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出行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在出行前,冠心病患者可以到医院做一次全面检查,确定病情处于什么程度,再征求医生意见,计划好合适的外出时间、地点或旅行方式等。
1 可以旅行的情况
曾患心绞痛、心肌缺血或心肌梗死,但病情长期稳定,达到或超过3~6个月没有复发,心功能无严重受损,在日常生活中上4~5层楼梯,或行走2~3千米后,没有明显胸闷、气短的感觉。如果和上述情况相符,就可选择与平时活动量相当的旅游项目。
2 不宜旅行的情况
心功能Ⅱ级者,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不宜远游,尤其别尝试爬山、游泳等剧烈活动。
心功能Ⅲ级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应避免出行,只能在社区绿地做小范围活动。
心绞痛频繁发作、急性心肌梗死后处于康复期的患者,3个月内禁止外出。
什么季节出行更保险
春,冬季是冠心病高发时段。寒冷的空气,造成冠状动脉痉挛,影响心肌供血,如果感冒,就会诱发心绞痛。夏季炎热,温度过高,使心率加快,也有发生心绞痛的危险。因此,冠心病患者应选择春末、夏初或秋季外出,此时气候温暖,昼夜温差变化小,最适宜旅游。
需避免哪些旅游地点
高原地区日照强烈,空气含氧量比平原低,对健康会产生一定影响。而过于潮湿、炎热或寒冷的地方,如热带雨林,纬度较高的地区,都不应作为冠心病患者的旅行地点。推荐选择气候宜人、空气清新的目的地,随时注意防风保暖。
飞机和火车 哪种方式更安全
飞机 飞行乘坐条件越来越舒适,缩短了路途花费时间,机舱内也能保证氧气充足,减轻患者的疲劳感。如果患者日常活动无明显不适,没有心绞痛发作,可选择飞机出行。
不过,空中治疗与急救的条件毕竟有限。飞机上升与降落时“离心”的感觉,可能诱发心脏病急性发作。为避免意外发生,患有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频发心绞痛,血压过高的冠心病患者,不应勉强乘坐飞机。
火车 火车因为在地面行驶,受气压影响较小。如果火车线路安全、平稳,对患者更有利。
旅行中最该关注的问题
预备好随身药箱 冠心病患者宜和同伴随行。除记住按时服用常规药物外,还应随身携带病情摘要、近期心电图和急救药品,如硝酸甘油、普萘洛尔、呋塞米、卡托普利,美西律或地高辛等。出门在外,常易发生胃肠炎,或晕车、晕船,如不及时纠正,会诱发心脏问题。可在随身药箱里携带氧氟沙星(氟哌酸),或茶苯海明(乘晕宁),地西泮(安定)等。如果服用后症状不能缓解,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河南科技大学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目前下设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轴承设计与制造、液压传动与控制4个专业。在5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该专业依托地域和行业优势,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形成了自己的办学优势与特色。特别是轴承、液压专业方向,在机械行业有较大的影响力。2011年,该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第二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学校将参与国家“卓越计划”作为发展的重要契机和重大教学改革工程,全面开始实施试点班的培养工作。
二、明确优势和特色,走特色发展之路
人才培养特色是一所高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人才培养方面所独有的、优于其他院校的、为社会所认可的优良特性,是该校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一个主要标志。“卓越计划”的实施是为了更好地办出专业优势和特色,所以参与高校要立足于自身长年办学形成的优势和特色,最大限度地运用好“卓越计划”的各项政策措施,使参与专业的人才培养优势和特色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得到具体体现,进而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得到切实加强和进一步发挥。
河南科技大学是全国培养轴承技术高级人才的唯一一所高校,“人无我有”,具有明显的专业特色。目前,轴承专业方向已经培养了5000 多名本科生和研究生,75%以上从事轴承技术、管理与销售工作。根据初步统计,成为企业技术、管理与销售骨干的毕业生约占95%,担任企业中层领导的毕业生约有45%,5%以上的毕业生已经成为企业的高层领导,还有部分毕业生自办轴承企业,成为有知识、懂技术的私营企业家,也有在国外从事轴承技术研究和国际贸易工作的毕业生。这些校友遍布整个轴承行业,为学校在轴承行业赢得了很好的声誉,更重要的是为我国轴承工业的发展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形成了一种行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所以本项目计划从2011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345名同学中,采取学生自由申报和学校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选取40名左右的同学组成“卓越班”,按轴承专业方向进行卓越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实践,以期使该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优势和特色更加鲜明。
三、依托行业背景,加深校企合作深度
“卓越计划”的特点之一是企业深度参与培养过程,将企业的参与作为实施该计划的前提。虽然“卓越计划”规定了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职责,但目前还没有像国外那样以立法和制定法规来强化企业参与高级技术人才培养相关职责的有关政策,所以参与“卓越计划”的高校在选择专业领域和制定专业培养方案时必须注重本校人才培养所具有的行业企业背景。
洛阳是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林立,科技力量雄厚,机械工业发达。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洛阳第十设计院均是轴承专业化生产、研究与行业规划单位,与河南科技大学高级轴承专业人才教育一起,形成了我国轴承行业的技术与教育中心,为实施校企深度合作教育奠定了地域优势。目前,校企联合建立了“矿山重型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轴承陈列馆”“ENERPAC(美国)超高压液压实验室”“固高科技(深圳)运动控制实验室”等 7个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18个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香港白马轴承有限公司、美国实用动力(上海)有限公司、美国铁姆肯(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校设立了专项奖学金。校企联合的“长大隧道全断面岩石掘进机掘进技术研究与应用”和“复杂地层特大型竖井钻机及成井工艺关键技术”项目分别于2005年和2009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在“卓越计划”方面,已与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舍弗勒投资有限公司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三家签订了“卓越计划”的联合培养协议。其中,与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成功申报了“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四、转变人才培养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卓越计划”提出了“3+1”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广义来讲,“3+1”人才培养模式是一个打破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方式,突出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通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良性互动,企业由单纯的用人单位变为联合培养单位。狭义来讲,“3+1”人才培养模式指校内学习与校外企业学习工作学期总课时分配不小于3∶1,注重的是学以致用,工读交替、学用相长。
“卓越计划”将卓越工程师的培养过程分为校内学习和企业学习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密切的联系。校内学习阶段主要完成工程基础教育的任务;企业学习阶段主要完成工程职业教育的任务。校内学习阶段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以基本的实验和实训;企业学习阶段以实践教学为主,辅以必要的理论学习。该培养方案实施的主要特点、难点和重点是企业学习阶段,因为合作教育的目标是在真实的企业和岗位锻炼,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企业参与的程度和学习的效果是“卓越计划”成败的关键。
河南科技大学结合专业的客观实际,在“卓越计划”构筑的宏观指导框架下,按照培养目标要求,依托签约的校外工程实践教育基地和校企共建的联合实验室,提出了“校企全程 互动”的产学研合作的“3+1”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全程互动”体现在招生计划、培养方案、理论实践教学、基地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建设、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等环节的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紧密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和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
具体来讲,构建公共基础教育、工程基础教育、专业工程教育、企业工程实践、课外素质能力拓展的五个层次人才培养课程新体系,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打破传统的授课顺序,实行2.5年(学校)+0.5年(企业)+0.5年(学校)+0.5年(企业)的教学方式。其中,2.5年(第1~5学期)在校学习公共基础理论、工程基础理论;0.5年(第6学期)在企业进行工程认知、生产实习、现场操作及分析、专业工程课程及其课程设计;0.5年(第7学期)再回校学习专业知识拓宽课程,完成全部实践报告及总结答辩;最后0.5年(第8学期)在企业进行以工程项目设计和综合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毕业设计及操作加工实践,使毕业设计的工程实际项目达到100%。课外素质能力拓展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该模块设置了4个素质能力学分,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素质能力学分的获得途径为:参加学术讲座、自主学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工程训练等活动或参与教师、企业的科研课题并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
五、校企互动、相互渗透,构建新型的教师队伍
构建一支满足工程人才培养要求的高水平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是“卓越计划”成功实施的关键。为此,河南科技大学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卓越计划”师资队伍建设: 派遣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做科技特派员或实践进修,提升中青年教师工程能力素养,强化工程背景;鼓励教师参与科学研究,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工程实践能力;聘请有丰富工程经历、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师为学校的兼职教授,来校作技术讲座,担任企业学习阶段部分课程的教学工作,指导工程实践和毕业设计。目前,学校聘请了中国隧道集团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王梦恕院士担任名誉院长,28名企业、科研院所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为兼职教授。通过校企双方互动,相互渗透,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
六、改革管理与评价体系,保证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结合“卓越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价、监控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招生、选拔、学籍管理、实践实习和就业等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为该计划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学校成立了“卓越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委员会、校企联合培养协作组;学院成立了“卓越计划”工作小组和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校、院两级的领导机构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与管理。
建立校内质量监控体系、社会评价体系、联合培养单位质量反馈体系“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以学生工程能力评价为主体,建立以课程、实践、学校导师、企业导师“四位一体”的评价体系。注重对学生的工程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的评价,将对学生能力的评价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七、结束语
“卓越计划”从根本上讲,是为适应新的时代特点、适应新的发展阶段对人才的新要求而进行的工程教育改革和转型。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必须大胆实践探索。结合河南科技大学的办学定位和试点专业形成的自身优势和特色,依托行业企业背景,探索与实践“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3+1”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体现承载学生工程素质与工程能力的课程体系,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总之,以试点专业为对象,进行全面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加凸显专业的优势与特色,为机械行业培养出更多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林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培养方案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1,(2).
