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年度审计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认真开展督导整改。对整改需要解决的问题,抓好督导整改是确保全行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和争创“两个领先”目标的关键。市分行内部审计部本着对农发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抓紧抓实、一抓到底。
二、切实把握重点环节,扎实搞好督导整改的各项工作。
着力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2切实把握督导整改的三个重点。一是抓好思想整改。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针对查找出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遵纪守章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问题,搞好思想整改。二是抓好工作整改,着力提高推动工作的水平。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和谐第一要义”来进行整改,进一步在全行形成合规经营的强大合力,进一步促进农发行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在创建“两个领先”上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推进构建平安银行的进程。三是抓好作风整改,着力增强合规经营的本领。切实发挥督导的督、帮、促”作用,注重改进督导方式,提高督导艺术,主动为业务部室服务,谋求业务部室的支持与配合。对督导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类排队,然后向各个部室进行反馈,帮助业务部室在易出错环节、易出错部位制定防范整改的措施。对于新业务,主动向业务部室进行前期警示,预警可能发生实体或程序违规的环节部位,增强员工合规经营的本领。
【正文】
根据象审财报〔2019〕30号象山县大徐镇2018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报告及审计要求。现将相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的问题
1、预算执行存在偏差。2018年度大徐镇收支预算与执行结果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将公司资金不再列入财政预决算,提早了解上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缩小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的差异,各项收支按人代会预算执行。
2、结余未纳入下一年预算。2018年底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387.55万元,未纳入2019年度预算。
整改情况:2020年我已将按照审计提出的要求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预算进行管理。
3、报送镇人大预算草案不够细化。
整改情况:今后加以规范。2020年度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细化预算草案,做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编列到款。
二、财政支出的问题
1、扩大误工补贴发放范围。2018年向村干部等有固定收入的代表发放误工补贴。
整改情况:我镇2018年后已经停止对村干部等有固定收入的代表发放误工补贴。2018年初对换届后村干部发放的误工补贴已全部收回。
2、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2018年起将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拨付给镇退管会,由镇退管会管理资金,用于退休干部各项活动支出。
3、临聘人员未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我镇已根据要求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
三、部分工程直接发包给村集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面临美丽集镇验收考虑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处理难,将部分项目委托村实施。镇党政主要领导已强调除应急工程外要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投标有关制度和《大徐镇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四、资产管理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负责人 陈林志
学 科语文 学历本科 职 称:中学一级教师
年 龄43
参加工作时间 1991.7.1
QQ号80642646 邮箱8064264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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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名 称
农村初中学校班主任专业化发展研究
小课题其他成员
姓 名
职 称
工 作 单 位
陈林志
中学一级教师
汉滨区建民办建民初中
汪晓菊
中学一级教师
汉滨区建民办建民初中
陈博
中学一级教师
汉滨区建民办建民初中
罗长安
中学一级教师
汉滨区建民办建民初中
选题缘由
研究设想
一、研究目标
1、学习班主任专业化的理论内涵,探索班主任专业化的内容、要求、与意义,研讨农村学校班主任专业化的途径与方法;
2、立足本校,通过对班主任的评价研究和班集体的评价研究,梳理学校的现有规章制度,改进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摒弃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零打碎敲”的班主任管理方式,形成一整套科学有效地班主任选拔、培训、评价、管理的体系;
3、通过课题研究,大面积提高本校班主任的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
4、将教育日志、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和教育反思等基层学校参与教育科研的方法及成果表达方式引入课题研究中,增强我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兴趣,提高我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使教育科研走近一线教师,在提升教育科研的实效性上做一些探索性的工作。
5、通过课题研究,试图将班主任专业化这一新事物引入我校并努力使之在农村初中学校产生良好的辐射作用。
二、研究专题:
1、班主任专业学习模式的探究
2、班主任班级管理策略的研究
3、班主任专业化成长的途径与方法探究
4、班主任队伍的管理与发展
三、研究内容:
A、文献学习:
1、学习班主任专业化的概念与内涵。
2、班主任成长规律和因素。
B、自主发展研究:
1、班主任自我成长探究、责任、工作方法。
2、特殊学生的教育,班风的形成。
3、班级文化的建立。
C、培训策略研究:
1、培训策略研究。
2、班主任工作展示。
D、评价机制研究:
1、班主任任职条件研究。
2、班主任工作评价方法、班级评价。
3、班主任论坛。
E、管理策略研究:
1、班主任资格聘任标准。
2、班主任工作过程管理办法。
3、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
F、成果对比分析:
