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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959年《财政法组织法》(LOLF)确立了法国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期间,该法令虽多次被修订,但仍然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2001年8月,原法国总统希拉克颁布了新《财政法组织法》,明确提出建立以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方法编制的预算案。该法案被认为是法国公共财政的一次重大改革,它给法国财政预算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显著变化。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使法国的公共行政从传统的官僚模式走向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共服务领域从此也开始面临一连串的重大改革。
二.改革的背景
1.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技术变革、全球化、信息化和国际竞争的挑战,许多国家的行政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韦伯的官僚理论为代表的、等级深严的传统公共行政制度在支配整整一个世纪的漫长年代后,正转变为公共管理的、责任的、服务的、企业化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形式。
新公共管理理论源于欧美国家,最早由英国前首相柴契尔夫人提倡推行。随后该理论在西方国家逐渐受到重视。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在其著作《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提出了“再造政府”的理论,并强调“再造政府就是用企业化体制来取代官僚体制”。[①]戴维·奥斯本认为,在传统模式下,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力不从心,窘态百出工商管理论文,因此该模式应当被改革。戴维·奥斯本提倡政府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和提供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同时,政府应当拥有一定的公共企业精神,并学习或运用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做法,运用私人企业管理技术以及用结果指标来评估绩效,让政府更具活力及竞争力。
在戴维·奥斯等学者的推动下,新公共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特别是西方经合组织(OECD)的会员国,相续进行了改革,提出了“绩效政府”的理念。法国在这方面虽然改革起步较晚,但是也出台了相关的法令,加快了行政改革的步伐。主要内容有:改革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取消对各地方政府的监管,扩大地方政府权力,扩大地方民主,增强地方民选机构的权利等等。
2.改善法国政府财政赤字的迫切需要
从法国国内看,法国的公共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国历届政府站。2005年,法国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远远超过了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60%的上限,达到了66.8%。同时,西方各国政府都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机构、改善公共财政管理,而法国却相对滞后,这就迫使法国政府加快了行政改革。从2000年以来,法国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失业率上升、国内投资与需求大幅度减少,这造成了法国财政收入锐减。与此同时,为实施经济刺激计划,法国政府又大规模投入资金。这导致法国公共债务规模明显扩大。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与1959年以来形成的预算体制相比,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变革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预算的绩效的管理。在过去,各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是分割孤立的,完全由议会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拨付。在这样的机制下,预算项目很难体现各种计划的性质也很难明确各级行政管理者的责任。新《财政法组织法》运用绩效机制来推动财政预算,重新建立了财政预算机制。新机制使得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明确、国家政策连贯而紧密。该机制把财政预算分为“任务”(mission)、“项目”(programme)、“行动”(action)。“任务”是财政预算的最高级工商管理论文,体现了国家的主要公共政策以及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同时,若干个“项目”组成了某个“任务”。“行动”又把项目的各项计划具体化。
新《财政法组织法》规定,各级、部门必须建立下一年度的行政计划与工作安排;同时,每项具体计划的效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并把结果反映到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中。
2. 项目的行政负责人责任更为明确、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另一最大的亮点在于,除了不能触动人员工资之外,只要能保证项目目标圆满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各行政部门项目负责人可按实际情况自由调度资金预算。同时,为了保证项目负责人的公正、廉洁,该法案还规定必须强化行政部门内部审计职能,使每个公共政策项目执行者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3.强化了议会对财政预算的民主监督力度。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后,议会是最大的受益者。它对财政预算的监控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加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预算更为透明。根据新《财政法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当政府向议会提交国家未来四年的发展报告的时候,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的来源,以供议会调查、审议,从而提高财政预算的真实性。其次,扩大了议会对预算批准的范围。得益于财政预算的分任务管理与绩效管理机制,议会可以通过讨论国家公共政策与发展策略来决定对某项任务是否赋予相关财政预算支持,从而大大提高了议会的决策者的角色。在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前,议会由于缺乏必要的时间与手段,只能针对整个国家财政预算的一揽子计划进行投票。只有约占6%的财政预算真正被议会深入讨论研究。新法案实施之后,“任务”、“项目”、“行动”与它们所需要的财政预算一目了然,议会成员可以从容不迫的进行讨论和投票。最后,公共政策与财政预算捆绑进行表决,提高了议会地位和权利。一方面,决算法草案的审议时间缩短、效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审议的宗旨不再是对财务报告进行技术和形式上的修改,而是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并对每个项目的结果、成本和使用进行分析。
四.新《财政法组织法》对公共服务机构的影响
配合新《财政法组织法》,法国从希拉克政府到萨科齐政府,都对公共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渐进式改革。萨科齐的政府改革目前正在进行工商管理论文,无法考察其最终效果,但是其部分改革措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应当承认其改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减少了财政支出。由于公共支出明显上升,威胁到了法国的财政与金融安全,萨科奇政府制定和实施了称为“公共政策全面修订” 的全面改革计划,旨在对公共支出进行结构性削减站。这项计划确定了很多改革目标:实现政府机构现代化;改善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确保公务员能够因为工作而得到更多的表彰;以及推广注重效果的文化。其整体目标是用更少的资源,取得更好的成效。该计划是法国政府全面转型的范例,它由370项经过开支审查筛选出的举措组成,同时,每个政府部门都必须节约开支和提升效率。
