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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通知大全11篇

时间:2022-08-15 15:06:1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教育通知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教育通知

篇(1)

一、充分认识学生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学生食堂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切身利益和学校的稳定。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做好学生食堂工作。要认真研究分析猪肉价格上涨对学校食堂、学生生活的影响,拿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保证饭菜质量,稳定饭菜价格。

二、全面加强食堂管理,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要加强进货和制作环节管理,保持食堂价格总体稳定。根据市场肉、禽、蛋类食品的供应及价格情况,在保证学生食堂饭菜质量的前提下,及时调整菜品结构,对各类肉、禽、蛋类食品合理搭配。要加强各类肉食品的集中采购工作,降低进货成本;严格食品加工全过程的管理,确保规范操作,减少浪费,降低制作成本。

三、全面落实好有关政策,增加必要的补助。各地和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支持高等学校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发〔2004〕15号)的要求,全面落实好对高校食堂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猪肉价格上涨情况、学生和经营实体的承受能力,给予适当的补贴。要特别关心家庭贫困学生的生活。为解决当前猪肉价格上涨对学生特别是家庭贫困学生生活的影响,国家财政部门正在研究相应的补贴措施。

篇(2)

一、各地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充分考虑教育发展状况、人口变动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方便就学的原则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充分论证、统筹安排,稳妥实施。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调整要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进行,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防止因过度调整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问题,并积极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小学生的就学路程,并做出明确规定;对确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入学难、群众反映强烈,而寄宿制学校建设不能满足需求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正处于初中适龄人口高峰期的地方,要本着“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实施初中布局调整,避免出现由于布局调整造成学校班额过大、教育教学资源和条件全面紧张的问题;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暂不调整。要严格防止以布局调整为名减少教育投入。

三、各地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过程中,要防止原有教育资源的浪费。校园、校舍等办学条件较好,又具有一定生源的学校,要尽量予以保留;确需调整的学校,调整后的教育资源应主要用于举办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等机构;确实闲置的校园校舍,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处置,处置所得应用于当地发展义务教育。

篇(3)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财政局“加快工业发展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略)

二、全面深入学习

党组中心组率先垂范,于4月底之前,指导和带领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和党员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题学习,主要学习内容包括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孙金龙和董昭礼同志在“加快工业发展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优先加快工业发展行动纲要》及其《说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等。通过学习,深入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充分领会市委、市政府实施“工业立市”战略的重大意义,明确开展“加快工业发展年”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将二者有机融*,鼓励和激发广大财政干部为工业立市献计出力,积极投身到工业立市的伟大实践中去。

三、广泛开展宣传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广泛动员,划分阶段,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有序进行,确保实效。

1、开展主题大讨论活动。5月底之前,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围绕“工业大发展,我们怎么办”,联系财政实际,就如何优化政务环境,为工业立市服务进行深入讨论,新闻单位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跟踪报道。

通过讨论,让广大财政干部把握工业立市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深刻认识财政机关在工业立市中的重大责任和应有作用;认真查找和切实解决阻碍发展的思想障碍、体制障碍和环境障碍,进一步强化“三个服务”理念;教育大家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团委)

2、丰富主题宣传载体。根据市里统一安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精心制作一期橱窗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在内部网开设“八荣八耻”教育和“加快工业发展年”专栏;适时发放《**“工业立市”50问》和《工业立市三字经》;按要求积极参与**工业文化研讨活动;组织参观工业教育基地等。通过创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工业立市”内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意识,外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办公室、团委、信息中心)

3、组织有关主题实践活动。在大讨论的基础上,结*实际精心设计,按照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原则,认真开展好“为工业立市作贡献、为三大推进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并将其与效能建设、文明机关创建及纪念建党85周年活动有机结*。

篇(4)

一、活动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二、活动时间:6月份:

