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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系毕业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1-03 00:43:3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汽车系毕业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汽车系毕业论文

篇(1)

[作者简介]薄志霞(1961-),女,北京人,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汽车技术服务系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汽车机电技术;张彤(1964-),女,北京人,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企业经营管理。(北京100026)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05-0163-02

随着中国汽车行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汽车消费国。据统计,2003年汽车的保有量已经突破了2000万辆,2006年汽车保有量突破3500万辆,2008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5000万辆,2011年将突破2亿辆。北京作为国际性大都市,目前汽车保有量已达到500万辆,汽车工业发展迅速,我国已成为全球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所以,对汽车商务人才的需求也显得更为迫切。而我国目前的高等职业教育,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还不能够满足国家和社会对汽车服务类人才的需求,一些企业、公司特别缺乏既有扎实理论基础,又有熟练技术操作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借此,本文就汽车商务专业在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探讨。

一、汽车商务专业学生实践能力要求分析

经调查发现,目前各个汽车服务企业、4s店等急需掌握现代各种类型汽车工作原理,且能够从事汽车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但是,这种高级技术管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还比较滞后,已经出现人才短缺现象。因此,培养有较高文化知识理论水平、掌握先进的汽车技术,并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是当务之急。汽车产业经济、汽车服务运作、汽车服务新技术、汽车故障诊断虚拟系统等服务形式与内容的不断创新,对汽车商务人才应具有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为了全面掌握社会对汽车服务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素质要求。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去用人单位调研,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并走访高等院校汽车系,召开了毕业生代表进行座谈会。根据调研的观点,大家一致认为汽车商务人才应该具备的职业素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德育先行。首先要思想品德好,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2)熟悉汽车构造、制造和维修理论等专业知识。(3)熟练使用计算机及汽车服务软件技术,同时用人单位尤其强调了对学生应重视汽车商务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我院在汽车商务专业实践教学中强化技能,真正体现“懂产品、善经营、会服务”的办学理念。本文通过汽车商务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环节的探讨,意旨强调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重要性。

二、真实环境的校外实训对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培养

从汽车商务专业的培养目标来看,适应未来市场需要的汽车技术服务人员,一方面必须对现代的汽车服务模式有一个相对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对汽车结构、技术参数、汽车的性能指标等有较深入的了解。这都要求在组织实施教学的过程中必须加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为学生创造一个贴近现实市场的实习环境,使他们能将所学知识得以运用。

在汽车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除在培养计划中开设如电子商务、服务礼仪、汽车营销技术、保险经济学、汽车金融信贷与保险、汽车使用性能与检测、车辆定损与理赔等课程,为学生建立合理的汽车商务的知识结构体系外,还安排了学生到校外企业实训基地进行实习,使学生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所学习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也会发现所学知识存在与实际相脱节的地方。这样就会不断地激励学生学习,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以符合岗位的需求,使学生真正掌握工作中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此外,我院还通过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的机会。但是,在运作中存在一些问题:(1)由于企业经营任务和效益原因,在一些技术服务的关键岗位上,学生往往难以得到系统的操作实践机会;(2)由于实习单位各岗位员工能力不一,很多情况下无法向实习学生系统介绍操作标准、运营规范等;(3)由于一些岗位的工作是有阶段性的,实习时间集中安排,使得学生无法全面了解这些岗位的实际情况,校外实习对学生全面掌握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模拟实验室的情景教学,加强学生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为了克服校外实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进行了汽车商务模拟实验室建设。如汽车保险实训室、汽车营销实训室,通过机动车保险承保模拟实训教学系统、图形化车险理赔估损模拟教学系统、汽车营销情景仿真实训教学系统、汽车服务接待情景仿真实训教学系统仿真软件使用,使得实验室成为学生进行模拟企业业务的实践场所。例如:汽车保险业务实训、汽车销售流程实训和汽车售后服务实训都是以工作流程为主线,让学生进行仿真模拟训练,使学生可以切实感受到真实的工作环境。通过贴近实际的市场运作经验,模拟真实的汽车市场营销工作,使得学生对前期所学知识得到综合运用,是培养与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有效方法。

四、“汽车4s店”校内实训基地的情境教学支持学生“工学交替”式的学习

我院汽车工程分院依托“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发展之契机,积极开展“以能力为本位、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构建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模式中,以行动导向课程为主体,建设“汽车4s店”校内实训基地。在“汽车4s店”实训基地的情境教学过程中,与企业共同商讨出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实训装备和实训项目。企业派人任兼职教师于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改革,依据汽车服务企业对高职人才的职业能力要求,探索以就业为根本,到学校讲课,把企业一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传授给学生。通过汽车“4s店”教学平台载体,使得实训基地变为车间,教师变为师傅,学生变为员工,打造出符合汽车服务行业需要的操作技能型人才。

