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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一是在镇、村两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前移到交管站建设和协管员、联络员的教育培训上,着力抓实村(居)委会交管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兼职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联络员的工作职责。交管办每月组织交通协管员、安全联络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表彰,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夯实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其中,板桥的品德交通管理工作站、黑石岗交通安全联络员张家宽等,均受到县级表彰奖励。
二是交管办、派出所与其中27辆中型客车、20辆微型面包车签订了交通安全承诺书、对排查出的1700辆微型面包车,严格执行“四个必到位”管控措施,实行“一车一档”跟踪管理。
三是派出所、交通所联合对全镇省道及县、乡、村道路开展拉网式实地踏勘排查,期间共排查省道隐患点段12处。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段,一时难以治理的,由政府出资统一设置临时性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安全通过,全年共设置警示标志17块。对路基不稳、急弯坡陡、临水临崖路段实施加固基础、修筑挡墙、设置防护墩和减速埂、完善标识标牌,在募补水库路段、牛补歹至花红路段、乐岩至大鸡灯路段新增钢筋护栏60余米和其他警示标志。
四是交管办牵头,派出所、交通所、农机站、城管中队、中心学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投放到路面上,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乡镇(街道)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重点违法行为,有效杜绝违法驾驶、不合格车辆上路、无资质的车辆及人员进行营运等情况的发生。派出所交警中队共查纠交通违法2003起,查处涉危险驾驶罪1人,查获非法运营11起、酒后驾驶2起、无证驾驶104起、面包车超员78起,故意遮挡号牌2起,其中刑事打处1人,行政拘留16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人,警告25人次。
五是加大交通安全大宣传力度。派出所交警中队充分协调罗平警方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及时交通安全提示、路况研判信息、交通管理措施、重点违法行为曝光,让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受到警示教育,发放了5.3万个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纸杯,在全镇主要道路两侧、通往村居委会的主要道路两侧粉刷针对性较强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41条,发挥了宣传引导作用。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交通事故稳中有降。2015年全镇共接到交通事故报警278起,与2014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5.5%,其中死亡事故0起,死亡人数下降300%,伤人事故共72起伤92人,受伤人数上升0.3%,财损事故205起,直接经济损失18.5万元,直接财产损失上升0.7%伤人、财损事故多发。
二、认清形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们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一是全镇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分别达到11408辆和9023人,两个数据持续上升。全镇乡道87.5公里,村道79.3公里,过境道路17公里,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不足。与机动车、驾驶人的快速增长相比,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等还相对滞后,特别是一改高导致交通压力增大,交管矛盾日益加剧。二是交通事故持续增长,交通安全工作压力增大。截止2016年4月,交通事故已发111起,死亡1人。三是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比例较大,摩托车管理整治难度较大。去年278起交通事故中有110起涉及摩托车,占总数的39.5%,今年发生的一起死亡事故,就是三轮摩托车(时风车)单方事故。四是板桥镇特别是江桥街及乐岩新区路口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变更车道、随意调头,标志标牌不全、交通组织设计不合理,呈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叠加现象,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干扰较大,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给交通管理带来难度。
(二)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力度有待加强。从事故特点及两次专项督查情况来看,道路交通安全仍有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居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仍然存在松懈麻痹思想,致使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缺失,失控漏管。少数村居委会对交通安全仍然不关心,不重视,即使发现了道路隐患,根本不及时上报,查而不改,隐患依旧存在,达不到工作目的。二是个别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部门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要求,积极主动到挂钩联系的村居委会开展事故防控工作。三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组织在抓关键环节、抓重点和源头监管落实上还不到到位,没有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要求。四是部分村居委会在集市、街天、学校放收假、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出行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辆未认真落实劝导工作,微型面包车、摩托车超员,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客运车辆超员现象时有发生,交通管理部门执勤力度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围绕 “怎样让危险车辆不上路,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驾驶员不上车,上路车辆不违规违法行驶,发生事故后损失、伤亡、影响降到最低”等难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的发生,我讲五点意见:
(一)完善管理机制,夯实综合治理基础。一是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2016年板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强化考核和责任倒查,对工作落后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履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确保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调整配强交通协管员,加大对兼职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力度,最大限度地组织兼职协管员开展好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理,抓好事故预防工作。一是派出所、村居委要继续加大对辖区所有机动车(含无牌无证机动车)、驾驶人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力度,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建立台账,由派出所交警中队100%录入农村交管信息平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同时,要将微型面包车全部纳入重点微型面包车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四个必到位”措施。二是按照2016年板桥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包保责任制要求,领导包村(居)委会,干部、职工包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要求,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认真落实重点时段、路段包保责任制,确实保证做到“逢集必守”、“逢上放学必守”、“逢婚丧嫁娶必守”。三是要强化运输企业的监管。交通所、派出所、安监站要协调配合,在全镇范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检查,规范管理,防止失控漏管。
(三)排查整治隐患,构筑安全防控网络。一是安监站、交通所、派出所等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道路等级分类登记,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为标准,根据轻重缓急逐一制定治理方案,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形成书面报告县安委办组织督促整改。二是交通所、村建所要确保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并且在安全设施建设中,要特别重视科技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搞好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三是交通所、村建所要结合全镇交通组织优化情况,合理配置区域功能、均衡分布交通流量,优化路网结构,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纳入重点,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配套设施,要高度重视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缓解交通压力。
二、工作重点
1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必须交强险、座位险。对拒不交纳强险、座位险的予以取缔。
2有交通事故记录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应立即停驾,突出整治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换符合要求的驾驶人。
3坚决取缔电三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报废车、拖拉机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