1、班集体对比分析。
2、班主任对比分析。
四、研究的方法及工作安排
A、问卷调查法:
1、班主任工作心态、工作现状调研
责任人:陈林志 汪晓菊陈博 罗长安
对象:本校2/3现任班级班主任
方法:问卷调查、座谈会
工作呈现:调研报告
2、班主任专业水平调研
责任人:汪晓菊 陈博罗长安
方法:班主任工作方法介绍。
工作呈现:班主任工作经验集,疑难问题汇总。
3、班集体现状调研
责任人:陈林志 汪晓菊陈博
对象:中心学校班集体和九年制学校班集体
方法:现场查看、学生座谈会
工作呈现:调研报告
时间:2013年3月
工作意义:
为班主任专业化成长的策略研究提供现实依据。使我们明确研究的重点,确保研究的实效性。
工作要求:
1、各调研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准备材料。
2、按规定时间完成调研任务。
3、及时拟写调研报告。
4、收集过程资料。
(二)文献法。
责任人:陈林志
学习内容:
1、班主任工作职责。
2、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优秀班主任事迹。
3、班主任专业化成长的理论。
4、班主任素质培养的途径与策略。
人员:集中学习陈林志
自学;全体教师
学习呈现:学习心得汇集。汇总 陈林志
工作意义:
为课题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引领
工作要求:
1、集学:每周一次,每次1小时以上,每次确定学习主题、主学人、主讲人,拟定三个月集学计划。
2、自学:在集学的基础进行,全体教师必须坚持自学,拟写学习心得。
(三)行动研究法。
责任人:汪晓菊
1、班主任自主发展研究
人员 全体课题组成员
内 容(1) 安全教育策略研究
负责人、陈博 罗长安
工作呈现:班主任安全教育方法集
内 容(2)评价激励方法研究
负责人、汪晓菊罗长安
工作呈现:班主任激励策略案例集
内 容(3)家访策略研究
负责人、陈林志陈博
工作呈现:班主任家访心得集
内 容 (4) 小助手的培养
负责人、汪晓菊陈博
工作呈现:班主任小助手培养案例集
内 容 (5)学困生的转化
负责人、陈博罗长安
工作呈现:班主任学困生转化策略集
内 容 (6) 特长生的培养
负责人、汪晓菊
工作呈现:班主任特长学生培养策略集
内 容 (7) 心里辅导
负责人、陈博罗长安
工作呈现:班主任心理教育案例
内 容 (8) 班级文化建设
负责人、陈博罗长安
工作呈现:班级文化建设论文集
内 容 (9) 班级管理策略
负责人、陈博罗长安
工作呈现:班级管理建设论文集
内 容 (10) 留守儿童教育
负责人、汪晓菊 陈博
工作呈现:留守儿童关爱教育集
意义: 通过班级工作的行动研究,使班主任教师在实际工作研究,在研究中成长,了解班级管理的重要性和班主任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工作要求:
1、全体班主任教师和课题组老师必须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积极撰写心得、案例和论文。
2、子课题负责人,要按时完成案例论文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积极组织相关评选工作,选报优秀论文参加上级的评审工作。
(四)实验法
1、班主任专业发展的培训途径与方法的研究
1、负责人:陈林志
2、方法:开展多种方式的培训活动进行比较、分析。
工作呈现:形成班主任培训工作总结材料。
2、班主任任职条件研究
1、负责人:陈林志陈博
2、方法:根据班主任专业化发展要求及农村小学实际拟订《建民办中心校学校班主任任职条件》(试行草案),在实践中研究。
3、工作呈现:形成《建民办中心校班主任任职条件方案》
3、班主任评价机制研究
1、责任人:陈林志
2、内容:探索班主任工作的评价内容、评价的主体、评价的方法、评价的作用。
3、工作呈现:制定班主任工作的评价方案。
4、班主任队伍管理研究。
1、责任人:陈博罗长安
2、内容:研究班主任聘任方法、过程管理以及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
3、工作呈现:制定班主任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四)、研究的意义
1、以此项课题研究,统摄我校的班主任工作,从“班主任专业化”新视角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能、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2、此项课题研究,将有可能为我校打造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班级管理与教育方面的专家型班主任队伍。
3、本课题研究成果将有利于学校班主任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条例》的顺利对接
单位
审查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基础
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基础教育
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我国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现状
虽然在审计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三是审计过程的检查、监督不到位;四是审计项目的质量评价体系缺失。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
三、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
企业产品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包括市场调查、产品设计、采购、制造、检查、销售、服务等主要环节。与此类似,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包括:立项调查,审计计划;勘察、设计、监理、采购、招标、施工、财务管理等实施过程审计;审计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审计成果跟踪,审计后评价等环节。与企业质量管理的各环节具有对应性。比如: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市场调查主要是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审前调查主要是了解项目情况,制定审计质量控制计划,工程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全面质量管理按照PDCA循环,审计立项调查、审计计划属于P阶段,审前准备、现场实施、审计报告属于D阶段,审计质量检查属于C阶段,审计成果跟踪处理属于A阶段。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PDCA管理的四个阶段如下:
(一)P阶段即审计计划阶段,包括审计立项调查、审计计划和影响审计质量因素分析,是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的中心环节。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计划阶段是对全过程审计工作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总体设计,是全过程审计质量工作的行动指南。因此,在制定全过程审计计划时,应遵循统一性与灵活性、预见性与现实性、科学性与重要性相结合原则,拟定措施计划,使审计计划工作对全过程审计工作真正地起到指导作用。1、审计立项调查审计立项调查的内容包括被审项目所处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被审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建设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及建设条件等。通过审计立项调查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审计打下基础。2、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目标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根据审计调查结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目标。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的审计任务所作的事先规划,审计目标是指完成审计项目所应达到的预期效果。制定好年度审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对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可以保证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有利于年度审计任务的完成和审计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合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年度审计计划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内部审计年度工作目标。(2)需要执行的具体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3)各审计项目所分配的审计资源。(4)后续审计的必要安排。3、影响审计质量因素分析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自愿审计需求不足。(2)审计需求者的错位。(3)审计监管体制的缺陷。(4)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5)审计人员的政治与职业道德意识。(6)审计方法和手段的应用。(7)审计收费。
(二)D阶段即审计实施阶段,包括审前准备、审计实施、编写审计报告和审计资料管理,是审计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1、审前准备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对需要开展全过程审计的工程项目成立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召开审计进点会。2、审计实施审计组人员根据审计方案按分工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审计、勘察与设计审计、招投标审计、项目合同签订与执行审计、项目实施过程造价审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其中项目实施过程造价审计包括:对施工现场进行测量、拍照和记录,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主材价格进行询价定价,对合同及文件进行审签,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进行确认,并收集各类审计资料(包括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变更通知、隐蔽工程签证、材料签价、索赔资料等),编制审计工作日志、审计周报和阶段性总结,召开工程审计例会等,该阶段审计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3、编写审计报告和审计资料管理审计组人员在实施现场审计的同时,汇总审计资料、撰写审计工作底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核意见、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和全过程审计报告等)、并签发审计文书、整理审计资料并档案等。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由于工程审计所涵盖的专业有工程、经济、管理、审计、法律、计算机等方面,在确定审计组人员时,要根据项目情况挑选具备专业技术知识、胜任工程审计工作的人员。2、要根据全过程审计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结、决算等不同阶段,针对各阶段进行审计任务分工和人员调配,并在每个阶段审计实施前确定具体的审计事项、责任人、审计方法、需要收集各种资料和数据,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等。3、在签发审计文书环节,审计组在出具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核结果报告、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竣工结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报告等成果文件时,应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主管部门报送。为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审计部门可与建设单位或其相关单位建立协调机制,扩展审计成果利用渠道,将报告以抄送等形式分发至各单位。审计项目执行阶段是影响审计质量好坏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按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一是遵循既定目标。必须全面按审计计划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审计任务。二是严格审计程序。要按照《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的各项程序性规定实施必须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并对所有已完成的工作都以审计日记、周报、现场经济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和工作底稿记录备案。三是谨慎原则。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依靠审计经验作出专业的判断并进行认真核实,因此,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不能重程序轻实际,不能让存在的问题在眼皮底下“溜”走,防止“执行”走过场。
(三)C阶段即审计检查阶段,包括制定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定时检查、及时修正,是审计质量管理的保障环节。1、制定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在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前,内部审计机构要熟悉并严格把握国家、行业协会等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完整、规范、操作性强的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流程,明确审计质量检点,特别要加强对委托审计合同签订、审计过程监督、审计报告审核、审计质量检查评价等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质量。如建立项目审计小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确定项目重点审计环节的工作流程、建立项目审计小组向委托部门(审计处)工作报告制度(周报、阶段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交叉复核制度、审计质量考评制度等。使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审计质量的有效追溯,提高全过程审计质量。