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卫生监督所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1.1 严把标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
为保证卫生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高效实施,我所稽查人员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采用随机稽查的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要形式,以资料收集、许可程序、许可依据为客观依据,对实施的所有卫生行政许可都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还开展针对许可过程的现场稽查,通过深入被许可单位,核实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纠正不当许可。在书面审查和现场稽查过程中,对稽查情况及时报告所领导后反馈至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目前,未发生因许可不当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1.2 围绕业务,进一步提升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我所稽查科每年组织了针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专项稽查。一是对内稽查,主要以分户档案、处罚档案和专项档案管理情况为重点,二是对外稽查,主要以现场跟踪稽查,以监督频次、监督程序、监督效果、文书制作等为主要内容,三是业务稽查,主要开展了卫生整治、许可等专项稽查,针对稽查出的具体问题,稽查人员明确整改要求,及时出具了稽查意见书、通报分管科室等相应处理意见,并汇总呈报主管领导同意后,逐一得到整改落实,达到了规范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的目的。
1.3 关注焦点,开展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查办
我所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双向交流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根据我所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由所领导指定专人进行分类处置,如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则由稽查科按稽查程序查办,如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则转相应业务科室,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由于措施得当,对今年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理,维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
1.4 正视问题,大力整治卫生监督行业作风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卫生监督行风社会评价,我所稽查科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查,向管理相对人发放《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行为规范调查表》,根据调查结果,反映出卫生监督员在证件使用、着装风纪、执法程序、廉政情况等关键环节方面均令管理相对人感到满意,通过综合整改,我所组织纪律严明,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升,行业作风明显好转,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管服务的机制初步建立。
1.5 重视基础,促进执法文书规范准确
为锻炼全体卫生监督员的基本功,加强文书管理,我所在文书的使用和制作方面,按照文书的不同类别,依据制作标准,从文书的事实描述、用语规范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稽查。今年累计审查各类文书300多份,纠正不当文书40多份。对于不规范的文书,稽查人员认真系统地做了归纳和反馈,并督促整改。通过开展执法文书书写情况稽查,常见、易发的错误和不足基本得以整改,文书书写水平总体上了一个新台阶。
1.6 以查促改,开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稽查
为保证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我所制定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稽查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分别开展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对处罚主体、依据和程序的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情况以及文书制作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定的案件。其他如超过法定时限实施行政处罚、文书书写不规范等处罚不当案件,都通过有效监督稽查手段得到了及时整改。今年以来,我所未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事件,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2 笔者认为,在新监管格局下强化稽查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 全面、科学地确定稽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以往的稽查只是一种形式的手段,造成稽查工作流于形式的一个深层原因。
笔者认为,走出误区,首先应是观念更新,所以,在新的稽查监管格局中,应全面科学地确定稽查的目标和任务,势必改变长期以来的“粗放型”监管,“突击性”稽查所含有的水份。衡量稽查工作成效的标准只应是通过稽查是否达到了什么目的,取得了怎样的社会效应,通过科学、全面的稽查工作,将违法行为控制在最高限度,促使每个监督机构及监督员都依法自觉履行义务,是卫生监督稽查的最高境界。
2.2 建立规范、有效的各项稽查制度
这是做好稽查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应制定一套统一的稽查制度,它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1 可以推行稽查长负责制和等级制度,将稽查人员聘为稽查长、稽查员、助理稽查员三级。稽查人员配备相应的证件,其中稽查长负责稽查事项的实施和处理,稽查员在其领导下负责具体稽查事务,助理稽查员协助稽查员工作。这样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也便于在不搞职称评定的情况下,对外开展业务。
2.2.2 应该严格约束机制,促进廉政建设,应当建立执法守则和回避制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坚持公开办案,从速处理;坚持稽查、处理、执行三分离制度,如实稽查;做到集体定案,处罚到位。
2.2.3 要求建立、健全稽查工作具体规程,切实为卫生执法工作保驾护航,同时,笔者认为应将以下几个原则纳入整个稽查规程之中:一是科学严密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将卫生监督执法活动置于稽查严密监控下;二是依法办事的原则;三是监督制约原则,四是协调统一原则,稽查组织内部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应互相联系,协调运转。
2.2.4 完善执法监察制度,组成执法检查组,定期对稽查人员的文书制作,检查行为、处理决定等进行监督考核,保证稽查质量。
2.3 推行科学的稽查办法,提高稽查功率
2.3.1 健全完善信息系统
信息时代的稽查各项决策不仅需要丰富的经验,而且同样需要理性、准确预测。从这个意义上讲,缺乏完善的信息情报系统导致稽查始终无法走出盲目、被动的误区,本人认为,应尽早实现稽查电脑联网,包括:①结合电脑管理,建立情况资料库,制定各个时期重点稽查对象,借以提高稽查针对性。②建立年度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的评价筛选体系。③在随机抽查基础上实行全查法,以充分了解卫生监督的现状,与此同时,要加强同等部门联系,实行电脑联网,及时掌握动态;再则,广泛接受群众的举报。总之,通过以上多种途径,全方位、多层次获取案件信息,为准确、及时、有效地开展稽查工作提供目标和重点。
2.3.2 讲究科学的稽查技巧
富有经验的稽查专家,主要看信息是否正确,为提高稽查准确性和效率,可建立一套可供选择的稽查参数系列,建立案底制,例某某应列为稽查对象了。
2.4 加大处罚力度,完善稽查处罚和保障体系
2.4.1 加大处罚力度,对重复违法行为在自由裁量的时候应课以重罚;
2.4.2 现行对违法行为所定处罚弹性过大,有的含义不明,未更多地授予稽查机关和人员执法权力和手段,应在自由裁量权限上予以考虑解决;
2.4.3 要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保证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3 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法
日常工作以处罚指标以及稽查的次数为主,稽查成了一种走过场,走形式,未认真落实精神,达到稽查的最终目的与意义,在同级卫生监督机构,体现不出稽查的真正含义,同时,我所稽查能力目前还比较薄弱。
