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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改革,创建服务型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从而促进事业单位工作效率的提升。严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理念,从每一个细节入手,为人员自我价值的实现创设新的平台。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满足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和优化的需求。
一、国内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
遇到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机关事业单位不仅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稳定持续增长,还对于人们生活水平改善贡献出巨大力量。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长期的管理过程中积累的各种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探究,结合经济发展特点制订出更加高效的管理方案。
(一)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的缺失传统的机关单位人事管理和管制性政府职能相互匹配,对于人员思想和观念造成了严重的束缚。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过程中,部分人员因为自身的利益将会受到影响,所以对于制度改革存在排除的情绪。对于改革目的认识不清,造成了思想僵化的问题。传统的人事管理都是依照事情发展特征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一味地强调了机关单位的管理职能,轻视甚至忽视了服务职能。没有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环境改善以及吸引人才等方面认识不足,从而影响了人事管理的效率的提升。
(二)岗位设置不合理传统的机关单位人事管理是沿用了政府的管理模式,没有制定出科学的分类管理体系。事业单位自身工作范畴比较大,行政关系也是十分复杂。岗位设置不合理造成管理效率低下,人员超编等问题屡禁不止。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势在必行,事业单位内部的人事管理要向科学化、精细化层面不断发展。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效率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激励机制不健全当前国内事业单位的薪酬机制、考核体系遇到很多的问题,比如收入是依据职位等级进行统一管理。没有体现出多劳多得,严重地挫伤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考核体系具有静态、片面的特征,针对不同岗位人员的考核体系和标准不健全,人员出现了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思想。考核内容十分模糊,对于岗位职能的针对性较差,不能很好地反映出员工的实际工作状态。
二、创建服务型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措施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单位改革要以服务型为目的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的体制的改革,服务型事业单位更加符合时展需求。机关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出认识管理的价值。积极地讨论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全新的思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服务型为目的,积极履行自身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服务型的行政机关单位,要积极落实简政放权。避免出现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用人主体的过分干预,
(二)搭建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用人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搭建完善的用人制度入手。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建出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首先要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通过岗位设置管理促进改革效率。努力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各种需求,凸显改革对于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的作用。其次,要结合岗位职能进行科学的薪酬绩效考虑。将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实际的考核条件,充分发挥出奖惩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价值。同时,要不断地完善人员聘用制度。积极贯彻相关人员聘用规范,结合岗位职能、等级、类别进行考核。不断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用人行为,为工作效率的提升增添新的活力。
(三)逐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措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搭建起完善的用人体系,凭借信息化管理系统支持后续工作的开展,积极搭建完善的人事管理体系。创新信息系统管理,为科学化管理是提供更多支撑。促进传统管理模式的优化,逐步完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网络化、规范化、科学化要求。制定出人事管理条例,为机关单位的体制改革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撑。积极创建更加科学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采用定时考核的方式来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创建服务型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思路的探究是十分必要的。结合国内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单位改革要以服务型为目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搭建完善的机关事业单位用人体系,逐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参考资料:
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基本情况
经调查统计,截至20xx年2月28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共计 224 名,其中男性121名,女性103名;机关使用临时工共计86名,事业单位使用临时工共计138名;月工资在560元以下的占28%,月工资在560元至999元的占60%,月工资在1000元以上的占12%。用人单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约55%,签订协议约5% ,未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的占40%。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共计107名;参加医疗保险32名,参加失业保险12名,参加工伤保险12 名,未参加任何保险117人,其中退休返聘人员17名。以上数据显示,我区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人数近半,这部分人员大多在厨工、绿化工、保洁等流动性大的岗位。
二、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主要特征和问题
(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主要特征:
1.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除了少数在行政岗位上的临聘人员及返聘人员,我区聘用的大多数临时工文化程度都在初中及以下。他们大多安置在门卫、保洁、环卫、厨师等工作条件脏、苦、累的岗位,工作时间较长,但通常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
2.思想动机单一。临聘人员大多单纯地为工资工作,很少能获得工资以外的收获,很少能参加工会等组织的活动,不参加年终考核,没有晋升、评先、选优的机会。因此,在工资不变的情况下,他们大多不关心单位的安全、发展、荣誉等。
3.流动性相对较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所聘用的临时工相对于社会企业的临时工,比较稳定。但由于工资普遍偏低,大多数都仅维持或略高于我区最低保障工资560元,因此,一些略有技术、年富力强的临时工遇到了工资待遇更好的工作,就会离开岗位,流向效益更好的单位,致使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流动性相对较大。
4.临时工管理难度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大多与各职能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用人单位对他们的管理存在着一些不便。同时,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鲜有制定针对临时工的管理制度,导致临时工的管理难度很大。
(二)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招聘渠道,临时工缺乏培训。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招聘是通过计划配置而非市场配置方式。由于招聘临时工的种种便利,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对后勤岗位没有经过整体性的需求预测,没有充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致使一些临时工工作随意性大、工作量不饱和。培训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临时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使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没有针对他们进行培训,临时工没有经过上岗培训就招之即用。
2.临时工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低。虽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临时用工和正式工应同工同酬,但实际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和临时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在相同岗位上的临时工与正式工工资差距大,而且因不能得到奖金、培训、晋升等机会,被严重挫伤了工作积极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也没有出台相应的临时工绩效考核政策,也无法充分调动临时工的工作热情。
3.与临时工之间劳动关系不规范,容易引发劳动纠纷。我区还有很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与临时工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动关系很不规范,一旦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就将引发劳动纠纷,用人单位苦不堪言,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4.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堪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近50%,一旦他们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疾病、工伤等情况,势必给单位带来很大的负担。这类情况如果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就会引发劳动争议、上访,甚至激发社会矛盾,这样既破坏社会和谐,又影响政府形象。
三、对加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的几点思考
方案一:试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度
(一)劳务派遣的作用及优点
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临时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临时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临时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
