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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全局的工作以就业再就业工作为核心,以劳务经济和统筹城乡就业为重点,着重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20__年我县被省确定为第二批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县,按照《吉林省第二批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组建了高层次领导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落实任务、明确职责、完善各种基础表册,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硬件建设,我们为重点的四个乡镇统一制做了规章报、劳动力资源显示板和劳务输出显示板。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二)劳务经济工作
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劳务经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高层次的领导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紧紧围绕方案认真开展工作。截止9月末,全县已输出101057人(次),突破10万人大关,创历史新高。实现劳务收入2.8亿元,其中有组织输出38758人(次),城镇输出19908人(次),农村输出8__9人(次),向北京输出保安16批次552人。预计到年底全县输出110000人(次)。实现劳务创收3.7亿元。全县信息采用短信群发器发送的形式,覆盖面广、到位及时,信息传送方便快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农村劳动力普查和管理工作
20__年4月初我们选调工作人员312人,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了入户统计调查工作,该项工作利用20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户统计调查、表格填写、微机录入、汇总上报工作。统计调查结果为农村总户数67248户,农村总人口数247398人,劳动力资源总数为128558人,其中男71137人,女57421人,建立了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行政村建立了资源台帐,村级台帐根据人员变化时时更新,乡镇(场)数据库每月更新调整,县数据库每季更新调整。
(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按照省里的培训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共计培训20__人,其中预备制共7个专业19批次1000人,技能提升培训6个专业8批次500人,劳务输出培训7个专业7批次500人。
(五)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
按省市的要求,我们开展了“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紧紧围绕“五个一批”:培养一批创业骨干,征集一批创业项目,建设一批创业基地,推广一批创业成果和宣传一批创业典型,认真开展了创业项目的征集、筛选、推广、评选工作,现征集创业项目134个,推广创业项目72个,项目带动就业人数434人,培树创业能人25名。同时对零就业家庭开展了就业援助工作,通过申报,入户调查认定零就业家庭131户,以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创业带动、劳务输出、引导自谋职业等形式使202人全部实现了就业,其中公益性岗位安置52人,劳务输出安置4人,企业安置38人,创业项目带动安置23人,引导其自谋职业72人,其他安置13人,我们每月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一次人企对接会,截止目前,共有来自域内外的100多个用工企业招工,前来求职人员达4000多人,成功对接千余人。
(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
为加强社区网络和服务建设,我们为9个社区统一购置了微机,制作了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信息板。并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和零就业家庭入户调查,完善了用工备案、企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基础表册,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经常深入到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收集整理用工信息并及时,开展了对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的援助工作,并做好了跟踪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平台的服务功能,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工作
20__年我们对全县灵活就业人员开展了20__年20__年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工作,该项工作于20__年5月份结束,领取20__年补贴为5547人,发放金额为1705030元,领取20__年补贴为5885人,发放金额为2155281元,共计发放__32人,发放总额为3860311元
,其中灵活就业人员10944人,发放金额为3487687元,公益性岗位人员488人,发放金额为372624元。
(八)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20__年9月末,注入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00万元,已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1万元,发放78人,带动240人实现再就业,年底预计发放贷款450万元,可发放280人,预计带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580人。
二、20__年工作安排
工作思路:
20__年全局紧紧围绕“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大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并通过落实优惠政策,增加就业机会、加强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培训、调整就业结构,热情为下岗失业人员排忧解难,引导、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强自立,艰苦创业,努力实现就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输出和转移力度,增加劳务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目标任务:
(一)劳务经济工作
1、农村劳动力输出人数9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亿元,其中有组织输出4.5万人(次),省外输出4万人(次)。
2、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
3、筹划新建省级劳务输出基地3个,县劳务输出基地10个。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
1、城镇新增就业达到6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近4500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达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2、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达到70个,培树创业能人25人。
3、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数量3个,解决零就业家庭率达到100。
4、小额担保基金当年到位金额达100万元,当年新发放金额达350万元。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围绕就业再就业工作,落实任务、明确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拓宽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的领域和渠道
争取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在四个方面有新的进展。一是在民营企业岗位开发有新的进展,争取在招工用人较多的民营企业中建立起就业基地,逐年发展扩大。二是在社区开发就业岗位有新的进展,变一人自谋职业为合伙或联合就业。三是在自谋职业开发岗位有新的进展,通过政策推动、资金拉动、典型带动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推动自谋职业的全面开展,通过小额贷款等政策的扶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四是在新建项目上跟进,掌握明年新建大项目的规模、用工数量,在项目开工时及时跟进,为项目提供就业服务,利用新项目开发岗位。通过落实以上四项措施,真正发挥小企业大就业、小社区大就业、小额贷款大效果的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4050”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争取在三方面有所改进:一是在帮扶范围上有所改进。要在普遍解决好“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夫妻双方失业、一户两代人失业、单亲抚养子女失业人员这三类就业困难家庭身上,摸清底数,确定帮扶目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争取取得一定成效。二是在就业岗位开发的方式上有所改进。认真选择“4050”人员规模就业的项目,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的办法,扩大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作用。三是在就业安置范围上有所改进。积极探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使用办法。