4符合《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车辆,对5座以上经交警车管部门检验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标准。要统一标识。
5取消外地驾驶员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资格。取缔外地车籍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6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档案,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7对违章车辆及干扰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运营的要严管重罚,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三、方法与步骤
为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第一阶段:
组织驾驶员填写好《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审批表》见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审核。通过调查摸底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行车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乡镇街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和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幼儿数量、接送车辆、接送路线进行调查摸底。以学校为单位逐班级、逐路线、逐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汇总。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向家长、司机(车主)宣传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工作意义,各学校、幼儿园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召开乘坐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家长会和司机(车主)会议。做好家长、司机(车主)思想工作,保证此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为检查整改阶段。第二阶段:
1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取缔;对检验合格的车辆进行准入条件审核,各乡镇街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然后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统一标识。清理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要认真解决学校无停车场、无标志、无标线等实际问题,治理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认真抓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突出抓好以下清理整顿工作:
1取缔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电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报废车。严格查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要严格审查监督车辆交强险、座位险情况,组织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检查。对未按规定交“二险”车辆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交“二险”车辆,取消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要逐车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要严格对司机和车辆的资格审查,对外籍车辆和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的司机一律取缔。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3积极筹措资金,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学校周边开展交通设施情况专项检查。看有无应设未设标志、标线情况。完善学校周边安全设施建设。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按时按段科学部署高峰期警力,把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4车管所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安全驾车资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验,严格实行责任管理。公安行政部门要与交警大队、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勤务室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派出所交管勤务室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交警中队包辖区。派出所交管勤务室负责辖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日常管理,纠正车辆违法行为。坚持每月对司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落实好日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市政府完成好本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
3填写好车辆档案。按车辆乘员定额分配接送人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各乡镇街和公安交警部门摸清接送学生数、接送路线、车辆所有人、车辆安全状况。并教育车主坚持“四定”原则,即:定时、定线、定点、定人。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集中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班级、家长与司机(车主)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家长要向学校交安全保证书。
4认真履行职责,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管理服务,禁止乱罚款行为。
5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市安监局要将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为检查验收阶段。第三阶段:
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效果如何;相关工作有无档案和相关记录。对各乡镇街重点检查是否按市政府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召开校车清理整治工作会和落实相关责任;否组织有关部门对本乡镇街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进行清理整治。
否按要求清理整治到位;检查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上路情况和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相关工作有无档案记载。对市公安局重点检查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各辖区派出所清理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对市教育局主要检查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各学校幼儿园查看学生乘坐校车有无超员现象;检查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建设情况。
对市交通局要检查是否为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提供规范合理的管理服务;否落实市政府有关政策。
对市安监局要检查是否将全市中小学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对各部门是否进行了检查督促。
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验收组要向市政府汇报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安部《紧急通知》和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吸取“8.2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的原则,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好转与稳定。
三、工作职责
(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治客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超载、无牌无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准驾资质不符、不按规定让行、乱停乱放、违法占道、闯红灯、越线行驶、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不具备送子车的规定标准接送学生的车辆、不服从交警指挥和疏导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乡镇派出所按照哈市公安局《关于明确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职责的决定》的规定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承担起对辖区驾驶人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登记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实行户籍化管理,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同交警、农机监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三)交通运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治营运车辆无经营许可证、无从业资格证、二级维护超期、不按批准的线路班次运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站外揽客、出租车异地经营、不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调配、指定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
(四)农机监理部门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查处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
