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职称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9-08 0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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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现代企业成本管理体系的措施

针对上述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的完善现代企业成本管理体系的措施。

1.提高企业的综合价值

现代企业要想在市场的竞争中总获得生存发展的机会,就要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价值,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这样才能为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机会奠定基础。现代企业的发展需要具备两个方面的价值,一个是硬件价值,另一个是软件价值。所谓硬件价值就是指企业的基础设施,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工具等,包括企业的厂房和机器等,这些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必要的硬件环境和设施,这是企业发展的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企业要提高综合价值,就要及时更新技术和设备,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工具,要跟上国际的脚步,为企业的机械化生产提供条件。软件价值就是指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生产效率和人力资源的素质等方面,企业的软件价值较高,可以充分发挥硬件价值的作用,企业的软件价值代表着一个企业长远发展的能力,软件价值也代表着一个企业发展的潜力。企业要充分提高自身的软件价值,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素质和专业知识的水平。企业的成本管理体系的完善需要企业加强对硬件价值和软件价值的管理,要根据市场的要求对企业成本的管理系统进行更改和完善,以便为企业的良好健康发展提供基础。

2.多元化生产产品,创新企业的业务

现代企业要想完善企业的成本管理体系就要多元化的生产产品,对企业现有业务进行创新。企业的创新能力代表着企业竞争实力的高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企业要及时对自己的产品和业务进行更新,对企业的人才进行筛选,要积极主动的对人才进行培养,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创新,从而提高企业产品在市场中的占有量,为企业占据市场份额提供条件。在业务的管理方面,企业要设立专业化的部门对企业的业务进行管理,企业要注意保持工业化时代所特有的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给企业带来的优势,并要对自己的业务进行评估,将自己的业务按照对企业贡献的多少进行分级,以便企业能够将不太重要的业务进行虚拟化的处理,可以将企业不太重要而且生产不具有优势的业务外包给生产该业务具有比较优势的其他企业,从而发挥两个企业的最大优势,这样可以充分发挥企业间的比较优势,使得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收入,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而且有利于缩短生产的时间并压缩人力成本,减少企业的投入。

3.要对企业的成本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

企业的成本信息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企业的信息途径有两个,一是外部经营反馈给企业的信息,另一个事企业内部经营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信息。企业要想获得利润和生存,就不得不对外经营,从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成本管理要关注外部反映的信息,要注重市场对产品的需求,要根据销售情况和生产情况来及时调整企业的内部库存,防止由于库存货物的积压造成企业的成本上升。同时企业要及时关注外部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情况,获取有效的信息,及时对企业的设备和技术进行更新和改革,及时调整企业的成本控制方案。再者,企业还要提高对内部信息的重视程度,内部管理通常会反映出人才素质的高低和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会反映出企业在成本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是要求企业完善内部管理系统的重要警示,也是企业完善成本管理系统的重点所在。企业内部和外部对成本信息的反馈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企业要根据该信息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变更,以便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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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成本意识见指企业管理人员对成本管理和控制有足够的重视,充分认识到企业成本降低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这种无穷无尽降低成本的思想必须依靠组织措施的配合才能形成现代完整意义上的战略成本意识。表现为:

①把降低成本的工作从管理部门扩展到供应、生产和设计等各个部门,形成全厂全员式的降低成本格局,形成纵横贯穿企业内部各部门的“组织化成本意识”。

②将降低成本从战略布局的高度加以定位,即从选择开发项目种类、规模起就注入成本思想,确立具有长期发展现的“战略性成本意识”。

二、科技驱动型成本管理观念

笔者认为,成本管理的环境是成本管理研究的逻辑起点,从目前市场环境来说,币场已明显进入了“微利”时期。因此,企业几乎不可能依靠高价格获取利润。计划体制下的“节能降耗”和单项成本管理等简单的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因此,应树立科技驱动型成本管理观念,其主要特征表现为:

1.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成本管理方法。传统成本管理注重视有产品的节能降耗,成本下降空间极为有限。成本和利润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常常是老产品亏本促销、新产品高价难销,不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科技驱动型成本管理重点是通过新产品开发、成熟产品的优化设计、新材料的运用、工艺技术的创新、设备技术的改进、员工素质的提高和采用计算机管理等措施,实现管理手段、方法的科学化,进而将降低成本与技术进步有机结合起来,由此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系统的企业成本管理框架体系。

2.更加注重科技在扩大利润空间的作用。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为增强竞争力,企业必须加快产品创新步伐,提升企业技术水平。科技驱动型成本管理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产品创新在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创新所带来的产出必须大于对创新活动的投入。为此,企业在实施成本管理时,特别强调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科学的产品开发规划和预算制度,通过优化企业资源配置,运用现代科技方法和手段,建立以科技驱动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

3.使企业生产组织更趋现代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科技驱动型成本管理很重要的特点在于,把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加快企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型转变;从注重物流管理向注重信息管理,按照信息化组织生产经营转变;从“产—供—销”的传统管理模式向“营销—开发—制造—销售”的现代管理模式转变,确定合理的组织结构和责任制以及完善的激励管理机制。

三、人本特色的成本管理观念

传统的成本管理方法主要是以“重奖重罚”为主,它只强调管理企业的目的,而不注重达到目标的过程,忽视了人的主动性、创造性及作为一个人的多方面的需求。因此,树立人本特色的成本管理观念,建立成本管理文化,仍有重要意义。其内容包括:

1.树立全员成本意识。向全体职工进行成本意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全员成本意识,变少数人的成本管理为全员的参与管理。

2.调动职工成本管理的积极性。

①抓干部廉洁奉公,带头厉行节约,为职工办实事,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②抓精神奖励,使人本特色的成本管理中的优秀职工获得耀眼的来誉。

③抓物质鼓励,建立职工和企业的命运共同体。

3.开发职工成本管理的能力。

降低成本是企业管理的永恒的主题,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企业作为竞争主体,应树立怎样的成本控制观念来支配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这是一个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以下简单探讨。

①建设人才成长环境。一是心理环境建设,提高全体职工对“搞好成本管理,人才是关键”的认识。二是政策环境建设,企业在实行技术研究开发和管理创新中,出了问题应由领导承担失误责任,而取得成绩时,荣誉、奖励、署名权都属于科技人员。三是物质环境建设,改善人才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证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

