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自主探究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2必须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和审美情趣
教师要联系生活中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接受正确的教育,培养积极向上的情感。教师还可以利用优秀的艺术作品,比如经典名著,影视节目,歌曲绘画等,创设情景,激发学生的积极情感。这些积淀了人类精神文明的作品既能使学生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提高认识水平,还能陶冶情操,有益身心发展。只有当学生获取了辨别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的能力和情感时,他们才能自觉规范自身的言行,学生自主管理才能行之有效。
3布置任务,分小组学习,学生自我约束,促进学生自主管理
教师先提出要达到的目标,布置任务。然后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分组时,每个小组有好、中、差搭配,小组内的同学都承担不同的角色,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确定分工。在小组活动期间,教师要观察,了解学生的动向情况,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通过这样的形式,学生可以在小组的学习过程中,不断的约束自己,互相监督,互相协作,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共同完成任务。学生只有通过自我学习、自我管理,才能完成任务,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4教师要有好的人格魅力,有好的情趣、好的心态、好的习惯,使其影响学生
只有教师以身作则,管理好自己,学生才会听教师的,做到自己管理好自己。假如说教师都在学生面前抽烟、赌博,又教育学生不要抽烟、赌博,这样学生会听你的吗?会自己管理好自己吗?只有知行统一、教书育人有方的老师才能使学生愿意与其亲近,听从其教诲,积极改正老师指出的缺点。正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
5把学生放到行业中去实践,增强自主管理能力
学生到了行业,要自觉遵守行业纪律,自己生活,自己学习,自己工作,如何与行业的领导职工相处等,一切都必须依靠自己。因此,到行业中去实践是增强学生主管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6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激励学生自主管理的主动性
在给学生的评价反馈中要让学生觉得分数固然重要,但大家更看中他是否对自己的言行有要求,是否能对自己进行有效的自我实践和教育,是否注重自己能力的提高。当然,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估时,要本着平等、尊重、理解、鼓励、民主原则,还有,也要形成学生自我评价和评价他人的公正体系,让学生参与到评价中来。
7教师应创设丰富多彩的活动情境,给学生更多的主体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时间和空间
只有通过活动的开展,让学生亲自参以活动,亲自体验,才能够让学生不断从做中学,从做中提高能力,从做中发展自己。通过开展活动,学生有了自主发展和创新的空间,学生通过合作交流,锻炼了学生的管理能力及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也培养了学生进入社会的各种能力。
总而言之,学生自主管理模式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手段和途径。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是学生锻炼能力,施展才华的舞台。培养学生自主意识是学校培养的最终的目标。我们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要不断的探索,要努力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意识和能力,真正让学生从做中体验、从做中管理自己,成为学习的主人,成为适应社会的人。参考文献
[1]陈琦.高等教育出版社.《教育心理学》.
山东省桓台第一中学数学组根据当前形势及上述的教育、教学思想,与时俱进,从最基本的课堂教学入手,学习、探究、尝试各种先进的教学模式,总结出(已开始全面运用)能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的教学方法——自主探究结合学案导学式教学法。
此法的全面使用,不仅提高了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还大面积提高了学生的学业成绩,我校的数学成绩在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的高考中列全市第一;分获全国数学联赛一、二、三等奖的5名同学在05年的高考中,4人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1人考入浙江大学(当年有7名同学升入清华、北大)。数学成绩的提高大大推动了总成绩的提高,即此种教育教学方法,不仅提高了学生的数学成绩,也端正了学生的心态、培养了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应试能力,为总成绩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一、自主探究结合学案导学式教学法
自主探究结合学案导学式教学法就是利用学案导引学生的自主学习以促使学生进行主动的知识建构的教学模式。自主学习不是让每个学生各学各的,是要激发起全体同学的学习兴趣,使每个学生都积极主动地去探索、去学习,并加强合作交流,少走弯路。这其中的合作交流非常重要,包括师师、师生、生生的全方位合作与交流,但一定要尽可能的体现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此方法注重的是过程——学生在教师的科学引导下的探究与自主学习过程。知识不能通过被动灌输和传递获得,而必须通过学生主动、积极的建构实现。教师的教学实际上就是保证和促进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知识体系的建构。
自主学习能力可以说是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学习的核心,它是一种在教师的科学指导下学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和学习策略、调节和控制各种任务行为的创造性学习活动。这里的自主学习概念不仅强调了学生高级认知能力(元认知和自我监控)在学习过程中的作用,也同时强调了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过程的自主控制,这就使得我们培养学生主体性的目标得到了极为具体的落实。近年来有关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研究已经使我们对学习过程有了更加本质的认识,对自主性在学习过程中的作用和价值也有了较充足的的理论依据。这也是我们之所以要提出所谓的自主探究结合学案导学式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学案是教师体现此种教育、教学思想方法的知识体系和能力培养的载体,它不仅有着导学的作用,还有“导教”的功能。这样,学案的作用不仅要成为沟通教与学之间的相互作用,还承担着引导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作用,也就是引导学生在预习、听课、复习和巩固过程确立和使用适当的学习目标和学习方法,这也可以说是当前人们极为重视的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为此,学案的科学、恰当的编制,显的极为重要,它怎样融入新课程理念,怎样与教材完善的结合,反映出基本知识、方法、思想的探究与学习,又怎样以丰富且有层次的问题、知识、方法、思想体系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要成为学案要承载的主要内涵。
二、学案的编制思路及框架
设计和编制符合要求的学案是使用自主探究结合学案教学法的重要环节,也是本研究成败的一个关键。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在校科研处的具体管理和统一要求下,本课题组组织部分骨干教师进行超学期集体备课及学案编写,并汇集成为校本教材。
我们对学案设计和编写提出如下的要求:
紧扣新课标:遵循“新课标”所倡导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设计思路、课程结构、教学建议、评价建议。对每章内容的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从三个维度进行分解和细化,旨在使教师教和学生学时既有针对性,又有整体性。
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依据高中学生认识发展规律和心理特征,设置的栏目既要以双基为主、层层推进、简洁明了、清晰自然、目标明确,又要渗透新课标理念,创设基本知识自主学习及新颖问题的情景,以探究方式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探究数学知识、方法,快速掌握本节知识、方法要点,提高学生思维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并倡导学生从问题开始,在对问题探究的过程中主动学习、互动学习、合作学习,全程创造性学习。
思路与要求:对各章节的知识与方法的学习与探索,要以双基为中心,与教材紧密相连,一定要完善地体现出教材中的基本知识、基本思想方法,使学生打下坚实的基础。设计基本问题时,可把一个重要知识点放在不同的情景中,反复考查,使学生能深刻认识,举一反三,灵活运用;同时,要注意总结方法、规律,渗透数学思想方法,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问题的设置上一定要有层次,各种难度的问题都要有,但要严格控制难度,有适当的比例,这样,可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要。
整体框架:
1.每一章分为若干节,每一节分为若干课题,每个课题一般讲两节课;
2.每个课题的栏目设置及说明如下:
【课标要求】指明新课程标准对此部分内容的要求,明确教学及学习目标;
【导学求思】自然导入新课:或通过复习旧知识、承上启下进入新知结构;或利用有意义的问题导出新课;或采用类比、推广等手段自然进入新知结构。总之要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
【书中淘金】学生看完书后,对基本知识、方法进行填空;或者是对相关公式、性质、定理的适当推导;此处是学生自主探究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或其根源的重要栏目,一定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探究过程与问答。不能只是一些生硬的知识的填空。