(五)各乡镇都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支持、协助、配合交警、交通、农机监理等职能部门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六)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交通部门落实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做好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登记,为有关部门整治提供可靠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以公安交警部门为牵头单位,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检查站,实施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各自依据法定工作职责和管辖权限,从严查处各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交警辖区中队、交通运管分站、农机监理站分站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工作,对辖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三)严格执法。各单位在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从严进行处罚,做到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决不能留下安全隐患。要造成一种管起来、严起来、紧起来的高压势态,该罚款的罚款,该扣分的扣分,该吊扣的吊扣,该拘留的拘留,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产生震慑作用。
(四)规范执法。公正、公平、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程序、规定、标准,执罚必须到章到条到款,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和,认真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严禁任何形式的代收代缴和勒拿卡要,防止公路“三乱”行为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集中宣传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整治工作浓厚的社会氛围。
(六)各单位要负责加强对参加联合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各单位要保证人员、车辆、装备按时到岗到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参加联合执法的相关单位要对参与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共同完成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四)各单位要自行负责参加联合执法的车辆、燃料及人员经费等。
(五)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各有关执法单位,共同抓好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从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一年多时间的实践来看,工作成效主要归纳起来为“五个有利(即:有利加强管理,减少失控漏管;有利整合资源,发挥*效能;有利疏导交通,提高通行效率;有利事故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四个减少(即:无牌无证车减少了,农用车、报废车载客减少了,交通事故处理难度减少了,交通拥堵的现象减少了。)、一个增强(即: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整合了警力资源,充分发挥了派出所的综合性战斗实体作用。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村地区的通行道路越来越长,驾驶人和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但由于农村公路的线长面广点多,路窄坡陡弯急路况差,村民居住高度分散,机动车性能低下,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素质远远适应不了现代交通法规的要求等原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县乡公路“四多一少”现象十分严重,给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所谓“四多”,就是在县乡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无牌的多、破旧车辆多、无证驾驶的多、违法占道的多,“一少”就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少。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后,通过实施“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安全的积极性。由于派出所的积极有效管理,原来“四多一少”变成了现在的“四少一多”,即县、乡道路上行驶的无牌车少了、破旧车少了、无证驾驶的少了、占道行驶的少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多了,农村交通安全出现了可喜的变化。据统计,授权派出所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100余起,接受交通事故报警620起,处理简易交通事故516起,办交通安全“五进”示范样板子38个。从前段改革实践看,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物最大限度地整合了警力资源,彰显了三大优势。一是地域优势。农村的每个乡镇都设置了派出所,每所的辖区内就是那么十几公里的省县乡道,管理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完全做得了。二是警力优势。农村派出所大多有5名以上民警,每所指定1-2个兼职交通民警,完全行得通。三是时间上的优势。农村派出所在各项防范工作做得相对充分的情况下,辖区内的治安形势相对比较好,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发生数量也就相对比较少,完全顾得来。四是业务上的优势。农村派出所的民警,年龄相对比较偏轻,文化程度相对较高,通过短期培训就完全能够胜任交通安全管理,完全做得成。因此,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弥补了交警人员少、装备不足的矛盾,整合了警力资源,充分发挥了农村派出所综合性战斗实体的作用。
2、在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疏导交通堵塞等方面也发挥着积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满意率明显上升。
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物,在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疏导交通堵塞等方面也发挥着积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大队目前只有73名民警,而且年龄结构老化,全县道路总里程2388余公里、有4.1万名机动车驾驶人和3.7万辆机动车,人平担负32公里、561名驾驶员、509台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且县域地形呈西北至东南走向的带状形,最西北端的四明山乡距县城近100公里,最东南端的粮市镇离县城也有70多公里,受经费和警力的制约,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建立交警中队。因此,形成了警力不足、装备落后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顾及不到的局面。通过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后,缓解了上述矛盾。一是交通事故得到及时处理。授权前交通事故处理全部由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负责,事故多发时全股所有民警出动都忙不过来,耽误了出警,损害了交警形象;即使及时出警,也要1~2个钟头才能到达现场,产生误会不说,且增大了办案成本。授权后,由所管辖的派出所出警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勘查调处一般以下事故,能做到快速出警,降低了办案成本,提高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效能。二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查处。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之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处于派出所没权管、交警部门管不到,致使农村交通违法行为日益严重。授权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后,警力增加了,每个派出所都能发挥地域优势,就近管理辖区交通安全事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大提高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交通堵塞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疏导。疏导交通上,派出所发挥了地域优势,路途短,到达现场快,交通堵塞能够得到及时快速疏导,从而显著提高通行效率。
二、基本做法
1、统一思想认识。
20*年9月底,新一届大队领导班子到任后,面对大队警力少,且民警年龄趋于老化,全县公路点多线长面广,现有警力适应不了管理农村交通安全事务需要的窘境,组织专门班子就如何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广取众长,集思广益,取得了改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第一手资料,认为农村派出所是一个综合性的战斗实体,具有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警力、能力、时间、地域”优势,完全可以管理好本辖区交通安全事务。大队就如何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形成专门材料分别向县*局、市交警支队领导汇报,得到了县局和市交警支队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随后,大队又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为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改革能够取得成功和实效,大队多次召开支委会和部分派出所所长会谈会进行专题研究。首先,统一了大队班子一班人的思想。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既不是放权,更不是权力的削弱,而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需要。其次,统一派出所的思想认识。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既是上级*机关的要求,也是派出所职能定位之使然,更是落实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所需要。第三,统一大队全体民警的思想认识。全队民警要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在派出所的紧密配合下,全面做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明确责任权限。
