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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该项目主要是为全国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农村生育妇女出生缺陷防治的意识和能力,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2亿元,有2356万名农村生育妇女免费服用了叶酸。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结果显示,近年来,我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加速下降,中国农村地区群体推广免费补服叶酸的措施已初见成效。2009年至2011年,全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年均下降速率达16.6%,明显高于2000年至2009年10年间全国年均6.6%的下降速率;其中农村地区年均下降速率达17.8%,明显高于同期城市年均下降速率。2011年,项目效应进一步凸显,全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下降速率达21.4%,其中农村地区下降速率达22.4%,仍高于城市地区18.5%的下降速率。通过项目提供主动的服务和宣传,明显提高了育龄妇女对叶酸的认识和服用率。项目的实施在较短时间内缩小了各地区间服务可及性的差距,明显改善育龄妇女增补叶酸的认知、态度和行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已逐步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2009年开始,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分别为全国1000万和120万35岁至59岁的农村适龄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55亿元,共有1169万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接受了宫颈癌检查,146万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接受了乳腺癌检查。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农村妇女常见病得到及时诊断,促进了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减少了农村妇女死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健康教育和宣传,农村妇女对“两癌”检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从项目初期接受率不到50%,到现在广大农村妇女愿意接受并主动寻求服务,健康意识明显改善。同时,各地都建立起了卫生、妇联、人口计生等多部门合作机制,以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制度,初步构建了农村“两癌”防治网络,大大提高了基层机构和人员的“两癌”检查服务能力。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通过合格镇的创建,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工作机制,落实公共卫生工作措施,提高公共卫生工作质量,为实现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力争2016年年底通过县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合格镇检查验收,达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精细、服务规范、质量达标、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居民受益”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落实政策与创新机制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并在项目管理、指导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绩效考核等方面不断创新,促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相结合。本院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分工协作机制,加强本院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能力建设,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一条龙”服务,突出方便群众、医防结合、重在预防的特色。
(三)坚持服务数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认真按照各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在保证服务数量、服务频次的基础上,重点在做好服务质量和效果评价上下功夫,让广大群众真切体会到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实惠,让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惠民工程”。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强力推动创建工作
1、镇级:学习借鉴“茨沟”模式,进一步完善“责任医师团队包抓公共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按要求做到管理规范、机制健全、运行良好。
2、村级:进一步夯实村级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努力创建2个(宏大村卫生室和展望村卫生室)优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合格村”,要求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职责明确,设施、设备齐全,制度健全,资料完整。
(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1、细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方案。根据各项目管理或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制定各项目管理精细化方案,明确项目作用、项目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方法、资料收集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将任务细化到本院各科室、各村,做到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层层有职责、有任务。
2、细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各种项目检查指导、质量控制、质量考核、信息报告等制度,落实项目培训例会、绩效考核、工资发放和使用公式等制度,规范和公示“责任医师团队”职责及任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工作流程等信息。
3、细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奖惩制度。强化镇村级绩效工资考核,根据工作数量和质量,兑现服务补助经费。
(三)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
强化经费用途和管理。严格执行上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专账专户管理,明晰每一笔项目资金数额及用途,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合理分配镇村级公共卫生经费比例,2016年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不少于48%。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1、规范提供醒目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中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标准、时间、频次、数量等开展相应的服务,做到服务规范、质量可靠、群众受益,项目资料做到不缺项、不漏项,真实可靠。
2、创新改进服务方式。把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融入镇卫生院日常工作之中,坚持防治结合。将医生、护士、中医药等卫生技术人员纳入公共卫生服务技术队伍,建立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医师团队,结合常见面、多联系,根据辖区服务范围、科学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分片包村,责任到人。探索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巡诊服务、预约服务、签约服务等形式,定期深入村组,同村医一道,为广大村民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提高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效果。健康档案更新及时,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加强老年人慢病筛查和健康管理。提高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和孕产妇、儿童的健康管理率,规范随访服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加强全人群健康教育、规范开展预防接种、中医药服务和传染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处理服务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内涵,确保服务效果。
(五)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和满意度。
