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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6.06.17
随着认知语言学的迅猛发展,学界开始讨论其与翻译学之间的关系。Shreve和Angelone[1]出版了《翻译与认知》,标志着认知翻译学逐步形成。谭业升曾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探讨了创造性翻译研究的几个核心问题,对认知翻译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做了有意义的探索[2]。王寅曾提倡从认知语言学视角建构翻译理论的思路,提出“认知翻译观”和“认知翻译研究”的新兴边缘学科[3-4]。在认知翻译学框架下,一般认为,翻译与转喻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翻译的本质是转喻性的,是源语言与译入语之间的一种语言转换。Tymoczko曾提出“翻译转喻学”(metonymics of translation)和“翻译转喻”(metonymy of translation)等术语,并认为,翻译的转喻性主要体现在翻译的联系/创造(connection/creation)功能以及翻译的局部性(partiality)这两个方面[5]41-57。
作为一种特殊的语篇类型,法律文本的翻译也离不开这种语言之间的转换。法律文本具有正式性、严谨性、专业性、规范性等特点,法律翻译必须把握这种文体特征,使译文映现源语言的“味道”。对法律翻译作出开拓性贡献的当属克罗地亚法律翻译学者Susan arcˇevic'。国内近十年法律翻译的兴盛与这位学者是分不开的。国内学者研究法律翻译的视角比较多样化,包括译者的创造性(黄巍[6])、法律交流原则(杜金榜[7])、翻译策略(张法连[8]、刘法公[9]、穆可娟[10])、语用视角(张新红、姜琳琳[11],马莉[12],韩健[13])、文化美学(王同军[14])等。纵观研究现状,学界基于认知角度对法律翻译的探讨着墨较少,鲜见认知转喻对翻译的研究路径。本文将在转喻式翻译理论的基础上,探讨其对法律翻译的指导作用,试图探索基于转喻式翻译理论的法律翻译策略。
一、转喻式翻译理论
涉及认知转喻与翻译研究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主要体现在对比喻性语言的翻译上。从传统修辞学角度看,这种语言现象的翻译很少,因为转喻只不过是一种修辞格。从认知语言学视角看,这种语言现象俯拾皆是,因为转喻是人类认知世界的一种工具,在语言中无处不在。本文中的转喻式翻译理论(a metonymic theory of translation)把转喻视作后者。
英、汉语的词汇大多具有交集特征,意义仅部分等同,这就是造成“部分代整体、部分代部分、整体代部分”转喻机制的认知基础[4]20。Denroche进一步强化了翻译的转喻性本质,提出了转喻式翻译理论[15-16]。他将比喻性语言看作翻译可行性的基本对象,但它并不主要关注比喻性,而是重点关注源语文本与译文初稿、译文初稿与译文终稿之间紧密相关的意义转换。这种理论可为翻译研究提供一种新范式。依据这种理论,转喻处理在翻译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同语言之间以及同一语言的不同变体之间的转喻关系使翻译成为可能。翻译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语际迁移阶段(从源语文本到译文初稿),二是语内修正阶段(从译文初稿到译文终稿)。这两个阶段具体包括:理解源语文本意义,对比源语与译入语,作出由转喻框架激活的词汇选择,修改译文初稿直至预期。翻译即是通过转喻关系处理这个过程。从源语文本到译文初稿充满了模糊性与不确定性,而从译文初稿到译文终稿中某些句子的转换其实就是转喻转换。再到译文终稿中所做的词句微调,其旨在关注语篇连贯,也是转喻处理在发挥作用。
同样在2015年,常年关注隐喻能力的伯明翰大学教授Jeannette Littlemore在其新著《转喻――语言、思维与交际背后的“缩影”》中也谈及了转喻与翻译的关系,为转喻式翻译理论做了有益补充[17]。她指出,译者在将源语文本译成译入语文本时可能会涉及转喻表达的选择,因此有必要将这些转喻表达按照恰当的翻译策略译出。在国内,卢卫中曾专门研究了转喻的翻译策略,并指出,转喻的翻译可采取“译入语对应喻体翻译”、“译入语特有喻体翻译”、“源语喻体+喻标”、“源语喻体+注解”和“源语喻体的舍弃”等策略[18]。
简而言之,转喻式翻译理论认为,可以从转喻的视角界定翻译。具体来讲,包括微观与宏观两个方面,前者指具体转喻表达的翻译,其翻译策略要视语境而定,采取“译入语对应喻体翻译”的翻译策略;后者意指源语与译入语之间的关系本质上讲是转喻的,译文初稿与译文终稿之间的关系也是转喻的,这是转喻式翻译理论的宏观把控与指导原则。
二、转喻式翻译理论对法律文本翻译的指导作用
(一)转喻式翻译理论指导法律文本翻译的可行性
从微观上讲,鉴于法律文本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和法律语言庄重、严肃等特征,在法律文本翻译中,译入语对源语的忠实性、一致性方面要高于其他类型的文本翻译。但是,过度强调法律翻译的忠实性与一致性势必会招致法律翻译过度直译之嫌。法律翻译译者一直在忠实于语言与忠实于法律内涵之间摇摆。尽管如此,鉴于英、汉两种法律语言的不同特征,进行双语转换时难免存在词汇在形式与意义上的部分等同,这即体现了部分与整体之间的转喻机制。因此,从微观上讲,转喻式翻译理论对法律文本翻译有指导作用。
从宏观上讲,尽管法律翻译所体现的主观能动性相对较小,无须进行过多转换,法律翻译毕竟也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其中包括典型的句型转换。正如Susan arcˇevic'所说,法律翻译就是语言转换与法律转换同步进行的活动[19]。依据转喻式翻译理论,从源语到译入语以及从源语法律到译入语法律的这两种转换背后的认知机制即是转喻运作。这里的转喻即是发生在同一理想化认知模型内的源语与译入语之间的认知操作,也包括发生在同一法律框架下源语法律体系的法律法规与译入语法律体系的法律法规之间的认知操作。正是由于转喻机制的潜在指导作用,促使译者在法律翻译过程中灵活把握法律翻译策略,合理运用符合译入语规范的句型,实现两种法律在语法、功能等层面上的一致性。因此,从宏观上讲,转喻式翻译理论对法律翻译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译文:业主特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或支付合同规定的其他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工程中缺陷的报酬。
源语中的“therein”是一个简化形式,代指“in the Works”。所以译文将其译为“工程中”,这种翻译方式体现了整体形式代部分形式的转喻关系,实现了译入语中法律语言的规范化。
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译文:The Law of the PRC on Chinese-Foreign Equity Joint Ventures
Article 1 With a view to expanding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technological exchang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ermits foreign companies, enterprises, other economic entities or individual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foreign parties) to incorporate themselves,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to equity joint ventures with Chinese companies, enterprises or other economic entitie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Chinese parties) on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and subject to authorization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上例中,针对同一个“中国”,汉语法律中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译者将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译作“PRC”,将第二、三个译作“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这种译法体现了语言的多样化特征,“PRC”与“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部分形式代整体形式的关系。同时,依据“译入语对应喻体翻译”的策略,“PRC”的译法属于部分地直译,未能充分体现汉语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威严,可进行合理的转喻转换,并调整为“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汉两种语言的不对等性是体现转喻式翻译思路的重要依据,法律语言中也存在这种不对等性。正是因为这种不对等性造成了源语与译入语词汇之间存在部分代整体或整体代部分的转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多采用“译入语对应喻体”的翻译策略。
例5:各成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中,应避免对任何国家的或政治独立进行威胁或诉诸武力,应避免采用任何与联合国宗旨不一致的其他方式。
译文:All Members shall refrain in their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from the threat or use of force against the territorial integrity or political independence of any state, or in any other manner inconsistent with Purposes of the United States.
