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公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在民政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民政行业从业者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需求,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部党组一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此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今年6月,部党组作出决定,把负责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管理工作的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由学院负责,9月9日,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部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立国同志到民政学院亲自为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揭牌,这充分体现了部党组对学院的重视和信任。
为做好此项工作,在今年学院的机构改革中,我们专门成立了职业能力建设处(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作为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专职负责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相关工作。我们也多次开会,研究、讨论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向人事司多次请示、汇报之后,我们初步确定了今年年底前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精心筹备,做好2009年民政行业特有工种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根据《民政部关于2009年度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206号),今年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将于11月8日进行,为保证鉴定顺利进行,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做好鉴定站换证、筹建工作。
到今年9月,2006年获准成立的首批37个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许可证有效期已满,为加强管理,保证鉴定站正常开展工作,人事司日前已发文对许可证有效期满的鉴定站重新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我们要配合人事司完成此项工作。另外,到目前为止仍有天津、山西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建立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我们要督促、协助这些省份尽快建站。
(二)做好考评人员、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考评人员和考务人员的素质对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拟于10月中旬对上述两类人员开展培训。对考评人员的培训分初任培训和业务提升培训两个层次进行,侧重于民政业务的培训;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则偏重于鉴定程序、考场规则等方面。
(三)做好鉴定的命题、组卷工作。
殡葬、假肢行业八个职业的题库组建工作已于2007年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修订,鉴定时可以实现计算机组卷。今年即将开考的灾害信息员职业的题库组建工作尚未开始,我们将与救灾司密切合作,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编制鉴定试题,做好鉴定的命题、组卷工作。
(四)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主要包括汇总鉴定计划、送达鉴定试卷、核发资格证书等各项工作,为各地鉴定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集思广益,积极筹备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2008年,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办,产生了6名“全国技术能手”、24名“民政行业技术能手”、70名“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这在全国民政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明年,我们想举办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今年年底,我们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积极申报竞赛计划。同时,在部人事司的指导下,与相关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开展合作,集思广益,研究制定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三、认真细致,做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要注重自身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要组建民政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为鉴定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咨询、评审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三是做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教材的编写、发行工作。继续做好现有殡葬、假肢8个职业的《国家标准》和《培训教程》的发行工作;组织殡葬、假肢8个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教程》的编写工作;协调其他几个职业教材的编写和发行工作。
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把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组织专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订了《泰山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监管措施。同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了具体工作人员。区卫生局将药械市场整顿工作纳入了人口与计生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之中,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区卫生局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区卫生监督局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开展医疗机构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并要求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也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管理
缺口有500亿斤,但是去年的进口量接近2500亿斤,为什么呢?陈锡文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国内供给结构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其中最突出的品种就是大豆。中国是大豆的故乡,但是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大豆进口量第一的国家。国内去年只生产了240亿斤的大豆,但是进口量超过了1600亿斤,大豆严重供不应求。
小麦、玉米和稻谷等品种国内基本能自给,但是也进口了1000亿斤左右。原因在于国内生产成本高,价格也高,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
这几年,我们在粮食生产上出现了“三量齐增”的复杂局面,即国内的产量、进口量、库存量均增加。这就是品种结构的矛盾和缺乏国际竞争力所导致的。陈锡文指出,所谓农业供给不足,不是短期内根据市场需求,在品种和数量上做一些生产方面的调整,根本问题在于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解决好这两个问题,重点在于调结构。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加快体制创新。
四大原因导致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
当前国内粮食和其他一些主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有复杂的原因。
第一,价格管控不到位。随着经济发展,土地、资金、劳动力成本都在上涨,农产品价格水涨船高。尤其在粮食产业上,过去几年,小麦价格上涨了66.6%,水稻价格上涨了119%,国内粮价比国际市场价格高出40-50%。
第二,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以后,经济复苏缓慢,消费品、工业品的价格越降越低,引起国际粮价下跌。
第三,能源价格下降使得粮食贸易中的海运价格明显下降。
第四,人民币持续贬值。国际市场的粮食价格都是按美元结算,人民币持续贬值不利于国内农产品出口。
总体来看,当前国内农产品和粮食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是由多种多样的因素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势在必行。
陈锡文对当前一些坊间的认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去年有人提出中国生产粮食经济上不划算,财政上要补贴,农民种粮入不敷出。国际市场上粮食价格低,不如从国际进口。从经济上分析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非如此。”陈锡文算了一笔账,到目前为止,全球每年生产的小麦、大米和玉米这三大谷物最高产量是7000亿斤左右,而国内的粮食总需求大概接近13000亿斤。从国外进口,不现实、不可靠、不安全,不能满足国内需求。
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依靠国外的话,中国的农业不会安全,中国农民的就业和生计不会稳定。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要确保粮食安全,就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努力实现谷物基本自给。
多方发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陈锡文认为,改革是多方面的,但核心在于科技创新。下一步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真正见效、真正落地。
