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餐饮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的要求,全面实施《省药品和餐饮安全“十二五”规划》,大力推进监督机制和方式创新,努力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和新机制,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分步实施,全面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在线监管网络,掌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采购信息,实时监督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减少监督员上门监督频次,提高监管效能。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分步实施。
(二)实施对象
全市所有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单位,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
(三)监管内容
1.食品原料采购台帐。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采购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相关内容的电子档案,通过网络上传到监控中心,从而动态监管食品原料的安全情况。
2.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在餐饮服务单位的粗加工间、切配间、烹饪间、餐饮具清洗消毒间、面点间、备餐间、冷菜间(刺生间、水果拼盘间、裱花间)、食品仓库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安装视频录像探头,通过固定网络传输,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加工的全程实时在线监管。同时也可通过存储录像查阅过往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实现错时监管。
3.冷菜间(刺生间、水果拼盘间、裱花间)温控监管。在冷菜间(刺生间、水果拼盘间、裱花间)内设置温控报警装置,当上述场所温度超标时,通过网络传输在监控中心显示报警信号并记录,从而实现温控监管。
(四)设备投入
餐饮服务单位在线监管工作所需设备主要由餐饮服务单位前端网络摄像探头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控中心网络平台组成。前端网络摄像探头和使用软件由餐饮服务单位投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在线监管的通知》,信息化设备的采购与安装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具体方案见《数字药监商务方案》。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2012年12月)
召集城区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负责人,邀请市领导、市食安委领导,召开餐饮服务单位在线监管工作动员会,部署具体工作。
2、试点阶段(2013年1月-2013年4月)
在城区大型餐馆、公办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各选择一家,率先安装终端视频探头等设备,确定餐饮单位内部探头安装的位置和数量。2013年4月底前完成城区所有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全市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终端网络探头设备安装。同时,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控中心网络平台建设,启动餐饮服务单位在线监管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3年12月)
由各分片责任监督员负责督促辖区内所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店安装相关设备,纳入在线监管,并把此项工作作为餐饮服务许可的一项基本要求,使餐饮服务单位在线监管工作进入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餐饮服务单位量多面广,经营规模大小不一,经营者素质良莠不齐。目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人手不足,在把好食品原料关,提高监督效率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高屋建瓴提出利用电子信息化技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在线监管,给监管人员装上了千里眼,使监管人员可以足不出户,全面掌控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情况。各监管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的宣传与引导,顺利完成餐饮服务单位的设备安装,早日开通餐饮服务单位在线监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年底前,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50%以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拟晋升为A级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5月)。各地对本辖区“明厨亮灶”情况摸底调查,以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活动保障餐饮服务提供者、拟晋升为A级单位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改造实施(2021年6月至11月)。根据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的硬件及软件等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加强服务指导。
(三)总结上报(2021年11月16日前)。各地进行全面总结,将本地“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情况报市局餐饮服务科。
(四)检查验收(2021年12月)。组织迎接省厅对“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着力构建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体系。
1、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责任告知、集中培训、正反典型通报等方法,向餐饮服务单位法人代表广泛宣传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中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及有关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培训制度,使每个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餐饮食品,把好餐饮食品安全关。
2、强化监管执法人员日常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清晰划分每个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网格,并制定网格化监管示意图上墙、上网公示。细化、量化监管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和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对象无遗漏,监管职责和任务到人到岗。严格执行痕迹管理制度,及时记载监管执法工作情况,作为反映执法人员尽职履责的主要依据。定期组织餐饮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手段,推进餐饮服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3、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督查工作责任。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级餐饮执法执行机构和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督查。督查工作每两个月不得少于1次,每年的督查工作必须覆盖本级所有餐饮监管执法人员的监管网格,对重点单位以及食品安全隐患多的区域应加大督查频次。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餐饮食品安全责任倒查,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责任。督查人员还负责社会监督的组织协调和有关监督意见的汇总、督查督办工作。
(二)着力构建全民参与、运转有效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社会监督体系。重点实施四个监督:
1、消费者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12331电话投诉、网上投诉、信函投诉、当面投诉的全方位投诉受理机制,并以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参与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来。在餐饮服务单位倡导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消费者参观和监督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依法被处以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举报,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严格执行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舆论监督。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与新闻媒体及时有效沟通的工作机制,对餐饮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工作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向新闻媒体进行通报。经常联合新闻媒体开展餐饮市场的明查暗访,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高度重视餐饮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对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
3、代表委员监督。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员,主动将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代表、委员的日常监督工作之中。积极落实代表、委员的各项监督意见,改进监管工作。
4、社会监督员监督。在社会各界聘请有社会责任感、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担任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发挥监督员分布广、信息来源渠道多的优势,对餐饮食品安全执法绩效情况实施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建立与监督员定期联系和沟通的工作机制,为监督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三)着力构建考核规范、奖惩严明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激励机制。
1、对餐饮服务单位:将监管执法工作与餐饮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级结果,定期公告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对等级低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屡教不改的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惩处并进行曝光。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适时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促进餐饮行业自律。
2、对监管执法人员:实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绩效记分制考核,加强对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考核。严格依据社会监督、督查督办发现的问题,倒查监管人员责任,对执法人员履职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的情形予以量化记分,并将累计积分情况,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目标管理奖惩相挂钩,落实执法绩效考核激励措施。