【双基自诊】设计3—5个紧扣课本的基本题目让学生解答,检测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范例剖析】设计3—5个典型例题进行分析、讲解与点评(基本题目可不给出解答过程,留空白,先让学生分析、解答。每个题后都要有“归纳点评”)
【思悟小结】对基本知识、思想方法、规律进行总结,对教法、学法及易错、易混点进行反思;
【双基测评】设计一组层次得当的题目测试学生,了解学生对本课题内容的学习、掌握情况,找出问题,不断完善。
【能力培养】设计2—3个综合题供有余力的学生(主要是实验班的学生)进行训练,提高综合能力。
三、自主探究结合学案导学式教学法的研究、实施过程及效果
研究、实施过程:
从2002--2003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全面探究、使用此教学法,因这一学期是一个逐步探究和实验的过程,需要有学案上课和无学案上课的一个对照,再就是此学期还没有使用校本教材,所以不是每节课都使用学案,但每节课都要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通过一段时间的对比实验,明显地感到在有学案的情况下,学生自主探究的效率更高,掌握知识方法的效果更好。于是,我们积极主动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把校本教材编写成为学案的形式,并从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全部使用学案,全面与自主探究式教学法相结合。学案编写的指导思想及整体框架就是按照本课题所倡导的自主探究思想来制定的,整体框架中有层次地设置的各栏目:【课标要求】、【导学求思】、【书中淘金】、【双基自诊】、【范例剖析】、【思悟小结】、【双基测评】、【能力培养】充分体现了本课题的思想及探究程序。这样,本课题的实践及应用已全面展开,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课题实施效果:
1.学生学习目标更明确,并与教师的教学目标相对应,突出学习重点和难点,使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都有明确的目标;
2.能提供适当的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指导,引导学生的主动探索和积极思考,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提高学生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发展。
3.能更好地梳理知识结构体系,使学生能够明确意识到新旧知识之间的相互联系,提供相关知识介绍和实践应用情况的介绍,促进学生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知识体系的主动建构,促使学生认识到所学知识本身的价值;或者通过创设一种特定的学习和问题情景,使学生懂得意识到所学知识在解决具体问题时的作用和价值。
4.能够提供检测学习效果的适当材料,为学生的学习活动提供及时的反馈和评价,进一步明确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目的和要求,并使学生及时发现自身的不足,且能及时改进。
5.学生学习的效率大大提高,解答问题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也有好转。
6.因为此种教学法,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强调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在各方面得到了锻炼,也明确了更远大的学习志向,不仅仅是为了现在的考试,甚至是高考。心态正常了,各方面素质,尤其是心理素质也不断提高。与人的合作精神及知识的应用意识也不断加强。取得如上述所述的显著成绩也就不足为怪。
四、建议
1.学案的编写和使用要与课本紧密相连,一定要反映出课本中的基本知识、基本思想方法以及知识的背景与发生过程。不能把学案写成类似学习辅导用书的模式。为此,我们不仅要求应该明确课程标准和教材知识的结构体系,而且还要求教师学习必要的教育和心理学理论,特别是有关认知心理学学习理论和教学设计理论、建构主义学习和教学理论,使教师在编写学案的过程中具备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的指导,增强学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要加强集体备课,对每一节课的学生自主探究方式、怎样引导学生探究以及怎样使用学案探索出最佳方案;同时,每位教师还应不断钻研业务、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提高自身的素质,能驾驭此教学法和学案的使用方法,根据自己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学案进行适当的增删或改进。
3.如上所述,自主学习能力可以说是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学习的核心,它是一种在教师的科学指导下学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和学习策略、调节和控制各种任务行为的创造性学习活动。所以,使用此法时,不能简单地只是让学生随便看书或盲目地做学案上的问题,每位教师需要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充分备课,科学地、有层次地设计好每一个教学环节,因各部分内容的难易程度不一样,课标要求也不同,所以,对学生在各部分内容自主探究的指导方式、探究程度的要求上也应不同,要做到既要科学合理,又要有针对性。较难理解、较抽象的内容,教师要做好有层次的、恰当的引导,不可处处让学生单独探究。
4.要注意师生平等探索讨论:对提出或设置的问题,教师要通过引导、类比、对比、联想、观察、实验、归纳、化归,形成更数学化、更抽象化的问题;或形成引入探索、有希望成立的猜想;事项分解成更小、更具体、更可操作、更熟悉、更清晰并表现出递进层次的问题,为培养创造性思维作好必要的思考准备。
《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着与合作者。”倡导学生自动参与、乐于探究、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注重发展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动手实践、自主探究、合作交流是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强调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究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因此,在新课程课堂教学中,教师必须改变学习方式,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象。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大胆地把课堂交给学生让学生通过动口、动手、动脑等多项感官独立自主地去参与探究活动,经历探究过程,获取知识与技能,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高学生各方面的学习能力,充分体现学生在数学课堂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二、创设问题情境,激发探究兴趣
兴趣是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索的内驱力,也是学生进行创新学习,形成创新意识的主要条件。问题是数学的心脏,“学起于思,思源于疑”。学生的求知欲往往是从“疑”开始的,同时,学生的思想活动又在“解疑”过程中得到发展。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应该努力创设合适的问题情境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利用学生好奇的心理来激发学生自主探究的兴趣,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过程,使探索知识成为他们迫切的需要。例如:在教学《异分母分数大小的比较》时,在复习同分母、同分子分数大小比较的基础上,可以创设以下的问题情境:如果分子分母都不同,你会比较它们的大小吗?你认为每组的两个分数,哪个比较大?你是怎么知道的?会用哪些方法来比较?通过这些问题来鼓励学生大胆猜想,主动探索,得出结论,以此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独立思考,自主探究,通过画图、举例或根据分数与除法的关系、分数的意义、通分等不同的方法来比较分数的大小。使学生所学知识得到迁移,同时也能在经历数学问题的全过程中加强数学意识。
2自主探究,升华情感。自主探究是小学语文新课改所倡导的一种学习方式,是学生理解文本的一种方法。教师必须创设和谐的教学情境,重视学生对文本理解的过程,让小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教师要很好地引领,抓住课文中关键性的词语、句子或段落,有层次地进行剖析和点拨,帮助小学生掌握学习语文的方法。如:学习《丑小鸭》一课时,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品词想象,很好地体会丑小鸭“被欺负”的情景,教师给学生布置自学任务:自由读第3自然段,边读边画出描写丑小鸭被欺负的词语,然后小组讨论丑小鸭当时的心情如何?小组汇报。学生说:“咬、啄、讨厌是描写丑小鸭被欺负的。”一个学生补充:“孤单、钻出、离开也是描写丑小鸭被欺负的词语。”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教师及时表扬他们很会找关键词:“丑小鸭的哥哥姐姐们也咬它,公鸡也啄它,养鸭姑娘也讨厌她,这时为什么呢?请大家看图。”学生说图意,沟通文本与作者之间的情感。课件出示第5自然段画面:“一群美丽的白天鹅在空中翩翩起舞,丑小鸭看到了,它会怎么想?它想:如果我也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那该多漂亮啊!”文中用“又惊奇,又羡慕”这些词语表达了丑小鸭的羡慕之情。用羡慕的语气读这一段,学生摇头晃脑、如醉如痴,尽兴品读。
二、自主探究式教学模式在高中数学教课中的实践分析
高中数学对于现代教育来说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它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思维逻辑能力,还可以更好地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对于学生来讲,高中数学又是一门复杂的抽象学科,老师如果单纯地根据课本知识进行教课,学生是无法真正地学到有用知识.这就要求老师把课本理论转变成学生易理解能接受的知识,发挥自身引导作用,合理地把自主探究教学模式在数学课程中运用.