②建立人才培训体系。一是设立专职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以岗位培训为主,以脱产培训、专题进修为辅的教育培训计划制度等。二是在岗锻炼,迅速提高职工成本管理的理论认识和技能。

4.满足员工不同层次的需求,创造一个各尽所能的氛围,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四、成本系统管理观念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应树立成本的系统管理观念,将企业的成本管理视为一项系统工程,强调整体与全局,对企业成本管理的对象、内容、方法进行全方位的分析研究。

首先,为使企业产品在市场上具有更强大的竞争力,成本管理就不能局限于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而应延伸到产品的市场需求分析,相关技术的发展态势分析,产品的设计,顾客的使用、维修及处置。按照成本管理的要求对产品的信息来源成本、技术成本、后勤成本、生产成本、库存成本、销售成本,以及对顾客的维修成本、处置成本等应以严格、细致的科学手段进行管理。如在产品设计阶段推行价值分析,就是一种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成本管理手段。

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非物质产品日趋商品化。与此相适应,成本管理的内涵也应由物质产品成本扩展到非物质产品成本,如人力资源成本、服务成本、产权成本、环境成本等。

篇(3)

1.民主的原则

从制度本身来看,制度只是技术手段,关键在于设计者、执行者和利益相关者选择何种价值取向去面对制度,采取何种途径来体现个体与群体的利益诉求。但大多数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都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普通员工甚至事前根本不知情,只能被动地接受和遵守。而且传统教育质量管理通过制度等管理方法,鼓励甚至强迫学校及教师按照正确的标准,正确地做事情,但这样做往往是无法完全达成教育质量目的。基于学校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的校本课程管理则要满足社会需求和学生成长发展需要,不能仅站在管理者的立场,需要向师生授权,民主、合作地设计制度,激发师生参与学校发展的内驱力。

2.开放的原则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设计,不因“校本”两字而认为仅是学校内部的事情。校本课程最后的成效,不仅是要满足学生需求,更是需要用是否满足社会需求来衡量。传统教育质量管理体制中的重大缺陷之一,就是试图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定义、实现和评价教育质量。在校本管理制度设计时,要打破壁垒,打开学校大门,充分考虑校外因素,设计若干校本课程管理的校外管理制度,形成校本课程外部质量保障的制度化环境。

3.发展的原则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不断调整和修订,即动态发展。一是因为校本课程本身作为一种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并列的课程形态,其发展模式不同于国家或地方课程,更易随外界因素变化而变化。二是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提出,普遍可接受的质量标准仅仅是质量管理的起点而非终点,学校教育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学校系统和教育过程持续不断的改进和提高。所以作为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设计者,不能仅满足于制度是否已适合现有的校本课程,还要考虑是否能设计得更好;在更好的状态下,还要观察是否有长效性。

二、设计的结构与内容

1.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组成

结构如下图所示,笔者将校本课程编制阶段分为课程规划和开发两个环节,主要功能是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发展、社会需要,形成内涵丰富的校本课程库,为建设校本课程体系打下最根本的基础。校本课程实施阶段则分为课程确立、开设、完成三个环节,主要功能是选择可满足当时学生需求的课程加以实施,完成相关教育目的;同时带着课程实施中产生、并经分析处理的有效数据,课程二次修订再入库;如此反复循环滚动,推进校本课程充满活力、持续不断地发展。对应五环节,设计课程委员会组织制度、课程库建设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

2.校本课程规划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课程委员会组织制度。主要内容是明确课程管理的基本规范,规定学校课程的组织领导,规定校内外各部门及其成员的课程管理职权和职责。课程委员会的构成,由学校领导、师生代表、社会人士(行政部门、课程专家、校外合作方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共同组成。它的主要工作,在课程委员会的组织管理下,设计、审议、评估课程规划方案;规范课程规划编制、实施的程序要求和质量要求;下设课程学术委员会,研究、设计、优化每一学年的课程计划。

3.校本课程开发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1)开发和实施的培训制度。主要内容是在课程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定期组织课程开发者、实施者,学习课程规划方案、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的一般方法等内容。(2)课程准入制度。主要内容是课程学术委员会常年审批课程开发者、修订者或提供者所上交的校本课程。符合准人的课程方案,其背景、理念、目标、结构、课时、资源、实施、评价、管理和保障等课程要素清晰、科学;使用他人的教材要有详细的授课计划,自编教材则要有详细的文本等。(3)课程库建设制度。主要内容一是规范准入的校本课程,按学校课程体系分类编目,借助信息化技术将课程各要素完整入库,形成课程库。二是规范已实施完成的校本课程,带着实施后的各类有效数据,以及二次修改开发的数据资料,再次进入课程库。具体设计时避免传统课程实践中,“课程被切割成无数碎片,许多学校不仅用叠加的思维把学生需要学习的不同内容分裂开来,美其名日长课程、短课程、活动课程、研究性课程,等等。最典型的是,一些学校自称开设了五十门课程、一百门课程、三百门课程,相互攀比,似乎哪所学校能开设的课程越多,水平越高。从课程理论上说,这是一种无知;从课程实践上说,其结果成为学生学习的负担。在课程库建设中,不以课程数目,而以课程内涵为校本课程质量衡量标准,实践课程统整的思想,将课程管理提升至课程领导。(4)课程共享制度。它是规范课程库使用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课程库中的课程,可供校内外人员查询浏览;更可提供给非开发者、外校人员在本校或他校授权使用;同时可对等引入外校的校本课程,由此搭建和外校课程建设相联系的桥梁。课程准人制度、课程库建设制度、课程共享制度,以及下文课程完成环节的课程修订入库制度,构成了校本课程库完整的管理制度,是本文所设计校本课程管理制度中的特色制度。使得校本课程不再是静止的、固化的,而是动态的、变化的。这样的校本课程将充满生命活力,持续不断地健康发展。

4.校本课程确立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1)实施申报制度。主要内容是实施者递交课程实施申报,一是申报准备实施的课程(含实施计划),说明该课程符合本阶段课程计划的要求,以及完成各项准备情况;二是申报证明其具备开设该课程的能力,课程实施者不一定是课程的开发者。(2)部门推荐制度。主要内容是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照本阶段课程计划,推荐本阶段所需开设的校本课程目录,招募或邀请实施者开设这些课程。(3)遴选审批制度。主要内容是课程学术委员会,按当阶段课程计划的开设要求,对从申报或公度开招募渠道递交的材料遴选,进行“立项”、“修改立项”、“不批准”的审批;如批准“立项”则直接进入学生选课预报环节;“修改立项”则要求按修改意见修订后再立项;“不批准”则明确该课程不可开设,并反馈不批准的原因。(4)学生选报制度。主要内容是学生学习课程介绍(含实施者介绍)及选课指南后,预报相关课程;学校或实施者认可后批准选报,若未批准则学生自行调换或由学校指定

