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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4-21 01:42:46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1)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篇(2)

2、 自查时间为20xx年元月至20xx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篇(3)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3、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 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篇(4)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各旗县区对所有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严格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生态移民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二)义教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三)退耕还林(草)项目。

(四)人畜饮水项目。

(五)禁牧舍饲项目。

(六)沙源治理项目。

(七)其它涉农项目。

二、自查自纠有关要求

(一)主要从是否严格履行了项目的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招投标、工程进度、成活率,工程是否按要求及时竣工并通过验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缩小建设规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工程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原始会计凭证是否齐全,财务帐目是否清楚、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提留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自纠。

篇(5)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对重点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对照省审计厅的审计重点和要求,我们财政部门与相关农口部门密切配合,对2008年至2011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2010年至2011年小农水重点县专项资金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8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项目资金为354万元,全部是中央财政资金。其中:274万元规模情况为深耕改土和秸杆还田60万元,增施有机肥补贴120万元,良种推广10万元,技术推广及普及10万元,技术培训60万元,实验示范基地建设14万元;另80万元为整修道路、修建沟渠和清淤等,此资金已全部列支完毕。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不符合规定的发票19张。

 2群众自筹资金以投劳折资计算,账务未纳入项目单位进行核算。

二、2009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麦产业项目资金为4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7万元,省级5万元。主要是秸杆还田80万元,深耕和播后镇压40万元,增施有机肥和施用配方肥280万元,良种补贴40万元,实施示范基地建设11万元,农技人员技术指导补助6万元,人员培训30万元,乡镇农技推广能力建设5万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489.74万元,结余2.26万元。

存在的问题:

1存在开发票单位与发票领用单位不一致的现象;

2经延深检查,发现供肥企业未按规定供肥,财政补贴资金20.91万元滞留在供肥企业。

三、2010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和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1、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批复总投资为3252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14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550万元,实施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862万元。建设内容为基础生产条件建设、蔬菜种苗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示范园建设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801.6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实际未到位资金450.4万元;

2项目实施单位为施工单位垫付工程发票税额101.5万元;

3项目实施单位将部分项目资金存入个人账户。

2、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投资3590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900万元,省级资金900万元,市级资金360万元,县级资金1100万元,农民投劳折资3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县农场井灌区喷灌工程和向城兴明片东半部低压管道灌溉工程,面积为3.55万亩,实际完成总投资3420万元,结余资金为170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行县级提款报账制不规范;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设计的地方较多。

四、2011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项目和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1、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项目总投资2018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140万元,县级配套560万元,实施项目单位自筹6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技术推广培训、生态循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拨付工程款463万元。

2、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投资3686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200万元,省级1550万元,市级350万元,县级1100万元,2010年度给余资金170万元,投折资金3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二庙井灌区低压管道灌溉工程和水源工程,面积为3.85万亩。目前项目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按招投标规定和项目进度已拨付工程资金1000万元。

五、对自查中的有关问题整改如下:

1、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已要求开票单位重新开具合规的发票;

2、对群众自筹资金以投劳折资的,已记项目单位账上;

3、对滞留在供肥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已收回财政;

4、对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未到位的,已责令项目单位列出到位计划,使自筹资金尽快到位,以便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5项目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的,已责令其取消个人账户,将资金全部纳入项目单位统一账户;

6、今后严格按要求实行县级报账制;

7、今后严格按批复后的实施方案施工,尽量减少变更设计;

篇(6)

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办公室、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对2016--2017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集体林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基金,生态护林员集体和个人天然起源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国有林管护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等资金,进行了认真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2017年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退耕还林资金

1.2016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万亩每亩补助资金260元,共计754万元,2016年实际到位449.5万元,当年兑现444.82万元,由于未办理“一卡通”,由将资金兑现支付到各乡镇账户后由乡镇以现金方式再兑现到农户。本年未兑现金额为4.68万元(未兑现原因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政策补助资金不予兑现)。

2.2017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万亩每亩补助资金260元,共计754万元,2017年到位1058.5万元(其中补拨2016年304.5万元)。现已兑现875.87万元,未兑现金额为182.63万元(未兑现原因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政策补助资金不予兑现金额为11万元;二是因卡号错误退回财政专户中44.94万元需核实后待发;三是目前有4个乡镇正在对退耕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卡号进行采集,4个乡镇金额为126.69万元),待信息完善后将及时兑现资金。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2016年到位资金为3891.40万元(其中,集体及个人3735.33万元、国有林149.57万元、公共管护支出6.5万元),实际到位3891.40万元。实际支付集体林补助资金3683.28万元。未兑现金额52.05万元,未兑现原因为扎科乡麦玉龙村管护不合格及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按县委、政府相关要求不予兑现。

2、2017年到位资金为3930.35万元(其中,集体及个人3735.33万元、国有林188.17万元,公共管护支出7万元),实际支付集体林补助资金3699.23万元。未兑现金额36.1万元,未兑现原因为扎科乡昂达村和青多村管护不合格及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按县委、政府相关要求不予兑现。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

1、2016年根据甘财农﹝2016﹞112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4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41万元。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482名,兑现管护资金241.00万元。

2、2017年根据甘财农﹝2017﹞122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巩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29万元;甘财农﹝2017﹞114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313万元。合计资金为642万元,已兑现150.78万元。

(四)森林抚育资金

1.2016年甘财农〔2016〕08号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计划面积1.5万亩,补助资金60万元,完成计划0.5万亩,使用资金60万元,经自查超标准支付作业设计2.1万元,森林抚育劳务补助费及工作经费无超标准超范围使用。