[2]汪泓.打造卓越工程师摇篮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J].中国大学教学,2010,(8).
一、引言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参与“卓越计划”的高校是多层次的,包括“985”大学、“211”大学、地方重点建设大学和一般学校等4种不同类型。参与高校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方面具有不同的优势和特长,肩负着不同层次和类型工程人才培养的使命和责任。因此,参与高校尤其是地方普通院校,如何依托行业背景,发挥自身的办学优势与特色,制定与办学定位相适应的“卓越计划”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值得探索与实践的。
河南科技大学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目前下设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轴承设计与制造、液压传动与控制4个专业。在5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该专业依托地域和行业优势,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形成了自己的办学优势与特色。特别是轴承、液压专业方向,在机械行业有较大的影响力。2011年,该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第二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学校将参与国家“卓越计划”作为发展的重要契机和重大教学改革工程,全面开始实施试点班的培养工作。
二、明确优势和特色,走特色发展之路
人才培养特色是一所高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人才培养方面所独有的、优于其他院校的、为社会所认可的优良特性,是该校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一个主要标志。“卓越计划”的实施是为了更好地办出专业优势和特色,所以参与高校要立足于自身长年办学形成的优势和特色,最大限度地运用好“卓越计划”的各项政策措施,使参与专业的人才培养优势和特色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得到具体体现,进而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得到切实加强和进一步发挥。
河南科技大学是全国培养轴承技术高级人才的唯一一所高校,“人无我有”,具有明显的专业特色。目前,轴承专业方向已经培养了5000 多名本科生和研究生,75%以上从事轴承技术、管理与销售工作。根据初步统计,成为企业技术、管理与销售骨干的毕业生约占95%,担任企业中层领导的毕业生约有45%,5%以上的毕业生已经成为企业的高层领导,还有部分毕业生自办轴承企业,成为有知识、懂技术的私营企业家,也有在国外从事轴承技术研究和国际贸易工作的毕业生。这些校友遍布整个轴承行业,为学校在轴承行业赢得了很好的声誉,更重要的是为我国轴承工业的发展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形成了一种行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所以本项目计划从2011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345名同学中,采取学生自由申报和学校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选取40名左右的同学组成“卓越班”,按轴承专业方向进行卓越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实践,以期使该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优势和特色更加鲜明。
三、依托行业背景,加深校企合作深度
“卓越计划”的特点之一是企业深度参与培养过程,将企业的参与作为实施该计划的前提。虽然“卓越计划”规定了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职责,但目前还没有像国外那样以立法和制定法规来强化企业参与高级技术人才培养相关职责的有关政策,所以参与“卓越计划”的高校在选择专业领域和制定专业培养方案时必须注重本校人才培养所具有的行业企业背景。
洛阳是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林立,科技力量雄厚,机械工业发达。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洛阳第十设计院均是轴承专业化生产、研究与行业规划单位,与河南科技大学高级轴承专业人才教育一起,形成了我国轴承行业的技术与教育中心,为实施校企深度合作教育奠定了地域优势。目前,校企联合建立了“矿山重型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轴承陈列馆”“ENERPAC(美国)超高压液压实验室”“固高科技(深圳)运动控制实验室”等 7个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18个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香港白马轴承有限公司、美国实用动力(上海)有限公司、美国铁姆肯(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校设立了专项奖学金。校企联合的“长大隧道全断面岩石掘进机掘进技术研究与应用”和“复杂地层特大型竖井钻机及成井工艺关键技术”项目分别于2005年和2009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在“卓越计划”方面,已与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舍弗勒投资有限公司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三家签订了“卓越计划”的联合培养协议。其中,与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成功申报了“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四、转变人才培养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卓越计划”提出了“3+1”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广义来讲,“3+1”人才培养模式是一个打破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方式,突出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通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良性互动,企业由单纯的用人单位变为联合培养单位。狭义来讲,“3+1”人才培养模式指校内学习与校外企业学习工作学期总课时分配不小于3∶1,注重的是学以致用,工读交替、学用相长。
“卓越计划”将卓越工程师的培养过程分为校内学习和企业学习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密切的联系。校内学习阶段主要完成工程基础教育的任务;企业学习阶段主要完成工程职业教育的任务。校内学习阶段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以基本的实验和实训;企业学习阶段以实践教学为主,辅以必要的理论学习。该培养方案实施的主要特点、难点和重点是企业学习阶段,因为合作教育的目标是在真实的企业和岗位锻炼,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企业参与的程度和学习的效果是“卓越计划”成败的关键。
河南科技大学结合专业的客观实际,在“卓越计划”构筑的宏观指导框架下,按照培养目标要求,依托签约的校外工程实践教育基地和校企共建的联合实验室,提出了“校企全程互动”的产学研合作的“3+1”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全程互动”体现在招生计划、培养方案、理论实践教学、基地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建设、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等环节的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紧密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和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
具体来讲,构建公共基础教育、工程基础教育、专业工程教育、企业工程实践、课外素质能力拓展的五个层次人才培养课程新体系,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打破传统的授课顺序,实行2.5年(学校)+0.5年(企业)+0.5年(学校)+0.5年(企业)的教学方式。其中,2.5年(第1~5学期)在校学习公共基础理论、工程基础理论;0.5年(第6学期)在企业进行工程认知、生产实习、现场操作及分析、专业工程课程及其课程设计;0.5年(第7学期)再回校学习专业知识拓宽课程,完成全部实践报告及总结答辩;最后0.5年(第8学期)在企业进行以工程项目设计和综合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毕业设计及操作加工实践,使毕业设计的工程实际项目达到100%。课外素质能力拓展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该模块设置了4个素质能力学分,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素质能力学分的获得途径为:参加学术讲座、自主学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工程训练等活动或参与教师、企业的科研课题并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
五、校企互动、相互渗透,构建新型的教师队伍
构建一支满足工程人才培养要求的高水平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是“卓越计划”成功实施的关键。为此,河南科技大学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卓越计划”师资队伍建设: 派遣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做科技特派员或实践进修,提升中青年教师工程能力素养,强化工程背景;鼓励教师参与科学研究,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工程实践能力;聘请有丰富工程经历、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师为学校的兼职教授,来校作技术讲座,担任企业学习阶段部分课程的教学工作,指导工程实践和毕业设计。目前,学校聘请了中国隧道集团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王梦恕院士担任名誉院长,28名企业、科研院所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为兼职教授。通过校企双方互动,相互渗透,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
六、改革管理与评价体系,保证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结合“卓越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价、监控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招生、选拔、学籍管理、实践实习和就业等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为该计划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学校成立了“卓越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委员会、校企联合培养协作组;学院成立了“卓越计划”工作小组和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校、院两级的领导机构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与管理。
建立校内质量监控体系、社会评价体系、联合培养单位质量反馈体系“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以学生工程能力评价为主体,建立以课程、实践、学校导师、企业导师“四位一体”的评价体系。注重对学生的工程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的评价,将对学生能力的评价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七、结束语
“卓越计划”从根本上讲,是为适应新的时代特点、适应新的发展阶段对人才的新要求而进行的工程教育改革和转型。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必须大胆实践探索。结合河南科技大学的办学定位和试点专业形成的自身优势和特色,依托行业企业背景,探索与实践“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3+1”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体现承载学生工程素质与工程能力的课程体系,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总之,以试点专业为对象,进行全面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加凸显专业的优势与特色,为机械行业培养出更多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林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培养方案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1,(2).