2、定时检查。审计组长应随时检查审计小组成员的审计日志、审计周报、各种签证、会议纪要和工作底稿等;审计机构质量监督员要定时检查各关键点的质量控制:审计人员是否能胜任项目审计工作,能否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执业道德规范,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运用的审计技术方法与手段能否揭示审计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的处理定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审计项目是否按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通过定时检查,及时发现审计中存在的质量问题。3、及时修正。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是一种事前质量控制程序,但它也是一种动态的质量控制程序,它应随审计进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在审计过程中不断完善。要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在不合格项控制和预防措施控制上,要改变过去沿袭的老思想、老方法、老传统,采用符合国际质量标准要求的管理程序,使审计工作程序规范、合理、可操作,真正起到控制审计质量的作用。
(四)A阶段即审计处理,包括审计质量分析总结、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是审计质量管理提高环节。1、审计质量分析总结。审计处理是通过实施P、D、C三个阶段后,对审计的主要过程和重点环节的质量管理方法、程序、效果进行统计、分析、整理,找出计划目标与审计实际的差距,审核审计质量是否满足了要求,追踪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并得到政府及被审计单位的采纳,检查是否建立后续审计、检查和评价机制。2、找出问题。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审计工作的兴衰存亡,体现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服务大局的效果。在审计处理阶段找出影响全过程审计质量的主要问题,并加以整改,为新一轮的审计项目提供帮助。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中一般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审计程序不合规;(2)审计调查了解不深入;(3)审计实施方案缺乏指导性;(4)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不严;(5)审计成果反映不突出;(6)对审计整改的督促与检查不到位等。3、提出整改措施。针对审计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反复的论证和修改,征求多方面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使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目标尽可能量化、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优化下一个PDCA循环。保证审计质量的措施有:扎实做好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各项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完整、规范的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并严格执行;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做好各项审计记录;定时检查,发现审计中的质量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审计质量PDCA循环管理中应重点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实行审计组长招投标制度
要打破原有审计组组长用人模式,规定审计组长(或主审)任职资格,以确保其专业胜任能力,同时还要明确审计组组长的职责和权限。探索实行组长招投标制,可选择一定数量的重大工程项目试行审计项目审计组长招投标,中标者聘为审计项目组长,审计组成员则采用审计组长与组员的双向选择确定。通过招投标,优选审计组长,使审计组长更具有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
(二)建立审计方案论证制度
首先要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审计方案评估论证制度,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组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估论证,讨论审计方案的可行性,解决好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内容、审计手段和方法等问题。通过审计方案论证,可以达到以下目的:一是论证审计风险是否属于可接受的范围,要根据审计目标、重点,选择最小风险方案予以实施;二是论证选择的审计技术方法是否恰当。三是论证审计的内容是否完整,重点是否突出;四是论证审计组人员与工作内容是否匹配。
(三)建立审计项目质量审查制度
目前审计方案制定、执行、处理等环节集中于同一个审计业务部门,甚至同一个审计组。为降低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应建立审计项目审查制度,成立审计质量审查组,将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执行与检查分开。审计质量审查组主要负责对各审计业务部门的审计计划、执行及提交的资料和结论性文件进行检查,并督促审计结论的整改和落实。同时,审查组有权对认为有必要的有关事项交由业务部门进行补充审计或者直接进行补充审计。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XX年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XX年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XX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XX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XX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0%;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
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34.74%,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4万元,占总资产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万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0%,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1%,XX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7万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XX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XX年期初140万元,本年6月增加600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0万元,全年应摊销364万元而未摊销(受益期xx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6万元(报表利润-85万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xx年成立,XX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XX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9万元,净资产为-4549.29万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1家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