三、活动内容:以学校为单位,采取主题班会、安全知识课、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安全教育;认真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以安全知识学习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治理活动为主,并适当开展相应的安全演练。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的活动方案5月底前上报市教育局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县(市)区教育局领导和学校安全部门要深入学校,指导学校开展活动。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制定的活动方案,落实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及责任人。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安监、公安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指导和帮助,按照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认真搞好隐患排查治理;配合建设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立即停止使用;低洼地区学校及防汛重点单位,要切实落实防汛设施、预案和队伍,确保汛期安全。要结合学校实际,通过安全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挂图展示、观看录像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卫生防疫、夏季暴雨洪水雷电防范、防溺水、地震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篇(5)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发改、财政、监察、审计、农业、扶贫等部门参加的清理化解教育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实行县和乡镇两级负责制。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县教育主管部门班子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制定清理化解教育债务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从财政所、农经站、中心学校等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清理化解教育债务工作组,按照“分清结构、核定债务、合理剥离、分期偿还”的原则,到村到校审查文件和合同,审核账目和凭证,进一步清理和界定教育债务。对学校债务,应分清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包括教学楼、综合楼、生活楼、教学配套用房等)、基本建设配套债务、教育技术装备配套债务和其它债务;审核债务数额,清理债务结构,明确债务主体。把政策和法律规定应由政府投入的教育债务,全部从学校剥离,更换债务借贷凭证,做出分期还款计划。

三、积极化解债务。各乡镇、村要采取有力措施偿还债务,不得有因债权人索要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情发生。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学校房屋和财产的处置收入,必须用来偿还教育债务。乡镇和村在自有收入中要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偿还教育债务。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落实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开展“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以狠抓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为重点,以确保全省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为目标,夯实基础,超前防范,积极应对,确保安全,为全省教育系统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活动安排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分四个战役来进行。

1.春季战役(1-3月份)。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两节”、“两会”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基层单位逐级签定20*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三是开学后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四是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日”活动。

2.夏季战役(4-6月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在全省教育系统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二是针对雨季汛期安全工作特点,及早排查治理学校周边、道路、围墙、校舍等安全隐患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做好雷雨、暴雨等灾害天气防范工作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和学生的安全。

3.秋季战役(7-9月份)。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放暑假前,开展一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为重点的安全教育;二是针对夏季高温潮湿特点,重点做好饮食卫生、预防师生食物中毒工作;三是开学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四是抓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4.冬季战役(10-12月份)。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围绕冬季安全工作特点,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年工作目标;二是认真做好建国六十周年庆祝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做好“十一”黄金周师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四是全力做好全运会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五是做好全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检查、总结、考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篇(7)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

成人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途经,也是高等学校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高等学校要把成人高等教育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重视和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统筹管理成人教育,严禁非法人单位(二级学院、系、个人)对外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擅自设立函授站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活动。

二、规范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的设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暂行办法》(鲁教职字〔20*〕9号)和《*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鲁教电办字〔20*〕1号)要求,各高等学校设置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要坚持以下原则和条件:

(一)函授站设置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原则上应设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或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机构。在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置函授站时,应一律选择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合格,办学条件好、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的学校,同时必须由批准设置该机构的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推荐书。学习中心原则上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国家批准的民办高等学校以及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如依托其他单位建立的,须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专门评估。严禁各高等校将学历教育办学权授予不具备上述资质的机构和个人。

(二)设站单位必须具备自有固定办学场所,有符合教学、辅导要求的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学习中心还必须具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具备带宽100M以上局域网络系统,联网多媒体计算机数量保证每6个学生不少于一台。

(三)外省高校在*设置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开设专业仅限于本省资源相对缺乏的本科层次。函授站原则上一校一站,学习中心原则上每省辖市一校一个。省内高校在本省设置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原则上每省辖市一校一个。同一单位不得与三个以上主办学校进行合作,且合作学校开设同一学历层次的专业不得相同。

(四)管理人员配备满足要求。在籍学生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原则上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在籍学生在100人以上的,按每增加100人增加1名管理人员配备。学习中心还必须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

