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描写大自然的诗歌大全11篇

时间:2022-05-04 00:12:1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描写大自然的诗歌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描写大自然的诗歌

篇(1)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 st ,  1874一19 63)是美国现代诗坛上的巨星,四次获得普利策文学奖,他的诗歌拥有广泛的读者,在

    置身于大 自然 中,他却常常认为自然是“黑暗的,深小可测”。《我的追求》(into my own)就是很典型的一首:

        我的一个愿望便是那些黑树,

        苍老而坚定,微风小能撼,

        小只是一排幽暗的假而,

          而是伸向到命运的边缘。

    弗罗斯特在这里运用暗喻将自己的诗比喻成“苍老而坚定”的“黑树”,暗示他要表现生活的阴暗而。诗中的“苍老而坚定”是暗指他诗歌的基调。山于生活和创作道路的坎坷,他常常表达对生活的迷茫和对表而的真话中所隐藏的矛后的困惑。弗罗斯特的自然基调是阴暗的,他所描写的自然大多数时候都笼罩着阴暗色彩,以神秘可怕的形式出现,透出悲凉的气氛,表现人的孤独、疲惫、创伤、失败,皿然他是热爱生活的勇敢者,却也时常有恐惧和疑虑。

    弗罗斯特擅长捕捉平淡生活中的小事所蕴涵的深意,注入自己的审美意识,使之带有鲜明的个性色彩,表达对世事沧桑的感叹和社会人生历程的感悟。“以此指彼,以彼名唤此物,全在隐晦之乐’,[’‘,。弗罗斯特的诗无论其自身有多么深刻的含义,都小能让人一卜子琢磨透,而是留给人以思考的余地。《春潭))(spring pools)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妙,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使人小禁为之倾倒、陶醉。弗罗斯特罗列了一系列的意象和一幅幅立体幽而:春潭如镜,碧空如洗,寒花含笑,根须茂盛,浓阴片片;潭边的野花一也小甘示弱,迎着春寒怒放,向林间播散阵阵幽香,报道春返人间的消息。春潭和春花,象征着生命,但都很短暂,因为:

        这些池潭,在林子里隐藏,却还是能

        圆满无缺地映照出整个蓝人;

        像池边的野花,似乎在瑟瑟寒颤,

        一也会很快消失,像那寒花在池边;

        但小是流进小河小溪,流干,流空,

        而是沿着根须上升,带来郁郁葱葱。

    诗人对自然的畏惧、恐慌使诗中含苞欲放的树木在某种程度上就像魔鬼一般。他写道:

        还未爆芽的枝枝权权,一到夏季,

        将变为又密又浓的茂林一座,

        它们小妨多多体贴,然后一股劲地

        把这些映花的小潭和蘸水的花朵,

          喝干,汲尽,一扫而光--奋雪才融化,

          昨人雪化了,才刚有那春潭和春花。

    这首诗描写白雪融化为水,水渗入树根,使树木在夏日郁郁葱葱,展现了大自然的力量和生命,衬托人类的卑微和渺小。生活是变幻小定的,时间易逝,青春短暂,幸祖难留,过去的永小再来,一切原木虚无缥缈、琢磨小定。弗罗斯特对自然的态度十分复杂和矛后,在他看来,世上没有永恒的小变的事物,仟何事物都会消亡,人类如同自然界的生死链,人类的 历史 也如同自然界的春夏秋冬。自然界在木身的演变中毫小留情地将所有的事物抛开,一也包含人类。在弗罗斯特的笔卜,自然离我们那么近,却又那么冷淡,黑暗似乎具有一种小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力量。

    朴实无华的文字,创造出了一种深沉久远的意境,这就是弗罗斯特的自然诗小同于一般田园诗作的独特之处。它的独特魅力来自诗人对自然的观察和阐释,把象征性的意义用伦理的、认识论的、心 理学 的或心灵上的术语表现出来。

    三、弗罗斯特对美国诗歌的贡献

    弗罗斯特在继承 英语 诗歌传统的基础上,确立了自己独特的 现代 风格。他用传统格律形式写的现代诗篇,取得了极大成功。这个事实说明诗歌形式的传统性所具有的活力和魅力,完全能够推进内容的创新。

篇(2)

新农民主义诗人叶赛宁出生于梁赞省的农民家庭,从小在乡间长大,田野、森林是诗人的游乐场,小狗、小猫是诗人的玩伴,他在自传中这样写到“童年时代我是呼吸着民间生活的空气长大的。”因而与大自然密切相关的俄国农村和农民的生活都是他创作的主题,其中饱含作者对淳朴的生活,对美丽自然的款款深情。纵观叶赛宁一生的诗歌创作,动物形象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们不只是描绘乡村生活背景的道具,同时也是作者表达心声的代言人,在它们的身上体现了作者对于自然的态度和看法。

高尔基在回忆聆听叶赛宁朗诵完自己的作品时的情景,曾称叶赛宁为俄罗斯“文学中头一个如此巧妙,而且能以如此真挚的爱来描写动物的人。”根据统计,在被研究的叶赛宁近339首诗中,有124首都有提到动物形象,种类多达60种。可见动物形象在诗人的作品中占据重要地位。

叶赛宁的很多诗中都提到了狗这一形象,诗人称它是朋友。“今天的狗儿使我想起,它曾经是我幼时的朋友。”(《狗之子》1924年)。 还称它为亲人,“母狗姐妹和公狗兄弟/我也像你们受人轻视。(《牝马船》)《给卡察洛夫家的狗》中,“我”对着小狗吉姆倾诉衷肠,叮嘱它代替自己表达对那位最沉默最忧伤的女客的歉意。在这首诗中,诗人说“吉姆在你的朋友中,各色各样的人很多”,叶赛宁不只是把狗平等对待,而且还把内心最隐秘不能表达的感情托付给小狗吉姆。

除了这种兄弟般的平等友情,叶赛宁认为动物也有崇高的感情,而且丝毫不比人少。在《狗之歌》中,完全以动物为主人公,以动物细腻的情感打动人心的。诗歌的题目使用了”Песнь”一词,是作者的精心设计。”Песнь”是崇高体裁,是属于颂诗写作。作者用这样的题材来写一首关于母狗的叙述诗,原因在于,在诗人看来这首诗的主人公虽然是一只母狗,但作者赋予了小狗以女人和母亲特有的情怀和本质,进而歌颂了神圣的母爱。诗歌的叙事诗按照时间顺序,清早、傍晚、晚上、和月亮出来了,讲述了在短短一天之内母狗得子到丧子的情感变化。值得一提的是,诗歌按照时间,先将母狗清晨诞下小狗,一直到傍晚,直到闷闷不乐的主人把狗仔装到麻袋里,但是诗人没有描写无情的主人如何把小狗们投入水中,而是用平静河面久久的颤抖来引起读者自己的想象,这种方法不是叶赛宁的首用。在屠格涅夫的《木木》中,也使用了相同的手法,通过描写水波的变动让读者产生自发的共鸣。同时对于母狗看到这一幕,伤心欲绝的反应,作者也巧妙的避开直接的描写,而是通过写母狗脚步的踉跄和不断的流汗,来反应它内心的震荡。在中国的诗歌里,所谓“话到七分,意境深远”,也是这个道理,如果全部平铺直叙,则大大减少了需要联想才产生的艺术效果。诗到这里还远远没有结束,母狗把天上的弯月,误看成是自己的孩子,这样的虚实对比,加强了悲伤的渲染。最后以两行狗泪结束了全诗。自然的情化,情感的物化,虚虚实实,情景交融,让悲伤的情绪贯穿诗歌从头到尾,耐人寻味。《狗之歌》最大的成功在于它情感的真挚,而真挚的原因在于,叶赛宁相信动物不只有基本的喜怒哀乐,在动物身上也存在着人类的崇高感情,动物并不是我们想像的那么简单,虽然不使用人类的语言,但是他们也是大自然的作品,大自然给予人类和动物相同的天赋和平等的地位。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体会到这一点,叶赛宁有着与生俱来的敏感和语言天赋,借助诗歌把动物的声音传达出来。难怪高尔基在听完叶赛宁对《狗之歌》的朗诵后“不由得想到,谢尔盖・叶赛宁与其说是个人,毋宁说是造化特意为诗歌,为表达绵绵不尽的田野的悲哀,表达对一切动物的爱和恻隐之心(人比万物更配领受它)而创造出的一个器官”。

叶赛宁对马也有很深的感情,在所有使用的动物形象中,马的频率最高。首先 还是朋友情节。在《我不打算欺骗自己》中,诗人写道:“每一匹又累又脏的马,都会对我点头相迎。我是动物亲密的朋友,每句诗能医治他们的心灵。”除此之外,在叶赛宁的笔下马还代表了逝去的美好时光。在《我不惋惜、呼唤和哭泣》中, 有这样的诗句:“生活,如今我竟倦于希冀了?莫非你只是我的一场?仿佛只是在那喧闹的青春,我骑了玫瑰色的骏马驰骋。”在这里最后一句,一方面是指时光匆匆流逝,如骑在马上飞逝。另一方面,好像也可以理解成,青春年少如马上驰骋般的快意,只可惜短暂易逝,让人觉得惋惜。而1920年发表的这篇《四旬祭》,最集中也最鲜明的表达了叶赛宁对于自然的护卫和对破坏自然的工业化的恐惧和排斥。马在这首诗中象征了即将逝去的乡村和自然,是叶赛宁表达自己自然观的代言人。诗中,一只“不自量力”的红棕马驹在奋力追赶铁的列车,诗人用对比的手法凸显这种赛跑的换缪于差距。一个是“铁爪”、“铁鼻孔”,边轻松的打着“响鼻”,边快速前进,而另外一个跑跳着竭尽全力,但是纤细的前腿已经抬到最大限度了,这样的比赛在一开始就定下了赢家。

虽然作者表面嘲笑马儿是“可爱而又可笑”的傻瓜,但是他心里真正排斥的是代表破坏自然的工业化和机器化的列车,这从全诗的头两句就可以明显的看出作者的观点:

毁灭的号角吹响了,吹响了!

