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管理人员履职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正文】
2020年督查组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坚强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为主线;以“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以规范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为手段,本着“规范、创新、再提高”的总体思路,按照年初既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已完成今年各项计划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共37个单体。道路工程总长约63.73公里,综合管廊约12.14公里,桥梁工程12座,排水管网工程总长约639.2公里。本年度市政项目工程投资约36.4亿。22个单体项目办理了质量报监手续,现已竣工项目8个。7个项目申报市“相王杯”,2个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
二、督查基本情况
2020年度督查、巡查220余次,质量监督抽检、检测共55频次,共下发整改通知书91份,发出督查简报9期。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监理单位能按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率有所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水平有所提升。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仍存在不足。
三、存在问题
1、重点工程项目量大、点多、面广,检查、巡查不能全面兼顾。部分项目受种种因素制约不能全面开展,施工面不连续,市场出现暂停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容易出现松懈。
2、少数项目存在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全部到岗履职,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过程检查、检验不到位,验收过程时工程仍存在质量问题。
3、施工、监理单位对雨、污水管道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相对较差,出现的质量问题较多,如基础宽度、厚度不够,管道接缝不严,管道与井墙连接不严密、不稳固等。
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人行道和附属构筑物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相对较多,如人行道平整度差,无障碍施工不符合要求,防坠网挂设、井盖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项目责任主体对其重视程度不够。
5、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验和使用部位追溯性仍是薄弱环节;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收集不及时,部分项目分部工程验收组织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在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方面继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促使各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信息化是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关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战略举措。从2007年3月,国家统计局批准了2010版《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齐齐哈尔市卫生监督所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部署,抓住卫生监督信息工作的难得发展机遇机,使我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1 提高对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信息产业持续发展,信息网络广泛普及,信息化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决策监管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卫生监督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是卫生监督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通过信息分析可以确定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和空白地带,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的决策措施。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务公开、履行政府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系统记载履职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履职不到位甚至履职缺失的重要手段。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监控权力运行过程,用科学的手段预防控制腐败的重要措施。
2 紧跟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做好落实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以应用为基、制度为纲、创新为魂”的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新思路。我们监督所建立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1)首先,按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要求,实行信息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从上到下在人员上得到保证。
(2)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根据信息化工作的具体要求,我们要重新修改和制定了具体单位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卫生监督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完善了信息工作组织机构,及时对有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调整;同时对基础资料,如本单位、本地区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权限的分配等进行了设置和分配。
(3)加强了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要及时掌握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有关要求后,做好有关人员培训工作。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人员、骨干卫生监督员进行理论培训和上机操作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进行了应用性的培训,做到培训及时、指导到位,不留盲点。
(4)及时跟踪指导,加强信息工作的过程控制
随着信息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于刚刚接触的一些在电脑操作不太强项的卫生监督人员来说,达到一定程度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就利用现场指导、网络通信软件、电话指导等形式,指导辖区各监督机构和所内科室进行对卫生监督信息的及时处理。每张报告卡的每个元素、每个栏目及其逻辑关系,认真讲解;信息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中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手册》要求,对卫生监督个案报告做到依法统计、规范管理,严格审查、核对数据,确保数据来源于卫生监督各项业务工作,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努力实现工作转变
