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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工作意见大全11篇

时间:2023-02-09 15:04:1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支部工作意见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篇(1)

一、乡(镇)工业区及村集体财产承包、租赁合同(协议)。包括:闲置厂房、场地租赁,农机、水利设备设施承包、租赁,公益田、“四荒”地的承包等;

二、城镇房屋拆迁事项。包括:拆迁项目立项前征求意见的现场监督,拆迁“公告”的张贴行为保全证据,评选“评估机构”的现场监督,入户调查、评估行为的证据保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评估、听证、答辩等文书送达行为保全证据等;

三、征地拆迁补偿;

四、国有、集体资产确权协议,国家、集体所有资产拍卖、转让合同(协议);

五、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六、抵押贷款和担保借款合同;

七、债权催收通知的送达保全行为;

篇(2)

二、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团员的业务素质能力

以开展“服务质量年”和劳动技能竞赛活动为契机,鼓励团员青年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也鼓励广大团员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态度,为自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认真抓好团支部基础建设,切实开展团建工作

一是做好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以团员证制度为核心,严格团员管理,健全“”制度,加强团费收缴及团徽佩戴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团员意识和先进性,更好地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坚持每月一次的团例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使团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

三是加强团的阵地建设,活跃,为团员搭建一个展示自我、超越自我的交流平台。

四、以支部活动为切入点,探索共青团组织生活新模式

一要活跃团的组织生活,保证组织生活质量,则组织生活形式必须切合青年实际,必须与社会发展、与团员青年的心理需求相吻合,才可能增强团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切实调动和发挥团组织在酒店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要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展现团员风采,把思想工作真正抓到实处,帮助团员青年树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符合区情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实施“二上二下”部门预算编审办法,以公共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改革为契机,实行分类核算的预算支出管理,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推行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对民生项目投入的比重,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

1、公共性原则

部门预算要充分体现公共政府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性资金对公共需求的投入。

2、综合预算原则

单位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等都要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3、真实性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必须以区“”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及本部门职能需要为依据,对每个项目支出的数据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数据真实准确,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正确率的考核机制,并加以运用。

4、保证重点,有序安排原则

严格按照人员支出、社会保障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基本建设性项目和其他类项目支出顺序依次编制支出预算,体现政府支出的公共性。基本支出按定员定额和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可参照区本级的定额标准。项目支出根据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择优排序,不考虑部门和单位历年基数。

5、法制性原则

部门预算经镇级人大审议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追加。

三、预算编制的范围

各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四、预算编制的内容

1、收入预算

各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经营收入、以往年度结余资金均应纳入部门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预算定额的支出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及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助、其他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由各镇政府制定,可参照区级财政部门的预算定额,根据所属单位所承担的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和事业单位的行业及业务特点,予以分类分档设定。

3、项目支出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基本建设性项目和其他类项目。项目支出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预算,并按要求填报申报理由、主要内容、测算依据、总体目标等,根据综合定额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据实填报。

4、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区政府采购的目录和有关规定,由点到面、分步推进,逐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五、预算编制要求

1、执行公共预算审查监督制度

各镇在财政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特别是根据区人大《公共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请人大、政协、公众以及有关专家学者提前介入,通过政策咨询、专家评估、公众征询等多种形式,实现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合法化、民主化。

2、推进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预算编制方法从合规性和政策性逐步发展到绩效预算,从传统的资金控制为主转向以结果导向为主的政府管理。通过预算编制方式的创新,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量。

3、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

各镇要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4、各镇要合理安排预算,优化支出结构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理念,合理安排支出,优化资金投向,保障政权建设以及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需要。要压缩不必要开支,按照本单位履行职能的真实需要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预算。

5、严格遵守编报时间

预算编制时间紧,环环相扣,各镇务必按照各阶段的时间要求,及时督促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六、预算编制时间节点

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报的顺序,由镇财政所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部门(表式和编报文字说明)。

1、7月底前各镇按照指导性意见,参照区本级的编制方法、程序、要求等,制定本地区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文件,报送区财政局备案;