大队于20*年11月25日制定了“关于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工作方案”,并报上级*机关业务部门审批同意。对交警大队和全县19个被授权派出所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首先是明确委托授权管理的范围。受托派出所管理的部分交通安全事务为:一是摩托车和农用车无牌上路、违法载客、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报废车载客及其他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是辖区内的交通事故的接、处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调查、事故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三是辖区内摩托车、农用车及在农村乡、村、组道路上营运的客车(不含进县城的班线车、跨乡镇营运的客车)及驾驶人的台帐管理;四是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的交通秩序整治及维护;五是辖区机动车辆牌证的协办;六是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办好两个“五进”工作示范样板。
其次是明确受托派出所对交警大队委托事项的查处程序与权限。受托派出所及交通民警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必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派出所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一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二是适用一般程序、最高限额在200元以下的由交通民警提出处理意见,报所在派出所的主管所长审批裁决,其中罚款额在200元以上和农用车、报废车载客的处罚,一律报交警大队裁决。
第三是明确交警大队的职责职权。交警大队的职责职权是:一是对受托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指导、督查;二是对受托单位的执勤执法进行监督,可以直接查处受托单位管辖范围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三是负责对受托单位的交通民警进行法制、业务培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受托单位越权办理、违规办理的交通违法案件予以查处,并视情收回委托权。
第四是明确派出所的职责职权。从十个方面明确了受托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职责、职权,其中明确规定每个派出所确定1-2名民警为交通民警,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报交警大队审核,由县局下文认可。
3、积极稳妥推进。
主要落实三抓:
第一是抓组织落实。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由局长吴起负总责,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施夏泉具体负责的专门领导小组。交警大队也成立了委托授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施夏泉任组长,教导员刘卫国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法宣股、事故处理股、秩序股、车管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派出所建立了一支由所长负责、副职专管、专干专抓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
第二是抓业务培训。举办交通民警业务培训班,提高交通民警业务能力。于20*、20*年先后举力了两期农村派出所交通民警交通管理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使每个派出所的交通民警都能够信任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是抓督查考评。为加强对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管理,一是开展了定期的督查指导,大队派出督查组每月下到各派出所进行一次面对面的督查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遇到困难等,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二是实施不定期督查,大队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个授权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派出所或进行抽查,或进行普查,重点放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程序、案卷的装订是否符合要求上。三是坚持逐月对授权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派出所进行考评考核,并将此项考核纳入精细化管理考核内容,调动了各所的积极性,促进了各所搞好交通安全事务的信心和决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事务才实施一年之久,处于探索阶段,加之各所的地理位置、所辖乡镇的人口及经济状况等差异,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指导思想有偏差。各派出所还存在重罚轻管的现象。二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特别是对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底数不清、台帐建立不规范。三是违法处罚欠规范。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在处罚程序和实体上存在问题,且大多没有实施微机管理。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从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一年多时间的实践来看,工作成效主要归纳起来为“五个有利(即:有利加强管理,减少失控漏管;有利整合资源,发挥公安效能;有利疏导交通,提高通行效率;有利事故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四个减少(即:无牌无证车减少了,农用车、报废车载客减少了,交通事故处理难度减少了,交通拥堵的现象减少了。)、一个增强(即: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整合了警力资源,充分发挥了派出所的综合性战斗实体作用。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村地区的通行道路越来越长,驾驶人和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但由于农村公路的线长面广点多,路窄坡陡弯急路况差,村民居住高度分散,机动车性能低下,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素质远远适应不了现代交通法规的要求等原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县乡公路“四多一少”现象十分严重,给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所谓“四多”,就是在县乡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无牌的多、破旧车辆多、无证驾驶的多、违法占道的多,“一少”就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少。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后,通过实施“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安全的积极性。由于派出所的积极有效管理,原来“四多一少”变成了现在的“四少一多”,即县、乡道路上行驶的无牌车少了、破旧车少了、无证驾驶的少了、占道行驶的少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多了,农村交通安全出现了可喜的变化。据统计,授权派出所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100余起,接受交通事故报警620起,处理简易交通事故516起,办交通安全“五进”示范样板子38个。从前段改革实践看,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物最大限度地整合了警力资源,彰显了三大优势。一是地域优势。农村的每个乡镇都设置了派出所,每所的辖区内就是那么十几公里的省县乡道,管理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完全做得了。二是警力优势。农村派出所大多有5名以上民警,每所指定1-2个兼职交通民警,完全行得通。三是时间上的优势。农村派出所在各项防范工作做得相对充分的情况下,辖区内的治安形势相对比较好,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发生数量也就相对比较少,完全顾得来。四是业务上的优势。农村派出所的民警,年龄相对比较偏轻,文化程度相对较高,通过短期培训就完全能够胜任交通安全管理,完全做得成。因此,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弥补了交警人员少、装备不足的矛盾,整合了警力资源,充分发挥了农村派出所综合性战斗实体的作用。
2、在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疏导交通堵塞等方面也发挥着积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满意率明显上升。
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物,在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疏导交通堵塞等方面也发挥着积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祁东大队目前只有73名民警,而且年龄结构老化,全县道路总里程2388余公里、有4.1万名机动车驾驶人和3.7万辆机动车,人平担负32公里、561名驾驶员、509台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且县域地形呈西北至东南走向的带状形,最西北端的四明山乡距县城近100公里,最东南端的粮市镇离县城也有70多公里,受经费和警力的制约,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建立交警中队。因此,形成了警力不足、装备落后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顾及不到的局面。通过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后,缓解了上述矛盾。一是交通事故得到及时处理。授权前交通事故处理全部由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负责,事故多发时全股所有民警出动都忙不过来,耽误了出警,损害了交警形象;即使及时出警,也要1~2个钟头才能到达现场,产生误会不说,且增大了办案成本。授权后,由所管辖的派出所出警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勘查调处一般以下事故,能做到快速出警,降低了办案成本,提高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效能。二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查处。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之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处于派出所没权管、交警部门管不到,致使农村交通违法行为日益严重。授权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后,警力增加了,每个派出所都能发挥地域优势,就近管理辖区交通安全事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大提高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交通堵塞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疏导。疏导交通上,派出所发挥了地域优势,路途短,到达现场快,交通堵塞能够得到及时快速疏导,从而显著提高通行效率。
