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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大多数人创业是失败的,因为人的能力往往有限的,会做销售的人往往不擅长做管理,会做管理的人往往不擅长做销售,然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销售和管理缺一不可。所以多数企业不是销售中饿死,就是在管理中撑死,这是中国多数企业的通病。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7-0231-02
0 引言
创业教育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普遍重视,成为国际教育界的潮流,同时也是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21世纪有50%的中专生和大学生要走自主创业之路。鼓励大学生毕业后自谋出路,成为工作机会的创造者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高校设置创业教育专业和课程,不仅有利于创业和就业,还会形成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直接驱动力”。
1 创业管理专业设置的必要性
1.1 创业是解决当前和未来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 大学生就业难将是困扰中国高校和整个国家的一个长期问题,这不是短期的金融危机问题,也不是大学扩招问题,这是长期以来的一个世界性问题,同时也是中国的经济结构与大学生的人才培养不匹配的问题,是大学生和家长的就业观念与当今中国经济社会用人需要不匹配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十年内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创业一方面可以解决就业问题,另一方面还能促进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更重要的是学生能自主自发地调整自己和他人的就业观念。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教育推动创业成功是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
1.2 创业教育是高职院校培养学生自我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 创业教育是培养具有创业与创新精神和创业与创新能力的教育。它以提高学生自我就业能力为目的,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白手起家”创办小企业的精神和能力,使较多的毕业生成为职业岗位的创造者。通过创业教育,不仅能够有效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自觉为自主就业打基础、做准备,对培养未来的创业者十分必要而有益,而且可以引导、帮助他们发现商机,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机会型创业,这也是促进就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1.3 创业管理专业是高职院校成功推行创业教育的必由之路 大部分高校不仅缺乏对创业教育的理性认识,更缺乏统一协调有效运作的组织机构,缺乏从事创业教育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缺乏有利于开展创业教育的大学文化,没有形成高校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有效模式。一些高校虽然已进行创业教育,但不少是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的。若专业教育以专业的形式开展,无论是人才培养的模式、课程的设置、实训基地的建设、师资队伍的配备都会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因而创业与管理专业的设置和建设是高职院校成功推行创业教育的必由之路。
2 高职大学生创业项目分析
高职院校创业管理专业设置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学生有哪些适合的创业项目,它决定了学生毕业时能否走上创业之路,同时也决定了学校将培养学生哪些能力、开设哪些课程、引进何种师资、建设哪些实训基地。另一方面若要提高高职学生的创业比例和创业成功率,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资金和技术门槛较低的小型创业项目。当今大学生的创业也如同就业一样要从基层做起、从小项目做起。笔者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论证,认为以下几个创业项目对刚开始创业的高职大学生比较可行。
2.1 连锁加盟创业 “以创业促就业”是近年来连锁加盟展览会的主题,和以往相比,更多的便利连锁业者开始招募80后的学生创业者成为加盟商。相对其他动辄需要几十万至几百万投入的产业而言,便利连锁的投入非常小,一般一家几十平方米的门店投入仅在10多万左右,加盟金也就1万~2万,资金门槛很低,这对于还没有太多财富积累的大学生而言是一个可以进入的行业。连锁经营已经成为各行各业谋求快速长远发展的经营模式,各地区已逐步形成庞大的连锁经营企业群,连锁经营从业人员及管理人才动态缺口非常大,据广州连锁经营协会估计,在广州仅连锁店“店长”一职缺口估计就高达5万人。所以高职学生可以通过加盟小型的连锁店进行创业。
2.2 网络开店创业 网络开店创业已成为当今经济社会一个令人广泛关注的现象。大学生对于网上开店创业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比如懂电脑操作、熟悉网络知识等。网上开店无须毕业,在校期间即可创业,并能获得丰富的知识与经验。每一次进货,都是商务谈判的一种实践;商品推介与描述,是市场营销学的实践;进出账,是基本财务管理的实践;发货与售后服务,是人际交往与客户管理的实践。更重要的是,店主在经营网店的过程中,对所销售的项目都要非常了解,无形中也增加了创业经验。阿里巴巴集团启动的中国大学生“网络就业创业护航行动”新闻会上得到数据,全国2000多所院校中,已有100所学校依托电子商务平台,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机会,网络创业的集群效应正在慢慢形成。
2.3 依托家族创业 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一直以来都有着浓厚的创业氛围和创业传统土壤,具有良好的创业制度和创业环境,同时也孕育了巨大的创业机会和创业需求。例如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创业管理专业方向第一次单独招生40人就有900多人报考,从报名生源看,有不少同学是承继家族企业的管理和持续创业的任务,也有不少同学是在父母的影响下想从事商贸行业、服务业、网络和计算机行业等的创业活动。目前大量的民营企业,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普遍已经进入创业守成期,需要子继父业。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民营企业需要高职毕业生的加盟。而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也需要创业人才进行企业的持续创业,需要开设分公司、分厂或分店来扩大规模,谋求企业的快速长久的发展。
2.4 科技领域创业 身处高新科技前沿阵地的大学生,在这一领域创业有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易得方舟”、“视美乐”等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成功,就是得益于创业者的技术优势。但并非所有的大学生都适合在科技领域创业。一般来说,技术功底深厚、学科成绩优秀的大学生才有成功的把握。目前许多企业都有在科技领域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成长的基地,如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成立网络创业大学,聚集以大学生、职业技能学校学生为主的年轻人群,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开发者社区平台,通过产品开发、创意孵化、销售等途径,充分发挥所长,并通过产品销售分成、销售酬金等获得收益,每个有志于创业的大学生可直接与企业签约参加创业实现创业目标。
2.5 智力服务领域创业 智力是大学生创业的资本,在智力服务领域创业,大学生游刃有余。学校是人才聚集的摇篮,而培训业的发展也是从教育机构挖掘各种人才。例如,家教领域就非常适合大学生创业,一方面,这是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传统渠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另一方面,大学生能够充分利用高校教育资源,如家教、家教中介、培训学校、设计工作室、翻译事务所等更容易赚到“第一桶金”。此类智力服务创业项目成本较低,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就可开业。
3 创业管理专业课程开设的思路
3.1 开设面向创新与创业的素质教育课程 构建“改变观念,培养技能,掌握知识,付诸行动”的课程体系。培养学员树立用创业精神开展工作的意识;认识创业活动的内在规律;掌握企业家和创业者所特有的技能和素质。突出创业教育的素质教育功能,培养和强化学员的创业技能,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创造力。
3.2 提供面向民营企业继任子女特色教育 对于具有家族企业创业活动以及家长具备让入学子女继任需求背景的学生,本专业将可以考虑融入家族企业治理结构、股权控制与控制权分配、家族持续创业的机制等特色的课程,将家族企业管理作为一个专门课程强化准备接班的学生的商业意识,管理技能和运营视野。在课堂上重点探讨家族企业的成功和失败案例,通过实践考察活动进入一些民营家族企业进行访谈调研和顶岗实习活动;融入具有继任要求的家族企业的行业背景和特殊的管理要求到课程当中。
3.3 探索校企合作的课改课程 教师与实践人士联袂讲授,学生与创业者共同上课。可以邀请一些杰出企业家、风险投资人、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机构的高层主管讲授部分内容。在高校教师向学生讲授理论知识后,由这些实践人士用他们的亲身经历进行解读。他们大部分既有创业经验,又是所属领域的专家,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及创新精神。该课程把课堂讲到创业现场,实现创业者与同学共同上课。有助于推动管理教育改革。