2、8月15日前,各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将本单位部门预算报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进行审核、汇总。

3、9月10日前,各镇财政所将审核汇总的一上预算报送区财政局。

4、10月10日前,各镇财政对各镇的预算基本完成二上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预算单位。

篇(4)

一、退职村干部补助的条件和年龄

1、任职工龄:村支书、主任、总会计、大队长5年以上、村副职(级)和村一般干部8年以上、组干部10年以上(调单位工作的工龄及兵龄除外)。以上对象必须以党委批复和相关档案资料为准。

2、享受年龄:男同志60周岁、女同志55周岁。

二、退职村干部补助的标准

1、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含主持行政村全面工作负责负责人),年补助标准1200元。

2、担任村主任、大队长、总帐会计(包括2002年至2014年主持自然村工作负责人),年补助标准1000元。

3、担任村副支书、副主任、主任助理、副大队长年补助标准800元。

4、担任村一般干部(民兵营长、民调主任、付业主任、团支书、妇联主任、农科组长、出纳会计、辅助及联队会计),年补助标准600元。

5、担任村专职生产队(组)长、生产队会计,年补助标准200元。

三、退职村干部补助的原则

1、2012年前一次性结算与此文件享受标准的10年结算额,不相一致的,就高不就低,

2、2012年对上述对象一次性买断的金额或按此文件享受标准的10年结算金额,从今年至2014年按比例逐年结算(2008年元月份前已结算的金额除外)。

3、凡集体对个人保险部份,按男60周岁、女55周岁取保金额抵算此文件结算的金额,不足部分由村集体补足。

4、原在村工作,以后调单位工作,现在单位没有享受的对象,由所属村一并列入此文件的结算范围。

5、此文件结算的对象,不得与2012年一次性结算的金额重复。

6、不属此文件所结算的对象,以2012年一次性结算额,为享受额。

四、退职村干部补助的组织和形式

1、镇以四个行政大片片长和农经站业务人员牵头逐村逐人过堂,并填好表格在5月底前报农经站审核。

篇(5)

[处理结果:]

朱某提出的要求某供应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200元和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24108元请求均缺乏依据,不予支持。朱某提出的要求某供应公司加付其2008年2月至12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一倍工资6600元超过时效,不予支持。

[争议焦点:]

双方的用工关系是否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朱某还是该供应公司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本案中申请人虽然工作的时间短,按可以确认的工作时间来看,的确是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时间范围内,但是某供应公司支付给朱某的工资是按月支付,且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朱某的工资是按小时计,亦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曾有过非全日制用工的约定,因此,某供应公司的观点缺乏依据,关于朱某与某供应公司的用工关系问题,认定双方的用工关系为全日制的劳动关系。

篇(6)

开展职工补充保险工作是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履行维护职能的重要手段。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参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工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省工会十二大报告中提出,发挥工会的组织网络优势,积极推进职工补充保险工作。开展职工补充保险工作,是工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利益的有效途径,是工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经济手段维护职工利益的具体体现。

开展职工补充保险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职工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职工渴望进一步提高保险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但目前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够完善,保障水平较低。职工群众普遍希望工会组织在这个领域发挥作用,更多地为职工群众办些实事、好事。

二、开展职工补充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

l、维权第一原则。从确定险种到职工投保、理赔、服务等全过程,各级工会组织都要充分考虑如何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始终把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维护职工利益放在第一位。

2、市场经济规律原则。要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险种,投保退保自由。根据市场变化和广大职工的要求,可随时增设一些新的险种。

3、合理合法原则。合理合法是职工补充保险工作顺利实施的基本保证。一是工会组织通过保险经纪公司的中介服务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职工补充保险工作,符合国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二是为职工提供的险种是经国家保监会批准的;三是具体运作的过程由保险经纪公司策划、操作并承诺其合理合法。

4、零风险原则。职工补充保险采用的是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模式,经营风险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各级工会只负责宣传发动,不介入具体的资金收取及运作,工会没有任何经营风险。各级工会也不增加财务负担,有关费用另有承担和支持渠道。同时,由于受法律保护和保险经纪公司的参与以及工会组织的维护,参加投保的职工没有任何风险。