柯桥区卫生监督所 马文斐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卫生监督员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素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2016年2月23日-2016年2月26日,绍兴市卫生监督所召集全市相关区县市监督所开展了绍兴市卫生计生监督系统新春学习。
此次培训内容全面,涵盖了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情况及近期重点工作、医院感染管理与卫生监督、公务员管理制度解读、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解读、医疗技术新进展与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执法规范与案例剖析、计划生育监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这些全新的内容把一直埋头沉浸于工作中的我们拉了出来,在新春工作的第一周,为我们带来了新鲜的养分。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以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紧贴发展大局,着眼民生需求,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体系建设,健全监督体制,增强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管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推进卫生监督体系管理体制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重点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设,完善被监督单位卫生信息建档,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及业务系统,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将卫生监督工作窗口前移,功能下沉,进一步完善、明晰、细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指导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卫生部《2010-2020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我所拟于2014年继续举行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严格卫生许可,抓好源头把关工作
1、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核准”的程序操作,并实行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业务。在审查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卫生学现场审查。
2、抓好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
(五)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纸质和电子档案。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全年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学校特点,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托幼机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检查,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年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主要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流程、涉水产品索票索证情况等。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每次重大节会活动前监管。二是开展水质检测,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每月抽检一次,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抽检二次。三是对集中式饮用水单位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加强持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
1、依法执业监管。加大对全县232家持证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力争检查频次达到2次/年,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注册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等。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试行管理办法》(粤卫[2011]1号)的文件精神,完善好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监督,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守法执业意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拟1月份与乡镇村卫生站签订《医疗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以推动医疗机构自觉改进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3、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拟9-11月份对我县持证医疗机构一年一次的考核校验工作,实行现场校验制,同时建立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制度和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状况和校验结论,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根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4、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拟5月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源性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考核,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诊疗水平和急救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建立 “黑名单”及曝光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行业信用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诚信守法,规范执业,同时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张贴告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卫生监督动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大案要案公告栏,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历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历打击隐藏在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证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不良行为。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4、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药店内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5、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十)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消毒效果监测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2、拟在7-8月份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测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紫外线辐照强度、治疗室、主要功能室空气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督检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医疗单位。
为了认真总结二OO四年度我县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按照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整体要求,为全面扎实地抓好今年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更好的发挥卫生监督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作用,根据会议安排,我做如下发言。