1.情景的设置
自主探究教学模式在高中数学教课的运用中,首先要求高中数学老师进行情景的设置.老师要根据自己所授课内容和实际案例进行结合.设置与之相联系的数学教学情景,来更好的辅助数学的授课.比如,上课前老师提出与上课相关的问题,让学生在课前做好整理搜索准备,让其对这些问题产生兴趣,期待上课的到来.新型教学模式对学生自主探讨能力的提升有很大帮助.在情景中,高中生主动将原来学习的知识和现在新理论相结合,再进行深入的对比和分析.这种形式极大地帮助了学生对新理论新知识更深入、更扩散地理解.
2.问题的提出
对于问题的提出就要发挥老师的主观能动性,提出的问题不仅和授课的数学理论知识相关,还要对学生有极大的诱惑力.只有与学生兴趣相结合的问题,才能推动着高中学生主动质疑它主动研究分析它.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感受整个授课的全过程,他们才会解决问题的同时再提出新的问题,彻底摆脱高中生只接受的学习状态,真正实现师生之间、生生之间互相设问的新型教学模式.
3.自主的探究和分析
自主探究的创新型教学模式主不仅可以开发学生的自主意识,还极大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求老师在学生的整个探索研究过程中,积极发挥自身的启发引导作用,正确指引学生,让学生带着感兴趣的有用问题进行自主探究.在学生的整个探究过程中老师要适当提示,让其沿着正确的与理论知识相关的探究道路前进.始终体现出学生是主体、老师是导体.
4.数学课程的互动和归总
在整个数学课程的授课中,数学老师应当主动了解学生的整体情况.让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究的同时,还要更深入地了解、完善理论知识.积极引导着同学与同学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让每个学生得到的不同观点、不同结论进行交流互动.互动不仅可以提升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深度,还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在高中学生完成数学学习过程之后,更要求着老师做好收尾工作,带领着学生一起做总结归纳.每一段学习都会有每一段的感想和收获,学生在自主完成工作之后,要让其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以及在探讨过程中对同学、对老师、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学生的发言和总结老师不仅可以发现自己在工作教课过程中的不足和缺憾还可以检测学生的真实情况,知道学生学到了什么,应该再向哪方面去学习.这种既能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又能不断提高老师教学质量的教学方式是教学行业一直所推崇的.
自主探究式教学属于一种全新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传统课堂教学中,老师是教学的主体,学生是被动学习者.而自主探究式教学要求以学生为中心,做课堂的主人,老师作为引导者,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自己通过主动的学习来提高自身的能力.在自主探究式教学模式中,学生能够亲身实践,将理论和实践联系在一起,更好的掌握计算机相关知识技能.总之,自主探究式教学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给学生构建主动学习的机会,从而使学生养成自我评价、自我监督的学习能力.
1.2自主探究式教学模式的重要理论
自主探究式教学模式主要依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学生自身的认知发展跟学习过程有着紧密的联系,运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能够更好的阐述学习、形成概念及构建理想的学习氛围.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中,包括学习环境、认知工具及教与学三方面.其中学习环境理论主要是指学生在特定情景模式下获取知识,通过教师的引导,学生与学生之间相互合作,相互交流,有效的进行学习.一般情况下,学生环境理论包括意义、情境、交流及合作,合作贯穿到了整个环节当中,而交流是学生合作学习过程中的一个基本方式,只有通过交流才能让学生之间吸取学习经验.认知工具理论是通过相关装置来帮助学生扩展思维的,学生的学习主要依据思维,通过思维进行认知学习,而在思维过程中,需要辅助工具,也就是认知工具,包括互联网、多媒体等教学工具.而教与学理论要求教学以学生作为主体,学生是信息知识的主体,是主动学习者,而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在学习活动中帮助学生进行知识建构.这种教学理论与传统理念有很大的不同,能够更好的让学生在理想的教学环境中提高自己,成为从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大学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现状分析
目前,在大学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包括实验内容单一、重视程度不够等,严重影响了实验课教学效果,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2.1计算机基础实验内容较简单
在大学计算机基础实验课中,理论方面的学习比较多,而且在实验课学习过程中,由于师资不足、设备落后等各方面因素,导致学生动手实践的能力相对薄弱.计算机基础实验对培养学生综合能力非常重要,然而当前相关实验仍然停留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之上,实验内容相对简单,实验模式相对落后,一般以单一型、验证型实验为主,缺乏设计型实验的安排.这直接导致学生按照教材内容进行实践,虽能达到实验目的,却忽略了实验的创新性,使得学生对实验课产生倦怠感,难以提高实验兴趣,更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2.2重理论而轻实践
按照教学规定,计算机实验课与理论课的安排要保持平衡,而在实际教学中,基础实验所占的比例较小,主要以理论知识的学习为主,学生实践机会相对较少,从而使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现象存在着.计算机属于应用型课程,基础实验课非常重要,通过学生实际上机操作,进行相关实验,不仅能够使学生更好的理解课本知识,更能帮助学生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力.一旦在教学中轻视实验教学的作用,就会影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学生的个人成长非常的不利.
2.3教师和学生对实验课不够重视
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实验课不受重视,实验课教师一般处于教学辅助的地位,使得教师对实验课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基础实验课程不断调整,强调要以学生为主体,依靠学生自身进行自我评价,从而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而教师一旦不能起到正确引导学生亲身实践的作用,就会直接影响学生对实验课的重视程度,使得一部分学生只掌握了基础理论知识,却不能熟练的操作计算机.长此以往,一些学生甚至不能够熟练的掌握键盘操作,难以进行正确的程序输入,从而影响了实验教学效果.
2.4教学设备相对落后
随着科技的发展,教学设备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然而,一些高校由于受到资金的限制,使得部分计算机设备购置时间较长,教学设备相对落后,其中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设备的落后会直接影响教学能力,使得学生在实验课中不能解决相关问题,降低了学生对实验课的积极性.除此之外,由于计算机实验课学生数量较多,而管理人员相对较少,使得实验课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在上机操作时间的安排上容易出现差错,也不利于相关设备的保护工作,降低了实验课的教学水平.
3探讨加强自主探究式教学的有效措施
通过大学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问题的分析,我们要不断优化教学模式,加强自主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实施.在实际教学中,我们要构建相关教学环境,建设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并完善相关硬件软件设施及师资队伍.使实验中心与校园网、多媒体教室等连接在一起,方便资源共享,促进师生间的互动交流.为了使教学体系更加完善,我们还要开发新的基础实验教学体系,并将基础实验教学素材分为备用库、扩展库及核心库,方便教师使用相关素材.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不断加强师生对实验课的重视程度,丰富实验内容,建设师资队伍,进一步确保计算机基础实验自主探究式教学模式开展.