第一,要使市场在价格形成机制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对东北玉米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改革机制。今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的玉米播种面积减少了2300万亩,比去年减少了4.5%。现在新玉米已经上市,辽宁的玉米收购价大概在0.75元,黑龙江最低价大概是0.6元,农民遭受很大损失。但还有价补分离,价格定下去了,政府会给农民补贴。当然,农民实际交售的价格加上政府补贴,也不可能超过过去的收购价格。但从长远来看,如果东北玉米临储制度改革成功,对其他粮食品种将会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很多地方鼓励农民调整结构,大力发展经济作物,成效明显。要通过有效的改革和有序的市场价格来引导农民生产。
第二,要加大风险管控。国内去年的风险率超过了56%,问题很严重。以大豆为例,大豆产量低,其根本原因在于对大豆的科技投入太少。所以必须要加快推进科技进步,才能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第三,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过去认为,发展现代农业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现在在粮食价格下降的背景下,规模经营的效果受到了很大损害。因为很多农民发现,用这么高的价格租来的地种出来的农产品,没有多少利润。但是规模经营毕竟是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
二、从强化服务质量入手,扎实抓好法律服务的规范拓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城区,充分调动律师、公证人员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方便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依法办理公证事项,积极引导群众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司法诉讼。在农村,要依托律协、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深化和推广村聘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组织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参与涉法工作和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市、县两级网络,使律师参与涉法面力争达50%。加强律师、公证诚信体系建设,利用律师、公证网络建设的平台,向社会公开律师、公证员的诚信情况,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完善法律援助程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数量稳步增长;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保障受援群众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
在商业活动实现网络化之前,采购是面对面或通过纸质文件进行的,有迹可查,即使是电子交易,其设备结构是专用的,一般只限于已知用户使用,任何外部用户必须是已知的、身份明确的、可追踪的;系统通常是主机结构方式,相对易于监督、控制和审计。与传统商业相比,万维网客户/服务器系统的特点是高度分散,资源共享、服务分散、顾客透明度高等,而电子商务的运作速度更快、业务循环周期更短、风险更大、更高程度地依赖于技术。电子商务系统的技术基础和市场的快速变化意味着传统的衡量方法已不再适用于企业的某些资产,财务报告不能充分提供企业的状况和价值方面的信息,特别是网络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客户忠诚度和满意程度等这些产生长期价值的关键资产。核实确认这类资产价值的困难在于缺乏足够的历史数据、合适的参照标准、先进的实践经验以及对网络的各种威胁和概率的准确估算。企业管理层以及公众都需要寻找能够用以表述网络企业的可信度、安全性及其他资产价值的方法,需要一些新的核查和审计方法,更有效地评价无形资产,如知识、品牌等。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审计就成为历史的必然。由于,电子商务的可靠性、适用性、安全性和性能等方面受到的威胁或存在的风险,都可能会影响其生存和发展。风险因素包括:商业信息的泄露、智能财产的不当使用、对版权的侵犯、对商标的侵犯、网络谣言和对信誉的损害等。因此,进行必要和客观的审计,才会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对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运作和效益满意和放心。
二、网络风险和风险管理
网络风险如同自然灾害一样不可预见。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就是要分析和衡量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后果,引起风险的因素及其关联因素,出现风险的关键点采取什么方法能够减缓风险,风险出现造成后果如何,以及评价管理层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职业审慎进行防范和控制。同时在评估中还要为各项因素设计评价比率,计算各种风险的影响后果,根据影响和后果排序,对高风险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认识到潜在风险(威胁)及其影响,以便对高风险领域作一些防范、检测、控制、减缓和恢复的工作计划和安排。这些计划和安排应涵盖对各项控制成本,主要是指接受、避免、转移、监测成本的分析以及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
三、电子商务系统审计中网站的合法性证明
网络终端用户都会关注网站是否来自一个真实的、可靠的机构,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真实,机构背景是否正当合法,个人信息的隐私权是否得到保护等。所谓隐私权是指对个人的数据/信息的搜集必须合法、公平,必须用于某一特定、公开的目的,必须取得该个人的同意并受到保护,本人必须有权进入系统进行修改或删除,信息的越域流动和将来的使用、披露必须予以安全保证和限制等。
解决这些网站合法性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由一公证机构提供可靠的证明,以使网络终端用户能对网站提供的电子商务放心。如Verisign,TRUSTe,BBBOnline,WebTrust,SysTurst等都是具有良好的信誉并且提供证明-查证服务的专业组织机构。网络终端用户可以通过查询这些公证机构的记录,获得确认被访问网站的名称、有效状态、服务器标识等信息。
四、内部审计和电子商务系统审计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核实查证”的定义是“提高决策者所需要信息的质量或内容的独立性专业服务。”其审计原则是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真实完整性和持续性,建议对系统安全性和真实完整性方面存在的控制点进行检查、评价和测试。并尽量在今后采用合适的审计标准对信息技术进行审计。不同于以年度为基础的传统外部审计,电子商务的实时性要求审计人员应对其进行连续不断的评估,按特定的审核标准对已发生的交易进行追踪,而系统内设置的自动登录记录可作为相应的审计轨迹,在系统内部实施对事件监督和控制。
尽管当前许多人认为核实查证通常与外部审计人员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则在公司内部出具审计报告。然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要求则是:审计控制目标主要是审计财务报告制度、经营的效益和效率、合规性和保护财产安全等方面。审计模式应该建立在系统的可用性、容量、功能、保护和可靠性的基础上。例如,内部审计对网络企业控制水平的独立评价,使得客户了解到企业提供的数据将不会被有意或无意地滥用。再如,企业目标是建立电子商务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那么电子商务风险是随着网络交易的增加而增加,以至于不能确保交易的安全性或分辨用户的可靠性,因此,所需要的控制就是对用户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以及对通讯信息进行加密。
在商业活动实现网络化之前,采购是面对面或通过纸质文件进行的,有迹可查,即使是电子交易,其设备结构是专用的,一般只限于已知用户使用,任何外部用户必须是已知的、身份明确的、可追踪的;系统通常是主机结构方式,相对易于监督、控制和审计。与传统商业相比,万维网客户/服务器系统的特点是高度分散,资源共享、服务分散、顾客透明度高等,而电子商务的运作速度更快、业务循环周期更短、风险更大、更高程度地依赖于技术。电子商务系统的技术基础和市场的快速变化意味着传统的衡量方法已不再适用于企业的某些资产,财务报告不能充分提供企业的状况和价值方面的信息,特别是网络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客户忠诚度和满意程度等这些产生长期价值的关键资产。核实确认这类资产价值的困难在于缺乏足够的历史数据、合适的参照标准、先进的实践经验以及对网络的各种威胁和概率的准确估算。企业管理层以及公众都需要寻找能够用以表述网络企业的可信度、安全性及其他资产价值的方法,需要一些新的核查和审计方法,更有效地评价无形资产,如知识、品牌等。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审计就成为历史的必然。由于,电子商务的可靠性、适用性、安全性和性能等方面受到的威胁或存在的风险,都可能会影响其生存和发展。风险因素包括:商业信息的泄露、智能财产的不当使用、对版权的侵犯、对商标的侵犯、网络谣言和对信誉的损害等。因此,进行必要和客观的审计,才会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对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运作和效益满意和放心。
二、网络风险和风险管理
网络风险如同自然灾害一样不可预见。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就是要分析和衡量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后果,引起风险的因素及其关联因素,出现风险的关键点采取什么方法能够减缓风险,风险出现造成后果如何,以及评价管理层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职业审慎进行防范和控制。同时在评估中还要为各项因素设计评价比率,计算各种风险的影响后果,根据影响和后果排序,对高风险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认识到潜在风险(威胁)及其影响,以便对高风险领域作一些防范、检测、控制、减缓和恢复的工作计划和安排。这些计划和安排应涵盖对各项控制成本,主要是指接受、避免、转移、监测成本的分析以及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
三、电子商务系统审计中网站的合法性证明
网络终端用户都会关注网站是否来自一个真实的、可靠的机构,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真实,机构背景是否正当合法,个人信息的隐私权是否得到保护等。所谓隐私权是指对个人的数据/信息的搜集必须合法、公平,必须用于某一特定、公开的目的,必须取得该个人的同意并受到保护,本人必须有权进入系统进行修改或删除,信息的越域流动和将来的使用、披露必须予以安全保证和限制等。
解决这些网站合法性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由一公证机构提供可靠的证明,以使网络终端用户能对网站提供的电子商务放心。如Verisign,TRUSTe,BBBOnline,WebTrust,SysTurst等都是具有良好的信誉并且提供证明-查证服务的专业组织机构。网络终端用户可以通过查询这些公证机构的记录,获得确认被访问网站的名称、有效状态、服务器标识等信息。
四、内部审计和电子商务系统审计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核实查证”的定义是“提高决策者所需要信息的质量或内容的独立性专业服务。”其审计原则是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真实完整性和持续性,建议对系统安全性和真实完整性方面存在的控制点进行检查、评价和测试。并尽量在今后采用合适的审计标准对信息技术进行审计。不同于以年度为基础的传统外部审计,电子商务的实时性要求审计人员应对其进行连续不断的评估,按特定的审核标准对已发生的交易进行追踪,而系统内设置的自动登录记录可作为相应的审计轨迹,在系统内部实施对事件监督和控制。