(五)规范设置程序。新增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由设置单位和主办学校向设置单位所在地省辖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审核,并组织专门人员实地考察,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每年3月份集中受理申请材料(逾期延至下一年度),经复审对同意设置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进行登记,并予以在省教育厅网站或报业传媒上公布。

(六)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应具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凡连续两年不招生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视为自动取消,再招生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主办学校决定取消在我省设置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应及时书面告知我厅。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设置单位变更,需重新履行相关手续。

三、加强招生工作管理

(一)省教育厅定期公布已登记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名单(见教育厅网站:),以杜绝不法机构和个人假借高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行为。各高等学校招生简章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备案手续。省教育厅将在办公网站上开辟招生广告专栏,专门登载经我厅备案的招生简章并向社会。

各高等学校分管领导要对招生宣传工作的内容严格把关,由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内容、限定形式,全面、准确地公布招生性质、学习方式、学历证书发放、收费等相关的信息,并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只能配合主办学校开展招生宣传,不得自行制作学历教育招生宣传信息。

(二)各高等学校只能由在省教育厅登记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组织进行招生,不准委托函授站和学习中心以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提供生源。严禁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设立站外教学点或将其转包他人。严禁高等学校和函授站招收所谓“预科生”、“跟读生”,未经成人高考录取擅自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向学生收取学费。凡未经我厅同意在我省擅自设立函授站的外省高校,将不予安排面向我省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三)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考虑自身办学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全脱产学生放到函授站培养,更不得将任何学习形式的学生放到未经省教育厅登记的函授站。

四、加强教学和学籍管理

各高等学校要强化对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的指导、管理和资源支持。应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监控其办学行为,定期检查评估,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校本部与函授站要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材、统一考试和阅卷,实行教考分离。派遣本校专职教师担任函授站主讲教师的课程不得低于60%。学习中心应根据专业设置,配备足够的远程教学辅导教师,选聘的教师应得到主办学校的认可。设置学籍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学籍管理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规定,统一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工作,不允许函授站和学习中心未经主办高校批准对学生学籍异动擅自处理。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要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管理人员和教学设施的配备,严格执行主办高校的教学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导工作,不得擅自缩减学习时间,切实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

五、实行年检制度

我厅对高等学校在我省境内设置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时间为每年11月份。年检的主要内容为:招生及招生秩序、教学及教学管理、收费及财务管理、建站协议履行情况及办学条件建设等。年检工作由各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市所辖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进行检查,并对受检函授站和学习中心逐一做出等次评定,撰写年检工作总结报告,于每年*月底以前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年检结果进行复核,并视需要,组织进行实地复检,正式行文公布年检结果。

六、加强清理整顿

省教育厅将组织对现有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各主办高校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开始对本校所有的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的办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如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是否已在省教育厅登记,布局是否符合要求,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在招生宣传组织、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各高等学校要将在我省的所有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统计人数要与目前在籍学生数相一致,于20*年*月*日前将有关统计表和清理整改的书面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E-mail:hsz@,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办学资格。省教育厅联系人:赵远征,联系电话:(0531)8690*95,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

省教育厅将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进行重新登记,并通过省教育厅网站或报业传媒向社会公布。

篇(8)

一、指导思想

20*年,全区成人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实现农村新增劳动力充分就业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有序转移。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工作,促进区域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以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强化职工教育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失地农民培训,促进转移就业

1、全面完成目标。20*年,全区非文盲率及脱盲人员巩固率达98%;实现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经培训后就业13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面达33%,其中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中长期培训班1300人、短期培训班340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引导性培训3400人、技能性培训1300人、培训后就业人数100人;完成农民创业带头人培训30人。

2、发挥行业优势,抓好培训工作

(1)认真抓好农村青壮年扫盲和脱盲巩固工作,确保农村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8%以上,脱盲人员巩固率保持98%。

