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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稳定的总要求,深入贯彻《消防法》、《省消防条例》,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打好火灾防控基础,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消防安全要做到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消防档案;规范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1、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房产局工作性质制定出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2、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立消防控制人员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责任要求,一般员工达到“懂灭火设备使用,会扑救初起火灾;懂自救逃生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两懂两会”要求。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达到“懂消防设施备,会操作使用;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会组织扑救火灾;懂消防安全常识,会检查隐患”的“三懂三会”。消防安全管理人达到“懂消防法律法规,会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知识,会组织员工培训;懂火灾应急处置,会组织灭火演练”的“四懂四会”要求。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分别对本系统消防安全情况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察,落实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奖惩。
3、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消防管理。
4、每半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重要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
(二)积极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消防宣传活动和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每半年组织1次本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值班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接受消防业务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本单位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三)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本单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3、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做好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4、组织一次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考核。推进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5、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考核。
以进一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线,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理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快改善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状况,全面提升高层住宅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发现率100%、整改率100%;消防设施完好率100%;消防安全宣传率100%。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
201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对全区所有已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进行专项整治。
四、整治重点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对辖区内居民高层住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重点和内容如下:
(一)消防设施
1.消火栓是否正常可用;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3.消防控制中心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二)消控中心
1.消防控制中心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设立专人值班制度;
3.消防控制中心从业人员是否会操作消防设施、设备,操作程序是否熟悉、正确;
4.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三)消防车道、疏散通道
1.是否有违章搭盖、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情况;
2.是否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情况;
3.是否有非法设置的停车泊位在消防车道上的情况;
4.是否有挡车墩和其它障碍物阻挡消防车道的情况;
5.是否有将消防车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情况。
(四)消防管理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
2.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
(五)宣传教育
1.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规范;
2.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居民和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及人员疏散演练。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
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住宅小区物业进行管理的,各社区(村)应当组织业主、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所有的高层住宅小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督促物业单位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对住宅建筑内的自动消防设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对没有物业单位的高层住宅小区由各镇、开发区、街道筹措经费,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组织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参加培训,确保每个消防控制室有6个取得上岗资格的从业人员。
3.针对辖区内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负责人。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对小区内停车位和停车场所进行全面规划和治理,划定停车线和停车场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畅通。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居民、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由各镇、开发区、街道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向居民家庭发放或张贴《居民防火公约》。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并每半年组织一次人员疏散演练。
(二)区公安分局
1.安排治安部门、各派出所全力清除高层住宅小区内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清除小区消防车道上非法设置的停车泊位、挡车墩和其它障碍物以及将消防车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2.组织各派出所社区民警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安全制度,将小区物业、治保巡逻、群众居户争取到监防安全的监督力量中来,形成隐患排查网格。
(三)区公安消防大队
1.指导督促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对工作开展情况分阶段进行考核验收;
2.对发现的整改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进行协调,制定整改方案。
(四)区住保房管局
加强对物业单位的监督指导,并对其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指导业主委员会(产权人)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维修、改造、更新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以满足消防安全需求。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各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发动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等社会力量,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现场互动问答、器材操作演示、应急演练等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通告栏、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各镇、开发区、街道在消防部门指导下,积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查找火灾隐患。对能够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改正;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联合治理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开发区、街道与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推进隐患整改落实。区消防部门要加大跟踪指导和帮扶力度,对排查发现的整改难度大、推进力度弱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提交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四)考核评比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实地抽查每个镇、开发区、街道的3个高层住宅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显著的高层住宅小区,将确定为示范小区,在全区推广其工作经验;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查处力度不够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的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全面负责高层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保障整治工作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1 引言