5、职工自愿原则。坚持自愿、灵活、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搞行政命令和任何形式的摊派活动,不得欺骗或者诱使职工参加投保。职工补充保险的价格低、保障高、服务好,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宣传发动,增强职工群众的保险意识,吸引广大职工自愿投保。

三、职工补充保险的险种及特点

职工补充保险是…………。××××从确定险种到职工投保、理赔、服务等全过程,始终把提高保障和服务水平,维护职工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为职工提供更优惠、更安全、更放心的保险保障。目前开展的险种有:(1)团体重大疾病、定期、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主要特点是范围广、保障高、保费低,便于操作;(2)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特点是责任全、保障高、保费低,完全与医保接轨,针对性强,主要是保障因患大病致贫的职工;(3)养老储蓄(分红型)保险。主要特点是储蓄保险、投资增值、无风险、零税率,操作简便。以上险种统称职工补充保险,是…………共同为工会(团体职工)设计的符合职工需求的险种。

四、职工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职工补充保险服务机构依托各级工会组织中相应的机构开展工作。……………………成立“职工补充保险服务中心”和“职工补充保险服务分中心”,负责具体领导协调××职工补充保险工作的发展。……………………具体负责××职工补充保险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工会组织、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将依据××××规定,按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职工补充保险的宣传、发动、职工投保、理赔等全方位服务工作。开展职工补充保险的基层工会应设立“职工补充保险服务处”。“服务处”的日常工作由基层工会负责,工会主席(或分管主席)为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认真研究,稳妥推进。为了积极稳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把好事办好,××工会要认真研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以上三个险种,制定出可行性方案,既要积极稳妥,又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届时,××工会还将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职工补充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开展职工补充保险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工会的组织网络和信誉是工会开展职工补充保险工作的重要条件。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大局出发,自觉维护工会组织的信誉,不允许任何团体、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

篇(7)

一、参保个人负担较重

20__年__市医保工作依据国发〔1998〕44号和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形成我市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即以20__年10月份的工资水平测算,按工资收入的8建立统筹基金。以年工资水平5150元确定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1000元。起付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3000、10000、21000元,个人自负比例20__年分别调整为18、10、7。退休职工自费为在职职工的70。大病救助限额7万元,基金负担80。

对照江苏其他地区的政策,__政策制定倾向于保证医保基金的使用具有更大的安全性和抗风险能力,因此参保人员负担比例偏高,基金积累率较高。四年时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8300多万元,而积累3700多万元。四年来,政府对医保投入逐年加大,而参保人员的负担却没有降低。20__年__统计年鉴的工资水平8437元,那么人均缴纳的统筹基金比20__年增加了60,20__年政府进行基本医疗政策调整,其中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乙类药物自负比例下降为15,医保统筹部分个人住院费用有所下降。尽管如此,我市医保政策与周边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基金积累偏高,医保病人的负担也偏高。

二、大病医保矛盾突出:

我市20__年收入大病医保基金约260万元(人均72元)。20__年医保处以52元/人的保险费用交由太平洋保险公司实施大病救助商业保险。20__年大病救助商业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施,而参保额下调到32元/人,而保险处救助基金当年积累率高达56。由于20__年大病总量增加,大病救助商业保险需赔付250多万元,赔付率高达200多。人寿保险因赔付困难而拖延,病人垫付资金至今难以兑现,个别重病参保人员相当困难。因为商业保险出现的赔付拖延问题,20__年我市决定退出商业保险由医保处进行大病救助操作。带来的客观问题:一是重病参保人员负担大幅度增加,不仅大病救助最高限额从30万元下降到7万元以下,而且个人负担要增加十几个百分点,对大病患者无疑是雪上加霜;二是现行政策执行的难度加大,计算机软件没有及时升级,费用难以结算。

三、医保处软硬件建设薄弱:

首先,目前医保处领导机构缺员(缺少主要负责人),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16名工作人员中只有一名熟知专业的人员,不能很好地行使检查监督的职能,更谈不上开拓性地开展工作。

其次,我市的医保计算机程序结算系统,设计时由于对政策的理解、20__年政策的调整、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等原因,目前软件的支持程度较差,费用结算和原来的政策规定有较大的出入。如大病医疗救助个人自负基数随参保年限变化的问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问题;大病救助对退休职工优惠的问题。

再次,面对众多的定点单位,监督管理难度较大。医院处于地区医疗资源价格的相对垄断地位,患者普遍反映我市定点医院的医疗护理费用和药物价格偏高,甚至高于上海和北京等地的较高等级医院。个别定点医院存在医疗服务费用名目繁多,使用价格高昂而效果雷同的药物、抗生素;大剂量、大处方问题突出;药品价格普遍接近国家指导价上限,或者是药品进价的好几倍;造成住院费用居高不下,既增加了医保基金和患者的负担,也助长了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

对城镇职工医保工作的建议

一、适时调整政策,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1、调整医保费用结算系统,确保20__年政策的落实。20__年医保费用结算系统由于软件设计的差错,造成政策不落实,沿用至今。四年以来,既增加了参保病人的负担,也加大了医保处的工作量,造成了各方面的矛盾,特别在20__年矛盾尤为突出。建议本次结算系统软件升级时能把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应考虑以后政策再作微调时,能够人工调整参数以满足政策需要,而不需再花费几十万的升级费用,避免严重的浪费。

2、进一步降低医保个人承担比例,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要统计分析三年来统筹基金使用情况和个人缴纳费用的增长,找出一般规律,在保证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结合参保人员缴纳费用的增长幅度和周边地区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政策。

3、确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我市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应按政策规定实施并建议逐步提高。不能以20__年测算的医疗费用达到21000元,而以统筹基金支付21000元后进入大病救助。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限额已经提高到30000元,而每人支付的基金才40元。城镇医保每人支付近千元,基金支付限额不到21000元明显偏低。

4、退休职工大病医保也应享受规定70的自费政策。退休职工的医保政策是按低于本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的30进行

测算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退休人员自费按在职职工的70支付。在大病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退休职工不再享有70的照顾,那么退休人员的大病医保还是应该享受70的照顾政策。

5、推进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要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尽快将工伤、女工生育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使我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

二、实行商业保险,使大病基金得到良性循环。

大病医疗救助实行集体商业再保险是减轻重病患者负担的有效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也是国务院、省政府文件提出的大病救助指导意见。全省95以上、徐州其它各县(市)对大病救助实行了商业再保险的方式。

建议我市的大病救助政策要与全省的医保政策同步。20__年的大病救助商业保险遗留赔付问题要妥善解决,在此基础上,继续实行大病救助商业保险。建议:1.调整大病救助政策。以往我市大病救助商业保险的救助上限30万元明显高于全省水平,可以适当下调;个人自负部分适当增加。2、建立审查制度。对于大病外出治疗建立由医保处、卫生局、保险公司、医院、专家等参与的审查、监督机制,促进救助基金的有效使用。3、调整投保金额。总结大病救助费用的使用情况,虽不能把个人大病保险的72元全部投入商业保险,造成没有积累,但也不能形成过高的积累,这样有助于大病救助商业保险的健康运行,也体现对大病参保人员更多的关心。

三、加强与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职能。

医保处作为定点医院和定点药房的审批管理部门,工作的侧重点应该转移到对定点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上。

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管,形成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有统计、分析和预警机制。在住院总费用、单种病费用、人均床日费用、三类治疗药物费用比例、个人负担费用率等方面有原则的规定,以规范医疗行为,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治疗、合理收费”。

药价猛如虎是全社会的反应,保证医患双方合理的负担和利益体现了社会公平原则,也是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应会同物价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地区消费水平、医院的合理利润,制定地区性的常用药物的最高限价,外地已有采取此措施的先例。