国家卫生监督“十二五”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主要内容,就是“建立覆盖全国的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卫生监督的实时、动态、高效管理”的目标要求,使信息化和卫生监督业务发展同时推进、以信息化带动卫生监督工作创新,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2010年―2013年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由每年的汇总填报逐步转变为个案信息的实时上报。我们清楚的认识到:传统的统计报告,“重收集、轻应用”,不善于运用信息来分析指导卫生监督工作的决策与执行,信息收集、分析水平不高,缺乏科学性、系统性,信息和工作共享能力差。我们要根据工作实际,利用网上汇总数据,及时分析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问题,通过分析报告,我们看出卫生监督的重点工作由原来的食品卫生占较大比重转变到现在以公共场所和医疗卫生为监督的重点的监督工作局面。
总之,面向未来,卫生监督工作任重道远,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和省的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我们卫生监督事业在信息化这条高速公路迅猛的前进,我们卫生监督人正在以新的风采展现在世人面前。
信贷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商业银行控制及降低信贷风险损失达到价值目标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县域农行“三农”信贷风险管理无论从制度设计还是从业人员都将风险管理的理念片面理解为风险防范,将不发生风险乃至风险损失作为目标。这就导致从业人员在信贷风险管理的过程中不是在收益与风险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尽力选择采取能够有效控制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覆盖风险等各种管理风险的措施,而是简单地在风险有无之间进行简单的抉择,致使一些虽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但预测收益大于风险损失,或经过一系列有效的管理风险措施的落实能够控制风险、降低风险,获得较好甚至长期收益的贷款项目被武断地否决,从而使从事“三农”信贷营销的一线人员无法拓展更大的市场,县域农行也无力保持可持续发展。因此,农业银行从事信贷业务的管理层到一线的客户经理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真正用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来思考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问题,指导信贷风险管理行为,切实解决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怎样才能达到这样的状况呢?至少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开展常态、长效的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念教育。反复不断教育是一个人形成牢固理念的无可替代的重要步骤。因此,要向员工反复强化灌输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论,经常宣讲国内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成功案例,及时总结本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分析其成因,让从事信贷业务的全体人员都能够真正认识到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本质,信贷风险管理贯穿在整个信贷业务经营之中;同时,还认识到,信贷风险管理是从事信贷工作的全体人员共同承担的责任,而非仅是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从而主动自觉地处理好经营发展与控制风险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参与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整体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尽职工作。二是要把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念渗透到信贷营销、管理的全部制度规范之中。理念需要行为来体现,而行为又需要制度来规范,行为的反复循环又使理念得到牢固的确立。
因此,必须在“三农”信贷风险管理的整套制度规范中体现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念,让具体操作人员通过对制度规范的严格反复实践,将正确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成为思维与行为习惯,自觉将市场营销、客户服务与信贷风险管理一体化,并高度关注影响贷款偿还的最本质因素,尽力在经营发展中管理风险,敏锐地发现潜在的风险,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有效的规避或化解风险的措施,将信贷风险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二、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农总行应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对现行的涉及“三农”信贷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清理,对信贷风险管理各个部门的设置及职责、岗位设置及职责、操作规程和标准、考核评价及奖惩办法等各个环节,细化不够明细的部份,补充缺失的部份,修订不切实际或无法操作的部份,形成一整套能够环形封闭、循环操作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并将这些制度汇编成《“三农”信贷风险管理操作手册》,用以指导并规范信贷风险管理各岗位人员的操作行为。这套制度体系目前至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补充完善。
(一)科学分类及细化各类贷款的准入条件。科学分类最终需要借助风险识别工具与技术,这不是在短期内就可以研制出来的,需要总行组织力量进行系统性攻关。在新的切合“三农”信贷风险管理实际的风险识别工具与技术出台之前,先对现行的“三农”各类贷款的准入条件进行完善,细化风险度的评价标准,明确针对不同级别风险度应采取的防险、避险、化险具体措施的标准。如“贷捷通”贷款的条件,就要针对其快速简便,适用解决小额贷款借款人生产经营急需资金困难的特点,不以借款人生产经营规模为主,而是以评估借款人品质风险、能力风险、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风险、产业政策风险、科技更新风险、市场变化风险、财务能力风险等主要风险对第一偿还能力产生的影响为主。要分别明确评估上述各类风险因素的方法、依据、标准,明确针对不同风险影响借款人第一还款能力应采取的诸如控制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等防险、避险、化险的具体预案,从而使贷款营销人员有标准可营销,审贷人员有标准进行审贷,提高贷款营销效率与质量。
(二)细化“三农”信贷风险管理的岗位操作流程及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1.细化审贷人员的职责及操作流程。在现行的条件下,着重突出三点。一是明确审查的范围,切实防止审贷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被滥用。主要是贷款申报材料是否能够证明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的额度、风险控制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初审认为符合规定、但申报材料文字表述不当或不全面的,可以在审贷意见中提出需修改补充完善的地方,直接按规定报合议或贷审会审议,不得退回重新办理。同时,要明确规定审贷的时限。二是要明确初审退回范围。主要是明显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能够证明是虚假的申报材料。退回时审贷人员要在审查意见中明确退回的理由。三是要明确贷审会的职责。贷审会必须实行有记名投票。对初审认为存有风险疑点需采取防范措施的贷款,贷审会成员一定要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并记录在案后,再进行表决投票。