5.校本课程开设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1)学生换课制度。主要内容是学生参加校本课程1-2次后,发现该课程不适合个人发展要求,则准予调换至其他课程。(2)备课研修制度。主要内容是定期组织校本课程实施者集体备课研修有些教师误以为只有基础l生的学科课程,形成备课组,才有备课研修。其实不然,虽然一门校本课程实施时当前实施者往往只有一位,但当前阶段一定是有众多校本课程实施者。他们所实施课程的内容虽然不同,但组织的形式、实施的方法均可以交流。另一方面相关课程可以开展课程统整实践,一门课程的涵盖领域可以是多方面的,实施者则是多人组成。上述两种情况都可组成合作学习组织,定期开展课程同领域或不同领域的集体备课研修。(3)常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同一般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6.校本课程完成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1)成果展示、实施奖励制度。主要内容是课程实施完成后,规范课程本身及师生的成果展示、评比评选活动。(2)修订入库制度。主要内容是课程实施完成后,该课程按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修订课程;然后带着实施过程中所采集到的有效数据,进人课程库。实施过的课程入库,将提升课程库中课程的内涵价值,下一循环实施时,也将更为有效。

7.贯穿于校本课程各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1)校内评价制度。它是校本课程管理的核心制度,始终贯穿于各个环节。主要内容:校本课程规划环节,有对课程委员会成员的考评制度、课程规划的评估制度;校本课程开发环节,有用于规范课程开发过程、开发成果的评价制度;校本课程确立环节,有对该实施周期立项课程的评价制度、对立项课程实施准备的评价制度;校本课程实施环节,有规范课程实施的诊断性、过程性评价制度;校本课程完成环节,有课程本身、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的效果评价制度。校内评价制度的设计,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学校行政、师生和社会人士等各方均可参与评价。(2)校外视导和督导制度。主要内容是规范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研究机构(包含大学、科研院所等社会机构)等社会力量,对校本课程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性或专项视导或督导。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的基本观点指出,来自学校外部对教育质量的体制关注和支持,是学校内部质量进步的必要条件。所以引入校外视督导制度,可以有效地支持、指导和帮助校本课程管理。校外视督导制度和校内评价制度的组成,形成了校本课程评价的完整制度构建,避免传统教育质量管理体制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评价教育质量的局限性。(3)人、财、物服务保障制度。主要内容是规范校本课程各环节的人、财、物服务保障工作。(4)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在校本课程编制和实施中,各个环节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有何作用?又如何应用?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的基本观点指出,学校教育质量管理要“靠数据管理”、“用事实说话”,“数据”和“事实”是学校教育质量管理的基础性资源。所以设计该制度,主要用于规范数据的收集、分析、解释;积累有效数据,优化实施过程,真正做到“靠数据管理”、“用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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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教学和小组合作学习方式相结合

案例教学是通过阅读广泛的案例,使学生置身于教学实践之中,通过分析案例使学生熟悉教学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而在案例教学中有效结合小组合作的学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真正提高了学生的分析以及学以致用的能力,同时在小组合作中,各小组中存在竞争,无意间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有效减轻学习倦怠。例如在教学《幼儿心理学》思维一章时,面对如此抽象的思维,在讲课中我通过“幼儿对丝瓜秧的探索”“种小鸭”“三山实验”“液体守恒实验”“小猴卖圈”“兔子应该发在哪”等案例通过小组合作来分析案例,小组间经过讨论,各抒己见,思维也经过了一次次的碰撞,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在不知不觉中提升。

篇(5)

传统的古代文学教学是注重智力教育的,但是对于智力教育的理解还停留在传统的范围内,即认为,智力是指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在古代文学的教学中,教师和学生更重视记忆能力的好坏,学生也称学习古代文学考的就是死记硬背。然而这种知识的积累,对于学生的成功发展是没有好处的。即便是能将古代文学倒背如流,会做几首诗词,与社会何益?由此可见,传统的智力观是古代文学教学方法滞后、教学效果不明显的根结所在,因此突破传统的智力观,结合社会发展重新理解智力的含义,是扭转古代文学教学不利局面的有效方法之一。

与社会联系较密切的是成功智力理论。此理论于1996年由美国心理学教授斯滕伯格提出。他认为一个人的成功取决于他的成功智力,成功智力是一个人用以达成生活中主要目标的智力,它能使个体以目标为导向采取相应的行动,是生活中取得成功所需的一组综合能力。[1]与传统的单一智力概念想比,成功智力包括了分析性智力、创造性智力和实践性智力三个方面。笔者认为,成功智力理论亦可用于古代文学教学改革中。

一、分析性智力在古代文学教改中的运用

分析性智力就包括了传统智力中的诸多能力。这当然是我们学习古代文学最基本的能力,虽不能强调其绝对性,但是也决不能摒弃。但是在培养这些能力时,教学方法也是过于传统,其方法也有改革的空间。如记忆力的培养。传统的古代文学非常注意对于记忆力的培养,但是大多为教师讲授,学生记笔记。传统的记笔记要求记录完整详尽,这种方式往往又费时又费力,效果不佳。所以即使是最传统的记笔记,也是有技巧可言的,先布置下节课的教授要点,让学生预习,并设计听讲指南如下:

听讲指南

课程讲授主题

主要观点

第一要点

支持要点的细节和例子

第二要点

主持要点的细节和例子

第三要点

支持要点的细节和离子

你的不同观点

支持你观点的细节和例子

在填这张表之前告知学生填写要求,及所有的填写内容均为关键词。这种方式使得学生在对知识点的预习的基础上,先有了一定的理解力与判断力,再有效的集中有意注意力进行有效倾听,就使得记忆深刻。在填完此表后,即日进行笔记整理,将关键词变成自己的话,也就增加了一定的理解,在考试前,学生在熟悉本文由收集整理笔记的基础上,再用此表进行巩固记忆。这种充分调动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记忆方法,使得记忆更加的简便而深刻。总之在培养学生的分析性智力时,应根据学生的特点与具体的环境设计,能够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