2.大幅度的减少了公务员数量与规模:法国公务员的数量从2003 年开始减少,减少的幅度逐年加大,到了2007 年,退休的公务员人数介于7万到8万人之间,而该年就裁减了1万5千 个职缺。[②]如今,萨科奇政府实行每两名公务员退休后只补充一名新公务员的政策。行政人员的开支从而大大减少。
3.对公共部门进行分类改革。现有的公共服务部门被分成三大类:一是关系到民生与社会稳定的教育、公共卫生等部门,将继续由国家管理;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战略意义的领域,具有一定商业色彩的军工、航天和核电等部门,国家将继续控制;三是可以向私人资本开放的其它的部门,如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内国有企业垄断将被打破,私人资本获准进入。
4.行政部门的创新改革。主要有两项:一是预算法采取“目标管理”原则,各行政部门将根据目标制订预算;二是对政府各部门引入外部审计,同时对岗位任务和人员设置等深入调研并提出现代化管理建议。
5.强化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的各项公共事务分为“任务”、“项目”、“目标”、和“指数”。“任务”是指各项社会事务,如交通、社会治安等。“项目”是指细化后的各项“任务”,如在就业“任务”中,就有增加就业的“项目”;“目标”是每个项目要达到的目的,如增加就业的“项目”中就提出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目标”。最后,“指数”是指量化后的结果,主要用于评估各项措施是否富有成效。如在采取新措施后,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的数量等等。
法国政府在推进公共部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以法国内政部为例, 2005年法国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低于5000人,与2002年相比受伤者减少了25%,而死亡率则减少了36%,创历史之新低。与2002年相比,违法活动减少了8.2%,在公共道路上的违法活动则减少了20%。[③]
五.借鉴与启示
法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工商管理论文,其公共部门颇具特色,它在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着十分关键作用。虽然由于政治体制和国情不同,不能引入他们的所有做法,但他们绩效考核的理念、严格的责任机制,对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深化市场化改革,减少公共部门监管。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社会,全球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法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早就是一个现实。在我国,一方面,民众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开始寻求公民参与的过程来充实公民生活,来有目标地表现公民意识,并学习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另一方面,政府行政官僚的扩张,经常造成公共部门逐渐远离其所服务的社会大众,忽视民众的的真正需求,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在新形势下,要解决事业单位中的绩效改革问题,其基本点还是应当立足于对公共部门,包括对事业单位权利的限制和对公平性的追根问底。只有在上层建筑中确立了公平性与市场经济的自由与充分竞争,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和创造力。没有一个完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作为社会子系统和公共部门的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效果也无法保证。所以,政府、事业单位不能既当游戏的裁判又做选手,它们应当把主要精力用到保护公正与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2. 重新认识公共部门的本质。高绩效政府组织是指政府组织以绩效评估体系为标准,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和组织形态。它强调了以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产出的最终标准。法国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高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为公众更好的服务站。对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一方面,其“绩效”必须最大程度地凸显其社会公益性,并抑制、克服其可能潜在的自利性和营利性;另一方面,其“绩效”还必须同时依循各自具体行业的内在要求,凸显其独特的公益价值。在我国,目前许多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做得不尽如人意。事业“绩效”应有的内涵和标准均被严重异化、扭曲。所以,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改革工商管理论文,不能不首先从理清什么是事业绩效开始。我国的事业单位属于公共部门,所以它们的绩效应当是“公共、公平和责任”。
3.绩效考核制度应伴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从法国经验看,财政绩效管理伴随着政府管理理念提升,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政府管理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法国2006年执行的新预算案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立了新的结构。新结构分为“任务”、“项目”、“行动”三级。每一个级别都有相对固定的行政负责人。这就使得各部门公共政策项目负责人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承担更多的责任。而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与管理体制仍然沿用传统的模式,它与事业单位甚至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体制改革无法匹配。
4.应当强化公众与人大对事业单位绩效的监督与评估作用。法国议会是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最大受益者,其角色因为新《财政法组织法》而强化。议会有权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由此可以具体知道公共支出的去向,增加了公共预算的透明度。在我国推进事业单位绩效改革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如何量化,考核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具备公信力是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一个难题。由于缺乏可以借鉴引用的办法和模式,很多地方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变成了“官绩效”“一言堂”。因此,绩效考核需要考虑多维度考核,以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鉴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应当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让学校、医院所在的社区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绩效评价中来,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任青霞:有限政府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研究,2004(1).