1、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使广大城镇居民了解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政策、服务内容及重大意义,提高对各种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2、提高群众满意程度。本院和各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送医下村、上门服务、主动服务的时机,提供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让群众知晓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享受到规定的免费服务。将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省级卫生、财政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项目。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加快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强化医院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工作联系,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实现功能互补、防治结合和中西医并举。
(二)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大力培养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以及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健康干预措施,实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师制度,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三)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要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0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业务所需的工作经费根据任务和经费标准确定,由政府根据服务开展情况核拨。政府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30%。公立医院按规定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给予专项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
(四)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范。规范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保健及主要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要积极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完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制定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五)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根据省级卫生、财政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制定县、镇、村三级考核评价机制,县政府每半年要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各镇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将考核结果与核拨经费、年度工作绩效挂钩。各镇要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考核情况应向社会公示,将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考核评价标准,凡总分达到98分为优秀,达到80分为合格。对成绩优秀的予以表彰;对成绩合格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补助系数,核定补助;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要进一步深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推进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奖勤罚懒,合理拉开差距,形成促进工作任务落实的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要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增强全民健康素质。
(二)科学规划,加强管理。
加强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人禽流感、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等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确保传染病防治经费与物资储备到位;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医疗市场、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确保医疗卫生安全;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和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率、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管理达到60%,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住院补偿比提高5%;孕产妇死亡率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0万和6‰之下;积极开展卫生街道、村居创建活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2%;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率达100%,村卫生室达标率达到95%;积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稳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大力强化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2012年度卫生体制改革任务,以改革促发展,惠民生,求实效。
二、2012年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医改这个中心,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着力加强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农村卫生三大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能力,狠抓行风建设、队伍建设、效能建设、文化建设,以改革为动力,攻坚克难,争创一流,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卫生行业。
三、2012年工作重点
1.在辖区2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
2.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开展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工作,落实人均不低于15元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率与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均达到6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120元。
3.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普查、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4.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将食品卫生监督职能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人随事走”的原则,稳妥划转,有序过渡。
5.强化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2年全部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陡沟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十六里河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领秀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等。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医改目标。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发改委的协调指导下,成立区医改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配套政策,积极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让医改成果尽快惠及辖区群众。
2.召开工作会议,细化职责任务。拟于下周召开全区卫生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3.着力民生民健,扎实做好几件实事。
一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负担,市政府要求3月15日正式启动,我区纳入首批试点的单位有22个,其中市级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个,区医院举办的机构8个,街道办事处举办的机构3个。目前我局已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动员,要求22个试点单位深入学习理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并汇报上级承办单位领导,争取支持配合;要求试点单位迅速核查库存药品,建立库存帐目,从现在起不再购进非基本药物;要求试点单位立即核实现有资产及收入、支出情况,摸清底数;要求各试点单位做好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前期准备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是推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要求到今年10月,实行微机化管理的居民人数要达到60%以上。省卫生厅、财政厅统一免费安装软件,要求区卫生局配套硬件,标准是应用服务器1台,数据库服务器2台,磁盘阵列及双机热备软件1套,防火墙1台等,费用约需40万元,申请区政府予以支持。