3.1丰富基础实验教学内容及手段
为了加强学生计算机基础实验的学习,我们要不断丰富实验内容,在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多媒体动态化视频教学来丰富实验课的教学形式,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进行实验教学中,我们也可以将课堂讲授与其进行巧妙的结合,使教师能够完全掌握授课情况、作业问题等,方便实验的准备.除此之外,在实验课中,学生一旦在学习存在问题,教师也能给予他们帮助,帮助他们顺利解决相关问题.
3.2加强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
实验室对计算机基础教学来说尤为重要,我们要不断优化实验室建设,做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及时的更新相关设备.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校一定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建设,根据教学要求来确定实验室的数量,在实验室空闲时间,要做好统一的监管工作,避免设备受到损坏.另外,高校在丰富学生实验内容的同时,还要加强学生上网管理工作,当前网络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为了避免学生受到非法内容的侵害,我们要做好网络管理,加强健康上网宣传,提高学生对网络的认知,让他们更好的趋利避害.
3.3提高师生对实验课的认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社会对计算机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处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有较强的操作能力.计算机基础实验课程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为了提高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水平,我们要加强师生对实验课的认识,让教师作为表率,注重实验课的学习,运用各种教学资源来丰富实验课内容,增加综合型、设计型实验的开设,有效的调动学生对实验课学习的积极性.除了理论学习外,教师要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学生间相互合作、主动交流,在合作式、自主式学习中,完成相关实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除此之外,教师要注重行为研究,多反思实验课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学生完善相关实践性操作,使他们更加深入的了解到实验的重要性.
3.4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教师作为实验课教学的主体,其实验操作能力直接关系着实验教学水平,为了保证基础实验教学效果,我们一定要不断加强教师的专业技能的培训,有效的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使教师能够更好的帮助学生进行相关实验操作.首先,作为新时代的教师队伍,一定要转变以往的计算机教学观念,要让学生成为实验课的主动学习者,将自己放置在引导的地位,让学生能够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其次,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勤于总结,教师间要加强经验交流,将正确的操作理念传授给学生.在安排实验时,将实验内容通俗化、生动化,让学生容易理解,从而激发学生的实践热情.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清楚的掌握学生的个体情况,了解他们学习中的问题,给予他们有效的实践指导,让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实验操作.
我国学者庞维国[2]主张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来界定自主学习:从横向角度是指从学习的各个方面或维度来综合界定自主学习,即如果学生本人对学习的各个方面都能自觉地做出选择和控制,其学习就是充分自主的;从纵向角度是指学习的整个过程来阐释自主学习的实质:如果学生在学习活动之前自已能够确定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具体的学习准备,在学习活动中能够对学习进展、学习方法做出自我监控、自我反馈、自我补救,那么他的学习就是自主的。
综合上述观点,自主学习应具备以下特征:①主体性: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和教师的指导作用;②选择性:强调自主学习首先体现在学生自主选择权上;③独立性:自主学习并非绝对的独立学习,而是尽可能摆脱对教师或他人的依赖;④能动性:即自主学习以尊重、信任、发挥人的能动性和主动性为前提;⑤有效性:一般来说,学习的自主水平越高,学习的过程也就越优化,学习效果也就越好;⑥相对性:自主学习不是绝对的,绝对自主学习和绝对不自主学习都比较少,学生的学多是介于两者之间。
2自主学习在儿科护理教育中的应用
2.1树立互敬互爱、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中专生正处于青春期,叛逆心理严重,自我认同紊乱,常常依赖外界的评判。目前在社会上,护理专业上有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是最底层,因此他们心理压力大,既有没能上大学的失落感,又要面对就业困难的社会现实,同时又怕被别人忽视和看不起。一些研究发现,许多中专生心情压抑、消沉、沮丧、自暴自弃、学习兴趣低下。因此,老师不仅仅是在课堂上传授知识,更应注意运用肯定和鼓励的情感诱导功能,真诚与学生沟通和相互理解,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心理情境,让学生感受尊重、享受学习的快乐、克服心理障碍、勇敢面对现实,激发起自主学习的强烈愿望。
2.2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营造一个既严肃又活泼的课堂气氛,给学生自由发挥和独立思索的空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自主学习的能力。调查显示,大部分学生都喜欢或愿意在课堂发言。但实际的情况是积极主动发言的情况很少,很多时候需要教师点名,这似乎是矛盾的。其实不然,很多学生往往是碍于情面或担心自己出错而放弃了主动发言的机会。因此,不但要寻找真正让学生感兴趣的讨论主题,适时给予学生鼓励和支持,让课堂真正成为师生之间和谐互动的空间,让学生在这种自由探索的气氛中学到知识,增强对课程的兴趣,才能培养学生积极思考,勇于探索的创新性思维和自主学习的能力。例如,在讲授《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一课时,教师首先引导性帮助学生复习人体维生素D的来源、维生素D在体内的代谢及其生理作用,确定本课的学习目标,以后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提出问题要求学生思考并分组讨论:①什么原因可导致维生素D的缺乏?②本病的发病率你认为在哪一季节较高?南方和北方有区别吗?城乡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③本病应该怎样预防?④你怎么指导家长正确地给小儿晒太阳?⑤用自己的语言或肢体表演描述一下本病的症状和体征。学生在这些问题的讨论中,不但活跃了课堂气氛,还常常超越课本原有的内容让知识的认知更形象、更具体,掌握得更全面、更牢固。同时,在这样的情境中,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师生能够相互交流,学生真正被放到学习主体的位置上,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2.3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学生的自我效能感。
只有把学生看成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并且在教学进程中让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人时,教师才可能有效地实现教学的目的和任务。如果教师只相信自己的“一言堂”,从不敢轻易放手让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体,势必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在临床学科中,儿科护理学比较起内、外科而言似乎是“小科”,教材的内容较少,在护理专业的统考中仅仅只占了50分的分值,再加上学生往往存在“小儿就是成人的缩影”这一不正确的观念,因此造成了学生对儿科护理学重视程度较差、缺乏兴趣。所以在我在教学别注意多利用模型,教学挂图、多媒体等教具来创设一种直观生动的教学情境。这种教学情境能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唤起学生的学习动机。如讲授《小儿腹泻》时,先播放一段多媒体动画:“穆罕,男,1岁零4个月,因呕吐、腹泻两天入院,嗜睡不易唤醒,双眼干燥无泪,眼窝深陷,口唇极度干燥,腹壁皮肤弹性完全消失。”这是一个典型的重度脱水的案例。看过动画,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反应因势利导地提出以下问题:小儿腹泻和成人腹泻完全相同吗?危险性在哪里?为什么会发生这些表现呢?学生开始讨论、发言,教师适当引导、及时激励,顺理成章地推出小儿腹泻的临床特征和护理要点。这样的理论学习强调了对疾病的理解,学生有着较浓的兴趣和较大的自,也使学生有了更多展示自我能力的机会,在探寻中获得快乐和成就感。
2.4妥善处理学生自学和教师指导的关系
在自主学习的教学模式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同于传统教学中的教与学的双边活动关系,双方既彼此独立又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学生是学习主体,教师的指导和教学服务要以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为目的,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学生的自学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形式,不仅不能排除教师的指导,还必须加大对其能量的吸收。教师的指导应是有所侧重的、有针对性的、有一定高度的指导,只有这样,才能在自主学习中产生师生之间的互动效应。