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到延续,失业、医疗、工伤和退休后生活有了保障。
3.因劳动关系在劳务 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劳务派遣公司,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负担。
4.合理规避劳动纠纷,一旦出现劳动纠纷,一般由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机构处理,用工单位只需要予以协助,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用工单位处理劳动纠纷的麻烦。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劳务派遣组织。这样,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用工单位就避免了与临时工之间劳动纠纷的发生,从而节省管理精力。
(二)弊端
1.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临时工,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开支的项目有:派遣员工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劳务派遣业务服务费。与原来的临时工聘用管理方式相比,增加了劳务派遣业务服务费,按现行劳务派遣业务服务费均价每人每月40-50元计,每月将会增加我区财政负担约壹万余元。
2.大多数派遣员工会受到职业稳定性差、缺乏归属感、身份被歧视等现实问题的困扰。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如果打破现行聘用方式,改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临时工,势必导致部分临时工缺乏归属感、工作积极性受挫、甚至不服从或不完全服从用工单位管理。
3.机关事业单位一旦使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聘用临时工,较之从前,由于临时工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临时工流动性将会更大,机关事业单位就将面临内部机密被泄露的危险。
4.如果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临时工,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同工同酬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相同岗位不同待遇容易制造就业歧视和社会不公,造成社会不和谐。一旦临时工投诉或上访,将会对政府造成不利影响。
方案二:仿效高校后勤集团,组建一个专门管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机构(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进行人事劳动管理。
(一)组建后勤集团的作用及优点
1.能更好地建立完善的临时工招聘系统。在招聘前,可建立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需求预测系统,对临时工聘用从严控制。做到按规定报批,公开聘用。该机构可以根据各用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其预测的数据结果进行分析、核实。这样,在实现人岗匹配、有效定岗定员的基础上,再来招聘临时工,有利于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临时聘用岗位人力资源配置最优化。
2.建立临时工培训机制,更好地对临时工进行培训。后勤集团可根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不同工种分别组织培训。一方面加强劳动安全教育、防患意识教育,业务能力培训。另一方面通过各项培训帮助临时工树立信心,培养临时工的工作责任感,鼓励他们安心工作,让他们在明白自己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全面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不足之处
1.我区区情特殊,区域幅员面积仅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四万余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仅1700余人,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也只有200多人,如要组建后勤集团,无疑将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
2. 我区区小,信息流通快,如组建后勤集团,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管理工作集中在一个部门,虽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用工单位的工作负担,但实际上更容易将劳动矛盾和纠纷集中化、扩大化。
3.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工情况复杂,工资收入各不相同。如果组建后勤集团,对临时工进行统一管理,在临时工的岗位安排、薪酬标准上单纯地从公平或效率角度出发,将会顾此失彼,引发波动。这种问题绝非是简单的一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就能有效解决。方案三:沿用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聘用管理模式,并对其进行规范和完善。
(一)沿用现行管理模式的优势
1.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工绝对数量只有200多名,相对于我市其他区县而言,数量甚少。但相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约为1.3:10,相对数量较大。故沿用现行的临时工聘用管理方式有利于减少波动,稳定临时工情绪。
2.相对于劳务派遣方式和后勤集团管理方式,沿用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和管理模式可减少财政支出、节省管理精力;避免因劳务派遣和后勤集团管理带来的人员集中化管理带来的劳务矛盾集中化、扩大化。
(二)建议:
1.对临时工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建立临时工聘用申报制度。建议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目前所使用的临时用工进行登记、清理,对不符合规定使用的临时工应一律予以清退。今后,临时工聘用实行年初申报制度,对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使用临时工的单位,由用工单位在每年1月底以前向区编办进行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2.签订劳动合同,各机关事业单位经区编办同意使用的临时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用工登记、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和鉴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将此类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3.经区编办同意使用的临时工,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xx]275号)的要求,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7元/小时。今后若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一、引言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发展,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措施。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一牵一发而动全一身的改革活动。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公职人员基数庞大,加之机关事业单位中处在一定的等级矛盾,这些因素都严重掣肘我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落实与推进。在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牵引下,进行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为了保证改革措施科学有效且能够有效矫治弊病,那么我们首先应该透过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含义分析,从而过渡到具体的策略分析上。
二、落实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含义
现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尤其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改革,进展颇为客观,在新一轮的改革中主要矫治了事业单位用人终身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将岗位制用人制度落到了实处。如此改革的意义在于,用人制度是以岗位要求为重点,按照严格的要求对事业单位员工进行科学的考核,敦促有关人员在其职谋其事,换言之这样的用人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效率不高的怪象。当然为了配合人事制度改革,自然也应当实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因为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在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整体的办事效率,这样的改革制度是具有约束性,但是从本质上讲人事管理应该做到张弛有度、奖惩严明,因此为了配合人事制度改革就应该积极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因为按照传统的工资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分配一般按职称和资历分配,而机关单位则按照等级分配,如此工资分配原则,缺乏对工作效率及业务能力的考核,因此从某种角度上讲是有失公平的,同时也不能有效提升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由此可见,为了契合时展要求,做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重要的含义:
首先,事业机关单位实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契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灵活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合理工资上浮空间是激发事业机关单位职员积极进取的源动力。其次,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明确职责的必要措施,在传统工资分配模式下,同一部门相同等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责很难得到合理的划分,遇到工作问题时推诿现象严重,严重降低了工作效率。最后,落实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并将业绩考核纳入工资分配审计中能够积极有效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应该注意的几点问题
综上文所述,现阶段我们应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以此契合时代的发展需求。但是从整体上讲,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也受到诸多因素阻碍,这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理念已经相对固化,实施工资制度改革就很容易造成新旧观念的冲突。加之我国公职人员数量庞大,工资制度改革涉及人数众多,在改革中需要考量的问题很多,这些问题都值得引起关注。通过研究,笔者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应该考量以下几点问题:
(一)人事改革制度与工资改革制度配套进行
众所周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长期以来都是采取的编制人事制度,在这样的用人制度影响下,公职人员大多都习惯了手捧”铁饭碗”,吃着“大锅饭”的工作现状。这就导致部分公职人员工作态度比较散漫,这也是造成我国“办事难”怪象的主要原因。在这样的现状下,实施工资分配制度,并不能刺激“传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神经,在固有思维的影响下,有关人员仍然有可能持有得过且过的消极对抗心态,在工作中依然“跟风学习”跟随大流不思进取,这就会给业绩考核造成很大的困扰。由此可见,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制度,首先就应该突破固化薪资分配理念的束缚。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就应该积极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打破“终身制”用人制度的束缚,用人制度实施落实岗位化改革措施,严格按照考核制度完成员工聘请辞退工作。只有实施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才能够有效转变公职人员的固有思想,以此配合并逐渐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