4 推行校园化的项目驱动课程
创业教育的根本是教育,核心是创业,载体是项目。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创业项目,引导学生参与创业项目,体验创业过程,提升从事创业的基本素养、基本技艺、基本能力。目前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利用的项目包括要求学生在校内通过互联网进行开设网购店铺进行电子商务创业;开发学生DIY手工创业产业产品的商业化操作;为其他理工科专业的学生的技术项目、发明创造制定创业方案和市场推广方案;以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和课外作品大赛作为激发学生参与商业调研活动和商业方案策划活动的平台,通过彼此竞争来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
5 实施系统化的任务导向课程
创业教育既要通过课堂教学和氛围熏陶,更要通过实践熟悉创业有关实务,在政策法规、财务运作、技术转让、社会服务等方面为学生成功进行创业打下比较坚实的基础。实际上以上各个环节是彼此关联的,要求每一项课程将学生能力的培养与课程布置的任务连接起来,然后把融资与团队组建,技术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的相关模块的任务进行连接,实现任务导向的系统化。仿照当前流行的创业教育模式如CCTV“赢在中国”商业实战竞赛的形式,要求学生完成一系列的课程任务,如短时间融资任务、分阶段销售业绩公关任务、专业产品开发创新任务等,然后在这些分别属于财务、销售、技术创新等任务当中,要求学生同时完成团队组建和领导、绩效评估和反馈、领导沟通反馈、财务报表编制和报告等工作,以实现商业能力和素质的系统化的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创业:经济人的理性选择
美国的经济学家斯威格列茨在他撰写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写道,经济学研究的是:我们社会中的个人、厂商、政府和其他组织是如何选择的,这些选择又怎样决定社会资源如何被利用。就业还是创业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选择,创业选择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行为,这种行为受到“看不见的手”的引导,表现为“经济人”的理性选择。亚当·斯密指出:“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使其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来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创业正是创业者利用机会整合资源为社会提品和服务时,不断积累个人财富,满足个人追求财产和实现自我的需求,客观上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国经过“”,在改革开放初,中国人没有多少财产,财产观念也十分淡薄,中国人穷,穷则思变,穷则创业。所以中国的生存型创业者多,就是说中国多数创业者是为了挣钱吃饭,为了活得更滋润而创业。但20多年来从农民到市民,从科研人员到公务员、海外留学生,一批批创业者无不在个人财富的创造过程中为中国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稳定、体制的革新作出巨大的贡献。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创业者多为机会型创业者,即瞧准了机会就开始创业。他们的家庭和社会更富有,他们不是因为解决吃饭问题而创业,他们创业是为了通过抓住商业机会创造商业价值,进而成就自己的人生,对社会作出贡献。比尔·盖茨是一个典型的机会型创业者。他舍弃在哈佛法学院的学业,这是因为他在商业实践中发现了软件产业存在巨大的商机。他及其团队非凡的创造力及软件产业的行业成长性,使他只经过20年的时间就创造了传统经济无法企及的巨大财富,进而蝉联世界富豪榜冠军,2003年个人资产407亿美元,仅该年度的社会捐资达十几亿美元。
理性的创业者具有“经济人”的本性,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冒险的同时尽力规避创业风险。理性的创业者在自由地选择创业,享有创业成功的快乐时,同时必须承担着创业失败的责任,而且他个人财富、价值与他对社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呈正相关。正如A·哈耶克所言,“如果允许个人自由地选择,那么他必然要承担选择的风险,并且,他因此所得的报酬肯定也不取决于他们目的的好与坏,而仅仅取决于对其他人的价值”。
每个人都面临着这样的选择:如何最有效地利用个人所拥有的知识技能,如何最大化利用自身的社会网络资源。一般人们有二种选择:就业或创业。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FrankH·Kright)认为,不确定性是创建企业的主要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必然对其选择的经济行为进行预测并承担风险。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的原因,人们的预测往往有错误。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能力和不同的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那些不愿意承担风险者更倾向于做上班族,听从老板的调遣,拿稳定的薪水,没有心理上的压力和经济上的风险;而那些愿意承担风险的人则选择创办自己的企业,以承担风险去换取更大的收益和自由。到底是替人打工,还是自己当老板,创业的可能性应与收益预期相关,可用公式表现为:
Pr(e)=f(r-w)
其中,Pr(e)是指独立创业的可能性;r表示独自创办企业可能获得的收入;w表示从事现在工作获得的报酬。
可见,个人创业的可能性与r和w之间的差额呈正相关。两者差额越大,创业的可能性就越大,创业动机在很大程度上由创业者对收益的预期和现在获得的利益决定成本。
理性的创业者具有“经济人”的本性:趋利避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创业是有风险的,理性的创业者在享受成功的预期时,也必须承担创业可能的失败风险,创业失败,不仅使对收入的预期化为泡影,而且原有的稳定收入也丧失殆尽。因此,客观估计自己的创业能力、科学评价创业环境和创业机会,通过市场调查获得准确数据,切实考虑现在的利益,对创业选择作出尽可能科学的经济分析是十分必要的,是经济人应有的理性态度。
2创业选择的成本分析
成本是人们从事某一经济活动的总费用,一般包括会计成本、机会成本和边际成本。创业者决定创业时,一定要选择一个项目,并且围绕这个项目要投入劳动、资本、智力成果,购买一定的设备,租赁办公用房,支付工资。创业者在创办企业,向社会提品或服务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实际费用,构成了创业的会计成本。创业者创业就意味着放弃原有的职业,失去原有收入,同时时间是有限的,时间投入到创业项目就不可能从事其他职业。这种由于创业丧失从事其他固定职业可能挣得的收入值就是创业的机会成本。
成本是创业进入的壁垒,成本高创业的障碍就大。会计成本反映了创业项目需要的投资及运行费用,而机会成本则是创业者现有利益和创业者资源未来价值的反映。机会成本影响创业抉择,机会成本与创业的可能性间呈逆向关系。机会成本越大,即在位者的利益越多,未来价值越小,创业的可能性越小;反之,在位者现有利益越小,未来价值越大,敢于创业的可能性越大。这一经济学分析,正好阐述了迪克·克拉克(DickieClark)提出的“社会边缘状态”(SocialMarginalng)这一新的概念。克拉克认为,当个体的属性——身体特征、智力特征、社会行为方式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承担的角色发生冲突时,个体就处于社会边缘状态。实际上处于社会边缘状态者所获得的现实利益少,个体放弃现有利益进行创业的机会成本小,因而创办自己企业的可能性增大,创业也成了“社会边缘状态”者摆脱孤独感,寻求心理平衡的重要途径。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的创业者大多是难找到工作的回乡知识青年、城市无业游民、政府中几乎没有提升机会的公务员、无法在经济社会中找到适当位置的中年退伍军人、预计无法晋升的大公司职员或极端个人自治主义者。这些处于“社会边缘状态”的人,在现实中没有占据“有利地形”,没有太大的现实利益,也谈不上在社会正规渠道上有大的发展,因些,他们创业的机会成本小、顾虑少,他们通过创业,不仅能够获得收入,找到新的发展平台,而且能够找到一种控制命运、实现自我的感觉。正如同志在研习中华古典时所言:“贫人、、被看不起的人、地位低的人”,反而“生力旺盛、迷信较少、顾虑少、天不怕、地不怕、敢想敢说敢干”,富有创业精神。
创业项目的会计成本形成了对创业者选择的项目的预算约束。“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些都形象地反映了会计成本对创业项目选择的制约。任何大企业都是从小企业长大的,任何大富翁都始自小小的创业者,纵使是大企业内的创业,也是先成立研发小组从小做起,这说明,控制会计成本,对创业和企业的成长十分重要。
3创业选择的收益分析
创业者面临着较大的压力,表现为八个方面:只能成功的压力、独立决策的压力、长时间工作的压力、家庭亲情的压力、一定时期内得不偿失的压力、非程序事务压力、来自企业内部利益斗争的压力。据统计,新创企业能活过一年的仅占60%,从创业到成功上市仅占6%;一般而言,成功率不足10%。尽管这样,在过去10年中,美国每年新创公司的数量每年翻一番,从每年30万家左右增加到60万余家。在中国,每100人中就有12.3人创业。创业是“经济人”的理,创业收益大于创业成本是创业者热心创业的主要原因。“创业的理由可以说上千万条,但最终还是逃不出一个钱字”。新经济的代表人物,网络英雄张朝阳认为“商业可以作为人的最高理想。商业的目标是为了赚钱”。
创业的收益一般指创业者投入资源后的实际产出核减会计成本后的剩余部分。一般来说,创业者投入越大,产出越高;创业的会计成本越低,创业的实际收益越高。尽管创业成功率低,但创业一旦越过盈亏点,收益会大大超过工薪阶层。邱君8年前是一家国有企业的省城办事处主任,为解决夫妻分居问题,投资5万元,开了一家湘味酒家。由于定位准确,有特色,每天的营业额都在1500元左右,半年就收回了投资。第一年纯利润有6万元,第二年他索性辞了工作和爱人一起打理酒店。通过加强管理、改善环境、突出特色,他已有一批固定的“食客”。他已在3年前买了小车,最近又买了复式住房,个人资产逾百万。如果他仍然留在厂家上班,现在可能已经下岗。
