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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姚家坝乡位于县境东部,北临浏阳、东与醴陵接壤,浙赣铁路、三二0国道穿行而过,全乡辖19个行政村,水田面积18004亩,因交通便利,信息快捷,山青水秀,风景宜人,土质肥沃,气候温和,适宜甜瓜的种植和销售。尽管一直以来,该乡农民都有种植甜瓜的传统,但品种老化,市场销售不是很畅通。为促进农民增收,姚家坝乡党委政府在进行农产业结构调整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甜瓜种植上,1996年,姚家坝乡从台湾引进辛美人“香玉甜瓜”新品种,当年引导农户栽种400多亩,辛美人“香玉甜瓜”上市后,因其皮薄、脆嫩、香甜等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而倍受消费者喜爱,市场供不应求。小调整带来大变化,种植辛美人“香玉甜瓜”的农户较其他农户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辛美人“香玉甜瓜”亩平产量近2000斤,毛收入每亩可达2800元,除去成本后利润可达1500元,较种植水稻多收入近700余元。农民最讲实惠,也最会算经济账,效益的差距促使农民种植辛美人“香玉甜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随后几年辛美人“香玉甜瓜”种植规模有了很大发展,2001年以来连续三年均保持在10000亩以上,今年尽管国家对种粮农户进行各项补贴,种植面积有所减少,但种植面积仍然达到了7000余亩。姚家坝乡的辛美人“香玉甜瓜”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并且迅速扩散到周边地区,株洲县的渌口镇、白关镇、仙井乡等乡镇,以及与姚家坝相临的醴陵市、浏阳市的部分乡镇纷纷引进品种进行种植,一些农户也因此迅速致富。姚家坝乡因产业结构调整成效突出,2000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种植业基地先进乡镇”。
二、姚家坝乡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㈠坚持政府引导。在辛美人“香玉甜瓜”产业发展上,姚家坝乡党委、政府可以说是做到了尽力而为之。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从1996年起,该乡党委政府就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香玉甜瓜发展领导小组,确定了发展思路和具体的办法、措施,制定了发展目标,在收获时节,乡镇干部帮助找信息,跑市场,让农民知道政府在实实在在为自己谋利益。二是致力形成良好的种植基地。农业生产只有形成基地,才有生产力,才能产生最大的效益。姚家坝乡建立了示范基地,抓好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从400亩发展到目前的近10000万亩,预计到2005年以姚家坝乡为主的基地将发展至15000亩左右三是帮助创立了辛美人“香玉甜瓜”品牌。甜瓜有价,品牌无价。品牌是无形的竞争力,是潜在的优势。当香玉甜瓜在市场上逐渐名声雀起时,乡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以西汉人物辛追(乳名香玉)为题材,向有关部门成功申请“辛美人”注册商标并进行包装专利的申请,较好地打造了这一品牌。
㈡给予资金支持。针对一些农民资金不足的现状,该乡政府积极做好金融机构的协调工作,大力开办了“小额贷款”制度,对种植户申请小额贷款,不用抵押,精简手续,随到随贷。去年,各金融机构为种植户提供贷款多万元。今年1─6月份,仅农村信用社已为种植户发放贷款万元,并计划全年向种植户提供万元,有力缓解了农户的资金难题。同时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政府每年投入近3万元无偿发展辛美人“香玉甜瓜”,鼓励支持种植业的发展
㈢进行科技扶持。一是加大对种植户培训。姚家坝乡农技站坚持每年初对种植户进行技术培训,全乡19个村已培训4500人次,使其初步知晓种植的一般技术,同时开通技术服务热线2部,随时解答养殖户的疑难问题。二是开展送技术上门入户服务。香玉甜瓜栽培和管理难度大,死苗、烂苗现象易于出现,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乡镇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吃住在村,深入到户,从选种、消毒到育种、病情防治等关键环节给予具体指导,确保农民能安心种植。三是成立了香玉甜瓜种植研究所,进行科学实验,总结种植经验,同时聘请专家进行重点指导,与一些科院专家建立长期联系,解决种植过程的问题。
㈣拓宽销售渠道。销路问题是种植户最大的顾虑。市徐家桥市场、中南蔬菜批发市场、湘天桥市场、天元区农贸市场四个市场是全市最大市场,近几年来,妙家坝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青玉甜瓜促销总公司,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将产品销售定位在市区四大市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争取了四个市场上老板的支持,四个市场对香玉甜瓜做到了敞开收购,初步形成了“农户+公司”的销售格局,加强了与外界联系,从而有效的化解了风险,大大调动了农户的种植积极性。
三、几点启示
㈠启示之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必须坚持以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为前提。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仅仅依靠农户“自由式”发展,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一定的规模;同时农民是结构调整的主体,只有让农民实实在在地见到了效益,才能激发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推进农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过程中,政府一定要定好位,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服务工作上,通过采取市场引导、示范带动的方法,多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的积极和创造性。如果只因上下各级抓结构调整而盲目进行结构调整,不认真研究市场,不注意农民的意愿和接受能力,就易于出问题,不仅会影响整个农业结构调整进程,而且会损害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
㈡启示之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必须抓住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乡域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个地方所特有的资源、区位、人文各种优势,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同样如此。姚家坝乡有着种植甜瓜的传统,香玉甜瓜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产品,加之优异的交通环境、兼有辛追这样一位历史人物等等,这均是一种难得的资源和独特的优势,姚家坝以此为突破口并确定为主攻方向,全力实施突破,就是看准了这个产业潜在的巨大优势。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0(b)-0172-02
近年来,学历变得越来越重要,父母也开始重视孩子的学习。然而高考正是决定学历的一道门槛,所以,高考理所当然引起了父母、老师和社会的高度重视。针对这一问题,西南林业大学林学院在2015年对2015级新生做了高考志愿填报问卷调查。
1 问卷设计
问卷调查的题目中,侧重对新生上大学前的生活背景、选择高校和专业重视度做了调查。
问卷调查对林学院的350名新生的填写情况进行了统计,并且男女比例基本相等,参与调查的同学大多来自农村、乡镇和县级城市,并且大多来自县级高中,父亲和母亲也大多居住在农村,整体来说,学历不高,家庭情况也不是很好。
2 调查结果
根据统计结果显示,在高考报名之前,对新生在报志愿时对高校信息和专业信息了解程度统计可知,有40.52%的同学了解过相关高校及专业的详细息,而大部分的同学在报名前只是在努力考个高分,几乎没认真了解过这些相关信息,就导致了高考报名存在盲目报名,专业选择随意的现象出现。