三、实施步骤
餐饮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从今年3月启动,共分3个阶段,具体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巩固提升三个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餐饮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和餐饮执法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网格化监管工作示意图,建立执法人员绩效档案,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监管网格并进行书面告知。向餐饮服务单位发放食品安全责任告知书,动员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到餐饮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11月)。
1、5月底前完成向消费者监督公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邀请函以及聘请社会监督员、落实新闻媒体监督工作机制等工作;
2、督促监管执法人员按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
3、按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好“四大监督”和执法工作督查,并倒查责任,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记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12月之后)。
1、统计监管执法人员累计记分,并与奖惩措施挂钩;
2、总结工作,对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市局组织对各地2013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进一步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成果,完善相关措施,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是破解监管责任落实难问题,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创新举措。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心工作,以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级监督”管理体系为统领,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成立*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主任,*为副主任,成员有*、*等同志,*负责办公室常务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卫生监督。
各镇卫生防保所负责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卫生检查。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关注的食品卫生安全主要问题,结合我市开展的20*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馆等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依法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努力消除餐饮消费环节上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将我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重点内容
1、对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留死角,开展拉网式整治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继续加大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力度,提高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业的覆盖面(包括中、小型餐馆);
2、制定并实施农村地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3、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指导餐饮单位根据各种不同原料(包括产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其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进行索证,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包括产品),应退回或作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随时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二)、工作目标:
城区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下同):
1、根本上解决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问题;
2、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3、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小型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4、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凡领取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必须达到有固定场所、符合规模的专用餐具消毒、保洁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设立餐具洗消间;
5、建立实施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严厉查处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不合格调味品以及滥用添加剂等卫生违法行为;
6、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乡镇餐饮单位:
1、食品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2、消除食品卫生隐患,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卫生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
4、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
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
按照我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含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不留空白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查处违法行为。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组织验收,确保此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市卫生监督所于12月13日前,将专项整治的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相关工作,部署此次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工作效果。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失职渎职的,依法严肃处理。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城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城区餐饮业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逐步走上规范、文明、健康、有序发展之路,为打造“美丽海岛”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目标和要求
(一)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意见,厨房炉灶需使用清洁燃料,厨房操作间需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国家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认可的油烟净化设施,废气必须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需安装隔油除渣装置或处理设施,排放废水必须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污水日排放量10吨以上的餐饮企业要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二)各餐饮单位必须定期对废水、油烟等环保设施进行清洗、保养和维护,要求油烟净化器必须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洗保养,隔油池必须日产日清,以确保各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各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严禁违规倾倒或非法转移废弃油脂。
(三)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意见,不得擅自改变作业范围、延长营业时间,不得跨门占道经营。
(四)各餐饮单位必须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厨房间必须按环评及审批意见规定的位置设置,所有靠近居民小区的厨房门窗必须用实心砖墙封闭,禁止在该墙面设置任何形式的排风口。靠居民小区一侧的餐厅包厢必须安装双层隔音门窗,就餐时禁止开启,敏感位置的包厢夜间必须使用遮光窗帘避光。空调外机必须按环评及批复意见合理设置,避免运行时热气和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五)各餐饮单位必须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加强对来店就餐人员的宣传和引导,要求其尽量避免人为噪声对附近环境的影响。
三、整治范围
以菜园城区居民住宅小区、临街餐饮行业和群众投诉强烈的饮食店为重点,逐步延伸至整个城区(其他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可参照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公告;召集职能部门、餐饮单位、相关社区、小区代表召开整治工作会议。
(二)第二阶段(时间:12月1日—1月31日)。重点对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和有投诉的餐饮店进行整治。
(三)第三阶段(时间:2月1日—2月29日),扩大治理范围,对居民区、居民楼底楼和其他情况的餐饮店进行治理。并对上阶段整治工作进行回访,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整治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此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住建局、县文广局等为成员单位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审批、控制源头。从2011年11月1日起,环保、卫生、公安、工商等审批机关严格控制餐饮业审批。所有在居民住宅楼(含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临街商业用房新建的餐饮、娱乐项目,其房屋结构必须有专用的油、烟排放管道,并要求有治理设施。新开(包括转让、兼并)饮食行业必须取得建设规划意见和所在小区(或社区)意见,并由县行政审批中心联合踏勘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证照;业主必须在取得环保、卫生、工商、消防等审批意见后,才能动工建设,在证照齐全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城区餐饮业油、煤烟和噪声污染治理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按计划实施。必要时,各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抽调人员,进行集中整治。对原有已开办的饮食行业,属无证无照的,且无法达到治理要求的,由工商部门坚决取缔;属有证照的,但污染严重的,由环保部门给予限期治理或转产,限期未治理或转产的,按规定予以取缔;违反规划,改变房屋用途的和占道经营的,情节严重的,由建设部门予以取缔。