2.细化审贷人员工作质量的评价标准。主要考核经审查上报(退回)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规定、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审结、是否能够识别贷款条件规定以外的风险隐患并提出防范风险的有效建议等。对是否发生因申报材料中的虚假证明资料未能发现造成的风险隐患或损失的问题,只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履职能力的依据;对人为责任形成事实风险的责任追究,发生一笔按规定追究处罚一笔。总之,要通过明确细致的规范,促使审贷人员能够标准化地、更加客观地履行审贷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
3.细化贷后管理的职责及操作流程。总体要求,要加强对重点借款人贷后现场监控的力度,明确具体人员,安排充足的时间,落实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责任,以确保对重点借款人的贷后现场检查能够及时扎实有效,在第一时间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并充分揭示真实风险水平。初步设想,对综合授信额度在200万元(含)以上、单笔授信在100万元(含)以上客户的贷后检查必须双人双签,即管户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一起到借款客户现场进行贷后检查,评估风险度,并双双在贷后检查报告上签字确认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防范贷后检查流于形式和客户经理的道德风险。要根据每次贷后检查并经准确评估后调整的风险度或客户信用等级来确定分类管理标准,明确不同风险度客户的监控频率、监控方式及监控内容等,落实客户经理进行动态分类监控。对于在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应明确风险经理认真评估确认出现风险信号的潜在风险转化为事实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并在第一时间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落实客户经理或相关业务部门采取防险、避险、化险的措施,避免潜在风险进一步加剧,演变成事实的风险损失;对于风险已经显露但还未形成损失的,应及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化解方案,尽可能地降低风险损失。对处置风险不得力,人为造成风险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风险后评价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信贷经营部门对借款人每年进行一次(一笔一清的借款人在每笔贷款归还后)信贷资源回报率和经营成果依存度两方面的综合考察、分析和评判。其主要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自身信贷管理中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另一方面,进一步挖掘优质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大与其业务合作的深度,或及时发现劣质客户,退出与其的业务合作。
三、完善既重结果又重过程的“三农”信贷风险管理考核奖惩机制
科学完善的“三农”信贷风险管理考核奖惩机制应该向被考核对象传递这样的信息:尽职既是获得稳定工作职位、较高薪酬的根本,也是信贷业务发生风险损失后免责的重要前提;能够激励或约束信贷风险管理岗位的履职人员正确处理好发展业务与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尽心履职,千方百计地将本职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效地经营风险、管理风险。
一是明确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内容。要改进传统的单纯以财务指标为主的结果型考核模型,建立以履职能力、履职效率、履职质量为主的人才价值型考核模型。对因能够及时识别申报材料中的虚假证明资料而消除风险隐患或防止风险损失的要进行奖励。
二是明确对信贷风险管理人员履职考核结果的奖惩方式。要改经济为主为经济和精神并重、多种方式并举。主要方式有:预期绩效工资、奖金、期酬、增(扣)发绩效工资、经济赔偿、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职务晋降任免、工资晋降级、脱产培训、公费旅游、纪律处分等。
三是明确对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主要针对失误、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次要及时按规定处理完结,不搞累积和重复处罚。
四、完善覆盖信贷业务全过程的风险监控组织
建议上一级行在县域支行派驻风险管理部,统一管理县域支行的全面风险。人员编制按派驻行的业务量大小设定,但不能少于3人。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从风险管理角度审批派驻行贷款经营权限内的贷款;检查负责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资产保全及处理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及操作流程,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尽职;评价信贷管理各个岗位的风险管理质量;对大额借款(借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借款余额在200万元(含)以上有重大风险预警信号的借款人、风险已经暴露的借款人进行现场检查评价贷后管理及风险处置的工作情况,并作出准确的检查评价结论,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每个季度要对派驻行的信贷风险全面管理质量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提高信贷风险全面管理工作质量的建议。承担履职不全面、不到位、风险管理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责任;因人为责任导致风险未被及时充分揭示、或形成风险损失的责任。从而以第三方角度客观地对信贷风险进行全面、及时监控,提高信贷风险管理的质量,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
五、建立有效的“三农”信贷风险管理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要制定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聘任制度。主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任免条件、任免程序及实施细则,以选择优秀的人才从事信贷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中央和各省、市各级政府每年都要针对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不规范现场下发一系列规范管理的相关文件。本文就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做好安全监督工作的对策阐述如下: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1.本区日常监督检查同一个企业的多个项目部时被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居然一直是同一批人员。部分施工现场未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或一人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更无从谈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成了一句空话。
2.重点工程普遍有这么几个共同点:①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已经开始进场施工,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农民安置房工程; ②现场进度虽快,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往往严重滞后,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某些安置厂房工程施工至二层、三层甚至四层主体结构,外脚手架迟迟未搭设;③现场安全生产投入费用未完全落到实处,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场有统一佩戴胸牌、手套、胶鞋及工作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的工地凤毛麟角,现场大多数作业人员均自备防护用品。