(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量控制
实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薪资合理浮动刺激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工作积极性,从而全面提升有关部门的服务效率。但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时由国家财政部分划拨,实施工资分配改革制度后,各个单位的工资总量也应该存在一定的浮动,如何合理控制单位工资总量也是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一般原则下,单位工资总量应该与各个单位的经济效益密切关联。但是这样的工资分配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很多机关事业单位除了财政拨款外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那么我们就很难判定其经济效益,因此如果对这样的单位实施“工资总量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就难免有失公平。为了保证社会资源分配公平,那么财政部门就应该制定相关办法,严格控制各个部分工资总量存在合理差异的同时,也应该对收入较为弱势的单位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以此落实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效性,并激发各个单位职员的工作热情。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快实施工资分配改革制度,有助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契合市场经济用人机制,以此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合理的工资分配改革,不仅利于突出事业单位各自的特点,同时也可以培养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现阶段,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其具体实施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是总体方向良好。这种分配制度经过不断的调整,对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作者单位: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高技能人才是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重要力量,是技术工人的优秀代表和核心骨干,他们能在工作实践中解决关键性操作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成为了一股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对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创新因素、促进和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能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建设和培养好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优化培养模式,成为当前需要重点把握和思考的问题。
一、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动力源
1.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形势的倒逼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史无前例社会变革的时代,中国已全面进入信息社会与知识经济的新时代。新的时代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必须树立终身学习观,随时接受新的知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说,创新其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才能顺应时展、社会需要。
2.机关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经过数年的发展,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从总体来看,高技能人才匮乏、文化层次偏低、内部结构不合理已是不争的事实,培养和造就一批与机关事业单位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已成为迫切需求。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需要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现实维度
第一,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重学历、重职称、重身份的观念根深蒂固,忽略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普遍的价值观是具有高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资历的人才是不可缺少的骨干人才,而未把高技能的技术工人也放到同一平台上重用,未形成尊重技能人才、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价值导向、待遇保障等方面缺乏完善的机制,严重影响了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高技能人才队伍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在自身认识上也存在一定的误区。目前大部分高技能人才的学历主要以中专技校以及专科文化为主,有部分甚至是高中以下文化,高技能人才队伍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难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受机关事业单位大环境影响,有相当一部分高技能人才认为自己地位低、待遇相对较差,思想不稳定,不愿意自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作用,自我提升的积极性不高。
第三,一些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健全,缺乏统筹的规划和安排。大部分单位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未常态化、制度化,也缺乏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专项资金。
第四,机关事业单位目前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亟待于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考评模式,未形成以工作业绩和贡献为重基点、注重职业道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评价体系。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工作相对教条,未突破年龄、工龄、身份和学历的限制,不利于业绩突出、贡献较大人才的脱颖而出。
三、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路径选择
1.更新人才观,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在机关事业单位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1)机关事业单位的高层领导首先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突破当前社会上普遍的人才观。具有高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才是重要人才,从而忽略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作为单位的领导应该首先突破传统人才观,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到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中,营造尊重技能人才、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在单位形成“争当技能人才”的风尚,并给予高技能人才良好的工作待遇和待遇保障,焕发高技能人才奋发向上的精神,充分激发其主动性和创造力。
(2)转变技能人才自身认识上的误区。高技能人才要充分认识到自己也跟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一样是单位不可缺少的骨干人才。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单位服务的意识,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作用。
2.拓展平台,健全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1)顶层设计,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首先根据单位自身特点,围绕职业岗位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确定高技能人才常态培养机制,并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费用的财政投入,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的保障机制。
(2)夯实基础,建立多元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一是工学结合,鼓励技能人才接受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二是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的,与大学或大专院校联合办学培养,适时开展新技术、新知识培养工作;三是建立“导师带徒制”,整合既有高级职称又具有熟练技能、突出工作业绩的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等人才作为培训高技能人才的“导师”,带徒培训,将课堂教育和工作现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定期召开技术研讨会,研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难题,为高技能人才之间的相互交流提供平台;五是完善考核制度,强化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六是注重职业道德培养,强化精神理念教育,逐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实际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3.以奖促优,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高技能人才使用和待遇保障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
(1)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环境、氛围。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机关事业单位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典型事迹,提升高技能人才的自豪感,激励高技能人才爱岗敬业,形成尊重高技能人才、争当优秀高技能人才的氛围。
(2)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技术攻关、解决实际操作难题等方面的作用。打破年龄、工龄、资历、学历的界限,创新高技能人才的聘任办法,探索出高技能人才带头人的制度,在培训、待遇保障、配套条件等方面制定充分向优秀高技能人才倾斜的政策,营造激励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单位资格审核不严
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资格审查更是重中之重,通过严格报名和资格审查,才能为下一步顺利开展培训、考核、评审创造好的基础条件。但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存在重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轻视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情况。对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报名资格不符人员未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大开绿灯,很多不符合相应等级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了初审,加大了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工作量,间接造成考试的不公正性。