二、古代文学中创新智力的培养

所谓创新智力就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思维问题的能力,即创新思维力。这种智力的培养分三个方面:

首先是创新智力培养的激励与启发阶段。教师可以在教学之初,就对教材或有关书籍的观点进行质疑,打破书本的权威力量,为学生树立尽信书不如无书的观念,培养学生的质疑书本的理念。如《诗经生民》中有一句的句读应是:“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但是贵州人民出版社房开疆主编的中国历代作品选的句读为:“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这时教师发现问题,质疑书本,初步破除学生的书本权威观念,接着提供资料,诸如其他版本的中国历代作品选,十三经注疏与单行本的诗经中的生民篇,进行对照。当然也可只找最权威的诗经版本。但是前提是学生得有一定的版本知识。告之理解不同,句读亦不同,答案并非唯一的,只是要凭借自己的知识判断何种更佳。这样就为学生树立了书可质疑、质疑有据、纠正得法的观念,也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智力奠定基础。

其次是创新智力的培养。对于古代文学教师比学生要熟悉,因此在学生还不会质疑知识的时候,可以由教师提出可质疑的问题,然后让学生针对问题搜集有关资料,然后指导学生运用资料质疑问题。如对于花间词雅俗问题的评价,教材上多说花间词艳俗,因此学生也多有花间词俗的概念。但事实并不如此。可以先教学生读一下全唐五代词中的民间词,再阅读晚唐诗、南唐和北宋婉约词,以及有关花间词的评论和《花间集序》,当然也有现代人的有关评论。学生就很容易得出一个印象:花间词比民间词文雅,但是比南唐词,北宋婉约词俗。再结合有关的评论,就得知,花间词比南唐词、北宋婉约词俗主要是表现在:情趣低俗,多描写妇人体态容貌,笔调艳俗:喜欢用色泽艳丽的字眼。阅读花间集序得出一个认识:花间词人有着较强的崇雅意识。最终得出一个结论:花间词比当时的民间词雅,比文人词俗。花间词人有着较强的崇雅意识。而花间词之所以比南唐词俗是和晚唐特定的文学审美观与西蜀特定的思想意识和文化氛围密不可分的,这也使得他们的崇雅意识有了特定的时代与地域特色。

最后是纠正不当创新智力。当然学生自己进行智力创新的时候,其方法不一定是对的,因此要对不当的智力创新进行纠正与引导。如学生认为红楼梦中黛玉的死亡是必然的,原因之一就是这对于黛玉本人来说就是最美满的结局。因为岁月流逝,如果黛玉还活着,她就会红颜变老,这也是她不愿看到的。这显然是学生自己的主观臆测。所以可以指出他智力创新的不足:针对文本的智力创新本身就不能离开文本本身。

三、古代文学中实践智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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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量管理

1.1 质量监管体系

工程质量的优劣牵涉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也是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一般来说,任何一个工程建设项目都应当同时接受企业自身监督,业主(监理)监督。

1.1.1企业自身监督

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都应当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质检机制和质量监管体系,现行的机制主要是项目质检员长驻工地监督施工质量,分公司质检员巡查项目质量情况,总公司质检科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质量验收(内部阶段性)。这样一个三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也是企业对工程质量把关的主要途径。

1.1.2业主(监理)监督

是最权威性的监督。现行的管理机制赋予这种监督验收并审核的管理权限,由业主委派或委托的质量监督小组长驻工地,对工程中尚未施工的、正施工的和已完成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各道工序进行全面监督。

1.2 监管方法和手段

作为管理人员,管理工程施工质量是现场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工程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质检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监管力度,以及控制质量的方法和手段。一般有以下几种:

1.2.1现场监督

对于施工作业中的每一道工序,做到现场检查发观问题,随时指出并纠正。检查手段采取实测实量和整体观感相结合的方式,已经形成的成品,有权责令施工人员推倒重来。

1.2.2 召集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予以指明,严格对施工工人进行工序技术交底,纠正错误,限时改正,

1.2.3 编制质量控制书,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详细说明,指明对策,责成项目部限时整改。同时,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还应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采取不同的变化,但必须处处以国家规范和新的验评标准为依据。管理人员应当主动与业主(监理)部门、企业自检体系密切配合,共同管理。

1.3 工程中常出现的质量问题

1.3.1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

基础垫层、条基、柱基在施工过程中常出现基底表层处理不好,条基支模断面尺寸不够,构造柱位移等情况,应尽量在完成成品之前详细检查、测量以避免完成后不合格返工。砖混结构的建筑在施工中除了上述情况外,还会出现组砌方法错误,墙体垂直、平整偏差较大,接搓尺寸不足、砂浆平、立缝饱满度不够等问题,无论是框架结构还是砖混结构,主体施工期间除按施工图纸进行验收外,还应比照相关图集以及节点大样详细检查,遇有违规情况现责令改正。

1.3.2装修及半成品安装阶段

在此阶段中,楼地面、墙柱面及天棚装修以及踏步粉抹,室内外涂刷工程中易出现施工人员懈怠而发生成品质量达不到预期标准的情况,需要管理人员随时检查,立即纠正。门窗安装以及屋面做法由于多数为分包工程,易出现分包施工队偷工减料和安装施工管理的空白,需要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密切配合,按规范和图纸要求对分包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在此阶段中,各工种施工人员相互交叉作业,容易出现相互妨碍、相互破坏成品的情况,需要管理人员做好事前要求、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工作,共同做好成品保护。

1.3.3设备安装阶段

严把设备质量关,“三无”产品坚决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是保证设备安装质量的首要工作。设备进户须按设计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总阀、总表、总箱等。在监督质量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懂业务、懂技术,指出问题明确及时,同时也有对设计中出现漏洞或变更后设计未考虑的方面具有一定的预见和综合处理能力。

2 进度管理

2.1 企业内部不同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相互抄袭严重,考虑本工程特殊性程度不够,不能因地制宜地独立编制进度计划,抄袭规范,照搬规程的情况居多。