[2]汪泓.打造卓越工程师摇篮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J].中国大学教学,2010,(8).
[3]唐勇奇,黄绍平,刘国繁等.校企合作培养“卓越工程师”[J].教育探索,2010,(12).
种子是基础。在农业转型升级中种子的基础作用不仅没有弱化,反而需要加强。全国的茶树良种很多,过去我省以引进良种为主。这些引进品种一般来讲都已有一定的种植规模和产品市场,建园的风险小,但产品的同质化竞争激烈,引种地的优势明显比原产地弱。陕西要成为茶叶强省,发展自有品种是必然的选择。
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十二五”期间“陕茶1号”选育成功,2014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茶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以“陕茶1号”为代表的适生优良品种,促进产业换代升级。“陕茶1号”是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性系茶树新品种。“陕茶1号”的发展从全省层面体现了“人无我有,特色在我”的优势,有利于塑造陕茶的差异化风格,增强品质、品牌的核心竞争力。“陕茶1号”刚刚进入推广阶段,从已推广的情况看,“陕茶1号”在陕南是适宜的,也是陕西当前生产上可以规模化发展的唯一省内自有品种。“十三五”期间,“陕茶1号”应当在推动全省茶产业转型升级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二、更新生产观念。提高茶园效益
茶园是产品的原料基础。随着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茶园由单一的农业生产,向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一是茶园向休闲、景观园林化农业转变。通过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茶园生产的综合产值,相继涌现的“茶庄园经济”将成为重要生产形式。二是专业化生产,这仍是茶园经营的主导。专业化生产的基础是茶园的标准化和机械化。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劳动成本,提高产品标准化程度,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三是绿色生产。茶叶作为绿色食品,消费者不仅关心质量,还关心生产过程。通过采用绿色生产模式,并通过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透明生产全过程,同样能起到促进销售、提高茶园效益的作用。
>> 浅谈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处理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急诊处理 老年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特点及临床处理分析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的护理体会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观察与护理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护理分析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的临床救治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临床护理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护理体会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护理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临床护理分析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诊治体会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急救程序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内科护理分析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护理策略探讨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治疗与护理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内科护理体会 老年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外科治疗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的护理分析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的护理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医学 >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处理流程及评估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处理流程及评估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吴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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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上消化道出血(UGIB)是消化道常见急症之一。2013 年英国统计成年人 UGIB 年发病率约为 100/10 万 -180/10 万。死亡率约 2%~2.5%。国内外已发表多个相关指南及共识意见,消化科医生对此病的诊治也相当熟悉。此前,国内的《肝硬化门静脉高压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的防治共识》及《急性非静脉曲张性上消化道出血诊治指南》对于指导临床诊疗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但是,由于部分 UGIB 患者病情危重,临床上需要迅速对病情及预后做出正确评估,并制定一套规范的急救流程。为此,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于2015年 10 月了《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急诊诊治流程专家共识》,提出一整套急性 UGIB 病情评估与急救流程。
同月,澳大利亚 Austin 医院的 Robertson 教授等也在 GIE 杂志上发表的研究,详尽地比较了几种评估 UGIB 预后的评分系统。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急诊诊治流程的提出
在《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急诊诊治流程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中,首次提出了急性 UGIB 的诊治流程。其着重点为病情评估、稳定循环、初始药物治疗。临床上可根据该流程对 UGIB 患者进行评估、治疗和管理。在流程中首先对患者进行危险性分层,高危患者在救治中需要分阶段进行紧急评估、二次评估、三次评估,每次评估后根据具体病情分别给予紧急处理、临床治疗及治疗方案的再调整。
1、早期危险分层
患者就诊后首先进行早期危险分层。高危因素包括:年龄>60 岁;休克、性低血压;意识障碍加重;急性消化性溃疡出血;食管胃底静态曲张破裂出血;恶性肿瘤出血;合并凝血功能障碍的出血及慢性肝病出血。
2、紧急评估与紧急处理
高危患者随即进行紧急评估。紧急评估的内容包括:意识状态评估、气道、呼吸、循环。根据评估的结果指导紧急处置:通畅气道、辅助呼吸、液体复苏、输血等初期的急救措施。共识中提出早期经验性联合用药 PPI+ 生长抑素适用于大多数患者,高度怀疑静脉曲张出血时联用血管升压素 + 广谱抗生素。
3、二次评估与急诊治疗
当高危患者解除危及生命的情况、液体复苏和药物治疗开始后,进行二次评估(全面评估)。内容包括全面的病史采集、全面查体、必要的辅助检查。通过此次评估,对病情严重程度、可能的疾病诊断、有无活动性出血及出血预后作出判断。二次评估指导急诊临床治疗。临床治疗除相应药物外,三腔二囊管的应用、急诊内镜诊断与止血处理、放射介入、外科手术各有其适应证及优缺点,临床医生应根据具体病情选择治疗方案。
4、三次评估
包括死亡风险、再出血风险评估及多脏器功能障碍的诊断评估。本次评估确定患者的预后,并决定是否出院或转入专科或 ICU 进一步治疗。既往的评价系统包括 Rockall 评分、Blatchford 评分以及 Child-Pugh 分级。近期有学者提出 AIMS65 评分系统,显示出良好的预测能力,且临床上简便易行。
各评分系统的简历与评论
1、Rockall 评分
该评分系统用于再出血及死亡风险评估,将患者分为高危(≥ 5 分)、中危(3-4 分)、低危(0-2 分)。但其缺点为变量中有内镜诊断内容,限制了在早期急救及基层医疗单位的应用。为此,国外亦有将其不包含内镜内容的几项变量组合成一种简化的评分系统,称为内镜前 Rockall 评分。
2、Blatchford 评分