预期收入是创业者创业的主要动因。按照西方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创业者作为“经济人”,设法规避风险,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本性。因此,在创业决策作出之前,必然会搜寻一切相关的信息,并进行合理的分析、测算,来形成对创业收入的理性预期。尽管这种预期是心理的、主观的,但由于这种预测的客观概率分布的期望值等于主观概率的分布期望值,因此,这种主观的预期仍是创业者进行创业抉择的客观基础。预期收入与创业者选择的项目和进入的行业相关,与其能控制的资源相关。不同的项目和行业、不同的资源收入,带给创业者的预期收入是不同的;同时,创业者所在环境中其他创业者的示范效应也影响创业者的预期收入。其他创业者的成功概率、财富状况,客观上会左右着创业者对收入的预期。因此,好的创业环境是提高预期收入、促进创业活动的要素。不断改善创业环境,有利于招资引资或自主创业。
社会收益是创业者在“看不见的手”引导下贡献给社会的财富,也是创业家们回报给社会提供的创业环境的酬金。个人的创业成就取决于国家或地区的体制和环境的优劣。创业者个人收益和社会财富间呈现一种正相关的关系。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化程度越高,体制环境和商务环境越优,创业成功者越多,该国家和地区的财富就越多,社会收益越大。据统计,全世界有476人拥有10亿美元以上个人财富。在美国,有222人,占总数的47%,总价值达7030亿美元;欧洲134人,占总数38%,总价值3940亿美元;亚洲61人,其中日本19人,香港11人,财富总价值1450亿美元;中东和非洲财富价值690亿美元。不难看出,创业者个人财富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社会财富越多,福利越好。同样,那些个人创造财富最多的国家和地区,也是创业体制和环境最好、创业社会收入最高的地方。
参考文献
1斯蒂格利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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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Knight,F·H,Risk,uncertainty,andprofit,A.M.Kenlly.NewYork,1921
4甘德安.中国家族企业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c)-0014-01
自从上世纪80年代中国出现第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以来,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在国内得以迅猛发展,创业中心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形式类型之一,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并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南通高新技术创业中心自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来,也是快速扩张,孵化面积、孵化企业不断增加,并形成了一中心多园区格局,在多个不同的物理位置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扩建两种形式建成多个园区,各园区物业服务各自为政,企业服务和园区管理由中心各职能部门统一调配。同时,创业中心要搞好信息服务,需要跟踪把握入驻企业的信息需求,要建立企业信息服务体系,要通过整合各种资源提供有效的增殖服务。为此,为了适应创业中心管理与服务需求,我们开发一套创业中心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了企业孵化器管理信息化。
1 背景
南通创业中心立足本单位实际,根据各部门和各园区的工作需求,搭建项目框架,认真调研,不断完善。系统包括中心办公、物业管理、政策汇总、政策兑现、项目管理、企业发展状况、企业数据统计等七大模块,着重将中心管理人员自身管理、企业的跟踪服务、企业进展状况整合成统一的系统,按照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和孵化器规范运行的要求,使管理与服务进一步量化、规范化,将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园区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整合在一个管理系统中。
2 创业中心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南通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信息管理服务系统针对创业中心独特的管理性质而研发的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统,从企业入驻,租赁合同的签订,到园区企业的科技服务,园区的日常管理都做了严格的流程限制。其功能包含了园区管理的各个环节,分成财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园区管理、入驻企业管理、科技服务、物业管理功能。系统从园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办公三条独立的主线出发,通过多角度、多方位对园区企业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与服务。
(1)企业入驻时,启动审批流程,层层审批,通过后台可以入驻成功。由企业填写入驻信息,经过园区管理人员初审,通过启动审批流程,由园区领导级级审批,通过后台可入驻成功。
(2)协助指导入驻企业的项目申报、政策奖励申报、财政补贴申报。及时将政府的相关申报通知下发给企业,协助企业进行相应项目申报。由企业填写申报内容,经过园区初审后,上报给上级部门,跟踪申报情况,及时与企业沟通。
(3)对园区的入驻情况图形化动态查询。使用图形动态展示园区当前入驻企业信息。
(4)根据园区的不同性质和租赁合同,自动计算入驻企业的房租费和物业费。根据各园区的公共电表性质,制定不同的分摊策略,抄表后结合租赁合同,系统自动的计算各个企业的房租物业费。
(5)日常办公使用工作流审批。启动审批流程后,由预先设定的领导依次审批并留言;可查看整个工作流的流向,前领导审批结果及留言。
3 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
(1)以win2003为服务器平台,后台为大型数据库SQL Server2005版本,采用了先进可靠的B/S架构,稳定性及安全性好,运行速度快,维护简单。系统采用先进的.NET C++开发语言,所有软件部件全部为本地代码,不采用任何其他外部构件,从而保证了稳定性和可靠性。
(2)系统由管理人员分配各子级用户可使用的功能设置其密码,各子级用户可以更换自己的登陆密码,系统对各级用户的登录、退出及重要操作均记录在日志中,管理员可随时查看,一些重要功能如数据恢复等被限制在服务器端执行。结合NTServer环境下的管理系统数据全自动按计划备份服务可最大限度地保障数据安全,以此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将借助异地商会这个唯一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异地创业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办的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是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发放的,用于支持创业的一定额度的贷款。
第四条经办银行应当与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本办法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小额担保贷款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担保贷款借款人
第六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工商登记注册的条件。
第七条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是指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三)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是指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中尚未就业人员;
(四)大中专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内尚未就业并具有创业愿望,持有大中专(含研究生、技校和职业高中,下同)院校毕业有效证件的人员;
(五)就地就近创业的农民,是指在户口所在地创办二三产业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民;
(六)由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小企业,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指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以上,并与其签订*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计委、财政部和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号)规定执行。
对取得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创业培训结业证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可优先贷款并适当扩大贷款额度。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八条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咨询、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第九条评估小组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街道社区、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和有关部门专家组成,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市场潜力、投资回报率、经营者能力以及信用度等进行评估咨询。