扩大医保定点药房的网点。在规范医药市场的同时,通过引进民营平价药房作为定点药店,促进药品价格趋向合理,这样既能方便患者,又能减轻医保基金的负担。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准入准出”的优胜劣汰机制,抑制我市居高不下的药品价格。

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鼓励患者举报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及医保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篇(8)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人口与计生局、市审计局、市局。

二、干部监督联系通报的主要对象

㈠市委协助管理的干部。

㈡市委直接管理的干部。

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管理任免的干部。

三、联系通报的主要内容

㈠反映干部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建设等方面问题的举报情况。

㈡干部违法违纪被查处,包括治安处罚和刑事拘留、逮逋等情况。

㈢干部受查处的立案、结案情况。

㈣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的问题。

㈤综合反映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㈥关于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未达标的情况及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㈦审计工作中发现市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四、联系的形式与方法

㈠市委有关领导每半年召集各联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联系会议,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主要分析研究干部监督工作形势,通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通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协调配合核实处理有关干部的问题。

㈡经常性联系。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地与各联系单位沟通,了解掌握举报、查处、结案处理干部等不宜在会议上交流的重要情况。凡涉及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情况和问题,各联系单位应及时与市委组织部通气。

㈢件的承办传递。各联系单位群众来信来访的举报,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市委组织部在干部考察和受理来信来访工作中发现干部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执法执纪部门处理。

㈣监督成果的运用与反馈。市委组织部及时汇总整理执法执纪部门反映的干部情况和查处结果。对各联系单位反映的干部情况,组织部门和执法执纪部门进行查实,并及时将查实结果以及采取的组织处理措施反馈给反映情况的部门。

五、联系工作中材料的收集和传递

㈠各联系单位每半年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一份反映市管干部问题汇总材料。

㈡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监督机关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的关于干部问题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市委领导进行通报。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的评议有关单位的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

㈢执法执纪部门涉及到市管干部需要立案查处的,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人员名单;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不构成司法处理的违法行为和不构成纪律处分的违纪行为,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人员名单和情况。

㈣执法执纪部门对市管干部被立案审查所形成的调查报告、处分决定(处理意见)、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通知书、书、不决定书、判决书等重要事实材料,在结案处理后的10日内,抄送市委组织部。

㈤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局在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日前将上季度案件查处的综合情况抄送市委组织部。

㈥市委政法委、市人口与计生局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未达标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排列名次送市委组织部,并将需要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地方部门、单位名单及时抄送市委组织部。

㈦市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涉及市管干部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问题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时抄送市委组织部。

六、联系制度实施的有关日常机构与人员

篇(9)

住房保障、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监管和指导。

三、市人民政府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经审批的近期建设规划,是制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根本依据。规划、建设、发改等行政主管部门从实际出发,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组织编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3-5年计划,逐年分步骤地按计划实施建设项目。在有条件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结合旧城区危旧房改造,在编制计划时,应在建设项目所在片区或邻近片区范围内规划建设适量的拆迁安置用房。

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按照近期建设规划确定后,组织实施的区或有关单位应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建设项目的拆迁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资料作为拆迁安置用房规划建设(购买)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制定的基础资料。并着手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和选购。

五、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就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或举行听证,吸纳被拆迁人的意见后,完善拆迁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式:

(一)住宅房屋,实行异地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是高层(或公摊系数大于0.017)的,采用套内建筑面积调换;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是多层房屋的,按建筑面积调换。

(二)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补偿费应包括设施搬迁、调试安装费用和无法使用的设备的折旧费。

七、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5㎡,且其家庭成员没有其它房屋(私房、房改房、租赁型公房)的,按下列方式之一给予补偿安置:

(一)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20㎡,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符合廉租房条件的,被拆迁房屋面积可按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后,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并享有优先申请权。

(二)按被拆迁房屋原房建筑面积进行货币补偿,对不足45㎡部分,应对其使用权进行补偿。

(三)按45㎡的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超出原房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可按房改价格购买后取得产权。超出45㎡的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取得产权;如被拆迁人属困难户,超出部分可以由被拆迁人租住,超出面积的多少由拆迁人决定。

