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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公共卫生大全11篇

时间:2022-11-01 01: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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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公共卫生

篇(1)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XX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  

村委会成立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的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同志具体负责卫生应急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接到单位和村民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及时报告镇卫生院。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的内容和范围,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配合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救治等工作,提出相应应急反应措施,全程负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协调、处置、善后工作。  

3、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防范突发卫生事件的发生。  

4、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并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运动,提高身体素质,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1、本村范围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院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可能发生染病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村民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应急管理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村民或暂住人员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群众。  

(5)协助镇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2、村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当在一定时间内,村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多个临床表现相似的村民,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何种病时,应急管理小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院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症状、发病人数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群众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应急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病的群众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村民。  

(5)为查明疾病原因,应急管理小组应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3、村内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急管理小组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停止供餐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人民政府、卫生院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4、村内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人民政府及卫生所报告发生职业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化学毒物等有关内容。  

篇(2)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力争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规范化卫生院、每个建制村有1所规范化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30%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其余卫生技术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全部具备中专学历,乡村医疗卫生人员100%具有执业资格;建立健全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农村卫生和农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偏上水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调整乡镇卫生院的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立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多余的乡镇卫生院可转为医院、门诊部和村卫生室等。切实改善乡村卫生服务条件,5年内建设7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69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鼓励和扶持社会和个人举办农村卫生机构,统筹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纵向业务合作,增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能力。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落实保障经费;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市、县(区)与省级平台并网运行;逐步建立全市相对统一的补偿方案,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水平,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资金节余控制在筹资总额的15%以内;取消定点医院区域位置、分类性质和隶属关系等方面的限制,减少报销环节,取消病人转诊转院审批制度;采取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等办法,鼓励开展和选择中医药服务项目;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农民提供安全、高效、价廉、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农村五保户等生活困难群体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对参加合作医疗的五保户,可实行零起付线;对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大病患者,在按规定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再给予一次性定额医疗救助。

(三)切实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实行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全面普及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专学历教育,鼓励已取得执业资格的农村在岗卫生人员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参加各类高等医学教育学习。大力组织实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轮训乡村卫生机构技术人员。选派卫生院临床技术骨干赴省、市级医院进修,为每所卫生院培养2—3名业务技术骨干。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从*年起,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的财政差额补助标准,并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每建制村1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在乡镇卫生院全面建立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

(四)建立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机制。组织三级医院支援县医院,二级医院(包括县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对口支援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执行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主治和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定期服务的制度。从*年起,从县及县以上医院每年选派50名(其中,市级医院10名、县级医院40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挂职,每个周期一年。挂职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派出单位解决,市、县(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继续执行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政策。对挂职和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技术人员,在生活保障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形成吸引人才到农村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对开展一类疫苗免疫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控制处理、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和管理,突出抓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切实做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完善农村妇幼保健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积极创建“爱婴卫生院”,认真实施“降消”项目,不断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完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度,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职工全员聘用制,因事设岗,公开竞岗,合同管理;切实分流、清退卫生技术岗位上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改革内部分配制度,体现服务技能和劳动价值,并向技术骨干和重要岗位倾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提高诊疗质量,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药品、财务及人员等实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要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对纳入市民生工程建设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建设和管理。

篇(3)

农村卫生以开展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一是强化农村卫生与医政工作的衔接,规范乡镇卫生院临床诊疗和执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抓好基层人员培训和提高。二是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纵向联系,积极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继续抓好承办工作。三是落实乡医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逐步解决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稳定乡医队伍。四是做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收尾工作,保证全部达标。五是巩固发展新农合作制度。2013年,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不低于120元,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建立健全各级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体系,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探索总额预付和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开展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试点工作。建立新农合基金内部稽核制度,严格监管,规范使用。