2.培训和考试内容单一,不适应社会发展和事业单位岗位工作需要
现阶段,在大部分事业单位内,现有工人的学历和文化水平多数偏低,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要。为了提高工人的文化水平,使其能够胜任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办公的需要,必须采取各种方式对工人进行全面的岗位培训,造就一支思想文化素质高,技能过硬,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的工人队伍。尤其是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压缩编制、精简人员、合并岗位的逐步推进,工人只有“一专多能”,才能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要。
但是,目前的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培训内容过于单一,往往只是学习某一种岗位的基本内容,覆盖面狭窄,且所学技术的广度和深度都很欠缺。特别是由于培训时间的限制,短期行为,培训的内容往往就是等级考试的内容,技术培训成了“应试”培训。这样的培训显然达不到全面提高工人素质和技能的培训目的。
3.工人等级“即考即兑”的做法有待改进
现行的工人等级考试结果与晋升工资直接挂钩,工人技术等级一考定终生的模式,与用工制度的改革精神相违背,不能真实的反映技术工人的实际水平和劳动成果,容易造成分配上的不公平。此外,这种体制,致使工人为考试而考试,不能有效地激发工人学习理论、学习技术的热情和工作的积极性。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管理的改进对策
1.维护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政策严肃性,严把资格审查关
在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强调工人所从事的实际工作和实际申报工种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要求所在单位、基层人社主管部门层层把好技术申报关。在资格审查中,对照申报条件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中的姓名、身份、学历、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原技术等级取得时间等原始信息,在申报材料中,要核对学历证书、身份证、各种奖励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工人本人。
2.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要,为全面提高工人素质开展培训工作
现阶段随着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推进,对工人的专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培训工作应根据现代化办公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从实际出发,制定行之有效的中、长期培训方案,加大培训力度,使培训工作不仅仅为考试服务,同时使其成为全面提高工人素质的重要手段。
3.考聘分离,构建激励竞争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是对工人具有的专业知识、动手能力的测试与评价。而聘任则是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立一定的岗位,对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进行的聘用。这两项工作本来是分离的,但是,由于过去的人事制度不健全,从而造成目前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与聘任没有分离的种种弊端。当前事业单位在实行工人技术等级考试与聘任分离的实际运作中,应侧重从岗位设置、以岗定薪和加强考核等三个方面实施宏观指导。对通过考试,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实行考聘分离,证书只是上岗的资格,是否上岗,由用人单位根据竞争者的平时表现、劳动技能、工作实绩、岗位设置等情况自主决定、择优聘用。
总之,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考聘分离,竞争上岗更是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队伍建设的必要措施。各基层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参考文献
一、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的概述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主要是指机关事业性单位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方针以及财务制度,对国有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筹集、运用和记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财务来进行财务监督、核算、控制、反映,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机关事业性单位有效的运转,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既是机关事业性单位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机关事业?挝还芾硐钅康淖槌刹糠郑?通常分为以下内容:会计核算、单位预算管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等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问题及其对策
1、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主要问题。(1)思想认识问题。认为财务内部控制可有可无是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普遍想法,导致这种观念的原因有:第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不同,它不以盈利为目,不需要投资增效。因此,单位领导常把财务部门仅仅当作是一个报账的机构而已。第二,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稳定,工作人员吃的是“皇粮”,所以会计人员都比较笃定地认为同事是值得信赖的,有没有内部控制无所谓,即使有了也是形同虚设。(2)制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目前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岗位职责权限不明确、一岗多职、既是经办人也是审核人、印鉴一人保管等现象,在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普遍存在。说到底,就是各岗位间没有形成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少,财务部门人手不足,加上会计人员行政事务上的工作也繁多,财务领导给会计人员分配工作时往往采取平均主义的做法,常常是这个人手头上事情多了,就让另外的人帮帮忙,严重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但受级别观念的影响,会计人员对领导指示通常是说一不二,难以坚持原则。第二,由于术业有专攻,单位会计人员很难流动到其他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的领导也常常是占据一个岗位数十年,容易滋生成权力的腐败之地。
2、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问题的对策。(1)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的认识。在机关事业单位中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位不是独立存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单位领导掌握着会计工作人员的自身利益和人员任职,导致内部监督的工作不能很好的执行。所以,应当避免领导与会计人员之间直接的利益联系,转而由机关事业单位的同级财政部门或上级机关,负责会计人员的奖罚、任免、升迁,以便于会计人员享有合理的独立地位。(2)强化对财务内部控制的监督。财务内部的控制可以分为:外部形式和内部形式,其中,内部形式主要是依靠制度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来展开。单位要把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工作放在重点,由内部的审计部门专门负责,内部控制监督工作执行状况的检查。审计部门主要检查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各项内部制度、相关政策是否健全,各项业务的处理与记录是否规范,各项工作手续是否完善等问题。
三、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建议
1、合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改革。应当根据本单位工作的现状来对确定财务体系建设方案,尤其是财务体系中考核指标的制定要符合单位财务工作模式,指标内容应当体现约束性和财务工作预期等要求,对于重点岗位和业务管理部门要强化控制力度。要将单位内部的所有人员都纳入财务体系建设当中,建立具有切实执行力、简单易操作的内控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和用制度约束权力行为的目的。内控针对的应当是岗位和权力,因此不应当因为人事的调整就影响财务制度的执行,可根据工作情况对财务制度进行补充和调整。总而言之,财务体系建设应当与本单位的财务工作特点一致,对于各科室的职能、权限、责任等内容要逐项明确,同时对于岗位风险和风险高低要具体说明。
本文通过深入分析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现实背景前提下,重点提出构建一体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构想,从而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设计。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及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要想保证其真正实现社会化、制度化,真正实现其强制性和制约性。养老保险制度应实行“三支柱原则”,即在调整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1支柱)的同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2支柱)和储蓄养老保险制度(第3支柱)当前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呈现制度不规范、基金转移难、保险费征缴难、管理不统一等现象,就是没有真正实现养老保险社会化、制度化,没有真正实现养老保险强制性和制约性。因此,在国家统一法律法规之前,可在养老保险缴费、基金保值增值、离退休待遇计发、关系转移等方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及政策,以解决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及已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统一参保范围与参保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对于全额拨款单位的养老保险费可以从财政拨款中分离出来,直接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解缴;对于差额拨款单位应拿出一定比例拨款用于养老保险费缴纳,其中不足部分由单位自行补齐;对于自收自支单位则应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只有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才能切实统一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才能确实增加养老保险收入总量,增强养老基金支撑能力,社会大统筹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统一,真正达到互助共济,平衡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负担的目的。
3.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