商住楼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商、住两用,商住楼一般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具有人员集中、可燃物较多、起火因素繁多、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难度大等火灾危险性。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发生商住楼特大火灾屡见不鲜,伤亡人数较大,直接财产损失巨大。2003年11月3日,衡阳市衡州大厦,使用功能为仓库、商场、住宅,因用火不慎造成20人死亡;2007年12月12日,温州市温富大厦,使用功能为商场、商铺、住宅,因电线短路,造成21人死亡;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商住楼,使用功能为商业办公、住宅,因违规电焊施工造成58人死亡,70人受伤等。这些惨痛的教训,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商住楼的消防安全问题成为了全社会的新课题。笔者针对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做了如下探讨。
2 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商住楼建筑性质特殊,使用功能繁多等原因导致其在消防安全管理层面存在不容无视的漏洞与问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2.1 建筑防火设方面计存在缺陷
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建筑防火设计是保障消防安全的源头工作。由于经济条件约束限制和执法程序的不合理性导致在过去的数十年间,部分地区为促进发展和片面性追求利益,在招商引资方面给予建筑工程项目随意通行。大量商住楼存在集设计、施工、营业同时进行现象,其建筑防火设计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从而遗留不容忽视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2.2 建筑空间使用随意性严重
(1)许多经营单位和个人为扩展营业面积,擅自在商住楼内部添加隔层,增加物资储量,加大火灾荷载。(2)擅自拆除防火分隔设施和开设门窗洞口,导致防火分区面积严重超标;商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共用一个疏散楼梯间,未按建规要求未分开设置;在不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和防火分隔措施的情况下,违法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形成大量“三合一”建筑。(3)“住改商”现象大量出现,尤其是在住宅内违规改建茶房,洗脚城,旅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情况比较突出;违章进行装修施工,擅自拆除或遮挡消防设施设备,严重破坏系统正常运行。(4)违章搭建顶棚,连廊,夹层,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道,增加了灭火救援难度;随意堵塞,锁闭设施通道和安全出口,严重阻碍人员安全疏散。(5)一些经营户违章用火、用电甚至违法冒险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私拉乱接电线,未经穿管阻燃保护,导致电负荷增加。
2.3 产权及使用单位繁多
商住楼普遍存在产权分割,租赁,抵押,承包等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各产权及使用单位各自为政,消防安全管理无法真正落到实处。(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各业主,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没有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缺乏有效统一的管理,管理过程中往往强调自身利益,而忽视了公共消防安全;(2)公共经费无保障:公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设备维护保养费等公用经费投入得不到保障,各业主,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相互推诿,长期拖延;(3)日常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公用消防设施损坏失效、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疏散走道改做经营摊位、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作为停车位、消防扑救面出租安装广告牌、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等。
3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1 严格建审验收
严格消防监督审核和验收,是做好商住楼消防安全源头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审验工作职责。务必对商住楼的选址、设计、施工整个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无先天性火灾隐患。
3.2 加强职责管理
商住楼内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等多方经济关系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3.3 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商住楼内各单位及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共同制定并公布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3.4 强化宣传教育意识
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在做好被动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楼内业务人员,住户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3.5 新型管理模式
商住楼可实行社区式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成立相应的社区委员会对整栋商住楼进行统一管理,并由物业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商住楼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消防业务档案,定期对商住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和居民在物业管理单位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的各项消防工作,形成群防群治,共同管理的新局面。
4 结语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当前我国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差、管理工作薄弱,加上各种操作设备或者电路的老化等因素,火灾形势已经越来越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如吉林省6.3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了上百人伤亡,所以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略消防安全管理。部分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人或者负责人受利益的驱使,一味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没有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对待。主观错误地认为只要平时多加小心就不会发生问题,不重视火灾隐患检查,即使是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安全隐患也不能做到及时整改。只考虑眼前的经济利益,不重视长远的安全规划,对消防安全检查、违规行为查处、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无从落实。(2)消防安全管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且流动性比较大。一些单位没有真正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将消防控制室交给物业进行管理,而这部分人员多数文化素质比较低且工作不稳定,对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掌握不够;还有一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学习,专业知识差,这些都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埋下了隐患。(3)员工消防意识差,消防常识掌握不足。实际工作中很少有单位能够开展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和宣传活动,且多类活动仅限于口头形式,缺少演练,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有些员工连基本的消防标志都不熟悉,更不用说消防设备的使用了,直接导致自身自救能力不够。(4)消防安全制度难以落实,缺少监管。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消防法》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检查巡查记录、档案台账和灭火预案等制度规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模糊,职责不清,应有制度不健全且无法落实到工作中。导致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对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和运行状况不清楚,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此外,有关职能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流于形式,走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2 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系数的几点措施