(四)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重点加强基础工作,完善整体功能,突出市场作用。实现职业介绍一体化、信息使用一网通、就业服务一站式的工作方式。解决好市场建设面积和市场软硬件建设,实现劳动力市场向人力资源市场的转型,要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基础平台。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承诺服务为手段,每月举办一次人企对接会,通过联动活动,搞活市场,实现充分就业。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库建设。四是加强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和社区在失业人员管理、就业服务和促进再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搞好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工作。
二、创建工作范围
1各乡镇人民政府:指乡镇政府、乡镇范围内所创办的各类企业和乡镇政府所属单位创建的就业岗位。
2县政府各部门(含直统部门)指各部门及所属各基层单位所创造的就业岗位,包括招、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安置,卫生、治保、炊事、驾驶员等。
三、创建工作内容
1创造就业岗位是指当年新建、扩建、改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第二、第三产业新增加的就业岗位;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承包造林、规模养殖增加的就业岗位;从事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家护、楼院保安等增加的就业岗位;政府所属单位开发出的公益性岗位;由政府提供政策服务、提供场地、提供资金等扶持发展的个体工商户;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等项目建设聘用人员。
2所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人员,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弹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可采取灵活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3创造就业岗位实行季报制度。县就业服务局负责岗位创建工作的督促、汇总、上报工作。各乡镇、部门务必于每季度结束前十日内将就业岗位创建完成情况报县就业服务局备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四、创建工作措施
岗位创建目标任务列入年度考核责任书,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每季度督查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年终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的具体程序为:
1查看文件:制定创建就业岗位具体安排意见和落实措施。
2查看岗位:创建的就业岗位人员上岗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以其他形式确立劳动关系情况。
3查看名册:新创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
4查看机构:成立专门组织,有专人负责落实。
5查看报表:按照安排,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五、创建工作要求
1新创就业岗位所安排人员,指城镇户口失业人员。
一、*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对标定位,就业主要指标按期推进
截止*月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04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14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6万人,培育劳务经纪人281人,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10个,新建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4个,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及送岗下乡活动共计49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14人,农民工市民化培训204人,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55人,为338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56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8%,带动1025人就业。
(二)多措并举,就业创业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完善办理流程,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提前完成全年任务。我们重点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优化、完善、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改进信贷管理,加强与贷款承办银行、财政局的联系与配合,完善担保机制,规避贷款风险,进一步提高贷款办理效率,截止7月末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567万元,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积极开展域外对接,构建劳务输出平台。为进一步推进**市与**市就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协作渠道和内容,实现精准就业扶贫,助力**市贫困劳动力和去产能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7月3日,我市与浙江省**市**县对口合作洽谈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实训基地召开。会上,我们向长兴县参会代表介绍了我市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通矿集团、通钢集团板石矿业公司等去产能企业职工相关情况。市教育局、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阐述了我市人才培养和就业情况。长兴县人社局推介了长兴县优秀人才选树激励、人才安居工程等人才就业政策。双方就劳务输出、打造“白山技工”品牌等事宜座谈交流。今年三月,我市已有一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赴湖州务工,未来将进一步研究探索湖州当地企业产品生产链条延伸至我市去产能企业,实现去产能解合职工就地就近就业的可行性。鼓励湖州创业成功人士和社会各界人才携技术、带资金来创业,带动我市人力资源就地就近转移,实现合作共赢。7月22日,白山市人社局组织人员赴湖州考察对接贫困劳动力输出和去产能工作。通过考察当地企业用工需求、薪资待遇和工作环境,了解湖州企业来白山投资建厂的意愿,进一步完善两地劳务协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而由政府采取的一种行政行为,它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精神,而且是再就业工程和扶贫解困工程的组成部分。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对促进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此,各级政府一定要有充分认识。要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紧出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实施意见;要加强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成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残联、劳动、人事、统计、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强化宣传,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一项新的事业,社会性较强,它的推行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各级残联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工具,采取行之有效又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表扬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批评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在全社会造成一种声势,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的工作氛围。
