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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技术与产品,价格优势通常不能维持很久,因此汽车市场竞争在经历了价格战和产品质量竞争阶段后,服务成为竞争的有利武器,成为企业争取差异化优势源泉。现在越来越多的汽车企业开始重视服务,汽车服务营销是以服务营销理论为指导思想,以提升用户满意度与忠诚度为导向,树立全员性、全过程的服务理念,而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两个方面,应该从汽车开发,到生产制造,到营销,贯穿汽车“从生到死”的全过程。
一、汽车服务营销理论
服务营销是企业在充分认识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前提下,为充分满足消费者需要在营销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同传统的营销方式相比较,服务营销是一种营销理念,企业营销的是服务,而传统的营销方式只是一种销售手段,企业营销的是具体的产品。从服务营销观念理解,消费者购买了产品仅仅意味着销售工作的开始而不是结束,企业关心的不仅是产品的成功售出,更注重的是消费者在享受企业通过产品所提供的服务的全过程的感受[1-3]。因此企业将更积极地关注售后维修保养,收集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及建议反馈给设计部门以设计出新的产品来迎合消费者。
同样地,汽车服务营销是以服务营销理论为指导思想,以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为导向,树立全员性、全过程的服务理念来提高汽车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汽车服务营销的作用
汽车属于大宗耐用消费品,具有一次消费花费资金大、使用周期长、需定期保养维护和检测、频繁易更换损件等特点。在汽车的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各式各样的汽车服务。在购买时,要同销售人员洽谈,询问汽车的性能、价格、配置等,此为咨询服务,还有汽车厂商提供的汽车金融服务、保险服务;购买后在使用中,汽车要进行定期的保养与维护服务,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定损、定险、理赔服务。所以,对汽车这种独特而价值高的商品,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显得更加重要。
1.汽车服务营销给企业带来长远利益
服务营销的核心理念是顾客的满意和忠诚。以顾客满意为导向,实施优质的顾客服务,并与顾客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关系,这样顾客就会对企业及其产品形成一定的忠诚度[4]。如果企业能够在顾客购买和使用汽车的过程中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顾客就会满意。满意的老顾客也会对企业及产品形成一定的忠诚度,并在亲朋好友要购买汽车时,往往向其推荐自己使用的汽车品牌及产品。顾客的忠诚度和推荐不但可以促进汽车产品的销售,还可以降低成本,给企业带来长远的经济利益。
2.汽车服务营销使企业获得新的利润
汽车服务不但对消费者重要,对企业来说也极其重要,它给企业带来新的机会,新的利润增长。从全球来看,汽车服务业已成为第三产业中最富活力的主力军。根据欧美国家统计,在充分竞争的汽车市场中,汽车的销售利润占整个汽车业利润的20%左右,零部件供应利润占20%左右,而50%-60%的利润是从汽车服务中产生[5]。
3.服务营销使企业获得竞争优势
在当今剧烈变动的市场环境下,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各个企业技术相当,产品类似,成本相差也不大,汽车企业在经历了价格战和产品质量竞争阶段后,只有依靠服务取胜。由于服务具有差异性,即使由同一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也可能会有不同的水准,服务就成为企业竞争的有力武器。目前,各个汽车企业也看准了这一点,奔驰一直致力于营建最优秀的服务网络。1998年奔驰就在中国实施“VEP价值升华计划”,与各服务中心携手定期为奔驰用户提供便捷可靠的验车服务,并向用户介绍有关保修索赔和汽车保养概念,其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39家集销售与维修一体的特许服务中心。
三、如何开展服务营销
为提高我国汽车服务营销水平,汽车企业应当采取“服务客户,提高用户满意度”的营销策略,转换角色,换位思考。汽车服务营销不应当仅仅局限于专业的销售人员,每一位员工都是企业提供服务的窗口。应从汽车设计开始,到生产制造到营销、使用,维修等,将服务贯穿于汽车“从生到死”的全过程。
1.建立汽车服务营销新观念
在提供服务上,厂家和经销商都应该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意识,而不是简单的服务与收费的关系。作为汽车厂家和经销商,还应树立“保姆”意识,对用户的买车、用车、养车和修车提供尽一切可能的帮助和便利,要像“保姆”一样耐心、细心和精心,尽最大努力使顾客感到满意。
2.树立汽车服务品牌观念
入世的成功标志着中国经济正面临重大的转折,经济全球化必将导致国内市场竞争的国际化,新经济的冲击和消费的日趋成熟,使企业认识到谁能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谁就会赢得先机,占领和创造更大的市场。
中国重汽面临激烈的市场环境,充分认识到树立品牌的重要性。早在1999年率先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了“亲人”服务商标,使其成为业内唯一注册的服务品牌,并且将服务品牌人格化,赋予其独厚的感彩及鲜活的生命力。“亲人”服务品牌理念包含亲和用户和全程陪护两层含义。“亲人”服务理念,把服务提升到一个非常高度,带有浓厚的感彩,使品牌富有人情味,使品牌有了鲜活的灵魂,从而使品牌的生命得到了延续。
新世纪,中国民族汽车工业必须将汽车作为一种文化和一个完整的品牌来创造和经营,而不是当作一件产品去生产。
3.服务内容更丰富
(1)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良好的售后服务是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的关键措施,是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手段。汽车市场容量的扩大和科技含量的增大,势必大大提高汽车维修养护市场的容量。这对汽车行业来说必须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标准,建立一套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真正实现从“销售服务”向“服务销售”的跨越。首先,要提高汽车维修保养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服务水平。其次,加强汽车销售服务的管理,提倡个性化的服务。另外,汽车售后服务除了维修外,还应积极开展汽车维护,保养业务和技术培训业务。今后消费者将把更多的目光投向那些能够保证自己汽车维护的全过程,能够为车辆建立档案,并且提供定期服务的维修公司。
(2)利用电子商务,建立强大的营销网络
众所周知,我国加入WTO后,企业面对国内外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所以企业应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产物之一的互联网及时地发现商机、创造商机并抓住商机,通过建立企业网站,向国际市场寻求企业发展机会。正所谓谁最快抢先掌握了最新信息,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没有强大的网络体系,就没有市场。据调查,目前我国有许多汽车企业虽然已经接通互联网,但多数仅在网上开设了主页和E-mail信箱,网页更新速度慢,公司最新动态不能及时上网,很多信息还是通过传统、落后的方式如影视广告、报刊广告、墙体广告、企业产品广告图片等告知用户。因此我国汽车行业应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尽快建立适应入世要求的汽车贸易体系,形成与国际接轨的资源采购和营销服务手段,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营销网络。
4.加强客户关系管理
CRM即客户关系管理,简单地说,它是一个不断加强与顾客交流,不断了解顾客需求,不断对产品及服务进行改进和提高,以满足顾客的需求的连续的过程。CRM的策略就是要为客户提供完整且一致的销售、行销与服务,使客户愿意与厂商进行互动与交易[5]。它结合了信息系统、销售机制、行销企划和客户服务,当然也包含了企业的内部作业。这些方面经过完整的整合,呈现给客户一个协调一致的企业形象。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目前所有的汽车企业完全满足现有进行CRM的要求。问题是在执行过程中,很多企业并没有充分发挥该系统的功能,针对这一情况,我提出了下面几个建议:
(1)严格执行客户100%互访制度
通过互访,企业可以与客户沟通,倾听客户的意思,及时反馈服务质量信息,将信息反馈记录表传给相应责任部门,从而在有效时间内改进服务,最终使客户满意,并且每月产生服务质量月报,对服务因子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2)提供各种情感服务
情感活动是维持客户关系有效的方法之一,虽然难以影响顾客的最终决策,但对于提高客户的满意仍然非常有效。
①提醒服务。定期提醒客户进行车辆保养,车险续保、驾驶证年审、车辆年审、交通违章、恶劣天气等,由服务顾客或客户服务员进行提醒。
②亲情服务。在顾客生日和重大节日的时候送去公司的祝福,也可以为当天过生日的客户实行价格优惠和赠送小礼物。
③告知服务。企业在各种服务或营销活动等信息通过客户鼓舞中心电话、短信、直接邮件等方式传递到客户手中,邀请客户参加活动、座谈会等。
④针对新手客户。提供汽车驾驶、汽车保养、简单故障应急处理、驾驶技巧等知识讲座;针对女性客户开展驾车防盗培训等。
5.提高服务人员素质,重视内部营销
(1)提高服务人员素质
经销商在经营活动中,其管理水平的高低以及员工的自身素质情况,对经销商争取客户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经销商对其工作人员应该有一个严格的用人标准,除了相应的学历标准外,对其还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特别是对销售及服务业人员还应该进行综合素质方面的培训。本来汽车的结构原理比较复杂,而且价格也比较高,客户在购买之前也会慎重考虑。所以这对我们的汽车销售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必须要掌握汽车的结构和原理,而不是单纯地只知道它的价格和配置,这样才能更好地与客户沟通。其次也不能忽视对销售人员文化修养,知识水平方面的训练。一旦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客户相同,甚至高于客户,这样才能够拉近经销商与客户的距离,才有可能获得客户好的印象。
(2)加强内部营销
众所周知,“有快乐的员工才会有满意的顾客”,这是服务领域的重要准则。内部营销就是将员工视为内部顾客,强调将营销哲学和方法应用结果在服务顾客的员工身上,以运用和维持员工,并使员工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6]。企业首先应该在本质上关怀员工,使其在顾客服务中真正具有主人翁责任感。其次,企业还应该设计科学合理的激励、报酬机制,提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只要包括岗位工资,年终奖励,职务补贴,福利补贴等。最后为了提高服务的质量水准,企业还应该加强人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现代汽车检测、诊断技术和对新结构、新技术的认知。
四、结论
本文站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通过对服务营销理论的研究,得出服务是汽车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根本所在,并征对汽车企业如何开展服务营销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首先,企业要建立汽车服务营销新观念;其次,企业要树立汽车服务品牌观念;第三,企业应使服务内容更丰富;第四,企业应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最后,企业应提高服务人员素质,重视内部营销。通过对服务营销策略各个方面的改进,企业的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会有明显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会得到明显加强。
参考文献:
[1]杨真.服务营销——汽车经销商的制胜法宝[J].中国商界,2009,(4):95
[2]菲利普·科特勒.科特勒营销新论[M].中信出版社,2002.