坚持年度基金财务检查制度,规范内部监管机制,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基金管理上的违规行为,避免业务经办操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和基金流失。建立基金的收缴、给付、统筹、管理时,应将收缴、给付、统筹、管理以及监督、处罚等权责分开,不应放在一个部门,而应各司其职,所以必须建立一个互相监督、互相配合、政事分开的养老保险运行机制。要切实做到这一点,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专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债基金的收缴和发放,基金应存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专户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由审计、财政等专门成立的监督委员会负债监督,应由司法部门来执行处罚,且应分账管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相互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4.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应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比例根据离退休费替代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数与离退休人数之比、财政实情暂定为在职职工月基本工资的22%,单位缴纳部分全部作为社保统筹基金,同时把此比例上报给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在职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无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现行月基本工资3%逐年递增到8%,由参保单位代扣。如职工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若职工个人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部分,则按当地在岗职工当年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在职职工本人缴费本息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比例由3%逐年递增到8%,改变现行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基数的1.1%计算。职工个人账户本息累积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本息累积余额可以继承。
5.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财务控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坚持年度基金财务检查制度,规范内部监管机制,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基金管理上的违规行为,避免业务经办操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和基金流失。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尽力做到基金应收尽收,并确保及时转入基金专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一定要单独建账,并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三者不得相互调剂,待时机成熟时,可考虑将三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坚持年度基金检查制度,规范内部监管机制,防范一切可能发生的基金流失,避免业务经办操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基金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由社保经办机构、财政局社保办及离退休代表委员会三方共同监督基金使用情况,确保社保基金专款专用。在确保基金保值且安全的基础上,社保基金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其增值。
6.加强财政支持力度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拨款世界平均水平远高于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且且在淮安市政府的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也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所以为了建立一个“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际情况来确定政府的财政支出,从而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财政支出比重,从而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近期的发展目标。
7.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是由个人、单位、国家共同负担,强调人人都必须为自己今后的养老尽一份力,而不能完全依赖国家和地方财政,要体现公平和效率相结合,缴得越多退休待遇就越高,参保人员的参保工资基数的多少、参保时间的长短、个人账户的增值,都与其今后的退休待遇水平息息相关,这样就使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得不关心自己的养老保险问题,进而增强了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
8.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
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把参保的离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列入到淮安市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强化目标责任制度,确保离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与此同时,各县(区)政府也将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纳入到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之中,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完善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积极探索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市、县(区)各级经办机构统一思想,落实政策,都把离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要加快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实行社会化发放后,退休人员将由“单位人”过渡成“社会人”,因此,经办机构对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必须跟上。当前,可借助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实行社会化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并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
9.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划入原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的全区全民创业工作相关职责。
(三)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职责。
(四)加强促进就业创业、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专家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统一管理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依据《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负责全区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管理工作;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八)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落实职称改革的各项制度,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申报及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十)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负责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8个行政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区委、区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任务的协调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研、宣传和机关会议的组织及决定事项的督办等工作;负责全局党务(纪检)、文电、机要、档案、保密、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全局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效能监察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就业促进科
贯彻执行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区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工作;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承担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区创建创业型城市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三)公务员管理科
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调任、转任、挂职锻炼、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制度;承担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政府系统公务员考核、政府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公务员纪律惩戒、申诉控告制度,依法对公务员实行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公务员宣誓制度;负责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工作;依照组织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依照区政府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区政府任免人员的有关事项;依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完成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负责干部的调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区属困难企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统计和公务员统计工作。
(四)专技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队伍建设、继续教育的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上报和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承担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落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工作;实施农村人才振兴计划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以及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人力资源市场科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行政审批,制定职业介绍的管理规则;负责指导和监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劳动预备制度;制定本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编制全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就业资金申报,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局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担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职责。
(六)工资福利科
