止堵塞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上没有严禁人员私自进入
溜煤眼的规定和措施,急倾斜人行上山没有可靠的防坠措施或坚持伪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坠落事故多发;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矿井没有专门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实,达县新桥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教训值得区域煤矿特别是绝大部分低瓦斯矿井认真汲取;
(2)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区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实,矿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预抽达不到抽采指标的规定安排掘采作业,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制定和落实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的监管措施;落实局部防突的“四位一体”措施不到位,进行瓦斯预抽后没有进行效果检验便安排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不严格等;
(3)部分开采突出矿井同一突出煤层的矿井,迟迟没有按规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4)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测风调风,未按质量标准要求设置通风构筑物和设施,矿井主要通风构筑物质量差,个别矿井采区仍使用风帘控风,施工煤层上山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格;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风表、瓦检仪、各种传感器、自救器等)没有定期送检和维护;不经审查批准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风系统混乱和“三超”等;
(5)未按规定建设井下瓦斯和安全监控系统,井下探头和传感器数量不足,设置位置不当,且没有定期校正,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装置不可靠;
(6)与相邻矿井、采空区贯通,实测矿井总进风与总回风差距很大,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可靠,个别矿井主要通风上山断面极小,矿井通风阻力大、总风量不够;
4、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各类矿井井下使用要求的电器设备,并定期整定、校验,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个别矿井擅自甩开井下漏电保护安全装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护装置(特别是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斜坡提升用连接装置未定期作抗拉试验,且与平巷用连接装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时井底车场所作业人员未进入躲身洞,部分煤矿井底车场躲身洞位置不当;部分煤矿使用的斜坡运输车辆无“ma”标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个别煤矿主要排水设备缺检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无备用,有的没有并联运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个别煤矿放炮人员配备不足,采用流动放炮形式进行井下放炮作业;
(2)井下放炮作业后,没有按规程规定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并及时处理;
(3)井下违章用放炮器作导通检查,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线仍使用铁芯线且固定铺设;
7、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按446号令的规定落实现场监管不力;
(2)改扩建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擅自修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工期组织施工等;
(3)部分县仍存在非法煤矿、非法生产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非法开采发生事故;
(4)部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等问题。
(二)在监管监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个别县区仍没有按省政府规
定落实安全执法队伍和人员,个别产煤县安全执法队伍中配备的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省局规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煤矿安全业务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能力不能适应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
(2)个别县区没有严格按省政府规定落实煤矿驻矿监管的制度,没有切实解决好驻矿监管员的津补贴、补助、待遇和为其履行职责进行培训、购置安全装备、解决车辆费用等,驻矿安监员待遇低、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部分县驻矿安监员工作定位不准,没有将主要职责放在代表县监管部门监督煤矿按审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越界开采、禁止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的等非法违法生产的关键上来,个别煤矿仍有非法生产情形,而驻矿监管人员竞熟视无睹,使驻矿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1)个别县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措施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彻底。工作中考虑本地的基础条件、利益、关系较多,对执行上级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甚至逾来逾远。如在实行煤矿采掘工作面审核、入井人数核定公示方面,个别县区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煤矿报多少审多少,有的矿井批准了十多个掘进面;
(2)“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隐患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一些同志存在着一些思想顾虑,遇到困难缩手缩脚,不敢碰硬;对一些重大隐患和问题,虽然也采取了执法措施,下达了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指令,但是没有跟踪落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现同一隐患在同一矿井多次重复甚至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怪圈”。
3、监管监察“合力”亟待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抓面、煤监机构抓点、攻坚、破难的作用不够,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煤矿监管乏力,甚至还有为煤矿说情的情况。
4、对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重收费、轻服务,没有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部分中介机构为收费,帮煤矿说话,不惜造假作假,已影响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各级瓦斯监控平台,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使部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几乎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大部分监控平台正常上线率仅30左右。
5、对煤矿的工作指导不够。一方面煤矿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二方面煤矿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二者反差很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亟待改进和加强,以暂时弥补煤矿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缺失的不足。
6、据部分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规范。一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应使用的执法文书没有使用,如个别处罚案件缺现场检查笔录,普遍缺复查意见书、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等;二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矿井基本情况描述不细,隐患没有尽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风量较弱、支护差、监控系统不完善等语言;三是现场处理缺乏针对性,个别隐患现场处理决定不当,如停止使用、停止作业、立即封闭等,应从服务、指导和便于煤矿实施的角度增强针对性;四
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没有闭合,处罚执行依据未存档,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复查和处理(罚);五是对应予处罚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对部分地区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没有按重大隐患查处,对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没有防尘设施、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送检、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等没有严格按相关法规处罚(理),对擅自增加井口(系统)、开采保安煤柱、越界开采等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移送关闭等;六是选用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当等。