(2)各街道办事处完成辖区20*年高中毕业未升学人数的摸底统计,并充分利用区域职教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确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培训率达90%,全年完成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培训后就业130人,确保有就业意愿的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实现充分就业。

(3)将培训阵地下移到涉农街道社区和农户,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通过培训,促进农民实现就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全年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中长班1300人次,短期培训3400人次,全区农村劳动力年培训率达到33%,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400人次,通过培训实现就业1000人。

(4)各街道办事处分年龄段摸清城乡适龄劳动力就业的基本情况和就业意愿,针对就业意愿配合开展意向性就业前引导培训,特别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把课堂教学、现场培训、远程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结合起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做到“培训一批农民,推广一批技术,发展一批产业,振兴一方经济”。

(5)加强对农民新居内居民的培训,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按照农民向农民新居集中的进程,规划对100%的新居内青壮年农民进行培训。注重文化、道德和公民基本知识及技能培训,引导他们增强建设城市、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社会公德,养成适应城镇生活的习惯。结合教育资源开放,进一步加强社区与学校的互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形成“学校——社区——家庭”的精神文明教育通道,创建文明、健康、和谐的新环境。

(6)加强失地农民创业培训,引导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全年完成30名创业带头人培训。

(7)整合区域内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和普通中小学等各类教育资源,健全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依托职业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培训。普通中小学坚持在课余时间向农民开放,利用现有的师资、校舍和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

(8)加强过程指导,保证工作质量。指导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包括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跟踪等内容的培训台帐制度。及时汇总相关数据,确保培训就业效果。

3、多渠道提供岗位,促进充分就业

(1)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对用工人员及时进行申报、登记、空岗调配管理,建立和完善就业实名制,信息材料统一建档造册,并纳入计算机归档备案。

(2)在促进城乡充分再就业工作的实施中,对零就业家庭、“4050”下岗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失地农民等进行结对帮扶,鼓励他们多渠道创业、自主就业,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促进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二)深化社区教育工作,创建学习型锦江

1、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学校教育资源工作,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面保持在98%以上。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的创建工作,建设一批学习型组织。

2、学校教育资源和社区教育资源双向开放。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重点抓好各类短期教育培训,如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下岗再就业培训、老年人群社会文化活动培训、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培训、外来人群适应城市社会培训等工作,进一步调整和丰富在生产技能、科学技术、健康卫生、法律法规、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提高社区居民的培训参与率。

3、认真组织好“世界读书日”、“终身学习宣传周”等活动。

篇(9)

各单位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扎实工作,乘势而上,确保全年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教育局将根据节点计划,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附:崇明县教育局*年重点工作和节点计划

1、实施“科教兴县”战略

编写“科教兴县”行动纲要:2月下旬至3月底前期准备工作;4—5月起草;6月征求意见、送审批准。

2、构筑教育人才高地

(1)校长职级制评审工作:一月份全面动员,领取有关申报表格;二月份完成一级及一级以上校长的材料报送及专家评审工作;三月份完成一级及一级以上校长的审核工作,并完成二级及二级以下校长的材料报送及专家评审工作;四月上旬审核委员会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启动校长年薪制试点工作。

(2)人才引进工作:1—3月赴外省市和本市师资专场设摊招聘;4—6月面试;7—9月材料上报,办理商调、报到等手续;11月至年底启动新一轮的人才招聘工作。

(3)师资队伍建设:1—3月“名师论坛”规划阶段;4月选派部分外语骨干教师赴国外专业培训;5月开展“名师论坛”专题活动,评选德育骨干教师;7—8月选派部分外语骨干教师赴国外专业培训,聘请外籍教师来崇培训部分中小学英语教师;10月“名师论坛”专题活动。3月中、下旬开展“热爱本职、安心海岛、奉献崇明教育事业”巡回演讲。3—6月,完成寄宿制高中、崇明二中招聘教师工作。