二、着力实施“公卫优先”工程,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新突破

一是扎实推进“6+9”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细化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加强考核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项目管理,规范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二是开展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专项治理,健全规范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保健等生育健康服务,确保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0万和6‰以下,落实三级预防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三是深入开展“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健全卫生应急与相关部门之间,以及与医政、疾控、卫生监督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决策指挥机制、监测预警机制、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储备等工作。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四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强化传染病监测和疫情管理,推进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五是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政策措施,重视抓好农民工传染病防治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和儿童免疫预防信息化建设,抓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实施,巩固消除麻疹成果。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七是巩固发展地方病、寄生虫病、麻风病防治成果。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消除碘缺乏病考评准备。八是积极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普及”的建设健康城市规划,2010年完成建设健康城市的健康社区、健康医院、健康学校等试点工作。九是加强爱国卫生长效机制管理,继续巩固与发展迎十一运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开展好第2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高全民卫生综合水平。十是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巩固全国灭鼠灭蝇灭蟑螂先进城市成果。不断加强全市消杀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整体化建设。发挥单位积极性、群众的主动性,做好除四害工作,继续巩固除害达标成果。尽快修订完善我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十一是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搞好农村爱国卫生专项治理。按照《十一五农村改厕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年内完成12000座国家农村改厕任务,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2个百分点。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加强平阴、商河77个村、24个饮用水监测点的管理,保证农民饮用水安全。

三、着力建立基本药物供保机制,实现医患权益和谐平衡新突破

一是切实做好83个社区卫生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和章丘市20个乡镇卫生院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试点工作。二是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继续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将配送机制逐步扩大到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保工作中。三是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四是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比率使用基本药物。五是探索基本药物供保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和落实相关政策,维护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并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保护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六是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总结和交流经验,确保顺利有序开展。

四、着力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新突破

开展“消毒供应中心建设年活动”,探索建立全市集中消毒供应中心。七是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制定护士长三年培训计划,推广整体护理、无陪护病房的经验做法,提高护理工作水平。八是规范医院投诉管理,创新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九是加强急救网络和能力建设,做好在我市举办的全国第三届急救知识与技能大赛筹备工作。十是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平安医院建设、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创建活动。十一是统筹做好全市80万中小学生查体工作。

五、着力改革卫生监督体制,实现卫生监督管理能力新突破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制定落实城乡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的保障政策。二是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重点抓好开展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的专项整治。三是积极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四是推进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和数据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涉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五是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扩大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六是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卫生监督。七是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严格稽查制度,防止出现有案不查、有法不依、以罚代刑的现象。八是进一步理顺体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管各项职能的衔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检验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制定,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安全。

六、着力中医药继承融入工作,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认真落实《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尤其要加强市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适应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二是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加大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力度,集中优势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实施好省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临床疗效。三是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建立和完善融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保健服务体系。四是强化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开展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中医医院特色评价工作,科学、客观地评价中医医院的特色优势,促进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强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组织实施《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五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控、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中医药对保障人民健康的贡献率。六是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中医药科学普及和中医药文化建设。

七、着力健全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卫生人才培养新突破

一是继续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泉城卫生学者”培养期管理,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二是不断提升卫生科技创新水平。组织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市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三是巩固和推进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规范管理和创新团队建设,提高重点专业的科研整体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四是积极推动适宜卫生技术在基层的推广应用。五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有效预防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六是切实抓好全科医学培训、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和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的实施。在保证培训效果的前提下,探索创新培训形式,采取网络培训、函授培训、业余培训等多种形式。七是加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范管理。抓好培训基地的申报认定,探索考核工作和激励的新机制。八是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九是筹备召开全市卫生科技教育工作会议。

八、着力创新医药卫生信息化工作,实现卫生信息化建设新突破

一是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依托市卫生信息平台,加大投入,积极探索传染病报告、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疗服务、新农合、妇幼卫生、社区卫生、采供血等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实用共享的目标。二是加强社区卫生和乡村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推行电子病历。三是抓好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病历和医院信息公示。四是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疾病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五是注重发挥信息化在改善监管绩效中的作用,增强透明度,提高监管效率。

篇(4)

一、公共卫生服务 做好责任区内的65岁以上的按季度随访工作,并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随访工作,指导他们用药并对其行为生活方式进行指导,协助做好疾控、儿保、卫生监督等各条线上的工作,为他们提供面对面的健康教育,把健康带到每家每户。

篇(5)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对我县辖区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和定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昭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及重大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事故和自然灾害引发疾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各级政府负责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保障机制,组织开展群众宣传教育工作。

(二)统一指挥,分级控制。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县乡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及时处理,分级控制。

(三)行政强制措施保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不同特征,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实施。

(四)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及时控制。在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突出“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及时控制”,并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并有扩散趋势。

2.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腺鼠疫、霍乱。

2.乙类、丙类传染病在我县较宽区域内,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五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发现已消灭的传染病。

5.发生群体性医源性感染事件。

6.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9.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乡(镇),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五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3例以上的死亡病例。