[2]陶学荣:公共行政管理学导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Pierrick Le jeune:la function publique face a la culture de resultat[M].Bruylant,2006.
一、引言。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部分事业单位完全推向市场,部分事业单位由国家赋予了一定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政府新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建立,政府经济职能的“市场化”倾向加强,作为完善政府职能的辅助部门———事业单位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它正从单纯的“公益性”向“综合性”逐渐改变,其市场性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其服务对象、服务方法以及取得资金的来源等,与以往相比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并与国际惯例相协调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而我国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仍然沿用的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管理滞后且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痕迹。财务管理相对单调与简单的常规做法与其实际发展的复杂性之间产生了较大的矛盾,造成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种种问题。
二、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渠道,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完全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已经脱离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范畴。而尚未被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仍保留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即,财政低层次的保障,允许事业单位开展一些收费或者经营服务,甚至有些事业单位成立下属企业进行经营,以弥补经费的不足。这样使得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更加广泛,财政拨入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多渠道,使得资金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2·国家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的是预算绩效考核,强调的是预算管理,从而使得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在计划经济下,我国的财政是一种大包大揽的财政,政府统揽一切,财政通过直接分配来实现政府目标。事业单位对于资金的来源与使用缺乏足够的自主决策权,它只是政府目标的执行工具,无需对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负责,财务管理相对简单,主要就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经营收入和有权进行相应的投资,无疑也会参与到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不再局限于预算管理。但是,现行的财务管理体制围绕的仍然是预算资金的使用,一方面给事业单位开了创收的口子,另一方面又不能真正按照企业模式运作,迫使各事业单位更加注重的是预算执行,而非经济效益,很少考虑行政成本,成本核算粗放,也使其很少进行相关的财务决策,导致资金效益显然低下。
3·财政收支两条线的改革力度不够。
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是改革的必然要求。财政体制改革提出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部分事业单位由于在税收和非税收入定位不明确,仍有一些单位出现自收自支的现象,事业单位的部分资金尤其是经营性收入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
4·资金来源多渠道,综合预算编制不完善。
由于预算编制是从基层由下而上进行编制,编制上的不科学性使得一些事业单位人为地将有些经营性资金不纳入预算管理,游离预算管理之外从而可能引发小金库。
5·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部分业务运行。
经费不足,造成资金使用上的不规范。
在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国家只从政策上给予保障,财政预算经费如人员经费、部分业务项目经费等是严重不足的,从预算的角度上看,得先保证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的不足,导致资金的滥用,有些单位因没有或者经营性收入不足,从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用项目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发放人员津补贴。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由于事业单位未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有效划分,事业单位的经营创收正是利用了这部分资源进行科技服务,创造了一定的财富,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国有资产的构成来看是不均衡的,资产的购置者、使用和维护者不一致,势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单位资产的运作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同时也造成成本费用支出的不合理。
7·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薄弱、财务岗位权责弱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能实现工具弱化了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主动财务管理意识,再加上财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让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从而使得本应发挥财务控制和监督职能的财务机构基本上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单位或报账机构存在。其主要表现有:①财务人员没有参加重大经济决策的过程;②财务控制流于形式,如一些财务人员仅仅从会计的角度对发票、报销单等资金划拨手续进行审批,而没有按照相关合同或文件对支出金额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核对;③财务人员没有对会计信息进行相关的整理、提炼和加工,有些单位甚至全年都没有编制过基本的财务报表,其直接后果就是既不能为相关的经济决策提供有用信息,又没有及时掌握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对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财务管理的建议。
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在一定规则约束下的市场主体的相互独立和产权清晰,在新公共财政与新公共管理主义的改革浪潮中,为了适应与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了政府改革的必然趋势,这势必要强化政府在公共事务中的“市场化”地位,让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加和谐与融洽。因而,加强自身的“市场化”地位也成为了改善作为完善政府职能而存在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改革的一个必然趋势,为了更好的加强事业单位的“市场化”地位,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深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刀切的财务管理体制已经很难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事业单位发展,我们应该继续深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其“市场化”地位。