上例中,源语中的“成员国”与译入语中的“Members”构成一种形式上的词汇缺失现象。一般来讲,“成员国”译作“member states”或者“member countries”,而译文则将其处理为“Members”,这种译法既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也切合了法律语言的简洁性,更重要的是体现了部分形式代整体形式的转喻关系。
2.法律文本中句型的转喻翻译策略解析
英汉两种语言的不对等性不仅体现在词汇层面,也体现在句型方面,这种不对等性正是转喻式翻译理论的重要依据。汉语法律文本中的句型不能与英语法律文本中的句型完全对等,只有通过有效的转喻转换,才能达到法律文本翻译的标准。
第一,首尾互换的转喻转换。
为使译文符合译入语的表达规范,在必要情况下,需要调整源语的语序,进行必要的转喻转换。
例6: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12, the General Assembly may recommend measures for the peaceful adjustment of any situation, regardless of origin, which it deems likely to impair the general welfare or friendly relations among nations, including situations resulting from a violation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present Charter setting forth the Purposes and Principles of the United States.
译文:对于联合国大会认为可能损害公共利益或影响国家间友好关系的任何局势,包括因违背本确定的联合国宗旨和原则而造成的局势,无论什么原因,联合国大会可以提出和平调解的建议,但不得违背第12条的规定。
英文的语序讲究突出主题,把重要的信息放在句首,如原文中的“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12”,而在译入语中,则将其放在句末,这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该例中的语序转喻转换较好地体现了转喻式翻译理论的宏观指导作用。
例7:为规范公司付款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译文1:T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mpany payments, these regulations are formulated.
译文2:These regulations are formulated t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payments in the company.
译文2的语序转换实现了译入语的通顺与连贯。
第二,句中成分的转喻转换。法律文本中的句型互换不仅包括首尾互换,还体现在句子中的成分转换,这种转换既体现了法律语言的文体特征,也符合法律文本翻译的指导原则。
例8:合营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等,应尽先在中国购买,也可由合营企业自筹外汇,直接在国际市场上购买。(摘自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译文1:An equity joint venture should put the purchase of the required raw and semi-purchased materials, fuels, auxiliary equipment, etc. from Chinese resources in the first place, and may also raise its own foreign exchange funds to buy those directly from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译文2:In its purchase of required raw and semi-processed materials, fuels, auxiliary equipment, etc., an equity joint venture shall give first priority to Chinese sources, but may also acquire them directly from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with its own foreign exchange funds.
法律语言的艰涩难懂,多“归功”于其包含的大量生僻少见的法律术语与复杂冗长的语法结构,没有一定法律常识的读者往往会望而却步。按照翻译的基本原则,法律语言在句法上应表现为结构简单、表意清晰。依据转喻式翻译理论,译者应时常提醒自己及时对第一稿的用词与句型进行合理的转喻转换,化繁为简,化散为整,以确保译文简洁易读的翻译效果。上例中,译文1是翻译初稿,全句使用了“put ”与“raise”两个并列谓语动词,突显了“尽先”与“筹”的动作,突显前者符合汉语法律试图表达的意思,而突显后者则有点“喧宾夺主”的意味。另外,“put”的宾语过长,有点臃肿。相比而言,译文2进行了一定的转喻转换,将这个宾语的位置转换到句首位置,并将“筹”的工作置后,转换为方式状语的做法既突出了源语主题,又符合英文表达习惯。这样的转喻转换保持了源语法律的“本色”,又恰当地实现了语言的简洁,进而构建了译入语的连贯性。
三、结束语
法律文本是识别度较高的一种特殊文体,因此法律翻译译者需要同时具备较强的双语转换与法律转换的能力。法律翻译的开展需要多种翻译理论及策略的有效支持,本文中的转喻式翻译理论便是其中之一。研究表明,在转喻式翻译理论的指导下,针对源语法律文本与译入语法律文本中的词汇意义或形式的缺失,应当按照“译入语对应喻体”翻译策略进行翻译;针对双语法律文本中的句型,则需要根据语境进行必要的转喻转换,以保证源语法律文本与译入语法律文本的“本色”。当然,转喻式翻译理论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其对翻译的指导作用还需进一步细化。本文旨在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学界对此理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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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圣:司马迁,字子长,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的作者。
诗圣:杜甫,字子美,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著有《杜工部集》。
医圣:张仲景,东汉著名的医学家,所著《伤寒杂病论》和《金匮要略》两书,对我国医学发展影响很大。
武圣:关羽,字云长,东汉末期蜀国大将,重义气,精武艺,也称“关圣”、“关帝”。
书圣:王羲之,字逸少,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
草圣:张旭,唐朝书法家,擅长草书,当时其草书与“李白诗歌”、“裴文剑舞”并称“三绝”。
画圣:吴道子,唐朝著名画家,擅画人物,有“吴带当风”之美誉。
茶圣:陆羽,唐朝人,以嗜茶著名,著有《茶经》三卷。
古人为何把居丧守制称考“丁忧”?