[3]瓦拉瑞尔·A·泽丝曼尔.服务营销[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巨奖销售,依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分析,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行为。在实践中一些企业为吸引消费者购物,采用抽奖方式提供奖品,奖品有的是价值昂贵的房屋、小汽车,当中奖者要求兑现奖项时,经营者声称工商部门有规定超过5000元是非法的,主张有奖销售合同部分无效,赠品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无效拒绝兑现,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对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的不同认识会导致对上述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案。笔者试从分析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性质入手,对我国实践中存在的巨奖销售无效之抗辩加以分析,希望对完善我国的有奖销售法律治理有所裨益。
一、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性质
关于有奖销售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观点:(1)赠与说。这种观点又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为附负担赠与说,一为附条件赠与说。前者认为有奖销售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理论中的所谓“负担赠与”,只有受赠人履行了负担,赠与合同才有效。若买卖合同解除,所附负担未履行,则赠与合同不生效。后者认为有奖销售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买卖合同是赠与合同的条件,赠与合同的成立有赖于买卖合同的成就。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有奖销售的目的并不在于赠与而在于买卖,消费者获得赠品是买卖的结果,赠品的给付与交易的发生在逻辑顺序上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交易是赠品给付的逻辑前提。这种观点将有奖销售中的买卖合同这一基础性和目的性内容认定为附款,可谓本末倒置。(2)混合说。又称为主从法律关系说。该观点认为,有奖销售中含有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是两者的混合,即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前者为主,后者为从。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追求的主要目的,但在主合同以外,赠与合同关系仍然是存在的,只是它并不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没有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也就不可能产生经营者的赠与行为。按台湾学者林诚二的说法,有奖销售可以视为是混合赠与,“混合赠与又称赠与与买卖之混合契约,乃是受赠人为一部分对待给付之赠与,此时只有一契约之存在。”混合说的实质与赠与说并无实质差异,都是将有奖销售的性质建立在传统的合同理论基础上,侧重于双方意思表示的考量,其仍然将赠品视为赠与的标的,忽略了赠品在现代社会中的广告宣传的功能。在现代社会中,赠品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物品,而是已经转化为一种符号,具有广告宣传的价值。有奖销售带来的法律后果,不在局限于债的特定性,解决赠品本身的给付、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问题,而在于赠品本身对消费者和竞争秩序的影响。
(3)价格行为说。该观点将有奖销售视为价格行为中的价格折扣,在法律上属于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销售者给购买者以优惠待遇,按原定价格的一定比例折扣计价将产品卖给购买者。附赠利益并不一定向“所有的”购买者提供,主张附赠为价格行为,属于价格折扣的一种。【1】尽管有奖销售涉及赠品的价格列支问题,但是定价行为始终是一个单方自的内部问题,定价行为本身并不能导致不正当竞争,也不对外发生关系,但是有奖销售则是一个外部双务关系,价格行为回避了有奖销售的社会交往性质,并不能准确把握其法律属性。(4)买卖说。认为赠品消费是商品消费,消费者必须先承担购物的义务,然后才享有受赠的权利,因此,所谓“有奖”实质上是一种买卖关系,而不是民法上的赠与关系。有论者甚至提出要解开商业赠品“名赠实卖”的面纱。【2】
笔者赞同将有奖销售视为买卖合同的看法。
第一,有奖销售中赠品给付的前提是交易成立,赠品不是无偿取得的,它以买卖合同为基础,没有交易就不可能有赠品,只有一方在事先付出对价的情况下,才享受到了获得赠品的权利,这一关系表明有奖销售是一个整体而不可能将赠品的取得与基础的交易分离,并不存在一个所谓赠与的单务行为。有奖销售的赠品
是“名为赠送,实为买卖”,卖方把赠品作为促销的手段与其他商品一起卖出,从买方的购买中赚回了用于赠品的利润,符合买卖合同双务、有偿的特点。
第二,从会计实践上看,目前我国有奖销售中,经营者多将赠品的价格计入主商品的经营成本之中,可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赠品通常不是来自经营者的利润,经营者经过会计处理把赠品的成本转移到了主商品之中,转嫁给了消费者,经营者将消费者花钱买的东西以赠与的名义给了消费者,易言之,是消费者自己掏钱买回了“赠品”。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在处理有奖销售案件时,已经明确将赠品视为买卖。在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诉美厨食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中,【3】被告在销售其方便面的过程中,将标有“JINGTANG”注册商标的“精制绵白糖”作为赠品装于方便面箱中,搭赠销售。经查该赠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糖业烟酒公司提讼。被告抗辩称其并没有直接销售绵白糖,只是作为礼品赠送不构成侵权。一审法院认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销售商品的方式灵活多样,搭赠其他商品是经营者促销自己商品的经营策略之一。虽然从购买者的角度看,购买附有搭赠品的商品,可以在等量付出的前提下,获得额外的收益,但其实质是经营者通过特殊的经营手段以实现商业利润。由于搭赠名目的设立,使经营者达到了促销的目的,获得了超额的经济利润,该利益的取得有一部分是靠搭赠品的付出而取得的,是经营者一种潜在的销售行为,其性质不受商品售价是否提高、搭赠品是否摊入成本的影响。”因此,对被告所持的搭赠商品的行为性质不属于销售的观点不予采信。二、巨奖销售无效之抗辩的法律分析
显然,经营者在赠品设定之前对国家法律的规定是非常熟识的,为了推销商品故意突破有关奖品金额的标准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然后再以无效为由拒绝兑奖,其理论依据是:有奖销售包含着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一为买卖,二为赠与,由于赠品价值过高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有效性,所以,违反国家的规定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其推销商品的目的能够实现。但是,赠与合同如果无效则是其最愿意看到的,由于最高奖项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也不得以价格超过5000元的物品作为奖励,赠与合同一旦确立为无效,消费者只能要求补偿不超过5000元的钱物,这对于经营者来说是一个非常低成本的促销手段。因为,当初消费者之所以购物在一定意义上是将主商品和赠品价值作出“捆绑”考虑的结果,换言之,如果赠品价值太小是不足以促使其产生购物欲望的。
笔者认为,有奖销售具有单一的法律性质,赠品的虚假宣传本身并不仅仅关系到赠与行为的效力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交易关系的效力问题。奖品设立的非法性并不是一个抵抗他人合法权利的合法抗辩理由,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恶意行为中得益。笔者甚至认为,赠品金额超过国家规定只是违反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范,经营者要接受有关行政制裁,但是并不影响其与消费者之间合同的有效性。
第一,诚如有的学者指出,不能认为所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合同都归于无效,而必须对法律强制性规范进行分类,比较法上把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效力性规范与管理性规范,只有违反效力性规范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违反管理性管理性强制规范的只是导致行政制裁问题,并不影响私法合同的效力。【4】笔者同意这种划分,并且认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这一划分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国家对有奖销售限制性规定本身并不针对有奖销售这种方式本身,而是针对销售人不得滥用有奖销售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危害公平竞争,有关金额的限定并不是针对合同双方,也非针对有奖销售的性质,而是指向奖品设定的具体行为手段。无效合同应当主要解决国家行政管制问题,有奖销售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对其的违反可以导致行政机关的查处,但是并不导致对合同效力的否认。
第二,如果将这种行为视为无效并作出无效处理时,有可能会导致违法有理、违法有利的不良后果。在有奖销售中无效后果不外乎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在全部无效的情况下,通常的做法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这实际上是一种成本更为高昂的处置措施,在许多情况下具有不可能性。如果是部分无效,则意味着根本上违反了消费者企图通过购物达到其随机获得赠品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上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起到了一种激励作用。
第三,从维护竞争秩序的要求看,防范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加大违法的成本,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概率和查处概率,使经营者无法从违法行为中受益。无疑,将合同视为有效通过保障消费者的预期利益最能约束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注释】
【1】安增科.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思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3)
【2】黄辉.论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的商业赠品责任.中国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二中知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4】应秀良.违反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探讨.法律适用.2004(3)
【参考文献】
【1】宋敏、宋川.浅谈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2】王兴运、义海忠.对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思考.青海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3】陈信勇、董忠波.论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规制.浙江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4】王利明.从本案看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人民法院报.2002-04-04
【5】王继军.附赠式有奖销售的若干法律问题.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
【6】汪传才.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思考.政法论坛.1999年第6期
【7】任尹珊、田应朝.有关促销赠物的法律思考.法学家.1999年第5期
【8】吕娜.再论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关键词】杂志;广告;销售
100年前,当美国杂志出版商发现可以通过销售杂志广告获得巨大收益时,杂志被人们认为是“储藏黄金的地方”。对于一本杂志来说,需要杂志社人员同心协力,编辑也有责任提供线索,看哪个公司需要在什么时候做广告。
笔者通过自己多年的杂志广告销售经验,发现广告销售中最重要的是:你要搞清楚在销售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是什么。广告销售人员必须清楚两件事,第一是你必须真正理解杂志广告销售的业务;第二是在广告销售过程中事实上卖的是杂志和读者之间的关系,销售人员要将这种关系解释给广告客户。
1明确自己的读者是谁
要进行广告销售,首先要了解自己的读者是谁。这一点非常重要。从内部因素来说,了解自己的订阅者是谁,编辑才知道读者需要哪方面的信息,以及到底什么人对这本杂志感兴趣,由此推断出自己的潜在客户是谁,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邮寄推销。从外部因素来说,了解自己的读者对象,才能说服广告客户,把它们的信息准确地传达给潜在消费者。
美国有两个发行量认证机构—ABC和BPA,专门审计杂志的发行量。通过它们的统计,广告客户可以了解到杂志的发行量与实际订阅量。杂志社不仅要有邮局的订户名单,还要了解杂志在零售市场的数据,这样才有足够的证据去说明广告客户。国外广告商来到中国后一个头疼的问题是,他们无法知道杂志有多少订户,这些订户是谁,多大年龄,在什么地方。
2为广告客户量身服务
作为杂志广告销售人员,不仅要了解自己杂志的定位,还要了解广告商所在行业发展的总体状况,广告商的历史以及它为什么会选择这本杂志做广告。作为一个杂志社,目的当然是使自己的杂志获得成功;而对于广告商而言,它关心的并不是你的杂志,而是如何把自己的产品更好地介绍给消费者。广告销售人员需要了解,这些广告商想达到什么目的,并让他们知道你能为它做什么。