(2)检查煤矿矿次虽多,但执法效果较差,特别是促进煤矿按期整改隐患的机制未形成,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我们曾调阅了某县对一煤矿的检查记录(文书),发现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部门每年到矿检查达数十次之多,但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基本相同,长期下去不但将有损监管监察执法机构的执行力,而且严格要求属失职渎职行为(关键时候将成为执法不到位的证据),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三、下步工作意见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历年工作的难点,我们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
今年以来,省内宜宾、乐山等地连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发生二起,特别是一些之前没有瓦斯动力现象和从未发生过突出的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训值得认真
汲取。为此,省局专门下发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紧急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分局与市县监管部门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发了文件,我们要共同督促煤矿抓好落实。
1、进一步落实防突工作责任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门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凡一个环节不落实或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煤矿业主和矿长必须全力支持并督促检查防突机构和防突人员的工作,既要赋予其保障实施职责的权力,如停产权、撤人权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应付了事”和“走过场”。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矿井从十月一日起要严格按省局规定分类实施交换图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如实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并及时上报和交换。
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县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实施重点监管。
4、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无条件的,优先选择布置超前岩巷,对突出煤层实施穿层钻孔网格预抽等区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层瓦斯预抽达到国家标准各企业标准后方可进入煤巷施工。
5、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监管制度,规范定期和动态检查煤矿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为,对措施制订、实施、修改、完善、创新和效果检查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科学管理,督促煤矿严格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必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凡xx山矿区开采k1煤层的矿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须按规定申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是直接申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突出矿井。逾期既不申请鉴定又不申报认定的,坚决停止生产、作业。对应该鉴定而没有鉴定的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从严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煤矿应该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一律按蓄意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我们必须向煤矿讲清楚:一是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机理十分复杂,xx县双岔河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820米,超过原认可的始突标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内煤矿发生突出又出现了许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切不要等到发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据近期发生的一些突出事故来看,部分煤矿不是先有动力现象再发生突出,而是突然发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关闭矿井,加之许多煤矿根本没有可靠的地质资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预防”是完全正确和主动的唯一办法;三是一个小型煤矿实施“四位一体”防实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数十万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矿井都必须建立的,瓦斯抽出来还可以利用,每年花数十万元买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相信煤矿在明白相关规定和道理后,会主动做好鉴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坚决抓好煤矿瓦斯治理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深化,既是经验总结也是工作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风系统是瓦斯治理的基础,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强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一定要积极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并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全面把握体系内容、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
二是要督促煤矿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优化生产布局要从设计、准备、生产等环节全过程体现和落实,必须科学安排生产,按能力、定员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必须坚持正规开采(主要运输、回风大巷要布置在岩石中,要实现后退式开采),在生产准备与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艺满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要求实施煤矿采掘面、入井人数核定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生产、施工。
三是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认真制订工作规划、优化系统、整改隐患、确保投入,全面
实现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
在矿井通风系统方面,必须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系统合理就是矿井通风系统要优化,采区通风系统要完善,采掘面通风系统要合理,要实行分区、独立通风,严禁
不合理串联、无风、微风;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主要通风巷道有足够的断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矿回风上山断面仅只有0.24m2);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保证有足够备用系数;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要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必须考虑防灾需要,低瓦斯矿井也要推广使用。
在抽采达标方面,必须达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多措并举就是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把矿井(采区)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加强瓦斯抽放;应抽尽抽就是凡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压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包括开采解放层)的进度与采掘衔接相协调、平衡,使采掘生产过程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或保护有效的范围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指标。
在监控有效方面,必须达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昼夜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校正,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实时反映监控部位瓦斯的准确浓度,其他传感器反映监控场所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dw系列开关必须停止使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订瓦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种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和异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须达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要求。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总工,下到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责任、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瓦斯排放、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等);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矿在本月底前完成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升级,逾期没有完成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加强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督促加强矿井瓦斯监控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年底前正常上线运行率达到80以上,对管理维护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市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种危险情况的处罚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准确地处置各种险情,对煤矿重大瓦斯超限险情,要果断命令煤矿停止作业、断电闭锁、撤出作业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山区煤矿要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解决监控系统防雷电问题,据学习时请教专家,前不久龙滩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电所致,特别是致全井监控系统瘫痪可能性极大。