3.脚手架坍塌事故频发,脚手架搭设用钢管、扣件较难达到3.5mm壁厚、最大扭力矩65N •m的规范要求,特别是建筑施工中使用劣质钢管、扣件,且经过多次周转重复使用后钢管、扣件发生弯曲、锈蚀、截面缺损、端面不平、扣件裂缝、破碎等现象,所搭设的架体承载力大大降低,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监督检查中还发现架体杆件搭设存在不完整、架体杆件间距普遍偏大且施工人员擅自拆除连墙件、剪刀撑、挡脚杆、内档防护的现象将是导致事故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二、原因分析
1、企业急速占领市场,承揽过多建设工程,现场实际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安全业务水平普遍偏低。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均应在开工前配备到位,特别是专职安全员还必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如下条例。(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的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的规定。分析原因是,安全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不具备与所从事的施工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经验和管理的能力,对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安全监管的作用。安全管理人员地位、待遇普遍过低,吸引不了较高素质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企业虽然培训了大量的安全员,但并没有几个真正学校毕业的大学生专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也只是一些老职工从事专职安全员工作,仅有的大学生安全员在现场始终只是挂着安全员的虚职,工作重心及精力全都放在施工技术上,无人认真钻研安全技术和管理。再加上,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如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大都没有针对本工程单独编制,只是将前一个工程相近内容笼统照搬、照抄到新的工程上,甚至直接抄袭规范,无任何可操作性可言。现场施工人员根本不按方案施工,仅凭木工班组、瓦工班组、架子工班组以往经验进行搭设及操作,导致现场安全隐患五花八门。
2、重点工程抢工期现象较为普遍,安全设备设施投入严重滞后。重点工程从立项开始就被一路往前赶,恨不得几年的工期能在几天之内完成。分析原因是,施工总承包单位面对来之不易的承包合同,一味妥协建设单位的种种不合理要求,甚至将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抛掷脑后,采取严重违反基本操作流程的方法,“跨越式”向上拔高本不应该上升的施工楼层高度。施工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进度和科学之间的关系,企业自我管理、自查自纠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对安全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对安全问题多采取搪塞、敷衍态度,导致现场专职安全员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甚至出现架空专职安全员的现象),安全防护设施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投入少,安全隐患丛生。
3、非标钢管、扣件充斥建筑市场。回顾2009年蠡湖人家三期项目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0年北塘区文教中心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2年无锡市长江国际二期工程脚手架坍塌事故,不难发现脚手架搭设及维护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脚手架材质问题这个关键性要素是谁也回避不了的事实。
经多年调查由于建筑市场对钢管扣件的大量需求,钢管扣件又是以吨为计算单位,相同重量的一吨钢材,由于壁厚的变化,同样是一吨钢管可以多搭设30%左右面积的脚手架,所以特别受施工企业的欢迎。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钢管普遍壁厚2.5-3.0mm之间,扣件扭矩25-50N·m之间,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国家新近颁布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明确规定:钢管采用Φ48.3×3.6,壁厚3.6mm,允许偏差±0.36,最小壁厚3.24mm,钢管内径41.82m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新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金属材料室温拉伸实验方法》GB/T228的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涂有防锈漆。旧钢管应符合上述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三、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1、从招投标入手,严格控制企业超正常能力承揽业务。对于日常安全监督中已经发现存在中标安全负责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无法到岗履职现象的企业,限制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直至该公司有能力组织起一个完整的项目部管理人员队伍时再恢复其招投标资格。为达到人员到岗履职长效机制的建立,要求施工企业项目部,建立项目经理、安全员每日考情制度或手机定位制度。要求项目经理、安全员每天上午及下午各一次进行网络考勤或每半个小时进行一次手机定位搜索考勤。通过一系列的高科技手段,强化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确保中标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的到岗。
2、从整顿市场行为入手,规范建设单位行为,提前要求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拨付施工单位且施工单位必须足额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到位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监督形成互相督促的良性机制,最大程度上确保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专款专用,不作为让利或挪作他用。监理单位及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加强对生产一线施工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施工人员都能领取到各自应有的防护用品。
中图分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1
近年来,国有企业尝试多元化发展战略,通过成立民营参股的国有控股公司,希望借助民营企业在一些渠道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自身新的发展,打破主业经营单一、缺乏活力的局面,愿望是美好的,但在工作中我曾经接触到一些民营参股的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普遍存在虽然国有股东都占51%-60%的控股股权,但民营股东在经营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情形,销售和采购等主要的经济活动都依赖于民营股东的渠道和资源,双方合作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现就财务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委派的高层管理人员多选择兼职人员
民营参股的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董事长、监事、财务总监等一般由控股的国有企业委派人员担任,总经理由民营方担任,其余经营层由总经理负责架构。由于考虑到本身对刚进入的投资领域并不擅长,作为控股的国有企业派出的董事长多选择国有企业里的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监事也多由投资方国有企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相关高层管理人员本身就有较多的事务性工作,很难再抽出更多的时间参与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也较少召开,对可能发生的监管漏洞不能及时察觉,更别提采取相应的措施堵塞监管漏洞了。