1·继续完善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确定不同的市场主体地位。
事业单位的存在具有历史特殊性,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改革浪潮中,有加强“市场化”的趋势。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需要关注其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所以,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完善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从而确立相应的财务管理目标。
具体来说,准政府类型和纯公益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追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重点在资金使用上而非其资金盈利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目标是追求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关注的重点除了资金使用以外还有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的保值、增值以及盈利;纯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就应当与市场中的企业定位一致,追求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盈利最大化,但其前提条件是其追逐盈利的过程中不能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产生负的外部效应。
2·引入权责发生制,增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财务决策权。
对于准政府类和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定位还是在于其政府职能的实现,无需关注财政资金的盈利性,需要的相关信息比较少,所以可以仍然适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对于纯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而言,企业的市场地位需要更加全面和相关的会计信息来支持其财务决策的做出,因此应当引入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体制,增强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目标相对比较复杂,既要考虑财政资金的使用,又要兼顾社会资金的盈利性,单纯的用某一单一的会计核算体制都难以满足其财务要求。所以,相应的解决方法有两种:①严格区分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途径,对于公益性的资金使用,沿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体制,而对于经营性资金使用,引入权责发生制。
②对于难以具体区分资金使用的,在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基础上,再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一遍,从而满足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信息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从只注重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转到对单位全部资金的来源、使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监督:
1·加强综合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预算是根据各单位职责、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反映单位资金收支、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向,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也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所以各单位的预算外收入、经营收入也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编制年度综合预算,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状况,不得“坐收”、“坐支”。
2·深化和完善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对财政数据进行分析,加强财政与经济联系的分析,同时完善和利用各部门的财务软件系统对预算外、经营性资金全面剖析、把握资金的走向,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率,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策,提高预、决算分析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
3·加强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登记、变动和纠纷的调处,尽可能地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区分开来,对单位资产的运作以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大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对事业单位财务决策的外部监督事业单位虽然是作为政府职能的辅助部门存在,但是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事业单位与政府之间同样存在“委托—”关系。事业单位目标利益函数和政府的职能目标函数是存在差异的,在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这种目标差异矛盾就变的更为明显与尖锐。而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更助长了事业单位财务“机会主义”
行为,从而阻挠了政府职能目标的实现。
因此,适当的财务公开就像是引入一个有效的外部监督,一方面,加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以约束事业单位的“机会主义”行为。
(四)强化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财务管理体制的完善是改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状况的必要前提,但是光有这个前提是远远不够的,财务人员的素质高低也起着一个决定性的作用。因而,要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一方面,强化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要让投资风险、筹资成本、资金的时间价值、经营收益等基本财务意思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加强对已有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及新进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准把关,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1]马国贤。服务型政府的预算框架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11):1~11.
[2]冯永梅,王泽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的变革[j].注册会计师与审计,2008(9):30~31.