五、顶岗实习,实现人才供需的“零距离”对接

学生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提高学生的综合岗位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与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触,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实现在校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接受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通过顶岗实习深入了解企业实际,认识社会,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毕业后的就业、择业竞

争力。

顶岗实习安排在教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这一阶段的人才培养主要有三点:(1)学生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实习员工),接受企业与学校的双重管理。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由校企共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由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或师傅)安排,并进行业务指导。学校负责实习前与实习单位的联络、学生的工作安排,实习期间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巡回指导与检查,学校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提供技术理论方面的支持与指导。考核成绩分两部分:实习企业对学生进行业务考核;指导教师(含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表现进行评价。(2)顶岗实习的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行业、企业实际,不是解决企业或行业中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实际问题的,不能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学生到行业、企业实践中去选题,有行业、企业参与。在教师和实践专家共同指导下,学生完成毕业论文。(3)顶岗实习给学生一个真正的应用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锻炼机会和锻炼场合,使学生体验职业、体验岗位,通过完成毕业选题,促进学生职业技能的养成。

顶岗实习,一方面使学生了解及预测自己的未来职业生涯,相当一部分学生毕业实习就是预备就业,即实习后优先使用毕业生留在企业工作。另一方面企业负责反馈毕业生工作信息,毕业生在企业表现出的优点和暴露出的缺点,企业及时反馈到学校,可以有效地指导学校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更好地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

六、丰富课外实践活动,提升汽车职业人的素质

篇(2)

2020辅导员年终工作总结120_年9月伊始,我进入学校,承担16级_班200名新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不知不觉间,已经接近学期末。在这半年里,我收获很多,和前辈们的相处让我收获了很多难能可贵的经验;和学生的相处让我学会了如何处理各种各样的班级日常事务以及突发状况。我从一开始接触这份工作的迷茫,到逐渐适应熟悉,以下就是我对这半年来的各个方面的总结。

一、端正思想,坚持学习

作为一名大学辅导员,应该是具备高尚的人格,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讲求为人师表。本人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各项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办事认真负责。工作中,能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学部党总支及学部党总支第二支部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在业务知识学习方面,作为一名新进辅导员,我认真学习了学生手册、学校、系部的各种规章制度、辅导员工作指南等,全面深入了解学校和学部的基本情况,熟悉辅导员的业务知识;大量阅读辅导员理论文章,着力扩大知识面,开阔视野,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

二、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_级_班200名新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充分做好迎新前的准备工作。我把迎新前的主要准备工作放在了阅读新生的基本情况以及通过学生圈与学生建立联系。了解他们的家乡、特长、兴趣爱好,便于今后对学生管理做到心中有数。

(2)迎接新生。首先是见好“第一”面,留意观察学生的衣着打扮,言谈举止,及时做好了记录;其次是“第一”时间走访学生宿舍。报道结束后的当天晚上,我第一时间到学生宿舍走访。了解他们的住宿情况,是否还有需要解决的困难,并告知他们在陌生的环境中一定要注意人、财、物的安全。最后是召开“第一次”班会,告知开学初期的一些事宜。

(3)做好军训和入学教育工作。遵照学生处安排,执行军训期间,新生辅导员值班工作,做好新生军训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帮扶工作;组织新生参加专业思想教育讲座以及新生入学教育系列讲座,并随班听课。与学生沟通,耐心倾听与指导。首先,在学习和生活上加以指导。这一点在低年级显得尤其重要,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是第一次远离父母、远离家乡,在生活习惯上、学习上会遇到不少困难,如:很多学生不适应集体住宿,不适应大学老师的授课方式,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这些都可能会给他们带来困扰。其次,在社会实践上加以指导。大学阶段,作为从学校到社会的一个过度阶段,学生除了要学习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还应当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以此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与社会的对接能力。

(4)组建好第一届班委会。在前期观察以及民主投票的基础上选好班委,充分信任她们,并加强考察和督促,适时地做出指导,引导他们更好地工作。

(5)组织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大家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个班级,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这是一种缘分。我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班会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原本不熟悉的学生相互认识,相互了解,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

(6)做好特殊学生工作。摸查新生家庭经济状况,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按时完成本学年的国家助学金评比、公示、网上录入等相关工作。此外,针对贫困生、单亲家庭以及性格孤僻学生做好沟通交流,使他们及时的调整心态,以一种积极心态去面对大学生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自信自强的观念。

2.配合完成部分团总支学生会的指导工作

组织指导学生完成护理礼仪大赛、元旦晚会等活动,并做好团总支学生会20_年工作总结以及20_年工作计划。

三、个人工作不足及展望

1.不足: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前瞻预判性;

做事情的计划性、调理性不足,特别是组织元旦晚会的过程中,缺乏完整有条理的规划,导致一些环节处理地比较仓促。

2.展望:希望自己能够在新的一年里继续积累经验,多向前辈们学习,丰富自身的专业技能,提高个人文化素养;