该评分基于简单的临床与实验室检查变量,无需内镜检查且敏感性高,适合在急诊救治中早期应用。分为中高危(≥ 6 分)与低危(<6 分)。在预测对治疗需求或死亡风险方面,优于 Rockall 评分。
3、AIMS65 评分系统
这是新近推出的一项危险分层的评分系统,可用于预测 UGIB 住院患者死亡率。该评分系统共有 5 项变量:白蛋白<30 g/L、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意识状态改变、收缩压<90 mmHg、年龄>65 岁。符合 1 项计 1 分,总分 5 分。2015 年 10 月,澳大利亚的研究团队发表了他们的初步研究成果,证实了 AIMS65 的准确性和价值。
作者单位:518105 深圳市松岗人民医院
通讯作者:雷平光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是消化内科常见病多发病[1],该病已是对患者生命健康安全造成重要威胁的急性病症之一。患者临床反映为因消化道组织发生严重病变而出现呕血、便血、腹痛、昏厥等程度不一的症状,若未及时抢救,死亡率超过十分之一,因此应高度重视该病。对于该病的治疗应以首先止血为原则,我院针对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收诊的56例急诊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进行临床急救,效果较为理想,现将相关总结和体会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共接诊的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56例中有男31例,女25例,所有实施急诊患者平均年龄在47岁上下,其中年龄最小和最大的患者分别为19岁和73岁;经观察和询问得出:患者临床症状中有呕血、黑便及呕血且黑便的分别为36例、38例和24例;患者中有7例因失血过多而休克,有16例经大便潜血试验显阳性;导致出血的的病因以十二指肠溃疡和胃溃疡居多,分别为23例和22例,其余11例为其他病因。
12 对患者出血状况程度的评估 见表1。
13 急诊处理手段 ①患者入院后立即评估其出血量,判定病症程度,为其建立至少两条静脉通路实施输液输血;同时给予患者药物止血、吸氧等内科常规治疗手段;要求患者不予进食和卧床休息;加强对患者的各项生命体征和排尿量进行观测;进行血常规、红细胞压积、血压、肝功等的检查;依据患者自身病症情况,给予适量的液体补充,血浆、全血或白蛋白等的补充用以维持患者自身血容量;对患者临床症状认真作好观测记录。②患者需紧急输血指征:患者有变换身体姿势立即出现晕厥、血压降低以及心率加速症状,患者血压比基础压下降四分之一或是低于90 mm Hg的收缩压;血细胞比容低于四分之一或是低于70 g/L的血红蛋白。③对耐受性较强的患者及时采取胃镜检查,确定导致患者出血的准确位置,情况紧急时,可选择在内镜下施行止血手段。本次研究对象中有21例患者即在内镜直视情况下,进行喷洒每次在30~50 ml范围内的去甲肾上腺素(生理盐水100 ml内含8 mg的去甲肾上腺素);其中有5例在出血部位先实施1/10000肾上腺素注射,再实施硬化剂无水乙醇注射或百分之一的十四烃硫酸钠2~5 ml的注射。④止血类药物的给予:对于消化性溃疡、急性胃粘膜损害、食管裂孔疝和食管炎等引起的出血,实施组胺H2受体拮抗剂和抗酸剂止血;对于胃出血患者,可给予甲肾上腺素8 mg,加入冷生理盐水100~200 ml,经胃管灌注或口服,每05~1 h灌注一次,若有需要可重复3~4次;应激性溃疡或出血性胃炎回避该法;亦可根据患者临床症状选择生长抑素、立止血,维生素K1,凝血酶、垂体后叶素、止血敏,止血芳酸、安络血、中药云南白药等,但应避免滥用止血药。
13 疗效判定 痊愈:7 d内患者大便潜血试验显阴性,停止吐血和黑便。显效:7 d内患者大便潜血(+),大便颜色趋于正常。有效:7 d内患者大便潜血(++),大便颜色趋于正常。无效:患者病症未见好转或有病症加重现象。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6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用%计数。
2 结果
21 经我院对56例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依据入院症状反应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治疗措施后,患者在一天时间内完全止血的有53例(946%),1例(18%)患者因保守治疗出血不能控制转院,共计2例(36%)因胃癌晚期和肝硬化晚期抢救失败病亡,56例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急诊处理后结果见表2。
22 56例患者住院7 d内疗效情况,见表3。
3 讨论
据有关数据显示: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发生率约为10%[2],该病的发生率较高,且救治不及时,会威胁患者生命,因此对该病的救治应因其高度重视。患者患病后,会因病变部位出血导致临床出现呕血、黑便、腹痛、昏厥等现象,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急性胃黏膜病变是引发患者出血的罪魁祸首,出血状况并会因患者病症程度的增加而出现临床表现更为明显的特点。对该病的救治过程个人认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31 患者入院后首先快速判定导致患者病症的因素以及出血量。病症程度参照上呼吸道患者出血状况程度分级表进行划分。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病症程度相对较轻;急性胃黏膜病变患者病症程度介于轻、中度之间;胃癌、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患者病症程度多处于中、重的范围内。
32 其次为患者建立静脉通路,实施输液输血处理,临床较常采用中心静脉置管套管股静脉穿刺和序贯法浅静脉留置术两种,进行液体输送时应依据其血压变换情况调整输送速度并且加强临床监护,防治突发意外。
33 最后给予止血处理,临床主要采用药物、内镜和手术等止血方式。对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止血的药物应用,目前方法较多。①药物止血:有利用碱性类药物进行止血,如从患者胃管内注入10%的孟氏溶液,通过促使血液凝固达到止血效果;有利用人工合成生长抑素进行止血作用,如利用奥曲肽选择性减少门静脉及其侧枝的血流量及压力、降低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的压力、拮抗胰高血糖素对内脏血管的扩张作用、抑制胃酸和胃蛋白酶的分泌,防止凝血块被分解而止血;有利用生长抑素衍生物、钙离子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等实施止血;有利用第三代H2受体阻滞剂法莫替丁对胃酸分泌进行控制达到止血,利用奥美拉唑控制质子泵酶活性止血等。②内镜止血:胃镜作为一种检查手段,对上消化道出血的病因及部位的判定直观而准确[3],对于情况紧急的耐受性强的患者,可以选择在内镜下进行局部结扎、套扎、注射硬化剂、粘合剂等治疗止血以及药物喷洒止血。③手术方式:如经药物治疗、内镜下止血治疗均无效,而患者条件许可,可考虑采用手术止血。
总之:对于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的急诊处理,应采取正确评估、扩充血容量、选择止血手段等方式进行及时处理,同时应加强对患者各项体征的监测。
参 考 文 献
中图分类号:DF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246(2002)06-0037-05
行刑社会化是当今世界行刑制度发展的趋势,甚至成为衡量一国先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犯罪学界、尤其是监狱法学界对此给予了热切的关注。但与国外的理论及实践比较起来,我国仍显得非常薄弱,很有必要加大研究的力度。笔者不揣浅陋,就行刑社会化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加以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行刑社会化的概念
(一)关于行刑社会化概念的不同认识
目前关于行刑社会化的概念,无论国内外的立法还是学术界,都尚未形成一致意见,国内学者对行刑社会化的定义也有各种论述,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行刑社会化指的是自由刑的执行中注重社会因素在矫正工作中的作用,放宽对罪犯自由的限制,加强罪犯和社会之间的联系,使之易于复归社会。[1]
2.行刑社会化指的是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通过放宽罪犯的自由、拓宽罪犯和社会之间的联系,促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和有关的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的正常的信仰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复归社会。[2]
3.行刑社会化指的是监狱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为最大程度的减少自由刑的负面效应,将监狱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效的结合起来,教育转化罪犯的思想,促使他们最终适应社会而采取的行刑措施。[3]
4.行刑社会化指的是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为避免自由刑的不良后果,通过放宽监狱与社会的隔离程度,拓宽罪犯与社会的联系,促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的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复归社会,而采取的确保罪犯与社会生活相接近的行刑措施。[4]