一、引言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部分事业单位完全推向市场,部分事业单位由国家赋予了一定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政府新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建立,政府经济职能的“市场化”倾向加强,作为完善政府职能的辅助部门———事业单位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它正从单纯的“公益性”向“综合性”逐渐改变,其市场性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其服务对象、服务方法以及取得资金的来源等,与以往相比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并与国际惯例相协调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而我国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仍然沿用的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管理滞后且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痕迹。财务管理相对单调与简单的常规做法与其实际发展的复杂性之间产生了较大的矛盾,造成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种种问题。
二、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渠道,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完全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已经脱离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范畴。而尚未被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仍保留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即,财政低层次的保障,允许事业单位开展一些收费或者经营服务,甚至有些事业单位成立下属企业进行经营,以弥补经费的不足。这样使得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更加广泛,财政拨入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多渠道,使得资金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2、国家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的是预算绩效考核,强调的是预算管理,从而使得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在计划经济下,我国的财政是一种大包大揽的财政,政府统揽一切,财政通过直接分配来实现政府目标。事业单位对于资金的来源与使用缺乏足够的自主决策权,它只是政府目标的执行工具,无需对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负责,财务管理相对简单,主要就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经营收入和有权进行相应的投资,无疑也会参与到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不再局限于预算管理。但是,现行的财务管理体制围绕的仍然是预算资金的使用,一方面给事业单位开了创收的口子,另一方面又不能真正按照企业模式运作,迫使各事业单位更加注重的是预算执行,而非经济效益,很少考虑行政成本,成本核算粗放,也使其很少进行相关的财务决策,导致资金效益显然低下。
3、财政收支两条线的改革力度不够。
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是改革的必然要求。财政体制改革提出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部分事业单位由于在税收和非税收入定位不明确,仍有一些单位出现自收自支的现象,事业单位的部分资金尤其是经营性收入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
4、资金来源多渠道,综合预算编制不完善。
由于预算编制是从基层由下而上进行编制,编制上的不科学性使得一些事业单位人为地将有些经营性资金不纳入预算管理,游离预算管理之外从而可能引发小金库。
5、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部分业务运行。经费不足,造成资金使用上的不规范。
在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国家只从政策上给予保障,财政预算经费如人员经费、部分业务项目经费等是严重不足的,从预算的角度上看,得先保证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的不足,导致资金的滥用,有些单位因没有或者经营性收入不足,从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用项目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发放人员津补贴。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由于事业单位未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有效划分,事业单位的经营创收正是利用了这部分资源进行科技服务,创造了一定的财富,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国有资产的构成来看是不均衡的,资产的购置者、使用和维护者不一致,势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单位资产的运作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同时也造成成本费用支出的不合理。HtTp://
7、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薄弱、财务岗位权责弱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能实现工具弱化了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主动财务管理意识,再加上财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让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从而使得本应发挥财务控制和监督职能的财务机构基本上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单位或报账机构存在。其主要表现有:①财务人员没有参加重大经济决策的过程;②财务控制流于形式,如一些财务人员仅仅从会计的角度对发票、报销单等资金划拨手续进行审批,而没有按照相关合同或文件对支出金额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核对;③财务人员没有对会计信息进行相关的整理、提炼和加工,有些单位甚至全年都没有编制过基本的财务报表,其直接后果就是既不能为相关的经济决策提供有用信息,又没有及时掌握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对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财务管理的建议
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在一定规则约束下的市场主体的相互独立和产权清晰,在新公共财政与新公共管理主义的改革浪潮中,为了适应与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了政府改革的必然趋势,这势必要强化政府在公共事务中的“市场化”地位,让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加和谐与融洽。因而,加强自身的“市场化”地位也成为了改善作为完善政府职能而存在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改革的一个必然趋势,为了更好的加强事业单位的“市场化”地位,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深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刀切的财务管理体制已经很难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事业单位发展,我们应该继续深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其“市场化”地位。
1、继续完善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确定不同的市场主体地位。
事业单位的存在具有历史特殊性,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改革浪潮中,有加强“市场化”的趋势。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需要关注其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所以,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完善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从而确立相应的财务管理目标。