我们如今怎么办,怎么办,

在这肮脏无比的路的大腿上?

但是作者还要用问句嘲笑小马,“莫非它还不知道铁马已经战胜活马?”其实这是作者的对自己的审问。十月革命后,苏维埃的社会理想是建立工业化国家,这样的国家导向必然引起工业文明与自然的冲撞,钢铁的城市与木头乡村的摩擦。面对这种趋势,叶赛宁预见到了自然面临的危险。但是作为诗人,他还是选择站在诗意来源的自然的一方,只是这个时候的诗歌里不自觉的带着浓郁的忧伤和担忧。他就像是那只代表传统木头乡村的,代表自然的小马,明明已经知道结局,但是还是不能坐等钢铁文明的侵吞,竭尽全力给予反抗。所以与其说诗人嘲笑自不量力的小马,不如说诗人是同情捍卫自然的抗争者。从今天生态学的角度来评价,叶赛宁在诗中流露出了对自然在机器时代的命运的忧患,对自然田园依依不舍的眷恋,以及对于如何拯救俄罗斯大自然,保护俄罗斯的美的思考,这种生态意识是符合今天的科学自然观的,从叶赛宁的诗中看到了他一贯坚持人与自然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点通过分析叶赛宁诗中的几个主要的动物形象,我们可以看到,~赛宁对动物感情真是来源于对自然的尊敬与热爱,反过来说,正是通过这些活灵活现,充满真情的动物形象,传达了叶赛宁朴实基本的自然观――人与动物是平等,友好,亲如兄弟的关系,不可低估动物的情感,它们也是与人类一样拥有崇高情感的自然之子,同时还包括工业文明和自然、自然和人类要和谐共生的先进生态自然观。

【参考文献】

[1]顾蕴璞译.叶赛宁诗选[M].上海:译林出版社,1999.

篇(3)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 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他的《抒情歌谣集》(Lyric Ballads) 更是浪漫主义的开端的标志,他在英国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被认为是继莎士比亚、弥尔顿之后的又一伟大诗人,评论界称他为“浪漫主义诗歌的宣言书”、“英国文学史上的里程碑”。[1]92由于受高尔基对浪漫主义的“消极”与“积极”划分的影响,在80年代之前,学者们都是将华兹华斯当做“消极浪漫主义代表”来研究的。那么,华兹华斯真的是消极浪漫主义者吗?90年代后,王佐良先生将华兹华斯与中国的隐居诗人联系起来研究,此后,便有无数学者认为华兹华斯表达的主题是“回归自然”。华兹华斯写诗的目的仅仅只是回归自然、寻求精神解脱吗?到底该如何解读华兹华斯的诗歌呢?他的自然诗歌到底传达的是消极的情感还是积极的?接下来,本文将结合华兹华斯的《泳水仙》、《孤独的割麦女》和《我们七个》来探讨这些问题。

一、华兹华斯积极反对古典主义

18世纪末,英国仍是古典主义之风盛行,古典主义学者们推崇的“理性”占主导地位,主张以理性主义来看世界。华兹华斯则认为“诗歌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他反感刻板的古典主义。华兹华斯的诗歌并非在一出版就得到好评,他最初出版诗歌时,几乎遭到了整个学术界的批判讽刺。《爱丁堡评论》的编辑杰弗利对华兹华斯的诗作不屑一顾,甚至发动了恶意攻击,认为华兹华斯的诗歌有“散文化和激情化走向”,破坏了诗歌应有的含蓄和优雅,这种诗平庸无味。在华兹华斯倡导诗歌界的革命时,杰弗利等古典主义维护者自然出来反对他。与华兹华斯同时期的其他浪漫主义诗人如拜伦也曾以“鄙俗不堪”来评论他的诗歌。在英国,对华兹华斯诗歌的抵制和批判运动长达二十年之久,在此期间,华兹华斯所发表的诗歌基本无人问津。他积极反对古典主义,主张推动诗歌界的革命,对收效甚微,但他并未就此而停滞不前。若不是华兹华斯直面逆境,反复修改,发表诗作,今天我们就无缘一睹诗歌的风采,他自然也不会是在《诗人与劳动问题》中所称的“浪漫主义文学的第一登场人”了。“1820年前,华兹华斯的名字给人家踩在脚下;1820年到1830年,这个名字是战斗的名字;1830年到1835年,这已是个胜利的名字了”从评论家德・昆西的评论中可以看到华兹华斯是“战斗”的代名词,是反对古典主义的积极战斗者。[2]8而在中国,在中介绍了华兹华斯,他在《谈新诗》中表明华兹华斯倡导“文学改革”,倡导“语言文字的解放”,学者们注意到了华兹华斯倡导的浪漫主义诗歌中的积极变革精神。[3]57

二、大自然医治心灵创伤

自然,是华兹华斯诗歌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在华兹华斯的诗歌中,很明显地让人感到他与自然有着一种难以割舍的千丝万缕的联系”。[4]87在中国,90年代后,在《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史》中,王佐良先生对华兹华斯的诗歌进行了高度评价,将其与老庄的道家思想结合。此后,学者们将华兹华斯与中国的隐居诗人归为一类来研究。汪解之将华兹华斯与陶渊明来对比研究,他认为“陶渊明、李后主、渥之渥斯(Wordsworth) 的幽静沉寂、淡若秋空、冷如止水,又何尝不深入人心?”[5]10然而,华兹华斯并非只单纯的描写自然美景,就如诗歌的第一句所写,“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诗人孤独地漫游,指的是他“孤独的精神漫游,他在上下求索,寻找心灵的归宿,探索自由精神的出路”。[6]40

《咏水仙》中对自然的描写并非只停留在水仙的美景之上,还有诗人华兹华斯 “gazed”时的澎湃思绪。若华兹华斯只是一味采用消极浪漫主义的创作风格,只是隐居诗人,只追求消极避世,那他就不会写出如 “For oft when on my couch I lie/ In vacant or in pensive mood”这种表达感伤的诗句了。华兹华斯用 “oft”来修饰他的“vacant or pensive mood”,他经常躺在睡椅上,哀思绵绵、心情忧郁。为何诗人回到了他最爱的大自然美景中,他依然由此思绪?究竟是什么牵动了诗人的心,让他悲痛不已?隐居诗人不是应该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豁达吗?然而,华兹华斯并非只是一位简单的不问世事的隐居诗人。从他积极反对古典主义,反对理性主义,倡导自己的“情感自然流露”的诗歌写作方式中,就可看出,他对革命的热情。一开始,他对法国大革命满怀信心,追求自由平等,但是,但他看到了革命的残暴,革命派的疯狂之后,他极其失望,由此,他回到了湖畔,回到了大自然。他回到大自然就是消极的浪漫主义诗人吗?他并没有放弃找寻解救世人的道路,他在思考,在忧伤,在探索,因此,华兹华斯才会在躺椅上依旧被“vacant and pensive mood”所笼罩。华兹华斯在湖畔时,依旧放不下他心中的革命情怀,是对现实残酷的悲痛,是对法国大革命的失望。华兹华斯的“vacant or pensive mood”究竟是如何转变为愉悦的心态的呢?居然能使他的心“with pleasure fills”。从空虚忧伤到愉悦心喜,甚至心如水仙般跳起舞来“dances with the daffodils”。华兹华斯心情转变过程中,有一个媒介,那就是自然界的代表―水仙花。“I gazed―and gazed”,“gaze(凝视)”在同一诗行里重复,“彰显了诗人激情澎湃,欣喜若狂的状态”。[7]70为何华兹华斯有这种情感了?因为水仙“They flash upon that inward eye/ Which is the bliss of solitude.”卞之琳如此译这两句诗:“这景象便在脑海中闪现,多少次安慰过我的寂寞。”对华兹华斯来说,水仙是他孤独心境的一种“bliss”,能使他远离“vacant and pensive mood”,这就是自然的力量,医治了他心灵的创伤。究竟是怎样的自然美景,有如此大的魅力?华兹华斯在诗中描绘出了那片水仙花:金黄色的水仙花(golden daffodils),在湖边、树下、微风中fluttering and dancing,就如银河中闪亮的星辰。诗人对水仙花的描写极具画面感,给人描绘出了一幅“湖边水仙美景图”。此外,华兹华斯还使用了许多表达人的心情的词来描绘水仙,如:glee(兴高采烈),gay(愉快),jocund(快活的);他还用了tossing heads、sprightly dance等词语,以拟人化的手法来赋予水仙人的动作和情感。从这些词汇中,很容易就能感受到在华兹华斯眼中,水仙花是换了愉快的代表,大自然以其独特的形式,用其美景治疗人的心灵伤痛,“在华兹华斯看来,大自然中的实景带有崇高和永恒的灵性,并且在人类心灵同大自然的沟通中起到了引导、与训诫的作用”。[8]70