一般来说,许多广告客户都有统一的广告策略,你必须从广告商的角度进行思考,根据它的计划准备自己的宣传材料。特别是一些国际性广告客户,你必须为它们量身订做,设计一份详细完整的计划,说明你是通过自己的杂志、特刊,还是一些相关的展示来帮它实现目标。每种杂志都有自己特定的专业化的广告客户。对于一本杂志而言,它的发展是渐进的,特别是在前两年,要有一些固定的广告客户。再具体说,杂志发展的最初阶段,一定要专注于几个比较大的客户,争取双方建立较为长期的合作关系,而不是把整个行业的客户都拿过来——这不现实。
3样本宁精勿滥
在出版一本杂志之前,制作一个样本是非常必要的。由于人们忙于出版第一期,通常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制作这个样本,即使制作了也十分粗糙。建议大家刚起步时可以慢一些,一定要把这个样本认真地做好,因为这是你进入市场第一个产品。
刚起步时宁可慢一点,一定要做到位。有时看似很不起眼的想法,却可以发扬光大,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我们有过这样的经验,开始的时候雄心勃勃,想做得很大,而不注意小节的话,会输得很惨。所以,一开始可以有宏伟的想法,但起步时一定得小处着手,为自己树立起非常专业化、富有创造性的名声。
4长远发展战略
广告销售人员还要了解的是,杂志现在的竞争者是谁,未来的竞争者是谁——这个“未来”可不是20年以后。广告商考虑的未来计划可能是6个月以后,甚至是l个月以后。因此,如果是一本月刊的杂志,可能要说服广告客户为自己做一个12个月的广告计划。作为广告销售人员,有必要统计一下哪些广告商常在哪些媒体做广告。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可能使你的广告客户改变方向,你现在的竞争者可能与6个月前的已经不一样了。
过去,销售人员多是通过电话进行销售,现在则有更多的方式与广告客户交流。首先是通过你的杂志;其次是通过个人关系,通过赞助或举办各种活动,与广告客户建立私人联系。互联网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杂志社可以建立自己的网站,或与其他网站链接,以宣传推介自己。
5放眼国际广告市场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广告也正像汽车、旅游一样成为全球性的业务,杂志也可以通过国际化的广告销售来获得生长。这并不是说你一定得是一家大型的国际化的杂志社。如果你是一家专业领域的杂志,不妨参考一下与你同样定位的国外杂志,看它们吸引的客户是谁。
我国已经有一些杂志在与国际出版商进行版权合作,内容合作的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合作伙伴如何帮你进行广告销售。这些国际性的合作伙通常已有比较成熟的广告销售人员,可以请他们来我国进行培训。他们对在自己杂志广告的客户产品也非常了解,可以提供比较中肯的广告价位和媒体宣传材料。随便提一下,媒体宣传材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广告销售方式,但在中国还没有见到非常有效的宣传材料。
几年前,我国的互联网还很少见,而今天,我们每天打开网页,都会看到许多蹦出来的广告窗口。这里想强调的是,杂志社不能只满足于做一个传统的杂志出版商,用传统的方式进行广告销售。世界在走向中国,中国在走向未来,杂志社也必须改变。
6你要告诉客户你最强的三个优势
要注意的是你怎样选择这三个优势,这三个优势是你前面与客户的谈话中发现的对于他来说哪三样最重要,在这里你就把这三样事情列出来。对于一个新开张的公司来说,它的新产品别人从来没听说过,所以对于它来说市场的诚信度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那么,你可以告诉对方:
第一:我的杂志是最值得信任的一本杂志;
第二:我的杂志有广泛的读者群;
信用风险是指价值交换滞后的一方没有按照承诺履行价值回报。当交易的主体一方首先授予了价值,就需要在合约期限规定的时间内得到价值偿还,如果没有得到偿还,就被认为出现了信用风险。如金融机构把贷款贷给企业或个人,但是没有按期收回贷款;企业把货物赊销出去或提供了劳务,却没有得到货款或劳务费用,这些都是信用风险。
二、销售渠道信用风险
销售渠道信用风险是从广义信用风险的角度来定义,是指销售渠道中,各实体没有按照承诺履行价值回报,或者发生行为的缺损,造成对方对其信任的缺失,继而给渠道实体带来利益损失。例如,销售渠道中经销商的赊销行为,如果缺乏信用,就会造成坏账的价值灭失;物流服务商运输货物不安全、不及时,不仅给制造商带来经济损失,还会影响整个渠道系统效率的发挥;制造商如果对其失去信任感而放弃合作,则必然带来转换成本的增加,对制造商来说又会增加其损失。因此,保持销售渠道中较低水平的信用风险,是渠道高效率、高效益运作的基础条件。
三、销售渠道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
销售渠道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既有观念上的,也有管理方面的,且这些因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具有多因素的、复杂的销售渠道信用风险影响体系。
1.观念因素。市场参与者的信用观念,不仅影响市场信用规则的形成,而且影响其参与遵守市场信用规则的程度。这类因素包括市场信用文化、市场信用观念、市场信用价值观、市场信用伦理和信用道德等因素。
2.交易因素。即与特定交易相关的因素,主要包括交易者感知信誉因素、商品因素和信用服务因素。感知信誉是指交易者对交易对手的信誉感知。商品因素包括商品的价格、商品的物理特性及可鉴别性等商品性质。信用服务是指交易者使用信用服务及其所得到的信用服务的价格。
3.市场因素。即市场的基本状况和条件,包括市场信用的基本状况、市场信息结果、市场发育程度和完善程度等。
4.顾客因素。即与交易者个人特性有关的一些因素,包括交易者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个人受骗的经历以及对风险的态度等。
5.管理因素。即有关部门对市场管理的完善程度和健全程度,包括欺骗被发现的概率、对失信行为和相关人员的惩罚力度等涉及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和管理强度的因素。
四、销售渠道信用风险的产生
企业销售渠道中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调研中的信用风险。市场调研是现代企业获取市场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企业经营战略的必要途径。能否准确地获取市场信息,了解合作伙伴的信誉状况、经营实力以及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在当前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环境因素不确定性和多变性不断增强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市场调研的重要性,并加大对市场调研的投入,力求通过科学合理的调研手段,最大限度地获取充分的市场信息。有些企业甚至采取派人打入其他企业、用重金收买竞争对手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其他企业的市场调研成果;或人为设计市场调研结果,将名不符实的企业经营业绩、评比结果等公布给合作者与消费者,通过混淆视听来蒙蔽对方,从而在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进而获取利润。
2.产品销售中的信用风险。产品销售是企业销售渠道活动的中心。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的产品销售策略和活动,不仅为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了企业品牌。但有的企业则采取假冒其他企业的产品或商标、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产品出售后无售后服务、使用欺诈性包装、披露产品信息不规范等不正当手段牟取非法利润。有的甚至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这些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严重损害了正当经营企业的合法利润。
3.价格销售中的信用风险
价格销售是销售渠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价格销售策略不仅有助于制造企业和分销企业的销售及利润目标的实现,而且符合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按照市场经济“经济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运行原则要求,价格销售中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价格欺诈。即经营者以不正当的价格手段,欺骗购买者,并使其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采取以次充好、短斤少两、降低质量等手段制定欺骗性价格;采取虚假的优惠价、折扣价、处理价、最低价等蒙骗购买者,推销产品;标牌、票价内容不实等。
(2)掠夺性价格。即优势企业为了打击竞争者,迫使竞争者退出市场,故意将价格定得很低,一旦竞争者丧失竞争力,优势企业便获得市场垄断地位,进而获取高额利润。判断掠夺性定价的标准,通常是看其所制定的价格是否低于产品的平均变动成本或边际成本。另外,企业的低价策略是否是有意在行业设置障碍,以消除公平竞争,也是判断掠夺性价格的参考。
(3)价格协定。即生产者和生产者、生产者和经销者、经销者和经销者之间相互串通,通过订立价格协议,或达成价格默契的形式,共同占领市场,获取高额利润。价格协定以破坏公平竞争为目的,人为地形成了垄断价格,造成了价格信号的扭曲,从而破坏了价值规律作用的正常发挥。
4.促销策略中的信用风险。促销是企业销售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企业的促销策略五花八门,由此而展开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这一过程中,有些企业努力学习和借鉴其他企业的促销策略,重视分析和研究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力求促销策略对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起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而有些企业则采取在广告中诋毁竞争敌手、在人员推销中回扣行贿等一系列违背道德和法律的手段来追求高额利益。这些做法不仅蒙骗了消费者,也损害了行业形象,给企业和广告商带来了严重影响。
5.商业信用风险。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它作为一种销售方式,通常应用于企业之间的购销活动中。在同等竞争的条件下,销售方向购买方提供商业信用,可以达到扩大销售、减少存货的目的,但也存在着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以及由此带来的销售成本增加的风险。
五、减小销售信用风险的措施
1.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
信用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是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为本企业的信用销售决策提供依据。在具体进行信用调查、搜集客户的信用资料时,可采用以下方法来进行。
(1)直接调查法,是指企业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客户接触,通过当面采访、询问、观看、记录等方式获取信用资料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能保证搜集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间接调查法,是指通过对被调查客户或其他有关单位的相关原始记录和核算资料,进行加工整理以获取信用资料的一种方法。这些资料主要来源于:财务报表。通过对客户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基本上可掌握其财务状况和盈利状况。
(3)利用信用评估机构。目前我国的信用评估机构有三种形式:一是独立的社会评估机构,他们只根据自身的业务吸收有关专家参加,不受行政干预和集团利益的牵制,独立地开展信用评估业务;二是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的评估机构,一般吸收专业银行和各部门的专家进行评估;三是由商业银行组织的评估机构,由专业银行组织专家对其客户进行评估。
2.对影响信用销售决策的因素进行分析
企业在进行信用销售决策时,一般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信用销售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企业提供信用销售,会延长账款的收回时间,但企业可能会要求客户以较高的价格购买,不会打折,同时信用销售也会刺激需求,增加销售量。因此,从长远看,企业的销售总额可能会增长。
(2)信用销售对成本的影响。企业向客户提供信用,将使应收账款增加,从而会增加应收账款的管理费用和坏帐损失,扩大了企业的成本。
(3)信用销售对融资成本的影响。企业短期融资成本是信用销售决策时应考虑的重要因素。企业如果提供信用,必须为客户垫付资本,这种垫付的资本成本并不一定就是应收账款投资的预期收益率,只有当垫付的应收账款投资的预期收益率大于垫付资本的成本时,信用销售决策才是可行的。
3.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并确定信用销售对象
在搜集好客户的信用资料后,要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并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信用评估的方法很多,最常见的有以下两种。
(1)“5C”评估法。信誉、能力、资本、抵押品、条件的英文第一个字母为C,简称“5C”评估法。
客户的信誉指债务到期前客户愿意履行其偿债义务的可能性,信誉是评估客户的最主要因素。
客户的偿债能力主要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分析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产等偿债能力指标,以判断客户有无偿债能力。
客户的资本总额,盈利能力主要掌握客户的财务实力和财务状况,可用于偿债的资产价值多少。
客户的抵押品指客户为获得商业信用优惠提供的担保财产。企业对一些不很了解的客户,只要他们能够提供足够的抵押品,是可以向他们提供与之相适应的信用。
条件指企业所不能控制的各种影响客户偿债能力的社会经济形势及其他情况。如经济衰退、市场收缩及自然灾害等。
企业只有将客户的以上情况了解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赊销。
(2)信用评分法。信用评分法是先对一系列财务比率和信用情况指标进行评分,然后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客户的综合信用分数,在量化的基础上进行对比和排序。客户的信用评分低于某一设定标准分值的,不应对其赊销,只有高于设定的基本分值的客户才可以纳入赊销备选名单之中。
参考文献:
[1]邢以群,丁璐.企业营销渠道改造探讨[J].企业经济,2003,2.