总之,自主学习以观念上的与时俱进、方法上的灵活多样、过程上的开放互动及质量要求上的层次递进,得到了教育者的普遍肯定。此外,当我们的学生离开学校,走向护理岗位时,自主学习能力也是他们应对知识技术的更新、日益增加的健康需求的必备素质。但是,由于中专卫校教学资源有限、课程繁多、生源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再由于专业特殊性等因素的影响,致使自主学习在护理教育中的研究和应用受到限制。但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及终身学习观念的树立,相信自主学习会在护理教育的探索和改进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我国现有民事主体资格基本理论问题、主要观点及其质疑
民事主体资格也可以称为民事主体能力。其具体的法律含义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法律对这种能力分为两个种类,即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对于民事主体的这些概念的表述很少有人表示异议,然而,对如何认识和理解这些概念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这些不一致的存在直接影响民事主体资格理论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同时在适用于实践时也会产生矛盾和误区。
问题一:民事主体资格概念所表述的内容是抽象还是具体
对民事主体资格概念是抽象还是具体的回答,实际上是要说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抽象还是具体的问题。对此存在几种回答:一是认为民事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具体内容的概念;二是认为民事主体资格是抽象的概念;三是认为民事权利能力是抽象的概念,而民事行为能力是有具体内容的概念;四是认为民事权利能力是有具体内容的概念,而民事行为能力是抽象的概念。
基本观点:在现有教科书著中一般将民事主体资格概念视为是有具体内容的。比如,有这样的观点:“自然人是生命体,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较广,即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与自然人生命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而法人是组织体,不享有与生命密切相关的生命健康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内容”(魏振瀛: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80页)。这种看法及观点说明,在理论上人们习惯将民事权利能力视为是有具体内容而不是抽象的概念。这种观点的依据是:权利能力是指享有权利义务的能力,由于民事主体在法律上规定的权利义务范围不同,所以,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各自具有不同内容。这种不同是以权利义务范围(法人是依其经营范围)为基础的,因此,民事主体资格是具体意义而非抽象意义的。这种观点在先生的《中国民法总论》也可以找到。
质疑:对上述这种已经被民法学界普遍接受的观点,存在的质疑是:如果民事权利能力是具体意义的,并且由于受其权利义务范围的限制具有具体不同的内容,那么,民法的主体平等原则怎样体现呢?在理论上我们阐述民事主体的平等就是讲它的权利能力平等,如果权利能力受到具体内容范围的限制,那么,存在不同的部分就可能成为能力上存在差异的根据,而这种差异是与“平等”之说相互排斥的。因为,民事主体之间可能会因为各自的权利范围的差异、资产的差异、有关行业从业资格的有无或差异形成权利能力的不平等。这种情况如果被视为权利能力的具体表现,无疑威胁到现有民事主体资格平等理论的科学性。
问题二:民事主体资格(能力)是否有范围限制
对民事主体资格概念具体还是抽象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给我们带来的问题是:民事主体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应当有范围限制。
基本观点:根据问题一中的基本观点,认为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有具体内容,并受一定范围的限制,而且指明这种范围的差异突出表现在法人这一民事主体中,认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因自然人的性别、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等不同而有所区别。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差异性的特点,不同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不一样的,各类依法登记的法人应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活动,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魏振瀛: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80页)这种观点在我国现有民法理论上是被普遍接受的,对此观点进一步理论依据和佐证的是:法人的权利能力都不具有平等性,且受许多限制,包括“(1)性质上的限制。即凡以自然人的自然性质为前提,而为自然人专有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法人均无该范围权利能力,如扶养请求权、继承权、生命权、肖像权、亲权等。(2)法律上的限制。如我国法律规定,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3)目的上的限制,即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以其目的事业所必要者为限”(杨振山:成人高等法学主干课程教材《中国民法教程》(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版第84页)。
质疑:如果检讨以上观点,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悖论。一是如果法人的权利能力有差异,不仅法人之间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不平等,也同样会在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民事活动中出现不平等。根据《民法通则》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这一平等原则是公认的民法的基础,其基本含义是,1、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平等;2、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3、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见魏振瀛: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24页)。可是,我们在坚持这一平等原则的同时,又给自己套上了民事权利能力受到经营范围限制的束缚。经营范围的不同就被视为是权利能力的不同。而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的不同,就必然给我国的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带来许多难以解释的矛盾。二是如果民事权利能力受到经营范围限制的束缚,那么,其经营范围可能因为一些法律上的原因而扩大或缩小,民事主体可能会超越其被法律限制的权利义务范围从事活动,如果将超越范围的活动作为法律上无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的话,那么,是否会陷入”这些民事主体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悖论中?因为,仅就逻辑上看,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者,就不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不具有行为能力者,就应当不具有责任能力。
以上质疑所要表明的意思是:需要对民事主体资格理论中的“范围论”进行检讨,因为,它危及和动摇民事主体资格理论的基础,它与民事主体资格理论中的权利能力平等原则相矛盾,同时,会产生对超越经营范围行为因不具有责任能力而不承担责任的理解。先前已经有观点反对上述“范围论”观点。反对观点认为:应当抛弃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范围上受限制的观点,民事主体能力概念应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法人超出法律规定和职能或经营范围,仍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见胡安潮:《对我国法人能力理论的思考》法学1990年第8期)
问题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
在我们的理论教科书中可以找到许多关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义务之间关系的论述。
1、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
基本观点:一般观点认为,法人之间的民事权利能力受到范围的限制而不同,而在某一具体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上却是一致的。观点认为,“就每一个具体法人而言,一旦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也随之确定,而且两者的范围完全一致”,(见魏振瀛: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82页)。对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般不存在范围上有差异的争论,即所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一致,但是对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范围是否一致不见阐述,只是指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存在差异的。
质疑:关于这一问题需要质疑的是,对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这一抽象资格问题进行比较,有什么样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范围是否一致的认识是否正确?应当说,关于范围的比较进一步告诉人们的是主体权利义务范围存在差异,而不是主体能力(资格)的差异。
2、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关系
民事权利能力是否受到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范围限制?