5.行刑社会化指的是不把监狱单看作国家的机关,而把它看作社会事业的一种,社会有过问的权利,并有协助的责任,社会团体替监狱分担一部分行刑事务的现象。[5]
从上述对行刑社会化的不同理解可以看出,它们都揭示出行刑社会化的一些基本特征,包括:(1)行刑社会化发生在行刑过程中,这说明行刑社会化的工作是在对犯罪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进行的,其对象就是被执行刑罚的犯罪人;(2)反对传统的“封闭式监狱管理模式”将罪犯完全隔离起来的做法,强调罪犯与社会外界的交流和联系,将社会资源充分地利用到监狱的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3)行刑社会化最终的目标是促使犯罪人能够顺利复归社会,成为守法的社会公民;(4)基本上都以社会正常的信念、观念为标准来衡量犯罪人,将这些观念灌输给罪犯,使之能够接受。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方面。
但是也存在一些差异和分歧,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对行刑社会化的定性上,第三、四种概念认为行刑社会化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而其他几种概念基本上都认为行刑社会化是一种活动或者现象;(2)在行刑社会化的执行主体方面,这几种概念都没有明确,前四种观点倾向和强调监狱本身的作用,而第五种观点比较重视社会参与力量的作用;(3)在行刑社会化的范围上,是限于自由刑、监禁刑还是其他,意见不一。
(二)行刑社会化概念的界定
我们认为,对行刑社会化的内涵可以从行刑社会化的主体、行刑社会化的适用范围、行刑社会化的目标等几个方面加以揭示。
1.行刑社会化的主体
行刑社会化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或者社会现象,其展开要依赖于一定的主体采用适当的措施。而关于主体,一般认为监狱是行刑社会化的主体,争论主要在于社会组织能否成为其主体。从我国的社会实践来看,假释、缓刑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的,而且都是在监狱之外进行的。即使是监狱犯人,监狱外的学校也会进入监狱协助进行社会罪犯的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等等,并不是完全依靠监狱来完成这样的工作。就外国的实践来看,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很早就介入到了监狱的工作中,出狱人在社会团体的照顾之下逐渐地进行正常的社会生活,公司、企业到监狱中招收技术上合格的工作人员,有些犯罪比较轻而刑罚也很轻缓的人在社区中有关人员的监督之下进行社会服务,接受社区矫正。有些国家里还实行监狱罪犯自治的制度。国内外的实践都已经明确地说明,行刑社会化的主体不仅仅是监狱,而且包括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
在这里有必要对行刑社会化中的“社会化”进行正确的理解。社会化,是社会学上的一个概念,从严格的角度说,是指人接受社会文化的过程,也就是作为个体的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并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经由这一过程,社会文化得以积累和延续,社会结构得以维持和发展,人的个性得以形成和完善[6]。社会化的基本意义在于:人与社会总是处于复杂的相互联系和制约的过程之中,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种双向的适应和改造的关系。因此,社会化反映了社会与作为个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社会化过程中,显性的主体是具体的自然的人,而隐性的主体则是社会。二者并不能明确的区分主体与客体。但是就行刑社会化而言,则并非如此。行刑社会化讲求行刑方式的社会化,因而行刑是社会化的客体和作用对象。即,一定的主体改变行刑本身,在行刑的内容中增加社会因素。因此,行刑社会化中的“社会化”并不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化,而是一种人们通俗和惯常的说法,是指将行刑活动推入社会,从而使之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既然如此,行刑活动就会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一方面监狱向社会开放,就接受社会因素的介入,另一方面社会也成为某些行刑活动的场所。就监狱而言,工作的内容中就有了接受社会团体进入监狱、改变行刑方式的内容,而社会外界也就有了接纳各种罪犯并对之进行教育的任务。从当前国内外的行刑社会化实践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如瑞典、丹麦都很重视监狱犯人的休假制度,后者在1971年的刑法改革中专门作了规定。美国一直以来实践社区矫正制度,努力使犯罪人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改造。法国、德国实行“监外走廊”,允许罪犯受雇于监狱之外的公司企业。另外,很多国家也努力推行犯人分类制度、中间监狱制度、建立犯罪人的自治制度、观护制度等等。罪犯的改造不再仅仅是监狱的工作,也是社会事业、社会生活的部分。不仅如此,出狱人的保护问题也一直是行刑社会化的重要内容。因此,行刑社会化并不是某一种或者某几种具体的刑罚执行方式的变革,而是一种综合性的行刑变革的观念。
有学者认为,行刑社会化是从三个方面着手的:行刑场所的社会化、行刑主体的社会化以及行刑内容的社会化。[7]这比较全面地概括了行刑社会化的发展趋势,我们认为,审视行刑社会化的概念就要从这几个角度出发。事实上,行刑场所的变更必然要引起行刑主体、行刑内容的变化。因为行刑社会化强调罪犯与社会外界的交流,强调社会(团体)参与对罪犯的改造活动,必然会让犯罪人从监狱中走出,走向社会,因此行刑社会化就要求执行刑罚的场所并不仅仅限于监狱(或者其他的封闭机构),即场所必须可以是社会的开放性或者公共性的场所。场所的变更就会涉及执行主体的变化问题,因为:(1)监狱的工作人员到监狱之外对罪犯进行工作,实践中难以实现,监狱工作人员本来已经担负大量的在监狱里面的任务,人员数量难以满足这种要求,本来行刑社会化的目的之一就是减轻监狱的压力,如果再派监狱工作人员监外工作的话,会进一步加大监狱的工作压力。(2)有些工作,监狱一般来说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承担,例如,出狱人的保护问题,监狱本身在社会人力资源、财力资源以及工作机会、技术培训能力上远远不如有关的社会组织,罪犯或者出狱人到了社会后这些问题如果再由监狱来解决,与没有实行社会化一样不会减轻监狱的压力。监狱本身并不是一个兼顾学校、家庭、企业的全能的社会单位,其社会功能也是很单一的,很有限的。既如此,就应当利用其他的社会单位来加以补充。(3)从经济资源上讲,监狱在经费方面往往会面临“僧多粥少”的困境,这样的花费不仅用在罪犯的身上,而且要支付工作人员的相应花费,和一般的社会单位相比较,并没有相应的减轻压力的功能承担者。而社会组织一般可以利用“积少成多”的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的总体关注,借助社会一般成员对社会稳定、安全感的看重而集聚社会的力量。(4)从良好环境的创造上,社会组织本身有一种监狱难以比及的优点,具有一般性的社会亲合力,能够理解罪犯在受到法律否定评价的情形下的实际需要,而罪犯在被以社会化方式执行刑罚时,往往处于社会组织的“控制”之下,给社会组织以主体地位和主动性,显然有利于社会组织本身发挥积极性,真正地配合好监狱的工作。因此,行刑社会化的主体必然会发生变化。当然,随着场所、主体的变化,其内容也必然不同于在监狱中的刑罚执行。这说明,三者之间是一致的,行刑社会化的基本概念应当反映这一点。
2.行刑社会化的适用范围
刑罚的执行方式与刑罚的特点有关,不同的刑罚有不同的执行方式。从我国的刑罚体系看,有死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四种,而死刑有两种执行方式(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中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自由刑都要限制或者剥夺罪犯一定期间内的人身自由,而死刑、财产刑并没有规定时间,资格刑中的驱逐出境是立即性的,剥夺政治权利有一定的时间。
行刑社会化中的罪犯是否指被判处任何一种刑罚的人呢?显然不是。从上述各种概念可以看出,行刑社会化与监狱的工作有关,而监狱中的罪犯是被判处有一定期间的监禁刑的。但是,本身就在社会上执行的刑罚是否谈不上以社会化的方式进行呢?不是的。从国外在这方面的司法实践来看,行刑社会化原来是针对一味关押监禁罪犯这种模式进行改革的。在理论上的一个根据就是反对将监狱犯罪人“监狱化”[8],主要表现为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注重犯罪人跟社会发生联系,接受社会上的正常观念。实际上不仅如此,还表现为刑罚本身的改革,设立和完善短期自由刑,有的还注重限制自由刑,例如我国很早就创立了“管制”这种限制自由刑,并且日臻完善,较之于短期自由刑更有优势。[9]其作为我国的独立刑种,是将刑罚执行置于社会之中的典范,也是刑法执行社会化原则的生动体现。社会力量参与行刑工作,在方式、模式、方向上都有一定的难度,所以社会力量的参与,开始于对出狱人的保护工作。但是这样的出狱人也都是曾经被判处一定期间的刑罚的犯罪人。刑罚的法定执行机关能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的刑罚执行活动,只能是对罪犯有一定被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而这段期间需要社会力量介入,促使罪犯与社会正常生活的交流和接触,一些即时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没有必要让社会力量参与,而且社会力量也无法参与。例如,罚金刑的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必要的时候由公安机关协助,社会力量难以取得执行的主体地位。所以,行刑社会化中的罪犯是被判处一定法定期间刑罚的犯罪人。具体到我国,笔者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在监狱之外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都可以适用行刑社会化。