(1)强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观念,树立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各重点单位应该把消防安全放在和经济效益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重视安全在单位长期发展规划中的重要作用,狠抓落实,为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保证。各级政府部门和消防管理机构要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消防机构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消防法规政策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方面,给与各单位充分的履行消防义务的空间,鼓励民众自查自改和投诉举报火灾隐患,调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积极促使各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2)推进单位消防管理组织建设,形成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监督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并配备专业的消防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单位日常的安全隐患检查与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努力抓好各环节的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一个有效追责的消防安全链,使单位的每一个员工都能明确自己在整个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义务责任,使消防安全责任得以在整个系统中有效传递落实,从而避免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空白带与管理盲区,形成人人负责的良好消防安全氛围。此外,为了更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应该变压力为动力,将部门与个人的利益与消防安全责任相挂钩,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3)加大消防设备投入,充分利用安防高科技产品扫除安全隐患。目前,安防产品中的危险源监测、视频监控、防灾预警、应急救援技术与产品的投入及应用,能将视频监控系统、智能自动化生产监控设备系统进行有机地整合及数据采集,达到对危险源、危险品的监控及信息数据采集,达到自动报警及危警处理及事件上报功能。通过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探测器,可实现危险气体的检测,一旦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系数,系统会自动发出报警。通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可实现对单位各项子系统统一、有效的管理,通过多级监控使各项子系统之间发生协作效应,避免单体运行时产生的误报、漏报等现象,极大地提高了管理等级和安全防范系数。(4)指导监督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常规巡查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内部消防管理工作中单位应聘请专业的消防技术管理工作人员,要求制定合理的消防工作计划,做到检查有内容和方案,发现隐患有记录,整改有措施,落实到位;日常巡查也要进行记录与落实,检查情况要定期上报。消防部门对其所报内容要定期监督抽查,发现不实之处依法进行惩处。具体的消防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防火安全监督检查规定,重点部位火灾扑救与人员疏散预案等。(5)规范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加大违规违法处罚。对查出的火灾隐患,重点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期限及负责人员等基本整改信息,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依然留有安全隐患的单位加大督促力度,严重违规或者造成重大后果的加大处罚力度,促使其提高事故防范意识。
3 结语
消防安全是一种意识,更是一种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其安全责任的主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重点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稳定,安全就是发展”的观念,杜绝侥幸和应付检查的心理,真正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放在脑子里,落实在行动中,保护好单位及其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充分认识做好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各物业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按照有关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进一步做好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保持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小区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同时,要不定期组织对所管辖物业服务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工作。重点要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消防泵供水系统、消防栓配材器材、手提式灭火器进行系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已超过保修年限,出现损坏无法投入使用需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已缴存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其整改维修或更新改造所需经费可向市房管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办理使用申请手续;尚未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要及时会同业主委员会、属地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自筹资金进行整改,以确保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正常投入运行。
三、保障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所管辖的物业服务小区内违章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和清理整治。对检查中发现违章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的,能够当场整改到位的,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和消防大队。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业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要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消防职责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和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和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体系建设
(九)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市消防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已规划消防站建设,完善配置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十)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构建完善以现役消防中队为龙头、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骨干、派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十一)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努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十二)强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设。将消防事业经费、宣传教育经费、装备器材购置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增长。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库室建设,强化消防战勤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合同制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甲方责任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管理、维修、更新物业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
3.落实值班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4.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安全疏散;
5.按照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办理业主装修申请和有关事宜;督促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有关消防报建审批验收手续;
6.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其它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生产、办公场地、仓库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发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违章装修等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7.积极开展各项消防宣传教育与咨询活动,定期举办消防培训,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训练及消防演习。
二、乙方责任
1.重视消防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明确防火责任人,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各单位应要求员工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及生火做饭;
4.按消防规范要求,安装和配备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状态;
5.第二次装修、改造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完工后需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发给合格批文后方可使用,有关批文送一份甲方存档;
6.不得乱搭乱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专用库房并有专人管理;
7.不得在商铺内设置卧房住人,不得设置厨房做饭及"三合一"的存在;二楼以上窗户不得安装防盗网,上班时间消防安全门不得上锁,应保持通道畅通;
8.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防火检查,对指出的火险隐患必须认真整改落实;
9.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及时组织力量救助遇险人员,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灾蔓延;协助消防公安机构查明火灾原因。
说明: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订立单位、签订单位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关键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管理;维修;技术水平;重视程度
Key words: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usage;management;maintenance; technology level;emphasis degree