做好工作计划,把每一件事做细致,做到位;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努力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

2020辅导员年终工作总结2自从担任辅导员工作以来,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同时也在实际工作中感觉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辅导员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对于学校人才教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辅导员不仅在政治思想方面要给与积极的引导,同时在生活学习上要给与积极的关照和指导,因而辅导员不仅是学生的老师,同时还是学生的朋友,与学生互为师友,相互帮助。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本着“以人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以学生的思想教育,学风建设、科研能力提升为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使绝大部分指导学生能够积极适应在党校的学习与科研。通过不断地与学生磨合与了解,我们已经能够基本了解学生们在党校的思想状况与学习生活情况。同时也使学生了解了我们的工作思路与方式方法,较好的实现了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了解。现将我们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自身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工作水平

辅导员工作首先要在政治思想方面给与学生以积极的引导,保证同学们在思

想上政治上有良好的表现,辅导员自身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是从事这项工作的理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相互学习,积极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在工作中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学生工作不马虎,不松懈,不拖拉;对工作实实在在,表里如一,按客观规律办事,对工作精益求精,不应付。

二、辅导员工作开展的大体情况

3月25日,我们邀请全体硕士生,跟随在职研究生前往扬州高邮菱塘乡调研,共同学习。4月17日,我们邀请到菱塘乡乡长薛元金同志走进同学们的课堂中,为大家作了关于“宗教政策与事务管理”的讲座报告。6月23日我们邀请到南京邮电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徐椿梁教授,在哲学教研部会议室为15、16级的同学作报告,报告题目为“中国文化中的伦理学”,6月26日,我们召集同学们,就毕业论文的写作进程、学术规范、注意事项作了一个培训会。9月初我们再次召集17级的同学,通过课堂教学、日常交流等方式引导其毕业论文的写作,10月初我们邀请到15级付玉莲同学为哲学研一同学作了一次经验的介绍会。通过实地调研、学术报告、经验介绍、课堂教学等形式帮助同学们开拓学术视野,布局论文的写作,在这其中了解他们的学术兴趣、思想动态。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还通过微信、面询、进课堂、下寝室等方式积极了解同学们的思想近况和生活状态,并与同学们积极开展对话交流。在生活中,王怀宇、许诺等同学曾帮助我们修改电脑文件,并帮忙收取信件,在第三十三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同学们为我们送上了教师节礼物。我们外出参会带回来的礼物也会分享给他们,9月31日,我们还给哲学部的每一位同学都赠送了一个中秋月饼,通过也他们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一起掼蛋,建立了相互间的信任。

三、下一步的工作展望

辅导员工作是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既然作了辅导员,我们就要把这项工作做好,我们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同样意识到自己工作上的不足,接下来我们辅导员的工作,要做到:

1、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与研究生处进行工作对接,努力创造条件,切实服务于学生们成长成才。

辅导员工作是份良心活,我们要摈弃不良的工作心态,不断加强政治思想上的学习,努力成为推动学生政治思想进步的良师益友。

2、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重点围绕学业提升、科研写作、学风建设,通过毕业论文讨论、专业讲座、外出考察等方式,帮助学生开拓研究思路与兴趣专业,努力成为推动学生学业学术进步的良师益友。

3、在生活中,积极与同学们沟通,通过微信、QQ等方式手段加强与他们的联系,通过下寝室、进课堂等方式手段了解其具体生活学习状况,努力成为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良师益友。

最后,敬请研究生处、各位老师对我们接下来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020辅导员年终工作总结3来学校工作已满一年,在院系各位领导、老师和同事的关心指导下,自己尽快的从学生转变为老师的角色,使自己的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作为一名普通辅导员,日常工作是琐碎的,是平凡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辅导员工作是高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更是重大的,辅导员工作的好坏可以说影响到一个学生将来的发展。所以这就需要我们有理性的思维、正确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同时也要求我们对学生要有满腔的热情,对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现结合本人20_-20_学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

同学们刚踏入大学的校门,对学院的各个方面都是好奇的、憧憬的,但是又存在着很多的不适应,经过几个月的生活,大家逐渐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学习方法,对一些还在迷茫及不适应中的同学,我找他们进行单独谈话,讲解各种道理,鼓励他们找到自己的兴趣点,是直接就业还是参加专升本,做好自己在学校的规划,使自己的大学生活更加充实,而不是虚度年华,浪费青春,在开主题班会时,尽量找一些正能量的话题,不断的引导他们多考虑以后的生活,就是所谓的理想,做好现在的,安排好以后的,不至于让自己迷失方向,失去动力。利用多种渠道与班里的每位同学进行沟通,谈心,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和奋斗目标。针对班级中学习拔尖,但家庭贫困的学生,帮助他申请勤工俭学的岗位,让他们申请国家助学金,缓解学费压力;对于对专业没有兴趣的,打算换专业的学生,耐心疏导,讲明道理,帮助他认识到认真学习也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对于他们的感情生活,我会适时的引导,对于恋爱持不鼓励也不压制的态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算平稳,对于遇到感情问题的同学,跟他们进行交流,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树立“遇事不惊,处事不乱,不急不躁”的心态。