[2]洪元琪.构建营销渠道新模式[J].企业经济,2002,(9).
[3]李云梅.浅谈企业营销渠道的创新[J].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6).
巨奖销售,依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分析,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行为。在实践中一些企业为吸引消费者购物,采用抽奖方式提供奖品,奖品有的是价值昂贵的房屋、小汽车,当中奖者要求兑现奖项时,经营者声称工商部门有规定超过5000元是非法的,主张有奖销售合同部分无效,赠品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无效拒绝兑现,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对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的不同认识会导致对上述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案。笔者试从分析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性质入手,对我国实践中存在的巨奖销售无效之抗辩加以分析,希望对完善我国的有奖销售法律治理有所裨益。
一、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性质
关于有奖销售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观点:(1)赠与说。这种观点又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为附负担赠与说,一为附条件赠与说。前者认为有奖销售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理论中的所谓“负担赠与”,只有受赠人履行了负担,赠与合同才有效。若买卖合同解除,所附负担未履行,则赠与合同不生效。后者认为有奖销售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买卖合同是赠与合同的条件,赠与合同的成立有赖于买卖合同的成就。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有奖销售的目的并不在于赠与而在于买卖,消费者获得赠品是买卖的结果,赠品的给付与交易的发生在逻辑顺序上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交易是赠品给付的逻辑前提。这种观点将有奖销售中的买卖合同这一基础性和目的性内容认定为附款,可谓本末倒置。(2)混合说。又称为主从法律关系说。该观点认为,有奖销售中含有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是两者的混合,即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前者为主,后者为从。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追求的主要目的,但在主合同以外,赠与合同关系仍然是存在的,只是它并不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没有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也就不可能产生经营者的赠与行为。按台湾学者林诚二的说法,有奖销售可以视为是混合赠与,“混合赠与又称赠与与买卖之混合契约,乃是受赠人为一部分对待给付之赠与,此时只有一契约之存在。”混合说的实质与赠与说并无实质差异,都是将有奖销售的性质建立在传统的合同理论基础上,侧重于双方意思表示的考量,其仍然将赠品视为赠与的标的,忽略了赠品在现代社会中的广告宣传的功能。在现代社会中,赠品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物品,而是已经转化为一种符号,具有广告宣传的价值。有奖销售带来的法律后果,不在局限于债的特定性,解决赠品本身的给付、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问题,而在于赠品本身对消费者和竞争秩序的影响。
(3)价格行为说。该观点将有奖销售视为价格行为中的价格折扣,在法律上属于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销售者给购买者以优惠待遇,按原定价格的一定比例折扣计价将产品卖给购买者。附赠利益并不一定向“所有的”购买者提供,主张附赠为价格行为,属于价格折扣的一种。【1】尽管有奖销售涉及赠品的价格列支问题,但是定价行为始终是一个单方自的内部问题,定价行为本身并不能导致不正当竞争,也不对外发生关系,但是有奖销售则是一个外部双务关系,价格行为回避了有奖销售的社会交往性质,并不能准确把握其法律属性。(4)买卖说。认为赠品消费是商品消费,消费者必须先承担购物的义务,然后才享有受赠的权利,因此,所谓“有奖”实质上是一种买卖关系,而不是民法上的赠与关系。有论者甚至提出要解开商业赠品“名赠实卖”的面纱。【2】
笔者赞同将有奖销售视为买卖合同的看法。
第一,有奖销售中赠品给付的前提是交易成立,赠品不是无偿取得的,它以买卖合同为基础,没有交易就不可能有赠品,只有一方在事先付出对价的情况下,才享受到了获得赠品的权利,这一关系表明有奖销售是一个整体而不可能将赠品的取得与基础的交易分离,并不存在一个所谓赠与的单务行为。有奖销售的赠品
是“名为赠送,实为买卖”,卖方把赠品作为促销的手段与其他商品一起卖出,从买方的购买中赚回了用于赠品的利润,符合买卖合同双务、有偿的特点。
第二,从会计实践上看,目前我国有奖销售中,经营者多将赠品的价格计入主商品的经营成本之中,可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赠品通常不是来自经营者的利润,经营者经过会计处理把赠品的成本转移到了主商品之中,转嫁给了消费者,经营者将消费者花钱买的东西以赠与的名义给了消费者,易言之,是消费者自己掏钱买回了“赠品”。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在处理有奖销售案件时,已经明确将赠品视为买卖。在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诉美厨食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中,【3】被告在销售其方便面的过程中,将标有“JINGTANG”注册商标的“精制绵白糖”作为赠品装于方便面箱中,搭赠销售。经查该赠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糖业烟酒公司提讼。被告抗辩称其并没有直接销售绵白糖,只是作为礼品赠送不构成侵权。一审法院认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销售商品的方式灵活多样,搭赠其他商品是经营者促销自己商品的经营策略之一。虽然从购买者的角度看,购买附有搭赠品的商品,可以在等量付出的前提下,获得额外的收益,但其实质是经营者通过特殊的经营手段以实现商业利润。由于搭赠名目的设立,使经营者达到了促销的目的,获得了超额的经济利润,该利益的取得有一部分是靠搭赠品的付出而取得的,是经营者一种潜在的销售行为,其性质不受商品售价是否提高、搭赠品是否摊入成本的影响。”因此,对被告所持的搭赠商品的行为性质不属于销售的观点不予采信。
二、巨奖销售无效之抗辩的法律分析
显然,经营者在赠品设定之前对国家法律的规定是非常熟识的,为了推销商品故意突破有关奖品金额的标准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然后再以无效为由拒绝兑奖,其理论依据是:有奖销售包含着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一为买卖,二为赠与,由于赠品价值过高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有效性,所以,违反国家的规定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其推销商品的目的能够实现。但是,赠与合同如果无效则是其最愿意看到的,由于最高奖项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也不得以价格超过5000元的物品作为奖励,赠与合同一旦确立为无效,消费者只能要求补偿不超过5000元的钱物,这对于经营者来说是一个非常低成本的促销手段。因为,当初消费者之所以购物在一定意义上是将主商品和赠品价值作出“捆绑”考虑的结果,换言之,如果赠品价值太小是不足以促使其产生购物欲望的。
笔者认为,有奖销售具有单一的法律性质,赠品的虚假宣传本身并不仅仅关系到赠与行为的效力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交易关系的效力问题。奖品设立的非法性并不是一个抵抗他人合法权利的合法抗辩理由,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恶意行为中得益。笔者甚至认为,赠品金额超过国家规定只是违反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范,经营者要接受有关行政制裁,但是并不影响其与消费者之间合同的有效性。
第一,诚如有的学者指出,不能认为所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合同都归于无效,而必须对法律强制性规范进行分类,比较法上把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效力性规范与管理性规范,只有违反效力性规范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违反管理性管理性强制规范的只是导致行政制裁问题,并不影响私法合同的效力。【4】笔者同意这种划分,并且认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这一划分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国家对有奖销售限制性规定本身并不针对有奖销售这种方式本身,而是针对销售人不得滥用有奖销售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危害公平竞争,有关金额的限定并不是针对合同双方,也非针对有奖销售的性质,而是指向奖品设定的具体行为手段。无效合同应当主要解决国家行政管制问题,有奖销售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对其的违反可以导致行政机关的查处,但是并不导致对合同效力的否认。
第二,如果将这种行为视为无效并作出无效处理时,有可能会导致违法有理、违法有利的不良后果。在有奖销售中无效后果不外乎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在全部无效的情况下,通常的做法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这实际上是一种成本更为高昂的处置措施,在许多情况下具有不可能性。如果是部分无效,则意味着根本上违反了消费者企图通过购物达到其随机获得赠品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上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起到了一种激励作用。
第三,从维护竞争秩序的要求看,防范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加大违法的成本,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概率和查处概率,使经营者无法从违法行为中受益。无疑,将合同视为有效通过保障消费者的预期利益最能约束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注释】
【1】安增科.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思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3)
【2】黄辉.论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的商业赠品责任.中国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二中知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4】应秀良.违反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探讨.法律适用.2004(3)
【参考文献】
【1】宋敏、宋川.浅谈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2】王兴运、义海忠.对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思考.青海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3】陈信勇、董忠波.论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规制.浙江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4】王利明.从本案看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人民法院报.2002-04-04