具体来说,准政府类型和纯公益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追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重点在资金使用上而非其资金盈利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目标是追求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关注的重点除了资金使用以外还有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的保值、增值以及盈利;纯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就应当与市场中的企业定位一致,追求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盈利最大化,但其前提条件是其追逐盈利的过程中不能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产生负的外部效应。
2、引入权责发生制,增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财务决策权。
对于准政府类和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定位还是在于其政府职能的实现,无需关注财政资金的盈利性,需要的相关信息比较少,所以可以仍然适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对于纯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而言,企业的市场地位需要更加全面和相关的会计信息来支持其财务决策的做出,因此应当引入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体制,增强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目标相对比较复杂,既要考虑财政资金的使用,又要兼顾社会资金的盈利性,单纯的用某一单一的会计核算体制都难以满足其财务要求。所以,相应的解决方法有两种:①严格区分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途径,对于公益性的资金使用,沿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体制,而对于经营性资金使用,引入权责发生制。
②对于难以具体区分资金使用的,在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基础上,再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一遍,从而满足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信息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从只注重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转到对单位全部资金的来源、使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监督:
1、加强综合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预算是根据各单位职责、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反映单位资金收支、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向,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也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所以各单位的预算外收入、经营收入也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编制年度综合预算,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状况,不得“坐收”、“坐支”。
2、深化和完善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对财政数据进行分析,加强财政与经济联系的分析,同时完善和利用各部门的财务软件系统对预算外、经营性资金全面剖析、把握资金的走向,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率,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策,提高预、决算分析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
3、加强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登记、变动和纠纷的调处,尽可能地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区分开来,对单位资产的运作以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大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对事业单位财务决策的外部监督事业单位虽然是作为政府职能的辅助部门存在,但是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事业单位与政府之间同样存在“委托—”关系。事业单位目标利益函数和政府的职能目标函数是存在差异的,在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这种目标差异矛盾就变的更为明显与尖锐。而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更助长了事业单位财务“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阻挠了政府职能目标的实现。因此,适当的财务公开就像是引入一个有效的外部监督,一方面,加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以约束事业单位的“机会主义”行为。
(四)强化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财务管理体制的完善是改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状况的必要前提,但是光有这个前提是远远不够的,财务人员的素质高低也起着一个决定性的作用。因而,要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一方面,强化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要让投资风险、筹资成本、资金的时间价值、经营收益等基本财务意思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加强对已有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及新进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准把关,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1]马国贤,服务型政府的预算框架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11):1~11.
[2]冯永梅,王泽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的变革[J].注册会计师与审计,2008(9):30~31.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6) 07-0008-02
高校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的庞大生力军,是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呈大幅度增长,不仅增加高校收入,也提高了高校科技水平。但在科研经费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正确认识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认真分析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已经成为高校面临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 高等院校科研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 科研立项缺乏创新性,重复不实
近年来,科研事业取得了较为稳健的发展,但是真正取得的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却很少。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科技工作评价体系是一大绊脚石。目前,高校科研评价通常是以论文和著作数量的多寡及科研经费的多少来衡量教师的科研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科研人员急功近利、心浮气躁,不是潜心从事有可能取得重大突破的原始或集成创新研究,而是想尽各种办法找关系争项目,这样致使科技项目课题孤立、目标分散、技术水平低,不能在相关研究领域中实现理论上或技术上的突破。同时,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科技计划信息共享,许多项目“换汤不换药”,多头申报现象仍然存在,这也导致经费投入效益低下。