(二)财务总监职责不明确、履职不到位
在高层管理人员多是兼职人员的情况下,委派的财务总监的重要性就毋庸置疑了,但是控股方国有企业未能对财务总监的职责进行明确,财务总监在实施监管时,对监管的范围、权限等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关监管受到一定的制肘;一些财务总监身兼主办会计的职能,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难以对财务账簿和报表进行有效的审核;一些选派的财务总监自身素质难以担负起监督职责,未制止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可能损害国有控股东利益的行为;财务总监的薪酬由总经理决定,对经营层违反公司规定等重大事项,不能据理力争,有时甚至不能及时向委派方报告。
(三)没有建立有效的财务监管体系
财务监管是有赖于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但委派的高管和财务总监并没有进行建章立制工作,也没有致力于建立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而是觉得民营参股进来后,一些自身原有的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应该进行适当放松,以适应现有的公司文化,一些制度成了贴在墙上的制度,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四)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不能对资金走向进行有效的控制
民营股东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销售和采购等渠道掌握在民营股东手中,有些采购等并未签订正式的合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一些采购和销售业务的真实性难以把握,不能对资金的流向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管。
二、对策建议
探索多元化经营是国有企业一项有益的尝试,虽然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可以通过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等,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我认为在财务监管方面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公司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按规定程序履行职权,经理层应认真落实股东会、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董事和监事应加强对经理层执行决议情况的监督,采取措施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管。加强对所委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资格审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专职人员作为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所委派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定期向派出单位提交工作报告。
(二)加强对财务总监履职的监管。应审查委派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胜任能力,选择能够担负起全面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履行投资者财务监管职责的人选,委派的财务总监应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明确其职责,定期报告公司资产运营、财务情况,及时报告特殊、异常和重大事项。财务总监薪酬标准及支付方式应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公司据以执行,以确保其应有的独立性。
(三)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首先公司应尽快建立全面和完善的财务监督体制,其次是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和优化,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四)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无论采购、销售业务均应签订正式的合同,加强货物的验收和发出环节的内部控制,采购应开展询价、招标等,涉及采购和销售业务的每笔资金的收付应附齐有关的审批、验收、发货单据等,避免内部信息的不对称,加强采购、销售业务资金流向的监管,避免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出现。
1 目前煤矿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1)管理人员责任不到位,诚信履职意识淡薄,对隐患源及三违现象疏于管理。
(2)现行管理机制存有缺陷,没有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3)安全管理方式过于简单、形式化,基本上还是传统的管理模式,不系统,不科学。
(4)信息化技术支撑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虽然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但在信息化建设上还只停留在理念上,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 建立责任链追究体系
肥矿集团在推行层级管理、逐追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各类问题“责任链”追究范围。区分四个层面:集团公司层面,按照问题所属管理责任,追究到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公司处室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公司处室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追究到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二级单位层面,追究到科室、区队、车间主要负责人;区队(车间层面,追究到班组、岗位。根据问题性质,确定“责任链”范围:一般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短链”追究;较重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中链”追究,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处室有关负责人“长链”追究,力戒标准不清、追究不规范。
3 实现“四违”、隐患闭环管理
安全管理体系理念逐步提升,将原有的“三违”上升到“四违”新理念。“四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责行为”,“违责行为”是指上追下联出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不负责行为。“四违”、隐患管理实现标准化管理,建立了“四违”、隐患标准数据库、考核标准,对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四违”、隐患数据,录入系统可自动进行分类,联责考核,并对隐患未按规定标准、未按时间整改的将实现升级联责考核,联责问题落实整改,与人力资源管理考核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安全管理、检查、帮教、考核闭环管理。
4 建立质量检查点管理机制
对各作业区域的工作条件和设备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故障及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安全质量检查点的基本概念,对安全质量检查点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制定检查点的检查内容,并制作成检查样表,以供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填写。