在有关对该专业了解方面的问题统计显示,只有4.7%的同学对自己所学的专业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将近70%的同学对自己的专业认识模糊。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同学们虽然已进入学校进行学习,开始了大学生活,但对自己的专业还是了解的有所不足。由此可见,虽然很多同学们对自己的未来想象计划良好,但只有很少部分同学能脚踏实地地做好细节工作,详细了解自己所选择的专业。
对学校与专业谁更重要的问题调查上,统计结果显示,7%的学生认为只要能上理想的大学,专业不重要。然而,学生大多都只能从侧面了解,通过网站或者道听途说,了解到的也只是学校的冰山一角,其实一个学校好坏与否凭个人感受是不够的,大学是一个培养自学能力的地方,如果你能力够强就不存在学校好坏的说法了,就像高考每年都有黑马一样,个人的能力和存在方式往往决定了他未来的取向,其实每个人所走的路都在自己手中,而决定何去何从的是你自己的方向感也就是对未来的感知能力。30%的同学认为只要专业好,学校不重要。对于那些有自己的想法的人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也不至于盲目。而对于那些专业没什么特别想法的人来说,他们对专业的选择大多都会收到外界干扰,比如说亲朋好友的专业,老师的介绍,近年来专业的受欢迎程度,相对而言这就存在很大误区,好多大学生到了大学就很颓废的原因之一莫过于所学非想学。
新生对目前已被录取的高校和专业的感受调查结果显示,45%的同学认为当初对该专业的部分情况有所了解,但有些重要信息并未了解,63%的同学认为当初对该院校的主要情况都有所了解,且与实际情况比较相符。
当提到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时,统计显示15%的同学想重新选择学校,但不换专业;28%的同学想重新选择专业,但不换学校;24%的同学想重新选择学校和专业;33%的同学既不换学校也不换专业,由此可见,大部分同学对自己专业和学校并不满意。
3 建议
3.1 科学地指导学生的高考志愿填报工作
通过以上的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很多学生不满意自身选择的专业。这是因为他们在选择专业方面缺少科学指导,所以导致错误地选择了专业。在高考志愿填报的过程中,学生不了解专业是面临的最大难题,一些学生甚至毫不知情。这也体现了中等教育跟高等教育存在衔接上的不足。这对学生而言,倘若在填报高考志愿的过程中,难以获得科学的指导和一些高校的专业信息,那么就难以选择较为满意的专业。为此,应当强化中学跟高校之间的信息交流,在高三时期就指导学生的升学工作,让学生明确自身的水平与适应能力,从而清楚自己以后的目标,更加自主地选择专业和奋斗的目标。当然,作为高校来讲,务必实施积极的措施,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为学生创造更多选择专业的机会。
3.2 有针对性地选择专业,且考虑自身的特长与爱好
在选择专业方面,学生需要立足于职业科学地选择专业,不可以盲目,不然会严重地影响自身毕业后的就业和发展。学生需要对高校的特色专业和优势课程进行把握,这是由于行业的认可程度与专业知名度会对学生以后的就业、学习等产生深远的影响作用。为此,学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应当熟悉所选择高校及其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向,并且应当考虑自身的特长和爱好等。
3.3 高校以就业为导向,不断地调整专业结构
在推进大众化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教育主体同样期望比较高的高等教育价值,他们不但重视学生的上学,也重视学生以后的就业。为此,高校应当注重人才就业市场对培养人才的调整功能,结合高校自身的资源优势和人才市场的人才需求实现专业结构的调整。除此之外,还应当适度地控制规模,结合以后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确保平衡性地发展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让大学生在毕业之后可以跟用人企业的要求相符合,切实确保国家的要求跟个人的价值相统一。
3.4 注重对青年学生实施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在认识上大学目标价值的问题上,学生常常忽视了为社会与国家做贡献,他们看重的是实现自己的价值和利益。家庭教育的第一要务是道德教育,这是由于借助家长跟子女的交流和感染效果,家庭教育能够实现更加理想的道德教育效果。在实际中,家庭教育紧紧地围绕智力教育,仅仅注重子女的考试分数高低。鉴于此,由于家长不重视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才造成他们缺少社会责任感。再者,学校教育过程中对学校成绩的考核指标主要体现在学生高考录取率的高低上,这也导致德育教育难以实现理想的效果。为此,高校需要实施一系列的方式强化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与责任意识教育。
4 讨论
特定阶段有一定的选择,对于学生在专业和学校的选择上,社会也有一定的任,高校应该对学校的师资、设备、教学情况等进行全面和真实的宣传。据调查,高考志愿填报时,同学们对历年的录取分数线、该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想读专业在该校的实力比较关注。所以,社会应该多宣传一些这方面的真实有效的信息,特别是专业的就业方向、未来人才市场需求状况、就业率、课程的学习内容、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以及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要求,这样为填报志愿的同学提供更多的帮助,让他们一次就能选到自己满意的学校和专业,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
1.1刊载中国考古学及与之相关的学术论文、发掘与调查报告、书评、科技考古报告。《考古》还刊发考古简讯及学术动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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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民间美术教学中,除过正常的课堂教学、工作室的操作和图书馆的积累外,还需要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和民间,让学生近距离接触民间文化和寻找创作素材和灵感,在自然环境和民间艺术的陶冶下培养自己的艺术素养和艺术情操。
近年来,美术院校越来越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每年定期组织学生下乡采风,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笔者认为田野调查不是去拍几张照片,画几幅速写,而是要深入了解民风民情,所以要真正把田野调查和中国民间美术教学结合起来,才能使调查名副其实,才能有利于中国民间美术课的教学。
1 田野调查是中国民间美术教学的重要环节
田野调查教学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组织下,围绕某一教学目的,深入到民间艺术起源地对民间美术素材和相关文化背景进行调查、收集和研究的一种教学方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包括实地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进而最后做出结论的完整过程,并通过这样的过程培养学生对民间美术在研究能力和文化意识方面的全面素质。田野考察教学有助于验证所学知识,增强学生对本地区民间美术特征和文化寓意的理解。
2 定期带学生下乡社会实践
要真正切实地组织一次田野调查,必须对各个环节做充分的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首先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制定了一个细致的工作计划,包括行程路线、车辆安排、人员的组合、日常的活动,还有学生的安全、气候、饮食等问题。另外让学生通过书籍、网络等渠道,搜集资料和信息,对所要调查的地区和文化有一个全面了解。每一个民族或每一个地区都有特殊的社交礼仪,如见面礼节、作客礼仪等,以及各种禁忌等。只有先了解一般礼仪和禁忌,才有可能较好开展田野调查。比如调查乾陵,首先要了解唐朝社会文化、帝王陵墓的形制和乾陵的特点等。学生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后,就会对所考察的对象产生认同感,带着问题和兴趣去认识它,而不是像旅游观光一样流于形式。
在调查过程中,教师或学生针对性地对调查对象进行讲解,这样会使学生亲身体会艺术的魅力,也会积累经验,学会田野调查的方式方法。另外也可以请一些艺人讲述他们的创作过程,或者现场示范。从事民间工艺的人越来越少了,了解和使用它们的人也越来越少。许多学生平时接触的只是书本上的知识,仅仅通过书籍或网络了解民间艺术,无法亲自感知这些艺术。如果了解了这些艺术的工序和创作,就会使他们真实的触摸民间艺术,把书本知识和本原艺术紧密结合起来,就会激发学生对民间美术的浓厚兴趣。