尽管当前许多人认为核实查证通常与外部审计人员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则在公司内部出具审计报告。然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要求则是:审计控制目标主要是审计财务报告制度、经营的效益和效率、合规性和保护财产安全等方面。审计模式应该建立在系统的可用性、容量、功能、保护和可靠性的基础上。例如,内部审计对网络企业控制水平的独立评价,使得客户了解到企业提供的数据将不会被有意或无意地滥用。再如,企业目标是建立电子商务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那么电子商务风险是随着网络交易的增加而增加,以至于不能确保交易的安全性或分辨用户的可靠性,因此,所需要的控制就是对用户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以及对通讯信息进行加密。
1、清理整顿范围。主要是四类中介组织:一是财务会计类,包括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机构等。二是工程技术类,包括土地评估事务所、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监理机构等。三是法律服务类,包括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公证服务机构等。四是服务类,如招投标机构、拍卖机构、人才市场、劳务输出中介机构等。同时,对市场发展类和行业自律类中介组织也相应进行清理整顿。
2、清理整顿内容。一是审查和确定中介组织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的进行纠正,应当撤销的予以撤销,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组织依法取缔。二是检查中介组织的从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三是检查中介组织的脱钩改制情况,深化中介组织的市场化取向改革,依照政策规定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四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二、专项清理整顿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规范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于20*年6月底前基本结束。
1、宣传发动阶段:20*年4月,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在20*年4月底前部署到位,提出清理整顿的工作计划,并全面启动,同时将整顿规范的工作计划于4月底前报市整顿规范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检查自纠阶段:在20*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1)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对行业协会的监管情况和中介组织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一要检查中介组织的设立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设立条件,特别要对中介机构的注册资金、经营场所、执业人员素质、身份等进行严格审查,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对未经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中介组织,坚决予以打击并依法进行取缔;对未正常开展活动,严重违法、违规和管理混乱的中介组织,要督促其限期整改。二要检查中介组织的脱钩情况。依照现行政策、法律、规定,要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并提出具体脱钩计划。三要检查行业协会建立健全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中介行业要设立行业协会,尚未设立协会的要抓紧筹建;对已建立行业协会,但机构、人员、职能不健全的,要抓紧充实。要逐步推行当然会员制,对进入中介行业的执业人员和机构,都必须加入行业协会,成为个人和团体会员;四要检查监管到位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组织的执业行为、收费标准,以及查处违法违规事件等方面,是否依法监管进行认真的自查。
(2)行业协会要在检查自身履行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工作的基础上,指导行业内的中介组织,对规范执业、执业人员、经营活动、财务管理、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并报市整顿规范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对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整顿规范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规范总结阶段:在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1)各审批、登记部门研究制订对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加强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完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规范运行、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2)行业协会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统一规范的行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制定本行业的自律规范和奖惩规则,建立本系统本行业的信用等级制度,对失信、失真、失公的中介机构和严重违法的中介机构、个人坚决实施市场禁入制度。
(3)中介组织结合自查情况,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服务标准、服务规则;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执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
(4)建立信用平台和中介组织的诚信档案。建立信息沟通制度,逐步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综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开展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的建设工作,及时掌握中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执行政策、规范执业、违规违纪、优质服务、人员培训、经营活动、机构变动、经营收入、上缴税收以及财务管理等情况。要把诚信档案与行业的监管和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将诚信档案记录作为业务考核和资格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执业者失信、处罚披露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中介组织从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社会披露,屡教不改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增加社会的可识别性。禁止列入黑名单的中介组织在政府或社会公共事业项目中提供服务,建立使用列入黑名单的中介组织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制度。
(5)在自查自纠阶段被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和管理混乱的中介组织,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由审批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取缔。
三、专项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局、经贸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法制办、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审计局、环保局、便民中心、投诉中心、招标投标中心、招投标监督办、建管局、商贸办、工商局、人行、工商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市整顿规范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介组织整顿规范工作的组织部署、检查督办和重要事项的研究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对中介组织实行指导、监管的具体科室,切实抓好整顿规范的落实工作。
1、市发改局牵头负责做好面上清理整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参加的例会制度。
2、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工商注册登记中介机构的清理工作,并由各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其它中介组织的清理整顿工作由登记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3、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订行业规划,审查认定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
4、各行业协会负责中介组织诚信档案的建设工作,尚未设立协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建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放管服”为权力瘦身,打造政务服务第一窗口
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切入点,优化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大厅目前各部门进驻事项xx项,其中行政审批许可事项x项,其他事项x项。1-6月份,受理各类办件共x万件,其中即办件x万件,承诺件x万件,办结x万件,办结率x%,提前办结率96%,日均办件量x,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x%。
1、融入省“一张网”,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加快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之举。根据省市政务服务“一网运行”工作要求,运用并升级我市现有的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省政务服务网,按照“三个凡是”的要求,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一张网络管服务”。根据《关于加快融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运行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时限要求,倒排时间进度,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目前已完成与V3.0权力清单“对表”及“一张网”涉及本部门事项的补充完善;完成了许可、征收、给付、确认、奖励、其他6类“应上尽上”事项清单梳理,在线开通率达到了100%。进一步加强“省政务服务网”推广宣传,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区镇,目前已完成一半任务量,全市网站访问量x万,APP
下载及注册量x千。