五是要落实专人,从十月一日起,按省局会议纪要分级实行交换图制度,国有重点矿交换到分局,年产九万吨以上煤矿交换到市局,其余煤矿交换到县局。需要提出的是,xx、xx个别煤矿还没有专门技术人员,实施这项工作还有一定难度,建议各县可联系组织一些短期培训,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行,促进煤矿有计划组织生产,杜绝抽掘采失调。
六是要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管监察和技术指导。要严格煤矿瓦斯治理的安全准入,将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体系建设工程;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对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监管监察的标准,并严格对照检查和执法;要把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纳入监管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矿、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三)抓好煤矿水患的治理
煤矿水害防治,是煤矿除突出、瓦斯灾害的又一个重点,各县要根据自身实际督促煤矿抓好防范,特别是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是重点。一要督促煤矿摸清矿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矿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针对性编
制《矿井防治水措施》和《矿井防治水预案》,并严格实施;三是有水害威胁矿井,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四要要督促煤矿特别是业主要确保防治水的人、财、物、设备、技术及经费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在汛期要坚决停止生产。
(四)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抓好煤矿事故防治
为全面预防煤矿事故,最近,国家局相应下发了加强顶板、机电运输、粉尘、水害等灾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网站上),要督促煤矿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减少煤矿事故,必须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兼顾机运、放炮、火灾、其它灾害的防治。
在顶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矿支护改革。采煤工作面要尽可能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或柔性掩护支架,坚决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属磨擦支柱,采空区必须作回柱放顶和充填处理;巷道应优先采用锚索、锚杆金属网喷浆(砼)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方式控顶,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进面的临时支护,淘汰木支柱(架)支护巷道,逐步淘汰不支护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减少采掘压力影响、破坏。三是要加强对巷道维护工作的管理,减少巷维事故。
xx市部分煤矿在开采下分层煤炭时,受原开采上分层煤炭时留下的煤柱威胁,工作面经常出大面积冒顶,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我们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矿聘请专家攻关,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在预防机电运输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设备选型,防止继续选用淘汰设备;二是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检修,杜绝不符合规定设备进入井下;三是要加强对设备、系统的整定、校验,保障正常运行;四是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严禁私自取消安全保护装置;五是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六是要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的规定;七是要严格劳动纪律和岗位管理,杜绝误操作等。
在预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严格放炮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非经培训合格人员禁止从事井下放炮作业;二是要严格执行井下放炮时的人员清点、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后检查等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作业;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放炮器材和设备,井下放炮坚持
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拒爆等。
在预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强对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应分段或伪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应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处理措施,禁止人员进入溜煤眼作业。
在预防煤矿火灾方面,随着煤矿井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大量使用,值得各县各煤矿高度重视。一是要高度重视火患、火险,重视防火意识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发现火险立即处理;二是机电运输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随时能发挥保护作用;三是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必须达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防灭火器材;五是矿井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六是凡是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的煤矿,必须按规程规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措施方可组织生产。
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以预防和减少“三违”实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
当前,部分煤矿将进入资源整合实施阶段,容易导致盲目施工和违规生产事故,分局专门制发了《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当前主要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是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到位,并落实责任防止其违规组织生产,关闭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利用时间和顺序进行。二是实施资源整合矿井的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三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且对煤矿建设施工、监理负主体责任。四是必须按《初步设计》的施工组织顺序和劳动组织计划,编制月、季、年施工组织计划,并按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施工期间严禁生产煤炭,根据设计在煤层内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须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月按规定核定并严格检查,严禁以施工为名生产煤炭;五是督促煤矿严格按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六必须按《初步设计》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规定程序进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七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八是所有资源整合煤矿都必须真正实现国家十二部委一个证照、一个生产系统、一个管理班子、统一生产经营的“四个一”规定。
(六)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办矿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实质,就是利用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装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习惯,对小煤矿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术和工艺及煤矿通风、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单产单进,减少采掘面数量,优化安全生产系统,从而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