在参观凤翔泥塑村的时候,学生在感叹民间工艺的精湛的同时,更多地把重点转向了对艺人的采访。通过采访,学生们了解了泥塑的制作工艺、艺人的生存状态以及凤翔泥塑的社会影响,他们都感到受益匪浅。通过这种方法,深入到人们的中间,通过参与他们的活动、与他们交谈和观察他们的活动来了解其社会和文化。田野调查法使得调查者既可作为“参与者”,又可作为“观察者”;既作“局内人”,又作“局外人”,双重的身份及多维的观察角度使得调查者可以对调查对象及社会事实进行深度观察与体验,从而进行广泛和深刻的文化意义的解读与剖析。
最后,指导学生通过文字、录音、影像等方法进行记录。一方面是实习成果的记录,另外也是对濒临灭亡的民间艺术的整理。通过这种途径,会对学生产生深刻的印象,这是课堂教学所不能达到的。考察结束后,要求学生对搜集的资料分类整理,最后写出调查报告。教师在取得学生的反馈信息后,再针对民间美术教学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反思和总结,这个过程是个循环不断、持续改进的过程,最终使民间美术课程资源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开发。
3 教师下乡搜集资料
教师既是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者,又是发展者、实践和创造者,自己要发挥作为知识群体对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创造的历史作用。在教学之余,教师可以利用节假日,对周边地区的民间美术以及风土人情进行深入的考察。可以通过拍照、录像、录音等手段,取得第一手的资料,然后对这些信息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归类,形成一个民间艺术的信息库。教师因为自身知识的积累,在考察的过程中容易发现问题,也容易取得成果。近几年来,我利用大量时间,对陕西关中的民间艺术进行了多次调查,收集了大量民间美术、实物、图片、视频等资料。上课时,我把自己搜集的资料和积累的经验运用到教学中,尽可能把中国民间美术中最经典最华美最乡土、最本色的部分以最直观的方式展现给学生看――或图片或实物;并联系实际生活,引入与民间美术有关的多元艺术形式(如皮影戏等),在增加课程信息量的同时,开拓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对民间文化和中国美术的兴趣。这些资料,一方面为教学工作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也为我个人的科研论文创作积累了经验和素材。
4 学生课余社会调查
每年寒暑假,学生都会有充足的时间整理自己的学习,这是学生进行田野调查的有利时机。许多学生来自农村,或者日常生活经常会不经意接触民间文化和艺术,但是却没有清楚的认识它们。如果加以引导,就会使学生在节假休息之中,近距离的接触民间艺术、重新认识民间艺术,真正地把所学知识和民间社会生活相结合。因为已经有了民间美术的知识铺垫,学生会对田野调查和民间美术有一个新的认识。在这个基础上,会对日常所见的事物产生新的认同。在放假之前,教师可以给学生布置作业,让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指导学生将中国民间美术知识和田野调查方法论结合起来,对自己家乡或者自己感兴趣的艺术话题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由于缺少观察,缺少艺术观察的方法,生活中很多现象熟视无睹,无法生成课题,更没有有意识地去思考它,研究它。通过田野调查法的培养,使学生把观察、思考、分析、研究变成自觉行为,重新发现生活中的美,并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假期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总结,展示学生的考察成果。学生们带来自己收集的民间工艺品,对它们的制作工序和社会功能,以及对家乡的文化产生的影响等进行讲解。我在放寒假前给学生布置了一项任务:调查家乡的民间手工艺,从中发掘其与民间传统民俗文化关系。开学后班上组织了一节汇报课,学生们不但带来了大量的照片、影像资料,而且还带来了剪纸、门神、皮影、布艺等实物,调查报告也写得很扎实。在交流经验时,同学们都有这样的共识:因为对自己熟悉的民间艺术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实践,所以觉得很有意义,收获也很大,锻炼了自己,学到了书本以外的知识,对民间美术有了更深的认识。通过这种活动,学生们积极参与,把自己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增长了美术知识,也拓展了学生的文化视野。
田野调查是中国民间美术教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为美术教育提供了一个特殊的视角。通过对民间美术的调查、研究、整理,有助于学生全面地了解中国传统美术,掌握民间美术研究的方法与途径,发掘民间美术所蕴含的文化意义。在民间美术教学中,运用多种途径,将民间美术教学和田野调查紧密结合起来,对美术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将中国民间美术教学与田野调查结合起来,是美术史教学的一条可取之路。
参考文献:
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习俗并未发生重要变化[1] ,这就为研究乡村社会财产习俗与社会结构之间关系提供了很好的视角,海内外学者对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作了许多区域性研究。[2] 本文试图从一个比较角度对近代南北方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与宗祧继嗣及宗族社会之间关系作一探讨,以期加深对乡村财产制度与宗族社会的理解。
一、 南北方各地乡村财产继承形式
近代乡村社会的财产继承是以诸子均分为主要形式,诸子平等地继承家庭财产。绝大多数地区财产继 中并无嫡庶差别,如黑龙江的11个县家庭财产分析均无嫡庶区别,仅见湖北汉阳、麻城两县及福建连城县家庭析产中嫡庶有别,而且连城县的此种现象发生在戚族主分条件下。[3] 诸子均分还可以通过下一代或妻子来实现,所谓“子承父业”、“妇承夫财”。[4] 而各地私生子参与诸子均分则以生父认领与社会承认为条件。[5]
诸子均分前,南北方各地有先抽提养膳田地、长子长孙田地等习俗。父母享有养膳田地的财产权,诸子不得主张变卖或均分。[6] 长子长孙田地亦称长房田地,北方长子长孙田地继承资格仅限于长子及长子所生长子,如山西临县“长子长孙地”限为“酌分给兄之子地若干亩”,主要是因为长子长孙有主持家族祭祀的责任,如万全县“长子因祀祖先之义务,较次子有稍能多得者”[7] ,有的地方称长子长孙田地为祀田,如陕西华阴县“兄弟分产须为长房酌提田产以为奉祀之用,名曰祀田”。在南方大多数地区,其长子长孙田地主要表现对血脉相续的重视,湖北乡村社会的初生子即承重的长子,而不论其妻生妾出,均可享有长房田。长孙也并不限于长子所生之长子,而是诸子中最先所生之长孙,江西萍乡家庭长孙田就是“给予诸子中最先所生之长孙”。而且南方大多数地区的长房田并不具有祀田名目,长子长孙并没有主持家族祭祀责任,安徽贵池的长孙田就是长孙婚娶教养等费。[8]
当然,大多数地方的长子长孙田地所占比例极小,如福建顺昌等县长房田地约占家庭财产的百分之一左右[9] , 普通农家的长子长孙田地大多仅具有象征意义。而且近代乡村社会的贫困化使许多地方的长子长孙继承特权趋于消亡,在河北昌黎县侯家营和山东历城县冷水沟庄的一些家庭财产分析继承中,诸子均分极为彻底,已经不再作其它财产分析安排。[10]
30年代的风俗调查显示,乡村妇女普遍未能享有财产继承权。[11] 满铁华北调查也显示,“女子除结婚费之外,原则上不参与家产分析”。[12] 在珠江三角洲乡村出现了极个别的自梳女继承家产案例,但这也是非常罕见的现象,并不能构成一种普遍的习俗制度。[13] 虽然黑龙江一些地方亲女有绝户(没有男性继承人的家庭)财产继承权,大多数地方亲女并不能完全继承绝户财产,如黑龙江泰来县、甘肃东乐县、热河承德、湖北竹山等县亲女均不能继承全部绝户财产,黑龙江通北县、河北清苑县甚至拒绝亲女的绝产继承权。[14]
妇女可以终身享有奁产管理权和收益权,夫家不能占有奁产,改嫁妇女甚至可以随身带走奁田,沅陵县将奁产称之为女户田。[15] 浙江宣平县奁产为妇女死后祭产,但大多数地方奁产在妇女死后仍归娘家所有,陕西西乡县、安徽贵池县 “如女死亡,其产业仍归娘室”。妇女并没有奁产的最终处理权,也并非奁产的继承者,仅有外孙享有奁产继承权,江苏松江县、福建建阳县均有外孙享有奁产继承权习俗。[16]
无亲子的财产继承,大多数地方习俗上是在父系宗族(即宗亲)中确立昭穆相当之人为继承人,继承宗祧及财产。一些地方,可以在同姓不宗范围内确立继承人,但一些地方则禁止在同姓不同宗范围内确立继承人。[17] 在同族或同姓范围内立继,有依亲等顺序在亲支范围内决定继承人的应继与以贤以爱选择继承人的择继区别,满铁华北调查显示,亲侄有继承优势,立继多由“由家长兄弟的儿子(作为过继子)继承全部家产”。[18] 但在南方的许多地方,更强调依亲等顺序继承,湖北、湖南、江西等地习俗应继享有完全财产继承权,而择继必须分润亲支族人。[19]