3.行刑社会化的目标
要界定行刑社会化,还需要考虑其最终的目标。在这方面,我们基本同意国内学者的看法,即认为其最终的目标是促使犯罪人能够顺利复归社会,成为守法的社会公民,保证和巩固刑罚执行的效果,确保行刑目的实现。一般认为,只有罪犯回到社会后在自由生活中的表现才能作为完成改造任务的客观标准,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在服刑过程中没跑、没死、不违反纪律便改造任务完成。当今社会的发展一日千里,在极其闭塞的环境下罪犯落后于时代的距离越来越远,回到社会后其生存竞争能力与社会上的人不是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往往成为生活的弱者,虽深知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但由于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和生存方式,有可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为巩固刑罚执行的效果、确保行刑目的实现,减少和避免重新犯罪,必须激发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培养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并使之贴近时展的脉搏,切实学会某些专业知识和实用技术,为顺利复归社会成为守法的社会公民打下扎实的基础。行刑社会化最终的目标是影响其定义的重要因素之一,对准确界定行刑社会化的内涵具有重要意义。谈到行刑社会化的目标,有必要澄清行刑社会化与罪犯社会化这两个范畴的关系。罪犯的社会化问题,简单地说就是罪犯出狱之后适应社会生活的问题。相对于罪犯在进入监狱之前的社会化,也可以说是罪犯的再社会化。罪犯再社会化的过程,在过去很长时间里都是在监狱中进行的,实际上进行了“监狱化”,“监狱化可能制造有监狱人格的人,即对一切都抱有疑忌、仇视的阴暗心理,或在生活中处处表现卑微、顺从,近乎丧失判断是非的能力,对周围发生的一切均以权威者的号令为准。”[10]而且社会生活本身瞬息万变,发展很快,对罪犯来说,单纯实行封闭的监狱管理更不利于罪犯适应社会生活。这说明对罪犯进行“再社会化”是很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将犯罪人转变为真正的社会人。但是,罪犯社会化与行刑社会化并非一回事,行刑社会化的目标之一可能是让犯罪人社会化,但其本身更强调在行刑过程各个方面社会力量的参与,罪犯社会化的途径之一是行刑社会化。
综上所述,我们不妨对行刑社会化的概念作以下界定:行刑社会化就是说监狱与社会组织积极合作,采用多种方式促进监狱罪犯与社会进行正常的交流活动,或者让社会组织在监狱之外相对独立地承担一定的罪犯改造工作,使犯罪人不与社会相隔绝,接受并且实践正常社会生活的基本观念,以便在刑期结束时顺利复归社会,同时做好出狱人保护工作的一项综合性社会活动。因此,行刑社会化不仅仅是一种刑罚执行的措施,而是包含了这些措施的综合性的活动。
二、行刑社会化的理论基础
我们认为,作为一项行刑原则,行刑社会化是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外国刑罚理论中的合理因素,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共同作用、合力支持着行刑社会化理论。
(一)国外的不同学说
1.刑罚人道化思想
刑罚人道化思想体现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是指要把罪犯当做人看待,充分尊重其人格尊严,不体罚虐待罪犯,实行文明管理,保证其享有各项法定权利,切实关心日常生活并给予相应的物质保障。当代西方监狱学理论强调犯人的为应将犯人视为具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人,应保障犯人生活、学习条件和探视权、申诉权以及信仰自由的权利等,不能因为犯人被剥夺自由而导致其身体、财产和名誉的损害,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以剥夺某项权利作为额外惩罚,应废除使用残酷的戒具和有悖人道的独居制等。刑事法律是以人权为基础的,在行刑法律运作领域中,罪犯人权保护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11]而人权是以人道为社会进步目标的,从人权、道义的角度看,刑罚人道化思想对行刑社会化具有深远的影响,是其理论上的依据。行刑社会化强调对于受刑人处遇条件的改善与保护,是人道化思想在刑罚适用上的具体体现。
人类迄今为止的刑法史表明,犯罪本身的残虐性程度变化不大,罪与刑之间关系的根本改变,总的趋势是:刑罚向文明、人道、轻缓的方向发展。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只有天道、王道。人道主义作为刑罚执行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伴随着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思想的兴起而出现的。从中西方刑罚的发展演变来看,刑罚体系的中心由死刑、肉刑转向自由刑,刑罚也由繁到简,基本上遵循了由严酷到缓和的趋势。继17、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人权运动的兴起,维护人权、尊重个人的价值、平等博爱的人道观念深入人心,文艺复兴后,资本主义自由、平等、人道观念得以广泛传播,人们日益认识到死刑、肉刑的残酷性、野蛮性,强烈要求刑罚的人道化,废除、限制死刑、肉刑等非人道的刑罚。这样自由刑及其执行自由刑场所监狱应运而生,自由刑开始成为刑罚体系中最重要的刑种。自由刑具有可分性、隔离性、伸缩性等优点,符合刑罚人道精神,有利于预防犯罪和矫正罪犯,但自由刑存在罪犯交叉感染、出狱后不适应社会生活、矫正成本巨大等诸多弊端,仍然需要进一步进行人道主义化。这种学说充分考虑作为社会的个人的尊严、价值,闪耀着人道主义的光辉。
2.教育刑理论
从刑事法理论的发展来看,19世纪前注重考察的是犯罪行为,而不是犯罪人。19世纪后,随着刑事人类学派的兴起和刑事政策学的滥觞,刑事法学者逐步重视对犯罪人的研究。[12]从刑法科学史而言,刑法理论总沿着两条主线发展着:其一,强调客观之罪,注重报应之刑,学界称之为客观主义的刑法理论、刑事古典学派、旧派;其二、强调主观之罪,注重教育之刑,学界称之为主观主义的刑法理论、刑事近代学派、新派。[13]受旧派报应刑思想的影响,近代的西方监狱仅仅是惩罚赎罪的场所,造成监狱中犯人退化和相互交往严重,累犯难以抑制的增加,[14]并不可能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适应时代客观需要的新派教育刑理论把刑罚当作教育犯人的一种方法,认为人的可塑性很大,在一定的条件下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必须扩大教育力量、巩固其为善方面,缩小、防止其作恶方面。对于违法犯罪者,必须加强教育和矫正的力度,使其弃恶从善,重新做人,并防止再犯。因而,为达到教育和改造犯罪人的目的,就应当选择各种适宜的方法,不仅运用监狱的措施,而且广泛施用监外的处遇方法,在其获释后的一段时间内,对其进一步加强教化保护,真正起到巩固行刑成果和预防再犯的作用。
教育刑理论由以李斯特为首的刑事社会学派创立。一般来说,教育过程是从根本上培养造就被教育人从事社会生活的过程,教育刑理论可以说是培养、造就罪犯回归社会从事正常社会生活所依据的理论基础。人适应环境生存的同时被生存环境所塑造,罪犯不是天生的犯罪人,往往是由于不良因素的影响才走上犯罪道路的,但是人具有很大的可塑性,绝大多数罪犯都可以通过教育感化改造成守法公民。因此,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贯彻教育刑理论,对罪犯重新找到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生活方式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从教育罪犯改邪归正的角度看,可以说教育刑理论是现代社会行刑社会化的重要理论基础。
3.刑事政策学理论
刑事政策学是有关刑事政策的理论研究,是关于犯罪、刑罚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关于行刑上的价值判断的系统科学。[15]刑事政策学是李斯特等人在刑事社会学派的理论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来的,主要研究社会保安措施、刑满释放犯的更生措施和刑罚具体运用问题,注重非刑罚措施的运用,对轻刑犯、初犯、偶犯、青少年犯在可能的情况下,多适用非刑罚措施,在家庭和社会的保护、教育下弃恶从善。