5 建立安全隐患处理闭环升级管控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理念逐步提升,将原有的“三违”上升到“四违”新理念。“四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责行为”,“违责行为”是指上追下联出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不负责行为。从集团公司到矿井管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在现场所查处的安全隐患,一律实行层级升级闭环管理。首先根据专业、施工单位、安全隐患类别和性质固化标准数据库、考核标准,固化层级联责责任、考核标准。其次是检查人员针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联责负责人,监督复查责任部门,接下来整改负责人应该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处理安全隐患,并积极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即可消号,如果到期未整改或经验收达不到要求,即可升级到相应联责负责人,由联责负责人督促并进一步落实整改,否则将继续升级并联责上一级负责人,只要隐患升级将自上而下联责考核。
6 建立安全隐患、“三线”正负激励机制
安全隐患管理在实行闭环升级管控的同时,对于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警戒线、帮教线、安培线”“三线”管理。“三线”以分数形式体现,首先也是根据安全隐患类别和性质确定并固化分数值,其次根据矿井管理水平确定“三线”分数值,“三线”分数值可以随着责任单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降低,原则上“三线”管理的是少数单位,否则,“三线”分数值需要及时调整。再者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查出的安全隐患为负分,集团公司到矿井管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查出的安全隐患为正分,两者相互增减实现正负激励。分数值达到警戒线值,将给责任单位管理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提出警告,意为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单位管理未跟上。分数值达到帮教线值,则由矿井帮教部门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帮教,并记录“黑名单”,一年或半年内有三次帮教,主要负责人将受到降级处罚。分数值达到安培线值,意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进入安全学校进行不少于10天的安全管理培训,一年或半年内有两次安培,将受到撤职处罚。
7 建立安全管控信息系统
信息化支撑是管理制度、规定,有效落地的有效手段,首先将各种信息(主要包括人员、设备、隐患、四违、安全质量检查点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并进行统一编码,建立标准数据库。再就是按照层级管理模式,根据专业管理、单位管理方式,将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录入数据库。然后按照闭环管控理念设计功能框架,利用短信方式进行报告、警示。最后该系统与人力资源考核系统、安全培训系统对接,实现考核、安全培训自动才生成、告知。这样无论哪一级管理人员按照检查地点的检查菜单进行检查并对问题进行录入、选择相应的联责责任人员即可,有关考核问题或升级考核将会自动生成。通过信息化支撑实现程序自动化、职责清晰化、考核无私化、联责透明化,确保了制度的严肃性。
定义“三大培训”
自主培训:指基层单位为完成生产岗位技能人员胜任能力考评而开展的培训工作。基层单位是自主培训的责任主体,培训中心是管理平台、督导主体,直接管理培训分中心,督导工作站,负责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控。
统一培训:指由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的管理及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公司专业部门是专业培训的责任主体,培训中心是工作平台,是实施主体,负责开发培训项目,深化培训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开展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内部认证。
委托培养:指公司委托专业支撑实施单位实施的专业核心骨干培养工作。专业支撑实施单位是责任主体,培训中心是运行平台,是组织主体,组织各专业制定培训计划,参与实施跟班培训、实岗工作,协调后勤保障工作。
重点工作及实施方式
1.实化自主培训,提升生产技能人员岗位胜任能力
工作任务:以基层单位为主体,采用普考、培训、复测、年检的方式,开展基于岗位胜任能力测评的生产技能人员实用化培训,实现“技能达标、人岗适应”目标。一是按照三年内对主业一线生产技能人员测评全覆盖的原则,开展生产人员岗位胜任能力考评工作,2013年重点考评变电运维、配网运维、配网检修专业;2014年重点考评输电运维、输电检修、电能计量专业;2015年重点考评变电检修、用电检查、抄核收专业。变电二次、调度监控运行专业按公司调控中心要求实现分年度目标。二是有序开展专业融合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分年度实现调度与集中监控、继保与自动化站端运维、变电运行与维护人员技能融合目标。三是对集体企业回归人员和跨区流动人员开展转岗适应能力培训,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培训合格后补充一线用工需求。
实施方式:基层单位按照“三年全覆盖”原则,确定本单位2013-2015三个年度的测评专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生产岗位人员职业能力培训规范》,实化岗位技能规范。36家单位每年3月底前,制定岗位胜任能力考评方案;3-7月,各单位进行应知应会摸底普考,自主开展实用化技能培训,进行岗位胜任能力测评;8-9月,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并复测,复测结束,提交自评报告,向公司申报年检;10-11月,公司专业部门根据各单位制定的考评方案,组织抽检,综合评价效果。
2.强化统一培训,提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履职能力
工作任务:由公司运检、调控、营销、财务等专业部门主导,培训中心和基层单位配合,组织专业技术提升统一培训和岗位考试。一是开展技术监督、输电、变电运维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进行专业岗位资格认证考试。二是组织调控运行、方式计划、继电保护、自动化专业技术培训,进行专业岗位资格认证考试。三是开展抄收、核算、用电检查(含反窃电)、业扩报装、营业前台、计量、采集运维、市场及智能用电、95598客户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认定工作,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四是组织有财会基础知识、且有意向从事财务工作的非财会人员,参加会计核算基础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培训,进行财务岗位内部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补充到缺员岗位。五是继续组织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产权、财务稽核等财务在岗人员的专业提升培训和岗位技能考试。
实施方式:公司运检、调控、营销、财务等专业部门,制定本专业培训及考试方案,人资部分年度安排实施。各专业部门实施的专业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将根据考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档颁发内部岗位资格证书,先作为员工上岗的优先条件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资格认证机制,将其作为员工岗位竞聘的必备条件。
3.创新委托培养,提升专业骨干人员核心技术能力
工作任务:委托电科院、检修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等专业支撑实施单位采用跟班培训、实岗工作方式开展现场培训,培养专业骨干,打造高精尖技术支撑团队。一是委托电科院培养电气试验、二次、计量及采集(技术)专业骨干。二是委托检修分公司培养变电运维、变电检修、直流专业骨干。三是委托客户服务中心培养营销稽查信息技术、电费核算、业扩报装、服务品质管理、负荷控制、用电检查、计量及采集(应用)专业骨干。四是委托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等单位,培养继电保护、运行方式、自动化技术骨干和专业培训师资。
实施方式:公司运检、调控、营销等专业部门,确定2013-2015年各年度专业骨干培养计划,人资部每年安排运检、调控、营销共14个专业,约200名专业人员赴电科院、检修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等单位跟班培训、实岗工作、学习培训1-6个月,培养专业技术骨干。
凝心聚力抓落实,全面推动培训工作
1.生产人员岗位胜任能力考评
每年2月底前,公司拟定工作方案;3月底前,基层单位制定完成生产人员岗位胜任能力考评方案,指定理论和实作考试范围,报送公司人资部备案。