一个嗣子子继承两个以上家庭宗祧的兼祧习俗在南北方均较为流行,直隶、陕西、山西等北方省份及南方湖北、湖南、江西等南方省份均有兼祧习俗,许多地方的兼祧习俗以生母推定继承宗祧财产的人,所谓“各继宗祧,各继财产”,其兼祧制度在财产继承方面类似于孙继,实际上是由兼祧子所生之子继承财产。并继、关继与并祧则是则是亲族两个以上继子共同继承绝嗣家庭宗祧和财产,此习俗在山西、河北、陕西、安徽等地方均有发现。[20]
异姓继承以赘婿与外甥继承为多。招赘婚多发生在无子有女家庭,南北方乡村均存在,但赘婿继承在北方尤为突出,如陕西就有11个县报告有赘婿继承习俗,陕西等地还盛行孀妇招赘继承,相当多的县报告有孀妇赘夫继承财产习俗。赘婿继承可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赘婿并无宗祧继嗣权,但可承受全部或部分财产,由其所生之子继承宗祧,甘肃东乐县、陕西保安县、湖北通山县等地赘婿承受所有财产,但不得承嗣,生子须从女姓以承祀。此种习俗实际上是以外孙为继承主体,赘婿只是继承了财产管理权,因而赘婿不得当卖财产,如甘肃平凉县 “女家所有产业许赘婿管理,不许当卖,若有当卖情事,女族可以争阻”。第二种情况是赘婿承受部分财产,另立一嗣子与赘婿均分财产,此种赘婿未取得宗祧继嗣地位,不负责死后奉祀,仅负责妻家父母的生养死葬。第三种情况是以赘婿为继承主体,亦即以赘婿为子,赘婿为子的前提多为女家乏嗣及其同宗无应继之人,此种赘婿多须从妻家之姓、与妻家共同生活、负责妻家父母的生养死葬。此种赘婿等于异姓继子,甘肃全省、陕西南郑县、略阳县、福建政和县、江苏昆山县享有完全财产继承权的赘婿均属赘婿为嗣,兼有异姓继子身份。在一些地方,赘书实际上等同于继书,甘肃全省、江苏句容县等地招赘婿为子时“写立赘书为据,名为赘书,实与继书无异”。[21]
外甥继承是一种南北方均较为流行的外亲继承形式,陕西渭南县外甥的继承顺序甚至高于同族侄辈,甘肃天水县“可以外甥兼祧”。在南方,外甥继承也相当普遍,安徽当涂等县的外甥继承顺序仅次于同父周亲,江西“无子孙可以承继者,例得招外甥来舅家承祀宗祧,并得袭受其遗产”。 大多数南方地区仅认同外甥继承权,而妻侄姨侄等并不具有继承权。而在北方的许多地方,外甥继承与内侄等姻亲继承联系在一起,如山西临县、高平县内侄外甥均可继承,甘肃全省“得立两姨及中表之子为子”。北方的姻亲继承还有随娘子继承形式,如山西、陕西等地死带子(改姓继嗣的随娘子)即可继承继父财产。[22]
非亲属的异姓继承流行于北方,南方闽南等地亦较盛行,非亲属的异姓继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系以异姓为嗣的继承关系,异姓构成继嗣关系一般以自幼抱养的异姓子为条件,如山西山阴有“血布养子”习俗即抱养异姓他人初生之子为嗣,偏关、屯留等县的抱子为嗣也与此相似。继子关系一旦成立,其财产继承权利不可剥夺。另一种为不构成继嗣关系的异姓义子继承关系,虽然义子与养父母并不构成宗祧继承关系,但义子可以继承部分家产财产,不过其对养父母家庭财产并不具有不可剥夺的继承权利,而是由养父母酌给财产。[23]
可以看出,南北方乡村社会均以诸子均分及同姓同族继承为主要继承形式,南北方乡村财产继承形式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姻亲及异姓继承方面,北方乡村社会习俗对姻亲及异姓继承有较多的认同,虽然闽南等地对异姓继承及赘婿继承也有着较多的认同,但南方大多数地区仅仅认同外甥及外孙等外亲继承形式。不过,北方大多数地方姻亲及异姓继承的继承顺序也低于亲族继承,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某种特殊情况下的补充或权变继承形式,如河南嵩县等地只有在同宗无应继者情况下才能招婿为子,河北清苑县、高邑县的异姓继承也是以亲族或同姓无相当继承人为条件。[24] 而且即使在北方许多地方,异姓继承大多须经亲族许可,如陕西华阴等县异姓嗣子须凭亲族才能有财产继承权。[25] 南北方乡村社会财产继承形式反映了以宗祧继嗣为基础的宗族社会财产继承制度基本特点。
二、 南北方财产继承习俗与宗祧继嗣观念
宗祧继嗣观念对乡村财产继承行为有着巨大影响,成为影响乡村继承习俗的核心文化观念,在赣南,如果财产继承违背了宗祧继嗣观念,“不但近房必出而相争,虽无关系之族人亦皆不以为然”;在浙江丽水县,违背宗祧继嗣原则的立继普遍受到强大的宗族社会压力,“同族人等亦皆从而非议之,而无子者始虽不愿,终则因受舆论之影响,仍从公议”。[26]
陈其南十分重视宗祧继嗣观念对乡村继承习俗的影响,进而其分房理论认为汉人财产继承关系就是每个儿子独立继承父亲宗祧的继嗣观念展开。[27] 在国家政权及儒家正统文化影响下,南北方的宗祧继嗣观念及财产继承习俗固然有其一致性一面,但国家法律及儒家正统文化并没有规定一套某一简单宗祧继嗣观念展开的财产继承制度,乡村社会财产继承习俗也不能完全与国家法律或某一简单宗祧继嗣观念保持一致,如许多地方有“禁止赘婿”并禁止赘婿继承财产的习俗,有的地方又有赘婿为嗣继承宗祧与财产习俗,而法律规定赘婿没有宗祧继承权,但允许招婿养老、并可以继承部分财产;亲女继承绝户财产也为清代法律所规定,一些地方亲女有继承部分财产的权利,而大多数地区并不认同亲女的继承主体地位。[28] 乡村社会的财产继承习俗是在与社会生活需要及宗祧继嗣观念互动中形成,并且受各地社会经济与社会文化条件及宗族关系影响,其本身就具有多样性特点。
其实,乡村社会宗祧继嗣观念本身就具有民间性,其宗祧继嗣观念往往并不完全等同于儒家正统的宗祧继嗣观念。陈奕麟曾经对儒家正统的宗祧继嗣观念作过探讨,他引用(宋)陈淳《北溪字义》对族人继嗣“取其一气脉相为感通可以嗣续无间”的解释,认为宗祧继嗣的根据是气脉说。[29] 气脉说以父子及族人之间的男系联系为继嗣依据,属于正统的父系宗祧继嗣观念。但各地民间的宗祧继嗣观念往往并不完全以此为根据,许多地方的民间继嗣观念以血脉说为根据,认同外甥及外孙的宗祧继嗣权,如陕西蓝田扶风等县以甥舅有血统关系,以甥为嗣“竟视与亲生子无异,甚且有合户欢迎,酌酒相贺者”;甘肃皋兰县“有以外甥承舅而同宗之人亦不争者,盖谓姊妹之子与昆弟之子相似,其血脉同出一本,较同宗之人或尤亲也”。安徽当涂贵池等县外甥 继承顺序仅次于同父周亲,“盖以外甥为其同胞姊妹所生,血统较为亲密之故”。[30] 因而南北方各地普遍流行外甥及外孙继承。
各地的宗祧继嗣及财产继承习俗形成也受各自的历史文化及社会生活环境因素影响,民间继嗣观念存在着南北方的某些差异。北方社会表现以“宗”为其继嗣特点,“宗”的继嗣除了反映父子之间的世代连续性,还反映了兄弟分化的大宗与小宗区别。[31] 在继承中区别长子与众子是中国血缘宗法文化中的大宗小宗原则应有之义,在南北方宗祧继嗣及财产继承中均有其表现,如绝次不绝长、长子不出继等习俗,黑龙江、奉天、热河、河南、山东、山西、江西、湖南等地乡村均能发现。[32] 但是,北方社会更强调长子的“大宗”地位。在华北的良乡县吴店村、昌黎县侯家营、顺义县沙井村、山东省历城县冷水沟,象征着宗祧继承的牌位、祖匣、家谱多归长子继承。[33] 长子继承祖屋也是北方社会长子继承特权,如陕西华阴县“原有祖房恒为长子分得,故俗有长子不离祖之说”,山西兴县“惟长子务须居其原宅,故曰长子不离旧院”,《同官县志》记载“长子不离老庄,次子不离马房”。[34] 北方社会长子继承牌位、祖匣、家谱及祖屋,被视为家族世系的“大宗”,有主持家族祭祀的责任。而南方社会则以“房”为其继嗣特点,房不仅代表了父子间的世系连续,而且反映兄弟平等分化,独立与父亲构成世系联系,强调每个儿子在继承中的平等地位。[35]
南北方继嗣观念的差异还表现在嗣子义务方面。北方强调嗣子的送死责任,摔盆执幡即是获得嗣子资格的一种凭证,可以得到财产继承权。河北清苑县、山西神池县、山西临晋县、陕西渭南县、甘肃全省等到地均有以顶盆者、摔盆者及执幡者为嗣子的习俗[36] ,在死者没有亲子或未立嗣子的情况下,丧礼中“有继承资格者往往争摔牢盆,以为取得继承之根据”。[37] 即使摔盆或持幡者未能立为嗣子,因为他们履行了送死义务,也享有部分的财产继承权,如山东东阿县、临朐县摔盆或顶盆者不能继承宗祧,也可继承部分财产;黑龙江各县承办丧事及顶灵驾丧者均有遗产继承权。[38] 北方各地习俗将人子送死义务与财产继承紧密相联,以致乡村丧礼多有“争继夺幡,辄致相哄”[39] ,实际上就是以此争夺财产继承权。
北方乡村社会虽然有长子以抽提祀田为名的长子田,但此种祀田常常徒具虚名,供奉血食并未成为嗣子的重要责任,在财产继承方面出现了不立嗣子而由送葬者迳行继承的情况,如华北地区,继嗣奉祀观念淡薄,河北省昌黎县侯家营庄的农民甚至认为自己的死去亲人并不需要祭祀,家庭中无子者死后无须立嗣子解决血食供奉问题,其财产由兄弟分析继承,河北省昌黎县侯家营和河北省栾城县寺北柴村均有不为自己兄弟立嗣而迳行分析财产的案例。[40] 南方乡村社会继嗣观念则以供奉血食为立嗣的重要原因,以奉祀宗祧为嗣子的重要责任,也是嗣子获得财产继承权的依据,强调财产继承与供奉血食的联系。南方许多地方流行死后立嗣,江苏高淳县死者无遗产,由亲族为之积资并立继供奉血食;湖北汉阳、浙江东阳、福建连城等县为未婚夭亡者立继, 继子有供奉血食责任和继承财产的权利。[41]