2.2 进度计划考虑不可预见情况出现的程度低。

2.3 进度计划中很少考虑到协调配合的时候,项目分包施工矛盾以及等候阶段性检查验收的时间,往往造成进度计划同施工实际进度不能同步,无法执行。

针对上述情况,作为管理人员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天气、人员以及其他因素,编制出合理、体的进度计划,计划进度至少阶段应精确到句;有了科学、周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严格按进度计划施工、按计划控制进度,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应重点解决:

(1)工程进度款是施工企业购置材料、发放工资和安排调动机械设备的物质基础,工程进度款意味着:进度的保障,必须充分计划,合理使用。

(2)定期召开施工现场人员例行会议,步步明确分解进度计划中的各个阶段目标,在现场管理人员头脑中形成牢固的进度计划和具体概念目标。

(3)施工中涉及到业主方或第三方的矛盾纠纷,应予以积极协调,一切以大局为重,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进度延误。

(4)深入施工现场,认真研究进度滞后的多种原因,与施工班组一道解决问题,对影响进度的施工作业和方法指出并监督纠正。努力钻研施工技术,掌握市场信息,实施高效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

3 投资控制

3.1 工程设计及概预算

工程建设的设计和概预算工作是前期工作的首要环节,建筑工程设计是设计院的责任,也是业主的责任,无论是建筑、结构还是设备的施工图,由于设计单位的种种原因,总是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考虑不到甚至自相矛盾的地方,而业主的概预算则完全按照施工图纸编制,设计中的缺陷必须影响概预算的准确性。每一个涉及资金的环节都不应遗漏,只有这样才能编制出具有真正实际意义的工程投资概算。

3.2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首先,不能根据主观愿望任意变更建筑布局、建筑结构和装修标准,更不能随意变更建筑材料和临时增加设备,这样极易导致造价失控。其次,既定的施工时段的施工方式,不易临时更改。签证用工和加班施工要严格控制,仔细测算成本支出是否必要,如不必要,则决不可随意签证。第三,对于已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变更签证前也要先行区分是否属于设计问题或施工企业自身责任,如属于设计责任,)则变更后业主有权向设计单位索赔;使工程施工始终处在“按既定设计执行”的状态,才不至于造成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恶性循环。

3.3 决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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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7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11-0077-04

当下职业院校师生间的伦理关系不佳成为不争的事实,传统的师尊生卑的伦理观受到挑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尊师重道的师生伦理精神日益弱化。而师生的伦理精神是职业教育活动中重要的精神支撑,师生间的伦理不能没有常道常德,不能没有一种伦理秩序、伦理精神,否则师生将陷入伦理关系的不清、无序、无是无非之中。所以,当下职业院校师生应该追求一种精神,使两者关系存在合理性的范围内,并通过师生间的共同遵循以提高教育的实效性,扭转师生关系的异化状态,规范伦理秩序,构建师生关系的和谐有序。

一、现代职业院校师生伦理精神的内涵诠释

当代职业院校师生伦理精神随着历史的嬗变以及文化的进步与发展,需要体现社会道德规范的时代要求和师生自身主体性的诉求。从自身的合理性出发,从师生间的互相尊重、人格平等做起,做到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把握师生间的伦理规范;既接受师生主体间性的关系主张,又实现师生间的人格平等与对话的关系。因此,现代职业院校师生间的相互尊重、信任、对话、民主、合作和交流的伦理精神呼之欲出。

尊重、信任、对话、民主、合作和交流的现代职业院校师生的伦理精神内含着个人主体性向共同体的回归,以教师或学生的主体性的存在为前提,但又内在地整合了自我与他我的共在,强调师生整体的、共同的存在。在这种精神追求过程中,单一的教师抑或学生主体不再提倡,双方相互承认和尊重的主体身份共在于教育活动中。这种当代师生伦理精神的确立,既考虑到我国历史文化传统中的无个人之现实,又考虑到了西方强大的个人主体性思潮的冲击[1],使师生在平等交往中走向主体间性,走向师生主体间的相互尊重、信任、对话、民主、合作和交流。

现代职业院校师生间的相互尊重、信任、对话、民主、合作和交流的伦理精神的确立可以改善当下师生的功能性关系,使师生以完整人的存在方式出现,彼此真诚与信任,视对方为存在意义上的主体,强调师生主体间的共同性,同时还保留了个人主体本身的根本特征。

二、现代职业院校师生伦理精神的时代内容

(一)师生主体间的尊重

这种尊重的理念包含教师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对学生自主性选择的尊重,对学生学习权利的尊重;包含学生对教师教学内容和成果的尊重,对教师人格的尊重以及对教师需要的尊重;也包含师生对自我人格的尊重,对职业教育义务的尊重等内涵。通过师生间互相尊重精神的贯彻有利于减少师生间的冲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当代师生关系的确立是对过去教师权威所体现的绝对性、不可替代性的祛除,是对真正的和谐、融洽的师生伦理关系的认同。在师生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教学活动中,只有当尊重成为一种道德的真诚、伦理的热忱和性善的信念才能化为师生前进的动力,才能转化为师生勤学上进的伦理精神[2]。同时,尊师爱生的伦理精神,内在地包含了师生人格的平等、对话、民主、信任与合作关系,体现了师生交往关系中的主体间性。

(二)师生主体间的平等

理性地追求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中师生主体间的平等关系能更有效地消除“学生可能对教师的权威‘延缓不信任’,相反通过行动和交互作用向教师‘随之产生的能力’开放。相应地,教师将‘乐于面对学生’,与学生一起探索师生所达成的共识。”[3]这N主体间关系的确立意味着权威主义的社会理念的消亡和民主平等的社会交往理念的生成,意味着主体交往矛盾的消解,从而实现职业教育从师生的“对象化关系”向“交往关系”的转变。只有实现师生人格上的平等才能使双方心扉真正地彼此敞开,进行真实平等的师生生命对话与心灵的交流,才能在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中逐步地生成当代师生的伦理精神。

(三)师生主体间的对话

师生的对话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精神的确立和追求过程中的。在职业教育内容上,交往双方的职业教育知识在交往中相互传递。师生以职业教育内容为交往的中介,教师引导职业教育内容内化于学生,学生通过和教师共同理解职业教育内容,实现主动吸收,把职业教育内容内化于自身,达到自我知识系统的建构。通过师生对话达到师生间的共在,彼此间的思想在融洽的环境中得以碰撞和提升,使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消解师生间的矛盾,在“我―他”知识与“我―你”知识之间建构转化的桥梁,真正达成师生之间的“视阈交融”,从而实现教书育人的目的[4]。