【5】王继军.附赠式有奖销售的若干法律问题.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
【6】汪传才.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思考.政法论坛.1999年第6期
【7】任尹珊、田应朝.有关促销赠物的法律思考.法学家.1999年第5期
【8】吕娜.再论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关键词:汽车品牌销售;含义;作用
从汽车销售发展趋势来讲,发展汽车品牌销售是一个大的趋势。在国外,包括美国、日本、欧洲等地的汽车市场,目前基本都属于这种品牌销售的模式。这证明汽车品牌销售是有很强生命力的。
在我国,汽车品牌销售最早是由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开始的,当年东风雪铁龙就在武汉建立了全国最早的样板销售店,集中体现其形象与产品。后来广州本田大力推广4S模式,4S店也在全国逐渐蔓延开来。
1汽车品牌销售的含义
《办法》第三条对汽车品牌销售做了界定:所谓汽车品牌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或经其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从事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其核心在于授权销售,围绕授权销售这一核心,汽车供应商(包括生产企业和汽车总经销商)通过签订授权经营合同,授权汽车经销商在一定的区域从事特定品牌汽车的销售活动。其目的是达到汽车供应商营销体系的统一运营,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因此,实践中,又将汽车品牌销售称为汽车品牌授权经营。作为对“汽车品牌销售”的全面理解,汽车品牌销售作为一种“汽车经营活动”包含了汽车销售和服务两个主要方面。
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汽车品牌销售的基本运作模式是:①拟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企业,应取得汽车供应商的授权;在取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后,由汽车供应商统一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②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两级审核后,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品牌汽车经销商名单,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名单,对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统一核定为取得授权的“某某品牌汽车销售”;③汽车品牌经销商与汽车供应商签订《授权经营合同》,双方按照《授权经营合同》的约定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在一定的区域从事特定品牌汽车经营活动。
2汽车品牌销售的作用
2.1实施汽车品牌销售有利于引发汽车市场的理性变化
中国汽车市场的初级消费性质特别明显,初级消费本身最大的特征是市场的大起大落。要么是一窝蜂的都买,要么都不买。规范的市场和有序的竞争局面将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实施汽车品牌销售,可以使一些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汽车经销商淘汰出局,有的经过汽车供应商的授权成为经销商的二级网点,使汽车销售的渠道更加直接,有利于克服某些不利于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比如:经销商层次过多过滥的问题、价格混乱波动太大的问题以及“车虫”拼缝现象较为普遍等问题,有助于整体汽车市场价格的透明和稳定,对国家更有效地管理汽车市场也将起到积极作用,汽车市场将变得更加规范,也使消费者选车、买车、用车更加放心,从而引导消费者向中高级汽车消费发展,最后的结果,会促成消费者从非理性的消费向理性消费转化。
2.2实施汽车品牌销售有利于规范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行为
在汽车品牌销售模式下,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一些问题是需要克服的,比如汽车供应商压经销商建立库存,经销商相互压价销售造成市场价格混乱。《办法》在设计品牌销售模式时,对汽车品牌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使之成为约束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行为准则,同时也起到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
《办法》从以下方面对汽车供应商的行为进行规范:①应当与经销商签订授权经营合同,授权经营合同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有对经销商的歧视性条款;②除授权合同另有约定,汽车供应商在对经销商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用户直接销售汽车;③汽车供应商应当根据经销商的服务功能向其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必要的技术支持;④汽车供应商不得干预经销商在授权经营合同之外的施工、设备购置及经营活动,不得强行规定经销数量及进行品牌搭售。
同时《办法》对经销商的行为也进行了规制,比如:①经销商应当严格遵守与汽车供应商的授权经营合同,使用汽车供应商提供的汽车生产企业自有的服务商标,维护汽车供应商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提高所经营品牌汽车的销售和服务水平;②经销商必须在经营场所的突出位置设置汽车供应商授权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授权品牌汽车的经营;③除非经授权汽车供应商许可,经销商只能将授权品牌汽车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
由此可见,在汽车品牌销售模式下,对于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双方而言,其约束是平等和公平的,《办法》完全没有让经销商完全听命于汽车供应商的价值取向。
2.3实施汽车品牌销售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汽车品牌销售的根本目的之一。业内人士分析,《办法》的实施无疑将为消费者购车带来更多便利。今后汽车销售市场的发展将更加注重规模效应,《办法》的相关规定则将起到净化汽车销售市场的作用,使一些不具备实力的经销商退出市场,整合市场资源。
1、引导性需求。高技术产品大多是由科技发明所导致,而非市场需求直接推动所引起,也不完全受市场需求的约束。高技术产品是创造新的市场,革命性地改变消费习惯,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故而市场接受程度低,需要通过有效的营销方法、技术和手段对社会消费加以引导。一般技术产品的开发大多以直接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产品与市场的吻合度较高,而且,主要是适应现有市场,或渐进性地改变消费习惯。因此市场接受程度较高。
2、共进性需求。高技术产品在市场推进过程中对相关技术的依赖性远高于一般技术产品,往往不完全取决于产品本身或消费者,而取决于技术含量较高的特定中间技术支持。产品技术含量越高,对相关技术支持的依赖性越强;相关技术发展越是成熟,产品市场推广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若从更深的层次看,高技术产品的共进性涉及整个技术支撑系统的适应性。因此,高技术产品市场开发和营销推广决不能局限于产品本身或消费者,应注重相关技术或技术支撑系统的发展,这是高技术产品市场策略与一般技术产品的重要区别。
3、阶梯性需求。高技术产品的阶梯性需求表现为需求随着技术发展而不断地提升,具有不可逆的上升运动。新的技术产品一出现,原有技术产品就会很快失去市场。
4、跨越性需求。高技术产品持续创新力强,更新换代快。出于对技术产品使用寿命的考虑,消费者经常会越过某级换代产品,直接购买最新一代的技术产品。跨越性需求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消费者更新技术产品,不仅要支付昂贵的购置费用,而且要支付在使用中发生的培训、使用等费用;另一方面是由于技术产品人为地加快更新换代周期,使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总是面临被淘汰的困境,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5、全球性需求。高技术产品的知识、技术含量高,受知识产权保护,垄断性强,市场进入障碍高,非一般实力企业能与之抗衡。因而,高技术产品能够以更有利的竞争地位占领国际市场。传统意义上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很难对高技术产品构成市场进入障碍。(美国波音和欧洲空中客车两大跨国公司几乎垄断了世界客机市场:史克、强生和施贵宝等医药界巨头主宰分割了世界医药市场。这些公司都是凭借着所拥有的高新技术称霸全球。
6、需求潜量难以预测。一是技术不确定性。高新技术衍生性强,应用前景广,涉及领域多其需求潜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衍生的广度和深度。在高技术产品尚处于研制阶段或投放市场初期,很难预测技术的应用范围和市场前景。二是市场不确定性。高技术产品市场属于引导性需求,推广应用难度大。可能因市场开发失误,不能达到预期的市场效果,甚至失败。三是信息不确定性。由于技术和市场的不确定性,营销者和消费者缺乏可靠的产品信息和市场信息,对产品的潜在效用和利益无法确认。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发展步伐加快,许多重大技术突破往往超出人们的预期,使得产业与市场信息更不对称。况且,市场信息传输并不总是流畅的,更多的是滞后。
二、高技术产品经营的市场障碍
1、市场时效障碍。一是技术开发滞后。技术开发周期过长或科研成果未能及时转化,在新技术产品尚未投放市场之前,就有其它同类技术产品抢先占领市场。高新技术一般需要通过二次开发,才能进入市场,初次开发与二次开发构成完整的技术开发过程。技术开发滞后往往是由于缺乏二次开发能力或二次开发不及时所造成的。二是市场投放失时。高技术产品投放市场的时间过早或过迟。投放时间过早,市场尚未成熟,接受程度低,营销费用高,可能造成市场推广失利;投放时间过迟,则可能面临技术被淘汰或被竞争对手抢先占领市场的威胁。
2、市场进入障碍。产品技术含量越高,消费者的认知程度就越低。无法凭借以往的消费知识和经验技术产品的潜在效用和利益,也难以产品的外在质量判断内在质量,从而形成市场进入障碍。高新技术是创新尖端技术,不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因而,进入市场的首要问题,不是产品技术上的问题,而是消费者认知上的问题。消费者的认知程度越高,市场进入障碍就越低。因此,营销推广上的重点不但是利益上的转让,而是知识上的普及。
3、技术替代障碍。高技术产品过于频繁升级换代,使消费者的边际消费效益下降过快,承担了不必要的牺牲。威廉姆希尔顿在《占领市场艺术》一书中指出:“在非常易变的、价格敏感度高的市场上,顾客离失率可能会每年高达20%”技术产品替代速度慢,消费者承担的风险低,消费者利益保障就强,市场推进速度也就较快;技术产品替代速度过快,在短时间内价格跌落幅度过大,消费者承担的风险就高,会更多地采取观望态度,市场推进速度也就较满。高替代的主观动机是为谋取更大的市场利益,但客观效果是有时为自己构造了无形的市场壁垒。
4、连带消费障碍。高技术产品的消费需要较多的相关技术/产品的支持,才能有效使用。这一过度连带消费状况,造成用户使用成本大幅度上升,带来价格不菲的隐性成本,即“技术的无形价格”,构成了连带消费障碍。例如,从DOS操作系统转换为WINDOWS95操作系统,不仅需要购买WINDOWS95操作系统软件,而且需要购买INTEL公司生产的奔腾芯片计算机,甚至还要更新不兼容的数据库,这将是一笔可观的支出。显然,过度连带消费,一方面,构成消费链,以一项高技术产品的消费,带动一系列其它技术产品的消费,拓展了市场规模:另一方面,也会构成高技术产品发展的市场障碍。
5、消费习惯障碍。高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往往需要改变现有的消费习惯,而消费习惯有很强的继承性、延续性。一般而言,技术衍生度越深、越广,社会普及率越高,人们对这一技术的依赖性就越强,形成的消费习惯就越不容易改变,其它新技术的进入障碍也就越高。高技术产品若无足够的技术/市场成熟度、应用前景、促销强度,很难在市场上推广。
三、高技术产品的市场营销策略