第十条借款人为个人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信用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或《大中专毕业证》或复转军人自谋职业证明)等身份及优惠扶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已参加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的,应当提交创业培训结业证(含复印件)及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应当在收到个人申请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有效后,在《****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将材料送交所在县(市、区)担保机构。
担保机构应当召集评估小组在**个工作日内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后办理担保手续并将有关材料送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在**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业务。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担保机构在受理后**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二条借款人为小企业的,应当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市、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或《大中专毕业证》或复转军人自谋职业证明)等身份及优惠扶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三)《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四)营业场所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已参加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应提交创业培训结业证(含复印件)及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经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九)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担保机构应当在收到小企业申请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召集评估小组对企业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咨询并审核;经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当在《****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送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担保机构在受理**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四章额度、期限、利率与贴息
第十四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根据经营项目和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情况适当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对已经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且诚信经营、按期还款的人,可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具体贷款额度由担保机构商经办银行确定。
第十五条对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根据其安置的就业人数,按人均*万元—*万元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
第十六条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根据其实际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失业*个月以上残疾人、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农转非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超过**人的企业,给予**万元担保贷款;超过***人的,给予最高不超过***万元的担保贷款。
第十七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不包括展期)。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应当在贷款到期前*个月向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提出展期申请,并填写《借款展期申请审批表》。担保机构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并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展期*次,展期期限不超过*年,展期内不贴息。
第十八条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个百分点,其上浮利率的利息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自治区财政和市县财政各负担**%),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展期内不贴息。
本办法实施前核准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仍按照原政策执行。贷款展期期间的利率,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商定。
第十九条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按照基准利率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内不贴息。
对大中专毕业生、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按照基准利率给予**%的贴息(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各承担**%),展期内不贴息。
对农民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二三产业微利项目的,按照基准利率给予**%的贴息,展期内不贴息。
第二十条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贷款,利率完全放开,在*年内给予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展期内不贴息.经办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发生的贷款呆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的补偿(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地方财政对开办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经办银行按季给予手续费补助,补助金额为贷款实际发放金额的*.*%。
第二十一条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号)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审核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号)规定执行,由担保机构协助经办银行向财政部门申请。
第五章反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方式:
(一)*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保;
(二)*名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担保;
(三)*名创业人员互相联保;
(四)经营正常的企业担保。
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应当选择前款规定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并经街道、乡镇(信用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调查审核后报担保机构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的人,应当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信用社区常住居民在本社区内创业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机构可凭其与信用社区签订的《借款承诺书》办理担保手续,免除反担保,由经办银行直接发放小额贷款。
第二十五条对于已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且其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小组评审通过并出具评审意见的,其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经担保机构签署意见后,可免除反担保。
第六章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经办银行应当在贷款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倍的前提下发放贷款,并在资金、人员安排等方面优先保证小额担保贷款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在收到贷款和归还贷款后,经办银行应当将贷款契约和还款凭证复印件交担保机构存档。
第二十八条经办银行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贷款业务的各项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
