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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以科学发现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党组2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20年月,市商务局组建后,按照“三定”方案,商务局设置5个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全局共调整任用5名股级干部,分别是局办公室主任1名、市场股股长1名、规财股股长1名、外经贸股股长1名、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1名。新组建的商务局调整任用的股级干部都是原市商业协会及市经贸委所辖商务局担任相关股室的股级干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报告制度,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调整任用的干部都满意。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党组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省委等法规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出台的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干部任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干部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全局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局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今后,要增进干部交流,建立沟通平台。结合本局情况实际,通过考察、民主生活会、领导与干部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干部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加强干部与干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行业互补和专业互助,不断提高商务系统和谐奋进、科学发展水平。要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提高上多下功夫,加大机关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为贯彻落实以科学发现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党组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2012年11月-,市商务局组建后,按照“三定”方案,商务局设置5个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全局共调整任用5名股级干部,分别是局办公室主任1名、市场股股长1名、规财股股长1名、外经贸股股长1名、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1名。新组建的商务局调整任用的股级干部都是原市商业协会及市经贸委所辖商务局担任相关股室的股级干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报告制度,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调整任用的干部都满意。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党组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省委等法规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出台的相关规定的学习宣 传,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干部任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干部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全局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局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今后,要增进干部交流,建立沟通平台。结合本局情况实际,通过考察、民主生活会、领导与干部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干部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加强干部与干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行业互补和专业互助,不断提高商务系统和谐奋进、科学发展水平。要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提高上多下功夫,加大机关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5月28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并对重点条目重点内容,逐字逐句进行解读分解。通过学习,我局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同时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其重要内涵。在以后的工作中抓>,!
二、会议贯彻措施
会上,就如何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学习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区委领导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事劳动局、区审计局、区局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召集有关单位领导和职能科室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由分管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联席会议职责
(一)就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通报管理监督对象在思想作风、民主集中制、干部任用、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分析、研究带有倾向性、比较集中或突出的问题,商议解决的办法,制定相关的措施;
(四)就领导干部违反干部管理监督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五)其他需要讨论研究事项。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互相联系、紧密配合、全面协作基础上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有所侧重。纪检监察部门侧重于掌握并反馈查处违纪干部的信息;机关党工委侧重于掌握并反馈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信息;政法委及公检法部门侧重于掌握并反馈查处违法干部的信息;人事部门侧重于掌握并反馈干部惩戒、纪律处分涉及工资调整等事项落实方面的信息;审计部门侧重于掌握并反馈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经济运行的决策正确与否、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方面的信息;部门侧重于掌握并反馈群众反映干部有关问题的信息;组织部门侧重于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好日常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掌握并通报全区干部管理监督方面的综合信息。
五、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有关会议事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承办。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和通过的决定、决议等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及有关工作安排,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或简报形式下发,有关单位应按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落实,及时向办公室反馈情况。联席会议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须经联席会议召集人或成员单位领导审定后上报或下达。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要求
立足全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搭建校院协同、分级管理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从高校自身发展来讲,推行信息公开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实现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一次战略选择。因此,学校始终没有将信息公开工作看成是一项孤立、单项的工作,而是从构建学校与社会良性互动关系、推进民主治校进程的高度来整体推动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学校出台了《北京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从三个层面构建起信息公开的专职职能机构:一是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党办、校办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学校党办、校办、人事处、组织部、财务处、纪委等单位负责人,其职能是全面领导、管理、推动本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在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本校各职能部门和院系负责人组成。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分工合作来完成不同内容层次的信息公开工作,使高校信息公开真正落在实处。三是成立信息公开监督机构,校长办公室和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另一方面,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向二级单位延伸,要求学院相应建立起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网络平台,进一步明确学院职责,健全学院教代会和院务公开制度,推进学校内部院系、部、所等下级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形成校院协同、分级管理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夯实基础,整合校务公开资源,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纵向深入发展