基本观点:一般观点认为: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和可能性,但其本身并不意味着民事主体已经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既包括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也包括其承担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实际具有的并为法律所保障实现的利益。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内容和范围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它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而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利则是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取得、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自身不可分离,对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主体既不可以放弃,也不可以转让,他人也无权对之进行限制或剥夺;而对于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利,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自由放弃或转让,有关机关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进行限制或剥夺。(尹田:《民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7年8月版第24页)。
质疑:上述观点说明民事权利能力和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实际上否定了前述关于民事主体资格是具体的概念观点,民事权利能力是超出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抽象概念。既然民事权利能力不同于民事权利和义务,那么又如何解释民事主体,特别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限于“经营范围”(或称权利范围)?关于民事权利能力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矛盾解释,实际上说明目前民事主体资格理论中许多观点的形成,没有脱离“经营范围”(或称权利范围)的束缚,学者们存在一个共同的认识,“不同性质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不同的,如国家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具有完全不同的业务范围,其民事权利能力内容也有区别。”(尹田:《民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7年8月版第49页)。即法律对民事主体的权利范围的限制,就是对其权利能力范围的限制。所以,“范围限制论”是造成民事权利能力是抽象还是具体的矛盾产生的根源。
问题四、非法人组织的主体资格问题
非法人组织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我国民法理论中争论较多的一个问题:(1)非法人组织是否能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而成立?(2)非法人组织的能力是否以“相应”来定位?(3)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后果的表现。
基本观点:所谓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有观点认为“承认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即在承认非法人组织具有民事主体性上得到了普遍的认同。但非法人组织与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不同。后者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前者有相对独立的财产,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魏振瀛:全国《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9页)。一些教科书将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筹建中的法人等视为非法人组织。但也有观点将设立中的公司视为没有权利能力,将清算中的公司视为权利能力有欠缺的认识,(见范健:《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第73页)。总之,对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或能力是以“相应”或“不完全”来定位的。
质疑:非法人组织的主体资格如果定位在“相应”地或“不完全”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上,那么,就会对非法人组织主体参加民事活动产生的后果产生消极的影响,即,行为后果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五、民事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的关系
民事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的关系是我国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理论没有完善的内容。所涉及问题主要是:(1)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是否应当以有民事主体资格为前提。(2)当事人有民事诉讼上的权利能力而缺乏民事实体权利能力,那么,诉讼形成的结果由谁来承担?
基本观点:有观点认为:“当事人能力的有无,原则上应当以该主体是否具有实体法上的权利能力为基础。但是,他们还认为,由于对于非法人团体而言,是否具有实体权利能力在学术上存在争议,所以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通常说认为,非法人团体虽有当事人能力,但却没有权利能力。”(见出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129-130页)这说明民法理论中民事主体资格问题直接影响和作用着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质疑:非法人团体如果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就不能成为适格的民事诉讼当事人,那么,对其诉讼后果由谁承担?
二、对我国民事主体资格理论的反思
思考一:对民事主体资格概念形态的认识
我认为并主张,民事主体资格理论中所称的“能力”是抽象意义的概念,而不应当是具体意义的概念。理由在于:首先,之所以将民事主体的能力视为是具体意义概念的原因在于,它们混淆了权利能力与权利的区别。那些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概念中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表述具体化,实际上是没有看到“能力”与具体“权利义务”之间存在的本质区别。因为,民事主体资格的概念突出的是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交往建立民事法律关系时的地位,而不是权利或义务。在民事主体资格的概念中,权利的内容如果具体,就会与具有抽象意义的“能力”相矛盾。在这一概念中权利体现为“广义”而不是“狭义”。只有这样理解,我们才能真正认识民事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不仅仅是自然人之间的地位平等,而且也表现为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地位平等。其次,民事主体资格在法律及理论上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表现民事主体地位(权利能力)的平等性。同时也通过行为能力的表述,说明民事主体的责任能力的差别。现有的民法教科书在阐述民事主体资格的理论中,忽视了民事主体资格理论设立时的目的性。如果将民事主体资格视为具体意义上的概念,就反映不出该概念与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概念有什么理论和实际意义的区别。其三,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是法律上需要建立的一种法律观念,这种观念的确立,反映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即是民法所调整对象的平等。如果将主体资格视为是具体意义的概念,就难以避免因民事主体缺少法律规定的一些具体实体权利,而导致在民事主体之间出现不该出现的能力不平等的状况,这将危及民事主体之间地位的平等性。只有将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能力视为是平等的,没有差异的,才能从理论上说明民事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其四,对于民事主体资格概念中涉及的“权利”和“义务”,我认为应当作“全部权利和全部义务”的理解,说“全部”是指应当将权利和义务看作是民法规定的所有民事主体可以享受的所有权利义务内容。只有认识为“全部”才能体现这一概念的抽象性特点。认识民事主体资格概念的抽象性特点在理论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思考二:对法人的经营范围与民事主体资格(能力)关系的认识
按照民事主体资格(能力)是有具体内容理解,法人超越其经营范围的行为是法人没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实施的行为。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如果按照这种观点推论下去,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就可能被认为是无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主体所为的行为,那么,既然主体无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就没有责任能力,法律又有什么理由让其去承担民事责任呢?所以,我们应当抛弃法人经营范围对民事主体资格的影响和限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是消灭。法人在经营过程中都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种能力不能因法人实施无效行为而丧失,相反,正因为法人有这样的能力存在,才能让其承担因无效行为而应承担的责任。所以,我们应当树立民事主体资格属抽象意义的概念,它不应当受到经营范围的限制。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实际上是法律对企业经营权利的限制,而不是对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应当认为,民事主体在实施超越经营范围而使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主体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担责任的民事主体必须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自然人中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当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在讨论这一问题的同时,还需要对目前理论上存在的认为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观点作番评价:笔者认为,虽然法人的权利能力对法人的行为能力有影响作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同时产生,但是,在理论上将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作范围上一致性比较是没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相反是有危害的。由于民事主体资格是抽象意义上的概念,因此,用范围来说明能力的多少或大小本身是缺少科学性的。