3.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至49人,或死亡3人以上。

5.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一周内在一个我县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至99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3.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或死亡2人以下。

4.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

(一)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负责应急工作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保证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

1.提出紧急应对措施;

2.指挥有关部门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3.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4.紧急调集人员、设施、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储备的物资;

5.对人员进行疏散、隔离、查验、限制流动;

6.对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或者疫区采取紧急措施或者实行封锁;

7.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8.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协助、配合上级科研机构进行科学实验;

9.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县指挥部作出实行封锁、限制人员流动的决定时,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担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事务。

(三)部门职责

1.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局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确认,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本预案;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部门工作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报告,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负责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到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立即出动,保证反应快速,处理及时,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人员的紧急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医务人员的紧急培训。

2.县交通局、县乡公路管理段、海事处:负责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内河水上交通管理工作。

3.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密切注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相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出现的法定传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查寻,依法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密切监控互联网有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依法查处制造、散布和传播恶意诽谤言论和恶意阻挠、干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人员,落实有关措施。

4.人武部:组织动员民兵应急分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5.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及时准确、全面宣传报道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的措施及情况;澄清事实,正面引导群众,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准备,并保证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7.县民政局: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救助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8.县发改局:负责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及相关物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借机哄抬物价的单位和商家。

9.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等所必需物资的调节、储备、供应工作。

10.县环保局:负责对因水、气、固体废气物污染和化学品丢失、泄漏造成污染引起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现场环境监测,提出防止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治理污染、消除危害、恢复环境的方案。

11.县民宗局: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高寒边远少数民族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救治工作。

12.县质监局:负责商品生产市场的督查,加强对生产环节相关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13.县食药监局: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协助对药品、医疗器械的价格、药品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经贸局做好相关物资的储备工作。

14.县工商局:依法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查处各类有关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配合发改局依法严肃查处借机哄抬物价的单位和商家。

15.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域内的信息网络畅通和邮件的卫生安全。

16.县教育局:与卫生局密切配合,组织各类学校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17.县红十字会: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向省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18.县农业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19.县林业局、药山管理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20.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等所必需粮油产品的调节、储备、供应工作。

21.供电公司:负责现场电力输送,保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救治单位等重要部门的电力供应。

22.其它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单位实际,建立周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与预警系统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组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充分利用国家疫情信息网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完善我县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对疫情进行整理、分析、上报,并向县政府提出预警建议。

二、各相关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交通、建筑工地、商品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地和各监测点的监测。

三、建立与相邻县(区)的联防联控机制,及时了解周边地区的常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相互沟通信息,协调工作。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监测点及监测网络组建的技术方案和相关日常监测工作,制定监测计划,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实验室检测任务,诊断致病或中毒原因,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预测预报突公共卫生事件。

五、各监测点根据监测方案开展疾病监测和报告;非监测点根据监测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章信息报告

一、报告范围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动物间鼠疫、非典型肺炎、禽流感和炭疽流行;

2.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4.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中毒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7.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8.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9.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丢失、泄漏等事件;

10.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发生后出现的疫情;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报告内容

(一)初次报告

1.必须报告的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二)阶段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三)总结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报告原则、时限和方式

(一)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二)报告时限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同时在2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及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三)报告方式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旦发生,县卫生局为基本报告单位,在报告前,必须经县卫生局确认后,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卫生监督所按照工作规范和《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要求报告,责任报告人还应通过其它方式或确认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收到报告信息。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原则上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但在紧急情况下或报告系统出现故障时,可以使用其它方式报告。

四、信息报告流程图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

2小时内

县卫生局(2小时内)县人民政府

2小时内

市卫生局(2小时内)市人民政府

第五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按照《*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和的规定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大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消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县卫生局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进一步发展。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响应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由县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县卫生局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县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发生后,超出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事件发生范围跨县区域的,由县政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人民政府责成市级有关部门启动市级相关专项预案或部门预案进行处置。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处理。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发生后,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若救援工作需要,应请求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派专家组进行医疗救援技术指导和帮助。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和帮助。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迅速组织市、县(区)卫生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省、市人民政府和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各项措施。

必要时请示省政府或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的应急反应。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发生后,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本级预案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和帮助工作,同时报请省人民政府启动省级预案进行处置。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迅速组织市、县(区)卫生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省、市人民政府和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各项措施。