校务公开是信息公开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深化信息公开的基础。学校坚持以《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托,充分利用现有校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平台和工作成果,通过“四项结合”的方式推进校务公开的纵向发展。一是发扬校务公开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一切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都要经过教代会讨论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程序。学校的“十二五”发展规划、人事分配制度、后勤社会化改革等重要改革方案,以及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财务工作报告等都要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使改革措施更加符合实际,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与前瞻性。二是校务公开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把校务公开作为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学校制定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等各个程序,同时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力度。2003年,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了教代会在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校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学校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等,将涉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纳入校务公开范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还向校内一些重要单位派出特邀、兼职监察员,认真抓好对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招生、收费等热点工作的源头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注重校务公开与学校内部管理相结合,把推行校务公开作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助力器”。近年来,学校开展了对历年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工作,对学校的各项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例如,学校重新修订了《党委全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学校和学院的议事程序,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议事效率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更加符合工作实际。同时,采取召开各类情况通报会、校领导接待日、设立监督举报信箱、设立校务公开栏,以及通过校园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营造了和谐的工作环境。
内外兼修,创新信息公开网络载体,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的组织体系是我们多年来加强组织部门督查工作的切入点。为此,我们首先深化认识。始终立足于组织工作的全局来强化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坚持把督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既做到思想上重视,又做到工作上有位置。各级组织部门领导对督查工作主动关心,积极支持,经常对督查工作提要求,对督办事项作批示,鼓励督查人员大胆工作。其次是健全组织。我部专门成立了由部长亲自挂帅,其他部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督查工作领导组,部长为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督查领导组负责制订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审定督查工作的具体内容,确定重点事项的督查方案,确定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督办任务。第三是加强指导。在具体的督查工作中,部领导坚持做到“四个经常”,即经常过问,通过多种方式经常关注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经常部署,定期或不定期专门研究督查工作,给督查人员出题目,提线索,交办法,让督查人员及时了解督查工作重点;经常检查,对重要事项的督查,严把质量关,定期检查,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常协调,对督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科室,主动出面协调,为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确保督查工作高效运转。
督查工作有其内在规律性,必须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才能确保高效运转。为此,我们一是突出重点对象。近年来,我们在督查省、市委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时将县市区委组织部作为重点对象;在督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时将县市区委作为重点对象;在督查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时将乡镇党委、政府作为重点对象。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确定阶段性的重点督查对象,如去年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期间活动,把村级组织、乡镇站所列于我们重点督查对象。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督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的贯彻执行情况;中央、省、市委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部署落实情况;本部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上级组织部门列入必须督查的工作,以及部督查工作领导组认为有必要进行督查的事项。从去年开始,每年省、市委组织部长会议召开之后,我们都列出全年组工督点内容,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三是把握重点环节。在督查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督查事项的确定、组织实施和结果反馈三个重点环节,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督查形式,了解基层真实情况。为提高督查工作效率,我们明确规定,对上级部门和上级交办的督查事项,必须在督查结束后两天内形成专项材料上报。
三、注重结合,发挥督查工作综合效应。
实践证明,开展督查工作不能就督查抓督查,必须与其他相关工作有机结合,才能发挥综合效应。为此,我们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部署工作相结合。每年省、市组织部长会议召开之后,将全年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成若干督查事项,明确时间进度、责任科室和牵头领导,以督查为抓手推动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几年来,每年我们都对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3-5次组工督查调研活动。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采取措施帮助解决。如今年4月中下旬,部领导分别带队,抽调部机关精干力量深入县市区开展“三级联创”、“三个代表”回访复查、选派干部以及村两委换届选举督查调研,既检验了上述工作面上进展情况,又发现了上述工作在实际执行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三是与检查评比相结合。检查评比是抓好督查工作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在县(市、区)委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注重发挥督查工作的作用。确定工作位次时,既重视专项督查了解的情况,又充分运用平时督查了解的情况,有效地克服了年底一评定先进的不合理现象。日常组工检查评比中,我们也坚持做到督查事项中有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中有督查事项,此举较好地解决了组织工作检查评比中被检查对象的投机和应付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