2.实施高效审批,促进审批效能再提速。
按照“程序科学、流程通畅、审批高效、服务优质”的工作目标,探索建立了重点项目“高效审批”制度,出台了《XX市重点项目“高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文件,通过建立“模拟审批”、跟踪协办、一窗通办、中介监管等机制,把传统的审批串联方式变更为并联方式,同步开展耗时较长的环评、土地挂牌、招投标等环节,确保纳入“高效审批”的项目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项目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证所涉及的审批流程。目前已在xxx等12个项目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推行一窗受理,实现服务流程最优化。
一是推行企业设立“小一窗”。
整合xx窗口,把企业业务全部集中到中心窗口,减少了企业两头跑处、多次申报的问题。设立“企业设立一窗受理”窗口,一窗对外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注销、备案和名称预核准等事项,取消了公安刻章备案流程,首领税务发票从2天缩短到2个小时,确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注册登记等审批1-3天内办结。二是实施不动产业务“一窗受理”。6月12日,正式启动不动产业务“一窗受理”服务新模式,在5月份推出的“最多跑一次”有效实施的基础上,设置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通过系统共享、预先计税、网上缴费、邮政快递等手段,实现“一次取号、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网缴费、一窗出证”的五个一服务,市民只有面签环节需要到现场“跑一次”,其他环节均通过内部流转,由原先跑3个部门多个窗口、准备多套资料到一窗受理、一套资料,实现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30分钟办结、5日出证的新速度。
4.建好中介超市,促使涉审行为更规范。
按照“政府监管、协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涉审中介服务监管模式,建立了“XX市中介超市网上服务平台”,实行涉审中介“一网制”,让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无门槛、零障碍”入驻,公示中介服务机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地点、联系电话、资质等,统一在“中介超市”挂网公示。拟定了《XX市中介超市管理办法》,采取“限时办结、规范收费、优质服务、末尾淘汰”等措施,使中介不再成为审批的“肠梗阻”。同时实现与XX市信用平台信息对接共享,严格约束涉审中介从业行为,真正让“中介”成为“审批”过程中的服务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审服务。5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目前有24家中介入驻。
5.设立“德企专窗”,做亮“对德合作”品牌。
为做亮“对德合作”服务品牌,大力推进德企服务工作,在政务大厅一楼设立“德企专窗”,搭建线下服务阵地。协助办理各类德资企业的工商登记、立项报建、德企人员护照办理等事项。主动与德企联系,收集各类问题和建议,积极做好协调跟踪等工作。专窗根据德企反映“近千吨危废积压仓库,无法及时处理”的问题,立刻协调新区、环保等部门,确定以欧商会推荐的阀安格作为处理试点企业,邀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一起走访调研,制定了处理方案,获得了阀安格的高度认可,目前已为20家德企制定了一年两次集中收集、个案定制等方式处置危废的方案,为德企发展解决了后顾之忧。同时为德企提供高效的审批服务,如德企“xx”项目仅用了5个工作日完成从设计图审到施工许可多个环节及50多份材料的填报工作。
(二)“便民热线”为百姓解忧,打造民生服务第一号线
**年1-6月,12345便民热线平台共办理市民各类诉求x件,比**年同期增长x%。其中一次性处理诉求x件,一次性处理率x%;形成工单转交各部门办理的x件,办结率**x%。市长信箱x件,办结x件,手机端x件,办结x件,x论坛办件x件,办结x件。
1、拓宽“12345”热线服务功能。1月1日推出24小时移车热线服务,目前每天x多个,成功率x%左右。今年又整合公车监督热线,4月起承接市“六个一”走访调研活动平台的日常运行,做好工单分拣转办和工单回访工作。截止7月7日,“六个一”信息平台录入走访调研登记记录x条,下基层x人次,走访家庭x户,走访企业**6家,走访重大项目x个,收集问题意见总数x个,现场解决x个,采集问题x个。登记问题提交给XX本级平台的工单数40**个,办结x个,其中非常满意x个,满意x个,满意率x%。x交办的工单x个。其中办结x个。
2、高位调解提升诉求处办率。定期召开12345便民热线联席会议,对疑难办件集中商讨解决办法,梳理制定《关于明确涉及部门职能交叉及区域管辖不明事项的分流处理意见》,明确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各部门的协作联动,有效解决群众诉求。
3、加强宣传助力文明创建。为扩大“12345”服务品牌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微信、微博及便民手册的宣传,借助电视媒体和出租车等提升热线的知晓率。同时,依托12345热线公众微信号开展“啄木鸟”行动,推出“参与文明创建,红包免费领”的活动,共发放红包x多个。在3月5日学雷锋日,通过12345热线公众号,招募100名志愿者,开展“啄木鸟飞遍XX”活动,通过手机拍摄XX的各种文明与不文明现象,促进城市文明管理,推动城市文明建设。
(三)“运行透明”促公平公正,打造公共资源交易第一平台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运行。**年10月28日挂牌成立,XX编办明确了交易中心为副科级建制,完成了人员调配以及住建、财政、卫计委的相关职能划分和对接工作,1月18日正式对外运行,截止6月底,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x个标段,交易金额x亿元,节约金额x亿元,资金节约率x%。其中:政府采购完成x个,交易金额x亿元,节约金额x亿元;建设工程交易完成x个标段,交易金额x亿元,节约金额x亿元。
2、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为实现XX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项目在统一平台上标准化、电子化、网络化运行,6月正式启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透明公开。落实“互联网+公共服务+金融”的现代化服务模式,完成投标保证金服务系统的开发,将与交易平台对接。同时加快与省市平台深度对接,基本建成功能齐全的网上交易平台。
3、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承接能力。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固化平台运行、交易规则、招标服务、信息监管等工作流程。引入常年公证和法律服务,对公开招标项目等进行全程的公证服务。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将廉政建设紧密嵌入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正、公开、规范运行。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1、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重点改革工作。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贯彻落实省市“不见面”、“见一次面”审批改革要求,对照审批清单,开展审批环节梳理,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2、对照任务节点,加快完成省“一张网”对接工作。加快推进政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实现横向到部门、纵向到省市的数据共享互通,确保后台信息“共享、共用、互认”。立足办事人角度,加强办事流程进一步梳理分类,形成“餐饮企业设立”等套餐系列,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加快与邮政EMS系统对接,推广快递送达和揽收服务,加快公共支付应用推广,拓宽政务服务系统的衍生服务功能。继续加强“一张网”推广宣传,到11月底完成x万人次省网访问量,x万次APP下载量,x万实名注册量。
3、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全力推行“高效审批”模式,通过设置“市场准入类、投资建设类、综合服务类”三类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审批向“一窗式”审批转型,10月份计划正式推出“企业报建小一窗”,“公安综合受理小一窗”,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同时培育一支项目报建“服务队”,对项目报建实行“代办制”,更高效率、更优服务加速企业项目办理。
一、严格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规范建设投资行为
(一)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和其它需要的审批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保证金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对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听证制度”,杜绝未经科学论证的“拍脑袋”工程。同时,进一步建立政府投资行政责任追究制,逐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概算的控制。
(二)县计经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明确项目建议书中对资金落实情况的审批内容和标准,明确审批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在建设项目立项时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落实。防止因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形成新的拖欠。
(三)认真贯彻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严禁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转嫁资金不足的风险,防范因带资承包施工导致的拖欠行为。特别是交通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施工。
(四)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中财政资金的支付审核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向承包商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款及时、足额支付。
(五)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改革,继续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建设监理和政府采购制等制度,大力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制度。
二、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一)凡已下达投资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需要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资金配套的项目,其承诺资金必须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或部门预算,按时到位。对建设资金不落实或到位不足的,县计经委、县建委不予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并暂停当地其他项目的审批;属重点工程项目的,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