“丁忧”最早见于《宋史·礼志》:“咸平元年,诏任三司、馆阁职事者丁忧,并令持服。”那么,古人为什么把居丧守制称为“丁忧”呢?究竟什么是“丁”?什么是“忧”呢?《尔雅·释诂》中说:“丁,当也。”是遭逢、遇到的意思。《尚书·说命上》有:“忧,居丧也。”所以,古代的“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父母去世,“遭逢居丧”时,儿女们会忧伤,会居丧,会遵循一定的民俗和规定“守制”,这显然比单纯“人丁忧伤”包含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丁忧”期限三年,其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丁忧”作为一种文化习俗,在中国存在和沿袭了数千年。到了现代社会,“丁忧”的繁杂形式已经不能适应飞速发展和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只是作为—种古代文明,一种道德符号,永久地留在史册中。
梁山好汉为何总吃牛肉?
《水浒传》中,梁山好汉吃肉几乎只吃牛肉,整部书中指明是牛肉的就有48处,而明朝的其他小说中,写到吃牛肉的却极少。如,《金瓶梅》全书具体描写吃食种类有41处,但其中只有一处指明为牛肉。《醒世姻缘传》的吃食描写中则没有一处指明为牛肉。这是为何?原来按照明朝的法律,屠宰耕牛是犯罪行为。《水浒传》作为历史上唯——部正面描写“反贼”的小说,作者有意描写吃牛肉,以此来烘托和渲染梁山好汉公然藐视法律、“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气概。
古体议论文的分类
古体议论文根据论述方式、论述内容或适用场合的不同,分为许多种,常用的有“论”、“说”、“辩”、“原”、“议”、“赞”、“谏”等。
论,析理推论的议论文体,如,《六国论》、《过秦论》。徐师曾的《文体明辨》把论分为理论、政论、经论、史论、文论、讽论、寓论和设论八种。
说,用记叙、议论或说明等方式阐述事理的文体。如,《师说》、《马说》、《内储说》。与“论”相比,“说”更重旨趣,以托物寓意的方式来解述。古人常将“论”、“说”两体并称,后世的论说文由此得名。
辩,明辨是非的议论文体,盛行于唐、宋以后,如,《讳辩》、《桐叶封弟辩》
原,推原事物本源或本义的文体。唐代韩愈作“五原”,即《原道》、《原性》、《原毁》、《原人》、《原鬼》,后人效仿者颇多,于是“原”体也成了一种受人重视的文体。
【中图分类号】G71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思政研究课题“增强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的思考―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HXSZ12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首始课程。开设“基础”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培养和塑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合格的大学生,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生在实践中的思想道德水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实践教学作为“基础”课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课整个教学过程的必要环节,指的是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以“基础”课理论知识为依托,通过学生对社会实际生活的直接参与和体验,使其主观世界得到感性的再教育和主体能力得以优化的过程。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虽然“基础”课实践教学已经受到人们普遍的关注,但是随着“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的进一步展开,一些问题依然困扰着“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实践教学认识不够深刻。普遍存在着对“基础”课实践教学认识不够深刻的现象。二是实践教学基地不足。我国高职院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还存在着一定问题。三是实践教学经费不足。目前“基础”课实践教学经费不足、筹措渠道不畅,是实践教学难以全面有效展开的原因之一。四是社会实践有效机制尚未形成。高职院校内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多是由教学性、寒暑假性、勤工助学、学生自发性的开展,这些社会实践形式和“基础”课的社会实践尚未接轨,还是处于一种各做各的状态。五是社会实践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基础”课实践教学还只是处于有限度的进行中,其深度不够。六是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目前许多高职院校的“基础”课实践教学由于没有教学大纲,任课教师各自为政等原因,导致“基础”课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的有效探索
为改变我院“基础”课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的局面,本课题组在这学期的教学过程中积极尝试新的方式,推进实践教学的改革。
1、设立适合大班的教学模式。“基础”课重在积极开拓创新,“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思想指导,将“研究性学习”引入课堂,设置课堂实践教学环节,创建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以研究性学习为核心,以任务为趋动,以团队为组织,以专题为内容,最终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合一、课内与课外合一的,适合大班教学的探究式实践教学模式。
2、建立新的教学目标。围绕学生应具备的团队合作、敬业精神等诸多能力加以训练,同时注重培养学生未来可持续发展所必须具备的“自主学习习惯”和“创新精神”,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和发展奠基。
3、以小组为单位,摸索“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可操作性模式。
实践教学中的教学内容不适合大班型授课,而现实中教学资源有限限,又很难实现小班型教学,导致教学效果不好。为了让每位学生都可以有一次参与研究性学习和上台展示研究成果的机会,在本学期第一次课由任课教师作如六大步骤策划:一帮助学生学生团队组建。每班级按人数自由搭配,组建8个研究性学习团队,以培养学生集体主队合作的能力。二选择任务。每个学习团队任意选择八个主题中的一个主题做调查研究,以培养学生自助学习和研究的能力。三资料收集。每个团队根据所选的主题进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培养学生收集信息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四主题撰写。主题的撰写形式不拘一格,可以是论文、演讲稿、散文、议论文、诗歌、心得等多种格式,以培养学生文字表达能力。五汇报准备。在汇报中要求使用PPT,很多学生不会做PPT,如何制作,如何操作,成为急待解决的难题,以培养学生处理困难的能力。六主题汇报。每次上课留下30分钟的时间作为课堂实践教学,各班派出一个学习团队作代表,以同一个主题作汇报(6分钟为宜),进行PK,以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和自我展现意识。七评分与总结。在团队汇报后,老师与学生评委评分、教师点评和鼓励并指导后面的团队操作。做到成果展示在课堂功夫施展在课外,以培养学生总结经验的能力。
4、以改革创新为主线,精心设计成果展示。
(1)“学习汇报书”,学习汇报书是每个团队根据选择的主题学习性调查研究,经调查结果以论文、演讲稿、散文、议论文、诗歌、心得等形式展现的纸质报告书。
(2)“团队亮相”,要求每个团队形成自己的特色,如展示自己的队名、口号甚至是logo,还可以用各种形式展示团队成员的风格和特长。
(3)“现场汇报”,把主题的研究成果以多种形式,如论文、演讲稿、散文、议论文、诗歌、心得等格式,做成PPT与大家分享。
(4)“活动感悟”,要求每个团队以简洁的语言谈谈此次活动的收获和感触,如此次活动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遇到最大的困难如何解决?解决后的心态等等。
5、以学生为服务主体,精细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每个团队主题汇报的成绩,作为“基础”课的平时成绩一半,总分为100分,此分数在学生总评中按20%计算,该团队成员成绩共享,此成绩由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评定。
“学习汇报书”“团队亮相”“现场汇报”“活动感悟”四项的分值比为3:2:4: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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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倩.构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初探[J].和田师范专科学报(汉字综合版),2001(6).