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考核制度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经办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可不纳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考核体系,不影响经办银行和信贷人员的年终评比、奖励和晋级。
第二十九条建立贷后跟踪、管理服务、风险预警和回收激励机制,防范小额担保贷款风险。
(一)贷后管理。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应当共同加强对借款人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本息收回之日止的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情况的管理;
(二)跟踪服务。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对借款人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后的项目运行情况,要建立定期走访和联系制度,对项目的运行要给予关心和支持,对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以提高经营项目的成功率;
(三)风险预警。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贷后检查,对所调查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项目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尽早识别和确定项目的风险类别、程度、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趋势;
(四)回收激励。对贷款回收率达到**%的担保机构和信用社区,每年给予贷款回收总额*%的奖励;贷款回收率每上升*个百分点,奖励资金增加*.*%。奖励资金只能作为工作经费,所需资金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五)放贷奖励。对放款额达到担保基金*倍的经办银行,每年给予贷款总额*.*%的奖励,放款额达到担保基金*倍或*倍的经办银行,分别给予贷款总额*.**%和*%的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条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应当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统计、调查和总结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统一统计口径,落实责任人,确保统计数字的真实准确。
各市经办银行应当在每月*日前将《小额担保贷款情况统计表》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并同时抄送担保机构、同级财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市人民银行、担保机构于每月*日前将核实汇总的报表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第七章担保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基金的建立,由市县财政先筹资并进入担保基金专户,自治区财政按进入专户金额给予配资。首期配资对川区市县按*︰*、南部山区九县按*︰*配资。对已经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市县,根据小额担保贷款回收情况和实际需要,从****年起自治区财政连续*年给予配资扶持。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
前款所称创业投资,系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前款所称创业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凡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接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不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不享受政策扶持。
第四条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部门分国务院管理部门和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两级。国务院管理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管理部门备案后履行相应的备案管理职责,并在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业务上接受国务院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本办法给予创业投资企业的相关政策扶持。
第二章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备案
第六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设立。
以公司形式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委托人和人的法律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申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依法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第八条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向国务院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在省级及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第九条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三)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四)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五)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第十条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等规范创业投资企业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投资者名单、承诺出资额和已缴出资额的证明。
(四)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
由管理顾问机构受托其投资管理业务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管理顾问机构的公司章程等规范其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管理顾问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管理顾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
(四)委托管理协议。
第十一条管理部门在收到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备案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其备案申请。在受理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并向其发出已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书面通知。对不予备案的,应当在书面通知中说明理由。
第三章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
第十二条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限于:
(一)创业投资业务。
(二)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三)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四)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五)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第十三条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是购买自用房地产除外。
第十四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其中,对企业的投资,仅限于未上市企业。但是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创业投资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其他资金只能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
第十五条经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股权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方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
第十六条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
第十七条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在章程、委托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中,明确管理运营费用或管理顾问机构的管理顾问费用的计提方式,建立管理成本约束机制。
第十八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从已实现投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对管理人员或管理顾问机构的业绩报酬,建立业绩激励机制。