落实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的法规政策,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及增加离退休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资晋升审批和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考评目标奖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龄、工伤认定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审核区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负责区属企业职工调资备案及工资手册审核换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和人工成本抽样调查、居民和农民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基层组织机构调查以及县域经济指标汇总统计等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审批和相关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对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异地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区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社保基金监督科
负责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建立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规划和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经办中心等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承担区社会保障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八)劳动仲裁科
根据2009年度工作量化责任目标,全年年共涉及九项工作,现均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
⑴完成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考核备案工作
2009年度,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19422人,其中行政机关参加考核2025人,321人为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85%,1665人确定为称职等次,39人不定等次;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7362人,1562人为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
99%,15654人确定为称职等次,5人确定为不合格,141人不定等次。
⑵做好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处理工作。2009年度,参加年度考核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有8人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其中事业单位科办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人1人。根据年度考核有关政策,对8名不合格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不发年终奖金处理。
⑶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二是审核2009年度考核结果时,检查考核优秀人员的平时考核手册,对记录不规范的取消其优秀资格,对考核手册整体记录情况差的单位,扣减其优秀比例1-2%;三是从2009年3月份起,每两个月抽查1-2个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手册,并针对记录情况予以反馈,督促工作人员认真记录考核手册。
(二)纪律惩戒工作
为严肃党纪、政纪,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建设,根据市纪委监察局查处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情况,严格按照《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予纪发(XX)25号)的规定,逐一落实2009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1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降职、降低工资级别档次等待遇。
其中,2009年年度考核24人不定优秀,9人考核不定等次,8人考核不合格,1人降低一级级别工资和二档职务工资。
(三)做好我市2009年度表彰奖励计划执行和2009年度表彰奖励计划申报审核工作
⑴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2009年度表彰奖励计划,开展对我市各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重点做好表先方案的审核工作,规范表彰奖励程序和方式。
⑵认真审核2009年度表彰奖励计划。经审核,我市55个单位申报2009年奖励计划87项。其中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名义表彰46项,表彰先进集体892个,先进个人1785名;以委局名义表彰43项,表彰先进集体572个,先进个人1415名。
(四)做好我市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
⑴继续广泛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不断通过网络、媒体及报刊等方式,加大加深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并先后发表了《浅谈我国<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公务员平时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从公务员考核新规定看考核政策新变化》、《浅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中国特色》等论文及调研报告,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理解。
⑵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积极做
好我市公务员平时登记和信息统计工作。按照郑州市政府下发的《郑州市公务员平时登记办法》及郑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完成对我市政府序列第一季度公务员信息统计和公务员平时登记信息的录入、材料的审核、汇总及上报。截至到2009年10月31日,我市政府序列机关单位实有1275人,其中申请登记54人。
⑶做好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完成行政执法局96名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登记个人情况表》的录入、各类登记材料的准备、审核、汇总及上报审批工作。
⑷根据郑州市人事局的要求,拟写公务员平时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材料,参加郑州市人事局公务员处组织的公务员平时登记工作座谈会,并就公务员平时登记及公务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了积极的发言。
⑸按照市政府“两转两提”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拟订5个涉及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制度性文件草案,包括《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选派优秀公务员参加高层次学习培训的意见》、《新密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新密市公务员轮岗交流办法》、《新密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办法》。
⑹开展公务员法征文比赛,继
续广泛宣传学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水平。为促进公务员对公务员法的学习理解,加强对公务员法的宣传交流,推动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郑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在我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以“学习公务员法、宣传公务员法、运用公务员法”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9月底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征文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并按照郑州市要求,选出15篇优秀征文,参加郑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征文比赛。共2页,当前第1页1
(五)规范中层干部任免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范程序,由各单位提出任免意见,经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为政府办等13个机关事业单位的52名中层干部办理任职手续。
(六)做好2009年度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确定工作
(一)业务目标
1、全面完成2012年全市101家机关、事业单位,共8130名工作人员考核正常增加工资审批及业务数据的审核接收,并汇总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3、审批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5人、新参加工作工人转正定级1人;
5、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监督和管理。
6、按照管理权限下文批准退休28人,办理退休手续28人、高龄补贴40人、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人;
9、全面完成xx年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企业劳动工资年报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工作;
11、结合实际,制定《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拟于7月中下旬按上级部门要求,组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考评考试,切实抓好方案的落实。
12、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政策,按管理权限下文更改9名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
13、按照管理权限下文认定机关事业单位8名工作人员工伤;
14、下文批准12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知识分子补贴;
15、完成贵化、省铁合金厂、农牧场、七砂四所子校,在职教师120名、退休教师69名划转移交地方工资审核工作;
16、对未达到xx年7月以后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的450人工资进行调整;
17、每月报送信息2条,半年报送信息12条。按时报送周报、月报、季报、半年工作总结。
(二)新增工作
2、完成流长乡排洞村凝冻灾害调查统计和灾后重建方案拟写上报。协助排洞村搞好灾后重建,向受灾群众捐赠化肥5包、协调贵阳市九中落实重建资金7000元;
3、春节前夕,与市老干局联合组成慰问组,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8名住院病人进行了慰问。
4、积极与市老体协联系,组成门球、乒乓球、象围棋、健身球保健操四个项目共33人的队伍,参加贵阳市人事局举办的第十二届退休人员运动会比赛。并将参赛队员名单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5、按照贵阳市人事局关于健全全市《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的要求,接收科协、总工会等95家单位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库健全完善后的数据信息,并做好人员信息的审核工作。
6、发放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综合知识培训证书478个;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证书74个。其中:初级工证19个、中级工证19个、高级工证36个。
7、完成部分07、09年考核正常增加工资审批表装订。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采用《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进行,办公自动化程度高,缺乏熟悉工资政策又能熟练操作工资系统的人员。望局领导高度重视,予以配备。
(二)工资制度改革后,与新工资制度相配套的政策至今仍未出台,导致后续管理工作较为被动。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后工资如何处理、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如何确定等配套政策尚未出台。