二、积极做好系部的学生资助工作和就业工作

(1)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学院关于大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我系负责资助的老师们顺利完成了20_年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大江校友爱心助学金和“光清”爱心助学金的评选活动,所有评选都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公示,没有学生投诉现象的发生。

(2)严格按照各级领导的要求完成我系20_届毕业生的就业率统计汇报工作;完成了20_届毕业生的就业证明函的收集整理工作和20_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报到证发放登记工作以及20_届毕业生就业单位满意度调查统计汇报工作;完成了20_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就业单位的落实、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的举办,毕业生顶岗实习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

三、班级活动组织参加情况

(1)坚持学院的主题班会制度,增进了与学生们的感情。鼓励学生们用自己的视角去看待社会事件,培养他们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

(2)能积极组织本班同学认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每次的活动都给予参与。包括运动会,元旦晚会,社团活动等。

(3)针对本班学生性格偏内向,不善于表现自己的特点,在主题班会开展时,鼓励大家展示自己的另一面,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之间的感情交流,丰富了大家的课余生活,增强了班级凝聚力。

四、积极推进文明宿舍建设

宿舍是学生主要的生活场所,也是我们关系学生,开展思想教育的阵地。本学期来,我经常深入学生公寓,关心学生生活状况,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研究学生身心特点,关心困难学生,会找一些学生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及思想状况,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配合学校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提升自身素质

从入学以来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各项活动的开展,包括新生军训汇演、宿舍寝室的评比、运动会的展开等一系列活动,另外,汽车系举办了元旦晚会等联谊活动,这些活动为不同专业的同学们提供了学习交流平台,而且在收获友谊的同时也培养了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很好地提升了学生们的自身素质。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理论知识素养还有待提高

虽然本人积极学习,并请教有经验的老师。但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理论水平还很低,难以确定研究方向,研究能力还处于较低层次,倍感自身知识积累的有限,需要自己继续严格要求,并进行持之以恒的学习。

2、工作经验不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工作中,由于自己工作经验的缺乏,对一些刚接手的工作还完成的不到位,只能一步一步地摸索前进。在日常工作上,还有很多缺陷。还有待于更进一步的改进。

以上是我对上一学年的工作进行的总结,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进行踏实细致的工作,不断的积累经验,坚持学习与进步,进一步提高、锻炼、完善自己,从而更好的胜任工作。

2020辅导员年终工作总结4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本着以人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以学生的思想教育,学风建设为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使原控制系08级的学生顺利的完成从高中到大学的转变。绝大部分学生能够适应新学期的大学生活与大学的生活节奏合拍。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今年6月全校顺利地进行了院系的合并工作,在学校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对我个人的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考验。今年9月份开始伊始,我接管了原计算机系20_级的1学生。这对我无疑是一个严峻的考验,通过一学期的磨合与了解,我已经基本了解了这批学生的思想状况与学习,生活情况。同时也使学生了解了我的工作思路与方式方法,较好的完成了工作的交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自身的理论学习

政治辅导员自身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是从事这项工作的理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我力争多学多看,使自身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坚持在工作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熟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在作风上我努力做到严,实,精三字方针。严就是对工作,个人要求严,对学生工作不马虎,不松懈,不拖拉;实就是工作要实实在在,表里如一,按客观规律办事;精就是对工作精益求精,不应付。与此同时我不断的加强个人修养。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作为辅导员我首先要做到光明磊落,正大光明,说道就要做到,并要有宽广的胸怀和耐心的解决问题的态度。

二,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因此我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放在了第一位。当前青少年学生的个性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教育目的就是增强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体现学生个体的地位和价值,使学生得到尊重和重视。为了使这项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我非常重视了解学生的内心需要和兴趣爱好,本着先疏后导的原则去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在我刚接手计算机专业03级的两个班的时候,我们彼此是非常陌生的。03级的学生已经经历一年的大学生活,在思想上和行为上已经有了初步的定型。为了消除他们思想上产生我在工作上和感情上会产生厚此薄彼的想法,从开学初我分班召开了班会,走访宿舍,找学生谈心以及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加强彼此的沟通和了解。这些工作不但消除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感而且使我了解到大部分学生的思想动态,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于部分思想上比较松懈,有问题的学生,我先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了解其兴趣爱好,想其所想,然后给予一定的引导,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其中一部分学生已经端正了思想。同时考虑到现在的学生因受自身条件,环境,教育和主观能动性的影响而存在着较大的个体差异,我采取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有点到面力争使每一位同学在思想上能又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方向。