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和《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文件与监管规定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房地产信贷审批程序,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按规定提交业主支付担保,对未提交担保的,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应依法签订合同,明确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程序、期限、方式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由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经审查后予以备案。且在合同发生重大变更时,业主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发生纠纷时,以备案合同为准。
(四)各企业在开发、投资新项目时,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建设资金的落实,严格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杜绝拖欠行为。特别是县内(含外地入驻)建筑企业要提高自身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带头抵制签订阴阳合同、垫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减少被拖欠现象的发生。
(五)房地产企业在办理房屋预售证书时,必须提供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证明。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建设双方没有就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达成延期支付协议,且延期支付协议未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手续。
(六)县财政局和审计局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依法及时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若建设工程承包双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期限的,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大、中型项目应在6个月完成结算,一般项目应在3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国家另有规定除外。建设工程业主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合同或《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约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的,视为业主已认可。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经承包单位催告业主仍不支付的,除按合同向承包单位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双倍逾期工程价款利息并赔偿其他损失。
(七)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提交有项目业主和承包商共同确认的工程款支付证明,对未按合同支付的工程款要签订还款计划,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同时,保证农民工工资金额发放。否则,县建委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八)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和保留金。
三、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一)县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制定解决拖欠工程款案件的有效措施,克服诉讼费高,审理时间长,判决执行难的问题。要进一步简化司法程序,降低法律门槛,规定审理时限,加大执行力度。对当地法院执行难的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由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或指定异地执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其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密切配合,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
(二)对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不积极偿还债务、情节严重的项目业主,经被拖欠者申请,在县劳动保障局进行核实后,可由县人民法院强制冻结业主单位帐户,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通过拍卖资产予以偿还。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正确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处理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发挥仲裁、公证等处理合同纠纷高效、快捷、公正的优势。县劳动仲裁调解机构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合同审查把关,凡受理建设领域的各种经济纠纷应及时予以解决。
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及相应的配套措施,完善建筑市场信用奖惩机制
(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培育担保主体。大力推行业主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鼓励建设单位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和建筑商履约责任险。同时,根据《关于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用商业保险代替质量保证金的具体办法,防范和转移工程质量风险。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和维护建筑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能,引导企业抵制业主的不合理要求,及时帮助解决被拖欠的工程款。
(三)建立健全建筑行业信用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快建立建筑行业信用信息库,完善不良名单制度。对信用等级不同的建筑业企业予以不同的政策对待,给予不同经济活动空间。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为信用不良名单的施工或劳务企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限制在我县的投标资格、清除我县建筑市场等处罚措施。同时,对相关项目负责人的从业资格予以限制,直至取消从业资质。
对于列入不良名单或不按合同约定有拖欠问题而未解决的建设单位,县计经委、县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内各商业银行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不予办理新建项目的立项、规划和施工许可、提供贷款,县国土房管局取消其参与土地竞标、竞买资格等,贷款银行不提供授信。建设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还应对其资质予以降级,直至注销其资质证书。
(四)进一步加大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力度。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越级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各类违法或违规行为。
五、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县劳动保障局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劳动保障局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县劳动保障局应进一步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制度和应急预案。县司法部门要依法查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并配合县劳动保障局妥善处置集体性讨薪事件。
(二)根据《大足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足劳社文〔2005〕3号)文件之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分别就新开工项目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工资保障金。县建委按照要求,在办理建设手续时严格把关,做好保障金的收取工作;对不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承建双方,将对其建设行为予以限制。
(三)县劳动保障局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施工现场应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并对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情况、监察电话、地址等相关内容公示;加强农民工用工合同管理,改进工资支付办法,逐步建立“月支付,季结清”的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时纠正建筑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县劳动保障局均应及时处理。同时,县劳动保障局要将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重要的信用指标,纳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农民工法律意识,鼓励发展劳务企业
中注协近日《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其中列出注册会计师业务11大类、262项,并将相关业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等逐项加以说明。
中注协开展CPA行业新业务拓展培训
按照大力拓展注册会计师业务领域的8项具体工作措施,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和《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中注协组织开展远程教育(视频)、专题研讨、论坛、面授等多种培训形式,全面助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新业务拓展。
CPA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在京面试
6月20日,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2010年度选拔测试面试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67名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选拔测试笔试的注册会计师参加了本次面试选拔。