由于技术机会不断涌现导致旧产品迅速被新产品所淘汰,从而与传统产品相比,高技术产品的营销观念和手段发生了变化,产权在厂商与顾客之间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交割。企业出售了产品,但仍然保留了培训顾客、故障维修、升级更新的责任,银货两清的传统交割方式不在适用于高技术产品。因此需要通过有效的营销方法、技术和手段对高技术产品进行市场推广。
1、形象营销策略
高技术市场的竞争,已不仅是产品或技术上是否领先的竞争,而是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市场竞争力和企业形象竞争力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高技术企业的形象销售策略,其核心是确立市场销售地位,使公司及产品在市场同行业及同类产品中占据有利的位置。
(1)确立产品地位。产品地位不是由企业自己确定的,在很大程度上由顾客的观念决定的。企业必须了解顾客,及时掌握和运用市场信息,制定确立产品地位的策略,促使产品符合市场的需要和顾客的观念。确立产品地位,必须重视无形因素的作用。高技术产品地位的确立并非是严格符合理性、逻辑的准确过程,顾客往往通过专家评价、行家推荐等感觉技术先进、可靠而购买的。顾客心中的无形因素,是确立强有力产品地位的关键。
(2)确立市场地位。确立市场地位的实质是赢得市场对产品的承认。如果产品在用户中建立了信誉,信誉流传开来,市场就会认定该产品是优胜产品。高技术企业必须对市场环境有充分的认识,瞄准某个目标市场,以适当时机和速度把产品投放,取得强有力的市场地位。市场地位的确立是动态的,要不断跟踪技术、市场的变化,随时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制定新的对策。
(3)确立公司地位。公司地位的确立,必须充分重视企业环境的作用,确立企业的价值观,塑造体现企业精神的英雄人物,注重反映企业价值的礼仪和庆典,充分发挥文化网络的作用,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树立企业的美好形象。公司地位的确立,要求公司有良好的财政状况。一旦发生亏损,企业的形象会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以上三点是一个整体动态的经营过程,是制订公司市场策略的核心。
2、网络营销策略
网络营销是指高技术企业在国内外建立附属机构或寻找同盟者,建立网络关系,形成大军团作战能力,求得更广泛、更有效的地区市场,在长期发展中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
网络关系的建立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一是直接建立附属子公司;二是收购或兼并竞争者或其它企业;三是建立战略联盟关系。战略联盟是近年来国际上新兴的竞争模式,是两个或以上的企业为了达到共同的战略目标而采取的联合行动,具有比前两种方式成本低、速度快等优点。
此外,高技术企业经营者应该与产业基础中的关键人物建立良好的战略关系,通过他们去引导用户选用本公司的产品,进入产品销售的良性循环,不断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美国著名的高技术营销专家R.M.KENNA提出了“产业基础”的概念。凡是对产品和企业有发言权、能够施加影响的组织和个人,都属于产业基础的范畴。在高技术市场中,与企业有关的广大客户和潜在的客户、销售网络(供货商、商、批发商、零售商)、控制该产业的信息流(学会、协会等组织内部的专业信息资料)、本行业的理论权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有关专家、政府职能部门的主管官员、产业界的名流、金融家、新闻记者、报刊评论员、经济分析员等等都是产业基础的组成部分,都是公司联系和依靠的关系网络。
从汽车销售发展趋势来讲,发展汽车品牌销售是一个大的趋势。在国外,包括美国、日本、欧洲等地的汽车市场,目前基本都属于这种品牌销售的模式。这证明汽车品牌销售是有很强生命力的。
在我国,汽车品牌销售最早是由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开始的,当年东风雪铁龙就在武汉建立了全国最早的样板销售店,集中体现其形象与产品。后来广州本田大力推广4S模式,4S店也在全国逐渐蔓延开来。
1汽车品牌销售的含义
《办法》第三条对汽车品牌销售做了界定:所谓汽车品牌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或经其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从事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其核心在于授权销售,围绕授权销售这一核心,汽车供应商(包括生产企业和汽车总经销商)通过签订授权经营合同,授权汽车经销商在一定的区域从事特定品牌汽车的销售活动。其目的是达到汽车供应商营销体系的统一运营,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因此,实践中,又将汽车品牌销售称为汽车品牌授权经营。作为对“汽车品牌销售”的全面理解,汽车品牌销售作为一种“汽车经营活动”包含了汽车销售和服务两个主要方面。
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汽车品牌销售的基本运作模式是:①拟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企业,应取得汽车供应商的授权;在取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后,由汽车供应商统一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②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两级审核后,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品牌汽车经销商名单,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名单,对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统一核定为取得授权的“某某品牌汽车销售”;③汽车品牌经销商与汽车供应商签订《授权经营合同》,双方按照《授权经营合同》的约定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在一定的区域从事特定品牌汽车经营活动。
2汽车品牌销售的作用
2.1实施汽车品牌销售有利于引发汽车市场的理性变化
中国汽车市场的初级消费性质特别明显,初级消费本身最大的特征是市场的大起大落。要么是一窝蜂的都买,要么都不买。规范的市场和有序的竞争局面将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实施汽车品牌销售,可以使一些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汽车经销商淘汰出局,有的经过汽车供应商的授权成为经销商的二级网点,使汽车销售的渠道更加直接,有利于克服某些不利于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比如:经销商层次过多过滥的问题、价格混乱波动太大的问题以及“车虫”拼缝现象较为普遍等问题,有助于整体汽车市场价格的透明和稳定,对国家更有效地管理汽车市场也将起到积极作用,汽车市场将变得更加规范,也使消费者选车、买车、用车更加放心,从而引导消费者向中高级汽车消费发展,最后的结果,会促成消费者从非理性的消费向理性消费转化。.2实施汽车品牌销售有利于规范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行为
在汽车品牌销售模式下,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一些问题是需要克服的,比如汽车供应商压经销商建立库存,经销商相互压价销售造成市场价格混乱。《办法》在设计品牌销售模式时,对汽车品牌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使之成为约束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行为准则,同时也起到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
《办法》从以下方面对汽车供应商的行为进行规范:①应当与经销商签订授权经营合同,授权经营合同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有对经销商的歧视性条款;②除授权合同另有约定,汽车供应商在对经销商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用户直接销售汽车;③汽车供应商应当根据经销商的服务功能向其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必要的技术支持;④汽车供应商不得干预经销商在授权经营合同之外的施工、设备购置及经营活动,不得强行规定经销数量及进行品牌搭售。
同时《办法》对经销商的行为也进行了规制,比如:①经销商应当严格遵守与汽车供应商的授权经营合同,使用汽车供应商提供的汽车生产企业自有的服务商标,维护汽车供应商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提高所经营品牌汽车的销售和服务水平;②经销商必须在经营场所的突出位置设置汽车供应商授权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授权品牌汽车的经营;③除非经授权汽车供应商许可,经销商只能将授权品牌汽车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
由此可见,在汽车品牌销售模式下,对于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双方而言,其约束是平等和公平的,《办法》完全没有让经销商完全听命于汽车供应商的价值取向。
2.3实施汽车品牌销售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汽车品牌销售的根本目的之一。业内人士分析,《办法》的实施无疑将为消费者购车带来更多便利。今后汽车销售市场的发展将更加注重规模效应,《办法》的相关规定则将起到净化汽车销售市场的作用,使一些不具备实力的经销商退出市场,整合市场资源。
贯穿在销售循环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系统、结构及环境,是内部审计师把握审计程序的主要重点。包括从顾客订货环节、批准授权阶段、运输阶段、开具销售单据阶段、记录销售收入和结转成本阶段、应收债权阶段进行彻底的审查和评价。
接受定单阶段是否沿着企业的预定生产战略进行了实际操作,企业销售信誉是否建立在良好环境状态下,开具发票的手续是否符合规范性的制度标准,结算记账及银行转账方面是否单据齐全。
销售程序中的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销售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进行销售业务的授权批准,是否追踪记录了销售业务会计信息及其他业务信息,是否严格控制了收款业务的工作流程。
作者:李晓娇 郭玉蓉 付成程 游成真 王春苗 郭姣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相比之下,春夏2季由于苹果货源较短缺、价格昂贵,使得其销售状况持续低糜,所以,各大超市应尽量保证苹果物流的持续通畅,满足消费者需求,增加销售额。影响消费者购买苹果的因素分析调查数据可看出,消费者在购买苹果时,影响其购买的因素依次为价格、颜色、味道、新鲜、品种和大小。绝大多数消费者购买苹果属于非专家购买,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消费趋势只是单纯的倾向于购买价格合理、质量上乘的苹果。所以,超市可通过薄利多销的方法获得利润,苹果可适时地降价促销以吸引更多的消费顾客。此外,大部分消费者对苹果质量的认可首先是从感官上判断,因此超市在进货时要特别注意苹果的颜色、新鲜度及品种,还要注意控制适宜的保藏条件,以保证其在保藏过程中的质量。一般消费者一次性购买经过多方调查,消费者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一次性购买量有较大的差异,例如经济收入、家庭成员多少、购物是否方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形成了城市中心与郊区的相差较大的一次性购买力。城市的人口流动较大,家庭成员较疏散,并且购物相对方便,因此这类人群一次性购买以2.5kg以下为主,占总数的80.7%。而郊区由于购物力和购物方便程度远不及城市,所以郊区居民更愿意一次购买较多的苹果便于较长时间食用。销售剩余苹果处理方式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剩余苹果的处理82%的超市选择降价促销,16%的超市选择企业收购,只有2%的超市选择扔掉。