另外一方面我还建立了每月一次的班会制度,在班会上总结过去一月的问题,指明下一月的努力方向。事实证明,例会制度的效果是明显的,长久的。我也非常重视媒体宣传的作用,以班为单位订阅了大量的报刊,杂志使学生们及时了解国内,外各项时事,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进行讨论,分析,形成一个良好的班机思想氛围。

2020辅导员年终工作总结5一年来的工作当中我觉得非常的充实,在过去的一年当中我还是感觉非常的有意义的,我在工作当中也是保着一个好的态度,作为一名辅导员这是我的职责,带大二的两个班感觉还是非常忙的,这一年来我也是进步了很多,平时忙碌的工作让我觉得非常的有意义,这给我的感觉也是非常好的,虽然到了年底了,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回顾一下近期的工作,这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对于这一年来的工作我也总结一下。

作为辅导员,我认为这非常的重要,应该要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保持一个好的状态,对于过去的一年也应该要吸取经验,现阶段带大二的学生虽然平时的工作比较多,但是还是一直在坚持做的更好,一年根据学校相关指示,完成好任务,做好工作规划,每周按时的查课,对于迟到旷课的行为严肃的处理,提高班级班风,让班干部带头做好,管理好班级班干部是最直接,一年来我也是提高了自己的能力,我也知道我应该要往什么方向发展,这一年来的工作当中我认为我是做到了这一点,在未来的工作当中我也一定会继续努力的,除了这些之外,及时关注学生在学校的状态,是不是按时的上课,晚上在不在宿舍,不定期的查寝,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的处理纠正。

篇(3)

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3-0142-02

由于电子控制技术在车辆工程中的应用发展十分迅速[1],车载控制系统已成为车辆工程学科里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现代汽车的电控系统数量一般为几十个,而高档汽车已高达上百个,电控系统控制器的开发对控制系统理论在具体工程中的应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车辆工程专业教学中,“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课程作为本科生的培养内容极为必要[2]。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控制系统设计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创新性人才。本文以安徽工程大学车辆工程专业“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课程改革为例,介绍教学改革实践中的一些体会和有益经验,与同行分享。

一、课程分析

1.课程现状分析

“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作为车辆工程学科一门专业选修课,是学生走向科研院所或汽车企业应该掌握的一门课程,安排在第三学年的第二学期,总学时为32学时。本课程仅安排4个学时的实验,其中控制系统的MATLAB建模和SIMULINK仿真分别为2个学时。“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原属于自动化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教学以理论讲解为主,侧重于数理公式的推导。这种教学无法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不利于学生理解控制系统的理论本质,对于MATLAB软件的一些函数和命令,学生只能依靠死记硬背,降低了学习的积极性,影响教学效果。

“理论力学”和“控制工程基础”等作为前续课程,学生在学习“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时已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但这些知识点对学生来说是相互孤立的,缺乏对知识体系结构的系统性认识,对具体的理论应用不知所措。“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教学中对理论过多的讲解也会造成教授内容的重复,降低了讲课效率,不能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学方法采用单一的任务驱动教学法,在任务训练的后期,任务小组内部容易出现少数学生具有依赖思想,导致抄袭现象经常发生。具体任务主要为传统控制理论的数字仿真分析,对汽车各种电控系统的工程背景基本没有涉及,这不利于学生了解本领域的科技进展,任务训练难以实现应用MATLAB解决实际工程问题。

2.课程定位目标

安徽工程大学车辆工程专业为安徽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设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3]。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引导下,车辆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诚信实干、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从事车辆及其零部件设计、制造、实验研究以及车辆经营管理等领域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上述培养目标迫使我们必须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富有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新型课堂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内在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工程能力。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车辆工程专业的培养方案,对专业课程进行了调整,新开设了“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课程。由于车辆工程专业学科交叉明显,机械、电子、液压、控制等课程均有涉及,“控制系统与仿真设计”课程在整个培养体系中的定位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在培养体系中,汽车的各种电子控制系统,如电控燃油喷射系统、稳定性控制系统、电控转向系统、车身控制系统、电控悬架系统、巡航控制系统、电控自动变速器和防抱死制动系统等为具体的工程应用。汽车系统动力学、汽车设计、汽车构造、汽车理论、汽车电子、传感器技术和控制工程基础等为基础理论课程。“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课程作为基础理论到工程应用的桥梁,在整个培养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1.课程内容优化

根据“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课程的培养目标,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优化,将教学内容划分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部分。理论教学部分主要完成基本知识点的讲解,以汽车中涉及的动力学系统为分析对象,以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的设计方法为设计案例,突出课程特色。实践教学是课程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内容设置上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工程概念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

“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教材目前主要侧重于MATLAB介绍和控制理论的数字仿真等内容,系统地以车辆为研究对象讲解如何设计控制系统的教学案例非常少,适合于车辆工程专业学生及工程技术人员阅读的教材不多。在本次教学改革实践中,增加了汽车中相关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应用,以车辆工程专业教师的科研成果为基础,编排了适合车辆工程专业学生阅读的教材,其中以汽车电控转向系统、电机调速控制以及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为主要教学案例,在后续教学中继续增加相应的内容。在教材内容修订上,应尽量避免与其他相关课程知识点的重合。