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1古人见一叶落而知秋凉,我看校园欺凌乃因正义缺失。种种校园欺凌因为施害者受害者均为校园学生而备受关注,让人甚为不安、愤怒,令人十分担心、忧虑。其实,校园的问题、孩子的问题都是社会的问题,都是正义缺失的结果和发酵。
正义第一缺:人不可犯。
中国人是在同自然同他人斗争中生存发展的,但中国文化一直强调“爱人”,强调尊重人,不爱人不尊重人向来受到批判:以万物为刍狗的天地都被认为是不仁的;不爱人的君王、当政者大多没有逃掉口诛笔伐,如夏桀、商纣、周幽。一些人心中没有“人不可犯”的认识和自律,有意无意伤害而不反省约束,在侮辱和伤害中时起时伏。我们的公益广告、家庭教育、社会风气,都应当将“人不可犯”作为一个律条,让孩子面对他人时有敬畏,有约束,这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
正义第二缺:权不可滥。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社会在艰难中曲折进步。中国文化对于权力有准确丰富的解释和限制。近几年党强调要把权力关进笼子,是继往,更是与世界接轨。权力是为正确做事而设的。但在一些人心里,权力成了限制他人,为自己谋利的私器。这种观念已经蔓延到了学生身上。执政者、教育者、裁判者心中有“权不可滥”的正义,风气中、行政中、司法中有滥用权力即被处罚的认识和行动,校园欺凌就会失去生长的臭水恶土。
正义第三缺:弱不可贱。
中国文化特别重视伦常:强调让弱者有尊严受保护,而不是弱肉强食;强调强者仁慈有德,而不是强者为王为霸。一些人在某些方面比他人强一些,便缺少对弱者的“同仁”之心、同类之谊,有意无意贱视弱者,损害、践踏弱者,有一种强者通吃的错误观念和残忍行为。我们应在观念上、宣传上、行动上对强者的责任和约束多做思考规划,多做实事,形成强者是社会绿色发可持续发展动力的风气和态势,让强者在自我实现自我突破奉献他人造福社会中获得真正的快乐和意义,而不是深陷欺凌中不可自拔。
诚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不一定完全是加害者的过错,但是《剑来》中有这样一句话:“真正的强者,都应该以弱者的自由为边界,当出剑向更强处。”欺凌弱者决不是实力的体现,而是懦夫的行为。
用技术经济的手段来发展我们的社会,以“人不可犯”“权不可滥”“弱不可贱”的正义来和谐温馨我们的社会,我们才会获得真正的强大的快乐;才会有一个正义普照的社会。
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2不久前,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初中女孩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留下字条后离家出走;16岁的福州永泰县东洋中学学生小黄遭同班同学围殴至脾脏严重出血……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暴露出学校、老师、家长、孩子等各方面的应对和处理能力依然严重不足。的确,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刚一个多月,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各方面认真消化落实。校园欺凌,决不只是一个“开过分了的玩笑”。目前可以说,事件的有效预防,事件发生时的及时、妥善处理,事件发生后的惩戒和科学教育,都还十分缺乏。学校及 整个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亟待在深层认知上提高。
校园欺凌事件中,对受害者的界定,是一个需要审慎打量的命题。显见的自然是受欺凌者,如果长期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受欺凌者会遭遇严重的心理创伤,而这种伤害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心理治疗和干预,往往会延续至成年后,影响当事者一生的性格发展和身心健康。
然而容易被忽视的是,受害者还包括那些施暴者以及看起来与事件不直接相关的学生。规则和秩序对于社会组织的构建,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良好的规则与秩序,施暴者会变本加厉,本无意施暴的人也可能最终滑向另一端。换言之,校园欺凌事件 中,其实没有旁观者,在自觉和不自觉中,每个人都会成为秩序构建的一部分。
这就需要教育主体,尤其是学校努力做到将学生放在教育的中心环节,用心关注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品格养成。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关注每个孩子的不寻常表现,做到事前早发现,尤其是纠正部分孩子“欺凌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担责”等错误认知,从源头上遏制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事中及时处理,不让欺凌和暴力现象躲过各方视线;事后对施暴者进行必要的干预、惩戒和教育,促其行为转化。同时,要用心开展超越知识层面和技能层面的人文教育,开展有尊严、有温度、有质感的教 育。
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成为频发的“世界性”社会问题,有其复杂的成因,干预的尺度也不易把握。这就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界以更为积极的态度承担起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
一方面,从根本上认识到欺凌事件的深层次危害,及时干预任何欺凌和暴力行为,尤其不能纵容甚至包庇。另一方面,应该以让每一个孩子都成为更好的人为出发点,坚持宽容而不纵容的教育方向,给施暴者以改正的机会,特别防止“贴标签”的行为。同时,当事方的反应、媒体的事后报道,也要格外注意尺度和方式,避免校园暴力扩散成网络欺凌,给受害 者带来二次伤害。
教育的实质,就是用心灵影响心灵。老师、家长与学生之间,从内心深处尊重彼此、珍 视彼此,校园才会真正成为被美好和希望浸润的地方。