一年的复查对象。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年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年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0%;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
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34.74%,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4万元,占总资产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万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0%,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1%,*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7万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年期初140万元,本年6月增加600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0万元,全年应摊销364万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6万元(报表利润-85万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9万元,净资产为-4549.29万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1家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
一年的复查对象。
关键词:内部审计程序;意义;必要条件;内容
Key words: internal audit procedures;significance;necessary condition;content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008-01
1规范内部审计程序的重要意义
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是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客观要求。审计程序是确定审计方法的前提,只有设计出科学、合理、规范、符合客观实际的审计程序,才能高效地实施审计,才能将保证内部审计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的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各阶段、各环节和各步骤的内容。第二,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减少内部审计资源消耗的有效途径。只有严格而又灵活的内部审计程序,才能将内部审计理论与内部审计人员的经验和职业判断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第三,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是树立内部审计职业形象的要求。通过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达到维护内部审计职业信誉、树立内部审计职业形象的目的。
2实现内部审计程序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必要条件
2.1 潜心研究和借鉴《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2月10日,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了审计署6号令,要求自2004年4月1日起在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派驻机构试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从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证据的取得、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的撰写和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全过程的审计质量控制。
2.2 制定出适合中国石油行业特点的内部审计程序中国石油集团内部审计不同于国家审计,也不同于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国石油集团必须制定出适合中国石油行业特点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和审计质量管理体系,系统地规范中国石油集团内部审计的全过程,实现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以达到审计质量水平的提高和飞跃。
2.3 持续改进,逐步形成一套操作性强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社会在不断发展,企业在不断变化,规范的内部审计程序应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最终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只有这样,内部审计机构才能够与时俱进,才能够不断改进,才能够不断提升审计水平,才能够更好的实现服务与监督并重的职能,才能够促进中国石油企业实现更高的价值。
3规范内部审计程序的内容
3.1 审计计划阶段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企业长远发展目标和年度审计目标,结合企业内部审计资源,制定出科学的、合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内将要开展审计项目的类型、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覆盖面等,并测算出年度审计任务预计发生的审计费用。经审批后严格进行实施。实施过程中定期分析计划执行情况,找出计划变化的原因,并及时调整计划。
3.2 审前准备阶段①制定审计方案。②规定审前调查程序。③制定作业计划。④规定审计组进驻前准备事项。