第十九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确定有限的存续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
第二十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
第二十一条创业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章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
第二十二条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国家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税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等途径,实现投资退出。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退出机制。
第五章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管
第二十五条管理部门已予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应当遵循本办法第二、第三章各条款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管。
第二十六条管理部门已予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向管理部门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与业务报告,并及时报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系指:
(一)修改公司章程等重要法律文件。
(二)增减资本。
(三)分立与合并。
(四)高级管理人员或管理顾问机构变更。
(五)清算与结业。
第二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是否遵守第二、第三章各条款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在第二、第三章相关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投资运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未遵守第二、三章各条款规定进行投资运作的,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在30个工作日内改正;未改正的,应当取消备案,并在自取消备案之日起的3年内不予受理其重新备案申请。
1设置双创课程体系,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高职物流管理专业要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导向,构建起创新创业型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增强学生的创业意愿,使学生掌握创新创业所应具备的知识与实践能力。
1.1理论课程体系
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要在原有的课程体系基础上,增加有关创新创业的理论课程,丰富学生对创新创业的理论知识。在具体的课程设置上,可包括:开设创业导论、商业模式概论、项目管理等课程,让学生正确认识创业,了解物理专业学生在创业中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开设创业指导、创业案例研究等课程,并邀请创业型企业家、相关专家来校讲解创业知识,传授创业经验;开设物流企业经营管理类课程,培养学生对本专业创业项目的管理能力。
1.2实践课程体系
高职物流管理专业要重视实践课程体系建设,将实践课程作为培养学生物流服务技能和运营能力的重要途径。具体的实践课程包括:在第一和第二学期,开设校内单项技能实训、专业生产型实训、专业综合技能实训等实践课程,培养学生物流服务专业能力;在第二和第三学期,开设创新创业认知、创新项目实训、创业项目实训等实践课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在第五和第六学期,开设专业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实践课程,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物流服务实践能力。
2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提供实践操作平台
高职院校要与企业建立起深度合作关系,共建物流管理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供实践操作平台。
2.1校内实训基地
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可与物流公司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打造真实的物流企业工作场景,让学生在实训基地中学习和体会物流企业运作流程。学校可与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合作建设仓储场景、快递场景等实训基地,开展实训项目,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如,学校可利用仓储场景实训室设计“如何最大化使用托盘”的实训项目,让学生独立设计方案,鼓励学生提出不同的见解,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进而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
2.2校外实训基地
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物流企业资源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校外实训学习机会,掌握物流企业先进的设施设备操作方法,不断积累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同时,教师也要深入到企业实践,掌握最新的物流产业技术,弥补自身在实践经验上的不足。如,在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可采用现代学徒制,让学生以学徒的身份参与到企业真实工作流程中,边学边做,实现产教融合,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奠定能力基础。
3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高职物流管理专业要积极鼓励学生参与校内外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让学生在大赛中将所学知识与技能转变为创新创业能力,给予学生更多发挥潜能的实践机会。具体如下:
3.1参加校外创新创业大赛
物流专业学生可在教师的带领下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物流职能技能大赛和创新创效创业竞赛,从校内选拔出优秀的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达到以赛促学的效果。如,带领学生参加“挑战杯———彩虹人生”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申报“S公司配送中心接货流程与操作优化”参赛作品,在师生共同调研的基础上,对流程与操作优化思路进行创新,并反复论证优化方案的可行性,培养了学生创新意识。
3.2参加校内创新创业大赛
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定期举办校内创新创业大赛,历练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如,学校可举办“校园快递经营策划书”创业大赛,让物流管理专业学生自主组建参赛团队,共同完成创业项目。参赛团队要强化成员分工协作,在集体的智慧和努力下,完成市场调研、数据采集、投资收益分析、风险防控等项目任务,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帮助学生积累更多的创业经验。
3.3鼓励专利发明
高职院校应出台在校生申请专利发明的文件,鼓励物流管理专业学生申请专利发明,充分激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锻炼学生的想象能力、动手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如,物流管理专业可组织“物流辅装置研发”创新项目,让学生对物流设备中的托盘、叉车、物流笼车和货车车厢等进行改良,设计辅装置,以提升设备操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在学生完成创新项目后,教师可帮助学生申请发明专利,将创新项目转化为研究成果。
4结论
总而言之,高职物流管理专业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在物流行业蓬勃发展的态势下,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物流管理专业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纳入到教学改革范围内,构建起完善的双创课程体系、双创实训体系,不断提高物流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拓宽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路径。
中图分类号:C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2
创业管理课程是针对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国家积极鼓励通过自主创业以促进就业政策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该课程能够让大学生们了解与掌握在实施自主创业前应当实施的各类准备,尤其是要培养大学生们运用正确的自我评价与创业环境评价所进行的准备,从而指导大学生们准确地分析当前的政策、分析市场行情、识别创业风险、实施科学决策,应用学到的知识去认真思考与分析如何才能做到更好。该课程的教学目的让学生们能够掌握创业管理的基本知识以及程序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其实际操作能力,锻炼其创业与创新能力。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讨论如何培养和训练创业人才。