三是为全区70岁以上进行免费查体,并为每位老人制定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针对性健康指导,进一步提高老龄居民的健康水平。
2012年市免费婚前医学保健服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等民生工程在全面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任务基础上,各项任务完成质量和数量在全省妇幼民生工程进度和考核中位于前三位。
二、深化医改,稳步推进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进一步规范儿童、孕产妇保健服务券发放和管理工作,实现县区之间服务券的流通使用和兑付结算;妇幼保健服务券发放面向全市常住人口,确保对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全覆盖;推进妇幼保健适宜技术进社区,2012年底实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服务。全面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继续开展市级筹资的妇女“两癌”检查和0-6岁儿童“先心病”免费检查工作,完成35-59岁农村妇女和城市低保妇女22000人宫颈癌和11000人乳腺癌免费检查,0-6岁儿童的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检查9500名。
三、加强危重孕产妇和体弱儿管理,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在开展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的基础上,建立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甄别和管理,提高其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强化医疗机构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管理。对体弱儿扩大专案管理范围,进一步规范体弱儿管理。
四、加强“产前筛查”管理,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积极推进产前筛查工作,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产前筛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五、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加快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
2012年按照《省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县区(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评审,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进妇幼卫生政策保障措施出台和完善,全面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六、着力提高市、县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一)质量指标
(1)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杜绝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二)保健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2)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
(3)孕28周高危孕妇县级筛查率达90%以上,重度高危管理率95%以上。
(4)3岁以下儿童当年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5)孕妇产前筛查率达60%以上。
(6)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98%以上。
(7)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梅毒抗体检测率达90%以上。
(8)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75%以上。
(9)以县为单位助产机构剖宫产率>50%的县比上年下降5%,在31~50%的县比上年下降3%。
(10)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省卫生厅要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妇幼公共卫生性质,完善行政管理
一是贯彻落实丽水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和卫生强市目标,强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妇幼卫生管理,认真实施卫生部《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积极争取政策,继续将妇幼卫生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社会联动,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向各级政府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工作机制。二是推进“五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重点任务,分级签订管理责任书,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基层指导和督查,做好过程和环节管理,提高保健管理质量。三是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的落实。指导完成《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任务书》妇幼卫生工作任务。五是认真贯彻卫生部新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完善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二)加强医防和医患联动,保障母婴安全。
一是深化“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加强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分中心的产、儿科建设,开展全市产科质量和孕产妇应急抢救能力的检查,提高产、儿科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继续落实《丽水市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的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二是强化医防联动,继续落实临床、保健高危联管制度和流动人口妇幼保健信息交换制度,实现“全信息交换”,掌握常驻和流动孕产妇、儿童基础信息,规范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狠抓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的筛查、治疗、随访,落实“全过程管理”,降低危重孕产妇的发生率。三是注重医患的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不断创新健康教育载体,组织开展市级《孕妇学校》、《育儿学校》创建工作,编印丽水市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读本,分利用公共媒体,宣传妇幼卫生有关政策及保健知识,提高目标人群保健知识知晓率。四是以“全系统培训”方式,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继续举办妇女保健产科急救和儿童保健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的理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五是探索建立贫困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和危重抢救救助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全人口服务”,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贫困人口妇幼保健基本公共卫生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妇幼保健均等化
完成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任务10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
二、实施的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各镇的申报,并经县爱卫办研究,决定在下庙镇、赤水镇、高塘镇、柳枝镇实施农村改厕项目。
(二)内容
1.召开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启动会。
2.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双瓮式、三格式),完成建设任务。
3.在改厕项目镇举办改厕技术培训班,搞好改厕项目村改厕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建造质量。
4.发放农户改厕宣传册页和改厕健康教育宣传画,普及改厕卫生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爱卫办统一安排,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从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镇上报项目执行村名单及任务数量,县爱卫办审核确定项目村名单及项目任务数量。