设计工程项目时需遵循三个原则:融合相关教学内容涉及的知识点,并充分覆盖教学内容;紧跟汽车技术的发展方向,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难度适中,易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工程项目分解成实际案例需要与实践教学内容相结合,案例在功能上具有一定的完备性,且各案例之间保持一定的渐进性,逐步引导学生,避免产生抵触情绪。实际案例的筛选应以较为成熟的控制系统或具有代表性的控制方法为案例。实际案例讨论与分析完毕后,根据学生反馈的学习效果,指导学生将实际案例归纳综合成相应的具体任务,将具体任务进一步分解,让每个小组成员都承担一定的具体任务。2.教学方法设计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融合相关知识点于实际案例中。案例中设置的问题为一种两难问题,没有某一特定的解决方案[4]。教师在教学中作为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积极引导学生解决问题,培养学生主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教学法是以项目为主线、学生为主体、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负责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项目的实施。项目需要小组成员的通力合作完成,这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团队精神,提高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而任务驱动教学法是以解决问题、完成任务为主的多维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学生结合自己的具体任务模块,构建知识体系,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由上述三种教学方法的分析可知,三种方法在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各有所侧重点[5]。在当前实践教学中,上述三种教学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但基本上以一种教学方法为主,过分依赖教学方法中所设计的单一项目、案例或任务,影响了教学效果。为此,建立了一种基于项目案例任务驱动的“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课程实践教学方法,其教学过程如图2所示。由图2可知,该教学方法结合“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课程,融合三种教学方法为一体,以工程项目为主导、实际案例为引导,用具体任务驱动学生构建车辆工程学科的知识体系结构。

三、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1.课程教学实施

“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课程具有明显的实践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特别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安排理论教学20学时,实践教学12学时。整个课程安排在第8周至第15周,授课在每周的星期二和星期四进行,每次连续两个课时。实践教学安排3个工程项目,分别安排在第10周、12周和14周。理论教学安排在第8周、9周、11周、13周和15周,授课期间加入实际案例讨论,周四课后安排具体任务。

教师在工程项目的设计上,突出工程背景,结合自己的相关科研成果,加强实践环节的创新性和综合性。本课程的工程项目应用MATLAB软件开展训练,MATLAB是仿真软件中易学、功能强大的一款,成为“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课程项目训练的首选工具。为加深学生对控制系统、仿真技术的概念,本课程通过让学生参观相关的汽车电控系统,如电控转向系统平台、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模拟器等。在教学手段上,合理使用多媒体课件讲课,为了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还可以穿插些图片、幻灯片等。在教学过程中,注重课外创新活动与课堂实践教学的结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一些控制系统设计类的项目和竞赛[6],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和飞思卡尔智能汽车竞赛等。

2.课程教学效果

采用文献[7]中的教学效果综合评价模型对教改的教学效果进行实证研究。评价指标为个人兴趣K1、职业发展K2、能力培养K3、教学效率K4、学习方法K5、行业经验K6和适应能力K7。个人兴趣为教学方法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求知欲,调动学生积极性的评价。职业发展为教学方法对增进学生团队合作与沟通,对学生职业发展的导向性及学生是否提出新观点的评价。能力培养为教学方法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创造能力的评价。教学效率为学生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考核指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的评价。学习方法为学生在课堂上对“控制系统与仿真技术”课程学习方法的掌握程度的评价。行业经验为教学方法对学生获得实务与行业经验的评价。适应能力为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满足社会人才需求适合程度的评价。教学效果综合评价模型中评价指标的权重表如表1所示。

篇(4)

理赔时间表

赔偿金额

结案天数

5000元以下

1小时

5000元至30,000元

2小时

30000元至100,000元

3小时

100,000元至200,000元

一个工作日

200,000元至300,000元

五个工作日

300,000元以上

七个工作日

说明:在被保险单位按要求将所需的理赔单证提供齐全后,投标人的赔案时效按上述"结案天数".

平安保险公司

服务承诺书

珠海中心支公司两核部门人员成立专项理赔小组:

理赔部负责人(两核总监):刘兴电话:0756-3360071

核赔执行人:刘兴,蔡丽薇,曾蔷兰电话:0756-3360803

查勘定损人:王文,陆国良,李红卫电话:0756-3360029

报案中心负责人:谢二桂电话:95512

拖车拯救电话:95512,0756-3360803

办公地址:珠海市吉大园林路平安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756-3360029,3360071

传真电话:0756-3360080

保险人发生事故后,即向报案中心报案,接案人员询问当事人后填写下表:

被保险人

车牌号

事发经过和目前车辆情况

准备入定点厂电话及联系人

接案人将此案转交专门小组理赔人员按理赔承诺作核价等理赔工作,然后通知承保小组人员作服务跟进工作.