三、建立健全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是具体承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机构,一定要建立、健全起来。凡未成立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的盟市、旗县都要在年内成立;已经成立的,要尽快建立高效率的运作机制,并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单位均应承担法定义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录用残疾人时,应到同级劳动、人事部门按现行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到同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备案。残疾职工数量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单位,不得再精简残疾人。
四、认真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年报制度
一、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
(一)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特点
就业统计范围广。现今在残疾人就业统计的工作中,由于人口分布广,数量多,统计工作的开展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由于就业统计需对已就业和未就业的残疾人情况进行统计,涉及多个工作领域。并且所有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需依法填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报表和从业残疾职工花名册,扩大了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范围。
就业统计流程多。在残疾人就业统计的工作中,主要是以残疾人就业人口调查和填报表的形式来开展工作。由于在此过程中需要与多个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致使数据上报的流程复杂,时间耗费久。
就业统计数据的更新快。由于每年都有增加的残疾人人口,以及残疾人就业的不稳定性和变更性,促使残疾人就业统计调查数据不断变化。在不断变化的统计数据中,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上报以及数据整合的工作量大,对统计人员的工作来说是一项挑战。
(二)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开展,对调查残疾人就业状况,根据精确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残疾人的就业率,促使残疾人提升自己的社会价值,也保障了他们的生活水平,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统计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影响
(一)保证残疾人数据资料的真实性,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依据
保证用人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性,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企业,依据单位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将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统一起来。只有准确地对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就业需求的数据进行统计,才能使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它有效的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率,促使残疾人积极融入社会生活中。数据的造假和虚报不仅违反了国家规定,也扰乱了就业秩序。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其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策的出台,对统计残疾人就业数据的精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不仅关联着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也关系着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
(二)有效保障残疾人就业率
残疾人就业的统计直接为残疾人合理安排工作提供了数据基础。根据统计数据,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安排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并且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残疾人就业率也使残疾人在就业保障法律法规中获得裨益。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顺利开展工作
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开展提供了便利之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需要根据残疾人的就业情况和用人单位情况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如果用人单位虚报谎报残疾人就业统计数据,将对服务机构工作的开展增加障碍。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残疾人就业数据的统计和核查不仅促使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流程提供岗位资料和员工资料,也解决了数据与实情不相符合的情况。因此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
三、完善残疾人就业工作统计的措施
(一)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水平
统计工作的范围广,涉及领域多,所耗费的时间和物力多。因此在实际残疾人就业统计中,为了保障数据的准确性需要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首先工作人员需要对统计学知识和统计方法进行广泛的认识学习,并且充分利用在实际生活中。采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有效整理和统计,与各用人单位资料相匹配,方便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合理的工作岗位。其次在实际统计工作中,统计人员需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责任意识,提高数据统计的客观准确性。
(二)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
合理的规章制度促进了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开展的可持续性。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且对统计人员的数据成果进行检测。将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个职员的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责可循,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效率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除了建立统计工作制度,还应建立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监管制度。对工作人员的统计数据,统计质量等进行监管,以减少统计工作的漏洞。
(三)提高人们对统计工作的重视
在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中,需要残疾人员、用人单位以及各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配合。提高人们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对残疾人就业统计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可以有效统计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也可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以及残疾人服务等机构的工作有效实施。提高人们对残疾人统计工作的重视,首先加强人们思想道德观念建设,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从思想上认识到就业对弱势群体的重要性,以“扶残组残”和人文主义的价值观营造平等的就业环境[3]。人们支持残疾人就业制度,配合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对残疾人就业上岗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束语