非金融机构申请支付服务需CPA审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服务进行了规范。为保证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服务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申请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必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
世博会跟踪审计结果将于明年7月公告
按照审计署要求,上海市审计局将对上海世博会相关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将于2011年7月向社会公告。同时,审计署将加强对这次审计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需审计
农业部近日制定并下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该标准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记账机构记账、核算。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合作社的财会人员。
审计署加强新农合专项基金审计监督
审计署目前正在组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进行审计调查,以促进我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根据新农合部级联席会议要求,审计署从今年5月起,组织9个特派员办事处对安徽、湖北、江苏、辽宁、湖南、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9省新农合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每省调查5个县,每县延伸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
中注协征集注册会计师行业史料
为了更好地总结回顾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挖掘行业文化内涵,展示行业发展风采,中注协将建立行业史料展示厅,并举办“薪火相传开拓创新”主题展览活动。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史中能够反映行业优良传统与优良作风的图文和实物资料,征集时间截止至2010年7月15日。
我国将设置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通过了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资产评估、警务等硕士专业学位。文件称,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资产评估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审计署援外项目审计结果
审计署日前了90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9年度公证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援)款协议。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在财务核算、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审计发现,10个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或项目特定目的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出具了有保留意见报告。
政策
CPA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办法征求意见
中注协近日起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规定了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各相关主体在学时标准与学时要求、学时的取得途径、学时的申报与确认以及组织与认证等方面的程序框架,对于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且不符合豁免规定的非执业会员,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了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的财务行为,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财政部近日《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财政部:财政监督办法征求意见
为加强财政监督,规范监督行为,维护财经秩序,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财政部近日下发《财政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财经
财政部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办法》对地方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进行规定,其中,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
财政部规范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防止骗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产品标识卡管理、补贴审核兑付以及日常监管都做出了严格规定。同时要求各省份有关部门于近期对辖区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兑付情况进行自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股权激励限售股转让暂免征个税
国税总局日前印发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稿》,其中明确,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给予员工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其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明确规定了征税办法,转让这部分限售股暂免征税。
国税总局划定土地增值税预征最低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称,6月底前,全国各省市地方税务局要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向税务总局汇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五城市试点新能源汽车补贴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内地和香港签署税收协议第三议定书
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与
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北京分别代表内地和香港签署了《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该议定书对两地税收《安排》信息交换条款进行了修订。
农村金融获四项重大税收优惠政策
为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近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人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洪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取消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22日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其中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
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此次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保监会近日颁布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6月12日正式实施。
地方
上海推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
2010年6月12日,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并进行表决。这两个法规,对评估行业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提升了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作用和地位。
四川:责令22家会计师事务所整改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通报了2009年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和处理的情况,2009年受到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人数都是有史以来最多的。通报的检查结果令人吃惊:检查的22家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存在问题,均发出整改通知书。省财政厅并未公布受罚者名单。
毕马威厦门分公司十月揭牌
毕马威(KPMG)会计师事务所将于10月启用其新设于福建厦门的分公司,董事长CarsonTon表示,厦门分公司服务范围将辐射包括整个福建省在内的海峡西岸地区。至此,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入厦驻点。
两岸会计学术研讨会在台登场
2010海峡两岸会计学术研讨会近期在台湾国立政治大学举办。在中国会计学会带领下,来自大陆的近70名会计产官学界人士齐聚政大,与台湾会计学界共同讨论两岸会计学术合作之道。
数字
深市18冢公司信思披露小合格
深交所日前完成了对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9年度信息披露的考核工作,公布了信息披露考核中不及格的主板和中小板公司名单,其中主板公司不合格12家,中小板公司不合格6家。深市主板2009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公司分别是:SST华新、深国商、ST玉源、宝石A、旭飞投资、ST银广夏、紫光古汉、茂化实华、ST亚太、ST锦化、ST城和宗申动力。
审计署1~5月审计情况统计结果
日前,审计署办公厅了2010年1至5月审计情况统计结果。据统计,1至5月,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261225-单位,依法查处了违法违规、损失浪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和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等问题。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71.2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或结算额94.2亿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39.1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153件,涉及人员276人。
声音
刘玉廷:三年完成企业内控规范体系