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3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一、索要钱物,不给就威逼利诱。二、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三、为了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伤害他人身体,侮辱他人性格。四、同学们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短论强。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近年来我国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有:山东省兰陵县的8名中学女生对一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效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打人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南京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后被拉至厕所并被强迫吸食大便。还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他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这些同学的举动令人触目惊心。他们的心灵已被扭曲,良知已被埋没,完全跨过了道德的底线,人人闻之而唾骂。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校园欺凌”不但对“受害者”造成伤害,而对“欺凌者”自身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为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如不及时反省及改正,难免会误入歧途。对“受害者”的伤害更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同学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所以,受“欺凌”的同学应该坚强勇敢,当受到欺凌时报告学校,让学校来处理。告诉家长,让家长来处理。使“欺凌者”受到相应的惩罚而改掉自己的过错。
我们学校,有关心和关爱我们的老师,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有乐于奉献爱心的同学,为有困难的同学送来温暖。不过“欺凌事件”也时有发生,多数已被学校的老师及时阻止和教育,事件的性质才没有被恶化。上周举行了“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的师生签名仪式,希望这个仪式能换来我们学校的平安祥和;同学之间互爱互助,团结一致;每个人都享受公平公正,实现人人平等,让我们在校园里快乐地成长。
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自己这朵开得灿烂,也要让周围的花朵开得鲜艳,相互衬托,才能构成最美的风景。
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4在和谐的学校中,同学互相帮助,相互学习、探讨问题。操场边,远远地便听见琅琅书声,在刹那间构成一曲美妙和谐的乐曲,一切似乎是那么美好,温柔的阳光“似乎”洒落在每个人身上,快乐“似乎”无处不在。
然而,在这美妙的乐曲中仍有一些烦人的噪音扰乱众人,影响众人的身心健康,使之畏惧,使之恐慌,在社会日益迅速发展的今天,校园欺凌却不再是偶尔划过天空的流星,它像一团可怕的火焰迅速燃烧着,悄悄地、可怕地蔓延着,愈来愈旺盛,难以制止。
那么,本该宁静和谐的校园,为何屡次发生这些悲剧,本应该用美好、纯真等词来形容的花季少年少女,却越来越多地与暴力、喋血、行凶等联系在一起?校园暴力话题异常沉重,面对校园暴力,学生不知所措,家长教育者束手无策。
诚然,校园暴力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对其遏制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归根结底,只有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他们往往在浓浓的关爱中成长。极端宠爱中成长的孩子,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别人必须听从于我的错觉,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正是这种过于极端的个人中心思想,造就孩子惟我独尊的畸形心态,使得孩子遇事只注重自身利益,漠视他人存在的偏狭性格。一旦他人不能满足自身利益,就立刻采取一些过分的行为进行报复,给予他人所谓的“惩罚”。其中就不乏通过伤害对方身体或者性命来发泄自身愤怒的残忍的“江湖仇杀行为”。
再者,学校教育惩戒功能逐渐丧失,在当前不尽合理的义务教育法规的限制之下,绝大多数学校很难处分一个学生。惩戒功能的丧失,助长了极端心理的自由萌发,暴力者变得无知,无所畏惧。其次,学校的弱势也导致老师处理纷争的权威地位下降,对一些性情暴戾的孩子纯粹讲道理感化是无用的,但老师们所能做的往往只能如此。他们很为难。导致许多学生认为老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到头来还是要靠自己以及小团体的力量才能解除心头恨。
值的注意的是,当下愈来愈多的网络游戏出现在应用市场,这其中难免会有涉及暴力、道德等层面的问题。在虚拟世界特定形象当中,玩家感受到虚拟的暴力加以施用于现实,殊不知自身早已被影响甚至被左右,盲目跟从,最后酿成不可避免的惨剧。
因此,青春年少的学生应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秩序观,培养博大的胸襟,切勿因小事引发大祸端。学会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学会换位思考,改变极端思想,以礼待人,以情相知。
校园需要阳光,让阳光为“苍白”的心灵注入生机、希望,谱写一首属于青春的和谐曲,让我们丢弃欺凌,在阳光下快乐前行。
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5在世界各地的国家,不时有校园欺凌上演。残忍的手段,心灵的扭曲,内心的阴暗,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甚至是协助施暴者的人,冷眼旁观的人,都给这个世界抹上一笔浓重的黑色,令人触目惊心。不同的人面对这样的事,有不一样的看法与思考,众说纷坛,莫衷一是,而我认为:应对校园欺凌零容忍,莫让校园欺凌成为青春的一道疤。
校园欺凌面前,是深不可测的黑暗,使伤痛灵魂的悲怆。
校外胡同,卫生间,甚至是学校内,这些看似再平常不过的角落,却在上演着一幕幕可怖的画面。辱骂鸥打,强迫脱衣,拍照侮辱……那些在老师面前装好学的人,背后才露出狰狞的面容。他们为了满足自己,去践踏别人尊严。在日本校园欺凌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有的人说,电影里主角受摧残成为杀人狂是特例,现实中太夸张,但是那个电影《白昼之雨>却深深刺痛了观众的心,曾经是个明媚少年的森田,却遇到霸凌,受尽欺侮,作为他昔日好友的冈田,却因为想求得自保而加入作恶的行列,好友的背叛比暴力更残酷,摇曳的火光快要熄灭,弱者逐渐被黑暗吞暴者,令校园欺凌延续,光芒还未到来,跪在地上的人还在苦苦衷嚎,旁观的人在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的内疚和担心成为欺凌者另一个对象而感到惶恐的两难地办苦苦挣扎,尼采曾言:善恶的彼岸并不遥远,与恶兽搏斗的人亦可成为恶兽,“你还觉得这是件小事吗?校园欺凌,践踏的是肉体,摧残的是心灵,扭曲的更是他今生的人生道路。
米脂县砍人案并不陌生,但想起来依旧会毛骨悚然,7人死亡,19人受伤,创造这个让人不寒而的数字的赵泽伟。13年漫长的时光,不仅还没有抚平一个少年被欺负的创伤,还使他酝酿出一个惨绝人寰的悲剧。然而在他扭曲的心灵背后,校园欺凌的背后到底隐藏什么?