第六章物资的储备与调度

一、县财政局要确保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金储备。

二、各相关部门要确保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物资储备与供给。

三、县卫生局要保证医疗、预防等相关技术的储备和适量药品、器械的储备。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应急设备、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调度。

第七章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一、专业队伍建设

(一)成立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现场调查处理组、检验检测组、疫情信息报告分析组、医疗救治组和宣传动员组等专业组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

流行病学现场调查处理组由卫生、公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医疗救治组由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

检验检测组由卫生、疾控、公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疫情信息报告分析组由卫生、疾控及相关专业人组成。

宣传动员组由宣传部门牵头,卫生、公安、教育、新闻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确定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为我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医院。县卫生局要加强对这两所医院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提高急救反应速度和救治能力。

二、县卫生局要制定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传播特点、危害程度、控制方法等进行培训,必要时应开展模拟演练活动。

第八章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和本预案及部门工作职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对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周密、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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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经办人员的能力建设。认真抓好新农合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熟练、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新农合监管队伍。二是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进一步强化新农合监督制度、审计制度和公示制度的落实,实行基金专户管理,专账专用。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规定,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定期公布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审核程序,防止门诊转住院等套取农合基金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目录用药管理,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不断提高经办能力,保障参合农民合理医药费用能及时足额得到报销。

一是做好疾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卫生应急工作,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快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现场演练,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升对季节性多发传染病、突发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做好疫情监测,充实医疗救治力量,最大限度减少聚集性发病和死亡病例的发生。加强对全市各级疾控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传染病信息的报告与管理。深入开展消除“麻疹”攻坚工程,确保实现年消除麻疹目标;加快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推行使用,落实完善一保、一网、双卡双预约的接种模式,继续开展“健康百校行”和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科普赶大集活动。二是做好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巩固县、乡、村三级保健网络,加强对乡村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强化对基层的监督和管理,从而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使妇幼卫生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筑牢预防出生三道防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做好出生证办理和发放工作。三是抓好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医疗市场监管,重点对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非法义诊活动、出租承包科室、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行为进行监督、打击,确保全市医疗市场规范有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和消毒监管,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单位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继续开展以城乡环境整治、农村“五乱”治理、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巩固和提高卫生创建水平;监督指导学校、机关、单位、餐饮、旅招行业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消杀工作,增加消杀频次,扩大消杀范围,降低和控制“四害”密度,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完善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搞好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依法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篇(7)

一、行政管理: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自查报告和半年总结,年终有总结和考核自查报告。

2、每季度向村领导汇报工作一此,各种制度上墙,按时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3、使用统一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督导等工作登记表、卡、册、档案规范管理。

4、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及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参加药品统一代购及乡村一体化管理。

5、按时参加例会及业务学习培训,并作好学习笔记。

二、疾病预防控制

1、认真作好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时上报疫情,报告率100%,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及爆发流行。

2、计划免疫工作:按时通知和督促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按计划完成各苗的接种任务。

3、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计划外各种疫苗活动。

4、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5、认真作好结核病人治疗的全程督导免费,督导率100%。

6、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发热病人。

三、妇幼卫生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本村的孕妇数及出生情况,认真填写及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做好妇幼卫生知识及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村宣传覆盖面达100%,孕妇知晓率100%(外出除外)。

3、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存根等进行归档保存。

4、做好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四、医疗工作

1、遵守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规范以及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医务服务工作。

2、处方书写规范,用药、收费合理,配伍正确,并有病情和治 疗记录。医疗垃圾及时正确处理并完善记录备查。

3、热情接待病人,不得推诿病人和拒绝出诊,做好病人的转诊工作。

4、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得实惠。

村卫生室工作计划二根据xx镇卫生院部署结合我村卫生室实际情况,为提高广大农村农民的健康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我室针对本村的实际状况,特制定了本村卫生室年度工作计划。

一、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上本村卫生室应做到:

1、继续开展生命知识,农村基本卫生知识的传播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并掌握最基本的卫生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继续宣传协助《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使广大农民加强疾病预防能力,科学的、有计划的接种疫苗。

3、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提高我村广大农民对疾病的预防知识。

4、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在新生儿出生后及时主动地进行预防接种。

5、加强广大农村妇女的妇幼保健工作,使广大妇女了解四期保健,提高卫生防护意识,减少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损害。

6、继续宣传传染病知识的普及工作,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自我防范意识,改陋习、讲卫生。