一、设置创业管理课程体系
一是关于创业意识培养方面内容的构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是知其在创业实践当中对创业者发挥动力作用的个性化意识,主要包括了创业的动机、兴趣、理想以及信念等各类要素。因此,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上,不但要培养其自我创业意识,而且还应当注重于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让大学生们能够形成义务感、道德感以及责任感,主要内容有:大学生的择业预测及指导、创业实践等。设置《创业管理》课程的目的就在于让大学生们全面了解创业过程以及与之有关的知识,从而让其做好创业前的各种准备,了解到当前高校毕业生所处的创业环境,激发毕业生们的创业热情,培养其创业的积极性。除此而外,还应当运用第二课堂以营设出更加浓厚的高等院校校园创业氛围,传递给大学生们以创业文化方面的教育。
二是关于培养创业心理品质方面内容的构建。培养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心理品质,这不只是理论,还应当得到实践层面上的磨炼,这样才能实现较为理想的成效。主要内容有:逆商和创业、压力管理技能、模拟创业实践任务、团队训练以及拓展训练等。通过以上内容,能够启发大学生们在学习与生活过程中,有意识地培养大学生们的创业心理素质。
三是关于创业知识结构与技能方面内容的构建。创业知识结构主要是指创业实践中应当具备工具与手段意义的个体化知识系统和结构,包括了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经济法律方面的知识、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以及科技人文知识等,比如,小微企业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商务交谈判、市场营销、创业型企业财务管理、经济法等。与此同时,还可借助于高等院校的团委或者社团组织开展企业家论坛、大学生创业知识竞赛等方面的活动,从而全面调动起大学生们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形成更为合理的创业知识技能。
四是关于提升创业能力方面内容的构建。创业能力可以说是创业者们实施创业的能力与条件,也是创业能力形成的重要基础性要素。为了培养与提升大学生群体的创业能力,应当要着眼于创业实践,采用各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方式,努力丰富其创业知识,让大学生们能够了解与熟悉创办与管理小微企业的知识与技能。在课堂教学中,可考虑运用创业案例以实施教学。为此,可以有针对性的设置成功和失败创业案例研究、怎样撰写创业计划书等内容。此外,还应当强化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实施校企联合性办学,从而让大学生们有更多的机会直接接触到社会上的实际岗位。
二、丰富创业管理课程教学内容
为了让大学生们能够切实掌握创业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以及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在创业管理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当以创业的工作程序为其主线,深入分析创业中每个不同阶段工作程序对于知识、技能以及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实施教学任务的分解,并且穿插设计各类较为真实的综合性学习训练任务。要努力打破创业管理教材中固定的章节结构,并且结合实际分解为:大学生创业形势分析、大学生创业环境解读、大学生创业能力分析、大学生常见创业风险控制、大学生创业目标选择、大学生创业技巧分析、大学生创业计划及其实践、调研、大学生创业资金筹集、小微企业注册、小微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小微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小微企业客户维护、小微企业创业规划制订等多个工作任务来开展组织教学工作,从而让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具备相对真实性与可操作性,并且让大学生们在完成每项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掌握创业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从而培养起创业的理念,具备创业基本技能。
三、强化创业管理课程实践环节
一是形成第二课堂分年级活动体系。要把创业教育活动结合到大学生第二课堂教学之中,依据不同的年级,分层、分类实施有关教学活动。大学一年级学生应当侧重于开展专业调查与尝试进行社会实践类活动;大学二年级学生应当侧重于实施企业调查、开展企业实践、实施校内模拟企业活动、进行专业阅读指导等方面的内容;大学三、四年级学生应当侧重于提高在市场调查基础上独立撰写商业计划书的能力,积极鼓励在校内进行小规模创业和参与各类社会化的商业活动等多方面内容,并且开展系统化的创业和就业指导实践活动。
二是培养大学生们的创业意识以及创业精神。要积极邀请知名企业家和成功创业者前来为在校大学生们举办创业讲座或者论坛活动,和大学生们共同分享创业中的实用经验,与此同时为大学生们创业中出现的困惑进行指导,这样一来就能更好地激发出大学生们的创业激情,培养其创业的理念。
三是创建创业学习中心以及创业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中心的创建与人才队伍的成立,能够为创业人才的培养提供良好的教育保障,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则是打造创业型人才的重要基础。创业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主要是由三方面的人才所构成的:其一是高校一线的专业教师人才,其二是邀请国内外创业教育方面的专家任本校客座教授,其三是聘请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备创业实践经历的成功企业家任本校兼职创业指导教师。
四、加强和建设创业管理课程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经费支持保障。高等院校要设立创业教育专项资金,让创业教育能够有充足的资金保障,让各类活动能够全面开展起来。在条件许可的状况下,高校还可成立创业教育专项基金,对于富有发展潜力的创业计划提供必要的资金帮助。比如,可以提供一定期限的无息贷款或者开展风险投资。
二是要加强考核评价机制保障。例如,学籍管理要更为灵活和方便,可实施弹性学分制,由大学生们依据自身的实际状况,或者在完成学业之后再进行创业,或者先进行创业再回校完成学业,甚至还可一边进行学业一边开展创业,通过对不同情况的学生分别提供不同的方案,以确保大学生们能够做到学业和创业两不误。考核的方式应当切实打破单一考核制度,对创业的内容进行替换,例如,考核学生所实施的创业项目计划书的质量等。
三是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对于创业教育来说,政府、高校以及社会均应当尽量为大学生们提供开展实践与模拟训练的良机。高等院校应当与当地的政府部门,如与大学生创业息息相关的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商谈,希望这些部门能运用自身与企业进行联系的便利性,引导企业更多地为大学生们提供创业实践之机会。假如直接对于愿意提供创业实践等机会的相关企业适当地减少一些税收或者手续费,那就会有更加多的企业心甘情愿地支持,并对愿意接受这些锻炼机会的大学生们所创造出来的财富收取合理的税收,从而在一定的程度弥补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而未上缴的部分费用,同时也能培养大学生创业者们的纳税意识。
五、结束语
总之,《创业管理》课程毕竟是近年来高等院校新开设的课程,而且缺少成功的经验可言,需要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践环节和保障体系等方面加以完善。所以,高校创业教育应当运用教学目标框架之下的各种课堂教学手段,让大学生们置身于创业的动态过程之中,真正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创业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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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作问题:科学管理运作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运作机制不完善,随意性强。首先,风险投资管理未按照风险资本的办法管理,存在“首长贷“”人情贷”现象[3],未建立对投资对象系统的筛选和评估体系,资金利用率较低。其次,面对各种风险管理机制,创业投资家对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投资后不再关注企业经营管理,缺乏规范的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使得农业科技企业不能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不能满足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需求。再次,公司治理机制不合理。农业科技企业国有投资比例一般在70%以上[4],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少数大股东掌握着实际权力,其他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这些系列问题严重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公司还存在管理体制陈旧、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创业投资作用的发挥。
三、中介机构问题:中介服务机构不完善