二、基本做法
1、统一思想认识。
20**年9月底,新一届大队领导班子到任后,面对大队警力少,且民警年龄趋于老化,全县公路点多线长面广,现有警力适应不了管理农村交通安全事务需要的窘境,组织专门班子就如何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广取众长,集思广益,取得了改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第一手资料,认为农村派出所是一个综合性的战斗实体,具有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警力、能力、时间、地域”优势,完全可以管理好本辖区交通安全事务。大队就如何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形成专门材料分别向县公安局、市交警支队领导汇报,得到了县局和市交警支队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随后,大队又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为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改革能够取得成功和实效,大队多次召开支委会和部分派出所所长会谈会进行专题研究。首先,统一了大队班子一班人的思想。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既不是放权,更不是权力的削弱,而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需要。其次,统一派出所的思想认识。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既是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也是派出所职能定位之使然,更是落实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所需要。第三,统一大队全体民警的思想认识。全队民警要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在派出所的紧密配合下,全面做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明确责任权限。
大队于20**年11月25日制定了“关于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工作方案”,并报上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审批同意。对交警大队和全县19个被授权派出所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首先是明确委托授权管理的范围。受托派出所管理的部分交通安全事务为:一是摩托车和农用车无牌上路、违法载客、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报废车载客及其他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是辖区内的交通事故的接、处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调查、事故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三是辖区内摩托车、农用车及在农村乡、村、组道路上营运的客车(不含进县城的班线车、跨乡镇营运的客车)及驾驶人的台帐管理;四是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的交通秩序整治及维护;五是辖区机动车辆牌证的协办;六是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办好两个“五进”工作示范样板。
其次是明确受托派出所对交警大队委托事项的查处程序与权限。受托派出所及交通民警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必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派出所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一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二是适用一般程序、最高限额在200元以下的由交通民警提出处理意见,报所在派出所的主管所长审批裁决,其中罚款额在200元以上和农用车、报废车载客的处罚,一律报交警大队裁决。
第三是明确交警大队的职责职权。交警大队的职责职权是:一是对受托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指导、督查;二是对受托单位的执勤执法进行监督,可以直接查处受托单位管辖范围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三是负责对受托单位的交通民警进行法制、业务培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受托单位越权办理、违规办理的交通违法案件予以查处,并视情收回委托权。
第四是明确派出所的职责职权。从十个方面明确了受托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职责、职权,其中明确规定每个派出所确定1-2名民警为交通民警,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报交警大队审核,由县局下文认可。
3、积极稳妥推进。
主要落实三抓:
第一是抓组织落实。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局长吴起负总责,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施夏泉具体负责的专门领导小组。交警大队也成立了委托授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施夏泉任组长,教导员刘卫国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法宣股、事故处理股、秩序股、车管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派出所建立了一支由所长负责、副职专管、专干专抓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
第二是抓业务培训。举办交通民警业务培训班,提高交通民警业务能力。于20**、20**年先后举力了两期农村派出所交通民警交通管理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使每个派出所的交通民警都能够信任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是抓督查考评。为加强对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管理,一是开展了定期的督查指导,大队派出督查组每月下到各派出所进行一次面对面的督查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遇到困难等,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二是实施不定期督查,大队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个授权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派出所或进行抽查,或进行普查,重点放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程序、案卷的装订是否符合要求上。三是坚持逐月对授权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派出所进行考评考核,并将此项考核纳入精细化管理考核内容,调动了各所的积极性,促进了各所搞好交通安全事务的信心和决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事务才实施一年之久,处于探索阶段,加之各所的地理位置、所辖乡镇的人口及经济状况等差异,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指导思想有偏差。各派出所还存在重罚轻管的现象。二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特别是对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底数不清、台帐建立不规范。三是违法处罚欠规范。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在处罚程序和实体上存在问题,且大多没有实施微机管理。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按照省政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从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止。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要实现“一个下降、一个不发生、一个规范”的工作目标,即: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要比去年同期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城乡道路行车秩序,全力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工作重点
1、加大对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疲劳驾驶和县乡村级公路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规载人以及报废车、拼装改型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的整治力度。同时,对7座以上客运车做到逢车必检,认真登记;对所有悬挂辽O号牌的车辆进行整治,包括:牌证不全、套挂、挪用、转卖给个人的;使用报废、拼装、盗抢、走私车的;驾驶辽O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等。按公安部“四个一”要求,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货车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对客运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