对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汽车维修定点厂专门人员进行平安保险车辆索赔业务的培训,沟通,使他们报案查勘,减少公务用车部门的工作量,更好地为公务车单位服务.

服务响应承诺:(全面落实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各项要求)

1.提供电脑定损服务:我司理赔现场查勘人员配有手提电脑,我公司拥有全国最先进(拥有知识产权)的配件价格查询网络,可以提供国内外各种车型的最新配件价格支持,所有理赔实行电脑定损服务.

事故车辆的维修以修复为原则,但涉及车辆行车安全的关键零部件(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我司将一律给予更换.

2.提供预付款服务:明确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人员伤害赔付可以实行分段结案进行预付赔款.被保险车辆出险后,对于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但被保险方无责任,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保险公司将先予以赔偿,由被保险单位授权我公司行使代位追偿的权利,负责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3.提供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异地出险车辆,我司将简化理赔手续,实行异地代查勘进行异地赔付理赔.

全国网上车险理赔服务:网上通赔是指通过承保机构网上委托授权,由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所在机构完成案件全部理赔流程操作并支付赔款的操作平台.网上通赔系统上线运行,可实现平安车险客户"本地承保,异地理赔"的便利服务,该项服务手段的推出,将进一步扩大平安车险网络化服务手段上的优势,为异地出险客户提供最完善,全面的理赔服务.

被保险车辆在外省出险,可视具体情况,事故大小直接派人或委托当地平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查勘现场;并派专人协助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索赔手续.(附:"平安保险广东省主要经营,理赔网络图",详见41-44页)

4.提供委托索赔服务:市府定点修理厂可客户索赔,我司对索赔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理赔人员协助被保险单位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VIP客户提供免费的律师咨询服务,协助客户到交警处理事故,财产标的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防灾防损建议.

6.提供全天报案服务:7天/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

报案电话:95512专项责任人:谢二桂

全国统一保险服务热线电话:95512

拖车拯救电话:0756-3360029,3360071

7.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平安保险所有理赔车均配备GPS卫星定位系统.平安保险GPS车辆调度系统是与CALLCENTER系统相结合,以提高平安保险公司处理车险理赔的效率.它集成了GPS与GIS技术的应用,同时,提供了强大的电子地图搜索引擎,可以在电子地图上对任何调度资源进行定位与事故点距离的自动测算,以及车辆的定位显示,跟踪,远程控制和查找等,可以为省属各行政公务用车提供更完善,快速的理赔服务.接到市内报案后,十五分钟内到达报案现场;省内其它市县的报案,2小时内到达报案现场或委托当地平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查勘现场;

我司施救车队提供24小时事故免费急救拖车,送油送水和故障车优惠拖车服务.

8.赔案时效:我公司在客户提供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齐全后,按赔款金额大小作出时效承诺.(详见理赔时间表13页)

9.修车及配件:车辆受损后,可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定点车辆维修企业进行修理,让我司提供理赔各环节优质服务.我公司拥有全国最先进(拥有知识产权)的配件价格查询网络,可以提供国内外各种车型的最新配件价格,亦可为贵单位提供车辆配件价格咨询.

10.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仅须及时通知我司理赔部门,在我司理赔人员的指导下即可配合交警部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我司认可交警部门在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核定的事故责任及损失.

综合服务承诺

"信誉第一,效率第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是我公司的服务宗旨,目的是与客户间建立长久持续的保险合作关系,使被保险车辆得到最优质的服务.除了以上在承保,理赔方面提出的承诺外,我公司将为珠海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提供以下特色服务:

增值服务承诺

1.我司将与各公务用车单位共同设立专项安全表彰基金.由我司配合用车单位组织策划主办一年一度的驾驶人员表彰活动,评选"平安驾驶员".

2.邀请交通部门联合定期免费举办车辆保险,行车安全,车辆保养,事故处理,法律常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安全培训及各类研讨会.

3.我司与风险管理顾问公司广东斯登达技术顾问有限公司,广东衡量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签有长期合作协议,将共同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有关车辆,财产方面的风险管理建议及讲座.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被保险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5.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

6.修车及配件:车辆受损后,可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定点车辆维修企业进行修理,让我司提供理赔各环节优质服务.我公司拥有全国最先进(拥有知识产权)的配件价格查询网络,可以提供国内外各种车型的最新配件价格,亦可为贵单位提供车辆配件价格咨询.

7.为被保险客户免费优先在我司全资国内唯一的综合金融保险服务网站注册,以方便网上查询,网上投保,网上报案并提供各类金融,证券,保险综合服务.

8.定期进行VIP客户回访,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及客户对我公司承保理赔服务的满意程度.