校园欺凌的背后,是父母的漠不关心,是给学校敲响的警钟。
欺凌不只有硬暴力,还有“软暴力”和“冷暴力”。从小到大,我们见过的欺凌并不少,难道这些和父母,学校就没有关联吗?从你对孩子不屑一顾,甚至恶语相向开始,从你对孩子拳脚相向,甚至扇耳光开始,当你的孩子在学校欺负别人时,你没有在他上面看到你丑恶的缩影吗?从你对孩子的反常视而不见,不坦诚交心的时时候,你有后悔吗?每每传出暴力视频,在网络发责难后,学校才被迫跟进和重视,这难道不该反思吗?学校在忙着封锁消息,怕损学校名誉时,有想过受害者家庭的痛楚吗?一所学校几百人,却没人注意某个角落吗,没有使学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却感受到人间炼狱的痛苦,这不正是学校教育的缺失吗?校园欺凌,折磨着家庭,反思的学校,却至今仍在亟待解决。
面对校园欺凌,依然有可解之策。
但我很快就为自己的“大胆”而惭愧。谭老师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如果”的,他的强烈的角色意识,他的放大了的职业精神,给了他坚强的支撑。他镇定有序地组织学生们外撤,那一时刻他的心中应该说只有学生,唯独没有他自己。对他趴在讲桌上的情形,人们也曾设想了种种可能,但我始终坚信,谭老师始终没有放弃和学生一起跑出去的念头,那样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应该是始终微笑着憧憬更美好的未来的,哪怕是震波肆虐的片刻。也许就是在他俯下身去要拉起学生向外冲的一霎那,房子倒了,钢筋水泥把他的形象定格成了师魂的雕塑。大写的“人”演绎了大写的“情”。
实践证明:教学供材作文,指导学生根据所供材料,提炼出自己有所认识并且能够论证清楚的一个论点,是学生通过习作提高阅读分析能力和议论表达能力的前提。怎样根据所供材料,提炼出一个论点,有一个思维导向的问题。
按照提炼论点的思维方向分类,大体上有以下四种导向形式:
一、顺向思维
“原材料”是正面褒扬的实例,而且作文命题是正面判断句式或短语。这样的供材作文,学生阅读“原材料”后的思维特征,大部分是调动自己感觉、知觉的同类材料,去论证标题确定的论点:一般很难提炼出一个既切合题旨,又有新意的论点。在“导向”教学中,可以循着“原材料”的直接指向,指导学生作顺向思维,使学生自然地说出相似的材料和自己的看法。他们这样说,不会感到困难。譬如写供材作文《愿做造桥人》,他们能读懂提供的材料:茅以升从小立志为祖国“造出长久不倒的坚固大桥”,经几十年奋斗,终成著名桥梁专家。他们也会从此例联想到茅以升成才后的事迹(如造南京长江大桥),联想到类似名人成才创业的事迹。教师针对学生“顺向思维”表达的看法,引导他们提炼出一个符合他们认识实际的论点,就不是困难的事了。有同学可在“顺向思维”的过程中,提炼出不同一般的见解:我愿人际和谐,做一个架设友谊之桥的人。“我学茅以升、更学上海造桥人。”大多能扣住“愿”、“做”两字进行论述,传输出较活泼的时代气息。
二、反向思维
供材作文的“原材料”如果是反面事例,或者是对所供材料以问句形式命题的,学生的思维如果是“顺向”的,往往是追究“反例”的根源,或者一味地对“原材料”质疑,而容易因阅历和认识的局限性,可能作出片面的偏激的结论。那么,一般的同学就会提出一个带片面性的甚至是不太正确的论点。这类供材作文,教师应首先做好提炼论点的导向工作。我认为,主要应抓住两点:一是引导学生对论题作正确的分析,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结合“原材料”进行“逆向思维”的指导。去年在大力宣传“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个的观点时,同时也披露了一些忽视科技工作的现象。《解放日报》曾登过一则消息:某乡镇企业由于产品不对路,没有经费研制新产品,科技人员不得不改行。最后提出一个问题:“靠科技振兴经济难道只是一句空话?”老师就以这一问句作题,出了一个供材作文题目,在指导教学中,首先抓住题中“科技振兴经济”这个短语,引导学生运用已学的政治经济学常识,联系中外有关的实例,分析“科技”与“经济”的相辅相成的关系,再进一步认识科技对发展经济的关键作用。然后,用这些认识去分析“原材料”,就把学生“追根”和“质疑”,从反面“逆向”地引导到“如何解决这一类问题”上,对文题中“只是一句空话吗?”作出正面的、积极的回答。经过“逆向思维”,学生大多能提炼出较正确较切实的论点,如“发展科技要有长远目标,振兴经济才不是一句空话”、“靠科技振兴经济,必须因时、因地制宜”、“科技人才对路,经济发展才能对路”等。
三、双向思维
供材作文中,有很多含蓄显示论点的客观性命题,如《谈谈“择善而从”》、《议“东施第二次仿效西施”》、《学然后知不足》、《徐洪刚的生命价值》这是倾向于褒扬的;《说“生日热”》、《漫话“自卑没有出路”》、《东坡错改诗》是倾向于批评的;《“我要学”与“要我学”》、《从课内到课外》、《“爱”的利弊》是从比较中见褒贬的。在指导他们阅读、分析“原材料”时,注重从相反或相对的两个起点进行“双向”思维的导向教学,对他们结合实际,提高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会有帮助。同时为他们提炼出一个自己能把握的论点创造了条件。对此类供材作文的“双向”思维导向,既要达到帮助学生由“原材料”提炼出正确论点的目的,又不要束缚学生的思想而有利于他们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打开思路。必须注意以下三点:(一)对“原材料”的分析,要以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为依据,以便做到“思维导向”的有的放矢:(二)由正而反或由反而正,从一方面到另一方面的“双向思维”引导,必须以原作文命题的倾向为重点,即使是“从比较中见褒贬”的命题,也不可平均用力,而须有侧重点:(三)要允许学生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在“双向思维”过程中,提炼出反映论题的新颖论点,但对其因个人体会局限而表述片面的文句,必须作引导,再加提炼,直至表述的论点理正句顺为止。抓住这三点,通过一两个学生的典型指导,对其他学生依据“原材料”,结合本人实际,提炼出切合题意的论点。
四、多向思维
所谓“多向思维”,实质上是指使思考中信息朝多种可能的方向扩散,以引出更多的新信息的发散性思维。不过,在供材作文的指导中,由于受到“原材料”和作文命题的限制,是不可能“任其自然”的。进行“多向思维”导向的供材作文指导,也要针对“原材料”与“命题”的特点来选定。这类供材作文,多数在“材”和“题”上就不拘泥于一个指向,不局限于一个既定的理解,给学生留有可作出切题的多种解答,可作求异创新论述的余地。
有这样一道作文题就只提供一幅漫画(见下图),要求学生“先仔细观察漫画、理解画中寓意,然后,联系社会现象,根据个人认识,写出一个看法(论点)并具体地写出理由(论据),自拟作文题,写300字左右即可。”
死里逃生
有人说,今天的社会已经进入“全民八卦”的时代。明星名人的婚恋隐私、衣食品味被人津津乐道;平常人的道德品行、私人生活也被人评头论足。
喜欢评价别人生活的人,名声往往不太好。整天拿别人道德说事,是谓“卫道士”;整天刺探传播别人隐私,是谓“八婆”;整天挑拨是非,是谓“长舌妇”;刻薄尖酸、揭人短处,是谓“毒舌”――看看,都不是什么好词儿吧?