在乡村社会财产继承关系中,社会生活需要-宗祧继嗣观念-财产继承习俗三者处在一种互动之中,而社会生活需要往往处于关键地位。中国亲属文化本身具有极大的包容性与扩展性[42] ,亲不仅有血亲、姻亲关系,而且可以扩展到共同生活的非血亲或非姻亲关系,社会生活需要可以使此种共同生活的非宗亲关系及非亲属关系虚拟为某种宗祧继嗣关系,从而丰富了宗祧继嗣观念与财产继承习俗的多样性。在南北方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中,异姓为嗣多以自幼抱养为条件,也是因为自幼抱养的异姓子有长期共同生活而具有亲情纽带。如陕西汉阴县、浙江诸暨、山西偏关的异姓为嗣习俗强调“抱养异姓三岁以下之幼子者”,此种异姓子有完全财产继承权。[43] 华琛在香港新界调查发现,乏嗣族人如果不能收养自己兄弟或堂兄弟的儿子,往往就从陌生人那里买下男孩继承。华琛认为,人们这样做是因为兄弟或同堂兄弟之子与自己具有较强的亲情纽带,抱养异姓子也可以通过长期共同生活建立亲情纽带,能够保证继子的忠诚及家庭财产的安全。[44] 斯图柯德在华南地区田野调查时发现冥婚名义上为死去的儿子立继,实际为自己立嗣孙作为继承人,人们解释立嗣孙是“害怕宗族的人欺骗并夺走自己的财产”,而嗣孙可以通过长期的共同生活建立亲情纽带。[45] 兼祧继承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以具有亲情纽带的嗣孙作为继承人。
一些以共同生活为基础的非亲属关系并不虚拟为宗祧继嗣关系,其财产继承关系也可以成立。如许多地方的异姓子并没有宗祧继嗣权,但这并不妨碍长期共同生活的异姓子享有全部或部分财产继承权。对于义子所生之子(即义孙),因为生长于家庭之中,各地习俗普遍认同为“自家人”,承认其与亲孙一样的地位与继承权,河北各县“若义孙则产于己家,虽义子所出,而情均天伦,固与亲孙无殊也”。[46]
社会生活需要促使新的宗祧继嗣观念及财产继承习俗产生,如同父同祖亲关系历来是乡村社会互助的基本群体,在乡村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作用,兼祧制度就是为了保证同父同祖亲财产继承权而产生的继嗣及财产继承习俗,“始于乾隆年间,前代无有”。[47] 人们甚至也会因为社会生活的迫切需要而不顾宗祧继承原则,如许多地方留媳招夫并继承财产,就是因为养亲无人,寡媳承担家计劳动,“实因本县农村经济使之然也”。[48] 在浙江吴兴、安徽广德等县,因为革命后“户丁稀少”,为了解决家庭劳动力和继承人,于是民间兴起“异姓承嗣办法”。在闽南,异姓继承普遍,就是因为当地房族争夺激烈,人们普遍多立异姓继子(即螟蛉子),以增强家庭及房族势力。[49] 而且螟蛉子等承担在海上贸易中冒险犯难的勾当,在以海外贸易为主要生存资源的闽南社会,螟蛉子往往掌握了家族盛衰命运。[50]
三、 南北方财产继承习俗与宗族关系
以宗祧继嗣为基础的财产继承习俗对家庭-宗族结构的再生与维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弗里德曼认为诸子均分制度下的儿子潜在财产权对于大家庭分裂有着决定性作用,“往往会使基本家庭从联合家庭中分离出来”。[51] 近代习俗调查资料表明存在着此种儿子潜在财产权,如甘肃平凉县、浙江义乌县均有未分家析产的儿子“将家中财产书立约据,出卖与人”,其父母死亡后才投税过粮管业。[52] 潜在财产权往往引起兄弟间冲突,满铁华北调查发现大家庭内兄弟之间常常会因为子女多寡、子女教育费支出、浪费金钱、懒惰等发生矛盾,“收入和支出常常敏锐地支配着他们的大脑,往往是妻子算账而丈夫发言”。[53]
妇女奁产权也对家庭分裂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河北省顺义县沙井村,“妻子娘家带来的财产属于特有财产,与家产区别开来,自带财产是与家产区别的私产,所谓‘贴己’,称之为夫妇‘两人的东西’”。[54] 由于奁产的存在,大家庭内部的一对新夫妇往往“构成了共同体”,“他们被赋予某种经济独立性和追求更大的独立性”,于是“一个新家庭开始在家庭内部生长”,最终导致大家庭的分裂。[55]
诸子均分制度又造成了小农家庭之间的共业联系,或是由于财产本身存在着物理上不能分割的情况,或是为了便于生产和生活,分析后的家庭之间往往存在着共同所有、共同使用的共同财产关系。在河北省宝坻县,家产分析后,井、碾磨、车、采土场、家屋宅地、进出道路等为共有公产。在栾城县寺北柴村,兄弟分家之后共有一部水车和大车、骡等现象较为普遍。[56] 家庭之间存在着共业关系使原来的大家庭关系并没有完全断裂,而再生出新的家族关系。当然,此种共业关系会随着家庭经济条件等因素变化而改变,具有暂时性特点,此种家族关系也并不是一种强大持久的宗族分支关系。
以宗祧继嗣为合法依据的财产继承习俗也规定了一个父系继承的系统,宗族成员之间有着继嗣及财产继承方面的权力和义务,从而促进宗族关系的凝聚与宗族村落的成长。在促进宗族成长方面,南方养膳田作为祭产共业继承习俗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在养膳田地继承上,南北方习俗有所差别。在北方乡村社会,养膳田的继承仍然与养生送死有关,陕西蓝田县养膳地就是“父母生养死葬之业”,负责养生送死的儿子享有养膳田的继承权。陕西扶风县的养膳地是个例外,名为香火地,归主持家族祭祀的长子继承,实际上也大多用于生养死葬的开支。[57]
南方社会重视奉祀祖先,“蒸尝视为孝子仁人最要之务”[58] ,抽提祭产为一项重要社会习俗。富有家庭的父母亡故后,养膳田往往成为共同继承的祭产。虽然由于近代乡村财富向城镇的转移、乡村贫困化及新文化对祖先崇拜的冲击,养膳田抽提祭产甚少发生,但近代习俗调查资料及方志均有此习俗记载,如福建浦城“父母养膳约占诸子分产之半数,父母亡故,即以为祭产”;江西横峰县养膳田,“如父母均故,则拨作父母祀产居多”。[59] 宜北县家庭析产,“抽存一部分父母犹存作为养老田,殁后作为祭田”。[60] 与此同时,在四川等南方地区,与北方长子继承祖宅习俗不同,有“分爨时除留祖宅”作为共同财产的继承习俗。[61]
此种祭产、祖屋的继承为家族共同继承,成为宗族凝聚的物质基础,也是宗族关系成长的基点,中江县的风俗调查说: “兄弟析产分居各为一家,遗产多者则留一份为蒸尝,共占蒸尝者则分别为宗族,其无产或遗产少者则各随生活而人他适,有家制而无族制者多矣”。[62] 南方乡村土地关系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有共同继承的祖先祭产较多,“诸族各有祭田,其祖宗遗下以备祭祀者为血食”[63] ,其中许多祖先祭产就是由养膳田转化为祭产。共同继承祖先祭产的子孙 “不论族服疏远”均可参加集体祖先祭祀活动,“皆设有祭银、祭田以赡其祀”;[64] 同时共同祭产可用于宗族的赡济助学及公共事务开支,“子孙贫者因得分惠,而资以振之”[65] ,从而构成了宗族生长的物质基础。
在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分支理论中,公产是宗族分支与凝聚的关键,拥有公产的“小族支会不断成长,成为一个大而繁荣的合作单位”。[66] 近代乡村财产习俗调查资料可以对弗里德曼理论作一个补充:这种带来宗族分支与凝聚的最早公产主要就是养膳田转化而来的祭产和祖屋,由于其共同继承特性而促进宗族关系的凝聚,密切联系的宗族群体因此而成长。
北方社会的养膳田主要用于生养死葬,剩余也多由家庭继承,缺乏共同继承的祭祀公产;而长子长孙田及香火地等属家庭私产,且早已失去了祭田的意义,临县长子长孙田“初不知为主庙祭而设”,兴县“析产者亦拨长子、长孙田,然不知其为祭设也”。[67] 于是造成了祖先祭祀的缺乏,一般人民的祭祀活动,“祭品不必备物,视农家所恒有者,仪文简略”。[68] 缺乏祖先崇拜缺乏宗族公产物质基础,祖先崇拜淡薄,“村民自祖以上名字皆不能知,安望其洁蠲奉奉祀处”[69] ,乡村社会祠堂稀少,北方宗族关系就会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南方社会恰好与此相反,养膳田转化为祭产,祭祖活动又强化了人们的祖先崇拜文化心理,宗族祭产不断积累、合并与扩大,乡村社会普遍出现大规模的祠堂公产,进一步强化了宗族关系。
财产继承习俗与宗族关系也是处在相互作用之中。在乡村财产继承过程中,宗族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在一些地方,析产分家的中人是亲族与外亲、乡邻的结合,如高邑县家长分产时,需要“约同家族长辈或乡邻中洞达事理者”均分财产。[70] 在许多地方,中人就是宗族势力,如黑龙江各县分析财产“由主持家务者召请亲族公同议定”。而且族长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如清苑县“凡同族遇有继承分居事项,须有族长议定继承,书立继单”。[71] 特别是在非亲子继承的财产继承或争议较大的亲子财产继承中,习俗上往往由族长代立分书,族长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家庭父权与宗族构成了一种相互制约关系,宗族主要依据宗祧继嗣原则制约家庭父权的财产继承安排,在栾城县寺北柴村,“假如父亲的遗嘱不公,本门亲长或族长可以改变”。[72] 在山东聊城、山西新绛县、浙江富阳县,赘婿继嗣并继承女家财产均须经宗族同意。[73] 尤其是在南方宗族关系强大的地方,家庭父权作出违背宗祧继嗣原则的特殊财产继承安排,须经亲族或宗族认可方能生效;[74] 非亲子的立继继承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宗族势力的操纵与影响,各地宗族均有不得异姓乱宗规定, 1934年的武昌张氏宗谱“凡例”规定:“倘溺爱异姓而不择立本宗者,须由同族将其产业捐入祖祠,以作祭业,而除其名,永不入谱”。[75] 异姓财产继承人往往面对着宗族势力的强大压力,难于在村落宗族立足,如湖南长沙、湘潭、衡山、湘乡等县,养父母去世后,“义子非遭嫡庶子之苛待,即遭亲属之干涉,其或夺其财产而逐之”。[76] 四川蓬溪县的抱子多为“各族属轻视欺凌”。[77]