三、歌颂人和人的劳动之美

华兹华斯在其诗歌中描绘了许多自然美景,更是表达出了自然具有治疗人的心灵伤痛的神奇功效。这是否能表明,在华兹华斯心中,自然便是人类最好的归宿了?在华兹华斯《孤独的割麦女》(The Solitary Reaper)一诗中,华兹华斯塑造了歌唱的割麦女的形象。“O listen! for the Vale profound/ Is overflowing with the sound.”华兹华斯用 “overflowing”来描写山谷中满溢的割麦女的歌声;他用了一个“O listen!”来表现出他听到这种旋律歌声时的小心翼翼的神态,更是向读者们传递出了他瞬间就被这种声音所吸引。紧接着,华兹华斯又写到“No Nightingale did ever chant / More welcome notes”。夜莺素来以其优美动听的歌声而受人喜爱,约翰・济慈曾写了《夜莺颂》,来赞美这大自然的精灵。此刻,华兹华斯却说“从来没有夜莺能唱出比这更美的曲调”。通过将割麦女的歌声与自然界夜莺的作比较,充分表现了华兹华斯对割麦女歌声的赞美。华兹华斯还以 “Breaking the silence of the seas/ Among the farthest Hebrides”来描写自然界中擅歌的杜鹃,卞之琳将其译为“惊破了远海的静悄,响彻了赫伯里斯群岛”。在这里,华兹华斯表现出了他对杜鹃歌声的赞扬。然而,在描写赞美杜鹃诗歌的前面,却写到“A voice so thrilling ne’er was heard/ In spring-time from the Cuckoo-bird”,华兹华斯写到,从杜鹃这儿,从未听到过这种类似割麦女所唱的荡人心魄的歌曲。华兹华斯用“no”和“never”这两个词来表明在他将割麦女的歌声和杜鹃的相比时,他对割麦女歌声的赞美和肯定,表现出他更偏好割麦女的歌声。夜莺和杜鹃都是大自然的宠儿,华兹华斯喜欢它们的歌声,也歌颂它们的歌声,但是,诗人却认为割麦女的歌声更胜一筹。在大自然与人自身的美好之间,华兹华斯偏向了人的美好。在田野里辛勤劳动的割麦女的声音比自然界的鸟叫声更好听,人能在大自然中治疗心灵创伤,更能在人自身的美好中找到希望。

四、歌颂童年,回到人类最初时光

虽然华兹华斯在许多诗歌中描写自然、歌颂自然,但他更多的是歌颂人的质朴、善良和纯真的本性,就如他在《孤独的割麦女》中所表现出的割麦女的歌声比夜莺和杜鹃的更好听一样。在《我们七个》(We Are Seven)中,华兹华斯展现出了孩童们的纯真善良。“But they are dead; those two are dead/ Their spirits are in the heaven!”,华兹华斯以问答的形式来写孩子眼中的死亡。成年人眼中,死亡是生命的终结;人死之后,就不复存在了。然而,小女孩却回答道“Nay, we are seven!”在小女孩的眼中,无论生死,他们兄弟姐妹七个永远在一起。“Seven boys and girls are we/Two of us in the churchyard lie/Beneath the churchyard tree.”如小女孩所说,他们七个中确实逝去了两个,她依旧认为他们七个还在一起。或许,在成年人眼中,会觉得有种观点太幼稚,于是想纠正小女孩的观点,于是说出“If two are in the churchyard laid/Then ye are only five.”由此可见,成年人和小女孩有不同的看待生死的观点。在小女孩看来,她仍能看到两个小伙伴的“green graves”,她们就在一起。“My stockings there Ioften knit/My kerchief there I hem/And there upon the ground I sit/And sing a song to them.”从小女孩的这几句话中可看出,她在坟堆旁玩耍、唱歌、嬉戏,她们依旧在一起。“And often after sunset, sir/When it is light and fair/I take my little porringer/And eat my supper there.”夕阳西下,小女孩在坟堆旁吃晚饭,这对她来说,就是一种在一起的方式。然而对于死亡,小女孩所了解的就是“God released her of her pain/And then she went away”,死亡是一种解脱痛苦的方式,在她眼中,似乎是善良而非可怕的。当成年人再次问小女孩,若两个逝去了,他们现在有几个在一起时,小女孩快速回答道“O master!We are seven.”无论如何发问,小女孩始终坚信 “We are seven”。而“O master”则表现出小女孩对成人世界的不理解,她或许在诧异,为何关于他们有几个在一起的这个问题,会问了她这么多次。这诗中,小孩间的童真与爱超越了生死的限制。华兹华斯以小女孩与成年人对话的形式,对比了两个年龄的人的思维方式的差异,让读者看到了孩童眼中的天真纯美的世界,借此,他表达了回到美好童年时代的愿望,也展现了在他眼中,人本性的美胜过大自然。

五、总结

华兹华斯因对古典主义束缚人自由表达情感的不满而积极主张文学革命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成为了“浪漫主义第一人”。他因对法国大革命的血腥和暴力的失望而回到湖畔大自然中找寻解救思想与心灵的道路。在水仙花中,他找到了治疗心灵创伤的力量。然而,他并未就此停滞脚步,在歌颂自然之美的基础上,他在割麦女身上找到了比自然更美的人性之美,重新燃起了他的希望之火。因此,华兹华斯并非消极浪漫主义代表,相反,他一直是积极的,在积极的反对古典主义,反对大革命的血腥暴力,在积极的探索解救人的思想的道路,是一位积极向上的浪漫主义诗人。

参考文献

[1] 王春.华兹华斯诗歌语言的创新性[J].外语教学, 2004(1):92.

[2] (英)华兹华斯.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C].上海译文出版社,1861:8,11.

[3] .谈新诗[M].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

[4] 白凤欣.华兹华斯诗歌中的自然情节[J].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4):87.

[5] 汪静之.汪静之文集[M].西冷印刷出版社,2006.

篇(4)

一.“陌生化”理论 

“陌生化”理论源于艺术创作,是俄国形式主义的核心概念。关于“陌生化”这一概念,俄国文艺理论家维克多·鲍里索维奇·什克洛夫斯基在《作为手法的艺术》等文章中认为,艺术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使人恢复对生活的感觉,就是为了使人用心感受事物,使石头显出石头的质感。艺术的目的是要人感觉到事物,而不是仅仅知道事物。文学即技巧。艺术的技巧就是使对象变得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长度,因为感觉过程本身就是审美目的,必须设法延长。艺术是体验艺术对象的艺术构成的一种方式,而对象本身并不重要。“陌生化”是与“自动化”相对立的。“自动化”语言是那种久用成习惯或习惯成自然的缺乏原创性和新鲜感的语言,这在日常语言中是司空见惯的。动作一旦成为习惯性的,就会变成自动的动作。这样,我们所有的习惯就退到无意识和自动的环境里。而“陌生化”就是力求运用新鲜的语言或奇异的语言,去破除这种“自动化”语言的壁垒,给读者带来新奇的阅读体验。“陌生化”并不只是为了新奇,而是通过新奇使人从对生活的漠然或麻木状态中惊醒过来,亢奋起来。狄金森的自然诗歌中运用了大量的“陌生化”语言,意象和主题,使得诗歌中的一字一词,一草一木都赋有深刻的哲理和意义,影响了众多后世的诗人。本文从“陌生化”文学理论的视角解析狄金森自然诗歌的语言,意象和主题的“陌生化”,从而阐述其诗歌的“陌生化”创作手法,让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欣赏其诗歌。 

二.“陌生化”的语言 

狄金森一生的大部分時间都生活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小镇,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 因此很少受到世俗规范的约束。在诗歌创作上,她具有非凡的语言驾驭能力,运用新颖细腻、“陌生化”的语言来表达她丰富的思想和感情,这些“陌生化”的语言带给读者的惊喜和震撼绝不逊色于她那充满奇思妙想的诗歌内容和思想。狄金森创作诗歌不是为了发表,也不是为了得到别人的欣赏,而是记录她对大自然的观察和思考,因此,这些诗歌流露出诗人对大自然的态度。 

“一个细长的家伙在草丛”是狄金森描写大自然动物的经典诗歌。诗人在整首诗中没有用一个蛇字,但是通过运用这些“陌生化”的语言,如“细长的家伙”,“它的出现是突然的”,“草丛像用梳子分开了”,“在脚下合拢”,“箭杆”, “鞭绳”,“在阳光下散开”,“它皱起身子爬走”等等都在告诉读者这个“细长的家伙”是谁。通过运用这些常见的事物来重新引导读者塑造心目中“陌生化”蛇的形象,从而让蛇爬行的特点在读者大脑中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这正是诗人运用“陌生化”的语言想要达到的效果。其次,诗人还运用了一些以“嘶”音结尾的词汇,如grass,rides, is, notice,closes等,让读者在朗诵诗歌时能够真切地感受到蛇在草地上蜿蜒爬行的嘶嘶声。诗人认为动物和人类是平等的,都是大自然的孩子,人们应该善待动物。而对于蛇,诗人却无法表现出友好,她在诗的结尾中这样写道“但每逢遇到这个家伙,无论是有伴,还是独自一人,我总是立刻呼吸发紧,骨头冷到零度”。由此可见,诗人既欣赏大自然又敬畏大自然的真实感受。 

三.“陌生化”的意象 

在狄金森去世20多年以后,美国意象派诗歌才开始慢慢发展起来。然而,意象派的代表人物庞德将才华横溢的狄金森奉为意象主义的先驱,其原因就在于狄金森运用了意象主义的创作方法,在诗歌中大量使用奇特、别致的意象来表达她的情感和思想。隐居遁世的生活经历使狄金森对自然、宗教、死亡等形成了独特的视角。她所观察到的世界往往以一种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形式映入她的眼帘,成为她思考的对象。这在她诗歌意象的选择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她选择的意象完成不同于其他诗人,即使是常见的大自然,在狄金森的诗歌中也总能给人带来耳目一新的感受。在狄金森有关大自然诗歌中,她常常使用奇特的意象,表达自己独到的世界观。而且,她所选择的意象似乎也都受到自己遁世思想的影响,给人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它们不是华滋华斯诗歌中翩翩起舞的水仙花,也不是雪莱笔下能够席卷一切的西风,它们只是一只嗡嗡叫的苍蝇或蜜蜂,一只胆小的老鼠或蜘蛛,一条草丛里蜿蜒爬行的蛇,它们卑微弱小,却同样拥有自己的人生和故事,是大自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于是,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就出现了,人们先是对这些意象感到“陌生”,接着在心中产生共鸣或感动,最后在脑海中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 