一、二00四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简要回顾:
(一)、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环境。
二OO四年度,我所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累计培训各类从业人员1.2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500余份。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围绕“诚信、维权”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并对查出的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一次性医用物品、消杀灭产品等进行了销毁,社会反响较大,评价较好。五月一日,联合县总工会、安监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十一月份,以“关注农民工的食品安全”为主题进行了《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环境大有改善。
(二)、加大力度,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加强业务管理与指导,推动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为了加强对全县乡镇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整体提高全县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水平,按照卫生局安排,我所研究制定了《民勤县乡镇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民勤县乡镇卫生监督员考核细则》和《民勤县乡镇卫生监督员奖惩办法》,并调整任命了部分乡镇卫生监督员。通过年终卫生工作考核评价,认为此项举措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分工,调动了积极性,促进了卫生监督工作,对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突出重点,抓好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紧密结合。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的要求,在做好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二OO四年组织对城乡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生活饮用水供水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和健康合格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全年配合疾控中心共体检各类从业人员2556人,办理健康证2523个,办证率达98.7%,查出“五病”患者33人,调离率100%;新发、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909家,复核407家;新发、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53家,复核28家;协助配合市卫生局发放《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39家;按照卫生局统一安排,参与医疗机构审核、验收工作,新发、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99家;新发、换发保健食品、消杀灭产品《卫生许可证》48家,新发、换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14个。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组织安排各类专项整治11项。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奶粉市场专项整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一次性卫生用品专项检查工作;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及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工作;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餐巾纸(一次性纸巾)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督查;生活饮用水专项督查等。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整治,有效规范了卫生产业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了假冒伪劣、保护了广大生产经营者及社会群众的卫生健康安全权益。据统计,去年共出动城乡卫生监督人员6200人次,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个人2274个,6822户次。共查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286家,其中:警告172家,限期改进61家,取缔无证经营33家,立案行政处罚30家,没收销毁伪劣过期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一次性医疗物品、消杀灭产品20个品种2500多公斤,标价3万多元;清理清除非法医疗广告8次,查处没收非法医疗广告单35600余张。通过整治,达到了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净化市场、促进发展的目的。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展开。2004年度我所组织对全县城区餐饮业、学校食堂、生产加工企业、超市、商场、部分食品经营商店进行了量化考核评分,对拟评定为A级、B级的食品单位按规定进行了上报。其中,民勤县腾格里酒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了省卫生厅专家组考核验收,被省卫生厅确定为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并授予“食品卫生A级单位”牌匾,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表彰。
集中式餐具消毒工作取得进展。为了整体提升我县餐具消毒质量,经积极筹措,多方考察,去年12月初成立了“民勤县寿康集中式餐具消毒公司”,从近几个月的试生产看,该项目的投资运行,为广大群众饮食卫生安全提供了比较有效的保证,受到越来越多的食品消费者的接受和支持,前景看好。
注重各种卫生质量监测,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二00四年全年共采样2693份,并委托县疾控中心进行了检验。其中:食品监测:各类食品采样检验452份,合格425份,合格率94.02%;餐具消毒监测:各类餐具采样检验785份,合格557份,合格率70.95%;饮用水监测:生活饮用水采样检验15份,合格15份,合格率100%;公共场所消毒监测:公共用具采样检验237份,合格183份,合格率77.37%;化妆品监测:各类化妆品采样检验20份,合格20份,合格率100%;医疗用品、器械消毒监测:各类医疗用品、器械采样检验1284份,合格1041份,合格率81%;一次性纸巾(面巾)监测:一次性纸巾(面巾)采样检验73份,合格73份,合格率100%。通过开展监测评价工作,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比较可靠的技术保障和依据,基本做到了查有目标、罚有依据,从而提高了卫生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二00四年乡镇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概况:
(一)、总体情况:
1、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2004年,乡镇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等监管成效比较显著,从业人员体检率、“五病”人员调离率《卫生许可证》办理率、《健康证》办理率和监督覆盖率等有关指标均有所提高,监管频次也由2003年的1~2次/年·单位普遍增加到2004年的2~4次/年·单位。多数乡镇卫生监督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督任务,基本做到了底细清楚,查有记录,监管到位。
2、各单位均建立了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基本能够全面登记和报告,传染病报告率有所提高。
3、医疗机构及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卓有成效,经考核,所有乡镇的医疗机构均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查出非法行医机构和非法行医活动,院内无出租科室、外包科室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现象,无非法采供血液及单采血浆等现象,绝大多数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取得了执业资格,并能合法执业。
4、大多数单位的医疗废物能够正确分类并基本做到无害化处理,一次性医用物品或医疗器械使用规范,用后能够按规定处理。
5、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建立了学生健康档案。除大坝卫生院2004年度未进行学生健康体检外,其他卫生院年内均进行了学生健康检查,并且体检工作有记录、有总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卫生院法定传染病未能及时、全面、准确的报告。