(四)抓住源头,标本兼治。建设部门要严格控制商业居住混合楼的建设,同时从规划着手,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特别是居住小区建设中应预先考虑相对独立的饮食区域,沿街开餐饮的店面房应设计专门的排放管道,为饮食业的规范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六、工作要求
利用二个月时间,通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使后海塘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的无证经营行为基本得以消除,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环境卫生整洁度得到较大改善,食用油、猪肉、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登记基本建立,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配置基本齐全,总体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有明显提高,为加强后海塘区域餐饮服务单位的长效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局成立后海塘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保化科,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驻后海塘区域人员选派、装备的配备和落实整治考核工作;餐饮保化科牵头做好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监管稽查大队指导涉及区域性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监管稽查大队招宝山中队负责具体整治工作推进落实及后海塘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其他相关科室做好整治工作的协同配合。
同时明确2名稽查队员和3名稽查协管员承担后海塘区域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到岗到责。
三、整治内容
1、实施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配合区城管部门对后海塘区域内的流动早点摊实施定点、定时、定量化管理,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和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2、实施非法经营集中整治行动,配合区工商分局对宏远路(环城北路到雄镇路段西侧)、后海塘菜场楼下、万好广场周边、雄镇路久成物流附近、大宗货物交易中心周边等5处店铺集中区的无证无照进行集中整治,取缔无证餐饮服务单位,改善餐饮服务单位的内外环境整洁度,对经整治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整治时间
**年12月15日至**年2月15日。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全街办各类餐饮单位。重点为承接婚丧宴席、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各类宗教聚集活动用餐场所,农村家宴,奶吧、茶座、饮品店等五类餐饮服务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制度落实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续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硬件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凉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对咖啡馆、酒吧、茶座的整治检查要同时突出差异性重点,认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对酒类、奶及奶制饮品、食用冰、果汁等冲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凉菜、改刀水果、现榨饮料等制作有无专间或专用区域操作,有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有无水净化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冷热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四)发挥技术支撑,加大监督抽验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及重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五、整治时间安排与主要目标任务
(一)**年12月15日至**年12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排查自己辖区高风险场所和重大活动,确定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年12月26日至**年2月12日为整治检查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形式报送至街办食药所,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县局。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县**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餐饮工作存在人员沟通不够协调、部门配合不够密切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餐饮工作的发展。
解决方案: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到遇事共同商量,有问题一起解决,使各部门工作协调发展。要深入基层,多了解一线员工的心声,帮助员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好餐饮工作。
二、分工不明确问题
餐饮工作存在分工不明确问题,致使出现有工作无人负责,有问题无人解决的情况。
解决方案:制定工作制度与分工计划,明确组长、组员的分工,明确时间段推销产品,比如每个组员要负责什么,做好什么工作,在餐车销售等有关工作方面,组长要负责什么,使工作分工明确,组长和组员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三、产品更换不及时、产品单一的问题
餐饮工作存在产品更换不及时、产品单一的问题,致使旅客对餐饮意见较大,也影响了餐饮销售和经营效益。
解决方案:每月对产品销售进行统计,实行末尾淘汰制,对每月排名最后3位的产品实行下架处理。及时更换餐食品种,增加烧腊双拼、托盘餐等旅客喜爱的餐食品种。
四、员工积极性、对公司认同感的问题
部分员工对公司认同感不强,工作积极性不够高,影响了餐饮工作的发展。
解决方案: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公司文化和发展前景的教育,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使员工认识到个人的利益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公司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受益最大的还是员工。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勤奋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公司发展。
五、服务、销售意识下降的问题
部分员工服务意识不够强,对旅客服务没有到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员工销售意识下降,没有在促销上用心动脑,造成公司餐饮销售进展不快。
解决方案:制定相关考核制度,每月组织服务、销售复训。对发现服务、销售意识上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使员工的服务、销售意识明显提高,从而推进餐饮工作发展。
六、员工培训及督察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摸清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数量、持证情况、卫生状况及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索证、验货情况,进一步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消毒餐饮具摆上餐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任务要求
1、摸清底子。由卫生部门与工商部门负责,摸清汇总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有效期等信息。
2、搞好现场检查。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情况、使用的消毒剂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等,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对生产现场条件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要求的,要从现场采封三批产品,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做洗消剂烷基(苯)磺酸钠残留量及大肠菌群检测。
对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进行索证管理及餐饮具卫生安全状况(包括消毒餐饮具包装标签)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10日)。要求摸清底子,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2、专项整治阶段(3月11日——25日)。由镇食安办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消毒餐饮具及重点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据各司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核查,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3、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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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常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常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常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级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有变动要及时调到位,确保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三)建立健全镇村监管网络,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相关责任部门和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四)做好辖区内农村群体宴席(聚餐)备案登记制度,按时完成农村群体宴席(聚餐)月上报工作,确保无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处置指导和备案登记管理。
(五)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在本辖区内搞好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六)制定瓢井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分析、预警、体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镇、村,覆盖面达100%,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重视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建立宣传栏目,使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
(八)根据《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辖区自产自销酒类监管。
(九)依法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根据需要,依法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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