近几年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迅速,但是有实力特色并与农业科技创业投资相匹配的中介机构还未真正形成。中介机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多数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独立公正性和科学权威性差,它们往往只是提供价值较小的参考信息,造成资源浪费。二是中介机构信用缺失。我国对创业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和准则较少,虽然2005年出台了《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暂行办法》,但是关于创业投资中介机构的管理未做规定。中介机构缺少统一规范的执业标准,致使中介机构缺乏信用认知度,增加了交易成本[5]。三是中介机构中涉及创业投资业务的较少,对农业科技的创业投资业务更少,大概只占2%~3%[6]。再加上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对创业投资的研究,阻碍创业投资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发展。
四、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
加大融资支持,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银行资金。为鼓励银行资金进入农业科技领域的创业投资行业,我国政府可以借鉴美国SBA(小企业管理局)采用“杠杆融资”的模式来引导银行富余资金参与创业投资[7]。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民间投资,充分利用民间的闲置资金。培养我国居民的风险投资意识,减少对个人、企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参与风险投资的限制,让更多的民间资金融入到农业科技创业投资领域,扩大民间融资的渠道,丰富融资的多元化,实现了双赢。再次,健全资本市场,减少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OTC)与发达资本市场的差距,早日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降低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门槛,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海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同时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积极引进国外资本从事风险投资业务,拓宽投资领域。
(二)畅通资本退出渠道
风险项目退出渠道不畅通是制约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障碍之一。有效的资本退出是创业投资成功的基础,成功退出意味着从一个项目退出后可以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去,循环推动高新科技成果不断转化,从而实现高额回报。根据先进发达国家经验,公开上市是资本退出的主要形式,在美国约有30%的风险资本采取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8],因此我国要加快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尽快开设创业板、国外二板市场或香港创业板上市,设立和发展柜台交易和地区性股权转让市场,为规模较小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转让和交易市场,并充分利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并购方式,积极培育投资银行,充分发挥其在资本市场中的中介作用。要完善法律制度,对私募市场进行规范,并放松对股权回购、清算退出、买卖上市等场外交易的限制。
(三)培养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
创业投资跨越科技与金融两大领域,涉及评估、投资、管理、审计和高科技专业知识等多学科,实践性、综合性强[9],需要具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金融投资知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具有国际视野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和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当下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尤为重要。首先,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快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对其提供优厚的薪资待遇,加强人才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拓视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其次,推动教育改革,加强与国外农业科技创业投资企业的合作,学习先进的知识和管理经验,培养在农业科技、管理、金融和法律等方面具有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再次,高薪聘请国内外优秀的专家来企业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着名创业投资机构及专家到企业内部交流和座谈。
(四)完善创业投资运作机制
一、创业型企业员工关系管理概述
所谓创业型企业就是创业者发现市场机会,收集各项优势资源,组织特定团队实施创业活动而组建的一个工作组织。创业型企业在战略、思维方式上都有不同的特点,如须具有创新意识、在发展中成长性高与不确定性大、资源可控性弱、管理结构简单、核心团队的变动存在较大风险。而我国在创业型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企业规模较小,以小型微型企业为主;企业的发展起点偏低;企业在资金与技术方面薄弱明显;企业信誉度不高;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不强等。特别是员工关系管理工作不能很好适应其企业自身发展特征,进一步阻碍创业型企业的成长。
创业型企业的发展对人才需求相比于一般企业显得更加迫切,一方面是企业可持续经营性质的诉求,另一方面是因为创业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特征所决定的。归纳企业与人的关系,可以用“企无人则止”来形象地概括,企业组织中的人是保持企业活力、动力与竞争力的源泉。在员工关系管理工作过程中,将员工与企业的关系纳入管理内容,以此提高企业优势,并达成既定目标。员工关系管理更加强调以员工为中心,将管理者与员工的地位尽量做到平等,处在同一水平进行对话,使沟通交流、劳动关系与情感关系等方面的建立与维护更为有效。
二、针对创业型企业员工关系管理
1.通过企业愿景加强创业型企业员工关系管理。创业型企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愿景在企业中应该处于核心地位,为企业指明前进方向,并能很好地激起员工的认同感与工作激情,从而实现提高企业凝聚力的目的。创业型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特点,更需要重视如何有效定位企业愿景,以达到与员工关系建立与维护,增进团队合作与凝聚力。将员工关系管理的规划纳入企业愿景,实现企业愿景和个人愿景的相融合是创新型企业员工管理的有效措施。第一,愿景规划中需重点体现营造良好和谐的企业创业文化氛围。创业型企业的愿景中应该包含兼容并蓄鼓励创业的企业文化,给员工开拓工作业务提供成长的土壤。第二,创业型企业愿景应制定合理的长期人力资源目标。我国创业型企业由于其自身先天不足,这就需要靠资源载体的人力资源,要在企业愿景中体现出来,就要依靠长久稳定的人力资源目标的制定而实现。第三,推销测试企业愿景,达到企业愿景与员工关系管理相结合。推销即向员工传播企业愿景,使愿景达到员工的赞同;测试即通过问卷会议等形式测试员工对愿景的支持情况并收集改进意见,最终使企业愿景与员工愿景达到融合。
2.根据员工新特点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我国新生代员工更加需要获得自我价值的认同,对精神层面要求较高,事业心、求胜心理较重,目标性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扩招等政策影响,新生代员工的知识水平明显提高,并在就业中更加注重企业文化与发展平台同自身的匹配程度。创业型企业在加强员工关系管理、实施激励措施的过程中,需结合新生代员工的特点,这样才能保障创业型企业良性发展。一是通过分配适合新生代员工特点的工作任务。在合适的职权范围内,准许员工参与企业事务,树立主人翁意识,进而将其内在的工作热情激发出来,即工作性激励。二是通过设定适当目标,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与进步,即目标型激励。三是强化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情感上建立更加牢固的员工关系,即情感型激励。
3.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员工关系管理。创业型企业由于其经济基础和组织构架的双薄弱,使之成长发展瓶颈期较长。如何很好地捆绑住员工,使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并忠诚于企业,就成为员工关系管理的重点。帮助员工进行个人潜能测评,合理准确的自我定位,并磨合员工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之间的冲突,才是创业型企业实现自身与员工双赢的有效办法。刘江波的研究发现,企业对新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引和指导不足,并且注重企业效益忽视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因此,创业型企业应该给予员工应有的职业规划指导。首先,帮助员工了解该企业的特点与该行业特点。创新型企业在很多方面区别于一般企业,其所处的行业一般也表现出很大的特殊性。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岗前培训与教育。第二,协助员工测评个人潜能。企业可以用业绩评估等各种方法,来测评员工的自身潜能与各项自身条件,并给员工提供合适的岗位和发展方向。第三,寻找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和企业发展的契合点。只有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的个人职业生涯相契合,才能为企业留住人才,实现企业员工的长久忠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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