人”的目的。各煤矿、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抓安全、促生产、快发展和深化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分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08〕73号)、四川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区域煤矿自然条件及安全生产现状,提出了《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各煤矿要将该项工作作为近三年抓煤矿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地抓好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讲清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煤矿特别是业主自动地、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二是要结合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和煤矿长远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在煤矿的办矿条件上要逐步提高、从严把关,主要运输回风巷道应尽可能布置在岩石内,不准采用前进式开采,逐步消灭裸巷支护形式,主要巷道断面和风量应有足够的备用系数,从源头上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三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煤矿尽可能地推广使用采掘机械化,做到应上全上,掘进面不能采用小型综掘机的煤矿必须实现机械装矸;四是根据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关闭整顿和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采掘机械化建设规划,对矿井通风、供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整治,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必须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和作业制度,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六是要通过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为煤矿培训一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采掘运机械的维护管理人才。尽管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采掘运机械化,但二者绝不能简单划等号,绝不能因自然条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碍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七)进一步明确基层监管责任和标准,强化现场监管
根据分局调研的情况,建议各市县要以防止“三超(超能力、强度、定员)”生产、越界开采(含开采保安煤柱)、擅自增加井口(系统)为主要标准,作为基层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现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作业)。能够实现此目标,就解决了区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只能通过驻矿安监员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务请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关于交通安全讲话1同志们:
这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工作,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刚才,发文表彰了20_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20_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讲了意见,两位局长的意见讲得很好、很到位,各地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总的要做到“三个到位并快速提升”:
一、认识要到位,思想要快速提升到新境界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全力以赴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市被评为“全国‘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维护交通安全的压力进一步加大。5月19 日凌晨2 时许,我市发生了群死群伤10 人的重大交通事故;6 月1 日凌晨2 时零5 分,我市又发生了死亡3人的追尾交通事故,教训是深刻的。特别是“5.19”事故的发生,再次给我们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事故发生后,许立全书记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尽全力抢救伤员;刘曙光市长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看望伤者,并在医院召开紧急会议,对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立即启动了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施救联动机制,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解救被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疏导恢复交通。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抢救伤员,现场处置果断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特别是在事故善后处理过程中,各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各尽其职,不到一周的时间,死者尸体全部火化,赔偿全部到位,家属安全离开潍坊,确保了最佳处置效果。总的来讲,“5.19”事故的现场处置和善后工作,速度快、效率高、效果好,对此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但是,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总结经验,而是认真分析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和隐患,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坚决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客观方面,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迅猛增加,交通运输流量空前加大。截止4 月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69.4万辆,居全省第一位、全国地级市的第四位;驾驶人209.9 万人,居全省第一位、全国同等城市的第十位;全市道路通车里程2.3万公里,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交通管理中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但当前最大的问题和隐患在 主观方面 ,在我们工作自身。一是思想认识境界不高。个别地方和单位没有把维护交通安全放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位置,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导致工作中更多地注重经济发展,而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抓得不紧,甚至存在严重的麻痹懈怠思想和侥幸心理,对大量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二是社会化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机制还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整体合力;部分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监管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形成科学规范的责任管理体系;全市面上的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抓得不紧,宣传形式单一,没有形成全民参与的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氛围。三是工作措施落实不够。个别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浮在表面,流于形式,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导致工作存在漏洞和盲区。突出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隐患路段较多;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打击处理工作成效不明显,等等。对以上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反思,深刻剖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当前我市正处在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的关键时期,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四个潍坊”、三个转型的任务目标和思路举措,特别是随着“蓝黄”两大国家战略的加快实施,全市经济社会将迎来新一轮跨越式大发展,随之而来必然是人流、物流、车流的“井喷式”增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将会更加艰巨繁重。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谋划、科学组织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化认识,提高境界,痛下决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强硬的管理手段,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措施要到位,工作重点要快速提升到新领域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狠抓措施落实,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一)强化道路隐患整治。道路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狠抓道路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治理措施,确保工作成效。要按照《20_年潍坊市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全市部署开展一次道路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明确部门单位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资金,确保道路隐患及时发现,有效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进行联合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大力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道路隔离设施建设,今年是全省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加快工作进度,严格标准规范,确保正面相撞事故进一步降低。要着力抓好道路标志标线和路口治理,突出事故易发路口路段的标志标线检查整改,切实解决标志标线不规范、不完备和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要针对路口事故多发的实际,突出抓好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等路通安全设施建设,切实把路口车速压下来、事故降下来。