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的开展。它不仅使残疾人平等享有就业机会,提高生活质量,也对残疾人的社会价值体现和心理精神上熏陶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在实际统计工作开展中,为了确保数据的精确度以及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培训,并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积极配合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在劳动、工商等部门指导下,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劳动能力评估、求职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帮助残疾人申办营业执照,落实扶持措施,以及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
其中,县残疾人服务社及其残疾人服务分社是在县残疾人联合会领导下为残疾人生产劳动、脱贫致富提供服务的实体。它的主要功能是全面调查掌握本地区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情况和生活状况;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轻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前、产中、产后综合配套服务以及承担残疾人扶贫的日常工作,承贷承还康复扶贫贷款,并确保扶贫贷款使用到户到人。
六、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原则及组织实施
所谓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原则,就是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在省级立法机构制定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中或由政府规定一个具体的比例,这个比例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或部门中工作、就业的残疾人人数占这个单位或部门职工总数的比例。现在国际上对这个比例一般掌握在1.5%至6%,我国试行的比例在1.5%到2%。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30条的规定,各地区的具体比例可以由各省人民政府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有责任按一定比例录用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残疾人就业。
分散按比例就业有别于集中就业的地方在于,它向那些享有劳动用工权的企业和单位明确提出,各单位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按一定比例录用残疾人,为他们选择适合的工作,以发挥他们的特长。建国40多年来,我们主要是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这种做法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大作用,至今仍在发展。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少福利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老化,设备陈旧落后,难以抵挡市场经济的冲击,举步维艰,以致许多城乡残疾人无法安排。从长远来讲,实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利于提高残疾人素质,与社会共同前进,这是势在必行的。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是一项应急措施和权宜之计,而是可通过深化改革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来完善残疾人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作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和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及地方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地区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法规所规定的具体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应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采取措施尽快达到规定比例。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深入基层,调查摸底,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可靠、翔实的依据。另一方面,应广泛、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和动员工作,使社会理解和扶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使各单位积极主动安排残疾人就业。同时应告知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效能,管好用好,加强监督,不得平调或挪用。
第三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分级主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就业介绍、咨询、指导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劳动部门和上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的指导。
各级劳动、人事、财政、计划、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上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可以将其负责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委托下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第四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及中直单位,均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一名盲人就业可按两名残疾人计算。本单位直属福利企业安排的残疾人可计入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任务数内。
鼓励城乡个体工商户安排残疾人就业。
各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等方面的照顾。
第五条 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推荐,也可会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向社会招收。
第六条 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安排适宜的工种和岗位。残疾职工在转正、定级、升级、职称评定、生活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第七条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数额按照差额人数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人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中、省直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由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市(行署)、县(市、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由同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其中企业、经费自理和部分自理的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协助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进行收缴。
第九条 各单位每年应当在年底前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填报由省残疾人联合会与省统计局统一印制的《单位残疾职工情况表》,逾期不报的单位按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待。
第十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单位残疾职工情况表》确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名单,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当按缴款通知所列的银行帐户、应缴数额和缴纳期限,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一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管理费中列支。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企业需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经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后,可给予减免照顾。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未经批准,逾期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十三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助残疾人就业前职业技术培训;
(二)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经费开支;