每年3-7月,各单位进行应知应会摸底普考,自主开展实用化技能培训,进行岗位胜任能力测评;8-9月,各单位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并复测。
每年9月底提交自评报告,向公司申报年检。
每年10-12月,由运检、调控、营销等部门组成专业组,公司根据各单位考评方案,进行年度抽检。
2.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岗位履职提升培训
每年2月底前公司拟定工作方案,运检、调控、营销、财务等专业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和岗位资格认证考试方案。
每年3-11月,培训中心在主办部门指导下,明确培训内容,确定培训和考试方式,聘请培训师资开展各项培训。课程结束,严格考试,由公司进行内部资格认证,颁发内部岗位资格证书。
每年11月底,培训中心提交自评报告,向公司申报年检。
每年12月,公司通过参培人员调查、基层单位反馈、组织抽检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3.专业骨干人员核心能力提升强化培训
每年2月底前公司拟定工作方案,运检、调控、营销专业部开发完成专业骨干培养计划。
1 高校基建工程管理现状
1.1 基建管理部门机构及人员设置不合理
(1)对工程管理部门,目前高校采取的机构设置方式有两种:一是单独设置;二是与后勤部门合署。新建本科院校及高职校、独立学院等以后者较为常见。后者由于管理的事务涉及学校物业、食堂、宿管、水电等方面,工作内容多且繁杂,领导往往疲于应付,很难再有精力对基建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2)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一些高校对基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重视不足,后勤尤其是基建管理岗位往往成为学校安置富余人员场所。而基建工作相对其他的岗位而言,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要求较高。因此,这些富余的人员到了基建部门后,往往无所适从,不能胜任新的岗位。
(3)受薪资水平、福利待遇等条件的限制,加上近几年高校对新入职人员的学历要求较高,非硕士、博士不招,导致一些有经验的人才因学历这个槛被拒之门外。而新招聘的硕士、博士也大多选择从事教学岗位工作,愿意从事基建管理工作岗位的寥寥无几。
(4)吃大锅饭的现象较普遍。因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均,一些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较高的管理人员整天忙得焦头烂额,而另一些非专业在岗人员却整天无所事事。
1.2 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
目前高校工程项目立项程序一般是:使用部门提出使用需求―设计单位根据需求制定设计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因职责分工不同,各环节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多是从自己意图角度作为出发点来履行职责,意见难以统一协调。例如:设计单位考虑更多的是建筑的结构、安全及外观因素,除非建设单位有要求,一般很少考虑造价;使用单位则更看重使用效果;审计部门的关注点在建筑的经济效益。而基建管理部门需要“懂行”的专业人员综合判断各方面的意见,对所提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此外,一些决策层领导往往追求项目的“高、大、上”,片面强调建筑物的高规格、高标准、华丽的外观和舒适的环境,没有考虑经济性及实用性,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还有部分项目为了取得国家专项资金或政府贷款的支持,未严格论证就仓促上马,导致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较大,增加了学校建设资金的开支。
1.3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不严格
(1)监理人员未能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按照规定,监理接受委托后应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严格监督施工单位程是否按图纸施工、工期进度是否如约进行、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但是,因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在工程实际施工中,监理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监督把关不严的现象比比皆是,如:工程材料进场,监理要先检查品牌、型号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再通知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很多监理单位做不到这点,导致一些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材料用于施工中。再比如对变更和签证的审核,监理单位往往不作为,简单签署“由建设单位商施工方确定”了事,将责任推卸给建设单位。一些工程,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达不到支付的节点即签署“同意支付”。至于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把关,更是“睁只眼闭只眼”,过得去就行,导致一些 “豆腐渣”工程频繁出现,造成了恶劣影响。
(2)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①一些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施工现场经验少,加上对工作没能做到尽心尽责,使一些本该严格把关的环节出现了漏洞,让施工方有机可乘。基建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不履行监理职责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惩罚机制,对监理人员施工现场不履职行为(例如:混凝土浇筑时未旁站、材料进场不进行验收、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不进行纠正等等)也不管不问,工程的监督管理形同虚设。
②一些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频繁,且签证办理不及时,手续不规范。如:高套定额、不按定额规则计算工程量、签证事由及工作内容未列清楚等,个别项目甚至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才补签基础超深部分的签证。因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其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变更和签证。但是,对于那些仅仅是改变建筑外观、施工材料等的变更,应尽量避免。
③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一些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或者虽然提交了结算资料,但是材料不齐全,没有办法审核。还有一些工程,在结算审核中因某个分项计算的方式存在分歧,审核的结算造价达不到施工单位的预期,其往往采用拖延战术,不进行对数也不签字盖章确认,使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推进。
2 高校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的对策
2.1 完善机构设置,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将基建管理从其他职能部门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置,由基建管理部门统筹规划整个学校的校园建设工作。选派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之人担任该部门的负责人。建立完善工程决策、施工管理、监督等相关制度,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流程图,通过流程图对每个岗位环节的职责加以明确规定。这样一来,每个岗位的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并知道如何做好它。改变观念,放低对于学历的要求,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整体人员的素质能力。