(4)职改工作:5月高级教师职聘对象进行教科研成果鉴定;7月中级教师职聘对象进行教科研成果鉴定,初级教师职务聘任;9月各级各类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测算;10月高级教师职务批聘对象评审并上报;11—12月中级教师职务批聘对象材料评审。

3、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责任人:黄强执行人:基教科)

(!)“二期课改”工作:3月中旬召开“二期课改”工作会议;10—11月,分别召开中小学实施研究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双语教学现场教学研讨会。

(2)加强教学研究:开展校本研究,聚集课堂教学。3月10日—3月31日组织发动;4月1日—10月31日校级活动;11月1日—12月31日县级活动;2005年1月总结表彰。

(3)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月启动“十佳德育干部”、“十佳班主任”“百名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和班主任技能大赛,9月分别进行表彰和经验交流。

(4)切实提高3—6岁幼儿入园率:3月做好《上海市0—3岁幼儿教养方案》的解读工作;4月做好《上海市托幼园所办学等级评估标准》解读;5月组织获2003年终考核优秀奖的单位开展展示活动;上半年召开一次0—3岁婴幼儿启蒙教育现场会。启动幼儿园达标建设工程,3—6岁幼儿入园率达92%。

(5)努力提高小学教学质量:3月下旬召开小班化教育现场研讨会;4月开展新基础教育结题研讨活动;5月召开双语教学工作会议;六月召开二期课改工作推进现场会,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研讨活动。

(6)改善学校周边环境:3月完善工作网络,明确职责、任务、工作目标;4月召开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会议;4—12月分别开展网吧整治活动;4月专项整治校园50米内小摊贩;10举行青保干部培训班。

4、合理调整学校布局

(1)完成村校撤点:2月底完成规划论证;6月底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7月底前完成校舍资源的调整、扩建;8月底初步完成村校撤点工作。

(2)完成“五四”分段:2月完成调查摸底、分析论证工作;6月完成师资调配和设备调拨;8月底完成。

(3)组建“崇明二中”:2月下旬确定办学规模;9月新生入学正常运作。

5、大力发展成职教育

(1)紧缺人才培训:第一季度培训200人;第二季度培训500人;第三季度培训1000人;第四季度培训300人,全年合计培训2000人。

(2)城乡富余劳动力培训:第一季度培训1500人;第二季度培训2500人;第三季度培训3500人;第四季度培训2500人,全年合计培训10000人。

(3)林业培训:第一季度培训150人;第二季度培训250人;第三季度培训350人;第四季度培训250人,全年合计培训1000人。

(4)建立竖河职校教育联合体:3月形成方案;5月完成。

6、推进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

(1)寄宿制高中建设:2月底完成各主体建筑填充墙砌筑;3月初启动体育场地及人工河等附属工程的招投标工作,3月底完成征地吸劳养老对象的安置工作;4月初各项附属工程全面开工;5月底各主体建筑完成安装及粉刷量的50%;6月底完成各主体建筑的粉刷与安装任务;7月底刷好各主体建筑的内外涂料;8月上旬完成“后三通”工程;8月中旬项目全面竣工。

(2)东门中学建设:2月底完成二期各主体工程的安装与粉刷任务;3月底启动体育场地、水电、道路等附属工程,完成征地吸劳养老对象的安置工作;4月底刷好二期各主体工程内外墙涂料;5月底各主体工程全面竣工;6月底曹家河整治工程竣工;7月底项目全面竣工。

(3)加强初中建设工程:硬件建设方面:2月底完成调查摸底;3月份完成规划论证及计划制定工作;4月份完成校舍修理及设备采购的报批手续;6月底建设工程项目启动;8月底完成修理项目,年底完成设备装配。教育教学方面:3月召开重点建设初中校长会议;5月举行一次加强初中建设现场交流会;10月举行一次加强初中建设现场交流会;11—12月举行一次加强初中建设现场交流会,并对13所学校进行中期检查评估。