思考三:对非法人组织民事主体资格的认识
非法人组织(在民事诉讼中亦被称为非法人团体)是否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有否定说和肯定说之分。否定说认为,非法人组织由于其难以符合法律上的独立人格特征,因此,其不能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肯定说则认为,非法人组织也能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待,尽管过去对非法人组织有观点认为其无权利能力,但从近年来一些司法解释中,已经可以看到,非法人组织具有了相应的权利能力。笔者认为,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已经得到确立,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对于认为非法人组织属于相应权利能力的观点,笔者不能赞同。因为在权利能力问题上不应当有“相应”一说,因为,如前所述的民事主体平等,主要反映为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又因为民事权利能力抽象内容的特点,所以,对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能力做限制的观点是不恰当的。而对非法人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做“相应”的认识是可以被采纳的,因为它涉及民事责任能力问题。非法人组织只有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够顺利地在实践中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民事诉讼、并承担民事责任。
思考四:对民事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之间关系的认识
坚持民事主体资格是抽象含义对民事诉讼主体有重要影响。
民事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两个概念之间既不相同,但有联系。笔者认为,民事诉讼主体,是指适格的(或正当的)当事人,即他不仅在形式上有权提讼请求,还必须是本案诉讼标的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因为他要承担诉讼后果。所以,民事诉讼主体应当是以民事主体存在为前提,只有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因为诉讼的目的与结果最后应当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来承受,如果民事主体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或受到限制,其就无法承担民事诉讼的结果。无论法人或自然人都是如此。至于非法人团体,如思考三所述,由于我们坚持民事权利能力抽象的特点,所以,非法人团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不仅存在,而且是完全的,因此,在诉讼当中也就不存在“虽有当事人能力,却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矛盾,也就可以避免当事人由于不存在民事权利能力而不承担诉讼后果的情况。
综上所述,对于民事主体资格理论的认识,目前还有许多模糊之处,检讨有关问题,对于完善健全民事法律制度都有着积极意义。
参考书:
(1)魏振瀛: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
(2)杨振山:成人高等法学主干课程教材《中国民法教程》(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版
(3):《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
(4)梅仲协:《民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6月版
(5)尹田:《民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7年8月版
(6)江平、巫昌祯:《现代实用民法词典》北京出版社1988年6月版
其次,我们教师应该教育观念,培养素质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是各级各类学校的首要任务。要实施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实现高效教学,必须探索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精神,真正培养学生具有自主性的学习品质,良好的思维品质和积极的创造能力。
因此,唯有教师角色的全方位更新,才能以优异的素质去主动适应并深入开展蓬蓬勃勃的创新教育,深层的开发中国最丰富的智力资源,最终赢得新世纪全球战略竞争的制高点和主动权。
而本文就是通过社会的人才需求来进行论述的,从而提出自主探究性学习的论述。
关键词:建立关系
一、建立师生关系
学生作为课堂学习的主体,应当极大地注意发挥其能动性,创造性。这就需要教师首先在观念上破除“好为人师”,在课堂上要变展示自己为展示学生,为学生搭建自主学习的舞台,让学生学会自主学习,提高他们的学能。建立良好的师生情感关系是实现学生主体参与的前提。首先,师生关系平等是前提条件。只有师生关系平等,学生才可能有“自我”,才能有机会进行探索性的学习和研究。这种平等的关系需要教者能够走近并走进学生,学会“蹲下身子”与学生交流,让学生觉得你就是他们的同伴。其次,民主是催化剂,只有在民主的讨论氛围中,学生才会没有心理负担,做到畅所欲言,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发现和见解。教师教学要有意识渗透民主意识,提高学生参与的主动性;营造民主的氛围,鼓励学生质疑、批评、争辨,提高其民主参与能力。最后,要创设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在哲学中,“和谐”是指一个系统与外部客观世界之间及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协调,平衡的状态。在课堂教学中要创造和谐和平衡发展来建立师生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拥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为实现学生的自主性课堂学习创设了良好的外在氛围。
二、给予自主探究空间
对于小学生来说,他们不乏精妙的思维火花的闪现。丰富的想象是他们年龄段的优势与财富,但长期以来,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中,这种睿智,这种精彩,往往被教师的需求在不经意中无情的扼杀了,久而久之,学生便在教学中呈现出教师需要什么样的答案,成为教师的附庸,除此之外,学生什么也没有。在我们大力倡导学生个性张扬,并善于自我表现时,我们同时也希望学生拥有全新的思维角度,因为我们的教育和教学要在不断增强自我,发现自我,形成自我中,打造一个优秀的自我。
在形成学生独特的思维角度的过程中,教师要在不同的场景和不同的活动中积极挖掘学生的所不知、所不想、所不做寻找别人尚未发现的领域,并逐步建构学生自己的思维方式,教师要学会放飞学生,鼓励学生积极地思考,让学生会追溯、发散,让学生在鼓励和期望中不断思考,不断寻找。从产生疑问到提出疑问,是学生自主性的充分体现,教师要十分注意这一环节,有机地引导学生勤思考、多分析,以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其获得成功体验,不断激励自己,认识自己,为主动学习奠定基础。
三,自主探究学习建立
传统的教学往往忽视学生的自我意识和主体地位,把学生看成消极接受知识的容器和被动接受教育的对象。由此,小学生必须要一个完整的自主探究学习的标准,笔者通过以下进行论述:
一、)让学生尽可能去“想”。培养学生一个“敢”字,鼓励他们毫无顾及的尽情去想,合理的去想。如学《圆明园的毁灭》时,采用CAI创设情景,放影片的片断,让学生看后谈体会,学生便联想到火药,学生提出中国是最早发明火药的,为什么不制造出火炮、火枪来对付英、法联军呢?这样以来,使学生的思维一下子超越了书本。
二、)让学生尽可能去“看”。“看”就是让学生观看、观察,给充足的时间去观察,通过“看”发现,在此基础上去主动学习知识。如学圆明园的风光时,采用CAI出示圆明园的风光图片,由学生尽情地观察、欣赏,再据自己观察和发现,给图片题一个与图同美的名字―题名。样学生在充分“看”的基础上进行探求并创造性地学到了知识。
三、)让学生尽可能的去“说”。学生思维的合理性通过语言表达出来,这样通过他们的说,了解学生是怎么想的,是如何达到思维的合理性的。老师给学生创设了畅所欲言的自由空间,真正做到课堂教学的氛围和谐、民主,给学生一片自主探究的蓝天。来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及快速组织语言能力。
四、)让学生尽可能去“做”。学生自己动手做的过程,实际上也包含了思维与探究的过程,在此就要为学生设计、提供做的时间和必要的物质条件。这样学生在自己找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学生的自主性、积极性。
只要我们转变教育观念,给学生留下时间、空间和机会,放手让学生大胆地去想、去看、去说、去做、去怀疑、既教给学习方法,有教给获取知识的途径。就能培养学生自主、探究的能力和意识。
结束语
自主探究学习是主体发展的最高表现。对小学生而言,它意味着独立思考、求新求异、想象力丰富、动手能力强等。自主探究学习发展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等。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是不可抵估的,教师只有充分认识这一点,用主体教育的理论武装自己,开放教学思想,孩子们的创新精神、自主探究学习能力才能得到保护和培养。
参考文献
关键词:语文教学;课程改革;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
语文课是一门传统的基础课,积习甚多。过去那一味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传统学习方式,使“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被长期封杀。《语文课程标准》中提到:“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新课标要求我们建立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的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好奇心,探究欲,培养学生主动思考、质疑、求索以及善于捕捉新信息的能力,并把这种能力的培养定为课堂教学的终极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无能力对它作出较为全面具体的解读和评述,只能以一名一线教师的角度,谈几点我自己肤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何为“自主学习”