(四)师生主体间的民主

作为教师不强调自身的绝对权威地位,在做判断、决策之前,以平和的心态,多向学生征求意见,不以教师自我为中心,让学生服从教师的决断,而是应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同时,学生也不一味地强调自身的中心主体地位,而是走向师生主体间的交往关系中,学会师生换位思考,给予对方更多的民主参与权利和自由。

(五)师生主体间的信任

师生只有在精神层面上相互信任,才能在职业教育活动中,使学生亲其师信其道,达到职业教育效果的事半功倍。师生在交往中自觉摒弃相互的功利性关系,教师主动亲近学生,不以学生为手段;学生也主动接触教师,不敬而远之,也不以教师为手段。只有相互走近,情感距离才能拉近,走向信任,实现师生对教育认知上的充分交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视域的融合。

(六)师生主体间的合作

哈贝马斯认为,人类的存在并非以一个独立的个体为基础,而是以双向理解的交往为起点。理解职业教育活动不是反省的过程,而是以生命为引导,进入他人内在心理活动的过程。职业教育教学是师生主体间的思想对话,而不是有知的教师带动无知的学生,更不是教师对学生的改造。在职业教育的对话过程中,师生都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而存在,师生要把对方当作知己,在充分地理解对方的同时,也充分地反观自身,教学相长。通过师生主体间视阈的融合,以语言为中介,互相进入对方的视野,彼此体验对方的生命感悟,领会着他人的生存状态,不断影响对方精神世界的重构,建立起一种超越知识传递的主体合作关系,师生共同谋求自身发展,共同展示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教育的过程中,师生是关系中的主体,是和而不同的关系。师生的伦理精神不仅消解了职业教育主体性的自我异化,强调了主体间的相关性、和谐性和整体性,而且保留了师生作为个体主体的根本特征。在此中渗透了师生与文化世界的融合与共存,积极倡导主体间的交往行为,构建师生以尊重平等的对话、理解、交往、合作为特征的和谐社会的实践关系[5]。

三、现代职业院校师生伦理精神的校园文化生成的依据

现代职业院校师生伦理精神既需要师生共同努力将其内化为师生自身的信念,共同地弘扬、恪守、维护和遵循,又需要从师生主体外在文化因素进行生成。现代职业院校师生伦理精神生成的客观因素中,文化是最为重要的因素。“文化是人的本质的展现和成因”[6],现代职业院校师生在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文化世界中生活,被文化所熏陶、影响、规约,使文化拥有了一种客观力量,使师生主体的思想、习惯和行为被长期的社会积淀下来并被改造了的文化所同化,并且师生主体也愿意接受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文化,以此来满足自身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在对它产生认同感的同时,进而选择并支持它,从而也实现了文化的教育功能。这种文化的机理有利于对生活在同一文化世界的师生产生某种共同、稳定的思想、行为和习惯。因此,作为生活在校园文化环境中的职业院校的师生来说,所追求尊重、平等和民主的师生伦理精神,亦需要这样的文化世界,发挥文化对主体心理上熏陶、影响、塑造、规约作用,使师生追求的伦理精神与职业院校主导校园文化相一致。

基于文化对师生伦理精神生成的潜移默化的推动作用,除了重视社会大文化环境的熏陶和影响以外,更应该重视职业院校先进的校园文化体系的构建,为师生伦理精神的生成提供直接的、有序的校园文化环境。校园文化作为整体系统,从校园文化的构成和文化的形态上讲,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要素构成。物质文化是主体在物质生产活动中所创造的全部物质产品,以及创造这些物品的手段、工艺和方法,制度文化是深层文化心理结构在规范层次上的定在或体现,精神文化也叫观念文化,是以心理、观念、理论形态存在的文化,三种文化相互联系,辩证统一,构成全面协调发展的有机整体。重视校园文化发展的全面性与协调性,既要注重校园物质文化的发展,又要注意校园物质文化变动所引起的校园秩序、学校道德的变化以及师生价值观的变化,关心校园物质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关涉师生的生命存在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相关问题,使各文化要素之间互相促进。在先进健康合理的校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系统熏陶、影响、塑造和规范下,生成现代职业院校师生的伦理精神。

四、现代职业院校师生伦理精神的校园文化生成路径

现代职业院校师生伦理精神需要在校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系统的整体影响下,进行文化上的熏陶、文化上的塑造、文化上的规约来逐步地生成。

(一)建设丰富的校园物质文化,为师生伦理精神的生成提供物质基础

校园物质文化是校园精神文化的直接物化,它是具有感性的校园文化主体把自身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文化信念对象化的活动结果。校园的各种建筑物、教学科研设备、图书资料、校园道路、花草树木、雕塑壁画等校园主体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产物,是师生直接感受的客观物质存在,为师生伦理精神生成提供物质基础。这些沉淀了一定文化观念的物质存在物最直观地给师生古典或现代的感观,一些文人的雕像,如孔子等先贤塑像,直接让师生肃然起敬,尊师的观念油然而生。古典感十足的校园文化建筑,让师生感受到传统文化内涵和底蕴,而现代恢弘的建筑则可以给师生以自由、民主的新风尚之感。校园的物质文化形态使置身于人文景观中的师生被人化自然直接影响,促使师生伦理精神的生成,起到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灌输文化价值观念的作用。因此,在校园物质文化建设中,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的物质文化环境,精心打造优秀的物质文化载体,合理布局校园建筑,可以为师生伦理精神的生成提供更好的物质文化基础。

(二)建设公平的校园制度文化,为师生伦理精神的生成提供制度保障

校园制度文化是校园主体把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价值固定化为师生行为、活动模式和准则,是一系列的规范化体系,它是校园精神文化中的文化心理结构。校园制度文化的制定应调动师生主体的主动性,让管理者和广大师生共同参与,让师生在共同参与下感悟自身主体性的存在,体会对制度文化的认同感与信任感,从而使师生在共同参与中体悟师生间民主、合作、交流的伦理精神。师生对制度文化的参与过程直接孕育了学生的民主意识,使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增强,更能主动地自觉遵守,对师生共同生成具有现代民主的伦理精神至关重要。在建设校园制度文化的过程中,注重发挥师生主体性的同时,也要注重在校园制度文化构建过程中的自由、民主等文化内涵的生成。因此,建设公平的制度文化能为师生理精神的生成提供制度保障。