(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第十四条 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省财政厅统一印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并加盖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印章。
第十五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严禁平调或挪作他用,保障金存款利息收入计入保障金。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度收支预算,经同级残疾人联合会审核、财政部门批准后,报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上一级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第十六条 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七条 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弄虚作假、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残疾人联合会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限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滞纳金。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本单位、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措施为辅,在就业政策制定、就业资金援助和就业岗位提供等方面给予扶持,使工作强而有力、切实有数,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残疾人就业工作不仅是残联一个部门的工作,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环节,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残疾人就业工作不只是只管把残疾人推荐给用人单位,而应该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特点的岗位使其真正就业;残疾人就业工作不光是安排就业岗位,鼓励自谋职业也是残疾人就业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尊重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和生命价值,对于残疾人不能着眼于他不能干什么,而要着眼于他能干什么。
其次,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帮助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工作中必须克服以下偏差:一是单位领导认识不够,工作有抵触,敷衍塞责;二是基层发动不够,思想有疑惑,对为残疾人提供岗位不理解;三是残联独术难支,工作合力无法形成;四是工作重布置。轻考核,形成工作雷声大雨点小,有动作无突破的被动局面,影响并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办法,积极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从事个体从业和参加农业生产劳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解难、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减压。 第三,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的人认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干预了企业的用人自,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乱收费”,加重了企业负担。还有的人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只是迫于形势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压力,消极对待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得不到有力支持。
诚然,由于残疾人自身所存在的生理缺陷,一些单位确实无法安排就业岗位,而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企、事业单位理应担负起帮助残疾人就业这一社会共同责任。对不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要依法按规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促进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保障金来扶持残疾人就业或解决其基本生活来源。使这一难度较大的工作管理科学化、运作规范化。
第四,加强职业介绍。首先,要教育引导残疾人发扬“四自”精神,激发其脱贫致富的欲望和创业热情,鼓励他们克服残疾障碍。战胜自我。在此基础上,加快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要提高职业介绍效能。
一是进一步加大职业介绍工作力度,提高劳动服务机构的运作效率,彰显服务效能,尽快凸显社会效益;二是高标准建立残疾人就业工作信息网,使求职残疾人和用工单位方便、快捷、准确地获取所需劳动力市场信息,使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更加快捷高效,从真正意义上体现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化责任。
加强就业培训
由于残疾的影响,残疾人整体受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偏低,这也是导致其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残疾人的素质培训,是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要加强就业前培训。由于自身原因,有些残疾人不能很快适应就业岗位的要求,有时候会因为达不到最起码的上岗条件而无法安置。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上岗培训方案,依托社会资源,多特性、多渠道地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生产工作技能,以适应岗位需要,满足就业需求。
二要加强在职培训。随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速度的加快,过去单一的学习和技能状况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残疾人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能力迫在眉睫。应该在完善培训制度的同时,太力加强在岗残疾人培训,提高他们的社会竞争能力。
三要加强创业培训。目前社会就业观念仍十分陈旧滞后,残疾人自主创业意识也相对淡薄。因此要强化对残疾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
激励自强创业
2009年,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南方日报社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规,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广东驳运公司被上级列为困难企业,在将3000多名员工裁到365人的大批裁员情况下,不仅没有裁掉一名残疾人,还为他们安排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在节日期间,还经常为残疾职工送温暖,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2009年招聘残疾员工14人,超比例安排残疾员工8.53人。广东三元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多年来积极参与各地区举办的“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公司内部制定“餐厅残疾人招聘流程”,鼓励各分店招聘残疾人。公司内部还就残疾人员工制定了保护政策,规定各餐厅不得安排残疾人上晚班,禁止歧视残疾员工等条例。广东胜佳有限公司不仅为残疾员工提供了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岗位,还精心培训他们使用电子秤、商品导购、生鲜商品管理、电脑录入、财务核数等技能,不仅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更帮助他们提高了信心。2009年招收残疾员工7.66人,超比例安排残疾员工1.86人。
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对差额部分按照一定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各级政府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企业:招收残疾员工只为回馈社会
广东三元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在职员工2000多人,其中残疾员工45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2.28人。
据了解,麦当劳公司招聘的残疾员工多为轻度智障或听力障碍,主要从事餐厅卫生服务和厨房烹煮工作。公司同工同酬对待残疾员工,为他们购买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连续几年都专为残疾员工及其家长举行“家庭欢乐日”。在日常工作中,公司还针对残疾人员工制定了保护政策。如,为保证残疾员工的安全,餐厅不得安排他们上晚班;禁止歧视残疾员工等制度。