(二)强化重点领域整治。驾驶人和车辆管理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必须切实抓紧抓好。一是管好重点车。要重点加强对大型客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逐车检查登记,逐车建立安全档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监管有力有效。要重点查处超期服役车辆、私自改装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上路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患。二是管好重点人。以大型客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人为重点,建立完善重点驾驶人分级管理机制,对重点驾驶人逐人见面审查资质,分类落实管控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强化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能力。三是管好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以客运企业、物流企业、资源型运输企业为重点,健全完善对企业法人及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体系,坚决制止和改变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交通安全的做法。
(三)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查违治乱,疏堵保畅,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以满足人的安全合理出行需求为立足点,将道路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等有机的结合,妥善处理人车路的关系,实现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要科学推进城区交通智能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静态管控和对重点车辆、重点人的动态监控,努力实现城区道路安全监管全天候、全覆盖。二是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干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要以治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机动车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为重点,严查彻管,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全警全力、全防全控,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要认真分析交通违法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突出重点时段和路段,科学安排勤务,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三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惠民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要抓住村村通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要深入研究制定鼓励农村群众办牌办证的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着力解决农村机动车无牌上路的问题。要科学部署警力,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长期存在的低速货车载人、超载超限运输等突出违法行为,维护农村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于交通安全讲话2同志们:
这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刻汲取8·26包茂高速、8·27青银高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刚才,蔚恩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振华同志通报了全县1-8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一会杨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形势严峻,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刻不容缓
近日来,我县周边的安塞和绥德接连发生了“8·26”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和“8·27”青银高速重大交通事故,分别造成36死3伤和9死的严重后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省、市连续召开紧急会议、下发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这些血的教训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值得大家深刻反思。
目前,我县拥有公路总里程2631.71公里,机动车保有量24440辆,其中客运班线69条,客运企业5家,客运车辆304辆。从刚才周队长的通报情况来看,当前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还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挑战异常严峻。特别是上半年我县相继发生的几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负面影响难以挽回,集中暴露出当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单位和企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没有将其摆在重要位置上,加之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现有的道路承载能力严重不足,现有的执法力量无法辐射到每一台车辆,车与路、建与管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事故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滞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尚未建立,交通事故处理难度大、事故责任追究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当前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超常规的举措、超标准的要求,下决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确保全县交通事故总量稳中有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任务艰巨,专项整治务求取得实效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从今天开始,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组织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要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排查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具体要抓好四个“严”字。
(一)严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由县公安局牵头,县监察局、交通局、安监局和各乡镇政府配合,立即开展省道303线、县乡公路、通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上足警力,严格执法,确保交警警力80%以上上路执勤。要切实加大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占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派出所要配合乡镇交警中队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三轮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要进一步深化“清车行动”,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岗”的要求,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排查清理,把治理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大货车违法停车和危运车辆违法上路行为作为重点,查处一批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机动车,查处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典型案件,处理曝光一批违法企业、违法驾驶人,追究一批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责任人员,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
(二)严把关口,切实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由县交通局牵头,公安局、安监局、旅游办配合,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加强客运站场的监督)制度,对每个客运企业、客运场站派驻工作组,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进出站登记、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挂靠经营、驾驶人户籍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对现有长途客运班线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一周内取消“红眼班车”。要监督企业严格实行长途客运车辆零点至5时停止运营、客运车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七座以上客车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渐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员和相关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同时,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检查和教育培训,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情节严重的,坚决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辞退。