7、做好依法治教工作

(1)加强对乡镇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工作:3月完成《目标责任书》的修订和签约工作;7—8月进行中期随访督查;12月进行年终考核评优。

(2)加强审计工作:1—2月做好有关校办企业的经济效益及财务收支审计;3—12月完成40所学校的财务收支审计;做好有关学校领导干部的责任审计;3—4月对有关单位进行专项回访检查。

篇(10)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仍按《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节(试行)》(浙教人[2002]407)、《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与心理学培训考试实施细节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02]1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温教政[2002]19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名日期

2008年1月7日至8日(星期一、二两天),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

**县教育局人事科406办公室。

四、报名办法

首考者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上交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登记表、准考证上各贴一张),填写《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报考登记表》和准考证,报名考务费48元/课次。

续考者(补考者)凭准考证报名,填写《续考生报考登记表》,按48元/课次收取考务费。

五、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日期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考试当周到**县教育局人事科406办公室领取,考试通知单由考生本人在考试当周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目前暂无打印条件的考生,可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打印。

六、其它事项

考试日期为2008年4月20日(星期日),考点统一设在**市区。约于5月底向考生发放成绩。

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省统一印制的《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门课程合格,不发合格证书)。本次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次考试时补考,补考前须按规定时间办理补考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费。补考仍不合格须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和考试。

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成绩作废,并且3年内不得报考。其中教育部门干部、教师有舞弊行为的,还应按《关于严肃处理教育部门干部、教师考试舞弊行为的意见》(浙教办[1997]222号)等规定处理。

附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具备的学历条件及对象和范围。

**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

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人员

应具备的学历条件及对象和范围

1、申请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首次认定幼儿园及小学教师资格时,对已聘任教师职务的非师范教育类中专毕业的在职人员,在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后,其学历可视同合格学历。

2、申请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必须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于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技艺的人员,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4、对象和范围:

(一)下列人员应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和考试

①1994年1月1日后补充到教师队伍中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在编正式人员;

②1993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师工作但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在编正式人员;

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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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充分认识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子女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及时入学接受教育,不仅有利于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而且对促进农民增收、城乡发展与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意义和重大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子女入学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2.努力招收返乡农民工接受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要进一步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的力度,重点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总规模在年招生810万人的基础上,再扩大招生50万人,达到860万人。要通过国家财政补贴等措施,把招收有学习愿望的返乡农民工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作为扩招工作的重要任务。

3.积极主动开展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发挥好培训的主力军和工作平台作用,积极组织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帮助返乡农民工获得必要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和再就业能力,尽快重返就业岗位。要充分利用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资源,面向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青年农民、乡镇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和下岗轮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推进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的实施,力争培训规模达到9000万人次。其中,面向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0万人次,为促进农民工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做出新贡献。

4.切实落实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学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返乡农民工集中的地区,根据需要确定一批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争取成为地方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基地,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返乡农民工就近接受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教育学校必须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培训农民工和城乡劳动者的数量要与在校学生规模大体相当。

5.精心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要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的适应能力;围绕返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自主创业能力;围绕返乡农民工的需要,选择培训课程和专业(工种),增强课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率。要以就业为导向,采取日校办夜校、办周末学校、集中培训、播放教学光盘、现场实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学习时间宜长则长,宜短则短。寒暑假期间可集中力量举办返乡农民工脱产学习班。

6.确保返乡农民工子女及时入学接受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返乡农民工子女在春季开学时按时入学;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各地要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足额落实包括返乡农民工子女在内的各项教育经费,为返乡农民工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教育行政部门和教材出版发行部门要密切合作,尽快做好返乡农民工子女教材订购工作,保证做到在春季开学前到书。学校要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子女在外地学习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辅导工作,使他们能够尽快适应本地的教学进度。

7.加强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子女教育工作,作为对职成教育、基础教育工作和职成学校、普通中小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