中图分类号:TP2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3-0328-01
近年来,我国消防事业蓬勃发展,由于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的引入,使消防设施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消防技术实现了火灾自动监测、自动报警过程。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广泛地应用到了建筑防火中去,为及时发现和扑灭初期火灾,保护建筑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化建筑愈来愈多,火险隐患也就不断增加,为了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目前,在各建筑物内安装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在早期发现火灾警情和预防火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设备使用、设备管理、警情处理等方面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火灾探测报警设备功能的正常发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管理、维修以及重视程度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马上解决。从现阶段的状态来看,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①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见的一般由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感光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各种报警器等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技术含量高,在使用、管理、维修方面,需要专业人士。但是,在安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里,基本没有能管理和维修的技术人员。首先,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且不说如何定期维护、检测、操作上述各类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连灭火器是否过期怎么判断也不懂。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是一无所知。当消防检查人员检查时,一问三不知,甚至有害怕询问而逃避现象,他们在那里,只是起一个控制电源的作用。②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老化现象比较严重。各种探测器都是比较先进的电子元件,敏感性相当高。需要整个线路完整、接触性能良好,才能正常运行。由于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很久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线路可靠性无法确定,不能即时反馈随时有发生事故信号。其次,房屋装修带来问题。很多场所由于二次装修,报警探头的布置没有做相应改变,就显得探头设置不合理:有的部位探头多出设置要求造成浪费,有的部位又分配不到探头,而形成探测盲区。由于许多消防设施的二次整改没有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重新安装,调整和调试。有的装修单位甚至自己违法施工,造成工程施工质量低劣,主要表现在施工不规范,安装质量有问题等。③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大部分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人员对系统的操作缺乏了解,对系统的维护保养更是望而却步,使得消防设施的管理处于无绪状态。据了解,许多单位在选用消防设施管理人员时,往往应付于有人看管就可以了,而不重视对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上岗培训,人员流动性大。这些人不可能会对系统有比较深刻的了解,有的甚至一窍不通,对系统的故障更是束手无策,致使故障越积越多,甚至造成系统的瘫痪。④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不具体,不落实,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有的虽有人负责,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不落实。物业管理部门与企业经营者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相互推卸责任,不想管理维修,只是盲目的使用,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一无所知,企业经营者就知道那是物业管理部门的事,不加于重视,消防安全意识差,不去监督管理部门对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维修管理。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简单,在报警控制柜上,只分成几个区域,没有单个探测器显示,一旦发生报警,只能派人到报警的区域逐个查看,有时碰到房间锁门等问题,使查看人员很为难,延长了确定火灾地点的时间。
引起火灾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上述所列问题,影响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对此,我们除了要加强监督检查外,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①加强消防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教育,让职工群众认识火灾的危害,懂得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提高预防火灾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同时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的作用,通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种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所属单位和职工在生产经营和生活中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各有关单位和职工按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促进各种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②各企业部门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只有这样工作人员才会清楚自己的职责,消防工作才会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才会及时发现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马上消除安全隐患。③培养专业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消防部门应发挥培训中心的作用,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各级政府或消防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引进或培养能熟练管理和维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专业人才,有计划的对各部门消防控制室值班与管理人员和专职消防保卫干部进行培训。④提高各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消防监督部门应严格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对擅自停用和不能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对使用单位的消防宣传,提高有关人员的防火意识,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⑤开展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查、检测、维修保养,督促他们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首先,24小时值班制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值班人员不得脱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其次,定期检查制度,应按要求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复位、系统自检、打印是否正常。每周对主、备电源进行自动切换试验。每年对全部探测器、火灾报警按纽进行卞次报警试验,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火灾发生时发挥应有的作用。最后,接警处理制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报警后,值班人员应通过火警显示、查明发生火警报警信号探测器的地址,立即派人到现场或者电话通知报警部位的人员查看是否起火,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火警,应迅速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队,并通知本单位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和疏散。如果是误报,应查明误报原因,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编.消防安全管理[Z].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站,负责组织对全镇水利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安排,并协调有关指导督查事宜。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要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要指导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要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返岗复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二)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要组织对水利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点排查,要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程,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2.是否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施工、投用;3.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4.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5.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6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7.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单位职工是否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及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三)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要结合实际情况,以“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强化对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合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坚决督促违规居住人员立即搬离;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复工复产、单位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加强对水利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自查。各村、各单位要于5月15日前组织水利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二)排查检查。各村、各单位要按照《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有关部门的“三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行业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水利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三)督促指导。镇建立攻坚行动督查调研机制,适时组织对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及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同履好职、尽好责。要强化预警、函告、督办、约谈制度的运用,督促落实排查、整治、监管责任。