2.2 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规划设计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高校可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几家邀请口碑好、实力强的中介机构对可研报告进行编制,并要求其提供几个方案进行选择。请校外专家对入选方案进行比较,详细分析每个方案在的技术可行性,预期投入资金总额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如何,能否最大限度满足使用要求等,选出最合理的方案以供下一步决策。
(2)通过招标的方式,吸引实力雄厚、具备一定知名度的设计单位参与竞投。在对设计方案举行评选时,应着重从于经济、实用及技术可行性角度综合考虑。为了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建议推行“限额设计”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施工图的最终工程造价超出约定标准,设计单位须接受一定的违约处罚。基建部门管理人员应积极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将沟通过程及达成的意见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2.3 加强基建工程的监督管理
(1)对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控。首先,加强对监理服务采招标购的监控,严格审核招标文件,通过考察、评判投标单位的资质、最近几年的工作业绩、在行业内的信誉度、?O理方案、拟投入监理人员的资历等,选择实力强、信誉好、负责任的监理公司及负责人。其次,重点监督监理单位是否按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例如:监理人每月驻工地时间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有没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随意更换总监及现场监理情况,隐蔽工程和材料进场有没有按规定组织验收等。基建部门工地代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进入工地现场检查,如有发现监理人员不在岗及不按合同约定履职的情况,应报建设主管进行查处。
(2)选一些平时工作认真负责、懂技术且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的同志任工地代表,严格监督每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环节。主体结构工程(如:基础、钢筋混凝土、砌体)和消防、水电、暖通的验收,还需通知设计、地质勘探、质检单位参加验收。在材料检测中,基建管理人员应全程参监督材料的抽样送检,严防样品被中途 “掉包”。
(3)做好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变更,一些因设计缺陷等原因不得不发生的变更,应做好预算,按程序报批。工程签证单原则上要现场签证确认,无法现场签证确认的,过后要及时办理。签证单应手续齐全,材料(附工程量计算式、工程预算、图纸、现场照片等)完整。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定额的各种计算规则集规定,避免签署一些违反定额规则的签证,如:高套定额、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签证等。严防各种虚假签证、不实签证,一旦发现,从严处理。同时,工地代表要养成随时记录工地现场施工情况的习惯,为工程结算提供有力的凭证。
东出口、二标段按3月26日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返工。路面底基层1.5米以上部分全部开挖重新回填碾压;人行道1.5米以上的石方全部清运走,换填成土方;其余各标段未开展路面施工的部分由甲方、监理方、开发区监察室进行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坚决返工。已开展路面施工的路段,有检测报告的进行抽检。没有检测报告的全部返工。各标段有施工作业面的立即增加设备、人员,局部路段24小时施工,力争将施工进度和形象抢回。住建局将对管理中不够规范的方面逐项清理加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监管机制,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二、严管重罚:
在此次检查中相关管理部门、施工单位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处罚,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进入红桥新区建设单位的黑名单,并上报上级建设管理部门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列入市建设单位黑名单。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入红桥新区黑名单。此次就红桥路东出口、二标段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处罚如下:
(1)东出口施工单位(省建三公司)在道路底基层施工中,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局部位置的粒径过大,造成一定的质量隐患,就以上存在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在监督部门的参与下立即开展检测工作,对密实度达不到要求的路段加以整改;二是对东出口施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三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的履职不到位,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四是对东出口的相关责任人现场负责人韩宝军、现场代表杨雷、住建局局长陈勇进行戒免谈话。
(2)二标段施工单位(省建四公司)在施工管理中,项目部五大员与施工合同的人员不相符,施工进度缓慢,造成了恶劣影响,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施工单位省建四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与合同中明确的人员不相符,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不符,按合同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整1人处以10万元罚款,决定对省建四公司二标段项目部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要求省建四公司立即加以整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负责项目部工作,否则甲方将接管项目部工作。二是业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合同的相关职责,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对业主现场代表李林进行戒免谈话。
三、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职
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特别是开发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廉洁从政
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自律,施工单位必须清清白白干工程,否则既害人又害己。前期有不廉洁行为的,立即向组织交代清楚。
五、下一步开发区住建局规范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一些因素,及早制定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矛盾协调和处理机制,明确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监督,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工程按时完成。特别是未开工的项目,要抓住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快组织实施,尽早投入使用,发挥应有效益。
(2)进一步加强监管,保证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建立规范有序、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招投标管理体系,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严肃基本建设程序,始终重视加强质量管理,把每个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切实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