(三)严格标准,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监管。由县交通局牵头,教育局、旅游办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危险运输车和旅游包车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相关企业、学校和驾驶人从严惩处。交管站要全面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运营车辆综合性能监测,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坚决查处检而不修,甚至不进场、不检测、不维修就开具合格证的违法行为。客运办、运输公司、教育局以及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对县内所有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和危险运输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校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同时,要加快全县一体化数字交通监控平台建设,通过技术手段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这项工作,杨县长已作了专门的安排,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立即行动,尽快落实,及早建成投用。今后,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交通违法信息将作为执法依据,由交警部门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
(四)严抓实改,扎实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县交通局牵头,公安局、安监局、公路段、气象局和各乡镇政府配合,进一步强化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加强省道303线、县乡公路、通村道路巡查管控,特别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客运、城管部门要立即着手规划县城公交停靠安全港的建设,力争早建成早投用。农村公路管理站要加大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力度,逐步完善安全设施,为农村居民创造安全出行条件。气象局要积极推行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县交通局、公路段和各油气企业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列出整改时间进度表,尽快完成整治任务,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县政府将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实施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落实不力的,要就追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统筹兼顾,同步抓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月2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第三季度安全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8月27日,按照白书记、杨县长的指示,我们又紧急召开县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通报了8·26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情况,传达了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并对全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借此机会,我就统筹抓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再强调几点。一是突出抓好地质灾害安全整治。要对城乡居民区、中小学校舍以及自然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隐患,高危地段要坚决采取搬迁撤离或监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正在整治的隐患点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不出问题。二是突出抓好消防安全整治。要彻底整治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盲点,严肃查处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违法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违章用火用电等行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三是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原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购买、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的监控,确保不出问题。四是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油气开采和采石(砂)场、砖瓦厂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该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一律依法取缔。五是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违”清理整治,对建筑工地防火防电、施工人员宿舍、塔吊、脚手架及模板垮塌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四、责任重大,保障措施必须落到实处
安全事故人命关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调度,统筹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责任制度,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保成效。
二要创新管理机制。要立即着手构建以县乡政府为主导,公安交警、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员、乡村干部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综合管理体系,将管理向乡村两级延伸,将村支书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县考评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
关于交通安全讲话3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是第十四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其主题为“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同学们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也关系到我们的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因此,学校制定了《_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把校园安全作为我们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作为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希望各个班级、各位同学认真作好。
第一,全校师生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尤其班主任要站在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高度,要充分利用好每周的班会、主题班会时间,始终将学生的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做到经常教育,及时教育,教育到位,教育全面,对安全工作不能存有丝毫麻痹侥幸的心理。
第二,要时刻牢记“隐患就是事故”,“安全工作无小事”。要求各班对本班教室里的桌椅、门窗、电脑电视等用电设备定期进行专门检查,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防患于未然;要求各宿舍及时关门、关窗注意财物安全,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注意消防安全。晚熄灯要及时,熄灯铃响后要及时就寝,不准在宿舍外走动。出入校门要持有正规假条,不准无假条私自外出;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主动避让机动车辆,谨防意外事故发生。学生走读、或晚间病假需由家长接送。课间上下楼梯不要拥挤,靠右慢走。体育课上,按要求动作,注意自身安全保护。此外,像学生伤害、斗殴、敲诈等恶性事件,网吧问题,社会黑帮渗透中小学校校园等引起的新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我们全体师生的高度重视与警惕。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观念。防微杜渐,将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认真听取消防知识讲座,积极参加消防技能比赛、消防逃生演习、楼道疏散演练等安全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提高认识,增长能力。
百善文明为先,万思安全是重。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活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祥和,保护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生命无价,珍爱生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彼此的生命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关于交通安全讲话4同志们:
近,延安市安塞县、榆林市绥德县先后发生了两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中省先后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对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今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宏贤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又对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为了落实好中省市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两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刚才,安监局蔚恩局长传达了中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警大队振华队长通报了1—8月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湛宏副县长就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讲了很具体很全面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认真研究,抓好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下面,我再强调三方面问题。