因此,从依靠社会力量的角度,研究行刑社会化是刑事政策学的内容之一,而刑事政策学又为行刑社会化提供了理论依据。这种理论学说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和实践性,从其注重依靠社会力量方面看,可作为行刑社会化的理论基础之一考察。
4.深化的复归理论
19世纪下半期和20世纪上半期是复归理论占统治地位的时期。复归理论认为,所有罪犯都是可复归的;监狱是一个提供矫正罪犯的富有建设性的地方,而不是一个惩罚罪犯、剥夺犯罪能力的场所。有学者在此基础上反思和检讨复归理论及其在实践中的作用,延伸和深化了有关理论,认为“将一个人数年之久关押在高度警戒监狱里,告诉他每天睡觉、起床的时间和每日每分钟应做的事,然后再将其抛向街头并指望他成为一名模范公民,这是不可思议的!”[16]因此,“矫正的任务包括在犯人和社区之间建立或重新建立牢固的联系,使罪犯归入或重归社会生活中去,恢复家庭关系,获得职业的教育。就广泛的意义而言,即在于为犯人在社会政党生活中获得一席之地提供帮助。这不仅要求必须努力改变每一名罪犯——这一点曾经是复归模式的惟一目标,而且这需要发动和改造社会及其各类机构。”[17]
犯罪是社会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改造罪犯必须使其置于由多种社会关系构成的特定环境中,从事多方面社会实践的体验。在罪犯复归社会前后,只有充分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合力救助、教育改造和防范犯罪分子,才能保证和巩固刑罚执行的效果,确保行刑目的的实现。由此可见,从依靠社会力量教育改造、防范罪犯的角度,深化的复归理论是行刑社会化重要的理论基础之一,正是复归理论的延伸和深化促成了行刑的社会化。
5.行刑经济化观念
行刑经济化,讲求以最小的投入来获得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的最大社会效益。这一观念与行刑社会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是经济学分析方法引入法学、社会科学领域之后,经济分析法学成为当今法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行刑的经济化观念也正是这一法学理论在行刑过程中的充分体现。行刑的经济化成为当今行刑社会化理论与实践所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当然,行刑经济化不能背离罪刑法定和罪刑相一致的原则。对于犯罪行为作出“经济化”考虑的同时,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绝不能无限扩大。行刑经济化是有严格规定的,要求首先考虑可否适用非监禁刑,如果依照事实和法律不适用,则考虑可否适用缓刑、假释等;对于必须适用自由刑的,也要求尽量适用短的刑期,以便留给罪犯重返社会的最大机会。行刑社会化既保持了定罪量刑的严格标准,在客观上又减少了入狱人数,降低了监禁刑的负作用,有利于将罪犯早日改造成功、重返社会。这样既合法又“经济”,充分体现了行刑效益,可以说行刑经济化观念是行刑社会化的理论依据之一。
6.刑事补偿理论
一般而言,犯罪直接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弥补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各国法律均规定犯罪分子应给予受害人相应的补偿。正如贝卡利亚所言:“有些人免受刑罚是因为受害者方面对于轻微犯罪表示宽大为怀,这种做法是符合仁慈和人道的,但却是违背公共福利的。受害的公民个人可以宽免侵害者的赔偿,然而他难道也可以通过他的宽恕,同样取消必要的鉴戒吗?!使罪犯受到惩罚的权利并不属于某个人,而属于全体公民,或属于君主。某个人只能放弃他那份权利,但不能取消他人的权利。”[18]因此,依照这种刑事补偿理论,在判令罪犯对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进行赔偿的同时,还应判令犯罪分子对社会进行赔偿。但传统的执行方法很难对社会作补偿,只有在行刑社会化的情况下,犯罪分子为社区提供无偿或低酬的社区公益性劳动,或参加社会化生产等,才具有社会补偿的性质。由此可见,从补偿社会的公正角度,行刑社会化与刑事补偿理论相符合,而且刑事补偿理论是其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一。
上述诸多理论学说和思想观念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先后为行刑社会化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同时这些理论一旦产生之后又相互影响,彼此作用,进一步强化了行刑社会化的合理性根基,因而从沿革意义上,上述六种理论思想共同构成了行刑社会化的理论基础,但是具体到一国,是否上述理论都可以直接作为本国实践行刑社会化的理论基础,则还需要有一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
(二)我国实行行刑社会化的理论基础
关于我国行刑社会化的理论基础,我们认为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我国长期实行教育改造罪犯的方针政策,是对刑罚人道化思想的贯彻和体现。刑罚人道化思想是我国教育改造罪犯、使之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所一贯遵循的原则,是行刑社会化基本的理论基础之一。我国政府一向重视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坚信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世界,强制罪犯劳动、接受监督的本身就是思想教育的过程,体现了与西方国家的教育刑理论有不同之处。我国监狱法所规定的依靠社会力量改造罪犯的原则,就是行刑社会化的具体体现。通过建立监所内部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或依法在一定条件下将罪犯放到监所外执行刑罚,使被释放者缩短与社会的距离,尽快适应社会,也让社会在短期内接受被释放者以巩固刑罚执行的效果。
我国监狱实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本质决定了行刑的社会化。而且犯罪是在社会多种因素支配下产生的独特社会现象,罪犯来自社会又必须回归社会,因而救助、矫正罪犯和教育改造罪犯,必须使其置身于由多种社会关系所构成的特定社会环境中,从事多方面社会实践的体验,最终融入社群生活之中。同时,监狱改造罪犯必须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们的需求变化,这就需要依靠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和防范,在其复归社会前后,都要坚持社会化原则。行刑社会化为罪犯提供了亲自接触社会、适应社会的机会,并能逐步使他们重新参与社会、顺利地回归社会,成为适应社会规范的劳动者。行刑社会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实际上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尤其我们国家刑罚执行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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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化学性烧伤的初步急救处理是:
硫酸、盐酸、硝酸、蚁酸、醋酸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5%或饱和碳酸氢钠水溶液洗涤中和,然后再用净水冲洗。
氢氧化钠、氢氧甲氨、碳酸钠、碳酸甲等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洗涤中和,然后再用净水冲洗,亦可用2%硼酸水湿敷。
氯化钾、氯化钠、氢氰酸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硼酸水湿敷;或用高锰酸钾水溶液冲洗,再以硫化铵溶液洗涤。
溴用水洗涤后,再加10%硫代硫酸钠溶液洗涤,然后涂上碳酸氢钠糊剂,或用25%氨水1份、松节油1份、95%酒精10份的混合剂处理。
铬酸先用水冲洗,再用5%硫代硫酸钠溶液或1%硫酸钠溶液洗涤,然后再用净水冲洗,必要时涂上2%二巯基丙醇软膏。
氟氢酸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溶液洗涤或湿敷,然后涂上甘油氧化镁(2:1)糊,或用如意金黄散(中药)调敷之。
磷如有磷微粒附着在皮肤上,应将该部位浸在水中,并用刷子仔细清除磷微粒,再用1~2%硫酸铜溶液冲洗数分钟,然后以2%碳酸氢钠溶液洗去沉淀的铜,最后用生理盐水湿敷之。
酚(石炭酸) 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70%酒精洗涤,然后用硫酸钠溶液湿敷之。
焦油、沥青(热烫伤) 以棉花沾甲苯,清除粘在皮肤上的焦油或沥青,然后涂敷羊毛脂。
氯化锌、硝酸银用水清洗后。再以碳酸氢钠水洗涤之。
氧化钙(生石灰) 先用植物油清除沾染在皮肤上的石灰微粒,再用2%的醋酸溶液洗涤。
一、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2006年,我处司法行政工作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继续加强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培训,以务实和求实为工作目标,做到通识与通才培训兼顾。二是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员进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的自学,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水平。三是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运用。特别是相似案件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有助于提高业务技能。