“自2010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让整套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落地。”6月9日,在中国会计学会举办的全国财政系统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培训班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师资培训班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就如何有效贯彻实施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出了时间表。刘玉廷表示,贯彻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顺利进行,有赖于企业对内控配套指引的掌握程度,而决定企业内控实施水准的则是专业人才。
刘家义: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
在桂林召开的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第13次大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审计署将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资源环境审计路子,为促进改善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国际
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大会召开
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第13次大会于2010年6月8日至11日在广西桂林召开。本次大会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会议主要包含讨论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2011~2013年工作计划、气候变化审计专题研讨、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课题讨论、世界审计组织第20届大会主议题二论文研讨等内容。
IASB与FASB趋同工作联合公告
日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一份重要的趋同工作联合公告。双方有意优先考虑重大的趋同项目,以便将工作重点更聚焦于那些双方相信能够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的改进和趋同带来显著效应的问题和项目上。
美国公众公司舞弊最新研究报告
根据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COSO)近日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显示,美国公众公司的虚假财务报告会对投资者和企业高管产生重大负面后果。报告指出,在涉嫌舞弊公告的前后两天内,新闻曝光会引起股价非正常下跌,平均跌幅达到16.7%。涉嫌舞弊的公司通常将经历破产、从股票交易所除名、或资产出售的窘境,而在90%的案件中,SEC会点名所涉及公司的CEO和(或者)CFO卷入其中。
新审验标准加强模拟财务信息审验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已经提交了一份旨在解决模拟财务信息编报的新的审验标准。模拟财务信息是指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响的信息,即这些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对历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一般在仅仅依靠历史财务报表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时进行。
房地美房利美将从纽交所退市
联邦住房金融局(FHFA)发表声明,要求其监管的美国两大抵押贷款巨头房利美(FNM)与房地茭(FRE)将它们的股票从纽约证交所退市。退市的原因是两家公司的股价长期处于纽约交易所对股价要求的最低水平。
美参议院批准中小企业免于审计
开承诺内容、首问负责制、服务工作规范、文明用语、收费项目及标准,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汤山司法所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基层单位示范窗口被市局推荐到市行评办,并接受了市行评代表的验收。同时,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窗口,增设休息等待区和自助服务区,提供便民服务用品,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文明用语,挂牌上岗。组织机关和司法所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到社区、外来人员集聚区开展法律咨询、行评工作宣传、普法宣传等活动,努力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的法律问题。通过行评,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办公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全系统继续深化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检验教育成效,创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评估体系,把各阶段的任务和具体内容作为
一、二级指标,采取自评、所在地领导评、群众评、社会各界评、考核小组验收、局长办公会确定等级等形式,将各单位教育成效评定为A、B、C三个等次,进一步激发了活动开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其做法在省委政法委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交流。二、围绕“对标找差,全面争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全年工作部署,我们确定将法制宣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五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五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突出重点,创新模式,法制宣传工作实现有效突破,每周六上午由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共接待职工咨询200余人次,法律文书100余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000余份,法律书籍2000余册。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各镇街物资交流会为契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8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3000份,法制宣传扑克牌10000副;与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栏目联合在东山文化休闲广场举办了2009年首场送法进社区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5000张,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三是普法形式进一步创新。每月18日,利用社区广场,举办“18”法治广场活动,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或法治纳凉晚会,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联合区妇联开展江宁区第六届外来务工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联合区总工会、区劳动局举办了江宁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结合送法进社区活动制作了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全区九个镇街进行巡回展出;结合科普宣传周活动,制作了企业所得税法和物权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东山中前社区、晓里社区、邵圣社区等九个社区进行了展出,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创新与江宁大学城地区高校开展普法共建活动,与晓庄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天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整合高校资源,组织南师大、东南大学“法律人”深入农村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安排南京工程学院20名大学生到各司法所就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参加社会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学法效果。同时,在江宁电视台开辟《普法在线》栏目,将密切联系群众利益的法律知识和我局的普法动态向全区的广大居民进行宣传报道。2、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大调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融入到大调解运行机制之中,丰富纠纷解决手段,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区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区大调解运行机制和调处机制进行督查,提高大调解工作成效,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纠纷信息,制定调处工作预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调解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调解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举办两次大调解工作培训班,印制《江宁区基层大调解工作实务手册》,采取交流观摩、以会代训、以案释法、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对部门、镇街调解员及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调解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镇街村级区划调整,调整建立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探索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江宁街道与相邻的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乡、南京梅山海事处、南京中华门铁路派出所社会治安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横溪镇与安徽省当涂县丹阳镇联合成立了苏皖‘双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了联合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台帐,并正常开展工作。联合调委会在化解跨省纠纷、维护接边地区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经验得到省、市政府办公厅的推广。