在狄金森的诗歌《我告诉你太阳怎样升起》中,诗人运用生动、奇特的意象描写了异常壮观的日出和日落的自然景象,充满了感动和欣喜。日出在生活中极其常见,以至于很多人都对它的美丽视而不见,然而,诗人却被这壮丽的大自然景象所感动。诗人通过运用丰富多彩的意象,如“缎带”,“紫水晶”,“松鼠”, “紫色阶梯”,“黄衣孩童”,“神父”,“栅门”等等,让读者对迷人的日出和日落充满了无限的遐想。太阳刚刚升起时发出的彩色霞光像一条条奇异变化的缎带,慢慢地,五彩的霞光沐浴着整个山村,教堂的尖顶高耸云端,仿佛在透明的紫水晶里游泳。诗人将刚刚升起的太阳比喻成“松鼠的奔跑”,“食米鸟的歌唱”,这给迷人的日出增加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然后,诗人略过一天的时光开始描写日落的景象,日落时太阳沿着一道紫色的阶梯缓缓下降,如同黄衣孩童攀爬台阶而下, 最后越过远方的地平线, 在一位穿着灰袍神父的带领下,进入到另一个世界中。诗人精心选择了这些新颖、奇特、“陌生化”的意象描绘了日出日落的瑰丽景象,给读者带来清新和美丽的享受。

      四.“陌生化”的主题 

狄金森的一生几乎都没有离开阿默斯特小镇,这使她有更多的时间观察自然,思考人生,创作诗歌。在她一生所创作的约1800多首诗歌中,有关死亡主题的至少有五、六百首,几乎占了三分之一。这或许与当时社会的高死亡率有较大的关系,狄金森很小的时候就曾亲眼目睹儿时的玩伴索菲娅逝去的最后过程,以及后来她的亲密朋友牛顿的英年早逝,好友海伦的相继逝去等等,这些死亡的威胁和离别的痛苦占据了她的心灵,使她常常思索人生的意义和死亡的真谛,这也无形中激起了她创作的强烈动机和欲望。 

《我死的时候听到苍蝇的嗡嗡声》是狄金森描写死亡的代表作之一。诗人运用“苍蝇”这一常见却又“陌生”的独特意象来说明当肉体与精神最终分离后就意味着死亡的到来。诗人首先铺陈了死亡将至的氛围,濒临死亡的“我”躺在床上,室内一片沉寂,空气好像也突然静止下来,只有“苍蝇”嗡嗡地飞个不停,营造出一种死亡即将到来的窒息气氛。接着,“我”注意到身边陪伴着送我“离去”的亲朋好友们已经哭干了眼泪,屏住呼吸,等待着“死神”把我带走。然后,“我”签好遗嘱,将剩下的东西赠送给亲人。最后,“我”听到那只“苍蝇”不停地发出嗡嗡声,挡在“我”与光明之间,之后就是漆黑一片,“我”离开了人间,完全走向了死亡。诗人將蓝色的视觉感受和嗡嗡的听觉感受结合为“苍蝇”这一奇特的意象,自然而巧妙地描述了濒临死亡的人心智逐渐模糊、停止的心理过程。 

五.结语 

狄金森的诗歌内容广阔、语言细腻、意象奇特、形式特别,其成就远远超越了同时代的诗人,使其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伟大女诗人之一。狄金森在其诗歌中大量使用了“陌生化”的创作手法,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她的性格决定的,她特立独行,不随波逐流,执著地追求着艺术之美。正是因为她这种高贵的品质,以及她细心的观察、巧妙的构思、奇特的想象和“陌生化”的手法,使她的诗歌细腻、新颖、奇特、富含哲理,让读者充满遐思、回味无穷。本文从“陌生化”文学理论的角度出发,详细分析了狄金森自然诗歌中“陌生化”的语言、意象和主题,从而让读者对狄金森的诗歌获得更好的欣赏和理解。 

参考文献: 

[1] 什克洛夫斯基,方珊等译;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选[M];北京:三联书店;1989. 

[2] 杨静,林玉鹏;艾米莉狄金森—意象主义诗歌的先驱[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7(6). 

[3] 江枫;狄金森诗选[M];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篇(5)

罗伯特・弗罗斯特在早期诗歌中就已经形成了田园诗风。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对自然的依恋与喜爱。在他的很多诗歌中,弗罗斯特完成了与自然的对话,与大自然进行了心灵上的交流。在这些诗歌中,也折射出诗人的品格、思想与内心的观念。通过这些诗歌,诗人探索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启发人们对自然与社会现实进行思考。

一、诗人与自然的对话

弗罗斯特认为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在诗中,可以感受到诗人对自然的依赖。诗人从与自然的对话中获得美的体验,从自然中获得信心,完成了情感与思想的升华。

(一)心灵的宣言

在《进入自我》这首诗中,诗人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做了深刻的思考,可以感受到诗人心灵深处的呐喊。

One of my wishes is that those dark trees,

So lod and firm they scarcely show the breeze,

Were not,as’twere,the merest mask of gloom,

But stretched away unto the edge of doom.

I should not be withheld but that some day

Into their vastness I should steal away,

Fearless of ever finding open land,

Or highway where the slow wheel pours the sand.

I do not see why I should e'er turn back,

Or those should not set forth upon my track

To overtake me,who should miss me here

And long to know if still I held them dear.

They would not find me changed from him they knew――

Only more sure of all I thought was true.

这是弗罗斯特的第一首十四行诗,可以说,在这首诗中包含了诗人创作中所有的内心情结,体现了弗罗斯特诗歌创作的显著特点:主题、题材、态度和诗人向内心观照的倾向。《进入自我》这首诗字里行间流露出诗人与大自然的紧密相连,感知诗人与大自然进行了亲密接触。《进入自我》表达了诗人有关人生、有关诗歌创作的具体思考。

在这首诗中,诗人用到了三个隐喻,“dark trees(郁郁葱葱的树林)”、“open land(广袤的空地) ”、“highway(大道) ”。这三个隐喻各有含义,表达了作者的心声。其中,“open land(广袤的空地) ”表达了作者的孤寂,无人做伴,却勇往直前;“highway(大道) ”暗示了作者尤其内心的追求,虽然路上人来车往,但是诗人仍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诗人在开篇写道:“One of my wishes is that those dark trees”,这是诗人的追求,是他人生的目标。不害怕被孤立,也不屑于人云亦云,而是独自一人去往那郁郁葱葱的树林,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可以说,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声音,愿意用心灵和去大自然交流,也愿意将自己全身心的融入到大自然中去。

诗人相信人和自然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回归自然,才能捕捉到生命的真谛。因此,尽管诗人要孤身一人前往密林深处,但并不是真的要脱离人群,脱离社会,知识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去亲近自然,了解自然,更深刻的去思索人生,从自然中获得启迪,探寻真理。

(二)对自然美的惑悟

弗罗斯特渴望亲近自然,渴望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对自然的美,诗人一直都是欣赏并发自内心来赞美的。对于罗伯斯特来讲,他是一个融入自然的人,并不断的发现、探索自然的美。也只有这样,诗人才坚信并宣称人与自然不可分割,人的心灵应于大自然相通。这在诗作《深秋来客》中深有体现:

My sorrow, when she’s here with me,

Thinks these dark days of autumn rain

Are beautiful as days can be;

She loves the bare,the withered tree;

She walks the sodden pasture lane.

Her pleasure will not let me stay.

She talks and I am fain to list:

She’s glad the birds are gone away,

She’s glad her simple worsted gray

Is silver now with clinging mist.

The desolate,deserted trees,

The faded earth,the heavy sky,

The beauties she so truly sees,

She thinks I have no eye for these,

And vexes me for reason why.

Not yesterday I learned to know

The love of bare November days

Before the coming of the snow,

But it were vain to tell her so,

And they arc better for her praise.

可以说这首诗所带给人们不论是在听觉、视觉还是知觉上的感受都是震撼的。在这首诗中,弗罗斯特展现了他对自然的超高的审美知觉。诗人与自然心意相通,与秋天对话。在弗罗斯特心中,秋天具有人的特质,有血有肉,她优雅美丽,活泼可爱,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改变周围的环境。在这首诗中,并不觉得秋日的萧瑟,有的只是对秋日俏皮可爱的会心一笑。在诗人的笔触下可以看出,弗罗斯特已完全融入到了自然之美中,看出她对秋天的赞同与欣赏,也向读者展现了秋日的美,讲述了自己的感悟,可以说,这是完全投入自然的一种审美关照。

这首诗给人以启迪。人是自然中的人,作为人类,应该去亲近自然,与自然保持一种亲密和谐的关系。我们应当学会去发现自然的美、欣赏自然的美、热爱自然的美。种种漠视自然、破坏自然的心态与行为都是不应该的。自然给人以力量,是人类的栖息之所,人能够全身心的投入自然,找到自己心灵的栖息地,对于人类而言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三)心灵和大自然的对话

在《红朱兰》这首诗中,弗罗斯特用心灵与自然进行了对话。诗人在诗中表达了对自然的热爱,并呼吁人们要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人和自然本是一体,人类的发展不能脱离自然,只有出自本心的去热爱它,尊重它,才能获得自然的善待,尊重自然也就是尊重人类自己。

A saturated meadow,

Sun―-shaped and jewel--small,

A circle scarcely wider

Than the trees around were tall;

Where winds were quite excluded,

And the air was stiffing sweet

With the breath of many flowers―-

A temple of the heat.

There we bowed us in the burning,

As the sun's right worship is,

To pick where none could miss them

A thousand orchises;

For though the grass was scattered,

Yet every second spear

Seemed tipped with wings of color

That tinged the atmosphere.