二、继续发挥“大调解”平台作用及其功能
首先,要进一步将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预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钝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钝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为前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减小大调解平台的压力。其次,抓人民调解的潜能挖掘。人民调解是我们一项重要的传统业务,要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提高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4次纠纷排查活动,集中调处和化解带有规律性、季节性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继续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4)01—0026—01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学生进行学习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二是对学生进行生活方面的指导,以培养学生品德和能力为核心。由于班级管理对学生成长的独特作用,班级成为实施教育的主阵地。
一、传统班级管理方法
1. “家长式”管理。一些老师要求学生听话、服从管理,把学生教育成统一的顺从模式。这种老师把自己当做一家之长,用老师的身份来压制、管理学生的方法,受到许多专家甚至家长的质疑。
2. “保姆式”管理。部分老师认为学生还小,什么都不懂,于是,学生在学校的一切活动教师都大包大揽,认为只要给学生都安排好,学生就能按部就班地学会,掌握基本知识与技能。
3. “重智育,轻德育”管理。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教育以学生的学科成绩及升学率作为教学成效的指标,重视知识与技能训练,忽略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
二、人性化班级管理的优点
1. 班级管理民主化。班级管理一方面要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着手创立良好的班级文化。学生在民主、平等、健康的班级文化氛围中,才会表现出一种愉快的心情、积极进取的精神。
2. 班级管理个性化。“个性化”就是在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指导下,从学生的现实个性出发,尊重学生的需要、兴趣、创造和自由,通过个性化和社会化、教育和自我教育的统一过程,培养学生的良好个性品质,促进其个性自主和谐的发展。因为个性化教育旨在培养个性充分发展的、人格健全的学生,在班级管理中提供和造就一种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自主精神、创新性学习能力,是自主参与型班级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
3. 班级管理人性化。“人性化”就是以学生为本,尊重理解学生,疏导矫正学生心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发现发挥学生潜在的能力,给学生提供机会。管理中以情感教育为源泉,注重心灵的交融、心理的对话,把学生当作朋友、亲人。急学生之所急,想学生之所想,全身心投入到为学生服务的工作中去,创建和谐向上、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班集体。
三、人性化班级管理构建方法
中图分类号:TM7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 (2010)22-0137-02
0引言
近年来,国家电网建设的快速发展,伴随着配电系统负荷日益增长,电网的传输负载也越来越大,对于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是因为电网的运行状态关系着国家能源的利用,关系着工业、矿业、商业的经济发展,因此,我国电力部门每年都在电网运行技术的研发、生产与应用方面投资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本文主要结合现有的电网运行技术及其应用现状,对关系到电网运行状态的主要技术进行技术优化,以期改善电网的运行状态及其技术运行指标,并和广大同行共享。
1电网运行现状
目前电网在传送电能主要依靠高压电进行传输,有10kV、110kV、220kV等,在实际应用中,10kV传输电网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以及较大的电能损耗而应用较少,而110kV和220kV又因为资金投入较大,技术要求复杂,因而只在大型供电电网中应用。
针对目前这种现状,我国部分省市地区提出了兴建20kV传输电网,由于20kV电网的传输电压等级比10kV高了一个层次,同时在资金投入上要求不会增加太多,因而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此外,电力系统现有系统以正常运行稳态监测为主,缺乏实时动态监测功能,并不能及时反映大电网受扰前后的动态行为,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的电网运行监测与控制技术,主要还是偏监测、轻控制,从而导致了对电网运行状态参数的监测可以很到位,但是对于电网控制的相关技术发展却很迟缓。对于电网运行的优化技术,目前主要依靠电网运行软件控制来实现一些较为简单的性能优化,对于电网运行的整体性能优化,由于前期投入资金较大,技术要求较高,因此在实际应用中,电网优化技术应用也有所限制,没有能够真正普及电网的相关优化技术。
2电网运行优化技术分析
2.1电网故障智能诊断技术
智能故障诊断技术是近几年新发展起来的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应用在电网运行优化方面,能够及早地发现潜伏中的系统故障,将系统故障消失于萌芽期,提高系统的运行稳定性。目前,根据电网运行的技术要求,应用较为成熟的智能诊断技术主要有基于专家系统的故障诊断和基于人工神经网络的故障诊断。
专家系统一般由知识库、数据库、推理机、咨询解释部分、知识获取和人机接口部分组成。运用专家系统对电网故障诊断是把保护、断路器的动作逻辑和运行人员的诊断经验用规则表示出来,形成故障诊断专家系统的知识库,进而根据报警信息对知识库进行推理,获得故障结论。例如,利用断路器的跳闸和继电保护的动作进行推理,即能够对断路器发生的拒动做出判断,并使诊断速度大大提高。
与专家系统比,人工神经网络的优点是采用神经元及它们之间的优先权重连接来隐含处理问题的知识,具有强大的非线性映射能力,泛化能力,容错性较强,即使输入信号带有一定的噪声,仍能给出正确的输出结果;神经元具有相对独立性,便于并行处理,因此在电力系统得到了广泛应用。例如,可以RBF神经网络(RBFNN)来实现高压输电线路的故障诊断,而且在网络的训练速度以及对因干扰而畸变的输入信息情况的容错能力方面都优于传统的BP神经网络,对实时信息处理系统具有一定的适用性。
2.2谐波滤波技术
电网在实际运行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高次谐波,产生谐波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给具有非线性阻抗特性的电气设备(又称为非线性负荷)供电的结果。这些非线性负荷所产生的电流与所加载的电压不成线性关系,在工作时间向电源反馈高次谐波,导致供电系统的电压、电流波形为非正弦波,产生畸变,使电力质量变坏,对电气设备产生危害影响。
解决高次谐波的污染和干扰,从技术上实现对谐波的抑制,从工程现场的实际来看,已经有很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概括起来主要可以采取下面两种方法:
2.2.1增加换流装置的相数换流装置是供电系统主要谐波源之一。理论分析表明,换流装置在其交流侧与直流侧产生的特征谐波次数分别为pk+1和pk(p为整流相数或脉动数,k为正整数),当脉动数由p=6增加到p=12时,其特质谐波次数分别为可以有效地清除幅值较大的低频项,从而大大地降低了谐波电流的有效值。
2.2.2无源滤波法和有源滤波法为了减少谐波对供电系统的影响,从根本上实现对电气设备的保护,最根本的方法是从谐波的产生源头抓起,设法在谐波源附近防止谐波电流的产生,从而有效降低谐波电压。
2.3电网无功补偿优化分析
大量分散的公用变压器低压侧不便于装设补偿装置,否则会由于管理困难而造成事故隐患。这样,配电网的补偿度就受到限制,使得配电网存在较大的降损空间。无功补偿主要是通过安装补偿电容器来达到降低网损和提高用户电压质量的目的。
在对电网进行无功补偿优化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2.3.1防止并联谐振无功补偿应采用欠补偿的方式。这是因为若采用过补偿,则电容器的容抗和配电变压器感抗并联,对电源端而言,为容性负载,有可能和调压器的感抗构成LC回路,产生容升现象甚至是串联谐振,对试验设备和试品将会造成损伤。因此在确定补偿容量时,根据实践,补偿度控制在50%~80%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