2、排查整治黑点路段及事故易发的危险点段,省级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周边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治措施有效可行。
3、整顿驾驶员队伍,规范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4、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副局长尹广彬兼任。
四、工作措施及分工
这次整治工作以公安局为主体,交通局、运管、路政、农机局、安监局、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专项整治中,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工作方法,突出重点,治理难点,对重点路段加强管理,加大路面巡控力度,增加路面见警率。全县设6个检查站,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做到逢车必检、详细登记。同时,狠抓源头管理,加强客运车技术检验,排除隐患。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一)公安局主要工作:
1、加强对城镇街面交通秩序整治及农村道路安全巡防工作,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加强管理,死看死守。
①清理城乡无牌、假牌、套牌、假军照、改型车、一牌多挂等机动车,发现一台查扣一台。
②清理上路行驶的报废车,发现一台销毁一台。
③对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随意调头、闯红灯、闯禁行路的各种机动车辆发现一台处罚一台。
④搞好岗勤指挥,站好形象岗,确保城镇交通井然有序。
⑤严厉查处营运车超员、超载。并坚决进行卸客卸货转运。
⑥严厉查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和超速行驶行为。
⑦依法从严处理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客运输。
⑧认真清理农村占道集市。要会同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对占道经商进行清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⑨搞好黑点路段,事故易发段排查工作,随时上报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⑩加强校车管理。杜绝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员及违法车辆接送学生。
2、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教育,把住车辆和驾驶人审核关。
3、抓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①抓源头管理,严把车辆出入关,防患于未然。公安交管部门要派专人在客运站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超员车、病车出站。要组织人员对大、中、小型客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
②要与各大运输单位、乡镇及驾驶人、车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并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发生死亡以上事故的,涉及到的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③要严格执行车辆检验规定。逐一上线检测,坚决杜绝只收钱不验车发放合格证现象。在日常车辆检验中,对车型、大架号、发动机号、颜色与档案不符或有更改的,扣留机动车,进行核查。
4、做好交通事故查处工作,制定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减少涉法上访案件。
(二)交通局主要工作:
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已排查的交通事故黑点路段进行整治,并督促检查,确保交通安全。同时,狠抓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客运企业、运输企业做到车辆出行安全例检,杜绝病车出行。
交通运管部门要采取城乡交替堵卡和流动巡查方法,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假牌、套牌、农用车、三迪车、港田车、拖拉机等非法载人营运的,要从重从严处罚。
交通运政部门要加大对超限运输车的处罚。
(三)农机局主要工作:
农机局要加强对我县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农事作业中违法载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的排查和治理,依法进行监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
(四)安监局主要工作:
安监局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要把交通宣传列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督和考核体系中,强化监督和监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帮助解决涉及农村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同时要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追究事故责任,惩处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五)教育局主要工作:
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要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对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排查登记、管理,教育学生不乘农用车、报废车、无牌车等,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农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作为公安交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求真务实,齐抓共管。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交管会,派出所所长任交管会主任,派出所要设交通专管员,参与交通管理。交警部门要对农村派出所交通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经常对农用车辆及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进一步强化镇区容貌秩序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标准,为创建宜居集镇打下良好基础。按照镇区管理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创建和管理并重的原则,在硬件设施日趋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促进镇区三大秩序的根本好转,为打造富民宜居的新四安提供良好的环境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三、目标任务
根据镇区现状和市“两创”工作要求,近期内对镇区管理进行集中整治,促使镇区秩序井然,道路畅通,环境整洁,达到提高居民素质,规范环境秩序,构建和谐社区,提升镇区品味的目标要求。
四、具体要求
1、建立以分管镇领导为组长,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镇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汇报会,听取各种批评、意见、建议,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印发给居民、个体工商户,机动车主的一封信,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经营有序、交通安全、环境卫生、文明守法的自觉性。
3、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镇派出所驻所交警加强执法巡查,对违章车辆给予一定处罚,并结合镇情,划定车辆停放场所,完善机动车禁停标志,形成良好的交通管理秩序。
4、加强经营秩序管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经营户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服从统一安排,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对镇区内的水果摊和小商品经营摊点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取缔马路市场、店外店、摊外摊。
5、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环卫所对主干道要及时清扫,及时清运,保持街面全天候整洁;酒店居委会和戚家桥村要对二级保洁加强管理,不留死角;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镇区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镇城管和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绿化带、花圃的全面整理补缺,加强平时的修剪去杂。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5月)
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建立专门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制定镇区管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同时发放给居民、工商业主、车主的一封信,形成开展镇区容貌秩序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并及时召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召开由镇人大代表、老干部和知名人士参加的汇报会,及时掌握下情,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
2、集中整治阶段(5月——6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和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坚决遏制正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反弹,坚决制止正四轮助残车非法营运,坚决制止电瓶车非法载人。
(二)规范和整治干线公路交通秩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三)规范和整治农村交通秩序。严禁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人,检查督促农机办证,对农用拖拉机粘贴反光膜,对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培训。
(四)规范和整治校车。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坚决查处“黑校车”和校车“超员”违法行为,促进校车管理的规范化。