明知不好,还热衷于评价他人的生活,其背后有着一定的社会和时代根源。价值观一旦多元,生活方式一旦成为一种个人选择,“百花齐放”的同时,“众口难调”就难以避免。比如说以前人们的头发又黑又直,但后来有人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烫得比方便面还卷。站在不同立场、观点各异、好恶不一的人们,就有人喜欢,有人厌恶,评头论足就在所难免。极端的人甚至还会付诸行动――据说当年喇叭裤刚流行时,就有反对者剪别人的裤腿。
“评价他人生活”到底是错还是对?不能一概而论。任何社会都有它的主流价值观、行为规范和公序良俗,这些规范要贯彻到生活中,社会评价必不可少。这样的评价能使符合主流价值观、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得到褒扬;不道德、不文明的思想言行受到贬抑,进而激浊扬清,匡扶世风。
但俗话说“过犹不及”。如果对什么人、什么事都品头论足一番,那不是健康的社会评价,而是庸俗八卦。评价他人的“度”是什么?一般认为,可以评价他人生活中具有公共属性的部分,不应评价属于私人属性的部分。比如在公共场合是否排队上车、随地吐痰,这些行为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道德,就应该纳入到社会评价的范畴;但是那些私密生活、个人隐私,比如情感婚恋、个人偏好,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妨碍他人,个人就可以自主决定,自由选择,别人不应该过多窥探,过多评价。
评价他人的生活还有一个“政治正确”的问题。对一些先天决定、又容易引发争议的事项,不应过多评价。在欧美国家,最典型的就是种族肤色。在我们国家,当一个人的出生地域、身高相貌、阶层属性偏于负面,最好也不要评价。喋喋不休评论别人的出身和长相,开口闭口“地图炮”,不但“政治不正确”,还显得缺乏教养。
当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评价、如何评价他人生活时,最好的原则是“慎言”。因为,“理解和宽容”是珍贵的美德。
【考场得分】 45分
内容:文章中心明确,在生活中我们能否评价他人的生活,围绕此展示论证。(18分)
表达:所用事例能够有论证层次,段落层层递进,但观点不够独到。(17分)
作为学校,班级里也会举行许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我们还可以将法制教育巧妙地融合到这些活动之中。例如在学完《威尼斯商人》之后,我在班里举办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语文活动,要求学生自己选择一件班级悬案进行法庭审判和辩护。要求有原、被告双方和主审法官,有申诉状和辩护辞,有法庭陈述和法庭辩护,有证人、证据、证物,有最终的法官判决等等。学生个个情绪高涨、参与积极,不仅提高了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锻炼了语言表达和思维能力,也对法庭审判有了更为形象而直观的印象,法制意识自然大为增强;在学习《那树》时,可以带领学生开展我为老树写诉状的活动;在学习《羚羊木雕》时,可以组织学生召开辩论会谁动了我的羚羊木雕;震惊全国的阜阳假奶粉事件发生后,可以要求学生举行我为大头娃娃做律师的综合实践课这一系列的活动的开展,使得学生能够尽情地在法律的殿堂里呼吸文明的空气,在语文的世界里酣畅淋漓的遨游。所以说,在语文教学的各种活动中进行法制教育最为重要。
二、语文老师要在阅读中进行法制教育
学生读书阅读,我们能够利用好这个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就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在语文教学中,要求学生必读的课外名著有很多篇目,而《西游记》、《水浒传》等又是学生非常愿意的古典名著。以《西游记》为例,谈自己是如何利用课外阅读这一平台适时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水浒》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小说情节曲折、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的。
三、语文老师要在学生的写作中进行法制教育
习作是学习语文的最高层次,它既是个体对生活现象的深切感受,也是个体对生活实践的独特体验。在习作教学中引入法制事件,诱发学生思考、分析、比较、反思、议论、总结,不仅可以深化学生的思想认识,提高学生的习作水平,而且还可以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
(1)利用法律条文的语言特点,引领学生品味事理说明文的写作方法,体会准确使用词语的重要性。说明文是文体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说明文的教学、尤其是事理性说明文的教学则因其枯燥、乏味而让大多数语文教师头痛不已。其实,法律条文便可以成为我们教学事理说明文的最佳助手。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人们保护自己的主要武器便是法律。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就成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普遍存在方法呆板枯燥、内容脱离中小学生生活和学习实际、缺乏实效性等问题,导致学生被动地接受法制教育,这样不但未能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甚至还造成了学生以消极方式抵触,从而背离了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初衷。开发新的学校法制教育资源势在必行。
“能不能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让学生在课堂上获得学科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双丰收?”一个大胆而富于创意的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因为,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不仅能在巩固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拓展学生的视野和思维深度,又可以体现法律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紧密性,能帮助学生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法律对我们实际生活的积极作用。
语文教学担负着人文教育的功能,然而教师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有意识的对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几乎呈空白状态。在当前社会法制的重要性日益显著的背景下,面对目前学生法律素养薄弱、行为自律意识欠缺、自我保护能力匮乏以及语文学科教育中法制教育滞后的现状,我们应当如何应对?
我在语文教学的实践过程中发现,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充分、合理、科学地挖掘语文课程中的法制教育资源是一种现实、可操作而有实效的途径。这种运用现代眼光来重新审视文本的“法眼”解读,以及运用艺术眼光对法律文本、法律事件的“文学”欣赏,不仅有助于加深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也必将使得法制的神圣光芒照进语文课堂,照进学生的心灵。
一、利用教材中的篇目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
课文,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阵地。利用课文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自然是最直接、快捷而有效的途径。例如人教版实验教材九年级下册第四单元选录的《威尼斯商人》便是一个最佳范例。课文节选自莎士比亚原作的第四幕第一场,这是一场完整的法庭审判。选文形象逼真地再现了原、被告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的全过程,紧张激烈的冲突、波澜起伏的情节、出乎意料的结局让学生在感受作品惩恶扬善的深刻主题、领略莎翁高超的艺术表现手法的同时,更了解了西方法律的基本概貌:以法官为行使法制权力的中心、以法律条文为裁决的依据和准绳、以诉讼双方的法庭申诉和辩论为审判的主体,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公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打击剥削、欺诈、陷害等罪恶。总之,这篇闪烁着西方现代文明初期法制的耀眼光辉的文章,用最直接明了的手段,以学生最感兴趣的方式,在他们的脑海里构建了一个完整、明晰、坚固而严密的法律框架,勾勒了现代文明社会即法制社会的思维雏形。这对于中学生走上社会后法律意识的养成不能不说起到难以估量的作用。因此,我在教学这一课时,除了带领学生们了解作者、分析形象、理解主题、品味语言之外,还给他们简单地介绍了西方法制史、经济法、民法等法律常识,又要求学生课外阅读有关法律书籍、撰写法律文书、写出心得体会等,从而把从课文中得到的法律理念深深植根于他们的思维意识的深处。
不过,初中语文教材中像《威尼斯商人》这样直接表现法律事件的课文并不多。但只要深入挖掘、刻意引领,我们便可以随时抓住课文中的点滴细节向学生灌输法律意识。如《变色龙》一课,我引导学生质疑:“奥楚蔑洛夫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怎样的法制进程呢?”学习《孔乙己》一文,我又启发学生思考:“丁举人对待孔乙己的方式合法吗?如果把他的行为放到当今社会,他犯了什么罪?将受到怎样的惩处?”教学先生的《我的母亲》时,我设计了这样的问题:“‘我’的母亲被五叔恶语中伤后,气得大哭,然后选择当面质问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你能为她指出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吗?”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我常常想,倘使我们的学生在阅读文本时能不仅带着一颗文学之心,同时还能揣有一颗法制之心,那该是现代法制文明的幸事吧!