其中经常选择企业收购的超市也只有在剩余苹果量较多的时候才会让企业收购,因为选择企业收购时超市要承受较大的运输费用和劳务费用,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绝大部分超市在苹果剩余情况下,对苹果进行降价促销,无疑是最明智的选择,①解决了苹果剩余问题;②减少了后期处理成本,减少了货物往返费用,降低超市损失;③吸引了更多的顾客,增大客流量,刺激了顾客的购买欲,带动其他商品销售[9];④可以塑造超市在顾客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现状分析从调查反映出的情况来看,一般消费者均认为苹果的销售价格较高,各大超市苹果新鲜度的保持和品种的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陕西地区各苹果销售超市应该将自身所具有的优势、劣势与消费者所提出的建议和期望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和品质,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争取实现双赢局面。现就对陕西地区各类型的超市现状进行分析:(1)大中型城市的大中型超市。一般而言,这类超市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较大,配套设施齐全,大部分拥有冷库等冷藏设施,管理完善,组织结构较为合理,交通便利,物流通畅,进货时有相对固定的苹果收购企业为其提供苹果,货源较为稳定,员工的知识教育背景和沟通能力普遍较强,顾客流量大。但是由于大中型城市经济发展较为迅速,这些超市所处的地段又较为繁华,往往需要承载较多的成本费用,再加上各大超市竞争激烈,超市在进货时的议价能力降低,供应链管理风险较大,因此苹果价格一般都比较高,在旺季可达4~4.5元/kg,令广大消费者难以承受。(2)郊区的大中小型超市。总体看来,这类超市从规模上一般比较小,配套设施不太齐全,绝大部分超市都直接在常温下保存苹果,交通不太便利,物流供应不稳定,所售苹果品种受季节性制约较大,员工多为当地妇女,知识教育背景和沟通能力较大中型城市的超市较差,顾客流量较小。但由于郊区的经济发展较为缓慢,所需承载的店面租金等固定费用较低,且这类超市苹果有一部分直接由果农进货,没有经过中间商,因此苹果价格一般都比较低,即使在旺季也就卖到1.5~2.5元/kg,大部分消费者表示可以接受。(3)中小型城市的中小型超市。综合来说,这类超市不管是从规模的大小、配套设施的齐全度、交通物流的便利程度还是成本费用的高低来看,均介于大中型城市的大中型超市和郊区的大中小型超市之间。他们绝大部分都是从农贸批发市场进货,所面临的竞争相对缓和,苹果价格适中,在旺季可卖2~3元/kg。思考与建议为了使苹果销售状况上一个新的台阶,针对于以上现状和问题,从经济管理的营销理论角度来思考提出以下建议:(1)各大类型的超市必须保证苹果的质量。质量是所有产品销售的生命线。在进货的时候应该尽量注意进一些大小均匀、颜色鲜艳、新鲜度好、果实饱满、无磕伤碰伤、农药残留较少的商品果,率先以质量吸引顾客眼球,达到顾客心理标准。进货时要适当注意进货品种的搭配,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苹果进回来以后,有条件要尽量冷库贮藏或冰箱贮藏,条件有限的可借用第三方进行贮藏或将苹果放在低温高湿的地方,以保证苹果的新鲜度,达到消费者的要求。(2)各大类型的超市尤其是大中型城市的大中型超市要设置较为合理的价格。超市可通过和苹果收购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增加买家讨价还价的能力,确定一个比较低的订货价格。也可以直接和果农对接,即把城市近郊农户苹果生产有效整合起来,农户按照超市指定的标准和工艺组织生产并由超市直接收购苹果。这种操作方式既有利于保障超市对农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又能克服农户生产的盲目性,规避市场风险。此外,超市还可以在适宜地区建立生鲜农产品生产基地,改变超市传统苹果采购模式,完成从苹果产地直接进货的模式转变,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10]。在设立出售价格时,超市可坚持薄利多销的原则,合理定价,把价格定在一个消费者比较满意的层面上,以售出更多的量,获得较大利润。此举也有利于超市中其他商品的销售和超市名誉和知名度的提高。(3)各大类型的超市在销售苹果时要注重促销活动在销售中的重要性。绝大多数消费者购买苹果属于非专家购买,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价格知识和市场知识,在多数情况下消费者购买时往往受感情的影响较大。因此,消费者很容易受广告宣传、商品包装以及其他促销方式的影响,产生购买冲动[11]。所谓促销,不仅是指适当的打折式优惠和降价式促销,适时地开展一些可以使消费者眼前一亮的多元化促销手段可以激起广大顾客的购买欲。如有奖式促销(即购买数量较多的可以参加抽奖活动,获得精美礼品)、竞赛式促销(即融动感性与参与性为一体,例如可举办吃苹果大赛)、免费品尝和试用式促销、展览和联合展销式促销(商家可以邀请多家同类商品厂家,在所属分店内共同举办商品展销会,形成一定声势和规模)、情感促销(热心服务消费者)、人文促销(讲一些与苹果种植、口味、营养等方面的知识)、反时令促销等。不仅可以传递产品的销售信息,也可以创造需求、扩大销售、反馈信息、提高经济效益。(4)各类型超市应注意发挥优势因素,填补劣势因素,合理把握各种机遇和挑战。大中型城市的大中型超市应利用周围地区的便利交通和发达的网络技术进一步扩展物流服务,提高苹果流通效率,降低流通费用并逐渐使苹果的销售方式多元化、人性化,强化苹果的包装和外观,创名优品牌,迎合年轻人的需要。苹果的销售在未来发展中对于一次性购买苹果数量较大顾客可以提供网上订货、送货上门等服务。要注意培养员工积极工作和热情服务的态度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中小型城市的中小型超市要积极把握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政府号召果农组建农村中介组织直接进货,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做好宣传,积极向其他兄弟超市和大超市学习经营经验。郊区的大中小型城市要充分发挥定价低、成本低、顾客稳定这一优势,以服务求质量、以质量求生存。尤其要注意文化留人和服务留人,稍微注意超市内的干净卫生、灯光摆设以及苹果的堆放都可能使消费者感受舒适,获得较好的效果。
本次调查结果的分析讨论得出,陕西地区绝大多数苹果销售超市都选择从农贸批发市场进货,进货品种以红富士为主,进货次数和一次性的进货量与有无冷库等密切相关,苹果贮存方式以常温较多,购买者主要为年轻人和中年人,购买时偏重的因素依次为:价格、颜色、味道、新鲜、品种、大小等。卖不了的苹果绝大多数超市会降价处理,消费者一次性购买量受区域影响较大,但多以2.5kg以下为主,单价因城乡发展不同而差异明显。苹果畅销季节为秋冬2季,不同超市2011年全年苹果销售量从3~30t不等。此外,各大类型超市应该将自身所具有的优势、劣势与消费者所提出的建议和期望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和品质,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争取实现双赢局面。
我们认为,营销管理是销售工作的核心,只有建立良好的管理基础,销售才能获得持续的增长。这里我们通过对中小企业的咨询服务,根据一些有代表性的企业情况,模拟出本篇案例,通过对案例的描述来说明如何通过营销管理来突破销售上的瓶颈,希望本案例可以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一点实际的操作思路。
一、某企业背景简述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从国有体制转制而来。
2、主营业务:食品、饮料。
3、年销售额:8000万元
二、该企业营销管理的现状
1、营销组织架构
(1)职位设置:销售部经理、区域销售主管
(2)职责权限:区域销售主管直接向营销总经理汇报工作,销售部经理对区域销售主管的工作以协调为主。
2、营销人员数量:
(1)市场人员:1人
(2)销售主管:20人左右,分为三种情况:1人管辖一省,数人管辖一省,1人管辖数省。
3、营销管理制度:
(1)激励制度:销售员竞聘制,由参加竞聘的销售人员对目标市场、销售额目标、费用目标等提出自己的做法和充分的理由,获得通过后则可以上岗。竞聘每年开展一次。
(2)薪酬制度:基本底薪+提成制。
4、营销运营模式
(1)以批发市场为市场重点,主要是利用批发市场的快速分销能力,使产品迅速渗透到广大的农村市场。
(2)依靠经销商的力量占据市场,把做市场的责任完全交给经销商,企业销售业绩的好坏取决于经销商能力的高低和推广意愿的强弱。
(3)销售主管从总部直接管理经销商,没有分支机构,多数是靠电话进行沟通,销售主管在市场一线的时间很少。
(4)以低价位和返利刺激销售增长,主要是利用和领导品牌之间的价格优势来覆盖低端的农村市场。
5、市场竞争地位:
(1)在同类产品中的市场份额处于4、5位的水平,属于中档品牌,在同档次品牌中处于前列。
(2)在批发市场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产品进入市场较早,依靠低价位建立了一定的市场基础。
(3)目前处于领导品牌和低档品牌的双重夹击,前者具有品牌优势和网络优势,后者具有价格优势,使该企业陷入两难境地,尤其在销售淡季最为明显。
6、营销专业水平
(1)营销人员采用竞聘制,销售主管有不少是从生产部门上来的,缺乏实际的销售经验,开发、管理市场的效率不高。
(2)老销售人员基本是依靠多年来积累的业务经验开展工作,但是缺乏系统的销售方法,同时也有一定的惰性。
三、该企业营销管理的特点
1、营销组织架构简单
(1)营销总部职能处于缺陷状态:规范化的营销管理流程并没有建立起来,诸如策略规划、战术制订、计划管理、信息管理、物流管理、区域管理、广告管理等许多职能都欠缺或者是没有明确的责权划分。
(2)区域分支机构处于虚拟状态:该企业名义上都设立由各区域的销售主管,但销售主管平常多数时间都呆在总部,对各自管辖的区域采取的是虚拟控制方式,对经销商的管理基本是靠电话沟通。
2、对营销费用控制很严
(1)销售主管底薪很少,全靠销售提成。
(2)发货全部利用返程车,整个物流配送的时间基本在7-10天(自货款到帐之日起),运输费用较低。
(3)销售主管可以灵活运用的销售费用较低。
(4)不设立区域分支机构,以节约人员费用。
3、依靠经验进行推广
(1)难以看到该企业对市场的系统分析,也难以看到整体的营销策略规划。
(2)企业的销售计划基本都是依靠经验制定出来的,所以经常发生产销衔接的不平衡,造成断货或积压,影响销售的增长。
4、以低价为主要营销推广手段
(1)两年来该企业主流产品的价格累计已下降了近50%,一方面是其自身的策略定位,另一方面则是领导品牌的降价压力。
(2)缺乏成熟的营销模式,一是没有系统推广,二是对推广效果没有总结,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销售人员营销素质的低下。
四、该企业目前销售面临的问题
1、淡季销售处于两难境地
(1)一难是领导品牌对该企业的打压。领导品牌在强大的品牌和网络基础上,向跟随品牌施加降价压力,一是清理市场中的杂牌产品,二是向低端农村市场渗透。
(2)二难是低档品牌的价格拦截。低档品牌利用成本低形成的价格优势,专注于当地农村市场的推广,在地域细分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该企业处于以上两类品牌的双重夹击之下,在品牌、网络、价格等三方面都没有优势,处于吃老本的状态,靠以前曾有的影响力以及经销商的力量进行销售,整体局面比较被动。
2、销售缺乏增长后劲
(1)该企业的目标市场是农村,因此其80%以上的销售额是来自于批发市场,但是批发市场的淡旺季差异日益加剧,并由此受到竞争品牌的双重夹击。
(2)该企业销售的增长点主要在于对市场的深度开发,但是由于整体配套措施不足,使得企业的增长比较疲软。
3、缺乏有效的销售模式
(1)该企业的销售业绩好坏,基本上是取决于经销商能力的好坏,但企业在运用经销商的能力上又很缺乏,完全是由经销商自行发展,不是企业在引导经销商,而是经销商在拉动企业。
(2)企业除了推出新产品、采取降价或返利政策以外,并没有其他的手段来推动市场的发展,没有建立起成熟的营销推广模式。
五、造成销售问题的原因分析
1、营销组织不健全
(1)首先是缺乏总部的营销职能部门,使得企业不能对营销策略进行整体规划,也没有建立一套系统的推广模式。
(2)其次是缺乏区域分支管理机构,对经销商的管理太粗放,市场管理重心太高,对市场的掌控能力很弱。
2、没有明确的营销策略
(1)不了解本产品的目标消费群特点,没有明晰的市场定位,对本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没有清醒的认识,因此对产品的发展方向不明确,只是被动地跟随竞争品牌的脚步。
(2)正因为策略定位模糊,所以整个市场推广工作缺乏前瞻性,没有及时顺应市场的变化,在当时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时候没有借势建立健全的分销网络,以至于当前受到竞争品牌的夹击。
3、缺乏系统的市场分析
(1)对市场趋势、销售数据、市场结构以及市场推广效果缺乏系统分析,整个营销推广工作比较盲目,主要是跟随竞争品牌的动作进行随机调整,对市场的推广缺乏主动性。
(2)在开展市场推广工作时,战术的实施缺乏针对性,也就是某一项销售政策出台时,由于对市场的把握不足,其实施的理由以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往往不能准确地击中市场关键。
4、分销结构比较单一
(1)目前该企业的主要渠道是批发市场,而目前国内流通市场正面临转型,批发市场每年都在萎缩,而零售市场却在迅速增长,这些都反映在了该企业的销售业绩上,单一的批发市场分销体系成为该企业持续发展的障碍。
(2)其目前要迅速调整这种分销体系结构,面临的困难也很大,涉及到多方面的调整,包括经销商的调整、销售组织的调整、产品的调整以及费用的调整,这些都将影响到企业的转型是否成功。
5、区域管理不到位