八、在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时,被拆迁房屋须进行评估,拆迁人单方委托评估的结果、被拆迁人不认可的,拆迁人可以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单价加上原评估单价之和不能超过该片区上季度新建商品房交易均价;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共同委托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认可了的不再上浮。

九、对在拆迁许可期限内(不含延期)搬迁的被拆迁户可适当奖励,鼓励产权调换到金阳新区,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由拆迁人在拆迁方案中制定。

十、房屋补偿安置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面积为准。房改房产权证标注的面积如与实际建筑面积不符的,应以产权监理部门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对产权证标注面积存异议的可以申请产权监理部门重新复测,复测无误,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对居住于无证房内、有常住户口且其它地方无住房的,可以按照当年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面积给予安置,产权归拆迁人所有,由被拆迁人按直管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被拆迁人自愿拆除无证房、超期的临时建筑的,还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工料补贴。

十一、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为住宅但实际用于合法经营的房屋,除按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安置外,对于实际用于经营的面积部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额外补偿:

(一)2002年8月1日前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被拆迁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的,拆迁人可按照同等地段经营性房屋市场评估价的35%给予货币补偿。

(二)2002年8月1日至本意见实施之日前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被拆迁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的,拆迁人可按照同等地段经营性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5%给予货币补偿。

(三)合法自营的房屋,且靠房屋经营为生的困难家庭和残疾人,被拆迁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和街道、社区的有效证明的,补偿可在前(一)、(二)款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十二、对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区人民政府、公共府相关部门应当督促拆迁人组织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在拆迁许可期限内,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逾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同时签约率达到51%以上并符合强拆申请条件的,拆迁人可以选择按程序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由项目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密切作配合。

十三、用经济适用房作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按规定补交有关土地费用。

篇(10)

在教学科研学术研究和管理工作中,不得从事有损学校学院利益的工作。

二企业编制人员管理企业编制人员系指人事部门认定的在职在岗企业编制人员。

工程训练中心实行经费全额包干原则,其各项收入一部分用于支付其教学生产开发等费用,另一部分用于支付其人员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包括各种保险公积金等)。各项支出应控制在其收入限额内,不得超支。

其他企业编制人员经费,每年年初参照科研编制人员的定编费标准一次性划拨到学院账户,用于支付本人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公积金等)。逾期不能划拨经费的,停发其工资和奖金等,并视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

企业编制人员应与学院签定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服从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参加相应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工作考核,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拒不服从管理的,学院有权做出进一步处理。

三自筹工资编制人员管理自筹工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在学院,暂无固定工作岗位或岗位落聘的自筹工资人员(简称自筹人员)。

对院聘自筹人员,按照岗位职责等情况确定其各项经济待遇。

自筹人员应与学院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接受学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参加相应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工作考核,并按规定享受学院有关待遇。拒不接受管理的,学院有权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除名。

对长期脱岗的自筹人员应尽快办理调离手续,并返还学院为其支付的各种福利保险等费用,对不同意调离又拒不返还相应费用的,学院可上报学校人事部门,按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未经学院同意,在外工作或出行期间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和人身安全责任由本人承担。

篇(11)

⒈年龄老化,人手紧缺。目前,全系统共有256名财政干部,从年龄结构上看,以中老年为主,整体年龄较大,年龄断层现象严重。全系统平均年龄46岁,镇区财政干部平均年龄48岁。人员年龄段分布很不均匀,40岁以上人员占比超过60%。第一学历是大专以上的人员较少,占系统总人数的13.06%,专业对口的比例更低。队伍结构老化、业务技能弱化(基层财政部门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同志不懂电脑操作)、工作能力钝化的问题比较严重。由于改革的深入,形势的发展,财政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增强,现有编制和人员已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实际需要,青黄不接、人手短缺的矛盾十分尖锐。