(三)新版《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存在如:个别单位数据不能导入及导入数据不能覆盖等问题,给工资业务数据接收和汇总带来极大不便。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工资管理,继续做好日常工资审批
1、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1)按照工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后的增降工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工作。
(2)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工作。
(3)就财政统发工资审核中涉及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门协调,按时完成今年第3、4季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参加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审核工作。
(二)津贴、补贴审批管理规范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
1、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
认真执行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根据省、贵阳市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布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和建立地区附加津贴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审批工作。共2页,当前第1页122、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调研
按照上级部门布署,积极做好我市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调研工作。
3、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知补、高龄补贴、建房补助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等工作。
(三)退休人员审批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退休审批及对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科技人才二次开发管理利用
按照《市2012年科技人才二次开发工作计划》安排,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1、针对我市农村农民群众缺乏卫生保健常识、有病难治、缺医少药的现状,组织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各大医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退休医师,利用赶集天为群众义务诊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日常卫生保健知识,提供流行病、多发病、常见病预防治疗咨询服务。
活动时间:2012年8月上旬
活动地点:王庄乡街上村赶集点
2、拟于7月中旬协调贵阳市卫生方面专家到我市二医开展义诊帮扶,同时开展以“小儿液体疗法”为题的专题讲座。
(五)技术工人等级考评及待遇落实
结合我市技术工人学历、技术水平、技术等级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围绕计划实施,认真做好三项工作:
1、申报考评人员资格审查、集中统一报名
按照黔人资(1996)1号文件规定,组织做好申报考评人员现有技术等级、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退休安置介绍信等资料的审核工作。
2、考评成绩公布、证书颁发
考试培训工作结束,贵阳市人事局下发考试成绩后,及时打印并在我局办事大厅公布。
公示期满,参与考评人员对考试成绩无异议,及时下文对所取得的技术等级进行认可。同时,通知各单位经办人员交纳照片,统一办理技术等级证书。
3、督促聘任、落实待遇
技术等级证书颁发后,积极与各单位联系,督促单位及时做好聘任工作,做好增资审批工作。
(七)其他工作
1、工龄、工伤认定
⑴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开展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龄变更工作。
⑵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2、省属企业子校划转移交
严格按照省和贵阳市对省属、市属企业子校移交工作的安排布署,认真做好拟划转人员个人档案查阅核实和工资套改、审批工作。
3、按照劳动工时计算审批有关文件规定,继续认真做好市属企业劳动工时计算审批。
4、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统计年报工作
⑴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⑵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和年报工作。
5、工作动态信息、月报、季报报送工作
1、做好**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的工作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考核。600名国家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的120人;称职的442人;基本称职的2人;不定等次的36人。220名机关工勤人员,考核为优秀的37人;合格的183名。
2、做好**年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根据红人通〔**〕260号文件要求,我县共补充录用1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全年来共办理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48人。
3、做好非领导职务的确定(晋升)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2007年12月26日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阶段性恢复执行**州国家公务员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通过查阅档案、认真审核,仔细对照,确定(晋升)科员43人。
4、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经过笔试、考察、体检,共选聘6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5、做好2009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省2009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1人。
6、做好2009年公务员招考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州2009年度考录公务员补充公告》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共招考公务员59人,其中公安30人,森林公安3人,其他公务员26人。
7、做好公务员统计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年公务员统计工作的通知》(**人通**50号)和州人事局红人通20094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公务员统计工作。按要求,分别对871名公务员和9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统计。
8、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工作。按照泸政发200463号文件要求,全年共办理各类人员调动手续123人,其中正常调动公务员5人,事业干部47人,工人23人,调往县外31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干部19人、工人2人),从县外调入17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干部3人、工人5人)。
9、做好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和省人事厅《关于**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等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精神,报州人事局审批,对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52人进行了登记;对符合参照公务员管理条件的8人进行了登记。
10、做好全县政府系统公务员危机管理培训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的通知》(**人社发2009130号)和红人通200959号文件精神,为增强我县各级政府系统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政府系统980余名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
11、做好关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关问题开展调研的工作。为配合国家公务员局就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工作,按照**人社办200933号文件要求,积极认真开展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我县公务员构成比例中,35岁以下的占34,36至45岁的占40;46至55岁的占23,56岁以上的占3;高中以下文化的占14;大专文化的占45,本科文化的占41。
(二)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完成了全县259个事业单位的6994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为优秀的10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28人、职员3人、工人86人),合格的574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758人、职员14人、工人976人),基本合格1人,不合格8人,不定等次的204人,不予考核的16人。
2、完成**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上报工作。按照州人事局的安排,我局结合实际完成了**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上报工作。截止**年12月31日止,全县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333人,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863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62人、企业单位213人、非国有企业单位95人。
3、切实抓好我县2009年度企事业单位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工作。全年共推荐599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经省、州、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528人。其中:群文系列15人;中学系列197人;小学系列165人;党校系列3人;农业系列60人;工程系列150人;卫生系列6人;新闻系列3人。
4、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科目培训。从2009年6月至10月开始组织全县6255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知识产权》科目培训,并于2009年10月14日组织了全县统一考试,合格率为100。
5、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省州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要求,我县于今年6月8日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大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我局在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好四道关口:一是统一口径,作好解释;二是摸底调查,收集问题;三是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四是认真学习,吃透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听取各行业、各部门意见,并做好整理收集各类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三)加强聘用合同鉴证管理,切实做好工资基金审核发放工作
1、认真做好合同鉴证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工作。2009年,共审核办理全县各单位合同鉴证622人,审核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后聘任中级工143人,高级工137人,技师18人,并兑现了工资待遇。