所谓“自主学习”是就学习的内在品质而言的,和它相对的是被动地学习,机械地学习,他主地学习。当学生的认识、动机与行为三个方面都是一个积极的参与者的时候,这样的学习就是自主性学习了。自主性学习的基本品质是主动性。许多经验和研究结果表明,对未来世界的好奇心和探究需要是青少年的普遍特性。如何引导学生主动去求知呢?我觉得魏书生老师的“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的教学思想值得我们广大语文教育工作者的反思。我所理解的“使学生成为真正的学习的主人”,并非目前许多老师在课堂上所玩弄的那种你问我答,一呼百应,热热闹闹的形式提问和毫无意义的相互争论,而应象魏书生老师那样,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为出发点,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建立平等互助的新型师生关系,尊重和发展学生丰富多彩的个性,从而培养学生做学习主人的意识和能力。我在施教过程中,尽量把学生推向能力训练的实践场合,甚至让学生代替教师发挥教学作用。在阅读教学中,我打破以往单一化的“一言堂”,趋向多元化的“民主堂”。我知道,学生是个体的,不同的家庭、经历、情趣,对文本意义的理解和接受是完全不同的。对学生的各种独特的理解要从积极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并从中去寻找合理的内核,提倡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得出不同的答案,提倡多元的碰撞,让他们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对文本的理解和体验,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和独特的感悟,如此才会受到情感的熏陶,获得思想的启迪,享受审美的乐趣。在语文课堂上,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我们要相信学生通过亲自实践,语文能力是会得到提高的。
二、怎么“合作学习”
《课程标准》提出:“有效的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放手实践、自主探究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学习方式。”合作学习的主张并非于今日始,中国自古有之。孔子说“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又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学生通过合作学习不仅可以学到课本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合作意识,使学生学会与他人合作的方法,培养他们的合群性和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帮助他人共同进步的良好品质,使每一个学生在相互交往中都有自我表现的机会和条件,从中可以寻找自我价值、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充分体验合作成功的快乐。我在教学中是这样做的:首先是小组的组建。我根据班内的实际情况,有意识的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学生按照“组间同质,组内异质”的原则分组。一般以5——6人为宜,做到每组优、中、差各类学生比例相当。其目的是为了在合作中做到组内合作,组间竞争,让每个学生有展示自我的机会。在实际过程中,我还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定期进行人员调整,以保证小组间竞争的活力,增强小组内部合作的凝聚力。
三、如何“探究学习”
探究性学习的兴起,顺应了素质教育的潮流。它有力地冲击着传统的接受性学习以教师为中心忽视学生主体作用所带来的诸多弊端,成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它的高级形态就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以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研究课题,主要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它可以且应该在日常教学中起步,使接受性学习与其结合,形成互补。现在我们要引起足够的关注,使它与接受性学习相得益彰地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教学过程。在具体教学实践中,该怎样指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激发学生探究兴趣
兴趣是培养学生创造精神的原动力。孔子曾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我们应当充分发挥语文教学特有的魅力,使课程内容与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情境和认知特征相适应,以活泼多样的内容呈现形式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因此,在教学准备中,要充分发掘教材内容呈现形式,寻找刺激的新异与变化,满足学生的审美需要。
2、培养问题意识
问题意识是指学生在认知活动中意识到一些难以解决的、疑惑的实际问题时产生的一种怀疑、困惑、探究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可以驱使学生积极思维,不断提出问题和积极解决问题,有利于学生良好的个性发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问题意识是探究性学习的精髓。教师设计的问题应能启迪智慧,带有挑战性,要要求他们有主见、有观点,从而形成善思多问、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思维风格。平时如果碰到有争议的内容,我会及时设计一些内容,让他们去收集资料,提出不同见解,鼓励创新。
3、关注学习过程和把握发展性评价
关注学生学习过程是引导学生学习探究的关键。在此过程中,老师要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突出学生在学习中的地位,应使学生在学习和探究中始终于主体地位。其次要提供交互式的平台,在课堂上创造一个民主、宽松、和谐、愉悦、包容的氛围,争取让每一个学生更多地介入信息交流,真正的动脑、动口、动手,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在“有意无意之间”,潜移默化中实现认知、技能、情感、态度、道德的变化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魏书生.班主任工作漫谈[M]. 漓江出版社
[2]中学语文研究性学习的探索与实践[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3]新课程 新理念[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4]语文课程新探[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中图分类号】G6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9-0200-02
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方式引入到小学语文教学活动中,能够被小学生很好地采纳和应用,从而潜在地培育小学生求知科学知识的探索创新精神、团体性合作意识、主观能动性、创造力、社会实践能力等,最终使这一学习方式渗透到小学生心中成为小学生好好学习、终身学习的有力利器,使小学生在不断的人生求知路上获得更多知识养料,进而使小学生得到身心全面塑造发展。因此,在小学语文教学活动中积极探索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方式的多途径,对小学基础语文教学进行积极突破而推动其向纵深发展。
一、剖析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应用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的必要性
1.有利于转变学习模式,尊重学生的学习地位
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审视,不难发现,在人们心中过于抬高了教师在学习求知过程中的地位,认为教师就是学习活动的中心,是一切学习活动的引领者和指挥者,学生只要听从和服从于教师的一切教学活动,学生一定能够很好地学习并在学业上获得新知。这样的教学模式压抑了学生的身心成长个性和特点,忽略了学生内心真正的学习诉求,更无视了学生的学习主体性地位,势必导致课堂氛围沉闷、严肃和无趣,势必导致学生的学习劲头不足、情绪低落和注意力涣散。而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模式,一方面,给学生的学习提供了充分的自主性空间和余地,学习氛围轻松自在,学生可以根据自我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模式进行获取知识;另一方面,让学生明白了怎么样的学习才是真正的、科学的学习,调动学生的能动性和创造力,不断获得探索科学知识的心理体验而乐于学习。
2.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增强学生的合作和探索意识
建立合作学习小组,各个成员都是学习活动中的一员,都需要各个成员发挥自主性和能动性,积极地参与到学习小组的谈论、探讨和研究中,这就促使学生在这样的学习模式中树立换位思考去深思其他学生的立场和角度,从而双方能够形成一种沟通、交流和合作的契合点,潜在地就培育了学生的合作精神。由于学习小组有更多的自我支配时间和空间,这就使得学生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求知意愿去思索和研究新问题和新情况,从而就不自觉地地激活了学生的探索意识,进而使学生更愿意主动性学习。
二、探讨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应用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的途径
1.宽松性教学,创建自主学习环境
在宽松性的教学活动中,学生会体验到莫大的自由性、平和性和空间性,学生从心理上会接受和喜欢上这样的学习环境,自觉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例如,在进行《春天在哪里》学习字和词汇这一小学语文教学活动时,教师不再教授学生,而是让学生利用《中华字典》或者相关性的学习工具,把新课中不认识的字和词进行拼音以及意思批注,并对字词的结构进行分析和研究,看哪一位同学学得又快又准确,最后教师把字词在黑板上展示,让学生主动上去补充完整。这就极大地尊重了学生的学习地位,使学生感受到教师对自己的认可,从而激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动力。
另外,还要创立语文课外宽松学习环境,要经常以一个主题为指导思想,不拘于形式地开展征文大赛、学习板报评比活动、演讲比赛、讲故事大赛等,这样的主题活动能够广泛发动学生参与进来,基于学生自身的特长而展开,极大地引起了小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关注,进而提升他们学习语文的自觉性。
2.创建学习合作小组,活跃课堂氛围
打乱原有的有秩序性小组分组,兼顾学生的学业程度、学习能力以及男女比例,把学生分成若干个学习合作小组,要求成员之间平等互助、自由探讨,集思广益、注重团队配合去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例如,在进行《苏州园林》这篇课文的阅读教学活动时,教师基于一定的分组原则把全体学生按照学习合作小组进行分组,以篇章段落作为小组的研究范围,让每个小组根据自己所具体研究的段落探索段落的主旨大意,内容,从哪个方面对苏州园林进行了阐释,而后让每个成员积极寻找并与其他成员交流意见,最终形成自己的认知。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注意小组学习进度并给予引导,最后教师逐一让小组成员选出的代表进行发言和回答问题,而后教师给予点评,在点评中教师要注意多鼓励和赞扬学生以便于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信心和自豪感。通过这样的教学活动,小学年龄阶段的心理天性和个性就自然地流露出来,不仅促使学生敢于探索、敢于质疑,而且促使学生认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从而提升了学生的综合性素养。
三、结语
“自主、 合作、探究”学习方式走进小学生语文教学活动中,是时代教育发展的趋势要求,是小学生成长发展的必然诉求,是小学语文教学活动自身特点的需求。这样的学习方式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它不仅培养了学生的智力性因素,让学生的知识结构得到源源不断地补充,而且也培养了学生的非智力性因素,让学生勇于审视自我、挑战自我和超越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