一是要提高认识。对抓好安全生产要有三方面认识。首先,抓安全就是讲政治。抓好安全是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表现,无论是县长、局长、乡镇长还是村主任都要将安全生产作为分内之事来抓,抓不好安全生产就是失职。其次,抓安全就是抓经济。以安塞8·26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例,涉事客运公司仅赔偿一项就要20_多万元,可见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所以,我们不能将安全生产看作单纯的安全工作来抓,要将安全生产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第三,抓安全就是抓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带着感情来抓,当作给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来做,让生活在志丹的广大群众拥有安全感、幸福感。
二是要抓住重点。今天会议的主题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但是我们抓安全,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其他方面也存在很多隐患,因此,今天的会议要就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刚才湛宏副县长讲的基础上,我觉得重点要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核心是抓好日常监管,特别是客车、校车要规范车辆类型、核定载客数、运营线路的管理,坚决杜绝将公交车私自改为城郊客车使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抓好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抓好采石场、采砂场、砖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志丹每年生产500多万吨原油,仍有很大一部分通过车辆运输,危运车辆监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另外,近两年新开办的一些石油伴生气加工企业,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要重点抓好这些行业的安全监管。四是抓好建筑工地安全。当前是项目施工的黄金时段,要在保证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重点做好安全工作,确保不出问题。五是抓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重点做好网吧、KTV、超市、地下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六是抓好烟花爆竹安全。对销售烟花爆竹的企业、门市要重点监管,确保不出安全事故。七是抓好校园安全。目前,各个学校都已开学,相关部门要全面做好校园周边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八是抓好防汛工作。主汛期尚未结束,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确保安全度汛。九是抓好地质灾害防治。我县地质结构复杂,今年雨量相对充沛,有关部门要对滑塌地段、桥涵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出问题。十是抓好护林防火。随着全县植被的进一步好转,护林防火压力也随之增大。十月份将进入护林防火期,我们要未雨绸缪的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对上述十方面重点安全工作,一是要夯实责任。县委、县政府要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各负其责的抓好落实。各部门和乡村两级要认真研究,落实专门领导和干部,分级负责,履行好职责。二是掌握政策。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以上十方面重点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县安监局要尽快编印、发放政策汇编,组织开展专项培训。三是早安排。会议之后,县安监局及各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立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隐患、不留尾巴,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要抓好落实。一是抓源头。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审批、审核关出现了问题,把不该审批的事项进行了审批。为此,各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回头望”,查漏补缺,该完善的完善,该纠正的纠正,从源头上把好审批、审核关。二是抓排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刚才讲到的十方面重点工作,尽快成立工作组,深入乡镇、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排查,建立检查台账,使安全排查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三是抓整改。排查的目的就是为了整改、为了解决问题,不能将排查作为形式来搞。安监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必要时可以从外面聘请专家充实到检查组中,深入细致地搞好检查,确保不走过场。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以县政府、安委会的名义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的“消号”,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四是抓责任追究。安全责任不能等出现问题才追究,必须关口前移,要从检查排查入手,检查排查不仔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就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例如,建筑工地的安全工作就检查住建局,重点检查其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是否进行了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如果这些工作没有做到位,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和痛苦,才能使老百姓有安全感,才能为志丹的经济和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总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都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确保不出安全事故,以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环境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关于交通安全讲话5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镇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知精神,分析当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前 10 个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回顾
今年前 10个月,我镇牢牢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个中心,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深入贯彻各项交通安全法规,不断加大交通安全治理的力度,为维护全镇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全镇主干线公路安全畅通,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前阶段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视程度增强。镇委、镇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镇各部门、各村(居)委会也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二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分级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基本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三是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探索新模式、新方法,督促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汽运公司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月考核,当月兑现。港务集团提出“每位职工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新理念,全面提高基层职工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逐校逐园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校车属性复杂,有自备车辆、租用车辆,有的是专用车辆、有的是非专用车辆。
二是部署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汲取甘肃正宁校车事故情况,进一步强化“安全是天”意识,明确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疏堵结合,防治并重”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教育、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镇迅速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车辆查处力度,全力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聘请公安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进校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对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采取张贴宣传画、挂图、卡片,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并结合甘肃正宁校车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和超员车辆。提醒家长教育和监管学生,学校要与每一位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明确责任,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