二、挖掘课程资源,让“法制”服务于“语文”
教材中的课文能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那么,课本以外的“法制”能否反过来服务于学生的“语文”学习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只要教师善于从生活和法律文书中挖掘课程资源,就能找出对学生学习语文大有裨益的“营养”来。
1、利用法律条文的语言特点,引领学生品味事理说明文的写作方法,体会准确使用词语的重要性。说明文是初中阶段文体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说明文的教学、尤其是事理性说明文的教学则因其枯燥、乏味而让大多数语文教师头痛不已。其实,法律条文便可以成为我们教学事理说明文的最佳助手。
德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现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而在当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往往忽略了品德教育,而一味地追求分数,追求考试成绩。这样重成绩轻德育的教育方法目前已经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影响极其恶劣。比如马加爵杀死同舍舍友案,因同学间的摩擦,最终让这个优秀的学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因同学间的竞争,竟同时毁了两个优秀的大学生。现在社会上的一些攀比、不正当的竞争,都与德育缺失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我们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一定要重视德育教育的重要性,德育教育不是一时或一阵子,好的德育教育会影响人的一生。
二、加强教师队伍的法制教育和品德教育
古人云“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不但要精通专业的文化知识,要有高尚的品质和强烈的法律意识。法律是人类活动的准绳,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党的十以来,依法治国被摆在重要位置,对于教育系统来说,就是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使教育教学活动有法可依、依法进行。这就要求教师必须知法、懂法,加强教师队伍的法制教育。教学是教师与学生围绕着教与学进行的双边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单一的教学是单调的,这就需要我们注入感情,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教师在传授给学生道德知识时,自身一定要有较强的道德观念,一定要有牢固的德育知识。目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情时有发生,如个别教师猥亵、个别教师体罚学生、个别教师侮辱学生、学生冒雨做操而领导伞下观看,等等。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和品德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将德育教育融入到语文教学中
语文学科有其特殊性,需要不断的进行交流,这是语文教学与德育教育结合的基础。中学生正是年少轻狂、意气风发的时候,在心理上处于叛逆时期,对教师及家长的说服教育有着逆反心理,而语文教学中有着很多赞扬美好品德的文章。语文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文章感染学生、启发学生,使学生受到良好的品德教育。如记叙文,可以引导学生感受人物内心的变化或坚定的信念;议论文可以根据特定的环境和话题让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教师进行引导和总结。广大语文教师要积极将德育教育融入到语文教学中。
四、教师的正确引导与学生的积极参与
在德育教学中教师和学生是主体,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是相互联系、紧密结合的。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要给学生时间,让他们积极讨论,这样既能锻炼学生的思维,也能让学生在讨论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使学生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所以,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要积极引导,把学生带入到文章所描述的环境中,让学生亲自去体会、去感受。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积极融入到课堂中,受到启发和引导,会受到良好的道德品质教育。
所谓分角度探究,是指从主观和客观;物质和精神;传统和现实;个人、政府、社会;法律制度、道德舆论和文化意识等角度探究某一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
例如2013年深圳市二模的新材料作文: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在任时曾经被媒体问道:“中国的电视机已经出口到英国了,你是否感到危机?”撒切尔夫人一笑,回答道:“等到中国的节目也输出到英国的时候你再来问我这个问题。”针对以上材料,你有什么感悟和思考?针对这则材料,考生可以立意为“软实力即文化已成为衡量强国的标准”,从而引发思考:中国文化到底怎么了?考生可列举现今中国一系列的社会现象,如“圣诞节成为仅次于春节的狂欢节,哆啦A梦成为中国小朋友梦寐以求的伙伴”等等,从而得出“中国文化贫弱,不能输出”这一结论,然后对其原因进行分角度探究。如首先可从个人角度,金钱的多寡依旧是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最显著标志;其次可从政府的角度,政府对文化漠视,唯GDP论;最后可从社会的角度,民族意识淡化、信仰缺失。使用分角度探究原因时,需注意的是,针对不同的社会现象,很多原因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只局限于以上角度。比如,就上述现象,考生还可以从价值观的角度进行探究,如崇洋之风盛行等等。总之文无定法,不能拘泥。
方法二:正反式探究
所谓正反式探究,是指既探究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也探究人们为什么不这样做。
例如这则新材料作文:据报道,有人不惜花费近十倍于坐公交车的钱坐出租车去与“拒载”自己的公交车司机“理论”,追问“拒载”缘由。这种“较真”的行为也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共鸣。但也有市民表示,有更多的精力,干嘛不去做更有意义的事?除非真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否则无理较真等同野蛮!针对以上材料,你有什么感悟和思考?针对这则材料,考生可从正面立意,即“中国人,你为什么不较真”,然后对此立意进行正反式探究。首先可以从正面探究,分析要较真的原因,这是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是对不公平现象说“不”。其次可以从反面探究,分析人们不较真的原因,如受自身受传统影响,意识淡薄。使用正反式探究原因时,需注意的是,在对正反两方面原因探究的同时,也可进行分角度探究。如从正面分析原因时,可从社会角度探究出这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是追求人民权益的体现;从反面分析原因时,也可从社会角度探究出这是社会缺少民主氛围和维权土壤等等。所以文无定法,贵在得法。
方法三:层层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