近年来,我国在建筑消防安全方面确定了一些成就,同时积累了丰富经验。然而,目前我国建筑消防安全方面仍然面临着对建筑消防设计重视度不够、消防监督不到位以及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相对较差等问题,因此,在开展建筑火灾预防和控制工作时,应当落实电气燃气防火和加强明火管理、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落实消防巡查和安全责任制度以及配备智能化消防设施,有效避免或及时消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消防安全。
一、目前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城市化进程,我国城市建筑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增大,同时建筑物内部功能越来越复杂、用电设备不断增多、装修越来越豪华,使得建筑室内含有大量可燃物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目前我国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建筑消防设计重视度不够
一些建筑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图纸设计时,对建筑消防设计缺乏足够重视,同时,对建筑消防设计过程中缺乏专业的建筑消防设计人员,使得一些建筑的消防配套设施设计不到位,为建筑物带来火灾安全隐患。加上一些建筑工程为了赶工期,缩短了建筑工程设计周期,同时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个专业设计人员并未进行有效协商和配合,使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存在确图、漏图或是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不满足实际施工需求,为建筑工程带来消防安全隐患。
(二)消防监督不到位
一些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并未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开展建筑消防工程的建审、施工检查以及竣工验收等消防工程监督工作,为建筑工程带来消防安全隐患。一些消防监督人员对于消防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导致消防监督人员提出的审核意见不够全面和准确,一些消防监督人员甚至对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室内消火栓安装位置等简单设计也并未提出相关审核意见,对建筑一些缺乏主要的消防设施设计图的设计图纸也草率地下发同意的审核意见书;一些消防监督人员不熟悉消防产品、设施,也不会使用;同时一些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例行检查时无从下手,一些明显的消防安全隐患却检查不出来,使得建筑消防监督工作的效率不高。
(三)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相对较差
目前,我国一些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相对较差,当发生火灾时,无法有效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应有作用,直接威胁到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一些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为了在消防工程投标中中标,隐瞒实际消防工程量,降低报价投标,使得建筑消防工程总造价存在较大缺口,直接影响建筑消防工程整体质量。同时,一些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的施工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不熟悉消防设施设备安装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未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来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施工,导致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设备施工质量相对较差,一些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甚至存在严重的安装技术性错误,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影响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正常功能的发挥,为建筑工程带来消防安全隐患。
二、建筑消防安全技术
(一)落实电气燃气防火和加强明火管理
为了确保建筑消防安全,应当落实电气燃气防火和加强明火管理。一方面,注重技术防火。供气管道在进入建筑物之前应当安装紧急切断阀门,以便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及时阶段气源。同时,在开展燃气设备及管道铺设和电气设备及其线路铺设时,应当严格按照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燃气管道和电气线路的铺设质量。建筑物应当配置灵敏度较高且性能良好的电气短路保护装置及火警报警系统,确保建筑消防安全。另一方面,加强人为防火,不断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在选择室内燃气装置和电气设备时,应当选择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的产品,同时注重家具、窗帘、地毯以及吊顶装饰等室内物品的防火工作,确保建筑消防安全。此外,也应当加强明火管理。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或维修过程中的明火作业应当进行严格审批和安全监督,同时对公共建筑内吸烟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有效减少火灾安全隐患。
(二)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
建筑消防安全离不开完善的操作规程,因此,应当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为了确保建筑消防安全,应当制定完善的用电、用火以及用气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同时落实对用电、用火以及用气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用电、用火以及用气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操作水平,确保建筑消防安全。此外,应当注重建筑相关电器设备、燃气设备以及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建立健全位置保养制度,并定期开展消防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建筑消防设备的存在故障,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三)落实消防巡查和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建筑消防安全,应当在建筑内的每个房间、走廊以及楼梯间等处配置火灾报警系统,根据建筑内部的实际特点选择高效的火灾探测器,同时采用视频实时监控和人工巡查方式,及时发现并处理建筑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消防安全。此外,也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筑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以及使用单位应当构建统一、完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并将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细化和分解后落实到具体的实际部门、层面、房间以及人员身上,避免或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消防安全。
(四)配备智能化消防设施
为了确保建筑消防安全,建筑应当配备联动设备和火灾报警等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在安装消防联动屏时,应当配合土建施工,将消防联动屏安装在建筑首层的消防控制中心内。建筑在配置自动报警系统时,应当结合建筑物的实际功能区域,配置自动灭火探测器。如在建筑的住宅区域、办公区域以及楼梯间安装智能光电感烟探测器,同时配置水雾灭火器或是主动陪睡灭火器;在发电机房选择感烟和感温探测器,同时配置气体灭火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建筑消防安全。
结束语
火灾是建筑物面临的常见危险因素,直接威胁到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事,对建筑消防设计重视度不够、消防监督不到位以及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相对较差等问题是目前我国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主要为题。因此,应当加强电气燃气防火和明火管理,同时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落实消防巡查和安全责任制度,并在建筑中配备智能化消防设施,加强建筑火灾预防和控制,有效避免或减少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消防安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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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钱俊.浅析建筑消防施工现存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32).
[3] 贾成福.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与城市消防安全布防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08(5):146-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