7、宣传学习结核病、艾滋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知识。

8、利用世界卫生日、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进行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从不同方面了解生命知识,懂得预防疾病的知识。

9、做好20XX年度出血热疫苗接种情况。

10、积极配合xx镇卫生院各项工共卫生项目工作。

二、本年度合疗上本村卫生室应做到:

1、我村卫生室应充分利用xx镇卫生院会议、标语、宣传栏、典型事例等方式使合疗政策落实到每家每户,尽量做到人人皆知。

2、我村卫生室按照规定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举报信箱、监督举报电话和固定公示栏

3、我村卫生室每月应及时上报合疗报销金额,为老百姓创造更好的合疗服务政策,并且能够积极配合xx镇卫生院合疗各项工作。

三、本年度临床上本村卫生室应做到:

1、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2、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3、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篇(8)

【中图分类号】R47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0)09-0-01

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是一项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以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它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如何在完成基本医疗的同时,抓好农村的公共卫生工作,促进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我们进行了大胆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

1 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现状

1.1 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低下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卫生防疫的投入在不断上升,重点在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对于农村卫生开展工作的经费与人员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加上受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时由地方财政配套的资金难以足额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处在公共卫生工作的最基层,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差,工资、福利待遇太低,因此人心思动,甚至思谋再寻出路,从而对工作也失去了积极性和创造性。

1.2 无执法权,对所辖企业无威慑力

由于无执法权,只是配合上级进行基础性工作,如对工矿企业有毒有害物质的调查、监督监测工作,虽然企业主们一再推诿扯皮(认为此项工作对他们的个人利益不利),影响工作的进程也无能为力。

1.3 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社会阻力大

乡村两级卫生人员在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受到多重领导,无职无权,每开展一项工作都必须有别的职能部门配合,否则无法进行,但由于社会上的不理解,总认为我们办每件事都是受利益的驱动而不予配合,人为地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1.4 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低

因为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加上所有这些相关的公共卫生危害尚没有触及到他们的利益或极少威胁到他们,使他们根本就没有认识到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在他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从而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存在着漠视或不以为然的态度,甚至纵容、包庇的态度,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工作极难开展,造成了工作的极大被动。如食品卫生工作,我们要经销食品的店中开展食品卫生监测,不仅店主不予配合,还招到了围观群众的无端指责;理发店里,我们要求理发师办理健康证并定期消毒,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理发的顾客则认为无关紧要,无论如何解释,认定一条我们是为了钱。

1.5 农村地区的经济条件比较落后

受到了农村经济条件制约,因为农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还相当困难,大部分人也只是刚填饱肚子,他们没有余钱为自己的健康投资,哪怕是仅仅几元钱的预防针,也要一再考虑。有了病则能抗就抗,住院治疗者微乎其微。

1.6 存在侥幸心理和盲目从众心理

“我们家孩子从来没有打过预防针也没有得过病”、“我好端端的为何要去医院作体检”,这一部分人存在着极大的侥幸心理和盲目的从众心理,总认为噩运不会轮到自己头上从而延误诊治,以致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幡然醒悟,但为时已晚。如我镇2001年的麻疹流行和2003年年初的腮腺炎流行,流行过后接种率猛增。

2 解决农村公共卫生问题的措施

2.1 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

现代医学模式下的健康在缺乏大力宣传的情况下,认为无身体疾病就是健康的错误健康观念在农村群众中普遍存在,只有进行大力的广泛的健康促进与卫生宣传工作,才能使农村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才会自觉地对危害他们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也就会自觉地进行抵制,甚至自觉监督和督促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促使他们的工作越做越好,不再出现阻挠工作开展的事情。

2.2 大力发展经济,促使人民群众尽早脱贫致富

生活富裕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自然会增强,也就不会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只要手中有余钱,他们也知道为自己及家人的健康投资,必然会促进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

2.3 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知识宣传

公共卫生被农村群众误解为单纯的传染病防治,对非传染性疾病采取侥幸心理和盲目从众心理,从而排斥公共卫生工作中其他与健康相关的工作,公共卫生工作知识宣传力度不够:致使群众产生侥幸心理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最大原因还是宣传力度不够,如果我们把以上这些相关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知识向人民群众讲彻讲透,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也就减少了侥幸心理和盲目从众心理滋生的土壤。