3、扎实工作,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全区积极构建完备的组织体系,稳定的工作队伍,良好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社区矫正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结合区划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矫正组织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为主体的执法队伍以及主要由社区干部、“三老人员”以及矫正对象亲属等组成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社区志愿者达到600余人。积极开展培训教育,聘请了部分高等院校的教授、学者等来我区授课,今年共组织各种培训6场次,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指导协调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理能力。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针对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开展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改造表现、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再犯罪的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差异,将矫正对象分为宽松管理、普通管理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区别对象,因人施矫,并组织开展了全区青少年矫正对象和假释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针对可能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审前调查评估。三是矫正管控方式进一步创新。在敬老院、社区活动中心等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聘请公益劳动联络员,负责对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促进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在江宁监狱教育基地,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增强了矫正对象的在刑和改造意识。在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为有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与南京工程学院社会系社工专业合作,充分利用区内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开展针对性帮
教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对20余名户籍不在我区或是外出打工的矫正对象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成效明显。今年,上峰司法所一名矫正对象表现良好,由司法所建议,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顺利减刑,经过公示,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四是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今年,我局组织司法所对2004—2009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脱、漏管及重新犯罪。同时,我局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农村籍的落实责任田,居民户口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低保条件的与民政部门协调纳入低保,并与开发区一钢管租赁企业签定协议,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现已安排4名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在扶贫济困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也多次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9月2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法律援助》节目介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受案数字又有了新的突破,办理的案件达到586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实现有效突破
在全区20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示范化司法所试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工作目标,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司法所考核办法》,进行百分考核,对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局中心工作8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在汤山、湖熟司法所进行示范化建设试点。根据年初制定的《江宁区司法局关于示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汤山、湖熟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在队伍建设上,司法所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互帮互学、立功创模等活动,积极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汤山司法所作为“法治南京”建设示范点,所长杜礼根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个人一等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湖熟司法所结合大楼改造,以建设一流司法所为目标,建设成为有独立产权、高标准,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汤山司法所办公用房也达到200平方米以上,都分别设置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以及“148”接待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专门办公室;司法所均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其中,汤山司法所还专门配备了“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了AB角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制度以及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考评、奖优汰劣的人事管理制度、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公开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业务建设上,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司法所把便民服务、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信任。通过试点,探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继续打造司法所建设的新亮点,促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所队伍建设进
一步提升。研究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突出抓好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处置突发事件、独立工作的能力;抓好司法所职能延伸下的基层调解人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学习,熟悉业务特点,掌握工作要求,司法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三、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司法行政服务大局职能得到全面提升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薄弱环节,全系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200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制宣
传、大调解、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的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以“五五”普法规划为总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等不同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发挥普法基地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二、以“大调解”为主体,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一是继续推进大调解工作。落实“大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大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经费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实现整体联动,并积极拓展大调解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其预防、发现、控制、调处于一体的综合功能,注重大调解机制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二是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三是继续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罪犯教育和改造质量。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探索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矫正模式,充分利用社区、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定位监控体系,确保矫正质量。四是继续强化帮教安置工作,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安置组织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管理网络化”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规律的研究,建立重新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做到苗头发现及时、管控措施到位、防范打击有力。三、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加大法律保障力度,营造全区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氛围。要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行业自律、质量监管、投诉处理、行业维权、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机制,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推行诚信执业评价公示、违法违纪信息披露和责任赔偿保险制度,建立诚信中介。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