(三)建设先进的校园精神文化为师生伦理精神的生成提供良好的精神氛围

无形的校园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的生命力和灵魂、动力与核心。校园精神文化建设要突出人文情怀,增强校园精神文化的归属感,以促进师生的自由全面发展。校园精神文化建设要以校园精神为指导,把师生伦理精神注入其中,让其体现在学校各种行为文化活动的各个方面,促使师生伦理精神的生成。可以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报纸、校园板报、校园标语、校园网络等媒介构建校园精神文化。可以利用师生网络文化平台的开展更好地将师生伦理精神注入学校教育中,使教育者及时地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各种困惑、学习与生活的需求,使师生互动交流更便捷,实现师生间的对话和交流。更好地让职业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让伦理精神在生活的土壤中健康地生成。同时,校园主体增强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建设,可以凝聚学校人本资源,塑造良好的校园精神风貌,促进学校精神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形成师生间相互尊重、民主的文化氛围。

现代职业院校师生伦理精神的形成是一种文化的生成过程,需要师生共同经过一个相对漫长的文化外化过程,即让师生不断吸收、接纳伦理精神,进而实现自我内化的过程。既要注重社会大文化环境的净化,以及校园物质文化、校园制度文化、校园精神文化等校园文化环境的统一协调发展,又要注重师生自身对伦理精神的内在自觉追求。只有职业院校师生伦理精神的遵循和恪守达成共识,师生间的伦理秩序才能良性发展,师生间的交往关系才能和谐共存,职业教育的文化知识才能完成有效的传递。

参 考 文 献

[1]冯建军.论道德与道德教育范型的嬗变[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2):1-8.

[2]赵继伦.论学校师德建设的缺失与对策[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6):11-13.

[3][美]小威廉姆E・多・后现代课程观[M].王红宇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5.

[4]李军,王阿芳.后现代语境中师生之间的平等对话关系[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6(1):51-52.

[5]冯建军.主体教育理论: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115-121.

[6]刘进田.文化哲学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409.

Discussion on the Ethical Spirit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in Moder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s and the Campus Cultural Generation

Li Yinglin

篇(8)

从民法学的理论来看,精神权利属人身权的范围,即它是不直接体现为财产内容,但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一种权利。自然人是著作权主体,享有精神权利,此乃各国立法之通例,毫无疑问。但法人或非法人团体能否成为作者精神权利的主体,各国法律中则有不同的规定。面对两种不同的立法例,我们认为,应从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即从人类文化的积累和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之角度,来讨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否成为作者精神权利的主体这一问题。

诚然,法人、非法人团体不同于自然人,无自然人的精神可言。尽管它们纯属一种没有生命的组织体,但却在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无论在社会的经济生活中,还是意识形态领域里,它们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在民法学理论中,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伙)都是其极重要的内容。就现实生活中作品的创作而言,法人、非法人组织所起的作用亦非单个自然人所能及。如组织勘察设计、制作音像制品、创作大型歌舞等,通常都是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体的领导下才完成的。在这些作品中凝聚着每个自然人的心血,但由于是集体的创作,且是按照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意志来进行的,因此,从整体意义上看,是不能将这类作品支解为每个自然人的作品,也就是说,作为一部完整的作品,它的著作权主体只能是联结、组织每个自然人的那个团体或组织。该团体不仅应享有该作品的问世而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享有诸如署名、保护作品完整和发表的精神权利。一部反映特定团体的意志,在该团体组织下由众多自然人全力完成的大型作品,其整体的著作权只能归该团体或组织,任何自然人都不可能享有此类作品整体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再就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与行使来看,上述反映特定团体意志的作品,如果其整体受到侵犯,由于其按照团体意志参与创作的自然人众多,以及其中部分参与创作的自然人的意志与该团体的意志有可能不一致等原因,因而各自然人难以完成保护及行使该整体作品精神权利的重任,因此,此重任只能由也必须由作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组织者来承担。可见,否认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精神权利是不合实际的。

那么,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作者精神权的呢?我们知道,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己的意志,此为各国法律所确认。在我国,尽管非法人组织还没有被确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作为一个有期限的组织体,理论上均认为存在一个体现该组织体整体成员的意志。如果缺乏这样的意志,非法人组织也就无法存在了。因此,当不同的自然人被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召集在一起从事创作时,只能按照该组织体的意志进行,而不是各自为政。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虽然每个自然人可就各自承担的部分进行构思和再创作,但这种构思和创作要受组织体意志的制约,这样,在最终完成的整体作品中体现的自然是组织体的意志。组织体虽然不能象自然人那样撰稿、表演,但由于每个自然人与组织体之间存在着委托、雇佣或行政隶属关系,因此,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自然人的行为就被视为组织体的行为。众多自然人按照组织体的意志为完成整体作品所为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当然由组织体来承担了。

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否认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是作者精神权利主体的学者其主要理由是:有关国家的立法中规定,版权中的精神权利仅能由自然人享有;另是从“作者精神权利的来源及版权制度保护它的目的”中推断出。

诚然,世界上的确有一些国家的版权法没有确认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但这仅代表一种倾向,是它们根据本国的国情和习惯观念作出的。与此相对立,有相当多国家的立法则主张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如日本版权法等即是。相比较而言,承认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是作者精神权利主体的立法比较普遍。

关于作者精神权利的来源,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在版权法中保护精神权利,是法国大革命时代从天赋人权理论出发而提出的”。而“这里讲的‘人权’仅仅是指自然人之权”。由此,他们得出作者精神权利只能是自然人才享有的结论。我们认为,这样推论有些牵强,因为作者精神权利在人们观念中形成,虽然得力于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及“天赋人权”理论,但不能因此就表明作者仅为自然人,一旦作者精神权利从法律上被确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和需要,这个“作者”就不可能仅限于自然人了。另外,后世法律确立作者精神权利也不全是因为或基于“天赋人权”理论,否则,在否认“天赋人权”理论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能承认作者精神权利了。况且,即便作者精神权利的确立与“天赋人权”理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天赋人权”理论创立时,还没有法人等法律概念,因而当时的立法无法对此作出反映。所以,我们不能因“天赋人权”与作者精神权利有关,就否认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

为论证作者精神权利仅限于自然人,上述学者提出:“法人意志会随着法人代表更换,随着法人破产、合并(或因其它情况的解体)而消失。在法人意志变更或消失后,那些真正执笔创作的自然人可能还活着,而且并未改变观念。”我们认为这一理由也不充分。因为法人意志的变更与法人消失仅仅是法人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变化而已,这如同自然人的意志有时会因某种原因发生变化及自然人死亡一样,我们既然不能因自然人意志变更和死亡的事实而否认自然人对自己曾经完成的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又怎么能断然否认法人对其曾经制作过的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呢?