2.4 加大执法力度,协调各部门配合

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相对农村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来说,范围广,任务重,与健康相关的工作要面面俱到,非卫生医疗机构能独立完成。只有充分协调各职能部门大力配合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工作,才能有效地开展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工作。

2.5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待遇

非典期间,农村卫生人员表现出了大无畏的精神,但是,他们的待遇却是让人心寒,面对非典,有的连最基本的防护衣也没有,更不用说必要的工资和报酬,只有大力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并相应解决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才能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队伍得以稳定及壮大,更好地开展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总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要通过农村公共卫生人员与农村居民自身参与与配合来完成,各个有关部门应该充分宣传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作用,讲清其中的利害关系,促使每个家庭和个人参到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来,才参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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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渔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渔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渔农村卫技人员素质,着力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基本形成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业务指导、中心有效辐射和站点布局合理的新型渔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要扩大覆盖面,提高筹资水平,2010年人均筹资额度达到上年度渔农民年人均收入的1.5?2%,参保率达到90%以上。二要完善报销方案,提高受益水平。三要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实现各县(区)经办机构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联网,方便渔农民。

??落实渔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完善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渔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十二项工作。按照公共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改革渔农村卫生工作运行机制,健全评价考核体系。力争以县(区)为单位的渔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建立惠民医疗长效工作机制。从海岛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乡镇联动的**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简化惠民就医手续,扩大减免项目,增设惠民医疗站点,方便惠民对象就医,使惠民医疗制度惠及更多贫困群体,切实解决渔农民群众的“就医难”、“看病贵”问题。

二、实施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深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规范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标准。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90%。按照“五个转变”和“四化”要求,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立健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每千城乡居民拥有0.75名以上的责任医生,落实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

??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城市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城乡医疗资源互补,进而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健康进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政策。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落实县(区)政府全面承担社区卫生工作的责任。探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

三、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实全市免疫规划,确保危害人群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和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力度,建立“五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孕产妇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10万和15‰以下。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城乡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建立联接省,覆盖市、县(区)、乡镇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强化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职能。切实提高重大疫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根据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创卫工作的落实,确保2009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评估。要进一步改善渔农村卫生条件,渔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85%和75%。居民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四、实施科教兴卫工程,努力增强卫生发展后劲

??大力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坚持科技创新,着力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到2010年,争取建设国家和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各2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专科35个以上。实施医疗卫生重点科技项目计划,结合**疾病谱,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危害人群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关键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外地医疗单位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对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

??全面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卫生人才梯队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到2010年,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中高级卫技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率、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率均达到100%。全市执业医师达到2700人左右,注册护士1900人左右。

??高度重视卫生信息化建设。按照卫生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网络,全面推进医疗服务、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电子政务等全方位的卫生信息化建设。

五、实施“强院”工程,着力加快医院现代化建设

??提升医疗机构整体实力。通过资源整合,组建**医疗集团(或中心医院),做强代表区域医疗水平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做精中医骨伤、精神、妇幼等特色专科医院,积极培育民营医院。

??强化医院内涵建设与管理。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控制医疗成本,杜绝不合理收费,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积极促进中西医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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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基本概况

(一)、全县卫生系统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的建设,全县目前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现有县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30个,其中县级5个(综合医院2所,中医院1所,防疫站、保健所各1所),乡级20个,另有卫生技术培训中心、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红会门诊各1个、预防保健站2个。全县有村医疗站154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有卫生专业人员696名,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282名。全县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专业人员150余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70余名。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

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担负着全县10个乡(镇),128个行政村,2个场(厂)矿,62个工矿企业,近26.08万人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任务。防疫站现有职工62名,在编48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4人,占职工总数的86%;专科以上学历者35人,中专学历者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7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5人,中级职称21人。卫生防疫站的卫生监督办公楼建于年,面积780.72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于年,面积1165平方米;利用国债资金新建的疾控中心综合楼已于年10月投入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共投入资金180万元。现有万元以上的设备20台(件)。