2、大部分卫生院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不够彻底全面,存在监管盲点,同时,监督程序不够规范,管理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如检查时未制做现场检查笔录或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文书书写不够准确、规范等。
3、职业病监督管理方面,各乡镇普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监管不到位,底细不够清楚,无相应的管理制度,防护措施设备未能得到落实。
4、各有关单位虽办理了《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但大部分单位的上岗人员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X光室、CT室等场所无明显警示标志。
5、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销毁是薄弱环节。由于受设备、技术、人力、场地等因素的影响,个别单位不能将医疗废物按规定分装和销毁,甚至与生活垃圾混放。
6、个别单位对卫生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够,甚至消极对待,变相抵触的情况有一定存在。
三、二OO五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
根据上级要求,对照二OO四年度工作考核情况,2005年我县的卫生监督工作,要按照“主动、务实、创新”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和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全面强化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医疗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加强学习,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素质。
加强对全县城乡卫生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执法能力的学习和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计划在适当时间举办1~2期全县卫生监督员执法技能培训班,以达到有效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卫生监督效率和质量的目的。
(二)、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和边远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贩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消除监督盲区。严格落实卫生审查和卫生许可证制度,督促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体检及《健康证》发放管理工作,对查出的“五病”患者依法调离。与疾控中心配合,按规范要求,完成食品采样监测、检验及评价任务,并通过适当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布结果。抓好日常监督,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率达98%以上,监督覆盖率达100%,年监督频次达4次/单位以上。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甘肃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程序,以餐饮业为重点,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培养典型,扶优扶强,提高我县食品卫生质量和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
加强餐饮业消毒管理,积极推行大力普及先进的消毒方法,提高消毒质量,保证饮食安全。在城区各餐饮单位推行使用安全可靠的消毒餐具;乡镇较大餐饮单位逐步推行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或强制配备电子消毒柜等设施,以有效切断疾病的传播途径,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继续做好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高危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豆制品、冷饮、水产、调味品、散装食品等高危产品的监管,加大对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小作坊、街面流动食品摊贩、农贸市场、农村婚丧家庭宴席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制假贩劣等不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工黑窝点,确保食品卫生质量安全。
加大对食品原料、加工工艺、餐具消毒“三防设施”等方面的卫生监督力度。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夜市等重点场所要多方位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加大食品索证力度,对“三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验报告证明)不全的食品、半成品、原料等经销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加强食物中毒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对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及调查处理能力。
(三)、强化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和医务人员资格准入关,认真细致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资格证等的监督检查,加大整改和处罚力度,坚决打击取缔各类形式的非法行医活动。尤其要重点查处药店非法行医及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现象,同时,对医疗美容服务业要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督查监管,以规范净化医疗市场,保证群众就医安全。
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学习贯彻及执法力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的传染病登记、报告、监测、防控、救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医疗机构消毒管理,防止医源性疾病和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强化对医疗用品医疗器械消毒质量、医院废弃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产品消毒质量采样监测,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要从严查处。
(四)、因地制宜,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
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对承担职业病健康检查、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做好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护设施,规范操作规程。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督促职业危害单位健全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逐步提高企业法人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及卫生保护意识,提高监督覆盖率和频次,配合劳动、安监、环保等部门开展职业病危害的查处和管理工作。
(五)、突出重点,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
将学校卫生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校园公共卫生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坚决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和流动饮食摊点。
加强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对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室、宿舍人均面积、采光、照明、微小气候、课桌椅、黑板、环境噪声等对照相关标准科学监管。要把学校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等作为重点进行监督监测。
规范学校卫生档案管理。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完成学生、儿童年度体检任务,促进学校卫生、学生健康及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六)、做好其它卫生监督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血液及血制品、生活饮用水、化妆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消杀产品的卫生监督检查,提高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七)、加大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环境。