在这首诗中,诗人表达对自然的热爱与崇敬。不论是草地,还是太阳,诗人都对其进行了发自内心的赞美。这是一片长满了红朱兰的草地,这些美丽的花儿如同宝石般闪闪发光,从生动的描写中,不难体会诗人对其喜爱之情。诗人将草地比喻成庙宇“A temple of the heat”,认为自然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而红朱兰则是充满活力的,熠熠生辉的;在俯身采撷花朵之时则是向太阳礼拜,这些都不难看出自然在诗人心中崇高的地位,也可以体会到诗人渴望与自然亲近,进行心灵深处的沟通。

弗罗斯特对红朱兰的喜爱体现了他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追求,充满着对大自然的虔诚,体现了人和大自然相依相存的伦理情怀。事实上,这首诗通过诗人与自然的对话,意在批评那些不珍惜自然,毁坏环境的种种现象。诗人意在唤起人们对自然的珍爱,意识到自然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毁灭自然,最终毁灭的是我们人类自己。

二、结语

诗人眼中的自然是带有诗人自己内心影子的自然。对自然的感受,实际上是诗人内心观念、情绪、需求、动机等心理特征的投射,是诗人思想、品格的投射。诗人的心灵在大自然宏大、纯净、壮美的熏陶感染中经受了洗礼,形成了优秀的审美品格。诗人有意识地从心灵深处主动地离弃世俗的丑恶而在大自然中寻求精神的美好的行为,最终形成了自然朴素清新的诗歌风格以及体现这一风格的精彩纷呈的诗歌篇章。

参考文献:

[1]濮阳翔,李成秀译. 二十世纪美国文学[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

[2]江枫译. 弗罗斯特诗选[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

篇(6)

在整个诗歌领域,希尔达・杜利特尔(Hilda Doolittle,1886-1961)一直被人们誉为优秀的意象派诗人之一,然而通过阅读不难发现,在她的诗歌中,女诗人凭借自己特有的创作眼光,通过对自然景物和现象的细致描写,把生态女性主义思想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将女性主义与大自然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将自然看成是女性主体与欲望的投射。通过这些诗歌我们不难看出诗人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打破传统主流文化中对女性的定位。然而迄今为止,受文化发展背景及文化地域的影响,我国学者至今没有对这一领域进行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生态主义进步和文学批评主义的发展和进行。因此,本篇文章从生态女性主义中的批评理论角度出发,对H.D.进行解读,对其诗歌中女性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深究,揭示女诗人渴望解放女性,解放自然的愿望。

一、生态女性主义在H.D.诗歌中的体现

在整个生态女性主义理论形成过程中,其基本组成元素是自然和女性,并且这两者之间拥有着非常微妙的关系。生态女性主义理论的研究,应从上古时代开始,在当时,女性孕育、繁衍及滋养后代被认作为女性具备的天性,人们在对其开展研究时,习惯性将女性的这一功能与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联系在一起。而在西方的古希腊神话中,人们使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将大地比喻成女性,将土地比喻成女性肌肤、水系比喻成女性身体中的血液、矿藏比喻成女性子宫中孕育的孩子。

受生产力水平的影响,早前的人类对自然界始终存在着一种敬畏心理,因而人类开始崇拜具备繁殖能力的聚集群落中的女性;然而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之情也逐渐开始弱化,男性逐渐占据了劳动的主导地位,再加上人类野心的不断膨胀,对自然界的统治与征服也提出了新的目标,女性的地位也由此受到影响,最终屈服于男权主义之下。

H.D.在开展诗歌创作时,孕育生命的“母体”或“子宫”成为其诗歌创作的主要源泉,女诗人作品中所包含的思想感情,与大地这个“母亲”有着直接联系,其诗歌题材不乏自然景物。在其诗集《海园》中,女诗人结合自身童年的回忆,将自然界中的石岸、森林、鲜花等进行了深刻细致的描写。而在H.D.的创作意识中,习惯性地将人与自然安排在荒凉贫瘠的地方,而通过深究不难发现,作者对这些场景的安排并非偶然,而是女诗人对男性主流文明的讽刺与嘲笑。在这一思想体现上,尤以H.D.的《城市》为代表。在该诗中,女诗人将厌恶城市的情感清晰地流露出来,例如女诗人将城市比喻成多条结构相似的街道,将城市人比喻成丑陋的灵魂,将城市的房屋形容成没有任何美感。这些语句在表达女诗人对城市生活环境厌恶的同时,也表达了她渴望挣脱家庭束缚走向狂野大自然的强烈欲望。例如H.D.在《山林仙女》这首诗中就这样写道:

翻卷起来吧,大海啊――

把你的松针翻卷起来吧!

把你那大堆大堆的松针

向我们的礁石上泼过来吧!

把你的绿色也往我们身上摔吧――

让我们被枞叶的漩涡覆盖吧!

在这篇简短的诗歌中,诗人通过比喻的修辞手法,将“山林”比作“大海”,并结合着诗歌意境,对景物进行了拓展,如将“松针”比喻成“绿色的波浪”,将“我们”比喻成海边的“礁石”,而在这些景物的描写中,诗人将这些惟妙惟肖的景物与自己的情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与此同时,在H.D.的诗歌中,自然景物并不是唯一的描述对象,自然界的山山水水及自然天气都是诗人的创作对象。

从H.D.的诗歌中不难看出,在她的思想意识中,女性与自然之间天生有着紧密的联系,与男性相比,正是这种紧密联系,让女性更加亲近、向往大自然。与人类社会相比,自然万物是平等存在的,是没有等级之分的,人类在大自然中生存,作为自然中的一份子,应该顺从自然,与大自然中的其他万物和平共处,而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

二、双性同体思想在H.D.诗歌中的体现

双性同体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见于西方文学。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思想家柏拉图就对这一思想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双性同体是人类生存中最理想、圆满的状态。与此同时,在对双性人进行解释时,柏拉图认为双性人在没有的驱使下,能把力量和热情投入到更有意义的行动上。

而在H.D.诗歌中,她将这一理想化概念变成了现实,在诗歌中表达了自己希望两性和谐相处的愿望,并通过具体的方式,将这一抽象理念准确地描绘出来。与传统写作方式不同的是,女诗人在描写自然与女性身体的过程中,将自然看成是女性主体与欲望的投射。在H.D.看来,符合传统审美标准的家庭花园所拥有的“美”是无法评估的,是令人“窒息”的,而女诗人自己所渴望的美则是更为活跃、更充满野性的狂野的美。

在《花园》这首诗中,女诗人就对传统意义的美进行了挑战:

你如此清晰,

玫瑰,刻在岩石里的玫瑰,

就像雹子般坚硬。

我能从花瓣上刮下颜色,就像

从岩石上刮下斑斓的色彩。

假如我可以折断你,

亦或我可以折断一棵树。

如果我可以动,

我可以折断一棵树,

我可以折断你。

在传统的对玫瑰的描写中,玫瑰一般都被认为是花中贵族,在人们的印象中始终是“高贵”、“华丽”、“脆弱”的,因而人们在描写玫瑰时,习惯性地将玫瑰与女性的柔美气质联系在一起。但在H.D.的笔下,诗人将玫瑰比喻成“雹子”般坚硬,是不可接近与触及的,与传统玫瑰相比,岩石裂缝中生长的玫瑰,除了具备朴实、清晰、坚硬的外在形象外,更具备天然、纯洁的内在吸引力。而无论是在人类的思想意识里还是在自然界,人们在谈及玫瑰时,习惯性地将其与“女性”或“爱情”联系在一起,因而在很大程度上,玫瑰留给人们一种“娇小”、“脆弱”的形象。在H.D.看来,传统意义上的玫瑰都是花瓣稀少、刺人的、瘦削与饱受蹂躏、不为人珍惜花。然而在她的诗歌《海玫瑰》中,诗人打破了传统玫瑰留给人们的印象,通过大胆想象的方式,把“玫瑰”这种花从花园里解救出来,歌颂玫瑰的时候,又赋予了它们全新的审美与意义。

玫瑰,刺人的玫瑰,

饱受蹂躏,花瓣稀少,

瘦削的花朵,单薄,疏落的叶子。

比一根茎上唯一的

一朵淋湿的玫瑰

更为珍贵――

你给卷入了海浪中。

开不大的玫瑰

叶子这样小,

你给扔到了沙滩上,

在风中疾驰的

干脆沙粒中

你又被刮了起来

那芬芳的玫瑰

能滴下这样辛辣的,

凝于一片叶子中的香气?

从这首《海玫瑰》中我们不难看出,诗人通过自己对玫瑰的独特理解,对玫瑰进行了重新诠释,赋予了玫瑰新的“形象”,并由此体现出女诗人在创作中摒弃传统文化中女性温柔形象的统一定位,通过对女性的突出来改变人们对传统女性的形象认识。此外,诗人在《海玫瑰》中,凭借自己特有的语言描写,赋予了玫瑰阳刚之气,将伍尔夫“雌雄同体”的主张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进而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女性主义批评对审美的要求。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文学作品的发展、创作历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积累,艺术与自然之间呈现出息息相通的关系。在H.D.的诗歌中,大自然带给女诗人的不仅是一些创作灵感,更是给予了女诗人艺术真谛的抽象理念。换而言之,H.D.的诗歌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自然的“复制”,同时也是对自然万物的“投射”。 H.D.在她的诗歌中,将自己对自然界的喜欢、牵挂、热爱全方位地表现出来,并通过对自然事物的刻画与呈现来表达自己对女性不平等社会地位的强烈不满,即是对“父权制”下男女社会地位严重不平等的强烈批判,并由此抒发作者对人与人、人与其他生物体的平等追求。

参考文献:

[1]王薇.希尔达・杜利特尔对男性神话的改写――H.D.诗歌中的“海伦”形象[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01).