3.3 审计实施阶段①规范审计组进点会议和退出会议工作程序。审计程序中应规定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进点会议和退出会议工作程序,规定递交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提供审计资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承诺书》;规定审计组成员的统一服装要求;规定审计组退出会议要简要总结审计组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宣读交换意见稿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等程序。②规范审计方法。为了提审计效率,应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目标规定具体的审计方法和步骤。如:规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由审计组长和主审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进行谈话的内容和谈话提纲;规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每一个会计科目的审计程序,以便使每一位内部审计人员对照会计科目的审计程序即可知审计方法;规定审计抽审所属单位数量的比例和抽审资金量的比例等。③规范审计工作日记的撰写要求。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在每天结束之前记录审计日记,并规定审计日记应该记录的内容和记录时间要求。④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性要求,除了要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字体、排版外,还应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各要素的具体要求,目标是可以直接粘贴到审计报告中加以应用。⑤规定审计组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内部审计机构管理部门为了及时掌握审计组的工作动态和审计人员的身体状况情况,规定审计组定期进行汇报和总结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规定汇报撰写提纲和汇报内容撰写要求等。
*ST烯碳: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书
一、审计依据问题
目前各地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方案、制发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报告中审计依据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以审计法第三章16条至30条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审计依据,二是除以审计法第16条至30条规定外,将各级政府批转审计机关年度项目审计计划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上述两种操作方式,谁对谁错有待明确,笔者倾向第二种做法,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新审计法第五章 审计程序第38条规定“审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实施条例第五章审计程序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通过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审计机关执法依据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遇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本级政府批准才可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依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就存在不完整性。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目前,各级审计机关项目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依据有两种表现:一是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规章中明确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上述两种做法和表现形式都存在与新修订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和完善的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相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明确有执法主体单位,直接借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条款作为审计处理处罚的依据就存在执法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
三、审计救济途径及受理单位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本级政府安排的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委托的审计项目,审计决定中告之的被审计单位救济途径的受理机关有待进一步明确。
如何正确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更好地运用实施条例,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当前和今后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一件大事。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
应依据审计法相关条款规定和各级政府批转的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整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x条规定和《xxx人民政府批转xxx局关于xxxx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xx政发[xxxx]xx号)……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第三,严格审计程序。审计程序是审计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复核中,要重视审计程序的完整性。包括确定审计项目、审计方案要素完整、审计公示、审计承诺书、审计证据收集签证、审计工作底稿要素完整、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回复意见、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记录,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审计报告的复核意见、听证及复议的告知。程序检查要覆盖审计的全过程。
第四,审计质量实质性复核。包括证据完整性、必要性、充分性,事实表述的清晰性,定性的准确性,处理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准确性,处理处罚的适度性这些都是审计质量的重点环节。复核中,根据审计报告查看审计工作底稿,必要时还要看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有不同意见的部分,更要关注证据的完整必要充分,事实的清晰,处理处罚依据的正确,处理处罚的适度。要将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修改后的审计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回复意见进行比对,分析采纳回复意见合理性,并要求制作采纳回复意见的说明。