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十三亿人口的健康问题,必须成为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我们的国民究竟生活在怎样的医疗卫生状况下呢?我国的医疗事故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本文将就我国目前的医疗事故的有关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做出自己的总结。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xx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 令颁布了《医院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对医疗机 构和医 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 如何防范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发生的事故。 根据《条例》定义,要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有预防医疗事故的意识和措施,用法律 法规来规范医疗行为,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 因此,为了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重视。
1 、照章行医
照章行医是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医疗事故定义强调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 过失行为,有过失的前提是因违反规定。只要按章办事,就无违规及过失之说,即便有人身 损害,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因此,落实各项医疗管理法规,在诊疗工作中认真执行规章 制度,是减少医疗事故、保证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照章行医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医 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与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已总结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国家和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诊 疗护理规范、常规,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且是从事医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特别是诊疗护理规范及操作常规,凝聚着古今中外历代医务人员行医的珍贵经验和 深刻教训,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照章行医不仅是为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 前提。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12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八、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并公开公布;上级对下级,监督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要签订监督执法责任状,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建立落实社会和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实行执法能力培训、考试、测试制度,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研究。借助畜产品安全、畜牧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优惠扶持政策、项目建设,借助外省市场准入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深化、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台。紧紧围绕全省预防性、常态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理念,研究、探索、创新、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以及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程度、记录等。
第三条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下称县所)综合信息室是我县卫生监督信息宣传报送的责任股室,各股室(协管办公室)是本股室(单位)责任范围内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宣传报送的责任主体。
第四条 县所综合信息室是全县卫生监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县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报送、考核和稿酬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 县所各股室每周向综合信息室报送卫生监督信息不得少于一条,全县各协管办公室每两周向县所综合信息室报送卫生监督信息不得少于一条。
第六条 所综合信息室报送、宣传信息,内容必须经过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各股室(协管办公室)报送的宣传信息,必须经股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县所综合信息室。
第七条 各股室(协管办公室)报送的宣传信息必须内容真实、事实准确、语言精练、结构鲜明,为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对报送的宣传信息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各股室必须在当日向综合信息室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协管办公室当日报送电子版,纸质版5日内报送),对自信息产生之日起计算超过3天的宣传信息县所综合信息室不予登记。
第八条 县所综合信息室要认真做好各股室(协管办公室)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稿件的登记、筛选、整理、报送工作。对各级媒体已采用的宣传信息,必须在7天内予以登记,并复制该媒体刊登记录的纸质版进行存档。
第九条 对全县卫生监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积分管理双重考核。
3月上旬以来,在县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卫生局党委联系领导的大力指导下,卫生监督所紧密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深入进行了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开辟了活动阵地,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资料,周密安排了学习内容,统一编印了学习资料,采取集中学习、分头自学、座谈讨论、撰写文章、专题辅导等多种有效形式,扎实开展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截至目前,共集中学习16次,每人记写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篇,从而使全体卫生监督员的思想认识更加到位,政策理论水平明显提高,“两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抓好队伍素质教育
为进一步适应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形势,卫生监督所结合“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执法人员的职位要求、个体差异和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通过外出脱产集中培训、坚持学习例会制度、开展经验座谈交流、组织技术理论考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卫生监督队伍法纪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服务理念教育。以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为契机,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对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文书写作、专业知识、现场监督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进行了强化培训,参加县乡两级卫生监督员74人。严格落实每周一和周五上午的学习例会制度,累计培训820人次。选派17人次参加了省、市卫生监督员执法技能培训班。通过以上措施,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维护了卫生监督队伍廉洁、优质、高效的社会形象。