[2]南宫梅芳,朱红梅,武田田,吕丽塔.生态女性主义:性别、文化与自然的文学解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篇(7)

古人吟诵花草树木,大多见于山水田园诗中。山水田园诗历来是我国文人吟咏的重要内容,在我国《诗经》和汉乐府中都有吟咏的佳篇妙作,唐宋则将其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境界。下面,笔者从三个方面撷取古人的诗歌佳句,随之议论一番以尽个人之兴。

1古人描写草的诗句与人类寄托于草的情感

古代文人墨客对小草的描写作品不计其数,笔者只撷取几个典型诗句即可窥见人们在小草上寄寓的复杂情感。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敕勒歌》)这是一首北朝名歌。在苍茫的天地之间,人们举目所见的,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苍苍”,是草的颜色苍翠欲滴;“茫茫”,是漫无边际大草原朦朦胧胧的形。风儿吹过,只见草儿随风起伏,高高低低如绿浪荡漾,牛呀羊呀悠闲地在草浪中忽隐忽现。这里描写的是草原美景,天地人和动植物和谐生长,这是自然恬静的美好的生活画卷,人们把对天地对自然的敬畏之情,把对大自然的无尽恩赐的感激之意充分地表达出来,既呈现了一幅壮美的牧民生活图景,又把自个儿民族的感情寄寓在诗句中,让读者受到感染。从这首民歌中,我们看到了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爱”是这首诗的浓情,而“草”是人们寄托浓情的载体,小草和风儿牛羊相依相伴,和人们的生存息息相关,人们离不开小草,离不开草原!

描写草儿的诗句中,笔者尤其喜欢唐代著名作家韩愈的“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的状写。诗句中作者把春天的小雨、草色、烟柳等景物,用欣喜的笔触描绘出来,抒发了“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唐,韩愈)的清新春景。草儿历来是报春的使者,也是装点祖国山川大地的尤物,诗人们借它抒情,但这种情却不是使人们的专享,诗人们把大家的喜爱和感佩浓缩在字里行间,抒发的是大众之情。

2古人描写花的诗句与人类寄托于花的情感

对于各种各样的花,人类肯定是“爱”字当头,“喜”字为首。古往今来写花赞花怨花乃至恨花的诗作数不胜数,让多少读者跟着文人墨客一起泼洒情感,一起喜怒哀乐。我们不会忘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名句;不会忘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欣喜;不会忘记“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中的红杏;其他如“带到重阳日,还来就”中的、“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中的海棠、“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中的梅花、“桃花尽日随流水,泪在清溪何处边”中的桃花、“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中的荷花、“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中的稻花等等。花是有情之物,它有灵性,和各种各样的小草一样,它们以不同的形色和馨香,阐述着人生的哲理,或起教育作用,或表达各种祝福,或表示祈求和希望,或表述各种心态和冥想。在中国,人们把不同的情感寄寓于花儿,主要凸显在花的象征意义上。如牡丹象征富贵和大气,梅花象征无畏和顽强,荷花象征高雅和清纯,兰花象征清馨和优雅,玫瑰象征情爱和忠贞……象征是一种艺术手法,它通过某一具体形象表现出一种更为深远的含意,引起读者由此及彼的联想,以表达真挚的情感和深刻的寓意。象征就是托物言志的一种技巧。当然,人们对花儿寄寓的情感,绝大多数是真善美的追求和讴歌,与对小草的情感寄托有不一样的地方。人们赏花赞花,因为它们“浅笑留花间,朵朵为君妍”;人们赏花爱花,因为花中蕴含着人们十分肯定的正能量――美好的人格寓意、伟大的精神力量。花以实用和美化相结合成为大家生活中的一部分,娱人感官,撩人情思,寄以心曲。花已形成了“花文化”,其含意博大精深。

3古人描写林木的诗句与人类寄托于林木的情感

与花草等一岁一枯荣的植物相比,树木是形体高大、生长周期较长的植物。高的大树可达十几米甚至数十米;树龄长的树种可生长几十年数百年乃至几千年。树木不但形高体硕树龄很长,它们中的很多乔木,一年四季还都郁郁葱葱蓬勃旺盛,为大地山川撑持出莽莽苍苍的森林绿,所以,树木成为历代人们敬仰崇拜的主要对象。远的不说,唐代诗人贺知章在《咏柳》一诗中就写道:“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柳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此诗描写的是柳树,其貌“碧玉妆成”,其形“万条垂下”,它的细叶如裁缝巧制,是二月春风这把“剪刀”裁制的结果。笔者看过不少古人写柳的诗歌,因为柳树依依婀娜多姿,不少文人都将依恋之情寄寓在柳树身上,看到它们你就会产生依依不舍的柔情。又如南宋的志南和尚写的《绝句》:“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此诗写的是古木参天荫翳蔽日形成的绿荫下一位老者的感受,老者的感受其实就是作者的感受。读着诗句,我们似乎也感受到了浓荫下过路人的喜悦:杏花雨纷纷,微风轻吹面,惬意舒适的老者,虽然已需“杖藜扶我”,但对古木凉阴十分感激。诗中透露出来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古代描写树木的诗句,和描写花草的一样,也是数不胜数。这些诗句中对树木的吟诵,无不寄寓着文人墨客们的多种情愫,而赞赏崇拜却是主旋律。清代文人郑燮吟诵道:“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其中的“青山”他要“咬定”,其实“青山”指的是“立根原在破岩中”的满山树木。他把做人要经受千锤百炼、不怕风吹雨打的告诫寄寓在满山的树木中,读之你会收到很多启发。中华民族崇拜树木,视树木为护身符,把多种复杂的情感寄托其中,这一自然物已成为图腾文化积淀深植于人们的潜意识之中。

以上的议论,是笔者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读了许多诗词作品后对花草树木十分钟爱的表达。花草树木是大自然的灵物,人们把自己的丰富情感寄托在它们身上,托物言志,言志寄情,让人类高尚的精神意志和多种追求喜好在这些灵物的生长中显现传扬,过去是这样,以后仍然会这样。参考文献:

篇(8)

关键词:悖论孤寂厌倦自然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罗伯特・弗罗斯特,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诗人之一,素以诗风通俗简洁而著称,自然景物和新罕布什尔朴实的农民是他诗歌中的主角。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给读者理解带来困难,分析弗罗斯特诗歌的悖论性对其诗歌的理解有着重要的意义。

逻辑学上悖论可以这样表述: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和结论非B都是悖论。我们按照某些约定的规则去判定某些命题的真假时,有时会出现无法解决的悖论问题。

陶乃侃曾著文《弗罗斯特与悖论》,运用悖论思想分析了弗诗的意象和语气,本文旨在在此基础上从思想意义上分析弗罗斯特诗歌的悖论性。

一貌似和谐的现实生活与内心的孤寂

17世纪法国最具天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哲学家布莱斯・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曾惊叹于人类现实生活不和谐的、矛盾的处境:人是怎样一种怪诞的东西啊!是怎样的奇特、怎样的怪异、怎样的混乱、怎样的矛盾主体、怎样的奇怪啊!

这种处境经常出现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他通过对农夫间关系的描述,来折射普遍的人类生存状态。《修墙》(“Mending Wall”)以诗人与邻居相约一起修墙这样极普通的事作引子,表达了貌似和谐,实则相互隔绝的人际关系的主题。诗中的墙实际是一个悖论。

1 高墙出友邻和高墙妨碍出友邻

一方面,邻居高唱“Good fences make good neighbors”(高墙出友邻)。人们并不清楚从何时起有的这堵墙,但是父辈之言,必须要恪守。每到春天人们便开始修墙。诗人和友邻相约,一起修补横在他们果园之间的石头界墙。两人一边干活,一边还相互交谈着。这种其乐融融的场景不免让人对农夫和谐恬静生活的心生羡慕。

按照这样的逻辑推理,诗人应该赞赏友邻,享受与邻居和谐友好的共处。但是,诗人却笔锋急转,从另一方面对墙的存在提出质疑,“在墙那地方,我们根本不需要墙/他那边全是松树/我这边是苹果园”。在诗人看来,唯有破坏这堵墙,人们才能更好地交流,才能出友邻。

有趣的是,诗人自己就是一个矛盾体。是他发起这项工作,通知山那边的邻居来修墙,而他一边修墙,又一边挖苦他的邻居。诗人理论上不赞同邻居的做法,但是迫于无奈,他又不得不做与自己内心期待相悖的事情。诗人肯定“高墙出友邻”就不该嘲笑邻居,肯定“高墙妨碍出友邻”,就该停止手中活计。无论如何判断,诗人都是一个矛盾体,整首诗的悖论性表露无疑。但恰恰是这种悖论性展示了貌似和谐实则相互隔阂、怀疑甚至敌视的人类关系。

2 没有悲哀的悲哀

婚姻似乎是文学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弗罗斯特花了很多笔墨描写夫妻关系。不论是《家葬》、《伺候仆人的仆人》还是《山间妻子》里的妻子,都生活在貌似和谐,实则支离破碎、无爱、无沟通、更无欢笑的家中。

帕斯卡尔曾说过,人的伟大就在于人的思想,而这种思想首先就是对人的悲惨境况的认识。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能够认识自己的可悲。笔者认为认识自己可悲乃是可悲的,然而认识不到自己的可悲才是更大的可悲。“The Hill Wife”(《山间妻子》)被R・弗伦奇评为弗罗斯特诗中最悲惨的作品。在这首诗中,妻子用乡村妇女日常聊天的口吻,压低嗓门的语调议论着周围的景、物、人、飞来飞去的鸟儿、黑色的松树及流浪汉的微笑。似是在谈论与己毫不相关的事情,实际却是因无人交流而造成的内心的孤独和恐惧的表现,但是她自己却丝毫觉察不到自己的可悲,这是一种没有悲哀的悲哀。