(五)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事故“黑点”和秩序“乱点”。在县城完善客运车辆停靠点,在干线公路完善警示标志,在校园门口完善斑马线,努力降低一般事故发案率,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六)深化“五进”宣传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使全县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养成“规范、文明”的交通习惯;交警执法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率和社会认知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1、加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从县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分局、农机局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从事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有组织、有检查、有督促。
2、加强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乡镇综治中心建设,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领导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兼任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从乡镇安全办、司法所、农机站、公安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公安交警中队、交通局交通管理站抽调人员作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内每一条道路、每一个村(居、社区)、每一住户,对道路基础设施、各类机动车辆(包括拖拉机)及驾驶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详细登记造册,实行“一路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全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2、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乡镇长、村(居、社区)委主任、村民组长抓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制,配备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包括交通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员、交通信息员、驾驶人、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等内容)。交通安全员由各村(居、社区)委主任担任,在每个村民组选聘交通信息员。乡镇人民政府与交通安全员签订农村道路“八无”(无车匪路霸、无违章占道、无骑路集市、无摆摊设点、无乱拉乱建、无打场晒粮、无交通安全隐患、无交通法盲)管理目标责任书。每年年末,由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村(居、社区)交通安全员的履职尽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800元/年。
3、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网络。在认真总结梁园镇老庄村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经验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起,在元疃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试点活动,活动主要内容是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农村机动车辆登记台帐和相关制度,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对农用拖拉机粘贴反光膜,对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对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根据元疃镇的经验和做法,县政府将召开会议在全县推广。对工作开展得较好的乡镇,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研判工作
1、加强调查研究。县公安、交通、安监、农机、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研究,健全完善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关系,堵塞监管漏洞。
2、加强信息研判。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要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和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分析、点评。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对本行业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点评。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要对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出交通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活动提供参考和依据。
3、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善于总结、推广工作典型,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胆尝试,为我所用。
(四)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与所辖村(居、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与下属单位及本部门的监管对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年度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限。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县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道路施工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县交通、公安、安监、建设、公路等部门以及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运输企业、道路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督促整改。对因管理原因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加重事故损害后果的,县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大检查、考核、督办和奖惩力度。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抓紧修订《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度》,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考核落后以及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对村(居、社区)、所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加大检查、督办力度,严格奖惩。
(五)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1、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载体及印发明白纸、设置宣传展板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文明创建的考评内容,解决必要的宣传经费。其中在村居、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众宣传园地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要达到90%以上,在50人以上单位配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兼职人员要达90%以上。县安监部门要将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
根据科技强警规划要求,市公安局自2014年3月开始,组织对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调研,经过反复的考察、论证和征求意见,确定了软件开发公司,并在征求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试点运行并逐步推广。目前,企业通过淄博市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即可实现申请、出证 网上办理,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为群众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各企业用户普遍反映良好。至于企业所交的软件开发费用,均由软件开发公司收取,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关于应加大对校园安全的执法力度的问题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对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察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的同时,选派2800余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社区民警深入校园,通过开展警校共建、创建平安校园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安全防范教育和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儿童的防范意识和防卫能力。二是抽调民警对城区各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现场维护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三是派出所和基层交警中队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作为巡逻防控的重点,及时调整巡逻区域、时段,落实巡区、巡段责任制,特别是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增派巡逻力量,扩大巡逻覆盖面,强化社会面控制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努力减少校园及周边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3、关于学校周围公共道路交通比较混乱,需要规范的问题