2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
高校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主要有几个难点:其一,科技研究具有探索性和不确定性,由此决定其工作量和所消耗的费用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很难在事前对科研课题的经费进行非常准确的估算。其二,编制人员的专业局限性,科研经费预算主要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编制,参与预算编制的人员大多是某研究领域的专业型人才,对经费预算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对财务预算方面的知识缺乏,因此往往凭经验估计,宁多要勿少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随意性大、科学性较差。其三,财务人员参与低,虽然财务人员也参与预算的编制工作,但由于财务人员对科研项目研究领域的专业知识不了解,对预算编制工作指导和监督缺乏力度。
3 科研项目在审批环节可行性论证不够、审查不严、监管同一
多数项目负责人为了项目而项目,而对其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实施应用条件缺乏全面、系统、前瞻性的分析,预期目标虚高定位,主观夸大项目预期目标,效益指标预测失真。评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综合条件考察不细、要求不高,对项目缺少深入客观的调研。评审专家与中介机构在参与课题评审中责权利不明晰,本应与项目无联系,实际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造成评审专家在整个运行中起到了许多不应该起到的作用。
4 科研项目经费拨款下达不及时
由于科研项目的管理主体分别由科研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来担任,由于科研项目年度计划和国家年度财政预算之间存在时间差异,就会导致科研主管部门要求课题正常开展,甚至到了中期检查的时候,财政部门的科研经费还没有拨下来,接近年底,经费刚拨付,就要求在极短的时间内使用完毕等,导致在课题开始需要投入科研资金的时候没有经费,到年底又要突击使用经费。这些现象的存在加大了课题经费的使用难度。其原因主要是政出多门,主管部门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造成的。
5 科研经费支出存在套取现金、虚假支出、重复购置设备等问题
原因如下:财务人员在审核科研费用时只能对发票、单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而其经济事项的真实性难以确认,只能靠课题负责人把关并予以签字确认。在设备购置上,由于同一单位内部缺乏统一协调,课题组自行采购,出现设备重复购置,造成设备闲置浪费,利用率低。课题组通过外协费名义转移科研经费,逃避监管,从而套取科研经费。
6 结题不结帐,结转结余过大
由于部分课题结题后经费结余长期挂账,不利于学校对课题的管理,也助长了乱支滥用课题经费现象的发生。
7 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障碍,“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我国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拥有丰富的人才和科技资源,但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25%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与发达国家的80%转化率和30%的产业化率差距甚远,科技对经济的贡献度远远低于发达国家。高校存在着轻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导致大量科研成果在研发之前没有相应的适用推广对象,更不会谈形成产业化的条件。横向科研虽然具备市场应用前景,但是横向科研针对性强,成果应用面过窄,只是应用于委托单位,因此,除委托单位使用外,就难以推广和再次转化。
二 如何解决问题
1 科研管理部门要树立质量先行的观念,引导鼓励研究人员从事创新性、原创性的研究
项目立项要杜绝低水平的重复研究,不偏重资历和名气,充分发挥有潜质青年教师的积极作用。青年科技工作者有着旺盛的精力,具有活跃的学术思想和勇于创新的胆识,但他们缺乏科研水平、学术声望的积累,很难独立申请或承担科研项目。此时高校应给予一定的支持和保障,协助他们在科研活动中取得突破,培养学校科研的后备力量。
2 建立预算评审机制
为了保证科研课题预算的真实、准确,必须建立预算评审机构,对其预算进行评审,审查其健全性、真实性、统一性、有效性,找出其中的冗余与问题,督促其调整纠正,使科研课题预算的编制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使其编制水平和质量不断得到规范和提高。同时,还要抓住机会广开渠道,增加政府和社会对科技的投入,力争实现科研的预期效益.
3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和激励机制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技术转移和扩散的桥梁,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不可或缺的纽带。首先政府要积极引导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中介管理体制和机构法律组织形式、运行模式与机制,加强中介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强全国技术市场合作网络,积极吸引信贷资金和风投资金对科技成果的投资;通过扶植、培育和规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使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跃上新台阶,推进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 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网络平台
在学校局域网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网络平台,连接科研部门、财务部门、课题负责人以及审计、资产管理等部门。由科研部门将科研课题名称、下达经费单位、研究期限及经费预算方案等信息录到课题负责人名下;财务部门负责将收到的每笔收入、发生的每笔支出明细录到每个课题中;课题负责人通过密码可在网络上查看自己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职能部门可通过该网络平台及时快速地获取准确、完整的科研课题有关信息,达到管理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依托、相互渗透,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加科学化、透明化和高效化。
5 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研究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每年应定期将结题项目的有关信息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协助项目负责人核对经费收支结余情况,如实填制经费使用报表。对项目结余经费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避免应结未结科研项目越来越多,长期挂账现象。
6 改变不合理的高校评估机制和教师业绩评价制度
对高校的评估指标应是多方面的,包括教学水平、科研实力、师资力量、各项硬件设备的质与量、财源、就业率、历届毕业生的成就和声望、同行评价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目前高校的评估是由教育主管部门自己主持的,从长远和国外经验来看,应由公众、社会、学校及政府均认同的权威评估机构来进行,才更能体现公平、公正。
7 切实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
科研经费被滥用,早已不是新闻,但在一系列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的办法出台后,问题还是频频发生,这说明,科研经费的监管仍然没有真正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为了确保科研资金安全并合理使用,审计、财政、科技和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定及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防止科研经费使用违反预算管理规定,以协作费、劳务费等虚假名义外拨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形成资产流失等问题。对违反科研管理规定、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损害学校声誉的,坚决予以惩处,挪用、贪污受贿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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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科技论坛,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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