(三)、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情况

平罗县医院作为医疗救治体系的龙头单位,承担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繁重而艰巨的医疗救治任务,于年12月成立了平罗县急救中心,设病床300张,其中:急诊科用房240平米,设置观察床10张,“120”救护车3辆,ICU病房设置床位4张和一些基本医疗救护设备。传染科设置床位20张。县中医院设置病床120张,平罗陶乐医院设置病床50张,妇幼保健所设置床位32张,姚伏中心卫生院设置床位15张,具备一定的基本医疗设备和住院救治能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条件简陋,只能解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保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坚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据统计,一年多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悬挂横幅2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400多条,接受咨询6000余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7场次,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工作,为顺利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面对突袭而来的公共卫生事件,年5月国务院紧急制订并公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领导,根据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成立了平罗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平罗县卫生局。实行防“非典”工作县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制订了《平罗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方案》,明确了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了防“非典”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县卫生局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卫生检疫、医疗救治、后勤保障等组织。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应急为主、平战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专为主、群专结合”的原则,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防治“非典”工作的紧急通知》,把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县卫生局也把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三)、强化措施,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县卫生局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自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提高了乡镇卫生院对于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应激能力。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提高,目前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尤其在年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和重大灾害救治工作中,暴露出了全县公共卫生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

(一)、突发公共卫生问题的预防、预警、应急控制处理缺乏统一、科学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尚不完善。

通过“非典”防治工作,我们虽积累了一定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但从“非典”防治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却不容忽视:一是部分领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不重视,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立公共卫生机制的重要性,没有从预防、预警方面去长远考虑,存在遇到突发事件盲目应战的思想;二是部分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工作中存在相互不协调,相互推诿的现象;三是部分农民群众对县委、政府的决定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还持有反对态度。

(二)、公共卫生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严重滞后,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缓慢,卫生技术水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低。

目前我县虽已形成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但公共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仍很薄弱:一是各医疗单位业务收入的决大部分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无力购买医疗设备和引进新技术,普遍存在医疗设备落后,技术条件差的现象;二是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受房屋条件所限,均没有设立规范的传染病门诊,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存在医疗隐患;三是县卫生防疫站虽然新建了疾病控制中心大楼,但建设资金不足,缺口40万元,同时由于缺乏设备配套资金,无法配备较先进的检验设备,而现有的检验设备比较落后,无法适应当前疾病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需要。四是平罗县医院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制约了急救业务的开展和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医疗设备陈旧,“120”急救系统及车载设备几乎没有,只能应付一般情况的急救和普通传染病的治疗需要,不具备应对较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条件。县医院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条件简陋,设置床位少(仅为6张),一旦发生多例“非典”病人,将无法应对。且县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设在医院内,与其他病员及医院职工家属区较近,无隔离带,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五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能不明确,功能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强,乡镇卫生院重医轻防、公共卫生科室不健全或形同虚设,村卫生室只顾追求经济利益等问题仍然存在;六是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未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发展。七是县、乡(镇)两级政府未能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以及村委会的作用,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寓条于块,条块结合,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预防、预警、控制和处理综合应急机制。

(三)、经费紧缺,限制了公共卫生尤其是预防保健工作的广泛有效开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县卫生防疫站除搞好计划免疫和结核病防治外,还相继开展了慢病防治监测、爱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执法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职业病监督等一系列专项工作,而这些项目所需经费均未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由于工作量的增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需求量增加,但县财政对此实行增人不增支,自收自支的政策,导致医疗单位出现缺人才但又用不起人才的现象,业务经费的投入不足和人才的短缺限制了我县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乡镇卫生院作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枢纽,肩负着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工作,承担着大量的预防保健任务,许多工作都是无偿服务。近年来由于县财政经费较为紧张,划拨给乡镇卫生院的经费只是职工档案工资的60%,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30%~40%,而业务收入又无法弥补职工工资的缺额部分。工资待遇低,加上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差,造成乡镇卫生院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到农村卫生工作的质量。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

1、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和组织系统。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职责任务,形成以卫生部门为主,部门乡镇协调配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联动机制,为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提供组织保障。卫生部门也将成立相应的指挥协调组织,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工作,实行科学分工,分级负责,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制度。

2、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和报告制度。建成以县卫生局为中枢,县级疾控、医疗、监督机构为技术依托,以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延伸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预警网络,进一步规范监测、报告和分工协作制度。

3、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进一步整合“非典”、禽流感防治、食品卫生安全、职业中毒、重大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防控制措施,科学分工,严格责任,逐步建立起包含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在内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4、建立全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队伍。加强对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大卫生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以及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并对应急救治队伍每年实行专门强化培训和定期演练,努力造就一支名副其实的专业应急救治队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本着业务覆盖全面、技术过硬、组织严密、反应迅速、协调高效的原则,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拔各个相关业务的技术骨干,组成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队伍,配备相应的车辆和设备,并分设各个专业应急工作组,适应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专业需要;同时在各主要业务单位组建应急工作后备梯队,以应对重大灾害事件的后继处理之需。