弗罗斯特正是透过日常生活中矛盾的事情,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冲突,表示人类彼此交往与理解的障碍,从而

使这首诗达到哲理的深度并使其具有普遍意义。

二对现实生活的热爱与厌倦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弗罗斯特的诗歌表现对生活的热爱,又表现对生活的厌倦。于热爱生活中追求梦想,于追梦中回到现实生活,于厌倦中寻求解脱,于解脱中认识现实。

1 对现实生活的热爱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在《雪夜林边停》一诗中就可以看到,在平凡的生活中,无须刻意寻找,美景往往无处不在,表达诗人对生活的热爱。诗人将读者带到一个令人神往的、美的意境――丛林、白雪、冰湖、黄昏、风儿、雪花。着墨虽少,却恰到好处。皑皑白雪覆盖着一片可爱的丛林,小马驹遥响铃儿,诗人独行在林子和冰封的湖之间,构成一幅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境界。对自然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进而使他追求梦想,诗人陷入梦境中,和自然融为一体。

但是诗人并没有忘记自己的约会,没有沉醉于这一年中夜色最浓的夜晚。马铃儿将诗人唤醒,“我”不能只是听从内心世界的召唤,还有许多世间的约会、责任。“路迢途远岂敢酣眠”?诗人从梦幻中回到了现实世界,为了达到人生的目标,现在“我”还得向前跋涉。放弃即是追求,放弃眼前的景色,是为了追求许多更美好的东西。

2 对现实生活的逃避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如果说《雪夜林边停》体现的是诗人热爱生活,进而追求梦想,并为了实现梦想回到现实。《白桦树》一诗则写诗人想逃避现实,但最终要回到现实中来。自然景物的描写揭示了生活的艰辛与磨难,这使诗人对生活产生厌倦情绪,想要逃避现实生活。他就像在森林中迷路的旅行者一样四处碰壁,蛛丝缠面,满脸烧伤,一只眼睛还因受伤而在流泪。

诗人转而写道“然后再回来,重新干它一番”、“你要爱,就扔不开人世”。毕竟生活中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值得追求,因此,生活又值得眷恋。爬上去象征逃避大地,荡下来象征回到现实中。诗人梦想超脱大地,脱离混乱无序的现实,摆脱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美好的生活,但脱离实际的梦想终究会破灭,最终要回到现实中来。诗中写道:

“我真想去爬白桦树,沿着雪白的树干/爬上乌黑的树枝,爬向那天心/直到树身再支/不住,树梢碰着地/把我放下来。去去又回来,那该有多好”

诗人告诉我们:生活的磨难会让我们暂时逃避现实,但我们最终还得面对它,短暂的休息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都不可少,人类正是在这种悖论中生存,社会在这种矛盾中发展。帕斯卡尔说他所赞许的,是“那些一面哭泣一面追求着的人”。哭泣并追求着也许是对弗罗斯特《白桦树》恰到好处的形容。

三大自然的友好和冷漠

弗罗斯特非常喜爱华兹华斯抒情诗的清新与质朴,但又并非一味地模仿。弗罗斯特一方面描写自然的美好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揭示自然的冷酷无情。

在《雪夜林边停》一诗中,诗人描绘了让人留连忘返的自然美景,这里不再赘述。但是在更多的诗中,读者看到的是大自然的冷酷无情以及他对自然的畏惧。正如R・弗伦奇所说:“如果说弗罗斯特的诗歌一再强调什么东西的话……它强调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彼此隔绝”。他钟情于秋天和冬天,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象:白桦树、野花、森林、石墙、牧场、积雪等常再现在他的诗中,揭示描述宇宙万物中“黑暗的一方面”(the darker side of the universe). 正因为如此,著名的评论家Lionel Trilling 称他为“a terrifying poet”。

1 抒情诗中冷漠的自然

在《星星》一诗中,星星代表了自然的眼睛,诗人在仰望夜空,寻求同情和支持时,星星“仿佛关注着我们的命运/担心我们会偶然失足”,马上又变得十分冷漠:“然而既无爱心也无仇恨/星星就像弥涅瓦雕像/那些雪白的大理石眼睛/有眼无珠,张目亦盲。”冷漠的自然根本无视人类的存在,人在自然面前孤立无援,显得渺小而且可怜。华兹华斯认为人与自然彼此通感,自然是心灵寻求抚慰的源泉。但《星星》所表现的是人与自然彼此隔绝,自然中的人孤立无援,自然对人漠然视之,甚至充满敌意。

《踩叶人》中,深秋诗人在积满落叶的林子里漫步,树叶色彩斑斓,形状不一,对现代人来说,这是一种惬意和极富情趣的漫游。然而诗人却失去了秋兴。这满目的落叶似乎将他包围,要拉他一起走向衰老,走向死亡。“整个夏天,好像只听得它们/在向我威胁,那沙沙的低声/它们挨到要动身了,仿佛存心要/拉我一起,经历那死亡的路程。”在他笔下,连夏日充满生机的叶子也成了对人类生命的威胁。

2 叙事诗中无情的自然

即便是在弗罗斯特以人物为主题的叙事诗中,读者也不难发现自然对人类的冷漠。《山间妻子》、《老人的冬夜》无不弥漫着自然对人类的冷漠。自然独立于人之外,丝毫不理会人类的困苦以及孤独寂寞。以《山间妻子》为例,第一小节“Loneliness”(寂寞)“描写妇人眼中四季的变化及鸟儿们的来去匆匆,这是个位于偏远山区的农场,人烟稀疏,且少有人问津。她只能与鸟儿为伴,希望从鸟儿身上获取哪怕丝毫的慰藉。然而鸟儿们不解人意,无视她的存在,飞回来只是为了寻找食物、、筑巢。离去时绕屋飞行也不与她道别。这一切更加剧了她无以排解的孤独寂寞。

综上所述,弗罗斯特的诗歌朴实无华,没有刻意的精雕细琢,没有华丽的词语,描绘的仅是现实生活中身边平凡的事物,平凡的劳动人民,平凡的生活琐事。然而在平凡的现实生活和自然的描绘中,读者却往往能看到哲理性的东西。貌似和谐的真理经不起推敲,得出的是与之相悖的结论;看似信口道来的闲常聊天,道出的却是内心深处无以排解的哀怨。

不论是出于对现实生活的热爱而心生对未来的无限期待,还是由于厌倦现实生活而梦幻逃避现实,最终又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于现实中追梦,于梦中回归。抛弃毫无事实依据的幻想,追求有认识基础的梦,得出事实如梦,梦与现实不可分的悖论。大自然给人类创造美景,给人类提供享受生活的源泉,同时又无视人类的存在,对人类漠然视之。这一切似悖非缪,似是而非的既通俗又玄奥的悖论或许正是弗洛斯特诗歌的精髓。正因为如此,弗洛斯特的诗歌耐人寻味,能够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

参考文献:

[1] Alan Shucard,Fred Moranarco,William Sullivan.Modern American Poetry.G.K.Hall 1989.

[2] Huang Zongying.A Road Less Traveled By.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0.

[3] Michael Meyer,The Bedford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Forth Edition.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1996.

[4] 方平:《一条未走的路》,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

[5] 郭瑞萍、李春宁:《论弗罗斯特诗歌中的辩证思想》,《名作欣赏》(下半月),2008年第4期。

[6] 陶乃侃:《弗罗斯特与悖论》,《外国文学评论》,1991年。

[7] 王素青、赵彦杰:《弗罗斯特诗歌所展现的人类关系及生存状况》,《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5期。

[8] 义海:《雪夜林边伫立抒怀》,《外国名诗鉴赏辞典》。

[9] 左金梅:《美国文学》,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0年。

篇(9)

在基督教、泛神论和卢梭的影响下,华兹华斯把人和自然看成是上帝的创造,认为人类以及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有神性。他把人的个性、人类社会、自然界都看作是上帝意志的体现。华兹华斯认为农民和儿童都是上帝的使者,因此,他同情农民,赞扬儿童。他认为,人的善良会被时间和世界磨灭,而我们最需要找回童年时期的美好、天真。他的那句“儿童是成人的典范”便成了名言佳句流传世间。华兹华斯的笔下,吟咏大自然寄寓于赞扬最接近自然状态的人,《孤独的割麦女》恰好体现出这样的特点。诗人把割麦少女的形象置身于广阔的田野上—一位充满活力的姑娘“独自在那又割又捆”,“举着镰刀弯腰下去”。在这个场景中,人与大自然和谐地融合到一起,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华兹华斯认为,像割麦女这样的人的本性,幸好没有被资本主义自私、虚伪、反自然的城市生活所异化,也只有返这样的真,受这样的朴,方可同自然界的美达成一致。受西方人文精神影响。在华兹华斯《黄色的水仙》中,读者可以体会出作者的心情及其人生哲理。湖边一片金灿灿的水仙,在微风中起舞,此景令诗人着迷,且这种欢乐的精神感染了诗人。此时,黄水仙可看作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处世态度。因此,在诗人情绪低落,感到空虚时,这些水仙花会突然映入诗人眼帘,使得诗人眼前一亮,撩拨起思绪的活力,并烙在诗人内心的最深处,此时的作者积极乐观,与大自然一同呼吸。

2、王维——友谊和禅机

篇(10)