(1)缺乏重点市场管理,虽然在全国也有三个销售最好的区域市场,但这都是经销商自身发展的结果,企业并没有进行系统的管理,对市场成功的经验没有总结,因此也就缺乏一种成功的销售模式。
(2)销售主管对各区域市场的管理太简单,对经销商的引导不够,对市场的跟进也不够,对市场的变化也不能做到及时反应,因此往往落到被动的局面。
6、销售人员专业技能有限
(1)该企业有不少销售主管不具有足够的营销知识,对很多市场上的问题不能做出合理的判断,也无法有效地引导经销商,相反还要受经销商的指导。
(2)部分销售主管在销售技巧方面比较缺乏,与经销商沟通往往不得要领,而且销售工作没有条理,效率低下。
7、销售后勤支持不足
(1)没有完善的物流配送管理,也没有专门的人员来处理繁杂的储运事务,而是需要营销人员自身担负起货物配送的责任,因此其精力无法击中于销售业务的开展,往往要守在工厂“抢货”,这样就降低了其工作的效率。
(2)促销物品很欠缺,没有制做宣传海报和横幅等促销物品,使经销商无法在市场进行宣传,造成该品牌在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明显不足。
8、销售手段单调
(1)该企业的销售手段基本停留在降价和返利上,而且对每次返利促销的目的不是很明确,是扩大消费群体呢还是提升消费量,是营造声势呢还是阻击竞争品牌,是巩固客户关系呢还是刺激进货量,等等,都没有明确的策略,仅仅是依靠“这些方式都是经常用的,应该会有效的”的经验想法。
(2)除了自身没有采取丰富的销售手段外,对于如何引导经销商去开展促销也没有做足,主要体现在对返利的运用不规范,往往经销商为了拿到返利而降低批发价,从而破坏了正常的价格体系,当返利取消时又反过来向厂家施加降价压力。这些问题都说明该企业缺乏成熟的推广模式,无法对经销商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控。
六、该企业营销管理的误区
1、没有解决好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协调关系
(1)整体的营销行为倾向于在短期内获得最大的利益,也就是注重资金投入的短期回报率,对资金的长期使用方向没有明确的认识。
(2)在销售形势好的时候顾不上进行系统地调整,销售形势差的时候又缺乏资金,形成恶性循环。
2、对费用和投资没有正确的认知
(1)过于考虑了费用因素,而忽视了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对于关系企业持续发展的项目如分销网络建设,应以投资的意识来衡量资金的支出,而不应一味考虑费用率的问题。
(2)该企业对于资金支出的项目没有战略性的考虑,时时刻刻都在考虑不能超支,而竞争对手却集中资源于市场重点,对其造成了极大的压力。这样做的结果是一旦丧失了良好的市场机会,就不再是增加投资可以挽回的事情了。
3、决策和管理过于依赖经验
(1)没有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主要是凭经验行事,这样难免有较大的局限性,关键是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使决策和管理都能按照一定的规范来运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决策和管理上的经验性过强,一是不能保证策略的准确性,二是限制了员工积极性的发挥,影响了企业的活力。
七、该企业营销管理问题的根源
1、营销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1)决策体制:过于依靠经验的体制使企业无法形成一套成熟的经营运作机制,加大了企业决策的成本,使某些成功的经验不能得到推广,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经验曲线,增加了企业决策的风险。
(2)沟通体制:顺畅的沟通管道没有建立起来,使策略的准确性和执行到位程度大打折扣,从而也就降低了市场推广的有效性。
(3)激励体制:没有从薪酬待遇和职业规划两方面为员工创造一个前景目标,从而隔裂了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行为规范和企业文化,也就加大了企业的内耗程度,降低了各项工作的效率。
(4)组织体制:整个组织职能的内容过于简单,使基本的工作流程无法建立,员工的工作效率得不到监控,整体专业化程度很低;而且企业管理重心太高,脱离市场一线,市场反应速度较慢。
2、营销专业化程度较低
(1)部门专业化程度低:没有专业的营销职能部门对整体营销工作进行系统规划,使得营销行为随意性很强,降低了工作效率。
(2)人员专业化程度低:营销人员普遍营销素质不高,因此对营销战术的执行经常不能到位,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基本的销售技巧和举一反三的能力,大大削减了营销政策的效果。
(3)推广专业化程度低:营销推广中缺乏系统的分析和总结,基本是靠经验做事,没有形成系统的推广手段,对很多基本的推广要求把握不到位,降低了推广的效果。
八、该企业营销管理的重点
1、营销管理体制的改革
(1)销售上出现的问题只是表象,营销管理体制的改革才是企业走出困境的根本,关键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2)营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决策体制、组织体制、激励体制,这些体制的建立将有助于企业整体营销工作专业化程度的提高。
2、销售平台营销系统的导入:
(1)销售平台系统是一套由至汇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开发出的实效的营销管理系统,其核心思想是通过系统的管理,使企业的销售工作能在一个良好的平台上运行,达到一种整合的效应。
(2)销售平台系统涵盖了分销网络构建、深度分销运作、互动销售推广、销售组织建立、销售人员管理和销售后勤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全面构建了企业规范化的销售管理体系。
(3)销售平台系统的构建,将依据企业的营销策略规划,在企业现有资源条件下,设计出最恰当的营销管理体系,它不是以上六个方面的简单组合,而是在同一策略目标下对不同系统的有效整合;同时在六个方面之间存在着业务内容的流程,是通过流程来提升整个销售工作的专业化水准。
3、销售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1)无论营销体制如何改革,销售人员营销素质的提高都应该是一项核心工作,没有人员的具体执行,再好的策略也只是空中楼阁。
(2)对销售人员采取规范化的管理是一个关键因素,在他们还不具备专业化的水准之时,要通过规范来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然后再逐步激发他们的创造性。
九、该企业营销管理的重建策略
1、以分销网络平台建设为核心
(1)对其目前单一的分销结构进行调整,打破单纯依靠批发市场的局面,逐步加强对零售终端的掌控。
(2)对其分散的分销体系进行整合,使经销商都能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策略调整,同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经销商,从而真正建立起牢固的分销网络。
2、以深度分销管理系统为重点
(1)对重建后的分销网络平台进行深度的系统管理,协助经销商网络提高整体的经营能力,建立良好的渠道联盟。
(2)通过系统管理使分销网络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企业向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提高品牌的渗透能力。
3、以互动销售推广为关键
(1)改变原有简单的经验推广手段,开展多样化的促销活动,在整体的策略目标下充分调动分销网络的积极性。
(2)以推广作为手段,全力协助经销商建立起稳固的下级分销网络体系,强化战略结盟意识,而不是单纯以短期刺激销量为目的。
(3)分析、总结各地市场成功的推广经验,并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企业自身系统的推广手段,并在各市场之间进行共享和复制。
4、以销售组织平台为根本
(1)调整原有简单的销售组织,组建总部专业的职能部门以及各区域办事机构,一方面提高总部对策略的规划能力,另一方面则是降低企业的销售管理重心,提高对市场变化的反应速度。
(2)以区域办事机构作为企业掌控市场的平台,同时给予营销人员一个充分发挥能力的环境,以此来达到整体营销水平的提升。
5、以销售人员管理为基础
(1)制订规范化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提高销售人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从而提高公司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建立富有挑战性的激励制度,将销售人员的个人发展与公司的发展结合起来,给予他们物质上的回报空间和职业发展的成长空间。
6、以销售后勤管理为后台支持
(1)建立专业的销售计划管理、信息管理、物流管理和事务管理制度,为销售人员消除后顾之忧,并提供一个庞大的支持后台,使销售人员的精力能够集中于市场一线。
(2)在销售后勤管理平台实施流程管理和互动管理,使其能充分配合市场一线的发展,同时降低沟通的内耗程度,提高企业整体的市场反应速度。
十、该企业营销管理系统变革的实施及成效
1、通过对该企业的运作状况、存在问题、产生根源、解决思路和调整重点等要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系统分析,上海至汇营销咨询有限公司的顾问向该企业提交了5套营销管理变革的咨询报告,涵盖分销体系重整、深度分销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区域市场重建、营销策略规划等五大方面,从整体的角度来重新构建完善的营销管理体系;同时还指导该企业选择了两个试点市场,对全新的营销管理系统进行实践和样板塑造。
2、管理变革的实施过程:
(1)上海至汇营销咨询有限公司的顾问与该企业的营销总经理和销售经理共同组成了一个项目小组,对企业经营的内部运作和外部环境进行细致的了解,通过与大量经销商的访谈和对市场的深入考察,项目小组确立了将分销体系重整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的突破口,并以此为中心对组织和人员进行优化和整合。
(2)在营销策略方面重新确立了市场定位,将市场重点放在了二类地级城市,一方面要强化现有的批发市场体系,另一方面则要迅速开发零售市场体系,尤其是发展迅猛的超市;在这一级市场,既可以获得现有利益,同时又可以较少的费用进入超市零售网络,从而逐渐提高对市场的掌控,真正建立起分销体系的核心竞争力。
(3)在营销组织体系上作了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是针对其市场运作的薄弱环节,在总部增加了1名市场推广人员和1名销售后勤事务人员,分别负责宣传、促销和计划、配送等职责,提高了营销总部对销售一线的支持能力;二是针对销售人员过少的情况,在三个重点区域的销售主管下面增设了3名常驻销售业务代表,同时细分了市场管理区域,强化对市场的精耕细作。这两个调整的原则是人员费用增加不大、销售队伍精简,不会给该企业带来管理上的难度。
(4)在分销管理方面,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项目小组将重点放在了批发商的系统管理上,要求经销商必须掌握占自己业务量60%以上的重点批发商,建立客户档案,掌握每个重点批发客户的月销量、各产品销量、畅销品种、产品流向以及市场变化等情况;同时,经销商还要向批发商提供送货、经营指导、促销推广和信息交流等服务,而销售人员也要系统地拜访批发商,从而与客户建立起真正的联盟关系,提高其经营产品的忠诚度。
(5)在人员管理方面,首先对所有的销售主管进行了集中培训,明确了目前营销体系调整的重点,同时指出了他们过去工作方式的弊端,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规范工作内容和流程。然后建立、整合了2套管理体系:目标体系和绩效体系,提炼、优化了3个销售业务流程:客户开发流程、客户拜访流程、信息传递流程,从而使整个销售过程的效率得到了保证。
(6)在销售推广方面,重点做了5点调整:一是规定了经销商对促销费用的使用要求,要求必须用于下级批发客户的网络建设;二是控制了对促销费用比例的分配,将大部分费用下放给了批发商;三是开展了灵活的促销形式,促销期间每个月的促销费用比例和形式都不一样,调动了经销商充分利用政策的积极性;四是要求销售人员及时对批发渠道和零售渠道做了疏通,避免货物的阻塞;五是规定了2个硬性标准:客户覆盖率和销售量,兼顾了网络长期建设和短期销售增长的要求。
3、变革实施后的成效:
(1)直接成效:在2个试点市场3个月的试点期间,平均销售额增长达175%,其中较低的增长了130%,较高的增长了220%,完全出乎该企业高层领导的意外。
(2)间接成效:经过3个月的工作,在3个重点区域建立起了750个重点批发商客户联盟,批发市场覆盖率从以前的不足20%提高到了60%,零售市场覆盖率从5%提高到了近20%,销售人员有效开发客户及维护客户的流程运作顺利,销售推广的模式也趋向成熟,企业营销总部的市场和销售事务人员有效地承担了大量的后勤工作,销售人员不再需要瞻前顾后的折腾,销售工作的专业程度日渐提高。而经过这些环节的强化和整合,该企业的整体营销体系已逐步顺畅,营销运作水平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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