(五)、国有林管护费

2016年国有林管护费342.8万元,2017年到位397.8万元。通过自查在森林管护费用中没有超标准、超范围使用;2016年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国有林)资金中有超范围支付职工社会保障费22.56,住房公积金6.47,支付电费等3.68万元。

(六)、集体和个人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

根据甘财农﹝2017﹞114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资金到位75.62万元未兑现,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待方案完善和考核后及时兑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在2016年账务中,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国有林)列支职工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电费等。对于超范围列支部分将从国有管护费中进行归还。

2、超标准支付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费用。

经自查2016年超标准支付抚育作业设计2.1万元,经查超标准原因为作业设计评审费,建议由设计公司写出情况说明。

3、惠农资金兑现环节不规范

惠农资金资金部分未按“一卡通”方式兑现,现结合全县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活动,正在完善退耕还林“一卡通”信息,在今后的资金兑付中严格实行“一卡通”支付,并与各乡镇及时衔接,保障惠农资金的安全有效。

4、会计核算不规范

篇(7)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xx年xx,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

1、xx年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14.45万元;

2、xx年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6.0万元;

3、xx年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17.5万元;

4、xx年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30万元;

5、xx年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

6、xx年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95万元。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干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欺骗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本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鼓励了企业勇于开辟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到达400万件套,销售收进达

篇(8)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获得实效

这次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展开以来,我办领导高度重视,严格依照稷农廉办发【xx年】4号文件中要求的具体内容、检查情势和省市级支农项目资金下达文件中的要求迅速展开自查自纠,并深进到项目区对工程建设情况实地查验落实情况,确保检查工作按时保质有序完成。

二、扎实工作,弄清弄透二0一二xx项目建设及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xx年xx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情况

xx年年,稷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两个:

一是建设1.05万亩高标准农田。

项目触及清河镇的清河村、北阳城、南辛庄三个行政村,总投资1328万元,其中中心财政资金83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3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83万元。二是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触及稷峰镇的吴城村、永宁村和化峪镇的东段村,项目区建设面积0.32万亩,总投资312万元,其中:

中心财政资金19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78万元,市级财政配套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9.5万元。这两个项目于xx年年5月全面完工,5月31日接受市农发办验收,并被评定为良好工程

产业化项目工程实施情况

xx年xx我县的产业化项目有1个,由稷山县友臻板枣专业合作社实施,项目已于xx年年11月底全面完成。

合作社实施的

年产500吨优良稷山板枣加工扩建项目

篇(9)

(一)社保专项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1-9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万元(其中: 个人缴费****万元,中央财政补贴***万元,盟市级财政补贴**万元,旗县级财政补贴****万元{包括2017年欠拨的*****万元},利息收入**万元)。

(二)社保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1-9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万元(中央补贴支出***万元、自治区补贴支出****万元、盟市级补贴支出****万元、旗县级补贴支出****万元)、个人账户支出***万元、转出支出***万元)。

     二、专项资金结余情况

  2018年1-9月份社保专项资金累计滚存结余*****万元。

三、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重点环节的落实贯彻

 整改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人员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问题。

存在问题原因:一是各苏木镇、嘎查村未及时上报到龄人员退休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导致未能及时办理。二是部分到龄人员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存在断缴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与各苏木镇对接,对到达退休年龄的及时填报材料。二是对各苏木镇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到龄人员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且存在断缴的,电话告知本人补齐断缴保费。

(二)信息系统操作一人多权限问题。

存在问题原因:为群众方便查询、录入信息导致一人多个权限。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按照信息系统操作流程执行各项操作。规范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二是建立数据录入、修改、访问、使用、保密、维护的权限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系统数据的监控,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三)参保缴费核定至划账等工作一人操作问题。

存在问题原因:因工作人员短缺,导致一人兼多项业务经办。

整改措施:一是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机制。二是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三是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权力事项应控尽控。

篇(10)

根据徐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徐汇区监察局、徐汇区财政局、徐汇区审计局徐纪〔2009〕9号文件,学校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于2009年6月17日下午召开专题行政会议,进行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共同学习文件,深入认识文件精神、检查范围、专项治理的内容、重点要求等,明确自查工作和时间节点。

经行政负责同志深入年级组、教研组、各处室等认真自查,我校没有小金库行为。没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而设立小金库没有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没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更没有利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的行为。学校按照本市《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开设银行账户,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财政票据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票据。

对以上自查结果,学校召开两委会进行了通报,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同志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治理小金库自查情况表》、《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银行账户清理自查表》和《上海市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表》,学校校长、书记、支委纪检委员、会计、报帐员等同志在《治理小金库自查情况表》上承诺签字,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篇(11)

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和区财政厅《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政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水库移民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本次自查自纠涉及资金8196.27万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资金8114.4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81.8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本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库移民的政策。

2、对xx年、xx年xx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库区涉农项目资金,我局坚持做到: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资金管理工作机制来执行,按章办事,依法理财。我局通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套取、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私分库区涉农项目资金的问题

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我局严格按照xx年年重新确认的人数和名单,在每个季度的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程序向政府申请划拨该项目资金,同时做好发放清册连同政府批文一起送到财政局,由财政局拨款到信用社

水库移民款

专户,再由信用社按清册名单和金额发到移民户的专用账户上。

4、xx年、xx年年的项目资金下达后,先报财政评审,再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完工,经我局和村、乡镇政府、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再由我局向财政申请拨付进度款;由区政府组织区纪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再向市一级申请竣工验收。xx年年实施的项目在初验后,由区投资审计中心进行审计结算后再向市移民局申请竣工验收;xx年年实施的项目已进行了初验并进行了审计结算,准备申请竣工验收。

5、xx年年至xx年年的大中型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尚有12

8.01万元留在区财政局的账上,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