三、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一是于3月中旬举办了全县小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培训班,参加小型医疗机构负责人60人,重点传达并讲解了《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卫生安全知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悬挂横幅12条,张贴标语5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XX0余份,接受相关咨询约1000人次。三是结合专项卫生监督工作,积极向监管对象宣传消毒餐具、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袋和“地沟油”等卫生知识,印发宣传彩页XX0余张,在相关简报、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上播发信息6条。四是在“两证”办理过程中对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均进行相应卫生知识培训考试,1—5月份发放《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手册》1500余册,发放《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712个。通过宣传培训,卫生法律渐趋普及,工作成果得以展示,卫生监督进一步赢得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四、全力应对自然灾害,展现监管服务水平
为了有序、有力、有效地应对和处置“4·24”特大风暴灾害,卫生监督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所领导亲自牵头,积极进行周密部署和任务落实,充分体现了卫生监督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对全县13处着火点和相关受灾农户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水源及供水设施等情况现场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配合疾控中心专业防疫人员对烧死畜禽进行了消毒、深埋处理。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全程督导,杜绝了疫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积极开展了对口帮扶,派驻人员蹲点帮扶昌宁乡大海子村,捐助昌宁乡政府及大海子村帮扶资金7000元。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了“抗灾救灾、整治环境、保护家园”专项行动,保质保量完成了环境卫生整治任务。
五、严格许可审批程序,证件发放有序规范
上半年,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单位职责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许可证件的发放程序和许可标准。1—5月份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720件(次),经现场审查合格,复核《食品卫生许可证》75个;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0个;新发和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6个,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5个;参与审查验收医疗机构1家,各种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底数清楚,发放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序。
六、围绕中心克难攻坚,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一)餐饮消费环节卫生监督管理有力有效。在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行动。一是开展了建筑工地食堂集中检查,于4月底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检查单位11个,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跟踪进行了彻底整改。二是采取“错时督查制、延时检查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开展餐饮具卫生监督采样监测工作,1-5月采样827份,经县疾控中心检验,合格607份,合格率73.4%,对餐具检验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跟踪处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在城区餐饮单位开展了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塑料袋及“地沟油”管理的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了违法行为。共检查餐饮单位325家,覆盖率达100%,查出重复洗用集中式消毒餐具和使用不合格一次性木筷、一次性塑料袋的餐饮服务单位34家,没收不合格一次性塑料袋XX多只,没收不合格餐具320个,督促相关单位和泔水收集人员签订协议书32份,使我县餐饮服务市场服务秩序明显好转。
(二)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全面细致。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监督所以城乡结合部、个体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以医德医风、院务公开、规范服务、合理用药、临床检验、院内感染消毒、不良业绩记录制度、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环节为重点环节,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综合监督检查。截至 5月31日,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家,妇幼保健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家,乡镇卫生院15家,卫生所及小型个体诊所机构21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40人次,责令改正5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家,卫生监督采样365份,进一步消除了医疗安全隐患。同时,按照省、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综合改革配套文件,卫生监督所积极适应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卫生监督职能,于3月下旬设立了“中医监督科”,制定了《中医监督科工作职责》,并对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中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开始进行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展有序。卫生监督所以保障“两节”期间和夏秋季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为重点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原则,采取“错时监督”和“回头巡查”等有效措施,重点对居民社区内、学校及其周边的歌舞娱乐业、旅店业、美容美发业、沐浴场所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对初步筛选确定的第二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进行了大力培育,逐一排除了卫生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成效,有效保障了全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四)学校(包括托幼园所)卫生集中检查取得实效。按照分级包干和责任到人的要求,采取“错时监督”、“延时检查”和“回头巡查”等有效措施,安排县、乡两级卫生监督员,利用近二十天时间,从食品、传染病、生活饮用水三个方面对各学校(包括各类托幼园所)开展了学校卫生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学生食堂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索证、索票、台帐记录是否真实齐全;是否违法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学校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缺课追踪制度、入托和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制度是否全面落实;自备水源的卫生安全管理是否严格到位。检查城乡各类学校210家次,出动县乡卫生监督员350多人次,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5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全部跟踪进行了彻底整改,防止了学校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职业(放射)卫生监管有效推进。