一般说来,宗族关系强大的地方,其财产继承中的宗祧继嗣原则就更为严格,而且更多地照顾亲族及宗族的利益,如湖南、湖北各地择继有分润亲族的习俗,“未立各人亦各分给若干财产”。当然,乡村宗族社会毕竟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家庭父权仍然是影响财产继承的基本权力,宗族有时也会与家庭父权达成某种妥协,如江苏句容县赘婿继承的家庭“须纳资于祠,其婿即可登谱顶门,享有被继承人一切之权利”。[78] 但更多的南方宗族并不会因金钱出卖宗祧继嗣权,而是承认异姓子的家庭财产继承权,并不承认他们具有宗族的正式谱系地位,而是将异姓子列入非正式的谱系或是有区别地列入谱系之中,湖南长沙、浏阳等县宗族将异姓子列入副谱或零谱,江苏武进、浙江诸暨、福建建阳等县宗族是在谱系中标明义子继子抚子螟子等字样,或者是在谱系中“亲生子则朱线,买养子则用蓝线”,或者是在谱系中分内外行以容纳异姓子。[79] 以此方法将他们区别于宗族,同时又将他们纳于宗族生活共同体之中。
而在一些宗族关系薄弱的地区,宗族关系还不能构成强大约束力,家庭父权在立继方面就存在着更大的自主性,财产继承习俗中的择继、赘婿继承、异姓继承等就会较多,北方乡村许多较多的择继、赘婿继承、异姓继承与宗族关系较弱有关,如陕西蓝田县当地“人民大半不立宗祠,不修家乘”,异姓继承较多,“并无户族以异姓乱宗名义出而理论”。[80] 可以认为,南北方宗族关系强弱差异是造成南北方财产继承习俗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
注释
[1]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年,第126页。
[2] 仁井田升《中国 农村家族》主要以华北满铁调查为基础研究中国乡村家族社会,其中涉及到近代华北乡村财产继承习俗问题;沃尔夫、黄介山的著作(Arthur P.Wolf and Chieh-shan Huang,Marriage and Adoption in China,1845-1945,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California,1980)以田野调查材料及户口登记材料为基础研究台湾三峡地区婚姻与收养制度,其中涉及到过继子与财产继承等问题;斯图柯德的著作(Janice
E.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anton Delt,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California,1989)以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研究近代珠江三角洲的自梳女问题,其中涉及到女子的宗祧地位和财产继承权问题。华琛的论文(James L. Watson,Agnates and
Outsiders:Adoption in a Chinese Lineage,Man,Vol.10,No.2(June 1975) ,293-306.)则对香港新界的过继习俗作了研究。拙作《近代长江中游家族财产习俗制度述论》(《中国社会经济研究》2001年第1期)也对长江中游乡村社会财产继承习俗作了一些探讨。
[3] 司法行政部编:《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录》)(二),1930年,第1317-1360、1368、1572-1573页。
[4] 河北栾城县寺北柴村的调查,见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24页。
[5] 《调查报告录》(二),第1374、1580-1583页。
[6] 《调查报告录》(二),第1296、1676、1517页。
[7] 《万全县志》(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书目文献出版社,第222页。
[8] 《调查报告录》(二),第1446、1754、1638、1654、1669、1514、1488页。
[9] 《调查报告录》(二),第1572-1573、1579-1580页。
[10]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07-108页。
[11] 《射洪县风俗调查纲要表》,《蓬溪县风俗调查纲要》,《四川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第一册,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第二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二档):十二(6)全宗18268卷;《新宁县风俗调查报告》(1948年),湖南省档案馆33-1-270卷;《博野县风俗调查纲要》,《河北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民国二十三年九月,二档:十二(6)全宗18266卷;《利津县风俗调查纲要》,《山东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民国二十一年六月,二档:十二全宗18257卷。
[12]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25页。
[13] Janice E.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onton Delt,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p78,p84。
[14] 《调查报告录》(二),第1363、1789、1807、1658、1361、1298页。
[15] 《 沅陵县志》(清光绪二十八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第609页。
[16] 《调查报告录》(二),第1535-1536、1741、953、343、1078-1079页。
[17] 在湖北,汉阳等7县准立同姓不宗之人为继,在麻城等2县则不得立同姓不宗之人为继,见《调查报告录》(二),第1626、1655页。
[18] 仁井田 :《中国 农村家族》,第126页。
[19] 《调查报告录》(二),第1639、1659、1685、1693-1694页。
[20] 《调查报告录》(二),第1705、1750-1751、1812、1481、1492、1522、1421、1297、1764、1497、1486页。
[21] 《调查报告录》(二),第1703-1747、1789、1713、1644、1785、1376、1659、1807、1770、1727、1704-1705、1569-1570、1462、1770、1466页。
[22] 《调查报告录》(二),第1743、1797、1476、1500、1447、1453、1771、1436-1454、1724-1730页。
[23] 《调查报告录》(二),第1458、1749-1750、1763、1589、1753、1765、1374-1375、1794、1473、1597-1598页。
[24] 《调查报告录》(二),第1375、1298页;《高邑县志》(民国三十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110-111页。
[25] 《调查报告录》(二),第1721页。
[26] 《调查报告录》(二),第1500、1549页。
[27] 陈其南:《家族与社会 -台湾与中国社会研究的基础理念》,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第151-158页。
[28] 《调查报告录》(二),第1488、1380、1375-1376页。
[29] 陈奕麟:《由‘土著观点’探讨汉人亲属关系和组织》,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81期,民国85年春季。
[30] 《调查报告录》(二),第1706、1784、1476页。
[31] 石磊以华北地区为例说明“宗”的继嗣特点,石磊:《房与宗:两种不同结构类型的汉人继嗣体系》,陈奇禄院士七秩荣庆委员会:《陈奇禄院士七秩荣庆论文集》,1992年。
[32] 《调查报告录》(二),第1316-1363、1310、1808、1387、1400、1427、1441、1454、1513、1514、1693页。
[33]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36-137 页。
[34] 《调查报告录》(二),第1754页;《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简称《调查报告录》)(一),司法行政部编,1930年印本, 300页;《同官县志》(民国三十三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北卷),第69页。四川绵阳有“多有宗子分老宅习惯”(《四川省绵阳县风俗调查纲要》,二档:十二(6)全宗,18269卷),绵阳地区与陕西、甘肃交界相邻,疑为陕西移民习俗。
[35] 陈其南以华南地区为例总结了房的继嗣特点,陈其南:《家族与社会 -台湾与中国社会研究的基础理念》,第131-136页。