广东三元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陈小姐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公司在很早以前就开始使用残疾员工,当时并没有考虑过招聘残疾员工能够获得什么利益,只是本着回馈社会的理念。“他们都很可爱,工作也做得很好。每年都有残疾员工获得‘最佳员工奖励’。”陈小姐说。
残疾人:残疾朋友很多没有工作
出生10个月就患上小儿麻痹症导致下肢残疾的曾女士,在广州市清平药材市场当文员,平时主要是坐在办公室收市场档口租金,每个月能拿到1600元的工资。
曾女士算是比较幸运的,拥有一份还算稳定的工作。但是工作20多年了,一直停留在基层,收入也自然不如人家高。
她表示,由于残疾人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很多单位、很多人都歧视残疾人,再加上文化普遍较低,没什么专业技能,残疾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身边的很多残疾朋友都没有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了,也很难保证同工同酬。
曾女士希望,政府制定政策的时候多考虑和照顾残疾人,用人单位正确看待残疾人,多招聘一些残疾人,在工作中同工同酬,尊重他们的辛勤劳动。
2011年,福建省继续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支持力度。2011年全省各级政府筹集就业专项资金8.96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安排7.3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3.65亿元,省级2.94亿元,设区市(县)级0.72亿元。省及省以上预算安排资金是就业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占总预算安排的90.15%),利息收入696.94万元,其他收入(主要指设区市上解调剂金、上年结转资金等一些难以分类的资金)1.59亿元。
2011年就业专项资金筹集额较2010年同期增加1.07亿元(2010年筹集7.89亿元),比增13.56%。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总量增长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央加大福建省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补助资金较2010年同期增加5000万元,另一方面受国家金融政策影响,利息收入较2010年同期增加230.4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超过1.2亿元。强有力资金支持,有效地保障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实际支出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的分配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优先确保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政策的落实和省政府下达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确保国家和本省各项促进和稳定就业政策的落实,优先安排惠及民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补贴、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的职业培训补贴经费等。三是确保省政府和省人社厅、财政厅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创新工作举措的实施,比如对开展企业用工服务、紧缺技术工种免费培训、建立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发展产业技工培养基地等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根据省财政厅2011年度财政决算报表数据,2011年福建省各级财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7.82亿元。从支出情况看,2011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两类支出增长幅度均较大。
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也较为合理,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社会保障性支出比重均衡合理。2011年社会保险补贴的比重维持在22.4%,基本与2010年持平。二是社会发展性项目支出比重有较大幅度提升。2011年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等发展性项目支出共计2.78亿元,占就业专项资金总支出的比重为35.5%,较2010年同期上升14.5个百分点(2010年发展性项目支出2.02亿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4%),成为主要支出项目。
三、项目实施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近年就业专项资金连续跟踪评价结果来看,福建省的就业政策得到落实,各项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扎实有效,资金使用总体业绩良好。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近年来,就业政策不断更新出台,各级人社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工作,然而根据绩效评价工作发放问卷调查反馈数据,社会公众对就业政策的知晓面仍然较窄,了解不够深入,不少公众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对象、对政策的具体规定和如何操作实施还不清楚,使得某些政策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未落实
财政资金主要依赖省及省以上财政。省及省以上预算安排资金是就业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2011年预算安排资金,中央预算安排占49.93%,省级预算安排占40.22%,各设区市预算安排资金占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比重仅为9.85%,投入较少。这说明,虽然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安排的增长速度较快,但主要靠中央和省级资金,市、县安排比重低,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还不相适应。
(三)地方部门缺少配套工作经费
随着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经办队伍和经办能力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经办机构人员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和财务培训等工作均需要耗费花费大量人力和物力。与承担的工作量相比,经办人员配置仍然紧缺,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难以满足经办业务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助标准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项就业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思路
(一)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1.加大舆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推广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现有的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加大对促进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职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在宣传内容上,不仅要让群众知晓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政策规定,更是要让群众知晓补贴的领取方式和步骤、公共职业培训机构的地点、职业介绍机构等,方便群众进行就业服务选择。在宣传方式上,要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的主题,广泛采集、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通过劳动保障网络平台及就业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各类岗位需求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通过组建宣传团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社区或农村等基层进行实地宣传,接受劳动者的咨询。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强化就业政策培训,不断扩大知晓面,提高政策执行力。
2.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就业资金效果