华兹华斯(Wordsworth,1770-1850)是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英国诗坛的重要诗人,对英国乃至世界浪漫主义运动都产生过重大影响。他一生创作了大量的田园诗,一方面以山地湖区美丽的自然风光和平民质朴的生活与城市的喧嚣和人欲横流的现实相对照,表现作者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另一方面诗人又寄深情于江山之景,使主观之情与客观之景融合为一,在大自然中寻觅精神的自由和心灵的慰藉。《丁登寺》是华兹华斯的名作之一,诗中描述的是诗人重游位于威尔士境内赛文河的支流怀河河谷之内的一座中世纪大教堂――丁登寺时的所思所感。他曾于1793年首次游览这座寺庙,5年之后,诗人故地重游,有感而发,写下这首有名的长诗。诗人曾这样评论自己的这首诗:“这首诗是我心情舒畅时创作的,在我的记忆中,还没有其它的诗是在如此愉悦的情况下创作出来的。”华兹华斯主张诗歌的内容应该以普通的乡村生活为主,应当歌颂自然和平凡的美好;与乡村生活和自然美景相对应,诗歌的语言应当采用中下阶层普通劳动人民的语言。本文将从《丁登寺》的取材和语言两个方面的特点分析这首诗,以更好地理解华兹华斯的写作理论和写作风格。

一、取材

华兹华斯反对古典主义的矫揉造作,他针对古典主义基本上为宫廷服务,对民间文学采取轻视态度的创作倾向,提出了诗不仅要写伟大的历史事件和伟大人物,而且要以平凡的日常生活,特别是田园生活为题材的主张,要用自然的语言表现自然的思想。他认为:“在这种生活里……我们的各种基本情感存在于一种更单纯的状态之下,因此能让我们更确切地对他们加以思考,更有力地把他们表达出来;因为在这种生活里人们的热情是与自然的美而永久的形式合而为一的。”因此,我们经常可以在华兹华斯的诗中看到江河湖泊、田野森林、天空白云、飞禽走兽等对大自然风景、乡村生活的描写和赞美,但他不是一般地写自然之美,他诗中的一草一木、一鸟一虫不是无关的外在存在,而是诗人自己的生命,喜怒哀乐,与人性紧密相关。

《丁登寺》的取材便是源自诗人的这种自然观。这首诗里,诗人开篇便以优美而富有节奏的语言描写了柔声低语的山泉(soft inland murmur)、峻峭巍峨的山崖(steep and loftly cliffs)、村舍密布的田野(cottage-ground)、簇生的果树园(orchard-tufts)、袅绕的炊烟(wreaths of smoke)……向我们展示了一幅美好的自然景象。同时,他也写道,自然的美景以及对这美景的回忆给他的心灵带来巨大影响,当他身心疲惫之时,脑海里那些美好的自然形体给他带来了甜蜜的感觉,使他恢复了心灵的恬静(These beauteous forms/.../felt in the blood,and felt along the heart/And passing even into my pure mind/with tranquil restoration...);自然和心灵的结合成为一种和谐的力量,“让我们的眼睛逐渐变得安宁/我们能够看清事物内在的生命”(While with an eye made quiet by the power/Of harmony,and the deep power of joy/We see into the life of things);他深信自然背后蕴藏着伟大而永恒的灵性,因而他把自然视为人类最好的道德教师,视为自己毕生的朋友和导师(In nature and the language of the sense/The anchor of my purest thoughts,the nurse/the guide,the guardian of my heart,and soul/of all my moral being.)。

二、语言

在诗歌的语言方面,华兹华斯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他也将这些理论完全运用到了自己的作品当中。

首先,以《丁登寺》为例,在这首诗中,诗人运用的是自然而质朴的语言,这完全不同于古典主义所提倡使用的矫揉造作、故作高雅的宫廷贵族语言,他也不同于一些诗人使用华而不实的辞藻。华兹华斯曾在《序言》中提到诗歌的语言应是“真实的语言”、“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自然的语言”,人们实际使用的语言纯朴有力、自然而富有哲学意味,完全适于诗歌表现,也符合其田园风格的题材的需要,是非常有利于真情实感的表达,没有必要刻意创造另外一种与日常语言不同的所谓诗的语言。

其次,华兹华斯认为诗歌中既要使用描写自然的语言来强调感性认识的首要地位,又要有表达沉思的语言,以此肯定理性认识的重要作用。在《丁登寺》中我们看到,第一种语言往往是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其特点是清晰明了,句法简单,变化不多。第二种则具有独立于自然的特点,其语义具有多向性,受语境的制约较大,句法复杂,富于变化。

华兹华斯还探讨了诗歌创作过程中感性语言与表达沉思的语言二者之间的关系。感性语言是表达沉思语言的基础。沉思需要推理,而这些推理同感性语言中的具体事物的名称相联系。由于人们已经知道事物名称的意思,藉此可以获得对推理的初步认识;通过阅读分析,最终可以使抽象含义与具体概念相联系。这在其名作《丁登寺》中得到充分体现。诗人在大自然和感性语言中发现了自己“纯洁思维的锚地,/内心情感的滋养者、向导和保护人,/道德品质的灵魂”。

除了上述两点之外,华兹华斯的语言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作品被赋予了丰富的想象力,这种思考的力量具有巨大的感染力,正如诗人在《丁登寺》中所说的那样:“一种动力,一种精神,推动着/思想的主体和思想的客体/穿过宇宙万物,不停地运行。(A motion and a spirit,that impels/All thinking things,all objects of all thought,/And rolls through all things.)”同时,他还运用了比喻和拟人等修辞手法,形象地把对客观事物的感受用文字表现了出来。

作为19世纪浪漫主义的主要奠基者,华兹华斯在英国文学史上开创了一个新时代,他的诗论、诗作及其自然观亦对美国的诗坛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像美国现代诗人弗洛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和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1883-1963),他们继承着华兹华斯的传统,运用质朴自然的语言真实地再现生活,将诗歌创作推向大众化、口语化。

参考文献:

[1]李公昭.新编英国文学选读[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

篇(11)

王维在山水田园诗歌创作中,用自然、凝练的语言,绘画的艺术手法,描绘富有特征的景物,意境高远,清新自然。他善于在文字描写中融入绘画艺术手法,表现客观物象的直接性、可感性、生动性的特点,真切巧妙地传达给读者,从而缩短了读者由文字概念到具体形象的思维过程,使其诗作富有诗情画意。宋代大文豪坡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1]这是对王维作品最中肯的评价。他的作品在创作中应用结构变幻和天人合一等多种艺术表现手法,在体现诗情画意方面近乎达到完美,很有代表性,许多诗句都脍炙人口,从而使王维的诗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描写山水田园诗歌中的一个奇葩,具有不朽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一、立体空间结构的变幻之美

空间结构的变化是王维诗歌当中艺术表现手法之一。因为结构是“艺术创作的重要步骤之一”[2]。在绘画艺术中,远近、大小排列的不同,构成生动的相互关联的富有立体感画面,使诗所表现的意境具有立体感。

王维诗中综合地运用绘画艺术手法,把自然景物用文字加以排列组合,构成错落有致的立体感,层次分明,意境高远。如《终南山》:“太乙近天都,连山到海隅。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分野中峰变,阴晴众壑殊。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在这首诗中,作者首先对终南山的地理位置予以确定,接着写终南山的气势,最后再从读者的角度进行描绘。从结构上,由远及近,由点到面,处处融入了绘画的技巧。在写作手法上,诗人先把整个山体进行分段描绘,从山之高、山之长进行刻画,并运用多种技巧。首联两句是抬头所见终南山远景,是远观。颔联写进入山中所见终南山的近景,山中云雾缭绕,奇妙无穷。颈联写来到中峰时所看到的情景,突出了山之高大、景致之缥缈,仿佛使人入仙境一般。尾联再写作者流连忘返,直到傍晚才向砍柴人寻觅住处。全诗八句,仅用四十个字,每联变换一个角度,句句体现作者匠心独运,处处都在用笔作画,线索清楚,层次分明,把终南山的高大雄伟展现在我们面前。诗人借用浓淡渲染、远近衬托、色彩对比等多种艺术手法对终南山进行描绘,这是诗人兼画家高超艺术的结晶。

二、天人合一的和谐之美

王维的山水田园诗在对大自然描绘的同时,将人的活动同样也融入大自然中,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写景抒情都极其真切自然,不用辞藻涂饰,得到了“天然之趣”。王维在《山居秋暝》诗中写道:“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这首诗是作者描写山水田园诗“诗中有画”的代表作。空山、新雨过后,秋天的月夜,月朗星稀,空气清新,竹林里传来浣衣女阵阵的笑声,宁静的荷叶丛中,忽然莲花摇动,是渔舟轻盈地迎着月光驶去。诗人在清新宁静而生机盎然的自然山水的描写中,感受到了万物生生不息的生之乐趣,将自然美和人的活动融为一体,创作出人和自然和谐统一的美景。王夫之曾说:“右丞工于用意,尤工于达意,景亦意,事亦意。”[3]同时在这首诗中他将多种艺术表现手法相统一,描写月光,由远到近;描写清泉,由近及远;描写浣女,由暗到明;描写渔舟,由明到暗。青松是静态的,月光是动态的,石头是静止的,流水是移动的,动与静和谐统一,充分体现诗人娴熟的艺术功底。

又如,王维在《新晴晚望》中写道:“新晴原野旷,极目无氛垢。郭门临渡头,村树连溪口。白水明田外,碧峰出山后。农月无闲人,倾家事南亩。”作者起手先写远处广袤的原野,再写近处的村门、树木,紧接着描写的是春雨新霁后夕阳在水田中泛着白光,遥远的青山也清晰可见,末尾两句道出农家人忙春耕的繁忙景象。这样描写,使新晴景象与农民劳作融为一体,构成一幅景色优美且又充满生活气息的和谐美景。在表现手法上,采用由远及近、由静到动、由虚到实等多种表现手法相互交融、相互统一,体现出人和自然的和谐美,这种天人合一的和谐美彰显了王维诗歌的独特之处。

综上所述,王维的山水田园诗,既有结构的变化又有和谐之美,使人读诗如赏画,他将绘画多种艺术表现手法运用于诗歌创作中,形成他独特的诗歌艺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