(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公共卫生工作的硬件条件。

1、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政策、项目支持,加大公共卫生基础建设投入,改善县乡二级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硬件设施和仪器设备配置,同时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经费的必要投入,本着协调同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公共卫生投入适度超前,按比例逐年增加,尽快使原本比较薄弱的公共卫生工作得到有效地改善和加强。

2、建设设施配套先进、功能齐全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借助国家加大公共卫生建设投资的良好形势,积极争取县疾控中心设备配套项目,全面进行技术设备配套和更新,满足重大传染病、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技术检测工作需要。

3、在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同时,争取国家政策项目支持,建设卫生监督执法指挥调度中心,配备监督工作必备的车辆、设施,充实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为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相应的硬件条件。

4、加快县医院传染科病房的建设,积极利用国债资金,按照新时期传染性疾病应急救治工作需要和《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平罗县中医院旧址新建一座高标准、高配置的传染病楼,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医疗垃圾焚烧等设备,并对原中医院旧病房进行改造,开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及医技科室,同时应通过多方筹资,购置呼吸机、监护仪、X光机等设备,加强对传染病区的装备。新建的传染病楼将承担全县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收治处理任务。

5、改扩建平罗县“120”急救中心,拟新建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规划建立一个急诊手术室、血液净化室、急诊内、外科病房,扩建临时输液室、观察室、抢救室、内外科诊断室及会诊室。急救中心将新增呼吸机、心脏除颤仪、监护仪、心脏临时起搏器、心电图机、血透仪及附属设备、手术室设备、救护车及车载抢救设备,对现有部分老化设备进行更新。进一步发挥急救中心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中的重要作用。

篇(11)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责任

卫生工作涉及到每个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牵动着每个家长的心,关系着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学校的长远发展,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我校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为贯彻落实卫生和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健康,提高学生整体素质,改善学生就读环境,我校调整了由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指导。学校还组织的各种卫生会议和学习培训,以提高学校卫生员的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学校卫生工作

为使学校卫生工作顺利实施和确保目标的实现,保证学校卫生工作的细致化、持久化、制度化。我校完善了《学校卫生制度》、《疾病预防和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逐步加以完善,使学校环境卫生、饮水卫生、生理卫生、疾病防控等工作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和制约。在全体师生的努力,一学期以来未发生过任何不安全的事故。制度的落实,确保了我校卫生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三、加强卫生、健康教育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卫生工作的落脚点是抓好卫生常规管理。一学期以来,我校都高标准管理校园环境、健康教育等工作的落实。

    1、卫生习惯抓养成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狠抓学生习惯养成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强化养成训练,培养学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勤理发的习惯;通过开展文明班评比培养学生自觉守纪的习惯等等。班主任要把卫生习惯的养成做为自己的日常工作之一。学生的卫生习惯的确有了很大的进步。学生仪容卫生搞好了,人也整洁了、自信了。

2、环境卫生抓保洁

“打扫易,保持难”这是卫生工作的常识,所以要搞好卫生工作,必须从源头着手,即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养成爱卫生的良好习惯。为养成学生的卫生习惯,各班充分利用墙报、班会、队会等各种阵地,开展卫生教育,号召广大学生自觉遵守卫生制度,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人人争做文明学生。要求学生认真做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破坏绿化及设施,不损坏公物”等。

     四、做好了学生的年度体检工作

     配合市第二人民医院对我校学生进行了年度体检工作,并及时汇总体检数据进行分析统计。

    五、做好学校卫生网络直报工作

    做好了学生因病缺课和意外伤害的网络直报工作,每天及时上报我校的学生因病缺课和意外伤害的上报情况

   六、通过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银奖)的验收

一月初专家团队我校的健康促进学校(银奖)创建进行了验收评估,得到了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七、做好健康教育专栏的更新

     定期完成我校的健康教育专栏的更新工作,这学期还举行了健康专题的黑板报的评比活动。

    另外,我们每天加派值日生检查各班做眼保健操的情况并做好相关的登记,卫生员也进行全校性的巡查。

回顾我校卫生工作,我们深深懂得:学校的卫生状况,既是一所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衡量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虽然我们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创新。我们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体师生创设一个整洁、优美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