9.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大型VIP客户活动,为客户与各行业,机关企业单位创造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10.保险车辆损失金额在30万元以内,保险责任认定不清晰的重大事故,我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最恰当的赔付.

11.医疗查勘,核损服务:

(1)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我司负责委派专职医疗人员进行医疗咨询和提出建议;

(2)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我司将派专业医疗人员对与伤亡案件有关的单证进行实地核查,尽可能减少投保单位的损失.共同维护投保单位与我司的利益和社会形象;

12.企业文化,全面交流:平安以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发展宗旨,用企业资本和核心技能,产生强大的生产力,从而为客户创造超值服务.我们了解到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单位文化,精神文明的建设.从宏观方面看,在管理的理念,精神和价值观方面,发现我们双方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性,因而具备了全面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可能.

13.透明办公,投诉举报服务:平安理赔实行公开化操作,并接受客户对理赔人员的监督.平安也将就理赔有关工作定期拜访市属各投保单位,听取意见.重大案件逐案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征求客户对赔案的意见.平安对理赔人员实行监察审计制度,理赔经办人员如有违规行为,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支公司总经理室0756--3360098

14.我司特别推出"一人投保,全家保障"增值服务,对在我司投保的车辆每车附送一份《全家福》A款保障,意外事故累计保额8万元,意外医疗保额2000元.通过一个人投保,可使夫妻,子女同时获得保障,详细利益见下表:

备注:以上保障主被保险人无配偶和子女的,则对应项下的保额全部归属该

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有配偶或子女的,其20-65周岁的配偶与3-22周岁的子

女均加入本计划,每个家庭最多可有5名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及其配偶从事的职业按本公司职业分类表所规定的一至

三类职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3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第一部分车辆损失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或就近将其移送至具备相应修理资质的修车处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该项费用不得超过出险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收费标准,且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三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灾;

(二)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

(四)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

(五)他人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轮胎包括外胎及轮辋);

(二)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三)玻璃单独破碎;

(四)保险车辆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五)减值损失;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第五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六)竞赛,测试,在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七)因污染引起的补偿和赔偿;

(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九)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十一)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十二)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三)未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十四)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第六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

第七条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

(一)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用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标准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合同可约定绝对免赔额为零.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根据保险车辆的损失情况,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

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二)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的,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2.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大于或等于保险金额时,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十五条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七条保险车辆发生本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第三者索赔.

如果第三者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本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在道路发生的事故,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证明为准,在其他场所发生的事故,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九条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予,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材料.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五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扣减退保手续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车辆暂停使用,进厂修理或失踪而申请减费或延长保险期限.

第二十八条保险车辆在续保时,根据过去保险年度的赔付情况享受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过去三个保险年度均发生保险赔款的,续保时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九条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三十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一)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

本保险分为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和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投保人可自愿选择投保,但不能同时投保.

第一章第三者综合责任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三)减值损失;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六)竞赛,测试,在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七)因污染引起的补偿和赔偿;

(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九)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十一)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十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十三)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四)未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十五)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六)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

第四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第五条第三者综合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一)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赔偿处理

第七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单证:

(一)保险单;

(二)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

(三)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四)伤者的诊断证明书,伤者的各项医疗费用单据,用药清单,住院证明,出院证明;

(五)保险人认为能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其它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八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条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的,应当尽量修复.修复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损坏及修复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第十二条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三条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比例分摊赔款.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六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结案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保险费.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予,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二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材料.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扣减退保手续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车辆暂停使用,进厂修理或失踪而申请减费或延长保险期限.

第二十七条保险车辆在续保时,根据过去保险年度的赔付情况享受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过去三个保险年度均发生保险赔款的,续保时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八条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十九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一)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第二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即仅负责第三者综合责任险中的人身伤亡损失部分.

责任免除

第二条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财产的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二)本车上的一切人员;

(三)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损失;

(四)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六)竞赛,测试,在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七)因污染引起的补偿和赔偿;

(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九)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十一)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十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十三)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四)未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十五)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六)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

第五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第六条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一)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赔偿处理

第八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单证:

(一)保险单;

(二)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

(三)伤者的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出院证明,各项医疗费用单据,用药清单;

(四)保险人认为能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其它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免赔率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第十二条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三条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主车,挂车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比例分摊赔款.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结案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保险费.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予,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一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材料.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扣减退保手续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及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版权所有

(三)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车辆暂停使用,进厂修理或失踪而申请减费或延长保险期限.

第二十六条保险车辆在续保时,根据过去保险年度的赔付情况享受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过去三个保险年度均发生保险赔款的,续保时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七条因保险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一)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第三部分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代步车费用险,他人恶意行为损失险;

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

在投保了全车盗抢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导致保险车辆被有关机关罚没,扣押,查封;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条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第五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费)凭证,车钥匙,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车辆已报停手续,以及保险人要求的其他必要单证;

(二)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但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2.符合本条款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版权所有

(三)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六条其它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赔偿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二)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上人员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