为进一步说明其观点,上述学者提出:“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这里的作者是指公民作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书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注: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34页、35页。)显然,这一意见也是偏颇的, 它否认了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对该职务作品的整件应该享有的包括署名权在内的精神权利。事实上,我们主张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仅是就整件作品而言,至于每个自然人,则可就各自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4、15、16、17条。),所以,承认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对整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与保护自然人的权利与利益并不矛盾。这种“双重承认”不仅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实现著作权制度所具有的鼓励创作和繁荣文化的作用,而且还表现出对精神产品的一种社会责任,相反,否认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作为精神权利主体的地位对社会没有任何好处。

二、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关系

探讨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关系,关键应弄清作者精神权利的性质。从作者精神权利的内容来看,其最基本的权利是署名权。署名权说明作者在完成某一作品以后对作品所产生的具有身份性质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及具体物质表现形式就是作者有权决定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即作者有权在其作品上署本名、假名或者不署名,同时作者有权禁止别人在其作品上署名。至于发表和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实际上都是基于确认作者身份权才得以存在,即只有署名的作者才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发表和是否作改动。可见,所谓作者的精神权利,实为民法人身权的一个部分。本质上属身份权的范围。

为说明作者精神权利的特殊性,郑成思先生还系统地将作者精神权利与人身权作了一比较,指出它们间有重大区别。

郑先生认为,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区别首先在于权利产生的依据不同。民法人身权要以权利主体的出生为依据,而作者精神权利则以主体所创作的作品为依据。这一见解把法律上的权利能力与主体具体享有的权利混为一谈了。郑先生所说的人身权,实际上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注: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其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作者精神权利则为一种具体享有的权利,即通过作者自身的行为所获得的一种权利。

人身权除了作权利能力理解外也可将其视为一种具体权利,但作为一种具体的权利,它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人的出生是主体享有生命、健康等人格权的法律事实,而身份权却不完全以人的出生为依据,如因婚姻、亲子关系等发生的权利等则是主体在结婚、生育子女或为了收养等法律行为后才能拥有,这些与作者精神权利必须在作品完成这一法律事实产生后才为作者所实际拥有一样。可见,上述学者把作为权利能力的人身权误为一种具体享有的权利而同作者的精神权利进行比较是不妥的, 不足以说明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有本质的差异。

既然具体权利的获得需要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因此上述学者举列的第二种区别也就难以成立了。我们知道,人身权利并非“只与民法主体-‘人’相联系”,在一定的情况下,它也会与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委托等相联系。但这里所称的“联系”决不能按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的学者所理解的那样,是权利的附于关系,即所谓“与主体、客体同时联系着的精神权利,在作者死亡后仍可附于作品上”。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对作者死后精神权利进行保护决不因为是作者精神权利附着于作品上,而是基于社会公正和善良风俗。这不仅体现在对死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上,也体现在死者一般人格权如名誉荣誉等权利的保护上。这种保护应是国家的主动干预,而且应该是永久保护。否则,倘公民死亡后,别人对其人格大肆侮辱、侵犯,却因公民死亡而得不到法律救济,势必不利于文化的积累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而国家的主动保护,正体现出国家对精神文明、社会秩序所予以的重视和担负的责任。因此,对死者一般人格权的保护并非如上述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相反,如同保护作者精神权利一样,“可能永远有实际意义”(注: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三、作者精神权利能否转让与继承

民法中的人身权是以人身为其内容、与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由于它是为维持主体生存与能力所必需的,故人身权又称作是专属权,即它是附属权利主体不能移转的权利(注:参见郑玉波《民法概论》,台湾开明书店印行,1979年版第21页。)。既然人身权具有这样的属性,则作为人身权内容之一的作者精神权利也就同样有了这样的性质,即不能与著作权主体分离,或不可转移。日本版权法第59条规定:“著作人精神权利属著作人所有,不得转让。”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 款只规定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发生继承,不承认其中的精神权利继承问题。

但是,我们说著作权的精神权利不能移转,并不否认为了一定的目的,经著作权人授权委托,由他人代其行使精神权利。如经著作权人同意,由第三人为其作必要的文字改动或编排等工作。但很显然,这并非就是人们所认为的是一种权利的移转,因为第三人行使精神权利是基于授权委托,正是由于这样的法律关系,所以在公众看来,这种权利的行使仍然被视作著作权人的行为,而不能理解是作者精神权利发生转移。当然,如果第三人对原作者的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工作,则又产生另外一个著作权,即由改编、翻译、整理、注释人享有著作权,该著作权有自己的精神权利,只要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该精神权利就是独立合法的,与原作品精神权利无关。

篇(9)

让我们再听听作者们的体认。

葛水平说,自己与赵树理先生惟一有关系的就是都出生在山西。在当代文学的历史叙述中,以赵树理为代表的山西作家群,一直具有“流派”性质。其实,赵树理的创作生涯中也有不少困惑,而且这些困惑是他本人所不能解决的。如果说我们和前辈作家有联系的话,就是地域特征的规约,使我们共同关注了普通人。山西是农业省份,乡土中国文化在这里一直流淌,这是一种不自觉的文学接续。与“后”有关系的是我们的出生。葛水平说,值得庆幸的是,现在作家的创作环境与赵树理那个年代比较起来要自由得多,文学所承担的重负也不能简单比较。让她感慨的是,今天还有多少作家能够像赵树理那样专注和有敬畏之情、能够像赵树理那样坚韧和持久?这也是我们只能在赵树理之“后”而难超越的最终原因。无论在山西还是在全国其它地方,赵树理等文学前辈已经成为我们的尺度和丰碑,也是构成今天的“焦虑”之一。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岁月拉开的不仅是物理时间的距离,同时拉开的还有社会、人文环境以及对文学理解的距离。这一切不在我们的把握之中,因此文学最终与命名无关,与之相关的是我们如何对人类的基本价值和文学价值进行坚守与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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