根据政策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确保政策的实施能为广大就业人员提供更大的便利,提高政策惠及面及政策实施的灵活性,提高就业补助政策促进就业的效果。一是推动培训模式创新。要注重开发促进就业效用较强的培训项目,增加实训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各地区优势产业、特色经济,进一步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实训基地,并建立完备的就业跟踪制度。二是全面提升职业介绍的社会化服务效能。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展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三是提高职业资格鉴定层次,优化劳动力结构。要针对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短缺问题,要加强高级别以上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鉴定工作。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以此带动相关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和免费技能鉴定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力质量结构优化。
3.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以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为重点,继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充分就业。根据当前就业形势,研究制定就业专项资金扩大使用范围的意见和思路,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小额贷款贴息、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一是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在鼓励劳动者创业和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中的作用。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劳动者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增加小企业融资渠道。二是从提高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等环节入手,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调整投入结构,加大创业投入,带动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三是推动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强化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注重开发促进就业效用较强的培训项目,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后再就业率和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提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契合度,不断提高就业率。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1.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根据财政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目的,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筹集机制,建立多渠道筹集就业专项资金机制,促进就业资金来源多元化,形成与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落实,改善地方,特别是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重点加大促进和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保补贴等方面的投入,安排好促进就业、公共就业服务等专项资金项目,营造有利于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体制机制环境。此外,要根据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和新要求,适时调整就业项目资金支出结构,规范并严格执行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用到实处。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围绕就业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活动招聘周活动
全省公共职介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服务就业中心工作,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重点是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全省联动专项招聘周活动。
(一)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帮扶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1月18日-25日,其中1月18日启动举办“‘迎新春·送温暖’再就业援助帮扶全省联动招聘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做好活动前期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现场招聘活动具体援助措施;二是拓宽就业岗位信息采集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发就业岗位,保证必要的岗位数量;三是大力宣传“两法”和就业援助政策;四是做好援助对象的跟踪推荐就业工作。
(二)春风行动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2月17日—2月23日,其中2月17日启动举办“春风行动·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援助帮扶全省联动招聘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现场免费发放“春风卡”,张挂“两法”宣传画,公布举报电话等,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二是免费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引导服务;三是有选择地组织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面对面洽谈。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2008年5月的第三周,其中5月11日启动举办“全省民营企业大型联动招聘专场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积极与工会、工商联共同联动,岗位信息收集工作以工商联为主;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三是做好招聘活动和政策落实的宣传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将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9月7日—9月13日,其中9月7日启动举办“全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帮扶大型联动招聘专场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做好活动前期宣传,大力挖掘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络服务平台,提高信息质量,将网上求职招聘与现场求职招聘结合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中毕业生的援助帮扶力度,优先推荐就业,落实就业援助的相关政策,提高帮扶实效。
二、强化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各类专项联动招聘活动
为适应公共就业服务新要求,在重点开展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招聘周活动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突出主题,开展各类主题性专项招聘活动,推动公共职介活动得以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成效地开展,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
(一)纪念性节日专项招聘活动。
1、“迎三八·架金桥”女性援助招聘专场活动。(3月7日)
2、“迎五一”全省大中专、职技校毕业生供需洽谈招聘周活动。(4月下旬)
3、与民政部门、部队联办“八·一”拥军爱民大型招聘专场活动。(8月1日)
(二)专业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活动。
1、三资企业中高级技能人才招聘活动。(10月中旬)
2、与教育、人事部门联办高校毕业生公益性招聘活动。(11月下旬)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招聘活动。(12月下旬)
以上活动的具体举办时间和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三、加强部署引导,切实推动各项联动活动深入开展和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全省联动招聘活动作为全年公共职介工作的重点,突出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形成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效突显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