[36] 《调查报告录》(二),第1297、1422、1444、1722、1770页。
[37] 河南开封“率牢盆”等见《调查报告录》(二),第1381-1382页;山东东阿县“摔漏盆” 见《调查报告录》(二),第1394页。
[38] 《调查报告录》(二),第1394、1402、1318-1372页。
[39] 《玉田县志》(清光绪十五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242页。
[40]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77-178、114页。
[41] 《调查报告录》(二),第1463-1464、1634、1556-1558、1575页。
[42] 陈奕麟:《由“土著观点”探讨汉人亲属关系和组织》,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81期,1996年春。
[43] 《调查报告录》(二),第1743、1748、1567、1452页。
[44] James L. Watson,Agnates and Outsiders:Adoption in a Chinese Lineage,Man,pp298-302.
[45] Janice E.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anton Delt,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 p96.
[46] 《调查报告录》(二),第1378页。
[47] 黄安《滠水吴氏宗谱》,卷首,凡例,1936年印本。
[48] 《洪雅县风俗调查表》:《四川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第一册,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二档:十二(6)全宗18268卷。
[49] 《调查报告录》(二),第1554-1555、1479、1594页。
[50] 陈支平:《近500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1年,第154页。
[51] 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王铭铭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9页。
[52] 《调查报告录》(二),第1260、1037页。
[53]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224、104页。
[54]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26-127页。
[55] Maurice Freedman:Ritual Aspects of Chinese Kinship and Marriage, Family and Kinship in Chinese Society,edited by Maurice Freedma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0.p182.
[56]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 137-139页。
[57] 《调查报告录》(二),第1730、1737页。
[58] 《桂平县志》(民国九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下),第1051页。
[59] 《调查报告录》(二),第 1597-1598、1517页。
[60] 《宜北县志》(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下),第934页。
[61] 《中江县新志》(道光十九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南卷上),第120页。
[62] 《中江县风俗调查纲要》,《四川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第一册,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二档:十二(6)全宗18268卷。
[63] 《会昌县志》(同治十一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中),第1169-1170页。
[64] 《新化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第601页。
[65] 《蓝山县志》(民国二十一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第590页。
[66] Maurice Freedman,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University of London:The Athlone Press.p53.
[67] 《临县志》(民国六年铅印本),《兴县志》(光绪六年重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609、597页。
[68] 《密县志》(民国十二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第42页。
[69] 《无极县志》(民国二十五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117页。
[70] 《高邑县志》(民国三十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110页。
[71] 《调查报告录》(二),第1317-1360、1295页。
[72]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17页。
[73] 《调查报告录》(二),第1395、1418、1566页。
[74] 《江西省萍乡县风俗调查纲要汇编》(1932年),第二历史档案馆:十二(6)全宗18271卷;《常宁县风俗调查汇编》(1948年),湖南省档案馆33-1-270卷。
[75] 张佩华等修:《武昌张氏宗谱》,民国二十三年凡例,民国二十八年印本。
[76] 《调查报告录》(二),第1680页。
[77] 《蓬溪县风俗调查纲要》,《四川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第一册,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二档:十二(6)全宗18268卷。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 加强宜昌城市管理——关于赴无锡、新乡、洛阳市学习城市管理经验的考察报告
《三峡论坛》“三峡发展论坛”专栏征稿启事
三峡水库水环境保护创新研究
基于移民安稳致富的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研究——以湖北省巴东县为例
三峡工程网络调查问卷文化学分析
历史文化遗迹在建成宜昌国际水电旅游名城中的地位
“且兰”地考论
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困境及路径选择
主体功能区战略背景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发展路径选择
《土家族大辞典》编纂工作启动仪式暨第一次编委会会议在三峡大学举行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及应用——基于恩施州与湖北省的对比分析
依托动漫产业 保护和开发旅游目的地民间传说
对创建宜昌国际水电旅游名城的认识和思考
黄柏权教授申报的《武陵民族地区城镇化问题调查研究》获国家民委批准立项
龙麻布努语语音系统
《宋书》概数词的称数法研究
穆时英:上海都市文学的真正书写者
《洪疫之年》中的女性叙事技巧
世界银行移民政策高级顾问、著名社会学家迈克尔·塞尼(Michael Cernea)教授来访我校
主动融入宜昌都市圈 加快推进宜昌长阳一体化
破解统筹城乡发展难题的宜都经验
湘西自治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略谈唐代中国移民活动的类型
少数民族水库移民生计转型过程中传统文化的演变与调适——基于贵州省紫云自治县、罗甸县的调查
白鹤滩水电站跑马乡移民人口调查报告
西南少数民族水电移民文化保护与发展述论
《三峡论坛》征稿启事
Induced Earthquake Monitoring of the Three Gorges Reservoir
试析三峡水库管理的五大特点
屈原与20世纪初小说的叙事伦理——以《老残游记》为例
记南台湾府城奉祀爱国诗人屈原之庙宇
论宜昌在中的地位和作用
东夷“尊鸟”与荆楚“崇凤”比较研究
长江三峡发展研究院参与国家民委组织的武陵民族地区城镇化问题调研
“第二届湖北青年学者论坛”学术会议综述
略论清代对贵州苗疆“生界”的经营及影响
城市化进程中村落寺庙的复兴——浙中H村将军庙的个案研究