第二阶段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完成改厕配件招标采购;在改厕项目镇实施农户改厕技术培训,在改厕项目村开展改厕宣传和健康教育。
第三阶段各项目镇、村实施户厕建造工程,完成改厕项目任务,以镇为单位申报,县项目办组织考核验收,编写项目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上报市爱卫办;各项目镇、村月完成30%、月完成40%、月完成20%、月上旬完成10%。
第四阶段迎接省、市爱卫办考核验收。
四、资金管理及使用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中央每座补助500元,省级每座补助100元,市级每座补助100元,县级每座补助100元,合计每座8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市、县改厕办每座按50元留作办公、培训、督导检查、差旅等费用。
(二)资金管理与使用
1.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中省市投入资金,由县财政局拨入县卫生局(县改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卫生局(县改厕办)按照省市爱卫办有关要求,实施管理和使用;县级配套资金由县卫生局提供各项目镇、村完成数量,由县财政局按每户100元补助标准拨付县卫生局,再由卫生局拨付各项目镇、村。
2.改厕项目经费用于购置改厕厕具配件,改厕技术培训、健康教育以及项目管理(包括监督检查、基线调查、效果评估、技术指导、以奖代补、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招标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县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招标采购工作。按照“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产品质量关。
五、工作职责
(一)县爱卫办
1.依据省市《实施方案》,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成立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2.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做好改厕卫生洁具采购工作。应标单位必须是经省上认定、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
3.确定项目实施镇、村。按照“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严禁分散布点,撒“胡椒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建设形式、数量、标准和地点。
4.落实专职人员包镇、包村,做好技术指导,确保建造质量。已建成的户厕必须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四无”卫生要求,确保建造一座,合格一座;加快改厕进度,切实做好改厕项目登记表和进度报表等改厕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5.负责做好村以上项目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凡经培训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镇、村要同施工技术人员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违约处罚等责任和义务。
6.开展基线调查和改厕健康教育活动。
7.对改厕物资发放要详细记录,有领取人签名,保证到村入户。严把双瓮卫生洁具配件质量,验收人必须签字负责,确保配件质量。
8.执行改厕户实名制(身份证)登记制度。严格按照“改厕项目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改厕户的登记和上报,并以镇、村为单位建立“改厕项目登记表”电子档案,上报市爱卫办。
9.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改厕项目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检测与评价。
(二)项目镇政府职责
1.依据《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村组,制定本镇农村改厕实施计划,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主管人员,加强项目管理,做好改厕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与上报。
2.督促改厕项目村组建改厕专业施工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改厕项目质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3.落实镇干部包村,强化日常监督与检查,及时掌握和上报项目进度报表。
(三)项目村职责
1.落实主管领导,做好改厕配件的接收、管理与发放,建立配件发放登记。
2.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改厕项目宣传与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户厕改造。
3.组建改厕专业队,落实改厕施工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县级改厕技术培训,提高农户厕所改造技术水平,严格按照双瓮式卫生厕所建造技术规范进行户厕改建,确保改厕项目工程质量。加快改厕项目进度,按期完成改厕项目任务。
4.落实人员负责,做好改厕户登记。按照“改厕项目登记表”的内容要求,认真做好改厕户的登记工作,做到改厕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改厕户门牌编号三统一。及时做好“农户改厕卡”地填写与上报。
六、项目管理与验收
(一)项目管理与监督
1.县爱卫办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2.县改厕项目办与各项目镇,各镇与项目村要层层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并将改厕项目纳入各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3.县项目办每月对各项目镇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得力,进度快,质量好的镇村予以通报表扬。
4.建立项目公示制度。所有项目村必须对改厕项目任务、物资分发、补助经费的发放等情况在村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项目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二)项目验收
1.县级考核验收:各镇村务必于之前完成改厕项目任务,并将各项目村《改厕项目登记表》和《农户改厕登记卡》上报县爱卫办。县爱卫办于前完成对各项目镇村的考核验收,于前完成县级项目总结报告上报市爱卫办。
2.考核验收的方法:查阅文档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声像资料等原始资料),现场抽查和群众访谈等。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县人民政府将“农村妇女健康行动与子宫颈癌筛查项目”纳入十大惠民工程之一。扎实做好“农村妇女健康行动、子宫颈癌筛查项目”工作,提高我镇育龄妇女健康水平,改善生存质量,降低子宫颈癌患病率和死亡率,保护育龄妇女健康,是全镇广大妇女健康的福音。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准确摸清、掌握各村已育龄妇女人口基数。
二是确定全镇育龄妇女健康行动与子宫颈癌筛查活动工作日程,对参检对象入户发放重大公共卫生农村妇女子宫颈癌检查服务卡(简称“服务卡”)。
三是安排时间顺序,育龄妇女持“服务卡”、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免费检查。各村妇女主任负责组织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任务
扎实开展好农村育龄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活动,摸清掌握我镇妇女宫颈癌发病率、分布状况、人群结构的第一手调查数据,为下阶段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开展好妇科病、宫颈癌防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1、各村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村组干部做好入户发放“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服务卡”。服务卡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住址)由村委会填写,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号填写在服务卡左侧下面空白处。卡号(ID)不填写,由项目组人员现场排序。
1 对象与方法
1.2 方法 采用调查表的形式,调查内容:①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年限、学历、专业、执业资质、职称;②村级防疫、保健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年限、学历、执业资质。
1.3 统计分析 调查表汇总整理、分类,运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2 院、村人员统计
2.3 分析