由于上学放学时段接送学生的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道路拥堵,交通秩序混乱。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直没有放松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周边秩序管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路段,加强巡逻管控。组织民警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助学岗活动,落实校园周边路段民警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定时、定责,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指挥疏导交通,排放车辆。结合正在开展的预防整治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隐患百日行动,严查严纠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停车、校车超员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畅通。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校园助学岗89处,有效净化了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环境。
4、关于交警部门应严格执法,对禁行道路应严格执行禁行;进一步加强对交通信号的管理和酒驾的管理的问题
一是为严禁大货车进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各区县城区外围道路出入口均设置了禁行标志,各交警大队还成立了夜巡队伍,加大了路面巡查力度,从严查处大货车进城等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禁行道路的管理,严查严处各类禁行车辆闯禁行区域违法行为,保持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二是在酒驾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中,严格落实查处酒驾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实施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起,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今年1-8月份,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115起,醉酒驾驶130起,暂扣驾驶证3354本,行政拘留115人。
5、关于个别车管所有社会人员违规车辆年检业务的问题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中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推行了引车员免费替群众上线检测车辆服务举措。二是引导合法中介在车管所设立车管业务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有偿车管业务代办服务。三是会同工商等部门对非法中介人员进行严厉打击。通过以上措施,较好的打击了车管所周边存在的非法中介人员,净化了办公环境,切实维护了广大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后,公安机关将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非法中介的严打态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不受侵害。
6、关于市内很多公交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而且在路口经常违章超车,交警管理不力,带来隐患的问题
二、强化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春节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好“六个一”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次隐患排查整治,一次专项治理,一次打非治违,一次车船主、经营业主培训会,一次街头咨询活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各乡镇要整合交管办、公安派出所力量,每天要上路管控,提高见警率。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逢场天、节假日亲自带队上路巡查;乡镇“交管办”和村(居)委会要坚持每天上路巡查劝导,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县公安、县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交管中队要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载客、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货车“双超”,长安车、农用车非法载客和摩托车超载且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至少要设立1处固定宣传点;县公安、县交警大队要在高速路口、车站等重要点位设立固定宣传点。各乡镇、县公安、县交警大队要在重要路段、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宣传标语,要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广播、专栏、挨家挨户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受教育率。三是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要对事故多发地段和公路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隐患台帐,对易于整改的隐患,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设立警示标识,并报送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四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县公安、县交警大队、交通、运管及各类运输企业要以车站源头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为重点,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检查,严把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关和车辆安全关,手续不全、带病车辆严禁上路营运,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趟次例检、三品检查制度,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船)。五是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强化铁路、车站、码头的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各乡镇、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空间、“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一律停业整顿。二是严格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三是各乡镇、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切实加强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是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专店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加强经营业主教育培训,严厉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无证经营和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加强巡逻管控,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四)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各乡镇、住建部门要严厉整治未经许可建设和脚手架、深基坑、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与“临边支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违法、违章、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县交通、海事、各有船乡镇、要严厉整治不穿救生衣和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水上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不发航”制度。县食药局、各乡镇要坚持宴席申报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县工商质监局要加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同时,要加强城镇燃气、学校及校车、“三线”、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旅游、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全面细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整改方案、防范措施、基础工作台账等方面要做到规范、精细、严密。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编制检查督查表,把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解。要逐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强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各乡镇和县级牵头部门要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
四、做好企业停产(工)、复产(工)和学校停课、复课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节日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工矿商贸企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复工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停产、停工后,要落实专人管控,24小时值守,严防闲杂人等进入作业场所;复产、复工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复工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复工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县教科体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放寒假前要上好安全课,加强安全教育;节后复课前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校舍、校车的检查,确保学校安全。
五、加强防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