2、认真审核工资基金,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的利益。全年累计审核工资基金户3828个,审核工资159612人次,工资总额319834096元。
3、认真组织完成**年工资统计工作。根据州人事局《关于**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按照州人事的统一布置,完成**年工资统计、收集、审核、录入汇总,并按要求上报州人事局。
(四)强化服务意识,有效配置人才资源
1、认真办理人事业务。全年共办理到我县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503人;办理保存人事关系与档案协议48人,全部纳入我县人才储备库,接收档案材料,录入计算机管理。
2、抓好我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布置下,与县教育局、卫生局密切合作、精心组织,圆满完成我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上半年共招聘工作人员19名,下半年共招聘4名工作人员已进入政审阶段。
3、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努力扩大服务渠道。为加强供需对接的针对性,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搭建便捷的桥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服务功能,加强供需对接性,开展专场人才招聘会、综合人才招聘会和推荐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方式。今年以来,为**帮达实业有限公司等非公企业通过专场人才招聘会,成功招聘各类专业人才3人,为**千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锦辉地产等9家用人单位成功推荐人才28名,缓解我县就业压力。
(五)积极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完成我县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从2009年5月25日开始,至6月5日止,全面完成全县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6785人,月增资167520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5928人,月增资148706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383人,月增资8689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249人,月增资4503元。
2、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预发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国家、省、州的工资政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预发审核审批工作,此次审核审批机关2009年度年终一次性资金事业单位2009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发放7597人,兑现资金8206266元。
3、按时完成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规定,我县于2009年9月8日至11日,历时四天,圆满完成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4、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晋升工资及特殊岗位津贴的审核审批工作。一年来,共审核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工资582人,月增资51181元;按照知识分子补贴有关文件规定,批准169人享受(调整)知识分子补贴;重新确定工资4人;对3名处分期满收回安排工作的人员重新确定了工资;对1名处分人员重新确定了生活费;批准享受殡葬职工特殊行业津贴13人;办理享受特级教师津贴2人。
5、认真执行退休政策,做好抚恤金发放管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49人,发放一次性修建房补助费和安家费178560元。按照国家的抚恤政策,办理了9名死亡职工的一次性抚恤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249156元。批准享受月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11人,月增资4637元。认定工伤1人。
(六)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切实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1、认真落实安置政策。根据干部的专业和特长,充分征求用人单位和干部个人的意见,今年我县共完成2名干部的安置工作,做到了上级、干部及安置单位三满意。
2、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服务工作。我县现有自主择业干部5人,为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我们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的教育管理,积极为自主择业干部办理医疗保险,认真开展自主择业干部走访慰问活动。全面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身体状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严格执行解困政策,切实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今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共向符合条件的27名干部兑现解困资金174360元,另外对陈文忠、昂登明两名家庭比较困难的企业干部进行了个案补助,共补助资金3000元。
4、开展送温暖活动。我局对全县的企业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进行了“八·一”走访慰问,并召开了座谈会。同时我局深入到干部家中,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生活和工作情况,并给每个干部发放了200元的慰问金,带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七)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补充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对职能强化的机构给予编制管理充实,成立了12个机构,并对相应的内设机构作了适当调整。
2、大胆探索,扎实推进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人员选配工作的社会监督,解决超编、超职数、混编、混岗和底数不清等问题。我局根据中央和省、州有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泸机编办20093号文件),明确了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政策依据、管理范围和对象、基本手段和方法、实施程序等,明确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各单位依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并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造册登记。对未经批准和不符合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人员,不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对混编混岗人员,依照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清理归位。全县8个乡镇机关和104个乡镇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3、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我县现登记的法人单位共328个,其中今年新登记单位16个,变更登记单位45个,年检290个。
二、其他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事工作
200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事工作力度,及时化解人事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对每一位来访者耐心解答释疑,切实解决问题;对每一封来信认真登记,调查取证,客观分析因果,做到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烦而推诿。认真处理上级部门转来的信件,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给上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全年共接待了来访咨询人员8批26人次,办理各类7件,办理来电21人次,按时完成每月15日的月报,努力维护我县人事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09年,局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抓队伍必先抓党员,抓党员必先抓党建”的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大胆探索培训模式,不断创新培训方法;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人事工作有机结合,全面置于群众、基层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扎实推进“阳光人事、法治人事、效能人事”进程,收到了实效。
(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为了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持久、有效开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事编制工作,我局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动员大会,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建立机构,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展开。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又积极探索、创新“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活动收到较好实效,进一步推动了我县人事人才和编制工作的发展。
(四)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我局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实际,制定了《××县人事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县人事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县人事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和《××县人事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及时上报我局各项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计划及具体内容。于5月5日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0873-6621599),严格遵守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的管理规定,确保上班时间在岗,坚持使用普通话,热情有礼貌、耐心细致地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开通以来,未发生无人接听,长时间占线,态度粗暴、拒绝推诿等现象。同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及时对外“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关信息,宣传我局工作动态,营造良好氛围,为群众提供人事工作进展情况、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事程序、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咨询服务内容,努力推动“阳光人事”制度建设。
三、存在问题
(一)人才供需矛盾突出。普通高校毕业生回泸人数逐年增多,就业难度不断增大。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受岗位数限制,取得职称资格与享受岗位工资待遇矛盾突出。
(三)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情况复杂,形势严峻。
(四)办公经费紧缺,妨碍各项人事人才工作正常运行。
四、**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州要求做好县乡机构改革工作。
(二)认真做好**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省、州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