⒉交流不够,牵制缺位。长期以来,囿于种种原因,财政系统内部的人员流动很少,除局机关内部曾按县统一要求进行过几次岗位交流和人员调整,基层财政所(局)人员基本处于固定不变的状态。由于人员定期适度交流的机制尚未建立,一部分所长10多年未能交流,部门岗位多年未曾轮岗。内部人员流不动、岗位交流不到位的现象相对严重。造成部分同志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缺乏开拓创新意识。长期固化人员岗位,既不利于个人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也不利于内部牵制制度的推进和完善,甚至可能给民生资金发放、专项资金管理、一折通发放管理等财政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

⒊类型诸多,体制难顺。在管理体制上,目前镇区负责财政所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日常管理。县局行使对财政所(局)人员的录用、考核、嘉奖、晋级、调配等职能。这种双重管理体制虽有一定的优点,但也容易形成管理使用和任免考核“两脱节”、“两张皮”、“两不管”现象,造成基层财政干部管理教育难、监督乡镇经济活动的理财职能相对缺位、潜在风险较大等问题。在人员类型上,局机关人员性质类型较多,既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也有全额拔款事业人员、差额拔款事业人员、工人、临时工等类型。目前基层财政人员基本上是乡镇公务员,管理方式的交叉和人员类型的差异,给实施财政精细化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⒋设施陈旧,管理滞后。我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资源尚未整合,硬件老化陈旧落后,软件不能融合兼容,机房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配套软件版本较低、网速运行较慢。金财工程网络的硬软件配置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水平,对“金财工程”的顺利有序推进带来一定的影响。目前,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镇财县管、财税库银联网、工资统发等财政的核心工作都依靠“金财工程”网络的正常运行,迫切需要改造升级。局机关办公设备陈旧,主体办公大楼为1998年建造,交付使用后,从未进行过整体装潢改造,部分墙体斑驳,配套设施经常出现问题。办公桌椅、文件橱等办公用品也已使用了十多年。电脑虽然人手一台,但购置时间多数在5年以上,配置普遍较低,急需更新换代。机关食堂设备条件较差,服务环境简陋。基层财政所建设相对滞后,部分财政所没有财政服务大厅和档案室。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

强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内部管理体制,克不容缓、势在必行。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财政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⒈强化基层管理,完善内部体制。一是建立基层管理局(副科级建制)。乡镇财政作为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基层一级财政,职能多、任务重、要求高、风险大。建议设立基层财政管理局,赋予相应职能,加大对基层财政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力度,促进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规范有效。二是建立东安科技园区财政局(副科级建制)。针对我县“十二五”规划中“全力打造五大载体平台、构建重点功能板块”的科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构建与五大载体平台相呼应和融合的财政服务体系,建议设立东安科技园区财政局(副科级建制,其它四个开发区已建立副科级建制的财政局)。三是财政收入超亿元的财政所改建财政分局(副科级建制)。财政收入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对人口规模大、工作任务重,管辖范围广、收入总量超亿元的财政所改建财政分局,有利于更好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目前掘港、马塘、河口均已达到。建议成立财政分局(副科级建制)。四是调整财会教育中心拨款方式。作为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会教育中心,其工作职能正由社会办学,逐步转换到服务系统人员岗位培训等方面,收入来源逐步萎缩,建议由差额拔款事业单位调整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以利其更好地发挥组织培训财政干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五是完善财监大队组织架构。财监大队是执法监督部门,为更好地组织开展财政监督稽查活动,规范执法活动行为,促进依法理财,建立一支文明、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建议增配财监大队教导员一名(副科级)。

⒉增加人员编制,加大交流力度。当前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壮大,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完善,服务“三农”职责日益增多,落实财政政策和资金监管的任务日益繁重,随着财政职能的调整、工作范围的拓展、工作量的增加,原有确定的编制人员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工作的实际需要。一人多岗、无人顶岗、加班加点的现象较为普遍,既不利于建立相互制约的风险防控机制,也不利于工作的高效落实。为此,建议新增事业编制20个,公开招录专业对口的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基层财政一线,通过补充“新鲜血液”,解决财政系统人手不足的现实难题,进一步健全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优化岗位配置,严格岗位制衡,促进各项财政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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