乌江流域阳戏的传承与研究
《三峡通史》编撰工作会议在我校举行
何伟军教授一行赴恩施小茅坡营村进行田野调查
发展品牌经济 建设品牌城市
《三峡论坛》“三峡发展论坛”专栏征稿启事
主持人语
“山寨”的文本解析与当代媒介表意
存在的叙述与叙述的存在——论林白小说叙述的存在性转向
麦克尤恩《水泥花园》中的不可靠叙述
主持人语
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实物指标调查问题探讨
关于三峡库区忠县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考
开县移民安置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评价研究
三峡后续工作时期宜昌市三峡移民安稳致富长效机制研究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践与思考——以麻阳苗族自治县为例
屈原与中国诸文化
宜昌文化名人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以屈原和王昭君为例
浅谈湖北省旅游业对自然灾害的应对
在以文字作品为主流的人类学学术界,影视作品一直处于辅的位置,这显然和重文字轻图像的人类学传统相关。然而,人类学家发现,有别于文字撰写,影视方法通过镜头所建构的图像可以寻求对文化的另一种理解形式。而且,影视表现可以方便地实现人类学者―读者(观众)―当地人三者之间的直接交流,特别是把人类学思想反馈给那些异文化或没有书写符号的当地人。
文本与影视这两种类型的民族志实践具有相通性,因此影视人类学片也称为民族志电影。
B民族志电影的特点――文字与影视合璧报告
直到20世纪30年代,贝特森和米德将电影和照片运用到人类学研究中去。他们认为,电影可以实现文字调查报告不能表现的东西。1936―1939年,贝特森和米德使用摄影手段补充他们巴厘岛进行有关文化与性格的田野研究报告。此次田野调查结束后的1932年,他们配合大量照片出版了两部著作。此外,他们将拍摄的22000英尺16毫米胶片素材剪辑成《巴厘跳神与舞蹈》、《巴厘与新几内亚的儿童竞争》、《一个巴厘人的家庭》、《一个新几内亚婴儿的出生》等6部影片。因此,米德和贝特森在巴厘岛关于文化和民族性的田野工作,因影像的介入使得再现栩栩如生的人物性格与表现过程成为可能。并且,他们使影像作品首次成为人类学研究与成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C 拍摄原则及其实践
1.为人类学的影片影视人类学的对象和人类学是一致的。
其目的都在于应用学科理论解释某种文化或行为。多种方法的民族志田野工作经验及其田野成果的再现方式可以获得对于该族群和文化的重要综观。
保罗・霍金斯则认为,民族志电影在以下领域扮演了独特的角色:
1大学本科教学;
2文化材料档案;
3研究项目的设计和提出;
4探索性的田野工作;
5使人类学引起更多公众的注意 。
埃米莉・德・布里加德(Emilie De Bergard)则列出了人类学影片在人类学研究中发挥着以下三方面作用:
1当事件过于复杂,速度过快或太小,以至于人用肉眼或文字书写无法把握的时候,它们作为记录事件的工具而存在;
2由于人们的很多行为即将消逝,或者理论所涉及的事物已不复存在的时侯,它作为一种为了后代进行抢救性记录的方式而存在;
3 用于共时性跨文化的对比和历史性的文化变迁研究。
为了拍摄人类学宗旨,理查德・瑟伦森提出十分重要的准备策略:
1在做任何拍摄工作时,必须对现存的已知文化变异的真实状况有清楚的了解;
2 必须对不同文化情景中出现的问题有明确的认识;
3 必须配备技术熟练的工作人员。
进一步而言,以人类学原则拍摄的民族志电影必然要接受人类学理论限定及学术规范。
2.恪守人类学宗旨的影片因素
人类学者推崇的拍摄构想、行动及其成果与下列因素紧密相联:
1 作品主要以用于学术研究为目的;
2影片拍摄者应是人类学者或由人类学者主持的摄制组拍摄,其摄制思想不应受商业性等任何非学术性条件干扰;
3 还须遵循人类学的理论原则;
4 在人类学“参与观察”诸理论与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再进行拍摄;
5文字作品和影视作品并重,二者成为互补与相辅相成的关系,从而提供对文化理解的两种不同的互补表现形式。
因此,文字影视的双向作品的理想过程是:由一位(或几位)受过正规人类学训练的学者先行完成田野工作,待分析整理出文字材料和选题后,再和摄影师重返调查点进行拍摄 ;或者,影视人类学者自己在充分的田野调查基础上,随时确定主题,及时进行拍摄。因此,影视人类学强调一部片子的人类学理论切入点及其诠释过程,以及影视效果的人类学创新与贡献。
3.影视人类学的新取向
我来到位于河南新乡的河南师范大学,坐在课堂里,看到讲台上的老师我会非常激动,听课生怕漏掉一个字。尽管有些老师口音浓重,我听不大明白,但我会努力支起耳朵听,记笔记。不久,我发现,老师们的课与我的想象差别太大,教材要么太老,要么是老师自己编写的油印本,内容很难激起大家的学习兴趣,而且多数老师是照本宣科,我对所学的教育管理专业课很快就失了兴趣。那时候,没有互联网,也没有手机,大学生活比现在乏味得多。于是,迷茫的我开始到阅览室、图书馆里东瞅瞅西瞧瞧,寻找自己喜欢的书。
我搜寻到了不少自己喜欢的书,几乎没有一本与专业有直接关系。我找不到指导自己读书的老师,所以我是逮着哪本读哪本,从《道德经》《易经》《孟子》到刘震云、金庸小说系列,再到杜威哲学、中西美学以及古今中西人物传记等,没有章法可言,但是我看得高兴。
彼时,城市还未大规模扩张,大学校园在城市边缘,朝西走是市区,朝东北走是乡村田野。周末和节假日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是,一个人带本书到校外去读,有时候是乡间田野,有时候是城里闹市,所带的书从来不是专业书。不过,这些书或多或少地帮我了解了专业课的知识,开阔了视野。我慢慢跳出专业看教育,有不少新发现。比如,当我看到美国社会学家彼得?布劳的《不平等与异质性》,开始注意到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教育在社会中的位置和功能,我的毕业论文就是研究教育分流与社会分层关系的。有一次,我参加系里年度学术论文大赛,我用社会学里的转型社会的概念,以及社会化、戈夫曼的自我印象管理等概念和理论,来分析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道德教育里的现象。那时系里还没有老师、同学写过这样的文章,我的论文获得了一等奖(全系两个一等奖)。
我把自己的行动称作“带本书去游学”。在闹市读书,据说可以锻炼闹中取静的专注力。其实我不用锻炼,课堂再闹哄哄,我看起书和写起作业来都是旁若无人。到闹市读书还有个好处,就是不读书时,可以观察路人。更重要的是,漫无目的地走好些路,一路上的风景不可预料,还锻炼了身体,放松了心情,激发了思考。从大学校门到火车站是一路公交车的始发和终点站,有时候我会带本《道德经》走个来回,一路上看几句后合上书,边走边琢磨,偶有所得,会心一笑。
我也时常去田野里游荡。有一次走得太远了,迷路了。正是秋收时节,玉米地里有母子二人在收玉米,儿子跟我差不多大,我和他们攀谈起来,并帮他们收玉米。儿子读中专,周末回家,下午就返校。中午,他们邀请我回家吃饭,于是我见到了这家的父亲,不善言辞,用驴车帮人送砖石,所以母亲负责庄稼。午饭是提前包好的饺子,饭后儿子返校,我继续帮忙农活。那天回校已经天黑,我却很开心。研究生时看到了先生的《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等著作,才知道,我这样的活动算是朴素的、无意识的社会学社区研究的参与观察和访谈实践了。
大学几年里以带本书游学的方式,跟偶遇的人们攀谈之间我了解到人情世故,社会百态,也让我多年以后对研究生阶段所学的社会学专业有了更多的了解。
[2] 杨旭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缘起与特点[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8):25-28.
[3] 四川省考试院.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 )[Z].2016-4-20. .
[4] 戴诚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现状与对策[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4):27-29.
[5] 陈晨,杨德雨,田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以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为例[J].才智,2015,(36):80.
森林城市、宜居城市、山水城市……提起改善生活环境,人们关注更多的是城市。然而,当下农村消费向城里看齐,“生活污染”也在慢慢“接轨”。乡亲们腰包鼓了,敢消费了,包装盒、塑料袋、饮料罐,产生的垃圾不比城里少。可乡村的卫生基础设施比较少,有“产”无“出”,形成“垃圾围村”。甚至,不少在城里无法立足的高耗能、高污染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异地搬迁”,造成“工业污染下乡”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