它主要有两大任务:一是对政府机构及其所属的270个办事处的经营活动进行年度审计——财务审计;二是对政府工作的效力和效率进行审计——绩效审计。
瑞典的财务年度审计主要是检查政府、内阁及内阁负责的所有机构(国家养老基金会除外)、议会及议会负责的所有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瑞典皇家宫殿及皇家园林的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年度报表。其主要目标是评估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内容是否正确无误,被审计部门的管理工作是否与现有的规章相符。而对内阁,年度审计并不评估其管理的执行情况。
此外,除了议会管辖的机构,为年度财务审计编制的审计报告及审计证明将送交给政府。总审计长将关于国家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送交给议会及政府,并对其负责。同时,总审计长还向审计咨询委员会汇报审计报告的内容。咨询委员会提出建议,并连同审计报告一起上交议会。
瑞典的绩效审计在20世纪60年代已开始实行,到80年代,已成为瑞典国家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它主要审计政府管辖下的所有机构和法院、议会及议会管辖的部门、国有企业和各种政府基金机构、享受国家津贴的部门、国有合资企业等,它主要分析、检查国家预算、政府活动执行情况及其结果。除此之外,绩效审计也广泛涉及政府投资。
当然,所有的审计发现的问题都在审计报告中给予详细陈述,最重要的发现将列入审计年度报告,由总审计长提供给审计咨询委员会(议会管辖的机构除外),这些报告还送交给政府,并给予财务审计的数据支持。
瑞典国家审计机构的组织和管理瑞典国家审计总署共有300人,有三位总审计长,每届任期七年,在任期内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每一位总审计长独立负责几个领域,并确保在其负责的领域内审计工作的有效执行,三位总审计长的责任领域依次轮换。这三个领域是:安全、协调、国有经济和资产管理;工作、健康和福利;教育和发展。
上述三个审计领域,每一个领域都有两个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的部门。大体上,每一个领域的财务审计部门的职责都有同一领域的绩效审计部门的职能相对应。另外,还有三个特别的部门:国有企业审计和特别审计部门、国际事务的审计部门以及质量和方法监督部门。瑞典还特设了一个科学咨询委员会,它由议会委任,由11名成员及11名代表组成。他们现在是或曾经是议会成员。
在新的国家审计总署成立以前,3个总审计长与咨询委员会的职责划分有很多争论。2003年7月1日以后,宪法规定了双方的职责,咨询委员会依照宪法跟踪审计工作,这是高效率的。因此总审计长必须将审计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反馈给咨询委员会。但必须明确的是,检查什么,怎么审查,得出哪方面的结论,这一系列问题都由三位总审计长分别独立地决定。咨询委员会还负责选择审计报告中的重要陈述和建议,并将其上交给议会,因此被认为享有主动与议会联系的优先权。
同时,审计计划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审计计划以政府审计职能为基础,不管是财务审计还是绩效审计,审计决定的确定都要以决策制定的风险性及可行性分析为前提。这两种审计所提供的观测内容和结果,又是制定政治决策的前提,因此审计计划的确定很谨慎,一般是总审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审计对象。在做出决定之前,三位总审计长相互商量。在实际的审计中,总审计长必须与咨询委员会之间经常沟通,由咨询委员会对审计计划提出建议,总审计长按照法律规定向咨询委员会汇报审计计划的制定情况。
瑞典还十分重视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发挥审计报告的作用。它注重发挥立法部门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也积极发挥行政监督作用。因此,年度审计报告收集了过去一年审计过程中最重要的内容,报告中会强调一般性或者更基本的重要问题的审计结论。
瑞典的地方审计机关瑞典地方审计机关与国家审计总署的隶属关系不同。原国家审计局是国家行政部门的组成部分,而地方审计机关则是独立于地方政府,直接向地方立法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瑞典地方审计机关分为两级,一是省级,它隶属于省议会,有审计专业人员6人,主要负责审计省议会下属机构,对议会负责。市级审计机构是在市议会中设立若干名审计(AUDITORS),审计员(3—5人)由选举产生,是政治家,每四年选举一次。审计员每年的审计重点和内容包括学校、社区公共服务和政府部门等等。其具体审计业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地方审计机关负责地方的财政及管理活动,并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总署与地方审计机关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瑞典地方审计机关很注重发挥社会审计机构的作用。市级地方审计机关所有的审计业务和项目全部委托给社会审计机构承担,并且都是按照市场运作,实行项目招投标,四年一次,审计费用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瑞典社会审计是由审计、会计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经国家考试而持有执照后承担业务。它接受议会或者政府部门委托独立地开展工作,它与国家审计总署不存在上下级领导关系,但要接受其监督。
瑞典国家审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目前国外大多数国家审计机构都是实行立法模式。我国《审计法》规定,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地方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下,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国家审计署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较强,而地方审计机关由于编制、经费、干部任免等都属地方政府的责权范围,又是政府的一个部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地方审计机关工作的独立性。根据我国国情,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从法律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地方审计机关地位和法律责任,保证审计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且进一步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同时,我国的审计制度应该与行政监督、监察制度有机结合。
其次,要进一步加快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和处理结果公开制度。近几年,国家审计署的透明度在不断提高,审计结果公告正在逐步推广,而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报告向媒体公布进展缓慢。其主要原因:一是理念问题,二是体制问题。因此,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都应加快审计结果公开的步伐,提高审计结果的透明度,让人民得到知情权,使所有国家机关和公共部门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