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职业病科设置管理工作。近日对xx县人民医疗设置职业病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目前暂挂靠在公共卫生科,已指定4名内科中职以上医师人员承担职业病健康检查的相关工作职能,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正在申请办理之中,预留5张病床,建立健全了职业病报告制度及健康检查工作档案,有效推进了我县职业病诊断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管理不够顺畅。《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当前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二)卫生监督抽检经费短缺,无自主检测设备,造成采样监测工作难度大,频次不够科学,相关的采样监测和评价缺乏说服力,现有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卫生监督队伍在执法水平、专业结构、人才梯队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职能转变和综合执法的要求。个别卫生监督员对当前卫生监督形势认识有误区,学习不认真,致使执法措施不够到位,监管质量不够满意。
(四)部分社会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卫生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部分监管对象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违法经营、诚信缺失等情况时有发生。
八、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服务水平。
2、继续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中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巩固成果,扩大成效,提高全县公共卫生监管整体水平。
一、充分认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层工作是动物卫生工作的基石,随着动物卫生工作向基层转移的推进,基层所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加快职能转变,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是深化动物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动物卫生体制改革之前,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主要任务是每年春秋两次集中免疫,亲自搞免疫注射,重点任务是收取防疫费。当前,在新的动物卫生体系下,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费用已由县级以上财政承担,基层所传统的“催费要款”的职能消失,防疫注射由各村防疫员承担。各所职能为负责日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依法负责组织乡镇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兽药、饲料、种畜禽监督管理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的安全工作。这就要求各基层所必须有一个全新的思考定位,有计划地干些什么和怎么干,有效地盘活人力资源,促进各所干部职能、职责的转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创造性地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二)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必然选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乡镇是关键,重点在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政府行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并非清闲了,而是更加繁重了,对此各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人员都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实现动物卫生和畜牧业的和谐发展,迫切需要基层所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加速推进工作重心的转移,努力建设一个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动物卫生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从而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强监督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三)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更是完善畜牧业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随着畜牧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一些新的畜牧业合作组织充分涌现,“公司协会农户”、“基地协会农户”等新的畜牧业生产模式,给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那种搞畜牧业生产的模式已不再适应发展需要。因此,各所都转变了传统观念,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界定了自己的职能,做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认真做好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信息服务工作,确保了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二、正确把握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作用新晨
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采用“5+2”、“白+黑”、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在线学习、撰写心得、电化教育、检查督促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做到学有所记、学有所感、学以致用,取得了明显的学习效果。
一、工作概况
是施行《条例》的第一年。我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及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建立了我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我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加大了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我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修定了《市卫生监督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卫生监督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市电子政务网站对外。
(三)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我所制定了《市卫生监督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明确、细化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并印制了相关文书。
(四)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培训工作。通过观看录像、邀请专家讲解、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全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自《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按照要求将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共247条进行了主动公开。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4.04%;政策法规类信息95条,占38.46%;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及公告类信息127条,占51.42%;其他类信息15条,占6.0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所尚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现行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我所无行政收费项目。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所无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