2.3.2 村级医学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其中防疫医生是医学人员占82.38%,保健员非医学人员占17.86%),有执业资质人员较少(防疫医生占69.67%,保健员占13.10%),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1.1农村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缺乏运行保障机制由于当前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健全,使得农村公共卫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爱国卫生以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能力极为薄弱。从当前了解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农村基层卫生单位工作的定位放在谋求生计上。为了生存,基层医疗单位依然走着以药养医的老路,缺乏足够的精力和财力来发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这种现象在村卫生室表现得尤为突出。绝大多数村卫生室都没有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多为自负盈亏,主要靠开展基本医疗业务创收,且收入十分有限。在公共卫生方面的收益仅仅只有每个月的100元左右。业务收入微薄及公共卫生服务补贴不到位决定了村卫生室一方面在人员配置上不足,大部分村卫生室只有1~2名村医;另一方面要多看病,多创收,其结果是导致在公共卫生服务上精力不足。当前,能配备专职防疫保健医生的村卫生室麟角凤毛。因此,从整体看,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网底功能弱化,缺乏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的长效激励机制,主动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1.2农村卫生人才极度缺乏,且配置不合理由于农村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的限制,导致农村卫生人才严重不足。目前能长期在农村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的大学生很少,大部分是学历不高,年龄偏大,知识技能掌握不够的人员。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学历偏低,未接受过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等专业教育,且由于财政困难所导致的人员编制缺乏,使得很多应该开展的公共卫生工作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1.3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程度不高自2009年起,国家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提出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些服务项目在农村只是刚刚起步。除了传统的免疫规划、妇幼保健、传染病管理等外,其他项目部分正缓慢的启动着,仍有未开展或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启动的项目工作质量不高,进展缓慢,服务效果没有显现出来。未开展或没落到实处的项目,如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主要是由于人手不足、工作经费不到位、工作能力有限等原因造成。
2关于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建议
2.1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村公共卫生氛围近年来,有关农村公共卫生的法规、文件相继出台,特别是新医改方案,更是将基层卫生、农村公共卫生作为当前关注和倾斜的重点,对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体制、加强硬件建设、培养基层人才队伍进行了科学规划。因此,应将农村卫生,特别是公共卫生,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扭转只有卫生系统在农村卫生工作方面单打独干的局面,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农村公共卫展总体目标,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相关部门在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2.2建立人才队伍培养机制一是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出台吸纳科班优秀人才到基层卫生单位服务的利好政策,如提高待遇、减少晋升职称年限等,从而提高农村医疗卫生处置能力。二是严格农村卫生室准入条件。对新进人员一律要求必须具备职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对年龄在45岁以下的在岗人员,要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其参加职业医师考试。三是强化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生多途径的全科医学教育和培训,要将举办乡村医生技能培训班纳入培训计划,经常化、制度化。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为基础,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机制为核心,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动力,以加强医学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的改革重点,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年末,初步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进展,医药科技创新和卫生人才队伍水平明显提升,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人民群众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免费提供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监管等。
制定实施并适时充实调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国家免疫规划、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水平。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成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每个乡镇设立1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民事业性质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村卫生室,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确保乡镇卫生院具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村卫生室具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能力。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在公共卫生服务、初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等功能。
(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有效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努力降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比例。
(四)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所有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全部执行市级统一网上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他公立医院按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目录。
(五)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龙头医疗机构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改革公立医院以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财政补助为主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医药分开运行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建立以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为主的补偿机制。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一般诊疗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积极推动非公立医院发展,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六)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型人才。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七)逐步建立全县实用共享的信息系统。创建一体化的医疗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药品监督四大信息体系,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共享。
(八)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根据人员编制、补助标准、服务任务和服务绩效考核情况全额预算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取得的服务收入按照规定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给予足额补助,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提供医疗服务的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确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采取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等方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渠道给予补偿。县政府按绩效考核兑现的方式,对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补助。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